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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范文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通用21篇)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山东省、青岛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山东省及青岛市、平度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为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处置、控新治旧、司法保障”的工作原则,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镇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行动。20__年,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摸底排查和认定工作,新增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按计划拆除存量违法建设;20__年,完成全市60%以上违法建设治理任务;20__年6月底,全面完成行政区内既有违法建设治理任务。通过治理,完善城乡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促进城乡面貌显著改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居民生活更加安全、方便、舒适。

  二、治理范围和重点

  蓼兰镇行政区范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以及其他未经批准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和道路、管道等建设工程(简称违法建设)。重点如下:

  (一)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道水面、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进行建设的。

  (二)违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等技术规范、标准或者规划条件确定的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

  (三)擅自在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风景区及沿河及文物保护单位等区域内的违法建设的。

  (四)村庄、居民点擅自侵占公共场地、公共部位的各类私搭乱建、乱圈乱占。

  (五)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占路亭体、市政设施、交通标识、集装箱及成品箱体等。

  (六)堵塞消防通道、占压市政管线、破坏房屋结构、使用易燃材料建设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

  (七)其他对规划实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建设。

  三、职责分工

  成立以镇长和分管副镇长任组长,管区第一书记任副组长,各管区书记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调度全镇的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治违办)设在镇村建设中心,负责全镇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对全镇违法建设治理行动进行组织指导、协调调度、监督考核。

  各管区、村庄是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管区书记、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完善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指挥协调机制,统筹组织、调度、推进辖区内的治理工作;要发挥主力作用,组织开展辖区内违法建设摸底排查及防控、查处、拆除等工作。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城乡规划区内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调查取证,实施行政处罚,履行强制执行程序。

  规划、建设部门负责配合执法部门认定疑难违法建设,对符合条件可补办手续保留使用的,提出处理意见并依法补办相关手续;对违反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对镇驻地及村庄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查处;对各类经规划审批的工程项目,严格加强批后监管。

  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监管,依法查处未经施工许可进行建筑施工的行为;负责对改变房屋结构的违法装修改造行为进行查处;石油、天然气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地域范围内需按法定程序依法查处违法建设。

  国土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涉及的违法占地行为;对其他部门告知的涉及违法改建、扩建及恢复性建设的房屋,不得办理产权过户、抵押等交易手续;对违法建设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水利部门负责对河道管理范围内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查处。

  交通公路部门负责对公路两侧建筑建筑控制区内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查处。

  电力部门负责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以及在铁路管理部门负责对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查处。

  林业部门、旅游办公室依法查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的违法建设和违法搭建。

  公安机关负责严厉打击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

  财政部门负责将治理违法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供电、供水等单位不得为违法建设施工提供相应服务。

  四、治理措施

  (一)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行为

  1、严格落实以管区为主体、村(居)参与的违法建设属地监管责任制,镇村建设中心、执法中队、国土资源所要加强督查、加强对村“两委”、网格员的管理考核,严格落实治理违法建设检查责任,明确划分违建防控责任区,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管理。健全完善巡查制度,充实巡查力量,加大巡查频率,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查处、拆除违法建设。

  2、对存量违法建设开展摸底排查。各管区以村庄为单位采取集中摸排的方式,全面摸清存量违法建设,建立工作台账。

  3、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各管区要通过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村民信箱等方式,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处置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高效发现处置违法建设。对市为民服务热线(88312345)受理、交办的违法建设问题,各管区要及时处置。

  (二)分类治理违法建设

  对新增违法建设实行即查即拆,以“零容忍”态度第一时间完成拆除,坚决将其遏制在萌芽状态,实现“严打击、停增长”。

  对存量违法建设实行依法分类处置:

  (1)将拆违与改造旧宅区、改造旧厂区充分结合,以改造带动拆违,以拆违促进改造。

  (2)对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且符合规划的违法建设,可责令其补办手续并依法予以处罚。

  (3)对因拆除可能造成公共利益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影响相邻建筑安全而不能拆除的违法建设,依法予以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罚款等处罚。

  (4)对经民政部门、等认定的生活困难群众用于维持生计的违法建设,按照维护社会稳定、尊重事实的原则,统筹考虑,妥善处理。

  (5)对省、市驻蓼兰镇区的单位及驻平部队管理区域内的违法建设,按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6)对堵塞消防通道、占压市政管线、破坏房屋结构、使用易燃材料建设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害公共利益的违法建设,先行拆除清理。

  (7)对其他存量违法建设按计划拆除。

  (三)有序拆除违法建设

  1、自行拆除。对确定拆除的违法建设,告知违建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拆除后由治违办组织验收。

  2、集中拆除。对未自行拆除的违法建设,由各管区组织,张贴治理通告,集中统一拆除。治理过程中,坚持告知、教育、拆除“三步走”,稳妥有序推进。

  3、强制拆除。对需履行法定程序依法强制拆除的违法建设,城管、规划、国土部门履行法定程序,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强制拆除。

  五、工作步骤

  全镇违法建设治理行动从20__年11月开始,20__年6月结束,分3个阶段推进。集中治理工作结束后,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纳入长效监管。

  (一)动员部署,摸清底数(20__年11月至12月)

  各管区、村庄要科学制定方案,进行动员部署,组织集中摸排,集中摸排以村为单位,以管区为网格逐一排查,填写相关摸排表,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帐,统筹制定计划,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集中摸排过程中,执法部门视情启动调查、立案等行政执法程序。集中摸排和依法治理同步推进,区分轻重缓急,实施分类处置。治理计划、分类数据和摸排台帐要于20__年11月底前报治违办。

  (二)落实措施,全面推进(20__年1月至20__年12月)

  根据治理计划,细化工作安排,实施分类处置,全面迅速推进工作开展。按照“两个带头、三个先拆”的原则,即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带头,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对顶风突击建设的违法建设先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先拆、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建设先拆。坚持自拆、助拆与强拆相结合,拆除与改造相结合,做到拆除一片、清理一片、美化一片、巩固一片,从严、从快、从重拆除一批违法建设。治理方案要充分征求各方意见,提前公示,加强沟通协调,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减少治理工作阻力。违法建设治理要依法和谐、安全有序推进,遇到重大问题及时研究,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对违法建设当事人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按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列入诚信体系“黑名单”。公安机关要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执法支持与协助,做好执法保障。各管区可根据辖区实际,制定鼓励拆除违法建设办法,加快推进违法建设拆除工作。

  镇治违办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统筹调度治理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各管区好的经验做法,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推进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巩固提升,总结验收(20__年1月至6月)

  各管区要适时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加强整改,巩固治理成果。镇治违办根据整治要求、内容、标准等,制定全镇违法建设治理验收方案,组织验收并通报验收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各管区要充分认识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治理标准、完成时限,做到领导机构实,责任分解实,督导检查实,确保治理计划不落空。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分工履行好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

  (二)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管区、村庄要制定违法建设治理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开辟专栏、专题,制作宣传片、宣传册,宣传有关政策法规,报导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推进情况,鼓励、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监督治理工作,组织开展“随手拍、大家评、政府查”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现场会、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三)加强督查考核,严肃执纪问责。镇治违办要会同组织部门、纪检部门对违法建设治理进行监督考核,建立考核督查机制,制定专门的考核办法,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考核奖惩挂钩;对治理行动中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的单位、个人,采取约谈、通报、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执纪问责。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发挥示范作用,积极支持配合属地有关部门单位做好违法建设调查摸底,如实填报违法建设情况并率先拆除,对故意漏报、瞒报、包庇违法建设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巩固治理成果,构建长效机制。结合本次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的开展,各管区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探寻治违工作规律,完善治违工作体系,健全联动管控机制,建立拆违工作模型,形成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导则、标准、规范、制度等,构建违法建设治理长效机制。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大县城规划与管理力度,有效遏制规划区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行为,加快生态旅游城市建设步伐,优化人居环境,保障城市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常委会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强化城市管理、创建文明城市、优化投资环境为目的,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充分发挥各级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通过对县城违法违章建筑的有效整治,遏制出现新的违法建筑。进一步美化环境,使城市面貌明显改观。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清理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确保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特成立专项整治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内容

  (一)整治范围

  陆河县县城:东至环城路、西至河边大道、南至黄沙坑路口,北至电大一街。

  (二)整治重点

  本次整治的重点是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安全,侵占公共用地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具体为:

  1、县城主要道路沿线的违法违章建筑、构筑物、棚舍,到期未拆的临时建筑。

  2、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侵占公共用地和收储土地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

  3、城市社区内擅自占地接建、搭建、改建,设置的违法违章建筑及有碍公共安全、影响消防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和到期未拆的临时建筑。

  4、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违法建筑。

  5、经群众举报,调查核实的其它各类违法违章建筑。

  (三)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使城乡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县城道路沿线和县城社区内影响市容环境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得到彻底清理,行政村及居委会内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得到全面控制,城市面貌得到有效改观。

  四、政策措施

  1、违法违章建筑的当事人应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并对违法违章建筑的后果承担责任。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是单位和集体的,其主管部门负有督促拆除的责任;是个人的,所在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和街道负有动员、督促和帮拆的责任。

  2、对整治期间顶风作案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

  3、对拒不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拒绝、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违法违章建筑内不得从事任何经营活动,对通过欺骗、伪造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文件等非法手段取得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变更营业场所或注销营业执照,并在10月底前完成;供电、供水等部门对违法违章建筑不得提供供电、供水等城市基础设施服务。

  5、对搞违法违章建筑的干部和单位领导,视情由纪检监察组织按有关规定查处。

  6、城区各类工程建设涉及的违法违章建筑一律无条件拆除。

  7、整治期间一律暂缓临时建筑的审批。

  五、实施步骤

  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从8月中旬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8月中旬)

  1、召开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整治工作,出台实施方案。相关管区、居委会和县级部门成立工作班子,层层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

  2、开展广泛宣传发动工作。利用传单、宣传车等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县级新闻媒体上设立专题节目和专栏,加大对违法违章建筑整治的宣传报道,为集中整治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让广大市民和周边群众了解专项整治活动的内容、意义和目的,赢得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下旬)

  1、建立组织。召开城区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预备会,成立陆河县城区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拆违办”);并成立由国土局、建设局、各管区、街道居委为主的调查小组。

  2、调查摸排。各调查小组及时开展工作,逐村、逐路、逐社区、逐巷、逐类一一进行摸底排查,对县城规划区内所有违法违章建筑要摸清底子、吃透情况,分类登记造册,汇总情况报县拆违办。

  3、确定方案。研究本次违法违章建筑整治的范围、重点及目标,确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明确具体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步骤、强拆流程、安全措施等。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0月上旬至12月上旬)

  1、自行清理阶段

  (1)调查确认。在全面调查、登记造册的基础上,各调查组对各类违法违章建筑进行进一步核实、取证和认定,并将认定情况报县拆违办,由县拆违办发布公告,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2)限期自拆。各责任单位落实专人,分组上门对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进行督促检查,动员自拆。同时由县拆违办和相关责任单位向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发出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由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3)查漏补缺。公告后各单位认真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对查漏补缺的违章建筑,经核实后,由县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公告。

  2、依法强拆除阶段

  对拒不执行有关通知、超过自行拆除期限的违法违章建筑由县政府组织,建设、国土、法院等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违法违章建筑依法进行拆除。

  第四阶段:巩固成果阶段(12月中旬至12月下旬)

  总结强拆工作经验,探寻查违工作规律,层层建立目标管理体系,并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建立健全查违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查处违法违章建设“早防范、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的运行机制,真正做到防范有力、发现及时、处置迅速,坚决杜绝产生新的违法违章建设。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深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通过电视讲话、动员大会、群众大会、发布通告、发放传单、街头宣讲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对极少数阻碍执法的反面典型要及时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攻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营造依法建设、违法必究的舆论氛围。

  (二)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拆违安全。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制定强拆预案,周密安排部署,确保万无一失。各级领导干部要亲临强拆现场组织指挥,将任务、责任、进度分解落实到人。各单位抽调人员应先进行相应的培训,统一思想认识、工作标准,研究完善工作方法、步骤及应急预案。强拆过程中,要采取诸如隔离强拆现场,开展耐心细致的群众思想工作和法律法规的现场宣讲,对被拆户实施断电、断水、断气处理等切实有效的措施,严防意外发生。区卫生部门要组织医护力量,及时对意外事故开展救护工作。

  (三)严格依法行政,坚决实施强拆。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对违法违章建筑情况进行详尽的摸底调查,掌握违法事实,收集违法证据,遵守法律程序,坚持依法行政。同时,对拒不自拆的违法违章建筑,坚决实施强拆,并对强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市民的监督。对在强拆过程中公开威胁、谩骂执法人员,妨碍、阻挠、拒绝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甚至串联闹事、暴力抗法的人和事,县公安部门要依法予以果断处理。

  (四)坚持干部带头,充分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对带头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可以不予党纪政纪处理;对拒不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除强制拆除其违法违章建筑外,区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已签订房屋拆迁协议且对违法违章建筑未予补偿安置的,可以暂不实施强拆。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畅通渠道,积极鼓励广大市民举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村、社干部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充分发动群众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七、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及办公室成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到集中精力,集中时间,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注重实效;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完整、准确收集原始资料;各部门之间要通力协作,顾大局,讲团结,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认真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确保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要通过清理整顿坚决刹住违章建筑行为。

  工作人员要勤政务实,秉公执法,在清理整顿过程中,对有意漏查、少报及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要追究个人的责任;同时工作人员要遵守纪律、服从指挥、尽职尽责,坚守工作岗位,全面完成任务。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拆违控违工作,强化控制违法建设日常动态巡查责任机制,有效遏制违法建设的发生,根据《xx市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浏拆违发[20xx]1号)、《xx市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拆违控违领导机构名单和控违动态巡查月计划的通知》(浏拆办[20xx]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xx镇20xx年拆违控违工作计划。

  一、工作重点

  20xx年度全镇的拆违拆旧工作重点区域为:

  1.集镇主、次干道两厢及临街房屋屋后;

  2.园永干线公路及连接线周边;

  3.大溪河、宝山河岸100米范围内;

  4.集镇近期建设控制区域;

  5.各村(社区)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范围内严重影响规划实施和居民生产生活品质的违法建设及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生产、仓储、加工等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环保的生产经营场所;

  6.各级领导交办督办的工作任务。

  二、领导机构和责任分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建设规划办国土所城管办

  综治办

  林业站水管站派出所

  项目交通环保办安监站

  工业经济办各村(社区)

  按照镇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调配合的拆违控违工作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和部门联动配合机制。按照拆违拆旧全年工作目标,划分拆违控违工作责任区,建立网格化考核机制和联点考核责任制,由镇拆违控违领导小组负责工作调度、督办,实施片区清零,确保拆违拆旧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具体职责分工:

  建设规划办和城管办负责集镇规划区(含规划控制区)范围内日常巡查和拆违控违工作;

  国土所负责集镇规划区外日常巡查及拆违控违工作和集体土地上一户多宅旧宅拆除工作;

  项目交通环保办负责公路两侧150米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日常巡查及违法建设管控,拆违控违协助工作;

  水管站负责大溪河、宝山河等重点流域沿岸100米建筑控制区内日常巡查及违法建设管控,拆违控违协助工作;

  安监站、工业经济办负责集镇范围内企业内及周边建设的日常巡查及违法建设管控,拆违控违协助工作;

  林业站负责占林地建设审批把关和木材加工企业违法建设的管控,拆违控违协助工作;

  综治办、派出所负责拆违控违工作的维稳和处突工作,依法处置阻碍执法威胁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等违法行为;

  各村(社区)负责对所属网格辖区内所有建设行为进行监管和把关,所有历史存量违法建设的摸底造册,拆违拆旧房屋的文字图片信息收集,掌握拆违当事人思想、行为动态,积极化解相关矛盾。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拆违拆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各村(居)民委员会,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拆违控违第一责任人主体单位的工作责任,加强日常控违巡查,完善控违工作机制,对新增违法建筑实施动态拆除和“零指标”管理,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二)精心组织,营造氛围。以建筑工地围挡宣传标语、村务公开栏、单位黑板报、召开例会、短信飞信微信群发新媒体发送讯息等各种形式定期向各村(社区)、市直驻镇单位、各企事业单位通报全镇范围内拆违控违动态,公开曝光违法建设行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拆违控违工作,积极动员群众自觉拆除违法建筑,为拆违控违工作营造浓厚氛围,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如期完成拆违控违工作目标任务。

  (三)落实责任、加强巡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违法违章建筑调查摸底,建立台帐和违法用地档案,为确保监管信息畅通及时,各村(社区)干部、联村(社区)干部、涉危涉爆企业的联厂安监员为网格化巡控组成员,国土所、建设规划办、综治办、城管办、林业站、水管站、项目交通环保办指定成员组成机动巡控组,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以网格监管为基础,机动巡查为重点,建立依托网格片区监管与部门领域监管的群防体系,严格落实“零违建”报告制度,防范和控制违法建筑的发生,通过以上措施,为拆违工作的长效机制提供基础保障。

  (四)依法依规,维护稳定。在实施拆除任务过程中,要把安全保障工作作为重点内容来抓,及时掌握强拆对象的思想动态,做好实施拆除的风险评估,科学稳妥做好强拆的工作方案,全力稳控违法建筑当事人,做好强拆前中后的维稳工作,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拆违控违工作安全有序,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严格考核,奖惩并举。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而导致日常巡查不到位,发现违建不报告,报告之后不及时制止,拆违控违动作缓慢、成效甚微的单位实行问责。在镇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定期组织对拆违拆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考核情况与村(社区)和联村联组绩效奖惩挂钩。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奋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保证全县大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和新农村建设工作强力推进,根据县委、县关于开展全县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整体部署,现就20xx年拆违控违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采取得力措施,对新增违法建筑和项目在征区域内的违法建筑,确保按时间节点全面完成任务,建立查违控违长效机制,全县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控制;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严打和控制违建势头;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廉洁拆违;妥善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有效地处理查违控违工作中的问题。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乡镇人民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本辖区(责任区)内的查违控违工作。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充分履行职责,全力支持、配合拆违控违工作。

  (二)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违法建设的查处,应坚持以乡镇人民和《x县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暂行规定》明确的县直职能部门为违法建设查处的实施主体,在程序上坚持自拆、助拆和强拆三个步骤。违法建设当事人不在规定的限期内自行及接受助拆的,依法组织强制。违法建设当事人对违

  法建设查处行为不服的,可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但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查处决定的执行。

  (三)坚持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带头的原则。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有违法建筑的,必须主动带头自行,发挥表率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支持、参与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要建立县直单位拆违控违联系制度,协助所联系的村(居)做好拆违控违工作。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公布范围、重点、时限、进展情况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坚持“拆、建、管”并举的原则。城市违法建设后的绿化、美化工作,由住建局按工作职能具体组织实施;农村违法建设后的土地整理、复垦工作,由乡镇人民具体组织实施;后的长效管理,由县住建(规划)、城管、国土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做到要突出重点,建设、整理、复垦要及时跟上,管理要落到实处,确保拆得了、建得好、管得住。

  三、拆违重点范围及工作步骤

  (一)拆违重点范围:

  县城规划区和乡镇规划区20xx年4月以来的新增违法建筑和项目在征区域内的违法建筑重点。

  (二)、工作步骤

  20xx年度拆违控违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4月份):采取会议传达、出动宣传车、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x县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暂行规定》,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

  (二)调查摸底(5月底前):对城市规划区域和村(居)违法建设户数、违建位臵结构面积用途等调查摸清。县规划部门负责城区规划区域违法建设的认定的调查摸底工作,各乡镇负责本辖区违建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分村逐户建立违建档案。

  (三)违建(5-11月):对违法建设采取动员自拆、实施助拆、选择违建典型户依法强拆等方式,逐步推进。7月底前完成今年新增违法建设任务,11月底前完成20xx年度违法建设的任务。

  (四)督查考核(4-12月):县查违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采取定期不定期等方式对全县查违控违工作开展督查,年终进行综合考核。

  四、组织领导及防违控违运行机制

  (一)组织领导

  城乡拆违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工作量大而复杂,必须加强领导。县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县拆违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同时成立督查督办组,由县领导牵头,加强对拆违工作的督促检考评。

  (二)运行机制

  1、建立和完善防违控违巡查机制

  各乡镇和相关责任单位组建专业查违控违执法队伍,每个村(居)配备一名查违信息员,划分责任区域并明确责任人,对新增违法建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

  巡查人员每天开展巡查(含节假日),并作好巡查记录,于当日报所属乡镇或责任单位。未发现违法建设的,实行零报告。

  巡查人员发现在建的违法建设要当场予以制止,并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告知村(居)委会。村(居)委会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安排人员到现场宣传政策,劝阻违建行为,并在执法工作人员到场之前进行守控。

  乡镇或责任单位接到巡查员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初步核实,确属违法建设的,责令当事人立即自行,不能自行的,应及时组织执法队伍强制。

  对未能及时发现已经建成的新增违法建设,由乡镇人民或相关责任单位立案查处,并在规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强制。

  各乡镇、各相关责任单位每周五把一周查违控违工作情况上报县查违办。

  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域内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度。

  2、完善查违控违疏导机制

  县规划部门和各乡镇人民要加大城乡规划编制力度,科学合理地规划好村(居)民点,引导村(居)民依法有序建房。

  要采取多种有效途径,妥善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对工作中涉及的弱势群体和少数确有困难的特殊群众,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各项帮扶措施。

  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公民的规划法律意识。广泛宣传控违工作的重要性,揭示违法建设的危害性,引导群众支持和拥护控违工作。对典型违法案例要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攻势,为控违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三)完善查违控违奖惩机制

  推行控违量化目标管理。将违法建设预防和查处工作纳入县全年目标管理考核,由县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组织考核,成绩突出的,县给予表彰奖励;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强禁违拆违治违工作,营造铁腕整治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管理秩序,消除城市安全隐患,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按照《临湘市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临办发电[20xx]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认真执行临湘市委、市政府关于严厉整治违法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属地整治、分级负责,尊重历史、实事求是,遏制增量、消化存量,依法依规、从严整治”的原则,拆除-批违法建筑,消除一批违建隐患,查处一批违法建设案件,确保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目标任务

  坚持“党工委领导、办事处负责,街道统筹、村(社区)为主体,依靠群众、依法依规,齐抓共管、有序推进”的工作原则,按照“铁腕控建、铁腕拆违、铁腕查处”的要求,精准精细做好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和社会大局稳定。自20xx年3月起至20xx年12月底,开展我街道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做到该拆的拆除到位,该整改的整改到位,该处罚的处罚到位,还法律以尊严,还社会以公正,还居民以公平。强力拆除一批典型违法建设,严格问责、查处一批涉违党员干部,依法严厉打击一批涉违违法犯罪人员;进一步构建禁违拆违治违长效工作机制,真正形成“不能违建、不敢违建”的社会氛围。

  三、整治重点

  坚持“新增违建零容忍、存量违建拆除零补偿”的处置原则,靶向施治、精准发力,以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违法建设为突破口,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强力推进,积极稳妥。重点排查整治(长安、长城、围城、三角坪社区等)主、次街道,背街小巷和各类市场、住宅小区、居民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以及县、省、国道两侧可视范围的违法建设问题,从集中整治违规新建(改扩建)、屋顶违规加层和地下车库违规改变用途等突出问题入手,做到应拆尽拆、应查尽查、应治尽治,统筹推进城乡一体禁违拆违治违工作。

  四、组织领导

  成立长安街道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何华光任政委,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彭晓鹏任组长,副主任张向荣任常务副组长,其它党政领导任副组长;纪工委、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控违办、城管办、自然资源所、规划站、应急办、信访办、老旧小区改造办和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控违办主任李琦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组(办公室)、业务指导组、整治执法组、督查督导组、信访维稳组五个工作组,办公地点设控违办。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5日之前)。各村(社区)分解责任、细化任务,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节点。各村(社区)要通过微信短信、流动宣传、入户宣讲等形式,提高全社会对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的关注度和支持力度,全面营造人人关注、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3月26日至4月8日)。各村(社区)要开展地毯式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排查各类市场、住宅小区、居民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以及县、省、国道两侧可视范围违法建设问题。重点摸排违规新建(改扩建)、屋顶违规加层、地下车库违规改变用途以及老旧小区改造范围违法建设问题。深入甄别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认真填报《违法建设及安全隐患摸排登记表》《违法建设及安全隐患排查明细汇总表》,做到一户一档,不漏一户一房。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按照应急管理、住建和消防救援等部门安全隐患认定标准,作出初步认定意见,并将相关资料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备案。

  (三)分类确认阶段(4月9日至4月20日)。综合组将收集的资料及时反馈至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实认定,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牵头召开分类处置工作会议,确认最终分类结果、处置意见和整改措施。对属于新增违法建设的,按照查封、整改、拆除、没收等类别进行分类处置。对属于存量违法建设的,按照用途、现状、危害程度、违建对象政治面貌进行分类认定,确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四)重点违法建设集中拆除阶段(4月21日至11月30日)。第一批集中拆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用来生产经营牟利等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建筑,特别是道路两侧的违法建筑,形成强大的声势和震慑。第二批集中拆除屡拆屡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上的违法建筑,全面遏制抢搭抢建行为。第三批集中拆除屋顶违规加层、地下车库违规改变用途和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秩序。

  充分结合文明创建、人居环境整治、老旧小区改造、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对存量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排查、分类认定。一是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住宅小区内的存量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整治。二是对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建设和群众投诉集中的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整治。三是对重点项目用地、预征预控集体土地和城市建设规划控制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整治。四是对违规加层用于自住、屋顶维修超高、偏杂屋违规改扩建等涉及民生的违法建筑,按照政策标准、民生需求、建成年代等实际情况,采取整改、拆除、完善手续等方式,分片、分类、分步进行整治,做到应查尽查、应治尽治、应拆尽拆。

  (五)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2月)。督查督导组负责开展专项督查、考核验收,将动员部署、全面排查、分类确认、集中拆除阶段的评估考核结果纳入20xx年度综合绩效考评。总结集中整治行动取得的成绩,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巩固集中整治行动成果。

  (六)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12月)。

  综合组负责进一步深化群防群控机制,推广“群英断是非”基层治理模式,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建立公众参与、群防、群控的坚固防线。进一步加强禁违队伍建设,建立轮岗交流制度,优化执法人员配置。进一步健全违法建设治理长效机制,推动禁违拆违治违工作重心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

  六、责任分工

  各村(社区)重点排查整治主、次街道,背街小巷和各类市场、住宅小区、居民区等区域、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违法建设问题。以及重点排查整治县、省、国道两侧违法建设问题。属地村(社区)是辖区内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村(社区)书记、办点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责任,全面负责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相关行政企事业单位负责本行业、系统、单位的违法建设摸排上报工作,按照属地原则服从所在村(社区)调度。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综合组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调度、讲评,定期召开联席会、推进会、现场会,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村(社区)和责任单位要全面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目标制定、任务部署、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要集体研究典型违法建筑的认定与处理,协调解决集中整治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上报违法建设查处情况和整治进度,合力推进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

  (二)强化联动机制。要完善各站办所牵头认定,村(社区)联动配合,公安、司法保驾护航的联合执法体系,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村(社区)要按照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违法建设行为的'事前预防、事中管理和事后处理,实现有效管理、有效防控,彻底铲除违法建设滋生的土壤。

  (三)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违法建设的危害性、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跟踪报道集中整治动态,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集中整治行动的教育、警示、威慑作用。要广泛发动群众,鼓励群众反映问题、提供违建线索,对违建在“正负零”以前首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给予1000元奖励;对其他违建首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给予100-500元奖励。要注重发挥村(社区)、群团组织的作用,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配合,鼓励违法建设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工作纪律。各站所、村(社区)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讲规矩,做到令行禁止,保证政令畅通。纪工委要加大问责查处力度,从严查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建或涉及违纪违规行为。对工作措施不力、行动进展缓慢、整治成效差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约谈或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集中整治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上报予以全市通报表扬,对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

  各村(社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秩序,全面遏制违法建设行为,按照责权统一原则,完善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及《岳阳市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新增违法建设即查即拆,及时清零;存量违法建设制定年度清零计划,实施逐月上报,动态清零,20xx年底前分类处置到位,及时消除违法建设行为造成的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造一批无违建小区、无违建村(社区)和无违建街道,全面构建违法建设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五里牌街道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陆晖任政委,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权志伟组长,常务副主任李敦乐任常务副组长,各村(社区)办点领导为副组长,自资所、经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

  三、工作职责

  1、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未依法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拆除。

  2、村(社区)负责本辖区违法建设的日常巡查和报告;配合街道和相关部门做好违法建设的查处,村(社区)负责违法建设安全隐患排查、录入、上报。

  3.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负责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建设的巡查和劝阻工作,对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村(社区)、街道或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查处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现场复核、分类处置。

  四、工作措施

  (一)厘清责任,联防联控,新增违法建设及时清零

  1、及时发现。建立街道督查、执法大队业务巡查、村(社区)网格巡查工作机制,设立违法建设举报电话、信箱和网上投诉受理平台,及时发现新增违法建设。

  2、及时制止。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对发现的新增违法建设进行劝阻、制止和报告。街道接到报告后,负责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所等部门进行处理,严控继续建设。

  3、及时拆除。对拒不停工或逾期不整改的违法建设,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拆除。

  (二)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存量违法建设动态清零

  1、进一步核准底数和精准分类。对集中整治行动中已摸排分类的存量违法建设,按照拆除、限期整改和没收三种类型,再次组织核查,进一步澄清底数,做到底数清晰、不漏一处,分类准确、不错一户。对堵塞消防通道、影响防火间距、危害公共安全、占压公共空间、破坏房屋结构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害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建设,应当纳入拆除类。

  2、强力拆除应拆除类的存量违法建设。对已纳入拆除类的存量违法建设,各单位要制订三年拆除计划(其中20xx年度完成40%、20xx年度完成40%、20xx年度完成20%),20xx年6月底前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同时要逐月制定拆除计划,实施每月动态清零。

  3、依法推进限期整改类违法建设处置。对已经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且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的违法建设,在履行相关处罚后可申请补办相关手续。对市政府认定限期整改可依法予以保留的违法建设,经相关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完善土地出让手续,按照处罚时的基准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和规费,再根据市政府出具的处理意见与资规、住建部门的验收合格意见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在不动产登记办理及交易过程中,凡发现有涉及违法建设的,一律不予受理或不予登记。

  4、依法处置没收类违法建设。对因拆除可能造成公共利益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相邻建筑安全而不宜拆除但可依法予以没收的违法建设,由市资规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没收类违法建设作为资产交由市资产管理部门管理,原则上涉及国有土地上的作为国有资产、涉及体土地上的作为集体资产依法处理。

  5、联动推进违法建设综合治理。老旧小区改造应结合存量违法建设拆除一并进行,存量违法建设拆除作为启动老旧小区改造的前提条件,以存量违法建设拆除促进提质改造。进一步推进别墅小区、地下空间、仓库仓储、重点项目建设等区域违法建设整治,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立专班,重点推进。土地依法征收时要严格组织对房屋进行合法性认定,必须坚持拆迁先拆违,违法建设一律实施零补偿,凡违规对违法建设进行补偿的,一经查实,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占用耕地“挖鱼塘”等违法用地等问题由街道依法查处,持续推进违规占用耕地建房和“大棚房”等专项整治。

  (三)加强督查,奖优罚劣,严格考核结果运用

  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任务清单,加大重点区域、典型违建、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等督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不力、任务未完成的,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对成效突出、敢于担当作为的予以通报表扬。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考核办法,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评成绩并与本单位领导干部奖惩挂钩。对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进行约谈,或采取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问责,视情扣除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分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禁违拆违治违工作的意见》(岳发〔20xx〕2号)等文件规定,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成立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任务完成时限。

  (二)强化舆论引导。各村(社区)要制定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宣传方案,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对相关的典型违法建设案例适时曝光,鼓励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监督违法建设治理,营造舆论气氛。

  (三)强化案件查办。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及时移交违法建设相关案件线索,对通过违法建设进行非法经营的行为和介入违法建设的黑恶势力,应依法从重、从快给予严厉打击。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7

  根据20xx年度市、区政府关于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的精神,为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居民建设用地审批,从根本上制止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保障本年度控违拆违工作顺利进行与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街道20xx年度控违拆违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两型社会”建设为引领,以拆除违法建设、打造“三宜”(宜业、宜商、宜居)街道为主题,围绕区拆违办的工作思路,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宣传造势,实行网格控违,集中拆违,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坚持以拆违带动拆迁,以严格拆迁促进控违;充分发动群众,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做到新的违法建设零增加,圆满完成全年的控违拆违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年度目标:圆满完成区拆违办下达的20xx年度我街控制违法建设1200平方米、拆除违法建设1200平方米的任务,在全区街道组年度考核中取得先进。

  控违拆违工作任务的重点:

  ①德客隆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保障用地、荷塘农贸市场征拆项目、等重点工程;

  ②芙蓉大道、板塘大道等主次干道的违章建筑;

  ③群众意见较大的、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建设。

  三、工作机构与责任:

  为确保全年控违拆违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街道成立控违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周卫胜副组长:欧阳筱娟

  成员:钟湛冯英刘英严虎胡鲲刘鹏娟戴荫清张敏刘建香罗婷楚玉灵王菊香楚荐君

  控违由各社区负责,强制拆违由区拆违办牵头,负责各执法力量的协调、组织和后勤保障,街道负责对违法建设户思想、法制教育、强拆前人员的稳控、强拆后维稳、现场清理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1、加强宣传,确保家喻户晓:通过媒体、会议、标语、横幅、公开信、墙报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分层次地进行控违拆违工作宣传,落实日报、周报、快报制度,并通过将控违拆违宣传工作纳入街道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及加强宣传工作督查力度等措施,切实提高控违拆违工作宣传教育的震撼力、覆盖力。确保控违拆违工作相关政策、违法建设处罚措施宣传家喻户晓,得到社会的认同理解,配合控违拆违工作顺利开展。

  2、设立网格控违,实现违建零增:继续推行“块牵头、条参与、服块管、追究块”的特色模式,建立违规户台帐制度,发挥各社区的网格控违作用。

  3、整合力量,注重协调:街道城管办、拆违办和各社区要整合力量,注重协调,加强与区控违拆违办和项目单位的协调服务。

  4、拆违带动拆迁,推进项目建设:积极配合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依法科学部署强拆行动,以拆违带动拆迁,严格征拆促进控违,推进街道项目建设,确保20xx年度拆违任务的`圆满完成。

  5、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无证房屋拆前预报制度。严格按照区拆违办规定,所有项目无证房屋预报拆违办,认定复核后进行拆违。

  6、建立所有违法建设一律不予补偿的制度,所有项目业主和各社区不得自行承诺,否则,追究相关责任。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8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6号)提出的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的要求,根据住建部和省关于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会议精神,结合我市三改一拆两清理工作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用三年整治攻坚,一年总结提升,全面推进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通过高位督办,联合执法,实现拆旧禁新;逐步形成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为建设干净、方便、顺畅连云港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齐抓共管、联合执法的原则,各县、区(功能板块)要全面彻底地开展违法建设排查摸底工作,建立违法建设档案数据库。要坚决遏制新增违建,逐步消化存量,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治理程序;要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稳定;要坚持联防联动,推动综合治理,确保形成由上而下、统一指挥、综合协调、条块结合、各司其责、共同治理的工作格局。

  三、目标任务

  坚持全面排查、分类推进、突出重点、集中拆违的原则。按照市三改一拆两清理工作部署,全面清查并处理全市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20xx年10月31日前,各县、区(功能板块)要完成违建摸底排查上报工作,20xx年3月31日前,各县、区(功能板块)中心城区违法建设必须拆除和处置完毕,无新增违法建设;20xx年12月31日前,各县、区(功能板块)建成区范围内存量违法建设必须拆除和处置完毕,无新增违法建设;20xx年8月31日前,全面完成违法建设专项治理目标,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四、组织领导

  市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委员会增挂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牌子(以下简称:市治违领导小组),由市治违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导协调和督促推进全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

  市治违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城管局,并从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住房局、市交通局等部门抽调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违法建设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5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主要负责全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任务分解、力量调度、指挥重大违法建设的查处、研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等工作。

  组长:由市城管局有关领导担任

  人员组成:由市城管局、市城建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房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二)督查考核组:主要负责对各县、区(管委会)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拆除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和目标考核;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落实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单位和部门工作不力或涉嫌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交有权部门进行查处。

  组长:由市政府督查办有关领导担任

  人员组成:市政府督查办、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编办、市城管局、市信访局、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三)政策法规组:主要负责违法建设查处中涉及法律问题的指导,对部门行政执法职能进行界定,防止推诿扯皮,并指导做好涉及违法建设查处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

  组长:由市法制办有关领导担任

  人员组成:由市法制办、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市编办、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国土局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四)宣传舆情组:负责对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加强舆情监管和引导等工作。

  组长:由市委宣传部有关领导担任

  人员组成: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广电传媒集团、市日报社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五)执法保障组:主要负责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的执法维稳、医疗急救和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

  组长:由市公安局有关领导担任

  人员组成:由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信访局、市卫计委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五、实施步骤

  (一)全面动员,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7月—10月)

  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违法建设分布、存量及归属等基本情况,为集中整治工作打好基础。各县、区(功能板块)要成立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级工作方案,全面进行调查摸底,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进行核查、汇总后报各县、区(功能板块)进行分类、归档,登记造册,建立违法建设档案数据库,并于20xx年10月31日前加盖本级公章后,进行公示并报市控违办备案(附件1、2、3)。

  (二)统筹推进,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8月)

  各县、区(功能板块)每半年制定、上报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计划,20xx年11月中旬上报第一批拆违计划,以后半年一报。各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结合辖区实际,有计划、有步骤的分批、分阶段、分地域组织开展违法建设拆除、处置工作,相关职能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支持、参与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确保20xx年8月31日前,全市范围内存量违法建设全部拆除、处置到位。

  (三)总结提高,巩固深化阶段(20xx年9月—12月)

  各县、区(功能板块)完善健全违法建设巡查防控网络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对违法建设早防范、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建立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20xx年9月30日前,各县、区(功能板块)进行自查;20xx年10月开始,市政府组织对各县、区(功能板块)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验收。

  六、工作措施

  (一)建立违建治理组织保障制度。各级要成立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目标制定、任务部署、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牵头,职能部门协同参与的联动工作制度,研究重大违建案件的认定与处理意见,协调解决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同时,市级加快制定出台《连云港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实施办法》及其考核办法,完善违法建设查处程序,促使各级实现依法行政、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从制度上保障违建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属地专项治理主体责任制度。本次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各县、区(功能板块)要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制,明确辖区内各级主要领导是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逐级将违建查处职责予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时间节点倒排,确保违建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同时,研究出台开展创建无违建街道(乡镇)、无违建社区(村)活动等工作方案,延伸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内涵,巩固违法建设治理成果。

  (三)建立违法建设月报和销帐制度。各县、区(功能板块)要建立违法建设管理台帐,汇总辖区内违法建设现状、治理目标进度和查处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要求,建立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月报制度,于每月25日前向市控违办报送违法建设查处情况报表(附件4)。

  (四)建立健全违建投诉举报制度。各级要建立健全违法建设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支持市民群众、社会各界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举报违法建设行为。要做好举报记录,及时核实、处理举报问题。

  (五)建立违建治理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制定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强化各级重视并加强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市治违办公室督查组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开展不力、逾期不报数据或瞒报、伪造数据的,各责任单位或纪检监察等有权机关予以处理或问责。

  (六)建立违建治理宣传工作制度。出台市治理违法建设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宣传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对违法建设形成舆论攻势,增强社会认知度。鼓励各级邀请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宣传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成果和典型违建案例,营造有利于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舆论氛围。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位监督。违法建设成因复杂、利益矛盾多,治理任务十分艰巨。各县、区(功能板块)、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必须思想上高度重视,要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将违建治理工作作为对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检验,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级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市政府将与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签订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以及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市、县(区、功能板块)、乡镇(街道)、社区(村庄)之间要建立目标考核和责任制度,逐级签订《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目标责任状》,制定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体系。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协同参与的联动工作制度,研究重大违法案件的认定和处理意见,协调解决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通报违法建设信息和查处情况,确保违建治理工作有效推进。

  (三)拆、改、建并举,提升综合效益。违建治理工作要与城乡环境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五个结合:一是拆改结合。把拆违与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集聚结合起来,坚决制止和拆除城中村范围内违建,加大城中村改造力度;二是拆建结合。把拆违与土地清理、项目建设结合起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以拆违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三是拆治结合。把拆违与建设干净、方便、顺畅连云港活动结合起来,因地制宜的做好违建拆除后的建设工作;四是拆转结合。把拆改与淘汰落后小产能、推动工业园区有机更新结合起来,促进存量调整和增量提升;五是拆引结合。把拆改与对接央企、招商引资有机结合起来,大力促进招商引资工作。

  (四)依法行政,维护稳定。各县区(功能板块)、各职能部门既要坚持原则、依法处置,又要注意工作方法,做到疏堵结合,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防止工作简单粗暴,激化矛盾。对在工作中滥用职权、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构成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9

  为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清明节假日期间不发生大及有影响的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和社会稳定,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森林防火工作要坚持以防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包干负责、从严查办、依法惩处”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严防火灾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海棠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林局,钟向能兼任办公室主任,符赛刚任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指挥部日常事务,收集和汇报信息,办公室联系电话:

  各村(居)委会要相应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两委任成员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并要相应成立以支部书记为队长的防火扑火应急分队,村联防队人员为队员,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

  三、责任分工

  (一)区委宣传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在全区开展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宣传报道活动。

  (二)区民政局:负责清理青田、文尖、龙楼、沙姜园四个公墓的杂草及易燃物,并在四处公墓放置水桶储存应急备用。

  (三)区文体局:负责清理古墓群的杂草及易燃物。

  (四)区城管局:负责做好四个公墓停车场车辆停放等工作。

  (五)海棠区林区派出所:负责火情案件查处。

  (六)海棠交警大队:负责指挥疏导文尖、青田、龙楼、沙姜园四个公墓及古墓群出入口车辆的交通秩序,加强巡逻警力,维护和处置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中的治安与纠纷。

  (七)海棠消防大队:做好消防应急待命工作,做好四个公益性公墓及古墓群发生火情及时处置。

  (八)神泉集团:负责清理南田农场存在火险区域杂草等易燃物,粘贴宣传标语、发宣传单及挂横幅,加强清明节期间巡查力度。

  (九)区农林局:负责清理全区散墓杂草等易燃物,做到隔离段带火源的发生,加强存在火险区域巡查,在重要路段粘贴宣传标语、发宣传单、挂横幅。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护林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群众性强,任何预防措施的落实,都是以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为基础。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车、标语、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防火知识、常识的宣传,尤其是要加强对扫墓人员的'教育,禁止扫墓人员在山上烧香、点烛、烧纸、燃放烟花鞭炮、烧墓草、吸烟乱丢烟蒂的行为,要爱护树木、幼苗,不要随意攀拆毁坏,乱砍林木。营造浓厚的防火宣传氛围,不断增强全民护林防火意识,真正做到“安全防火,人人有责”。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做好海棠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各单位要在认真实施“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的同时,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实行领导责任制,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对本责任区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对因工作疏忽造成严重火灾发生的要追究责任。

  (三)做好扑救准备,确保万无一失

  要密切注意气候变化,充分考虑不利因素,完善处置火灾的预案。及时检修、补充消防装备,要从扑火机具、队伍、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做好扑救火灾的应急准备。节日期间,防火队伍要做到随时待命,一旦发生火情,要快速出击,科学指挥,速战速决,确保实现“打早、打小、打了”。重大火情应及时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或区指挥中心(电话:)。要不断加强扑火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四)落实经费和消防设备,做好防火保障工作。

  为确保消防安全,区农林局办公室统一购置风力灭火器6台,灭火扫把260把,砍刀20把(其中给各村(居)委会配备10把灭火把,南田居配备10把灭火把、风力灭火器4台、砍刀20把)。并安排各村(居)委会、南田居1.5万元、神泉集团1.5万元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加班及采购消防设备等经费。消防设备经费以及工作经费从区农林局护林防火经费中列支,设备由区农林局安排分发。

  (五)加强值班

  各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24小时值班,并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发生火情,值班人员立即通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并组织人员扑救,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于20xx年3月26日森林防火清明节期间值班人员安排表报到区指挥中心和区农林局。联系人:陈育华。海棠区值班室电话:。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0

  根据《贵州省渔业条例》规定,全省江河、湖泊、大中型水库每年2月1日12时至5月31日12时为禁渔期。为维护渔业正常生产秩序,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渔业执法的整体功能,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扩大渔业行政执法在社会上的影响,结合我镇实际,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全镇禁渔工作统一行动,方案如下:

  一、禁渔工作的目的

  (一)深入宣传贯彻国家的渔业法规及《贵州省渔业条例》,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渔民群众保护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的意识。

  (二)维护渔业正常生产秩序,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增强渔业执法的整体功能,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扩大渔业行政执法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为确保全镇禁渔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镇成立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和禁渔工作组。禁渔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

  1、禁渔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冯双(二里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李豪(二里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武装部长)

  胡政国(二里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陆政福(二里镇综合执法局长)

  成员:王蝶(党政办负责人)

  邓春向(财政所所长)

  张付兵(二里镇派出所所长)

  王成中(二里镇安监站负责人)

  黄政远(水务工作站二里负责人)

  邓金池(二里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2、禁渔工作小组:

  组长:李豪(二里镇武装部部长)

  副组长:陆政福(二里镇综合执法局长)

  成员:张付兵(二里镇派出所所长)

  王成中(二里镇安监站负责人)

  黄政远(水务工作站二里负责人)

  邓金池(二里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李君(玉溪村支部书记)

  张雄其(观摩村支部书记)

  三、工作安排

  二里镇杨家园库区每年2月1日12时至5月31日12时为禁渔期。

  本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加强宣传动员工作

  (一)、时间安排:2月3日至3月2日

  (二)在库区以标语、宣传单、通知等形式,大力宣传实施禁渔的目的和意义及与渔业、渔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并利用赶场天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宣传、发放渔业法规宣传资料50份。

  (三)、发放《禁渔通知回执书》给网箱养殖农户、渔业船舶驾驶员、餐馆等单位和个人手中。

  (四)、宣传工作真正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为禁渔期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监督检查

  (一)、时间安排:3月5日至5月30日

  (二)、禁渔期间的监督管理主要以玉溪、观摩两个村为主,政府积极组织力量,采取多种方法,实施有效管理,维护良好的禁渔秩序。

  (三)、对管理措施落实、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人要追究行政责任,对违规作业者通风报信,或包庇纵容违规作业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四)、采取灵活多样的监督检查形式联合检查与各自检查、交叉检查相结合;水上检查与岸上检查相结合;巡逻检查与蹲点检查相结合;白天检查与夜间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

  (五)、禁渔期间对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的地区、交界水域、管理力量薄弱或者情况复杂的区域进行明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渔后期严厉打电、炸、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取缔有害的渔具、渔法,确保禁渔成果。

  (六)、建立禁渔期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七)、处罚原则

  1、农业服务中心积极与政府、工商、公安、安监等部门配合,重点加强对市场、餐馆、饭店等水产品经销场所的检查,禁止非法经销禁捕的水产品,取缔非法渔获物的流通渠道。对通过教育而无改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贵州省渔业条例》进行处罚。

  2、从事电、炸、毒鱼和无证捕捞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未经许可,擅自捕捉、驯养、运输和经营国家及、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珍稀、濒危水生动物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处罚。(对条件符合并愿意办理相关证件的单位或个人,及进行登记、督促其办理相关手续。)

  4、造成渔业污染环境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追究法律责任。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1

  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省、市关于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有关规定和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认真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以 “双高双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省级教育强区创建为契机,以第一轮“316工程”督导评估为基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20xx-20xx年,全区计划督导评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179所,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初级中学21所,小学(含教学点)62所,幼儿园91所(分年度评估任务见附件1、2、3)。

  二、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的主要内容、特征和原则

  (一)主要内容。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的对象为农村初级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心小学、教学点、幼儿园,城区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评估。评估内容为学校和幼儿园的领导班子、教师队伍、办学方向、办学行为、办学条件、教育质量、教育科研、高效课堂、教育经费、校园安全等10个方面。在督导评估过程中,上述10个方面各有侧重,相互渗透,有机结合。

  (二)主要特征。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有四个特征:

  一是全体性,评估范围包括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

  二是强制性,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含民办学校)都必须在3年内接受一次督导评估;

  三是综合性,要对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评估;

  四是发展性,通过督导评估促进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学校转变办学观念,提高管理水平,形成深化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发展性原则。以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发展为“316工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以学生为本,面向全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重视学校发展过程,关注学校发展前景,强化学校发展的保障措施,提高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2、坚持客观性原则。对学校的督导评估,硬件从实,软件从严,以事实为依据,督导评估过程和结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3、坚持科学性原则。重视对学生思想品德、创新能力、动手能力和审美情感等方面的评估,大胆探索评估检测手段,努力做到简单易行、科学合理。

  三、组织机构

  成立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督导室,由高锡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导评估工作实施具体事项。

  四、督导评估316工程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筹备启动阶段(20xx年4月—6月)

  制定第二轮“316工程”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聘任专家督学。举行 “316工程”启动仪式,学习培训 “316工程”指标体系。

  (二)第二阶段:督导评估阶段(20xx年8月—20xx年7月)

  具体工作程序包括:

  1、自评整改。各学校按照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照 “316工程”指标体系,进行自己评估、自己改进。于每年第一季度向教育督导室报送自查自评报告和整改计划。

  2、过程督导。教育督导室选派督学,针对学校、幼儿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帮助学校进行整改。整改不力的学校、幼儿园当年不进行评估。

  3、正式督导评估。

  (1)教育督导室在正式评估前10天,向被评估学校印发督导评估通知书,并向社会公告督导评估主要内容,广泛征求意见。

  (2)在督导评估过程中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访问、实地检查、查阅档案资料、推门听课、技能测试等方式,全面收集信息,特别是要对教师、家长和学生分别采取问卷方式,了解他们对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召开反馈会。督导评估结束时,召开中层及相关人员会议反馈评估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印发督导意见书,提出整改时限和措施。

  4、回访督导。根据整改意见书确定的整改时限,对被评估学校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望”。对整改不力学校、幼儿园可再次下发整改意见书。

  (三)第三阶段:总结整改提高阶段(20xx年8月—12月)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全面总结三年来的督导评估工作情况。接受省市教育督导部门检查验收,对上级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

  五、督导评估结果与运用

  (一)督导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

  (二)在督导评估结束后,从优秀等次的学校、幼儿园中评出区级素质教育优秀学校、幼儿园,并向上一级教育督导机构推荐。

  (三)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要向社会通报一次督导评估结果,并定期发布督导报告。每年向上级督导机构汇报 “316工程”实施情况,主动接受上级部门检查验收。

  (四)设立 “316工程”专项奖励资金,每年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学校、幼儿园进行表彰奖励。并把评估结果作为校长、园长晋职晋级和评模的重要依据。对因内部管理不善导致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校、幼儿园,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整改不力的,免去校长、园长职务;对因外部原因导致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要进行整改,整改不力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对学校的督导评估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组织教职工学习相关指标体系。

  (二)加强宣传

  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利用板报、专栏、橱窗、校刊、广播、网站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创设浓厚的 “316工程”舆论氛围,努力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取得更大发展。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2

  为迅速掀起“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热潮,结合贯彻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会议精神,局党委决定5月份在全系统开展学习《党章》和系列讲话暨“讲政治、有信念”学习讨论。结合我局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系统内容,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坚定信仰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忠实践行者。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性锤炼,严格党内生活,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爱党,对党忠诚,永葆政治本色。坚持真抓实干,把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与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奋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良好开局。

  二、学习讨论内容

  (一)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20xx年11月14日通过)

  (二)学习系列讲话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自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三)结合以上学习内容开展“讲政治、有信念”学习讨论。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5月5日前)

  拟定学习讨论方案,收集学习资料,做好宣传发动准备工作,安排组织学习讨论相关事宜。

  (二)实施阶段(5月25日前)

  1.5月10日前,开展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全系统党员干部、中层干部全程参与,由局党委副书记徐光庆同志组织学习。

  2.5月18日前,开展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自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有关重要论述的学习。全系统党员干部、中层干部全程参与,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军同志组织学习。

  3.5月25日前,开展“讲政治、有信念”专题学习讨论。局机关以党小组为单位,党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实施,乡镇所支部由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实施,要有集中讨论和自由交流环节,落实专人做好讨论情况记录,各党员干部针对本次专题写好一篇学习心得,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人可以写驻村日记或帮扶日记。

  (三)提升阶段(5月31日前)

  5月31日前,各党小组、乡镇所支部上交学习讨论记录,各党员干部上交一篇学习心得、驻村日记或帮扶日记。心得体会、日记务必对照自己存在的不足,写真言、说真话、有真情实感,好作品及时表彰并向上推送。

  四、学习讨论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每位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学习教育及讨论的重要意义,学习讨论务必高标准、严要求,积极主动参加学习讨论,通过学习讨论在思想认识上、行动上、工作上有明显改进和提高。

  (二)加强组织,合力推进。各支部、党小组要按照责任分工,密切协作,努力形成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要自觉当好学习讨论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参与者,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三)丰富形式,务求实效。学习讨论活动可依托网络、媒体、会议等各种形式,鼓励开展采用形式新颖、吸引人气的方式进行讨论。要通过这次讨论,达成实效,从而推动全局上下凝心聚力,以坚定的思想、务实的作风,把我局两学一做工作务实向前推进。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3

  为了全面加强我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进一步提高建设新农村的水平,按照镇党委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深刻认识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的含义与重要意义

  “四议两公开”是河南省邓州农村创造的党领导下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四议”即: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这种方法既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的自治作用,又实现了党的领导机制、党内基层民主机制和村民自治机制的有机融合,是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创造性实践。

  二、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2、坚持依法办事。严格依照党的有关条例和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实施,严格依法办事,推进农村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3、坚持发扬民主。提高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保障民主权利,依法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

  4、坚持求真务实。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通过不断创新、完善、发展,努力探索形成一套既符合我村实际、又突出特色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二)总体要求

  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为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的方法步骤

  我村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分为三个阶段:

  1、成立机构,广泛宣传。我村召开党员大会,学习镇党委有关文件,成立“四议两公开一监督”领导小组,通过板报2期、宣传标语30多条等多种形式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尽快了解掌握“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含义与内容,并成立领导小组。

  2、组织实施,全面推行阶段。制定我村“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实施方案,全面开始推行,所有重大事项要按照这一程序决策。结合我村实际,将村铜黄高速修路占地与影响村民生产生活、民政救济等村民所关心的事进行决策。

  3、分析检查,作出总结。对推行阶段所遇到的问题以及所开展的工作进行回顾总结,要注重对工作细节以及工作方法的总结。同时,要对开展活动的情况在结合自身实际的基础上进行认真总结,重点总结主要做法、基本经验、实际成效和意见建议,并形成科学的总结报告。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4

  为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车辆对公路的危害,确保公路完好畅通,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路建设养护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会议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严格按照省、市、区治超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规范行为、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科学治理”的方针,坚持部门联合、综合治理的治超机制,不断开创我乡交通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宣传政策法规和在超限超载车辆绕行频繁路段开展固定和流动治超,依法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建立和完善长效治理工作机制,从根本上遏制超限超载运输对公路的危害,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为实现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保障。

  三、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公路治超工作的领导,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上郭乡农村公路治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玉成 乡长

  副组长: 吴胜元 党委委员、副乡长

  李来运 党委委员、派出所长

  李华山 副乡长

  李 敏 副乡长

  成 员: 刘卫国 交警队队长

  阎 明 农机站站长

  各村村委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刘卫国

  四、工作要求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在乡村干道、人员聚集区制作宣传标语和横幅,引导群众树立“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爱护路产、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各村、各有关单位主要工作:阻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农村公路。每条路要设l-2名农村公路治超联络员,负责路面的日常维护、管理,发现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在农村公路上必须立即制止、劝返,对不听劝阻、强行驶过、不服管理的车辆和司乘人员及时上报乡治超办。

  (一)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全力推进,使治超工作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二)治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调配,统一考勤,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采取“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事先通知”的三不原则,所有超限车辆,必须先检测后认定,再由乡治超办报区治超办依法处理。

  (三)各单位要保障足够的执法人员、工作人员参加治超工作,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按照职责分工和法定程序全力做好治超工作。

  (四)各单位在工作中要及时沟通信息,加强交流,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治超工作取得实效。

  乡政府将对成绩显著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治超工作不力、效果不显的单位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年终评奖评先资格;对先进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5

  为全面落实国家森防指和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

  二、宣传主题

  携手预防火灾,共守绿色家园。

  三、宣传重点

  (一)《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隆德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禁火令》、《隆德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戒严的通告》、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社会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意识。

  (二)森林草原资源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积极作用。

  (三)宣传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

  (四)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未经批准不用火,防范措施不到位不用火。

  (五)森林草原火灾的特点,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知识,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等常识。

  (六)宣传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八)宣传、推广中国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中国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

  (九)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码推广使用、互联网+森林草原防火监管系统使用。

  (十)宣传倡导上坟不烧纸,进行文明祭祀、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等方式,禁止野外上坟烧纸。

  (十一)宣传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和国家、自治区、市、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

  四、宣传内容

  (一)大力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宣活动

  1.开展以森林草原法律法规为主的宣传活动。各乡镇、国有林场要深入学习新修订《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不断增强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2.开展以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领导重大决策部署为主的宣传活动。将区市县党委和政府领导对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指示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等情况进行宣传,把好舆论导向,做好宣传报道。

  3.开展以森林草原防火公益广告为主的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各乡镇、国有林场要积极协调县电视台,制作并插播森林草原防火公益广告,使广大群众看见火情能够及时报警、及时处置,增强群众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意识。

  4.开展以倡导文明祭祀为主的宣传活动。针对春分、清明等重要节点上坟烧纸集中增多的现象,向森林草原防火区群众通过网络平台宣传禁火令等野外用火管理规定,教育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提高群众的森林草原火灾防范意识。

  5.开展以火灾案件警示教育为主的宣传活动。各乡镇、国有林场要及时总结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经验,发现挖掘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反映森林草原防火人长期驻守艰苦环境、看护森林资源的真实生活,反映基层森林草原防火人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的感人事迹。持续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和导向作用。同时,对防火工作开展不力的反面典型要通报批评,对山火案件查处情况要及时报道,起到惩处一个,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强化重点时段、重大节点集中宣传

  1.强化重点时段。针对春分、清明、“五一”期间,为旅游踏青高峰期、野外用火多发期(春季烧稻茬、烧秸秆)、民俗用火高风险期(清明节上坟烧纸),通过设置宣传碑、制作防火彩旗、印制宣传标语、发放防火宣传单等形式进行集中宣传。

  2.强化重点部位。针对森林草原旅游景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森林草原高火险区、退耕还林区等,加大宣传力度,做到警钟长鸣。

  3.强化重点人群。联合教育部门将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教育列为中小学校网络课堂内容,强化对痴呆傻等特殊人员的教育管理,积极引导教育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旅游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人员自觉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

  (三)持之以恒狠抓日常宣传

  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各地要把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上来,通过多种形式做好新闻报道,播发标语字幕等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的联系,提供翔实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计划,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平台,播放森林草原防火公益广告、播报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报,发布高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警报,最大限度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增设宣传碑,出动防火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悬挂防火彩旗等传统宣传形式,迅速掀起宣传高潮;充分发挥快手、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形式丰富、互动性强、覆盖率高等特点,大力普及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和安全避险常识;同时,要积极协调当地气象、移动、联通、电信等短信平台,大密度的编辑发送森林草原防火警示语,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策划,制定方案。3月份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3月第一周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周,各乡镇、国有林场要精心策划,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火宣传方案,严密组织实施,采取走乡串村的方式进行大范围宣传,深入推进本次活动取得实效。

  (二)营造氛围,开展宣传。各乡镇、国有林场要把握好宣传的政策、时机和节奏,突出重点,突出特色,努力营造森林草原防火的浓厚氛围,再明确职责,再细化措施,开展不得少于3次集中宣传。并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周宣传月工作总结于4月1日前报县自然资源局。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6

  一、指导思想

  20xx年是政治之年,大事喜事多,抓好林业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营造安全稳定内部环境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好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批示要求,切实做好全市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工作格局。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宣传重点

  (一)重点做好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决策部署的宣传教育。

  (二)重点做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草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意识。

  (三)宣传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森林防火禁火令,及野外火源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重点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危害性、危险性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

  (五)重点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知识,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等常识的宣传教育。

  (六)重点做好森林草原火灾肇事及处罚典型案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的宣传教育,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七)重点做好重要林区、重要景区、敏感地区、重要时段及涉林企业的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

  三、宣传措施

  (一)创新手段渠道开展宣传。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农户、进企业、进学校、进景区的“七进”宣传活动,实现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全覆盖。一是制作森林防火宣传海报,分发到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张贴于村(居委会)公示栏及主要路口。二是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作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常识小册子,发放到各中小学生手中,可组织工作人员或委托老师在课堂上讲解和提要求。三是利用本地电视台、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以及宣传车、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等方式展开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四是加强“防火码”推广运用,在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各类自然保护区设置清晰“防火码”便于扫码登记,加强值守和检查,确保无火灾隐患方能进入林区。五是在乡镇政府、重要村寨路口路段设置宣传栏或横幅,营造全社会加强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浓厚氛围。六是加大对护林员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护林员履行防火宣传职责(配备小喇叭),将防火宣传工作带进村送到户,确保宣传一片、带动一片,实现全民依法用火、安全用火。

  (二)加大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宣传。一是强化重要时段宣传。强化“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防火虎威威诞生日”(4月4日)、“5.6”森林大火警示日、“5.12”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防灾减灾宣传周”、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宣传。二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2月份为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月,6月份为安全生产宣传月,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政府微博、手机微信、短信等现代信息传媒手段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全民安全生产理念,增强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强化重点人群安全生产及防火宣传。一是强化涉林企业、森林草原经营单位职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提高个人安全生产技能水平和安全防范能力。二是做好森林防灭火队伍宣传教育培训。突出抓好防灭火战法训练演练,加强科学扑救、安全防护、紧急避险知识学习,不断增强扑火队员技战术水平。三是强化对中小学生、进入林区草原旅游和从事经营活动及农事活动人员宣传教育,加大对异地搬迁人员森林防火宣传,增加安置群众防火意识。四是强化倡导农村新型祭拜方式宣传力度。特别是在春节、清明等传统节日期间,加大在农村倡导鲜花等新型祭拜方式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移风易俗、鲜花换香蜡纸烛活动,提升群众认同度和参与度。

  (四)强化重要区域安全生产及防火宣传。一是要结合本地实际,以林区林场村组为宣传重点,特别是在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自然遗产地等重点区域,火灾易发多发区、高速公路两侧等地段进行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重点宣传。二是在重点区域集中力量适当增加防火宣传碑、宣传牌、宣传窗栏和防火检查站的数量,调配防火宣传车和宣传设备,做好防火宣传设施的更新、维护及固定碑牌的修缮工作,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群众防火意识。在宣传标识和碑牌上尽量设有本辖区森林草原火警报警电话、“防火虎威威”宣传标识,营造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特区、区自然资源(林业)局,六盘水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要深刻认识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从保障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来抓,主要领导要对宣传工作亲自部署、认真组织,把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二)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宣传重点。各市、特区、区自然资源(林业)局,六盘水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要采取不同形式、方法和手段,把握宣传时机、环节和重点,营造“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声势和氛围,结合工作实际,选取上述的部分或全部宣传形式,制定本级20xx年度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确定各项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预算工作经费,有计划组织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强检查指导,抓好贯彻落实。各市、特区、区自然资源(林业)局要加强检查指导,深入重点林区、重点地段和敏感区域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宣传工作不重视、宣传活动组织不力、森林火灾多发的单位和个人要下发工作提示或通报批评。督促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7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地处麦架镇,属一所农村初级中学,在校学生1248人,班级数为24,专任教师87人,目前无教师及学生在校。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教研组长和各班主任。

  三、教学工作:

  采取学生线上学习+教师辅导

  (一)学生线上学习

  方式(1)xx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

  电脑端进入路径:电脑浏览器中输入网址,选择相应学段、年级、学科、版本、册次后,点击具体课程开展学习。

  移动端进入路径:通过“应用商店”或“AppStore”下载“智慧中小学-xx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App,注册登录后点击“课程教学”,选择相应学段、年级、学科、版本后,再点击选择具体课程开展学习。注:目前xx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只包含以人教社为主的部分教材版本,学校可根据实际选择使用。

  方式(2)空中黔课/云上筑课

  电脑端进入路径:电脑浏览器中输入网址,选择教师/学生账号登录,在首页导航栏“省级资源”下拉菜单中选择“空中黔课”,根据学段、年级、科目选择相应课程。

  电视端进入路径:

  1、空中黔课。打开中国移动贵州公司G+TV魔百和终端,进入“教育”栏目,点击首页左侧大图“空中黔课”专区,或在首页“搜索”功能中搜索“KZQK”,进入“空中黔课”专区。进入专区后,选择学段、年级、学科进行学习。

  2、云上筑课。打开父母乐1代、2代或广电精灵机顶盒,通过“本地——更多——筑教云专区——云上筑课”或“专区——筑教云专区——云上筑课”,选择学段、年级、学科进行学习。

  (二)教师辅导

  由何云主任牵头建立学校钉钉群组织框架和班级组织框架,组织教师利用钉钉做好线上授课和答疑。

  (三)听课安排

  根据xx区教育局“一校一案、一班一策”的要求,教务处组织年级组、各班班主任具体落实。(课表见附件1)

  三、检查反馈

  1、分管校领导进入网络平台进行巡视,教务处、年级组负责线上教学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2、班主任须做好线上教学的宣传工作,沟通学生上课情况,做好家校联系,不得发送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确保网络学习空间清朗、纯净,传播正能量。

  四、线上教学要求

  1、预先布置自主学习任务,高度重视自主学习的方法指导,同步与异步紧密结合,丰富并创新教学激励办法。

  2、线上教学应注意低起点、小容量、小步慢走、知识点分解、精内容、多互动、有展示、勤反馈、有效率、作业控制总量,注意营造教学情境感和现场感,要创新教学方式,增加师生互动,关注过程监督,务求提高实效。

  五、家校合作

  各班主任主动加强家校联系,及时掌握学生居家学习的身心状况,根据学生个体情况,及时调整教学方式,指导并配合家长科学开展家庭教育,避免学生因居家学习产生心理问题。开通“亲情热线”,提供心理辅导。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8

  为有效控制大新县麻风病的流行,消除麻风病的危害,切实保护人民健康,促进我县社会和谐发展。根据自治区卫计委等11部门联合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桂卫疾控〔20xx〕92号)和《大新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__—20xx年)》(新卫疾控〔20__〕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发现一例、治疗一例、关爱一例、消除传染源,控制疾病传播,减少麻风病畸残”的目标和要求,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综合防治,努力消除麻风病危害。

  二、工作目标

  (一)麻风病联合化疗规则治疗率达到95%以上;

  (二)麻风病患者开始联合化疗后2年内新发生畸残者控制在10%以内;

  (三)麻风病患者密切接触者年检查率达到95%以上;

  (四)严重麻风病不良反应治疗率达到100%;

  (五)到20xx年年底,麻风病患者早期发现率(延迟期在2年以内,且无可见性畸残者)达到75%,新发现麻风病患者中2级畸残者控制在17%以内;

  (六)皮肤科及神经科等相关医疗卫生人员麻风病防治技能培训率达到90%以上;

  (七)公众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到95%;

  (八)麻风病人密切接触者预防性服药率达到90%以上。

  三、领导小组

  组长:赵建雷县卫生计生局局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皮肤性病防治站,办公室主任由赵万宁站长兼任。

  四、防治措施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消除社会歧视。以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为主旨,进一步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和手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麻风防治健康教育活动,切实提升宣传效果,不断提高公众和密切接触者对麻风病的认识。引导和带动社会公众消除对麻风病人的偏见与歧视,为病人主动就医,配合治疗,尽快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加强培训,提高医务人员麻风病防治技术水平。开展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在诊疗过程中及时发现、提供麻风病可疑线索。

  (三)开展麻风病疫源地调查等多种形式,争取早期发现病人。

  1.疫点调查:按10年内活动的谭卜屯等20个疫源地调查。实检人数占应检人数的90%以上。

  2.线索调查:充分发动乡医、村医、村干、教师和群众堤供的麻风病可疑线索。计划对榄圩、宝圩、雷平等部份乡镇的自然村屯作线索调查:初查由乡村医生完成,皮防站负责复查。

  3.密切接触者调查:开展对近10年麻风病患者密切接触者调查,要求检查率95%以上。

  4.愈后监测:对近10年来治愈的麻风病康复者共25例,实施临床监测和细菌监测。

  5.门诊筛查:强化门诊筛查和检测,对疑似病例做好鉴别、筛查,杜绝漏诊。

  (四)乡(镇)卫生院及麻风病防治兼职医生职责。

  1.掌握本辖区麻风流行及防治工作情况(有档案材料)。

  2.负责本辖区麻风病人的管理及家属体检(每年一次),了解病人分布情况。

  3.协助和配合县皮防站专业医生开展麻风病防治工作。

  4.发现麻风病人及时上报县皮防站。

  5.负责指导和监督乡村医生开展麻防工作。

  6.承担本辖区麻风病防治知识的宣传。

  (五)乡村医生麻风病防治职责。

  1.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

  2.每季度对本村巡视一次,每年在辖区内开展一次线索调查,收集可疑线索,及时上报乡(镇)卫生院或县皮防站的专管医生。

  3.发现患者出现麻风反应和毒性反应时,应作出相应处理,并在12小时内上报乡(镇)卫生院或县皮防站。

  五、加强对现症病人的规范治疗和管理

  (一)对新发现的麻风病患者,要建立完整的病历档案,并及时给予规范的治疗。

  (二)预防和救治残疾病人。加强对现症病人的神经功能和麻风反应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麻风反应、神经炎等各种不良反应,防止新的畸残发生。

  (三)对符合临床治愈标准的患者及时给予判愈。

  (四)资料管理,认真做好麻风防治数据,统计各类资料,整理归档和图表上墙更新工作,按时上报各类报表。认真做好麻防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六、经费来源

  每年中央和自治区划拨的重点(传染病)疾病防治项目经费。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9

  一、做好宣传,依法防治

  镇、村两级要切实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和《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的法律宣传,促进家畜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提高全民防治的积极性和依法防治水平。

  二、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家畜血吸虫病的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全社会工程,是血吸虫防治实行预防为主,坚持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联防联控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各村、组必须高度重视,全力做好此项工作,杜绝走过场,克服形势主义,确立辖区负责制。

  依照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七分行政、三分业务”的原则,镇政府成立家畜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由人大主席任组长,为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畜牧水产站,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具体负责家畜血吸虫病防治日常工作。

  三、精密部署,组织落实

  1、工作安排:①4月10日至5月5日,对全镇存栏牛进行一次普查,普查率100%,对查出的间凝阳性进行粪孵法进行复查;②普治根据市家畜血查站的要求,在6至8月实施口服吡喹酮治疗,各查治员须在8月20之前完成;③清湓、赤岗、初升、远景重点村必须专查专治、常查常治,做到普查普治与重点查治相结合,力求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2、组织落实:成立家畜血吸虫病防治小分队,,由小分队成员深入村组农户进行家畜血吸虫病的查治。

  3、责任落实:村组负责配合业务部门及时通知家畜养殖户接受查治。业务部门负责查治技术与药品供应,确保耕牛血吸虫病查治率达100%。

  4、小分队职责:严格遵守家畜血吸虫病查治操作规程,做到四要准:一是采血、采粪、化验要准;二是测量体重要准;三是登记表册要准;四是服药剂量要准。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20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把美育纳入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学校教育各学段,整体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美育发展。到20xx年,美育课程开齐开足,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资源配置不断优化,评价体系逐步健全,管理机制更加完善,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到20xx年,基本形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现代化的具有江西特色的新时代学校美育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学校美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中小学要建立和完善“晒课表”制度,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学校美育课程以艺术课程为主体,主要包括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课程。学前教育阶段要深入落实教育部发布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充分创造条件和机会,让幼儿在大自然和社会文化生活中萌发对美的感受和体验,丰富幼儿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培养幼儿感受美、发现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丰富艺术课程内容,在开好音乐、美术、书法课程的基础上,逐步开设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艺术课程,音乐、美术课程每周各2课时,一至二年级每周另开设1节写字课,三至九年级每周另开设1节书法课。高中阶段开设多样化艺术课程,增加艺术课程的可选择性,普通高中艺术课程为每周1课时。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必修课程不少于72课时。高等教育阶段学校要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2个学分方能毕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将美学、艺术学课程纳入研究生教育课程体系。

  (二)面向人人加强美育实践。学校美育活动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确保每名学生在校期间掌握1—2项艺术技能。加强分类指导,鼓励特色发展,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美育发展新局面。建立面向人人的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大力推广惠及全体学生的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博物馆、非遗展示传习场所体验学习、研学等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展示交流,特别是要以合唱为突破口,唱好江西本土的红歌、民歌,推进学校美育整体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广国学经典吟诵活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每3年分别组织1次省级大学生、中小学生和幼儿综合性艺术展演,每年举办1次红歌合唱展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每年开展中小学生幼儿艺术专项展示,各大中小学幼儿园每年至少要举行1次校级美育(艺术)展示活动。继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非遗进校园等品牌活动。

  (三)配齐配强美育教师。各地要加大中小学音乐和美术教师补充力度,未配足配齐音乐和美术教师的地方应在每年新招聘教师计划中划出不低于15%的比例专门用于招聘音体美教师,音乐和美术教师入校后不能转岗转教其他课程。在申报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中,适当增加音乐和美术专业人数比例。义务教育阶段城镇学校到20xx年、农村学校到2030年,每百名学生拥有音体美专任教师达到0.9人以上(申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县市区须在当年达到标准)。加快高校公共艺术教师队伍建设,到20xx年,未设置艺术类专业的高校担任公共艺术课程教学的教师人数应不低于在校学生总数的0.2%,其中专职教师人数应占艺术教师总数的70%以上。严格中小学美育教师准入条件,美育学科教师岗位招聘要设置相应专业门槛。在美育教师招聘考试笔试科目中,将“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分值比例从原来的5∶5调整为4∶6,提高学科专业知识考查的权重。依托“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培训项目,搭建美育教师业务培训与能力提升平台,培养一批思想政治素质高、教育教学能力强、职业道德水平好、能上示范课、能训练社团的全能型教师。持续实施音体美专业师范生农村实习支教计划,建立多元化专兼职美育师资队伍,解决结构性短缺问题。

  (四)加强教材体系建设。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规定选用艺术课程教材,注重教材纵向衔接,实现主线贯穿、循序渐进。鼓励学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成长规律,围绕课程目标,精选教学素材,丰富教学资源。鼓励学校积极开发具有当地民族特色、地域特色、非遗特色的美育课程资源,按照音乐、美术课程标准要求的比例,作为校本教材必要的补充和完善。

  (五)提升美育教学质量。以提高质量为导向,进一步明确美育课程育人目标,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在学生掌握必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着力提升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帮助学生形成艺术专项特长。充分挖掘我省赣剧、采茶戏、剪纸、红色文化和民族民间歌曲、舞蹈等美育资源,鼓励民间美育资源、馆藏文物资源进课堂,拓展美育空间。依托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江西省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等,加大美育教学综合改革力度,推动学校美育整体发展。设有艺术师范教育专业的高校,艺术课程设置及教学要与中小学美育课程相衔接,并依托现有的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定期开展美育师资专项培训和美育实践活动,培育一批美育优秀教学成果。

  (六)改进美育教学评价。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美育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认真做好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学校美育工作评估和学校美育工作年度报告等工作。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将美育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依据课程标准设计考试内容。围绕教会、勤练、常展(常演)的要求,完善美育教师绩效工资和考核评价机制,将评价导向从完成课时数量转向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将美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艺术社团指导、课外活动、课后服务等第二课堂指导和走教任务计入工作量。优化美育教师岗位结构,畅通美育教师职业发展通道,确保美育教师在职务职称晋升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将美育教师在美育方面取得的业绩视同为教学科研业绩,在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校教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设立美育专项课题,在教学成果奖等评比中保证美育教师占有一定比例。

  (七)建立美育帮扶机制。深入开展乡村美育振兴行动,逐步补齐农村学校美育“弱、小、少”短板。通过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项目,培养能够承担美育教学的全科教师。鼓励对乡村学校各学科在职教师开展美育培训,培养能够承担美育教学与活动指导的兼职美育教师。推进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等综合改革实践,建立校际教师共享和城乡学校“手拉手”帮扶机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学校分布情况、交通情况合理制定“统一课表”,统筹组织县域内优秀音乐、美术教师到边远农村中小学开展“走教行动”。大力实施高校艺术专业大学生农村支教计划,支持高校开展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继续实施“特岗计划”,优先满足农村学校音乐、美术教师需求。

  (八)推进美育融合发展。依托“赣教云”平台,开发和遴选一批美育精品在线开放共享课程,推进“互联网+美育”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快推进欠发达地区教学点美育教育资源全覆盖,促进全省美育资源共享和美育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继续开展“五个一百美育工程”(100个高水平学生艺术团、100个学校美育实践基地、100所艺术教育特色学校、100所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和100所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积极推动美育优质课展示、高雅艺术进校园、艺术展演、美育教师能力展示等各类美育活动资源共享。统筹乡镇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美育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和教师管理,采取同步课堂、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和共享优质在线资源等方式,补齐师资和资源短板。城市和社区新建文化艺术项目要优先建在学校或其周边,倡导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高校美育改革成果等为学校美育教学服务,剧院、音乐厅、美术馆、博物馆、非遗馆等社会公共文化艺术场馆按国家规定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整合校内、校外资源开展美育实践活动,作为解决中小学课后“三点半问题”的有效途径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利用新闻报刊、广播电视和校园广播、宣传板报等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大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学校美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总体谋划,把学校美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加强学校美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教育部门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牵头推进学校美育改革;财政部门要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投入机制,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支持学校美育工作;编制、人社部门要协助配齐配足美育师资;发改、自然资源部门要统筹做好学校美育场地建设规划;住建部门要加强学校美育场地建设指导;文化部门要推动文化艺术场馆按国家规定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鼓励专业人员参与指导;宣传、广电部门要加强学校美育工作宣传;共青团和文联要动员和组织美育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二)完善管理机制。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内设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建立以提高美育教育教学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统筹抓好学校美育工作。各市、县(市、区)教研机构要配备音乐、美术专职教研员各1名,建立音乐、美术教研员准入、研修、考核机制。高校要设立公共艺术教育教学部门,负责做好开设公共艺术课程,支持团委、学生会开展课外活动和大学生艺术团组建、教学、训练、展演等相关工作。继续发挥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专家咨询作用,成立江西省高校和中小学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鼓励各地成立中小学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学校抓好美育工作,提高美育工作成效。

  (三)改善美育条件。各地要建好满足美育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场地设施、专用教室,配足配齐美育教学所需要的器材设备,建立美育器材补充机制,并把农村学校美育设施建设纳入地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中小学校建设美育场馆,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与地方共建共享剧院、音乐厅、美术馆、书法馆、博物馆、非遗馆等艺术场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学校美育发展,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增加投入。

  (四)强化督导评估。健全教育督导评价制度,把学校美育工作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把美育工作及其效果作为高校办学评价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加强学校美育工作督导评价、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对政策落实不到位、课程实施不规范、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合格率持续下降的市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依规依法严肃问责。

  (五)营造社会氛围。宣传正确的美育理念,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加强对家庭美育的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氛围。整合校内、校外资源,积极组织开展美育实践活动,充分展示新时代青少年健康向上、充满活力的精神风貌,引导全社会进一步重视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及时总结、推广学校美育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全面提升全省学校美育工作水平。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21

  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合理调整高、初中学校布局,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我县拟于今年×月底前,完成县二中高中部及**镇三所村级初中的撤并工作。为确保撤并工作顺利推进,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撤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撤并的必要性

  一是现有办学规模较小。县二中高中部现有教学班×个,学生×人;**中学现有教学班×个,学生×人;**中学现有教学班×个,学生×人;**中学现有教学班×个,学生×人。

  二是师资浪费严重。县二中高中部现有教师×人,师生比为×∶×.×;**中学现有教师×人,师生比为×∶×.×;**中学现有教师×人,师生比为×∶×.×;**中学现有教师×人,师生比为×∶×.×,形成了一个老师只教几个学生的现状,造成了教师资源的浪费。

  三是无法适应课改要求。由于学生少,年段平行班少,多数教师跨年段甚至跨学科兼课,不少学科全校只有一名教师,校本培训、校本教研几乎无法开展,无法适应课改要求。

  (二)撤并的可行性

  一是**镇三所村级初中离县城较近,交通便利,学生往返县城就读方便、安全,不会造成过重的经济负担。

  二是县一中、县民中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设备齐全,学习环境优越,管理严格规范,能够满足广大学生及家长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三是实施校点撤并,可避免重复投资,减少人力、物力、财力浪费,便于集中力量将县一中、县民中建成设施较完备、办学条件标准化的现代化优质学校。

  四是实行集中办学,有助于学校管理,方便教师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和探讨,增强竞争力,有力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工作安排

  (一)撤并学校学生安排

  撤销县二中高中部,停止高一招生,现有高一、高二共×名学生并入县一中高中部就读。

  撤销**镇**中学,停止初一招生,现有七至八年级共×名学生并入县一中初中部就读。

  撤销**镇**中学,停止初一招生,现有七至八年级共×名学生并入县一中初中部就读。

  撤销**镇**中学,停止初一招生,现有七至八年级共×名学生并入县民中就读。

  (二)撤并学校教师安排

  县二中高中部及**镇三所村级初中撤并后,其原有教师采取定向公开选聘的办法,选聘到城区学校担任教学、教辅及后勤管理工作。选聘名额安排:

  根据学科需求,从县二中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教师中选聘×人到县一中高中部任教。

  分别从**镇三所村级初中选聘×人,从**镇中心学校(含下属各小学)教师中选聘×人到县一中初中部安排工作。其中:教学岗位×人,需具有初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所教学科或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相符;教学辅助岗位×人,需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管理综合岗位×人,需具有中专及其以上学历。

  分别从**镇三所村级初中选聘×人,从**镇中心学校(含下属各小学)教师中选聘×人到县民中安排工作。其中:教学岗位×人,需具有初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专科及其以 上学历,所教学科或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相符;教学辅助岗位×人,需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管理综合岗位×人,需具有中专及其以上学历。

  从**镇三所村级初中选聘×人到城区小学和县幼儿园安排工作。其中:教学岗位×人,要求具备幼儿或小学教师资格,中专(仅限于幼教专业)以上学历;管理综合岗位×人,不受学历和专业限制。

  定向公开选聘结束后,县二中高中部剩余人员由县二中安排工作,**镇三所村级初中剩余人员由**镇中心学校安排工作。

  (三)撤并学校资产处置

  **镇三所村级初中撤并后,其原有实验设备仪器由教育局统筹安排使用。

  撤销县二中高中部后,县二中原高中部实验设备整体移交县一中高中部管理使用,其余资产由县二中管理使用。

  撤销**镇**中学后,原校址作为全县教师培训基地,原学校“农远”设备移交**镇**小学管理使用。

  撤销**镇**中学后,原校址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统一使用,以**镇中心学校管理为主,同时作为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涉农专业办学点,原学校“农远”设备移交**镇**小学管理使用,其余资产由**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使用。

  撤销**镇**中学后,原学校除实验设备外的其它资产移交**镇**小学管理使用。

  (四)接收学校岗位测算

  撤并后,县一中高中部秋季学期预计在校学生数×人,共需教职工×人,现有×人,需增加×人。初中部秋季学期预计在校学生数×人,共需教职工×人,现有×人,需增加×人;初中部和高中部共应配备教职工×人,现有×人,尚缺×人,其中高中部×人,初中部×人。

  撤并后,县民中秋季学期预计在校学生数×人,共需教职工×人,现有×人,尚缺×人,其中教学岗位×人,教辅及管理综合岗位×人。

  三、方法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20xx年×月×日—×月×日)

  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县二中、**镇三所村级初中,全面调查了解这四所学校现有教师数、学生数以及校舍建设情况、教学设备配备情况等,掌握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的思想动态,做到情况清、底子明,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月×日—×月×日)

  教育主管部门加强与**镇、八寨镇党委政府及有关村委会的沟通和联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动深入镇机关、村委会、学校及周边村寨,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耐心细致地做好广大师生及当地群众的思想工作,广泛征求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村委会干部、学校师生、当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讲清实施校点布局调整,集中办学的优势,尽力争取更多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撤并工作稳步、有序推进。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撤并工作实施方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月×日—×月×日)

  学生分流。为确保学生不流失,实行整体移交的办法,撤并学校于 ×月×日 至×日将分流学生全部移交给接收学校。

  教师安排。积极动员教师参与定向公开选聘,对未能选聘到城区学校的教师及时进行思想引导,按规定给予妥善安置。

  校产处置。严肃财经纪律,协同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认真做好校产的清理和移交工作,移交手续应规范齐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此次学校撤并工作,确保全县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决定成立由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由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及**镇、八寨镇分管教育的副镇长任副组长,由教育局副局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教育局相关股(室)长、县二中校长、**镇中心学校校长和涉及撤并的四所学校所在地村委会主任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宣传动员组

  资产处置组

  教师调配考核组

  (二)强化宣传动员,达成思想共识。教育主管部门、有关乡镇、村委会、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学校撤并工作,积极采用形式多样,师生、群众乐于接受的宣传方式,讲深讲透在乡村分散办学的弊端和在县城集中办学的优势,进一步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形成合力,积极、稳步推进此次学校撤并工作,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三)落实惠民政策,确保学生安心。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从县二中并入县一中的贫困高中学生,全部纳入国家给予县一中×%的贫困普高学生资助范畴。从**镇三所村级初中并入县一中、县民中的学生,全部给予享受“两免一补”教育惠民政策,并由接收学校对其中的特困学生给予必要的资助。

  (四)强化规范管理,提升办学质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现代管理的制度和措施,加强对接收学校人、财、物的管理,营造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教学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建设平安、和谐、优质学校,用优异的教育教学成绩来赢取广大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为今后的其他校点撤并工作打牢坚实的群众基础,积累可供借鉴的宝贵经验。

  (五)严肃财经纪律,确保顺利交接。严格实行交接问责制,对撤并学校财务、财产进行全面清理和准确登记,严格对学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以学校为单位按时完成撤并学校学生整体交接,做到财产清理登记不隐瞒遗漏,经费收支审核实事求是,学生平稳交接并安心学习,所有移交手续规范齐全。对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造成学校财产、学生流失的相关责任人,将给予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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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9: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