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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道路运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预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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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预案范文(通用19篇)

道路运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1

  一、对客运、危险品车辆实行临时性管制措施

  为确保当前天气下的交通运输安全,对全市客运、危险品车辆实行停止发车的临时性管制措施,为解决滞留人员、车辆的有关问题,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道路客运站场停止发车期间实行两个集中:所有客运车辆就地集中;

  所有驾驶员就地集中;由客运企业统一组织待命;

  (2)各客运站、场必须做好对旅客的宣传解释工作,保证旅客疏散有条不紊;

  对有旅客滞留的客运场站实行24小时开放、确保供水、供电、供暖,有条件的还应保持饮食供应,同时和当地治安、卫生部门积极配合,采取“防火、防盗、防抢”及“防疫病”等措施,确保治安、卫生安全。

  (3)所有客运、货运企业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传达上级的`有关决定、加强与气象、公路、交警部门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道路通行情况;

  (4)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在目前天气情况下全部停运。为保障蔬菜、鲜果、肉类等重要物质的运输,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应加强安全设施的配备,规范操作,确保运输安全;

  二、旅游码头、渡口及船舶管理方面,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各水运公司、渡运公司、渡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2)认真做好旅游船停航和渡船停运工作,对乘客进行疏导;

  (3)各船舶公司、渡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停航、停运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乡镇政府船舶安全管理员做好乡镇船舶管理工作,海事机构履行监管职责,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加强监控;

  (4)对拒不停运的公司和船员,采取坚决有效的管制措施;

  (5)密切关注天气状况,保持全天候通讯畅通。

  三、农村公路管理方面,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对农村公路桥面结冰路段采取铺撒工业盐处理;

  (2)对危桥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一是派人值守和巡查,加强对过往车辆限载、限高、限宽的安全管理及监督;

  二是对护栏缺失部分,派人驻守并增加警示标志。

  四、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方面,采取应对措施: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所有建筑施工作业一律停止,并对工程特殊

道路运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2

  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旅游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交规划发〔20__〕24号)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交通+旅游”融合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__—20__年)〉的通知》(川交发〔20__〕33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旅游业发展交通基础条件,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协调、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为载体,紧紧围绕建设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和森林康养旅游目的地目标,实施“交通+旅游”融合发展“五大工程”,有效提升旅游交通服务水平,为全面推动我市旅游跨越式发展提供高效支撑和保障。

  (二)发展目标。围绕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无缝对接、安全高效”的旅游交通运输体系总体目标,用三年时间,努力实现巴中交通网络覆盖更广泛、配套设施服务更优质、标准体系建设更规范、数据信息共享更有效、示范试点推进更引领,基本形成“快进”“慢游”的旅游交通基础设施网络。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交通网络覆盖工程,完善旅游交通便捷网络系统。

  1.加快综合运输大通道建设。实现巴中恩阳机场通航,力争建成通江通用机场,开工建设南江通用机场,在具备建设条件的AAAA级及以上景区和高山偏远旅游景区,布局建设直升机起降点。汉(中)巴(中)南(充)铁路巴中至南充段加快建设,力争巴中至汉中段开工建设。广(元)巴(中)、巴(中)达(州)铁路扩能改造力争达到开工条件。巴(中)陕(汉中)、巴(中)万(源)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加快建设苍(溪)巴(中)、镇(巴)广(安)高速公路。

  2.完善市域旅游干线公路网络。加快建设米仓大道(诺水河至光雾山一级公路)。以S204线通江县城至诺水河一级公路和S303线、S408线改造为重点,按照不低于二级公路标准,打造连接32个乡镇,联通两区三县主要旅游景区(点)的480公里旅游大环线。加快G245、S101、S203、S301、S302、S304、S409线等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等级改造。

  3.改善乡村旅游基础网络条件。服务脱贫攻坚,加快通往幸福美丽新村、风情小镇和省级旅游扶贫示范村等旅游景点的乡村旅游公路建设,以县、乡道改善提升、建制村联网路和村道窄路基加宽为重点,新(改)建农村公路5840公里,进一步扩大对乡村旅游景点的覆盖范围和延伸深度。

  4.建设红色旅游特色精品线路。围绕做响“川陕苏区首府”红色旅游品牌,以全市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精品景区为支撑,串连全市红色旅游景区(点),打造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升级改造通往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平昌英烈纪念园等四级及以下红色旅游公路。

  5.优化内河水运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和整治旅游航道100公里,组建旅游库区水运企业5家,投放标准化旅游船舶30艘。结合库区水域旅游资源,建设15个旅游库区客运码头,建成水上旅游应急救助站点6个,推进水上旅游公共服务配套。

  6.加强景区与外部交通有效连接。加快建设巴万高速公路麻石互通连接线,规划建设苍巴高速公路机场互通及镇广高速公路两河口互通、王坪互通和金宝互通等连接线,实现高速公路出入口对AAA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点)的联通与覆盖。稳步推进天马山、义阳山、章怀山、芦溪河、燕亭山旅游度假区、玉湖—七彩长滩、光雾山大坝、唱歌石林、白衣古镇等202公里干线公路与景区公路连接线及相邻区域景区之间公路建设。积极推动南江光雾山十八月潭、平昌鹿鸣嘶峰、通江王坪等自驾车、房车营地与交通干线之间联通公路建设。

  (二)实施配套设施完善工程,强化交通设施旅游服务功能。

  7.加强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围绕建成“川陕渝结合部旅游集散中心”发展目标,优化汉(中)巴(中)南(充)铁路站场布局,改造提升巴中站功能。完善公路客运站场体系,建成巴中城北、恩阳、通江、南江、南江城北、平昌金宝等6个综合枢纽客运站,改造提升旅游景区(点)所在乡镇等级客运站。同步改造升级站场旅游咨询服务系统、标识引导系统,加强各种运输方式有效接驳。

  8.完善旅游交通标志标牌设置。按照标准化、整体化、特色化的要求,统筹谋划旅游交通标志标牌布局,将通往旅游景区(点)的标志标牌与交通基础设施统一规划、设计,对已有的旅游交通标志标牌实施标准化改造,充分体现区域人文特征及旅游特色。

  9.提升交通服务设施旅游功能。设置机场旅游地接交通和旅游地接服务等功能。拓展火车站旅游服务功能。打造特色主题高速公路示范服务区,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置景区门票售卖点、房车车位、加气站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游客咨询服务点等设施。积极推进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建设,因地制宜地在公路沿线增设观景台、汽车露营地、旅游服务站等设施,在交通干线至旅游景区之间增设停车场并实现景区接驳服务。按需设置自行车道、步道和旅游驿站等慢行设施。

  10.加快旅游厕所改造建设。加快实施“厕所革命”,推进旅游厕所标准化建设,按照车辆每行驶2小时或200公里左右应建有1座厕所的标准,做好交通沿线厕所的选(布)点与新建工作,同时做好老旧厕所改造提升。新(改)建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厕所26座,新(改)建汽车客运站、水路客运码头、铁路客运站和机场厕所249座。

  11.发展多样化旅游交通客运服务网络。积极推进运游结合,符合条件的三级及以上道路客运站场实现联网售票和WIFI全覆盖。鼓励运输企业开通“车票+门票”一票直达、全程服务的景区直通车。围绕自驾游、红色游、乡村游、短程游等热点产品,大力发展旅游精品线路班线、包车旅游客运和定制公交,推进客运枢纽到重点旅游景区通客车全覆盖。支持传统运输企业拓展旅游运输服务,支持运力闲置的客运班车向旅游包车转型,推动旅游运输市场的深度融合。积极发展自驾车、旅居车租赁产业。

  (三)实施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引导旅游交通科学有序发展。

  12.建立管理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交通运输、旅游、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项目规划、前期工作、推进实施和组织管理等工作的联动和协作。建立旅游交通新业态的协同管理模式,统筹考虑交通设施、旅游配套、餐饮住宿、标志标牌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规范标准,统一设计,同步实施,高效组织。

  13.创新完善融资机制。积极探索采取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PPP、交通建设与沿线旅游资源开发打捆招商等模式推进旅游公路、配套设施、房车营地等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沿线土地利用、资源开发与交通建设、旅游发展的统筹整合。创新探索交通支撑旅游发展、旅游反哺交通发展的融资模式,支持旅游景区(点)新增门票收入等旅游开发收益及配套设施收益用于旅游公路建设及营运。对于形成通道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新增的经营性建设用地由项目公司(SPV)按规定竞得后用于旅游开发、打造旅游小镇,收益用于旅游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补贴。

  14.提升旅游交通安全保障水平。加强旅游公路尤其是乡村旅游公路安全设施建设,重点完善临沟临崖、视距不良、陡坡急弯和事故多发路段等安保设施。健全旅游客运驾驶员、船员培训与考核管理机制,提高安全驾驶与操作水平。加强旅游线路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强化旅游交通安全预防和应急处置,推动实现跨区域、跨行业旅游交通应急信息报送及协调联动。

  (四)实施数据信息共享工程,提高旅游交通信息化服务水平。

  15.建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交通运输、旅游、发展改革、公安、气象等相关方联合建立跨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研究制定数据共享清单、开放清单,实质性对外开放相关数据,促进数据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应用。

  16.建设路网运行监测服务体系。借助“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手段,统筹交通运输信息化资源,提高路网智能感知水平,构建覆盖全市重要旅游景区(点)交通量监测系统,实现路网运行动态监测旅游交通运输的能力。

  17.联合发布服务信息。建设智慧的旅游集散体系,统筹结合大数据、大旅游和大交通,实现动态路况分析和出行服务研判信息动态发布功能,合理引导、调度和调剂节假日旅游高峰客峰。

  (五)实施示范试点推进工程,创建旅游交通融合发展示范区。

  18.打造融合发展示范工程。打造集“行、游、赏、驻”于一体“路融入景、路即是景”的米仓大道“交通+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工程。积极推进巴南高速恩阳旅游文化服务居住融合示范项目建设。规划打造“光雾山—诺水河”旅游区通用航空旅游示范工程,发展与旅游资源融合的航空旅游产品。依托农村公路“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建设,推进“旅游+交通+扶贫”创新模式。支持各地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生态绿色智慧的旅游公路建设试点工程。

  19.打造交通精品旅游景点。深入挖掘“米仓古道”“古桥”“古桥桩孔”“古栈道孔”等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交通遗迹遗存,做好资源保护与开发,完善旅游线路与展示平台。打造G244线南江皇柏林、G542线沙嘴至坦溪、S203线长胜至沙溪、S101线平昌三十二梁等特色公路旅游廊道。

  20.推动旅游交通产品创新。推广精品旅游公路自驾游线路,引导自驾车、房车旅游发展,培育自驾游。努力推动有条件的内河通航水域有序发展游轮游艇,完善水上旅游线路。支持开发低空旅游线路,发展空中游览、航空体验、航空运动等航空旅游产品。鼓励景区结合自然景观规划研究旅游观光轨道路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落实责任、明确进度、强化督导。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交通+旅游”融合发展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制定年度专项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纳入政府工作目标。通往旅游景区公路、水路项目的建设管理由交通运输部门督导实施,航空、铁路项目的建设管理由发展改革部门督导实施,景区内道路的建设管理由旅游部门以及相应的景区管理部门督导实施。

  (二)强化要素保障。交通运输、旅游、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林业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统筹形成合力推动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市直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行业支持政策,加大国家和省级政策资金争取力度,并积极争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支持。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强化资金统筹整合,创新筹融资模式,积极出台优惠政策多方筹集资金。

  (三)加强督促指导。市人民政府将“交通+旅游”融合发展工作纳入督导考核范畴,由市政府目督办牵头,会同市直相关部门,以重要工作、示范项目为重点,定期督查通报,严格目标考核,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道路运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置深圳市各类道路交通(含桥梁、隧道)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本市应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特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和《深圳市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在深圳市的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区两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相互协调,有效应对。各相关单位或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密切协作、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证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发布,高效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

  (4)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防范水平;不断完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四)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1.分类。

  根据造成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原因及其影响,将深圳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分类如下:

  (1)道路坍塌。道路路基、路面全部或局部、高边坡发生塌陷,造成交通流持续中断,严重影响交通通行的事故。

  (2)桥梁事故。桥梁发生倒塌、断裂或结构异常、发生较大损坏,危及桥梁行车安全的事故。

  (3)隧道事故。隧道发生坍塌或衬砌发生变形,危及隧道行车安全的事故。

  (4)其他设施损毁。道路交通设施损毁影响道路交通乃至中断,或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2.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可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1)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Ⅳ级)。

  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社会政治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需要紧急疏散、转移较小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轻微损伤,导致交通需要部分封闭或改道,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Ⅲ级)。

  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设施较大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Ⅱ级)。

  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较大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严重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③超出本市应急处置能力的。

  (4)特别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Ⅰ级)。

  事态非常复杂,对深圳市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特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特大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严重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③超出本市应急处置能力的。

  所有分级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各类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六)突发事件现状

  近几年,深圳的机动车保有量以每年近20万辆的速度增长,深圳的交通压力日益严峻,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频发。突发事件的发生对城市道路交通有很大的影响,除了破坏道路基础设施、对路网结构和交通控制产生影响外,严重的甚至会影响生命安全,造成财产损失,给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影响。

  因此,做好该类事件的预防与监控,提高该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对深圳市交通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领导机构

  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简称市应急委)是全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市应急委下设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二)应急指挥体系

  1.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交通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分管应急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执行总指挥兼现场指挥官由市交通运输委主任或由其指派的相关人员担任。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职责:贯彻执行预防和应对有关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和修订有关市交通运输应急预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负责有关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应急演练;建设和完善专业应急平台,纳入全市应急平台体系;统筹专业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调用;及时确定较大以上有关突发事件的等级与响应级别,按预案规定程序启动和结束应急响应,组织和指挥有关力量和资源参与事件处置工作;指挥、协调或协助各区(新区)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和应对工作;开展专业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参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如下:

  (1)市交通运输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的综合协调;负责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组织协调各种交通运力,做好人员、设备和物资的运送工作;负责组织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受损道路交通设施的抢修维护等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应急储备物资供应保障计划。

  (3)市经贸信息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救援过程中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负责协调深圳通信、网络相关单位落实通信、网络等应急装备的抢修和通信物资的储备。

  (4)市财政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各项经费保障,制定所需处置经费的开支范围、项目并确定其开支渠道,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5)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全面调查掌握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协助交通运输部门和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对影响道路交通运输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防治,协助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开展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安置,拟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协助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6)市人居环境委:负责快速查明因道路交通突发事故导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及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监督管理对污染危害的消除工作,并对潜在危害进行监控。

  (7)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开展事件伤病员医疗救治工作,报告人员伤亡情况和伤病员救治信息。

  (8)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关应急专项预案;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警戒工作;负责人员撤离区域的治安管理;预防、制止和侦查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进行人员疏散;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处理等。

  (9)市监察局:负责按照规定参加重大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查处事件中涉及的违法违纪行为;对调查工作进行监督;督促落实对事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

  (10)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资,必要情况下使用应急避难场所;协助做好死亡人员的处置及遇难家属的安抚工作。

  (11)市国资委:指导并督促受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影响的国资委监管企业处理各项善后工作;指导并督促受影响监管企业做好维稳工作,尽快恢复正常运营;参与所监管企业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12)市住房建设局:协助开展涉及燃气(天然气)输管线或场站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调查工作。

  (13)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市政供、排水运营单位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市政供、排水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承担因此导致的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监管职责;负责事发地及其周边地区的供水保障工作。

  (1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各类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提出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措施。

  (15)市气象局:负责提供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区域的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工作;组织道路交通气象灾害风险评价、雷击风险评估和协助灾害成因界定工作。

  (16)市外办:负责向有关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和香港、澳门地区有关机构通报本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并协调市相关部门处理上述机构提出的问题;负责突发事件中涉外受灾人士的救援与安抚工作。

  (17)市台办: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置涉及台胞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保证在处置事件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协助新闻办做好涉台新闻发布,涉台媒体服务工作,并负责向省台办、国台办等相关机构报送涉台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动态信息和处置情况。

  (18)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较大级及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必要时协调市主管部门及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新闻办共同成立新闻中心,做好新闻发布、媒体服务等工作。

  (19)市应急办: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市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事态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有关信息通报市政府新闻办;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指示;当突发事件超出本市应对能力时,请求国家和省支援,并在国家和省的统一指挥或指导下开展处置工作。

  (20)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指挥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灭火、抢险、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关工作;负责配合有关成员单位组建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队伍。

  (21)市公安交警局: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分流以及交通疏导信息的播发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22)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应急救援力量,积极配合现场指挥部及市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3)市通信管理局: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的通信保障、恢复和监管等工作。

  (24)市无线电管理局: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无线电通信的畅通,根据抢险工作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协调有关单位尽快组织恢复受破坏的无线电通信设施。

  (25)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所辖电力设备设施的损坏修复及电力调度工作。确保灾区的电力供应,保障防灾抗灾救灾的用电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日常用电。

  (26)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所有成员单位还应承担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应急处置工作。

  2.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委,具体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委分管领导担任。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落实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工作,传达上级领导的有关要求。

  (2)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执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令。

  (3)负责及时组织发布或配合上级单位发布关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及其处置情况的消息。

  (4)负责监视道路交通网络运行,采集、分析、处理相关运行信息。

  (5)负责建立应急工作联络员制度,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交流沟通应急准备情况,共同研究应急工作中的问题。

  (6)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研究工作。

  (7)组织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的有关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8)组织编制全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

  (9)参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与评估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交办的职责范围内的其它事项。

  3.区应急指挥机构。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建立相应的区一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处置和管理本区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4.专家机构。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专家组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专家组成员由道路、交通、气象、水务、电力、市政等行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对应急准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供建议。

  (2)参加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

  (3)应急响应时,根据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进驻指定地点、研究分析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建议。

  (4)为现场指挥部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

  (5)参与事件调查。

  三、运行机制

  (一)预防、监测与预警

  1.预防。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从可能发生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多个环节进行深入分析,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开展日常预防工作,做好完善应急体制建设、加强隐患排查、加大安全宣传、加强协调沟通等工作,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

  2.监测。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监测机构,负责健全成员单位之间的监测网络,促进不同成员单位之间气象、交通、经济社会影响等监测信息共享。

  相关成员单位须及时发现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并进行详细调查、登记、专项风险评估、形成分析报告,为及早治理风险和控制风险、保障安全运行提供决策支持。

  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客运车辆、出租车、校车、泥头车、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上安装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建立和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加强道路视频监控系统、交通引导及信息发布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3.预警。

  (1)预警级别

  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个级别。

  Ⅳ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进一步扩大。

  Ⅲ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Ⅱ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Ⅰ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蔓延。

  (2)预警信息发布

  ①Ⅳ级预警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发布,同时报告市应急办,通报可能受到影响和危害地区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②Ⅲ级预警信息:根据市政府授权,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发布,同时报告市应急办。特殊情况需报市政府审定的,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应及时签署意见报市应急办核定后,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发。

  ③Ⅱ级以上预警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提出预警建议,报市应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报告省应急办,由省应急办根据省人民的政府授权发布。

  (3)预警信息发布内容

  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应包括:发布机构、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和咨询电话等。

  (4)预警信息发布方式

  全市通过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设在市气象局)和深圳政府在线网站统一发布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各区(新区)、市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警报器、宣传车等通信手段和传播媒介,及时、准确地将预警信息传播给社会各界和公众。

  (5)预警响应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有关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6)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处置情况和专家意见,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信息,终止预警期。

  (二)应急处置与救援

  1.信息报告和共享。

  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前往现场初步判定事故等级,同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Ⅳ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通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如遇紧急情况先以口头形式报告,随后再在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同时立即按照相关预案,先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当发生Ⅲ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时,相关成员单位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通过电话向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简要情况,并通报事件可能涉及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在事发后1小时内将突发事件信息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通报事件可能涉及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事件后续处置情况应及时报告。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报告应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危害程度、伤亡人数、影响范围、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先期处置。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企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同时报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请求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置工作,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事态扩大;向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报告信息。

  3.应急响应。

  (1)Ⅳ级应急响应。

  ①事发企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应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要求将事件主要情况向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②当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事件初步判定为一般(Ⅳ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力量,指挥、督导先期处置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③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2)Ⅲ级应急响应。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

  ①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Ⅲ级以上事件报告后,及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并提请启动本预案。

  ②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时进行研判,如果达到Ⅲ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本预案。

  ③预案启动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现场指挥协调、制定救援方案、救援抢险、交通管制等应急处置工作。

  ④各成员单位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好现场人员防护工作。

  ⑤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关于交通管制、公交运营线路调整等影响公众出行的信息发布工作。

  ⑥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3)Ⅱ级以上应急响应。

  Ⅱ级以上应急响应工作经指挥部研判确定后,在前一级响应的基础上,根据上级应急机构的指示,由市应急委进行统一指挥与部署,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积极配合上级应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指挥协调。

  启动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协调有关区(新区)、市有关部门(单位)提供人力、物资、装备、技术、通信等应急保障。

  (2)制订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或事件处置的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事态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有关信息通报市政府新闻办。

  (4)协助市领导综合协调、指挥处置突发事件,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和指示。

  (5)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或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开展应急救援和事件处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2)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人力、物资、装备、技术等应急保障工作,维持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维护本区内社会稳定。

  (3)组织动员、指导和帮助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4)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或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或事件处置工作,向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2)派出或协调有关领域的应急专家组参与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应急救援、处置事件、减灾救灾等方面决策建议。

  (3)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5.现场指挥部与现场指挥官。

  启动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官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执行总指挥兼任,现场副指挥官由市应急办、市政府新闻办和有关区(新区)应急委的负责同志分别担任。

  现场指挥官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官有权决定现场处置方案,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调度现场应急队伍。

  现场指挥部吸收事件涉及的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为成员。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现场指挥部统一协调下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与突发事件有关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主动向现场指挥部提供与应急处置有关的信息资料,为实施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上级下达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

  (2)负责提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开展现场组织、协调、指挥等具体处置工作。

  (4)及时收集、掌握、反馈现场信息情况和提供现场新闻材料。

  (5)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6.处置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按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处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人员搜救、医疗救护、风险源控制、交通管制、设备和场所管制、基础设施抢修、市场秩序维护、治安维护、社会影响面控制等相应措施。

  7.响应升级。

  经应急处置,Ⅳ级突发事件事态仍难以有效控制,呈现蔓延、扩大、恶化趋势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报请市交通运输指挥部,进行应急响应升级。

  经应急处置,Ⅲ级以上突发事件事态仍难以有效控制,呈现蔓延、扩大、恶化趋势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报请市应急委,进行应急响应升级。

  8.社会动员。

  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危险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和应对工作需要,市、区两级政府及各新区管委会可发布社会动员令,动员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援、秩序维护、后勤保障、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等处置工作。必要时,报请上级应急机构支持。

  9.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要求。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实行统一、快速、有序、规范管理。

  (2)信息发布机构。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发布。

  (3)信息发布内容。

  信息发布应明确事件的地点、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救援进展情况、事件区域交通管制情况以及临时交通措施等。

  (4)信息发布方式。

  通过广播、电视、移动通信、气象信息发布平台、互联网平台(政府的网站、政务微博)以及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向公众发布信息。

  10.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造成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撤销现场指挥部,采取或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事件反复或发生衍生、次生事件。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事发地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应及时组织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协调处理好有关工作。

  2.社会救助。

  应急结束后,由市民政局、事发地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助。

  3.保险。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派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单位及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4.调查评估。

  (1)调查机构。

  较大级及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主体为:

  ①Ⅳ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②Ⅲ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③Ⅱ级、Ⅰ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上级应急机构牵头进行调查。

  (2)调查要求。

  应急状态解除后,现场各应急处置部门应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和措施;必要时,提出修订本预案建议,并及时做出书面报告。

  (3)总结评估报告内容。

  ①发生事件的道路交通基本情况。

  ②事件发生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分析与评价。

  ③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④事件责任认定及对事件责任人的处理建议、结果等。

  ⑤总结事件的主要处置经验、教训和防范整改措施等。

  5.恢复与重建。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结合调查评估情况,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组织制定恢复与重建计划,及时恢复社会秩序,修复被破坏的设施。

  四、应急保障

  (一)人力资源保障

  各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平时要不断加强各自应急救援、工程抢险队伍的各项建设,并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确保能随时承担应急救援、抢险任务。

  (二)经费保障

  市、区财政部门应保障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费用,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由市、区两级政府和新区管委会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三)物资保障

  相关成员单位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意见》(深府办函〔20__〕87号)有关要求,加强应急物资日常储备,建立应急物资生产能力、技术储备、产品储备信息数据库,加强相关物资储备、生产及加工能力储备、生产工艺流程的技术储备;制定应急物资调拨、配送方案,并建立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特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救灾物资,并加强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

  (四)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计生委建立和完善全市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和医疗卫生救援体系,组建医疗专家队伍和应急医疗救援队伍,组织储备医疗救治应急物资,开展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演练。

  (五)交通运输保障

  启动应急预案期间,市交通运输委制定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方案,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应急联动机制,保障紧急情况下的综合运输能力。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运输工具。根据现场需要,市公安交警局对突发事件现场及有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维持应急处置期间的交通运输秩序,必要时开设应急救援通道。

  (六)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制定相应治安应急预案,负责制定突发事件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规划、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

  (七)人员防护保障

  现场应急工作必须在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参加现场应急工作的指挥人员应按有关规定配带具有明显标识的专业防护服装及装备。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充分考虑对人员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种类,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方案,配备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护设备,严格执行参与应急工作有关人员进出现场的管理程序。

  (八)通信和信息保障

  市经贸信息委牵头负责,会同各成员单位建立和完善通信网络,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为各应急单位提供多样化、高效率的通信方式,确保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通信网络通畅。

  (九)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需求,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设备,建立应急装备、救治药物和医疗器械等的储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以及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情况的档案管理制度。

  (十)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制定全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市民政局、应急办(地震局)分别负责指导和检查室内、室外(地震)应急避难所的建设工作;应急避难场所的归属单位负责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民政部门负责灾时统一协调使用和管理避难场所。

  应急避难场所的归属单位应按照要求设置各种设施设备,划定各类功能区,设置规范的标志牌,储备必要的物资,建立健全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管理制度和灾时应急预案。

  (十一)科技支撑保障

  由市科技创新委牵头负责,市经贸信息委配合,采取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关机构等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研究制定促进应急产业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本地产学研机构和有关企业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

  (十二)气象服务保障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应对事故的需要,提供事发地区的气象监测预警服务,并加强对极端天气的监测和预警,为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提供气象服务和保障。

  (十三)法制保障

  在突发事件发生和延续期间,市政府依法发布紧急决定和命令。市法制办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十四)其他应急保障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完成其他相关应急保障工作。

  五、监督管理

  (一)应急演练

  各相关单位不定期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市应急办负责规划、组织和实施跨区域、跨系统的市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各单位应急处置能力。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综合演练或单项应急演练,加强对基层部门(单位)的检查和指导。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应急演练的综合管理工作,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综合应急演练。

  (二)宣传教育

  相关成员单位各区(新区)、市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开展面向内部、面向社会的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海报、互联网以及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基地等多种载体,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宣传教育,让公众掌握应对道路突发事件避险、互救、自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三)培训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定期组织救援专业队伍进行救援知识的专业培训,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调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四)责任与奖惩

  市应急委根据调查报告,提请市委、市政府对在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做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在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附则

  (一)部门应急预案目录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定相应预案,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办备案。

  (二)预案管理

  1.预案修订。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并报市人民的政府审定:

  (1)相关成员单位职能发生重大变更,或在施行中发现重大问题和缺陷。

  (2)专家评估提出重大修改建议等。

  各成员单位负责修订和完善相关专项预案,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如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应及时作变更报送。

  2.预案审定。

  本预案由市人民的政府审定。

  (三)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是深圳市应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案体系中的综合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制定和解释。

道路运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4

  为预防我校学生发生交通不安全事故,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做好抢救和消除隐患工作,确保学生安全,特制定我校学生交通事故安全应急预案。

  一、交通安全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校委会成员、 年级组长、班主任。

  二、处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教育。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所有成员要经常向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学生在上学或放学路上,特别是教育学生在出校门时要注意门口交通安全,防止人流过多造成交通事故,并作好交通安全记录。

  2.报告。一旦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在场的教职工均有权也有义务立即报告。一般情况报告程序:现场教师或知情教师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展开营救工作,同时立即向市教育局和交警部门报告情况。

  3.应急工作分工

  a、 现场处理组:

  职责任务:迅速处理现场情况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根据现场情况决定以下事宜:刘有根负责向交警报告情况;廖柏清和班主任协助医院,做好抢救工作;科任教师管理班级上好课。

  b、留校处理组:

  责任任务:迅速了解情况、负责向市教育局汇报;迅速查清受伤学生的人数、具体姓名、家庭地址、家长姓名和联系电话。

  c、机动应急组:

  职责任务:迅速到校集中待命,做好随时准备接应的一切准备。

  接应工作:

  d、总指挥:

  4.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讯要求工作日,必须保持通信畅通;休息日尽可能开机。

  三、其它

  做好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谨防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万一发生学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乱,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级报告工作,尽量降低当事人人身伤害。

道路运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5

  为贯彻落实《池州市交通运输局防抗冬季恶劣天气灾害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积极做好冬季冰雪等恶劣天气下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确保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保障应急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运达,保障应急救援行动顺利开展,最大程度地减少雪灾等恶劣天气所造成的各种危害,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安徽省气象灾害预防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重大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目的

  健全和完善全区道路运输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应对重大冰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迅速、有序、全力、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失,控制突发事件扩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秩序健康发展,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畅通。

  三、工作原则

  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及时排除险情,保障公路畅通,确保运输安全。

  四、应急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道路运输行业内防抗冬季恶劣天气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应急工作。

  五、应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在区委、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领导下,成立贵池区交通运输局防抗冬季恶劣天气下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指挥部。

  指挥长:陈胜利

  副指挥长:杜守东、王彦安

  成员:余晓东、何令明、饶云永、舒锡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何令明任办公室主任。下设应急指挥协调组:杜守东任组长,何令明副组长;公路通畅保障组:王彦安任组长,舒锡强、赵文锋任副组长;交通运输保障组:杜守东任组长,张力、查亚明副组长;后勤保障组:张志翔任组长,徐忠宝、查亚明任副组长;宣传报道组:康征宇任组长,柯翠萍、王兆林任副组长;值班联络组,由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

  (二)工作职责

  1.指挥长职责:根据上级部门指令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下达抢险救灾人员及物资运输应急命令,指挥、调度、督促各部门开展应急运输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

  2.副指挥长职责:协助指挥长做好抢险救灾运输的具体工作,具体负责所在工作组的工作,带领有关成员和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组织运输任务。

  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抢险、救灾人员及物资运输协调工作,向指挥长报告工作相关情况。综合各组情况,传达指挥长的命令,做好抢险救灾运输的善后工作。

  4.应急指挥协调组职责:负责防范冰雪应急的整个信息、协调、组织、指挥工作。

  5.交通运输保障组职责:组织安排运力储备,按照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运输车辆和人员,督促运输企业对车辆安装防滑链条等安全措施,协调解决在运输保障任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公路畅通保障组职责:按照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机具和人员,保障应急救援保障过程中公路、桥梁畅通,协调解决在公路畅通保障任务中的各种问题。

  7.后勤保障组职责:及时掌握和了解救灾情况,按照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做好救灾资金的储备和抢险物资、工具的购置及后勤保障。

  8.宣传报道组职责:负责防抗雪灾等极端天气以及由此引发的公路上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及时收集、监督、指导交通系统对防抗雪灾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

  9.值班联络组职责:坚守岗位,安排并督促值班人员按要求值班,在接到救援报告或指示后迅速传达到指挥部办公室随时保持同指挥长、副指挥长、各保障组、上级有关部门及各单位的联系,收集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做好值班记录。

  (三)应急组织

  1.贵池区交通管理服务中心组建一支20人的小分队,由运输保障组统一调度,负责全区县乡道的通行安全管理和保畅工作,并指导各镇、街农村公路管理站加强乡村道路通行安全管理和保畅工作;各镇、街农村公路管理站应组建相应的应急分队,实施辖区内乡村道路的应急管理。

  2.贵池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组建客、货应急运输小分队。一是从客运企业抽调10辆技术性能优良,合计客位300座以上的班线客运车辆,具有丰富的雨雪冰冻天气条件下驾驶经验的驾驶人员组成客运应急小分队,负责全区道路旅客应急运输,重点保障恶劣天气期间客流应急运输,严防旅客滞留;二是从货运企业抽调10辆1-10吨和10辆10吨以上技术性能优良的车辆和具有丰富的雨雪冰冻天气条件下驾驶经验的驾驶人员组成货运应急小分队,重点保障恶劣天气期间全区群众生活必需品等重点物资的应急运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对客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恶劣天气期间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3.交管站各自以原建制组建成应急救援小分队,加强对全区运输市场实施动态监管,恶劣天气条件下做好全区主干道路面流动巡查工作。交管站以辖区为单位,落实好源头管理工作,恶劣天气条件下做好本辖区内道路流动巡查工作。

  4.海事部门加强对辖区渡口的监管,配合镇、街政府落实好对渡口的日常监管工作,恶劣天气条件下严禁渡运。

  (四)应急物资储备

  运管所负责督促客、货运输企业为已确定的应急运输小分队的应急车辆配备防滑链等必要的应急设备设施,提高应急车辆安全运营能力。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为全局应急救援车辆配备防滑链等设备,保障在应及时车辆能够正常投入使用,同时配备足够的砂石、工业用盐等防滑及融雪物质,以备应急之需。

  六、应急响应

  在出现强降雪天气,道路雪阻结冰、旅客滞留等情况时,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应急领导组迅速启动本应急预案。

  (一)根据气象预报信息,应急领导组及时对当前天气状况给交通安全工作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召开应急工作会议,部署应急工作。

  (二)及时发布气象预警,督促各单位进入应急状态,应急小分队人员及装备24小时待命。

  (三)出现雨雪等恶劣天气,给道路正常通行、旅客运输安全带来严重影响时,各单位要根据领导组的统一部署,立即组织小分队开展应急工作。

  (四)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领导组每日召开应急工作会议,协调应急力量和装备,安排部署应急处置任务和措施,必要时,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应急预案。

  七、应急要求

  (一)各保障组要完善应急处置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全力以赴确保县乡公路畅通。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单位要立即动员起来,对于桥梁和急弯、陡坡路段的积雪结冰,应急小分队及相关设备设施要迅速赶赴现场,撒布必要的防滑材料,开展除雪、除冰工作,确保道路畅通。全体运政、路政执法人员要立即上路巡查,各交管站、养护道班要24小时在岗,险情没有解除前不得擅自离岗。

  (二)要切实加强公路客运安全管理。运管所要进一步加强“三关一监督”工作,确保雨雪、冰冻恶劣天气下运输安全。各运输企业要督促驾驶员随车配带防冻液、防滑链、三角木等防冻防滑器材,教育驾驶员安全谨慎驾驶,认真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确保安全。出现雪阻或道路结冰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时,一要及时停运省际、市际客运班线;二要停运路况较差的农村客运班线;三是因雨雪天气影响正班车辆及时返程,客运站出现旅客滞留时,贵池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客运企业应迅速安排应急运输车辆进行疏运。

  (三)应急预案启动以后,各单位要立即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出现突发情况时,要立即组织小分队及其它力量迅速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局属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共同做好灾害应急工作。

道路运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6

  为保障全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以下简称治超)期间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和流通市场的相对稳定,保证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结合省交通厅下达的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治超期间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要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迅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

  区道路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成员:;办公室设在运管所运政股,由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为成员,并配合领导做好道路运输保障工作。

  值班电话:(24小时值班)

  (上班时间)

  道路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治超期间田区道路运输保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统一部署,统一调配应急运输车辆,执行运输保障任务,并加强组织督察。一旦出现市场异常波动等情况,要及时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市治超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市治超领导小组指示,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应急运输车辆和人员,执行运输保障任务。

  二、道路运输保障应急车辆成员单位版权所有

  (一)道路运输保障应急车辆成员单位组成

  (二)道路运输保障应急车辆成员单位联系方式(见附表1)

  (三)道路运输保障应急车辆组成(见附表2)

  (四)道路运输保障应急车辆成员单位的要求:

  1、应急预案要积极落实,各单位认真按照要求,组织应急运输车辆,并成立本单位道路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实行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能够以最快的速度集结运力,完成各项应急运输任务。

  2、启动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后,各应急单位要立即调集应急运输保障车辆,领取统一核发的《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张贴在车辆明显位置,可免交车辆通行费,并行驶军车通道。

  3、各个单位在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过程中,应对应急运输保障车辆和设备进行认真检查,严禁车辆和设备带病操作,并按规定配备相应的证照和通讯工具。同时,对应急运输保障人员要进行运前动员,做到万无一失。

  4、应急运输保障车辆在执行任务时不得超限超载运输,任务完成后应立即将《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缴回市级交通主管部门。逾期不缴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补偿

  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所发生的运费由托运人承担,运价参照当时社会平均价格水平执行。交通部门可视情对参与应急运输任务的运输单位适当减免部分货运附加费。

  四、责任追究

  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上级交通部门下达的应急运输指令,对拒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推诿扯皮或者逾期不缴回《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的单位,在质量信誉考核时,文明服务记0分,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对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道路运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7

  一、指导思想

  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理念,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维护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利益的高度,全力做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救援和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公安、安监、民政、交通、建设、医疗卫生、交警、消防、保险、公路、运管、社保、农牧、农机监理等单位负贵人为成员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文队、交警支队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工作的副支队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指挥、事故调查、现场勘查调查、现场保卫、医疗救护、现场救援保障、善后处理、联终接特等工作组,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确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指导重特大通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协调县区人民政府调用救援设备、物资和人员,必要时协调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参加抢救和维护现场秩序。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启动和紧急处置,综合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和善后处置情况,传达贯彻领导小组的指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事故有关情况。

  三领导小姐各工作组职责。

  1现场指挥组:由市重特大交通事故紧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负责全面指挥和组织处置工作。

  2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监、监察、公安等部门组成,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管理人员的行政管理责任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3现场勘查调查组:由公安局负责,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程序规定,负责交通事故原因和肇事人的事故责任调查,对肇事者及肇事逃逸人员的布控、缉捕、讯问等工作,并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必要时邀请人民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会同公安机关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并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对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肇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4现场保卫组:由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交警、武警、驻军、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民兵和附近村民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疏导交通,维护现场秩序,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5医疗救护组:由卫生局负责,按照交通事故快速抢救机制的要求,组织调用各类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医务人员,设置临时急救场所,指导救援人员开展抢救工作,抢救费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执行,力争将人员伤亡数显降低到最低程度。及时向紧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人员抢救情况。同时,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6现场救援保障组:由交通局、建设局、民政局、运管局、农牧局、消防、交警、公路、农机监理等部门组成,指导协调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时组织调用救援物资、运输车辆、铲车、吊车、概车、起重机等特种工程设备,负责清理障碍物,采取防护措施,为现场施救提供方便。并会同电力、电信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通讯供电工作,确保各种信息传递畅通。

  7善后处理组:由公安、交警、民政、社保、保险、农机、肇事单位等部门组成,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做好保险理赔、死亡人员身份确认、遗物保管和认领以及监督检查等工作,及时了解事故伤者及伤亡者家属的意见和情绪变化,发现和处置事件苗头。

  8联络接待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办、安监、公安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协调各组之间的关系,接待安慰死伤者家属及来访群众、新闻单位、上级部门,负责各种材料的上报下达,及信息反馈。

  对交通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肇事单位,安监局应会同交通、运管、交警等部门,组织人员深入车辆肇事单位进行整顿,教育从业人员从中吸取教训,分析事故原因,强化管理,使各项交通安全措施落到实处,真正从源头消除事故隐患。

  对六个月内发生二次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由市安监局会同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辆,交通、运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应采取措施,禁止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

  四、预案启动

  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对下列事故,应当启动本预案:

  一)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

  二)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入以下,或者造成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涉外人员死亡,或者副省(部)级以上领导伤亡的事故。

  四)因自然灾害地震、泥石流、塌方、水毁等造成道路上行驶的车辆翻车、着火、伤亡人数较多的交通灾害。

  五、信息接报

  一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对发生上述所列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之一的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向省政府值班室报告灾情和紧急重大情况的通知》和重特大事故信息报送程序规定,及时将涉及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信息情况逐级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并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领导的指示及时传达到全体处置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二各级安监、公安、交通、卫生、消防、运管、农机等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并按各系统的有关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

  三实行电话联动,不论是哪一个单位接到交通事故报警或者交通事故急救电话的四台之间相互通报和逐级报告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同时,应及时赶赴现场开展施救工作。

  六、现场处置

  严格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规范要求,建立安监、公安、交通、卫生、保险、农机、驻军、民兵等联动处置机制,妥善处置现场,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具体按下列要求处置:

  一中心现场应当使用警戒带或者反光锥筒设置隔离区域,并指派驻军、武警、公安民警、运管人员、农机监理人员和民兵进行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指挥过往车辆减速行驶或者绕道行驶。

  二遇有雨、雾、沙尘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和冰雪恶劣天气、弯道、陡坡、拱坡等视距受限的事故现场,应增设警戒标志和警戒人员,必要时封闭现场路段或者道路。

  三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事故后,应双向封闭道路,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因专业施救需要移动车辆或者物品时,现场勘查人员应当告知其做好标记,待险情消除后再勘查现场,严禁险情消除前进入现场。

  四遇起火、爆炸、剧毒物品等扩散时,公安消防、治安、交警和卫生急救等部门严格按照行业操作规程开展施救、控制和排除险情,需要封闭事故现场的由当地政府组织政府工作人员、民兵、村民协助公安、武警、部队封闭现场,排除险情。

  五因水灾、塌方、泥石流、地震等毁坏道路而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市交通局和公路总段组织突击队抢修被毁道路,尽快恢复交通,确保救援车辆顺利通行。

  六勘查、救护车辆要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依次停放在安全处,严防二次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职能部门特别是领导同志一定耍高度重视重特大交通本故应急处置工作,旦在本辖区内发生重特大事故,要立即报告,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人员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听从上级政府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服从人员调集和车辆、器材、设备的调配指令,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三参加应急处置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对有令不行、行动迟缓、贻误战机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对于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道路运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8

  各县(区)运管所:

  为加强我市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能力和组织水平,应对突发事件、极端恶劣天气、旅客高峰疏运、抢险救灾、疾病防控等运输需求,发挥运管机构“兜底保障”作用,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阳泉市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工作领导组:

  组长:尚保银

  副组长:吴鶊鸣

  成员:潘晓波、蔡志刚、王海亮、汤少卿、张永红

  张学宏、赵永忠、吴会欣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管处客运科,具体承办我市道路运输应急运输组织与协调。

  二、应急保障重点

  1、旅客高峰期运力不足时的运输保障;

  2、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灾、自然灾害等危情处置时的保障;

  3、政府指令性抢险救灾、防控重点传染病紧急运输保障。

  三、应急预案的启动

  春运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启动应急预案:

  1、汽车站严重滞留旅客,学校放假、民工返乡等急需疏运时;

  2、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灾、自然灾害等危险情况时;

  3、接到上级部门、当地政府抢险救灾,防控重点传染病等紧急指令时。

  四、工作职责

  1、运输企业要搞好应急车队建设,做好运输储备工作,加强司乘人员沉着应对重特大危情处置的日常教育工作。一旦出现旅客滞留、重特大交通事故、政府指令性紧急运力任务等情况时,按规定程序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应急运输车辆和人员,执行各种应急保障任务。

  2、客运应急保障领导组要做好运力储备和旅客运输市场调查预测工作,了解和掌握旅客流量流向动态,及时向上一级运管机构上报有关情况,协调解决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客运应急保障领导组负责我市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重点是长途班线、农村班车保障工作,与当地客运企业、汽车站签订道路运输保障工作责任书。

  五、工作重心

  为保障春运期间辖区内旅客运输畅通无忧,我处按照“分片包干、专职专输”原则,对辖区内的客运企业工作职责进行细化:

  1、针对目前郊区线路方向运力不足情况,重点由公交公司做好客流调查预测工作,掌握旅客流动的时间和流向,市处要协助郊区运管所做好郊区方向客流集中疏运工作,把握可能出现旅客运输高峰时间和方向,做好紧急运输的各项准备工作。

  2、阳泉集团客运有限公司和省运阳泉公司两家公司要做好春运及重大节假日期间长途旅客运输工作,科学制定运输组织方案,准备好充足的运力,合理安排发班,积极组织协调,全力避免发生旅客大规模滞留现象。科学调整班次密度,客流高峰期间要及时安排加班运力,保障农民工、学生顺利返程。

  3、城市公交要做好对外交通方式的衔接,重点保障客运汽车站、铁路客运站等旅客集散地及旅游景区、大型活动场所的公交组织调度,要通过增加运力、加密班次、延长运营时间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方便旅客中转换乘,乡村居民进城购物。

  六、应急运输车辆及人员

  1、应急运输车辆应由运输企业、旅游企业车辆以及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自用车辆组成。

  2、道路运输应急车辆必须配备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照并经年度审验、检验合格,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二级以上,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驾驶员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6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3、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一般应根据应急任务由驾驶员、乘务员以及带队人员组成。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人员的基本条件是政治合格、身体健康,技术过硬、证件齐全,熟悉有关政策和相关业务。

  启动应急预案后,执行道路运输保障应急任务的单位,要对应急车辆进行认真检查,严禁车辆带病运行,严禁超员超载,并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证件和通讯工具。同时,对应急运输人员要进行安全嘱咐,确保安全。

  七、应急情况的报告

  运输企业、汽车站要建立和完善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工作报告制度,明确责任,确定专人上报,确保信息畅通;出现严重滞留旅客、突发事件等情况时要及时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如下:

  1、汽车站滞留旅客情况,其中包括旅客人数、旅客流向,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旅客伤亡情况等和需要上级运输机构支援申请要求;

  2、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时,需上级运管机构协调解决的事项;

  3、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的完成情况(出动车辆数、运送旅客人数等)。

  八、保障工作机制

  1、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的措施

  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的单位,同时派出2辆以上车辆执行同一应急任务的,应由车队队长带队;5辆以上车辆的,由单位领导带队;10辆以上车辆的,由市运管处领导带队;执行应急任务的车队应配备通讯设备,保证通讯畅通。途中发生问题(如发生事故、道路受阻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应由负责人及时向车辆始发地运管机构报告。

  2、应急处理程序

  A、出现滞留旅客等情况时

  (1)要迅速按规定逐级上报,并做好记录,同时汽车站要向旅客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利用一切可以候车的地方安排旅客候车,各关键岗位如广播、安检、调度、保安、消防等人员必须到位,做好盯岗工作。

  (2)接到报告的运管机构领导,立即赶赴汽车站进行组织和调度,启用储备动力,将任务下达给有关单位,发放临时客运标志牌,并在临时客运标志牌“使用原因”栏内注明“执行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任务”字样,并加盖具体发证运管机构印章。

  (3)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迅速安排人员和车辆,组织运输。

  (4)沿途运管机构对执行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任务的车辆要提供方便,不得以无道路运输证为由进行处罚。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完成任务后,应向运管机构汇报执行情况。

  B、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灾、自然灾害等危情时

  (1)司乘人员、车主,要根据情况迅速拨打电话交警“122”、公安“110”、火警“119”、医院“120”、运管“12328”进行求救,同时要积极展开自救,并迅速报告所属公司及保险公司。

  (2)各运输企业获悉本公司车辆发生危险情况后,了解出事车辆的地点、原因等基本情况,迅速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带人带队赶赴现场进行组织指挥救援,并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情况报告所属运管机构。

  (3)运管部门接到所属公司的危情报告后,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危险情况处置临时领导组;派出由领导参加的人员赶赴现场;协助公安等有关部门掌控好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及时与医院和相关部门建立联系,及时掌握事态的发展,并将情况续报上级运管机构。

  C、政府指令性抢险救灾、防控重点传染病等紧急运输时;

  (1)领导组办公室接到指令和报告后,迅速向领导组报告。

  (2)领导组负责人在20分钟内指令领导组所属成员到位,送入紧急状态。

  (3)接到抢险救灾令时,按照市委市政府、市交通局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及时通知应急车队执行抢险救灾任务,应急车队要在1小时内将所属车辆组织到位,开赴抢险救灾指定地点,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九、值班制度

  春运期间,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运管所、客运企业和汽车站都要建立值班制度,构建通讯网络,并认真组织落实。值班电话(包括手机)必须24小时开通,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值班领导要保障电话畅通。值班人员要明确职责,熟悉政策,掌握本辖区和本单位的运力储备情况,遇到紧急情况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值班电话:。

  十、责任追究

  参加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工作,是全市道路旅客运输管理部门及从业单位的义务,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认真完成。对没有按时制定或没有有效落实应急预案的,对有关单位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拒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对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要从重处罚。

道路运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9

  一、总则

  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确保我县在发生公路交通洪涝灾害时能够及时、有效保障公路桥梁通行,对损坏路段、桥涵和其它交通设施实施及时修复,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减轻公路桥梁灾害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抗旱条例》、《国家防洪抗旱紧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交通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系统防汛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自然不可抗力或是人为因素导致的公路桥梁洪水、暴雨、渍涝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3、工作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预防洪涝灾害和强化公路、桥梁排水设施的安全管理放在防洪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和险情,认真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2)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灾情的发展情况和对公路设施现状的影响,科学管理,优化调度,保障安全。并以实施紧急救援为重点,以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为依托,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3)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和公路及桥梁险情,应快速反应,组织人员、机械全力抢险救灾,最大程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分级负责、加强督察。公路桥梁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相关单位、部门要齐抓共管,各司职责,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造成严重损失和后果的要依法追责问责,严肃处理。

  二、组织领导及部门职责

  局防汛抗旱应急组织机构由指挥决策机构、综合协调机构和具体工作组组成。

  1、指挥决策机构为光山县交通运输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敖日明;副组长:杨长江、胡宗福、周文志;成员:周泉江、李青、胡东升、孟凡辉、潘雨、何健、刘斌。

  主要职责:

  (1)在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指挥防汛抗旱工作,协调处理相关事项;

  (2)部署和组织本系统防汛督查和人员物资、机械车辆准备储备,督促检查水毁公路、桥涵的修复,解决影响交通安全的有关问题;

  (3)制订和组织实施防洪抢险工作方案和预案,并上报指挥决策机构,贯彻执行上级防汛调度指令;

  (4)负责本单位防汛经费和应急物资、车辆机械的计划、管理、调度,以及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调配;

  (5)开展防汛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抢险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

  (6)研究解决有关防汛抢险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2、综合协调机构是防汛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监股,联系人:何健;办公室成员由局属各单位分管安全领导组成。

  主要职责:

  (1)向各工作组传达上级部门以及防汛指挥中心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到位;

  (2)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信息报告,及时向防汛领导小组报告;

  (3)负责灾情和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信息的发布;

  (4)及时收集汇总各种工作信息,综合有效评估灾情,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防汛抗旱工作具体情况;

  (5)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6)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具体工作组。

  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下设2个工作组,分别为:抢险恢复组、转移安置和后勤保障组。

  (1)抢险恢复组

  抢险恢复组由公路局和农村公路管理所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因灾损毁、堵塞公路的修复、疏通工作,保障交通运输畅通;当路面、桥涵冲毁或中断时,要立即修复便道,确保车辆安全通过;负责对易受洪水威胁的公路、桥梁以及危桥、险桥等交通设施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巡视,排除安全隐患,及时维修和加固,确保安全度汛;负责完善危桥、险桥、易发生水毁路段的应急抢险预案;负责对重点桥涵、边沟、河道等排水构造物的维护和巡视,确保排水畅通;负责公路新改建、大中修工程施工现场的防汛工作,尽量避免施工材料、机械设备财产损失。灾情过后,要尽快对受影响的路段、桥梁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尽快恢复灾情损坏的水毁路段,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2)转移安置和后勤保障组

  转移安置和后勤保障组由执法所、运管局、海事处、汽运总公司、光山客运公司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人、车、物的安全转移和安置,协助公路交通救灾物资的运送,组织机械、车辆、人员抢险救援。

  三、汛情分级

  共分为四级:

  (1)Ⅳ级蓝色预警

  a、5个以上乡镇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低于150毫米;

  b、发生局部性的洪涝灾情,灾情继续发展;

  c、县境内河、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极有可能垮坝或已垮坝。

  即发生一般洪水或局部中小洪水时,重点地区大部分尚在防御标准范围内。

  (2)Ⅲ级黄色预警

  a、5个以上乡镇24小时降雨量超过150毫米低于20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00毫米;

  b、县境内发生5年一遇或以上洪水;

  c、县境内河、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极有可能溃坝或已垮坝。

  即重点地区已接近防御标准,一般地区已超过防御标准。

  (3)Ⅱ级橙色预警

  a、10个以上乡镇24小时降雨量超过200毫米,低于25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50毫米;

  b、县境内发生10年一遇以上洪水,或县境干流发生5年一遇以上洪水;

  c、县境内河、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垮坝或已垮坝。

  即大部分地区已超过防御标准。

  (4)Ⅰ级红色预警

  a、10个以上乡镇24小时降雨量超过25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200毫米;

  b、县境内发生20年一遇以上洪水,或县境干流发生10年一遇以上洪水;

  c、县境内河、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垮坝或已垮坝。

  即发洪地区大部分已大大超过防御标准。

  四、防汛处置措施

  1、一般汛情(Ⅳ级蓝色预警)的处置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掌握汛情,主持汛情会商;组织防汛趋势分析,提出对策措施;督察有关部门做好防御洪水准备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汛情;及时传达上级防汛指挥部部署、指令、意见,并督促实施。

  局防汛办公室:负责人进岗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做好信息汇总和传达报送工作。

  2、较大汛情(Ⅲ级黄色预警)的处置

  领导小组正、副组长进岗到位,并做好以下工作:主持汛情会商,研究调度方案;根据汛情趋势,分析可能造成的灾害,制定对策;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汛情、灾情和抗洪抢险意见,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情况。

  工作组、防汛抢险队伍要迅速组织抢修被损坏的公路、桥涵等设施或开通临时便道,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交通畅通,并及时向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防汛工作开展情况。

  3、重大汛情(Ⅱ级橙色预警)的处置

  交通系统防汛领导小组正、副组长进岗到位,并做好以下工作:主持召开紧急会议,指挥抗洪抢险工作;组织救灾救援工作;主持汛情会商,研究制定对应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工作组、抢险防汛队伍进岗到位。各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检查排查公路桥梁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明确部署预案的实施工作。

  4、特别重大汛情(Ⅰ级红色警报)的处置

  防汛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防汛指挥部扩大会议,通报汛情、灾情,部署抗洪救灾工作;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决定实施重大突发险情的抢险方案;决定特大洪水抢险救灾的其他重要事项。

  全部工作组进岗到位,各司其职,做好抗洪抢险工作。

  五、宣传报道

  局防汛办公室应按照县防汛指挥部的部署,及时进行抗洪抢险的宣传报道,负责向公众发布灾情及抗洪抢险等有关信息,上报有关灾情动态。重大灾情宣传报导、报道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次生灾害处理

  在灾区易发生灾害的道路和桥梁,要采取必要措施,加强检测、预报、预防和治理,防止灾情扩大,减轻财产损失或消除灾害隐患。

  七、预案的宣传教育和演练

  局属各单位要制订相应的防汛应急预案,明确防汛抗旱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组织抢险救援和协助转移等工作要切合实际,详实具体,便捷运作。要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应急救援和转移安置演练活动,增强广大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干部群众应急反应能力意识。

道路运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10

  一、人员安排

  根据项目整体安排,参训人员主要人员分配如下:

  客服部:主要负责人员疏散及安抚工作。

  保洁员:主要负责道路清障及路面清理工作。

  二、所需物资

  1、铁锹、铁铲。

  2、除雪剂、除雪板。

  3、垃圾运输车等。

  三、具体内容

  (一)建立暴风雪等恶劣天气预警机制,随时关注气温变化,如遇气温骤降或暴风雪等恶劣天气,紧急做好防风、防雪工作、关闭公共门窗,提醒业户关门窗、检查除雪工具设备、设施、广告招牌、花盆等。并提前准备好相应物资,并对参与人员进行明确分工。

  (二)明确各自分工,并按照相关要求展开工作:

  客服组:及时疏导受灾群众,沿安全路线撤离,并安抚业主情绪,避免出现恐慌情况。

  保洁组:重点清理园区门口及主干道路面,采用除雪剂融化路边积雪,并用铲雪板、铁锹、铁铲铲除路面结冰,并由垃圾运输车负责清运。

  灾后需全面检查园区树木、花草等损毁情况,并及时联系园林公司负责修缮。

道路运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11

  为确保我项目部道路管线事故发生后,能迅速地展开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由项目部成立应急响应指挥部,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

  成员:

  具体分工如下:

  1、负责现场,任务是掌握了解事故情况,组织现场抢救。

  2、负责联络,任务是根据指挥小组命令,及时布置现场抢救,保持与当地电力、煤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劳动部门等单位的沟通。

  3、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做好当事人与周围人员的问讯记录。

  二、道路管线事故应急措施

  1、事故第一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应急指挥小组,并停止施工。

  2、当机立断,尽快将受伤人员脱离危险地方,防止二次伤害。

  3、立即组织职工自我救护队进行自救,并向当地120急救中心取得联系,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加强支护和支持加桩板等,对边坡薄弱环节进行加固处理。

  5、如由周边弃土、堆料或其他机械设备施工所致,则迅速运走弃土、堆料和机械设备,并派专人负责基坑土体隆起和开挖时周边的位移与沉降变化的监测工作。

  6、项目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指令全体成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开展抢救和现场秩序的维护。

  7、指令善后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做好与当事人家属的接洽善后等工作。

  8、现场安全员对事故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和相关处理报告,并上报公司及上级机关。

  三、应急物质常备药品:

  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

  四、通讯联系

  医院急救中心、120、火警、119、匪警、110

  工地现场值班电话:

  有关负责人电话:

  项目负责人手机:

  安全员手机:

  技术负责人手机:

  施工员手机:

  五、注意事项:

  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施工,关闭机械,以免二次伤害。

  2、要求心肺复苏坚持不断的进行(包括送医院的途中)不能随意的放弃。

道路运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12

  为快速有效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货物运输车辆、所有驾驶员及所有从业人员。

  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原因及后果

  1、类型:交通伤亡事故、火灾和自然灾害事故。

  2、事故原因:

  (1)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超速行驶、酒后驾驶、强超强会等违章行为。

  (2)车辆的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突然失灵、车胎突然爆裂等造成车辆失控。

  (3)道路状况差、视线不良。

  (4)环境因素的影响:雨,雾、台风等恶劣气候。(5)其他因素:行人、骑车人违章和其他车辆违章等。

  3、可能后果:车毁人亡、环境污染和社会不稳定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现场指挥部

  成立公司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指挥小组(简称应急小组)

  组长:陈军副组长:兰贺章

  成员:闻锡涛、高金祥

  2、应急小组各成员主要职责:

  (1)组长:现场指挥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对副组长以及其他成员进行具体的分工。

  (2)副组长:配合组长完成应急救援工作,协助成员完成组长交付的工作任务,对事故的善后工作进行处理。

  (3)成员:完成组长交付的救援任务,配合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四、注意事项

  应急救援小组应设在事故发生地附近的安全区域,并且配备防爆照明、高音手提广播、通讯等设备设施。

  五、应急保障系统

  1、应急救援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自然灾害事故时,应急救援小组按照组长的指令

  立即实施应急救援。

  2、组织应急保障队伍

  公司成立应急工作小组:交通运输组

  负责落实应急抢救的各类车辆,应急行动时,按指令迅速将抢险人员和物资运输到现场。

  六、交通事故的预防和预警

  1、重视安全教育

  定期召开驾驶员例会和月安全活动,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交通法规和驾驶技能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

  2、严格检查制度

  (1)认真落实车辆定检制度,严格每天的出车、营运、收工的车辆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车辆安全隐患,严防带病车辆上路驾驶。

  (2)开展经常性的路检路查,控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章行为。

  (3)坚持24小时值班业务

  公司应急小组应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应保持畅通。

  七、急处置程序

  1、驾驶员的应急行动

  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当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且向应急小组报告.

  2、应急措施

  根据现场情况,驾驶员应该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人员受伤时,立即求助过往车辆或者人员,抢救伤员。

  (2)车辆着火时,立即利用随车灭火器灭火,同时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地带请求救助。

  (3)报警:请求当地医疗机构对伤员进行救护,说明事故发生地点,受伤人员数量以及程度。

  3、应急行动

  (1)应急小组接到事故后,立即判定应急级别并且向应急小组组长报告,按照组长指令,启动相应的应急行动,调动应急工作小组实施应急救援。

  (2)应急小组相关成员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应急行动。

  (3)抢险人员清点完毕,伤亡人员全部送往医院治疗或善后处理,伤亡人员家属已妥善安置。

  (4)确认现场不会发生次生。

道路运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13

  为保障全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以下简称“治超”)期间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和流通市场的相对稳定,保证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治超”期间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要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迅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全市“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专门成立了运输保障组(设在市运管处),具体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市场动态监测,对市场异常波动情况进行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

  组长:

  副组长:

  联系电话:

  各县区交通局要成立相应机构,在“治超”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道路运输保障组织工作职责

  各县区运输保障组织要在同级“治超”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本县区道路运输应急预案,组织应急车辆做好运力储备,负责对本县区道路运输市场异常波动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掌握运输市场动态。一旦出现市场异常波动等情况,各级运输保障组织要及时向同级和上一级“治超”领导小组报告。服从“治超”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指挥道路运输系统和统一调配应急运输车辆及人员,执行运输保障任务,并加强组织监督。

  三、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级次

  根据市场出现的异常波动和运力紧张情况,按照影响范围、强度和发展趋势,将运输保障紧急预案分为相应等级。市场异常波动情况是指人民生活必需品由于运力不足出现脱销或工业生产原料、产成品由于运力不足出现供应紧张,导致生产企业面临停产。黄色运输保障紧急预案是全市大部分县或汉台区出现上述市场波动和运力紧张情况,市交通局应立即向市政府和省交通厅报告,由市“治超”领导小组发布黄色预警警报,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实施。各县区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情况后,县区交通局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和确认,并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和市“治超”领导小组报告,启动本地应急预案。

  四、道路运输保障车辆及人员

  (一)车辆要求。道路运输保障车辆储备数量按以下原则执行:10万人口以下的县,应配备5辆5吨以上的货车,每增加10万人相应增加5吨以上货车5辆。各县区交通局启动道路运输保障紧急预案后,要立即调集应急运输保障车辆,由市上统一核发《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应急运输保障车辆要在明显位置悬挂《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在执行任务时不得超限超载运输,任务完成后应立即将《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缴回市交通主管部门,逾期不缴的,由市交通主管部门强制收缴。应急运输保障车辆技术等级要达到二级以上,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五年,严禁车辆和设备带病操作。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车辆或车辆不足,应向市“治超”领导小组提出支援申请。

  (二)人员要求。应急保障队伍应由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以及带队人员组成。驾驶员基本要求:政治合格、身体健康、驾驶技术过硬、证件齐全、熟悉有关政策法规。

  五、市场异常波动情况的报告

  各县区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运输企业要建立和完善“治超”工作报告制度,明确责任,确保信息畅通,出现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市“治超”领导小组。报告内容:物价上涨及运力下降的`幅度、本县区运力异动情况、需要市级支援的的申请要求及特别通行证的数量。

  六、应急运输保障工作机制

  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单位,在派出5辆及以上车辆或执行统一任务时,应由单位领导带队,10辆以上的由县区运输管理部门领导带队。执行应急任务所产生的运费由托运人承担,执行基本运价,不足部分由各级财政给予补贴,免交车辆通行费,并行驶军车通道。

  七、值班制度

  有应急运力分配指标的单位要建立值班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开通,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值班领导手机24小时开通。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市局下达的应急运输指令。对贻误时机并造成影响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各县区应于每日16时前将《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情况表》上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道路运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14

  为健全完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和加强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有效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恢复道路运输正常运行,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处理程序》等相关规定。

  1.3 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道路运输生产事故等原因引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客运枢纽1运行中断、严重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按照性质类型、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3.1 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

  造成或可能造成运行中断48小时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需要多部门协调,人员疏散需要跨省组织。

  (2)特别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2死亡或失踪,或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

  (3)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全国或者大片区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需要跨省、跨部门协调。

  (4)需要由交通运输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边境口岸撤侨等其他突发事件。

  以上四种情形,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难以独立处置,需要协调相关省份、相关部门调动运力疏解,提出跨省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请求。

  1.3.2 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

  造成或可能造成运行中断24小时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需要多部门协调,人员疏散需要跨市组织。

  (2)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省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发区域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门协调。

  (4)需要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3.3 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或可能造成大量旅客滞留,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跨县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请求的。

  (2)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市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紧急安排跨县域道路运输保障的。

  (4)需要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3.4 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一般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或可能造成旅客滞留。

  (2)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需要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本预案指导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已有国家专项应急预案明确的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应对处置工作,适用其规定。

  1.5 工作原则

  (1)以人民为中心,安全第一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的预警、预测,以及道路运输事故的善后处置和调查处理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依法应对,预防为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增强预警预防、应急处置与保障能力,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以及有效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各项保障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事件等级和法定职责,分工合作,共同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结合各地道路运输管理体制,充分发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作用,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保障有力的应急管理体系。

  (4)规范有序,协调联动

  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响应程序,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资源共享、互联互动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

  1.6 应急预案体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道路运输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发布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编制、发布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3)道路运输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道路运输企业根据国家及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负责编制并实施企业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2. 组织体系

  道路运输应急组织体系由国家、省、市和县四级组成。

  2.1 国家应急组织机构

  交通运输部协调、指导全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1 应急领导小组

  交通运输部在启动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时,同步成立交通运输部应对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分管部领导担任组长,部安全总监及部办公厅、部政策研究室、部运输服务司、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以下简称安质司)、部应急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部长担任组长时,分管部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协调Ⅰ级(特别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明确应急工作组的构成,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国务院要求,或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根据需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联合行动方案。

  (4)当突发事件由国务院统一指挥时,按照国务院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

  (5)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1.2 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由交通运输部相关司局和单位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并在应急响应终止时宣布取消。应急工作组成员由各应急工作组组长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提出,报领导小组批准。

  (1)综合协调组。由部应急办或部办公厅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与各应急协作部门的沟通联系;保持与各应急工作组的信息沟通及工作协调;搜集、分析和汇总应急工作情况,跟踪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定时向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和相关部门报送信息;协助领导小组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以及部领导的有关要求;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应急指挥组。由部运输服务司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参加国务院组织的有关事故调查;组织协调跨省应急队伍调度;协调人员、重要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拟定应急运输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通信保障组。由部通信信息中心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应急响应过程中的网络、视频、通信等保障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新闻宣传组。由部政策研究室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对外发布应急信息;负责突发事件的新闻宣传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现场工作组。由部运输服务司、部应急办等有关司局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必要时由部领导带队。按照统一部署,在突发事件现场协助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6)专家组。由道路运输行业及相关行业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负责对应急准备以及应急行动方案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根据需要参加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3 日常机构

  部运输服务司,作为国家道路运输应急日常机构,在交通运输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有关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做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日常应急管理有关工作。

  (2)接收、搜集、整理、分析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及预警信息,向部应急办报送道路运输应急信息。

  (3)组织开展Ⅰ级应急响应相关处置工作。

  (4)负责组织制修订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指导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6)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2.2 地方应急组织机构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参照国家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组建模式,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相应人员安排和职责分工。

  3. 预防与预警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结合《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和本预案的要求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工作,重点做好对气象、国土等部门的预警信息以及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风险分析工作,完善预测预警联动机制,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预警信息来源包括:

  (1)气象、地震、国土资源、水利、公安、安监、商务、外交等有关部门的监测和灾害预报预警信息,以及国家重点或者紧急物资道路运输保障需求信息。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管理机构有关道路运输延误、中断等监测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紧急事件信息。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为国家、省、市、县四级部门响应。每级部门应急响应一般可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4.1.1 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交通运输部启动并实施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省、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启动并实施本级部门Ⅰ级应急响应。

  4.1.2 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省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启动并实施本级部门应急响应,且响应级别不应低于上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

  4.1.3 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市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县级部门应急响应,且响应级别不应低于市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

  4.1.4 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县级部门应急响应。

  4.2 响应程序

  4.2.1 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1)发生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或者接到国务院责成处理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部运输服务司及时核实有关情况,并进行分析研究,第一时间向分管部领导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及成立相关应急工作组的建议。

  (2)经分管部领导同意后,报请部长核准。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分管部领导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事件Ⅰ级响应。

  (3)同步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明确应急工作组构成;各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开展应急工作,并将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有关信息按规定报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和相关部门,抄送应急协作部门,通知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4.2.2 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本预案,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及程序。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启动实施本级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将应急响应情况报送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处理超出本级范围的突发事件,需要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调处置时,应及时提出请求,并按照前款规定及时启动上一级别应急响应。

  4.3 信息报告与处理

  交通运输部按有关规定向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及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

  交通运输部和应急协作部门建立部际信息快速通报与联动响应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名称和联络方式,确定不同类别预警与应急信息的通报部门,建立信息快速沟通渠道,规定各类信息的通报与反馈时限,形成较为完善的突发事件信息快速沟通机制。

  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完善部省道路运输应急信息报送与联动机制,部运输服务司汇总上报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可能受影响的省(区、市)通报。

  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后,事发区域省级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部运输服务司,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形成定时情况简报,直到应急响应终止;部运输服务司应及时将进展信息汇总形成每日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情况简报,上报领导小组,并抄送部应急办。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和程度、发生势态、受损情况、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4.4 分类处置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后,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别,有效组织采取不同处置措施:

  (1)应对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突发事件,应按照《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__〕682号)的规定,指挥调动国家应急保障车队,协调事发区域附近省份应急队伍,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事发区域地方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关省份应急队伍应积极配合,完成人员的疏散及重要物资的运输保障。

  (2)应对特别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在做好上述运力组织保障的基础上,还应按照《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交应急发〔20__〕238号)的规定,派现场工作组赶赴事故第一现场,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同时组织选派相关人员和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4.5 响应终止

  4.5.1 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1)经领导小组会商评估,认为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或国务院有关单位发出宣布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终止或降级的指令时,由部运输服务司商部应急办提出终止Ⅰ级应急响应或降低响应等级建议,报领导小组组长核准。

  (2)经报请领导小组组长核准后,终止交通运输部应对事件Ⅰ级响应,或降级为Ⅱ级响应,同时取消Ⅰ级响应期间成立的领导小组及下设各应急工作组。

  4.5.2 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4.6 后期处置

  4.6.1 善后处置

  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属地人民政府,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救助。

  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民政部门及时组织救灾物资、生活必需品和社会捐赠物品的运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4.6.2 总结评估

  交通运输部应急响应终止后,部运输服务司及时组织参与开展总结评估工作,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深入总结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并报分管部领导。

  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开展事后总结评估工作,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深入总结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并按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报总结评估材料。

  5. 应急保障

  5.1 队伍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平急结合”的原则,通过平急转换机制,将道路运输日常生产经营与应急运输相结合,建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及应急队伍。按照发展思路,将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同交通战备工作有机结合。

  5.2 通信保障

  在充分整合现有交通通信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处理有效”的道路运输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

  5.3 资金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落实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所需的各项经费;同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设立应急保障专项基金,并确保专款专用。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管和评估体系,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及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5.4 应急演练

  部运输服务司会同部应急办建立应急演练制度,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桌面应急演练,组织应急相关人员、应急联动机构广泛参与。

  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所辖区域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应急演练。预案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应急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演练评估。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5.5 应急培训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应急教育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与更新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交通运输部将组织修改完善本预案,更新后报国务院:

  (1)预案依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的;

  (3)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4)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

  (5)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6.2 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解释。

  6.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道路运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15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提高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紧急救援能力,减少事故损失,避免事故升级,确保事故得到迅速有效的处置。结合我县道路运输实际,特修订该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较大及以上道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行业管理部门为成员。

  二、本预案运用于县道路运输企业发生的较大及以上行车事故和发生在外地属县道路运输企业的较大及以上行车事故,即:

  (一)一次死亡(失踪)3人及以上的事故;

  (二)一次死亡重伤10人及以上的道路运输行车事故;

  (三)涉及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死亡的道路运输行车事故;

  (四)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道路运输行车事故;

  (五)发生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放射、爆炸品)运输翻车或泄漏的运输事故;

  (六)事故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已造成较大影响易引发其它事端的,或其它需要及时上报的重要情况。

  三、事故报告制度

  (一)发生以上所列的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事故的道路运输经营企业或运管所应立即报告我局及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道路运输机构及有关部门。

  (二)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市交通局报告。并应尽快了解详情,及时作补报或续报。

  (三)发生事故后,在死亡(失踪)人数不明的情况下,一律按以上报告制度报告,待事故伤亡人数确认后再补报或续报。

  四、事故报告内容

  事故报告统一使用交通部《省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以下简称《快报》),按照事故报告程序,由事故报告单位负责填写,报告的具体内容严格按照《快报》解释说明进行认真填写。

  五、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

  (一)应急救援

  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后,要立即报告市交通运输局和有关部门,需要公安、消防、医疗卫生、武警、驻军等救援的要迅速与其联系,发出救援请求。

  (二)事故处理

  1、特大事故发生的单位领导、运管所和县局主要领导得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抢险救护,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财产损失,做好必要的现场保护。

  2、运管所、县局和上级领导亲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协调有关救援力量。

  3、立即启动突发公共事件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帮助事故救援和调查,分析预防可能发生的相关问题,通报事故信息。

  六、事故调处和结案

  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要专门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认定各相关责任,在事故调查处理中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单位、运管所和县局要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一)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和调查组汇报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吸取的教训。

  (二)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对事故调查处理的意见、指示,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三)配合调查组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寻找证人和目击者并做好笔录。

  (四)协助做好群众思想的稳定工作,消除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五)协助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协助做好对死难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

  (六)做好上级对事故处理的督查落实工作。

  (七)通报有关道路运输企业应吸取的事故教训,采取有力防范措施,努力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事故结案力求保证质量,按时完成。对有权作出事故结论的程序及时结案,对需要有关部门作出定案决定的要协商催办、并提供结案所需材料。

  本预案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从发布之日开始执行。上述组织机构人员因工作需变更岗位的,接替人自然履行变更人的职责。

道路运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16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方针,遵循预防为主、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春运期间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险情)后,按照“以人为本”和“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则,在县文体和旅游局领导指挥下,在县春运领导小组指导下,迅速启动此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春运期间文体和旅游行业内发生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或其他性质严重、影响重大的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确定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和《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试行办法》等规定执行。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县文体和旅游局春运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的职责是:负责xx县文体和旅游春运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和实施;负责指导文体和旅游企业立健全事故救援预案,并督促演练;发生重大文体和旅游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

  四、重大事故救援分工

  xx县文体和旅游局春运工作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若干小组,分工处理有关应急处理工作。

  1、应急救援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人员组成,负责紧急事故的组织协调、指令传达、信息处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2、现场救援小组,由局值班领导任组长,春运领导办公室人员配合,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援、协调处理等工作。

  3、事故调查小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负责指挥协调事故现场施救、事故情况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五、春运工作应急救援工作遵循原则

  1、及时报告。在本县范围内春运期间一旦发生重大文体和旅游安全事故,事故单位应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向事故发生地文体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县文体和旅游局接报后,应迅速核实情况,立即报告分管副局长、局长,并按规定报告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有关部门。

  2、紧急救援。确认本县范围内发生重大文体和旅游安全事故的消息后,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进入应急处理工作状态,以最快捷的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抢险救援行动。

  3、依序替补。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办公室、各小组负责人因故缺位时,由副职领导按序替补到位,防止出现指挥中断、秩序混乱等现象。

  4、保护现场。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现场的群众有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的责任和义务。因抢救伤员、疏散交通、防止扩大事态等必须移动现场有关物品外,应妥善做好取证、记录、标志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各涉文体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应针对春运期间的工作特点,立健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必须保证人员数量足够、技术业务熟练、装备设施齐全,并组织演练,关键时刻能及时高度到位,发挥应有作用。

  2、有关重大文体和旅游安全事故的信息披露和抢险救援工作的报道,由县文体和旅游局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报道。

  3、各涉文体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重大文体和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县文体和旅游局备案。

  4、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道路运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17

  为之后20xx年过后交通之后安全工作,保障旅客走得之后,走得过后,走得之后,保证国庆节假日期间之后秩序和道路安全生产之后生活过后正常运输,特之后本预案:

  一、组织之后,确立领导小组

  为之后我县20xx年之后国庆节假日期间过后运输之后,保障组织过后,我所之后道路运输领导小组:

  二、运力保障

  之后运输期间,根据州处的之后部署和我县实际情况,为确保运力的之后,结合客运站过后运行之后,安排3辆客运之后作为应急车辆,同时安排5辆5吨以上的之后作为我县客货之后的过后运力,货车安排之后具体如下:,以备之后时过后调度指挥。

  三、加强之后管理

  (一)之后开展隐患排查。班线之后、旅游客运、维修之后要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之后,认真做好过后安全之后排查治理,深入排查事故之后和安全管理薄弱环节,重点排查参营之后技术状况、车载安全之后设施过后、驾驶员之后和培训情况、卫星之后监控设备情况等关键环节,对之后出的过后要强化之后、落实到人、限期整改之后,并过后隐患排查整治档案。对未之后培训教育的过后员和之后安全应急设施过后配备不齐全、安全之后状况不合格的过后一律不得之后营运。

  (二)之后从业人员安全教育。道路之后企业在过后务必对之后驾驶员开展一次有之后性的过后生产培训之后,要结合道路运输之后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及之后灾害或突发情况的之后处置操作过后,加强对之后人员的过后培训,进一步提升之后人员的过后操作技能和之后处置能力。

  (三)之后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要盯紧超长客运、旅游之后等重要领域,进一步强化之后安全监管措施落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之后管控措施,如遇之后恶劣天气、道路断道或之后等预警情况时,运输之后要果断采取调整发班之后、绕道运行、停班等之后措施,避免冒险通进;对不具备之后通行条件的过后,坚决不得之后客运车辆发班通行;如已在之后途中的,要及时向之后员发送预警信息,通知之后员将车辆停放到之后地带等待,或在之后交警指挥下按照规定的之后线路运行。

  (四)之后源头车辆动态监控。各之后企业要认真落实监控管理之后,对重点线路要实行之后候、全过程过后监控,及时发现和之后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屏蔽之后定位车载终端等违法违章行为,将之后隐患及过后苗头消灭在之后状态。超长线客运之后要认真落实凌晨2点至5点之后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严禁客运之后夜间22时至次日之后6时过后三级以下(含)之后公路。

道路运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18

  xx镇成立农村公路汛期防汛减灾应急预案 为认真做好农村公路汛期防汛减灾工作,做到早准备、早安排,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做好我镇农村公路汛期防汛减灾安全预防工作的同时,切实有效地处置区域重点、农村公路汛期防汛减灾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此预案。

  一、组织机构

  根据辖区农村公路汛期防汛减灾实际情况,成立组织机构如下:

  (一)应急抢险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镇长)

  (副镇长)

  (副镇长)

  成员:党政办主任、财政所所长、安监办主任、交管站副站长、卫生院院长等。

  主要职责: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和辖区农村公路汛期防汛减灾突发事件、特大农村公路汛期防汛减灾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的总指挥,监督和协调各责任部门和相关单位对重、特大农村公路汛期防汛减灾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职责的落实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镇域各单位、部门、社会救援力量、各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督促乡级各单位、各部门对预案的落实,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下达应急处置指令,负责信息传递,上报等工作。

  (二)汛期抢险应急组

  组长:(镇长)

  副组长:(安监办主任)

  成员:交管站副站长、镇政府应急分队工作人员等。

  (三)医疗救护组 组长:(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党政办主任)

  成员:安监办成员、镇应急分队人员、卫生院应急救护人员等。

  主要职责:负责农村公路汛期防汛减灾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救援救护工作,落实救援救护所需车辆、器材和救援队伍人员,保证人员到位迅速,及时组织抢救人员。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财政所所长)

  成员:卫生院院长、xx镇财政所工作人员等。

  主要职责:负责农村公路汛期防汛减灾安全事故救援救护组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治疗保障以及死者家属的接待安抚工作,督促落实医疗救护及死伤人员赔偿工作等,确保社会稳定。

  二、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一)事故的报告及报警。凡在我镇发生农村公路汛期防汛减灾突发重、特大安全事故,应立即赶赴出事现场区域视情况施救,并拨打报警电话(政府办公室电话),简明扼要地说明情况。接到报警电话的单位应立即将情况报告本预案处置领导小组组长。

  (二)下达指令并上报事故情况。在接到安全事故的报告后,领导小组下达救援要求和指令,组织汛期抢险应急组、医疗救护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施救工作;政府有关人员维持事故区域秩序,并保障道路交通畅通;指定人员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三)实施应急救援。汛期抢险应急组、医疗救护组得到领导小组指令后,立即组织抢险救援队伍人员抢险救援赶赴现场,根据实际情况按领导小组的指令和救援方案实施抢险救援工作,并随时将施救情况报告领导小组。

  (四)后勤援助。后勤保障组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协助医疗救护组做好伤员家属的安抚工作,核实伤亡人员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准备下一步的善后处理工作,随时将伤员抢救及善后处置情况报告领导组。

  (五)现场清理。各抢险救援救护组工作基本结束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征求临时事故调查组的意见决定是否整个抢险工作结束,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撤除警戒。

  (六)事后报告。抢险救援结束后,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形成事故处理总结报告,及时上报上级相关单位和部门。

道路运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19

  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自然灾害,即会引起更严重的火灾爆炸事故,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重大的损失,为预防重大事故发生,提高紧急处理情况的应变能力,沉着灵活应对各种突如其来的事故(灾害),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护环境为目标,根据我司目前的安全工作情况,和跨区域运输陪送特点,特制定以下事故(灾害)抢险应急预警方案。

  一、xx有限公司事故(灾害)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工作小组事故(灾害)抢救应急指挥部指挥

  组 长:

  小 组 成 员:

  后勤保障组长:

  小 组成 员:

  预警级别:

  一级警别:指重特大交通事故,车辆起火、爆炸,以及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车毁人亡,致使财产损失5万以上,人员伤亡2人以上(含2人);

  二级警别:指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事故,或因漏油混油造成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5万元以内的;

  三级警别:指一般交通事故(灾害),或漏油、混油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致使财产损失2万元以上3万元以内的。

  二、预警控制范围及应急防范措施:

  (1)预警控制范围包括:油罐车进出油库作业区、各加油站接卸作业现场、停车场、行驶途中等。

  (2)应急防范措施

  1、油罐车进出油库付油作业区、加油站时,驾驶人员应在进库前,检查车辆及罐体各个卸油口是否关闭,排气管防火帽是否关闭完整,罐体静电线接地是否安全可靠,罐体有无滴漏现象,同时检查随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遵守并按规定交出车上和个人携带的着火器。装油现场,油车驾驶员应对付油作业现场保持警视状态,一旦事故(灾害)发生,应立即进行自救和报警求救,详细说明事故(灾害)地点、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以及事故(灾害)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并能果断做出施救的最佳方案以供参考。

  2、公司安全应急机构接到事故(灾害)报警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按原先制定的应预案和应急措施,立即召集现场指挥和后勤保障组成员,以最快的时间感到事故(灾害)现场,同时各种救助器材、和后勤保障用品要同时跟上。各司其责措施到位有效。

  三、根据不同的事故(灾害)现场,采取不同的应急处理措施。

  1、道路交通事故(灾害)应急措施:

  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立即报122交通警、119消防警、120救护警和运管部门,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监视油罐车各装、卸油口的密封安全情况,告诫围观的群众严禁烟火,用手提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如是装载油品的重车,应在事故现场处理完毕后和交警协调,就近加油站,把装载油品卸掉后再进行事故处理,避免引起意外事故的发生。

  如果是重载车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下沟或者翻车,应在消防部门的配合下,对车辆进行罐体表层冷却,和四周的空气进行稀释,利用我们自备车辆的车载防爆自吸泵对受损车辆进行对口自吸过驳,卸空受损车辆的重载油品后,方可以进行拖吊施救。对在事故中外溢的油品应立即进行稀释,挖沟填埋,严格遵照消防和环保部门的要求做好事故(灾害)的善后工作,防止排入附近的水源引起的环境污染。

  2、运行中油品泄漏,燃烧爆炸处理措施:

  油罐车在运行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是意外的灾害导致罐体破裂,闸阀失控,运载的油品引发火灾和爆炸,驾驶员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造成更大的灾害,在时间和环境允许的条件下车辆应驶出人群、建筑物、电网密集区,停放在较为空空的地带并立即报警,利用车上自备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自救。同时应向当地的群众,厂矿企业单位进行呼救支援,设置安全警戒线,劝阻无关群众远离现场。要不惜一切代价抢救事故中的受害者,把伤者立即移动到安全地带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应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的抢救工作,避免事故的扩大,把事故中的受伤害人员减少到最低程度。

  3、油库装油台装油中漏溢油,燃烧事故处理措施:

  ①车辆在装油时发生漏、溢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关紧车上各口阀门,通知停止装油,协助装油台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处置,稀释漏、溢油现场,从防溢槽中回收漏、溢油品,并做好漏、溢油的数量损失计量登记。严禁立即启动车辆,应等现场油气处理合格,交接手续完成后才能将油罐车驶离出库。

  ②车辆电路着火,迅速使用干粉灭火器扑灭,同时,通知油库作业人员立即中止付油,并用石棉毯封盖注油口。

  ③油库发生火情,应迅速将罐车驶离现场并出库,通知有关人员配合施救,并看护车辆。

  ④油车在油库付油作业区一旦发生火灾而一时无法扑救时,驾驶人员应按照一级警报拨打119报警电话,拉响油库警报系统,配合油库消防人员做好施救工作,同时在第一时间向公司领导报告。分公司领导向运管等相关部门报告。

  ⑤油车虽然着火,但火势不大,未危及人身安全时,驾驶人员应迅速做出反应,将油车驾驶到空旷的地带后,立即施救并报警。

  4、油罐车在加油站卸油作业时,驾驶人员在车辆进站熄火后,应做好车轮压护防滑措施。卸油前,应连接好车辆静电接地线,检查各种防范工作是否到位。卸油时,加油站“三员”不到位,现场灭火器未作临战状态,驾驶员人有义务提示站长或安全员做好安全应急准备工作。加油站卸油作业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①迅速关闭卸油口,卸下卸油软管,并立即将油车驶出加油站后进行报警施救。

  ②汽油起火扑救程序:

  A:切断卸油口,立即使用石棉毯覆盖或用拖车式200L干粉灭火器扑救,疏散现场车辆;

  B:迅速向119报警,并通知应急小组,同时配合消防人员就地施救;

  C:地面油气滴漏起火,立即使用石棉毯或消防砂扑救。

  5、行驶途中,油车驾驶人员应检查车辆自备消防灭火器材是否随车,车辆行驶性能是否发生异常,严禁驾乘人员在油车行驶途中使用手机,吸烟等违章行为,一旦发生危情,立即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①交通事故,立即拨打122报警,保护现场并通知分公司应急指挥组,拦截过往车辆抢救伤员。

  ②途中油品外漏,立即将油车驶进紧急停车或远离人群地带,通知分公司应急指挥组,保护现场,设立有效的安全警戒区防止明火进入防护区。

  ③途中起火,立即将油车驶入紧急停车带或远离人群地带后,迅速使用随车灭火器扑救,并迅速拨打119报警,转移随车重要物品,并向分公司应急指挥组报告,疏散周围群众,封闭现场。

  6、油罐车在停车场停放应整齐有序,以备疏散。停车场应备有足够有效的灭火器,严禁所有油罐车辆重载在停车场过夜停放。停车场严禁明火作业。严禁重载车进修理厂维护保养。值班室严禁使用电炉及存放汽柴油。值班人员应加强夜间巡视,以防偷盗及破坏行为的发生。

  7、驾驶员应保证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完好。车辆的操纵、传动、制动和线路各总成性能安全可靠,罐体及附件、静电接地带、消防器材等完好有效。一经发现故障及隐患及时报修,整改到位。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库、站的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消防知识和使用灭火器材。

  8、防台风、防汛应急处理措施

  ①分公司应建立健全各类天气、地质预报的收集工作,加强值班,一旦接到台风或汛情预报,应立即通知下属各车从业人员,做好预防工作,并与配送单位联系(尤其是可能会发生灾害地区的加油站点)共同制定应急供油方案,确保各站点的油品供应。

  ②要随时了解和掌握台风、汛情的量能,即时流向和及时通知各部车辆驾驶员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争取在灾情到来之前将油品送达各加油站,来不及配送的,应立即通知驾驶员回停车场,防止冒然前往灾害发生地。驾驶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分公司应急指挥部联系。

  ③灾情到达之前,应急小组人员应深入现场指挥,对灾情的发生要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通知所有在途车辆立即在就近加油站或安全地带停靠、避险,待灾情接触后方可上路行驶。

  ④遇到强台风时,所有车辆都不许冒险上路行驶,应避其风头选择有背风的地带行车避险。

  ⑤遇到汛情时,应选择地势较高安全地带停车,不许在有下水道、河道边的低洼地停车。如是在傍山路,应避开桥梁、悬崖边有可能滑坡的地带停车。

  四、职责分工

  1、指挥(副指挥),负责组织对人、财、物抢险过程的指挥协调工作。

  2、现场指挥组:主要负责泄漏油品的回收堵截、转移,人员上网护送抢救和现场保护工作。

  3、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抢险期间的现场清点,做好现场记录,抢救物品调集等后勤保障工作,抢险后的善后处理工作。

  4、预警防范期间,所有从业人员对预警范围内任何重大异常情况,有权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指挥(副指挥)或工作小组成员及上级机关报告。

  五、设备器材保障

  1、工具车一辆、离心泵油车两辆;南平一辆,邵武一辆。

  2、预备防爆抽油泵一台,自备小型发电机一台,相机一部。

  3、输油管50米(两条),防毒面具5幅,消防铁锹、消防战斗服装等。

  六、工作程序

  各组在指挥人员的指挥下,紧密配合,团结协作,并保持临危不乱的状态,迅速投入抢险。

  现场指挥组:迅速转移伤亡人员,堵截或回收油品,做好防止事故扩大的抢险救灾工作。

  后勤保障组:做好警戒,事故记录,迅速投入保障工作。

  七、事故(灾害)报告

  发生一级和二级预警或重大交通事故及人员伤亡的,运输分公司应急指挥部应在得到消息的同时,立即报告省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和总指挥、副指挥,不得延误。发生三级预警或一般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应在得到信息30分钟内报告省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发生一般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6小时内报告省公司应急指挥中心。

  八、善后处理

  事故(灾害)抢险结束后,后勤保障组应对现场周围进行认真清查,消除遗留隐患,做好现场记录,在24小时内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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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3: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