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
范文 |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十篇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篇1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建设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和遏制项目建设中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保障项目建设的安全实施。 二、整治原则 整治工作要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项目办统一部署与各参建单位分级实施相结合,项目办督查与各参建单位自查相结合,强制措施落实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短期整治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部署,我驻地办成立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整治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三)《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四)项目办下发《现场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五、整治范围和内容 1、路基工程 公路路基施工地段要设立明显的安全警戒标志,按工程大小设立1-2名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应熟悉操作规程并懂得安全生产知识。因路线与旧路重叠需修建便道或斗幅施工的路段、施工单位采取有效安全措施,设置明显的安全标牌和隔离栅,搞好便道的养护及维修,并派专人指挥交通,防止交通堵塞或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承包人在靠近城镇或边通车边施工路段或国道交叉干扰路段施工时,施工现场应采用塑料隔离板封闭。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篇2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反复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深化“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资料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1.检查范围 大检查覆盖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油气罐区、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城市燃气等重点部位,突出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客车和旅游大巴等重点车辆,突出电梯、扶梯、锅炉、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突出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商场(市场)和文化娱乐场所、机场、港口、渡口、旅游景点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近期各类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开展检查。 2.检查资料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状况;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职责体系,实行“五级五覆盖”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工作落实状况。 (2)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20号)要求,加强监管执法,推进安全检查职责制和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等重点工作落实状况。 (3)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落实状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制是否健全完善,并层层落实,是否实现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企业隐患自查及整改落实状况。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等状况。 (4)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职责追究状况。 (5)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开展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状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状况。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非煤矿山整顿关掉、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客车驾驶员安全宣誓活动和“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粉尘作业使用场所安全专项检查、电梯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长江等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等紧密结合起来,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资料,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1.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整治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和化工市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等非法违法行为。 2.交通运输:重点打击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船舶超航区航行等行为,整治“三超一疲劳”驾驶,客运车辆个性是旅游包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装置、不开展安全宣誓、不佩戴安全带、不执行夜间禁行和农村及山区道路限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等问题。加强重点水域、重点航道、重点渡口的安全整治。 3.非煤矿山:重点打击非煤矿山无证或证照不全、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违抗停产停建指令、打假密闭、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山工程图纸造假、尾矿库违规排放以及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非法违法行为。整治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盲目组织生产、遇险不撤人、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等问题。 4.消防安全: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方案相关要求,重点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是否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整改职责,协调解决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逐一列出问题清单,落实单位整改职责,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职责,是否对单位五类人员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彩钢板临时建筑是否抄送给相关职能部门。 5.建筑施工: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6.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人货提升机使用单位对设备及安全附件不检验、到期不报检或拒检等行为,重点排查整治压力容器、起重机、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7.粉尘涉爆:重点打击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整治铝镁制品加工、木质品加工、棉麻纺织品加工等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除尘系统设计、安装、使用不贴合标准,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8.冶金等工贸行业:开展冶金煤气及高温熔融金属(炼铁、炼钢、轧钢)、涉氨制冷重点企业整治,打击有限空间、煤气区域、交叉检修等作业现场违法违规操作行为。 9.烟花爆竹: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整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超标准存储、超范围经营,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消防措施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问题。 10.职业病危害防治:重点整治木质家具制造、水泥生产等八大行业违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防治职责不落实、防护设施不到位、危害因素不检测、不组织劳动者体检等问题。 三、职责分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市有关部门和各单位按照“管行业务必管安全、管业务务必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务必管安全”的原则,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职责,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监督检查。具体分工是: (一)市安监局负责制定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工贸行业及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行动方案。 (二)市局负责制定全市消防领域专项行动方案,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全市道路交通专项行动方案。 (三)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市局、市安监局配合,制定全市油气输送管道专项行动方案。 (四)市经信委负责制定全市民爆专项行动方案。 (五)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全市建筑施工专项行动方案。 (六)市交通运输局、常州海事局负责制定全市水上交通专项行动方案。 (七)市水利局负责制定全市防汛防台风专项行动方案。 (八)市农委负责制定全市农机专项行动方案。 (九)市质监局负责制定全市特种设备专项行动方案。 (十)市旅游局负责制定全市旅游行业专项行动方案。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篇3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强化重点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打击非煤矿山、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我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重点内容 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农村危房建设等; 1、不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 2、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或备案;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或擅自变更设计,或未按经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3、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证照不全或相关证照已到期未提出延期换证申请; 4、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生产; 5、新建、改建、扩建、资源整合矿山未达到生产经营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未经行业主管部门和矿山安全监管部门验收而擅自投入生产; 6、建设矿山抢时间、抢速度、抢工期,安全设施和条件达不到要求,安全设施没有按设计施工; 7、超能力、超强度和超定员组织生产,未按照批准的设计要求组织生产和建设; 8、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整改到位、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9、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工艺设备、生产技术水平达不到国家和省、市相关标准;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 10、没有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 11、相邻矿山开采重叠,与周边居民村庄、重要设备设施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要求,以及与相邻矿山开采相互严重影响安全的。 12、有严重水患,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 13、非法用工、无证上岗,未办理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未按规定发放合格劳动防护用品; 14、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承包矿山工程,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 15、未对井下采空区实施治理或采取监测监控措施; 16、尾矿库防汛措施和救援队伍、设备、资金、物资配备不到位,尾矿库超量排放尾砂,以及不按设计堆筑坝体; 1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 18、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 19、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或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 20、露天矿山未按规定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未按规定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及机械铲装;未按规定进行爆破; 21、地下矿山每个矿井、每个生产水平(中段)、每个采场没有两个安全出口的;没有按规定建立机械通风系统,以及通风能力不足,风速、风量、风质不符合要求的;未按相关规定建立排水系统,以及排水系统能力严重不足的;没有按规定使用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设备设施; 22、坝体超过设计坝高、超设计库容储存尾矿,以及尾矿库排洪设施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危库、险库没有停止生产并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未按规定进行闭库的。 23、其他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应该停产整顿治理问题。 (二)行动方式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各企业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特别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本矿生产中非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排查,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市安监局开展对事故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严重的重点矿山进行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肃处理。 (三)全面检查阶段(8月):市安监局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全市所有非煤矿山进行覆盖面100%的全面检查,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向深入。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对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市安监局进行重点督查。各非煤矿企业要及时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15日前报送市安监局。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矿要成立非煤矿山“打非治违”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实行“打非治违”第一责任人制度,将责任落实到各班组和具体责任人,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狠抓落实。各企业要结合本矿山工作实际,制定本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非煤矿山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开展非煤矿山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矿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个落实”。 (三)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企业要以这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契机,有力推动非煤矿山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进展,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六大系统”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全年非煤矿山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联合执法,从严处罚。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形成“打非治违”工作合力,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发现的无证无照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一律取缔关闭,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责令停产整顿并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并加强对整改过程的跟踪监督。市局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非法违法生产安全事故,将进行严厉查处。 (五)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各企业要加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将本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市安监局。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篇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监管,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乡政府研究决定,从20xx年5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落实农机安全生产措施,从机械、人员、作业环境等方面加强管控,采取法律、行政、技术、社会、文化等手段,减少或杜绝重特大农业机械事故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任务目标 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等行为,巩固清理违规发放牌证成果,有效治理瞒报谎报事故等违规行为,排查事故隐患,提高挂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三率”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重点内容 (一)无牌行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使用证书和牌照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型号不符的行为等。 (二)无证驾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符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等。 (三)未检验作业。主要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安全检验的农业机械未经检验而投入农业生产作业的行为;经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拒不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的行为等。 (四)违规发放牌证。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的行为;给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证的行为;为已经清理的牌证继续年检行为等。 (五)瞒报谎报事故。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农机事故预防与统计报告工作不力,瞒报谎报农机事故的行为。 四、方法步骤 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从20xx年5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制定阶段(5月中旬-5月底) 各村、乡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8月) 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针对不同“非法违规”现象,对违法违纪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 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乡直相关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突出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违规发放牌证、瞒报谎报事故等行为的打击和治理,提高拖拉机“三率”水平,大力排除安全隐患,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村、乡直相关工作部门要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篇5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社区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社区成立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居委主持工作季静珠任组长,安全干部陈丽斌、社区民警朱耀南为副组长,全面负责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成员由全体社工、协管员、大联勤队伍组成,认真抓好专项行动工作的部署、实施、整治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 根据镇生产和消防安全委员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要求,明确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 (一)重点领域。对小区居改非、违章搭建、街面密集场所、小区地下空间、非法加工点等重点开展专项治理。 (二)重点内容。居住小区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楼道、阳台、天井是否有堆物,来沪人员居住地、私房出租乱拉电气线路,群租、居改非;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包括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占用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完备、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其他违反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步骤 组织协调“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生产状况,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影响恶劣典型的、屡禁不止的、顽固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分析和排查。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单位及个人上报镇安全办,按要求上报情况报表。定期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成果,并做好总结,确保本辖区范围内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引导。 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告知书等各种形式,广泛发动联勤志愿者、居民骨干,增强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居民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各类安全隐患,积极营造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把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依法打击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的轨道。 嘉城社区居委会 20xx年3月8日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篇6根据旗委和旗安委办、市农机局要求和文件精神,继续深化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旗农机安全生产,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旗委、旗安委办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为主线,以依法履行职责、规范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加强农机安全监理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农机安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以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驾驶人无证驾驶、违法作业为主要内容,扎实开展农机安全"打非治违"整治行动,从源头上消除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促进全旗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目标 通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打击农业机械的非法生产和违法作业,以及牌证使用中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和农机经营者的合法守法经营意识。 四、工作重点 (一)突出责任落实。在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同时,重点完善具有农机监理特色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一岗双责"制度,做到"两不准"、"一严禁",严格农业机械牌证核发管理,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目标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做好重大节假日及重大安全活动的安全值守和信息通送,完善农机安全预防和监控体系,加强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建设和提高农机监理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 (二)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学习宣传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为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组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苏木镇、场院、集贸市场,向广大农民群众普及农机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已经建立起来的"平安农机"村的作用,定期对农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坚持开展送农机安全教育课进学校活动,对中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社会氛围。 (三)加强源头管理,进一步消除"两无"现象。对无牌证行驶作业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主下发限期登记入户通知书,责令其限期登记入户。对屡教不改的进行教育并依法严肃处理。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必须做到证照齐全,登记入户率、年度检审验率要达到100%。对享受国家农机购机补贴购置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入户率达到100%。 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证驾驶人员下发限期参加技术培训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参加技术培训,严格考试。对申请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人员,必须先培训发证再购机,确保享受购机补贴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四)完善农机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农机安全动态监控。农机安全检查是农机监理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农机安全检查计划、检查要求、工作目标要制度化,形成较为完整的农机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农机监理人员经常深入苏木镇、田间、场院和农机作业场所,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制止违法行为、纠正违章作业,消除农机安全隐患。健全完善农机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的时间、地点、检查车辆、违章情况、处理措施、检查责任人等内容要齐全清楚,检查程序合法、工作措施恰当。 (五)加大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建立健全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在建立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将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常抓不懈。认真分析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类型,分布区域、路段,针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载客拉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农机违法行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计划,落实治理措施;坚决查处私自制发挪用农业机械牌证及套牌、异地发牌发证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使治理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六)扎实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各地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加大工作力度,在确保质量的同时,力争数量全面达标。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5月25日前)。制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和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6月-7月)。各地要按照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和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抓好重要农时季节、隐患多发区域、重点路段和主要作业机型的监控及检查;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和落实责任,开展以学习宣传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和农机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全旗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将组成工作组适时对各地"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和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进行督查。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作用。 第三阶段: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重点地区积极组织走村串户,深入田间地头,切实搞好拖拉机及驾驶员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牌无证行驶、超速超载、机车带病作业、报废车辆上路、酒后驾车、载客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9月)。 总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于9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安委办。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旗委、旗安委办的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和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我局各站室,特别是监理站要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监管职责,周密部署,认真组织本辖区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要结合我旗实际,制订本辖区整治行动方案,在工作中要突出重点,落实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真正将农机安全生产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我局一把手是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承担具体责任。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查落实。分管领导要盯上靠上、抓实抓细,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在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要农事季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特别是抓好春耕、秋收及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 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政策,建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财政投入机制,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加快解决影响农机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篇7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集中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依据《长兴路中心校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区教体局、长兴路中心校统一组织和领导下,自20__年5月初至20__年9月底,结合学校教育实际,在辖区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重点内容 (一)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安全管理。 要加强对学校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预防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 (二)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 管理。要对学校的消防设备,设施、消防通道、电器线路及日常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特别加强学校寝室、微机室、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排查隐患,确保防火安全。 (三)加强学校校舍、体育设施的安全管理。 对校的围墙和各种建筑物、体育设施等基础设施进行不断检查,一旦发现隐患,及时予以清除,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四)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 对学校食堂要做到天天查,对炊管人员切实加强思想教育和管理,对心理、思想不健康的人员禁绝使用,对原料采购、加工制作要求规范,严控食品风险,严禁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五)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管理 要加强学校学生行车和乘车安全教育和防范。教育学生要遵守交通规则,禁止在马路上汽车追逐、嬉闹。规劝学生不乘坐非发营运车辆和农用车辆。。 (六)加强雨季安全的.管理 针对夏季季节特点,教育学生不到河流、池塘等地方洗澡,以免溺水事故的发生。另外,夏季雷雨较多,要教育学生在雷雨天时怎样才能有效避免雷击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我校牢记安全工作是学校发展的基石,对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学校成立以杜双莲校长为组长,副校长王斌、胡海峰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设办公室地点在政教处。由政教主任王锋协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方法步骤 坚持自查自纠,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从20__年5月初开始,到20__年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初-5月底) 学校对近年来各地发生的事故在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找准主攻方向,明确打击的重点内容,针对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规行为,制定出本学校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协调公安、办事处综治办及城管等部门,加强学校周边环境联合执法,集中打击和整治小商小贩、三无食品。对涉及重大或典型非法违规行为的,要与司法机关共同严厉打击。在学生放假期间做好校舍、设施的维护。 (三)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9月份是学校开学初的第一个月,也是教体局进行第三季度安全大检查的月份,我校将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认真梳理总结,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分析,找出规律,进一步建立完善“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保障学校安全形势稳定。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篇8局各科室及下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商贸领域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商贸领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全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覆盖率100%,基本消除用电、防火、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推动商贸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提升全民安全意识,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部位和重点工作分工 重点部位:定点屠宰场,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外贸公司、地毯厂。 重点工作分工:生猪办负责生猪屠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排查生产设施隐患,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电路,及时冲洗场地、清除苔藓,防止人员摔倒,及时维修屠凳,确保设备完好率100%。加强值班,把好人情关,坚决杜绝病死猪、母猪等不合格肉品入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出售病死猪肉等不法行为,加强对农村上市肉品规范管理,不定期对用肉单位进行检查,坚决杜绝病死猪肉、白板肉流入市场。 市场监督管理和市场体系建设科负责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大型商场、超市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对举办的各类商业促销活动,督促有关负责人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整改,并跟踪督查,彻底消除隐患,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病死害猪肉、假酒行为。 商贸服务管理科对全区农贸市场基础设施的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建立台账进行整改,督促市场经营户安全用电,对私搭乱接电线行为及时制止,认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可用、消防栓是否有水、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完善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协助工商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外贸公司负责本公司内部的安全工作。 地毯厂负责本厂区内所有租赁企业以及自身的安全工作。 三、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区商务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局长伏海龙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庄杰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组织协调。 2、按照国家、省、市、区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集中行动工作方案方案。(4月20日—30日) 3、开展宣传发动。认真开展宣传发动,利用一切有效手段和载体,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浓厚氛围。(5月1日—15日) 4、深入排查摸底。各责任股室按照职责分工,对自己负责的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台帐,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了,目标明确。(5月16日—31日) 5、集中整改。对摸底排查的安全隐患进行治理整改(6月1日—7月33日) 6、强化责任追究。把“打非治违”列入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此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市场体系建设科、商贸服务管理科和市场监督管理科要做好排查、摸底和信息上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对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不力的要实行严格问责。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篇9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视频会议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X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煤炭局关于印发201X年全市煤(石墨)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郴煤安字[201X]5号)文件精神,市煤炭局继续在全市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煤炭工业安全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安全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范围:全市15家合法煤矿。 (二)重点对象:技改矿井安全管理基础较薄弱矿井、顶板水害等自然灾害较重矿井、近年度事故矿井。 (三)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严厉打击8类非法违法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因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被暂扣证照,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4、超深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非法违法承包、分包、转包的。 5、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6、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区域违法生产或不技改只生产以及风井出煤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省、市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或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 8、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其他非法违法行为。 深入排查治理12类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不符合规定,七项举措、七项规定执行不到位的。 2、安全基础管理制度不落实。矿图审查交换、采掘头面备案、质量动态达标、煤矿分类监管、隐患闭环管理、监控联网、查三违、调度会、全员培训持证上岗等九项基础理管理制度不落实的。 3、通风瓦斯管理混乱。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井下风量不足,随意开停地面主扇,井下违规串联通风与循环风,瓦斯超限作业的。 4、水害普查治理不到位。未开展物探普查,未标明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采掘作业未在物探控制区域内进行,不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水害较严重的矿井未落实远距离放炮和发现透水征兆全井撤人措施的。 5、未执行正规开采有关规定。未淘汰巷道式采煤和木支护工艺,新开工的采掘头面未报市煤炭局备案,不按井筒功能设置进行多系统生产,不按正规水平采区采面设计多头多面生产,水平延伸和生产环节改造未经设计批复违法建设的。 6、“六大系统”建设使用不符合规定。生产矿井未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建设完善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安全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络系统不能与正常使用并与市局联网的。 7、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未达到规定的最低标准擅自组织生产的。 8、安全培训工作不到位。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 9、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工艺、设备、设施,井下违规使用非煤矿矿用设备的。 10、未按规定对使用的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检验与校验、检修,设备带病运行的。 11、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2、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自201X年3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2月底至3月底) 1、广泛宣传发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健全机制、确保“打非治违”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召开会议,把“打非治违”的任务要求传达落实到各乡(镇)、街道煤管站和传达到矿区、矿井和班组,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2、深入排查摸底。对全市煤矿组织地毯式排查,全面查清各矿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将排查出来的问题分类逐一登记,建档立案,落实责任,限期整治到位。各煤矿企业要严格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4月—6月) 针对排查摸底发现的问题,指导煤矿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加强督查督办,组织开展集中执法和联合执法行动,对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重点监管、集中检查和严厉打击。 (三)“回头看”阶段(7月—8月) 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责任制、隐患台账、隐患整改、挂牌督办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查漏补缺或“回炉补火”。 (四)第二轮集中整治(9月—10月)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市煤炭局和各乡镇(街道)煤管站对辖区内的煤矿进行第二轮全面检查。 (五)巩固提升阶段(11月—12月) 加强对“打非治违”各阶段工作的检查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市煤炭局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市煤炭局将“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纳入到年度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煤炭局成立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二)严格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煤矿,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处置到位。市煤炭局将与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联合执法,强化执法效率,并参与市政府组织的督查组对各产煤乡镇(街道)进行督查。 (三)加强信息统计。要把“打非治违”工作与复工复产、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考评、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遏制煤矿较大及以上事故攻坚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取得实效。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篇10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0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xx〕9号)。根据赣龙复线铁路有限公司《赣龙、龙厦铁路开 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赣龙司安43号)的精神,切实加强对管段“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赣龙复线铁路工程监理三标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赣龙铁路工程监理x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设在安质部。为有效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2个包保小组和一个专项检查组: 1、赣龙铁路GL-x标监理管段: 组长: 2、赣龙铁路GL-x标监理管段: 组长: 3、专项行动检查组: 组长: 二、与管段施工单位共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责任体系 JL-x标监理项目部与管段GL-x标局指项目部、GL-x标局指项目部建立联防联控的机制和包保责任制度,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责任。JL-x标监理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责任人:总监:,联络人:;GL-x标施工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责任人:,联络人:;GL-x标施工单位营业线施工安全总责任人:,联络人:。 三、建立工作制度 1.周例会制度。专项行动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例会,交流各工作组掌握的信息,汇总分析有关部门、单位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研究制定本周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2.信息报告制度。安质部指定人员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工作,明确信息报送工作规定和要求,并将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赣龙复线铁路公司,保证相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从发文之日 起,安质部要按照附表及其他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向赣龙复线铁路公司报送统计数据和信息。周报时间:每周二18:00前,月报时间:每月27日18:00前。 3.统计分析制度。安质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信息统计分析范围,每周统计,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和通报。每周报送1条以上“打非治违”工作动态。报送内容:专项行动的部署推动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违规违章行为典型案例;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下步工作的意见、建议。 4.跟踪督办制度。各包保组和专项检查组要将查出的典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跟踪督办,对因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造成的较大以上事故查处跟踪督办,对重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5.月通报制度。监理项目部每月汇总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四、抓住关键环节 1、抓好宣传发动。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采取制作安全宣传片、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引导参建人员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曝光,为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工作重点: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尤其是不具备资质的分包行为;施工中的违反规章制度和违反安全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降低工程实体质量的行为;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违章作业行为;不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要求,野蛮施工作业行为;违反铁道部(铁建设120号)和施工红线管理的规定行为。 3、抓好统计分析和情况通报。各工作小组和安质部对“打非治违”工作要一周一分析、一月一小结,并将分析和总结报告及时报送赣龙复线铁路公司。报送的材料要有翔实数据、有典型案例、有分析归纳、有工作建议。并把“打非治违”工作落到实处。 4.抓好督管段施工单位对下属项目部、架子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5.抓好专项行动总结。专项行动结束时,路局有关部门、各单位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要认真总结,按时向路局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总结报告。 五、细化专项行动方案(重点检查项目)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铁路运输生产经营和建设设计、施工;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尤其是不具备资质的分包行为。 2.非法用工,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3.偷工减料行为和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 4.非法违法设计、生产、维修、进口、销售工程设备、器材的; 5.工程原材料、设备、配件、器材的采购、使用不符合行政许可、产品认证相关规定的; 6.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7.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和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8.擅自变更设计内容和施工规范规定的工序和程序,简化施工工艺或程序; 9.违反铁道部(铁建设120号)和施工红线管理的规定行为; 10.营业线施工不按《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要求行为,营业线施工管理人员、监护人员、作业人员未经资格考试擅自上岗、上路作业的行为;在营业线两侧堆放材料超限、侵限行为。 11.违法在铁路线路两侧安全保护范围内采矿、采石、采砂、抽取地下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爆破作业的; 12.施工工点和营房驻地防火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技术状态不良,占用、堵塞、封闭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不符合规定的; 13.施工中的违反规章制度和违反安全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降低工程实体质量的行为;; 14.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违章作业行为; 15.不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要求,野蛮施工作业行为; 16.铁路建设工程产品、设备采购不符合行政许可、产品认证、上道审查等规定的; 17.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的; 18.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0.火工品管理不到位,不严格执行剩余炸药物品退库规定,私藏爆炸物品;火工品库设备坏损维修不及时,人员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行为。21.拒不执行铁路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2.计量设备、检测设备不按规定周期检定、标定行为。 23.压力容器和大型设备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强制在工程上使用; 24、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行为; 25.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工程事故的;。 26.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铁路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六、方法步骤 1、坚持与参建单位“联防联控、责任包保、专项治理、齐抓共管”。从现在开始,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20日至5月31日)。细化活动方案,明确“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制定本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时报送赣龙公司(龙厦建指)安质部。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全面整改,消除隐患。 2.联合检查、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至31日)。采取跟踪检查、检查整 改“回头看”等方式,对管段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部门要落实专业监管责任,结合专业特点,对重点工点、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打非治违”取得实效。 4.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至30日)。各单位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8日前报赣龙公司(龙厦建指)安质部、总监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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