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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范文

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精选3篇)

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寻找“文明家庭”,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在广大家庭中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挖掘一批“文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农村、社区精神文明创新治理能力,着力提升全县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区域强县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主办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

  三、评选范围

  凡居住在盂县城区,有固定居所,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四、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绝不做有损国家利益和形象的事。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养成。乐观豁达、关爱家人,爱岗敬业、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孝老爱亲。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和睦、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彼此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晚辈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平等互待、互敬互爱、忠诚恩爱、包容接纳、共同管理和承担家庭事务。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团结友善、守望相助。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工作积极、忠于职守,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学习氛围浓厚,养成良好阅读习惯。

  6、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倡导绿色消费,不铺张浪费,勤俭持家并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做到文明餐饮,积极传播健康理念。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搞铺张浪费。

  7、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志愿服务、无偿献血等公益活动。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为文明家庭:

  1、家庭成员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恶劣行为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曾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6、未成年子女无故失学辍学

  7、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五、评选步骤

  (一)宣传发动(8月20日至8月31日)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联合印发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在盂县电视台、新盂县等媒体刊播评选活动通知,通过盂县发布微信公众号宣传发布,营造浓厚评选氛围。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要结合评选标准和工作实际,搭建活动平台,广泛宣传发动,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寻找发现(9月1日至9月30日)

  在开展寻找“文明家庭”活动中,要善于发现、深入挖掘、选树和宣传群众身边各类“文明家庭”涌现出的感人故事,积极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勤俭持家的家庭美德和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及助人为乐、遵纪守法、乐于奉献的社会公德,引导广大家庭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程度,以实际行动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力量。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积极开展两大主题活动。

  一是开展晒出幸福照片活动。通过自荐、互荐、互评的基础上,围绕评选标准七方面内容晒出家庭幸福照片,并附上500字左右的家庭故事。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各自开展特色活动,要充分挖掘各单位、各村(社区)的幸福事迹,要求村村(社区)都要晒出照片,并保证数量和质量。时间要求是9月1日至9月20日。

  二是开展树立良好家风活动。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要组织动员全县广大家庭,开展讲家庭故事、讲家风、说家训活动,引导每个家庭将优秀的家风树起来、挂出来,各乡镇(城镇办)要打造1个示范村(社区),新闻媒体要注重宣传典型,在全社会营造文明创建、文明评选的社会氛围。时间要求是9月21日至9月30日。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在两大主题活动的基础上,将形成一本盂县“文明家庭”感人故事集、一组“文明家庭”幸福生活照、一部“文明家庭”风采展示片、一本家风家训征文集。

  (三)申报推荐(10月1至10月15日)

  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两大主题活动,进一步充实活动内容,广泛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要按照“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组织推荐或家庭自愿申报、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将符合条件的“文明家庭”候选家庭上报“文明家庭”评选办公室。乡镇(城镇办)推荐的“文明家庭”不得少于3户;县直各党(工)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荐本系统涌现出的“文明家庭”,推荐表一式五份(A4纸),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五份,家庭生活照(2张)并附电子版。

  (四)评选公示(10月中下旬)

  “文明家庭”评选实行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网络投票请关注盂县发布微信公众号,专家评审团由社会专业人士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文明家庭”和“文明家庭”提名奖获得者将由微信公众号票数和专家评审分数共同决定。并对相关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最终评选出“文明家庭”10户、“文明家庭提名奖”10户并适时进行统一表彰。

  六、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做出周密安排。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要在县文明办、县妇联领导下,担起职责、发挥作用,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有序进行。要把文明家庭评选表彰作为推进文明家庭创建的重要抓手,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建设,按照要求和程序精心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报送工作。

  2、面向基层家庭,坚持客观公正。文明家庭推荐评选,群众基础十分重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多听取群众反映,使寻找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过程,成为凝聚共识、推动工作的过程。要严格按照《文明家庭评选标准》进行推荐评选,坚持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撤销荣誉称号。

  3、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要把宣传文明家庭贯穿到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充分调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通过开设专题、新闻报道、互动访谈等形式,记录文明家庭好故事,讲述家里家外新气象,报道评选表彰进展情况和社会反响,营造文明家庭评选和创建文明家庭的浓厚社会氛围,推动兴起文明家庭创建的热潮。

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篇2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我社区启动“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

  二、参选对象

  在我社区范围内居住,成员无违犯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广泛宣传,通过口头、板报、网格等多种形式,积极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地此次活动。

  2、征集和评比阶段:大力征集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鼓励居民毛遂自荐、群众或组织大力推荐,然后通过先进事迹的评比活动,评选出群众心目中的先进人物和候选人。

  3、民主评选阶段:召开社区居民会议,征集的事迹进行民主评选,民主决议,确定人选。

  4、公示表彰阶段:在辖区内公示”最美家庭“名单,并召开总结大会。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要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评选活动,促进文明建设工作稳步开展。

  2、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文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家庭”。

  3、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篇3

  根据县文明办、县妇联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陆河文明办〔20xx〕9号)部署和陆河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培塑基层先进典型,弘扬家庭文明新风,推动全镇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经镇委、镇政府研究,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倡导现代家庭文明观念,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统筹协调作用,引导基层群众广泛参与创建,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家庭文明新风尚,为陆河全面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示范县提供坚强思想保障和强大精神动力。

  二、评比对象

  在本镇居住的所有居民,以户为单位。

  三、评比内容及标准

  星级文明户创建是深化基层精神文明建设、提升乡风文明、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结合本镇实际,按照便于操作、规范标准、示范引领的原则。“十星”基本标准如下:

  (一)爱国爱家星。

  ①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②积极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执行村两委的集体决定;

  ③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党和国家、集体的利益,爱护公共财产,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

  ④增强国防观念,符合条件的主动参军或参加民兵训练;

  ⑤积极参与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和村民大会等各种集体活动;

  ⑥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各项义务;

  ⑦积极支持、带头配合政府由于公共利益组织实施的土地和房屋征收行为。

  (二)遵纪守法星。

  ①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法治学习,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

  ②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不传播淫秽物品、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封建迷信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

  ③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事、不闹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④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活动,敢于伸张正义,见义勇为;

  ⑤依法依规生产经营、销售。

  (三)尊德守礼星。

  ①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待人接物讲究礼貌,做事讲究规矩;

  ②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不粗语,不污言秽语;

  ③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

  ④尊重本乡本土、民族传统风俗习惯;

  ⑤积极参与“陆河好人”“文明家庭”等推荐评议活动,尊崇褒扬先进人物和英雄模范,自觉维护他们的荣誉和形象;

  ⑥积极参与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观赛、文明上网等行动,遵守社会交往、公共场所中的文明规范;自觉抵制违反社会道德、背离公序良俗的言行和现象。

  (四)勤俭节约星。

  ①爱岗敬业,争做新型合格农民(居民),不撂荒田地,不好吃懒做;

  ②勤俭持家,艰苦朴素;

  ③婚丧嫁娶简办新办,不铺张浪费。

  (五)孝老爱亲星。

  ①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无发生家庭暴力行为;

  ②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

  ③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依法子女入学;

  ④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六)诚实守信星。

  ①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不欺,重约守信;

  ②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

  ③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传谣;

  ④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

  ⑤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纳税、缴税。

  (七)崇文尚学星。

  ①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

  ②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

  ③崇尚科学,不搞封建迷信活动,杜绝黄、赌、毒,不讲风水,不看相算卦,不信邪教,不搞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④提倡孝老敬老,厚养薄葬,遵守殡葬管理规定;

  ⑤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八)健康生活星。

  ①按照“绿、净、齐、富、厚、和”的要求,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社区建设;

  ②爱林造林护林,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

  ③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房前屋后植树栽花种草,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④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不乱烧乱堆,不在公路上晒粮;

  ⑤不以破坏生态的手段谋取个人利益,不滥垦乱占林地,不乱砍滥伐林木,不滥采乱挖野生植物,不捕杀销售珍稀野生动物;

  ⑥不污染河道等公共水域;

  ⑦不损坏公园、河岸等公共生态林木;

  ⑧不私采滥挖河道沙土、石头;

  ⑨不乱损坏公共绿地。

  (九)兴业致富星。

  ①积极参加技能培训、就业培训和科普活动;

  ②带头致富并积极帮带邻里共同致富;

  ③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十)助人为乐星。

  ①乐善好施、乐于助人;

  ②与乡邻和谐相处,互帮互助;

  ③力所能及关心、帮助周围的`老、弱、病、残、孕、幼和困难人群;

  ④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

  四、评选时间

  20xx年4月-5月。

  五、评选程序

  1.农户自评。各村(社区)农户对照“星级文明户”标准,进行自我认定并填写《自评申报表》,向村委提出申请。

  2.村(社区)评审推荐。由村(社区)对照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广泛征求意见,确定六星以上的星级文明户候选名单,由各村(社区)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再报镇创文办。

  3.镇创文办审批。创文办“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村上报的“星级文明户”进行审核,最终名单确定后下发批复至各村(社区)。

  4.授牌表彰。各村(社区)通报“评星”结果,对“星级文明户”进行授牌表彰。

  六、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推动“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基层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完整地宣传活动的意义和标准,力求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以“星”为荣、争“星”进位的良好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各村(社区)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在创建评选活动中严格把关,不搞平均主义、不优亲厚友,同时要做好创建评选活动各种材料、图片、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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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11:3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