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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幼儿园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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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方案(通用3篇)

幼儿园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方案 篇1

  一、目的意义

  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活动是贯彻县委、县政府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活动,使广大中小学生在严格遵守《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文明的学习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的基础上,把教育活动延伸到家庭和社会,影响和带动家长和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中来,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文明整个社会”的活动目的,推动学生文明、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为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安排

  (一)举办“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活动启动仪式。通过倡议书、授旗仪式、家长代表发言、学生代表发言领导讲话、签名仪式等多种形式,全面启动“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活动。

  (二)加强行为规范教育,提高学生文明素养。通过思想品德课、晨会、班会等形式,加强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要求学生认真对照《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不断克服不足,完善自我。加强文明教育,教育学生自觉维护好身边的环境卫生,从小事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提高文明素养,做文明的表率。

  (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通过悬挂一条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开展一次以“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小手拉大手,礼仪我先行”、“小手拉大手,共唱环保歌”“小手拉大手,同读一本书”、“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等内容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举办一次征文,举行一次演讲比赛,组织一次签名活动,征集一批文明格言,组织一次文明事迹征集活动,组织一支文明小分队等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把“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

  (四)开展“小手拉大手”建设文明家庭系列活动。一是学校印发《“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活动告家长书》,由学生带回家,将文明和谐的理念传播到家庭、社区,倡议家长学习文明守则,改正不良习惯,做文明的莒南人;二是开好“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向家长捎句话”文明行动主题班队会,引导、组织少先队员、共青团员与家长一起学习文明公约,增强文明意识,养成文明习惯,与家长“手拉手”共建文明家庭;三是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亲子活动”,组织广大学生和家长利用双休日时间,共同走上街道、社区捡拾白色垃圾,打扫公共卫生,解决“随地吐痰、随地乱扔垃圾、随手涂画”等问题,以学生的行为影响家长,将学校教育逐步延伸到社区、家庭,实现“共做文明人,共创文明城”的目标。

  (五)组织“文明小卫士”实践活动,开展文明行为劝诫和监督活动。在社会实践课、庆祝活动、节假日等时段,成立“小手拉大手文明小卫士行动队”,设立文明监督岗,组织学生走上街头、走进社区、深入楼院,对市民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重点监督家长、群众的八种不文明行为:一是随地吐痰,影响公共场所卫生;二是随意乱扔果皮、塑料袋瓜子皮等垃圾;三是语言粗鲁,公共场所吵架、围观事故现场;四是不注重自身形象,衣着不整赤膊上街、酒后失态、随意便溺等;五是践踏草坪、攀折花木、不爱护公物;六是不注重邻里关系,乱堆乱放、从楼上扔垃圾、噪声大影响邻居休息等;七是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逆行、乱穿马路、翻越交通护栏等;八是制造城市“牛皮癣”,乱贴乱画、乱发广告。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把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系列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活动开展好。

  2、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要根据全县统一要求和自身实际,制定具体详细的实施计划,创造性开展活动,让每一名学生及其家庭都参与到活动中来。

  3、广泛动员,注重宣传。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意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校外教育机构的重要作用,为活动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作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幼儿园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方案 篇2

  为加强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文明意识,培育社会文明风尚,加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步伐,根据《20xx年城关区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决定在社区开展“讲文明树新风”七大系列活动。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抓住“知行统一”这一关键,大力倡导文明理念,积极营造文明氛围,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努力培育文明新风,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努力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推动文明和谐城关建设、促进全街经济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内容

  以“讲文明树新风”为统一主题,组织开展七个方面的系列活功:

  (一)开展“文明在我节日中一一弘扬传统”主题活动。突出“我们的节日”文化内涵,利用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重要传统节日,开展节日民俗文化和“中华经典进机关”活动,引导人们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

  (二)开展“文明在我言行中一一文明常伴”主题活动。开展“百万市民讲文明、重礼仪告别不良行为践行礼仪”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礼仪知识,引导市民群众积极践行仪。开展“文明出行”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形成遵章守纪、文明礼让的`交通秩序。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公德教育,促进兰州市“三管九不”市民行为规范教育、法制知识和城市管理法规教育,激发其关心和参与城关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开展“文明在我爱心中一一志愿服务’,主题活动。积极引导志愿者开展交通协管、市容市貌监督、环境卫生维护、文明倡导等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做好对“空巢老人”的生活救助和日常照料等关爱服务活动。

  (四)开展“文明在我心目中一一崇德向善”主题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参与“道德模范”、“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组织道德模范走进社区和学校深入巡讲,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广泛传播善行义举、美德好德,引导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的优良氛围。

  (五)开展“文明在我环境中一一清洁家园”主题活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落实周末卫生大扫除制度,组织社区干部、企业职工、大中小学生和社区居民走上街头,劝导和纠正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贴乱画、公共场所吸烟等不良行为,整治环境脏乱差现象,创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重点配合区有关部门北出口“生态文明通道创建"等活动。

  (六)开展“文明在我生活中一一精神文明”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全民读书活动。继续开展“祖国在我心中一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进一步激发市民群众爱党爱国的热情。开展“社区邻里节”、“中秋团结共和谐社区文化展演”等活动,大力倡导团结和睦、关爱互助的人际关系。

幼儿园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做好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解决全区物业住宅小区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测评标准和物业管理相关要求,结合全区物业住宅小区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行业监管的工作原则。各区镇(街道)、社区全面负责辖区内物业住宅小区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各级物业管理部门全面配合,积极做好业务指导和督查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各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保持高度责任感,切实按照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测评标准做好各项工作。

  二、目标要求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全区物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完善服务功能、加强执法力度、实现精细化管理,重点围绕当前吴江在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通过强基础、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开展整治提升,力求治痛点、攻难点、疏堵点、除盲点,实现环境优美、秩序良好、设施完备、管理到位、群众满意的整治目标。

  三、实施步骤

  物业住宅小区管理水平规范提升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落实责任。(20xx年6月27日至20xx年7月20日)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全面提升。(20xx年7月下旬至20xx年11月下旬)落实整治方案,加大整改力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小区管理服务水平。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长效管理。(20xx年12月以后)总结完善工作举措,保持长效管理,全力巩固整治成果。

  四、工作重点

  坚持分类指导及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针对物业住宅小区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攻坚,逐项抓好落实。

  (一)深化红色物业党建工作

  目标:党建引领,创建“红色物业”

  1、提升业委会的覆盖率。进一步完善居民小区自治管理,进一步提升业委会的覆盖率,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现代社区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对符合组建业委会条件的小区应建必建,对难以成立业委会的小区,指导区镇(街道)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加强宣传发动,指导区镇(街道)、社区在小区业委会成立或换届时,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参与小区治理,实现原则上党员比例不低于50%,推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业委会党支部的建立。(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2、建设“红色物业”示范点。进一步建立起由社区党组织牵头,社区、物业企业、业委会和小区党员共同参与的“红色议事厅”,把“党建引领”贯穿小区创建文明典范城市的全过程。加快各区镇(街道)居民小区“红色物业”试点工作,区住建局联合区委组织部于7月中旬对各个示范点进行检查验收,并在8月开展“红色物业”示范点建设系列宣传。“红色物业”示范点建设将作为加分项目纳入年底物业小区考核。通过提高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服务管理和社区治理水平,提升物业服务认可度。(20xx年7月—12月)

  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区委宣传部,各区镇、街道

  (二)营造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氛围

  目标:鼓励全民参与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1、开展文明典范城市专项业务培训。区住建局联合区文明办开展文明典范城市专项业务培训,组织属地、社区、物业服务企业深入学习,对照测评体系标准,在问题整改、城市管理、环境提升、资料整理等方面下足功夫。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对照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责任清单,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20xx年7月)

  2、多渠道推送创文宣传内容。通过宣传栏、LED、微信公众号、业主联络群等方式,加大小区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的常态化宣传,形成全社会重视、理解、支持和配合文明典范城市建设工作的氛围。充分发挥居民的主体作用,调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志愿者以及广大居民的积极性,共同参与文明典范城市建设。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各区镇、街道

  (三)试点老旧小区物业化管理

  目标:实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1、制定物业化管理方案。为解决无物业小区准物业化管理这一难题,区住建局将针对无物业老旧小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深入调研,在充分了解各区镇(街道)无物业小区的当前管理状态、存在主要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垃圾分类等工作,拟制定规范无物业小区准物业化管理的内容和标准,针对不同类型的无物业小区自身特点因地制宜确定管理方式,逐步建立起无物业小区属地主导、居民自治、政府补贴的准物业化管理模式。力争20xx年老旧小区物业化管理覆盖率实现100%。(20xx年7月—20xx年12月)

  2、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做好舆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的意义、作用及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增强业主法律意识转变消费观念。把物业法律知识服务理念潜移默化灌输到业主思想中,增强业主对物业管理有偿服务的认知程度,引导业主树立“花钱买服务”有偿消费观念,提高契约意识和法制意识。积极引导业主自觉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老旧小区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资规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四)开展物业治理专项行动

  目标:推动物业小区治理提质增效

  1、开展公益广告提升行动。属地政府、社区要负责刊播公益广告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常态化公益广告巡查制度,加强监督指导。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公益广告要及时通知责任单位清理或更新。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对现有公益广告组织管理人员每两个月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公益广告为物业企业设置的,由物业企业负责整改;公益广告为广告经营公司在租赁广告位设置的,由物业公司通知广告公司负责整改;公益广告为属地政府在小区内设置的,由物业企业反馈给所在社区,由属地政府统一整改。(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

  责任部门:区公安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各区镇、街道

  2、开展基础设施修复行动。结合公共设施、公共设备的养护计划,各物业项目应对小区路面、公厕、清洁屋(亭)、文体设施、电梯、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严格的周期性检查,做好日常维修养护,确保楼道亮灯率100%。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制定修复计划,对影响小区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应立即进行维护修缮。如维修、更新、改造中涉及的费用,应及时与业主委员会或社区汇报,申请使用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使用小区公共收益,力争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问题。各区镇(街道)要加大对物业住宅小区“整治”的投入,尤其对没有维修资金及公共收益的老旧小区,应安排相应的维修资金,同时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创建工作,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3、开展环境卫生清理行动。各物业住宅小区需对本小区进行全面排查,对小区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饲养家禽、毁绿种菜要摸清底数,对违法违规业主进行规劝制止,做好台账记录。制止无效的,按有关程序报告所在辖区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执法部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报告后,应及时到现场检查核实,依法处理,并给予报告人书面答复。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全面清理小区内积存垃圾,实行规范的.垃圾分类,垃圾日产日清,彻底改变部分小区“脏、乱、差”的现象。(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责任部门:区公安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4、开展规范停车专项行动。各物业住宅小区对本小区车位数、车辆保有量进行全面摸底,制定各住宅小区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上报各区镇(街道)物管部门。在社区、业委会的指导下按照相关规定合理施划小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增划停车线。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完善小区消防通道标志标识,开展集中清理整治。禁止机动车辆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住宅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道和电梯前室内停放、拉线充电;禁止违规侵占道路、绿化带、私自搭建车棚等行为。对占用住宅小区消防通道,违规停放机动车辆、电动自行车,妨碍消防车通行、人员疏散逃生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劝导、纠正、处置。对阻碍清理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要第一时间报告公安部门。(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公安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区城管局,各区镇、街道

  (五)开展文明楼道建设专项行动

  目标:因地制宜打造文明楼道

  1、楼道设施提升行动。将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与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有机结合,组织力量开展小区楼道基础设施排查、维修、更新、改造。确保防盗门、照明灯、电梯、无障碍设施等无老化、侵占、损坏现象。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鼓励在老小区加装电梯,鼓励设置扶手、折叠座椅等设施,方便老年群体和失能人士通行。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资规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2、楼道卫生提升行动。开展楼道卫生大扫除,紧盯卫生死角强化清洁力度。针对一楼门廊顶部、楼梯及扶手、电梯间、窗户窗台、墙面地面等公共区域开展清扫保洁,重点清理整治楼道内堆积堆放的鞋柜、储物柜、废弃家具等物品和随意丢弃的餐盒、果蔬等生活垃圾,确保楼道干净整洁,墙面、地面无污秽破损,楼道(包括底层和顶层的公共区域)无杂物堆放或占用堵塞。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城管局,各区镇、街道

  3、楼道秩序提升行动。在小区内合理设置停车、充电区域,引导居民自觉做到非机动车不上楼、共享单车不乱放、充电线缆不乱拉,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规范设置便民张贴信息栏,定期清理楼道内乱张贴、乱涂写的小广告,确保楼道无小广告乱张贴、乱涂画现象。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工信局、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4、楼道线缆整治行动。着力推进线缆整治工作,治理各类凌乱、垂落的强弱电线缆,清理空中“蜘蛛网”,切实消除楼道线缆杂乱、裸露、老化、侵占公共空间等隐患。着力整治“飞线充电”,严禁占用建筑物内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区域停放非机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利用公共部位电源及从室内私自接拉电线进行充电。

  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责任部门: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各区镇、街道

  5、楼道文明实践提升行动。结合居民需求和楼道条件,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务实有效、特色鲜明的文明楼道实践点,精心策划志愿服务项目进小区、进楼道。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小区打造小区楼道文明实践文化墙,营造向善向德、互学互帮、家庭和睦、邻里互助、友爱向上的小区楼道氛围。

  牵头部门:区文明办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各区镇、街道

  (六)严格小区物业监督考核

  目标:提升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1、加强物业检查考核。结合文明典范城市检查进一步优化考核办法,各区镇(街道)每季度组织对辖区内物业小区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区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开展四次行业联合检查,对全区物业小区做到全覆盖。在此基础上组织不少于四次的小区抽检,重点检查文明典范城市检查中成绩不佳的物业小区。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要求物业企业立即整改,对于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考核排名靠后的物业服务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其法定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告诫,并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名下所有物业小区的考核频率。建立年度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参加考核的物业服务项目的考核等级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建立定期通报红黑榜,对考核较差、检查整改不落实的物业服务企业,建议业委会按规定程序予以解聘。(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2、健全部门协同管理机制。区住建、规划、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协作配合,建立起物业服务企业联动机制,切实将物业住宅小区管理纳入社区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加强联合执法,针对小区内存在的各类不规范、不文明现象,例如车辆堵塞消防通道、飞线充电、垃圾不分类、垃圾随意倾倒等现象,各部门既要坚持重拳治顽疾,又要注重机制创新、政策完善和科技运用,加强源头管控,进一步健全小区自治网络,构建小区文明典范城市建设长效管理机制。(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资规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各物业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物业住宅小区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实有效地推进。

  (二)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结合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

  (三)广泛宣传,强化引导。要充分运用新媒体和社区公开栏、宣传栏等载体,积极宣传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使用人、业主等物业各方的先进典型,形成全民同心共建、共同创文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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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1 8:5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