标题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
范文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通用34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篇1一、总则 11目的 为了有效的预防、控制和消除自来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全区人民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GB5749—20xx饮用水卫生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GB5749-20xx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50-20xx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 《GB3838-20__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 《成都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供水企业供水区域内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坏的水质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应急处理示意图 (略) 三、应急机构 公司组成自来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担任,成员:生技科、水质监测中心、水厂、维修队、供水服务热线的负责人。自来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水质检测中心。 四、应急小组职责 41指挥部负责制定和不断完善《自来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决定自来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和解除,负责组织、指挥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42水质检测中心负责判别水质突发事件的性质,制定处置措施,随时监测水质变化情况。如有需要,负责水质送检工作。 43生技科负责根据水质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安排净水构筑物的清洗,消毒,管网水的排放等,制定恢复供水方案,提供技术支持,进行供水调度。 44维修队负责实施管网水的排放工作。 45供水服务热线负责向用户做好解释工作。 五、预防措施 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全公司防范自来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意识;坚持不懈地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对我区可能发生的自来水安全事件进行分析、预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六、应急处置程序 61水源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应急处置程序 水质监测中心接到水厂及有关单位反映的水源污染信息,由水质检测中心主任负责报告主管领导的同时,要求水厂立即停止生产。水质监测中心人员立即赶赴水厂了解具体情况。如有需要,水质监测中心主任负责送水到国家水质监测网成都监测站进行针对性分析。根据国家水质监测网成都监测站的水质检测报告,请环保局、东风渠管理站等相关部门协助解决。 62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应急处置程序 水质监测中心接到水厂及有关单位反映的水源污染信息,由水质检测中心主任负责报告主管领导的同时,要求水厂立即停止生产及供水,加压站全力以赴保证供水。水质监测中心人员立即赶赴水厂了解具体情况,如有需要,水质监测中心负责送水到国家水质监测网成都监测站进行针对性分析。生产技术科负责人负责安排净水构筑物、清水池的浸泡、清洗,消毒等,水质监测中心检测水质合格,报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同意后,水厂恢复生产。 63管网水水质突发污染情况。 公司供水热线接到用户反映管网水水质出现异常情况,热线人员应立即通知水质监测中心。水质监测中心人员要求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查找水质异常原因,做好解释工作。如出现大面积水质异常,由生产技术科科长负责安排,维修队组织人员进行排放。 七、应急保障 71应急指挥部所有成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 八、应急结束 81自来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82整理、审查并归档所有应急记录和文件资料。总结、评价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必要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83应急终止后一个月内,指挥部应向上级部门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九、附录 91相关机构和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92自来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93相关机构和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略) 自来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篇2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的危害,在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迅速、规范地进行应急处理,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障经济发展,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南开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及其界定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直接关系到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全的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影响公众健康的自然灾害、危害严重的中毒事件、影响公共安全的放射性物质泄漏事件、放射性危害事件、各种危害健康的恐怖袭击事件、群体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健康的事件等等。辖区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重大传染病疫情 1.发生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暴发; 2.发生动物间鼠疫,发生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者多例死亡; 4.发生脊髓灰质炎野毒株感染病例; 5.发生罕见或者已消灭的传染病; 6.出现新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病例; 7.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 8.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重大疫情。 (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中毒人数超过30人或者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内发生10人及以上急性职业病或者职业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 4.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 5.医源性感染暴发; 6.免疫接种、药物预防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者死亡事件; 7.严重威胁或危害公众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泄漏等事件; 8.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9.发生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等危害公众健康的恐怖袭击事件; 10.放射性污染、丢失放射源和人员受超剂量照射等事件; 11.自然灾害引发的疫情或者中毒事件; 12.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事件发生的意识,按照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建立并实行对可能引发各类突发事件因素的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统一指挥、属地负责 在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卫生局及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发生突发事件的`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配合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局及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五)快速有效、减少损失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要不失时机地做出快速反应,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开展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的相关研究工作。及时总结控制工作成效,沟通信息,推广经验,完善应急处理技术规范。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方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 三、组织指挥体系 (七)卫生局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卫生局局长担任,负责领导、指挥全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办公室由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科室、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 (八)成立评估和技术指导组织。分设突发事件评估组、医疗救护技术指导组、预防控制技术指导组和检测技术指导组。各组由相应的专家组成。 (九)卫生局组建医疗卫生应急队伍。 (十)卫生局组建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设在卫生防病站。 四、参与突发事件处理的有关机构、组织职责 (十一)卫生局 1.负责草拟和修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报政府批转执行; 2.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防止、控制突发事件的蔓延和继续发生; 3.对医疗救治、预防控制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根据取得的经验,不断完善各项防治方案; 4.组织推动社会心理卫生、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咨询等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5.组织突发事件处置相关人员的培训; 6.建立检查制度。督导检查本预案各项措施在平时或者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实施情况。 (十二)防病机构(含结防所) 1.做好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预警; 2.确认突发事件性质。做出事件的发展趋势报告和评估; 3.负责核实疫情,提出疫点和疫区的划定意见。参与对控制疫情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疫点、疫区消毒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汇总、分析、评估疫情; 4.建立紧急控制物资储备库。储备消杀药品、检测试剂、防护用品和相关器械等; 5.对突发事件预防控制效果进行评估后,提出改进建议; 6.对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价。负责对在医疗机构外死亡的传染性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体进行消毒处理; 7.具体落实对预防控制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进行培训; 8.承担社会心理卫生、卫生宣传教育和预防医学咨询服务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其它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10.承担对应急处理单位的技术指导工作。 (十三)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1.参加突发事件的现场取证和违法事实的调查工作; 2.监督检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或疫点、疫区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收治病人的医疗机构及有关卫生单位的消毒、隔离、防护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工作; 4.监督检查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5.监督检查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的疫情报告和突发事件中危害公众健康,造成人员病、死、伤的报告情况; 6.监督检查公共场所消毒; 7.监督传染性疾病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疫点环境的消毒的落实情况; 8.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消毒产品、防护用品的质量; 9.监督检查学校、托幼机构和公共场所等预防控制工作; 10.依法进行其它监督检查工作。 (十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1.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和突发事件所涉及病例的报告; 2.负责病人的诊断、治疗和管理工作; 3.负责病房消毒、隔离工作; 4.对医疗机构内病人或疑似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排泄物进行卫生处理; 5.负责对医疗机构内死亡的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体进行消毒处理; 6.协同疾控机构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相关检验物、样品采集等工作; 7.负责医务人员的培训和个人防护; 8.进行疾病及有关防治科学知识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开展其它防治工作; 10.建设符合应急工作要求的门诊、病房。 (十五)医疗卫生应急队伍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常备机动队伍。由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监督三部分组成。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参与和指导各级医疗卫生等机构进行应急处理。 1.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检验、事件的分析、评估和上报; 2.协助和指导突发事件的现场救援、转运和后续治疗; 3.督导各项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 4.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 (十六)评估和技术指导组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成立评估和技术指导组,下设突发事件评估组及医疗救护、预防控制和检测三个技术指导组;承担社会心理卫生教育和咨询工作。 1.突发事件评估组: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和信息,为公共卫生政策和法规的实施提供咨询;预测突发事件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和终止预案的建议; 2.医疗救护技术指导小组:指导医院的诊断、救治和医疗单位内医务人员防护、消毒隔离等工作。负责重点病例的诊断。 3.预防控制技术指导小组:指导防止突发事件危害进一步蔓延应采取的预防措施、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统计报告、消毒隔离与个人防护等预防控制工作。 4.检测技术指导小组:指导并开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事件发生的样本采集、运送和病原学检测等工作。 (十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 1.突发事件发生时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组织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或相关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现场采样、疫点消毒等工作;迅速查找突发事件原因,并按照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要求,及时报告。 (2)提出防治措施、进行应急处理;协助各医疗单位进行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救治工作,对密切接触者或相关人员采取有必要的控制措施;全面负责疫点、疫区现场的防疫控制工作。 2.日常工作 (1)对传染病疫情和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资料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相关疫情和信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报告,为政府采取预防与控制应急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组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收集、整理相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突出突发事件的预警功能。 (2)置备、储存、保管突发事件所需应急设备、药品器械,现场防护用品、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等。 (3)对相关疾控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进行模拟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 (4)组织开展社会心理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突发事件应急报告 (十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发现突发事件,必须在1小时内向卫生防病机构报告;卫生防病机构应迅速进行核实,并在2小时内报告卫生局和市卫生防病中心;卫生局必须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报至政府和市卫生局;政府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报至市政府。 (十九)卫生防病机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首次报告内容包括未经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可能原因、病例发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二十)卫生防病机构在进一步调查基础上,尽快做出阶段和总结报告,阶段报告包括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总结报告包括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总结,分析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防范和处置建议。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二十一)卫生局(含卫生防病机构)在接到毗邻地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相关疫情通报后,要做好应对准备,必要时应及时通知辖区疾控和医疗机构。 (二十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现严重威胁或危害公共健康的水、食品污染、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泄露、发射性污染等特大、重大事故时,主管部门、当事单位、个人要立即向卫生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二十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六、突发事件分级(执行市级分级标准)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事件划分为四级: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二十四)蓝色预警: 1.发生腺鼠疫,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20例; 2.其他省市已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发生、本市存在传入可能,但未发现疑似或临床诊断病例; 3.发生霍乱,1周内发病10例以下; 4.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报告; 5.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 6.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5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 (二十五)黄色预警 1.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周边省市及地区疫情上升; 2.1周内霍乱发病10~30例,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 3.1周内在一个区(县)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4.在一个区(县)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 6.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7.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50人,或死亡5人以下; 8.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51~10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11~20人。 (二十六)橙色预警 1.局部地区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续发病例,或发生局部暴发; 2.腺鼠疫发生流行,流行范围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及以上; 3.霍乱在一个区(县)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1周内发病50例及以上; 4.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其他区(县); 6.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7.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1~20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21~50人,或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或极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5人; 10.鼠疫、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乱、脊髓灰质炎等菌种、毒种丢失。 (二十七)红色预警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 2.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并有继续扩散趋势; 3.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涉及多个省份,并有扩散趋势,造成重大影响; 4.发生新发传染病或已消灭传染病; 5.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200人以上,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50人以上,或重度放射损伤人数10人以上,或极重度放射损伤人数5人以上; 6.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认定的其它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七、应急处理 当接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蓝色预警级别)报告后,卫生局应立即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并对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必要时,向政府提出成立区级应急处理指挥部的建议。同时,迅速组织医疗、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 发生较重、严重、特别严重(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报告市卫生局和市政府,并进行应急处置。 (二十八)启动预案 1.当天津市突发事件达到黄色预警程度时,卫生局应急办公室根据黄色预警的要求,将有关情况立即上报政府和市卫生局。 2.当突发事件达到橙色预警、市政府决定启动市级预案时,卫生局提请成立区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处理需要,设置由有关部门组成的若干工作组。 (二十九)应急措施 应急处理工作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落实各项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 1.区卫生局在征得区政府同意或批准后,紧急调集、调配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应急处理队伍迅速赶往现场,开展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应急队伍到达现场后,尽快制定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计划和方案,对突发事件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3.实验室检测。卫生防病机构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足够的标本,送市级或区级实验室,必要时送国家应急处理功能网络实验室检测,查找致病原因,协助市防病中心的病原查询和病因诊断工作。 4.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区政府报经市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经市政府决定,可以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对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 5.采取控制措施。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和应急处理需要,按规定采取以下控制措施:病人和疑似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易感人群应急接种,疫点消毒,水源保护,污染食品追回和封存职业中毒事故物品等。 区卫生局报请区政府可以依法发出公告,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紧急措施。对流动人口进行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6.追踪调查。防病机构根据疫情线索,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情况。 7.开展医疗救治。区卫生局按照医疗救治方案启动指定的专门医疗救治网络,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别管理。对疑似患者及时排除或确诊。做好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医疗垃圾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要进行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相关的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方案进行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工作。对新发传染病作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必要时,请市卫生局或卫生部派出医疗专家组,参与和指导医疗救治工作。 8.督察与指导。区卫生局负责对辖区内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9.普及卫生知识。针对事件性质,开展社会心理卫生、医疗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应激和危机干预工作。 10.进行事件评估。应包括事件概况、现场处理调查概况、患者救治概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等。 (三十)终止预案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进展和突发事件专家评估委员会的评估建议,市卫生局向市政府适时提出预案实施终止的建议。区卫生局报告区政府后,执行终止预案。 八、工作保障 (三十一)技术保障 1.区卫生局负责建档,列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和技术人员的名单及相关个人技术档案资料。同时列出相对应的第二梯队名单及其技术档案资料。 2.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建立考核制度。 区卫生局按照预案的要求,在市卫生局指挥下,统一组织、定期安排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演练工作。演练形式有:对单一突发事件从指挥到救治处理的全过程演练;局部演练;指挥系统、救治系统,涉及预案各系统、各单位、多发事件的全过程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由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系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业务培训。平时要针对不同学科举办培训班。需要公众参与的应急演练必须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3.常规监测。加强实验室建设,按照市卫生局的要求,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监测、报告组织网络系统。包括:法定传染病监测报告组织网络、卫生监测组织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监测医院监测网络、突发事件络等。 4.医疗救治网络。按因地制宜、平战结合、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医疗救治网络。该网络由指定的急救机构(包括市、区县急救机构和院内急救机构)、综合医院、市、区(县)传染病专科医院、后备医院及职业病防治机构组成。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同类别的突发事件,指定不同的医疗机构承担应急工作。医疗救治网络机构之间建立有效的横向、纵向信息连接机制。 5.信息系统。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决策支持与指挥调度的技术平台。承担辖区突发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应急处理工作。 (三十二)物资保障 1.建立已知可引起重大突发事件现场处理、诊断、治疗和预防的常备储存系统。包括:诊断试剂库、血清库、疫苗库、药品库、特效毒剂库等。 2.建立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救治仪器装备储备系统。 3.建立应急物资信息管理系统。明确各种物资的储备、运行、功能状态标准,确保可迅速调配使用。 4.健全应急物资资产更新规定和操作规范,并强制执行。确保应急物资使用时的可靠性。 (三十三)经费保障 1.为了保证我市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的正常运行,区卫生局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基金,并建立相应的补充机制。 2.每年公共卫生事业经费的比例占卫生事业费的比例应逐步提高到30%-50%;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卫生局财务部门应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必要时,可向区政府申请专项拨款。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篇3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处理工作,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和辖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一、成立应急处理指挥小组 由担任组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应急处理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防保办公室。 1.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防止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蔓延。 2.负责辖区内救护车辆的统一调配使用。 3.组织评估临床治疗病人、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措施效果,完善各项防治方案。 4.负责突发卫生事件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5.组织开展卫生科普知识的宣传等工作。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1.卫生院对辖区内的的突发事件实施监督管理。防保科承担责任范围内的突发事件管理任务。 2.防保科在卫生院的领导下,杨春海、杨年娥、钟汉清、王化丽负责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机构、留验站的隔离、消毒、防护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公共场所消毒,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疫点的环境消毒,生产、经营和使用的消毒产品、防护用品的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 3.由幸永平负责用救护车对突发事件发生时病人的转运工作,并建立安全的转诊制度。县人民医院为我县突发事件定点医院,承担全区突发事件的防治工作任务。 4.卫生院设立发热门诊和留观室,实行首诊负责制。 5.杨春海、杨年娥承担本单位和责任地区的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 三、应急处理 1.卫生院在接到下级卫生部门的报告后,应立即了解情况,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动态,确定事件类别、性质和严重程度,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需要,组织应急救治队伍和有关技术人员赴现场,指导和协助当地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及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2.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 3.对需要医学观察的立即收入专门的观察室,并做好隔离防护和会诊;对需要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诊治的确诊病人、疑似病人,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排专用车辆运送,并将病人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受的医疗机构。 4.对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采取医学观察措施,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应当予以配合。 5.采取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 6.负责病人的诊断、治疗和收治管理工作。收治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要依法报告区卫生防疫站。 7.由王炳初、钟汉清负责做好医务人员的培训和个人防护。 8.对重大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范围做出判断,判明引起事件的毒物种类及数量,提出现场处置方案,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 9.事发2小时之内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和县卫生局报告。 10.加强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证信息联络畅通。 11.迅速启动各发热门诊、留观室,进入应急状态,做好监测和收治病人的准备。 12.卓尚铣负责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毒和防护用品的准备,药房做好医疗救治药品、药械的准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篇4一、总则 (一)目的 制定《乌龙镇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预案》(以下简称“乌龙镇卫生预案”)的目的是:落实《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基层卫生应急能力,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医疗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编制依据和要求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政策和预案为依据,在分析掌握各类危险因素分布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本镇自身实际情况,编制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参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霍邱县人民政府制定的《霍邱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分级标准执行。 (四)适用范围 《乌龙镇卫生预案》适用于我镇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本镇居民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五)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在乌龙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基层卫生组织、村民委员会、驻镇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企业及个人等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村应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及时发现各类危险因素,落实相应的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措施;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居民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开展演练,提高各类组织和居民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3)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村应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基层卫生专业人员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识别和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正确处理;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执法监督,保证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措施依法得到严格执行。 (4)群专结合,科学防控 本镇要培育志愿者队伍,积极配合、协助专业防控机构,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同时,强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属地管理的原则,实现条块间的有机结合。 二、乌龙镇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乌龙镇应急指挥机构 乌龙镇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组,其职责: (1)组织和动员本镇力量,做好和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和协调; (3)监督检查本镇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4)评估和总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完善预案; (5)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 (6)培育本镇服务民间组织,组织开展本镇志愿者服务活动。 (二)乌龙镇应急处理日常管理机构 乌龙镇应急办公室:负责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协调工作;组织制订、修改本镇预案;组织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和隐患排查;组织技术培训和演练;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做好学校、建筑工地等高危场所防控措施的落实工作;组织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 (三)乌龙镇卫生应急技术机构 乌龙镇卫生院的职责应有: (1)能力建设:负责本单位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2)技术支撑:参与制订《乌龙镇卫生预案》,承担技术方面的编制工作,技术方案应与现有的技术规范、方案保持一致;指导、协助驻本镇各单位、村委会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村级卫生诊断”,分析本镇内各类公共卫生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开展本镇居民的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 (3)信息收集: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管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报告本镇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4)措施落实: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业防控机构,落实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协助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协助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 (四)乌龙镇其他相关机构 (1)村委会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及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村民参与卫生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技能培训和演练;做好和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等工作。 (2)派出所 依法查处、打击影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处置的各种违法活动,保证卫生等部门执行公务,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3)驻本镇单位 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及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并逐步完善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单位内部的卫生应急宣传教育和应急技能培训;做好和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等工作。 (4)村卫生室、个体诊所 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承担卫生行政部门、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应急工作任务;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工作。 (5)本镇内其他社会团体与组织 本镇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社会团体与本镇志愿者组织,应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与技能培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工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通报 (一)监测 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网络的网底,乌龙镇卫生院应做好和协助上级部门做好以下工作: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运行、维护好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日常监测;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专业防治机构的业务指导,保证监测质量。 (二)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应包括本镇内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等。 具体报告内容、程序、方式及时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救灾防病与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通报 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按照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机构的授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本镇组织和村民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利用本镇或单位的有线电视、电话、广播、公告栏等手段,因地制宜地建设村级预警、信息通报系统。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和终止 (一)应急反应原则 接到上级政府发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本镇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做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镇内发生,应相应提高报告和响应级别,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接到邻近乡镇或上级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通知本镇各相关机构,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服从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邻近乡镇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应急反应措施 本镇内一旦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结合本镇的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户胡镇 (1)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开展村级动员,组织本镇内各有关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协调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和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镇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信息;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和卫生部门的要求,建立临时隔离场所,对需要进行隔离的本镇居民、外来人员及外出返回人员,实施家庭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协助做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的组织与落实;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区的封锁工作及疫区的公路、水路交通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公共场所的消毒、杀虫、灭鼠等工作;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对本镇内禽畜和野生动物等异常病死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保护现场、监督深埋和劝阻食用等措施。 (3)本镇内发生疑似食物或职业中毒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卫生、安监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中毒样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项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及时通知急救中心对中毒病人实施抢救;必要时通知公安部门,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4)根据政府发布的信息和宣传要求,在本镇内做好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5)采购、接收、分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6)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落实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 2、镇卫生院 (1)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2)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程序,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 (3)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设立传染病隔离留观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进行定期随访;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疫点、疫区的封锁管理;指导病人家庭消毒。 (4)按专业机构要求,对本镇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造册登记,为专业防控机构提供基本信息。 (5)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 (6)开设咨询热线,解答相关问题。为集中避难的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7)在专业防治机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毒、杀虫、灭鼠等项工作;分配发放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并指导本镇居民正确使用。 (8)做好出院病人的随访与医疗服务工作,落实康复期病人的'各项防控措施。 (9)根据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对村民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10)指导驻本镇各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措施的制定与落实,协助做好对本镇各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3、驻本镇单位 (1)按照本镇和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管理与报告工作;对本单位的病人、疑似病人进行登记造册;落实对人员外出限制等措施,对外来人员、外出返回人员进行登记和及时报告。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在本单位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现场消毒、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 (3)执行政府对本单位实施的封锁、隔离措施。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单位内应急隔离场所,做好封锁、隔离期间本单位的生活保障工作。 (4)做好单位内防护用品、消毒设施的采购、供应、分配和使用工作。 (5)在单位内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解释和健康教育工作。 (6)开展单位及周边地区的消毒、杀虫、灭鼠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单位宿舍、食堂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4、派出所 (1)在实施疫区、疫点封锁及人员隔离措施时,对不服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强制执行。 (2)保护并配合专业防治机构人员进入现场,协助开展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等现场防控工作。 (3)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实施人员、车辆的卫生检查,对拒绝检查者依法强制执行。 (4)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5、村民委员会 (1)当本镇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造册,为专业防治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2)当本镇内发生重大食物中毒或职业中毒时,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及时通知公安部门,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3)根据实际需要和卫生部门的要求,建立临时隔离场所,并对专业防治机构认为需要进行隔离的本镇居民、外来人员及外出返回人员,实施家庭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 (4)接种、分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为隔离者提供生活必需品、处理生活垃圾。 (5)按照专业防治机构的要求,动员群众开展公共场所和家庭内的消毒工作。 (6)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对本镇居民做好相应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本镇村民参加健康教育和个人防护知识与应急技能的培训。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 由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政府做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终止决定,确定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终止。 五、善后处理 (一)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组应配合上级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同时对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自我评估。有条件的村,可对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经济评估。自我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处理措施效果评价、本镇资源的动员与组织情况、本镇各相关组织的协调与配合情况、对上级职能机构开展现场处理工作的配合情况、物资及经费使用情况、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报上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二)恢复与重建 动员本镇各界力量,充分发挥村委会作用,调动本镇各类资源,开展自助和互助,加快恢复和重建。 (三)奖励与表彰 根据上级要求,本镇提出奖励的建议名单并报有关部门。对本镇内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对其事迹和精神进行宣传。 (四)责任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抚恤和补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补助;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落实有关待遇。 (六)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组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 (一)信息系统 建设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完善本镇信息报告、交流与沟通制度,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监督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村委会、驻本镇各单位应完善本镇的电话、广播、公告栏等基础设施,制定并及时更新本镇成员通讯录,准确掌握本镇居民基本信息。 (二)疾病预防控制队伍 户胡镇卫生院应设立预防保健科(公共卫生科),培训村卫生室等卫生服务人员,指导、组织、监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开展。 (三)医疗救治队伍 户胡镇卫生院应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并按照上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设置隔离和留观病床;承担或协助专业技术部门开展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医疗救治和运转工作。 (四)建立志愿者队伍 发挥驻本镇各单位和群众性组织的优势,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志愿者队伍,按照平战结合、分类管理的原则,形成不同功能的应急小分队,明确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及职责,建立人员数据库,加强志愿者队伍的培训与演练。 (五)培训与演练 加强本镇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形成定期培训制度,提高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针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开展卫生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自救、互救等技能的培训,重点对本镇中的安全员。卫生业务人员以及义务宣传员等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征兆的识别和应急反应等知识的培训。积极参与上级人民政府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在本镇内组织开展模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本镇应急准备、协调和应对能力,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六)经费和物资保障 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财政补助政策。 我镇应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七)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调查我镇地形地貌、建筑设施、水流风向、驻本镇各单位等基本情况,制定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避难和救助场所清单,绘制避难和救助场所分布图及标识,并报上级政府和专业防治机构备案。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过程中,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请示上级政府,及时确定本镇公众临时性避难和救助场所,并在本镇显著位置张贴避难和救助场所的地图及标识。被确定为临时避难场所的单位,应服从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组的安排,并提供相应的后勤保障。紧急情况下,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组可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即刻指定本镇公众临时性避难场所,并随后报上级政府批准。 (八)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本镇负责并协助组织驻本镇各单位、群众组织和民间团体,开展广泛的卫生宣传。充分动员社会和群众的力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本镇居民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九)驻本镇各类社会单位的管理 本镇应与教育、安监、公安、工商、农牧、交通、建设、通信、新闻、检验检疫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各部门应摸清本镇内相关单位及人员的分布情况,配合做好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对驻本镇各单位的管理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篇5为了提高我乡各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创建“平安校园”,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各校应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学校应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各校实际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预防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查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食堂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教辅站或卫生院和乡党委政府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5、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输、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的传染病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栏、广播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乡卫生院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边区域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学校应立即向教辅站和卫生院或乡党委政府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②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 ④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学校应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设立卫生室,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篇6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生活饮用水卫生突发事件的严重危害,指导和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学校稳定,保障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诸教[20__]1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生活饮用水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生活饮用水中毒的原因 1、管网水(青山水库水)受到污染。 2、桶装水在运输、存放、搬运过程中受到污染。 3、饮水机内机身、水龙头消毒不及时或长期不消毒而引发的二次污染问题。 二、工作处置原则 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按照迅速控制危害源、控制事件扩大、保障公共卫生设施安全、积极救治病人、减少伤亡、消除危害因素的原则进行处置。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范围内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可能导致有毒有害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介水传染病,引起师生健康存在潜在危险因素事件的处置。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应急组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2、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实际,制定应急处理工作方案,并迅速组织抢险救助工作。 (2)、在现场抢救机构领导下开展工作,提供保障服务,协助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资料。 五、应急处置措施 1、一旦发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突发事件,由组长负责统一指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各负其职,立即开展处置工作。 (1)、由赵洪义负责立即要求水务部门停止供水、严控污染扩大,并负责收集水样本。 (2)、由胡宝星负责立即报告防疫部门和教办,开展检测、分析查找原因。 (3)、如果发生人员中毒,由顾越海负责立即将中毒者送往医院抢救,并报告120救援及有关部门的协助。 (4)、一旦发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突发事件,由杨春娟负责指挥班主任通知家长,赵旭升老师协助做好接待安定工作,必要时向110求援,确保学校、家庭、社会的安定。 (5)、楼烈锋老师和各班班主任负责做好饮用水中毒事件的专册登记,统计好中毒师生的具体情况(包括:班级、人数、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就医情况等),积极主动配合上级卫监所进行调查。 2、因故导致供水中断,处理小组应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提出应急方案,具体由赵洪义通知诸暨市越岩山泉水厂,迅速调运合格的矿泉水及时送到食堂及各教室,食堂由宣小芳负责接收,教室由个班主任负责具体使用,确保学生日常清洁用水;如合格的矿泉水调运不能如期到达,处理小组应向上级申请调休。在此时,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管网水。凡必用的必须报校长同意,再由校长报教办备案。恢复供水后,管网水必须做清洗处理,由赵洪义具体负责。 3、在饮用水中毒事件发生、报告和处理过程中,学校和个人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瞒报、谎报、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报请教育局要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行政处分,情况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一秘为大家整理的4篇《生活饮用水污染处理应急预案》,能够帮助到您,是一秘最开心的事情。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篇7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学校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伤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异常反应、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市教育局、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落实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组织管理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学校职责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红色 学校发生的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传染病等达到卫生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橙色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市以外的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各类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黄色 1、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市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一个市域内的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7、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8、发生在学校的,经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蓝色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99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5、发生在学校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身体健康和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五、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一)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成都市十二中 责任报告人:向援农、校医 (二)突发事件报告 1、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或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医务室报告,学校医务室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内用书面传真形式(或电话)向市教育局报告,并同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向区卫生监督所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六、应急处置措施 (一)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的应急反应 1、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通知本校司机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已出售的可疑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2、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3、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4、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察工作。 5、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当地政府,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6、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还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较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外,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四)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五)联络、教育与接待家长、后勤支援等应急响应过程的各工作与校园踩踏事故应急预案同。 七、应急保障 学校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尤其是改善学生食堂、厕所、宿舍卫生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和洗漱设施,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八、善后与恢复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九、责任追究 学校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篇8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各校应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学校应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各校实际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预防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查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食堂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教辅站或卫生院和乡党委政府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5、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输、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的传染病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栏、广播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乡卫生院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边区域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学校应立即向教辅站和卫生院或乡党委政府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②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 ④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学校应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设立卫生室,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篇9为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突发事件类型 1、校内发生的各类中毒事件。 2、校内所发生的各类传染病疫情。 3、学校所在地区所突发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4、学校所在地区所突发的食品安全、动物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各部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工作原则 1、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工作,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落实事件责任制,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的职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3、出现突发事件,必须按照“四早”要求,保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备处置。 五、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根据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防止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监督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师生因病缺勤、病因追踪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查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情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发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 7、及时向当地医院或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残留等工作。 六、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经常校园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办公室、功能室和校园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5、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输、储存、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物、“三无”产品、劣质食物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七、突发事件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安排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分别由学校办公室和各班班主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照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畅通。出现集中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要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两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职责的情况。 八、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突发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应急预案 1、做好传染性、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和公共卫生工作,宣传防治知识,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2、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传染性、流行性疾病,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和区教体局报告,听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理意见。 3、对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师生交叉感染和扩散。 4、在校园、教室内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对可能受到危害的师生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5、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来校上课。 6、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取共同配合预防和诊治。学生病愈回校后,任课老师要做好补课辅导工作。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预案 1、凡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水泻等症状,各班主任、值班领导应马上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2、迅速与医院联系、诊治,采取救护措施,并向当地教育局、政府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包括: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3、保护现场,做好预留食品、蔬菜的取样工作,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急于冲洗,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查询他们的身体状况。 5、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迅速与家长联系。 6、如实汇报有关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工作。 (三)预防接种炎症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九、保障实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篇10一、指导思想: 为了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幼儿及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我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工作目标: 1、向全体家长、教师及幼儿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我园蔓延、流行。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教师、幼儿、家长的防护意识和幼儿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病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组织管理: 幼儿园成立由园长负责的、保健老师及班主任参与的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幼儿园的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我市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园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幼儿园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教师、幼儿、家长的科学防病能力。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园领导、分管领导及保健老师要经常对食堂、活动室及幼儿生活用品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幼儿园卫生经费投入,切实改善幼儿园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幼儿园卫生规范化管理。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幼儿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家长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教育幼儿、家长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幼儿园建立考勤监测制度,由园长对教师,班主任对幼儿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保健老师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幼儿园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保健室必须立即向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幼儿园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篇11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作体制,加快形成科学管理,高效稳定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服务监管体系,为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让广大群众吃上安全水、放心水,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水是万物之母、生存之本、文明之源。以实现农村饮水安全为目标。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饮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加强对农村饮水抗旱保障工作的领导、确保顺利推进各项工作成立了太和镇农村饮水抗旱保障指挥部,由镇长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 以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四、季节性缺水应急处理措施 当季节性缺水事件发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购买蓄水设备,组织技术人员对饮水设施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一)因持续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季节性缺水。 1.启用备用水源; 2.通知村民做好储水准备; 3.关停部分取水设施,分时段取水,控制好调蓄设施工况,方便用户储水。 (二)因水质污染等其他原因造成暂时无法正常供水。 1.寻找新的水源; 2.具备打井(压水井和深井)条件,采取打井方式解决; 3.采取应急定点、定时送水。 五、保障措施 根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一)应急队伍保障 紧急情况下由县应急指挥部组织消防、公安、交通等部门,承担应急期间为农村居民解决临时送水及供水设备维修等任务,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二)寻找新水源点 采取增设水源点与原蓄水池并网方式解决;无新水源点,具备打井(压水井和深井)条件,采取打井方式解决;既无新水源点,又不具备打井条件,采取送水方式解决。 六、应急结束 当季节性缺水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镇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统筹做好新建或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满足或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篇12一、目的 在发生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时,能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稳定。 二、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实施应急处理,成立单位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卫生保健教师) 班主任 主要职责: 调查协助组: 负责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对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部署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学校有关部门立即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报市疾病控制中心。 人员救治协助组: 协调单位与各级部门及单位内部之间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积极配合各个相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开展的各项调查、处理、救援等工作。医务室做好第一时间抢救并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记录并通知家长。 后勤保障组: 总务处负责保留水样、装置容器、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各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并在各部门配合下,认真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单位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紧急组织有关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3)当出现生活饮用水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供水途径,以保证饮用者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饮用者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4)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5)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质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并公告居民,及时解除控制。 (6)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完成调查、控制、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事故经过、现场调查检测结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经过、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按时逐级上报。同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行政处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篇13为了及时处理或预防传染病,为适应疾病预防控制形式发展的需要,提高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应急应变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我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的危害,规范和指导传染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传染病造成的危害,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报告: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严重传染病的: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重度事件的。 当前主要包含非典型肺炎、鼠疫、霍乱、艾滋病、肺炭疽、麻风病、结核病、登革热、布病、手足口病等重要和重大传染病,以及食物中毒。 发现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医务科及业务院长报告,由院长在2小时内向市卫生局报告。 接诊医生对于可以传染病患者,应邀请外院专家进行会诊以及早明确诊断,或直接按规定转运病人至指定医院。 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对传染病爆发、流行区域内流动人口做好预防工作,落实有关卫生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传染病做到及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病原扩散。加强医院感染控制 院感染科要根据《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消毒技术规范》等规范要求,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医院废物的处理,加强监督和指导。物质贮备 各科室认真做好必要的诊治、设备、治疗药品、防护设备、消毒器械和药品,检验设备和试剂贮备工作。每年例行检查俩次。 本预案将根据具体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浚县中医医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篇14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和《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1、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严重水灾、火灾、特大车祸、爆炸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本预案是根据国家、省、市《非典疫情突发应急处置预案》等规章制度制定的。在执行中必须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指挥。 3、结合整合卫生资源的要求,无条件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调动和安排。 4、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 5、医院设立应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所有专项资金列入本年度财务预算。用于组织开展防治突发事件相关科学研究,主要包括急救设施完善、急救人才培训、突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卫生防护等有关物资、设备设施的储备与完善等。 6、依据国家政策,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和保健津贴;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二、预防与应急准备 1、为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组织与领导,医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各类急救小组。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对全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有关部门 和小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1)领导小组全权负责疫情突发后所有应急处理工作。 (2)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下设临时指挥部和工作组,各个工作组根据职能确定人数,并结合实际进行增减。 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临时指挥部负责领导全院现场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急诊和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的落实。 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医疗急救队。 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护理急救队。 ④食物中毒医疗急救队。 ⑤化学物中毒医疗急救队。 ⑥传染病暴发流行医疗急救队。 ⑦重大创伤事故医疗急救队。 ⑧物品供应小组负责应对突发事件所需设备、防护物品和药品、卫生材料的供应。 ⑨院内感染监控小组负责全院范围内的消毒喷杀、感染监控工作。 ⑩专业流调组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并积极配合市防疫站等部门做好全市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⑾医护人员防护小组负责全院职工的防护工作,做好对职工和社会群众的健康教育工作。 ⑿后勤服务小组负责突发事件中医护人员的生活、饮食等后勤服务。 2、建立突发事件预防控制体系。 (1)制定《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制度》,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依据《异常信息报告制度》和程序及时报告。 (2)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3)抓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4)制定并实施对全院职工和社会群众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教育计划,增强全社会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5)重点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院前急救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治能力。 三、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后,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迅速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明确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意见。 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小组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履行职责。 3、急诊科及门诊各科室应当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在突发事件中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患者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患者,应当按照规定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并结合疫情,采取相应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4、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突发事件应急临床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配合市区行政部门进行人员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5、感染科、保健科等部门应当对突发事件现场等采取控制措施,宣传突发事件防治知识,及时对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措施。 6、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应当按照突发事件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7、医务人员应当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突发事件的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 8、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立即上报卫生主管部门,并采取控制措施。 9、对收治的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依法报告属地主管部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四、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在2h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5)发生重大火灾、水灾、特大爆炸、车祸及其他重大伤害事件。 2、疫情突发时,实行零报告制度,严格报告程序。接诊医师应立即汇报医务处和预防保健科,主管部门汇报分管院长和院长,由预防保健科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缓报和瞒报。 3、突发事件报告电话。 五、法律责任 1、未依照本预案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当事人及其所在科室、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依据突发事件要求,未完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设施、设备、药品等物资供应和储备的,对科室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场训戒,口头警告、行政处分、就地免职,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疫情畏缩不前或临阵脱逃的; (2)不听指挥、贻误救治时间的; (3)擅离职守或工作消极的; (4)违反规程,草率马虎,操作不当致使防控救治不力导致疫情蔓延、扩散的; (5)拒绝接诊患者的; (6)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调度的; (7)泄露秘密或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 六、附则 1、医院各科室依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科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篇15一、应急处理要求 由镇政府突发事件指挥部指挥协调全镇各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由区卫生局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建红色应急机动队,人员由流行病学、临床救护、急诊医学、卫生监督、实验室检测、消杀灭菌、后勤保障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分为疾病控制应急分队、医疗救护分队、检验检测分队、后勤保障分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动队应在临时现场指挥部领导下承担现场处理工作任务。包括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现场污染物处理、标本采集、环境消毒、消杀灭菌、预防性服药、预防接种、医疗救治等。 二、控制措施 1、现场处置工作程序: (1)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快速确定事件发生的可能原因,对可能的生物、毒素因子进行分类,确定疫区和目标人群。 (2)根据自然环境因素确定可能的污染范围,对事件的危害程度和潜在危害进行判定;开展健康教育和社会动员,群防群治尽可能减少危害。 (3)对救护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和物资的需求做出评估和调用。 (4)经过事件紧急处理,疫情消除后,进行后续监测,直至消除危害;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核实;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原因,实验室检验;提出采取控制措施的建议,包括疫区封锁、人员疏散、消杀灭菌、隔离观察、预防服药、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和干预等;处理结果的总结、评估与上报。 2、医疗救护工作程序: 第一、视伤亡情况设置伤病员分检处。 第二、对现场伤亡情况的事态发展作出快速准确评价,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种类;伤员主要的伤情、采取的措施及投入的医疗资源;急需解决的医疗救护问题。 第三、指挥、调遣现场及辖区内各医疗救护力量。 第四、向临时现场指挥部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指令。 第五、在现场医疗救护中,依据受害者的伤病情况按轻、中、重、死亡分类,分别以“红、黄、蓝、黑”的伤病卡作出标志(伤病卡以5×3cm的不干胶材料做成),置于伤病员的左胸部或其他明显部位,便于医疗救护人员辨认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第六、现场医疗救护过程中,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将经治伤员的血型、伤情、急救处置、注意事项等逐一填写伤员情况单,并置于伤员衣袋内。 3、伤病员运送工作程序: 伤病员经现场检伤分类、处置后,要根据病情向就近的医疗机构分流。伤病员分流原则如下: (1)接受伤病员的医疗机构,由临时现场指挥部按照就近、有效的原则指定。 (2)伤病员现场经治的医疗文书要一式二份,及时向临时现场指挥部报告汇总,并向接纳伤病员的医疗机构提交。 (3)临时现场指挥部指定的医疗机构必须无条件收治分流伤病员。 (4)运送伤病员途中需要监护的,由现场医疗救护指挥部派医疗人员护送。 (5)伤病员运送至医疗机构后,由收治医疗机构按急诊急救工作程序处置。收治伤病员的医疗机构要成立专门的抢救小组,负责伤病员救治工作。 4、消毒处置: (1)根据现场情况,选择消、杀、灭的器材、药物剂型、浓度、施药方法。 (2)保护食品、电器设施和其他有关物品,防止沾染药物。 (3)实施消毒应先室内后室外、先地面后墙壁、先重点后一般、先饮水后污水的顺序进行。 5、现场情况报告程序: 由现场最高指挥者负责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 6、新闻宣传与信息发布: 按上级有关指示,统一口径,指定专人向媒体发布信息,其它任何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公布相关信息。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篇16总则 (一)目的 制定《乌龙镇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预案》(以下简称“乌龙镇卫生预案”)的目的是:落实《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基层卫生应急能力,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医疗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编制依据和要求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政策和预案为依据,在分析掌握各类危险因素分布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本镇自身实际情况,编制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参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霍邱县人民政府制定的《霍邱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分级标准执行。 (四)适用范围 《乌龙镇卫生预案》适用于我镇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本镇居民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五)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在乌龙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基层卫生组织、村民委员会、驻镇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企业及个人等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村应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及时发现各类危险因素,落实相应的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措施;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居民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开展演练,提高各类组织和居民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3)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村应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基层卫生专业人员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识别和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正确处理;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执法监督,保证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措施依法得到严格执行。 (4)群专结合,科学防控 本镇要培育志愿者队伍,积极配合、协助专业防控机构,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同时,强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属地管理的原则,实现条块间的有机结合。 二、乌龙镇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乌龙镇应急指挥机构 乌龙镇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组,其职责: (1)组织和动员本镇力量,做好和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和协调; (3)监督检查本镇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4)评估和总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完善预案; (5)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 (6)培育本镇服务民间组织,组织开展本镇志愿者服务活动。 (二)乌龙镇应急处理日常管理机构 乌龙镇应急办公室:负责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协调工作;组织制订、修改本镇预案;组织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和隐患排查;组织技术培训和演练;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做好学校、建筑工地等高危场所防控措施的落实工作;组织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 (三)乌龙镇卫生应急技术机构 乌龙镇卫生院的职责应有: (1)能力建设:负责本单位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2)技术支撑:参与制订《乌龙镇卫生预案》,承担技术方面的编制工作,技术方案应与现有的技术规范、方案保持一致;指导、协助驻本镇各单位、村委会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村级卫生诊断”,分析本镇内各类公共卫生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开展本镇居民的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 (3)信息收集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管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报告本镇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4)措施落实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业防控机构,落实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协助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协助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 (四)乌龙镇其他相关机构 (1)村委会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及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村民参与卫生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技能培训和演练;做好和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等工作。 (2)派出所 依法查处、打击影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处置的各种违法活动,保证卫生等部门执行公务,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3)驻本镇单位 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及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并逐步完善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单位内部的卫生应急宣传教育和应急技能培训;做好和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等工作。 (4)村卫生室、个体诊所 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承担卫生行政部门、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应急工作任务;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工作。 (5)本镇内其他社会团体与组织 本镇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社会团体与本镇志愿者组织,应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与技能培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工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通报 (一)监测 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网络的网底,乌龙镇卫生院应做好和协助上级部门做好以下工作: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运行、维护好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日常监测;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专业防治机构的业务指导,保证监测质量。 (二)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应包括本镇内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等。 具体报告内容、程序、方式及时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救灾防病与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通报 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按照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机构的授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本镇组织和村民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利用本镇或单位的有线电视、电话、广播、公告栏等手段,因地制宜地建设村级预警、信息通报系统。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和终止 (一)应急反应原则 接到上级政府发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本镇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做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镇内发生,应相应提高报告和响应级别,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接到邻近乡镇或上级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通知本镇各相关机构,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服从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邻近乡镇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应急反应措施 本镇内一旦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结合本镇的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户胡镇 (1)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开展村级动员,组织本镇内各有关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协调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和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镇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信息;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和卫生部门的要求,建立临时隔离场所,对需要进行隔离的本镇居民、外来人员及外出返回人员,实施家庭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协助做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的组织与落实;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区的封锁工作及疫区的公路、水路交通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公共场所的消毒、杀虫、灭鼠等工作;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对本镇内禽畜和野生动物等异常病死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保护现场、监督深埋和劝阻食用等措施。 (3)本镇内发生疑似食物或职业中毒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卫生、安监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中毒样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项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及时通知急救中心对中毒病人实施抢救;必要时通知公安部门,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4)根据政府发布的信息和宣传要求,在本镇内做好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5)采购、接收、分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6)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落实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 2、镇卫生院 (1)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2)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程序,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 (3)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设立传染病隔离留观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进行定期随访;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疫点、疫区的封锁管理;指导病人家庭消毒。 (4)按专业机构要求,对本镇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造册登记,为专业防控机构提供基本信息。 (5)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 (6)开设咨询热线,解答相关问题。为集中避难的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7)在专业防治机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毒、杀虫、灭鼠等项工作;分配发放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并指导本镇居民正确使用。 (8)做好出院病人的随访与医疗服务工作,落实康复期病人的各项防控措施。 (9)根据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对村民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10)指导驻本镇各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措施的制定与落实,协助做好对本镇各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3、驻本镇单位 (1)按照本镇和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管理与报告工作;对本单位的病人、疑似病人进行登记造册;落实对人员外出限制等措施,对外来人员、外出返回人员进行登记和及时报告。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在本单位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现场消毒、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 (3)执行政府对本单位实施的封锁、隔离措施。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单位内应急隔离场所,做好封锁、隔离期间本单位的生活保障工作。 (4)做好单位内防护用品、消毒设施的采购、供应、分配和使用工作。 (5)在单位内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解释和健康教育工作。 (6)开展单位及周边地区的消毒、杀虫、灭鼠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单位宿舍、食堂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4、派出所 (1)在实施疫区、疫点封锁及人员隔离措施时,对不服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强制执行。 (2)保护并配合专业防治机构人员进入现场,协助开展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等现场防控工作。 (3)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实施人员、车辆的卫生检查,对拒绝检查者依法强制执行。 (4)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5、村民委员会 (1)当本镇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造册,为专业防治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2)当本镇内发生重大食物中毒或职业中毒时,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及时通知公安部门,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3)根据实际需要和卫生部门的要求,建立临时隔离场所,并对专业防治机构认为需要进行隔离的本镇居民、外来人员及外出返回人员,实施家庭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 (4)接种、分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为隔离者提供生活必需品、处理生活垃圾。 (5)按照专业防治机构的要求,动员群众开展公共场所和家庭内的消毒工作。 (6)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对本镇居民做好相应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本镇村民参加健康教育和个人防护知识与应急技能的培训。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 由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政府做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终止决定,确定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终止。 五、善后处理 (一)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组应配合上级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同时对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自我评估。有条件的村,可对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经济评估。自我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处理措施效果评价、本镇资源的动员与组织情况、本镇各相关组织的协调与配合情况、对上级职能机构开展现场处理工作的配合情况、物资及经费使用情况、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报上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二)恢复与重建 动员本镇各界力量,充分发挥村委会作用,调动本镇各类资源,开展自助和互助,加快恢复和重建。 (三)奖励与表彰 根据上级要求,本镇提出奖励的建议名单并报有关部门。对本镇内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对其事迹和精神进行宣传。 (四)责任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抚恤和补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补助;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落实有关待遇。 (六)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组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 (一) 信息系统 建设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完善本镇信息报告、交流与沟通制度,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监督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村委会、驻本镇各单位应完善本镇的电话、广播、公告栏等基础设施,制定并及时更新本镇成员通讯录,准确掌握本镇居民基本信息。 (二)疾病预防控制队伍 户胡镇卫生院应设立预防保健科(公共卫生科),培训村卫生室等卫生服务人员,指导、组织、监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开展。 (三)医疗救治队伍 户胡镇卫生院应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并按照上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设置隔离和留观病床;承担或协助专业技术部门开展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医疗救治和运转工作。 (四)建立志愿者队伍 发挥驻本镇各单位和群众性组织的优势,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志愿者队伍,按照平战结合、分类管理的原则,形成不同功能的应急小分队,明确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及职责,建立人员数据库,加强志愿者队伍的培训与演练。 (五)培训与演练 加强本镇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形成定期培训制度,提高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针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开展卫生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自救、互救等技能的培训,重点对本镇中的安全员。卫生业务人员以及义务宣传员等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征兆的识别和应急反应等知识的培训。积极参与上级人民政府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在本镇内组织开展模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本镇应急准备、协调和应对能力,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六)经费和物资保障 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财政补助政策。 我镇应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七)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调查我镇地形地貌、建筑设施、水流风向、驻本镇各单位等基本情况,制定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避难和救助场所清单,绘制避难和救助场所分布图及标识,并报上级政府和专业防治机构备案。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过程中,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请示上级政府,及时确定本镇公众临时性避难和救助场所,并在本镇显著位置张贴避难和救助场所的地图及标识。被确定为临时避难场所的单位,应服从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组的安排,并提供相应的后勤保障。紧急情况下,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组可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即刻指定本镇公众临时性避难场所,并随后报上级政府批准。 (八)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本镇负责并协助组织驻本镇各单位、群众组织和民间团体,开展广泛的卫生宣传。充分动员社会和群众的力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本镇居民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九)驻本镇各类社会单位的管理 本镇应与教育、安监、公安、工商、农牧、交通、建设、通信、新闻、检验检疫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各部门应摸清本镇内相关单位及人员的分布情况,配合做好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对驻本镇各单位的管理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篇17为了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突发卫生事件快速反应的应急处理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及其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卫生院实际,特制定XX村卫生室突发事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XX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建立村卫生应急管理小组 村委会成立由村委会成员及村卫生室医生组成的卫生应急管理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成员 同志具体负责卫生应急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 三、应急管理小组职责 1、接到单位和村民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及时报告镇卫生院。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涉及的内容和范围,村卫生应急管理小组配合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控制、救治等工作,提出相应应急反应措施,全程负责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协调、处置、善后工作。 3、做好传染病预防和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企业的卫生工作,防范突发卫生事件的发生。 4、对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教育,并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全民健身运动,提高身体素质,增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1、本村范围内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当采取下列相应措施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镇人民政府及卫生院报告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人数、可能发生染病等有关内容。 2立即停止村民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传染病暴发、局部流行的一切活动。 3在上级各部门未到达前,应急管理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将患传染病的村民或暂住人员隔离。 4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群众。 5协助镇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村民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2、村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时,应当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当在一定时间内,村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多个临床表现相似的村民,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何种病时,应急管理小组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镇人民政府及卫生院报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症状、发病人数等有关内容。 2立即停止群众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局部流行的一切活动。 3在上级各部门未到达前,应急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将患病的群众隔离。 4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村民。 5为查明疾病原因,应急管理小组应积极协助镇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做好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 3、村内发生急性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应急管理小组应当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立即停止供餐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镇人民政府、卫生院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 4、村内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时,应当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镇人民政府及卫生所报告发生职业中毒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化学毒物等有关内容。 2立即使毒物停止继续吸收,迅速离开中毒环境,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等。 3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群众。 4协助镇人民政府及卫生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群众宣传卫生安全防护的相关知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篇18一、水源水质事故的分级和应急处理措施 1、一般水质事件 由于大量降雨,源水含有大量泥沙和悬浮物质,造成原水浑浊度增高时。可通过合理调整净水剂投放量的方法来达到满意的效果。高藻期原水藻类含量高时处理难度大,沉淀后水和出厂水难以达标时,水厂应立即在原水中投加氯,并适当提高加氯量,提高预氯化效果。 源水水质出现异常,污染物质超过有关标准,但经过水厂正常处理,水厂源水水质可以达标时,水厂化验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加强水质检测的频率。 2、较大水质事件 当发生不明原因的水质恶化,污染物严重超标及水源性疾病爆发时,接到报告或发现源水水质问题的第一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中心化验室要加强对水源水质的监测,增加检测频率和检测项目,并协同有关部门尽快查明原因。同时水厂要提高氯投加量,增加杀毒效果。采取必要的特殊处理措施,确保出厂水的水质达标,如果水质不达标,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报经供水主管部门批准,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用户,直到水质达标后恢复供水。 3、重大水质事件 源水水质发生突发性化学污染事故时,接到报告的第一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同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中心化验室要协同有关部门迅速了解清楚污染物的种类、包装、数量及出事地点等有关情况。加强对出厂水水质的检测,对水源水质的监测应沿着源水上游在接近被污染的断面采集水样检测或在取水口上游断面采水检测,同时可采取生物监测措施,若生物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化学检测超标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并通过媒体告知市民停止用水,直至水质达标后恢复供水。 4、应急响应 进入应急状态时,各部门要立即到位,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发生一般水质事件,水厂化验室要向水厂厂长和中心化验室报告,由水厂厂长现场指挥,保证正常供水。发生较大水质事件,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听从总经理指挥,水厂和化验室全力以赴,并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查明原因,研究对策,采取措施,并将事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发生重大水质事件,水厂厂长接报告后立即到达现场,了解情况,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预案,在上级领导的指挥下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应将水体受污染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 二、水厂供水故障应急预案 1、一般突发故障停水 a、供电线路故障:引起突发临时停水,能在短时间内恢复供电的。 b、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短时停水,能在短时恢复的。 c 、加氯加药系统故障:可能导致出厂水水质超过3NEU,能在短时内修复的。 2、信息通知 运行人员发现故障后,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运行班长,运行班长及时判断故障种类,迅速报告水厂厂长并通知机电维修人员。 3、抢修措施 机电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查明故障原因及时处理,工作完成后,撤离安全防护设施,恢复供水。恢复供水后将维修信息反馈至水厂厂长。 抢修责任人:技术部经理 4、严重突发故障停水 a 、供电线路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12小时内修复的。 b、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12小时内修复的。 5、信息通知 故障发生后,运行人员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水厂厂长。厂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到达现场,判断事故等级,发生故障的情况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 6、抢修措施 水厂厂长现场组织指挥,协调生产技术人员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抢修方案,组织抢修,抢修工作完成后,撤消安全防护设施,恢复供水。恢复供水后将维修信息反馈至公司总经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篇19为了保障全园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我校饮用水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1、学校饮用水事故处理机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二、应急预案。 (一)饮用水中毒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幼儿园领导,教育局、保健医生,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幼儿园领导。 (2)教育局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幼儿园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由保健医生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饮用水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仓库存水处。通知供水单位到校接受调查。 (4)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幼儿园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幼儿园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二)饮用水供应中断 如幼儿园饮用水短期(临时)中断供应: (1)幼儿园可安排食堂人员及时在幼儿园的主要通道处设置温开水供应点,保证幼儿饮水的正常供应。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篇20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及时发现、有效控制突发传染病,规范突发传染病发生后的报告、诊治、调查和控制等应急处置技术,指导突发传染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经济发展。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制定本方案。 3、突发传染病分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共39种传染病。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H1N1流感。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手足口病、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 4、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在我院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传染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突发传染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发病率水平的情况。 包括以下情况: 1)、发生霍乱疫情及暴发疫情; 2)、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多例死亡; 3)、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 4)、发生新发传染病的疑似病例; 5)、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疫情。 5、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快速反应,高效运转。预防为主,群防群控。 二、应急处置的组织体系及职责 1、应急指挥机构 由院领导组成,负责对突发传染病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置突发传染病事件的重大决策。指挥机构成员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 2、日常管理组织 由感染管理科负责对突发传染病时间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3、专家委员会 由传染病学、临床医学、流行病学、卫生管理、医学检验等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对突发传染病事件的调查和采取的治疗控制措施提出建议。 4、应急处理机构 临床科室负责病例(疫情)的诊断和报告,并开展临床救治。危重病人尽可能转送具备治疗条件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并上报所在辖区内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主动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事件的流行病学和卫生学调查、实验室监测样本的采集等工作,落实医院内的各项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并按照可能的病因假设采取针对性的治疗措施,积极抢救危重病例,尽可能减少并发症,降低病死率;一旦有明确的实验室检测结果,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做好病例尤其是危重病例的救治工作。 三、监测、预警与报告 1、监测 感染管理科负责开展突发传染病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及时对突发传染病事件的资料进行收集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估,早期发现突发传染病事件的苗头。 2、预警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传染病预警,根据情况予以公布报告。 3、报告 医务人员接诊具有相似临床症状的突发传染病患者时要及时报告感染控制科。感染管理科核实后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应急指挥机构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的范围和标准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要求】执行;报告的内容包括疫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受威胁人数、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年龄、性别和职业、发病的可能原因、采取的应急措施、现状和趋势、报告人的联系电话等。 四、应急响应和终止 1、应急响应的原则 突发传染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未发生突发传染病的地方,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同时,服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传染病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2、应急响应程序 1)、甲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负责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书写的病例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例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2)、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应急指挥机构和感染控制科负责联络和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的无害化处置。书写的病例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例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3)、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要确保参与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针对不同的突发传染病,特别是一些重大突发传染病,应急处理人员还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4)、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传染病时间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经过一段时间后无新的病例出现。特别重大突发传染病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讨论证. 5)、成立传染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院长 副组长:各副院长 成员:感染管理科科长医政科科长护理部主任其他的部门的负责人科室的主任和护士长 6)、成立传染病应急专家小组组长:业务院长 成员:感染管理科科长医政科科长护理部主任科室的主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篇21为了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卫生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消除疾病带来的威胁,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x_易轻松教育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特制订出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在家长中加大各种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2、坚持每一天做好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事件的信息检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性疾病和传染病在校园里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学校是各类疾病高发的场所,一旦出现疏忽和遗漏就会带来不可阻挡的危害,师生的生命健康受到极大威胁,因此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应该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之一,针对当前各种传染疾病高发的情况,应该加大力度宣传防范传染病和传播性疾病的知识,提高幼儿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全力杜绝传染病在校园的传播,并且要形成长效机制,常抓不懈,毫不放松,真正要做到有备无患。 2、依法管理、快速反应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存在的瞒报和忽略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突发性疾病和传染防治领导小组,针对可能出现的传染情况,建立预警机制和医疗救治机制,要坚决做到快速、及时、完善、稳妥的处理,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保证师生的安全。 三、组织管理 1 (一)成立预防与控制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小张 副组长:小于 成员:小龙、小任 易轻松教育成立以张xx园长为组长的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幼儿园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1、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和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园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预防处理预案。 2、健全和落实突发事件责任制,检查、督促各班级预防突发事件措施的`落实情况,责任到人。 3、广泛深入班级定期开展突发流行疾病和传染病的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幼儿学习生活中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幼儿的应急处理能力。 4、建立和完善幼儿的晨午检记录,及时掌握幼儿的身体状况,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流行行疾病和传染病,坚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救治等一系列的反应措施,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和师生的身体健康。 5、如发生流行行疾病和传染病要及时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并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做好防治工作。 6、所有应急小组领导成员的通讯方式要24小时保持畅通。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讲突发事件的登记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结合x_易轻松教育特点和实际,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一)所在地区发现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相应,立即启动一日一报告制度与加强疫情的通报,二是加强幼儿园各个班级以及部门的公共设施的卫生状况检疫工作,积极采取消毒措施,确保学校的安全。三是加大对校园进出入人员的检查工作,最大限度防止疫情进入校园。 (二)所在地区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首先在校园内开幼儿园的幼儿开展定时测量检查身体状况,发现健康问题及时排查和及时救治,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三是加大对园区的消毒力度,配合上级医 2疗部门做好隔离工作,最后及时通告疫情防控情况。 (三)所在地区发生特大突发事件,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首先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园区,二是全面掌握流动进出园区人员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三是园区加大对力度对园区各公共设施的消毒力度,确保校园安全。四是加大防控和监测力度,并做好疫情的防控情况公布。 (四)校内出现疫情 园区出现疫情后要启动应急预案,针对感染的幼儿或者老师要及时进行隔离,同时要向上级有关管理部门通报情况,另外加大力度排查校园的感染人数,有关部门到来后,通过排查对师生进行检测,对园区进行隔离,杜绝感染者离校,根据疫情的发展的状况制定出解决方案,最大限度控制和消灭疫情的扩散,维护园区的健康。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篇22本制度所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饮用水污染、食物中毒等事件。如有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教师要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及时做出恰当处理。 一、传染病 (一)发生传染病,对患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者及早隔离,及时报告。报告的一般程度为班级教师向保健教师或安全主管人员汇报,保健教师或安全主管人员向园长汇报,由园长再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包括:教育局、卫生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等。如遇重大责任事故应立即报告市、区卫生局和妇幼保健所,然后再书面上报;责任事故应立即报告;一般事故做到2天内报告。 (二)对患病幼儿所在班级的其他幼儿进行检疫、观察,留观期间不收新生、幼儿不混班不窜班活动。 (三)按照“发生传染病后的消毒要求”,在保健教师指导下,保育员加强其所在班级的消毒工作,做好传染病登记,复查复治工作,以及传染病留验观察期过后的终末消毒,做好记录。 (四)加强晨检,认真做好传染病针对性检查,检查具体内容参见《常见肠道传染病隔离观察要求》和《常见呼吸道传染病隔离观察要求》。 (五)留观期满后无新患者出现方可解除隔离;患者隔离期满后须凭医生证明方可回园或进班。 (六)工作人员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及时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二、饮用水污染、食物中毒 (一)立即报告:立即停止食品加工活动,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救治病人: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将病人送至医疗机构抢救治疗。积极做好中毒学生的就医部护工作,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向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三)保护现场:保留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调查:学校保健教师做好专项登记工作,包括:饮水污染情况、班级、人数;因饮水而得病的学生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区卫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在区卫生监督所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五)控制事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六)善后处理: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积极投入相关调解工作,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做好理赔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篇23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严重危害,指导和规范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学校稳定,保障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范围内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事件的处置。 二、应急指挥机构(略) 三、职责 1、指挥部职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指挥部根据事件状况及时宣布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对突发事件进行快速、高效处置。 2、医疗救护组职责: (1)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危重病人进行现场紧急处理。 (2)配合医院抢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受害者。 3、信息报告组职责: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信息报告责任人必须及时赶赴事发现场了解如下内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可能的发病原因、可疑食物。 (2)信息报告责任人将了解到的信息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接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在征得学校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必须在2小时内向卫生局、教育局、疾控中心、卫生院报告内容: ①发生时间。 ②发病人数。 ③主要临床症状。 ④可能发病原因。 ⑤可疑食物。 ⑥事件发生单位的联系电话。 ⑦紧急处置措施。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场所消毒指导。 4、现场维护组职责: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维护人员必须维护现场秩序。 (2)保护事发现场,妥善保护可疑食物及相关设施、设备,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等。 5、后勤保障组职责: (1)及时为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所需物资。 (2)加强卫生宣传,消除师生恐慌。 (3)妥善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善后工作。 6、联络协调组职责: (1)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2)协调各组之间的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篇24为进一步做好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切实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依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列》和国家《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我司领导的统一领导下,贯彻落实防治传染病的有关法律、法规,本着“科学预防、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周密计划,精心安排,实现对传染病的可持续控制。 二、组织领导机构 1、成立预防与控制传染病领导小组 总 指 挥:陈雪芳 副总指挥:范建芬 职责:根据病情预测和变化情况,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我司防控工作的制度、措施,检查、督导各部门防控工作的开展和落实。负责全司传传染病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指挥,以有效应对传染病,维护我司稳定,保护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日常管理机构 急救员具体负责工厂日常防突发病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病情报告、信息沟通与组织协调工作。 三、日常工作措施 1、对可能存在病原体的外环境加强管理和整治,对办公区、生产区、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扫。对容易滋生蚊、蝇、蟑螂、老鼠等有害生物的场所在清扫的同时,还应采取灭蝇、灭蟑螂、灭老鼠的措施,坚决杜绝卫生管理上的空白。对办公室、生产区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应进行不定期空气消毒,并经常开窗保持场所内空气流通,以保证室内“微小气候”符合卫生要求,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 2、将饮用水卫生管理作为预防肠道传染病的重要环节予以高度重视,为员工提供的饮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宣传教育 建立健全宣传教育体系,提高卫生宣传健康教育的科学水平;针对主要疾病的危害及其有关行为,有的放矢地宣传卫生知识,灵活实施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方法。 1、对卫生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的专题讲座。增强他们的卫生防病意识和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观念。 2、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讲座、板报等形式对员工进行预防传染病教育,向员工传授针对性较强的传染病预防知识,切实增强员工的卫生防病意识;教育员工主动维护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以板报、公告栏等为载体积极开展预防宣传和法制教育;通过举办知识讲座,普及预防知识,提高员工预防能力。引导员工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勤洗手,注意室内通风,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疫情应急响应 如果我司发生疫情,根据预警情况,我司分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三级响应 全司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在坚持日常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适时采取以下措施: 1、人事行政部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加强车间,生产车间空气流通和消毒防护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做好对厂内人员感染控制工作。 2、公共场所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各部门对管辖的工作场地进行定期消毒。 3、公司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举行大型集体活动要经过传染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严格执行出入厂管理制。 二级响应 除对密切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司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在坚持三级疫情的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适时采取以下措施: 1、员工外出和在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定时对居所进行消毒,搞好各自区域卫生。 2、定时对办公楼、生产区域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 3、加大工厂管理力度,控制厂外人员进入工厂。 4、公司根据情况,及时向员工通报防控工作。 一级响应 在坚持二级疫情的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适时采取以下措施: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严格落实和检查各项预防措施。员工均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报告传染病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情况。 2、实行封闭式工厂管理,员工不离开工厂,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厂区。 3、调整大型活动和会议的.时间,会议室等设施必须逐一落实通风、消毒措施。 4、传染病患者送定点医院集中收治。行政部严格实行传染病病人急救转运程序,防止病人自行求诊中造成传染。 应急状态处理 1、遇有工厂内发生流行性疾病,有关当事人必须在发现疾病的第一时间内向总经理报告,领导小组负责向市劳动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及时与员工家长联系通报。 2、总经理: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急救员:对患者提供基本救护的同时做好隔离、防护工作。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实施消毒。对员工的发热情况进行登记、检测与排查。 4、人事行政部:限制或停止集会等人群聚集活动;假期及长假后对员工流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如有到过疫区的员工实行跟踪观察。 5、生产部:建立考勤监测制度,对缺勤的员工进行登记,查明缺勤原因。 6、车间管理:坚持执行员工生病缺课登记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务室联系。 7、门卫:做好保障措施,严格工厂门卫管理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厂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做好后勤防护用品等传染病防治物资供应,做好应急准备。 六、保障措施 1、组织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工作人员经常深入到办公区、生产区、检查环境卫生。定期对我司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病原携带者,保护易感人群。 2.健全和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对室内空气和其他员工活动的场所及接触的物品定期进行消毒。指导安排合理的生活制度,预防接种和传染病管理应搞好基础免疫,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对传染病员工及时给予相应的处理。 3、对办公区、生产区等场所保持通风换气,搞好办公区、生产区等处环境卫生,定期对公共设施和用具进行消毒。加强厂门管理,实行外人员来访登记制度。 4、员工中若发现有发热、畏寒、头痛、全身酸痛、腹疼、腹泻等症状应立即送医院进行诊治,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5、急救员应随时掌握厂区的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预防,及时处理疫源地,指导病人消毒,进行跟踪观察,有效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控制和消灭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 6、保护易感人群。在厂内开展有针对性地预防措施,提高他们的免疫力,加强对重点人群的保护。 7、按照国家有关计划免疫接种的规定,做好计划免疫疫苗接种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篇25为加强我校饮水的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我校公共卫生的工作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饮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 传染病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学校一旦发生疑似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 传染病等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停止供水:学校立即停止纯水厂供应的纯净水。 2、及时报告。 (1)条件:有5人(含5人)以上疑似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 传染病疾患症状。 (2)程序: a.发现疑似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性 传染病疾患,应在事件发生5分钟内报校长室、卫生室、总务处。 联系电话: 校长室: 卫生室: 总务处: b.学校在30分钟内上报区教育局。 c.学校在90分钟内向区教育局呈报书面报告。 (3)内容: a.疑似饮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 传染病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b.中毒或水源性 传染病疾患的学生所在班级、学生住址、家庭联系电话,事件的直接责任人。 c.目前状况、事件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 d.报告时间和报告人。(发现事件人) 3、学校应急处理。 (1)学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 组员: 事件发生后由学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应急处理。 (2)在第一时间将患病学生送到区中心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 (3)安排好班主任及教师做好排摸工作,做到不遗漏一个疾患学生。 (4)加强家校联系,征求家长对治疗的意见。 (5)相关领导、教师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 (6)学校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区教育局,直到所有患病学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4、保护现场: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 传染病疾患的水源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调查:学校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材料和样品。 6、控制事态:学校马上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积极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篇26为了提高幼儿园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幼儿园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突发事件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增加幼儿园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幼儿园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幼儿园卫生规范化管理。1)食堂、自备水等必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培训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对患有;五病;的人员必须100%的调离。 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规定验收,禁止向孩子分发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必须生熟分开;餐饮具必须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4)加强幼儿园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5)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6)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孩子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7)幼儿园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的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四、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部门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卫生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五、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通报。②幼儿园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幼儿园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④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园内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止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幼儿园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幼儿园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 ④对教室、食堂、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二)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园,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篇27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指挥机构,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本学校内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2.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李惠琴,统一协调指挥全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副组长:刘泓、朱玮,协助校长做好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员: 陆海峰校办主任:负责协调、沟通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落实上级指示。 叶琼德育处主任:负责做好人员的协调工作、负责日常监测、负责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预防意识和防护能力;为学校防控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工作提供舆论支持。 徐桂兰总务处主任:负责保障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期间物资供应;负责学校饮用水设施设备的进购、安装以及日常卫生管理工作。 韩冰教导处主任:负责上报教师每日健康状况。 俞元英.杨国珍校医:是全校应对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的业务主管,负责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工作的组织管理、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提供日常培训指导。负责上报学生每日健康状况。 赵文龙学校食堂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饮用水设施设备的卫生、消毒工作。 黄瑾、张珏、冯敏华、朱丽琴、唐天灵、张莺莺、葛斌、顾名翠、葛成芸、王苏梅、俞红英、杨爱华负责本年级的饮用水日常卫生管理工作。 二、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分级与报告 (一)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的监测 建立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晨、午检监测制度,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进行监测,对缺勤学生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重视信息的收集。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的标准参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事件(I级):因学校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造成化学性中毒和(或)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确定为特别重大事件。 2.重大事件(Ⅱ级):因学校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造成化学性中毒和(或)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危害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3.较大事件(Ⅲ级):因学校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造成化学性中毒和(或)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危害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4.一般事件(Ⅳ级):因学校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造成化学性中毒和(或)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危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1.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本校的责任报告部门为总务处,责任报告人为徐桂兰。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事件监控联系电话,对事件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2.报告时限和报告人 获得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后要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建立自下而上的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在事件发生期间,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3.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 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三、事件的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原则 学校发生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时,要高度重视,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反应。要根据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对事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事件,可相应提高报告和反应级别,确保迅速、有效控制突发事件,维护校园稳定。 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报告、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卫生事件在学校内发生。 (二)分级响应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相应级别的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响应措施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的处理。 (2)根据突发卫生事件处理需要,协调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2.事件控制措施 (1)发生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时,学校应立即停止供水; (2)及时查明原因,消除污染,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并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处理结果; (3)停水期间,学校应采取措施保障充足的卫生安全的饮用水。 (4)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决定,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理。 (5)普及卫生知识。针对突发卫生事件的性质,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师生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做好家长告知工作,消除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6)根据报告时限和程序要求,及时按要求上报突发卫生事件。 3.学校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 (1)应急响应终止的标准 突发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水质经重新检测合格,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应对突发卫生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 (2)终止响应 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终止应由上级有关部门通知为准。 四、事件的善后处理 (一)后期评估 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结束后,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 (二)奖励与责任 学校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在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其他事宜 涉及有关赔偿、补偿、奖励、社会救助等其他善后事宜,按市、区相关规定办理。 五、应急处置的保障 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学校应加强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的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突发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和技术研究,建立健全统一的突发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保证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技术保障 1.应急救治队伍 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并加强管理和培训。 2.应急演练 学校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增强应急意识和实战能力。 (二)物资、经费保障 1.物资储备 学校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应急物资需求计划的要求,做好物资储备,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2.经费保障 学校应保障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日常维护经费,按规定落实对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 3.通信保障 学校要给卫生保健室和总务后勤部门配备必要的通信设备,建立通信网络。 (三)宣传教育 学校要利用广播、板报、视频等多种形式对师生广泛开展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师生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 六、预案管理与更新 (一)预案的制定 本预案的制定,由上海市民办风范中学学校负责解释。 (二)预案的审查和发布 本预案由总务处部门负责制定,由教导处部门负责审核,由教导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根据本预案认定相应的负责人。 (三)预案的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应急资源发生变化,突发卫生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本预案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篇28为了提高我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的应对能力,从而达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的目的,根据《重庆市医疗卫生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方案编写指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一、医院建立院长负责制,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下设监测报告小组、急救医疗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并配备兼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人员。 二、单位现状:根据现有的条件在人力资源方面:有从事计划免疫、传染病统计分析的预防接种门诊;有从事各种检测化验,能够通过科学的手段第一时间知道各种疾病的分类的检验科;有临床经验丰富的内、外、妇医疗专家;有从事后勤工作的办公室、医务科、总务科。在物资方面:有各类先进的检验仪器设备;我院药品种类齐全,储备量丰富,完全可以满足各种应急医疗用药;有用于安全防卫的消毒药品、干粉灭火器。 三、工作职责 1、突发公共事件小组成员:汪力、刘建华、张志杰、唐小川、周胜、韦林江 汪力:突发公共事件办公室总指挥,负责指挥调配各小组所有成员,统筹协调各种关系。 刘建华:突发公共事件感染控制及监测报告小组组长,负责36种法定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分析。 张志杰: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急救小组组长,负责调配小组内的内儿、外、妇医疗成员进行医疗现场抢救。lOcAlHoSt 唐小川:突发公共事件后勤保障小组组长,负责提供应急所需的后勤物资,医疗设备及药品。 周胜、韦林江:突发公共事件办公室成员,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总结工作,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工作,完善医院感染控制负责。 2、监测报告小组:刘建华、谭小羽、韦菠 谭小羽:监测报告小组成员,负责收集36种法定传染病的标本采样。 韦菠:监测报告小组成员,负责分析36种法定传染病的分布趋向,及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医疗急救小组:张志杰、蒲元方、罗远琴、陈光胜、王明科、赖朝凤、宋书会、廖艳霞、李仕洪 蒲元方、李仕洪: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妇产科方面的急救工作。 罗远琴、宋书会: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内儿科方面的急救工作。 陈光胜、廖艳霞: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外科方面的急救工作。 王明科、赖朝凤: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手术工作。 4、后勤保障小组:唐小川、夏远洪、阳玉君、王小明、向凤、彭猛、刘华超 夏远洪:负责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救通道的通畅及医院安全保卫工作。 王小明:负责日常急救物资(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工作。 阳玉君:负责日常物资的采购工作。 向凤:负责各种医疗物资的消毒处理。 彭猛:负责通讯、网络畅通。 刘华超:负责资料的收集,通讯录的更新工作。 四、预防和应急准备 1、定期对本院医务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2、定期查看预防突发事件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及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和调度。 五、应急响应 1、开设24小时值班电话:___ 2、调度医疗急救小组火速奔赴现场应急抢救。 3、调度后勤小组及时开辟通道、准备急救的药品、器械。 4、铺备突发事件专用病房。 5、向上级卫生部门及时汇报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 6、将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在医院网站上通报,并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有关新闻管理的规定向外公布信息。 7、当突发事件的病人康复出院后,半年内未再次发病且在这一地区无新增病例表明应急结束。 8、突发事件处置完成后,由韦林江、周胜同志负责进行总结,找出经验教训,所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成员共同提出整改意见,经突发公共卫生小组会议确定形成文字,写入我院应急处理方案。所有突发事件的归档交由院病案室完成。 六、保障措施 每周对网络进行杀毒处理,保证网络的通畅;每月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小组成员轮流对各科室进行监督检查;每月护士一个课题,由总护士长赖朝凤亲自培训;每一季度进行一次突发事件的演练,检测应急队伍的整体情况。 七、附录 1、本方案由院办公室管理,并随时根据上级要求及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完善。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小组成员通讯录:(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篇29一、学校安全管理指导思想: 一校两院,统一要求,分而治之,一人多岗,一岗一责,层层把关,重在落实,检查反馈,不断完善。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民(校长) 副组长:朱军(副校长) 兵(副校长) 成员:林(教导主任、教学区报告人) 斌(总务主任、生活区报告人) 杨平(教导副主任) 岳权(总教两处干事) 唐峰(生活区组长、生活区报告人) 王惠(总务干事) 王宁(疾病防控专干) 厨师长 20__年二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篇30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主要职责: 1.根据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防止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监督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师生因病缺勤、病因追踪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查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情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发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 7.及时向当地医院或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残留等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篇31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公共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的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中心小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市应急指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市应急指挥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指挥中心的具体指导下,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本着对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先救人、后救物,先控制、后处置”的指导思想,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确保稳定”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各科室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作用,及时、妥善地处置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预案》的范围和启动条件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学校发生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事故包括: 1.学校的建筑物倒塌、楼梯通道拥挤造成学生伤亡的事故。 2.学校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3.学校内建设工程发生的安全事故。 4.学校师生发生的集体急性中毒事故。 5.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6.学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7.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 8.学校发生暴力或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9.学校突发传染性疾病等。 《预案》启动的条件是: 1.学校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的。 2.急性中毒50人以上(含5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3.重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4.虽不属于重大安全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5.其他应启动本预案的。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根据《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学校迅速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在市应急指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校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校长担任,下设办公室,由安全管理科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校长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责任人,负责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报告、现场保护等前期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现场指挥部在市应急指挥委员会、市应急办、市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工作。 现场指挥部的具体职责为: 1.执行市应急办、市应急指挥中心的命令、指示。 2.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3.制定、实施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人员抢救。 4.及时反馈现场信息,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向市应急指挥领导机构提供决策依据。 5.协助做好有关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事宜。 五、学校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1.及时迅速地向所在镇政府、市教育局汇报事故的基本情况。 2.组织、协调好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迅速开展受伤人员的抢救、现场的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会治安。 3.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4.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学校迅速恢复正常的教育秩序。 5.配合有关部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6.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伤亡师生及家属的善后、安抚工作。 8.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使之更符合教育的实际情况。 六、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及新闻发布规定 1.学校要在第一时间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的情况分别报告市教育局和开发区。 2.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类别、发生的时间与地点。 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⑶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⑷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⑸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安全事故不得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4.在事故(事件)原因未查清之前,任何个人不得对外发布相关信息。事故(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及原因由应急处置指挥部公布。 七、重特大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对策和措施 1.重特大安全事故(灾情)发生后,应急抢险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抢险救援情况及时上报。 2.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请交通、供水、供电、电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3.请公安、交警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好现场。 4.请卫生部门第一时间派出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并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5.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学校校长亲自挂帅组织有效的抢险救援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点。同时要认真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引导全体教职员工积极投入到抢险救援工作中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篇32为了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我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现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保健室、保教处、总务处、办公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随岗位自然调整。 2、主要职责 负责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处理工作,及时掌握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并适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情况,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对幼儿园突发卫生事件实施紧急措施。 3、运行机制 按照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和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应对工作,发生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幼儿园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成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并调集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实行集中办公。 二、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1、报告人:园保健医师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进展、处理进程等,每一起突发事件都必须作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首次报告要快,进程报告要新,结案报告要准。 (1)初次报: 幼儿园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2)进程报告: ①一般突发卫生事件与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报告。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幼儿园随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主管行政部门。 ②严重与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报告。 严重与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报告处理过程中,幼儿园应每天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③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3)报告内容 ①初级报告 必须报告的信息包括: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报告时间、涉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尽可能报告的信息包括:事件初步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公布及可能发展趋势等。 ②进程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理进程,事件的原因或可能因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在进展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事件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③结案报告 在事件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的,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产生的原因,应急处理过程(包括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其功效),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理建议。 三、应急处置措施 1、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的应急反应。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告知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园领导。园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教育局,市卫生行政部门;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已发生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在关人员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水源;与中毒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件发生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疫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禽流感致病可疑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对幼儿园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当地政府,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园内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及实施的措施,稳定幼儿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幼儿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较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3、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报告,实行集中办公并24小时值班,对本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与防控工作进行布置,落实各项防控应急措施。 四、应急保障 幼儿园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园内的卫生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幼儿食堂、厕所、宿舍卫生条件,为幼儿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和洗漱设施,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五、善后与恢复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案,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宄责任,做好受害人的善后工作。 2、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3、尽快恢复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解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六、责任追究 对在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篇33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严重危害,指导和规范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学校稳定,保障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范围内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事件的处置。 二、应急指挥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总指挥,副校长、担任副总指挥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五个组:医疗救护组、疫情信息报告组、现场组、后勤保障组、联络协调组。 三、职责 1、指挥部职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指挥部根据事件状况及时宣布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对突发事件进行快速、高效处置。 2、医疗救护组职责: (1)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危重病人进行现场紧急处理。 (2)配合医院抢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受害者。 3、信息报告组职责: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信息报告责任人必须及时赶赴事发现场了解如下内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可能的发病原因、可疑食物。 (2)信息报告责任人将了解到的信息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接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在征得学校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必须在2小时内向卫生局、教育局、疾控中心、卫生院报告内容:①发生时间②发病人数③主要临床症状④可能发病原因⑤可疑食物⑥事件发生单位的联系电话⑦紧急处置措施。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场所消毒指导。 4、现场维护组职责: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维护人员必须维护现场秩序。 (2)保护事发现场,妥善保护可疑食物及相关设施、设备,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等。 5、后勤保障组职责: (1)及时为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所需物资。 (2)加强卫生宣传,消除师生恐慌。 (3)妥善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善后工作。 6、联络协调组职责: (1)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2)协调各组之间的工作。 四、本方案适用于xx学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篇34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全面加强我片区卫生应急工作,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片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结合我片区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片区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层层负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其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实行统一指挥,层层负责,依照响应级别,全体职工参与应急抢救工作,各应急小组根据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全面工作。并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防范意识,落实防范措施,做好人员、物资、技术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调查,及时发现、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序、有效的开展处置工作。 (四)群专结合,科学防控 明确专业防控机构与社会组织的职责,发挥社会优势,相互配合协助,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与职责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片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组织领导和统一指挥,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格局。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小组 1、医疗救护组:由业务副院长任组长,住院部内、外科主任、护士长为副组长,住院部全体医护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的现场抢救、运送、诊疗。 2、流调组:由疾控分管副院长任组长,防保科主任为副组长,防保科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病、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健康事件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负责健康人群疾病预防、健康宣传和疫情监测等。 3、消杀灭组:由疾控分管副院长任组长,防保科主任为副组长,防保科、后勤等人员为组员。负责疫源地、医院及相关公共场所的消杀灭工作。 4、卫生监督组:由卫生监督分管副院长任组长,防保科主任为副组长,卫生监督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控制以及对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主管部门对事件发生地的食品卫生及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治等防控措施的落实。 5、综合信息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疾控工作人员等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传递、收集、处理、汇总报告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正确做好舆论导向和信息发布工作。 6、后勤保障组:由后勤分管副院长任组长,后勤部主任为副组长,医院后勤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的药品、器材及各项物资的准备和供应,维护处置环境的秩序稳定等工作,确保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应急联动 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按照本预案要求,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实行各工作小组、部门、上下联动的应急联动机制,实现抢险救援人力物力调度、事件监测、报警反应灵敏的应急处置快速高效,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 第三章 预防、监测、报告与预警 一、预防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履行应急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从组织、方案、人员、物资等方面做好应急准备,有效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努力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对人民群众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造成的危害。 二、监测 建立和完善监测体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运行、维护好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日常监测,保证监测质量。 三、预警 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提供的信息,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及时提出预警级别建议,并上报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同时做好应急准备。 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预警发布与解除由上级卫生应急指挥部发布和解除。 四、报告 (一)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的报告制度和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列为突发事件上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事件的; (二)报告人 医院所有工作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三)报告时限和程序 有上列情形之一者应在2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其中发生甲类传染病、传染病暴发与流行的疫情,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必须在30分钟内报告。 (四)报告内容和方式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报告内容必须详细。 (五)实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在收到信息报告后,及时审核信息的准确性,并对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确认无误后及时上报。 第四章 应急响应及响应终止 一、应急响应原则 应急办接到上级发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在本区域,应相应提高报告和响应级别,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应急响应措施 本辖区范围内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先期应急队伍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应急处理,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有效控制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 在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以最快速度和方式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并积极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二)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三)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报告程序,及时报告。 (四)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设立观察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定期随访。 (五)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登记造册,统计报告基本信息。 (六)做好医疗机构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 (七)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杀灭等工作。 (八)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稳定民心,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培训,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九)督促、检查、指导各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三、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新病例出现,上级指挥部发出应急结束指令后结束应急状态。 第五章 评估与奖惩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客观、公正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进行评估,总结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的经验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根据评估结果,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按照应急管理要求,建立信息平台,实现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之间信息共享,并承担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和通信的畅通。 二、队伍保障。建立结构合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组建各专业组。 三、交通运输与物资装备保障。配备必须的个人生活用品、后勤保障、通讯、办公、交通工具和现场快速检测、药品器材等装备,确保应急处置的需要。 四、经费保障。医院要预留一定金额的专项资金,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采购所需应急物质。 五、宣传培训与演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利用电视、报刊和印制宣传资料等向公众宣传。建立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应急业务知识培训与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相互协调、现场控制、紧急救援的综合能力。 六、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按照预案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了解、收集和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 第七章 附则 一、本预案由中心卫生院应急办编制,在实际演练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修改。 二、中心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联系电话:应急办、防保办、住院部 篇3: 1、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各类公共场所单位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查清事件原因,减少对公众健康造成的损害,制定本应急预案。本预案由锦州市古塔区卫生局、古塔区卫生监督所依法设定,古塔区范围内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单位均应认真学习,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参照执行: 一、为防止公共场所内发生危害公众健康的突发卫生事件,公共场所单位应建立本单位传染病防制组织或机构,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设立专职或者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健立公共场所传染病与健康危害事故的报告制度。 二、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制工作,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在公共场所内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可能性。 三、当公共场所发生以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场所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①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介水传染病的流行和中毒;②公共用品用具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和皮肤病;③微小气候或空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④因使用化妆品所致的毁容、脱发及皮肤病(包括过敏性皮炎及各种皮肤损伤); ⑤意外事故所致的:氯气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包括煤气中毒)、二氧化碳中毒、红眼病(指游泳池引起的流行性结膜炎)等中毒事件; ⑥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 ⑦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 ⑧其他可能对公众健康造成危害的重大突发事件。 古塔区卫生局电话:(工作日) 古塔区卫生监督所24小时值班电话: 四、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事件发生单位应立即停止场所内的有关经营活动,及时抢救中毒人员(事件病人),并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积极配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现场事故调查,控制事故蔓延。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撰写本单位事件总结报告,并上报卫生监督部门和本单位存档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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