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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社区应急预案
范文

社区应急预案十篇

社区应急预案 篇1

  为了规范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加强有关人员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一、方案要求

  1.及时发现

  2.视情况报告或报警

  3.组织力量抢救伤员或灭火

  4.保护现场

  5.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处置

  6.拟写书面材料(事情经过)报公司

  二、处理原则

  1.保护人员安全第一,控制事态发展。

  2.重大情况,第一时间向公安、消防、医疗机关报警,并报公司领导。

  3.如有人员伤害,第一时间送医院治疗。

  4.快速反应,保护现场。

  5.保护及寻找现场目击证人。

  6.到现场后协助工作,协调处理。

  7.隔离事发现场,减少影响度。

  8.重大事件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安抚人心。

  9.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决断处置。

  10.形成书面总结,如能拍摄现场照片,应留照保存。

  11.通过日常培训、演练,提高人员应变能力。

  三、突发事件的分类

  1.租赁房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1发生刑案处置方案

  1.1.1如犯罪分子正在实施作案时,应采取

  A、拨打110报警。

  B、通知公司物业部。

  C、如有人员伤害,及时将被伤害者送往医院。

  D、公安人员到达后,协助公安人员处理。

  E、做好书面记录,拍摄现场照片,上报公司办公室。

  1.1.2如果犯罪分子已逃跑,应采取

  A、拨打110报警。

  B、通知公司物业部。

  C、如有人员伤害,及时将被伤害者送往医院。

  D、及时问明涉案人员逃跑方向,如主要特征、衣着打扮、交通工具、车号等,关注可疑人物。

  E、保护现场。

  F、公安人员到达后,协助公安人员处理。

  G、做好书面记录,拍摄现场照片,上报公司办公室。

  1.2发生火警处置方案

  1.2.1发生火灾并核实后,利用就近消防器材展开自救。

  1.2.2立即拨打火警119,通知公司物业部。

  1.2.3切断电源、煤气。

  1.2.4紧急疏散,保持消防通道通畅。

  1.2.5如有人员受伤害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

  1.2.6隔离火灾现场,维护周边秩序。

  1.2.7待消防人员赶到后,积极协助消防队员灭火。

  1.2.8灭火后清理现场,及时送电,保障正常经营。

  1.2.9张贴告示,安抚人心。

  1.2.10积极协助警方查找起火原因。

  1.2.11拍摄现场照片,做好书面记录,上报公司办公室。

  1.3触电事故、煤气中毒事故处置方案。

  1.3.1如遇触电事故,应采取

  A、发现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用竹或木杆将人体与触电接触点分离。

  B、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

  C、查明触电原因。

  D、作好书面记录,上报公司办公室。

  1.3.2如遇煤气中毒事件,应采取

  A、打开门窗,保持空气流通。

  B、切断煤气、电源,注意火源。

  C、立即将中毒者送往医院治疗。

  D、查明中毒原因。

  F、做好书面记录,上报公司办公室。

  1.4房屋设备、设施原因造成事故处置方案。

  1.4.1报告公司物业部。

  1.4.2如有伤者,立即将被伤害者送往医院治疗。

  1.4.3保护现场。

  1.4.4分析调查事故原因。

  1.4.5拍摄好现场照片,做好书面记录,上报公司办公室。

社区应急预案 篇2

  为了加强对信访工作应急事件处理的综合能力,提高信访工作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不信访事件,依据街道关于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适用不信访因素引起的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及突发性重点问题。

  二、处置突发性事件遵循的原则

  1、坚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慢、宜缓不宜激的原则,讲究策略,注意方式,正确做好上访事件现场处理工作。

  2、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相结合原则。

  3、坚持依规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及社区的有关规定,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控制进行管理和处置,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态发展。

  4、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社区的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5、坚持内紧外松、内外有别的原则。对内要及时做好正面教育疏导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对外要严格控制宣传报道范围,统一宣传口径,以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指挥机构

  社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为处置信访工作突发事件的指挥机构。

  组长:;副组长:;成员:。社区信访办公室为信访工作突发性事件的牵头部门。

  信访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1、针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事态、地域等,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2、负责应急现场通信联络、对外联系、突发事件的统一协调;

  3、组织力量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4、发生突发事件时,指挥平台,为领导提供信息、通信、预案、咨询等,保证正常运转;

  5、对因工作不力而引发事件的单位领导,按照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负责向街道汇报事件情况,组织收集有关资料;

  7、负责对外发布信息,处理应对突发事件对外宣传的协调联络工作。

  四、群体突发性事件及突发性重点问题处置程序

  1、社区信访工作办公室接报后,立即向社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通报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状态启动后,信访工作办公室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1)事态控制:制定现场应急方案,并进行上报和组织实施,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现场工作进展情况。

  (2)教育引导:了解上访人员提出的主要问题,并进行对话,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3)协调联络:通知上访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赴现场进行劝导,动员家人参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3、直至突发事件消除后,信访工作办公室及有关人员才可离开现场。

  4、信访工作办公室对突发事件必须记录在案,同时要对应急行动过程的活动进行综合评价,整理记录(包括谈话记录、摄像、照相及其它相关资料),及时写出工作总结,上报社区信访办公室,并进行归档保存。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对社区领导干部的教育,提高对做好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建立层级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队伍信访的第一责任人,管好自己的人。凡是涉及信访的工作,包保人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社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和工作安排。

  2、做好排查走访工作,定期分析职工思想动态。要查找本社区不信访因素,制定措施,堵塞漏洞。特别是要做好特殊群体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情况,高度警觉,早发现、早渗透、早报告、早化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

  3、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社区队伍中出现的一些不利于信访的话和事,要及时进行正确引导,引导社区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谋求社区的发展、干好本职工作上来。

  4、建立信访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社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领导全社区的信访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属地单位,形成信访工作的合力。

  5、做实、做细职工的思想工作。关心职工生活,重视职工的利益问题,特别是要关心弱势群体的生活,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对居民关心的工资福利、养老保险、住房等热点问题,业务部门要及时作好宣传、引导工作,化解矛盾,扎实有效地做好社区的信访工作。

  6、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社区应急预案 篇3

  为了确保辖区防洪、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防洪,以人为本,扎扎实实做好防洪、防汛各项工作,确保辖区老旧居民小区、自行车库等防洪、防汛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街道办事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1、社区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社区书记担任第一组长、社区主任任组长,社区创建副任副组长,社区工作人员、驻地单位负责人、社区各支部书记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领导、组织、动员全社区的`抗洪救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区值班室,由社区应急办创建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报警员。

  2、社区以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为成员,成立抗洪应急分队,负责各居民小区的抗洪救灾工作;社区以巡逻为主,成立社区紧急应急分队,社区书记、主任、民兵营长、创建主任、综治主任等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社区抗洪抢险任务。

  二、应急预案

  1、预防预警:在大雨来临之前,社区不断发出预警和报警;社区工作人员应确保通讯联络畅通,检查、补齐、落实所有的应急装备、工具等救灾配备,保证应急需要;领导小组要第一时间对辖区内的重点户、重点部位发生警报,通知随时做好撤离准备。

  2、抗洪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应各就各位,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各负其责,确保有备、有序、有效地领导、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全力投入抗洪救灾工作;紧急应急分队负责组织受威胁的居民撤离到金马宾馆、金盾宾馆等安全位置,先人后物,确保人员不伤亡,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三、装备保障

  社区必要的急救器材、药物,救灾集中安置点,由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

  四、善后工作

  应急结束后,应组织所有撤离人员有序回迁,修复水毁等设施,确保恢复生产和生产自救有坚实的保障,妥善安置因水毁而无法回迁的人员和家庭;组织灾后生产,对部分受灾严重,生活、生产有困难的居民和外来人员进行适当帮助,共渡难关;上报灾情,争取政府支持,确保生产自救工作顺利进行。

社区应急预案 篇4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更好地实行政务公开,推行便民服务,优化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水平,现根据我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廉洁高效、务实为民、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和 “为民、便民、利民、富民”的总体要求,建立高标准、规范化的便民服务体制,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高效性政府、阳光型政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便民服务建设的组织领导,村成立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村级便民服务室建立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确定办公场所,配备办公用品,确保正常运行。

  三、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机构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实行每周都办公。

  (二)工作职责:村便民服务室根据政府授权,面向全村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受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及各种证照申领的咨询、释疑、信息发布、资料发放事项,同时也承担信访接待、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工作,是一个集行政审批、信访接待、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和“三农”服务为一体,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服务的窗口和平台。

  四、方法步骤

  (一)健全机构、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1月5日 —— 1月15日)

  成立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便民服务建设实施方案。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15日 —— 2月25日)

  通过会议、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便民服务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全村广大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要将便民服务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宣传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

  (三)组织筹备阶段(3月25日 ——3月10日)

  落实便民服务室人员、制度和办公场所,确定的便民服务代理员名单和便民服务室建设情况6月5日前上报镇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运行阶段(6月11日 —— 6月16日)

  安排工作人员进驻中心开展便民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便民服务建设是我村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高度重视,从加强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积极配合筹建工作,保证便民服务中心高效有序运转。要将便民服务室建设纳入当前工作的重点,落实人员、制度和办公场所,完善“村代理员——村理事长——村民”三位一体的便民服务网络。便民服务室建设及运作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便民服务中心要实行“一站式审批”、“。窗口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要建立首问责任制,公开办事事项,公开办事结果,拓宽服务领域。要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最大限度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社区应急预案 篇5

  20xx年胜利社区党总支与驻区单位党组织开展共驻共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区的要求,紧紧围绕社会发展稳定大局,以服务群众为重点,继续深化以“六联六共”为主要内容的共驻共建活动,不断提高社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党组织在社区的影响力、渗透力,努力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一、强化综治措施,创建平安新社区

  社区党组织要按照“打防控一体化”的要求,加强社区综治队伍建设,完善社区治保、调解、“十户联防”等组织机构,健全帮教小组和志愿者队伍,定岗定责,对家属楼院、居民区进行全方位的治安巡逻,实行群防群治。社区要聘请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的老党员、老干部担任信访信息员,及时、准确、真实地反映群众的想法、意见和建议,掌握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认真化解调处矛盾纠纷,防止群体性上访。驻区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及家属楼院值班治安室,配齐值班人员,加强管理教育,防止失盗等案件的发生;要及时解决居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与社区党组织共同扎实开展“平安楼院”、“平安社区”、“清风楼院”等系列创建活动,消除各种不安定、不和谐因素,全力维护城区稳定。

  二、狠抓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进一步加强社区阵地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完善服务功能。社区党组织要建立健全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不断提高“一站式”办公与“一门式”服务的质量和水平;高度关注低收入群体和困难居民的生活,定期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技能”、“送温暖”活动,认真落实就业优惠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下岗职工到公益性岗位就业、灵活就业拓宽就业途径;创办爱心超市,为居民提供方便周到的服务,积极协调共驻共建单位,争取服务项目,从人、财、物等方面支持社区建设,努力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开展环境整治,不断优化人居环境

  以社区环境绿化、净化、美化为目标,扎实开展“迎〃树”活动和清洁居住环境行动,大力整治城区环境卫生,努力在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社会服务和城乡环境面貌方面见到明显成效。由社区党组织牵头,驻区单位配合,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居民、学生对大街小巷、居民楼院、住宅楼道等公共地段,定期进行月末周五卫生集中整治,彻底清除大街小巷的“牛皮癣”。落实单位、门店、居民“门前三包”责任制。同时,加大卫生检查通报力度,对整治不认真、不彻底的单位及个人,由协调议事小组责令限期整改。驻区单位要按照“退硬还绿、开地增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的要求,搞好单位门前、院内、家属楼院的绿化工作,努力增加绿地面积,争创花园式、园林化单位。要组织引导干部职工搞好家庭绿化、美化、净化,加大养成教育,革除生活陋习,共同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四、突出活动载体,丰富居民文化生活

  社区党组织要组织开展棋类、拔河、篮球比赛和各类文娱活动,重点抓好“社区欢乐大巴扎”等文化活动,做到月月有主题,周周有活动;加强社区文化书库建设,为居民读书提供方便。要在巩固现有文艺队的基础上,培养精选文艺骨干,排练演出居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使社区文化活动向多样化、规范化、精品化方向发展,不断满足居民的文化生活需求。协助驻区各共建单位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及家属开展楼院文化、节日文化、周末文化及社区组织的文体活动,进一步丰富干部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五、夯实党建基础,丰富党性实践活动

  社区党组织要深入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争创党建示范社区。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和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等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按照有利于加强管理、有利于发挥党员作用、有利于开发社区资源的原则,将党组织设置向居民区、楼院和“两新”组织延伸,进一步拓展社区党建工作范围。认真落实分类管理、分层施教制度,管好离退休党员,管活下岗失业党员,管实待岗未就业的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管严流动党员,探索推行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形成在职党员“工作时间单位管、下班时间社区管”的复合式管理模式。进一步深化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和党员服务承诺活动,积极开展“党员服务区”、“责任在社区,奉献进楼院”、“争创六大员”等党性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六、加强协调配合,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社区共驻共建领导小组每季度要至少研究一次社区党建工作,听取各方面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工作顺利推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社区的贯彻落实。社区党支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主动靠前,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主动与驻区单位党组织联系沟通,搭建开展活动的平台,努力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基础、社区党员为主体、驻区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的共驻、共建、共兴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通过健全完善社区干部培训、离退休人员活动、结对帮扶、社区党员议事会、督查考核等制度,教育、引导、督促驻区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居民积极参与共驻共建。要认真落实共驻共建,协调各共建单位共同制定一份共建计划、开展一次党性实践活动、共建一个社区党校、帮扶一户特困家庭、为社区内单位党组织提供一项服务、为社区建设工作献一良策、解决一个难题、为社区居民办一件实事“八个一”活动,全面提高共建水平。

社区应急预案 篇6

  活动主题:

  "中秋节"是中国重要的传统佳节之一,每当"中秋节"来临之前,商场里的月饼、灯笼琳琅满目,孩子们对此变化也有所察觉,也有孩子会带灯笼来园玩,日常交谈中也开始涉及到"中秋节"的话题,为此,老师引导孩子开始了这一佳节的主题活动。

  主题目标:

  1、知道阴历八月十五是中秋节,了解中秋节的来历和有关的习俗,加深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认识。

  2、了解中秋节人们的活动,通过品尝月饼、观赏月亮、学习歌曲、欣赏中国结等活动来体验节日的快乐,感受中国人的文化习俗。

  3、乐意参与活动,愿意美术、舞蹈等艺术形式来感受中国民族文化的魅力。

  4、通过观察、动手操做、品尝月饼活动,体验在集体活动中交往、合作、分享的快乐。

  主题预知思考网络:

  1、查一查,听一听:

  来历——中秋节、团圆节、丰收节;习俗——各地习俗(如:北京地区"送兔爷")

  2、做一做,看一看:制作月饼;装饰"月亮";制作"月亮";给亲人祝福3、尝一尝,说一说:

  品尝月饼——种类、味道、制作(外形、材料);茶——茶文化(来源、茶道)、种类(名称、颜色、外形)、作用——(保健、治疗、休闲、工业)、参观茶叶店4、讲一讲,唱一唱:

  中秋节的祝福、中秋节的古诗、中秋节的故事(嫦娥奔月)、中秋节的音乐、赏月(月亮的秘密、月亮是什么样子的?——月圆、月缺)

  环境创设:

  1、主题墙饰:

  收集图片、幼儿作品布置"各种各样的月饼"、"月亮的变化"、"不同的茶具"、"各种各样的茶"、"茶道表演"等主题墙饰。

  2、各活动区:

  美工区:提供各种材质的纸、模具、牙签及各种基本材料等让幼儿进行"装饰月亮、茶壶"、"制作月饼、茶具"等活动。

  阅读区:收集相关的图书、图片、广告画资料,供幼儿阅读与讲述。

  益智区:各种月饼及月饼盒实物、各种茶叶实物、多种塑料刀叉等,可引导幼儿进行"茶的作用、形状"分类统计;观察茶叶在水中的变化过程等。

  角色区:收集各种茶具、茶叶、月饼盒等实物进行扮演。

  家长工作:

  1、与孩子一起查阅相关资料,了解中秋节的来历,讲讲一些相关的传说;在过程中可与孩子介绍中国其他的传统节日。

  2、和孩子一起收集各种各样的茶叶、茶具的实物及图片,从中了解相关的知识。

  3、协助孩子一起完成主题活动中相关的调查表,带孩子观看或学习茶道表演艺术。

社区应急预案 篇7

  、活动目的:

  为了丰富社区青少年暑期活动,进一步加强社区青少年的课外文化建设,培养青少年语言能力和对书画艺术的兴趣。培养了孩子们的胆量和主动发言意识以及对中国传统艺术的传承。

  二、活动主题:

  七彩童年、缤纷暑假暨第八十四、八十五期七彩课堂。

  三、活动意义:

  让辖区内的青少年学生都能享受文化的熏陶和艺术的滋养,以文化提升素养,以艺术塑造品格。

  四、活动对象:

  辖区内青少年(与此同时也诚邀其他社区青少年参加此次活动)

  五、活动时间:

  20xx年8月9日上午9:00

  六、活动地点:

  社区“七彩儿童驿站”

  七、活动项目:

  1、邀请共建单位志愿者(旗广电服务中心播音主持)娜日苏为孩子们讲一堂“播音主持课(口才培训)”;

  2、邀请共建单位志愿者(旗广电服务中心)梁英为孩子们上一堂“书法课”。

社区应急预案 篇8

  1总则

  1.1防汛突发事件的现状

  1.1.1洪涝灾害现状

  北京位于华北平原的西北端,东经115°20′至117°30′,北纬39°28′至41°05′之间,地形西北高,东南低。总面积16400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10200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62%,平原区面积6200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38%。

  北京地区属暖温带半干旱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年降雨量为585mm,汛期雨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85%,汛期降水又常集中在7月下旬和8月上旬,极易形成洪涝灾害。

  北京境内有5条主要河流,从东到西分布有河、潮白河、北运河、永定河、拒马河。市区内有通惠河、凉水河、清河、坝河等四条主要排水河道及30多条较大支流,总流域面积1255平方公里。大部分由西向东南汇入北运河。市区内现有湖泊26个,总面积约6平方公里,总蓄水容量1154万立方米。

  为了抵御洪涝灾害,北京市进行了大规模城市防洪建设。全市建成大中小型水库82座,总库容93亿立方米,控制了山区70%以上的流域面积,完成了37座病险水库及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等重点防洪河道和堤防的除险加固;全面推进了河道流域综合治理,城区清河、坝河、通惠河、凉水河四条骨干河道达到50年一遇行洪标准;x期间消除城市重要积滞水点200余处,改造立交桥泵站36座,城市主要干道基本消除严重积滞水隐患。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北京市资产和人口高度集中,承受自然灾害的脆弱性也在不断增大。暴雨天气极易造成较严重的突发性城市洪涝灾害或引发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对社会秩序、城市功能、环境与资源等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给人民生活、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的正常运转带来较大影响。

  XX年“7.10”城区暴雨,造成西部环路多处积水,莲花桥水深1.7米,西二环、三环、四环路交通一度瘫痪。XX年“6.23”城区特大暴雨,全市共有29处桥区或道路出现积滞水,造成城区道路交通中断20处;供电线路出现故障134次,影响用户达3万余户,6座市政泵站停电;出现地铁部分站点停运、房屋漏雨、树木倒伏等次生灾害。XX年“7.24”密云、平谷山区特大暴雨,引发山洪和山体滑坡等灾情,山洪冲毁房屋,淹没农田,部分地区供水、供电、通讯、交通中断,连夜转移群众5900人。

  1.1.2防汛突发事件分类

  防汛突发事件按暴雨、洪水灾害特点大致分为以下四类:

  (1)城六区内涝灾害。主要包括河道漫溢、大范围积水、交通瘫痪、危旧房屋倒塌、地下设施进水以及引发的断电、断水等次生灾害。

  (2)水库与大河洪水灾害。主要包括管涌、裂缝、崩塌、漫溢、决口、溃堤、垮坝、倒闸、河道水位上涨以及重要防洪工程设施发生的重大险情灾害等。

  (3)郊区城镇沥涝灾害。主要包括郊区县城镇(含新城)的沥涝以及引发的次生灾害。

  (4)山区山洪泥石流等灾害。主要包括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大面积塌陷等。

  1.2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2.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防汛应急体系,全面提升北京市的防汛应急管理水平和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洪涝灾害损失。

  1.2.2基本原则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汛、政府主导、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与社会动员相结合的原则。

  1.3编制目的和依据

  1.3.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本市城六区内涝灾害、水库与大河洪水灾害、郊区城镇沥涝灾害、山区山洪泥石流灾害,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本市防汛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首都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3.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市防汛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防汛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响应、处置和应急管理。

  1.5防汛突发事件分级

  依据防汛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防汛突发事件(级)、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级)、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四个级别。

  1.5.1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一般防汛突发事件(iv级)。

  (1)城区危旧房屋漏雨,低洼地区积水,局部道路积水深度在20cm以下,造成交通拥堵等影响;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一般洪水,堤防局部发生滑坡、管涌等险情;

  (3)重要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下时,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局部出现险情;山区因突降大雨发生局部险情,影响正常生产生活;

  (4)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多人受伤或一定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

  1.5.2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级)。

  (1)城区危旧房屋严重漏雨,威胁居民安全,局部地下设施(人防工程、地铁等)进水,城市道路发生较大面积积水,积水深度在20cm以上、30cm以下,造成短时严重交通堵塞等较大险情和灾情;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较大洪水,堤防较大范围发生滑坡、管涌等险情;

  (3)重要水库水位接近汛限水位以下时,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发生较大范围险情;

  (4)山区因突降暴雨发生较大范围山体滑坡,局部泥石流,或采空区局部出现小范围裂缝等险情,造成交通中断,对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5)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生态环境破坏。

  1.5.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

  (1)强降雨造成城区多处危旧房屋倒塌,多处地下设施进水,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城市道路大范围积水,积水深度在30cm以上、50cm以下,造成城市主干道中断等重大险情和灾情;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大洪水,堤防局部地段已经或可能发生溃堤、决口等重大险情;

  (3)重要水库水位超汛限水位,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出现重大险情,危及水库安全;

  (4)山区因强降雨发生多处山洪、泥石流或较大面积山体滑坡、采空区大面积塌陷等重大险情,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

  1.5.4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

  (1)因强降雨或城区河道漫溢,城区大范围危旧房屋倒塌,多处地下设施被淹,严重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城市道路大面积积滞水,积水深度在50cm以上,造成大范围交通中断或交通瘫痪等严重险情和灾情,严重影响要害部门正常工作秩序和城市居民正常生产生活;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特大以上洪水,主要防洪工程设施已经或可能发生决口、溃堤、倒闸等多处重大险情和灾情;

  (3)重要水库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发生严重险情,威胁水库安全和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山区出现特大山洪、严重泥石流灾害及采空区严重塌陷,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5)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特别重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

  1.6防汛应急预案体系

  本市预案体系由市防汛应急预案、区县防汛应急预案、乡镇(街道)防汛应急预案以及重点水库河道防洪预案、行业部门专项防汛应急预案等组成。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领导机构

  2.1.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在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全市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组织指挥体系见附件1)。

  2.1.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主要防汛职责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本市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审查区县、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重点河道、水库等专项预案;

  (4)负责具体指挥本市特别重大、重大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指挥协调或协助区县做好较大、一般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有关供水、排水的应急调度、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6)分析总结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7)组织开展北京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

  (8)承办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单位组成。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水务局局长分别担任,成员由市相关部委办局、北京卫戍区、武警北京市总队、相关集团公司、各区县政府等有关单位的主管领导组成。

  (1)总指挥主要防汛职责:负责统一指挥本市防汛应急工作。

  (2)副总指挥主要防汛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本市防汛应急工作。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主要负责协调各防汛分指挥部工作,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市水务局局长主要负责落实重点河道、重要水库、城区供排水指挥调度责任制,负责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3)成员单位主要防汛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市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论调控工作,组织市属媒体积极开展防汛知识宣传。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级水利工程设施、重点雨水排除设施、堤防水毁修复等防汛工程的审批、核准以及郊区重点应急度汛工程、水毁工程的审批;安排落实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协调电力企业做好重点防汛设施的外电源保障,以及因暴雨造成的电力设施损毁抢险修复工作。

  市教委:负责本市教育系统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配合属地政府落实相关学校设施作为度汛临时避险场所;监督、指导区县教育部门重点对山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学校进行避险知识宣传和教育;会同区县政府组织开展危险校舍的排查和解危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区县教育部门安排幼儿园、学校提前放学、停课并保障人员在校安全。

  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组织协调永定河跨河管线的抗洪抢险及应急措施的实施;负责防汛无线通讯频率保障,保证信道畅通。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紧急防汛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市民政局:及时掌握并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指导地方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的物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动员社会各界援助受灾地区,负责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负责组织、发放灾害救助款物,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市级应急抢险、防汛物资及应急度汛措施实施所需资金。

  市国土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气象部门发布泥石流、滑坡等突发地质灾害预报预警;负责突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指导属地政府做好群众安全避险转移工作。

  市规划委:负责城市排水管线、排水河道、泵站等设施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在建地铁等施工现场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城镇房屋防汛协调工作;组织对城镇危旧房屋的检查;督促属地房屋管理部门落实房屋防汛责任;指导各区县对属地出现险情的房屋进行抢险抢修。

  市市政市容委:负责组织督促城六区做好城市道路推水工作;负责防汛突发事件中供气、供热地下管线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视天气情况提前开启或延后关闭道路照明。

  市交通委:负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开展市管道路设施水毁抢险工作、一般公路、高速公路及轨道交通既有设施的防汛抢险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落实市级防汛物资运输车辆储备、调集、运输工作;保障公共交通安全运营、维护客、货运输市场秩序,及时调配公共交通力量疏散因降雨滞留火车站、飞机场的乘客;负责山区一般公路因降雨引发山体塌方阻断交通的抢险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完成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抢险任务。

  市农委:重点负责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流域的防汛指挥工作;负责农作物抗旱排涝工作;负责山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搬迁工作。

  市水务局:组织河道、水库、闸坝、泵站等防汛设施和防汛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维护,确保工程设施在设计标准内充分发挥作用;负责水文工作管理,做好水文监测和洪水预报工作;组织水毁设施的修复,做好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工作。检查、监督各部门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市商务委:负责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以及部分应急物资、防汛物资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抗洪抢险伤病员的紧急医学救援、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

  市国资委: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国有企业落实各自安全度汛职责,落实法定代表人安全度汛责任。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厂矿企业做好雨天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尾矿库等采矿区安全度汛各项责任的落实。

  市园林绿化局:负责协调影响行洪河道及水文站测流树障的清除工作;负责汛前危树排查;负责雨天及时清理城区倒树;负责公园船只应急调配工作。

  市民防局:负责全市人防工程隐患消除和应急抢险的组织工作,监督检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确保人防工程度汛安全。

  北京铁路局:负责所辖工程及跨河铁路桥的防洪安全;优先保证运送抗洪抢险救灾物资。

  中国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负责首都机场及周边排水等安全度汛工作,协调属地政府共同做好机场外围排水。

  市通信局:负责组织电信系统的通信恢复工作;为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实时气象服务,及时向社会和政府职能部门发布暴雨等灾害天气过程的预报、预警信息;负责组织开展气象监测、预测、分析等工作。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雨天道路交通疏导维护和积水点周边道路的疏导分流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市政、公联、首发等路权单位及时打开道路积水点调头阀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负责道路交通信息实时播报;负责做好抢险救灾现场及路线的交通应急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组织消防部队配合各专业队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必要时,承担紧急情况下下凹式立交桥、低洼路段、低洼易积水居民区的突击排水和应急救援任务。

  市农业局:负责郊区农作物抗旱、排涝工作。

  北京卫戍区:负责驻京部队参加防汛抢险、抗洪救灾等组织协调工作。根据需要担负防汛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抗洪救灾任务。

  武警北京市总队:负责武警部队参加防汛抢险、抗洪救灾等组织工作。根据需要担负防汛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抗洪救灾任务。

  北京市电力公司:负责重要防汛设施外围电网供电保障及电力应急抢险的工作。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负责所属污水处理厂和所辖的立交桥泵站、雨水管线、污水管线、雨污合流管线及相关附属设施的防汛抢险,按照保障方案负责雨前、雨中、雨后清掏雨水井,保证排水管线畅通。北京市自来水集团:负责水厂、供水管网的维护、抢修,确保居民正常用水,负责防汛机动抢险抽排水任务。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抢险物资(以钢材为主)的储备、供应工作。

  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所属各施工企业施工工程的防汛工作,负责城六区路面、立交桥区及地下过街通道的排水设施汛期排水安全、抢险、抢修。

  区县政府:各区县人民政府为属地安全度汛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预防、抢险、避险、救灾等防汛工作负主责。负责做好辖区内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等防汛工作,落实各区县规划、财政、交通、建设、房屋、市政、水务等各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的安全度汛责任制,制定属地总体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做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和安置工作,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和责任安全事故。负责辖区内防洪排水抢险工作的统一指挥;负责辖区内危旧平房区,山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采矿区),中小水库、小河道、小塘坝、蓄滞洪区群众安全避险转移;负责辖区内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的安全度汛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在京中央单位的外围排水保障工作;加强辖区各单位、群众的避险自救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2.2办事机构

  2.2.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局长兼任。具体承担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职责。

  2.2.2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设在市水务局,并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作为防汛突发事件发生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平台。

  2.2.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防汛职责

  (1)组织落实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相关工作;

  (2)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值守应急工作;

  (3)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4)负责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控制、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5)负责发布戒备、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向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办)提出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建议;

  (6)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新闻发布工作;

  (7)组织拟订(修订)与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部门应急预案,指导区县制定(修订)区县防汛抗旱突发事件专项、部门应急预案;

  (8)负责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9)负责本市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10)负责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1)负责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专家顾问组的联系和现场指挥部的组建等工作;

  (12)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各分指挥部

  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市相关部委办局、相关集团公司防汛指挥部,重点河道、重要水库防汛指挥部,均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分指挥部(以下简称各防汛分指挥部)。

  2.3.1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分指挥部

  执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应急抢险调度命令,启动所辖地区的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抗洪抢险、避险转移、物资调运、灾民安置,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3.2重点河道、重要水库防汛分指挥部

  执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应急抢险调度命令,启动所辖流域、库区的防汛应急预案,负责洪水调度、抗洪抢险等工作。

  重点河道、重要水库涉及跨省市、跨地区等特殊情况,相关分指挥部的指挥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指派。

  2.3.3相关市部委办局、集团公司防汛分指挥部

  在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或本单位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并承担下达的临时抢险任务。

  2.4专家顾问组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聘请防汛、水务、气象、地质、市政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顾问组。主要职责是:

  (1)在制定防汛有关规定、预案、制度、项目建设方案的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

  (2)及时反映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3)为防洪、减灾、抢险、指挥、调度等重大决策提供指导与建议;

  (4)为防洪标准的修订、完善提供指导意见,对防汛减灾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5)参与媒体宣传、防汛业务培训讲座、教材编审等工作。

  3监测预警

  3.1监测

  3.1.1监测制度

  本市建立防汛突发事件监测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实现防汛突发事件动态实时监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监测职责,加强对本区域或本行业监测,建立并完善汛情的年度评估报告制度。

  3.1.2监测体系

  根据本市防汛应急工作需要,气象、国土、水务等部门应建立、完善覆盖全市的汛情监测体系,明确系统管理人员,保障系统运行的维护经费,其中:

  气象部门负责对天气变化等相关信息进行监测和分析评估。

  国土部门负责对易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面塌陷等区域的监测。

  水务部门负责对雨水情、水库、河道、闸坝、湖泊等进行监测,完善雨水情实时监测、工情监测、洪水预报调度、汛情会商、灾情报送管理及防汛预警平台等系统。

  3.1.3监测信息分析与处理

  (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市汛情信息的汇总、分析和处理,负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各防汛分指挥部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商会议,分析本市防汛应急工作形势,提出防范措施建议;组织成员单位、专家对本市发生汛情的可能性、范围、危害、影响等进行研判,及时报市应急办,并通报有关单位。

  (2)对于涉密的重要信息,负责收集数据的部门应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3.2预警

  本市预警包括戒备预警和汛情预警。

  3.2.1戒备预警及响应

  戒备预警是为提前做好突发暴雨防范准备,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结合本市实际,在启动四色汛情预警前在防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内发布的汛情警示。

  当戒备预警发布后:

  (1)各防汛分指挥部领导到岗。

  (2)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及责任制,做好应对汛情的动员、组织和部署工作。

  (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视情启动雨天道路联勤保障机制,各相关单位提前布控,联动保障。

  (4)气象部门及时提供天气预报预警等信息。

  3.2.2汛情预警及响应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汛情预警级别的确定。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当预警发布后,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响应,并视情启动应急处置行动。

  (1)蓝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蓝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累计雨量大于30mm或小时雨量大于20mm以上的`强降水;未来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和低洼地区开始积水,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20cm,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30cm;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XX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达到半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25mm以上、50mm以下,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5年一遇以下洪水,河道堤防局部可能发生滑坡、管涌;水库水位虽在汛限水位以下,大坝局部可能发生滑坡、管涌。

  2)当蓝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各防汛分指挥部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天气会商和监测;雨天道路联勤保障组及时协调处理道路积滞水的排除、交通疏导等工作;媒体部门及时发布汛情预警等信息,建议市民注意掌握汛情动态、交通状况,外出尽可能选择公共交通工具;

  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及时上报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及工作动态;

  重点防汛部位抢险人员提前到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黄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小时雨量大于30mm以上的强降水;或者未来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20cm以上、30cm以下,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30cm以上、50cm以下;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XX年一遇以上、20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达到半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50mm以上、100mm以下,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5年一遇以上、XX年一遇以下洪水,河道堤防较大范围可能发生滑坡、管涌,威胁堤防安全;水库水位虽在汛限水位以下,大坝局部可能发生较大范围滑坡、管涌,威胁水库安全。

  2)当黄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在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防汛分指挥部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并将汛情信息及时通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气象部门加密气象会商频次,及时通报会商结果;市交通部门调整公交及地铁运营计划,必要时可延长运行时间,保障市民出行需要;

  根据天气预报、汛情预警信息及实际情况,经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市应急办会商,并请示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市教委安排幼儿园、学校提前放学;社会单位可视情况安排错峰上下班;

  根据情况,各相关指挥部组织巡查组对城区危旧平房区、城乡结合部、立交桥、地下空间、河湖地区、山洪泥石流易发区和采空区等重点防汛部位进行巡查,遇有险情及时主动抢险;

  各区县防汛分指挥部及时报告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等信息,重点防汛部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雨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并做好群众安全避险准备,山洪泥石流易发区果断组织避险转移,并做好安置工作。抢险人员按照防汛抢险预案,加强对重点防汛部位的抢险救护;

  新闻单位加强社会宣传,对汛情信息和工作动态进行实时播报;

  建议市民减少外出,不在危房内停留避雨。

  (3)橙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橙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小时雨量大于40mm以上的强降水;或者未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30cm以上、50cm以下,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50cm以上、100cm以下;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20年一遇以上、50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接近全饱和,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100mm以上、150mm以下,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XX年一遇以上洪水和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可能造成溃堤、决口、倒闸;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上,防洪工程设施、设备发生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坝、溃坝,危及大坝安全和威胁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当橙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在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防汛指挥部门指挥人员、抢险人员全部上岗到位,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全部在一线巡查,主动抢险救灾;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与市应急指挥中心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各类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处于开通状态;

  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城区危旧房、地铁线路、地下空间、河道堤防、库坝下游、山区等险情、灾情易发区域要及时组织群众安全避险、转移、安置;民政部门做好救灾工作;交通部门做好交通干线畅通的保障工作;新闻单位滚动播报汛情信息和救灾抗灾动态;

  驻京部队、武警北京市总队做好军地联合抢险工作。

  (4)红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红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小时雨量大于60mm以上的强降水;或者未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mm以上;或者已达10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50cm以上,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100cm以上;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50年一遇以上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已经达到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150mm以上,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山洪和地质灾害;

  大中型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上,防洪工程设施、设备发生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坝、溃坝,危及大坝安全和威胁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当红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在橙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各单位及驻京部队、武警北京市总队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防汛抗灾工作,确保重点防汛部位安全。

  3.2.3预警的发布和解除

  (1)全市范围内戒备预警、蓝色汛情预警、黄色汛情预警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并报市应急办备案。橙色与红色汛情预警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应急办提出预警发布和解除建议,由市应急办分别报请分管市领导或市应急委主任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授权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

  (2)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汛情,发布和解除本行政区域内蓝色汛情预警、黄色汛情预警,并同时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橙色汛情预警和红色汛情预警必须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审批,并同时报市应急办备案。

  (3)对于可能影响本市以外其他地区的汛情预警信息,经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及时上报国家防总等相关部门,并视情况向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省市通报。

  (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防汛预警工作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5)汛情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6)预警信号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电话、信息网、警报器、显示屏、宣传车或组织人员入户通知的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4预警级别的变更

  随着汛情变化和事态发展,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时会商,可按程序提高或降低相应的预警级别。

  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汛情,调整预警级别,并同时报市应急办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3监测与预警支持系统

  3.3.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气象、国土、水务等专业部门应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技术监测手段,强化数字化监测基础设施和专业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建设。

  3.3.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气象、国土、水务等部门和各区县相关部门建立统一的防汛突发事件信息系统,汇集、储存、分析、传输有关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逐步实现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提高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能力,做到对可能发生的防汛突发事件及时预警。

  4应急处置

  4.1总体要求

  4.1.1汛前各级防汛机构做好责任制、预案、物资、队伍和避险措施落实。汛期各级防汛机构应确保通信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自主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处置行动。

  4.1.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关系重大的防汛工程调度;其他防汛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直接调度。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3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各级政府和各级防汛指挥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4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各防汛分指挥部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任何个人发现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1.5对跨区域发生的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本区县政府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部门通报情况。

  4.1.6因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而导致的交通、电力、通信、卫生等领域的次生灾害,当地政府和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险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报告。

  4.2信息报送

  4.2.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于一般及以上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上报市应急办;对于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立即上报市应急办,然后报国家防总、海委等有关部门,2小时内续报详细信息。

  4.2.2各防汛分指挥部对于一般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2小时内上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续报详细情况;对于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必须立即上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小时内续报详细信息。涉及人员安全的防汛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2.3对于各类防汛突发事件以及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本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报告,并有权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

  任何单位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防汛突发事件信息。

  4.2.4在防汛突发事件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包括港澳台人员或外籍人士,或者事件可能影响到在京境外机构,需要向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进行通报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上报市应急办。

  4.2.5防汛应急信息报送要求:一事一报,急情快报。报送内容应包括:水库、河道等水利工程险情;城市道路积水30cm以上情况;房屋倒塌;大面积院落进水;发生山洪泥石流险情;城市重点防洪部位出现险情;因暴雨洪水造成的人员伤亡;各部门的防汛应对工作等。信息内容应具备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和相应的分析。

  4.3先期处置

  4.3.1防汛突发事件初发时,事发地居委会、村委会和社会单位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主抢险和互救抢险,维护好社会秩序,及时上报到所在地区县政府、部门、单位等,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4.3.2接到信息后,事发地区县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轻事件危害、控制事态蔓延,及时上报并启动相关级别应急处置行动。

  4.4指挥协调

  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由相关责任主体按照程序启动防汛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当超出相关责任主体自身处置能力时,可向上一级防汛应急指挥部提出请求,由上一级防汛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更高级别的处置行动进行处置。

  4.4.1一般防汛突发事件(级):当事件发生在一个行政区内时,由事发地区县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负责指挥协调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当事件发生在两个及以上行政区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

  4.4.2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级):发生在城六区和重点地区的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重点地区管委会、区政府或市相关部门启动级处置行动,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在其他区县的,由事发地区县启动级处置措施,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或市应急办派人到场,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4.4.3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事发地区县政府、重点地区管委会或市相关部门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并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由市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和事发地区县应急委、重点地区管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任总指挥,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4.4.4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由市政府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并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由市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和事发地区县应急委、重点地区管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任总指挥,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永定河发生特大洪水,需启用小清河分洪区时,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派有关负责人和专家会同海委领导进驻现场,与永定河防汛指挥部和房山区、丰台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成现场指挥部。

  4.5处置行动

  4.5.1一般防汛突发事件(iv级)的处置行动

  (1)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级应急响应状态。防汛副指挥或主管防汛的领导上岗到位并组织会商,对重点部位进行布控,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2)宣传部门利用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实时播报汛情、路况动态信息。提醒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3)各抢险队伍按当年下达的应急排水任务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及时对分管区域进行积水排除;各产权单位负责所属范围内的积水排除;人防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人防工程的积水排除。

  (4)市气象局强化强降雨天气预报预警及上下班时段天气服务,增加临近天气预报频次。

  (5)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针对二、三、四、五环路下凹式立交桥及首都机场地区,按照一桥一预案,明确疏导岗位、警力部署、具体的分流绕行措施,并负责组织路权单位打开或关闭调头阀。

  (6)市交通委落实积水路段公交绕行方案,明确积水桥区公交绕行具体线路。公交运营企业采取积水桥区绕行、甩站、扩大间隔措施;司售人员做好乘客的安抚、劝导工作;根据雨情、道路积水和客流情况适时延长末班车时间。

  (7)各道路排水专业抢险队伍组织巡检,第一时间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8)市市政市容委加强应急值守,视天气情况提前开启或延后关闭道路照明。(9)电力部门做好机闸、泵站等重点防汛设施外围电网(外电源)供电保障工作。

  (10)园林绿化部门加强巡查,对易倒伏树木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11)人防、房管、地铁等管理部门和产权单位做好地下空间以及地铁的防倒灌工作。

  (12)在建工程必要时采取停工措施,保证在建工程及周边地区度汛安全。

  (13)河湖及库坝管理部门加强对堤防、坝体、闸涵的巡查,按照相关预案做好降低水位、提闸准备等工作。

  (14)国土、安监等部门及相关区县要做好山洪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采矿区雨中巡查及群众避险工作。

  (15)其他区县、部门、单位按照防汛职责,做好所辖范围内防汛应急工作。

  4.5.2较大防汛突发事件(iii级)的处置行动

  (1)指挥到位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授权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负责指挥。

  各防汛分指挥部副指挥在各自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由各防汛分指挥部的指挥负责指挥,或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会商

  根据情况,与相关防汛分指挥部进行会商。必要时,与市应急指挥中心会商:

  由气象部门提供实时天气情况和灾害天气预测;

  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防汛分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汇报当前汛情、险情及前期处置措施;

  提出洪水调度意见、积滞水排除措施、抗洪抢险实施方案,对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和采空区塌陷的地区提出防御和群众避险方案。

  (3)执行

  在一般防汛突发事件(iv级)处置行动的基础上,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ii级应急响应状态:

  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及时播发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提示,提醒市民减少外出,提醒司机绕开积水路段,户外活动注意安全避险;

  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负责大面积积水地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

  地铁、房屋等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应暂停作业;

  城市河湖加大下泄流量,闸坝水位保证在汛限水位以下运行,其他重点河道、水库按照洪水调度预案运行。所在区县做好本地区受威胁群众的避险转移和生活安置;

  各产权单位保证排水泵站正常运行,及时进行排水口阻挡物清除工作;

  园林、市政市容、道路等部门加强巡查联动,及时清理倒伏树木、树枝、落叶等杂物;

  住建、民政等部门及区县政府及时抢修漏雨房屋,排除低洼院落积水,组织群众避险;

  电力部门保障排水泵站、闸站等防汛重点部位外围电网(外电源)安全可靠运行;

  公交、铁路、地铁、航空等单位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车次、航班调整信息,增加运力,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国土、民政等部门及区县政府做好山洪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采矿区抢险和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各专业抢险队伍服从统一调度,加强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排除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驻京部队及武警部队做好抗洪救灾准备。

  4.5.3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i级)的处置行动

  (1)指挥到位

  主管防汛的副市长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负责指挥。

  各防汛分指挥部的指挥在各自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会商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与各相关防汛分指挥部立即会商,必要时与市应急指挥中心会商:

  由气象部门、国土部门提供实时天气情况、山地灾害监测信息,水务部门提供雨水情以及水库、闸坝、河道等工情信息;

  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防汛分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汇报当前汛情、险情、灾情及抗洪抢险措施;

  由专家顾问组提出洪水调度意见、积滞水排除措施、抗洪抢险实施方案,对可能或已经发生山洪、泥石流和采空区塌陷的地区提出防御和群众避险方案;

  需泄洪时及时与下游有关省市进行会商。

  (3)执行

  在较大防汛突发事件(iii级)处置行动的基础上,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i级应急响应状态: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命令,抓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必要时派出军地联合巡查组。发生险情、灾情区域属地政府,根据预案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实施群众安全转移;

  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滚动播发防汛预警信息和避险提示;

  由于降雨对施工安全产生影响的工地一律暂停施工作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督促落实;

  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负责险情、灾情地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

  公路、铁路、航空等部门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客运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由北京卫戍区牵头,组织驻京部队参加抗洪抢险;

  民政、水务、商务部门和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储备的抢险物资如数送达指定地点;

  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做好伤病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交通、公路、供电、通信等部门和单位提供抢险救灾的后勤保障;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官厅水库、密云水库及城市河湖等重点河道、水库防汛指挥部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各专业防汛抢险队伍全力抢险。

  4.5.4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级)的处置行动

  (1)指挥到位

  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或市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

  各防汛分指挥部的指挥在各自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会商

  根据需要,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与国家防总、海委、市应急委及相关指挥部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必要时,派应急通信车组织现场会商,进行动态播报。

  1)进行灾害天气分析,实时播报天气情况。

  2)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防汛分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汇报当前汛情、险情和灾情。特别是永定河发生特大洪水,需启用小清河分洪区时,应按《永定河流域防洪调度预案》规定执行,并由永定河防汛指挥部汇报当前河道水情、工情;由丰台、房山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汇报分洪区内群众安全转移准备情况。

  3)由专家顾问组提出决策建议:

  提出城六区洪水调度意见和积滞水排除措施;如果地铁、人防工程出现大面积积水,专家顾问组要与市交通委、市民防局共同提出应急措施;

  提出重点河道、城市河湖洪水调度意见和抗洪抢险实施方案。特别是针对永定河发生特大洪水,需启用小清河分洪区时提出永定河洪水分洪调度意见;

  提出水库洪水调度意见和抗洪抢险实施方案;

  会同相关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提出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和采空区塌陷的地区和范围及处置措施;

  会同相关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排水、洪水调度方案以及避险措施。

  (3)执行

  在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i级)处置行动的基础上,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级应急响应状态:

  主流媒体及时、准确报导汛情、灾情和抗洪抢险工作,主动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负责发生险情地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各区县、各相关单位做好群众的转移、救援、安置工作;。

  驻京部队全力投入抗洪、救灾、抢险工作;

  民政、水务、商务等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储备的抢险物资如数送达指定地点;

  重要河道、重要水库、城市河湖防汛指挥部按照命令实施洪水调度。并在指定的位置、时间和范围实施分洪、扒口、口门封堵;

  按照国家防总启用小清河分洪区的命令,丰台区、房山区政府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分洪区内的群众转移。供电、供气、输油、通信、铁路等部门和单位对所辖设施、设备做好抢护工作。商务、民政、卫生、交通等部门和单位做好运输车辆、抢险物资、救生器材、生活必需品、伤病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保障工作;

  水库需要加大泄量或控制水位时,相关水库防汛指挥部按照要求实施安全泄洪;当水库需要实施非常溢洪时,水库防汛指挥部按照命令,在指定的位置、时间和范围实施非常溢洪。

  4.6现场指挥部

  当发生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时,需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应由以下组成:

  4.6.1技术组:由市水务局牵头,专家顾问组指导,主要负责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提出洪水预报意见和洪水调度、积滞水抢排、抗洪抢险技术方案,组织灾情核查评估等。

  4.6.2物资组: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主要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储备和调运。

  4.6.3抢险组: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主要负责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抢险任务。当驻京部队参加抢险时,由北京卫戍区组织协调,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6.4救灾组:由市民政局牵头,主要负责安置灾民,救治防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水、电、气供应及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通信畅通,提供抗洪抢险资金保障。

  4.6.5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主要负责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新闻单位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方式实时发布汛情、灾情,进行抗洪抢险新闻报道,动员全社会力量参加抗洪救灾。

  4.7响应升级

  4.7.1需要宣布本市或有关区域进入紧急防汛期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经市应急办报请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4.7.2因事态发展,超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处置能力,需要更多的部门和单位参与处置时,应以市应急委名义,组织协调本市其他专项应急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北京卫戍区、武警北京市总队、周边相关省区市参与处置工作。

  4.7.3突发事件超出本市控制范围时,需要国家或其他省市提供援助和支持时,依据《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办理。

  4.7.4在防汛突发事件需要国际社会援助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向市应急办上报,由市应急办与市政府外办、市外宣办密切配合,以市政府名义与外交部联系,并按照有关规定,由指定机构向国际社会发出呼吁。

  4.8社会动员

  4.8.1出现洪涝灾害后,市、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市应急委,经市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8.2必要时,可通过市、区县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汛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

  4.9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4.9.1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应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本市有关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相关规定,在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办的管理与协调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

  4.9.2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或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市应急办上报,并向市委宣传部通报相关情况。在市委宣传部的组织、协调下,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指派专人负责新闻报道工作,起草新闻发布稿和灾情公告,及时、准确报道防汛突发事件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4.9.3对于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防汛突发事件,对外报道工作应在市委宣传部、市外宣办、市政府外办的共同组织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

  4.10应急结束

  4.10.1防汛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4.10.2一般和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

  重大和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市应急办提出建议,报请分管市领导或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的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或市应急委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应及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应急处置结束的消息。

  4.10.3经市应急办报请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依法宣布本市或有关区域解除紧急防汛期,并及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解除紧急防汛期的消息。

  5恢复与重建

  在市应急委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组织实施恢复与重建工作,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5.1灾后救助

  5.1.1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搞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组织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水喝、有医疗,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5.1.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5.1.3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5.2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5.3水毁工程、设施修复

  5.3.1对影响当年防汛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

  5.3.2对其他遭到毁坏的防洪水利工程、市政设施、交通、电力、通信、供油、供气、供水、排水、房屋、人防工程、跨河管线、水文设施等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5.3.3对城市道路(立交桥)等积水点的治理列入下一年度应急度汛工程计划,采取挂账督办制度,保证按期完成。

  5.3.4所需资金由市、区县发改委、财政部门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别安排。

  5.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照原标准恢复。

  5.5保险与补偿

  受灾地区所投保的水毁设施、设备、居民的生命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及时进行核实、理赔。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或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5.6调查评估

  5.6.1对一般、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有关单位、相关区县应急委、重点地区管委会实施。对重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报请市应急委进行调查评估。

  5.6.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组建调查组,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

  5.6.3调查组需对防汛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和损失,以及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分析与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形成防汛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报告,并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无具体规定的,一般应在60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经市应急委批准,期限可适当延长。

  5.6.4有关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对防汛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6应急保障

  6.1指挥系统技术保障

  建立和完善防汛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以满足各种复杂情况下指挥处置防汛突发事件的要求。主要包括:指挥通信系统、指挥调度系统、信息采集系统、信息报告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分析决策支持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

  6.2气象保障

  市气象局加强对降雨天气特别是极端降雨天气监测和预警的技术研究,加密气象监测站点,提高监测预报水平和服务质量。

  6.3应急队伍保障

  本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全市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包括:

  6.3.1区县抢险队伍

  各区县成立防汛抢险队伍,由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抢险。

  6.3.2市级抢险队伍

  城市道路排水抢险专业队由排水集团、市政养护集团、公联公司、首发公司、首高发、环卫集团、城建集团、自来水集团等组成,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调动。

  驻京部队抗洪抢险专业应急救援队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调动。

  其他专业抢险队由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局、市民防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市电力公司等单位组成。由各单位负责调度,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

  6.3.3依据《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规定,在险情、灾情紧急的情况下,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直接向驻军部队提出救助请求,驻军部队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实施救助,并向上级报告;驻军部队发现紧急险情、灾情也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实施救助,并向上级报告。

  6.4通信保障

  6.4.1本市各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对防汛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

  6.4.2市通信局负责协调、组织、指挥各通信运营部门对各级防汛机构日常和应急通信提供保障工作。

  6.4.3市和区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依托现有资源,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6.4.4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相关单位在进入汛期后,应确保防汛指挥调度系统的有效沟通,应使用800兆电台、手机、电话、对讲机、网络平台等通信工具进行信息交流,并保持24小时畅通。

  6.4.5出现防汛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本市防汛和抢险救灾通信畅通。及时调度应急通讯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4.6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媒体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5交通运输保障

  6.5.1运输保障

  (1)由市交通委牵头、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公交集团、市地铁运营公司、市祥龙公司、京港地铁公司配合,建立健全公共交通线路规划和防汛突发事件交通保障制度。

  (2)由市交通委牵头,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配合,为防汛应急救援工作提供畅通的交通通道、充分的运输工具等交通保障条件。

  (3)市交通委、市市政市容委、北京铁路局、民航华北管理局和相关区县政府等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组织抢险队伍、尽快恢复水毁城市道路、公路、高速公路、铁路、空港和地下管线等有关设施,保障交通线路的畅通。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的交通设施装备。

  (4)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视降雨及现场实际情况组织人力在地铁口、场站口码放挡水设施、设备、器材等,防止雨水倒灌。

  6.5.2雨天道路保障

  (1)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根据汛情预警信息及现场情况,组织指挥市政、公联、首发等路权单位及时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必要时提供警车带道,确保抢险车辆优先通行。

  (2)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宣传。雨天造成交通阻塞或断路,行驶车辆要服从民警指挥。

  6.6物资保障

  6.6.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建立防汛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相关部门建立与其他省区市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备本市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6.6.2市、区县和街道(乡镇)三级应建立防汛抢险装备和器材的储备,采取“平战结合”的原则,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及器材,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大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相关企业签订应急保障服务协议,以政府资助、合同、委托等方式,每年由政府提供一定的设备维护、保养补助费用,保障各类防汛突发事件的抢险和救援。

  6.6.3重大和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委、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灾民安置、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市卫生局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市市政市容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商委、市电力公司、北京祥龙公司、市自来水集团等部门和单位掌握本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的总需求及储备库存、经营库存、生产能力和销售、价格的变化情况,保障水、电、气供应及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6.7应急避险保障

  6.7.1各级政府负责防灾避险规划、应急避险预案的编制及落实工作。

  6.7.2城六区危旧房、低洼院落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做好宣传教育、抢险抢修、避险转移。

  6.7.3山区县受山洪泥石流威胁的区域,按照“七包七落实”责任制的要求做好群众的应急避险安置。

  6.8资金保障

  6.8.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日常运作和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6.8.2根据《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应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防汛应急资金纳入我市应急资金保障体系,按规定的审批流程使用。

  6.9技术开发与储备

  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依托首都科研机构,建立防汛应急管理相关技术开发体系,加强应对防汛突发事件技术支撑体系研究;重点加强智能化防汛应急指挥通信、辅助决策、特种救援等技术装备的研制工作,提出科学配备方案。

  6.10法制保障

  6.10.1在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延续期间,市和区县政府根据需要依法制定和发布紧急决定和命令。

  6.10.2在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延续和善后阶段,市政府法制办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6.10.3市和区县政府作出防汛应急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专项工作报告。

  7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7.1宣传教育

  7.1.1市、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应急手册,增强市民防汛意识。对危旧房、低洼院落、地下空间、库坝地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等重点区域的居民加强针对性宣传教育,掌握应急避险基本技能。

  7.1.2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在做好防汛、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宣传的同时,要加强对实时汛情的滚动播报,做好舆论导向工作。

  7.2培训

  7.2.1依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7.2.2培训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以保证培训质量。

  7.2.3培训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7.3应急演练

  7.3.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能力。

  7.3.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每年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进行防汛抢险演练。

  7.3.3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由多个部门参加的联合专业演练,通常应2~3年举行一次。

  8附则

  8.1名词术语、缩略语的说明

  汛期:汛期是指江河中由于流域内季节性降水、融冰、化雪,引起定时性水位上涨的时期。汛期往往是一年中降水量最大的时期,容易引起洪涝灾害,因此是防汛工作的关键期。北京的汛期是每年6月1日至9月15日。

  紧急防汛期: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特大暴雨:一般指24小时降雨量在200mm以上的降雨。

  强降雨:一般指1小时降雨量在20mm以上的降雨。

  极端降雨天气:小时降雨超过70mm的天气。

  山洪:指山区小流域由降雨引发的突发性、暴涨暴落的地表径流。

  主要河系:指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拒马河、大石河和河。

  重点河道:指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

  重要水库:指官厅、密云、怀柔、海子、十三陵等大中型水库。

  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指水库垮坝、河道堤防决口、闸门失控倒塌等。

  防洪标准:指防洪设施应具备的防洪能力,一般用可防御洪水相应的重现期或出现频率表示,如百年一遇、50年一遇等,反映了洪水出现的几率和防护对象的安全度。

  积水点:道路排水无下游、无排水设施或河道排洪能力不足顶托形成的排水不畅路段为积水点。

  滞水点:降雨强度超过标准或超过道路排水设计能力所形成的短时积水点为滞水点。

  七包七落实:区县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党员包群众、单位包职工、学校包学生、景区包游客;落实转移地点、转移路线、抢险队伍、报警人员、报警信号、避险设施、老弱病残等提前转移。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奖励与惩罚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对在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表现突出或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延误防汛突发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3预案管理

  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参照本预案,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本地区、本领域防汛应急预案,并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备案。其中,各区县防汛应急预案需经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审查同意,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完善、机构调整或防汛形势的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一般情况下每3年修订一次,特殊情况下及时给予修订。修订后的防汛应急预案按原程序报批。

  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原《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XX年)》同时废止

社区应急预案 篇9

  xx社区为大力开展社区科普工作,提高公众的科技文化素质,以提高科技普及率为基础,以促进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建设和服务社会发展为科普工作的战略方针,围绕社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积极推进“科教兴社区”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提升爱民社区科普工作水平,大力提高全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社区文明程度,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现制定爱民社区科普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科普工作制度规范落实,为开展社区科普活动提供有利保证。

  社区科普工作是社区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社区科普领导小组负责社区科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制定社区科普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推动社区深入开展这项工作。社区要把社区科普工作列入社区的议事日程,成立由社区书记为组长的社区科普活动领导小组,每半年要召开一次社区科普专题工作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社区科普工作制度,详细规定科普工作的内容和量化指标,建立健全活动机制,做到级级有人主抓、层层有人负责,确保社区科普工作落到实处。

  二、围绕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社会和文明和谐社区的目标,积极开展社区科普活动,全面提高公众的科技文

  化素质,促进社区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

  社区科普工作是为提高社区居民科学文化素养而开展的一项公益活动,社区将紧紧围绕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文明和谐社区等重要任务,积极寻求各种载体,针对社区科普工作对象众多、层次不同、要求各异等不同特点,努力创新,务求实效,广泛开展典型性、新颖性、多形式多渠道的科普活动,不断推进社区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

  1、开展形式新颖、寓教于乐、趣味性强地青少年科普教育活动,做好社区青少年科普工作。中小学是面向青少年开展科普教育的主渠道,结合开展素质教育,青少年科普工作的重点,把树立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培养科学意识和创造能力作为青少年科技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内外科技活动,充分利用现有青少年教育活动阵地,拓展对青少年科普教育的功能。定期组织少年进行考察学习和实践活动,拓宽视野、丰富知识。社区要协同各学校加大对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和素质教育,扩大科普活动内容,重点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计算机、数、理、化、生物奥赛等大型竞赛活动;社区要扩大科普活动内容,开展好中小学生科普绘画书法、科普文艺演出、科技小发明、小论文、小制作等活动;要围绕世界卫生日、爱耳日、爱眼日等国际性活动日,开展好青少年特色主题科普活动,创建科普活动场所;社区还要协同各学校重点开展好青少年科学知识讲

  座、科技培训、科普展览、心理健康咨询等主题明确、内容新颖的校园科普活动;社区要建立青少年综合素质教育科普基地,增强学生科技意识,拓宽科技视野,全面提高青少年科学文化素质。

  2、开展以“学科学知识、讲健康生活、比文明进步、创示范社区”等各种主题鲜明的家教、老幼保健科普活动。社区党支部、社区各专业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各种形式的科普小分队(如科技、教育、文娱、体育、法律、卫生等科普小分队等),定期深入社区开展各类社区科普建设服务活动。社区将继续抓好以社区科普文化广场活动为重点的社区科普活动,深入开展以“餐桌上的文明”为主题的“反对浪费,饮食节俭”活动,通过组织科普讲座、展出科普挂图、发放科普宣传资料、科普文艺表演、知识问答竞赛等活动,把节俭精神融入到全体市民的思想和行动中去。

  3、把开展卫生科普工作深入到社区,努力营造“人人懂卫生、人人讲卫生、人人爱卫生”的良好氛围。要协调组织医疗卫生部门的医务人员为社区进行一次卫生、健康医疗科普讲座,从而使社区的居民都能听上一堂与之生活密切相关的科普课,提高公众的科学医疗保健意识;发挥社区科普文化活动中心作用,结合以灭蝇、灭蟑、灭鼠、灭蚊为主要内容的“除四害”工作,开展好内容丰富、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科普宣传活动,倡导科学生活理念和科学生活方式,

  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改善社区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公众科技文化素质,让科普进入千家万户。

  4、围绕科普活动日、世界环境保护日等科普日开展主题明确的大型特色科普教育活动。为了加大科普工作宣传力度,把科普工作推向高潮,组织开展2次以上的大型科普活动。结合“科普活动周”,开展形式多样的科学知识的普及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生动活泼、内容新颖的科普活动,大造声势,在全社区形成尊重知识、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结合气象日、地球日、戒烟日、植树日、艾滋病日、环境日、人口日、安全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纪念性节日,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普及相关科学知识。社区科普领导小组在市科普领导小组和办事处科普领导小组的支持下结合科普宣传周、科普活动日等大型活动中要进一步加强科普宣传,拓宽社区科普工作范围,扩大社区科普工作的受众面。

  三、加强协调、积极宣传,深入抓好社区科普工作落实力度,推动社区三个文明建设进程。

  社区科普领导小组要加强协调,积极争取上级相关单位、部门的支持,为社区科普工作提供政策、技术、信息、财力、物资等方面的支持,适时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新闻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给予宣传报道,在财力、人力、物力全部具备的条件下开设社区科普专栏,进行专题报道。社

  区科普领导小组通过随时抽查社区科普小分队工作,并在社区通报。社区各科普小分队要认真履行义务,及时传递信息;社区要把科普工作简报,各类科普会议、科普活动要有书面材料及原始材料规范建档;同时,社区科普工作要做到每季度、每月份有计划、有总结,以利于及时计划、及时反馈、及时改进、及时总结,确保社区科普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动社区三个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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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应急预案 篇10

  一、生产例会制度

  (一)社居委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指示和会议精神,通报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重大问题。

  (三)根据上级要求和社区安全生产形势,不定期召开社区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相关重要事项。

  (五)安全生产各项会议要设立专门记录簿,由专人做好完整记录,参会人员要进行签到,并留档备查。

  (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作出的决议、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安排专人负责督办、检查,定期进行汇总。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社居委至少应在每季度以及“春节”、“十一”等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前,组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开展安全巡查。

  (二)社居委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设施、场所的防范,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并进行严格检查。

  (三)安全生产检查时,要有方案、有记录。检查结束时要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并由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发现隐患时,可以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并实行跟踪督办,期满复查验收。

  (四)对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反馈给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督促隐患所在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进行监控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六)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控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定期开展安全自查自纠。

  三、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一)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的资金投入。

  (二)对重大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向社居委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举报。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标准和规定,对本单位有关生产装臵、设施或场所进行辨识,属于重大危险源的应当进行登记,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人员,同时设臵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管理。

  (七)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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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6: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