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突发公共事件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
范文 | 突发公共事件道路运输应急预案(精选15篇) 突发公共事件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篇11.总则 1.1编制目的 快速、高效、安全实施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治安秩序良好,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道路交通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交通安全设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的义务,努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要将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 (2)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和指挥以当地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单位)应与当地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3)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4)快速反应、密切协作。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互相支持,协调联动,整体作战,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势态。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 省人民政府设立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任指挥长,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省交通厅、省安监局、省建设厅分管负责人任副指挥长,省政府新闻办、省监察厅、省农业厅(省农机局)、省卫生厅、省财政厅、湖南保监局、省环保局、省通信管理局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由省交警总队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 领导、指挥、协调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在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和市州人民政府应急处置道路交通事故。 2.2.3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省委政法委 协调、指导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督促做好事故责任倒查工作。 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 负责组织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维护应急处置现场秩序和治安工作,组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责任认定等工作,对肇事者及其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控制处理。 省交通厅 参与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负责组织修复交通事故中毁坏公路、安全设施,完善相关交通标志;督促肇事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 省安监局 负责组织省内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批复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省政府新闻办 组织、协调和指导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新闻宣传报导工作。 省监察厅 负责组织对有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行政责任追究工作。 省建设厅 参与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负责维护、修复交通事故中毁坏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等。 省农业厅(省农机局) 参与涉及低速汽车、农用机械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协助调查处理低速汽车、农用机械发生的交通事故。 省卫生厅 负责组织调度卫生医疗队伍,对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伤员实施紧急救治。 省财政厅 负责督促落实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资金并监督使用。 湖南保监局 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中死伤者的保险理赔工作。 省环保局 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环境监测,指导环境污染的防控与处置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 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工作。 2.3专家组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立专家组,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时,为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3.预防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信息监测 各级交警部门应及时收集和掌握辖区内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关信息,包括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的情况,因塌方、山体滑坡、洪水等毁坏道路中断交通的情况,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因素导致道路拥堵或封闭交通的情况。 3.1.2公众报告 鼓励单位和个人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影响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及时通过110、122报警。 3.1.3信息分析与发布 交警部门应及时将监测与公众报告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提出应对措施。对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有关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及交通诱导系统向社会公告。 3.2预警行动 3.2.1接警 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接警中心(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3.2.2处警 接到报警后,交警部门对情况进行初步分析,及时出警。重大情况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交警部门报告。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 道路交通事故按其死亡人数的情况,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颜色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般(Ⅳ级):一次死亡3—4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较大(Ⅲ级):一次死亡5—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重大(Ⅱ级):一次死亡10—2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特别重大(Ⅰ级):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众多人员受伤、重大财产损失及存在其他重大险情的,应及时向市州、省交警部门报告,市州、省交警部门认为有必要由市州、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处置的,向相应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预案建议。 4.2事故报告 发生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市州公安局,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省交警总队指挥中心。 发生Ⅲ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总队,省交警总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省公安厅,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发生Ⅱ级、Ⅰ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总队,省交警总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省公安厅,省公安厅应立即报告省人民政府,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公安部。 4.3应急响应行动 发生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县市区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市州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发生高速公路的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队所属大队负责处置,高速公路管理支队要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 发生Ⅲ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市州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市州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发生高速公路的Ⅲ级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队负责处置,省交警总队要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 发生Ⅱ级、Ⅰ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将事故基本情况通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并及时报告国务院办公厅或公安部。 4.4应急处置 4.4.1应急处置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现场群众应立即报警,并及时救助受伤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2)接警后赶赴现场的交警、医疗急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立即救助受伤人员。交警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现场,疏导交通,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 (3)发生Ⅱ级、Ⅰ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人民政府领导先期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4.2应急处置指挥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市州、县市区在事故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秩序维护组、急救抢险组、现场勘查组、调查访问组、施救清障组和善后安抚组,并预留机动力量。当事态演变扩大到Ⅱ级、Ⅰ级时,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要迅速报请指挥长,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措施,组织公安、交警、医疗急救、保险、消防等相关部门(单位)赶赴现场处置救援。 4.4.3应急处置措施 抢救伤者;疏散群众,维护现场秩序;设置警示标志,封闭现场,必要时封闭现场路段或道路;排除险情,严禁在险情未消除前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控制交通肇事者,必要时将肇事者带离现场,严防发生意外;及时进行现场勘查、现场照相、现场录相、绘制现场图和调查访问,提取相关证据;尽快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完毕后,及时将肇事车辆拖离至安全地带,清除路面障碍物,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有关法规处理。有关人民政府应组织卫生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民政等有关部门(单位)做好丧葬抚恤工作。参加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导致伤残或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2事故调查 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完毕后,事故所在地交警部门要开展相关调查,查明交通事故事实,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认定事故责任。特别重大(Ⅰ级)交通事故发生后,省人民政府派遣调查组进行调查,写出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5.3信息发布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发布应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交警总队会同省政府新闻办按照《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6.应急保障 6.1人力资源 各级人民政府要组建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具体情况和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各级人民政府可按规定和程序请求官兵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6.2财力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保障应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经费。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对应急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6.3物资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物资,满足现场专业力量和公众防护的需要。储备物资应存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确保应急需要。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6.4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红十字会等部门(单位)组织和参与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负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护工作,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措施,建立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医疗救治网络,指定紧急救治伤员的医院。 6.5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依法对事发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道路交通事故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救援需要,依法调集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的优先运输。 6.6治安维护 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现场和局部地区的管制工作;要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全力维护事发地周边地区的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必要时,依法对事发现场或在一定区域内实行紧急状态。 6.7人员防护 在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对事发地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当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正在或者足以对公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造成威胁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和公安等部门应及时疏散人群。 6.8通信保障 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建立通信调度指挥网络和现场移动通信指挥网络,保障通信畅通。 6.9公共设施 省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危险化学品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交通、通信、水利、人防、电力、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应充分考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的需要并与之相适应。 6.10科技支撑 依托相应的科研、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范的技术研究。 7.监督管理 7.1宣传和培训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广泛宣传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以及自救、互救常识。 强化对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和机动车车主的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组织各级领导、应急指挥和救援人员,特别是进行现场处置的指挥人员、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7.2预案演练 适时组织不同类型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 7.3奖励与责任 对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且造成严重损失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监督检查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交警总队、省应急管理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总值班室)会同省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情况变化,由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交警总队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8.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省交警总队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突发公共事件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篇2为迅速处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伤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监督和检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负责人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务是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领导组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为加强对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的领导,成立现场处置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县长任组长,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事故车辆主管部门及公安、卫生、民政、交通、保险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现场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 (一)抢险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当地公安派出所、武装、民政、卫生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控制现场情况,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随时与县领导组办公室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二)救护组:由县卫生局负责,县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各医疗、医药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加伤员抢救工作。 (三)事故调查组:由县公安局负责,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交警、消防等部门及当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围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排除险情,恢复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参加救护和理赔等工作。现场勘查可根据需要商请县人民检察院和县监察局派员参加。 (四)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保险公司、事故车辆单位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转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和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处置原则和要求 (一)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的同时,要在1小时内核实清楚情况并向县公安局报告,县公安局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 (二)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接到县委、县政府的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参加现场处置工作。 (三)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部门,要在尽量保护现场的情况下,全力抢救伤员和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及违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县事故调查组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事故赔偿由相关保险公司及事故责任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县领导组办公室。 建立健全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维护社会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订本预案。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先、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原则,强化抢险意识和大局观念,服从指挥,各尽其责,保证处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进行。 本预案适用的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产生重大社会影响,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道路交通事故: 1.4.1事故后果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含)以上死亡的; 1.4.2运载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严重后果的; 1.4.3境内路段因凝冻、风暴雨、浓雾、塌方、泥石流等恶劣天气和地质灾害及其它灾害连续引发交通事故的; 1.4.4导致市、省(部)级以上领导或者重要外宾伤、亡的; 1.4.5其它可能引发严重后果急需联合救援的道路交通事故。 成立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安监局局长任副副总指挥,成员由县政府办、教育局、财政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环保局、供电局、文体广电旅游局、电信公司、住建设、气象局、消防大队、武警中队、公安局、交警大队、安监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组成,主要职责是统一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救援;及时掌握事故动态并按规定上报,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统一部署事件的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及其它重要事项。 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警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相关人员负责具体办公。联系电话:。其职责为履行日常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置中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县公安局及交警大队:负责接警、现场处置、现场警戒勘查、组织救援、疏导交通、疏散群众、调查取证、控制交通肇事人、实施交通管制、事故原因调查和认定、损害赔偿调解、事故责任倒查和向上级报告情况等。 县安监局:负责对事故处置进行具体指导和协调各方关系,组织有关专家参加处置,协助公安局等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公路交通保障工作,负责事故道路的抢险抢修,提供运输车辆疏运事故现场人员及物资。 县住建局: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抢修,组织搭建用于处置事故使用的临时建筑,负责事故现场的城市道路、路灯、供水等公用设施的抢险抢修,提供排险物资器具与人员,确保道路畅通。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伤员的医疗救护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急救,并指导现场救护及防疫工作,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县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灭火,破拆变形事故车辆、排除载运易燃、易爆、剧毒、易腐蚀等危险物品车辆因事故造成的险情。 县环保局:负责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处置及其污染程度监测,指导对危险化学品扩散、蔓延的控制工作。 县电信公司:负责救援期间的通讯畅通。 县气象局:及时提供事故现场以及周边范围的天气情况。 县供电局:负责现场抢险、电力输送和排除电力遗留的安全隐患。 县民政局:协助做好死伤家属及伤者本人的安抚、赔偿工作,及时运送遇难尸体,妥善处理死者后事。 县政府办:负责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的涉外人员的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学生的有关善后处理和配合调查事故责任等工作。 县武警中队:按照救援应急指挥部要求参与排险救援,协助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 各保险公司:负责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失等财产的理赔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县政府立即组成现场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总指挥,县公安局长任副总指挥,主要职责是尽快开展事故排险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和先期处置情况,提出增援要求和实施意见;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并做好事故调查;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接到事故报案后,要核实信息的真实、准确性,一旦查明事故的死、伤人数或失踪人数后,应按规定报告当地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通报同级协作部门,并按照规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包含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人员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态控制情况;接处警情况;报告单位。 当地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措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的严重性、影响范围、可控性等要素,作出分析、研判,发布预警。 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部门要在1小时内同时向县应急办、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通报安监、卫生、建设、交通、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各有关部门接警后要立即派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参与救援。县应急办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政府及部门报告。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或可能发生时,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接警的公安部门及事发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组织救援,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在同一时间上报县应急办和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故信息后,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处置队伍,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及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信息后,立即组织公安、卫生、消防、交通、安监、环保等部门实施救援,并开启交通事故伤员抢救“绿色通道”,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判定事故已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社会危害时,应立即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批准启动本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处警救援人员应当携带必要的现场勘查器材、急救工具、安全防护器材,及时对伤员进行施救,指挥、引导车辆行人绕行,确保救援车辆道路畅通。如遇台风、暴雨、浓雾、塌方、泥石流等恶劣天气和地质灾害及其它灾害造成的交通事故,或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当视情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紧急疏散周围人员。 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核实确定为道路交通事故,立即报告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批准后,启动本预案。各有关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指定地点参与部署实施救援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请求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调集县各有关部门力量和装备组成救援工作组,赶赴现场参与救援行动。各有关部门在接到指令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员和救援装备集结,选择便捷交通路线和运输工具,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救援现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可视情成立专家指导组、医疗救护组、环境监测组、后勤保障组等专业工作组,立即开展消除隐患、调查取证、伤员救治、污染监测、道路抢修等各项工作。 事故救援结束后,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死亡人员进行善后处置,尽力医治事故伤员,清理交通事故现场,恢复道路交通正常秩序。 各保险公司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开展应急救援人员现场保险和伤亡人员及财产保险的理赔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的新闻报道、信息发布、接待采访等事项由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县委宣传部负责把关和组织实施,新闻报道应坚持及时、准确、全面、客观的工作原则。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安部门应及时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工作自事故发生之日起40日内完成,并由调查组形成书面报告提交有关部门。事故调查报告提交之日起x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响应、保障能力、协同作战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县政府提交专项报告,为完善预案提供参考依据。 县公安局要完善“110”或“122”接警系统,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网通、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企业要做好应急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县相关部门应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装备保障制度。消防车辆、照明、灭火、破拆等专用设备、器材实行专人保管和维护,满足应急处置需要。储备物资应存放于安全、交通便利的区域。各救援部门应健全应急制度,落实应急人员,配备以下相应装备: 县交通运输局:大客车2辆、大货车2辆、大吊车1台,用于疏散事故现场人员及物资设备。 县建设局:推土机2台、铲车2辆、挖掘机2部、装载机2部、吊车3台,用于坍塌事故现场挖掘和路面清障以及搭建临时建筑的设备和物资。 县供电局:10KV带电作业车1辆、x0KV柴油发电机车1辆,用于事故现场的电力供应,铺设临时电力线路的物资和设备。 县公安局:事故勘查车1辆、应急救援车辆10辆、指挥车1辆及相关通讯器材、防暴装备、野外扎营装备。 县消防大队:消防车2辆、金属切割机、液压扩张器、灭火器材、强光照明、氧气呼吸器、隔热服、防化服、防酸服等防护设备及洗消帐篷。 县武警中队:防暴装备、通讯设备、野外露营装备。 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设备资金由各部门提出预算,报县政府批准后列入年度财政资金预算。 各部门应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组。工作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乡、镇和交通、农业(农机)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和办法。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中应当设置应急救援培训的内容。 各部门应切实加强对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人员的日常教育和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人员营救、伤员抢救、车辆打捞、危险化学品处置和人员应急集结等科目培训,提高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公安、交通管理、消防、医疗急救等部门应定期按应急救援要求组织演练。 本预案是全县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依据,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实施意见。本预案定期进行修改。 本预案由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突发公共事件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篇3为了提高我乡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坚持事故处理工作为我乡经济建设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综合效能,抢救伤员,将死伤人员降到最低限度。 二、预案适用范围 1、客运车辆发生群伤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3、周边乡镇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处置原则 1、接到事故报警后,交警大队、乡人民政府、事故发生所在行政村及所属乡卫生院和当地公安派出所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抢救伤者,勘察现场,掌握案情,按照上报范围及时将情况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2、有通行条件的应及时疏导群众和车辆,恢复交通,确保安全。 3、事故调查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交通事故处理人员自身安全防护的规定,公开、便民、高效地处理交通事故。 四、指挥系统和工作职责 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必须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并成立榆村乡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总指挥部,总指挥部设在乡综治办。 总指挥:王继周 副总指挥:叶俊 成员:由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办、卫生院、交警大队、交通站、民政局、供电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职责任务:总指挥全权负责榆村乡辖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的组织指挥;研究确定总体处置救援方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工作方案,并下达命令;安排调动分配工作任务。 事故处置总指挥部下设: 1.应急处置、救援指挥办公室 主任:叶俊 成员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办、卫生院、交警大队、交通站、民政局、供电所、财政所。 职责任务:组织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统一部署迅速开展处置、抢救工作,力争将事故车、物损失和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予以调整、修订和补充;紧急调用各类所需物资、设备、人员等;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事故受伤人员救治情况公布于众;办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现场勘察调查组 组长:叶俊 副组长:派出所、交警队领导 成员:派出所、交警队民警。 职责任务:救护伤员,处置现场,调查取证,肇事车辆检验、处置,拟写事故调查报告。 3.现场保护、交通疏导组 组长:叶俊 副组长:派出所、交警队领导 成员:派出所、交警队民警 职责任务:执行总指挥、副总指挥下达的交通管制命令,保护现场,堵截设卡,救护伤员,维护疏导交通秩序。 4.医疗救护组 组长:徐绍红 副组长:罗静安 成员: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 职责任务:负责事故发生后伤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5.善后处理组 组长:程立泰 成员:司法所、民政、财政所、信访、社保、保险等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任务:负责事故的有关善后处理。 6.宣传报道组 组长:查正莉 成员单位:党政办、文广站 职责任务: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处置总指挥部的通知、通告和有关事情况,必须经处置总指挥部办公室初审并报总指挥部同意。 五、救援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行政村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报乡人民政府应急办,再由乡应急办视情况报告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单位、型号、车号;肇事驾驶员基本情况;死、伤人员情况;车辆受损情况。(2)事故的简要经过。(3)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4)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2.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并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情况。 3.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接到报告,应立即报告乡长、分管副乡长,根据事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事故处置和医疗救援等事宜。 4.应急预案启动后,处置救援总指挥部应立即投入工作,总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 5.各相关部门按照处置总指挥部指令开展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 六、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群众、事故当事人必须立即报警,并严格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护伤员。因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任何单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事故抢险救护的义务。 3.事发地公安机关应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紧急调用车辆、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七、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步骤 1.勘查现场情况:开始进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员应对事故现场作客观考察,以避免意外发生,若现场和四周有诸如损坏的电线或致命的气体或液体等危险情况,应先将其排除后再进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车辆位置:尽快将事故车辆固定下来。先在汽车车轮前后放上木条或砖石,使汽车不能前后滚动,然后将车轮放气以保证车辆在救援过程中不能摇摆,以免加重伤者伤势。 3.检查和保护受伤人员:救援人员要检查受伤人员的情况以确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处理汽车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将受伤者盖起来,可起保暖和防止受惊的作用,另外还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伤害。在救援时间内,应有人员陪伴伤者,及时观察受伤者的情况和满足伤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员:如果汽车被撞变形,受伤人员无法移动,应使用专门救援工具把有关的汽车部件移动或去除,将车中被困人员救出。 5.现场诊断急救:如果医疗救护人员未到现场,救援人员应先将伤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带,立即作必要的检查和救护。 6.清理现场:当交通警察勘查完现场后,救援人员应立即拖走事故车辆并清扫路面,协助警察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项及要求 1.事故处置要坚持统一指挥,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 2.事故处置、救援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努力增强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3.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事故处置所需的设施、物资、器材的配备,确保应急使用。 4.事故处置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九、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中,工作滞后,反应迟钝和不听从指挥,工作不负责,违反事故处置工作纪律,影响事故处置工作的有关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从严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它事项 1.本预案是乡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发生在道路上的较大交通事故组织实施的处置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 2.各相关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较大交通事故的意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处置、救援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篇4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和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以及广州市白云区交通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公司特别要强化事故隐患整改,从工作上加强安全管理力度,进一步实现安全管理预案化、规范化,建立我公司道路运输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使公司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按照道路运输安全的要求,公司从思想、预案、纪律、作风、隐患、措施和整改来执行工作,做到严把三关和一加强。即严把“从业人员资质关,管理人员资质关、车辆技术关”,加强对驾驶员行为和安全责任预案的监督,深入排查安全隐患。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消除危及安全行车的不良现象,全面提高我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具体做到以下几点工作: 一、切实增强做好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安全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党和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公司各工作人员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实人员,明确责任,克服麻痹松懈和厌倦情绪,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当前道路运输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货物运输安全,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切实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 1、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公司是人流、车流的汇集地,人员密集,车流量大,抓好公司的安全管理是货运运输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2、切实做好危险品查堵工作。 3、采取坚决措施,严格控制超载行为。 4、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工作。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加强沟通,及时反映情况,并做好司乘人员的应急防范培训工作。 三、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章和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运输车辆和设备定期检测和维护预案、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在岗人员定期培训预案、危险货物凭证运输预案等各项安全管理预案,履行对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职责。 2、严格执行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许可预案。 四、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 建立健全并落实车辆技术管理预案,加强营运车辆的例保和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要进一步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综合技术性能定期检测,对凡不符合运输安全技术条件的营运车辆,要责成车辆实际支配人立即送修或及时予以更新。 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 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活动,每月不低于两次安全学习,特别是要加强对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要利用典型运输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广大从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要加强对驾驶员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培训。 六、加强安全监督检查 做好安全工作关键在于预案落实。组织力量深入运输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维护经营秩序。 七、培养驾驶员的职业道德和思想情操。 建立“人命关天”、“以人为本”的重要意识,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严格监督并强制驾驶员办理从业上岗证。根据国家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法规,向驾驶员大量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并重点解读司机肇事逃逸、酒后驾车等相关条款。 八、杜绝车辆严重超载行为 (一).热力公司安全管理预案全文内容 (二).加工车间安全管理预案主要有哪些 (三).机修车间安全管理预案全文内容 (四).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预案 (五).危险化学品票据企业安全管理预案全文 (六).运输企业安全管理预案主要内容 (七).餐饮企业安全管理预案全文 (八).员工对公司管理预案的意见和建议有哪些 (九).商场保洁管理预案及岗位职责是什么 (十).保安公司考勤管理预案主要包括哪些 督促驾驶员严格按规定的经营范围营运,以正当手段争揽货源,不从事倒卖货源的`违法活动,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交通运输管理的相关法律和规定。严禁人货混载,严禁本公司货运车辆经营客运和危险物品运输。 九、严格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广州市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的相关规定,进行车辆维护 执行车辆安全技术检查。做到车容美观,安全性能良好。在年度审检时,达不到车辆技术等级检测的,强制维修合格后放行。根据由20xx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指示精神,结合各同行业开展的有关安全管理活动,公司将采取各方面更有效的措施,进行妥善管理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篇51总则 1.1目的 为了保证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我市各级财政部门能及时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保障各项处置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财预[20xx]328号)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在市委、市政府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针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分级成立财政应急保障工作指挥机构,统一指挥财政应急保障工作。 1.2.2分级负责,协调配合。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统一部署和财政管理体制规定,落实各自的应急保障责任,并与各相关部门相互支持、协调联动,切实保障应急保障工作的正常进行。 1.2.3反应及时,保障有力。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预警监测和前瞻性研究。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财政部门应按统一部署,立即启动应急保障预案,确保各项处置工作及时、有序开展。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的财政应急保障事项。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市本级 2.1.1市财政局作为全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综合协调主管部门,负责及时了解突发公共事件进展情况,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提出财政应急保障政策措施建议并组织落实。 2.1.2市财政局(地税局)成立突发公共事件财政资金应急保障协调小组,由局长负责。成员单位包括办公室、预算科、基建财务科、资金管理科、综合行事科、农业财务科、企业财务科、财政监督科、政府采购办、会计核算中心及税务有关科室等。局外联系单位包括市人大财经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人民银行××市支行、市国税局及其他相关部门。 2.1.3市财政局应急保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由预算科承担。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有关科室根据局领导部署,立即启动应急保障协调小组,在职责范围内具体执行规定的任务。 2.2乡镇(街道、开发区)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财政部门的应急指挥机构,比照市财政局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设定,市财政局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3预警监测和报告 3.1预警监测 市财政局应实现与市级各部门应急监测预警和指挥调度系统的有效衔接,综合分析、科学判断监测数据和动态信息,加强应急保障措施和决策机制的超前研究,提高处置效率。 3.2报告 3.2.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需要市财政给予应急保障的,相关市级部门或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应及时向市财政局报告。 3.2.2报告内容应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包括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影响程度和损失程度;已采取的主要措施、事态发展预测及控制程度;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情况,需要市财政解决的突出问题等。 3.2.3报告一般应为纸质文件。紧急情况下也可先电话报告,随后报送纸质报告。 3.2.4局内处理程序:报告由局办公室承接,局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按局内职责分工,通知到相关科室负责人或财政应急保障政策协调小组联络员。如相关业务科室首先接到报告,可以先行处理,再通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联系电话:、) 4应急响应 4.1响应程序 4.1.1市财政局主管科室接到相关的市级部门或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报告后,立即着手进行信息收集等基础工作,对事件进行初步评价和判断,研究提出具体建议,会预算科后报局领导。 4.1.2市财政局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成立突发公共事件财政资金应急保障协调小组,启动本预案。 4.2启动标准 4.2.l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全局性和局部性两类。 4.2.2对造成全局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可同时采取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快速拨付等应急保障措施;对造成局部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可只采取部分财政支出政策或资金快速拨付等应急保障措施。 4.2.3相关市级部门或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根据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情况,提出需要市财政应急保障的事项。市财政局研究提出应急保障措施建议,按规定程序报批。紧急情况下,市财政局可根据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先采取安排支出或拨付资金等措施,再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4.3财政收入政策 4.3.l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和个人,市财政局会同市级税务部门,及时研究提出税收优惠政策建议,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批。 4.3.2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市财政局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临时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建议,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批。其中,属于中央或省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由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市级部门报告中央或省有关部门,提出减免政策建议。 4.3.3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减免)政策到期后,突发公共事件对相关行业、企业和个人的影响仍然较大的,按原审批程序报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优惠(减免)政策期限。 4.3.4因执行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减免)政策而减少的.财政收入,原则上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由同级财政负担。 4.4财政支出政策 4.4.1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单位、个人以及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机构,市财政局应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提出财政支出政策建议,报市政府审批。乡镇(街道、开发区)财政部门根据财政支出政策,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及时提出当地财政支出政策建议,报本级政府审批。 4.4.2财政支出政策包括: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单位、个人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给予补偿,没有直接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承担的,政府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救助和支持;在一定时期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其他财政支出政策。 4.4.3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属于市级政府事权的,经费由市级财政负担;属于乡镇(街道、开发区)事权的,经费由乡镇(街道、开发区)财政负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财政适当给予帮助和支持。 4.4.4军队、武警应地方政府请求,支援地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经费,由当地政府负担。 4.4.5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已在年度预算中专项安排且项目确定的,财政部门应及时拨付资金;需要由部门预算进行调剂的,财政部门在保证人员工资和必要支出外,可要求各预算单位调整部门预算的支出结构。部门预算调剂工作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4.4.6年度预算安排和调剂不能满足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需要时,财政部门可提出动支预备费、超收使用安排等方案,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及时追加相关部门的预算和对困难地区的补助。紧急情况下,财政部门可根据同级政府的指示,先安排资金,再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4.5预算调整 突发公共事件对财政经济影响特别严重、年度预算难以平衡时,各级财政部门可提出压缩财政支出,以及调整财政预算的方案,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4.6资金拨付 4.6.l各级财政安排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资金,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拨款。 4.6.2对同级主管部门的拨款,应在接到拨款申请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审核和拨款手续。 4.6.3对下级财政的资金拨付和调度,原则上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审核、拨款和调度手续。 4.6.4紧急情况下,市财政局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先办理拨款,再补办相关手续。 5后期处置 5.1监督检查 5.1.1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5.1.2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应接受审计部门监督、检查。 5.1.3对于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2总结评估 5.2.1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进行清算,对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评价。 5.2.2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财政部门应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及时将本地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拨付情况等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及时对应急响应过程、应急措施的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估。 5.3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财政资金应急保障措施及实施情况等信息的发布,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具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6.1.1本预案依据有关法律规章要求和应急工作实际需要,对相关内容进行动态管理,不断充实、完善和提高。每一次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或者经一定年限,由市财政局组织一次评审,补充、修订和调整相关内容,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并报市政府审查批准后实行。 6.1.2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预案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或实施细则,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6.2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财政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6.3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突发公共事件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篇6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突发事件类型 1.校内发生的各类中毒事件。 2.校内所发生的各类传染病疫情。 3.学校所在地区所突发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4.学校所在地区所突发的食品安全、动物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各部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工作原则 1.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工作,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落实事件责任制,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的职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3.出现突发事件,必须按照“四早”要求,保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备处置。 五、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 。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主要职责: 1.根据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防止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监督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师生因病缺勤、病因追踪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查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情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发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 7.及时向当地医院或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残留等工作。 六、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经常校园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办公室、功能室和校园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5.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输、储存、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物、“三无”产品、劣质食物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七、突发事件 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安排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分别由学校办公室和各班班主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照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畅通。出现集中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要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两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职责的情况。 八、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突发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应急预案 1.做好传染性、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和公共卫生工作,宣传防治知识,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2.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传染性、流行性疾病,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和区教体局报告,听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理意见。 3.对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师生交叉感染和扩散。 4.在校园、教室内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对可能受到危害的师生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5.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来校上课。 6.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取共同配合预防和诊治。学生病愈回校后,任课老师要做好补课辅导工作。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预案 1.凡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水泻等症状,各班主任、值班领导应马上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2.迅速与医院联系、诊治,采取救护措施,并向当地教育局、政府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包括: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3.保护现场,做好预留食品、蔬菜的取样工作,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急于冲洗,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查询他们的身体状况。 5.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迅速与家长联系。 6.如实汇报有关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工作。 (三)预防接种炎症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突发公共事件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篇7一、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镇国应急工作领导机构,由同志总负责,成员。 二、具体分工 按照工作任务要求,成立3个应急小组。 (一)、突发事件应急小组 组长。司法所牵头,派出所及民兵预备应急小分队30多人,组成应急抢险分队,主要负责解决突发性事件。要求各单位积极配合,从即日起进入待命状态,确保联络畅通,听从应急调度,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做好各项应急抢险准备工作。 (二)、社会治安稳定应急小组 组长同志。派出所牵头,司法所、民政所、信访办和各单位配合,主要负责做好节日期间的社会治安工作,加大社会治安事件处置力度,积极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措施,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做好种类不稳定因素排查,及时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稳定群众情绪。 (三)、安全生产应急小组 组长。安监站牵头,派出所、劳动站、农机站和各单位积极配合,主要抓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积极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及时、有效处理各类安全事故,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卫生院牵头,工商所、乡兽医站和各单位积极配合,主要负责做好节日期间疾病预防和环境卫生工作,加强食品药品卫生检查整治力度,坚决防止传染病流行,严防食物中毒,特别是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及应急小组必须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安排,配强领导,留足留够值班和应急人员,9月30日前将值班安排表和带班领导的手机和固定电话上报党政办公室。 (二)、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专门的机构,落实领导、人员、任务,明确职责,保证每一个工作环节不出漏洞。 (三)、要加强值班工作,落实带班领导和人员责任,严明工作纪律,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不间断,所有成员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节日期间不得随意外出远离,不得关闭通讯工具,确保信息畅通。应急工作领导机构人员将随时抽查各单位值班情况。 (四)各单位要在认真排查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制定周密的工作预案,落实防范应急处置措施,做到有备无患。 (五)要加强请示汇报,妥善处置紧急情况。节日期间,发现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镇政府和各应急小组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果断处置,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凡信息报送不及时,工作不力,以至影响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突发公共事件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篇8为了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统一领导,依法管理,反应迅速,分工负责,依靠科学,措施有效的原则,对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种情况进行分析、预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调查、早处理,防患于未然。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外置工作。 三、建立工作体系,明确职责 (一)应急指挥体系和主要职责 1、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由院长包岗任总指挥,夏月根、马洪升、范宗武、梅九一为成员。应急救援电话:、 2、职责: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人员迅速到达相应岗位,统一指挥,相互配合、分工协作,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应设施设备,组织医疗救援等一系列工作。 (二)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和主要职责 1、(1)成立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由夏月根任组长,马洪升任副组长,李金付、高苇、吴卫东、陈丽云、戴靖宇、陈青松、鞠琪、潘剑云、梅京斌、吴珺、何红芳、潘蓉为成员。 (2)职责:全面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调动全院各科室力量组织紧急医疗救治。 2、(1)成立应急各医疗救援小组 ①内科组成员:鞠琪、顾亚平、宋振江、何宝珠、孙兴、张伟、何红芳、潘蓉、黄颖。由鞠琪负责调度本科室人力参加救援。内科门诊、注射室医护人员由展翔、潘蓉调度。 ②外科组成员:陈丽云、戴靖宇、李金付、刘正涛、潘剑云、孙莉、梅京斌。由陈丽云、戴靖宇负责调度本科室人力参加救治。 ③心理治疗组:陈青松、陈进军、孙飞、羊健蓉、陈凯明、吴君。由陈青松负责调度本科室人力参加救援。 (2)各医疗救援小组承担的职责 ①内科组:承担传染病爆发流行、群体食物中毒、群体职业中毒的应急医疗救援工作。 ②外科组:承担化工厂*炸、重大交通事故、灾害事故等所致的群体性烧伤、群体性手足外伤的紧急救治。 ③心理组:承担突发事件、灾害事故伤者后期心理治疗。 ④各医技科室人员随时听从调度。 (三)应急后勤保障体系和主要职责 1、成立应急后勤保障小组:由范宗武任组长,薛建兴、缪志斌、刘杰、刘银芬为成员。 2、职责: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救治药品、救护设备、医疗器械、防护设施、救援物资、救护车辆的后勤保障工作。药品、设备、物资储备。药械科、后勤科平时要对急救药物、抢救设备、防护设施、救援物资进行必要的储备,以应对突发事件。 3、房屋设施准备 (1)门诊楼南侧2~3楼(原外科病房)作为应急病房,收治因突发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灾害事故造成的群体外伤病员。 (2)传染病房大楼3楼病房作为应急病房,收治因突发传染病流行、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造成的群体病人。 四、应急医疗救治的程序 1、院前救援:接到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电话后,立即报告本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小组,启动《应急预案》,派出应急医疗救援小组奔赴事发现场实施紧急医疗救援。 2、接诊收治:对突发事件所致的病人和伤员的.接诊和收治一律实行绿色通道,将救治病员生命放在首位。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型、群体性健康危害的性质,由相应的临床科室承担。 3、转运:对生命体征不稳定的病人,就地进行基础生命救治,待生命体征平稳后,根据需要转运至相应的专科进一步救治。本院不能处理的病员转送至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进一步治疗。 4、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遇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时,要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对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都要采取规范的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与市疾控中心保持信息畅通。 五、信息报告体系内容与要求 1、(1)医院应急救援电话:、 (2)信息科负责建立全院各科室、各类人员通讯联系簿,各应急处置体系相关人员通讯设备必须24小时畅通,随时处于应急状态。 (3)相关人员如因事外出(本市以外),必须向本科室负责人或院办公室请假,并说明去向和联系方式。 2、信息报告:严格执行突事件应急报告制度,按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要求,信息科设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市疾控中心报告、当地人民政府、任何部门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六、培训和演练 1、培训:由医教科、护理部定期组织全院医护人员应急医疗救治知识培训,教材参照江苏省卫生厅和江苏省医院管理学会编写的《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体系建设培训教材》,培训内容有常见传染病的防治、烈性传*病与新发传染病的防治、常见群体性食物中毒、急性群体性化学物中毒、突发灾害事故群体伤的现场医疗急救、院前医疗急救等。 2、演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小组定期对各应急体系的应急情况进行演练,通讯设备畅通情况,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否迅速到位,药品、设备、防护设施、救援物资、车辆是否处于应急状态。应急医疗救援人员对应急救治知识掌握程度、应急处理能力等。 七、责任追究: 对出现下列情形造成不良后果的,对当事人要给予责任追究。 1、不服从调配: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急处理指挥小组有权调动全院各科室、各级各类所有人员,调度到谁,谁必须服从。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调度的科室和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延缓晋升。 2、失职与渎职: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关部门、科室和个人未按《应急预案》履行岗位职责,或阻碍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3、通讯不畅通:各应急处置体系相关人员通讯设备必须24小时畅通,随时处于应急状态。对外出无请假或通讯不畅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八、本方案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突发公共事件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篇9为了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我校内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校园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xx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部门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制订学校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确保全校师生了解预案;强化监测与预警,坚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食品卫生、校舍安全等方面检查;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各负其责,各工作组各司其职,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同时向上级汇报。 学校教务、工会、团委职责:负责监测和报告自然灾害、社会安全类、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组织安全技能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组织开展多种教育宣传活动,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配合做好参与突发事件人员的思想工作。做好学校平安保卫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校内发生的各类治安案件及危及治安情况;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现场秩序、保护案发现场,控制事态发展,配合做好侦破校园案件的调查取证等工作。 学校后勤职责:负责监测和报告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加强后勤设施服务检查,配合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做好学校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防治;监测学校人群的健康状况,并根据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或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救治学校病伤人员。 学校其他部门职责: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事件的前期处置工作,保护好现场,稳定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三、运行机制 1、建立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逐级报告制度 最先获悉可能发生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或发生突发事件者,应立即向校长或值周领导、值周组长报告,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向县教育局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的简要过程、伤亡人数、波及范围,经济损失初步估计和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及其效果等。同时,随着事态的发展做好续报工作。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 2、先期预防和处置措施 (一)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学校要根据政府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级别落实预防和处置措施,针对学校的特点,重点做好防汛、抗台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一旦接到预报,立即进入抗灾状态。 1、一般灾情 值班人员向分管领导汇报灾情;分管领导进岗到位;通知下属各处室负责人做好抗灾准备。 2、较大灾情 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灾情;主要领导进岗到位;落实防御措施,通知、部署学校相关人员做好抗灾准备。 3、重大灾情 全体领导进岗到位,成立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向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汇报灾情;救灾指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落实抢险救灾,处理善后等工作,全力做好学校师生财产转移安置和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减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并把灾害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 1、学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2、突发事故发生后,学校有关责任人要迅速赶赴现场救助受伤害师生,同时在第一时间内把事故情况报告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并拨打“110”、“119”、“120”等报警电话向有关方面求助。 3、组织好学生的疏散工作,做好学生家长的安抚工作,阻止学生参加突发事故救援工作。 4、对事故的处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三)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1、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学校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具体措施: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内各处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组织专门人员指导与督促落实各项防治疫情措施,做好进行应急状态的准备;学校内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必须加强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学校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掌握全体师生情况并及时上报;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学校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全校师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行;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计算机房、厕所等场所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四〉后期处置措施 (一)结果报送,建立档案 按照逐级报告制度,突发事件过后,学校及时报送相关情况。报送内容包括事发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人数、直接损失;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需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等。 学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资料整理归案,建立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档案。 (二)追究责任,实施奖惩 根据现场调查掌握的证据,对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水平,积极探索稳妥、快速、高效做好学校突发性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新途径。 四、其他 学校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督促各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小组和各处室要根据本校实际和本预案要求,制定演练计划并付诸实施,要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建立稳定的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队伍,确保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事件工作顺利进行。 全体教师应长期开通手机等通讯设备,确保信息畅通,随时获悉突发事件信息,保障应急预案迅速启动。 本预案自通过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突发公共事件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篇10为加强我市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能力和组织水平,应对突发事件、极端恶劣天气、旅客高峰疏运、抢险救灾、疾病防控等运输需求,发挥运管机构“兜底保障”作用,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阳泉市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工作领导组: 组长:尚保银 副组长:吴鶊鸣 成员:潘晓波、蔡志刚、王海亮、汤少卿、张永红 张学宏、赵永忠、吴会欣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管处客运科,具体承办我市道路运输应急运输组织与协调。 二、应急保障重点 1、旅客高峰期运力不足时的运输保障; 2、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灾、自然灾害等危情处置时的保障; 3、政府指令性抢险救灾、防控重点传染病紧急运输保障。 三、应急预案的启动 春运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启动应急预案: 1、汽车站严重滞留旅客,学校放假、民工返乡等急需疏运时; 2、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灾、自然灾害等危险情况时; 3、接到上级部门、当地政府抢险救灾,防控重点传染病等紧急指令时。 四、工作职责 1、运输企业要搞好应急车队建设,做好运输储备工作,加强司乘人员沉着应对重特大危情处置的日常教育工作。一旦出现旅客滞留、重特大交通事故、政府指令性紧急运力任务等情况时,按规定程序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应急运输车辆和人员,执行各种应急保障任务。 2、客运应急保障领导组要做好运力储备和旅客运输市场调查预测工作,了解和掌握旅客流量流向动态,及时向上一级运管机构上报有关情况,协调解决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客运应急保障领导组负责我市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重点是长途班线、农村班车保障工作,与当地客运企业、汽车站签订道路运输保障工作责任书。 五、工作重心 为保障春运期间辖区内旅客运输畅通无忧,我处按照“分片包干、专职专输”原则,对辖区内的客运企业工作职责进行细化: 1、针对目前郊区线路方向运力不足情况,重点由公交公司做好客流调查预测工作,掌握旅客流动的时间和流向,市处要协助郊区运管所做好郊区方向客流集中疏运工作,把握可能出现旅客运输高峰时间和方向,做好紧急运输的各项准备工作。 2、阳泉集团客运有限公司和省运阳泉公司两家公司要做好春运及重大节假日期间长途旅客运输工作,科学制定运输组织方案,准备好充足的运力,合理安排发班,积极组织协调,全力避免发生旅客大规模滞留现象。科学调整班次密度,客流高峰期间要及时安排加班运力,保障农民工、学生顺利返程。 3、城市公交要做好对外交通方式的衔接,重点保障客运汽车站、铁路客运站等旅客集散地及旅游景区、大型活动场所的公交组织调度,要通过增加运力、加密班次、延长运营时间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方便旅客中转换乘,乡村居民进城购物。 六、应急运输车辆及人员 1、应急运输车辆应由运输企业、旅游企业车辆以及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自用车辆组成。 2、道路运输应急车辆必须配备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照并经年度审验、检验合格,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二级以上,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驾驶员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6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3、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一般应根据应急任务由驾驶员、乘务员以及带队人员组成。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人员的基本条件是政治合格、身体健康,技术过硬、证件齐全,熟悉有关政策和相关业务。 启动应急预案后,执行道路运输保障应急任务的单位,要对应急车辆进行认真检查,严禁车辆带病运行,严禁超员超载,并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证件和通讯工具。同时,对应急运输人员要进行安全嘱咐,确保安全。 七、应急情况的报告 运输企业、汽车站要建立和完善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工作报告制度,明确责任,确定专人上报,确保信息畅通;出现严重滞留旅客、突发事件等情况时要及时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如下: 1、汽车站滞留旅客情况,其中包括旅客人数、旅客流向,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旅客伤亡情况等和需要上级运输机构支援申请要求; 2、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时,需上级运管机构协调解决的事项; 3、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的完成情况(出动车辆数、运送旅客人数等)。 八、保障工作机制 1、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的措施 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的单位,同时派出2辆以上车辆执行同一应急任务的,应由车队队长带队;5辆以上车辆的,由单位领导带队;10辆以上车辆的,由市运管处领导带队;执行应急任务的车队应配备通讯设备,保证通讯畅通。途中发生问题(如发生事故、道路受阻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应由负责人及时向车辆始发地运管机构报告。 2、应急处理程序 A、出现滞留旅客等情况时 (1)要迅速按规定逐级上报,并做好记录,同时汽车站要向旅客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利用一切可以候车的地方安排旅客候车,各关键岗位如广播、安检、调度、保安、消防等人员必须到位,做好盯岗工作。 (2)接到报告的运管机构领导,立即赶赴汽车站进行组织和调度,启用储备动力,将任务下达给有关单位,发放临时客运标志牌,并在临时客运标志牌“使用原因”栏内注明“执行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任务”字样,并加盖具体发证运管机构印章。 (3)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迅速安排人员和车辆,组织运输。 (4)沿途运管机构对执行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任务的车辆要提供方便,不得以无道路运输证为由进行处罚。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完成任务后,应向运管机构汇报执行情况。 B、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灾、自然灾害等危情时 (1)司乘人员、车主,要根据情况迅速拨打电话交警“122”、公安“110”、火警“119”、医院“120”、运管“12328”进行求救,同时要积极展开自救,并迅速报告所属公司及保险公司。 (2)各运输企业获悉本公司车辆发生危险情况后,了解出事车辆的地点、原因等基本情况,迅速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带人带队赶赴现场进行组织指挥救援,并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情况报告所属运管机构。 (3)运管部门接到所属公司的危情报告后,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危险情况处置临时领导组;派出由领导参加的人员赶赴现场;协助公安等有关部门掌控好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及时与医院和相关部门建立联系,及时掌握事态的发展,并将情况续报上级运管机构。 C、政府指令性抢险救灾、防控重点传染病等紧急运输时; (1)领导组办公室接到指令和报告后,迅速向领导组报告。 (2)领导组负责人在20分钟内指令领导组所属成员到位,送入紧急状态。 (3)接到抢险救灾令时,按照市委市政府、市交通局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及时通知应急车队执行抢险救灾任务,应急车队要在1小时内将所属车辆组织到位,开赴抢险救灾指定地点,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九、值班制度 十、责任追究 参加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工作,是全市道路旅客运输管理部门及从业单位的义务,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认真完成。对没有按时制定或没有有效落实应急预案的,对有关单位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拒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对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要从重处罚。 突发公共事件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篇11为做好通达运输集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旅客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生命财产的损失,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二、突发事件报告程序 (一)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挥系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和逐级上报”的原则。 (二)应急事件报告范围、时限 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发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故,于事发后6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内容 (1)事件突发的时间、地点、事件类型、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以及事发的环境、道路状况等因素。 (2)事件现场抢救、救治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3)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责任、教训及采取的措施。 三、突发事件应急指挥 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组织指挥抢捡救援行动,准确掌握事故与事件的情况变化,及时调配、部署、协调应急行动,组织好各组之间的协调、配合行动,提高应急事件处理能力和效率。 四、应急车辆和设备储备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车(含小轿车、专用备班客车),作为应急车辆储备要随时听从指挥奔赴现场,必要时,总指挥、副总指挥可随时根据需要调动线路待班车(含正常营运的短途客车),参加应急事件处理与救援,考虑因旅客运输车辆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难在中途在较短的时间内排除故障,除及时增派备用车辆运输中途旅客外,应配备必要的机械设备(如托拉车辆的硬型拉杆,易移动的机械式手动吊车、千斤顶、安全保护固定支架等设备),必要时可请示公安交警,车辆保险机构的故障施救车辆与设备及时参加救援,保证旅客、车辆及时得到救助。 五、应急事件处理原则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分级负责,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人身伤亡。 六、应急事件处理职责、措施 总指挥:是应急事件实施的指挥者,对上级应急组织负责,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做出应急事件的实施决策和统一指挥。 副总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在总指挥离位的情况下,履行总指挥的职权。 应急通讯组:负责日常和应急状态下的信息收集、传递以及各种指令的接收和下达。 应急抢险组:负责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现场的抢救,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原因调查处理。 应急保障组:负责应急状态下的物资运输和后勤保障。 应急救护组:负责组织应急状态下的人员疏导,协助医疗部门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 突发公共事件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篇12一、目的 当酒店发生各类突发事件时,各部门能够统 一、有效的及时行动,采取措施应对,将事件控制在最小范围,将损失降到最低。 二、突发事件的定义 影响酒店经营秩序,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如火灾、爆炸、地震、死亡事故、大面积停电、洪水、中毒等。 影响酒店经营秩序,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如聚众闹事、斗殴、行凶、自杀、抢劫绑架、防台、防汛、客人死亡、电梯困人重大盗窃案件等。 三、机构设置及职责 为更好的保障酒店安全,落实责任,酒店就突发事件处置成立三级组织机构。一级由酒店总经理及各部门经理组成;二级由部门经理及本部门各基层管理人员组成;三级由各部门各区域最高负责人组成。 酒店突发事件处理指挥部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值班经理 成员:各部门经理 职责: 1、当酒店发生1级突发事件时,应迅速成立酒店突发事件处理指挥部,各成员在接到通知后,除在现场处理该事件成员外,其余人员必须及时按要求赶赴指定地点集合。(由总指挥根据事件性质及事发现场情况决定集合地点。) 2、各成员集合后,必须及时了解事件起因经过、发展过程、目前情况,根据了解到的情况综合分析,快速出台解决问题办法。 3、由总指挥对各成员进行分工,接到任务后,各成员立即开展应急工作。 4、事件处理结束,由指挥部处理善后事宜。 指挥部下辖酒店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酒店突发事件处理指挥部总指挥 副组长:酒店各部门经理、当值经理 成员:所有当值员工 职责: 1、接到酒店突发事件处置指挥部命令后,立即按要求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2、各副组长(或副组长指定人员)负责指挥、协调本部门员工开展应急工作,并及时将工作进程向总指挥汇报。 3、负责善后收尾工作。 部门突发事件处置指挥小组 组长:当值经理、部门当值最高负责人、保安部当值最高负责人 成员:本部门各管理人员、保安部当值主管(领班) 职责: 1、当酒店发生二级突发事件时,应迅速成立门部门突发事件处理指挥小组,各成员在接到通知后,除在现场处理该事件成员外,其余人员必须及时按要求赶赴指定地点集合。(由组长根据事件性质及事发现场情况决定集合地点。) 2、各成员集合后,必须及时了解事件起因、发展过程、目前情况,根据了解到的情况综合分析,快速做出解决问题办法。 3、由组长对各成员进行分工,接到任务后,各成员立即开展应急工作。 4、一分钟内成立由本部门员工组成的应急第一力量,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事态扩大。 5、事件处理结束,由小组处理善后事宜。 6、由组长负责将整个事件向酒店分管副总、总经理作书面报告。 区域突发事件处置小分队 队长:事发区域最高负责人、当值经理、保安部当值主管(领班) 成员:事发区域其他管理人员 职责: 1、当酒店发生三级突发事件时,应迅速成立区域突发事件处置小分队,各成员在接到通知后,除在现场处理该事件成员外,其余人员必须及时按要求赶赴事发现场。 2、各成员集合后,必须及时了解事件起因、发展过程、目前情况,根据了解到的情况综合分析,快速做出解决问题办法。 3、由组长对各成员进行分工,接到任务后,各成员立即开展应急工作。 4、一分钟内成立由本区域员工组成的应急第一力量,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事态扩大。 5、事件处理结束,由分队处理善后事宜。 6、由队长负责将整个事件向部门经理作书面报告。 四、事件分级 参照国家法规,结合本酒店实际情况,按三级划分。 一级:涉及到整个酒店或后果会影响到酒店的安全事故,由酒店突发事件处理指挥部处理;在指挥部成员到达之前,由值班经理、保安部当值最高负责人负责前期处理。 二级:影响局限在部门的安全事故,由部门突发事件处置指挥小组处理; 三级:酒店局部小范围事件,由区域突发事件处置小分队处理。 五、突发事件处理纲要 总则:处理要及时、有效,将影响、损失降到最低。 细则: 1、及时控制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恶化; 2、控制住事态后,必须及时了解事情详细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方案; 3、情况不明了或无法了解到情况,必须及时根据事件性质通知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到场处理。 六、操作程序 (一)、接案和报案程序 1、一旦在酒店发生刑事、爆炸、地震等突发事件,要迅速将案情报告保安部,报案程序为三种: (1)员工报案: 发现案情的员工必须立即向保安值班室报告(报警电话:3003)简明扼要说明事发时间、地点、起因、过程、现状和报案人部门、姓名。报告必须符合c事实,严禁虚报、谎报。 (2)宾客报案: 任何接到宾客报警的部门:如总机、房务中心、大堂副理,必须按记录的五个要素(时间、地点、起因、过程、现状)问清再将情况报保安值班中心。 (3)消防监控中心监控设备发现案情: 应立即通知当班主管或领班及保安巡逻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跟踪录像,封锁现场,为解决事情提供第一手资料。 2、当保安部确认事件发生时,由保安部当值最高负责人按事件分级直接通知相关部门或指令总机值班人员以最快的方式通知有关部门。指令为:我是保安部,现xx区域发生重大事件,请按规定立即通知下列部门:xx部、xx部、 3、总机值班人员接到指令后,立即使用电话按要求通知有关部门。 4、保安部在通知总机执行指令时,同时视事件情况及发展趋势决定是否需要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汇报求助。 5、总机在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内,必须发挥联络中心作用,冷静、准确、快速传达指令,保证信息畅通。 如突发事件造成酒店内部通讯中断,必须及时利用外线手机、对讲机、酒店应急广播、手持扩音喇叭、指定专人通讯员负责通讯等工具、方式进行报案及通报工作。 (二)、疏散和救护 1、划定疏散安全区域,指挥部根据酒店建筑特点和周围情况,指定酒店停车场、员工通道为疏散安全区域。 2、根据情况由疏散范围内员工接指挥部指令后,至现场指挥疏散人员,并向客人通报简情,消除恐慌情绪,疏导宾客安全、迅速离开事发地点到指定地点集中。 3、立即启动疏散区域消防广播、警铃,提示客人配合疏散。 4、疏散救护责任到人,专人负责疏散工作,专人负责疏散清理工作,以边疏散边清理为原则。疏散区域部门负责清点、核对疏散人数。 5、现场救护 (1)人财部携带简单救护工具在现场对疏散人员进行简单护理,重症人员必须及时通知医疗部门进行救治或安排车辆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2)非火警时,对受伤或行动不便人员应从消防电梯(员工电梯)转移,或由工程部人员开专梯转移。火警时,安排人员从安全通道撤离。 (3)前厅部接到通报后组织车辆停于大厅门口等待运送伤员。 (三)、应急处置小组 1、听从指挥部的指令,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赶赴现场,控制事态; (2)接指令疏散现场人员; (3)封锁事发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出; (4)封锁酒店各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出; (5)抢救、保护酒店、客人财物。 (四)、发生突发事件时有关部门的反应 1、保安部 (1)接到报案后,通过电话或对讲机通知保安主管及领班携带相关器械迅速赶赴现场; (2)通报保安部各岗位简情,保持对讲机通讯畅通; (3)保安监控室严密监视案发现场和各出入口,进行跟踪录像; (4)保安部保留值班监控室、车场二个岗位,其余人员前往事发现场协助处置; (5)参加处置小组的主管、领班、巡逻员做好保护现场的工作。 (6)及时了解现场情况,掌握事件动态并向处置指挥部门汇报。 (7)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局面,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2、事发区域部门 事发区域负责人接到通报后: (1)本部门员工坚守岗位,做好本职工作。 (2)现场工作人员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的人和事立即报告。 (3)主管及服务员按指挥部指令进行人员疏散,引导宾客迅速离开事发地点到 指定地点集中。 (4)参加处置小组的人员应做好保护现场的工作,防止无关人员进出现场。 3、前厅部 (1)本部门员工坚守岗位,防止趁乱打劫。 (2)安排好酒店车辆停于大门口,做好出车准备,随时运送伤员。 (3)如事发区域在本部门,应做好保护现场工作。(4)安排大堂副理在门口接应政府职能部门到来。 (5)安排人员在每个疏散口引导宾客疏散到安全区域。 (6)安排行李员控制电梯,协助财务转移财务资料及现金等物品。 4、工程部 (1)本部门员工坚守岗位,做好重大事故时启动、关停设备的准备。 (2)指派一名主管迅速赶赴现场,控制现场的电源及设备(根据情况),该切断的要及时切断,并解决现场的必需照明。 (3)各机房工作人员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立即报告,并严防破坏。 (4)视事故情况,指令关闭空调装置和煤气总阀。 (5)指派电梯工将客用电梯降到底层,并切换消防电梯以便运送伤员及抢险人员。 5、行政部 (1)组织办公室人员带好急救医药用品赶赴现场。 (2)如有客人员工受伤,负责救治并记录。 (3)必要时协助指挥疏散人员。 6、财务部 (1)出纳员包括前台、夜审、各营业场所收银员收好现金、账册,并锁进保险柜,随身保管好保险柜钥匙。 (2)客人贵重物品寄存钥匙,应专人随身保管,必要时在保安的协助下转移。 (3)组织人员待命,协助医务室救护伤员。 7、餐饮部、客房部 (1)营业时间应尽可能不要惊扰客人,以免发生混乱,服务员要保管柜台钱账,同时尽最大能力防止漏账。 (2)根据指挥部指令关闭煤气电器设施,疏撒客人以安全通道撤离。 (3)如事发区域在本部门,请做好保护现场的工作。 (4)控制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8、销售部 销售部接到通报后,应带领部门员工赶到疏散安全区域协助维持秩序,并协助前厅部做好客人安慰解释工作。 9、发现者报告人员 发现者报告后,必须在现场等待,视情况制止或仔细观察事件的发展,直到酒店领导或保安人员到来,并继续配合处理有关事务。 10、要求 (1)处置、救护小组人员必须按照指挥部要求,快速反应,规范行动。 (2)必须及时有效控制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积极救护伤员,认真保护现场。 突发公共事件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篇13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公共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的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教育局的具体指导下,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本着对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先救人、后救物,先控制、后处置”的指导思想,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确保稳定”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学校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作用,及时、妥善地处置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预案》的范围和启动条件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在学校里所发生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事故包括: 1.学校的建筑物倒塌、楼梯通道拥挤造成学生伤亡的事故。 2.学校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3.学校内建设工程发生的安全事故。 4.学校师生发生的集体急性中毒事故。 5.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6.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 7.学校发生暴力或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8.学校突发传染性疾病等。 9.学生校园出走及交接过程中学生走失。 《预案》启动的条件是: 1.学校可能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急性中毒)的。 2.经济损失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3.重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4.虽不属于重大安全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5.其他应启动本预案的。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学校迅速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抢险组、疏导组、救护组、警戒组、后勤组、宣传组、善后处理组。 (一)办公室: 主任: 具体职责是: 1、掌握突发安全事件的全部情况,按指挥部的要求收集、汇总、上报有关情况,下达上级指示精神。 2、统一调配人、财、物,负责做好处置事件的具体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 3、负责安排值班,督促检查反馈各组工作落实情况。 4、调动机动车辆。 5、接待安排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 (二)抢险组: 负责人:朱百福 具体职责:一旦有破坏性地震发生,所有男教师在学生安全安置之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抢险救灾。 灾情过后,为保障学校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后勤处要在指挥组领导下,紧急做好各种设施的检修工作,保障水电气及教育教学设施的`正常有效使用。 (三)疏导组: 负责人:王旭 具体职责是: 对大型活动开展期间可能发生的不稳定事端提前进行预测、评估。事发现场,面对面开展疏导、化解工作,引导现场人员有序撤离。 (四)救护组: 负责人:朱百福 具体职责是: 1、活动开展前做好医务人员、救护地点、医疗器械、药物的准备工作。 2、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3、对重伤员送医院继续治疗。 4、保护好水、电等设施,保证安全用水、供电。 (五)警戒组: 负责人:刘秋良 具体职责是: 1、维护事发现场及周边秩序。 2、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配合公安部门完成现场保护、线索调查和取证等工作。 (六)后勤组: 负责人:刘秋良 具体职责是: 1、搞好应对安全事件所需设备、设施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2、安排分配救助物资。 (七)宣传组: 负责人:雷菊香 具体职责是: 1、掌握事件过程中张贴的口号、标语及散发的传单,积极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 2、保证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在事件的各个不同阶段,及时向广大师生通报相关情况。 3、负责媒体采访的接待工作。 4、对网络宣传进行监控。 (八)善后处理组: 负责人:雷菊香 具体职责是: 1、保障处置安全事故期间所需的资金。 2、搞好财产损失的评估和统计。 3、做好受伤人员的慰问安抚工作。 4、做好受伤害人员亲属的接待、沟通和思想工作。 四、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现场指挥部在溪江乡学区、溪江乡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工作。 现场指挥部的具体职责为: 1.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命令、指示。 2.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3.制定、实施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人员抢救。 4.及时反馈现场信息,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向上级应急指挥领导机构提供决策依据。 5.协助做好有关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事宜。 五、学校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1.及时迅速地向镇联校、镇政府和教育局汇报事故的基本情况。 2.组织、协调好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迅速开展受伤人员的抢救、现场的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会治安。 3.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4.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学校迅速恢复正常的教育秩序。 5.配合有关部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6.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伤亡师生及家属的善后、安抚工作。 8.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使之更符合教育的实际情况。 六、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及新闻发布规定 1.学校要在第一时间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的情况报告镇联校、镇政府和县教育局。 2.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县教育局。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类别、发生的时间与地点。 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⑶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⑷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⑸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安全事故不得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4.在事故(事件)原因未查清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相关信息。事故(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及原因由县教育局应急处置指挥部公布。 七、重特大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对策和措施 1.重特大安全事故(灾情)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抢险救援情况及时上报县教育局。 2.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在镇政府、县教育局的领导下,请交通、供水、供电、电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3.请公安、交警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好现场。 4.请卫生部门第一时间派出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并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5.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学校校长亲自挂帅组织有效的抢险救援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点。同时要认真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引导全体教职员工积极投入到抢险救援工作中去。 八、学校应急预案的制定 1.学校要广泛宣传和普及事故防范、应急处置知识技能,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要时时讲安全,处处保安全,建立健全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建立人防、制度防及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体系,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工作职责,并建立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2.学校要修订、完善切实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调整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抢险救灾队伍。每学期要组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救援演练活动,对制订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检验、修订和完善,切实提高我校对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 3.学校每位教职工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心,确保教育的一方平安,确保学校正常教育秩序,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突发公共事件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篇14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的危害,在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迅速、规范地进行应急处理,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障经济发展,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南开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及其界定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直接关系到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全的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影响公众健康的自然灾害、危害严重的中毒事件、影响公共安全的放射性物质泄漏事件、放射性危害事件、各种危害健康的恐怖袭击事件、群体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健康的事件等等。辖区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重大传染病疫情 1、发生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暴发; 2、发生动物间鼠疫,发生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者多例死亡; 4、发生脊髓灰质炎野毒株感染病例; 5、发生罕见或者已消灭的传染病; 6、出现新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病例; 7、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 8、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重大疫情。 (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中毒人数超过30人或者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内发生10人及以上急性职业病或者职业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 4、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 5、医源性感染暴发; 6、免疫接种、药物预防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者死亡事件; 7、严重威胁或危害公众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泄漏等事件; 8、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9、发生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等危害公众健康的恐怖袭击事件; 10、放射性污染、丢失放射源和人员受超剂量照射等事件; 11、自然灾害引发的疫情或者中毒事件; 12、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事件发生的意识,按照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建立并实行对可能引发各类突发事件因素的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统一指挥、属地负责 在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卫生局及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发生突发事件的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配合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局及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五)快速有效、减少损失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要不失时机地做出快速反应,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开展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的相关研究工作。及时总结控制工作成效,沟通信息,推广经验,完善应急处理技术规范。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方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 三、组织指挥体系 (七)卫生局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卫生局局长担任,负责领导、指挥全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办公室由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科室、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 (八)成立评估和技术指导组织。分设突发事件评估组、医疗救护技术指导组、预防控制技术指导组和检测技术指导组。各组由相应的专家组成。 (九)卫生局组建医疗卫生应急队伍。 (十)卫生局组建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设在卫生防病站。 四、参与突发事件处理的有关机构、组织职责 (十一)卫生局 1、负责草拟和修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报政府批转执行; 2、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防止、控制突发事件的蔓延和继续发生; 3、对医疗救治、预防控制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根据取得的经验,不断完善各项防治方案; 4、组织推动社会心理卫生、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咨询等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5、组织突发事件处置相关人员的培训; 6、建立检查制度。督导检查本预案各项措施在平时或者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实施情况。 (十二)防病机构(含结防所) 1、做好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预警; 2、确认突发事件性质。做出事件的发展趋势报告和评估; 3、负责核实疫情,提出疫点和疫区的划定意见。参与对控制疫情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疫点、疫区消毒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汇总、分析、评估疫情; 4、建立紧急控制物资储备库。储备消杀药品、检测试剂、防护用品和相关器械等; 5、对突发事件预防控制效果进行评估后,提出改进建议; 6、对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价。负责对在医疗机构外死亡的传染性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体进行消毒处理; 7、具体落实对预防控制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进行培训; 8、承担社会心理卫生、卫生宣传教育和预防医学咨询服务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其它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10、承担对应急处理单位的技术指导工作。 (十三)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1、参加突发事件的现场取证和违法事实的调查工作; 2、监督检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或疫点、疫区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收治病人的医疗机构及有关卫生单位的消毒、隔离、防护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工作; 4、监督检查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5、监督检查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的疫情报告和突发事件中危害公众健康,造成人员病、死、伤的报告情况; 6、监督检查公共场所消毒; 7、监督传染性疾病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疫点环境的消毒的落实情况; 8、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消毒产品、防护用品的质量; 9、监督检查学校、托幼机构和公共场所等预防控制工作; 10、依法进行其它监督检查工作。 (十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1、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和突发事件所涉及病例的报告; 2、负责病人的诊断、治疗和管理工作; 3、负责病房消毒、隔离工作; 4、对医疗机构内病人或疑似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排泄物进行卫生处理; 5、负责对医疗机构内死亡的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体进行消毒处理; 6、协同疾控机构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相关检验物、样品采集等工作; 7、负责医务人员的培训和个人防护; 8、进行疾病及有关防治科学知识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开展其它防治工作; 10、建设符合应急工作要求的门诊、病房。 (十五)医疗卫生应急队伍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常备机动队伍。由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监督三部分组成。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参与和指导各级医疗卫生等机构进行应急处理。 1、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检验、事件的分析、评估和上报; 2、协助和指导突发事件的现场救援、转运和后续治疗; 3、督导各项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 4、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 (十六)评估和技术指导组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成立评估和技术指导组,下设突发事件评估组及医疗救护、预防控制和检测三个技术指导组;承担社会心理卫生教育和咨询工作。 1、突发事件评估组: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和信息,为公共卫生政策和法规的实施提供咨询;预测突发事件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和终止预案的建议; 2、医疗救护技术指导小组:指导医院的诊断、救治和医疗单位内医务人员防护、消毒隔离等工作。负责重点病例的诊断。 3、预防控制技术指导小组:指导防止突发事件危害进一步蔓延应采取的预防措施、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统计报告、消毒隔离与个人防护等预防控制工作。 4、检测技术指导小组:指导并开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事件发生的样本采集、运送和病原学检测等工作。 (十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 1、突发事件发生时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组织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或相关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现场采样、疫点消毒等工作;迅速查找突发事件原因,并按照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要求,及时报告。 (2)提出防治措施、进行应急处理;协助各医疗单位进行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救治工作,对密切接触者或相关人员采取有必要的控制措施;全面负责疫点、疫区现场的防疫控制工作。 2、日常工作 (1)对传染病疫情和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资料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相关疫情和信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报告,为政府采取预防与控制应急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组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收集、整理相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突出突发事件的预警功能。 (2)置备、储存、保管突发事件所需应急设备、药品器械,现场防护用品、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等。 (3)对相关疾控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进行模拟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 (4)组织开展社会心理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突发事件应急报告 (十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发现突发事件,必须在1小时内向卫生防病机构报告;卫生防病机构应迅速进行核实,并在2小时内报告卫生局和市卫生防病中心;卫生局必须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报至政府和市卫生局;政府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报至市政府。 (十九)卫生防病机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首次报告内容包括未经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可能原因、病例发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二十)卫生防病机构在进一步调查基础上,尽快做出阶段和总结报告,阶段报告包括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总结报告包括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总结,分析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防范和处置建议。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二十一)卫生局(含卫生防病机构)在接到毗邻地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相关疫情通报后,要做好应对准备,必要时应及时通知辖区疾控和医疗机构。 (二十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现严重威胁或危害公共健康的水、食品污染、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泄露、发射性污染等特大、重大事故时,主管部门、当事单位、个人要立即向卫生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二十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六、突发事件分级(执行市级分级标准)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事件划分为四级: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二十四)蓝色预警: 1、发生腺鼠疫,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20例; 2、其他省市已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发生、本市存在传入可能,但未发现疑似或临床诊断病例; 3、发生霍乱,1周内发病10例以下; 4、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报告; 5、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 6、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5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 (二十五)黄色预警 1、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周边省市及地区疫情上升; 2、1周内霍乱发病10~30例,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 3、1周内在一个区(县)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4、在一个区(县)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 6、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7、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50人,或死亡5人以下; 8、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51~10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11~20人。 (二十六)橙色预警 1、局部地区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续发病例,或发生局部暴发; 2、腺鼠疫发生流行,流行范围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及以上; 3、霍乱在一个区(县)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1周内发病50例及以上; 4、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其他区(县); 6、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7、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1~20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21~50人,或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或极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5人; 10、鼠疫、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乱、脊髓灰质炎等菌种、毒种丢失。 (二十七)红色预警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 2、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并有继续扩散趋势; 3、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涉及多个省份,并有扩散趋势,造成重大影响; 4、发生新发传染病或已消灭传染病; 5、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200人以上,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50人以上,或重度放射损伤人数10人以上,或极重度放射损伤人数5人以上; 6、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认定的其它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七、应急处理 当接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蓝色预警级别)报告后,卫生局应立即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并对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必要时,向政府提出成立区级应急处理指挥部的建议。同时,迅速组织医疗、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 发生较重、严重、特别严重(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报告市卫生局和市政府,并进行应急处置。 (二十八)启动预案 1、当天津市突发事件达到黄色预警程度时,卫生局应急办公室根据黄色预警的要求,将有关情况立即上报政府和市卫生局。 2、当突发事件达到橙色预警、市政府决定启动市级预案时,卫生局提请成立区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处理需要,设置由有关部门组成的若干工作组。 (二十九)应急措施 应急处理工作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落实各项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 1、区卫生局在征得区政府同意或批准后,紧急调集、调配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应急处理队伍迅速赶往现场,开展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应急队伍到达现场后,尽快制定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计划和方案,对突发事件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3、实验室检测。卫生防病机构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足够的标本,送市级或区级实验室,必要时送国家应急处理功能网络实验室检测,查找致病原因,协助市防病中心的病原查询和病因诊断工作。 4、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区政府报经市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经市政府决定,可以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对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 5、采取控制措施。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和应急处理需要,按规定采取以下控制措施:病人和疑似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易感人群应急接种,疫点消毒,水源保护,污染食品追回和封存职业中毒事故物品等。 区卫生局报请区政府可以依法发出公告,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x、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紧急措施。对流动人口进行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6、追踪调查。防病机构根据疫情线索,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情况。 7、开展医疗救治。区卫生局按照医疗救治方案启动指定的专门医疗救治网络,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别管理。对疑似患者及时排除或确诊。做好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医疗垃圾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要进行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相关的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方案进行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工作。对新发传染病作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必要时,请市卫生局或卫生部派出医疗专家组,参与和指导医疗救治工作。 8、督察与指导。区卫生局负责对辖区内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9、普及卫生知识。针对事件性质,开展社会心理卫生、医疗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应激和危机干预工作。 10、进行事件评估。应包括事件概况、现场处理调查概况、患者救治概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等。 (三十)终止预案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进展和突发事件专家评估委员会的评估建议,市卫生局向市人民政府适时提出预案实施终止的建议。区卫生局报告区政府后,执行终止预案。 八、工作保障 (三十一)技术保障 1、区卫生局负责建档,列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和技术人员的名单及相关个人技术档案资料。同时列出相对应的第二梯队名单及其技术档案资料。 2、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建立考核制度。 区卫生局按照预案的要求,在市卫生局指挥下,统一组织、定期安排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演练工作。演练形式有:对单一突发事件从指挥到救治处理的全过程演练;局部演练;指挥系统、救治系统,涉及预案各系统、各单位、多发事件的全过程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由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系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业务培训。平时要针对不同学科举办培训班。需要公众参与的应急演练必须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3、常规监测。加强实验室建设,按照市卫生局的要求,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监测、报告组织网络系统。包括:法定传染病监测报告组织网络、卫生监测组织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监测医院监测网络、突发事件报告网络等。 4、医疗救治网络。按因地制宜、平战结合、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医疗救治网络。该网络由指定的急救机构(包括市、区县急救机构和院内急救机构)、综合医院、市、区(县)传染病专科医院、后备医院及职业病防治机构组成。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同类别的突发事件,指定不同的医疗机构承担应急工作。医疗救治网络机构之间建立有效的横向、纵向信息连接机制。 5、信息系统。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决策支持与指挥调度的技术平台。承担辖区突发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应急处理工作。 (三十二)物资保障 1、建立已知可引起重大突发事件现场处理、诊断、治疗和预防的常备储存系统。包括:诊断试剂库、血清库、疫苗库、药品库、特效毒剂库等。 2、建立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救治仪器装备储备系统。 3、建立应急物资信息管理系统。明确各种物资的储备、运行、功能状态标准,确保可迅速调配使用。 4、健全应急物资资产更新规定和操作规范,并强制执行。确保应急物资使用时的可靠性。 (三十三)经费保障 1、为了保证我市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的正常运行,区卫生局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基金,并建立相应的补充机制。 2、每年公共卫生事业经费的比例占卫生事业费的比例应逐步提高到30%-50%;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卫生局财务部门应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必要时,可向区政府申请专项拨款。 (三十四)人员保障 1、卫生局要组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备队,随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按照工作职责,配备各类专业人员,并保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3、充实专业技术人员,扩展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项目; 4、不断完善社区防疫网络。 5、第一中心医院、第三医院、第四医院、传染病医院、海河医院、医大总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单位作为突发事件发生时,市级指定的应急医疗救治单位。 (三十五)宣传教育 卫生局协调和组织有关单位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宣传画、册等各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事件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南开区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部门职责 一、环保局 根据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需要,监管医疗卫生部门对医疗废水、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监控医疗废水、固体废弃物处理方式和最终走向,记录废水、固体废弃物产量、处理量、排放量并上报;督查医疗机构对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焚烧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等工作。 二、环卫局 根据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需要,加强晨扫和日、晚两次保洁工作,做好重点路段水洗压尘工作。督查落实门前卫生责任制,做好全区垃圾转运站的内外环境卫生和消毒,做到生活垃圾集中清运,日产日清;全天候开放转运站并增加运输车辆,及时接纳重点区域的生活垃圾。搞好全区环卫公厕清掏、刷保、消毒工作。及时处理群众热线反映的问题。严格管理道路污染,大力处罚和处理违章饲养的家禽和家畜。根据需要,加强处理突发事件地域的清洁工作。 三、公安南开分局 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强制管理拒不服从监控隔离规定的被隔离人员和外部闯入人员。依法严肃处理严重扰乱救治秩序的违法人员。开展专项治理违章养犬行动。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做好查处工作;协助社区做好防治突发事件的宣传工作。坚决打击借机制造恐慌、造谣惑众、哄抬物价、制售伪劣防护用品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必要时,选派警力全程驻守市传染病医院、防病站、医学观察所和突发事件发生地等重要场所,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四、爱卫会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四害,使蚊、蝇、蟑螂和鼠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水平;重点做好疫区及周边地区的消毒工作,防止蚊、蝇、蟑螂和老鼠传染病菌。 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大力治理外来商贩违章摆卖等乱摆乱卖和违章占路摆卖;严格清理违法经营盒饭、快餐和露天制售餐饮的马路餐桌及马路烧烤;彻底清理全区干、支道路两侧的餐饮、食品制售企业的里空外卖和露天加工;大力查处和拆除违章建筑,特别是严格治理对外来人口的违章建筑。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农贸、封闭市场防控工作的检查。 六、工商南开分局 加强市场巡查,强化对防治突发事件药品及相关商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工作,依法严肃查处趁机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及相关商品,哄抬物价等违法经营行为;及时查处借机进行违法经营的不法行为。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 七、建管委 全面负责对辖区建筑工地及其外来民工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督查各项防控制度的落实,专人负责各建筑工地外来人员的身体状况、外出登记、民工驻地及重点部位的督查工作;一旦发现施工人员出现传染病、中毒症状等,立即通报防疫部门,并立即进行对施工现场的消毒和有关人员的隔离。必要时,建立建管委、各建筑工地、卫生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例会制度,及时沟通信息,果断处理有关防控问题。 八、财政局 强化预算管理,保障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经费,并及时足额划拨。加强监督,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九、交警南开支队 做好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备勤工作,及时处理交通突发事件。做好对重点医院和隔离区周边的道路疏导,确保交通畅通;严格安全检查。协助卫生等部门做好进津车辆所乘人员的体质监测和车辆的消毒工作;加强逐级报告制度。 十、教育局 全面负责辖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师生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督查系统单位做好教室、图书馆、食堂、实验室、宿舍、厕所等部位的清洁、消毒工作,保证环境整洁,空气流通,消毒到位。督查系统单位制定应对突发事件预案、防控工作措施和建立应急队伍。督查系统单位设立隔离室;出现可疑症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消毒和隔离。普及防控知识,提高师生自我防护能力;按全市统一部署,调整教学安排,合理安排学生生活。 十一、经贸委 全力组织好突发事件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做好市场监控;督查所属各经营单位的消毒、通风、依规购销货等防控措施的落实;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大中型商场与超市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做好突发事件预防、治疗等工作必须的药品、器械、消毒药械、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十二、科委(科协) 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普及各种突发事件防治科学知识和方法,提高公众科学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联合有关部门,负责驻区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 十三、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有关规定,协调市社会保障中心做好参保人员医治突发事件涉及疾病的医疗保险和其他保险工作。 十四、民政局 做好老年公寓的预防和救助管理工作,做好低保人员和民政救助对象的疫病救治和社会救助工作。 十五、武装部 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基层武装部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组织民兵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防控突发事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防控突发事件民兵应急分队,建立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十六、侨办、民宗办(外办) 负责区内归侨侨眷、海外华侨华人、在区外国人及宗教活动场所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加强疫情预防和其他应急措施;建立出入境人员的疫情报告制度、 十七、房管局(含物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区域内各物业管理项目单位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组建区物业管理项目单位突发事件防控工作联络协调组,开展互助和互检,做到监控管理不留死角;作好小区居民的预防宣传、保洁消毒和外来人员登记等防控工作;督查全区物业管理项目单位突发事件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时受理业主投诉。 十八、物价局 有效监控药店、医院、超市、市场经营的药品和相关商品价格,依法从严处理拒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明码标价规定和价格干预措施的单位和个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受理群众投诉,稳定价格和群众情绪。 十九、文化和旅游局 加强和规范网吧、歌舞场所、电子游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督查娱乐场所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联合有关部门,负责文化娱乐业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 二十、质量技术监督局 认真做好突发事件防控相关产品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等制假售假行为;督查食品加工企业落实从业规定的情况。 二十一、消防南开支队 做好执勤备战工作;督查火灾救援中心的各种防护措施的落实;做好参战人员和器材装备的洗消工作,防止二次感染。及时调集所需警力及器材,应对处理突发事件时出现的其他紧急情况。 二十二、招商办 督促大中型企业落实防控突发事件总经理负责制,协助企业做好防控管理和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正确处理好企业生产经营和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关系。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外资、合资企业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 二十三、宣传部门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市区有关突发事件防控的指示精神,广泛信息收集,全方位搞好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工作;多角度、多侧面宣传突发事件防控的科学知识,营造全民参与共同抗击的良好氛围。 二十四、供水、供电、商业部门(经贸委) 负责保障医疗机构、卫生防病机构和医学观察留验场所等部门的用电、用水和有关生活用品的供应。 二十五、街道办 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做好社区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督查指导各街道办事处突发事件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帮助整改;及时协调街道办事处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共同做好突发事件防控工作。 二十六、卫生局 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防止、控制突发事件的蔓延和继续发生;负责疫情监测并及时准确上报疫情动态;负责突发事件病例、确诊及疑似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提出疫点、疫区实施管制的建议;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指导并实施消毒和隔离工作;医疗救治、预防控制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根据取得的经验,不断完善各项防治方案;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咨询等工作;组织突发事件处置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演练;督导检查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或者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实施情况。 辖区各部门都要做好相应的工作预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系统内部防控工作到位。 突发公共事件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篇151总则 1.1目的 为了提高xx省烟草公司xx县公司送货部(以下简称送货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特制定《xx省烟草公司xx县公司卷烟送货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温州市烟草专卖局、xx省烟草公司xx县公司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行业相关规定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送货部所属范围内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 1.4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区域为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的原则。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成立xx省烟草公司xx县公司送货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小组(以下简称送货部应急小组): 组长:王孝清 副组长:陈钦凡 成员:许战英许曹碧柯树雄庄明泽陈志平 应急小组名单和联系方式见附录3送货部应急小组通信联系一览表 2.2应急小组职责 ⑴接受温州市烟草专卖局、xx省烟草公司温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落实应急管理、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的各项指令、指示; ⑵负责编制、修订、审定卷烟送货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报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审批; ⑶根据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发布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要求,开展应急响应; ⑷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接受所属部门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并迅速作出判断,及时上报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指挥、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⑸组建应急处置队伍,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⑹编制应急经费预算,审查应急设备、器材、物资、物品的配置方案; ⑺负责所属部门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评估、报告和通报,协助有关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 ⑻负责组织应急值班,公布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⑼审定并签发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有关报告。 3有关应急预案 3.1用电事故应急预案 ⑴发生电器失火后,第一目击人应大声呼喊,立即切断事发地电源,利用附近的干粉灭火器等专用灭火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并通知事发部门负责人。事发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送货部应急小组,并迅速组织人员参与灭火。 送货部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及时组织灭火。火情继续扩大的,迅速拨打119报警。如有人员受伤应首先抢救伤员,并拨打120救助。 火灾无法控制时,送货部应急小组应立即采取措施疏散人员和车辆,关闭供电系统,同时疏通消防通道,指定专人引导消防车进入现场。 ⑵若发现有人触电,第一目击人应大声呼喊,同时用绝缘工具帮助触电者脱离电源,及时送货部应急小组并拨打120急救电话;触电者脱离电源后,视情况现场施救或送就近医疗机构急救;出现人员伤亡的,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及时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触电急救步骤和方法见附录1。 ⑶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组织展开事故调查,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事故起因、造成损失、处置结果等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2送货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⑴发现火情的第一目击人应大声呼喊,立即切断事发地电源,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并向及时送货部应急小组报告。 ⑵送货部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本着“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组织抢救被困人员,并视火情采取相应灭火措施。火情继续扩大的,迅速拨打119报警,出现人员受伤的,拨打120救助。 ⑶火情发展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及时组织楼内人员撤离,切断办公楼总电源,关闭防火卷帘门,并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办公楼,维护现场秩序。 ⑷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及时组织疏散车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指定专人到路口引导消防车进入现场。 ⑸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组织善后处理及事故调查工作,并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事故起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处置过程及结果等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3配送车辆交通事故(事件)应急预案 ⑴发生机动车辆事故(事件),驾驶人员或随车人员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并立即送货部应急小组及车队长,同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警,通知保险公司。送货部应急小组按照《市局(分公司)机动车辆事件(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⑵情况严重的,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出现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按规定报告省局(分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 3.4雷击灾害应急预案 ⑴接到雷击天气预警,送货部应急小组应通过oa、电话等方式及时发布预警,通 知各部门切断电源和网线,并根据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采取预防措施。必要时组织员工撤离到安全区域。 ⑵送货部大楼发生雷击灾害,送货部应急小组应立即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并迅速安排切断大楼电源,断开网线,组织楼内人员安全、有序撤离到安全区,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 ⑶送货部应急小组应保护灾害现场,并随时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处置进展。灾害严重的,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按规定报告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地方政府。 ⑷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组织善后处理及相关调查工作,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灾害情况、处置过程及结果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灾害严重的,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将灾害情况及处置结果报告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地方政府。 3.5台风、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1)当接到气象部门较大汛情、台风(热带风暴)警报通知后,送货部各部门启动应急预案,根据汛情、台风(热带风暴)趋势,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并及时向送货部应急小组提供汛情、台风(热带风暴)动向和对我市烟草系统影响的有关情况。 (2)当接到市政府或气象部门重大汛情、台风(强热带风暴)预计未来24小时在我市登陆紧急警报通知后,送货部应急小组领导进岗工作,听取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汛情、台风可能登陆地点、时间、台风等级、降雨量及各项抗台防汛准备工作情况汇报,同时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各项抗台防汛准备工作和措施。 (3)送货部应急小组听取汇报后立即组织、指挥各部门人员,对送货部大楼各重点部位实行24小时值班。同时迅速召回一线工作员工,停止一切经营、市场管理活动,确保人员、车辆及物资安全。 (4)时刻关注台风信息的发布,动员全体配送职工全力以赴做好抗台防汛抢险工作。保持通讯、网络信息系统畅通,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5)由送货部综合部具体负责落实有关防台防汛物资,如雨具、电筒、应急灯或蜡烛、沙包等,在每年6月底前完成。检查工作由公司安保部门、送货部应急小组在汛来临之前,专门组织人员对送货部大楼、送货部仓库一些易倒灌、易漏水、易漏电的危险部位作认真检查,采取加固、修理、防漏等有效措施。 送货部防台防汛重点部位见附录2。 (6)在台风频发的7-10月期间,为确保国家财产安全,公司送货部要做好防汛防潮防漏水的准备工作,把卷烟堆放在安全位置。因台风造成电源或线路中断,应及时关闭电源开关,启用应急灯、电筒或蜡烛照明,在使用蜡烛照明时应注意防火安全,应放在铁盒或碗内,不能直接放在木板上或与易燃物过近的地方,不准在卷烟仓库内使用蜡烛照明;因台风造成停电或信息网络中断,信息中心人员应坚守岗位,确保计算机房里的设备、设施安全,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各部门必须在洪水来临前确定本部门电源拉闸的最低警戒线;因台风造成道路中断,支援人员无法到达指定地点,应立即向指挥中心或当地政府汇报汛情,争取得到当地政府部门支援。 (7)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组织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并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事故原因、处置过程及结果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情况严重的,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将事故情况及处置结果报告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地方政府。 3.6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食物中毒的临床表现。食物中毒通常会引起腹痛、恶心、呕吐、腹泻等,一般餐后少则半小时、多则48小时就可发病。患者除有上述急性胃肠炎症状外,还有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怕冷、发热、乏力、瞠孔散大、视力模糊、吞咽及呼吸困难等,中毒严重者可因腹泻造成脱水性休克或因衰竭而死亡。我国对食物中毒制定了详细诊断标准,主要是以病人的潜伏期和中毒的特有表现为依据。最明显的特征有: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中毒:在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潜伏期较短,发病急剧,病程亦较短:所有中毒病人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 (2)发现大规模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发现人员立即向综合部主任汇报,确认核实后向送货部应急小组和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及市疾病防控中心报告。 (3)食堂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4)送货部应急小组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指挥相关人员奔赴事发现场救助食物中毒人员,并及时听取现场处理人员关于事故性质、发生地点、时间及各项救援工作安排情况汇报。同时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事故情况,请求支援。 (5)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在场人员报警后,要立即进行自救或互救,可用筷子或手指刺激咽部帮助催吐,尽快排出毒物,同时制止在场所有人员就餐。 (6)救援组赶到现场后,负责组织、指挥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救援组人员应冷静分析中毒原因,针对引起中毒的食物以及吃下去的时间长短,及时采取如下三点应急措施: a、催吐。如果进食的时间在1至2小时前,可使用催吐的方法。立即取食盐20克,加开水200毫升,冷却后一次喝下。如果无效,可多喝几次,迅速促使呕吐。亦可用鲜生姜100克,捣碎取汁用200毫升温水冲服。如果吃下去的是变质的食物,则可服用十滴水来促使迅速呕吐。 b、导泻。如果病人进食受污染的食物时间己超过2至3小时,但精神仍较好,则可服用泻药,促使受污染的食物尽快排出体外。一般用大黄30克一次煎服,老年患者可选用元明粉20克,用开水冲服,即可缓泻。体质较好的老年人,也可采用番泻叶15克,一次煎服或用开水冲服,也能达到导泻的目的。 c、解毒。如果是吃了变质的鱼、虾、蟹等引起的食物中毒,可取食醋100毫升,加水200毫升,稀释后一次服下。此外,还可采用紫苏30克、生甘草10克一次煎服。若是误食了变质的防腐剂或饮料,最好的急救方法是用鲜牛奶或其他含蛋白质的饮料灌服。救援过程中要给病人以良好的护理,尽量使其安静,避免精神紧张:注意休息,防止受凉,同时补充足量的淡盐开水。 (7)救护组、后勤保障组负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请求、接待社会救援部门帮助,负责救援车辆调度,准备好急救药品等物资。拨打120急救电话,应讲清楚单位街道、门牌号等详细地址;事故性质(最好能讲清引起食物中毒原因);涉及范围;伤亡人数;目前救援情况;拨打电话人姓名、所在单位和电话号码;然后派专人在路口等候急救车的到来,指引急救车到现场的道路,以便迅速、准确到达事发现场。 (8)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对食品、餐具及食品用工具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根据不同的中毒食品,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以免扩大中毒范围。 (9)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组织事故调查,并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7配送车辆故障应急服务预案 (1)配送员一旦发现车辆故障后,送货员或驾驶员应及时向所属部门负责报告,并及时向送货部应急小组报告。 (2)送货部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确保送货部储备一辆以上配送车辆,及两名以上驾驶员。及时安排增援车辆、装卸人员和相应救援设备,立即赶往故障地点。 (3)调度员在送货车调用时,要确保整个配送体系的顺畅运作。待增援车到达故障现场后,应做好与故障车进行货物的车与车对接工作,货物对接时应保持高度警惕确保安全。 (4)若造成送货时间推迟的,送货部应急小组必须及时告知营销中心应急小组,并由营销中心应急小组安排客户经理向零售客户做好延迟送货的解释工作。 (5)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将配送车辆故障发生的经过、处置措施、相关故障处理记录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8遭遇突发自然灾害事件、交通中断应急服务预案 (1)一旦发生交通中断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及时与气象部门联系,了解、掌握情况,估计送货时间。配合营销中心根据具体的天气、道路情况协商解决零售户的订货时间。 (2)同时,送货部应急小组通知客户经理向零售客户做好解释工作,请求谅解并告知大致送货时间。 (3)若在中转站无法将卷烟送达零售客户时,卷烟暂存于中转站仓库,由专人保管。 (4)送货员和驾驶员随时待命,一旦交通恢复,立即送货。 (5)卷烟配送车辆在送货途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道路塌方、山体滑坡等,当天无法送达指定地点的,驾驶员向储配部负责人报告,同时储配部负责人应及时送货部应急小组报告,等候指令。 (6)送货部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经请示同意后可指令配送车辆原路返回,或指令车辆在途中过夜,等待救援。车辆在等待救援时,配送车组负责人应组织做好防盗防抢工作。 (7)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将事件发生的经过、处置措施、相关中断处理记录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9卷烟配送途中盗抢事故(事件)应急预案 ⑴发生在送货途中的抢劫案,歹徒往往会先袭击再抢劫,此时重要的是驾驶员和送货员遇到抢劫时,做到处惊不乱,互相配合,记住犯罪分子的作案人数、体貌特征、穿戴衣服、口音习惯等线索供公安部门破案。在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和主管部门领导报警。在自己无法报警时,要不失时机地“呼喊”以求得附近群众的帮助报警,取得公安部门的迅速出警。 (2)如果被抢,驾驶员和送货员要坚守岗位,尽力保护好现场,共同看好车辆、货物,防止人多杂乱,现场被破坏和财物再受损失。 ⑶条件许可时,送货部应急小组应请求就近县局(公司)支援。 ⑷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将事件发生经过、处置结果等在一日内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10携款潜逃事件应急预案 ⑴发生携款潜逃事件,发现人应立即报告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时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送货部应急小组报告。送货部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及时与有关部门负责人联系,核实情况,并及时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⑵送货部应急小组应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并协助做好追款和携款潜逃人家属的工作。 ⑶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将事件发生经过、处置结果和改进措施,在一日内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11仓库被盗事件应急预案 ⑴发生盗窃事件时,仓库值班人员应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同时向仓库负责人报告,仓库负责人应立即向送货部应急小组报告,注意保护好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⑵发现正在行窃时,仓库值班人员应立即向仓库负责人报告,并拨打110报警,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阻止盗窃行为,控制行窃人员;行窃人员脱逃的,值班人员应记住其体貌特征,及逃逸方向、交通工具的车种、车型、颜色、牌号等,协助破案。仓库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向送货部应急小组报告,并视情况组织追抓行窃人员,挽回损失。 ⑶发生盗窃事件后,送货部应对现场实行警戒,保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 ⑷送货部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核实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并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⑸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事件调查,并将事件经过、损失情况、处置措施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应急处置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相关预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在事发10分钟内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按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善后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做好事故调查、核实损失、现场清理、恢复生产,并按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组织整改;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6保障措施 6.1应急通讯 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在仓库等重要部位醒目位置公布报警电话。送货部应急小组有关人员24小时开通移动电话,全体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一律开通移动电话。 见附录3紧急情况应急救援通信联系一览表。 见附录4送货部应急小组通信联系一览表 6.2应急物品保障 送货部应急小组负责配备安全帽、手套、防毒面具、防身工具等必要的应急救援物品,指定专人保管和维护。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教育 送货部应急小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有关法律法规及应急救援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7.2技能培训 送货部应急小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技能培训,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7.3预案演习 送货部应急小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演练活动,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技能。 8附则 8.1预案更新 本预案应由送货部应急小组结合实施和演练情况,及时进行修订,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8.2奖励与责任 送货部应急小组对在应急救援行动中表现突出、消除了重大险情的部门和个人提出奖励建议;对有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8.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xx县烟草专卖局(公司)制定并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经xx县烟草专卖局(公司)批准后实施。 附录1触电急救的步骤和方法 触电急救要贯彻“迅速、就地、正确、坚持”的 触电急救八字方针。急救的步骤和方法 (一)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1、脱离低压电源的方法可用“拉、切、挑、垫”。 拉——就近切断电源开关,拨出插销或瓷插保险; 切——用带有绝缘手柄的利器切断电源线。 挑——如果导线拱落在触电者身上或压在身下,这时可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等挑开导线或用干燥的绝缘绳套拉导线或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 垫——如果触电者由于痉挛手指紧握导线缠绕在身上,救护人可先用干燥的板塞进触电者身下使其与地绝缘来隔断入地电流,然后再采取其它办法把电源切断。 2、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应注意的事项: 1)救护人不得采用金属和其它潮湿的物品作为救护工具。 2)未采用绝缘措施前,救护人不得直接触及触电者的皮肤和潮湿的衣服。 3)在拉拽触电者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宜用单手操作,这样对救护人比较安全。 4)当触电者位于高位时,应采取措施预防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附地摔伤或摔死。 5)夜间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考虑切断电源后的临时照明问题,以利救护。 (二)触电者脱离电源后的处理 1、触电伤员的如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平躺,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 2、触电伤员如神志不清者,应就地仰面平躺,且确保气道通畅,并用5秒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3、需要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正确抢救,并拨打120设法联系医疗部门接替救治,同时向部门负责人及单位主管安全的领导汇报。 4、呼吸、心跳情况的判定: 5、触电伤员如意识丧失,应在10秒内,用看、听、试的方法(见图1),判定伤员呼吸心跳情况。 看——看伤员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 图1看、听、试 听——用耳贴近伤员的口鼻处,听有无起伏声音。 试——试测口鼻有无呼气的气流。再用两手指轻试一侧(左或右)喉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搏动。 若看、听、试结果,既无呼吸又无颈动脉搏动,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 (三)心肺复苏法 触电伤员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正确进行就地抢救。 a、通畅气道; 图2仰头抬颏法 b、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c、胸外接压(人工循环)。 1、通畅气道:触电伤员呼吸停止,重要的是始终确保气道通畅。如发现伤员口内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个手指或用两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部。 图3气道状况 通畅气道可采用仰头抬颌法(见图2)。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下颌骨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随之抬起,气道即可通畅(判断气道是否通畅可参见3)。严禁用枕头或其它物品垫在伤员头下,头部抬高前倾,会更加重气道阻塞,且使胸外按压时流向脑部的血流减少,甚至消失。 2、口对口(鼻)人工呼吸(见图4) 在保持伤员气道通畅的同时,救护人员用放在伤员额上的手的手指捏住伤员鼻翼,救护人员深吸气后,与伤员口对口紧合,在不漏气的情况下,先连续大口吹气两次,每次1~1.5秒。如两次吹气后试测颈动脉仍无搏动,可判断心跳已经停止,要立即同时进行胸外按压。 除开始时大口吹气两次外,正常口对口(鼻)呼吸的吹气量不需过大,以免引起胃膨胀。吹气和放松时要注意伤员胸部应有起伏的呼吸动作。吹气时如有较大阻力,可能是头部后仰不够,应及时纠正。 触电伤员如牙关紧闭,可口对鼻人工呼吸。口对鼻人工呼吸吹气时,要将伤员咀唇紧闭,防止漏气。 3、胸外按压 正确的按压位置是保证胸外按压效果的重要前提。 图4口对口人工呼吸 确定正确按压位置的步骤; 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沿触电伤员的右侧肋弓下缘向上,找到肋骨和胸骨接合处的中点;两手指并齐,中指放在切迹中点(剑突底部),食指平放在胸骨下部; 另一只手的掌根紧挨食指上缘,置于胸骨上,即为正确按压位置。 正确的按压姿势是达到胸外按压效果的基本保证。正确的按压姿势; 使触电伤员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救护人员立或跪在伤员一 侧肩旁,救护人员的两肩位于伤员胸骨正上方,两臂伸直, 图5按压姿势与用力方法 肘关节固定不屈,两手掌根相叠,手指翘起,不接触伤员胸壁; 以髋关节为支点,利用上身的重力,垂直将正常成人胸骨压陷3~6厘米(儿童和瘦弱者酌减); 压至要求程度后,立即全部放松,但放松时救护人员的掌根不得离开胸壁(见图5)。 按压必须有效,有效的标志的按压过程中可以触及颈动脉搏动。 4、操作频率: 胸外按压要以均匀速度进行,每分钟80次左右,每次按压和放松的时间相等; 胸外按压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同时进行,其节奏为:单人抢救时,每按压15次后吹气2次(15:2),反复进行;双人抢救时,每按压5次后由另一个人吹气1次(5:1),反复进行。 抢救过程中的再判定: 按压吹气1分钟后,应用看、听、试方法在5~7秒时间内完成对伤员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复的再判定。 若判定颈动脉已有搏动但无呼吸,则暂停胸外按压,而再进行2次口对口人工呼吸,接着每5秒吹气一次(即每分钟12次)。如脉搏和呼吸均未恢复,则继续坚持心肺复苏法抢救。 在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再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时间均不得超过5~7秒。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 5、抢救过程中伤员的移动与转院(见图6): 图6伤员的移动 心肺复苏应在现场就地坚持进行,不要为方便而随意移动伤员,如确有需要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 移动伤员或将伤员送医院时,除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其背部垫以平硬阔木板,移动或送医院过程中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心肺复苏法抢救,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能中止。 应创造条件,用塑料袋装入砸碎冰屑作成帽状包绕在伤员头部,露出眼睛,使脑部湿度降低,争取心肺脑完全复苏。 伤员好转后的处理: 如伤员的心跳和呼吸经抢救后均已恢复,可暂停心肺复苏法操作。但心跳呼吸恢复的早期有可能再次骤停,应严密监护,不能麻痹,要随时准备再次抢救。 初期恢复后,神志不清或精神恍惚、躁动,应设法使伤员安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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