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督导工作方案 |
范文 | 督导工作方案(精选22篇) 督导工作方案 篇1根据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xx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工作实施方案》统一部署,结合学院实际,制订学院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在线教学的督导方案。 一、成立督导机构。 学院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在线教学的`督导机构分为院、系(部)两级教学督导组,其中院级教学督导组由学院教务处、教学督导室、科研处三个部门领导组成,主要负责对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在线教学的抽查;系(部)级教学督导组由各教学系(部)正副主任、书记、兼职教学督导员组成,全面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在线教学的实时督导。 二、开展督导工作。 20xx年3月2日-4月3日,所有网络在线课程的任课教师,根据编制好的计划、教案,组织好本班学生认真开展网络教学并做好过程记录;院、系(部)两级教学督导组按照工作要求,对学院网络在线教学实施教学过程督导。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确定网络身份。任课教师在3月1日前,明确自己实施网络在线教学的平台,将平台、账号和密码告知系(部),由系(部)收集齐后汇总成《网络在线信息一览表》 2.做好过程记录。教师在实施网络在线教学时,要做好教学过程的记录,其中,线上部分(包括问题反馈、讲解、讨论、问答、测验、考勤、课后作业等),将本次教学单元的名称及线上“活动”名称填写好即可(由院系督导小组进入平台查看)。“线下”教学部分,主要是“在线互动”(包括平台互动或直播互动,可以采取在线讨论、抢答、测验、QQ视频(或音频)直播、录播等多种教学方式),可采用“截屏、截图”方式进行记录。完成单元教学后,于当天填写好《网络在线教学单元记录表、并提交给教学系(部)教学秘书。 三、其他。 凡是没有按照学院要求,认真开展网络在线教学、有弄虚作假现象的教师个体,一经检查发现,按《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差错认定及处理规定》执行。 督导工作方案 篇2根据《x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和陵醴市教育局《迎督资料准备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为迎接省第三轮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认真做好各项迎督工作,顺利通过该项检查,实现市委、政府、市局为本次督导评估确立的目标,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迎督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 执行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 x 二、机构组成: (一)迎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室 主任:x(兼) 成员:x 分块设立三个工作小组: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小组、迎督工作资料准备小组、基础设施和文化建设工作小组 (二)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小组 组长:x 成员:x 牵头处室:教科室 职责: 1、学分时间范围:20xx年至20xx年 2、学分标准: (1)集中培训在2天以上;在岗研修(有主题、有任务、有总结评价环节)2星期以上。 (2)按每小时1学分计算,20xx-20xx年学分标准为360分,折合为45分/期。 3、学分范围及分工: (1)教科室:4年内各类教学竞赛、课堂观摩、展示课、汇报课、研讨课等。 (2)党政办:4年内各类外聘专家讲学讲座活动、师德师风培训活动 (3)德育处:4年内各类心理健康教育(30分/人)、安全教育(10分/人)、班主任培训(含班主任论坛、德育年会、班会课竞赛等,30分/人) 4、教师培训项目学分认定审核清单: (1)有培训方案(培训主题、培训目标、时间安排、参加人员等) (2)有活动签到册(手签姓名、身份证号) (3)有过程性资料(或教案、或讲义稿、或教学设计、或教学课件、或影像资料) (4)有培训总结(活动总结、活动结果、活动评奖表彰等) (5)有学校向市教育局提请的'“学分申请报表”(样表在“教师工作股QQ群) 5、上报时间: 4月3号前由教科室统一报市教育局教师股或教研室 (三)迎督工作资料准备小组 组长:x 成员:x 牵头处室:督导室 职责: 1、常规资料 各责任处室按省示范性高中督导评估标准准备本学期(20xx年上学期)的各项资料。 2、专项资料 专项资料涵盖发展规划、办学条件、队伍建设、办学规模、经费管理、办学水平、学校特色等7个指标,具体资料和责任分解表详见附件。 3、资料上交方式: (1)过程性原始资料请各责任处室提交督导室; (2)电子文档资料请各责任处室提交到服务器,由督导室审核、排版后统一打印、装订。 3、时间要求: 4月10日以前将各项资料提交督导室。 (四)基础设施、文化建设工作小组 组长:x 成员:x 牵头处室:党政办 职责: 1、维护校园环境卫生(责任人:x) 2、营造校园文化氛围(责任人:x) 3、安排学生活动、特色课程(责任人:x) 工作要求: 4月20日前,三个小组责任人单独制定本小组工作细化方案,确保校园环境整洁干净,校园氛围温馨和谐,学生活动有序彰显品质。 督导工作方案 篇3督导室是一个综合部门,是一个可大可小的机构,工作弹性很大,我们必须学会自己自觉找工作干。本期督导室工作将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齐头并进,全面展开。现将本年度督导室的计划简单做一规划。 本期学校校督导室将紧紧围绕学校工作思路,并按校领导的指示,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根本,密切配合各有关处室,尽心尽力进行督导工作,切切实实发挥督导作用。本年督导室将克服面子问题,进行全面督导,使学校的各块工作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确保各部门的工作计划不停留在纸张上,为写计划而写计划。针对计划的落实情况期末将对各部门有一个评议。下面我只说一下几项重点工作的督导,以重点工作带动其他工作,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对照学校的周历表逐项落实。 一、教学督导 围绕学校工作思路中的创新教学流程管理,突出‘四精四必’,结合教导处的工作计划进行一项项落实。深入班级,强化听评课,随时抽查教师的教案、作业及批改情况,并做好情况记录。及时与相关教师交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每星期至少听两个人的课,检查一个人的教案作业。特别是对新进教师和青年教师加强听课和交流,并及时结合教导处进行反馈。确保精选、精讲、精练、精批。有发必收,有收必批,有批必评,有评必补落到实处,真正减轻师生的负担四精四必是重点,是我校今年的新举措,三名工程更是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教师队伍建设,教学改革是我们的常规工作,在教导处的工作计划中都有具体实施方案,我们将逐项检查落实情况。 二、教科研督导 本期我校的一个重点工作就是全员育人导师制的落实情况,教师育人、学生育人、家长育人要落到实处,不能流于行式。根据以往经验,这项工作很多都只是做些表面文章,应付应付学校检查,并没有真正起到导师的作用。本期将围绕学校思路中提到的抓好‘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强化‘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中提到的: 1、强化捆绑评价。 2、继续开展全体教职工‘走千家、串万户大家访’活动。3、强化评优、评先及结果的利用三条进行检查,逐项落实。另外教室图书角的合理使用,推进教师的专业阅读,如何做好定向阅读与自由阅读相结合等等工作,要求教科室都要有具体的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认真开展活动。 教师健康的心理素质不仅是学生成才的根基,也是教师教书育人的重要保证。争做阳光实中教师也是我校本期提出的一项重要活动,教科室也有具体措施,工会上有活动计划。督导室将深入教师调查走访检查活动落实情况。 三、督规范 加强学生的德育教育,强化实验中学学生特殊品质的形成,做到勤、孝、礼、信四字学德。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没有一系列的活动做载体,是根本做不到的。这就要求政教处团委认真落实计划中的各项活动。将示范班级、文明班级、周流动红旗模范班主任评比活动扎实有效不折不扣的开展。本学期也将对此项工作进行重点督导,深入到教师学生中调查走访,检查活动落实情况,效果是否明显。规范管理涉及部门较多,例如总务处的公物管理是否规范,教导处对学生学习规范的落实是否到位,政教处对学生行为规范的要求是否只是流于形式等等。督导室将对照各部门的计划一一检查落实,结果计入部门考核。 四、督活动开展 一切工作要出效果,都离不开活动的开展,根据学校工作思路,本年度我校将开展多个大型活动,我们不能只重形式不只效果,为活动而活动,劳民伤财不出效果,要求每项活动都必须认真准备,有计划有方案,而且每套方案必须是集体研讨出来的,必须有实效性,考虑要细致要全面。尤其是六个节的开展、校长助理竞选活动、志愿者活动等,是为学生施展才华搭建的舞台,更不能小瞧了,不然的话会适得其反。 五、创建工作 创建工作不仅是我校更是全市的一项大事、要事,更不能马虎,文明创建不同于卫生创建,文明涉及方方面面。创建工作范围广战线长任务重,一直到9月份才能验收完毕,希望老师们也有个思想准备,认真对待。关于创建上学期学校已成立了校创建办,配备了兼职人员,成立了创建督查小组,督查组的工作职责及文明创建工作考核细则也全部到位,关于考核细则下来后将公布在校园网上,细则内容较长,涉及档案材料、环境卫生、文明礼仪,关系到各部门(包括西校区)、各年级、各教室、各功能用室,尤其是伙房、商店、厕所、寝室等,牵涉到全体师生,我不在这一一细说,我只把有关责任追究简单给大家通报一下。 1、所有考核细则,有与市、局创建文件相违的,按照市局处罚决定执行。 2、学校督查所发现一处不合格,扣相关处室及责任人考核分1—2分,最终结果与学期考评挂勾,学生出现问题的,直接与班主任和导师考核挂勾,并以黑板报、校园网、文字材料、学校文件等各种形式进行通报批评。 3、创建小组每天检查两到三次,发现问题先以通知单的形式一式两份告知有关负责人,一份交由有关负责人,一份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校创建办存档备查。通知单规定问题整改日期,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整改到位的,交由学校班子研究或以工作动态或以文件形式通报并备案。 4、凡被上级创建部门发现问题的,如校创建小组没有检查出来的问题由校创建办负责,凡已通报给相关责任人但没有整改到位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后果、以上创建工作责任追究适用于所有督导室工作,校创建办所有的检查全部列入督导考核。本年度各部门所有工作督导室将逐项检查落实情况,对临时性工作要全程跟踪参与,考核最后效果。督导工作做到日日有记录、周周有小结、月月有汇总、期期有结论。所有发现问题我们都将记录在案,做到有据可查,期末将根据记录有根有据的对各部门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督导工作方案 篇4根据学院关于印发《江西卫生职业学院20xx春季学期实施线上教学的通知》要求,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全院各专业教学工作暂以线上教学形式实施,2月24日正式线上开课。为切实做好线上教学督导工作,保证线上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的 通过线上教学督导,实现线上教学秩序运行平稳,全校“教师真在教、学生真在学”,不断提高在线教学质量。 二、督导组织及安排 1、在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指导下,质管办牵头,联合教务处、各系部等部门开展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工作。 2、建立学校-系部-教研室三级质量监督组织,系主任和教研室主任负责二、三级线上教学质量监督工作。 3、办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校级教学督导员分别联系若干系部,深入了解、督查各系部线上教学组织及督导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胡敏:基础部、口腔系、医技系 张南:药学系、检验系、公共部 赵国琴:护理系、助产系 郑琳:临床系、思政部 4、质量管理办公室於慧老师负责与相关教学平台及诊改平台的联系,做好后台管理和线上教学数据的展示工作,同时负责收集学生对线上教学学情反馈信息。 三、督导工作任务 (一)线上教学准备工作督导 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新学期线上教学准备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各系部主任组织教研室2月22日完成线上教学准备检查工作,校级督导员跟进各系部线上教学组织管理及督导工作,收集查阅相关系部《江西卫生职业学院20__-20xx学年第二学期线上教学申报表》和《江西卫生职业学院20__-20xx学年第二学期线上教学准备工作检查表》,随机抽取30%以上比例的教师、课程,通过线上教学平台后台进行检查教师线上教学课程准备情况:是否建立线上教学班级,教学资源准备情况,检查结果2月24日之前报学院领导并反馈教务处和相关系部。 (二)线上教学过程监控与督导 1、系部督导工作 (1)根据教务处制定的线上教学课表和对线上教学过程的具体要求,各系部利用本部门QQ或微信工作群发布信息提醒教师按时按质完成线上教学任务,组织教师网上交流录课经验、线上教学体会,分享好的线上教学方法,帮助授课教师解决线上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向学校推荐本部门线上教学优秀案例。 (2)教研室主任加入授课教师建立的线上教学平台进行看课听课,从课程思政、课程资源、教师教学安排(在线签到、在线答疑、直播课堂、作业布置、在线考核)、在线教学互动等教学元素的有无,总体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填写看课听课记录表(表1)。每周完成两次,正式开学后系部收齐记录表交质管办。 2、校级督导工作 (1)校级督导员对接相应系部主任,了解各系部线上教学安排、教学团队组建、教师教学资源建设、学生参与度等情况,发现系部线上教学优秀教师和优质教学案例。 (2)校级督导员进行线上巡课,对教师线上教学进度和教学资源更新情况进行抽查。利用微信、QQ访谈部分授课教师,了解线上教学体会和成效。 (3)通过网络教学平台及教学诊改信息化平台向全院教师实时展示线上教学即时数据,教学后台做好数据监控工作。 (4)学生线上学习满意度调查 质管办组织各班学习委员完成线上学习调查,了解教师线上教学成效和学生线上学习成效。 四、督导反馈 校、系督导人员在督导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部门或个人进行整改,及时分享线上教学好经验和好建议,周五系部形成本部门督导工作小结报校级督导员,校级督导员完成职责内督导工作总结报质管办,质管办形成校督导总结上报学校领导并反馈教务处和相关系部。 五、其他说明 本实施方案仅用于抗疫期间线上教学开展时间段。未尽事宜质管办负责解释。 督导工作方案 篇5一、督查重点 聚焦政府工作报告“九大行动”和各项专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推动党中央、自治区、市委和政府的各项部署要求贯彻到位、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任务分工 (一)市政府第一专项督查组 组长:张毅彬二级巡视员 副组长:陈鸿思一级调研员 工作人员:赵建宁市工信局一级主任科员 主要任务:重点围绕全市发展改革、财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金融、民政救助、卫生健康、招商引资、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工作开展督查。 (二)市政府第二专项督查组 组长:王金程二级巡视员 副组长:李新民一级调研员 工作人员:张卫国市教体局正科级干部 主要任务:重点围绕全市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管理、城乡规划、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城市管理、教育体育、商务、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工作开展督查。 (三)市政府第三专项督查组 组长:田小彪二级巡视员 副组长:刘惠平一级调研员 工作人员:黄学山市生态环境局三级调研员 主要任务:重点围绕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国有资产管理、审批服务、数字政府建设、开发区建设、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开展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党办、政办分工和工作专班通知,将抓落实作为政治责任和首要任务,大力弘扬担当作为精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聚焦、聚神、聚力抓好落实。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抓落实体现在工作举措、工作环节、工作实效上,用抓落实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诠释忠诚、体现担当。 (二)全面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和政府关于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的部署要求,坚决扛起推进落实责任,做好安排部署、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协调联动、攻坚落实,列出年度重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台账管理、挂号销账,在全市推动形成“大抓落实、快抓落实、狠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充分发挥督查“利器”作用。市政府各专项督查组要扛牢督查责任,使督查工作成为促推工作的助推器,各督查组按照任务分工,突出重点、紧盯难点、精准发力,既要督部署、督进展、督成效,更要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既督面上工作、督计划安排、督领导带头,更查措施细化、查落地见效、查“最后一公里”,有序有力推动市委和政府各项部署要求落实落细落地。 督导工作方案 篇6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重要精神,进一步完善新时代师德建设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好一些地方和学校对师德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主体责任不明、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教师函〔20xx〕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省中小学和高校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一、督查目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对照落实《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赣教师字〔20xx〕49号)、《江西省教育厅转发的通知》(赣教师字〔20xx〕26号)、《中共江西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通知》(赣教纪字〔20xx〕17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xx〕60号),全面检查各地中小学校和各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深入排查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工作主体责任,深化师德师风综合治理,推动师德建设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树立新时代教育良好形象。 二、督查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及学校在职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三、督查内容 (一)中小学校师德“十条红线”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包含: 1.《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赣教师字〔20xx〕49号)落实情况; 2.《江西省教育厅转发的通知》(赣教师字〔20xx〕26号)落实情况及有偿补课问题治理及查处情况; 3.《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赣教发〔20xx〕9号)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4.《中共江西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通知》(赣教纪字〔20xx〕17号)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5.《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的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6.教师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7.教师侵害学生家长权益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8.教师职业倦怠慵懒散问题及治理情况。 (二)普通高校“红七条”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包含: 1.《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xx〕60号)落实情况; 2.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3.研究生导师滥用权力异化师生关系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三)地方教育部门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重点包含: 1.本地师德长效制度建设和督促落实情况; 2.本地师德工作机构建设和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3.本地师德问题受理与查处机制建立情况及师德问题查处情况; 4.本地师德问题监督制度体系建立和加大查处力度情况; 5.对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督导评估、考核考评、通报奖惩情况。 四、督查时间 20xx年5月15日—20xx年8月30日 五、督查方式和步骤 采取各地各校自查自纠和随机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全面自查自纠(5月15日—28日) 1.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接本通知后,要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本级部门、县(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对照督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自查过程中,各地要强化指导,组织市、县两级教育部门领导干部带队深入中小学校及时督促进展,跟进诊断自查效果,指导学校建立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逐项销号落实、及时整改到位。 2.各高校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全面自查,并组织做好所属中小学对照自查工作。要认真抓好本校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作出专门部署、组织开展自查,全面深入自查师德建设工作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管用长效的整改措施,并立行立改。 (二)随机实地督查(5月29日—6月1日) 省教育厅师资处将联合厅社政处、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督导办、驻厅纪检组、治理办等部门组成督查组,结合各地各校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开展随机督查。督查中,对师德建设工作严重滞后、师德师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学校开具整改通知单并进行通报批评,对举措实、成效好的地市和学校典型经验进行宣传表扬。 (三)全面整改提升(6月2日—8月30日) 各地各校对照自查和督查组在实地督查过程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逐项销号落实,及时整改到位。省教育厅对照各地各校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对整改后仍师德师风严重不正,出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市、县(区)教育部门及高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纳入相应考核评比结果。省教育厅将结合实地督查和群众信访情况,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和教师进行重点督办和查处,影响恶劣的要公开曝光。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全省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立即动员部署,带头抓整改、抓落实,主动推进学校和教师师德师风建设。 (二)突出重点,深入排查。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指向,发现和解决好本地本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消除师德建设隐患和风险,完善落实制度机制。对已查实处理的违反师德案例进行梳理分析,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确保专项督查取得实效。 (三)注重引领,发现典型。各地各校要以本次督查为契机,着力发现一批在师德方面特别是关爱学生方面有杰出表现的身边典型,并在本地本校广泛宣传,亮出师德建设好声音。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分别遴选1个优秀师德典型,撰写师德典型案例,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同自查自纠报告一并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择优向教育部报送。 (四)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各设区市教育部门、大中小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督查治理工作与教育改革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要不断完善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将师德师风建设各项举措落到细处、落到实处。 各地各校接本通知后要立即动员,周密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有节奏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于5月28日前完成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的报送。各地各校在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时要对照每一条督查内容进行总结归纳,具体包含师德建设基本情况、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师德建设重要举措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方面,内容要有深度,字数控制在3500字左右。优秀师德案例要突出典型、言语精炼,字数不超过1000字。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属中等专业学校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报送省教育厅师资处。各本科高校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 督导工作方案 篇7根据《关于继续将“双减”督导作为20xx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助推“双减”政策真正落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设计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规范有序。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督导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督导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 (二)督导内容 1.作业效能方面 (1)作业管理机制。重点检查学校完善作业管理制度,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科学统筹并确保难度不超课标情况。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2)作业质量提升。重点检查学校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情况,积极探索形成轻负高效有亮点的作业评价、学业评价体系。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查看教师批改作业、指导反馈、答疑辅导等情况。 (3)课余时间利用。重点检查家校形成合力,关注孩子心理健康,积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之外,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阅读和文艺活动,合理使用电子产品等情况。 2.课后服务方面 (1)课后服务质量。重点检查学校实行放学后托管服务“5+2”模式情况,采用“基本服务+拓展服务”的实践成效。检查“小学生课后作业一般在学校完成,初中生大部分课后作业尽量在学校完成,不得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等落实情况。 (2)重点服务成效。检查初中晚自习服务、暑期托管服务等实施情况。查看初中学校是否为部分确有需求的'学生自主学习提供场地和条件,开展个别辅导等情况。 3.校外培训方面 (1)坚持建示范引领。重点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建工作指导、组织建设、工作有效覆盖等情况。 (2)坚持从严规范培训行为。重点检查培训教材、课程设置、培训时间、培训师资等情况。 (3)坚持预收费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校外培训机构执行指导价收费、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通过“湖州安心培”平台完成购课、付费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各学校要多轮次、多形式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文件,反复学、深刻学,切实领悟《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件精神;要拓宽宣传途径,创新宣传方式,密切家校联系,做到师生知悉,家长知晓,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让学生减负得到全社会的理解、支持。 2.自查检查促进整改。本次专项检查自3月中旬开始,至年底结束,分自查、实地检查两个阶段进行。实地检查实施前,各校、校外培训机构须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双减”工作检查要点》、《校外培训机构检查情况记录表》的内容认真进行自查,逐项抓好落实。县教育督导部门安排相应专兼职督学等组建检查组,并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实地检查。以“问题清单”和“回头看”为抓手,推动各校主动发现问题,主动整改问题,主动补齐短板。 3.责任督学日常管理。责任督学每月至少到校督导1次,采用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面对面、点对点关注学校“双减”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尤其是问题的整改情况,指导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改进教育教学管理方式,提高作业效能和课后服务水平。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联系督导制度,对所联系培训机构进行指导、检查,从严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各项办学规范。 4.加大举报查处力度。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受理违规办学行为的投诉举报。相关职能科室对反映学校和培训机构违反“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查处办理。对于整改不及时、问题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办学问题,下发重点问题督办单。对不作为、慢作为等典型问题和校外培训机构重大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对舆情反映、群众举报强烈的典型问题将组织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深入核查,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督导工作方案 篇8为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围绕《XX区“双减”督导整改报告》,XX区督导室将在5月开展“中小学“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在全面督导学校“双减工作落实情况的基础上,特别关注学校围绕课后服务资源紧张;未见睡眠管理举措;作业、命题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有无做到应改尽改,应改必改,以此全面深入推进中小学“双减”和课后服务工作,有效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更好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专项督导方案。 一、督导时间: 20xx年5月16日—24日 二、督导范围: 全区中小学校(含民办) 三、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XX区中小学校“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同时,成立XX区中小学校“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工作小组,由分管督导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督导室、普教科、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科、法安科、教研室、电教中心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专职督学、各中小学责任督学为组员,具体负责督导工作。 四、督导内容 1.学校“双减”工作; 2.学校围绕课后服务资源紧张,未见睡眠管理举措,作业、命题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五、督导安排 详见《XX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安排表》,与学校第二责任督学联系,要求学校对照《XX区中小学校“双减”工作专项督导量表》完成自评,准备好相关台账资料,于5月24日前完成专项督导。 六、督导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台账,与校长、教师、学生、家长交流等多种方式,对挂牌督导学校开展督导。 七、督导要求 1.组织中小学责任督学督前认真学习区督导室制定的《XX区中小学校“双减”工作专项督导方案》、《XX区中小学校“双减”工作专项督导量表》,全面掌握督导的内容、规定和要求。 2.中小学责任督学于5月28日前完成专项督导报告(内容包含基本情况、亮点、问题整改及效果、下一步工作建议)、《XX区中小学校“双减”工作专项督导量表》(学校盖章、校长和责任督学签字)发送邮箱。 督导工作方案 篇9各教育管理中心、直属学校: 为确保全区学校秋季开学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对全区各学校开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20xx年2月23日-2月29日 二、督导检查主要内容 (一)规范教育收费 是否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规定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是否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是否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收费票据,票据填写是否规范。 是否存在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学校违规收取补课费问题。 是否存在强迫或变相强迫收取服务性收费情况。 是否存在代保险公司收取商业保险费,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是否存在学校收取午休管理费(看护费),是否存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代收费是否按规定进行结算,教材费是否按照实际采购价与学生进行结算。 民办学校是否达到“五独立”要求,是否按照核定标准收费。 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是否按规定执行国家资助政策,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是否开通绿色通道,办理生源地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二)安全稳定工作 校园内在建工程安全情况,在建工地及人员是否有安全防护设施,制度是否上墙。 新竣工校舍是否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并张贴在醒目内置,质量、消防、防雷设施等是否验收合格。 校舍、教学及辅助用房安全情况,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等安全防控情况。 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情况(新修或改建校舍必须经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学校常规安全管理工作及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情况。 交通安全特别是校车安全情况。非专用校车是否已全部停用,专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防范高温、洪涝等自然灾害工作情况。 防溺水事故工作情况。 排查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 学校饮食卫生及传染病防控情况,食堂安全及饭菜价格情况,卫生防疫状况。 (三)保障工作 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到位情况,重点检查义务教育中小学开学运转所需经费是否划拨到位。 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落实情况,重点检查20xx年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是否按标准拨付到位。 新成立的民办学校是否达到办学条件。 学校建设项目进展,特别是“全面改薄”项目、农村学校食堂、教师周转房建设和假期维修项目完成情况。 教室、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场馆及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准备情况。 教材等教学用书到位情况。 教职员工到岗和稳定情况。 假期教师参加“国培”、“市培”及区县或学校组织的培训情况。 教师提前备课等开学准备情况。 (四)基础教育 幼儿园依法办园、规范办园情况。 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情况,新生入学率、在校生巩固率及保学控辍情况。 化解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情况,目前“大班额”占全区(县)总班数的比例,较去年同比下降的幅度。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城乡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情况。 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是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特别是音、体、美、科技、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是否纳入课表。 是否按规定安排学生作息时间,有无加重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行为。 个试点区县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五)中职教育 高中阶段普职协调发展,中职学校招生任务、学校招送生任务完成情况。 规范中职招生行为情况。 中职开学教学准备情况。 新生报到注册、教育、管理等有关工作情况。 实习实训管理情况。 (六)其他工作 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落实《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和xx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要求的情况。特别是在学校开学、教师节等重要节点是否存在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的情况。 教育督导责任区建设情况,中小学责任督学配备、培训和待遇落实情况,中小学和幼儿园是否制作并悬挂责任督学新公示牌。 三、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工作相关要求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接此通知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本校(园)开学工作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和正常的教育秩序。 (二)各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对所辖片区中小学、幼儿园进行督导检查并撰写汇总后的情况报告,于3月5日前将情况报告交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电子文稿传至)。 (三)区教委各督导检查组负责相关直属学校督导检查工作,同时在听取教育管理中心开学督导检查报告的基础上,抽查相关教育管理中心所辖学校开学情况。 (四)开学检查要突出督导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方法,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实效,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简化工作程序,减轻基层负担,遵守廉政规定。 (五)教委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检查组所需交通工具,各牵头责任科室负责组织联络与协调工作。 督导工作方案 篇10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连云港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以及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海州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精神,结合各街区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11月底,在商业街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等教训,以街区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安全、门头店招、户外广告牌安全、楼顶高空坠物为检查重点,对各包街领导、包区域人员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深入不具体、落实安全职责不到位的,进行层层问责;坚决整治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意识淡薄,有安全隐患“屡教不改”的街区商户;查找和整治街区一批难治理或者久治不绝的安全隐患,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多合一”场所、群租房督促实行停业整顿,问责曝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商业街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推动全区“三区两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范围 陇海步行街、盐河巷、民主路老街、花鸟鱼虫市场 三、整治重点 (一)综合整治重点。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的差距。二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不严守安全、环保红线,不能严把安全关的商铺要坚决采取措施。三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四是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 (二)火灾防控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各街区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问题,其中包括:陇海步行东街南附街美食港湾、东街二楼餐饮、步行西街美食广场、盐河巷餐饮及夜市、民主路风情美食街等人流密集场所,陇海步行中街二、三楼“多合一”场所,各街区公共区域的亮化设施,群租房、酒店、旅行社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家庭作坊违规搭建、店内用电线路老化、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三)门头、户外广告、公共设施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各街区破损、锈蚀,年代久远存在安全隐患的门头店招、户外广告牌,以及街区灯箱、路灯等公共设施安全,侧重广告牌内部结构锈蚀程度的评估,特别是超期服役的广告载体。盐河巷、民主路破损的外墙体,花鸟鱼虫市场建筑屋顶、阳光棚、下水道等安全隐患。 (四)街区燃气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各街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露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五)游乐设施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陇海步行西街和民主路游乐设施安全及未定期检查、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 (六)消防设备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各街区人流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存在的消防隐患,消防通道堵塞、消防器材设施损坏等问题;公共场所电梯及电气设备线路、街区餐饮场所燃气及冷库使用环节存在安全隐患等。 (七)群租房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各街区出租人、承租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物业公司未落实相关安全责任,出租的房屋不符合房屋建设、治安、消防等安全管理规定,出租人、承租人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堵塞消防通道、私拉乱接电线、随意给电动车充电,以及未定期检查和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等问题。 四、时序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各街区要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意见,深入学习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在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上部署要求,结合各街实际,深入分析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 各街区的专项整治工作组在12月底前,要摸清所在街区经营商户数量、基本情况、区域分布以及存在的主要重大风险隐患,统一上报至发展中心安全科。同时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在街区营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9月底)。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20xx年12月底前,完成今年以来街区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汇总,梳理汇总国家和省、市、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明查暗访等集中移交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没有完成整改的,书面说明理由报送发展中心安全科,由安全科汇总上报至区专治办。20xx年1月至3月底,结合年末岁初商业街区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及省、市、区“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20xx年4月至9月底,完成对街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时,逐项梳理出在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和措施建议,及时作出制度性安排,切实消除隐患盲区。 各街区专项整治工作组要认真落实实施方案,及时梳理汇总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形成的隐患清单于每月3日前报送至发展中心安全科。 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xx年10月至11月底)。各街区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商户的督查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20xx年11月18日前,各街区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统一报送至发展中心安全科。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陇海步行街、盐河巷、民主路老街、花鸟鱼虫市场结合街区实际,成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每个工作组设组长,对所在街区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商业街区负责人姚柱同志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针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整治标准要求高的实际,各街区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好各自街区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务求取得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 (二)强化问题整改。要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坚持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在此基础上,突出专业性、针对性、精准性,研究治本措施,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发现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技术标准、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理,防止风险累积、酿成事故。 (三)强化问责问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各街区专项整治工作组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商业街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负责范围分工表》,细化安全责任分工,确保每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整治行动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从重严肃惩处。 (四)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街区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引导街区商户和社会群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加大媒体的曝光力度,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要加大持续曝光力度,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地落实,推动商业街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督导工作方案 篇11一、工作目标 坚持扶持和整治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和敦促无证办学的幼儿园通过整改取得合法办学资格,彻底撤销不具备办学资格和通过整改无法取得合法办学资格的幼儿园,确保在6月30日前对全区19所(初步调查结果)未经区教育和民政部门审批且安全隐患较大的非法幼儿园完成整改或撤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区非法幼儿园撤销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区撤销非法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如下: 组长: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综治办、区民政、区食药监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宣传部、信访办、区府督查室和相关街镇。专项整治工作由区教委牵头,成立专门办公室在区教委,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三、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具体的工作,协调指挥联合执法队伍开展集中整治,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教委:制作《整治非法幼儿园的通告》、《告非法幼儿园家长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文书;与各街镇、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幼儿家长思想动员和稳定工作,会同街镇将被撤销幼儿园的幼儿分流到有办学资格的幼儿园就读;指导非法办园者通过整改,取得合法办学资格;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停止办园行为的案件,依法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各相关街镇:做好辖区内非法办园的摸底调查工作,为领导小组提供真实、准确的一手资料;组织非法办园的举办者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做好辖区内非法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及幼儿家长的思想工作;做好本辖区非法幼儿园撤销后的预收经费清退工作;与教委一起共同做好幼儿分流工作;对非法办园者靠自身努力难以再就业的,给予一定的再就业支持;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本辖区非法幼儿园撤销过程中的其他工作。 综治办:协调区级各部门做好撤销非法幼儿园工作期间的稳定工作及其他相关牵头协调工作。 法制办: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对撤销非法办园工作给予法律咨询和法制服务。 民政局:依法对幼儿园注册登记情况进行调查,依法对撤销、登记结果向社会公布。 公安分局:做好非法幼儿园违法事实调查取证工作,提供其非法招生、收费、开展集中教育教学活动以及谋取非法收益的事实依据;做好非法民办幼儿园整治撤销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执法,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非法民办幼儿园提出处理意见。 食药监局:检查非法民办幼儿园师生的饮食卫生及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核发厨房卫生许可证及健康证;对不符合卫生条件以及人员健康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或处理意见。 发改委:依法执行物价部门规定,对价格和收费进行规范管理、监督检查,取消无证收费行为,作出处罚决定。 消防支队:对非法民办幼儿园园舍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并出具相关证明;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幼儿园下发整改通知书或提出处理意见。 宣传部:负责将《整治非法幼儿园的通告》在报、电视台、网刊发,组织非法办园整治工作的相关报道。 区府督查室:对撤销工作开展督查督办,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街道将给予通报批评,督促撤销工作的完成和落实。 区信访办:负责非法办园举办者和幼儿家长的来信来访,做好政策法规解释和疏导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 5月1日至5月31日,各街镇组织对辖区范围内未经审批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全面调查清理,摸清情况,汇总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宣传动员 6月1日至6月13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进行分工部署,由各街镇与区政府签订撤销非法园责任书,区教委拟订印制相关法律文书和宣传资料,各相关街镇负责依法填报分发,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媒体公示非法办园名单。 (三)依法取证 (四)实施强制撤销 (五)检查验收 6月30日前,领导小组对撤销非法办园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由区教委总结上报区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非法办园行为扰乱了全区正常办学秩序,同时又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关心爱护幼儿和对其家长负责的高度,认真落实本部门的工作职责,积极投入本次撤销非法幼儿园工作。各相关街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抽调得力人员,配合任务完成。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撤销非法民办幼儿园时间紧、任务重、矛盾大,举办者和幼儿家长会有一定的抵触情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指导,及时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做到既严格执法,又依法行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齐抓共管,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攻坚克难,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圆满完成。 (三)实事求是,堵疏结合。民办幼儿园是对公办基础教育、幼儿教育的有益补充,要针对我区实际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区别对待。对通过整改基本符合要求的民办幼儿园,可按规定给予注册登记,允许临时办学;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撤销。相关街镇要及时妥善处理非法办园撤销后幼儿的分流工作,对再就业困难的非法办园者给予一定的再就业支持。 (四)奖惩结合,适当激励。区政府将对街镇每彻底成功撤销1所非法幼儿园给予1万元的工作经费和奖励。对撤销非法园工作不力的部门和街道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由区府督查室督查督办。同时将把撤销非法办园纳入对街镇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中。 督导工作方案 篇12为进一步推动近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县委督查考核办与县乡村振兴局牵头,抽调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专项督导,具体方案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xx年9月18日开始。 二、督导对象 各督导组在督导的乡镇范围内随机抽取村,每轮次一个村。 三、督导方式 督导以小组为单位直接到村,1人审阅村级资料,1-2人随机入户(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必看,脱贫户抽老人户,一般户找房屋最差、环境最差户,具体户数视时间确定不低于5户)核查户家资料、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厕所、人居环境等情况。 四、人员组成 县委督查考核中心、县乡村振兴局、相关单位人员联合组成3个小组,分别督导11个乡镇,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 组长:邹光山 成员:程广忠(教体局)、宋波(水利局) 督导乡镇:王庄镇、新马桥镇、连城镇 第二组 组长:陈仕龙 成员:王新(农业农村局)、王龙(住建局) 督导乡镇:城关镇、刘集镇、濠城镇、石湖乡 第三组 组长:王勇 成员:吴允兰(乡村振兴局)、王鹏(人社局) 督导乡镇:仲兴乡、任桥镇、湖沟镇、杨庙乡 五、相关要求 本轮督导每半天一个村,各督导组督导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反馈给乡镇党委,各乡镇立即组织全乡镇所有村居对照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督导工作方案 篇1320xx根据《关于继续将“双减”督导作为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助推“双减”政策真正落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设计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规范有序。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督导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督导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 (二)督导内容 1.作业效能方面 (1)作业管理机制。重点督查学校完善作业管理制度,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科学统筹并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情况。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2)作业质量提升。重点督查学校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情况,积极探索形成轻负高效有亮点的作业评价、学业评价体系。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查看教师批改作业、指导反馈、答疑辅导等情况。 (3)课余时间利用。重点督查家校形成合力,关注孩子心理健康,积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之外,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阅读和文艺活动,合理使用电子产品等情况。 2 .课后服务方面 (1)“5+2” 课后服务质量。重点督查学校实行放学后托管服务模式情况,采用“基本服务+拓展服务”的实践成效。 督查“小学生课后作业一般在学校完成,初中生大部分课后作业尽量在学校完成,不得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等落实情况。 (2)重点服务成效。督查初中晚自习服务、暑期托管服务等实施情况。查看初中学校是否为部分确有需求的学生自主学习提供场地和条件,开展个别辅导等情况。 3 .校外培训方面 (1)坚持党建示范引领。重点督查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指导、组织建设、党的工作有效覆盖等情况。 (2)坚持从严规范培训行为。重点督查培训教材、课程设置、培训时间、培训师资等情况。 (3)坚持预收费资金监管。重点督查校外培训机构执行政府指导价收费、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通过“湖州安心培”平台完成购课、付费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各学校要多轮次、多形式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文件,反复学、深刻学,切实领悟中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件精神;要拓宽宣传途径,创新宣传方式,密切家校联系,做到师生知悉,家长知晓,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让学生减负得到全社会的理解、支持。 2 .3自查督查促进整改。本次专项督查自月中旬开始,至年底结束,分自查、实地督查两个阶段进行。实地督查实施前,各校、校外培训机构须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双减”工作督查要点》、《校外培训机构督查情况记录表》的内容认真进行自查,逐项抓好落实。县教育督导部门安排相应专兼职督学等组建督查组,并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实地督查。以“问题清单”和“回头看”为抓手,推动各校主动发现问题,主动整改问题,主动补齐短板。 3 .1责任督学日常监管。责任督学每月至少到校督导次,采用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面对面、点对点关注学校“双减”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尤其是问题的整改情况,指导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改进教育教学管理方式,提高作业效能和课后服务水平。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联系督导制度,对所联系培训机构进行指导、督查,从严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各项办学规范。 4 .加大举报查处力度。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受理违规办学行 为的投诉举报。相关职能科室对反映学校和培训机构违反“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查处办理。对于整改不及时、问题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办学问题,下发重点问题督办单。对不作为、慢作为等典型问题和校外培训机构重大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对舆情反映、群众举报强烈的典型问题将组织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深入核查,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督导工作方案 篇14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推动今年我市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顺利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真抓实干,砥砺奋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贺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督查内容 (一)省、清远市、连州市重大决定事项; (二)20xx年连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及约束性指标任务清单(详见连府〔20xx〕8号); (三)20xx年连州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指标责任清单(详见连府〔20xx〕8号); (四)20xx年省、清远市、连州市十件民生实事; (五)20xx年连州市各单位工作计划; (六)20xx年度省、清远市和连州市重点建设项目; (七)20xx年以来新签约项目; (八)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工作会议决定事项; (九)领导批示、指示和其他重大事项落实情况; (十)省、清远市、连州市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 (十一)市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重点工作。 实施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可视情况调整补充督查内容,并及时下达相关责任单位。 三、督查程序 (一)实行清单管理。对纳入督查内容的`工作,市政府督查室按要求分解任务,建立专项台帐,明确督查工作的目标任务、市分管领导、牵头承办部门或责任单位等,及时下达至相关单位。各单位要以此为参照,进一步细化本单位内部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和具体工作措施,做到分工到岗、责任到人,月月有计划,步步有实招。 (二)强化过程监控。任务下达后,市政府督查室紧扣时间节点,深入一线,真督实查,不掩盖问题,不回避矛盾,督办不包办,尽职不越位。督查过程中发展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对于一般性事项,应当积极主动协调解决;对于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专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或相关分管领导会同办理解决,确保工作落实。各镇(乡)、各部门要加强对所承担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全程督查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积极推动解决问题,需市政府层面协调解决的事项要及时上报。 (三)完善督查方式。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重点工作的督查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视情况采取以下方式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1.开展专项督查。结合年度督查重点内容,充分发挥全市督查人才储备库的作用,建立若干个工作领导小组式专项协调小组(小组人员组成视工作具体进度临时调配),与专项工作无缝对接,实施整体跟踪、协调、推进和督导。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和工作推进情况,市政府督查室结合督查内容的具体情况,综合运用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实地查看、座谈交流、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统筹协调相关单位工作力量,形成合力,专项协调小组积极到遇到问题较多、推进难度较大、进度明显滞后的地区或部门开展协调和督导。督查组既要传导抓落实压力,又要查准摸清落实不力的原因,督促整改到位。 2.下达督查通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责任单位下达督查通知书予以警示提醒,要求认真分析原因,抓紧整改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 3.提请领导约谈。下达督查通知书后,相关责任单位仍然整改不到位的,督查室组织开展约谈或提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约谈责任单位负责人 4.挂牌督促督办。对进度严重滞后,经多次督办整改成效仍不明显的,进行挂牌督促督办,并视情况在政务媒体公开。 四、结果运用 (一)情况通报。市政府督查室不定期以《督查通报》向全市通报督查情况,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重点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和需协调解决事项,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同时,定期在市政府常务会议、经济形势分析会议上作专题通报。对重点工作完成成效好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考评。 (二)督查问责。对督查中发现的责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无正当理由未按时、保质、依规完成工作任务,影响工作大局的,按《清远市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启动问责。对年终推进工作滞后的任务,提请市领导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实行诫勉谈话,对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移送市纪委监委。 五、督查要求 (一)完善督查机制。市政府督查室要切实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把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查结合起来,善于发现问题,主动协调,总结经验,推动督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促进督查工作出成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镇(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承担的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负总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组织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带头抓督查落实;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牵头推动工作落实,认真分析研判推进情况,及时查找存在问题原因,提出具体对策举措,努力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三)加强协同配合。各牵头承办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的主导责任,履行抓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本地区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同时,要会同责任单位、有关镇(乡)开展对口督查、主动自查。责任单位要与牵头承办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形成抓落实合力。 (四)按时上报进度。 1.重点建设项目。各牵头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重点项目完成情况报市重点办,市重点办收集汇总后于每月底前,通过OA系统报送至市政府督查室,报送格式由市重点办制定。 2.常务会议决定的请款事项。由市财政局于常务会议结束之日起一周内,将拨付情况通过OA系统报送至市政府督查室(报送格式见附件)。 3.其它重点工作。市政府督查室将通过督办督查系统下发,各牵头承办部门要及时查收并按时报送。 督导工作方案 篇15根据《XX市于做好“双减”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切实做好我市“双减”专项督导工作,结合我市教育督导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重点检查“双减”政策落实情况,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办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通过“双减”工作专项督导,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常态督导。督导科要将“双减”督导作为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的重点内容,制定责任督学手册,安排责任督学每月至少到校开展1次督导,采取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方式,实现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各责任督学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制定问题反馈情况表,发现问题当场反馈,指导学校加强问题整改,做好问题整改追踪,并报督导科备案,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责任单位:督导科、各责任督学) (二)实施专项督导。政工科、职教科、基教科、计财科、教科研中心根据专项督导要点,分别制定督导规范,根据实际情况牵头有关科,积极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各学校督导人员要开展校内视导,抓好检查整改。(责任单位:政工科、基教科、职教科、计财科、教科研中心,各义务教育段学校) (三)畅通投诉渠道。职教科、基教科、教科研中心设立举报电子邮箱,面向社会公开,安排专人进行问题收集,对举报信息要“凡举必查”,对投诉举报较多的,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联合有关单位进行实地督导检查,督促问题逐项整改落实。(责任单位:职教科、基教科、教科研中心,各义务教育段学校) (四)做好履职评价。“双减”工作落实情况已被上级纳入20xx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各相关业务科室、单位要提前谋划,积极对接上级业务科室及相关科,落实上级评价事项要求,做好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责任单位:督导科牵头政工科、基教科、职教科、计财科、教科研中心) 四、工作内容 (一)建章立制、抓好落实。基教科根据《“双减”专项督导要点》要求,牵头制定作业管理办法和校内作业公示制度等文件,并抓好贯彻落实。职教科根据《“双减”专项督导要点》要求,建立“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机制等文件,落实部门责任。教科研中心根据《“双减”专项督导要点》要求,出台义务教育学校学科作业设计指导意见等文件,并抓好贯彻落实。计财科、政工科根据《“双减”专项督导要点》要求,分别制定相关文件,落实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按时发放课后服务费,实行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度。以上相关文件于9月1日前,正式成稿后发督导科留档。各义务教育段学校结合工作实际,抓好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基教科、职教科、计财科、政工科、教科研中心,各义务教育段学校) (二)严格组织实施。各牵头科室结合工作实际和“双减”专项督导要点联合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专项督导,责任督学开展经常性督导。每月20日前将检查情况填写“双减”专项督导推进情况统计表发督导科存档。(责任单位:督导科、政工科、基教科、职教科、计财科、教科研中心) (三)强化督导实效。各业务科室、单位对常态督导和专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持续跟踪回访,督促整改落实。将存在问题较多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名单发督导科备案,督导科牵头相关科室按照《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约谈、问责。相关业务科室、单位根据各自开展的年度专项检查情况,撰写督导报告于11月1日前发督导科汇总。(责任单位:督导科、政工科、基教科、职教科、计财科、教科研中心) 各义务教育段学校要抓好本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6月17日前将自查情况(结合“双减”专项督导要点,自行设计表格),经校长和督导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PDF版和word版发督导科。 督导工作方案 篇16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有效推动施工扬尘污染管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市生态环保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洪环委办〔20__〕15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督查,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严肃查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的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和完善施工扬尘防治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督查范围 南昌市辖区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督查内容 各参建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和“四不开工、四不出门”的要求;各在建工地是否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总造价情况,是否编制扬尘防治实施方案并进行备案;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建立在建工地清单和扬尘防治执法检查问题台账,是否依据法律法规对违法工程参建单位进行严管重罚;各地对整改工作“回头看”检查的情况,对扬尘污染反复的失信单位信用管理和运用的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 各在建工地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根据此次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扬尘防治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并建立台账,能立即整改的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期限,严格确保整改到位。 (二)县区排查 市安监站、市执法办和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在建工地扬尘防治情况的检查巡查,开展辖区内在建工地的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采取重点检查和拉网检查等形式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检查中发现不达标的施工现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改;对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并公开通报。市安监站、市执法办和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于每月月28日前将当月扬尘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南昌市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工作调度表》报至市建设局质量安全科。 (三)市级督查 我局将不定期派出督查组,根据督查内容对各县区扬尘防治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抽查。督查中发现扬尘污染或扬尘防治不到位的,予以限期整改并追责通报;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法约谈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站在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活幸福的高度去推动工作,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责任,做到扬尘防治工作常态化,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压实主体责任。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提供现场施工扬尘防治的资金保障。施工单位应具体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建立明确的施工扬尘防治责任制,减少施工作业过程扬尘污染。监理单位应严格监督各项扬尘防治措施的实施,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日常检查及巡查,对未落实防治施工措施的,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或暂停令,对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强化监管执法。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对扬尘防治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以铁心硬手予以查处。特别是对项目前期场地平整、清表、挖运、打桩等动土作业未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的情况;一律依法责令暂停施工,立即整改,对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罚。 (四)强化结果运用。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监督管理力度,对扬尘管控不力、未严格落实“六个100%”等要求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采取专项督办、行政处罚、媒体曝光、列入不良诚信行为管理等措施进行联合惩戒。通过严管重罚,推动我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促进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督导工作方案 篇17为深刻吸取武义县白姆乡“1·23”及我县浦阳街道“1.24”火灾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沿街商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雷”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聚焦沿街店铺突出火灾隐患,集中开展排查整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工作要求,通过沿街店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雷”行动,全面开展“七个一”活动,竭力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提升消防安全本质水平,坚决遏制各类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整治对象主要为全县范围内涉及生产经营的沿街商铺。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前。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一次物理防火分隔。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不得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确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住宿与其他使用功能之间应设置有效的防火“硬隔离”,不得相互连通。 (二)开展一次电气线路整治。确保电气线路敷设要进行套管保护,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杜绝使用花线,严禁多个插线盘串联使用。 (三)开展一次“生命通道”治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顶部及墙面不得使用可燃材料装修,应当保持畅通,严禁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不得堆放物品影响人员安全疏散;通向屋顶阳台的门应保持畅通,窗户不得设置防盗窗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确需设置的,应当设置1米×1米的开口并确保内部可开启措施。 (四)开展一次人员清理活动。发现有人员住宿的,不能采取有效物理防火分隔的,要限期一周内搬离或停止使用生产、储存、经营部分。 (五)开展一次宣传“敲门”行动。要积极发动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主动进门入户宣传,通过农村大喇叭、村(社区)消防宣传点等加强提示性宣传,依托网络、电视、广播等渠道集中播放各类消防安全警示内容。 (六)开展一次重点区域守护。对排查中发现有重大隐患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划定出重点区域,同时要安排专人专班进行守护,直到隐患整改到位为止。 (七)开展一次消防力量排查。要对辖区内消防力量(专职队、志愿队、微型消防站)进行全面排查。要明确各队伍的负责人,清楚消防设施配置情况及确保完整好用,加强日常实战化训练,春节前组织一次消防灭火演练,确保辖区内初期火灾能处理到位。 五、整治步骤 (一)隐患排查阶段(2月5日前)。各乡镇(街道)联合相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属地、行业管理职责,按照“逐条街道、逐个村居、逐家单位、逐栋建筑、逐个场所”的要求,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彻底摸清沿街商铺消防隐患情况,由各乡镇(街道)填写《浦江县沿街商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单位自行留档备查,《浦江县沿街商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于2月5日前报送至县消安委办公室(联系人:邵一江,钉钉:,QQ邮箱:)。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联合相关部门单位要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边查边改,做到隐患排查一家,整改落实一家。要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整改措施。对拒不整改的单位或个人,由属地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将《浦江县沿街商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至县消安委办公室。 (三)巩固提升阶段(3月31日前)。县消安委根据各乡镇(街道)报送的隐患整治情况,牵头组织开展督查检查,防止隐患反弹,确保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彻底有效。 六、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沿街商铺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隐患整改工作的紧迫性,进一步压实属地、行业监管职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同推进,切实做到“验收一家,合格一家,放心一家”,有效解决一批影响沿街商铺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实行分片包干,逐级分解责任,确保“清雷”行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整治期间,县消安委办将牵头开展明查暗访,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适时予以警示、约谈、通报。同时将沿街商铺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纳入20xx年乡镇(街道)消防责任制考评。 “清雷”行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形成辖区、行业系统火灾形势分析报告,于3月31日前报送至县消安委办公室。 督导工作方案 篇18一、督查范围 (一)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主要领导召集的工作汇报会、交流会、协调会及其他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四)省、市、县民生实事的完成情况; (五)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六)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的督办件,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包括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等批示以及在调研检查工作中作出指示)的落实情况; (七)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督办事项落实情况。 二、督查流程 总体按照“立项—交办—催办—反馈—核查—通报—归档—运用”的流程开展督查督办,着力打通督查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形成工作闭环管理机制。 (一)立项。根据本方案确定的.督查范围,需要立项督查的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提出立项意见,报县政府办公室审定;重大督查事项,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二)交办。对已立项的督查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建立督查台账,明确督查督办内容、牵头领导、承办单位、完成时限、工作要求等,及时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和重大督查问题清单平台下发督查交办单。属于专项督查的事项,由相关业务部门代拟督查方案,报县政府督查室审核印发。属于专题会议和专题调研督查事项,由联络员根据县领导指示要求整理督查内容,经县政府督查室审核后下发。 (三)催办。督查事项交办后,县政府督查室及时跟踪了解办理情况,灵活采取电话问询、信息提醒等多种形式适时进行催办;必要时,采取现场检查、专项督办等方式,确保督查事项有效落实。对催办过程中了解到的重要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实行联合督查。 (四)反馈。承办单位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并及时报送经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核签的书面报告。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由主办单位牵头起草和报送办理情况报告,报告要整合各方意见,并说明协办情况;需向上级报告的督办事项,由县领导联络员会同承办单位起草办理情况报告,县政府督查室按程序审签上报;对于短期内可办结的事项,实行即办结即反馈;对于短期内不能办结的事项,实行一月一反馈,于每月5日前反馈办理情况。反馈报告要全面、客观、准确,对事实不清楚、意见不明确的,一律退回重新报送。 (五)核查。县政府督查室及时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反馈情况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因客观条件不具备、确实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事项,由承办单位在到期前向县政府督查室书面说明原因并研究拟定办理方案、完成时限、推进计划,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后更改办结时限。原则上每一事项只能更改一次办结时限。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办理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由县政府督查室梳理形成书面报告送县政府领导阅示,并于每月10日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县政府领导关注的重点督查事项,根据要求及时跟进督查,督查结果以专报形式报领导阅示。对抓落实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要总结经验、交流推广;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单位,要指出问题,责成报告原因及改进意见。 (七)归档。对督促检查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和信息及时进行记录整理,立卷归档,以备查询。 (八)运用。对督办事项按照一定标准予以考核赋分,每季度通报分数排名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政令不畅、效能低下等情况由县政府办公室报县监委调查,依据省、市、县影响机关效能行为有关处理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效能责任。 三、考评标准 督查得分取基准分100分,在此基础上实行分项累计加扣分制。评分结果纳入乡镇(街道)和部门年度综合考核。 (一)不按要求配合开展督查工作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接收督查任务的单位,每次扣5分。 (二)按时办结并按时反馈的每件加2分,提前办结并反馈的在此基础上再加1分;按时办结但未按时反馈的每件扣1分;办理进度滞后的,每通报1次扣1分;未按时完成交办事项且无正当理由的,每件扣3分。一项交办任务涉及多家责任单位的,均实行一样的加分或扣分。年度内同一单位如出现3次没有按时办结且无正当理由的,建议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反馈材料不符合格式要求,或反馈材料事实表述不清、内容不完整、数据不准确、针对性不强的,每件扣1分;报送内容弄虚作假的,每件扣10分。 (四)交办督办事项受到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每件加2分;交办督办事项受到县政府、县政府督查室通报表扬的,每次加3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受到丽水市政府、督查室或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5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交办督办事项受到省级以上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10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 (五)对在督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酌情扣分;发现弄虚作假的,加倍扣分。 (六)临时性机构的加扣分主体为该机构所在县直单位。 督导工作方案 篇19为做好20xx年全区“双减”督导工作,更好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作用,实现以督促减,以督增效,根据《20xx年全省“双减”督导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区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双减”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范围 全区各义务教育学校、校外培训机构。 二、督导时间 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督导检查(第二季度集中督导时间为5月10日至5月20日);责任督学每月至少到校督导1次;定期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督导。 三、督导内容 (一)校内工作 重点督导校内考试和招生录取情况、校内作业和批改情况、有偿补课等行为、课后服务工作。 (二)校外培训工作 重点督导是否存在违规开展学科培训行为、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培训材料和人员管理是否规范、培训机构风险防控是否到位等。 四、督导方式 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方式。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双减”是顺民意、利长远、固根本的'德政工程。“双减”督导作为20xx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工作情况及成效纳入县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教育发展)和县(市、区)政领干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主要内容。各单位、责任督学和社会有关力量等要同向发力、共同用力,形成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义务教育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责任督学要通过月月督导做实日常监督,实现对义务教育学校督导的全覆盖;义务教育独立检查员、校外培训特约监督员要按照各自负责或区域,定期开展检查。 (二)聚焦工作成效。按照“有限督导、无限威慑”督导要求,突出精准、精细、精确,重点推动解决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真督实查,既要发现亮点,也要找准问题,严格落实整改,确保“双减”政策落实落地落细,切实推进“双减”工作取得成效。 (三)严肃追究问责。对工作滞后和不作为的予以书面或口头通报;对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予以约谈;对有舆情反映、群众举报强烈的典型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对校外培训机构重大违规违法行为,通过新闻媒体、网站予以公开曝光。对多次通报、重点约谈、挂牌督办仍整改不力的,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及我省实施规范启动问责程序,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整合教育、市场管理、公安等部门力量,建立综合、联动机制,督惩结合,强化执纪。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义务教育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要将阶段性“双减”工作情况形成自查小结(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和亮点、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打算等),接受季度集中督导时交给督导组。各督导组于5月31日前,将20xx年第二季度开展“双减”督导工作总结及问题清单报送区教体督导办。 中小学(幼儿园)“双减”督导工作实施 督导工作方案 篇20为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沿街门店及“三合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工作方案如下。 一、开展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疫情在我市影响逐渐减弱,各类商业经营逐步恢复,随之而来的是群众聚会、购物的反弹,人员的回流,对商业门店、经营场所(三合一)的消防安全压力增大,尤其是作为我市商业中心的老城区及各乡镇办事处所在地,沿街门店林立,商业景象繁荣。但由于老城区人口密集,老建筑物较多,防火等级较低,且多数几乎为“连体建筑”,加之老城区消防设施相对滞后,防火基础较为薄弱,一旦发生火情,极易形成“火烧连营”的局面。同时,近期我市及省内一些地方商业门店火灾事故时有发生,非常值得我们警示。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范围 重点排查整治市区沿街门店与“三合一”场所。各乡(镇)、街道也要参照本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认真抓好本辖区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三、时间要求 20xx年4月20日起至5月31日 四、整治内容和标准 (一)整治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达到证照齐全,合法经营。 (二)整治无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配备不足、员工不会使用消防器材,达到按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员工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消防器材。 (三)整治线路老化、电气线路私拉乱扯、超负荷违规使用电气,到达用电安全规范。 (四)整治楼梯、走道、管道井等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和其他物品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达到楼梯、走道、管道井等畅通、整洁,无占压通道、违规用电现象。 (五)整治安全通道不畅、安全出口不足,违规改变一楼的使用功能影响安全疏散,达到安全(出口)畅通、安全楼梯设置达标规范。 (六)整治沿街经营性餐馆违规使用连体液化气,达到规范用气、安全用气。 (七)整治住宿、经营、储存“二合一”、“三合一”或“多合一”现象。凡存在“二合一”、“三合一”或“多合一”的,一律责令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住宿部分必须与其他部分完全物理分隔,且住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必须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通道等设施;不得在外窗设置防盗网,确需设置的要保证火灾时易从内部打开。 五、责任分工 对市区主要干道按照店面分布进行划分,由蒲东街道、蒲西街道牵头,公安、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文化旅游局、商务局、城管局、电力等部门配合,组织人员成立联合检查执法组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 其他乡(镇)街道办事处根据方案要求,制定本辖区内工作方案,组织属地派出所、安监所、市场监管、城管、电力等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属地沿街门店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各执法检查小组要对辖区内沿街门店逐门逐户全部排查一遍,彻底澄清底数,建立台账,确保检查一个不漏、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记录在案,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建立整改台账。能当场整改的,要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时限,及时验收。确保排查出的隐患不缺不漏,并按照时限要求进行整改。排查整改期间,实行工作情况周报制,各执法组要将每周排查整改情况,由属地政府行政正职签字后,于每周五上午12:00前报县安委办 (二)深化整改,建章立制。各乡(镇)街道要将排查梳理出的问题清单,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集中时间和力量,推进整改,确保形成具体的可检查、可量化、可实录的整改成果。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认真研究,把握规律,形成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制度保障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的发生。 (三)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运用召开培训会、发放宣传(册)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剖析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曝光隐患突出的单位和区域,警示提醒广大公众,引导群众主动配合检查活动。普及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讲解电动自行车安全存放、安全充电和火场自救逃生知识,提醒落实“三清三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电源、关煤气、关门窗),指导开展消防检查和灭火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 (四)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县安委办和县委督查局将组成联合督查组,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坚持责任追究关口前移,发现问题严肃问责,发生事故严格追责。凡督察发现中工作不负责、措施不落实、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通过训诫谈话、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凡导致发生伤亡火灾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逐一进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督导工作方案 篇21为了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市教育局秋季开学工作会议要求,拟定于9月7日至18日组织开展20xx年全市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为确保督导工作高效实施,经教育督导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局党委同意,特制定20xx年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方案。 一、领导小组 总指挥: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督导范围和内容 (一)自查督导覆盖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二)在全面了解掌握全市开学工作动态、收集典型经验的基础上,突出以下几个重点: 1.安全工作方面。重点督查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及"三防"建设落实情况;校园一键式报警设施安装情况;开学初是否对校园及周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是否对中小学生集中开展了安全教育;是否突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教育重点。 2.疫情防控方面。重点督查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的建立、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及管理、宣传教育三个方面。 3.规范办学行为方面。重点督查是否落实招生政策;是否有大班额现象;是否均衡编班;是否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严格落实收费政策。 4.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是否按规定配齐教师;教师学科及专业结构是否合理;了解音体美及小学科学等学科教师配备情况;是否超编配备代课教师;教职工分工分课是否均衡;学校管理干部兼课情况;是否有关于教师有偿家教家养或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课的整治方案。 5.教育教学方面。重点督导学校是否开齐开足课程;是否有落实教学常规管理的工作细则。 6.食堂管理方面。是否存在浪费现象;是否实施"明厨亮灶"工程;是否公示带量菜谱及成本核算,做到保本不盈利;是否设立采购台账;是否成立膳食委员会;是否落实校长、教师陪餐制度;调查师生就餐满意度情况。 7.局机关干部下校指导方面。开学期间,局班子成员、股室长等局机关干部是否下校指导开学工作。 三、督导程序 (一)学校(园)全面自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根据督导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好相应附件。 (二)中心学校全面督查。各中心学校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收集并整理辖区内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自查表,指导各校(园)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 (三)教育督导中心全面督导。教育督导中心组织督导组对所有市直学校、部分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进行抽查(10所学校以上的镇、街道覆盖率50%以上,10所学校以下的镇、街道全覆盖)。听取市直学校校长、中心学校校长开学工作汇报(安全、人事、教学、督导等分管负责人须参加),实地察看校园、查阅资料、访谈师生,并将督导基本情况向各单位反馈。 (四)教育系统全面通报。督导中心将根据各督导组督导情况形成专项督导报告,经局党委审核后,向全市教育系统通报。 四、人员安排 第一督导组 组长: 指导员: 成员: 督导单位:一中、二中、四中、五中、陶瓷烟花职校、五雅中学、德才外语学校、渌江职业技术学校。 第二督导组 组长: 指导员: 成员: 督导单位:来龙门街道中心学校、李畋镇中心学校、白兔潭镇中心学校、浦口镇中心学校、王仙镇中心学校、沩山镇中心学校、青云学校、机关幼儿园。 第三督导组 组长: 指导员: 成员: 督导单位:阳三石街道中心学校、船湾镇中心学校、泗汾镇中心学校、沈潭镇中心学校、孙家湾镇中心学校、东富镇中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第四督导组 组长: 指导员: 成员: 督导单位:仙岳山街道中心学校、明月镇中心学校、嘉树镇中心学校、茶山镇中心学校、均楚镇中心学校、石亭镇中心学校。 第五督导组 组长: 指导员: 成员: 督导单位:国瓷街道中心学校、长庆示范区中心学校、左权镇中心学校、板杉镇中心学校、枫林镇中心学校、官庄镇中心学校。 五、工作要求 1.督查结束后,各组资料员收集整理好督导资料,形成书面督导报告,组长审核后于9月23日前交综合办易景军处。 2.督导组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做到廉洁自律,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督导工作方案 篇22进入暑假以来,群众对学校及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民办培训机构不规范办学的举报越来越多。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教师违规补课之风得到有效解决,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违规补课专项督查。 一、督查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校及教师,民办培训机构。 二、督查内容 1.中小学校成建制补课情况; 2.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办班、家教家养情况; 3.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违规办班情况。 三、督查时间 此次督查从20xx年7月14日开始,到20xx年8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4日—7月18日)。全县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学校与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9日—7月22日)。全县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办班的教师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对自查自纠阶段仍顶风违规补课办班的,要将问题线索及时报送局纪检监察室处理。 (三)集中督查阶段(7月23日—8月30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县教育局纪检组、监察室、基教股、民教股组成专项督查组进行明查暗访,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四、督查分组 第一组: 第二组: 五、纪律要求 (一)压实责任。 各县属学校、乡镇(场、办)中心学校对所辖学校的暑期违规补课行为负主体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督学责任区为辖区内学校暑期违规补课办班专项督查工作的责任主体,督学责任区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对违规补课办班行为管理不到位,对专项督查不力、工作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问责追责。 (二)严格责任追究。 凡暑假期间违规补课办班的学校和教师不管收费与否,一律按照《新化县教育局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坚决确保教育安全的通知》(新教通〔20xx〕38号)查处到位。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违规办学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年检定为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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