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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电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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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范文(精选23篇)

电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范文 篇1

  一、总体思路和要求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要求,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着力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任务,促进我市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原则上,因灾造成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成品严重破坏的,指导企业在一个月内复工复产;造成特别严重破坏的,在一个季度内完成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位于蓄滞洪区或地势低洼地区的,通过租借标准厂房、委托加工等方式先行恢复生产,半年内引导企业启动搬迁。

  二、基本原则

  (一)企业自救,政府帮扶。坚持市场经济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企业开展生产自救、自力更生,同时政府积极帮扶、强化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灾后重建。

  (二)科学规划,集群发展。化危为机,依托灾后重建工作,科学调整产业布局,推动蓄滞洪区或地势低洼地区企业尽快启动搬迁。按照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原则,布局建设专业园区及大企业(集团)配套企业园区。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合理确定灾后重建重点和建设时序,分清轻重缓急,注重工作策略方法,抓好前后衔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三、主要任务

  (一)复工复产

  针对受洪灾影响较轻,经过清理、消杀和安全检查后能够复工复产的企业,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服务指导,组织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1.开展灾害损失核查统计。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县(市)、区迅速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核实辖区受灾情况,及时将灾情逐级上报。同时,将工业企业受灾有关情况抄送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组织企业开展生产自救。严格落实县(市)、区属地责任和部门指导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受灾较轻的工业企业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信局)

  3.集中力量抢修设备厂房。组织企业集中力量重点检查生产装置、储罐、管道、电气等设施设备以及生产车间、储存仓库等重点场所,及时修复毁损设施。企业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启用前,须由专业人员对配电箱、电气设备设施等进行一次彻查,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送电运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信局、新乡供电公司)

  4.破解制约复工复产瓶颈。结合全市“万人助万企”活动,及时收集和协调解决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用足、用活、用好政策,严格落实“13710”工作制度,实现企业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求必应、有难必帮,支持企业渡难关、抓重建、谋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企业服务活动各成员单位)

  5.强化复工复产指导服务。各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组成指导服务团,上门指导服务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住建部门、城管部门指导企业做好排水清淤;卫健部门指导企业做好消杀防疫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指导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教育、科技、人社、生态环境等部门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针对企业设备、材料、环保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受损情况开展“专家上门问诊”,最大限度帮助企业减少损失,科学复产、尽快达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灾后重建

  针对受洪灾影响较重的企业,要积极引导企业开展重建工作。尤其是处于蓄滞洪区和地势低洼的企业,要积极引导企业异地搬迁改造。

  1.调整重点区域产业布局。聚焦卫辉市、辉县市、牧野区、凤泉区等重点受灾区域,及时调整相关产业集聚区规划。研究制定蓄滞洪区产业异地搬迁整体规划,合理调整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鼓励严重受灾企业开展异地搬迁改造,指导企业科学选址,协助企业做好规划、用地等审批工作,尽快开展异地搬迁。结合企业意愿和需求,引导新航集团总部、白鹭化纤老厂区异地搬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简化重建项目审批流程。对原址重建工业项目,在原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已按要求办理了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水利、节能、民防、市政园林、消防等审批手续的,企业拟按原有审批许可要求进行重建的,一律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在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审批部门即来即办,直接作出书面审批决定。对原址改扩建项目,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审批速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引导企业逐步恢复生产。对因灾情比较严重导致全面停产或半停产的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加快对房屋、电力设施、受损设备进行检测鉴定,能维修的要组织力量抓紧维修,需要采购新设备的要抓紧订货,能够局部恢复生产的要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恢复生产,逐条生产线、逐个车间有序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减轻企业因灾损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政务大数据局、新乡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加强企业搬迁要素保障。强化土地、环境容量、资金、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各项要素指标向异地搬迁企业倾斜,确保异地搬迁项目早日开工建设、达产达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全面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开展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园区水电气(汽)运等要素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配套水平。牧野区、凤泉区研究制定整体方案,完善排水、排涝设施,确保20__年雨季之前彻底解决园区积水隐患。(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扶持政策

  (一)用好补助资金。用好上级灾后重建专项补助资金,由各县(市)、区根据受灾情况自行统筹安排,支持受灾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强化金融支持。加快信贷审批保险理赔速度。督促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优先支持、利率优惠”的原则,开通“绿色通道”,优化简化信贷审批程序。督促指导各保险机构按照“应赔尽赔、能赔快赔”的原则,主动做好查勘预赔、理赔工作。保持企业资金稳定。对受灾企业已有贷款不断贷、不抽贷,确保20xx年工业企业信贷余额、贷款户数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在灾后重建期间贷款到期的,可实行贷款展期,展期不少于6个月。优化金融服务。建立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精准对接受灾企业融资需求。设立工业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解决企业短期流动性困难。全面推行“无还本续贷”、“先贷后还”等业务。降低应急转贷资金使用门槛,扩大单笔使用额度,进一步缩短审批办理时间,提高转贷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行新乡市中心支行、新乡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

  (三)减轻企业负担。租金方面。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受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免收20xx年7月—20__年6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适度减免租金。税费方面。对灾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工业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和缴纳税款事项,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符合条件的受灾企业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用工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支持受灾地区防汛救灾、灾后重建若干措施的通知》,延缓缴纳社会保险费,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稳定受灾企业劳动关系。其他要素。新奥燃气延迟非居民用气价格上涨,允许企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燃气费款。对受灾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缴纳水费的工业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住建部门认定后予以缓交。(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完善政策保障。加快政策兑现进度。对列入20xx年度预算的“三大改造”、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各类奖补资金和扶持资金,凡符合拨付条件的立即足额拨付到位,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各县(市)、区在出台各类灾后重建帮扶政策或切块资金再统筹分配时,优先向受灾严重企业倾斜。畅通产业循环。定期召开产销对接会,按照产业链图谱,推动供需双方对接合作。畅通工业企业供应链体系,优先推动本市龙头企业市域内的配套企业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各方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压实县(市)、区属地责任和部门指导责任,践行“一线工作法”,细化工作举措,建立专班、安排专人,统筹推进。

  (二)狠抓政策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并落实国家、省、市已出台的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政策解释并制定政策落实的操作流程。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暗访,对落实好的县(市、区)、市直部门、有关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特别严重的进行约谈。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企业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先进典型经验,鼓励引导企业结合国家、省产业政策,高起点、高标准恢复生产和重建,提高企业抗灾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对先进典型企业和先进人物,要及时报道、加以推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电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范文 篇2

  一、指导思想

  切实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有效掌控企业复工复产节奏有序,扎实做好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二、工作原则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要求,切实落实疫情防控监管责任。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实现人员移动闭环管理、车辆闭环管控,做到疫情防控工作“十个到位”。认真履行报备制度,经开区企业向经开区报备,其他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企业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

  三、具体措施

  (一)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企业负责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企业疫情防控专班,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经开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管责任,建立疫情防控工作联系制度,加强对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指导。

  企业在厂区设立缓冲区,安排专人对职工登记造册,注明家庭详细住址、健康状态、家庭成员、联系方式等,将信息上报经开区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新返岗员工进行核酸检测,在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允许新返岗员工与其他职工共同工作、生活。对于县域外低风险地区返回职工要及时向属地、经开区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备,三天内做2次核酸阴性后,方可返回上岗;对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职工及时向属地、经开区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备,按现行政策执行。

  企业要完善生产生活视频监控系统。在厂区车间、库房、销售等场所等重点部位设立视频监控系统,设置专门监控室,安排专人进行管理,相关影像资料要保存7天以上,以备查用。对视频监控系统无法使用的企业要求立即整改,未达到标准前绝不允许复产运行。

  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加大监督力度,对企业未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或人员排查管控工作不到位,不予批准复工复产。

  (二)防控方案制定到位。复产复工的企业必须制定好详细、切实可行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明确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落实落细各项具体举措。同时,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消杀、通风、两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动态更新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出现可疑病状,要第一时间向属地卫健、疾控部门报告,同时通过企业负责人立即上报县工信局;第一时间将核酸或抗原检测阳性感染者送至指定医疗机构,按照疾控部门要求有序做好其他人员隔离、监测和专业流调工作,对厂区环境进行全面消杀。

  (三)防控知识培训到位。复工复产企业要对职工进行一次疫情防控专业知识培训,认真学习领会《吉林省加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有序启动复工复产操作导则(20__年3.0版)》以及各级部门印发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相关文件和工作要求,并就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出具《承诺书》。同时,企业还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群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经常性的健康宣教,切实增强员工自我防控意识。

  (四)员工健康服务到位。复工复产企业员工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开展职工日常防护,每月定期开展进行一轮全员核酸检测或抗原试剂检测(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人数较多的可分批做核酸检测,即:每天可采集20%,5天完成一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要稳定好员工思想情绪,引导正面社会舆情,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五)全面消杀彻底到位。复工复产企业要安排专人定期对厂区、职工作业区、楼宇、物流交换等各类场所以及工具设备等消杀到位,做好消毒记录。同时,要认真开展日常消杀,做到不留死角,并将每天消杀情况做好书面记录,接受属地和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检查。

  (六)防控措施细化到位。复工复产企业要做好入口检测、错峰上岗、分散住宿、限流等工作。要采取网格化最小单元就餐,绝不允许堂食。做好作业场地、食堂、厕所、垃圾点以及进出门口、办公场所、电梯间、员工宿舍的地面、门把手、水龙头等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相关制度严格细化到位。

  (七)防疫物资准备到位。复工复产企业要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和管理,配备抗原试剂、N95口罩、防护服、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测温仪、消毒液、消杀酒精和检查手套等医疗防疫物资,建立使用台账,按14天以上进行储备。

  (八)安全生产保障到位。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做好车间、仓库等区域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工装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劳动防护到位。绝不能因抢工复工复产进行违规操作、疲劳操作,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九)人员流动监管到位。复工复产企业员工在县域内居住人员返岗,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凭行业部门出具的出入证明进入。企业员工非必要不外出,员工实行“点对点、两点一线”移动闭环,少接触或不接触外人。

  (十)运输车辆管控到位。复工复产企业对域外来镇运输车辆、到域外运输返回的车辆及人员实施闭环管控,提前一天将司乘人员主动上报属地和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掌握车辆行程路线。供应商车辆及司乘人员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进入厂区,安排固定人员进行接收、装卸、拆封和消毒。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车辆由单位负责接送,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车辆要配合好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属地)全程接送,货物和装卸人员要做核酸检测(人物同防),车辆闭环管控接受属地和经开区、行业部门的监管。

  四、工作流程

  (一)需要复工复产的企业,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后,持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向经开区或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经开区或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复工复产硬件条件进行实地核验、协调服务,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三)经开区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上报复工复产工作的企业进行批复,严格履行监管和督导责任,确保企业把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导检查。要做好“一报三查”(报备,检查、抽查、核查)工作,加强对日常疫情防控、生产组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动态掌握企业复工复产进程、生产组织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情况,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报备:各包保小组成立微信工作群,企业负责人及时在群里上报外来车辆和人员情况,小组长收集信息,及时研判并上报信息员,汇总后报组织部。

  检查: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落实检查指导工作,除实地检查外,还要经常性保持电话沟通,以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抽查: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抽查,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务求抽查取得实效。

  核查: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认真核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各项预案、方案和组织架构准备。

  (二)加强协调联动。加强与属地和县直各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全力保障复工复产员工返岗、物料运输等生产要素,精准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特别是要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协调,帮助复工复产企业办理《通行证》等,确保物流运输畅通。

  (三)做好突发应急管控。在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确定突发事件后,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按照全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对复工复产企业措施适时进行调整。

  (四)实行“每日一报”。经开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复工复产有关情况,每日报送县工信局,县工信局汇总后上报县政府、上级工信部门。

电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范文 篇3

  一、复工复产总体要求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延长20xx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工信办防疫〔20xx〕18号)文件精神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按照“成熟一个,复工一个;规范一个,放行一个;达标一个,审批一个”的原则形成《长垣市重点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白名单》(名单附后),白名单外的企业不可复工复产。已复工复产的44家卫材加工企业要严格执行本方案要求的复工复产条件。

  二、复工复产条件

  复工复产的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

  复工复产方案应当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并建立6类台账:

  1、门岗入场(厂)登记台账(人员体温测量、进出车辆消毒)。

  2、员工体温检测台账,建议全体人员每天不少于2次(测量体温工作人员需全程佩戴防护用品)。

  3、车间、办公区、电梯间、厕所等公共接触区域消毒台账(每天不少于2次)。

  4、食堂消毒台账(早中晚至少一次)。

  5、职工宿舍消毒台账(每天不少于两次)。

  6、企业三类人员排查台账(日报告、零报告)。

  (二)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准备好容纳足够数量职工的宿舍和食堂,确保能容纳所有职工集中食宿。备好四类防护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1、备足不少于5天所需的口罩;

  2、备足不少于5天所需的消毒用品(酒精、84消毒液或其他含氯消毒液)。

  3、备好体温计(必须有电子测温设备)。

  4、备齐防护用品垃圾收储设备。

  (三)落实从业人员管控要求

  企业要安排员工集中食宿,根据满足集中食宿人员规模确定复工复产规模,避免非集中食宿人员参与工作及人员往返流动。对外来人员、原材料、车辆、企业高管和企业员工等进出情况进行详细排查登记,市外返长人员隔离14天以上,根据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非重点地区区别对待。必须掌握每名员工的健康状态,落实6项要求,做好日常管理,保证所有员工佩戴口罩,坚持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

  1、要明确防疫责任人。

  2、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

  3、不允许人员聚集、开大型会议、举行大型活动。若召开小型会议,人员间隔距离1米以上。

  4、在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和举报电话。

  5、要制定职工就餐安全措施(采取分流就餐、单人单桌就餐,若无餐厅或不在餐厅就餐者不得扎堆就餐)。

  6、要在企业内部进行全员无死角疫情防控宣传。

  (四)加强疫情知识宣传普及

  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栏,可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横幅、各类工作群、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提升疫情防控意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复工复产审批程序

  拟复工复产的企业要向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制定详细的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方案和复工复产重点项目内容,经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初审合格后,报市科工信局复审,批准后报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由疫情防控指挥部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四、复工复产要求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并追究其相应责任,对已复工复产的卫材加工企业也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监管。市电力公司要做好获批复工复产企业的用电保障工作,对未经批准檀自复工复产的企业加强用电管控。对敷衍塞责、虚假应付、落实不力,甚至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被动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

  各复工企业要严格执行《长垣市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南》。

电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范文 篇4

  为了全力消除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助力打赢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收官之战,区消安委决定开展全区护航复工复产消防安全攻坚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提本质、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保安全”总目标,紧盯小微企业、居住出租房、“高低大化”、生命通道、学校等重点对象,集中力量打好攻坚行动,服务企业单位解决复工复产期间消防安全难点问题,提高复工复产期间全区火灾防控水平,为“两手硬、两战赢”提供安全保障。

  二、行动时间

  3月26日至4月15日,共20天。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整治小微企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对前期排查掌握的小微企业底数进行再核实,充分发动镇街、公安派出所和网格力量参与排查,做到发现一家、登记一家。排查过程中,对照《小微企业消防安全整治标准(试行)》逐项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登记造册,明确时限,督促整改。严格落实员工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新上岗员工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四懂三会”。鼓励小微企业因地制宜加强消防安全物防措施应用,按标配齐消防器材,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深入推进小微企业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二)全面排查整治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紧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区域,各公安派出所、各镇街消安办组织基层力量,对复工复产企业集体宿舍、员工分散租住房屋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治理电气线路未套管、电线私拉乱接、生活用火未隔离、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风险隐患。排查过程中,加强“基层治理四平台”的运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出租房火灾隐患,及时录入平台,完善事件流转、移交机制。在居住出租房集中连片区域,配合公安机关推进出租房旅馆式管理。纳入旅馆式管理的出租房应符合《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或本辖区消防安全整治标准,在外来务工人员申办居住证或前台登记时免费分发消防宣传资料。

  (三)全面排查整治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对辖区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复查核查,将原有隐患清单进行再梳理、再更新。对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机制。对变更场所使用性质的,及时进行登记,督促单位依法依规办理手续,并将有关情况函告相关主管部门。对单位中存在违章用火用电行为的,一律对相关责任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建筑存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一律提请政府采取严管严控措施。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一律实施政府挂牌督办。针对各类商户逐步开放的情况,通过各种途径组织单位管理人员开展约谈,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加强防火巡查检查,落实微型消防站日常拉动演练。

  (四)全面排查整治石化企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将消防安全纳入石化企业安全治理重点内容,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石化企业复工复产动态,联合有关部门及时跟进单位安全风险排查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区消防救援大队要开通石化企业微信群、QQ群等进行消防安全视频约谈,积极配合应急、环保等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石化企业落实严防严控措施。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要指导企业加强灭火救援队和工艺处置队建设,坚决遏制石化企业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五)全面排查整治堵塞生命通道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按照既定部署,积极推进单位和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工作,在4月底之前全部按要求施划完毕。组织物业服务企业、村(居)委会、基层网格力量,全面清理建筑室外消防车道、室内疏散通道上的障碍物。组织高层住宅小区对室内消火栓系统进行全面检测,检测发现的问题逐项组织落实整改。行动期间,对消防车通道堵塞占用、高层住宅小区室内消火栓系统供水问题严重且拖延不改的单位和住宅区,主动向区政府报告,协调有关部门联合督办整改。

  (六)全面排查整治学校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发动网格力量对各级各类学校周边餐饮、娱乐等经营性场所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降低校园周边区域安全风险。通过网络视频等形式对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开展一次集中培训,督促学校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依法依规建立微型消防站,加强应急处置准备。协调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学校“开学第一课”,充分运用线上和线下两个途径,制作专门课件、派出宣传人员,指导学校提高消防安全教育水平。指导有条件的'学校在复学后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分批次参与。

  四、工作要求

  (一)纳入政府统一部署。各镇街要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做好沟通,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本辖区护航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节点。要结合实际,安排力量下沉一线,指导基层全面推进攻坚行动。

  (二)广泛发动各方力量。公安分局要紧密结合社会面管控工作,借力“雷霆系列”专项行动,全面发动公安派出所排查小微企业、居住出租房,“多合一”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高风险场所区域。相关部门加强联合,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扎实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

  (三)强化消防安全服务。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救援机构服务复工复产的有关措施,对守规企业要上门提供技术服务。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要向单位提供隐患整改意见。要确保服务热线畅通,及时接受企业和群众咨询。对单位存在消防安全难题的,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强化执法力度,切实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不能以罚代管。

  (四)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督促各镇街、相关场所推广应用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等技防手段,提升单位场所抵御火灾风险水平。大力推进智慧消防智能管控平台运用,通过平台数据对当前消防安全形势进行智能分析研判,切实找准攻坚行动的重点和难点。

  (五)严守消防安全底线。对排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紧盯不放,在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也要跟踪问效。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力督促整改。对顶风违法、罔顾员工生命安全的,应当提请政府逐级挂牌督办。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将纳入省政府第十八批重大火灾隐患论证对象。

  (六)强化日常信息报送。行动期间,各镇街要每日(含休息日)16时前报送攻坚行动每日统计表(见附件),区消安委办将视情通报。攻坚行动结束次日4月16日报送工作总结,报送方式:区消安委办公室邮箱。

电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范文 篇5

  一、工作目标

  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监测,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及时发现、报告和控制疫情;强化与区卫健局、笏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协助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控制工作,防范企业复工生产后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认真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各项准备,有序高效地落实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努力降低对公众健康的危害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积极采取各项综合性防治措施。

  指挥有力,协调有序。坚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对接复工企业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的各项工作。

  提高能力,强化协作。加强人员、技术和物资准备,强化与其它部门的信息交流和防控协作。加强监测,科学应对。提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的监测预警能力,依靠科学技术,及时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大流行的各项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月塘镇企业复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小组成员的职责。镇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党政两委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分工明确,齐抓共管,力求工作实效。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按照“谁用工、谁报告、谁管控、谁负责”的原则,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企业要提前两天将落实情况报我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复工。

  (一)落实排查责任

  企业要对所有员工进行全面摸底、登记造册,逐一掌握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情况。并在厂区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所有入厂人员必须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要求湖北等省外员工暂缓来莆,待疫情解除后返莆就业。

  (二)落实防控责任

  坚决做到“三个一律、两个落实、一个不漏”:返乡人员一律要摸排、登记、报告;疑似病例一律要定点集中观察;确诊人员一律要集中救治;落实好流动人员健康状况,建立健康信息卡;落实好其所在社区的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不出疏漏。要求每个企业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设置单独隔离房间,指定厂医或医务人员负责每天两次对全体员工进行体温监测,先体检、后上班,有情况要先隔离,并立即报告我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要落实好办公室、车间、宿舍楼、食堂的人员安排以及定时对厂区进行消杀工作,保持车间通风,员工要戴口罩、勤洗手,就餐安排分时段、分批次,尽量做到人员不聚集,全力做好员工防疫工作。省外员工全部到岗14天后无相关症状,企业内也无相关疫情病例和疑似病例,方可对员工恢复正常管理。

  (三)落实错峰责任

  1.为合理错峰安排生产线,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各企业要按照“防控优先、民生优先”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错峰复工。

  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通知文件下发之前(20xx年1月29日前)已开工企业,要按照“外控输入、内防扩散”的原则,继续稳产,减少工人流动。在疫情存续期间,原则上,应保持现有员工规模,不得新增入厂员工。如确因货期紧张等需要新增员工的,需将新增员工相关信息(包括姓名、籍贯、联系方式、有无去过湖北、武汉或接触湖北、武汉籍人员、有无发烧、咳嗽、胸闷等不适应症状等)提前一天报送我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把关。我镇安排专人跟踪,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员工健康信息卡、定期消毒、发热病人报告制度及零报告制度。

  3.复工企业需提前两天向我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提出申请,并提交员工基本信息表(包括姓名、籍贯、联系方式、有无去过湖北、武汉或接触湖北、武汉籍人员、有无发烧、咳嗽、胸闷等不适应症状等)。各企业复工前准备工作,包括防护用品的准备、设置单独隔离房间、建立疫情应对小组、制定应对预案等。若未达到复工条件,企业需待整改到位后方能复工。企业复工后,我镇安排专人每日跟踪各复工企业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四)落实保障责任。

  企业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对因疫情未及时返闽复工的职工,经与职工协商一致,企业可按照《带薪年休假条例》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带薪年休假期间,职工社保、工资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待遇。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期间,劳动合同未到期的,企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要分别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五、部门联动及职责

  (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责任部门:卫计办、各村(居)委会、各企业)

  (二)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有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和运输安全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防止事故发生。(责任部门:党政办、路长办)

  (三)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报经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范围;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的,由省卫生厅报省人民政府决定;封锁疫区可能导致中断干线交通的,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决定。(责任部门:党政办、卫计办、路长办、派出所、各村(居)委会)

  (四)疫情控制措施:一旦发现企业员工出现发热、咳嗽、气喘、乏力等疑似症状,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或近距离接触,在现场附近把守,并立即通知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封闭现场,禁止疑似有被传染员工出入;封闭或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紧急措施。(责任部门:党政办、卫计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居)委会、各企业)

  (五)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湖北籍,尤其是武汉籍员工动态,逐一掌握来自或去过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情况,密切跟踪,及时应对,推迟近期到过湖北武汉等重点疫情区域的工作人员和已返乡的湖北籍员工的复工时间,省外员工全部到岗14天后无相关症状,企业内也无相关疫情病例和疑似病例,方可对员工恢复正常管理。(责任部门:卫计办、笏石卫生院、各村(居)委会、各企业)

  (六)新闻报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按照有关规定作好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实事求是,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责任部门:宣教办)

  六、防控措施

  (一)建立预防控制合作机制

  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与卫生部门的防治合作机制,建立疫情互通电话;同时要主动加强与检验检疫、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协作,沟通疫情信息,形成及时会商、协同行动的长效合作机制。

  (二)广泛开展健康教育

  各企业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介,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员工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开设发热门诊

  秀屿区医院开设定点发热门诊,设立预检分诊点,归口治疗发热病人,做好24小时值班轮守。对发热病人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对发热、肺部有影像改变和血象不升或下降的病人及时组织会诊,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

  (四)及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接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通报后,应在第一时间派出专业人员到达疫点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理,与卫生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共同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指导进入疫区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按照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采取严格的个人防护措施,严禁在无防护条件下接触有疫情人员。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笏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直接组织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密切接触者进行为期14天的医学观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密切接触者出现流感样症状或者患肺炎时,应立即转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并按照技术指南采集标本,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其指定的实验室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实验室检测。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应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医务人员在接诊流感样病例和肺炎病例等发热呼吸道病人时,要认真询问有无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接触史、所从事的职业、同类病例接触史等流行病学情况,并进行相应的临床检验和医学影像学检查。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要立即电话、传真报告区疾控中心,由区卫健局组织专家组及时进行筛查,一旦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警病例,要按照按本预案立即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七、疫情报告

  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经院专家组会诊后,诊断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或确诊病例,经诊断小组和区疾病控制中心同意后,疫情信息发布严格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执行,同时进行转诊。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的准备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应对工作方案和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监测工作和监测系统建设,做好医疗救治和公共卫生干预准备工作,定期对企业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设置隔离医学观察点

  在各企业宿舍楼设置隔离医学观察点,按照防控消毒、医疗观察、信息联络、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做好人员培训和演练工作,及时启动备用,做好隔离、观察重点防控人群及有疑似症状对象的工作,实时上报防控情况,阻断疫情蔓延。

  (三)经费和医药物资保障

  安排落实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疫情监测、病人救治、应急疫情调查处理等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各项防治措施得以落实和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企业要储备足够数量的抗流感病毒药物和消杀药物。

  (四)督导检查

  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各企业复工前与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工作的督查。督查内容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的准备工作和应急工作等,并做到督查与指导相结合。督查结果应及时反馈和通报,对需要整改的,进行动态跟踪督办。

  (五)严肃追责

  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的要求,积极做好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各企业要及时上报、公开透明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对缓报、瞒报、漏报的一律严肃追责。

电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范文 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广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机制和《南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安全有序复工的通告》的相关规定,为有序推进我城区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结合城区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城区交通运输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西乡塘区交通运输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交通运输局、发改局、卫健局、公安分局、交警一大队,各镇、街道各一名领导。

  二、复工条件

  城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企业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工: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责任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应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员工分批到岗安排等内容,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企业要与属地医疗、疾控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每日向行业主管部门或镇、街道报告复工情况和员工健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对每名员工近14天的去向进行排查;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规劝其留在当地暂不返邕复工,鼓励员工延迟返邕上班;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企员工要排查其抵邕时间,按规定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检测正常、无不适症状后方可上岗。

  (三)设施物资到位。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要求,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包括口罩、消毒液等),配备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情重点地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

  (四)内部管理到位。企业原则上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企业经营生产办公场所;在岗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企前体温检测,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企业要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制度。

  (五)清洁消毒到位。使用空调系统的,应定期清洗,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消毒;对不采用空调系统通风的,应采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通风。针对有多人操作的.设备,应每班对操作按钮、把手等人员接触较多的物体或部件表面进行消毒;要定时对重点区域(工作台、电梯、食堂、卫生间等)的清洁消毒。食堂应注意食物安全,推行分餐制,避免聚集就餐,要加强对餐具的消毒及管理。

  (六)健康教育到位。企业要通过宣传栏、公示栏、微信群等多种方式普及传染病防护知识,让全体员工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有症状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教育和督促员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三、申报审核

  (一)企业申报。实行企业复工申报制,企业承诺满足“六个到位”条件,提前三天通过阿里巴巴钉钉搭建的“南宁市西乡塘区企业复工申报平台”向行业管理单位或镇、街道办递交承诺书,并提交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食堂和公司宿舍防控措施方案(无食堂、无集体宿舍的不作要求)。

  (二)部门审核。企业上报的相关材料,根据企业类型、规模,分别由城区交通运输局或镇(街道)审核通过后,方可按复工方案有序复工。相关单位对于认为不符合复工要求的企业要及时提出制止意见。其中,“四上”交通运输企业(“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等四类规模以上企业)需由城区交通运输局审核(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其他交通运输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的镇(街道)审核。

  (三)网上申报。优先使用钉钉“南宁市西乡塘区企业复工申报平台”线上开展企业复工申请审批,同时可使用邮箱、微信等其他方式进行企业复工认定申请。各企业在钉钉“南宁市西乡塘区企业复工申报平台”填报的材料,城区交通运输局或镇(街道)将通过钉钉进行高效快捷审批。企业可内部使用钉钉建群,作为管理员工的一种方式;每日可使用钉钉统计汇总内部员工的健康报告,并按要求上报给相关审批单位。

  四、企业复工时间安排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广西区内企业复工、学校开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厅函〔20__〕12号)规定,城区辖区内除已开工企业和疫情防控必需的各类企业外,其他企业不得早于20__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复产。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从2月10日起,实行分类分时段安全有序复工,具体安排如下:

  (一)交通运输企业

  2月10日起,交通运输企业可以复工。

  暂缓复工企业: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驾培行业。

  (二)交通建设工程

  2月10日起,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存在重大风险确需应急处置的建设工程项目可以复工。

  2月24日起,其他工程项目可以复工。

  五、其他要求

  (一)加强监督检查。城区各有关部门及各镇(街道)要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并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对不满足复工基本条件、不递交复工承诺书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业。

  (二)加强协调配合。城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镇(街道)要加强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公安分局和卫健局要提供涉及重点疫区人员及所在企业名单,由企业重点跟踪,密切联系到人,要求暂不返回南宁。对提前返回的人员,企业应要求其实行14天的居家观察,由专人负责跟踪居家观察情况,并及时报告。

  (三)加强服务指导。由城区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发改局、卫健局、相关企业所在地的镇(街道)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服务指导,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恢复产能。

电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范文 篇7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我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成立由部门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行业实际制定部门所属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县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冶金、焦化、机械、制造及商贸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能源局负责煤层气、电力等能源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建设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涉牧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其它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所属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二、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和分管县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并先行隔离两周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三、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六是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四、正常生产企业的疫情防控

  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五、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县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一是督促企业全面停止“两节”期间的聚餐、文艺汇演等职工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能取消的`取消,不能取消的延后举办;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此方案只适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防控工作结束后,该方案自行废止。

电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范文 篇8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监管部门及股份公司关于节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要求,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装置、重点环节,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人,扎实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到不落项、不留死角,确保“两会”期间、春节后及元宵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确保公司安全平稳运行为目的,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监督、重实效”的要求,以重点装置及主要生产部位为中心,全面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同时,进一步加强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做到不培训不上岗、不合格不上岗,为公司节后安全生产奠定坚实基础。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司领导关于节后复工复产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逐级分解到班组、岗位,切实做实、做细,确保复工复产安全维稳运行。

  (二)全面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1. EHS部组织EHS管理委员会及工贸行业专家进行复工前专项检查工作,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以生产设备为中心开展,做到隐患排查全覆盖,按照“四个清单”要求,做好闭环管理。

  2.公司各部门积极配合EHS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针对查处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时限,对于不能一时整改的问题,要制定防范措施和工作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反馈至EHS部,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复查验收等闭环工作,保证节后复工安全生产稳定运行。

  (三)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1.培训内容:

  主要安全生产工艺、操作规程、特殊作业、特种设备操作、闭锁管理制度、事故警示教育等内容。

  2.培训对象:生产相关人员

  3.培训时间:

  4.考核时间:

  5.培训地点:

  6.培训要求:

  (1)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培训,积极组织本部门人员认真学习,做好笔记。

  (2)本次培训、考核重点为操作规程,按照甘河园区工作要求,未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待再次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值守工作

  1.党政办认真做好“两会”期间、春节后及元宵节领导干部带班值守工作安排。

  2.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岗位职责,重视并认真抓好“两会”期间、春节及元宵节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带班值守,通讯保持畅通,遇到重大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公司总经理或安全总监,并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班组要充分认识到本文件内各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总体要求,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节后复工、元宵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稳定运行。

  (二)强化宣传,广泛动员。各部门加大宣传力度,要将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精神层层传达到各班组、各岗位,让全体干部职工能够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工作的重要性和公司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决心,切实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将“我要安全”深入人心。

  (三)严格监督检查,扎实整改落实。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及工作内容,认真落实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发现问题,严格按照“四个清单”制度,组织整改落实,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及防范措施,确保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电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范文 篇9

  一月:全年气温最低的月份,开放树木处于休眠状态。

  1.冬季修剪:全面进行落叶树木的整形修剪,修剪大小树木上的枯枝、残枝、病虫害枝以及妨碍架空线路和建筑物的树枝。

  2.路旁树木检查:及时检查路旁树木的绑扎、立桩情况,发现绑扎松动、导线植皮、桩体晃动等情况,应立即整改。

  3.害虫防治:冬季是消灭园林害虫的有利季节。蛾蛹和蚕茧可以收集在树下松软的土壤中烧死。1月中旬,介壳虫开始移动,但此时它们移动缓慢。我们可以刮掉树干上的幼虫。在冬季控制害虫往往事半功倍。

  4.绿地维护:清除绿地、花坛等处的大型杂草,及时采草,修剪边缘,注意绿地防冻浇水。

  二月:与上月相比,气温有所回升,树木仍处于休眠状态。

  1.保养与1月份基本相同。

  2.修剪:继续修剪大小树木的枯枝和病枝。在月底前修剪各种树木。

  3.病虫害防治:继续重点防治刺蛾和蚧虫。

  三月:气温继续上升。年中之后,树木开始发芽,一些树木(如茶花)在后十天开花。

  1.植树:春天是植树的好时机。土壤解冻后,我们应该抓住机会立即植树。在种植大小树木之前,我们应进行规划设计,并提前挖掘(规划)。树坑应同时开挖、运输、种植和浇水。种植灌木时,应同时开挖、运输和种植,并充分浇水,以提高幼苗成活率。

  2.春灌:由于春季干旱多风,蒸发量大,应及时浇灌绿地,防止春旱。

  3.施肥:土壤解冻后,向植物施用基肥并灌溉。

  4.防治虫害:本月是防治虫害的关键时刻。有些苗木有煤烟污染,瓜子黄杨也出现卷叶病(喷洒杀虫剂如杀虫脒)。挖蛹法可继续用于控制刺蛾。

  四月:气温持续上升,树木开始发芽、开花或展开叶子,进入生长高峰期。

  1.继续植树:4月初要抓紧种植发芽晚的树木,对冬季死亡的灌木(杜鹃、红花接班人等)要及时移栽,新树要充分浇水。

  2.灌溉:及时对养护绿地继续浇水。

  3.施肥:草坪和灌木结合灌溉,施用速效氮肥,或根据需要在叶片表面喷洒。

  4.修剪:在冬季和春季修剪干燥的树枝,修剪常绿树篱。

  5、病虫害防治:

  (1)第二次蜕皮后,蚧虫依次转移到树皮裂缝、树洞、树干基部、墙角等部位,分泌白色蜡状薄茧和蛹。它们可以用硬竹扫帚扫过,然后掩埋或集中浸泡。或者他们可以喷洒杀虫剂,如蛀虫松。

  (2)当天牛开始移动时,它们可以用嫁接刀或自制钢丝除去幼虫,但伤口越小越好。

  (3)其他病虫害的防治。

  6.绿地维护:注意清除大绿地内的杂草和攀缘植物。草坪上也应进行选草和切边。

  7.草与花:五一节更换冬季草与花,注意浇水。

  五月:气温急剧上升,树木生长迅速。

  1.浇水:树木在展叶高峰期需要大量的水,所以要及时浇水。

  2.修剪:修剪残花。路旁树木应第一次修剪。

  3.虫害防治:继续重点抓捕天牛甲虫。第一代刺蛾已孵化,但尚未达到危害程度。应根据保护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蚧虫为害的蚜虫也进入了高峰期(紫薇、桐树、夹竹桃等),1020次松香合剂和15002000次50%磷三硫化物乳剂在5月中下旬喷洒,防治病虫害。(可以使用其他杀虫剂,如杀虫剂和护花剂)

  六月:气温很高

  1.浇水:植物需要大量的水,所以应该及时浇水。不要“在白天吃饭。

  2.施肥:松土、除草、施肥、浇水相结合,达到最佳效果。

  3.修剪:继续剥行道树的花蕾和分蘖。修剪树篱、球和一些开花灌木。

  4.排水工作:如遇大雨,注意低洼地区的排水工作。

  5.病虫害防治:六月中旬、荆棘蛾进入高峰期,应及时采取措施。现在基本上喷50%杀螟松乳剂500800次。(或喷洒复合BT乳液)继续捕捉天牛甲虫。

  6.防洪、防台风前对树木进行检查,对松散、倾斜的树木进行整平、加固、重新绑扎。

  七月:气温最高,年中后有大风大雨。

  1.移植常绿树木:雨季水量充足,可移植针叶树和竹子,但要注意天气变化,高温时要及时浇水。

  2.排水:大雨后及时排水。

  3.追肥:雨前干施氮肥。

  4.路边树木:进行抗台风花蕾剥离和修剪,修剪所有与wir冲突的树枝

电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范文 篇10

  疫情防控期间,XX市将坚持防疫在前、统筹兼顾、分类分时、一企一策的原则,分步推进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一、有序复工复产

  按照严格管控、及时评估、动态掌握、先易后难的要求,在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的前提下,将复工复产的企业分为四类有序实施:

  第一类企业,主要包括: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药品、防护品、消杀用品生产销售以及原材料配套等)、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供热、油气、通讯、环卫医废处理等)、群众生活必需(蔬菜水果生产经营,粮油食品、肉蛋奶、水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超市卖场、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批发、快递物流、周转仓储、电商、配送制餐饮等)、农业生产必需(种子种苗生产、畜禽水产养殖和茶叶加工、饲料加工、农机生产与服务等相关企业及合作社)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对全国、全球产业链配套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春节以来未停工停业的企业。

  第二类企业,主要包括:金融保险、港口和货运站场、重点产业链配套企业。水利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危房改造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第三类企业,主要包括:用工和产业链配套以本地为主的工业、农业产业化企业,以室外作业为主的建筑业企业,法律会计、软件信息服务等相关服务业企业。

  第四类企业,主要是除限制清单外的其他市场主体。限制清单的对象主要包括经营场所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下列市场主体: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咖啡、茶室、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餐饮等。限制清单内市场主体,疫情未解除不得复工复产。

  当我市处于高风险地区时,第一、二类企业可以申请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当处于中风险地区时,第一、二、三类企业可以申请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当处于低风险地区时,分两个阶段组织有序复工复产。第一阶段第一、二、三类企业可以申请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超市、便利店、药店、理发店、快递、加油站、非定点医院、无接触式餐饮,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恢复营业,由所在街道(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第一阶段暂定为一周。第二阶段实行限制清单管理。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疫情未解除前不得复工复产。

  二、申请审批

  拟复工复产企业可选择线下或线上方式提出申请。线下由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门审批窗口,线上在湖北政务服务网设立复工复产审批专栏(申报流程图见附件1)。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附件2)、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附件3)。企业复工复产由市防控指挥部审批(葛店开发区辖区内企业授权葛店开发区防控指挥部审批),审批通过的,向企业发放复工复产通知书,并开展随机实地抽查;审批未通过的,书面函告原因及改正意见。

  三、复工条件

  (一)防控机制到位。成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管控人员和工作专班,各项职责落实到人。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异常情况处置等内容。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建立返岗人员登记制度,对所有返回人员登记到人,详细记录职工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排查确认职工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感染人员,确保复工复产职工身体健康。把好企业员工入口关,坚决杜绝“带病上岗”,凡排查发现有发热、咳嗽症状或未解除医学观察的,应阻止其返岗,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所在地乡(镇)、街办防控指挥部。

  (三)现场防控到位。当我市处于高、中风险地区时,企业实行全封闭管理,工作场所必须实现物理围合,要有集中的、独立的居住场所。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突发疫情应急临时隔离场所。食堂具备分餐制、盒饭制条件,可采取分时段进餐,用餐人员之间能够保持1。5米以上距离。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要有可开启窗户,定时通风。提前对车间、食堂、宿舍、仓库等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杀防疫,提前清洗空调过滤网,保证工厂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企业工作和生活场所要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定时清洁。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限人限时等管控措施。

  (四)物资保障到位。企业在属地指挥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并储备不少于5天用量。

  (五)宣传教育到位。企业要采用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充分了解防控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六)安全生产到位。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复工前要组织对供电、供水、空调和电气线路等重点设施、重点设备、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确保水、电、气、空调等设施正常。对车间、仓库等场所,做好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工艺装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企业服务组各专班联系方式:

  综合协调专班:

  工业企业专班:

  商贸流通企业专班:

  农业生产专班:

  重点项目专班:

  附件:

  1、企业复工复产申报流程图

  2、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

  3、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电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范文 篇11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安排及我省《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要求,现就我省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1、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把握“四对关系”,聚焦“五个更加”,落实“十个最严”措施,按照回来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等“三个有”和“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的要求,坚持“有序放开受控”,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严格企业复工管理

  2、全省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及相关原辅材料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市内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具体由各县市区政府确定),要确保2月3日起正常开工开业,同时周密做好复工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连续生产的企业要确保稳定生产。

  3、除第二条所涉企业外,全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复工时间不早

  于2月9日24时。未经属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核准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4、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必须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企业复工前,须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工生产方案和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报所在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转报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方可启动复工。要严格实施企业向属地承诺、员工向企业承诺制度,切实加强风险管控。

  5、稳步推进企业复工,各县(市、区)要按照“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优先的原则,对企业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各县(市、区)要建立复工企业清单制度,并做好相关核准工作。复工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企业疫情防控

  6、企业要按照我省《关于印发返岗返工返学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x]x号)的要求,认真加强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要提前掌握返岗返工人员信息,建立“一人一档”,了解其返浙时间和交通方式,合理安排员工返程,提倡自驾返回,鼓励企业包车接送来源地相对集中职工。要建立主动健康申报制度,返岗返工人员返浙前需填写健康申报表,内容包括前14天本人外出情况、与病人接触情况等流行病学史及本人与同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对疫情严重地区籍员

  工,必须做好劝返工作,对于未购票的要劝阻,已购票的督促其退票。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的返岗返工人员,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就地隔离,用救护车送当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对有流行病学史、无症状者,通知其现住地基层政府,对其实施不少于14天的医学观察。无流行病学史、无相关症状者可正常安排工作。

  7、企业复工前需根据卫健部门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或临时隔离室,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要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应急响应期间每日上午(必要时增加中午一次),在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对全员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应阻止其进入工作场所。要落实好经常性的传染病预防措施,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要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加强餐厅的通风和预防性消毒,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尽量避免员工集体用餐,可采取分时段进餐、就餐时相隔1米以上、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要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空调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并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定期对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倡导员工养成勤洗手的'习惯。

  8、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场所发现疑似患者后应立即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当地疾控机构请求指导处理,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必须接受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

  9、用工不够的企业要有计划地与输出地沟通,原则上应采取线上招聘方式,保障工人及时到岗。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企业不得到疫情严重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疫情严重地区新招聘员工,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企业对拟新聘用

  人员,要严格核查其过去14天内的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体检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

  10、企业必须建立自控机制,要成立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监督管理组,每日对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落实信息报送机制,每天按时如实向属地政府报送相关情况。

  11、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对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退回劳务派遣用工。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安排职工在家上班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采取调休、错时、弹性等方式开展工作。

  四、严格疫情防控责任

  12、按照属地管理、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对本地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和企业要坚持稳控当头,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13、各县(市、区)须加强属地内企业的疫情防控管理,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督促属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确保每家企业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14、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开工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毒安全检查企业、未经审核报备企业,严禁复工生产。对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而造成疫情扩散的企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15、各县(市、区)须确保人员到位、排查到位,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畅通,执行有力,对疫情防控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五、其他事项

  16、经信、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不得要求员工到医院开具健康证明。发改、经信、商务等部门,要做好复工企业的防疫物资协调保障工作。人社部门要密切关注复工企业的用工情况,协调解决缺工问题。卫生健康、公安、经信、商务、交通等部门间要强化信息共享,全面掌握人员流动状况和健康信息。

  17、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通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具体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复工有序安全。

电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范文 篇12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工业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区安委会研究决定从2月9日起对全区工业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应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四防、五早、六快”总要求,绷紧组织体系、工作体系、责任体系,强化复工复产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细化安全生产方案预案,强化应急力量,实化应急举措,持续做好重大风险防范化解、重大隐患整治消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把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全市安全生产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坚守疫情防控安全和生产安全两个底线,两条战线同时推进,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对复产复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和指导服务,有效管控风险、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

  三、组织领导

  区应急局成立企业复产复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应急局周犇局长任组长,区应急管理中心刘伟主任任副组长,组员由区应急局、区应急管理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应急局副局长黄健同志兼任,并明确职责分工。

  1.区安委办负责综合事务工作,并协调各科室队日常检查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

  2.区应急管理中心负责企业执法监察工作,收集各检查组发现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3.区应急局保障科负责负责收集汇总企业应急预案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

  4.区应急管理中心教育培训部负责收集策划报道安全检查情况,对服务企业的典型做法进行宣传,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5.区应急局安全管理科负责收集与检查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提供法制保障,并协助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6.区应急局办公室、区应急中心办公室负责提供执法检查人员个人防护用品及检查车辆。

  四、工作任务

  复产复工工业企业严格按照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和确保生产安全防疫安全的通知》(沈新疫防指发[20xx]8号),以及《关于做好节后防控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沈应急发[20xx]8号)和《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沈应急发[20xx]9号)要求,全面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各项准备工作。

  1.自查自评。企业围绕疫情防控安全和生产安全开展复产复工自查自评。

  2.主动介入。检查组对企业复产复工自查自评情况进行限产检查验证,确认是否符合复产复工要求。

  3.指导服务。充分发挥专家技术优势,帮助企业对高危高风险点部位全面排查,对发现的一般隐患,帮助企业制定解决措施,促进企业顺利开工。

  4.检查除患。督促企业制定隐患整改计划,落实安全投入,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及时消除隐患。

  5.政策支持。按照沈阳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安全指导手册。提出复产复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求,以及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6.规范执法。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不具备开复工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由执法组依法处理。

  7.服务保障。对企业提出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需求,协调各相关部门单位,加快反馈,积极解决。

  应急物资保障生产企业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需停产停业的,实行提级管理,一律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企业隐患整改,同时立即将相关信息报送至市、区防指。

  五、工作措施

  1.成立7个督查检查组,每个小组由1名领导班子成员带队,1个科室队或1名专家负责1-2个街道的专项检查和指导服务。

  2.各检查小组对企业自报材料按照《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沈应急发[20xx]9号)文件,现场逐一确认,特别是对应急物资保障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和指导服务,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和金属冶炼企业,以及危化品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检查。经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现场安全的,坚决不予开工。

  3.区安委办将组织综合督导组对企业复工复产计划进行督导,确保工作质量。

  六、工作要求

  1.做好指导服务。聘请安全生产专家配合检查组,采取点对点服务方式,开展上门服务、安全评估,提供安全技术支持,协助企业排查治理隐患,全力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在生产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依法依规检查。严格依法行政,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将检查工作做实做细,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守土有责、守土担当、守土尽责。

  3.做好防护工作。各检查组成员和专家,必须经过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必须服从企业疫情期间的安全管理,做好个人防护,坚决防止因个人防护不到位收到感染。

  4.严肃工作纪律。必须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保守国家和企业秘密,注重言谈举止,不得在企业就餐,不得使用企业车辆,不得接受企业慰问品或其他服务。

电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范文 篇13

  为全力做好辖区企业、施工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风险,维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六个一律”管控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园区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各企业、施工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复工时间

  1、按市工信局通知,原则要求统一在2月15日后根据疫情发展确定开复工时间。

  2、鼓励企业适当延迟复产复工时间,原计划复产复工时间早于该时间的企业请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调整,妥善安排好复产复工前各项工作。

  (二)“六个一律”

  1、健康排查。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防疫检测检验,严格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个人防护措施。企业复产复工前要详排查每名职工的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

  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排查确认职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重点疫区来源地人员,并造册上报园区管委会。对于来自湖北等新冠肺炎疫情较重地区的员工要求其停止返岗,或推迟返岗时间,待疫情结束后方可返岗。对已从湖北返回的员工或与疫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严格落实 14 天的企业定点隔离或居家隔离,并将相关情况同时报园区管委会。

  2、安全培训。企业复产复工前所有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微信群、网络课堂等各种方式接受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培训台账。企业必须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明白纸,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3、履职尽责。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一律要至少提前 1 天到岗到位、履行职责。

  4、消毒防疫。企业复产复工前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消杀防疫,之后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食堂等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并建立消杀台账。

  5、安全排查。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一律要对所有的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维修和隐患排查整改,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并将检查检修记录报园区安监站。

  6、制定方案。复产复工企业要成立由主要法人或实际出资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复产复工企业一律要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产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应急处置措施,落实细化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

  三、管控措施

  (一)复工复产企业

  1、企业复产复工前,要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防控方案、复产复工生产方案、应急处置措施、员工排查记录、培训记录、消杀记录和防疫物资储备情况报园区管委会,经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启动复产复工。

  2、企业复产复工前,必须对所须的防疫用品,如口罩、护目镜、手套、红外线式体温枪、消毒液、酒精、清洁剂、消毒柜、消毒喷雾剂等相应防护用品等存量进行清点核算,提前采购,合理库存,确保物资充足,并将防疫物资储备和发放情况报园区管委会核查。

  3、各企业要督促职工在生产、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对用过的口罩等一次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收置放入工厂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交辖区卫生院统一处理;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4、所有企业、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大门口设立疫情监测点,建立疫情监测登记台账,配备体温检测设备,设立发热留观室,每天 2 次进行体温监测,并计入台账,监测体温超过 37.3℃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园区管委会,依法采取隔离留观措施。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逐人进行核查,按要求科学处置。

  5、企业在复产复工前后,要对厂区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倡导职工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及时清理办公室、宿舍卫生,努力营造自己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良好氛围。

  6、复产复工企业要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值守、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和领导带班制度,建立值班台账,每天下午 2 点前将现场职工人员数量、发热人员、疫区来企人员等摸排情况书面或传真报园区管委会,不得漏报、瞒报。

电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范文 篇14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餐饮服务业要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同时,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为了保障餐饮服务业复工复产和社会防控的安全,特制定餐饮服务业在疫情期间复工复产指引,望各企业认真执行。

  一、企业管理

  1、各经营单位必须成立防控工作小组,由企业法人或指定专人全面负责,制定应急方案,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建立报备制度。

  2、要全面采集了解上岗员工假期动态(员工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并登记汇总。有疫情发生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这三个方面情况的员工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3、要求所有员工对待疫情不得隐瞒,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要及时就医参与筛查。有来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地区的人员及有接触等潜在风险人员要及时报备,并要求员工按照要求居家观察14日,暂不返岗。

  4、企业应在开业前或复业时,准备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医用外科口罩、医用消毒水/酒精、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5、在疫情防控解除前,未经上级允许,停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

  二、店堂管理

  1、店内需配有测温器对来店客人逐一测温(75座以下店参照执行)。如发现来店客人有发热、感冒、咳嗽等现象的应及时劝说就医并做好详细记录。

  2、在店內为顾客提供公共洗手池,备有洗手液、消毒酒精;对就餐客人提供一次性消毒纸巾。客人就餐桌放置公筷公匙。

  3、在做好店堂全面打扫消毒的基础上要保持餐饮经营场所空气流通,空调房间保持新风系统正常运作,定期对空调过滤器进行清洁消毒。

  4、店内有公共卫生间的,应每日打扫环境及坐具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卫生间洗手池配有洗手液、消毒酒精、手纸,保持空气流通。

  5、电梯在保证安全运行的同时,应增加消毒的频次。

  6、每日公示消毒情况。

  三、员工管理

  1、对从疫情发生地返回的员工进行社区登记、测温并按地区防疫管理要求落实配合。员工宿舍需加强环境清洁、室內消毒,做好每日员工测温记录,确保宿舍安全。

  2、店内配置红外线测温仪器,由专人对员工进行测温、登记,店內建立测温台账,持续记录每个人的体温状况。如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的人员应停止工作及时就医。

  3、每天落实晨检、午检(晚市开始前)制度,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的人员要立即停止上班,及时就诊。歇业的门店如提供员工餐需对就餐员工落实测温检查,有发热、感冒、咳嗽等症状及时报告,安排就诊。

  4、所有员工须戴口罩上岗,每日及时更换口罩,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在上岗前、如厕后、接触垃圾后必须及时进行双手消毒。

  四、顾客管理

  1、所有顾客进店须全程带口罩(除就餐外),并应有测量体温的过程,正常体温,可提供服务,在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的情况下,应要求顾客离店并及时就医检查,同时做好登记,保持可追溯。

  2、营业期间严控入店人数,避免人群聚集。要根据店堂内人作文吧群密集程度和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采取相应的导流措施和预警机制的要求:在餐饮场所可活动区域毎100平方米的。人员密度提倡在50人以下为宜;人员密度为50-100人时,应适当控制顾客进入;人员密度为100-150人,应限制顾客进入;室内场所人员密度超过150人,应停止顾客进入。各餐饮企业要分别制定相应方案,视情启动控制、限制和禁止顾客进入就餐的三级响应机制,同时积极做好顾客的疏导工作。

  3、提供堂食服务时,应尽可能扩大客人就餐时人与人的间隔距离,可推行分时就餐、错位就餐、同向就餐等方式,确保顾客就餐安全。尤其是团餐企业,可以采取分批次就餐、分装成盒饭送餐到岗位、餐桌上做临时隔断等方法,改变面对面的就餐方式。

  五、经营管理

  1、加强食材采购管理,做好索证索票,确保各类食材、食品的安全。

  2、暂时停业的餐饮企业在处理库存食材时需封闭包装,注明日期。开业后确保食材在保质期內使用。绝不使用过期和不新鲜的原材料。

  3、禁止经营野味,不在厨房宰杀家禽。

  4、严格执行、严格检査餐饮企业原有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规范的落实。特别强调烧熟煮透,确保餐具、用具、饮品等器皿消毒后使用,每日对经营场所、电梯、传菜梯空间进行消毒。但要避兔消毒液伓接触到菜品、成品。

  六、外卖管理

  1、企业制作半成品销售的,应当在包装或容器上标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食品名称、加工制作时间、保存条件、保存期限、在家里加热制作时要求等内容。

  2、餐饮单位从事外卖供餐服务的,不得超出市场监管局许可核准经营项目,供餐数量要与自身规模和供应能力相适应,一家餐饮单位向同一服务对象一次供餐不得超过200人份;凡供餐超过200人份的,食品经营者应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膳食”或“团体膳食外卖”经营项目许可。

  3、外卖外送餐食要加“食安锁”。使用的保温箱、物流车及周转用具每天清洁消毒。

  4、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应为外卖小哥设立指定通道;为外卖小哥提供口罩、消毒液等用品。

  5、明码标价,质价相符。弘扬特色,适应市场。遵守服务承诺,赢得消费信赖。

电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范文 篇15

  1、提倡员工分散进餐或错峰用餐,就餐时人员相隔距离保持2米以上。

  2、尽量停止使用集中式中央空调,封闭内循环的风口,如要使用应做好清洗消毒工作。

  3、通知强调,办公建筑复工前应组织全面卫生清理和消毒。明确办公建筑中央空调、电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和设施的使用要求,同时要加强办公室、会议室、餐厅(食堂)、地下停车场等部位的管理。

  4、尽量减少集中会议等聚集性活动,必须召开的集中会议,优先安排有外窗、空调系统相对独立、通风换气能力强的会议室,人员间隔应在1米以上,且必须佩戴口罩。

  5、通知还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员工每日健康检查制度,做好物业员工的培训和防护。要求做好进出人员、车辆的防控和登记。

  6、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帮助,统筹保障物业服务企业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急需的防护物资和经费,关心一线物业员工的工作、生活和健康。

电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范文 篇16

  农商行储蓄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应急预案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所员工和客户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抗击疫情期间我所运转正常及金融服务保障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我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组。

  组长:

  成员:

  二、具体措施

  疫情期间采取轮班制,每天的值班人员负责营业网点办公区域、电脑设备及网点安全以及自身防控;保安人员负责对客户休息区、营业外厅、营业场所周边及客户进行排查和询问。

  1、配齐配足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消毒液、酒精、洗手液、一次性医用手套、体体温检测仪(体温计)、消毒柜等防护设备,坐班人员负责管理和分发,并建立台账做好领用与登记。

  2、每日上班人员对营业厅内外、客户休息区、办公区域、自助柜员机等网点各个区域和设备进行消毒,日消毒次数不低于3次。并建立台账每日进行登记。

  3、网点门口醒目位置张贴“进出银行,请自觉佩戴口罩,谢谢配合”等防疫标语,并建立台账,让保安认真询问和登记进入网点人员状况,了解有无湖北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并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并佩戴口罩可进入营业厅,若体温不正常向客户做好解释并婉拒客户进入营业厅。

  4、员工上下班要选择步行、骑车或驾车方式。

  5、员工进入营业厅内前要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体温正常须先洗手且佩戴一次性手套后方可进入工作场所。若体温不正常,安排回家休息,必要时去医院就诊。

  6、员工营业前要对终端、显示器、打印机、点钞机等办公设备进行消毒。营业期间视情况加大消毒频率,一天至少不低于三次。特别是交班,中途换班等情况下要及时对上述公用办公设备做好消毒处理。

  7、对库存现金及回笼现金采用紫光灯、消毒液等方式进行消毒,确保柜面付出的现金全部经过消毒处理。

  8、网点人员下班后要直接回家,避免班后聚餐,聚会活动,避免到人员集中的场所

  9、每日监督做好全员体温检测,及时了解上岗人员身体状况,根据工作需要妥善安排人员调休,分批轮值,确保网点正常运转。

电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范文 篇17

  为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工作,减少灾害损失,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完成全年经济发展各项指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要求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要求,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着力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任务,促进我市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原则上,因灾造成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成品严重破坏的,指导企业在一个月内复工复产;造成特别严重破坏的,在一个季度内完成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位于蓄滞洪区或地势低洼地区的,通过租借标准厂房、委托加工等方式先行恢复生产,半年内引导企业启动搬迁。

  二、基本原则

  (一)企业自救,政府帮扶。坚持市场经济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企业开展生产自救、自力更生,同时政府积极帮扶、强化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灾后重建。

  (二)科学规划,集群发展。化危为机,依托灾后重建工作,科学调整产业布局,推动蓄滞洪区或地势低洼地区企业尽快启动搬迁。按照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原则,布局建设专业园区及大企业(集团)配套企业园区。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合理确定灾后重建重点和建设时序,分清轻重缓急,注重工作策略方法,抓好前后衔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三、主要任务

  四、扶持政策

  (一)用好补助资金。用好上级灾后重建专项补助资金,由各县(市)、区根据受灾情况自行统筹安排,支持受灾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强化金融支持。加快信贷审批保险理赔速度。督促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优先支持、利率优惠”的原则,开通“绿色通道”,优化简化信贷审批程序。督促指导各保险机构按照“应赔尽赔、能赔快赔”的原则,主动做好查勘预赔、理赔工作。保持企业资金稳定。对受灾企业已有贷款不断贷、不抽贷,确保20__年工业企业信贷余额、贷款户数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在灾后重建期间贷款到期的,可实行贷款展期,展期不少于6个月。优化金融服务。建立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精准对接受灾企业融资需求。设立工业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解决企业短期流动性困难。全面推行“无还本续贷”、“先贷后还”等业务。降低应急转贷资金使用门槛,扩大单笔使用额度,进一步缩短审批办理时间,提高转贷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行新乡市中心支行、新乡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

  (三)减轻企业负担。租金方面。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受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免收20__年7月—20xx年6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适度减免租金。税费方面。对灾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工业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和缴纳税款事项,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符合条件的受灾企业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用工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支持受灾地区防汛救灾、灾后重建若干措施的通知》,延缓缴纳社会保险费,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稳定受灾企业劳动关系。其他要素。新奥燃气延迟非居民用气价格上涨,允许企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燃气费款。对受灾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缴纳水费的工业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住建部门认定后予以缓交。(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完善政策保障。加快政策兑现进度。对列入20__年度预算的“三大改造”、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各类奖补资金和扶持资金,凡符合拨付条件的立即足额拨付到位,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各县(市)、区在出台各类灾后重建帮扶政策或切块资金再统筹分配时,优先向受灾严重企业倾斜。畅通产业循环。定期召开产销对接会,按照产业链图谱,推动供需双方对接合作。畅通工业企业供应链体系,优先推动本市龙头企业市域内的配套企业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各方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压实县(市)、区属地责任和部门指导责任,践行“一线工作法”,细化工作举措,建立专班、安排专人,统筹推进。

  (二)狠抓政策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并落实国家、省、市已出台的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政策解释并制定政策落实的操作流程。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暗访,对落实好的县(市、区)、市直部门、有关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特别严重的进行约谈。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企业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先进典型经验,鼓励引导企业结合国家、省产业政策,高起点、高标准恢复生产和重建,提高企业抗灾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对先进典型企业和先进人物,要及时报道、加以推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电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范文 篇18

  目前,XX市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正在有序推进降级解封,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为有序推进工业企业(非进口冷链企业)复工复产,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各类主体责任

  (一)各企业对本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确保复工复产不导致疫情传播。企业法人代表为本企业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二)各地区对本地区内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负监管责任,企业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对本辖区内企业负属地管理责任,必须确保将本辖区所有企业复工复产纳入监管范围。

  (三)各地区要立即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负责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指导的具体工作。

  (四)各级指挥部有权对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企业必须配合检查工作。

  (五)各级指挥部有权要求不具备疫情防控能力或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的企业暂缓复工、勒令停工。

  二、企业复工的必备条件

  (一)已制定本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报辖区乡镇街道政府和各地区复工复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提交《疫情防控承诺书》(由各地区复工复产主管部门制定模板)。

  (二)已确认知晓并承诺执行各级指挥部命令。

  (三)已确定防控管理制度和具体责任人。

  (四)已储备一定数量防护物资满足一段时期生产经营需要。

  (五)已与属地医疗卫生力量建立指导联系。

  (六)已设立隔离场所和做好转运安排的各项准备。

  三、企业复工前做好各项准备

  (一)要组织每一名职工如实填写职工复工登记表,掌握职工个人及家庭、亲友与疫情相关信息,发现异常情况要按规定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向所在地指挥部报告。

  (二)要在复工前做好各类工作场所和职工宿舍、食堂、垃圾点等场所的消杀处理,落实设置测温点等防控措施。

  (三)要对职工进行疫情防护知识教育,传达本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

  (四)要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员工熟悉责任分工、环境卫生、个人防护、异常情况处置、人员疏散等工作要求,做到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够有条不紊地处理。

  (五)各地区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对企业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行督导检查,对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的企业,各地区工信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予以审核、确认、批复。

  (六)企业复工前,企业要对员工核酸检测记录进行核实,确保员工参加了当地全员核酸检测。同时,在复工前24小时内组织员工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七)企业对全部员工新冠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核实,对于符合接种条件的员工,应种尽种。

  四、企业复工后加强自身管理

  (一)要采取封闭管理模式,尽量减少或避免与外来人员的直接接触,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对确有必要进入企业的外来人员,要登记进出时间、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落实测温、“卡码”检验措施,符合要求,方可进入。

  (二)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应在进入办公场所或厂区进行工作前对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立即按规定处置并报告。

  (三)要调整优化工作方式,缩小人员活动范围,最大限度避免因各类会议、接待等形成人员集聚,取消文娱活动等不必要的聚集活动。

  (四)要加强洗手间、宿舍、食堂、卫生间、浴室电梯等重点场所的清洁消毒,设专人负责定期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五)要加强食堂管理,除在采购、制作等环节保障疫情防控外,尽量采取分餐、错时就餐等方式。

  (六)要加强宿舍管理,达不到卫生条件、没有日常防控措施的宿舍不得启用。

  (七)工作场所应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在条件允许下,应采取自然通风。无法采取自然通风或通风条件不良时,应通过排风扇、换气扇、空调等机械设备进行物理通风并直接排风到室外。使用中央空调通风时,要定期对空调进行清洗,对空调回风口过滤网进行消毒。

  (八)企业复工复产后,要按照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核酸检测。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疾控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疫情防控的培训指导。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注意个人卫生,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

  (二)各地区为各企业全面提供防护物资采购渠道信息,协助企业做好防护物资采购储备工作。

  (三)企业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职工增强辨识信息真伪的能力,对虚假信息不转发、不扩散、不炒作,为疫情防控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各相关部门、各地区要切实关心企业生产经营,采取各种务实措施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生产资料保障等各种问题。

  (五)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要严格安全生产管理。

电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范文 篇19

  一、企业复工复产疫情控制措施和要求

  (一)各企业要压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制定复工方案,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培训,严格落实复工复产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排查彻底风险隐患,全力做好复工复产相关保障工作;存在部分员工留置、待岗、轮岗等情况的企业,要妥善做好人员调配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执行返岗人员健康申报制度。由返岗员工本人亲笔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见附件1),企业统一做好登记及台账记录。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有重点疫区旅居史以及与上述人员有密切接触者,须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进行报备,并按要求隔离观察14天,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要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在湖北的职工暂缓返岗。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三)制定人员返昆计划。建筑工程参建企业应制定外地返昆人员进场计划,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具备人员进场、封闭管理的条件,有序、分批返昆进场。严禁大量外地务工人员盲目、无序返昆,因无法进入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在施工工地外逗留、失控,造成属地防疫工作管控困难的情况。

  (四)强化疫情报告报备。各企业在复工后,一旦发现职工出现异常,应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对工作地及异常人员进行封闭隔离,并向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报告,区相关部门将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五)及时安装“云南抗疫情”。各企业务必立即在微信平台安装“云南抗疫情”小程序,在各自办公场所、公共场所(门店、售楼部)、建筑工地、物业管理小区出入口的醒目位置张贴“进”“出”二维码,确保所有人员进出场所时进行扫码,便于对复工后返岗人员或前来办事人员一旦发现疫情,其活动轨迹及接触人员能够及时进行排查及追踪。(见附件2)

  二、企业复工复产基本条件及审查流程

  (一)复(开)工条件。建筑工地应严格做好复(开)工前的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必须在常规复(开)工必备条件下新增疫期复(开)工条件如下:

  1.组织管理到位

  建筑工地必须成立由建设单位牵头的疫情防控小组,明确职责,建立防控体系。

  2.人员管理措施到位

  (1)疫情防控小组应建立参建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务必要求返岗人员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核实人员来源地、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身体状况等关键信息。

  (2)建立重点疫区来昆人员管控制度。重点地区返岗人员未经在昆隔离观察14 天,不得进入建筑工地,隔离观察期内发现体温检测结果异常的,落实专车就近送至指定的医疗机构。

  3.施工现场管控、环境消毒、宣传工作到位。各建筑工地应按照区住房城乡建设局20xx年1月28日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建筑工地环境消毒工作的通知》(见附件3)的要求,切实做好工地消毒及周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细化工地请示报告制度和宣传措施。

  4.防疫物资准备到位。建筑工地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储备不得少于一周用量。

  (二)复(开)工检查流程

  (1)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参建各方应根据各自职责,对照复(开)工条件开展复工前的全面自检自查。

  (2)进行复查和提出复(开)工申请:项目疫情防控小组根据复(开)工的检查重点实施复查,签署复(开)工意见,并提前3天向x区住建局提出书面复(开)工申请。

  (3)复(开)工核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在收到复(开)工申请后,第一时间对复(开)工条件进行现场核查,合格一家复工一家。

  各房地产、物业管理企业、房产中介机构、液化燃气经营企业应切实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省应对疫情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应疫指发〔20xx〕6号)文件的要求,做好对返岗人员登记、管控、错峰安排返岗、物资保障、工作地点环境卫生及消杀等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液化燃气经营门店还应按市局《昆明市液化燃气管理处关于抗击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确保安全稳定供应的通知》要求做好企业返岗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各房地产的售楼部、各房产中介经营机构,复工前三天应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复工申请,经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现场复核后方可复工。

  三、企业复工复产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守法诚信不违章。各企业应对参与经营、作业的人员、车辆进行合理调度和岗位调配、合理调配人员,防止出现疲劳作业、危及安全等现象;液化燃气经营企业在储存充装、运输配送、经营销售等各环节中,要坚决杜绝“三违”及“倒气”、恶性竞争、哄抬气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服从隔离现场、交运等部门的管理。

  (二)做好防护不断供。自1月10日从疫区回昆人员,应在隔离期满确认身体状况正常后方可安排上岗;符合相关规定的上岗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时必须戴好口罩和手套,尽量缩短与服务对象接触时长,收款时尽量避免使用现金,鼓励采用线上支付结算。

  (三)消毒防疫不间断。做好经营、生产场所的清洁卫生和环境消毒工作。房产中介经营机构的门店、房地产企业售楼部、液化燃气经营企业所在地及所属储配(充装)站、瓶装供应站应当严格落实“门前三包”,清理杂物、打扫卫生,持续不间断开展对场站的现场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不留死角,并根据实情将防疫器材和设备配备到位。

  (四)会议召开要精简。各企业要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及规模,鼓励各企业采取网络会议模式,减少人员聚集情况。确需召开面对面式会议时,要控制参会人数、开会时长,座位安排间隔一米以上,确保会议室有良好的通风环境。

  (五)严格考勤及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各企业要针对各自行业特点,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单位、工作场所考勤制度及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同时,要派专人监督进出人员对“云南防疫情”二维码进行扫码。

  (六)加强食品安全管控。各企业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不得违规宰杀、处置家禽和野生动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对食堂采取分时段、分散式个人就餐模式。

  四、疫情防控时期信息报送工作

  建设工程各项目部和液化燃气经营企业所属储配(充装)站、瓶装供应站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每日情况的报送工作,于每日上午10点前,将前一天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各项目部(包括房地产经营企业)报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鉴定站(联系电话:),液化燃气经营企业各站点报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科。

  一旦发生异常及突发情况,各企业要第一时间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报送信息。

  五、加大处罚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各生产经营企业存在以下情况的,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擅自复产复工的;

  (二)过程管控整改不力的;

  (三)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

  (四)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

电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范文 篇20

  为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形成与开放型经济相适应的城市氛围,使全区真正成为投资者和广大居民的“平安区”、“放心区”,根据“平安重庆”和“平安”创建活动的总体部署,我委决定在全区建筑企业和建筑工地广泛开展“平安工地”行动,具体实施方方案文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平安工地行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精神,以推进城市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以建筑工地现场管理为重点,以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制为抓手,狠抓建筑工地各项管理制度和综合治理防范措施的落实,使工地防范体系得到健全,各项现场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工程质量水平较高,安全施工规范,违法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止,建筑工地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为创建“平安”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原则

  1.政府领导原则。整个行动在区建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企业作为实施主体,应积极支持和响应,参与到整个行动中来,落实好、组织好、开展好该项行动。

  2.以人为本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整个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监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3.依法管理原则。本行动方方案文案的制定和实施,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与有关政策相衔接,符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政府监督部门依法开展各项行动。

  4.预防为主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提高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特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

  5.分工负责原则。各科室站和施工企业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各项活动开展中涉及的相关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区建筑工地开展“平安工地”行动,要实现:三个健全、四个提高和五个不发生。

  三个健全:

  1.健全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防控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投入和保障制度、应急救援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按要求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安全防范体系。

  2.健全建筑工地施工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改进和完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评价体系和监管体系,加强薄弱环节和地区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管,实施工程质量管理分类指导,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和群众的满意度。

  3.健全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扬尘控制管理体系。强化扬尘控制的主体责任及行政监管责任,建立内部监管责任考核体系,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履行施工扬尘控制职责,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四个提高:

  1.建筑工人质量安全施工技能得到提高。通过举办建筑工地农民工技能比赛和农民工业余学校等方式加强对农民工操作技能的培训,使其质量安全操作技能逐步得到提高。

  2.工地项目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提高。通过建委出钱,企业出人、社会出力的方式开展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其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3.政府监督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得到提高。通过“走上去、走下去、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开展政府监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使其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得到迅速提高。

  4.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水平得到提高。通过行动的开展,力争安全事故发生率、安全人员伤亡率、质量问题投诉率均比去年下降30%。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逐步提高。

  五个不发生:

  1.不发生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

  2.不发生建设工程群体打架斗殴和恶性刑事方案文案件。

  3.不发生建设工程施工不文明和扬尘控制不力的现象。

  4.不发生因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引发的群访集访事件。

  5.不发生计划外生育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通过“平安工地”的创建,我区建筑施工企业力争成为“有信誉、有形象、有实力”的“三有”企业,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能在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中谋求到自己生存发展的空间。

电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范文 篇21

  一、复工流程

  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复工一个的原则,有序组织复工复产,确保疫情“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一)复工前准备工作

  1.成立由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或指挥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联络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2.准备好与规模相适应的疫情所需物资(包括口罩、消毒液、洗手液、测温器具等必要的防护设施设备)。

  3.具备为员工检查身体的条件。设立体温监测点,配备相应的体温检测仪器,提供复工前员工体格情况表。

  4.规范设置隔离观察点(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具备)。

  5.规范设置手卫生消毒点(配备肥皂、洗手液等消毒产品)。

  6.企业内全面消毒。对车间、宿舍、食堂及食品经营场所、活动场所、办公室、厕所等重点区域开展消毒杀菌工作,保持室内通风换气,空气流通。

  7.建立员工台账。填报《拟复工人员信息初始登记台账》(附件1)和企业四类员工台账,重点摸排拟复工人员、湖北和重庆籍员工、与湖北和重庆籍人员接触过的员工、离开遂宁员工、未离开遂宁员工相关情况,掌握人员基本信息、家庭情况、个人动态以及健康状况等。

  8.实行分类管理。针对所有已回当地的湖北和重庆籍员工,企业不得解聘,要求员工暂时不得回企业上班,具体上班时间视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与湖北和重庆籍人员接触过的员工,要严格执行居家医学观察或集中医学观察14天的规定,并视情况确定是否上岗。企业要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安排职工在家上班的企业,要采取错时、弹性等灵活方式开展工作。

  (二)复工报批流程

  1.企业按上述要求准备好后,以书面形式向区经科局提出复工申请。

  2.区经科局收到企业复工申请后,由验收组及时到企业开展查验,并签署意见。

  3.经查验合格后,验收组填报《市安居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审核表》。同时,企业提交《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承诺书》。

  4.区经科局汇总企业复工审核报备资料后,上报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审批,经批准后企业方可复工。

  二、复工后相关要求

  (一)防控要求

  1.坚持职工每日监测登记。职工入职后,需坚持每天两次体温监测,填报《职工日常监测表》并建档,对因病缺勤职工的病因作追查与登记。如发现有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就地隔离,严防扩散,并第一时间报告区经科局及医疗机构;若出现疑似病例,应立即将本人及与其接触人员进行隔离,并第一时间报告区经科局及辖区医疗机构;若出现确诊病例,应立即停产整顿,并启动应急预案,全力配合区疫情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医疗组开展疫情调查管控和患者救治工作。

  2.坚持对流动人员监测管理。凡是进入企业内的流动人员(包括本地职工上下班),必须佩戴口罩,且在监测点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填报《市安居区工业企业流动人员登记排查表》后方可进入。发现体温异常者应立即就地留观,并及时报告。

  3.坚持进出车辆监测管理。凡是进出企业的车辆,必须接受消毒处理,并填报《市安居区工业企业进出车辆消毒登记表》)后方可进入。

  (二)落实日常防疫

  1.员工上班时间及上下班途中需正确佩戴合规口罩,注意手卫生消毒。

  2.企业每天要对车间、食堂以及食品经营场所、员工宿舍、电梯间、卫生间、班车等人员密集处进行全面消毒。

  3.企业食品经营场所需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4.企业采取分餐送餐等方式减少人群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三)规范防护物资使用

  1.企业须及时对防护用品库存量和近期使用量进行核查,提前采购并保证5-7天的合理库存。

  2.单独设置收集点和专用收集桶,对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进行集中统一收集。同时,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及生产废弃物。

  (四)加强宣传教育

  1.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提高职工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职工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

  2.通过企业微信群、QQ群、职工会、培训会等方式向企业职工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企业职工工作或外出时做好个人疫情防控,不信谣、不传谣。

  (五)强化信息报送

  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自复工之日起,各企业所在园区、镇(街道)要收集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并于每日16:00前报区经科局,由区经科局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坚决杜绝瞒报漏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积极主动参与联防联控

  1.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对接。如有人员出现发烧、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身体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区经科局和辖区医疗机构报告,尽快隔离并转移送医,同时对现场进行消毒。

  2.加强对本企业隔离观察人员的关爱。各企业应建立后勤保障组,负责隔离观察期间的陪护、食宿安排和家属联系等。

  三、责任分工

  (一)区经科局:牵头做好区内工业企业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具体负责拟订工业企业复工实施方案;负责企业复工申请的受理,牵头组织复工条件的审核验收,汇总复工申请并上报批准;负责指导镇、街道对辖区工业企业的日常监控工作。

  (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居经开区:负责协助区经科局做好辖区内工业企业复工条件审核验收;负责企业日常监管、疫情防控、应急处突及信访维稳等工作。

  (三)区卫健局:负责协助区经科局做好全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抓好复工条件审核验收、复工后监控和疫情处置等工作。

  (四)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参与工业企业复工条件的审核验收,配合区经科局做好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负责企业疫情防控预案的检查指导。

  (五)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复工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及防疫物资质量监管工作。

  (六)区人社局: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劳资纠纷处置、劳动者权益保障和政策宣传工作。

  四、监管措施

  (一)区工作督察组要按照各责任单位分工,加强督查,适时通报。

  (二)区委绩效办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考核,逗硬实行目标管理。

  (三)区复工后监控组应加强对辖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对防控工作敷衍、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

  五、责任追究

  (一)各工业企业要扛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防控各项工作。凡因防控工作不到位、疏于管理而导致疫情发生的,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务必要按照方案安排切实履职,深入防控第一线,坚持日常监测和督查,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依法依规抓好各项防控任务落实,确保全区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凡履职不力、马虎应付、办事拖拉、相互推诿而贻误工作的,将严肃追责。

电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范文 篇22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交通运输需求,维持正常的交通运输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切实有效地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交通运输需求,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了由局长熊兴华同志任组长,陈闰辉、程敏云、袁盛、余家军同志任副组长,钟武才、杨锋义、钱道彬、王黎明、李健才为成员的.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崇仁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县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运管所。

  三、工作任务

  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的实际,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统筹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按照“一断三不断”原则,全力做好复产复工交通运输工作,保障复产复工人员出行需求。

  四、工作措施

  (一)交通运输保障计划

  1、在县汽车站门口设置“旅客意向乘车登记点”及咨询电话,及时掌握客源流向,为恢复班次或发行应急班次提供依据,适时提供“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按照“先短线后长线、火车站班次优先恢复”的原则,根据疫情、客源和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决定恢复客运班次或发行应急客运班次,前期先酌情恢复崇仁至抚州火车站、崇仁至东乡火车站的班次,再考虑恢复市、省际客运班线。

  2、疫情期间,客运班车的乘员人数按照额定载客人数的50%控制客座率,引导乘客之间保持一定距离,长途客运班车后两排座位作为途中留观区域,防止交叉感染。

  3、密切关注学生返校信息,及时统筹组织制定合符学生返校需求客运班次,适时提供“点对点、一站式”直达包车返校运输。

  4、启动出租车临时应急运输。实行由县运管所统一调配,县交通运输局核发通行证的办法,崇仁县永安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组织提供10辆出租车和10名驾驶员,专门用于县城区内急需出行居民的客运服务,主要服务包括到抚州火车站乘车出行(凭火车票),孕妇急诊或临产,身体突发疾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必须主动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不得电话预约)等事由人群。非上述事由人群,不得预约临时应急车辆,否则将被纳入社会信用黑名单。实行24小时预约,预约电话:

  5、逐步开展农村客运。参照长短班线客运保障复产复工运输的要求,根据各乡镇实际,逐步开通镇村公交营运。

  6、加强应急运力储备,确保应急运输畅通高效。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强化应急运输体系的建设、运行、调度和指挥。严格落实应急储备运力,客运企业要兼顾大、中型等不同车型,确保应急运输车辆结构合理,在落实4辆后备运力客车(抚州长运有限公司崇仁分公司)基础上,将逐步增加应急运输客运车辆。客运企业要优先选择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驾驶经验丰富的本地驾驶员作为应急驾驶员。接到本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指令后,根据应急运输任务情况,在最短时间内迅速组织应急保障车辆和保障人员,科学安排运输线路,加强统筹指挥和动态监控,确保一旦出现应急运输任务时,能够即时响应、即时就位,高效顺畅、安全有序完成运输任务。

  7、凭证通行运输。疫情防控期间,所有运输保障车辆由县交通运输局核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崇仁县临时应急车辆通行证》,凭通行证通行。

  (二)应急运输车辆和场站防控措施

  1、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将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张贴在车站显眼位置,做好旅客的解释和宣传工作。

  2、通过各种方式积极筹备好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为疫情防控提供物资保障。

  3、每天坚持做好车辆、站场、充电和办公场所的消毒工作,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要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

  4、坚持对乘客进行体温测量,对上下乘客进行体温检测,对高温发热乘客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程序第一时间移交卫生健康部门。

  5、坚持对每位乘车的旅客做好信息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班次时间和体温等信息。

  6、所有乘客必须按规定戴好口罩,行车途中驾乘人员和旅客必须全程戴好口罩,提醒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防止交叉感染。

  7、尽可能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可以在售票系统中通过班次管理把隔位进行留位,直接售卖隔位票。

  8、疫情期间,所有班线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站外上下客、不得在未设置卫生检疫站的站点配客。

  9、所有驾乘人员在复班前必须居家待命,做好每天报告全家人员身体状况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增强政治站位。承担复产复工运输的各客运企业要认真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密切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舆论引导,增强防控意识,层层落实防控责任,坚决阻击疫情通过客运车辆传播蔓延。

  2、做好运输保障。在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各客运企业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运输安全和服务保障。

  3、强化责任意识。承担复产复工的客运企业和相关疫情防控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必须强化“防控就是责任”的意识,增强责任感,认真执行好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确保复产复工运输顺利进行。

电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范文 篇23

  1、要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2、要重视和做好节后复工前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针对春节后外来民工大量进入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详细调查摸底节后进场工人的年龄及健康状况,对患有疾病或年龄偏大,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工作岗位或劝退。对节后工人可能出现的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等,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特别是要强化新招收工人和转岗工人的上岗或转岗培训,按规定确保各类施工人员了解其所施工区域存在的危险源,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教育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记录。春节后,各单位应针对新工人入场多,设备、设施停转时间长的特点,开展从业人员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尤其是要突出对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平安卡”培训等工作,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节后复工前,企业安全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检查的重点:

  一是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

  二是深基坑工程的坑壁支护和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

  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

  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

  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

  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深基坑等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

  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4、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状,要强化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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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1 7:4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