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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绩效工资方案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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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绩效工资方案汇编(精选24篇)

关于绩效工资方案汇编 篇1

  (一)岗位工资的实施。

  1、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一至四级岗位工资标准,其中执行一级岗位工资人员,需要经人事部批准;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五至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八至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助理级专业的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一至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工资标准。

  在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岗位聘用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暂按以下办法执行: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执行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中级专业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执行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助理级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员级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待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并按规定核准后,专业技术人员再按明确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2、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任命的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一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的部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二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局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三级职员工资标准;聘用在局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四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五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六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七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八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员岗位的人员,执行九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办事员岗位的人员,执行十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3、工人。

  工人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技术等级或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高级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一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高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三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初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五级岗位工

  资标准;聘用在普通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普通工岗位工资标准。

  国家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对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设置进行管理。各地区、各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意见,报人事部备案。各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意见,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具体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由人事部另行制定。

  (二)薪级工资的实施。

  工作人员按照本人套改年限、任职年限和所聘岗位,结合工作表现,套改相应的薪级工资(附表一至三)。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所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所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分配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习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任职年限,是指从聘用到现岗位当年起计算的年限。

  套改年限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截至20xx年6月30日。

  工作人员按现聘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如低于按本人低一级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可按低一级岗位进行套改,并将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与低一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工作人员高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这次套改可将原聘岗位与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工作人员按套改办法确定的薪级工资,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标准。

  (三)绩效工作的实施。

  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绩效工资分配的实施办法。

  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绩效工资分配应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合理拉开差距。

  (四)津贴补贴的实施。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和类别的评估指标体系,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和实施范围、类别调整机制。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方案另行制定。

  规范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管理。对在事业单位苦、脏、累、险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国家统一制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和规范管理办法,规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明确调整和新建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条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除国务院和国务院授权的人事部、财政部外,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建立特殊岗位津贴补贴项目、扩大实施范围和提高标准。

关于绩效工资方案汇编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增强办学活力。按照《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根据教职工不同工作岗位、任务和内容的特点和要求,充分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注重实绩、兼顾公平的原则,按工作责任轻重、工作量大小和岗位目标任务达成情况,合理拉开绩效工资档次,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发挥学校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原则:

  1.坚持思想领先,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多劳多得,优教优酬,奖勤罚懒,重实绩、重贡献,看工作质量,看效益优先。

  4.处理好历史与现实的关系,既要充分保护老教师的利益,又要让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5.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采取迈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据学校及教师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师待遇。

  6.根据教育局有关规定,校级领导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系数为1.6,教师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系数为1;为了切实提高教师福利待遇,经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我校实行校级领导与教师同等待遇的政策。

  三、实施范围:

  受浦南小学聘任的在编在职教师。待聘、试聘、拒聘教师不享受绩效工资。请假教师按教育局和浦南小学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实施时间:

  自20xx年1月开始实施。

  五、基础性绩效工资中节日费的分配:

  每位教师一年7000元节日生活补贴由基础性绩效工资的生活补贴中统一提取,由学校发放。按元旦500元、劳动节500元、端午节500元、教师节1000元、国庆节1000元、中秋节500元、春节3000元发放。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的30%比例确定的。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扣除提留项目后的总量与学校在编的教职员工人数确定。最后按学校在编教职员工人数和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额,计算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基础总量,再根据实际需要作适当奖励。

  1.学年学期考核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5%)

  (1)教育局将提取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20%用于校长和教师学年度履职考核奖。由教育局根据《鹿城区中小学现代化建设督导评估办法》考核后,确定学校学年度履职考核发放水平。学校根据《浦南小学教职工学年度履职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2)教师发展性评价考核奖:约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依据《鹿城区学年度履职考核办法(试行)》和《浦南小学发展性教师评价办法》(附件1),每学期考核一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10%左右。

  (3)教育教学成果奖:约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依据《浦南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奖励办法》(附件2)执行,每学期统计奖励一次。包括教育科研、教学成果、教学骨干、教学管理、评先评优、加班补贴等。

  2.月考核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5%):

  学校每月对教师的师德、劳动纪律、安全、考勤、岗位性质、工作量情况、附加绩效等进行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当月发放绩效工资,反之酌情扣发。学校各责任部门成立考核评议小组,根据分工,实施检查、指导,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及时解决。月考核奖主要构成及考核办法:

  (1)超工作量奖:根据教师实际周课时,分科量定标准,按月发放。经测算,20xx学年本校语文、数学、英语教师的标准周课时为14节,其他技能学科教师的标准周课时为16节,中层干部标准周课时为8节(技能学科10节),校级领导标准周课时为4节。超工作量月奖计算公式:(教师实际周课时-相应标准周课时)×4×15元。另,依据《浦南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担任三个班数学课的教师和担任两个班语文的教师,每月奖励100元,按月发放。

  (2)安全奖:每月100元,按月考核。依据《浦南小学安全管理责任书》(系列)实施考核,发生安全事故酌情扣发。

  (3)师德奖:每月100元,按月考核。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市、区教育局有关师德规范要求实施考核,合格者全额发放,违反者扣发。

  (4)考勤奖:每月400元,按月考核。依据《浦南小学教职工请假制度》实施考核(附件3)。

  (5)岗位责任奖: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未享受岗位津贴的副班主任每月奖励100元,教研大组长(含工会干部)每月100元,段长每月80元,备课组长每月50元。中层干部、正副班主任、段长、备课组长等岗位由学校依据《浦南小学教职工岗位职责》按月实施考核,酌情扣发。校级领导的考核由教育局组织。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正班主任的岗位责任奖已经在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故此处不再另行发放。

  (6)中餐管理奖:依据《浦南小学中餐管理津贴计算办法》(附件4)按月发放。

关于绩效工资方案汇编 篇3

  一、权重系数

  是指用于指导制定各类人员所有分配到的薪酬总额之间的比例参考数值。确定各类人员的权重系数供标准各类人员薪酬总额标准时作参考。目前国家对医院各类员工之间的分配差距并无明确规范,也无量化标准,但标准时要体现向高风险、高技术、高强度劳动和贡献大的岗位倾斜,并且与管理要素、技术要素分配相结合。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参照以下原则进行:

  1、根据地方政府文件规定;

  2、根据地方劳动部门发布的各类人员工资指导意见;

  3、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员工的承受能力、医院的改革成本、领导的期望目标等。

  二、临床科主任年薪标准

  年薪制是一种有效的激励管理者的薪酬形式之一,是一种将目标任务、权力、利益、风险融合在一起的分配模式。由于它有预先设定的目标压力,又有达到目标后的利益,同时承担风险,管理者就能有计划、有措施地为完成目标任务发挥所能,并能有效地运用职权,最大限度地激发管理者的积极性。

  医院是以临床和医技科室为核算单位。而临床科室更具有相对独立性和主动性,对临床科室管理者实行年薪制,推动临床科室全面发展,推动临床科室两个效益增加,就可全面带动医技科室和医院其他部门发展。

  年薪是由两部分组成,即基本年薪和风险年薪。二者所占比例根据医院对科室管理者的要求而定,年薪定的高,风险年薪也高;年薪定的保守,风险年薪也相应比例低些。一般基本年薪不少于员工的平均年收入,最高的基本年薪一般不超过年薪总额的1/2。风险年薪根据业绩考核才能得到,属于不定收入。

  为了增加风险,还可以要求管理者交纳一定的风险金,风险金也随考核上下浮动。

  嘉兴新安国际医院临床科主任基本年薪与风险年薪各占50%,基本年薪按月分发,风险年薪考核后根据结果上下浮动。其计算方式为:X=1/2W+,X为实际所得年薪、W为设定的年薪、K为考核值,设定为100%。当K值为100%时,实际年薪为设定年薪,当K值大于100%时,实际年薪高于设定年薪,当K值少于100%时,实际年薪低于设定年薪。

  临床科室还交纳相当于年薪设定额度50%的风险金,风险金不计利息,按考核K值上下浮动。例:K值为115%,风险金上浮15%;K值为82%,风险金下浮18%。

  三、临床医生绩效工资标准

  医生是医院生存和发展的主要生产者,优秀的医疗人才是医院的重要资源。医生的分配是医院绩效考核的核心内容,目前我院医生的工资体系基本上是根据学历、职称和工龄来确定,与医生的实际职责、风险、技术、业绩和贡献关系不大,难以起到激励作用。标准一个好的医生绩效工资体系应达到以下目的:

  1、激励和回报医生完成医院的战略目标;

  2、确保和提高医疗质量;

  3、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4、增强团队精神;

  5、培养医生的责任心。

  嘉兴新安国际医院临床医生的绩效工资没有统一的标准和标准,而是根据各临床科室的特点和管理者个人管理方式来标准各自的标准,举例如下:心血管内科绩效分配标准

  1、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经济收入占70%,服务质量占10%,劳动纪律占10%,医疗质量占10%(主要在病历、诊断、治疗、用药合理性等方面);

  2、每做一例介入手术加1分;

  3、不管病床的医生(学科带头人)绩效系数为1.5,住院医生系数为1.2,轮科医生系数为1.0。

  举例:某月心血管内科的医生绩效可供分配的总额为15000元,共5名医生参与分配,其中学科带头人1名、住院医生3名、轮科医生1名。其中A医生的收入为78000元,介入手术8例,B医生的收入为58000元,介入手术6例,C医生收入为49000元,介入手术2例,D医生收入12000元。计算如下:

  ①学科带头人的绩效:医生总系数1.5+3×2+1.0=6.1,每1.0系数的绩效为15000÷6.1=2459元,学科带头人的绩效为2459×1.5=3688元;

  ②一般医生的绩效总额为:15000-3688=11312元;

  ③分数考核:经济分以最高收入医生为70分,其他医生以此医生的收入为基础按比例计算。

  A医生的分数为:70(经济)+10(服务质量)+10(劳动纪律)+8(医疗质量)+8(介入手术)=106分;

  B医生的分数:58000/78000×70+10+10+8+6=86.05分;

  C医生的分数:49000/78000×70+10+10+8+2=73.97分;

  D医生的分数:12000/78000×70+10+10+8=38.77分;

  医生总分数:106+86.05+73.97+38.77=304.79分;

  平均每分为:11312/304.79=37.11元;

  经计算:A医生106分×37.11=3934元;B医生为3194元;C医生为2754元;D医生为1439元。

  眼科医生绩效举例

  某副主任医生某月的绩效工资计算:

  ①本科检查收入(眼科检查、治疗加上视光检查)按4%比例计入个人所得;(6160.5元+1179元)×4%=293.58元;②住院病人开单并自己执行操作收入按5%比例计入个人所得;(14272.94元+1120元)×5%=769.65元;③医护共同收入(算50%),按4.88%比例计入个人所得;655元×50%×4.88%÷6(医生人数)=2.66元;④外科室划归本科的收入按7%比例计入个人所得;781.26×7%=54.69元;⑤手术收入:397.82元;⑥门诊手术收入:2306.33元;⑦病历扣款:35元;⑧药品比例超标扣款:95.08元;⑨各项考核扣分:1.87分;⑩收治入院病人32人奖320元;

  个人绩效:(293.58+796.65+2.66+54.64+397.82+2303.33-35-95.08)×(100-1.87)%+320=4436.42元。

  普外科医生绩效举例

  普外科共有医生6名(主任除外),分为2个医疗小组,本月医生绩效共15000元。A组本月急诊手术欠费5000元,收入140000元,共出院病人39个,退回红包4个,甲级病历奖励800元,病历中度缺陷扣100元;B组本月择期手术欠费3000元,收入120000元,共出院病人33个,收到表扬信1封,退回红包2个,甲级病历奖励600元,病历中度缺陷扣50元。

  A组和B组组长的计算步骤如下:

  1.欠费计算:

  A组扣5000×20%=1000元;

  B组扣3000×40%=1200元;

  2.晚夜班补助:

  60×10+60×5=900元;

  3.表扬信、退回红包奖励:

  7×20%=140元;

  4.可分配的总绩效额:

  15000-900-140-800-600+150+1000+1200=14910;

  5.医生总系数:

  1.4×2+1.2×2+1.0+0.8=7;1.0的系数为:14910÷7=2130元;主治医生的绩效为:2556元;住院医师的绩效为:2130元;轮科医生的绩效为:1704元;组长的绩效总额:2130×1.4×2=5964元;

  6.A组组长的考核打分为:140000÷500+39=319分;B组组长的考核打分为:120000÷500+33=273分;设500元收入为1分,每出院1个病人为1分;组长的总分为:319+273=592分;平均每分为:5964÷592=10.07元;A组组长的绩效为:319×10.07=3214元;B组组长的绩效为:273×10.07=2750元;

  7.各项奖惩在每位医生的绩效上进行奖励和扣款。

  医学专用科医生绩效考核标准

  个人月工作量总分由医学专用方式、医学专用时间、特殊情况加分以及医学专用质量评分四部分组成:

  1、医学专用方式评分:全麻插管:5分/台;静脉全麻:4分/台;椎管内医学专用:3分/台;神经阻滞医学专用:2分/台;基础医学专用:1分/台;医学专用时间评分:1分/台。

  四、医技科室人员绩效标准

  医技科室人员包括医技检查科室、功能检查科室及门诊有关科室,其工作的自主性相对较弱,工作量受到临床工作的牵制,收费无自主性,采用计件式绩效工资比较符合其工作性质。计件式方法一般是根据工作量的实际价值采取直接按比例提成的办法,但许多工作量的大小并不与其收费价值成比例,因此可以采取工作量化记分方式进行绩效考核,再将分数转化为金额。举例如下:

  B超室绩效考核标准

  1、日常工作计分说明:门诊B超0.5分/人次;常规彩超1分/人次;腔内彩超1.5分/人次;彩超系统产检2分/人次;心脏彩超2分/人次;床旁彩超5分/人次;介入超声操作(活检及治疗)10分/人次;中、晚班1分/人次;

  2、中、晚夜连班补助:初级50元/天;中级70元/天;副高90元/天;

  3、科室个人分配计算方法:

  ①计算个人考核分,包括日常工作计分,中、晚夜班计分,外出学习及奖惩计分等;

  ②计算支出部分工资,包括科室基本工资,中、晚班补助及进修培训人员工资等;

  ③考核工资等于医院总分配金额减去支出部分工资,其中30%为职称考核工资,按不同职称系数考核分配(系数:初级1.0、中级1.2~1.3、副高1.4 、正高1.8 ),不同职称需完成相应的会诊及教学等任务,70%用于日常工作计分分配;

  ④个人最终分配组成:基本工资+30%职称考核工资+70%日常计分工资+中、晚夜班+其它等。

  放射科绩效考核标准

  1、固定部分

  ①放射接触工龄:年限≤3年,200元/月;3年<年限≤10年,300元/月;10年<年限≤20年,400元/月;年限> 20年,500元/月;

  ②经管费:即参与本组内管理人员,主要分配做计件工资计算、胶片等材料申领与发放等,诊断与技术组各两人,每人100元/月;

  ③教学费:诊断与技术组各300元,主要从事本组人员的教学,科研工作和集体阅片等;

  ④特殊补贴:对从事放射工作35年以上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另补100元,对登记室人员从事核对报告签名及片号检查,每月补100元;

  ⑤白班:即白天上班从事具体工作人员按20元/天发放;

  ⑥晚夜班:由大科发放。

  2、计件工资

  ①诊断组:A 每阅片一份,按1分计算(包括多部位);B 特殊检查:食管吞钡,4分/人次;钡餐造影,6分/人次;钡灌肠造影,8分/人次;全程钡餐,8分/人次;子宫输卵管造影,6分/人次;窦道及瘘管造影,6分/人次;其他检查参考以上。

  ②技术组:A 每暴光1次,按1分计算;B 每洗或打印胶片1张,按1分计算;C 特殊:静脉肾盂造影,6分/人次;子宫输卵造影复查, 3分/人次;其他特殊检查参考以上; D 床旁片,按以上3倍计算。

  检验科绩效考核标准

  1、人员组合:

  分成五个小组:生化组、免疫组、临床组、血库组、门诊120化验组。小组长待遇为全科平均数的120%。

  2、以工作量为计件工资的依据。每天工作实行百分制。

  生化室:杂项化验1分/项,电解质1.5分/项,凝血止血3分/项,血气化验1分/项,门诊标本化验1分/项,上机操作0.4分/测试。分别乘以工作量,得出每天的分数;

  免疫组:乙肝全套(2.2/个),乙肝表面抗原1.0分/个,丙肝化验1.0分/个,分别乘以工作量,得出每天的分数;

  临床组:分为体液(小便常规1分/个,大便常规0.5分/个,ESR和各种常规及各种染色等1分/个),血常规上机(30+1×个数),网织红2分/个,血型化验(50+3×个数),得出每天的分数;

  3、医疗质量:根据检验科质量缺陷管理标准扣分;

  4、劳动纪律:根据医院劳动纪律管理考核办法每缺一次扣50元;

  5、科研教学:每讲课一次奖励50元;

  举例:何章勇(初级职称、参加工作2.5年)20xx年9月份的考核,出勤25天;生化室上班1天158.6分,门诊化验室上班2天得分322.2分,在临床室上班5天得分699.5分,在免疫室上班7天得分1147.9分,血库1天得分161分,9天的晚、夜、夜休得分1693.5分;

  20xx年9月份总得分:158.5+322.2+699.5+1147.9+161+1693.5=4182.7;

  基础工资:200(基本)+100(初级)+0(3年内无工龄工资)=300元;

  本月讲课一次奖50元,无检验质量扣分,无违反劳动纪律。科室0.76元/分;

  总绩效:300+4182.7×0.76+50=3529元。

  五、护士长的薪酬标准

  护士长的薪酬标准既要考虑各科的效益不同要有差别,又要考虑全院这个岗位上的整体平衡。

  月工资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

  1、岗位工资护士长均定为1300元/月;

  2、绩效工资50%根据工作量分配,50%考核工作质量后分配。

  具体办法:

  护士长薪酬总额=科主任平均年薪×40%;每位护士长绩效工资总额=护土长月工资总额-1300元;

  护士长计分方法:

  1、所在科室一个月内病危病人每例每天计1分;2、所在科室一个月内I级护理:病人每例每天计1分;3、所在科室一个月内出院病人每例次计1分;

  计算每分值:全院护士长绩效工资总额50%÷全院护士长累计得分总数=元/分,另50%绩效工资考核工作质量采取倒扣办法。

  举例:某院病区护士长22人,个人薪酬总额为4.6万元/年,月工资=4.6万×80%÷12=3066元。

  基础工资1300元,绩效工资可供分配的为3066-1300=1766元,其中50%即883元作为工作量考核后分配,另883元作为工作质量考核后分配。

  计算出分值:某月全院出院人数2302人次,全院危重病人、I级护理病人共2410天,883元×22人÷(2302+2410)=4.12元。

  该月某科室出院110人,危重病人、I级护理病人共253天,护士长计分253+110=363分。

  该科护士长工作量收入=363×4.12=1495.56元。

  如果该护士长工作质量考核没有扣分,她该月工资=1300元+883元+ 1495.56=3678.56元。

  年底考核工资:护士长薪酬总额20%放在年底,经考核后发放。其方法为:

  1、与所在科室经济效益挂钩,占50%;参照所在科室科主任考核中的全年经济效益得分;年底考核工资总额50%/全院病区科主任经济效益得分;总和×护士长所在科室经济效益得分。

  2、各级人员对护士长的满意度挂钩,占50%;本科主任满意度40%;护理部工作人员满意度10%;所在科室护士满意度30%;其他部门满意度20%。

  六、护士的绩效工资标准

  病房护士有多个岗位,以夜班岗位最为辛苦,一般夜班工作人员只有1-2人,要承担全部科室的治疗、观察任务,除身体上时差影响外,还需要具备丰富的经验,承担较重的压力和责任。因此在确定绩效时应为最高的岗位。其他岗位中护理组长也属比较重要的岗位,一般要求有经验的专科护士承担,负责一个小组病人的护理管理工作,也是分配考虑的重点。护士工作由于其创造性和自主能力不强,主要是完成医生医嘱工作和日常的护理任务,严格三查七对,对执行特别重要,因此她们的绩效标准以岗位系数为主,在确定供分配的绩效额度后,根据上班的系数计算绩效。

  例如:某月某科护士供分配的绩效工资总额为12446元,护士甲(组长)该月上班24天,组长岗位系数是1.0,她的得分为24×1.0=24分;护士乙上晚班3个,得分为3×1.5=4.5,昼班4个,4×2.5=10分,其他班:7×0.7=4.9,7×0.9=6.3,3×1.0=3分,该月共计28.7分;该科所有护士累计总分为335.4分,每分价值:12446÷335.4=35.44元;甲护士:35.44×24=850.56元;乙护士:35.44×28.7=1017.22元。

  非病区护士的分配根据具体科室不同采取不同的量化计分法。例如手术室护士绩效考核标准:

  手术分计分:洗手巡回(小手术2分/台,中手术4分/台,大手术6分/台);手术时间3分/小时,超过4小时每小时递增1分,1个病人做两台手术按手术高的一个类型计分,无洗手护士的巡回加1分;小于3岁小儿加1分,抢救病人加2分,腔镜手术加2分,体循加4分,感染手术处理加1分。晚班40分,中班10分,白班(含休息班)20分,每人完成154小时,超时每小时加3分,不够每小时减3分

关于绩效工资方案汇编 篇4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起科学、规范、合理的取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使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考核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规范、简约”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我校目前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四、工作量的确定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教师标准周课时数为16――20节。承担多科教学的教师,在计算工作量时,每增加一门课程,增加两课时工作量。根据实际情况,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体育教师的训练课、间操课、音、美教师的课外活动课均纳入总工作量。管理人员、教辅和工勤人员的工作量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绩效工资分配项目设置

  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设置如下:

  (1)各类管理人员岗位津贴。

  (2)班主任津贴。

  (3)课时津贴,超课时津贴。

  (4)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奖励。

  (5)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6)考勤奖励。

  (7)其他。

  注:不在岗人员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领导组,负责制定本校绩效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绩效考核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和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具体要做到三个结合: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充分听取年级组、教研组、任教班级学生及社区、学生家长的评价。

  (二)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教师个人进行总结和自评,填写考核的'相关表格。

  (2)民主测评。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和所教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意见。

  (3)综合评分。学校考核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结合教师自评、年级组、学科组、学生和家长评议,确定考核分数,教师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考评小组考核满分60分,年级组、学科组测评满分分别为10分,学生测评(1—3年级由学生家长测评,其它年级由学生测评)满分为10分,教职工民主测评满分为10分。

  (4)确定等次。学校可根据教育局对校长考核所确定的考核等次比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经学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5)进行公示。对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确定的考核等次,在本校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6)兑现工资。对公示无异议者,按考核等次兑现绩效工资,并按管理权限上报教育局备案。

  (三)教辅和工勤人员的考核程序

  教辅和工勤人员的考核程序,参照教师考核程序进行。对各类人员的考核结果,要分别存入个

关于绩效工资方案汇编 篇5

  第一条:文件依据 根据教育部出台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教人xx15号)、《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教师xx10号)及《颖泉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

  第二条: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原则,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建立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3、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公开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全、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第三条: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改革与发展全局、构建和谐校园为指导思想,充分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学校发展活力,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四条:实施范围及对象 本校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

  第五条:绩效工资资金组成 区财政审核规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六条:发放时间 按学年度进行,即每学年结束以后按方案计算发放。

  第七条:发放办法 按区财政审核规定总金额除以总分值,再乘以教职工个人得分,即为教工的绩效奖励工资。学校按方案计算出结果后张榜公示,编制发放册,签章后报中心校审核后发放。

  第八条:本方案自xx年1月份开始实行。

  第九条: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考勤奖励津贴(20分)按月结算公示

  1、学校职工应自觉遵守学校出勤制度,学校实行考勤签到制,值班人员应据实记载教职工的考勤情况,每周公布一次。

  2、全学期出满勤者得20分。

  3、有下列情况者给予扣分:a、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1分;b、迟到早退3次折算一天事假,以此累计;c、旷工一天扣1分,旷课一节扣0.2分。

  4、有下列情况者视为出勤:a、国家法定假日 b、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派出的公差(如会议、听课、报送材料、学习等)

  5、学校通知的各种活动(例会,政治、业务学习,教研活动等)以本人签到为准,代签视为无效,缺席一次扣0.5分。

  (二)、工作量奖励(26)

  1、课时 按要求完成学校的课时数10分。

  2、跨双科 单科7分,主科+主科(或包班、或主科+英语+英语)10分,主科+英语(或主科+学前班)15分,主科+常识课8分。

  3、班级人数20人----30人6分,31---40人7分;41人以上人8分。跨双科以主科班级人数为准,带双科主科以班级人数多的为准。

  (三)职称职务岗位(29分)

  1、班主任、科任教师补贴:班主任每人5分,科任教师每人3分。(按职责完成工作加满分)

  2、校长加12分,教导主任、少先大队辅导员、会计10分。

  3、语、数、英教研组长、农远工程信息员(包括图书管理)、通讯员加4分,资料员、安全信息员、后勤人员加2分。

  4、兼任多种职务的人员补贴可累加。

  5、职称津贴:中一、小高(已聘)得15分;2、小学一级(已聘)得10分;3、小学二级(已聘)或未评职称的教职工得8分。

  (四)、业绩奖励津贴(64分)

  1、个人综合荣誉(10分)

  一学年来教师获得的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和综合性荣誉称号的教师给予奖励,一年获多个荣誉的按最高的一个计算。⑴省级或省级以上得10分;⑵市级得7分;⑶区级得5分;⑷镇级得3分(5)校级1分。

  2、教育教学业务水平(17分)

  ⑴、个人学术水平(10分):a、指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校组织的教学优质课比赛或公开课,一年中同一篇奖项的按其中最高的一个计算;①省级或省级以上得10分;②市级得7分;③区级得5分;中心校级得3分。b、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校组织的公开发表论文或论文获奖,一年中同一篇奖项的按其中最高的一个计算;①省级或省级以上得10分;②市级得7分;③区级得5分;中心校级得2分。

  ⑵、辅导学生水平(10分):指教师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校组织的学科竞赛获奖。①省级或省级以上得10分;②市级得7分;③区级得5分;中心校级一等奖得2分、二等奖得1.5分、三等奖得1分(按人数累计)。

  (3)、宣传报道水平(2分):指教师向各级各类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投稿,被采用的,①省级或省级以上得2分;②市级得1.5分;③区级得1分。

  以上荣誉得分的认定:各级各类获奖都以荣誉证书或文件为准;各级各类获奖证书或文件都必须是各级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3、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质量(37分)

  1、教学质量优质奖:根据每学期期末中心校语数英质量检测成绩奖励前13名(按校排),分别30分、28分、26分、23分、20分、17分、14分、11分、8分、5分、3分、2分、1分;学前班按第六名奖励。(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加2分,第一名加奖5分,一年级以第六名为底线)

  2、教育教学常规:根据每学期学校对教师教育教学常规(课堂教学、教案、作业各种记录等)进行量化综合评估,考评一等奖占35%、二等奖占35%、三等奖占30%(55周岁以上为二等,分别奖7分、6分、5分。(具体要求按教导处计划执行)

  3、班级管理奖

  每周评出本周的文明班级(文明班级不得超过学校的50%)根据结果班主任加0.5分,副班主任加0.3分。

  (五)附加分(10分)此项得分个人不超10分,每月公示

  (1)抽人干活、加班补贴、举行活动:因公抽人干活加班人员半天1分。

  (2)因公代课补贴:因公外出半天可调课,外出一天(或以上)每天补贴加0.5分,由教导处或值日组安排。

  (3)、师德师风考核(5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项考核不得分。⑴因教师师德问题导致学生家长到上级有关部门上访的;⑵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⑶进行有偿家教或校外兼课,向学生家长收受礼品或贿赂的;⑷向学生推销各种物品,未经学校授权向学生擅自收取费用的(5)违反上课要求的。(6)出现一类重大安全事故,对学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考核办法:通过民主测评、学生测评、部分家长测评,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教师得分。

  (六)、其他具体事项

  1、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绩效考核为0分,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2)停发工资的;

  八、有关要求

  (一)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占1/3,由全体教师民主推选,任期为一年;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的发放。

  (二)学校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三)除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绩效工资外,学校不准利用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

关于绩效工资方案汇编 篇6

  一、实施范围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在编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结合本系统实际,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年度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及档次划分办法

  (一)档次划分办法。

  参照有关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低至高分为以下五个档次。

  (二)发放额度。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20xx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为月人均681元,执行时间为20xx年9月-11月。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调整月人均基数,按此方案执行)。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在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内,对照0.9至1.1的五个档次,用加权平均法,测算出每个工作人员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后,再按照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工作请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综〔20xx〕164号)规定执行。

  六、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每月兑现和年度兑现。

  (一)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档次系数×681元×80%。(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

  当月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11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聘用在编工作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获优秀人员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发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有关要求

  1、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执行。

  2、被省、市效能部门检查到问题并通报批评的同志停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关于绩效工资方案汇编 篇7

  为努力实现行近三年的发展目标,进一步调动岗位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员工规范服务的自觉性,促进各项业务的稳步增长,壮大资金实力,经x月x日行务会各部门负责人讨论决定,我社从至作为全程考核时段,在行内储蓄岗位实行绩效工资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指导原则

  坚持按劳分配,实行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以本绩效工资考核

  二、考核对象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行内的专柜、储蓄所及储蓄所。

  三、考核内容

  实行本绩效工资考核以体现工作业绩为主,分工作业绩奖励和职工日常行为处罚二个部分。

  工作业绩奖励指按该所柜日均存款较年初净增额的x%所计提的奖励工资。

  职工日常行为处罚分职工违反包括劳动纪律、服务质量、行风行貌、文档管理、安全保卫以及执行规章制度等方面所承担的处罚。职工日常行为处罚实行积分制考核,处罚积分每分按20元按月挂钩绩效工资。

  四、考核方式

  行内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考核小组负责对考核内容进行检查和核实,每月根据检查、核实结果进行绩效工资的分配。

  五、考核小组按员工所在单位设立处罚积分档案,扣分标准如下:

  1、上班时间不穿行服,男、女员工不打领带,不按规定佩戴员工标识牌的扣1分

  2、配戴饰物不得体或涂有色指甲扣1分

  3、窗口女员工长发未扎起或漂染异色头发扣1分;男员工剃光头扣3分;

  4、在办公椅靠背上挂衣物、在操作台上堆放非办公用杂物,扣1分

  5、办理业务用机具、赁条、文件、报表资料、安全防卫器具、纸篓等摆放不整齐、办公区域地面不洁,扣1分;

  6、营业时间坐姿不端、行为不雅,扣1分;

  7、服务时不使用十字文明用语或使用不规范、服务态度不端正,扣1分;

  8、员工接听电话时不说‘你好’扣1分;

  9、柜员为客户办理业务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中途接听电话或处理其他事情,不允许与其他员工闲聊;如必须接听电话,一定要告知客户,请客户稍等。凡在办理为业务中接听电话超过2分钟,扣2分;

  10、营业室内有客户时,员工间不允许闲聊,违者扣1分;

  11、办理业务效率低下使客户极不满意的,扣1分;

  12、除午餐时间外,临柜员工离开操作台时间超过15分钟,扣1分;

  13、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办公区域吸烟,扣5分;柜台内发现有烟头,每根扣5分;超过三根,扣8分;

  14、营业网点员工工作时间饮酒,扣10分;

  15、上班时间未经请假私自外出,扣10分;迟到、早退扣2分;

  16、储蓄网点员工无故离岗扣10分;

  17、工作时间看报纸、吃零食、打瞌睡扣1分;工作时间打牌、下棋、干私活,扣10分;

  18、环境很差,柜台内外桌椅物品不干净整齐,客户随地乱扔的烟头、纸屑不及时打扫或在营业场所堆放摩托车、自行车及其他杂物,扣1分;

  19、不熟悉安全常识或违反安全制度规定,营业时开封包、调缴款不在监控下双人办理,下班时不关闭计算机、打印机电源的或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撤设防,扣1分;

  20、柜员名章、柜员卡、重要单证等不按规定保管的,扣5分;

  21、业务检查时发现缺少业务凭条,扣2分;凭证上漏章的,扣1分;

  22、未经同意不参加社内各种培训及会议的员工扣1分;

  23、网点未按规定使用监控设备或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未按规定及时报修的扣5分;

  24、因管理不善导致设备、用品丢失、损坏,扣2分;

  25、因服务态度不好或不保证营业时间被客户投诉到上级行,调查属实的,扣5分;

  26、因服务质量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银行声誉的重大客户投诉事件,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扣25分;

关于绩效工资方案汇编 篇8

  根据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丹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丹人社通字〔20xx〕16号)和《中共南丹县委员会办公室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丹县事业单位履职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丹办〔20xx〕11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分配激励机制,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事业单位工资分配改革的方针和原则,在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调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围绕搞活内部分配,以工作业绩考核为依据,建立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县农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一)实施范围。

  1.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工作人员。

  2.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列入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范围。

  3.借调的事业单位人员应在借调单位进行考核,绩效工资的核算也按照借调单位执行。

  (二)实施时间: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三、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四、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构成比例。

  绩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结合年终考核进行。主要是考核每个职工全年的工作纪律、工作实绩、总体表现、突出成效等情况,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内容(见附件)。基础分实行百分制,局直事业二层站和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水产畜牧兽医站个人考核综合得分由局班子、二层站按3:7的比例组成。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二)加分项目。

  1.科研成果加分: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的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4分;地厅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县处级科技成果奖的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加3分。同一成果同时获得县处级、地厅级、省部级成果奖的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加分。成果奖不论排名先后,均获得同等加分。

  2.荣誉加分:在考核年度期内获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荣誉加3.5分、地厅级加2.5分、县处级加1.5分、局系统先进加1分。同一年内年度同时被评为和县处级、地厅级、省部级先进工作者的,按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

  3.参加稻田画加分:年内参加稻田画制作人员每人加1分。

  4.在考核年度期内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加1分。

  5.岗位加分:在考核年度期内担任单位正职领导或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职领导加2分、副职领导加1分,身兼多职者,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加分。

  6.信息加分:年内个人向报刊、电台、新媒体投稿,反映我县“三农”方面取得的成绩、经验及做法等,被《河池日报》《河池清风网》《河池先锋网》、河池电视台等市级媒体采用的给予个人加1分/篇;被《广西日报》、广西广播电视台等自治区级媒体采用给予个人加3分/篇;被《人民日报》等中央级新闻媒体采用的给予个人加5分/篇;被河池日报、新河池、河池手机TV、奇美南丹等新媒体采用的给予个人加1分/篇;被广西农业等自治区级以上新媒体采用的给予个人加3分/篇。如同一篇信息被多家新闻媒体采用的以最高媒体采用进行加分,不得重复加分。信息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三)扣减分数项目。

  1.本单位被上级单位通报批评的',单位人员每人每次给予扣减5分。本单位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单位人员每人每次给予扣减2分。

  2.个人年内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扣个人10分。

  3.个人被上级单位通报批评的,每次扣个人10分。个人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个人2分。

  4.无故旷工1—4天的,每人每天扣2分,无故不请假的每人每次扣1分。

  5.上班期间在办公场所有争吵现象的,争吵当事人双方每人扣2分。

  6.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被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的,涉及人员每人扣3分。

  7.不服从局班子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管理和工作安排,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个人2分。

  8.年内每位干部职工至少完成信息并被录用2篇,每少一篇扣5分。局驻政务中心窗口人员、屠宰厂检疫人员、因工作需要抽调到外单位人员及到我单位工作不满3个月人员无信息任务要求。

  同一事项按最高扣分值扣分,不重复扣分。

  (四)考核分值。

  个人绩效考核分值=基础分+加分值-扣减分值。

  (五)考核程序

  1.考核由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在当年底或次年初进行考核测评。

  2.考核结果公示: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在所在单位张贴公示5天,接受民主监督。在公示期间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以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向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反映。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要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复议处理,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六)其它事宜。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及我县相关规定休假、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期间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正常发放。

  2.工作人员岗位发生变动的,从岗位变动的次月起按变动后的岗位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因调动、聘用、安置等原因,新进入本系统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相关文件执行。

  3.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工作人员职务职称晋升、续聘与解聘的重要依据。

  4.当年到龄退休、正常流动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按实际工作月发放。

  5.事假累计超过3天、5天、10天、15天、20天、25天、30天以上40天以内的或病假累计超过5天、10天、15天、20天、30天、60天、90天、132天以内的(政策规定的法定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时限和工伤治疗期间除外),个人绩效考核分值按考评分的95%、90%、85%、80%、75%、70%、65%、60%计。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国家机关处理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2)在工作中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一年内无故旷工累计5个(含5个)工作日以上、全年病假累计达到或超过6个月的、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40天的、事假连续超15天或累计达到或超过40天以上的;

  (5)年底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

  五、兑现办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扣除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以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的综合考核结果为准。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局财务股设立专账管理,根据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签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表(见附件2)下拨发放。

  1.考核分值在100分以上(含100分),分配相应职称级别所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105%;

  2.考核分值在90-99分(含90分),分配相应职称级别所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100%;

  3.考核分值在85—89分(含89分),分配相应职称级别所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95%;

  4.考核分值在80—84分(含84分),分配相应职称级别考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90%;

  5.考核分值在75—79分(含79分),分配相应职称级别考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85%;

  6.考核分值在70—74分(含74分),分配相应职称级别考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80%;

  7.考核分值在60—69分(含69分),分配相应职称级别考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75%;

  8.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不得参与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

  分值取整数,不是整数按四舍五入计。

  (二)所扣、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管理使用。

  以上所扣、停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用于奖励本单位工作成绩突出的职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组织保障。

  为做好我局绩效考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等工作,特成立南丹县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事业单位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核办公室,由吴秀高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两个工作小组,一是绩效工资核算发放小组(由局财务股罗小梅、朱珍锐负责);二是绩效考评管理小组(由局办公室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农业农村局系统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确保考核客观公正。

  (二)健全考核制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规范绩效考核程序,合理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切实提高单位工作效能与管理水平,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透明考核程序,确保监督到位。考核工作在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督导下,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加大检查,加强监督,全过程公开透明,阳光操作,随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及时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做到实事求是的评价工作成绩。

  七、其他事项

  (一)实施绩效工资后,不得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和国家统一的补贴标准外另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将坚决予以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经费应专款专用,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库〔20xx〕48号)规定,加强会计核算管理。绩效工资应以银行卡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发放现金。

  (三)本实施方案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备案后,在本单位公布实施,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四)本方案由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方案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关于绩效工资方案汇编 篇9

  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优化直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景人社发〔20__〕231号)文件精神及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工作,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分配激励机制,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事业单位工资分配改革的方针和原则,在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调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围绕搞活内部分配,以工作业绩考核为依据,建立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县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考核对象

  普查中心全体干部。

  三、组织保障

  成立景泰县统计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扶海,副组长赵中瑞、廖玲月,成员张国钧、李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统计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日常工作。

  四、考核时间

  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确定绩效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经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评审后,报县人社、财政部门核准,半年发放一次。

  五、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及分配方式

  绩效工资总量为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绩效工资标准和各岗人数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并随工资标准调整和人员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规范性津贴补贴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规范性津贴补贴3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帐户;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工作实绩和出勤情况考核后,半年发放一次。

  六、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工资主要考核职工工作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对职工工作作风、政治表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分别由领导干部与全体干部职工对干部职工进行评议和民主测评。领导干部测评分值比例为70%,全体干部职工测评评分值比例为30%,测评结果为两项得分相加。设立100分,其中职业道德15分、出勤情况30分,工作能力15分、工作实绩30分,廉洁情况10分。

  职业道德包括爱岗敬业,工作热情,遵纪守法,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等;出勤情况以办公室统计结果为准;工作能力以干部职工的决策能力、洞察能力、管理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创造能力为主;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廉政情况主要考查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有无吃拿卡要等行为

  七、考核内容及考核程序

  (一)考核方法要注重实效,采取简便宜行,易于操作,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单项与综合相结合,考核要充分听取本人,其他职工以及相关人员的意见,其他人员及相关人员测评等方法进行。

  (二)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日常考核随时进行,年度考核在年末进行,聘期考核在聘期结束前考核。日常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以年度考核为主,考核结果是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1、考核准备。考核前夕,我局将确定专人负责、考核小组安排具体考核工作,被考核对象按要求撰写书面述职报告,并对照考核内容自查。

  2、公开述职。所有考核人员作本人半年或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由分管领导核定,初步提出被考核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等次。

  3、民主测评。在听取考核对象述职汇报的基础上,统一对全体考核对象以表格的形式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表的发放、收缴、统计和汇总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

  4、调查核实。由考核组负责,按照本人述职情况,对考核对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核实,并评分。

  5、领导评议。由我局领导班子对干部职工进行评议打分。

  6、统计汇总。由考核组成员根据逐项考核结果,综合考核得分,汇总结果。

  7、通报考核结果。

  八、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本年无故旷工累计达20个工作日以上(含)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对年度或半年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同期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30%、50%、60%、70%、80%、100%。

  5、对因工作严重失职或渎职,对违反法律、法规,且被公安、司法机关处理的,扣除同期绩效工资的50%。

  6、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扣发同期绩效工资。

  7、借调出的.干部职工,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8、经单位批准长期病休的按同职级人员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9、病假人员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九、工作要求

  实施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保存有原始依据,考核量化分数及结果应告知被考核人员并在局单位公示栏公示,有异议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

  十、其他事项。

  (一)考核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规定的办法实施考核。

  (二)不准拉帮结派,严禁不利于团结的行为。

  (三)不准弄虚作假,谎报、瞒报考核数据和工作情况。

  (四)本方案由局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方案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关于绩效工资方案汇编 篇1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省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以及县教育局关于《xx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学校发展的规范化科学化的考核评估机制,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起科学、规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鼓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加强学习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整体推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快速发展。

  二、绩效工资考核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本校正式在编教职工。

  三、绩效工资考核原则

  1、科学性原则:各项考核指标及分值的确定,要科学合理,符合学校工作的特点,力求科学、规范、简约,易于操作。

  2、法规性原则:实施方案要符合《教育法》、《教师法》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绩效工资发放的有关规定,通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后实施。

  3、发展性原则:终结性结果和过程性考核相结合,全面分析,合理评价,有利于促进学校工作和教师发展。

  4、公正性原则:考核教师要从实际出发,做到客观公正,对教师一视同仁,不偏不倚,标准面前人人平等;考核工作各环节加强民主监督,层层把关,做到“四公开”,即考核标准公开,考核方法公开,考核过程公开,考核结果公开。

  5、注重教学实绩原则:突出教师工作的核心——教学工作,突出教师在本职岗位做出的成绩和贡献。

  四、绩效工资考核形式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学校各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绩效考核实施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县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2、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领导小组考核与群众评议结合。除基础性绩效工资外,奖励性绩效工资每月或每学期分条块考核核算津贴,年终一并汇总后发放(“年度考核奖励”根据考核细则换算成一定的分值,核定等级,再换算成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基础性绩效工资

  按上级规定,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的70%,按月发放,具体办法按县有关部门确定的标准执行。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有下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减发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⑴参与有偿家教、私自在校外兼课、进行有偿招生的,扣除其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20%—50%;

  ⑵损害学生利益,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扣除其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10%;

  ⑶不服从学校管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扣除其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20%—30%;

  ⑷其它有损教育形象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扣除其绩效工资的5—20%。

  ⑸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在处分期间,按月扣除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警告及严重警告扣10%,记过扣20%,记大过扣30%,降级扣40%,撤职扣60%。

  ⑹凡涉及第⑸条的按第⑸条执行,不再重复执行⑴—⑷条。

  ⑺对于病伤残教职工,应视其病情轻重通知其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病伤残鉴定,办理病退手续。因病有县级医院以上病假证明,经批准休假在三个月以内的,在休假期间,按月扣除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的20%;经批准休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在休假期间,按月扣除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的40%;病假一般不超过六个月,确需休假在六个月以上的,按月扣除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的70%。

  ⑻其他。未经领导同意,无故旷工15天及以上的,学校应书面通知其返校,执意不返校的,学校应于以辞退,并通知其办理辞退手续。

  2、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学校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除班主任津贴按月发放外,其他项目在年度考核后一并发放。

关于绩效工资方案汇编 篇11

  为充分调动中小学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国、全区、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及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xx〕53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绩定薪、责薪一致、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绩效工资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倾斜,解决“干多干少、干优干劣一个样”问题。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功能,调动教师坚持立德树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个性化成长。

  (三)坚持实施绩效工资改革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相结合,完善考核分配机制,实现收入分配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二、实施对象和岗位划分

  (一)实施对象:全市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在册教职工。

  (二)岗位划分:实施对象按岗位划分为教学岗位人员、非教学岗位人员两类。教学岗位人员指承担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含教练员);非教学岗位人员指行政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等。

  三、绩效工资总量、分配和来源

  (一)绩效工资总量。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xx〕53号)中“市人民政府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财力状况、物价消费水平、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公务员规范后的津补贴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体水平。按照‘托低、稳中、限高’的原则,确定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线和最高控制线,最高控制线原则上在基本标准线的2.5倍以内”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中小学绩效工资总量按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线4万元的1.5倍核定,提高绩效工资总量至6万元。

  (二)绩效工资分配。中小学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60%为基础性绩效工资(3.6万元),随月发放;40%为奖励性绩效工资(2.4万元),由学校根据考核结果拉开档次按学期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包含班主任津贴、课时(工作)津贴、超课时津贴、考核奖励、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

  (三)绩效工资来源。将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综合考虑各旗区财政收支情况,参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xx〕57号)有关规定,资金由市、旗区财政按比例承担,市对杭锦旗补助100%,对东胜区、康巴什区补助50%,对达拉特旗、乌审旗补助30%,其他旗补助20%。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权重

  (一)教学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从师德水平、综合考评、满意度测评三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赋分发放。

  1.师德水平(权重10%)

  严格遵守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围绕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加强安全防范、坚持言行雅正、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规范从教行为等十个方面进行考核。

  2.综合考评(权重85%)

  (1)工作业绩(权重40%)

  从过程性评价、效果评价两部分进行考核。

  过程性评价要围绕专业素养、课程建设、教学常规、教研教改、示范引领、课题研究、研修培训等方面开展。其中专业素养主要包括教师的知识素养、人文素养、专业技能、授课能力、信息素养等;课程建设主要包括课程模式和教学模式建设等;教学常规主要包括备课、授课、作业留批、辅导、考试与评价、课后反思等;教研教改主要包括教学研讨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改革创新等;示范引领主要指骨干教师发挥传、帮、带等示范引领作用;课题研究主要指教师参与课题研究及运用成果情况;研修培训主要指教师参加的学历提升培训、继续教育等。

  效果评价要围绕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五育并举,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等方面开展;要围绕教师的教研教改成果、创新成果、业务考试,教学质量等方面开展。

  (2)工作量(权重40%)

  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按照《鄂尔多斯市教育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规程(试行)>的通知》(鄂教基发〔20xx〕10号)规定和学校实际进行核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量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意见》(教职成厅〔20__〕5号)规定和学校实际进行核定。各学校在各学段各学科教师满工作量标准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工作量,考核分值相应增减。工作量不满60%的教师,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3)考勤(权重5%)

  按照《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xx〕2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两个规定〉的通知》(内人薪字〔1999〕19号)规定,结合各学校的考勤制度进行考核。超过文件规定时限要求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3.满意度测评(权重5%)

  学校通过信息化手段以无记名方式,在学生、家长、领导班子中对教学岗位人员围绕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低于60%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非教学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制定岗位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考核赋分发放。非教学岗位人员的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得高于教学岗位人员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

  (三)班主任津贴单独进行考核赋分发放。参照《鄂尔多斯市委、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党发〔20xx〕18号)确定的班主任津贴标准,各学校围绕班级建设与管理、班级特色、学生核心素养等方面制定班主任考核细则,其中班级建设与管理主要包括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等;班级特色主要指创建温馨班级、特色文化等;学生核心素养主要包括学生的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等。考核赋分分三个档次,档次之间的差距原则上不低于10%。

  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方法:个人考核得分×(资金总额/参加考核教职工总分数)。得分中最高分与最低分之间的`差距不低于3倍,充分体现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各旗区、各学校制定具体考核分配方案时,考核内容权重可上下浮动,但不得超过5%。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区、各学校要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考核分配方案或细则。各学校的考核分配方案或细则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通过,报所属教育体育局和派驻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批复后方可实施;学校绩效考核结果须报所属教育体育局和派驻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备案,经同级人社部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后方可发放。各旗区和直属各学校要将绩效工资发放情况按学期报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二)科学透明实施。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过程要公开透明,主动接受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各学校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参与、表达与监督权。考核结果要在适当范围公布并反馈教职工本人。

  (三)强化资金监管。市旗区两级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中小学绩效工资预算。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将中小学绩效工资主体责任落实到资金具体使用部门和学校,由用款学校负责填报绩效目标和开展自评,用款学校所属教育体育局会同财政局负责绩效目标的审核。绩效工资实施后,各旗区、各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级教体、人社、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评估、检查工作机制。市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对直属学校绩效工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对旗区进行抽查,并将绩效工资发放情况纳入市对旗区教育督导评估。对实施不力、资金落实不到位、存在“吃大锅饭”等现象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并核减下一年度资金。

  六、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猥亵学生行为。

  (八)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七、本方案自20__年9月1日起执行,由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关于绩效工资方案汇编 篇12

  为努力实现行近三年的发展目标,进一步调动岗位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员工规范服务的自觉性,促进各项业务的稳步增长,壮大资金实力,经X月X日行务会各部门负责人讨论决定,我社从至作为全程考核时段,在行内储蓄岗位实行绩效工资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指导原则

  坚持按劳分配,实行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以本绩效工资考核

  二、考核对象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行内的专柜、储蓄所及储蓄所。

  三、考核内容

  实行本绩效工资考核以体现工作业绩为主,分工作业绩奖励和职工日常行为处罚二个部分。

  工作业绩奖励指按该所柜日均存款较年初净增额的X%所计提的奖励工资。

  职工日常行为处罚分职工违反包括劳动纪律、服务质量、行风行貌、文档管理、安全保卫以及执行规章制度等方面所承担的处罚。职工日常行为处罚实行积分制考核,处罚积分每分按20元按月挂钩绩效工资。

  四、考核方式

  行内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考核小组负责对考核内容进行检查和核实,每月根据检查、核实结果进行绩效工资的分配。

  五、考核小组按员工所在单位设立处罚积分档案,扣分标准如下:

  1、上班时间不穿行服,男、女员工不打领带,不按规定佩戴员工标识牌的扣1分

  2、配戴饰物不得体或涂有色指甲扣1分

  3、窗口女员工长发未扎起或漂染异色头发扣1分;男员工剃光头扣3分;

  4、在办公椅靠背上挂衣物、在操作台上堆放非办公用杂物,扣1分

  5、办理业务用机具、赁条、文件、报表资料、安全防卫器具、纸篓等摆放不整齐、办公区域地面不洁,扣1分;

  6、营业时间坐姿不端、行为不雅,扣1分;

  7、服务时不使用十字文明用语或使用不规范、服务态度不端正,扣1分;

  8、员工接听电话时不说‘你好’扣1分;

  9、柜员为客户办理业务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中途接听电话或处理其他事情,不允许与其他员工闲聊;如必须接听电话,一定要告知客户,请客户稍等。凡在办理为业务中接听电话超过2分钟,扣2分;

  10、营业室内有客户时,员工间不允许闲聊,违者扣1分;

  11、办理业务效率低下使客户极不满意的,扣1分;

  12、除午餐时间外,临柜员工离开操作台时间超过15分钟,扣1分;

  13、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办公区域吸烟,扣5分;柜台内发现有烟头,每根扣5分;超过三根,扣8分;

  14、营业网点员工工作时间饮酒,扣10分;

  15、上班时间未经请假私自外出,扣10分;迟到、早退扣2分;

  16、储蓄网点员工无故离岗扣10分;

  17、工作时间看报纸、吃零食、打瞌睡扣1分;工作时间打牌、下棋、干私活,扣10分;

  18、环境很差,柜台内外桌椅物品不干净整齐,客户随地乱扔的烟头、纸屑不及时打扫或在营业场所堆放摩托车、自行车及其他杂物,扣1分;

  19、不熟悉安全常识或违反安全制度规定,营业时开封包、调缴款不在监控下双人办理,下班时不关闭计算机、打印机电源的或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撤设防,扣1分;

  20、柜员名章、柜员卡、重要单证等不按规定保管的,扣5分;

  21、业务检查时发现缺少业务凭条,扣2分;凭证上漏章的,扣1分;

  22、未经同意不参加社内各种培训及会议的员工扣1分;

  23、网点未按规定使用监控设备或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未按规定及时报修的扣5分;

  24、因管理不善导致设备、用品丢失、损坏,扣2分;

  25、因服务态度不好或不保证营业时间被客户投诉到上级行,调查属实的,扣5分;

  26、因服务质量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银行声誉的重大客户投诉事件,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扣25分;

关于绩效工资方案汇编 篇13

  【师德规范】(10分)

  1、 遵纪守法,热爱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违法乱纪、滥用职权等行为,记10分。

  2、 有违法违纪现象,被上级通报或被公安机关拘押,记0分。

  3、 有其他有损师德形象行为的,酌情扣1--5分。

  【执行政令】(10分)

  1、 自觉执行校委会决定,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记10分。

  2、 汇报材料、统计报表、计划总结等不按时完成的一次扣2分。

  3、 无故不参加领导例会或集体活动等行为,一次扣2分。

  4、 对待学校中心工作无故缺席或表现冷淡的,一次扣2分。

  5、 在教师中散布消极言论,不利于学校安定团结的,一次扣2分。

  【履行职责】(60分)

  1、 对分管工作和任教学科圆满完成任务的,记60分。

  2、 通过校长办公会集中评议,按每个人履行情况评定等级。一等56--60分;二等51--55分;三等46----50分。

  【民主测评】(20分)

  1. 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优秀票超过50%的记20分。

  2. 不合格得票率超过10%的,扣5分;不合格得票率超过15%的,扣10分;不合格得票率超过20%的,扣15分;不合格得票率超过25%的,扣20分;不合格得票率超过30%的,记0分。

  (三)班主任考核方法(100±10分)

  【班级管理】(20分)

  1、 能科学、规范管理班级,无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的,记20分。

  2、 建立完善的班级管理制度和班委会,并上墙,缺一项扣2分。

  3、 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和《班务日志》,缺一项或一次扣0.5分。

  4、 认真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和班级控流工作,年巩固率低于98%的按每2个百分点扣1分类推。

  5、 抓好班风、学风建设,形成文明礼貌、团结向上的班集体。如出现一起学生寻衅闹事的,扣1分;如出现一起考试作弊的,扣0.5分。

  6、 认真组织好每周的班会活动,做到有主题、有过程、有记载。一次不上班会课扣1分,缺一次记载扣0.5分。

  7、 按时完成计划和总结,认真填写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册(单),缺一项扣2分。

  【安全工作】(20分)

  1、 定期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上下楼梯、乘车上学、防火防电防水防流感等安全教育,无一起安全事故发生的,记20分。

  2、 学生中出现打架斗殴行为或课间擅自攀爬走廊和院墙的,发现一起扣1分。

  3、 每天要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并上报政教处,处理不及时或瞒报的一次扣1分。

  4、 班级有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后勤处维修的,一次扣1分。

  5、 学生中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施救或处理,违规一次扣5分。

  【清洁卫生】(20分)

  1、 按学校要求设立了“环保小卫士”,每天对教室、走廊及清洁区两遍打扫,保洁工作做得较好的,记20分。

  2、 少先队大队部每天两次检查评分,教室桌凳摆放不整齐的扣0.5分,教室、走廊、清洁区有纸屑、包装袋等杂物的扣0.5分。

  3、 少先队值日干部课间巡查,发现一起乱丢乱扔、乱写乱画的扣1分。

  【财产保管】(10分)

  1、 妥善保管好班级财产,期末检查无一坏损的,记10分。

  2、 门窗、玻璃、灯管、饮水机等公共财物人为损坏,没有及时维修的,发现一起扣1分。

  3、 每天学生离校前,要关灯、关窗、关门,违规一次扣0.5分。

  【做操出勤】(10分)

  每周的升旗仪式,每天的大课间活动,班主任要认真组织,缺勤一次扣0.2分。

  【中心工作】(10分)

  1、 学校组织的校内集会、校外活动,班主任要认真组织并参与,缺勤一次扣1分。

  2、 学校布置的突击任务,如资料上交、竞赛作品上交、各类表格上交、黑板报完成等,不能在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的,一次扣1分。

  【班级人数】(10分)

  以期末检测学生数为依据,由教导处核实。班额在70人以上的记10分;60--69人的记9分;50--59人的记8分。

  【奖惩情况】(10分封顶)

  1、在班级月评估中,获得文明班级的,一次加5分。

  2、在各类团体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或第一名),加3分;获得二等奖的(或第二名),加2分;获得三等奖的(或第三、四名),加1分。

  3、班级好人好事,在校内外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具体情况加2--5分;如因学生违纪违法受到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的,视情节轻重扣2--5分。

  (四)后勤、门房管理人员考核方法(100分)

  1、按照学校《后勤管理人员职责》和《门房管理制度》要求,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的,记100分,绩效工资按教师平均数发放。

  2、后勤人员要严格照章操作,把好食品卫生关。如出现工作失误,视情节轻重扣2--10分;如出现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扣50--100分。

  3、门卫人员要坚守岗位,每天轮流值班5小时(7:00--12:00,12:00--17:00),脱岗1小时扣0.5分。

  4、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来访人员的查询和登记工作,如出现校外人员擅自进校寻衅滋事,一次扣5分。

  (五)退养人员考核方法

  按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发放。

关于绩效工资方案汇编 篇14

  第一章目的宗旨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人保部“绩效工资管理”的精神,进一步调动医院各类各级工作人员的工作进取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各自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本事,使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全体员工的得到持续提高,不断改善本县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状况。根据卫生部“卫规财发[20xx]410号”等系列相关文件的规定,建立新型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制度。

  第二章分配原则

  本方案所指的绩效工资,不包括按政府人事部门规定发放的档案工资。医院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量取酬,按服务质量取酬,按工作绩效取酬”的分配机制,主要体现了“三个衡量”的原则:

  一、以“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作为衡量绩效工资的基础。

  二、以“技术含量高低、风险程度大小、工作负荷强弱、管理职责重轻”作为衡量绩效工资的导向。

  三、以“工作效率、管理效能、服务质量、劳动纪律”四个方面的各项重要指标进行全方位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衡量绩效工资的依据。

  第三章绩效考核

  一、公共考核项目

  1、医德医风方面;

  2、科室管理方面:

  3、劳动纪律方面:

  4、护理质量管理:

  5、后勤部务管理:

  6、医院感染管理:

  7、财务管理:

  8、医疗安全管理:

  二、临床科室绩效考核

  1、工作效率指标:

  ①病床使用率93%达标,每升降1个百分点,效能工资上下浮5%。

  ②平均住院日小于等于16天(二级医院小于等于12天)。该指标为相关考核指标,制定每科相应标准。每延长或缩短1天,效能工资相应下浮或上浮2%。

  ③工作量计划完成率(包括出院病人占床日、出院病人医疗收入)按各病区标准执行,100%达标。每升降1个百分点,效能工资上下浮2%。

  2、管理效能指标

  ①自费病人床天费用控制线按各病区标准执行。内科680元,儿科450元,外科750元。每偏离10%,效能工资下浮2%。

  ②科室成本与医疗收入之比按各病区标准执行。临床科室控制线在70%。每降升1个百分点,效能工资上下浮1%。

  ③药品费用比按各科室标准执行。内科控制线在%以下,外科控制线在%以下。每超1个百分点,效能工资下浮5%。

  ④检查检验费用比25%达标。每升降1个百分点,效能工资上下浮2.5%

  ⑤社保病人药品比按各病区标准执行。内科《35%,外科《30%每降升1个百分点,效能工资上下浮5%。

  3、服务质量指标

  ①病人满意度95%达标(三甲标准为90%)。每升降1个百分点,效能工资上下浮1%。

  ②病人中肯投诉例数0达标。每发生1例,效能工资上下浮1%。

  4、劳动纪律指标

  ①工作天数全勤达标,因请假缺勤者按天数扣发。旷工者按违反劳动纪律有关规定扣发。

  ②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并坚守岗位为达标。迟到、早退、脱岗的,按违反劳动纪律有关规定扣发。

  5、医疗质量考核指标

  ①诊疗规范执行率按《省常见病诊疗规范》诊治每1例病人为达标。每月每病区抽查在院病历20份,每缺1例,效率工资下浮2%。

  ②治愈率+好转率95%达标。每升降1个百分点,效率工资上下浮2%。

  ③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0.5%达标。每降升0.1个百分点,效率工资上下浮2%。

  ④重点病例讨论率疑难、术前、死亡病例,每例讨论为达标。每月每病区抽查在院重病历10份,每缺1例,效率工资下浮2%。

  ⑤病历合格率甲级90%,乙级10%,丙级0,达标。甲级每升降1个百分点,效率工资上下浮2%。每出现1份丙级病历,效率工资下浮5%。

  ⑥医疗质量综合分数95分达标。每月以质量管理科综合检查评分结果为准,每升降1分,效率工资上下浮2%。

  6、医疗安全考核指标

  ①医疗纠纷发生率为0达标。每发生1宗医疗纠纷,效率工资下浮5%(经济损失另计)。

  ②急救物品完好率100%达标。每下降1个百分点,效率工资下浮1%。

  三、平台科室绩效考核

  (一)、手术室

  1、医疗质量考核指标

  ①诊疗规范执行率按《省常见病诊疗规范》诊治每1例病人为达标。每月每病区抽查手术病例20份,每缺1例,

  ②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0.5%达标。每降升0.1个百分点,效率工资上下浮2%。

  ④医疗质量综合分数

  95分达标。每月以质量管理科综合检查评分结果为准,每升降1分,效率工资上下浮2%。

  2、医疗安全考核指标

  ①医疗纠纷发生率为0达标。每发生1宗医疗纠纷,效率工资下浮5%(经济损失另计)。

  ②急救物品完好率100%达标。每下降1个百分点,效率工资下浮1%。

  (二)、门急诊

  ①急诊首诊负责制执行率100%达标。每发生1宗违反制度事件,效率工资下浮5%。

  ②诊疗规范执行率按《省常见病诊疗规范》诊治每1例病人为达标。每月抽查急诊病人20例,每缺1例,效率工资下浮2%。

  ③医疗质量综合分数95分达标。每月以质量管理科综合检查评分结果为准,每升降1分,效率工资上下浮2%。

  ④收容住院完成率制定每月收住病人计划工作量,100%达标。每升降1个百分点,效率工资上下浮2%。

  ⑤留观留察完成率制定每月留观留察病人计划工作量,100%达标。每升降1个百分点,效率工资上下浮2%。

  ⑥医疗纠纷发生率为0达标。每发生1宗医疗纠纷,效率工资下浮5%(经济损失另计)。

  ⑦急救物品完好率100%达标。每下降1个百分点,效率工资下浮1%

  ⑧科室成本与医疗收入之比按本科标准执行。每降升1个百分点,效率工资上下浮5%。

  (三)、功能科、放射科、检验科

  1、自有考核指标

  ①工作量完成率(检查检验人次及检查检验收入)

  按各科室标准执行。100%达标,每升降1个百分点,效能工资上下浮1%。

  ②科室成本与医疗收入之比

  按各科室标准执行。医技科室为50%,每降升1个百分点,效能工资上下浮5%。

  ③病人满意度95%达标(三甲标准为90%)。每升降1个百分点,效能工资上下浮1%。

  ④病人中肯投诉率为0达标。每发生1例,效能工资下浮1%。

  ⑤临床中肯投诉率为0达标。每上发生1例,效能工资下浮1%。

  ⑥血型检查准确率100%达标。每差错1例,效率工资下浮50%。

  ⑦配血准确率100%达标。每差错1例,效率工资下浮50%。

  ⑧医疗纠纷发生率为0达标。每发生1宗医疗纠纷,效率工资下浮5%(经济损失另计)。

  ⑨血液制品完好率100%达标。每发生1例,效率工资下浮5%。

  ⑩成份输血比例≥90%。每升降1个百分点,效率工资下浮1%。

  2、公共考核指标

  全院床位使用率、平均住院日、全院检查检验费用控制比、全院自费病人床天费用控制线等4项考核指标均值与医技部门岗位效能工资联动,每升降1个百分点,岗位效能工资上下浮2.5%。

  3、医疗质量考核指标

  ①医技诊断准确率97%达标。每月抽查50例,每下降1个百分点,效率工资下浮5%

  ②医技报告发送及时率100%达标。每月抽查50例,每下降1个百分点,效率工资下浮2%

  ③医疗质量综合分数95分达标。每月以质量管理科综合检查评分结果为准,每升降1分,效率工资上下浮2%。

  4、医疗安全考核指标

  ①医疗纠纷发生率为0达标。每发生1宗医疗纠纷,效率工资下浮5%(经济损失另计)。

  ②在用设备完好率100%达标。每发生1宗人为设备事故,效率工资下浮5%(经济损失另计)。

  (四)、供应室

  1、工作量完成率按本科室标准执行,100%达标。每升降1个百分点,工作效率工资上下浮1%。

  2、科室成本与收入之比按本科室标准执行(消毒物品实施内部计价),100%达标。每升降1个百分点,工作效率工资上下浮5%。

  3、消毒物品合格率100%达标,每下降1个百分点,工作效率工资下浮5%。

  4、临床科室满意度95%达标,每下降1个百分点,工作效率工资下浮2%。

  (五)、药剂科

  1、门诊药房完成1张处方配方,计发0.7元。

  2、住院药房完成1床天处方配方,计发0.7元。

  3、配方差错率为0达标。每发生1例,工作效率工资下浮10%。

  4、科室成本与医疗收入之比按本科室标准执行(药剂科收入以处方张数×0.5元,以及住院床天×0.5元计),每升降1个百分点,工作效率工资上下浮5%。

  5、病人中肯投诉率0达标,每发生1例,工作效率工资下浮5%。

  6、病人满意度95%达标,每月抽查门诊病人100例,每升降1个百分点,工作效率工资上下浮2%。

  5、临床科室满意度90%达标,每月抽查临床科室作为基数,每升降1个百分点,工作效率工资上下浮2%。

  6、医疗纠纷发生率为0达标。每发生1宗医疗纠纷,效率工资下浮5%(经济损失另计)

  (六)门诊收款处和住院结算处工作效率工资的考核

  1、门诊收款处每完成1张有效发票,计发0.3元。

  2、住院收款处每完成1入院或出院人次,计发1.3元。

  3、病人满意度95%达标每升降1个百分点,工作效率工资上下浮2%。

  4、病人中肯投诉率0达标,每发生1例,工作效率工资下浮5%。

  (七)、职能及后勤部门、120车队

  以临床、平台科室的均数为计算基础分别人为ABCDE五等

  A等:临床+平台的均数上浮10%B等:临床+平台的均数

  C等:临床+平台的均数下浮10%D等:临床+平台的均数下浮20%

  E等:临床+平台的均数下浮30%

  四、按量计酬工资

  按量计酬工资以单项工作量作为计量基础,结合该项工作的单位工作量工资标准计发。

  一、单项工作资料及其单位工作量工资标准

  (一)入院收容指医生收容门诊或急诊病人入院。5元例。

  (二)住院收治指病房医生对新入院病人首次诊疗。2元例。

  (三)特约门诊指医生对门诊病人特约诊疗。1元例

  (四)住院手术从事手术所有人员(临床、麻醉、护理)共享,比例:临床》麻醉》护理。

  甲类手术120元例乙类手术60元例

  丙类手术30元例丁类手术10元。

  (五)内镜手术(胃肠镜检查及治疗除外)

  从事手术所有人员(临床、麻醉、护理)共享,比例:临床》麻醉》护理。

  甲类手术120元例乙类手术60元例

  丙类手术30元例丁类手术10元

  二、单项工作的工作量考核

  (一)入院收容考核

  1、由统计室按月供给报表,交医务科审查,除外不列入工作量考核的情形后,送财务科计发按量计酬工资。

  不列入工作量考核的几种情形:

  ①床上周转:指住院病人前出后入间隔时间《15天者。

  ②年度结算:指社保病人在每年6月30日出院,于7月1日入院者。

  ③欠费离院:指自费病人离院时欠费≥500元者。

  ④三无病人:指无姓名、无亲属、无经费者。

  ⑤基层上送:指基层医院上送入院者。

  ⑥其他情形:指住院不满3天,费用≤1000元者。

  2、医务科每年制定各类各级医师收容病人住院工作计划。年终,根据计划进行考核,对未完成收容病人住院工作计划的,每一工作量扣发20元。

  (二)住院收治考核:

  每月由科室制订报表(必须含入院日期、病人姓名、住院收治医生三项资料),科主任审签,交医务科审核后送财务科计发按量计酬工资。

  (三)住院手术考核

  每月由科室供给报表,医务科审核后送财务科计发按量计酬工资。

  (四)内镜手术考核

  每月由科室供给报表,医务科审核后送财务科计发按量计酬工资。

  第四章二次分配

  第一节工作效率工资二次分配的意义

  工作效率工资,实际上是一种带有激励性的劳务工资。其分配原则是“按工作量取酬,按服务质量取酬,按工作绩效取酬”;其分配基础则是医院管理活动中各种要素的综合考核结果。在工作效率工资的一次分配中,考核的对象是以部门或者科室作为考核整体。为了进一步激励员工的工作进取性和主动性,使其充分发挥自我的聪明才智开展创造性的工作,必须对工作效率工资进行二次分配。二次分配的考核是以员工本人作为考核对象。

  第二节二次分配中各类各级人员的分配比例

  一、院级领导

  1、行政

  ①正职全院均数×3②副职全院名均数×2.5

  ③纪检组长全院均数×2.5

  二、职能部门

  1、科长

  ①正职A等×1.5②副职B等×1.2

  2、科员

  ①正高C等×1.2②副高C等×1.1

  ③中级C等×1.05④师级C等

  ⑤师级以下D等

  3、班组长C等×1.05

  4、工人

  ①技术工人D等②普通工人E等

  三、临床、平台、医技药剂部门

  1、中层领导(系数)

  ①医务科主任2.0②科室主任1.6

  ③科室副主任1.4④总护长1.5

  ⑤科(病区)护长1.2⑥科(病区)副护长1.1

  2、医护人员:正高1.3;副高1.2;中级1.1;师级0.9;士级0.8;班组长1.05

  3、见习期满尚未取得执业证的医务人员:本科0.6;大专0.5,中专0.4。

  4、实行各科室不一样专业岗位差异系数制度:

  ①临床手术科室岗位:本人系数+0.25;②临床非手术科室岗位:本人系数+0.15

  ③医技科室岗位:本人系数+0

  四、各科室内实行效率激励制度:

  将科每月绩效工资总额的10%用于激励,由科室领导班子作出决定,分配给当月效率相对较好的医疗小组或个人。

  五、科室内临工绩效工资分配标准:

  六、确定系数平均工资

  系数平均工资=科室每月绩效工资总额×90%÷中心全体人员系数之和

  七、确定各类人员每月工作效率工资

  ①每月工作效率工资=系数平均工资×本人系数

  ②用于激励的效率工资额的分配:

  (激励总额-临工效率工资)÷享受人员系数总和×本人系数

关于绩效工资方案汇编 篇15

  为充分调动中小学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国、全区、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及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xx〕53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绩定薪、责薪一致、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绩效工资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倾斜,解决“干多干少、干优干劣一个样”问题。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功能,调动教师坚持立德树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个性化成长。

  (三)坚持实施绩效工资改革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相结合,完善考核分配机制,实现收入分配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二、实施对象和岗位划分

  (一)实施对象:全市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在册教职工。

  (二)岗位划分:实施对象按岗位划分为教学岗位人员、非教学岗位人员两类。教学岗位人员指承担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含教练员);非教学岗位人员指行政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等。

  三、绩效工资总量、分配和来源

  (一)绩效工资总量。

  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xx〕53号)中“市人民政府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财力状况、物价消费水平、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公务员规范后的津补贴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体水平。按照‘托低、稳中、限高’的原则,确定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线和最高控制线,最高控制线原则上在基本标准线的2.5倍以内”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中小学绩效工资总量按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线4万元的1.5倍核定,提高绩效工资总量至6万元。

  (二)绩效工资分配。

  中小学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60%为基础性绩效工资(3.6万元),随月发放;40%为奖励性绩效工资(2.4万元),由学校根据考核结果拉开档次按学期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包含班主任津贴、课时(工作)津贴、超课时津贴、考核奖励、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

  (三)绩效工资来源。

  将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综合考虑各旗区财政收支情况,参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xx〕57号)有关规定,资金由市、旗区财政按比例承担,市对杭锦旗补助100%,对东胜区、康巴什区补助50%,对达拉特旗、乌审旗补助30%,其他旗补助20%。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权重

  (一)教学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从师德水平、综合考评、满意度测评三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赋分发放。

  1.师德水平(权重10%)

  严格遵守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围绕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加强安全防范、坚持言行雅正、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规范从教行为等十个方面进行考核。

  2.综合考评(权重85%)

  (1)工作业绩(权重40%)

  从过程性评价、效果评价两部分进行考核。

  过程性评价要围绕专业素养、课程建设、教学常规、教研教改、示范引领、课题研究、研修培训等方面开展。其中专业素养主要包括教师的知识素养、人文素养、专业技能、授课能力、信息素养等;课程建设主要包括课程模式和教学模式建设等;教学常规主要包括备课、授课、作业留批、辅导、考试与评价、课后反思等;教研教改主要包括教学研讨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改革创新等;示范引领主要指骨干教师发挥传、帮、带等示范引领作用;课题研究主要指教师参与课题研究及运用成果情况;研修培训主要指教师参加的学历提升培训、继续教育等。

  效果评价要围绕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五育并举,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等方面开展;要围绕教师的.教研教改成果、创新成果、业务考试,教学质量等方面开展。

  (2)工作量(权重40%)

  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按照《鄂尔多斯市教育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规程(试行)>的通知》(鄂教基发〔20xx〕10号)规定和学校实际进行核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量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意见》(教职成厅〔20__〕5号)规定和学校实际进行核定。各学校在各学段各学科教师满工作量标准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工作量,考核分值相应增减。工作量不满60%的教师,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3)考勤(权重5%)

  按照《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xx〕2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两个规定〉的通知》(内人薪字〔1999〕19号)规定,结合各学校的考勤制度进行考核。超过文件规定时限要求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3.满意度测评(权重5%)

  学校通过信息化手段以无记名方式,在学生、家长、领导班子中对教学岗位人员围绕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低于60%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非教学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制定岗位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考核赋分发放。非教学岗位人员的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得高于教学岗位人员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

  (三)班主任津贴单独进行考核赋分发放。参照《鄂尔多斯市委、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党发〔20xx〕18号)确定的班主任津贴标准,各学校围绕班级建设与管理、班级特色、学生核心素养等方面制定班主任考核细则,其中班级建设与管理主要包括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等;班级特色主要指创建温馨班级、特色文化等;学生核心素养主要包括学生的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等。考核赋分分三个档次,档次之间的差距原则上不低于10%。

  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方法:个人考核得分×(资金总额/参加考核教职工总分数)。得分中最高分与最低分之间的差距不低于3倍,充分体现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各旗区、各学校制定具体考核分配方案时,考核内容权重可上下浮动,但不得超过5%。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旗区、各学校要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考核分配方案或细则。各学校的考核分配方案或细则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通过,报所属教育体育局和派驻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批复后方可实施;学校绩效考核结果须报所属教育体育局和派驻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备案,经同级人社部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后方可发放。各旗区和直属各学校要将绩效工资发放情况按学期报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二)科学透明实施。

  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过程要公开透明,主动接受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各学校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参与、表达与监督权。考核结果要在适当范围公布并反馈教职工本人。

  (三)强化资金监管。

  市旗区两级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中小学绩效工资预算。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将中小学绩效工资主体责任落实到资金具体使用部门和学校,由用款学校负责填报绩效目标和开展自评,用款学校所属教育体育局会同财政局负责绩效目标的审核。绩效工资实施后,各旗区、各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四)强化督导检查。

  各级教体、人社、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评估、检查工作机制。市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对直属学校绩效工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对旗区进行抽查,并将绩效工资发放情况纳入市对旗区教育督导评估。对实施不力、资金落实不到位、存在“吃大锅饭”等现象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并核减下一年度资金。

  六、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猥亵学生行为。

  (八)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关于绩效工资方案汇编 篇16

  根据长人联字[20xx]3号文件《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额度和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补贴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校对在职人员绩效工资额度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的发放等做了调整,并形成《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绩效工资发放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将执行此方案。

  一、执行时间

  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额度,从20xx年12月1日起执行,每年执行12个月。

  二、执行范围

  我校在编人员、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的人员。

  三、绩效工资总额的组成

  1、年终一次性奖金。

  2、节假日补贴。

  3、现行的生活补贴。

  4、20xx年11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阳光工资)。

  5、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

  四、发放办法:

  在职人员的现行生活补贴发放渠道不变,即由单位自筹,经统发中心发放;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的50%由市财政补助,其余部分由我校自筹解决。

  五、绩效工资的项目设定

  共设立5个栏目即工龄补贴、课时费、出勤奖金、代课费、班主任费(副班主任费)。

  六、工龄补贴、课时费、出勤奖金、代课费、班主任费(副班主任费)等五项目的具体解释:

  (一)工龄补贴

  按参加工作年限累计计算,每满一年增加工龄补贴2元。

  (二)课时费:

  1、标准:

  满课时为每周18节,每月按四周计算。

  中学高级教师每课时15.5元,每月为:15.5×18×4=1116

  元;小学高级教师每课时11.5元,每月为:11.5×18×4=828

  元;小学一级教师每课时8.5元,每月为:8.5×18×4=612

  元;小学二级教师每课时5.5元,每月为:5.5×18×4=396元

  工人课时费计为中级工560元/月,普工500元/月。

  2、发放办法:

  (1)每周上18节课及18节以上的教师以周实际上课节数乘以相应职称标准的课时费。

  (2)有教学任务,但不满18节课的教师及没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学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时视为其满工作量。该同志每天的课节视为3.6节,该教师的课时费以实际出勤天数乘以3.6节课再乘以相应的职称标准。

  (3)有教学任务但每周课时不满18节的教师,学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时视为不满工作量的'人员,该教师的课时费以本月实际上课的节数乘以相应的职称标准。

  (三)出勤奖金:

  1、标准:每人每月200元。

  2、发放办法:

  (1)在完成已规定的工作任务外,病假一天(含累计病假一天),事假一天(含累计事假一天)不扣除当月出勤奖金。

  (2)当月统计病假超过一天者(含累计病假超过一天者)自病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当月出勤奖金15元;如累计病假超过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当月出勤奖金25元。

  (3)当月统计事假过一天者(含累计事假超过一天者)自事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当月出勤奖金30元;如累计事假超过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当出勤奖金40元。

  (4)自病假或事假第二天起,累计病假超过两周(含两周)、累计事假超过一周(含一周)者,扣除当月出勤奖金。

  (四)代课费:每代一节课增加一课时费用。体育教师间操一周按一课时计算。课时费计算标准详见“六、课时费标准”。

  (五)班主任费(副班主任费):班主任费80/月,副班主任费40/月。

  七、其他有关政策问题

  (一)在新增绩效工资的同时,我校原生活补贴中超出省直同职务人员生活补贴部分进行冲销(在职57元、离退休47元),真正实现同城同待遇。

  (二)在职人员职务发生变化的,从任职后的下一个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新增绩效工资额度标准。在职人员退休后,从离退休的下一个月起,执行退休人员的新增生活补贴标准。

  (三)规范后的地方性津贴补贴,不作为职工医保、住房公积金等按比例缴费项目的缴费基数。

  (四)离退休人员按《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性补贴标准表》的相应金额落实到个人。

  (五)在职人员执行新增绩效工资额度标准、离退休人员执行新增生活补贴标准后,学校自行设定的行政类(校长、主任、教研员、组长、班主任等)、教学类(首席、骨干等)奖金项目同时废止。

  (六)长人联字[20xx]3号文件规定,执行新增绩效工资后,各单位一律不得在国家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工资列支渠道之外,直接或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

  (七)学校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新增绩效工资和新增生活补贴,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八)绩效工资的组成中含年终一次性奖金、节假日补贴,执行此方案后年终一次性奖金、节假日补贴不再发放。

  (九)本方案中出勤奖金发放办法与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第二条第四点不一至,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本方案。《教职工考勤制度》的其它条款继续执行。

  (十)此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以往有关工资方案同时废止。

关于绩效工资方案汇编 篇17

  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和教育部《关于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和省教育厅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系统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学校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全面履行职业教育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内部考核分配机制,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与“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岗位绩效工资的调节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做与不做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激励全校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推进我校事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一)“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

  岗位绩效工资以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除了有法规规定的以外,凡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不能参与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岗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工作量核定

  (一)满工作量的规定

  教师聘课12个标准课时为满工作量。

  (二)标准课时系数

  按省教体厅文件规定,政治、计算机课时系数为1;语文、英语、数学课时系数为1.25;体育课时系数为0.9;音乐、美术、健康教育、劳动技能课时系数为0.83;专业理论课、实习指导课时系数为1.25(各科均包括备课、讲课、自习辅导、批改作业、命题证卷,实验实习指导等所有的教育环节,体育包括早操、课间操和课外活动,礼仪、美术、音乐、书法含课外辅导和学校活动服务工作。)

  (三)考核绩效工资

  学期考核绩效工资分专任教师、中层干部、行政及工勤人员三个系列,分别按教代会通过的量化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四、工作量考核标准及操作办法

  1、考勤标准。按照《xx省中职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进行考核。教职工应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对教职工实行平时月考核及学期考核相结合的岗位考核及管理体制。

  2、教工一个月内旷工累计2天以上,或事假累计3天以上,或病假累计7天以上者不得当月绩效工资;教工在一个学期内内旷工累计10天以上,或事假累计1个月,或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不得当期绩效工资,且目标考核分为0分,并取消年度评先及年度考核“先进”资格以及年终考核奖。

  3、以上凡属旷工旷课的扣分每月累计后按追究责任的办法通报,学期结束从个人目标考核分中扣除。考核以科部为单位,每月统计汇总一次,按考核分数推出科部顺序.扣款由各科室负责实施。全校考勤工作由考核人员负责,扣分的追究由主管领导负责追究计扣至责任人。

  五、工作量工资分配办法

  1、按照每一位教师的绩效工资总额的50%为其工作量工资,按照上级规定,认真、科学核定每一位教师的工作量,按照考核凡满量、满勤工作者,每月足额发放;

  2、工作量不饱满者,按照所缺百分比扣除工作量工资;

  3、缺勤者,根据考核制度规定,从工作量工资中足额扣除;

  4、每学期末按规定核算扣除后,发给剩余部分。

  5、层级、单位领导与工作人员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53倍

  六、绩效考核标准及操作办法

  1、担任三年级课程的教师按期末考试成绩或教考分离成绩计算绩效津贴;超额完成对口升学本、专科任务的专业部教师加分计算,获得大于100%的绩效工资;完成对口升学本、专科基本任务的专业部教师应获得100%的绩效工资;完不成对口升学本、专科任务的专业部教师根据完成任务的比例减分计算获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

  2、担任一、二年级课程教师,参加省、市统调考的科目,按统调考成绩,加计考核成绩获得绩效工资;凡是没有参加统考调考的科目,按参加学校教考分离成绩,加计考核成绩获得绩效工资。既有对口升学成绩又有统调考成绩及教考分离成绩者,按照就高不就底原则加计考核分计算绩效工资。无法进行教考分离的学科教师按考核分获得绩效工资。统调考考试:参加统考调考及格率达80%以上,优秀率达20%(数学、英语10%)以上的专业部教师获得100%的绩效工资;达不到的教师减考核分后获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在登封同类学校没有相同专业的学科统调考及格率达80%以上,优秀率达到20%以上者获得100%的绩效工资;及格率小于80%优秀率小于20%的学科教师减考核分后获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凡是没有参加统考调考的学科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考分离考试,及格率达80%以上,优秀率20%以上获得100%的绩效工资,两项都达不到者减考核分、只能获得第三等次的绩效工资。

  3、毕业生技能鉴定获证率达96%以上者、完成短期培训260人,学员安置到国内知名企业就业,签有劳动就业合同者、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99%以上(对口升入高校除外),有就业安置合同者、完成招生任务750人以上者,负责招生、就业、培训、鉴定工作的教师加计考核成绩获得100%的绩效工资,完不成任务者减考核分按完成任务比例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

  4、没有任课的管理人员、工勤岗按目标考核分(100分制)计算绩效工资。

  5、各项任务完不成的个人或单位,主任扣总额的5%,主管科长扣3%,主管副校长扣2%。

  6、每学年第一学期,若没有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可按学校期未考试教考分离成绩(管理人员按目标考核分数)计算绩效津贴。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不请假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一学期连续旷工5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

  2、损害学生利益,歧视侮辱学生,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

  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4、向学生推销、代销教辅资料或向家长索要财物的;

  5、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的;

  6、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责任的。

  八、岗位绩效工资的发放形式

  岗位绩效工资按月考核和学期考核相结合,具体由各科室联合计算。办公室汇总,经校长审核,公式3天以上无异议,最后由财务室按月以学期发放月岗位绩效工资,学期结束后发放学期绩效工资。

  九、审核程序及实行

  本实施方案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从20xx年月起执行。学校之前出台的其他相关规定若与本办法相悖,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十、本《办法》由校务会负责解释

关于绩效工资方案汇编 篇18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龙山县教育局关于20xx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学校再安排适量的经费(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按劳分配、效率优先的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合理均衡的原则。科学安排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确保学校内部和谐稳定。

  3、“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分配过程全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且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五、绩效工资构成

  绩效工资由月绩效工资,专项津贴和期末质量奖三部分构成。

  六、资金来源及分配

  1、上级按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人数核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用于月绩效工资发放。

  2、学校在可用财力中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安排资金用于期末质量奖及工会活动的开支。其中期末质量奖每人每期安排450元,教师节工会活动每人安排100元,春节前工会活动每人安排200元。

  3、学校在可用财力中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班主任津贴,教研组长津贴,学校管理层干部津贴等。

  七、考核及发放方式

  1、月绩效工资按月考核、分月造册、以期发放。

  2、专项津贴按月考核、按月发放。

  3、期末质量奖按学校《工作绩效量化方案》量化,在学期末发放。

  八、考核责任单位:

  教导处、教科室

  九、绩效工资分项发放办法

  (一)月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资金: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绩效工资总额的30%。

  2、考核及发放:按月考核、分月造册、以期发放。

  3、月绩效工资组成:

  月结构工资由出勤奖励,课时奖励,现实表现奖励三部分组成,其中出勤部分占30%,课时部分占60%,现实表现占10%。

  4、发放办法:表格略

关于绩效工资方案汇编 篇19

  为完善学校内部分配制度,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更快更好发展,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和市《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连云区中小学(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

  坚持规范有序,合法合理原则;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简便易行原则;坚持注重稳定,促进发展原则;

  坚持倾斜一线,不断优化原则。

  二、分配对象

  按照上级规定,绩效工资发放对象为在编且工资由区财政统发的教职工(不含离退休教师)。

  三、分配项目

  A1工作量津贴,A2出勤奖,A3班主任及管理岗位津贴,A4教育教学成果奖,A5临时性工作津贴,A6基础部分。

  四、分配办法

  A1工作量津贴。教师按照每月300元乘以工作量系数计入奖励性绩效工资,纯教辅工勤人员按照每月200元乘以工作量系数和满意度系数计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兼教辅岗位的教学人员则由上两项分别核算相加。【详见《滨海中学教职工工作量参考标准》】

  A2出勤奖。按照每月200元奖励出满勤教工,未出满勤按照学校出勤管理规定执行。

  A3班主任及管理岗位津贴。班主任津贴按教育局规定执行,管理岗位津贴按区教育局规定:中层副职津贴系数1.0,中层正职津贴系数1.1,副校长津贴系数1.2,校长津贴系数1.4。年级组长每月100元,教研组长每月60元,备课组长每月40元。

  A4教育教学质量成果奖。教科研奖励根据学校制度,由教科室按每人每学年500元封顶计;高考奖励根据教育局审核的'学校奖励办法,由分管领导计算,按总额度20%计入绩效工资中(封顶,不超过3万元。)。

  A5临时性工作津贴。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审批的加班按20元/天计;临时代课按15元/节计;晨读课按5元/节计。

  A6基础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B,学校A1、A2、A3、A4、A5的总和分别为B1、B2、B3、B4、B5,M是根据绩效工资总额度核算出的个人部分。

  A6=(B-B1-B2-B3-B4-B5)/B×100%×M。

  五、个人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个人年度绩效=A1+A2+A3+A4+A5+A6

  六、特殊情况说明

  1.借调教师不参与本校绩效工资分配;

  2.教育局文件批准的退养教师绩效工资按区教育局文件执行;

  3.支教教师由支教学校按本校项目考核,绩效工资列支于本校;

  4.借出或新调入教师在原学校担任教干或班主任等工作部分津贴在原学校列支,滨海、西苑相互借用人员绩效工资在工作学校考核发放。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年度绩效工资待遇

  1.不能履行本岗位职责,未完成工作目标,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拒不参加年度考核的。

  2.品行不良、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影响的。

  3.因渎职、失职等造成不安全事故发生,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有损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八、本方案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方案的解释权归校长室,修订权归教代会。未尽事宜,由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关于绩效工资方案汇编 篇20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经过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努力构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调动和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尊重规律。遵循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考核资料,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面向全体学生、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中,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本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四)客观公正,统筹兼顾。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兼顾职员、教师、工勤人员的利益。

  (五)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向班主任、骨干教师倾斜,体现能者多劳,多劳多得。

  (五)政策延续,逐步完善。年度绩效工资考核涉及教师的切身利益,在坚持原有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对大家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进行修订完善。修订项目须经教代会表决经过,方可有效。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分为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由人社部门根据规定进行发放,每月打入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制定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报人社、财政部门备案后,在人社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岗位津贴和业务考评结果划定等次进行分配。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资料和方法

  (一)教职工的业务考核

  主要考核全体教职工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根据鲁教人字〔20xx〕4号等文件规定,除去岗位津贴总量和有关奖励外的剩余部分,依据《学年度业务考评》排序,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档次,按照1:1:1的比例发放。档差10元。

  (二)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资金来源于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按项目和人数预留资金。我校岗位津贴包含5个项目:班主任岗位津贴、课时津贴、教研组长岗位津贴、领导干部岗位津贴、值班执勤岗位津贴。具体考核分配标准如下:

  1、班主任岗位津贴

  根据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进行发放。主要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团体和团队活动及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等情景。由学校制定班级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分优秀、合格两个档次,按照1:1的比例,分别补贴220元/月、200元/月。如有重大安全事故或班主任主观不作为等问题,本月班主任补贴为0元。若班主任请假超过三天,按实际在岗天数折算发放岗位津贴,扣发部分原额给代岗班主任。

  2、课时津贴

  课时津贴分两个序列:教师序列和职员序列(业务考评在职员序列中的教师)。

  教师序列:考核标准:依据周正课课时数量,分三挡考核,档差10元。

  一档(60):所任学科周正课课时数大于或等于双班语文或数学最低正课课时数(12节)的教师。

  二档(50):所任学科周正课课时数大于或等于单班语文或数学最低正课课时数(6节)的教师。

  三挡(40):所任学科周正课课时数小于单班语文或数学最低正课课时数(6节)的教师。

  职员序列(业务考评在职员序列中的教师),分两档考核,档差10元。

  一档(40):职员序列中,年度考核名次小于或等于12的教师。

  二档(30):职员序列中,年度考核名次大于12的教师。

  3、教研组长岗位津贴

  由学校制定教研组考核细则,对各组进行考评,分出优秀、合格等相应等次,大组长分别补贴40元/月、30元/月;小组长分别补贴20元/月、10元/每月。如有重大安全事故;教研组长主观不作为;本组管理严重失误等问题,本月教研组长岗位补贴为0元。

  4、领导干部岗位津贴

  由学校制定考核细则,对分管工作进行考核,按1:1分两档,分别补贴220元月、200元月。如有重大职责事故;主观不作为;分管工作或安排的其他领导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本月领导干部岗位补贴为0元。

  5、值班执勤岗位津贴

  值班执勤津贴共计40元月。

  值班指的是双休日及节假日;考核依据“值班要求”,凡违反值班要求,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每违反一条扣5元;造成上级领导机构通报批评等严重后果的,本月值班执勤津贴为0元。

  执勤指的是工作日。考核标准有三条:是否及时到岗;有无中途离岗;是否尽职尽责监管学生路队及安全。每违反一条扣5元。

  (三)出勤奖

  1、事假(教职工因私事请假)。根据乳教字【20xx】42号文规定,教职工每学年事假不超过10天,每超一天扣20元,并取消本年度评优选先和晋升职称资格。累计事假超过2个月的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连续事假5天以上的报教育局审批。事假前或事假后,须自行调课或安排好自我分担的工作,1—2日内报业务副校长审批;3日以上报校长审批。

  2、病假。根据乳教字【20xx】42号文规定,教职工请病假必须提交县以上医疗机构的病例、诊断证明,学校存档并报送教育局审批,提交不出证明的,视为事假。教职工每学年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取消本年度评优选先和晋升职称资格;累计超过6个月的取消本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3、旷工:根据乳教字【20xx】42号文规定,不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经批准而逾期不归的;不服从组织调动或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履行职责的;其他无正当理由缺勤的,以上四类情景均属于旷工。旷工每课时扣发20元,不足一课时按一课时计算,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学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当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理,取消评优选先和晋升职称资格;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学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

  3、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工伤的处理办法依据乳教字【20xx】42号文规定执行。

  4、工作日出现迟到、早退的,每次扣5元;学校在工作日或非工作日组织的重大活动出现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0元;情节严重的视为旷工。

  五、有关规定

  (一)凡有下列情景之一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1.上一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学年内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

  3.经组织批准脱产学习6个月及以上的;

  4.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5.违法犯罪的;

  6.按上级文件规定不得发放的其它未尽情形。

  7.除了上述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情景外,其他违规违纪情景,可由单位决定对奖励性绩效工资进行适当扣减。

  (二)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见习期、初期工资的人员以及年内进出、退休等人员,其绩效工资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量内根据实际工作月数等情景确定。

  (三)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原领导干部,以及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选派到社区、计生办工作和担任渔船专管、红色教育基地讲解等人员,可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拨付标准进行发放。

  (四)教育系统内部之间借调、参加城乡交流和支教的人员,工资单位可根据其实际工作单位的考评位次,参照本单位相当位次的人员标准发放。

  (五)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副书记)奖励性绩效工资,从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中按有关规定预留资金,由市教育局负责考核分配。

  (六)绩效奖金以上规定发放9个月,寒暑假每月每人按拨付标准发放。

  (七)方案中规定若与法律法规、上级文件政策发生冲突,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政策为准。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和研究处理。

关于绩效工资方案汇编 篇21

  根据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625号令)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甘人社厅〔20__〕60号)、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管理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xx〕654号)以及市县人社部门有关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发挥奖励性绩效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单位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单位县财政拨款的全额事业管理人员。

  二、分配原则

  1.在绩效工资分配形式上,建立总量宏观控制、加大岗位考核兑现力度的分配制度。

  2.在岗位目标考核上,建立岗位目标考核、扩面目标考核和综合目标考核的立体考核制度,按期公布考核结果,实现量化考核,确保公平、合理、透明。

  3.在绩效工资分配兑现上,建立重工作目标、重工作实绩、重争先创优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合理拉开分配档次,保证收入分配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三、绩效工资分配

  按照绩效工资分配的要求,为切实搞活内部分配,强化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绩效机制,适当拉开分配档次,实行绩与效挂钩,按分配工资的总额和个人基本绩效工资为基础,以量化分数来进行分配,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由于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额不一致,每人每月500元纳入绩效考核分配,其余部分由个人所得。

  四、考核方法

  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考核领导小组,对事业干部进行绩效工资考核评分,从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具体内容包括: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态度、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五、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陪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抽调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长期病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有关要求

  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管理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xx〕654号)的精神执行,或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研究确定。

关于绩效工资方案汇编 篇22

  为了实施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完善学校内部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考核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 优绩优酬,差距合理。处理好工资分配均衡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既要坚持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中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也要适当考虑工资分配的均衡性。

  6. 兼容并蓄,改革求进。处理好考核制度改革性和继承性的关系。对于学校旧的考核制度,经实践证明发挥作用好且符合绩效工资考核要求的,应当在新方案中予以保留。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原学校考核制度应当修订完善。

  7. 多元评价,综合考量。绩效考核要做到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要充分听取年级组、学科组、任教班级学生及社区、学生家长的评价。可以根据考核内容分类设立单项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二、绩效工资考核的内容、考核方法及考核结果处理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学校在编教职工,能服从工作安排,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按月发放。

  对教职工出现以下几种问题,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酌情予以扣除:

  1. 师德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进行有偿家教的;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学校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等),经行政办公会讨论决定,予以100元以上至扣完当月岗位津贴的处罚,并视其认识及改进情况,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中体现。

  2. 根据长葛市教育体育局相关文件规定,对出现严重教育教学事故的教职工,由行政办公会视具体情况讨论决定减发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同时列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3.对工作量不足且不能服从学校其他工作安排的,或不能完成学校布置任务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4.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达半月以上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5.对编制为专任教师,因为不能履行专任教师的岗位职责而转岗到教辅岗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予以减发10%-2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发放

  1.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组成。主要包含以下部分:

  (1)教师工作常规考核、补贴类:月岗位考核奖(含月考勤奖),月误餐补贴等。

  (2)津贴类:主要包含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

  (3)工作量考核类:超课时补贴、加班补贴等

  (4)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类: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教科研成果奖励、年终考核奖等。

  (5)其他类:对学校发展有特别贡献或教师在专业发展方面有特殊成绩的奖励。

  2.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总量管理与核定,即根据学校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核定总量包干到校,用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学校在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时,优先处理教师常规考核奖和补贴、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超工作量补贴等,然后在总额剩余部分安排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等项目。每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各组成项目的金额总数,由校长办公会制定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行。

  3.教师工作常规考核及补贴的发放。

  月岗位考核奖的发放,依据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按月进行考核发放,金额为人均每月200元,教职工月误餐补贴为每人每月90月。

  4. 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的考核发放。

  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贴400元,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另增加每月人均200元作为班级管理考核奖,依据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

  校长、副校长、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相应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月,48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150元/月,120元/月,100元/月。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

  5.超课时补贴和加班补贴。教师在完成学校核定工作量情况下,并超额完成其他工作量的,学校给予补贴。标准为早自习10元/次,超课时费为10元/课时,因为学校工作安排课时不足的,每课时扣20元。其他超课时内容认定由学校研究决定。学校安排加班任务的,视具体情况学校研究决定加班补贴。

  6. 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的发放。

  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发放,按照学校制定的学期教育教学成果奖考核办法,经考核后发放。每学期一次,第一学期期末的教育教学成果奖与年终考核奖合并发放。

  每年度进行一次教科研成果奖励,依据学校制定的教科研奖励方法,考核后发放。

  三、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制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工作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工会主席、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

  xx高中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学校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和具有代表性的数位教职工组成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协调小组,及时了解教职工对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沟通考核者与考核对象间的信息,积极调解考核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引导教职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考核问题。

  四、附则

  1.义务教育学校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2.本实施方案经学校第六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雨花台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3.本方案的解释权在学校校委会。

  xx市第一高级中学

  20xx年8月

关于绩效工资方案汇编 篇23

  按照《明光市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校《教师工作考评办法》,从学校和教师实际出发,现制定《明光市高王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该方案已经xx年10月13日我校全体教师讨论、表决通过(试行稿)现予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实施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实际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但不宜过大),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工作付出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

  2、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学校全体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师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发放形式

  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每年分学期三次(2—6月、7—8月、9—元月)考核造册,学校依照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方案,每项独立核算,提出考评结果报教育局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划入个人工资银行帐户。

  五、实施细则

  (一)考勤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胡宏忠、伏德州负责)

  1、教师在校时间不少于8小时,全体教师应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实行签到坐班制,出满勤、干满点,每月公布考勤一次,月满勤者学校发给月满勤奖(考勤津贴的均值)。

  2、教师因事因病需履行请假手续,中心校教导处和村校长可审批本校教师半天假。中心校及村校教师请假一天以上的(含一天)由中心校校长审批。七天以上由学校签署意见报教育局审批,较长时间的病假需有医院诊断证明。教师因病请假,半天扣5元;因事请假,半天扣10元。

  3、未请假者无故不上班的,均视为旷课旷工,旷课一节扣20元,旷工半天扣50元,旷工超过三天的取消当月工作量津贴。

  4、迟到、早退(各处室安排工作时无故不在岗一节课内即视为早退,迟到早退超过一节课的视为半天事假)每月3次折算半天事假,扣10元。

  5、教师违规代签到,每次扣代签、被签者各50元。

  6、值日(含中午)不到岗,不履行职责(含人在校而不在岗)一次扣10元,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公假除外)。

  7、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活动、临时性通知及其他集体活动)缺席者,每1次扣10元(公假不扣,以会议记录为准)。

  8、教师签到由教导处负责监督,学校主要领导以及值班领导抽查,当天教导处人员监督不到位的扣20元。

  9、上课迟到、中途离堂、提前离堂一次扣5元。

  10、教师调课需要经教导处批准,私自调课视为旷课,旷课一节20元。

  11、严禁在上班时间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否则,一次扣5元。

  12、公假代课每节3元,病事假代课每节2元。

  13、对婚、丧、产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假期,按照文件规定的执行。特殊的病、事假经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二)班主任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分处室负责)

  班主任津贴主要体现在对班主任工作的倾斜,班集体建设与管理(详见《明光市高王小学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享受不同程度的津贴补助。具体考核内容:

  1、计划与总结(胡宏忠负责)

  (1)能及时制订本学期班主任工作计划,要求具体、重点突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创新性,并按时上交者得3分,迟交一天扣1分,不交者0分。

  (2)、学期结束前,能及时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并按时上交者计3分,迟交一天扣1分,不交者0分。

  2、《班主任手册》(伏德州负责)

  班主任手册记载细致并且齐全的上限6分计分,学生写的为0分。

  3、纪律情况

  (1)坚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并及时做好记录,每周至少一次(满分10分),少开一次扣1分(以班主任手册记载为准)。一学期班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和意外伤害事故计10分,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的不计分(以实际发生为准)。发生伤害、影响较大的安全事故,倒扣分,甚至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董如春负责)

  (2)加强早读、午间、课间管理,做到文明活动,秩序井然,早读和午间能按规定时间组织学生在班学习的上限10分计分(以值日教师值班记录、少先队检查和随机检查为准)。好10分,一般6分,差3分。(胡宏忠负责)

  4、卫生情况(董如春、郑培貌负责)

  每天及时打扫教室及清洁区卫生(卫生大扫除每周一次),并保持全天清洁的计20分,如发现地上有纸屑或杂物的有一次扣0、5分(随时检查)。如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乱扔废纸、果皮、食品袋等现象的,有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以少先队检查和一日常规检查记载为准)。

  5、环境与布置(李剑亮、刘建康负责)

  (1)教室布置:室内环境情况,要求做到地面保持整洁,墙上无蜘蛛网,课桌凳排列整齐,学生文具摆放有条理,卫生洁具放置有序,上限10分计分。(每周检查一次,学期末取平均分)好10分,一般6分,差3分。

  (2)专栏和板报:按规定出好每期专栏、班级板报的,上限10分计分。(每月评比一次,学期末取平均分)。好10分,一般6分,差3分。

  6、班队主题活动(伏德州负责)

  能认真组织好每周一次的班队活动课,每学期不得少于10次,班队活动课时间不得少于40分钟,要求班队活动课有主题(在学校教导处、少先队安排的教育主题下进行,无安排则各班依据各班实际情况定主题),有内容,有记录。满分5分,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以班队活动记录为依据)

  7、家校联系(夏茂河负责)

  提倡经常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每学期对50%学生进行书面、电话、家访等方式进行联系。并能适时组织召开学生家长会,效果好的加3分。

  8、好人好事或公益活动(刘建康、李剑亮负责)

  (1)能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计3分,缺一次扣1分。

  (2)班级有班务日志或好人好事记载本,记载完整的计2分,一般计1分,没有记载的为0分。

  9、集会或升旗仪式(郑培貌负责)

  升国旗仪式或集会,学生着装统一,红领巾佩戴整齐,纪律严明、秩序井然,做到“快、静、齐”上限10分计分。

  10、德育工作或班主任会议(胡宏忠负责)

  坚持参加学校组织的德育工作或班主任会议,参加一次且认真记录并及时传达安排班级工作的得1分。(以会议记录为准)

  11、班级校产管理(董如春负责)

  (1)爱护学校花草树木10分,要求学生不得攀折、踩踏花草树木,有一人次扣1分(随时检查);

  (2)及时关闭门窗10分,平时要及时关闭电灯,不得晴天开长明灯,有一次扣1分。放学后,不能按要求及时锁门、关好窗户、关闭电灯的,有一次扣1分。(随时检查)

  (3)爱护课桌板凳、门窗及教室内的财物等公共财产,完好无人为损坏的,全学期计10分,有人为损坏的,维修费在班补中扣除,同时,一次扣1分。(以总务处检查记录为准)

  12、图书和二次用书管理(郑培貌、夏茂河负责)

  图书借阅和二次用书维护工作,图书每月以班级为单位借阅一次得2分,丢失一本,按价赔偿且扣0、5分;二次用书班主任要精心管理,丢失一本扣1分。

  13、临时性工作(胡宏忠负责)

  学校及各处室要求上报的材料或限期完成的工作,班主任及班级学生能积极支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积极主动按时上报、完成的,每次得2分。如有妨碍、没有完成的或没有支持配合工作开展者一次扣1分(以各部门反映为准)。

  14、各项比赛活动成绩(伏德州、刘建康责)

  平时各项活动成绩按照比例折合上限10分。

  计算公式:

  ①班主任最后考核分=班主任各项考核分×

  ②班主任津贴=×班主任最后考核分

  (三)学校常规管理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杨军负责)

  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是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教师精神文明建设、学校安全、文明教育,公物管理与环境爱护等各方面,如对违规补课、有偿家教、体罚等行为,予以处理,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项管理细则,责任到人,评比到位。

  详见《高王小学教师常规管理考核细则》,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本项不得分或酌情得分。

  1、升旗仪式、集会和“两操”经常不到位者或者到位不负责任者(升旗和课间操要求全体教师参加,眼保操由课任教师负责);

  2、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和学校安排以及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3、体罚、侮辱学生,经举报查证属实者;

  4、由于失职或不认真完成教学工作,给学校或师生造成损害或不良影响者;

  5、课堂上、值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和后果的;

  6、违规补课、有偿家教和乱订资料向学生推销者;

  7、所管理的公物人为受到严重损坏者;

  8、违反明光市教育局《教师队伍管理若干规定》上必须遵守的;

  9、违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失教师形象者。

关于绩效工资方案汇编 篇24

  为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收入分配制度,根据婺府办字[20xx]5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分配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促进单位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推进科研生产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正式工作人员,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三、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

  根据婺府办发[20xx]55号文件规定,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由清理核查、规范后确定的津贴补贴加上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即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构成。

  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的部分(不含特殊岗位原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按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不再另行发放。

  四、绩效工资的构成与分配

  (一)绩效工资的构成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1、基础性绩效工资体现岗位职责因素,按其相对应的主要岗位基础性绩效工资系数分配,个人计算方法为单位年人均绩效工资×60%÷单位平均岗位系数×个人岗位系数。

  2、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实际从事工作岗位的工作量、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及出勤率等因素,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分配发放。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1、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及发放办法

  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见表(附件),按月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及发放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镇政府年初制定的百分制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40%,年终一次性发放。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按照工作制度和目标管理方案规定执行,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绩效考核:按照年度考核办法执行,考核合格者,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出现以下情况者,部分发放或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1、不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未完成岗位年度工作任务,对单位发展造成一定影响的,扣除1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2、违法综治条例和计生条例,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扣除10%基础性绩效工资。

  3、在职人员未经单位同意私自外出兼职或进行其他有偿服务,经教育无效的,第一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从第二个月起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所在单位的绩效分配办法执行。

  4、病事假期间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以下规定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1)在职人员在法定休假期内、工伤治疗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

  (2)在职人员连续病假两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90%发放,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发放。长期请病假的,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3)当年事假累计在20天以下(含20天)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照发;当年事假累计在20天以上,30天以下(含30天)的,每天扣发本人日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0%(日基础性绩效工资=月基础性绩效工资÷21、75天);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从第31天起,停发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

  5、受行政刑事处分人员待遇问题:

  受劳动教养、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治安拘留及刑事处罚的,处罚期间在职人员停发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停发离退休生活补贴。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原享受标准继续发放,待审查结束作出结论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

  6、长期请假人员不发放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考核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必须在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1、考核内容:参照《思口镇政府机关干部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2、考核办法及奖惩措施

  (1)考核办法: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按照《思口镇政府机关干部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设一、二、三档,其中一档6名(取百分制考核排名的前6名,第6名并列的相应增加,一般人数不高于事业正式职工总数的.15%),三档3名,取百分制考核排名最后的3名,倒数第3名并列的相应增加。其余的都归入第二档。

  (2)奖惩措施

  ①设立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第一档系数为1、1,第二档系数为1,第三档系数为0、9。

  ②上级表彰人员的奖励不计入单位绩效奖励总数。

  ③不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未完成岗位年度工作任务、对单位发展造成一定影响的,违反综合条例和计生条例、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均扣除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④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第三档计算,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六、组织实施

  1、思口镇政府成立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指导绩效考核工作,监督实施过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分管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委员余鸣森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王中杰、庄莉、周琳等组成。

  2、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经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修改后,形成初步实施方案,向全体事业干部职工公示。在充分听取意见后,将合理性意见提交领导小组,对方案再次进行修改后形成单位正式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经镇党委、政府审核通过后报县绩效办审批,批准后即可执行。

  注:由于每年达到称职评审条件的职工均要申报专业技术职称,造成每年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平均系数也会改变,因而每年每位职工绩效工资的总额也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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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4: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