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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驿道镇森林防火的应急预案范文
范文

驿道镇森林防火的应急预案范文(通用15篇)

驿道镇森林防火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健全我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机制,高效有序开展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1.6 响应分级

  省级应急响应一般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森林火灾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2 主要任务

  2.1 组织扑火行动

  根据火情、地形、地势和队伍、物资准备情况,制定扑火方案,组织扑火队伍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2.2 转移疏散人员

  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及时进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医疗救治。

  2.3 保护重要目标

  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以及重大危险源安全。

  2.4 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2.5 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火灾发生地社会治安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全省森林防灭火指挥体系由省、市、县三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3.1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3.1.1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成

  设指挥长1名,由省政府负责常务工作的副省长担任;副指挥长若干名,由分管副省长、省军区副司令员、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省应急厅、林业局、消防救援总队主要负责人及省公安厅负责人担任;秘书长2名,由省应急厅、林业局分管负责人担任。

  成员: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应急厅、广电局、河南日报报业集团、省粮食和储备局、林业局、气象局、省军区战备建设局、武警河南省总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场集团、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省通信管理局、电力公司负责人。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承担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3.1.2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职责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和制度,组织制修订《河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全省火险形势、处置进展情况,组织、指导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开展有关协调工作。

  3.2省级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组织

  3.2.1前方指挥部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时,成立省级前方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火灾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前方指挥部指挥长由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火灾发生地市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织成立综合协调组、扑救指挥组、专家支持组、气象服务组、人员安置组、后勤保障组、治安保卫组、宣传报道组等8个工作组。根据火场情况,可调整工作组的设立、组成单位及职责。

  3.2.2后方指挥部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时,同时成立后方指挥部,由省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及省应急厅、林业局、气象局、自然资源厅、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厅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判事件发展趋势并提出处置意见,为现场救援提供服务和保障;应前方指挥部要求,及时调度救援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3.3扑救指挥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应对。发生较大、一般森林火灾,分别由市级和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应对,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火灾扑救工作。森林火灾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共同负责应对。

  本预案启动后,救援力量按照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调度指令到达抢险救援现场,接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前方指挥部统一指挥。军队支援力量的调动、指挥按照中央军委有关规定执行。火灾发生地市、县级政府设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履行应急救援属地责任,在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前方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组织有关部门,调动救援力量,落实各项部署、指令和工作措施。

  4 预警和信息报告

  4.1 预警

  4.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4.1.2 预警发布

  各级应急、林业和气象部门要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多种方式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在必要时对市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4.1.3 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各视频监控站(点)、防火瞭望台、检查站和护林员要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做好物资调拨准备;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视情靠前驻防。

  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检查督导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增加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做好物资调拨准备;各级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视情对力量部署进行调整、靠前驻防。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4.2 信息报告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及时、准确、逐级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及时向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通报森林火灾信息。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市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立即报告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按照相关规定报告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1)省界、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3)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原始林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及其他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

  (5)可能危及重要设施或者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6)需要省政府组织扑救的森林火灾。

  5 应急响应

  森林火灾发生后,当地政府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火情会商,根据灾害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应急响应等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火情发展态势,适时调整响应等级。

  5.1 Ⅳ级响应

  5.1.1 启动条件

  (1)造成1—2人死亡或者3—9人重伤,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危险性较大、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4)危险性较大、24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5)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的,向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秘书长宣布启动Ⅳ级响应。

  5.1.2 响应措施

  (1)进入应急状态,及时调度火情信息,研判火情发展态势。

  (2)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协调相邻地区派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支援。通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做好增援准备。

  (3)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5.2 Ⅲ级响应

  5.2.1 启动条件

  (1)达到较大等级且48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危险性较大、1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的,向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宣布启动Ⅲ级响应。

  5.2.2 响应措施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调派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及省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参加火灾扑救。

  (3)省气象局提供火场天气实况服务,择机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5.3 Ⅱ级响应

  5.3.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达到重大等级。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48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危险性较大、3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的,向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或者副指挥长宣布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5.3.2 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带领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火场,成立前方指挥部,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2)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立后方指挥部,负责研判事件发展趋势并提出处置意见,为现场救援提供服务和保障。

  (3)按照跨区支援扑火方案,增派专业森林消防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增援,协调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4)配合国家火场工作组开展相应工作。

  5.4 Ⅰ级响应

  5.4.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达到特别重大等级。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或者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火势持续蔓延、7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特别巨大。

  (4)本省没有能力和条件有效控制火场蔓延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的,向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I级应急响应。必要时,省政府可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5.4.2 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带领副指挥长和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火场,成立前方指挥部,组织开展扑救工作。

  (2)根据实际需要,请求国家调派专业力量和飞机跨省区域支援,并统一安排部署增援队伍的火灾扑救任务。

  (3)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及时决定火灾扑救的其他重大事项。

  (4)配合国家火场工作组开展相应工作。

  5.5 启动条件调整

  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地点、时段,森林资源损失程度,经济、社会影响程度,启动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

  6 应急处置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有关地方和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6.1 扑救火灾

  森林火灾发生后,由林业部门负责火情前期处理,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立即就近组织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民兵、当地驻军和武警部队等救援力量,调配航空消防飞机等大型装备参与火灾扑救;动员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火灾扑救工作,但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各扑火力量服从前方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路线、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6.2 转移安置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在建工地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保证转移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有必要的医疗救治。

  6.3 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医疗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6.4 保护重要目标

  当林区和靠近林缘的重要民用设施、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重大危险源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原始森林等高保护价值森林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消除威胁,保护目标安全。

  6.5 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受森林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及传播谣言、阻碍救援等违法犯罪行为。

  6.6 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等情况。新闻单位到火灾现场采访需征得前方指挥部的批准,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加强对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的管理和舆情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舆论氛围。

  6.7 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明火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前线指挥部组织检查验收,确认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6.8 应急处置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9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救治、抚恤、褒扬。

  7 后期处置

  7.1 火场看守

  森林火灾明火被扑灭后,要保留不少于总扑火力量10%的人员看守火场,看守时间不少于36小时,防止死灰复燃。

  7.2 火灾评估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过火面积、受害面积、蓄积、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组织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

  7.3 约谈整改

  对因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地方,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要及时约谈相关市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7.4 工作总结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及时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向省政府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7.5 表彰与责任追究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对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在扑火工作中牺牲的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8 应急保障

  8.1 制度保障

  8.1.1 工作会商制度

  (1)火情会商制度。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应急、林业、气象、消防救援等部门和单位,不定期开展火情会商,为扑火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2)扑火方案会商制度。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应急、林业、气象等部门人员和扑火专家,分析会商扑救方案,为扑火指挥提供技术保障。

  (3)重大决策会商制度。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组织有关成员,对重大问题进行会商决策,统一调度指挥。

  8.1.2 信息共享制度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发布、共享相关政策、会商结果、工作动态信息。应急响应期间,前方指挥部成员单位共享实时火情和相关基础数据信息,包括火灾预警监测、应急救援、航空救援、早期处理、交通管控、火场气象、森林分布、物资保障、立地条件等信息。

  8.1.3 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度

  (1)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承担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责任,做到组织机构、防火责任、基础设施、工作经费、火灾处置“五到位”。各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林区经营单位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灭火主体责任。森林公安队伍任务分工按照“一条不增、一条不减”原则,原职能保持不变。

  (2)督导监督机制。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对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全面指导;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履行自身防火职责的同时,按分工对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的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对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成员单位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物资储备、值班值守等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3)工作自查检查制度。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县(市、区)或基层单位开展自查,市级以上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或者主管部门开展核查。

  8.1.4 森林火灾核查统计报送制度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火灾核查统计报送制度,统计森林火灾发生的基本情况、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情况,由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逐级上报。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森林防灭火信息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定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

  8.1.5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进入森林防火紧要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全省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平时由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带班,出现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时由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了解掌握火情、扑救进展等情况。出现高火险天气时要了解有关重点林区火险等级和工作措施,发生火灾后要主动了解火灾地区范围和人员伤亡情况以及施救情况。

  8.2 队伍保障

  发生森林火灾时,专业森林消防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骨干和主力,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是应急处置与救援的突击力量,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处置与救援的辅助力量。

  8.2.1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特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8.2.2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救援力量

  包括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必要时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协调,按照有关规定参与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8.2.3 专业森林消防队

  由市、县级政府组建(目前大部分由林业部门管理,少部分由应急部门管理),有较为齐全的硬件设施和扑火机具装备,人员相对固定,防火紧要期集中食宿、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做到训练有素、管理规范、装备齐全、反应快速。

  8.2.4 半专业森林消防队

  由林区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林场、林区经营单位组建,每年进行一定时间的专业训练,确保有组织、有保障,人员相对集中,具有较好的扑火技能、装备。在森林火灾高风险期集中食宿、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8.2.5 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由各地政府、国有企业组建,是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的专业力量。

  8.2.6 群众森林消防队伍

  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及林区居(村)民中的青壮年为主,主要参加火情处置、带路、运送扑火物资、提供后勤服务、参与清理和看守火场等任务。

  8.2.7 力量编成

  森林火灾发生后,按照属地负责、就近调度原则,由火灾发生地政府调度本地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先期处置。省级森林火灾Ⅰ、Ⅱ级应急响应启动后,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灾情、险情及先期处置情况,研究确定救援力量的编成和规模,必要时协调军队应急救援力量和周边省份应急救援专业力量增援。救援力量调度方案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拟定,可参照《河南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力量编成表》。

  扑火力量分为三个梯队:第一梯队是火灾发生地专业森林消防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第二梯队是火灾发生地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第三梯队是驻豫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行政区域外增援的各类队伍按照上述标准纳入编成。

  8.2.8 力量调度

  (1)下达指令。各牵头部门协调联系救援力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统一下达书面调度指令(《请求调用应急救援力量的函》,《应急救援力量调度指令》),火情紧急时可先通过电话指挥调度,随后补发书面指令。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火情信息通报主要救援力量。需要驻豫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支援扑救的,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商省军区、武警河南省总队,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周边省份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由省应急厅提请应急部协调增援。

  (2)快速出动。救援力量接到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调度指令后,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紧急集结动员,快速做好准备,并将集结情况(包括指挥员、人员、装备、行程路线等信息)报告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征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后立即赶赴救援现场或指定地点。

  (3)预置备勤。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及时调整救援力量部署,下达预备指令,预置备用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8.3 物资资金保障

  8.3.1 救援资金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将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省财政按照政策规定安排森林防灭火经费,统筹用于省级森林防灭火应急储备物资购置和各地森林防灭火补助。

  8.3.2 救援装备保障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本预案要求,以救援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为目标,加强省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救援装备。市、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本地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等救援装备。

  8.3.3 救灾物资保障

  省级救灾物资包括帐篷、棉被、棉衣、棉大衣、睡袋、雨衣、折叠床、救生船、救生衣、应急包、手电筒等,储备在省级救灾物资仓库。

  省级救灾物资调用条件。森林火灾发生后,受灾地要先使用本级救灾储备物资,在本级储备物资不能满足救灾需要时,可申请使用省或中央救灾储备物资。申请调拨救灾储备物资应逐级上报,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时可越级上报。

  省级救灾物资调运程序。省应急厅发布物资调度命令,省粮食和储备局负责省级救灾物资调运工作。

  应急食品、药品及其他后勤物资、生活物品等,由火灾发生地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提供保障。

  8.4 气象服务保障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省气象局通报火场位置、火场范围和火场蔓延趋势等信息。省气象局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循环制作火场区域气象专报,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8.5 通信信息保障

  发生森林火灾后,通信部门要迅速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保证通信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广电、通信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群众撤离信息,配合应急救援行动。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提供火场区域及周围地形、地貌、社区分布、道路、资源等地理信息,为救援决策提供支持。

  8.6 交通运输保障

  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摩托化输送方式为主。在特殊情况下,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商请铁路或者民航部门下达输送任务。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证抢险人员、转移群众、扑火救援物资运输。

  8.7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灾区疾病防治工作开展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火场实施现场医疗救护,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必要时,组织、协调现场急救和转诊救治。

  8.8 治安防护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林区纵火、破坏森林火灾救援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行为,保障火灾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8.9 航空消防保障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或者经研判火灾较为严重,需要航空消防飞机参与救援的,首先使用驻防的航护飞机;需要跨省调机支援时,由省应急厅向应急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南、北方航空护林总站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接受援助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支付。

  9 预案管理

  9.1 预案编制、修订

  本预案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要组织预案评估,并适时修改完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或者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4)在森林火灾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

  (5)其他需要修订应急预案的情况。

  9.2 预案培训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组织预案培训。培训工作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每年森林防火紧要期前至少培训一次。科学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增强针对性,提升各级、各部门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9.3 预案演练

  (1)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建立应急演练制度,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各级专业和综合性救援队伍要根据本地森林火灾风险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3)乡镇(街道)、林场、涉林景区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9.4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__〕141号)同时废止。

驿道镇森林防火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2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案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现结合本园区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园区管委会的领导下,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园区制定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处置责任制。

  2、专群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专业扑火队和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园区区域内发生的'所有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园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园区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园区森林防火值班办公室设在园区管委会大楼(联系电话:),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监测、森林灾火扑救协调等工作,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单位在接到任务后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二)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职责

  在园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讯畅通,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器具、装备及物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园区防火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公布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值班电话,要在全园区企业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严禁在林区用火:各分包企业人员要坚持巡、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冬至、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园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园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管辖企业要立即向园区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园区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2、出现重要火情时,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派人到达火灾发生地,并组织人员扑,现场指挥救火,控制火情,并根据灾情的严重性酌情上报。

  3、当发生外火烧入或园区内火烧出的情况时,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20xx年秋季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模板(集锦6篇)(篇二)

  为切实加强对我社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协调指挥,预防辖区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1、在街道办统一领导下,我社区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要落实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社区森林防火指挥小组。由社区书记任组长,其它负责人为成员。具体人员是: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本预案启动后,社区森林领导小组立即成立“火场扑灭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同时在街道办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三、预案处理措施

  1、社区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接到森林火灾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与火灾发生点联系,弄清火灾现场准确情况;

  (2)边界发生的火灾报告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

  (3)保持上下联系,最先知道火灾现场情况;

  2、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应采取如下措施:

  (1)召开相关会议,研究火灾的扑救和处置方案,成立临时扑火救灾办事机构,落实扑火责任人员;

  (2)对发生重大以上火灾要明确牵头单位,成立联合扑火救援指挥部

  (3)发生重大以上火灾或可能酿成特大火灾及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火灾,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委派其他成员带领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及派出所有关部门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处理火灾事故。

  四、火灾查处

  发生一般火灾,由社区同所在街道办进行处理,发生重特大火灾,要组织派出所、纪检、林业部门成立职合工作组,督促和帮助火灾发生地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进上报。

  五、灾后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相关责任。

驿道镇森林防火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3

  为进一步提高我街道森林防火能力,确保全街道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林地保护条例》、《国家处置重、特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我街道防火工作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切实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街道辖区内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目标要求

  通过全街道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达到全街道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切实有效地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我街道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指挥长:

  副指挥长:

  专职副指挥长:

  总值班主任:

  成员单位:林业站、派出所、财政所、安监站、城建办、水管站、中小学校、农业办、计生办、农经站、综治维稳办、各村。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站长兼任。指挥部下设防火办、火场指挥组、宣传报组、治安保卫组、扑救队、医疗救助组。

  (二)职责任务

  指挥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力量、物资和装备;指导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委会完成扑火救灾任务。

  防火办主要职责:

  1、及时掌握全街道有关灾情;

  2、督促协调检查各村、各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3、贯彻执行街道主要领导及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

  4、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

  5、加强值班。

  防火办主任:

  副主任:

  成员:安监站工作人员。

  电话号码:

  火场指挥组组长:成员由安监站、各村工作人员。

  火场指挥组织职责: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或扑火队下达指令;收集火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宣传报道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办公室工作人员。

  宣传报道组职责:负责指挥部新闻发布的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规定,统一发布火情信息,对扑火救灾的情况进行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的具体事宜。

  治安保卫组组长:

  成员:由综治维稳办、派出所工作人员和各村调解员组成。

  治安保卫组职责:维护火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灾区政府机关、机要部、金融部门及救灾物资等的安全;负责火灾扑救和预防。

  后勤保障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民政办工作人员。

  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组织扑救组人员的集合,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负责灾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制定救灾标准,发放救灾款物;做好灾情调查和统计工作;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置;做好国内外社会各界援救款物接受工作。

  扑救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安监站工作人员。

  扑救组职责:负责火场情况调度,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负责召集各有林村护林员当向导;召集各扑火队伍报到,登记扑火队伍单位、人数、报到和上山时间明确上山线路,尽快扑灭火灾,确保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医疗救助组组长:县医院院长

  成员:县医院工作人员。

  医疗救助组职责:负责做好火灾区受伤群的医疗卫生工作,负责抢救伤员和预防灾后各种疾病的传播。

  四、强化宣传,落实责任

  1、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进山作业、游玩有关规定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禁火区和进山路口均设立固定的宣传警示牌,并在山场显眼位置刷写宣传标语,增强进山人员防火意识。各村要采取张贴公告、书写示语、召开户主会、印发给农户的一封信、广播、宣传车等形式,各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课,给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认真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落实村两委干部和林场护林员包片、包山头、包路口制度,护林员要严格执行巡山制度,对自己所管辖的场要实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办证和巡山执勤。村两委要切实担负森林防火的责任,对所包山头、责任范围要加强督查,消除隐患。

  3、层层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森防火工作。街道办事处每年都要与各村、学校鉴订森林防火责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各自抓好自己管辖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4、严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绝森林火灾隐患。森林防火期内严禁下列用火:禁止在山上烧因灾受损的断木枯枝;禁止烧荒、烧田埂草、草木灰;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地带吸烟、野炊、上坟烧纸或其它祭祀用火;严禁毁林烧木炭;严禁小孩在林区内玩火。

  五、扑救程序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立即扑救并向所在村或街道森林防火机构报告。

  2、街道、村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第一梯队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3、扑救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凡延烧半小时仍未扑灭的,指挥部根据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增援。

  4、后勤保障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两小时内,要把水与干粮送到火场。

  5、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六、注意事项

  1、坚持“三不打、二严禁、一报备”制。即“三不打”: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防火路;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而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扑火,而应组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实施突击。“两严禁”: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打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尤其是街道干部到一线场指挥打火。“一报备”火场清理和守护实行指挥员姓名报镇政备案制,严格责任,严防火场死灰复燃。

  2、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以队伍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撒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3、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4、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5、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七、扑火器具的储备

  各村应储备柴刀、灭火鞭、手电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证扑火设备完好,随时添加,随时动用。

  八、灾后事宜

  1、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天内所在村应向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处:案件查处工作由街道林业配合县林业公安分局处理,所在村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3、扑灭经费:扑火人员误工补贴以及火期间的其它费用,由火灾肇事者或所在村(单位)承担。

  4、奖惩办法:灾后负伤的救火人员以及因灾给灾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由所辖村给予妥善处理;对扑有功人员,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九、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驿道镇森林防火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4

  年近岁尾,严冬将至,草木干枯,大坪乡森林防火将进入紧要期。将来一段时间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抓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根据南康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树立“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思想意识,突出以“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关爱森林、防范火灾”、“保护森林、爱护国家、造福子孙、功在千秋”、“小手拉大手、严防森林火灾”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克服事不关己、无动于衷的不良观念,制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落实教育局与学校、学校与学生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以对生态资源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小手拉大手”的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切实提高学生及家长的森林防火安全意识,营造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

  二、宣传教育活动内容

  1、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组织全校师生学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南康市森林防火期禁火令》等,及时、准确宣传国家、省、市关于进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准确传达上级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和意见,切实提高师生森林防火意识。

  2、出一期森林防火知识黑板报。学校及各村小要以森林火灾危害和预防为主题的出一期森林防火知识黑板报,力争把“多一份教育少一点火灾”的理念传达到每位学生,并通过学生的宣传普及到家庭,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3、写一篇森林防火主题作文。各班主任要就“保护森林、爱护国家、造福子孙、功在千秋”等为主题,组织学生写一篇森林防火主题作文,加深学生对森林防火认识,并影响学生家长。

  4、发一封《致家长和学生的公开信》。学校将印刷一份致家长和学生的公开信,请各班班主任及时将公开信下发到每一名学生和家长手中,真正实现“小手拉大手、严防森林火灾”。

  5、开一次“森林防火”主题班会。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大兴安岭87森林火灾25周年反思日、全国第4个“防灾减灾日”,开展“追忆历史、警示后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主题班会。要求每一名学生必需参加并积极发言。

  6、利用升降旗、班队课、集合时间进行宣传。

  三、宣传教育月活动时间与步骤

  (一)时间: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

  (二)步骤

  1、准备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中心小学及各村小、教学点校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教师学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南康市森林防火期禁火令》等法律法规及森林防火知识,做好资料准备工作。

  2、实施阶段(20xx年11月11日至11月25日)。

  (1)以班为单位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森林防火知识黑板报,写一篇森林防火主题作文,发一封致家长和学生的公开信,开一次森林防火主题班会,,以学生带动家庭乃至整个社会的森林防火宣传,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达到人人防火,杜绝火灾的效果。

  (2)中心小学及各村小、教学点书写、悬挂(张贴)一条森林防火标语。

  (3)宣传学校森林防火的“五个严禁”,即严禁学生带任何火源进入林区:严禁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玩火:严禁学生参加救火活动:严禁学生在禁火期参与携带香、纸、烛和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的.物品在林区的上坟祭祀活动。

  (4)组织学生开展森林火灾信息报告,发现火情及时报告,树立“我爱家园,防火第一,你我参与,保护森林”的意识,克服事不关己、无动于衷的不良观念。

  3、总结阶段(20xx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

  中心小学及各村小、教学点要对此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查找不足,进一步建全和完善各种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防火措施,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好抓实,以推动森林保护和环境建设。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中心小学及各村小、教学点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成立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校长是主要责任人,班主任是具体责任人,各村小、教学点校长要亲自部署,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活动正常开展,顺利完成。

  2、签订责任状,将责任层层落实

  中心小学与各村小、教学点校长、各校与教师签订森林防火

  宣传教育活动责任书,将宣传活动层层落实到人,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头上的责任”的氛围,提高宣传效果。

  3、加强资料收集存档工作

  各村小、教学点要认真做好各个阶段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上课要有备课记录、要有森林防火作文,给家长写一封森林防火信;黑板报和宣传标语要有照片。

  4、及时上报各种资料

  各村小、教学点制定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需在11月15日前上报中心校,(纸质文档一份并附电子文档)11月30日前将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总结上报中心小学行政办公室(纸质文档一份并附电子文档)。

驿道镇森林防火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5

  白露、国庆长假将至,期间进山扫墓祭祖和郊游等活动将大量增加,全镇将出现点多面广的野外用火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突出。为切实做好白露及国庆长假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应对突发性森林火灾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白露及国庆长假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镇政府成立白露及国庆长假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广泛宣传

  运用电视广播、短信平台、宣传车、设置和刷新宣传牌(墙)、广贴警示标语、印发宣传手册和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法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和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和规定,增强人们森林防火、爱林护林的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引导教育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鼓励倡导民众用植树、送花、压纸钱等有益方式祭奠先人,改变烧香烧纸钱放鞭炮的祭祀旧习。

  突出重点,加强检查

  白露期间,重点加强各村山头(含自然村)主要进山入口的监控和检查,劝导祭祀人员不带香烛、纸钱、鞭炮、火柴(打火机)等火种火源进山,并做好宣传引导和服务组织工作。镇林业站及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要深入各村查禁野外违章用火。林业部门要及时查处在林区烧田埂草、燃放鞭炮、烧纸钱、点香烛和随意野炊等行为,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督促落实护林员在岗履职,充分发挥护林员一线巡山护林的作用。

  认真做好火灾安全扑救准备工作

  白露及国庆长假期间,镇林业站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同时做好各种扑火物资准备补充和机具检修,确保扑火机具性能状态良好,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准备工作。镇村半专业扑火队要集结待命,严阵以待、一旦接到火情,快速出动,快速扑灭,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在组织扑救火灾,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指挥,安全扑救’’的原则,严禁指派无指挥火灾扑救经验的干部指挥扑救,严禁组织幼女、老弱病残及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火灾扑灭后,必须认真组织清理余火,并根据火场面积大小留下足够的人员看守,指定专人现场负责,严防死灰复燃。

  加强值班调度

  白露及国庆长假期间,各村及镇林业站要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并及时按规定程序上报火情。从9月7日一13日、9月30日一10月7日实行零火情报告制度,各村要指定专人要在每日下午16:00前向镇林业站报告当日情况,镇林业站要在每日下午16:30前向县防火办报告当日情况。

驿道镇森林防火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6

  为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巩固我县林业建设成果,保障林业产业正常发展,进一步促进林业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按照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设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由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农林局、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等部门主管领导担任。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林局,县政府有关部门派人员参加。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策,负责紧急火情扑救工作,收集、分析火情及发展态势,及时提出启动、停止本预案及有关建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

  各乡镇设立相应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办公室,制定相应的预案,明确相关职责,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火灾的预防、控制和扑救工作。

  (二)部门职责

  1、县农林局

  (1)做好森林火灾的监测、预防,迅速对灾情做出全面评估。

  (2)划定火点、灾区、受威胁区,提出隔离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3)组织对灾区、受威胁区内的易燃物实施紧急扑救、隔离、疏散工作。

  (4)监督、指导对火点、灾区内林木和场地实施清理。

  (5)建立紧急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灭火专业设备、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6)评估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7)培训防火人员,成立森林防火应急处理预备队。

  (9)组织实施对火点、火灾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2、发改委:负责森林火灾控制保障体系、火灾处理所需的专用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

  3、财政局:负责安排森林火灾控制和物资储备所需资金,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加强森林火灾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4、民政局:负责森林火灾区群众的安抚和救济工作。

  5、交通局:负责提供运输车辆,优先运送扑救森林火灾的人员、物资,配合县农林局做好森林火灾监督检查工作。

  6、公安局:实施森林火灾区封锁、隔离工作,做好森林火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7、司法局: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森林火灾报告、通报程序

  (一)本区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后,必须立即向县林技中心报告。县林技中心应立即派技术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采取防范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执行,不得拒绝或推脱。

  (二)森林火灾灾情报告形式:县林技中心在报告、传递森林火灾灾情时,应当按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紧急通知和有关要求,以电话、传真等最快的形式进行。

  (三)县林技中心森林火灾灾情报告内容:包括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灾林木品种、面积,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灾情报告的单位和个人及联系方式。

  (四)森林火灾灾情报告程序:发现森林火灾灾情时,必须立即向县林技中心报告。县林技中心在接到紧急灾情报告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初步调查。同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除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对外界发布灾情信息。

  如果今后国家对灾情保密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应急措施

  当森林火灾发生时,必须启动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反应。

  县林技中心发现或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必须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立即对森林火灾区实行扑救、隔离等措施。

  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灾报告后,要立即召开会议,决定启动预案,针对火点、受威胁区分别做出扑救、隔离、封锁、疏散群众等相关决策,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落实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扑灭火灾,同时做好灾区内生产、生活安排,保证灾情控制工作顺利进行。

  四、保障系统

  (一)物资保障

  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体系,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储备必须的防火专用设备,防火车辆、运输车辆及人员防护用品。

  (二)资金保障

  县财政每年列支紧急防火物资储备、灾情控制及监测等所需资金。

  (三)技术保障

  县林技中心负责森林火灾的调查、扑救、隔离等工作。

  (四)人员保障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建森林防火应急处理预备队。

  五、宣传、培训

  (一)公众宣传教育

  公布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林技中心电话,向林木种植户、护林员及广大群众发放森林防火技术资料,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意识。

  (二)培训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应加强森林防火专业知识的学习,聘请专家对县林技中心工作人员及森林防火应急处理预备队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能力和水平,加大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力度。

  六、附则

  本预案由县农林局负责解释。

驿道镇森林防火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7

  为加强森林火灾防范,提高应急处置效率,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全镇森林防灭火安全,根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口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时间

  20xx年1月1日-3日及1月31日-2月6日。

  二、预防措施

  (一)预警监测

  1、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变化,加强森林火险形势会商,及时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

  2、对国家和省监测发现的火情热点,由属地乡村主要领导组织实地核查,力争30分钟内电话首报、1小时内书面报告、最迟2小时内书面反馈到镇政府并上报倒应急管理局综合值班室。

  (二)火源管理

  1、全镇停止炼山,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镇村里要派出工作组和宣传车深入沿山村组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短信、微信等形式,宣传森林防火规定,营造浓厚防火氛围。

  3、巡山护林员全面到岗到位,加强火源巡查,重点区域和主要进山路口增派人员把守。各地要加强督促检查,镇村干部划分防火责任区,深入村组和重点地段开展督促检查。

  4、各村要加强对痴呆傻等“五类”特殊人员的监管,明确监护人和监护责任。

  5、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对进山人员的宣传和管理,登记备案,设卡守哨,禁止烧纸和燃放烟花爆竹。

  6、林业、政法、执法大队和各村要密切配合,加大森林火灾案件和违规用火行为查处打击力度。

  (三)应急准备

  1、各村要制定元旦、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应急处置措施和办法,加强火灾预防和扑火指导,及时更新和维护扑火物资,确保扑火需要。

  2、各村森林防灭火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镇挂村领导和村(居)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得外出,如需外出,按规定指定责任人,办理责任移交,并报镇备案。指挥部领导要亲自带班,并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

  3、各村要安排干部值班,加强防火值班。

  4、镇半专业扑火队全面进入应急状态,24小时待命,并听从统一调度。

  三、应急处置

  (一)火情调度

  1、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居)每天16:00前向镇政府值班室报告值班情况;镇值班室每天16:30前向县应急管理局报告值班情况。

  2、强化火情调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必须立即向镇值班室报告,严禁迟报瞒报;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果断处置火情;火灾扑救情况每2小时报告一次,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二)扑火原则

  1、以专业队伍为主。森林火灾发生后必须力争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火灾。

  2、靠前统一指挥。乡村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所有扑火力量必须坚决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坚持安全第一。优先保护居民点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三)扑火力量

  优先使用当地扑火力量。立足本地,以当地半专业扑火队为第一梯队,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为第二梯队。

  (四)组织机构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镇主要领导负责指挥,根据需要,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成由县指挥部领导为组长的火灾扑救督导组。跨乡镇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乡镇分别指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协调和指导。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本县元旦、春节期间较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视火情处置要求,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成员由县指挥部指派相关领导和发生火灾的该乡镇政府主要或分管领导、应急局长、林业局长等组成。

  四、相关要求

  1、各村要高度重视,认真完善制定元旦、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各项防灭火措施落到实处。

  2、对发生在敏感地区的森林火灾,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将立即派督导组前往火场指导扑救。其他地区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或者其他重要森林火灾,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将派督导组前往火场指导扑救。

  3、严格责任追究。凡是在元旦、春节期间发生的森林火灾,不仅要追究火灾肇事者的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要从严问责,并通报追责。

驿道镇森林防火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8

  为切实做好全街道今年冬至、元旦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现特制定如下预案: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各村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责任感,坚决落实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考核制度,要进一步将森林防火责任向村、组延伸。各村委会及有关单位负责人为防火第一责任人,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联系区域林区的防火巡逻和重点部位监管。

  二、深入宣传,严格火源管理

  要把做好宣传工作作为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要大力组织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周”活动;要抓住重点时间、重点内容、重点对象做好防火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宣传车等方式大力地宣传森林防火;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基本知识,把宣传工作做到村、做到户、做到人,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严控野外火源

  进入防火期后,各村各单位要积极组织人员深入林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清理排查,认真落实重点人员监管责任。特别是在冬至、元旦等重要防火时段,安排专人在坟墓集中区、风景区、造林基地、草山、林场、寺庙等重点区域严防死守,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确保万无一失。对进入库区的居民、游客、作业人员进行防火宣传,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储备好必要防火工具和物资,加强值班巡逻,充分发挥保洁员的护林防火宣传作用。

  四、落实防火预案,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

  各村各单位要从实际工作出发,在本辖区的采伐迹地、林场以及生态脆弱区域,树立警示牌、防火标语,坚持“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护林队伍要加大巡逻力度,实行重点防范。同时充分发挥火情监管和瞭望作用,一旦发生火情,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力争实现“打早、打小、打了”,防患于未然。

  五、严格值班制度

  在冬至、元旦期间内,各村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漏岗、缺岗。节假日期间,各村要安排专人,加强防范,确保信息畅通,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并根据天气情况,街道将聘用防火宣传员:竹峰村吴晓武、瓦窑铺村匡响宁、桥头铺村胡江子(负责本村的冬至、元旦流动防火宣传工作),具体见附表4。

驿道镇森林防火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9

  为切实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进一步落实防火工作职责,不断提高全镇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使森林防火工作变成全镇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实现森林防火宣传用语规范、普法教育制度化。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以实现森林火灾“早预防、早发现、早扑救”和“打早、打小、打了”为目标,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的首要任务。以火灾发生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扑救人员生命安全为基本原则,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谁主管、谁负责”的思想。突出宣传失职、渎职的处罚和引发火灾的责任追究。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努力维护生态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为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开展好全镇的宣传活动。以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为中心,以强化广大干部群众的防范意识为重点,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领会到森林防火的重大意思,坚决制止引发森林火灾的事故发生。

  三、宣传重点

  1、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条例》。镇、村、组三级利用警示牌、标志牌、宣传单、宣传手册、标语、横幅等方式,充分开展宣传活动。

  2、定期召开森林防火专题会议,做好预防森林火灾的方案。

  3、3月为森林防火宣传月,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在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六个一”活动,(即每期上一堂森林防火公开课、出一期森林防火板报、组织一次森林防火知识竞赛、印发一封《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发一张森林防火温馨提示卡,完成一篇森林防火作文),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4、结合4月中国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诞生6周年,书写森林防火标语,张贴森林防火固定标语牌;在赶集日设立宣传点进行宣传。

  5、在森林防火期间,组织宣传车,到林区巡回宣传森林防火规定。

  6、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和清明节等重要时段,组织村组干部和森林管护人员巡山守卡,现场发放资料,宣传森林防火规定,重点宣传和制止野外吸烟、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烧桔杆等野外随意用火行为。

  7、抓好智残障人员的监护和管理。

驿道镇森林防火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确保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措施得力,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维护我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土生态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方案。

  1.2工作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1.3编制依据。本管理方案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省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xx省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管理方案》和《xx市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等。

  1.4适用范围。发生下列森林火灾时,可启动本管理方案:

  (1)受害森林面积3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2)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林场或者位于乡(镇、区)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3)连续燃烧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区、天然林区及其它重点林区,受害森林面积2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5)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以及其它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的组成与职责

  我市成立以市长为指挥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市武装部部长为副指挥长,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气象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农业局、市文化旅游局、市联通公司、市移动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

  市护林防火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制订和修订市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宣布启动或结束本应急管理方案;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决定成立前线指挥部,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遇到的资金、物资、交通等问题;审查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或专家组提交的工作报告或评估报告;承担xx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应急工作。

  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及时掌握、分析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信息,并提出处理建议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贯彻落实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指示和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乡(镇、区)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指导应急扑火专业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落实市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的编制修订和组织演练工作;向xx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报告、通报森林火灾发生情况及应急处置工作有关情况;根据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授权发布有关信息等。

  2.2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及其各工作组的职责。根据森林火灾扑救需要,市护林防火指挥部临时成立前线指挥部,主要职责是迅速落实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火灾扑救的各项部署,现场统一组织指挥火灾的处置和扑救。各工作组组成和主要职责:

  综合调度组:全面掌握并及时报告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各部门落实扑火力量调动、物资调配、通信联络、火场监测、火灾案件查处等具体处置措施。

  后勤保障组:做好火灾处置扑救中的食品、饮水、燃油、电力、被褥等物资供应和通讯联络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快速运输扑火人员、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药品等。

  医疗救护组: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火灾处置扑救中的医疗救护以及灾后卫生防疫等工作。

  宣传报道组:按照上级对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有关规定,根据火灾扑救工作需要,确定火灾扑救新闻发言人,适时发布火情信息,组织好宣传报道工作。

  专家咨询组:负责扑火环境、火情分析,并对火灾态势进行科学评估,提出火灾扑救方案;根据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授权,开展火灾调查、火灾损失评估,做好处置扑救绩效评价。

  现场督导组:深入火场一线,对各部门、各单位和有关人员在火灾扑救中的职责履行情况实施跟踪监督检查,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前线指挥部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

  2.3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市武装部:根据火灾扑救需要,组织驻xx部队、人武部和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投入火灾扑救工作。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森林防火会议及火灾扑救中的紧急会议,审核上报xx市的有关资料和文件。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机关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持火场治安秩序,做好受灾群众的疏散和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查处森林火灾肇事者;必要时协调市公安消防大队参与灭火。

  市林业局:负责指导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国家所有的林地森林火灾预防和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监督检查各有关乡(镇、区)和林区各单位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实施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演练,履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涉及市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灾扑救和基础建设项目审批,并将其纳入基本建设计划;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对不落实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制和在火灾扑救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市安全监管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火灾成因及火灾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做好学校师生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措解决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经费,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扑火队伍装备、扑火物资储备(供应)以及灾后重建等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参与对各部门、各单位人员火灾扑救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奖励火灾扑救有功人员。

  市司法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火灾案件的调查处理。

  市气象局:负责加强中长期天气预报,建立森林火险形势会商机制;及时提供火情监测信息,随时掌握和提供火场及周边天气情况;必要时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市交通局:负责修建通往灾区临时公路和运输扑救物资、人员,配合市公安部门做好交通管制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灾民安置与社会救济和灾后重建工作,按规定做好扑火伤亡人员的抚恤事宜;教育和引导公民文明祭祀,做好陵园、公墓和坟地的火源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痴呆等智障人员的用火安全管理。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火灾扑救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火场实施现场医疗救护,做好灾区卫生防疫;遇有大批重危伤员时,组织、协调现场急救和转诊救治工作。

  市广电局:通过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遇到三级以上火险天气时,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播报火险等级预报。

  市农业局:负责协调做好农村居民、牲畜和农业生产物资的疏散与转移工作,搞好灾后农业生产。

  市文化旅游局:负责组织指导旅游区和旅行社开展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将森林防火安全知识纳入导游提示游客内容;发生森林火灾时,督促旅游区组织人员疏散。

  市联通公司、移动公司:负责组织通信联络,确保火灾现场的通信网络畅通。

  3、预防和应急准备

  3.1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森林防火意识。

  3.1.1各乡(镇、区)要按照“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要求,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3.1.2建立全方位、社会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强化市、乡(镇、区)两级护林防火指挥部的宣传教育职能,协调广电、教育、文化旅游等部门及村民委员会组成宣传教育网络。从各个层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构建全方位、社会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格局。

  3.1.3深入开展“进林区、进村宅、进单位、进学校、进风景旅游区”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普法教育,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充分利用每年11月份的“森林防火宣传月”,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防火科普知识、森林火灾扑救和安全避险知识教育,开展先进典型宣传和森林火灾警示教育。

  3.2有关乡(镇、区)、山张林场和虎头山森林公园应当组织实施下列森林防火设施建设:

  (1)建设火险预警、火情监测瞭望设施;

  (2)在林内、林缘以及村庄、工矿企业、仓库、学校、部队营房、重要设施、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等周围,建设蓄水池、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者营造防火林带,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识;

  (3)配备森林防火交通运输车辆、森林防火物资和通信器材等;

  (4)修筑森林防火道路;

  (5)建立森林防火指挥调度和信息处置系统等。

  3.3林区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组织,负责本系统、本单位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和责任区,配备相应的森林防火设施装备。

  3.4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有关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应当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5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坚持以专业队伍为主,专业队伍与发动群众相结合的原则。有关乡(镇、区)负责本辖区各类森林消防队伍的建设、监督和管理。国有山张林场要建立专业森林消防队,沿山乡(镇、区)要建立森林消防突击队和民兵应急分队,沿山各村和包山大户要建立群众扑火队。加强后备扑火力量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力量。

  3.6完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的监管、储备、调拨和更新管理体系,确保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物资准备需要。市、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各自辖区的森林防火任务,储备与之相适应的森林防火物资。

  3.7各乡(镇、区)要按照《国家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管理方案》的要求,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所需的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

  3.8各乡(镇、区)、各林场及火场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发挥社会基础设施的作用,为扑火指挥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3.9市气象部门要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预报、人工增雨等。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信息,为森林防扑火工作提供技术智力支持。

  3.10市、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加强岗位技术培训,组织实战训练和扑火演练,不断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加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乡(镇、区)森林消防突击队、民兵应急分队和群众扑火队的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合作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4、监测与预警

  4.1森林防火常规信息的监测与收集。

  4.1.1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常规信息监测和收集体系。切实加强对可能影响森林火灾发生、发展和应急处置的常规信息的监测和收集工作。

  4.1.2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森林火灾常规信息数据库,各有关部门要无偿提供有关数据和信息,支持、配合常规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常规信息数据库内容包括:

  (1)区域内森林资源的种类、数量及分布;主要危险源的种类、数量及分布。

  (2)区域内重点防护林、天然次生林及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的面积及分布;林区重要基础设施、居民点、学校的数量及分布;林区人口数量、结构及分布。

  (3)林区地形地貌、交通和基础设施情况;季节性的风向、风速、气温、雨量等气象信息。

  (4)森林扑火力量的组成、分布,森林消防物资的种类、数量、特性和分布,上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和相邻地区可用的火灾处置应急物资。

  (5)可能影响火灾扑救的不利因素。

  4.2森林火险预测预报。在重点防火期,市气象部门要分析森林火险形势,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报送火险趋势报告,并制作全市24小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全天不间断通过电视台向全市发布;冬春高火险季节,市广电局要在市电视台天气预报等栏目中向全市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预警警报;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后,市气象部门要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

  4.3森林火险天气等级。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森林火险天气等级分为五级:

  一级:没有危险,林内可燃物不能燃烧;

  二级:低度危险,林内可燃物难以燃烧;

  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

  四级:高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容易燃烧;

  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

  4.4预警标志设置、预警公告发布及防范措施。

  一级和二级火险天气,可不设标志。

  三级火险天气,林区悬挂淡绿旗预警标志。市气象部门及时向市政府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天气信息,市、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严格昼夜值班制度;各监控站(点)、防火瞭望台、检查站和护林员加强林火监测和巡护,扑火队伍做好扑火准备。

  四级火险天气,林区悬挂黄旗预警标志。除三级防火措施外,市电台、电视台要公开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市、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要值班、带班,检查落实防范措施;停止野外生产生活用火;风景旅游区等重点区段要层层设岗,严防死守。

  五级火险天气,林区悬挂红旗预警标志。除四级防火措施外,市电台、电视台要公开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当高火险等级面积指数(高火险等级出现的范围占所在林区的面积比例)超过50%时要发布森林火险天气紧急警报。同时,经市政府批准,以市政府名义向全市或有关地区发布预警公告。

  4.5火情监测。在森林火灾高发期,各监控站(点)、防火瞭望台、检查站和巡护人员切实加强火情监测。

  4.6火情报告。

  4.6.1报告的责任主体、时限和程序要求: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对接到气象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发现的热点,要立即通知有关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核查。各监控站(点)、防火瞭望台、检查站、巡护人员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当地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收集到的火灾信息要迅速核实、整理和分析,并及时上报。一般森林火灾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灾情日报、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重、特大森林火灾,应在40分钟内逐级上报至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和xx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4.6.2报告内容:包括起火时间、地点、面积、火势、发展趋势分析、火场附近环境情况及已经采取的扑救措施,并根据火灾发展和扑救情况及时续报动态信息。

  4.6.3我市建立森林火灾有奖报告制度,设立报警电话()和电子信箱()。

  4.6.4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森林火情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5.1.1事发地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应急反应。发现火情后,当地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机构要立即组织力量扑救,到火场时要及时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反馈火场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扑救。

  5.1.2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应急反应。火灾发生后2个小时内仍未能控制的,或发生跨乡(镇、区)森林火灾时,应立即启动本管理方案,迅速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全力组织扑救。

  5.1.3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管理方案时,乡(镇、区)及其护林防火指挥部应当按照规定向市政府及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5.2管理方案实施。本管理方案启动后,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应迅速召集事发地乡(镇、区)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部署行动方案,责成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各项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扑火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5.3扑火指挥。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应成立前线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在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若干战区,成立分区指挥部。需调动军队(武警部队)执行灭火任务时,可设立专门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军队(武警部队)的组织指挥工作。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可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和修改应急处置方案,发布有关命令,全面组织各项紧急处置工作。事发地乡(镇、区)、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指挥部各工作组、各分区指挥部和军队(武警部队)专门指挥机构以及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与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5.4扑火力量组织与调动。

  5.4.1扑火力量的组成。扑救森林火灾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突击队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由火灾发生区域的护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审批实施跨区增援计划。

  5.4.2扑火力量梯队安排。分三个梯队:

  第一梯队为森林消防应急分队。由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调动当地的森林消防应急分队和干部、群众组织扑救。必要时,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就近调集其他乡(镇、区)森林消防应急分队进行增援。

  第二梯队为群众义务扑火队和民兵消防应急分队、公安消防大队。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进行支援。

  第三梯队为驻xx部队。根据扑火需要,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就近组织驻军支援。

  5.4.3兵力调动程序。需增援扑救的,由发生火灾的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实施增援。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乡(镇、区)的护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军队(武警)的调动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商驻xx部队,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5.5现场处置。

  5.5.1扑火方法选择。要采取整体围控、分段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阻、打、清”相结合。

  5.5.2重点部位保护。对重要设施、居民地、军事管理区等重点部位和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防护林、原始森林等重点林区,要集中优势力量,实施重点保护。

  5.5.3扑火安全防范。在扑火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形地貌、风力风向、气温等因素,时刻注意观察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5.5.4人员疏散安置。各乡(镇、区)应在林区居民地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地受到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必要时可采取强制疏散措施,并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5.5.5医疗救护。由医疗救护组协调当地卫生部门,对因森林火灾造成的受伤人员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必要时由市卫生部门组织力量予以支援。

  5.5.6物资使用。扑火抢险所需物资由前线指挥部及其后勤保障组协调市发改委、商务等部门负责调集。根据火灾扑救需要,前线指挥部可使用、征用、调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

  5.5.7应急通信。在充分利用当地森林防火通信网络的基础上,市联通公司、移动公司要建立火场应急通信系统,采用卫星通信和短波、超短波通信,确保信息通畅。

  5.5.8生活保障。由火灾发生地乡(镇、区)负责应急扑救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5.6火灾案件查处。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负责进行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5.7新闻报道。市护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发布火灾发生、发展和处置情况。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新闻稿件(包括视频新闻)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宣传报道组研究提出意见,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审定后发布。

  新闻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需征得前线指挥部的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5.8扩大应急。重、特大森林火灾有扩大、发展趋势,现有力量难以控制时,由前线指挥部报请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研究采取相应的扩大应急措施。

  5.9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扑灭后,由当地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火场看守,及时清除余火,消除隐患。经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办公室人员现场查实后,报请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6、后期处置

  6.1火场看守。明火扑灭后,要保留不少于总扑火力量10%的人员看守火场,看守时间不少于36小时,防止死灰复燃。

  6.2火灾评估。森林火灾扑灭后,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火灾损失进行调查评估,撰写调查评估报告,经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审核后报xx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6.3灾民安置、灾区防疫及灾后重建。受灾乡(镇、区)要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灾区防疫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不发生人、畜疫情。灾情特别严重的,可向市政府提出赈灾申请。市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对灾区重建给予重点支持。对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灾区乡(镇、区)应当依法对扑救火灾使用、征用、占用的房屋、场地、应急物资和设备等予以归还;不能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补偿。市财政部门根据情况,制定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

  6.4工作总结。应急结束后,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对应急管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应汲取的教训,并提出整改建议。

  7、附则

  7.1管理方案管理。本管理方案既是市政府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整体计划、程序规范,也是指导乡(镇、区)制定当地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的依据。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本管理方案每三年修订一次,经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审定后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发布,并报xx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

  7.2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市民政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由司法部门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xx省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有关单位和个人未依照本管理方案的规定履行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本管理方案具体内容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7.4本管理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驿道镇森林防火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11

  森林火灾是因野外用火、违规炼山、乱扔火种、电力、天灾引发的,因此会对山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为了能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防火预案如下:

  本预案制定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资源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环境保护法》、《四川省森林资源管理办法》、《四川省林政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四川省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四川省消防条例》、《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

  一、指导思想

  1.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发生森林火灾,按相关职能,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3.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4.警钟长鸣。村救火队应在接警后半个小时内赶赴现场。领导小组成员,应在10-20分钟内赶赴现场指挥灭火:组织撤离相关人员,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抢救转移人员和财产。指挥村应急队和村民,根据现场情况,组织有效灭火。

  二、森林防火防御现状

  1.当前防火现状。我镇山地纵横交错,地形复杂,山与地交错且不一致,村庄分散,村民野外用火时有发生,且全镇地形复杂,路状不好,车辆无法进入,一旦发生火灾,扑救难度非常大。

  2.当前森林防火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基于森林火灾的突发性和不确定性,从我镇近几年来森林防火防御工作来看,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1)特殊的地理位置,火灾点消息传递困难。区域内山高坡陡,群众居住分散,很多地方移动电话信号差,每次遇到火险发生,很难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对防火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困难。

  (2)村民外出务工,防火工作难度大。现在外出务工的都是青壮年劳动力,留在家里的只有老人和孩子,一经发生火灾,山高路又陡,很难组织年青劳动力上山扑火,造成火势蔓延,给群众造成更大的损失。

  (3)森林覆盖率高是导致火灾的重要原因所在。我镇森林覆盖率32%。除了房子、路、田等,大部分是山地,加上近年来山地易燃物增多,这些都是导致火灾发生的重要原因。

  (4)违规用火是导致火灾发生的直接原因。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村民思想上对防火不重视,随处烧田埂、稻草,在自留山上违规炼山、上山随地扔烟头、上山祭祀等现象,是直接产生火灾的重要原因。

  (5)意外天灾和事故也是导致火灾的原因之一。如打雷、电线杆倒塌、高压线经过山林,这些因素也存在很多隐患。

  三、指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村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长:各村(居)委会书记

  副指挥长:各村(居)委会主任

  成员:各村(居)委会副主任、村委委员、监委主任、各社社长工作职责:

  1.指挥长职责:

  ①接到火情后,立即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及有关人员会议,通报火情事故情况,安排扑救山火工作。

  ②掌握救灾情况、调度指挥救火工作。

  ③根据需要,成立扑火现场指挥部、后勤保障组、火灾查处工作组、善后处理组等领导班子,组织协调火场和当地有关部门的'工作。

  2.成员职责:

  ①了解火情详细准确情况后,立即报告指挥长和主管领导,同时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保持上下不间断联系,直到扑救结束。

  ②提出“处理扑救方案”的建议。

  (二)火情预报组

  组长:郑如刚

  副组长:蒋克兵、毛盛杜

  成员:李小红、田玲、蔡俊、各驻村干部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森林火情的预测,保持与上级防火指挥部的联系,及时向指挥部通报火灾信息,做好火情调查,编写火情通报。

  (三)火灾救援应急工作组

  组长:郑如刚

  成员:蒋克兵、毛盛杜、李小红、何智雄、何红梅、蔡俊、

  康东旭、李毅、马仁焱、阳出、吴凤菊、周俊秀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调动防火应急队参与重大火灾的扑救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火灾区内群众的紧急安全转移,负责转移群众和扑火应急队员的基本生活及伤病防治,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交通、电力和通讯保障。做好扑火救灾所需的粮食、食品、燃料、药品、物资、扑火工具等的调拨和储备工作。

  四、应急预案级别和启动

  1.应急预案级别

  按照发生火灾的范围划分,应急预案按发生火灾的程度来划分,每级预案分为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和危急预案三个级别,各级预案的划分标准为:预案级别、失火范围、毁林种类、火源周围连片面积

  ①初级预案:

  村民小组内

  杂草、灌木类

  15亩以内

  ②紧急预案:

  村内

  柏树、桤木、杂木类

  15亩-100亩

  ③危急预案

  跨村

  柏树、桤木、杂木类

  100亩以上

  2.预案的启动方式

  (一)初级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电话报告村指挥长,同时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由指挥长发布启动初级预案的命令。

  2.启动人员:

  (1)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到岗到位。

  (2)各村分管负责人或主要领导及值班人员到岗到位。

  (3)村应急分队聚集待令。

  (二)紧急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由村指挥长必须在15分钟内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指挥长向各村领导发布启动紧急预案的命令。

  2.启动人员

  (1)村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全体人员到岗到位。

  (2)本村的应急队人员和抢火人员全部到岗到位。

  (3)村应急队抢火人员调度聚集待令。

  (三)危急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必须在5分钟之内,由村指挥长电话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由指挥长向村主要领导发布启动危急预案的命令,同时利用各种宣传通讯设施,号召全村人民紧急动员,自觉参加灭火战斗。

  2.启动人员

  (1)村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全体人员到岗到位。

  (2)村应急队伍到岗到位。

  (3)以失火点为中心,发布全镇扑火动员令,全镇各村应急队伍及扑火人员到岗到位,迅速组织扑救山林火灾。

  (4)按照火情的发展,及时请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增援。

  五、扑火队伍的组成及调用

  1.村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10人以上的防火应急队。

  2.组建10人以上的扑火突击队。

  3.各村扑火灾突击队必须配备相应数量的扑火器材,砍刀每人一把,大沙袋、水管、水泵等其费用由各单位、村负责。

  4.调用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急队和其他村扑火突击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长下达命令,无论什么情况,各个应急队在接到调用命令后,必须按照命令到岗到位,其中属本组范围内的,一般在十分钟内到岗到位。属本村范围内的一般在二十分钟内到岗到位。

  六、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1.森林火灾预防

  (1)强化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标语、责任状、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加强宣传,坚决杜绝上坟烧纸、烧荒、炼地堰等野外用火。全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林区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2)加强队伍建设

  各社都必须要配备专职人员护林,特别是森林防火戒严期期间,各村要增配人员对重点林区野外用火进行24小时巡逻看护。

  2.信息报送和处理:出现火情,应当逐级上报。

  3.扑火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本村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随着火情的发展变化,村领导靠前指挥到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着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项工作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4.扑火原则: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包干、划区包干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七、火灾的预案及善后处理

  1.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为主,村组配合,林业部门参加及时查明火因。火灾扑灭后,迅速查明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人做到处理,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2.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灾民的抢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医疗抚恤,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

  4.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对火烧迹地实行林木补造。

  5.加强对干部群众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主要进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设立警示牌。以组为单位,定期召开广播会、社会,增强村民的防火意识。

  各村要按照林业技术规程要求,适时完成火烧迹地的更新造林任务,并由林业站进行技术指导检查验收。

  八、预案的管理和调动

  1.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启动。当火警发生后,根据预警分析及火情来势及紧急会同结果,按照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危急预案的级别启动。

  2.在预案的执行过程中,对该预案需要紧急调整时,由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并做出最后决定。

驿道镇森林防火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永安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永安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永安镇消防火灾应急预案》、《永安镇永兴社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制定永安镇森林、消防火灾演练方案。

  一、演练目的

  及时、快速、高效、稳妥地处置发生森林、消防火灾,切实提高镇应急办、社区应急办统筹组织指挥、协同作战等应急响应能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将森林、消防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演练主题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应急响应,科学处置”。

  三、演练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应急办的指挥下,镇、单位、永兴社区三级联动。

  (二)以人为本,安全处置,科学扑火,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安全。

  (三)先期扑救,分级响应,发生森林、消防火灾时,快速组织力量先期扑救,逐级响应,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四)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各成员单位按照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快速应急反应。

  四、演练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10月29日下午15时至16时(14:30到位,15:00开始)。

  (二)地点:永安镇应急避险广场

  五、组织机构

  (一)演练场扑救指挥部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指挥部下设六个工作组职责:

  (1)综合协调联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2)安全警戒、疏散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维护演练现场秩序,指挥车辆有序停放,确保火灾扑救现场周边道路畅通,劝导围观群众远离火灾演练现场。

  (3)伤员救护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演练中可能出现扑救人员伤病等情况的救治工作,做好涉及演练内容(救治伤病员)等相关内容工作。

  (4)宣传报导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5)现场扑救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6)现场解说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现场解说。

  六、现场通信联络

  通信方式:采取对讲机方式。

  七、参演单位

  镇应急办、综治办、林业站、宣传办、永安派出所、永安卫生院、永兴社区居委。

  八、演练扑救力量编成及装备要求

  镇应急救援大队18人、永兴社区应急救援小分队12人、医务人员2人、消防摩托1辆、救护车辆1辆、对讲机:5台,扫把:30把,灭火弹:2件。

  演练集结地点:各单位在镇政府坝子集结,演练中接到出发信号后,按扑救程序有序开进到演练现场。

  九、演练流程

  信息员发现火情(报告,先期扑救)→永兴社区(报告、组织扑救)→镇应急办(报告、组织扑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启动镇级火灾应急预案,组织扑救)→结束。

  演练场火灾持续燃烧时间不低于30分钟。

  十、演练结束

  17时,应急队在镇政府坝子集结,镇演练扑救指挥部指挥长对演练进行讲评。

  十一、相关要求

  (一)各参演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规定时间到达演练场地。

  (二)应急救援人员统一着消防服。

  (三)演练中,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

  (四)现场使用的对讲机、摄像、照相由镇应急办负责。

  (五)演练结束后各单位清理人数,不得发生伤亡事故。

驿道镇森林防火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13

  为了大力宣传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把防治森林火灾变为群众的一项自觉行动,从根本上减少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会议宣传

  ㈠2月中旬,召开会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春季森林防火。

  ㈡3月上旬,举办由各乡镇林业站长、防火专干、县乡两级扑火队长参加的扑火安全知识培训班,对扑火安全工作进行再部署。

  ㈢3月下旬,召开由各乡镇林业站站长参加的森林防火会商会议,对清明期间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总动员。

  ㈣3月下旬,由各林派所牵头,组织辖区乡镇林业站和大山护林员,召开森林防火会议,开展大山检查,宣传森林防火。

  ㈤4月中旬,召开由各乡镇防火专干参加的.春防汇报会,对春耕生产农事用火期间的森防工作进行再动员。

  ㈥3月下旬,各乡镇召开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动员大会。

  ㈦4月上旬─中旬,由县防火办牵头,组织有关单位,深入鹰咀界自然保护区等十个特级森林防火单位,召开森林防火现场办公会议,进一步宣传森林防火。

  ㈧3月最后一周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周。

  二、广播电视宣传

  ㈠每天播报森林火险等级预报。由气象局通过县有线电视台、县教育电视台,在每天的天气预报节目中,定时发布全县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并播放1-2条森林防火警示标语。

  ㈡3月中旬至4月中旬。县森防办出动宣传车,深入全县25个乡镇集镇、重点部位和防火单位宣传森林防火。

  ㈢4月上旬,组织各乡镇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深入各自然村巡回宣传森林防火。

  ㈣各重点防火单位,在森林防火戒严期,组织人员手持电喇叭,深入周边村组宣传森林防火。

  ㈤每天在县教育电视台滚动播放10条以上森林防火宣传字幕。

  ㈥在森林防火戒严期,每天由县有线电视网、县教育电视台、县广播电台及时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并在县有线电视网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

  三、文字宣传

  ㈠印发《会同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20xx份张贴全县。

  ㈡印发《森林警察防火提示》5万份,分发在全县各家各户。

  ㈢新置森林防火固定性宣传碑25块。

  ㈣悬挂森林防火横幅200条。

  ㈤各村委会刷写森林防火石灰标语5条以上。

  ㈥书写张贴森林防火标语3万条。

  ㈦印发100×50公分森林防火搪瓷标语牌250块,悬挂在全县各乡镇的主要交通要道口。

  四、中小学校“四个一”宣传

  ㈠、3月下旬至4月上旬,发动全县各中小学校的师生将5万份“清明扫墓、小心山火”的小旗插至林区的每座坟墓上。

  ㈡3月下旬由每个学生写一块森林防火宣传牌。

  ㈢3月下旬由每个学生写一封致家长的森林防火信。

  ㈣3月份由每个学校出一期森林防火专栏。

  ㈤3月份每个班召开一次森林防火班会。

  ㈥4月份每个中学和学区开展一次森林防火作文竞赛、书法比赛、歌咏比赛。

  ㈦4月上旬每个乡组织学生开展一次森林防火游行宣传活动。

驿道镇森林防火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14

  为应对学校突发火灾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做出相应处理,保证全校师生的人身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学校的损失和负面影响,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预案。

  一、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原则

  1.早预防。要求学校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工作,坚持依法办学,规范操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周边的.各种森林火灾隐患。

  2.早发现。落实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3.早报告。要求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安全制度,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早救治早隔离。要求执行谁发现谁首先受理的制度,发现森林火灾事故,立即组织人员疏散,拨打火警电话,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火灾的进一步发展;发现伤情或病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医院救治。

  二、组织机构

  机构设置:

  组长:(总指挥)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当火灾发生时,如有受伤和被困人员,应协助灭火组和森林火灾人员采取救助措施,及时现场救护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三、应急处理措施

  1.灭火组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灭火器赶到现场进行扑救。

  2.通讯联络组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森林火灾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报警人及现场火情。

  3.联络组在向学校、中心校领导报告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

  4.疏散组组织师生迅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不得组织学生抢险,教师扑救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5.救护组第一时间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切掉火区电源,带上灭火器材和使用消防设施进行初期灭火,抢救学校财产,尽可能使学校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6.领导小组成员,对校园起火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记录在案,写出书面报告向上级部门汇报。

  四、相关责任

  1.领导小组组长不在的情况,应由副组长(或现场最高行政职务)任现场总指挥。

  2.相关人员不在场,由现场总指挥临时指派。火灾事故处理小组成员在事故处理时必须各尽其责,不得推诿、扯皮;危急情况下,可自行处理后再报告。

  3.学校其他教职工在火灾事故发生时,都负有紧急通知、汇报、参与抢救和做好稳定工作的职责。对于不尽责,尤其是玩忽职守的有关人员,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4.凡接到重特大火灾事件紧急报告后,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致使事故蔓延、扩大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接报处理。接到重特大火灾事件报告后,接报者应详细记录报告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及火灾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基本情况、现状及趋势等内容,必要时复述一遍。并迅速将火灾事件记录的内容向校长汇报,同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6.现场保护。事件发生后,现场教职工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重特大火灾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拍照并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等。

  7.报告内容:火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

驿道镇森林防火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15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的综合能力,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国家林业局扑救森林火灾前线之火部工作规范》、结合我镇防火工作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的林业发展基本思路,及建设“万亩油茶、万亩果业基地”的总目标,切实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镇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目标要求

  通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达到全镇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切实有效地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三、职责任务

  指挥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力量、物资和装备;指导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委会完成扑火救灾任务。

  防火办主要职责:

  1、及时掌握全镇有关灾情;

  2、督促协调检查各村、各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3、贯彻执行镇主要领导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

  4、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

  5、加强值班。

  防火办设于林业站,电话号码为

  火场指挥组织职责: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或扑火队下达指令;收集火场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宣传报道组职责:负责指挥部新闻发布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规定,统一发布火情信息,对扑火救灾的情况进行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的具体事宜。

  治安保卫组职责:维护火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次序;负责灾区首脑机关、机要部门、金融部门及救灾物资等的安全;负责火灾扑救和预防。

  后勤保障组职责:联系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协调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做好灾情调查和统计工作;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安置。

  扑救组职责: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负责召集各有林村护林员当向导;召集各扑火队伍报到,登记扑火队伍单位、人数、报到和上山时间,明确上山线路。

  医疗救助组职责:负责做好火灾区受伤群众的医疗卫生工作,负责抢救伤员和预防灾后各种疾病的传播。

  财务管理组职责:筹集、统一管理救灾经费,负责提出并经党委、政府批准后向县、市政府申请救灾经费;负责灾区群众的财物管理。

  四、强化宣传,落实责任

  1、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岳阳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令》和进山作业、游玩有关规定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禁火区和进山路口均设立固定的宣传警示牌,并在山场显眼位置刷写宣传标语,增强进山人员防火意识。各村要采取张贴公告、书写标语、召开户主会、印发给农户的一封信、鸣金敲锣等形式,各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课,给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认真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全面实行进山许可证制度。各村要利用“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制订好的村规民约,提倡禁止燃放烟花鞭炮,特别是春节、清明期间禁止携炮上山从事祭祀活动,进一步明确带火源进山、野外违章用火和无办理许可证进山的处罚规定,加强火源管制。

  3、落实村两委干部和护林员“五包、五清”制度,护林员要严格执行巡山制度,并作好巡山记录,对自己所管辖的山场要实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办证和巡山执勤。村两委要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火的责任,对所包山头、责任范围要加强督查,消除隐患。

  4、层层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镇政府每年都要与各村、护林员及村与户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各自抓好自己管辖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5、严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绝森林火灾隐患。森林防火期内严禁下列用火:禁山炼山;禁止在山上烧因灾受损的断木枯枝;禁止烧荒、烧田埂草、草木灰;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地带吸烟、野炊、上坟烧纸或其它祭祀用火;严禁毁林烧木炭;严禁小孩在林区内玩火。

  五、扑救程序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向所在村或镇区森林防火机构报告。

  2、镇、村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第一梯队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3、扑救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凡延烧半小时仍未扑灭的,指挥部根据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增援。

  4、后勤保障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两小时内,要把水与干粮送到火场。

  5、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要落实好火灾现场看守清理制度,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六、注意事项

  1、坚持“三不打、三严禁、一报备”制度。即“三不打”︰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设防火路;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而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扑火,而应组织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实施突击。“两严禁”︰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打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尤其是乡镇干部到一线火场指挥打火、严禁派无组织的村级扑火队伍上山参与森林火灾的扑灭工作。“一报备”︰火场清理和守护实行指挥员姓名报市政府备案制,严格责任,严防火场死灰复燃。

  2、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伍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散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3、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4、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5、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七、扑火器具的储备

  各村应储备风力灭火机、拖把、砍柴刀、灭火鞭、手电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证扑火设备完好,随时添加,随时动用。

  八、灾后事宜

  1、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天内所在村应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处︰案件查处工作由镇林业站配合县林业公安分局处理,所在村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3、扑灭经费︰扑火人员误工补贴以及扑火期间的其它费用,由火灾肇事者或所在村(单位)承担。

  4、奖惩办法︰灾后负伤的救火人员以及因火灾给灾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由所辖村给予妥善处理;对扑火有功人员,由镇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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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8:2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