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有关绩效工资方案合集 |
范文 | 有关绩效工资方案合集(精选21篇) 有关绩效工资方案合集 篇1【师德规范】(10分) 1、 遵纪守法,热爱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违法乱纪、滥用职权等行为,记10分。 2、 有违法违纪现象,被上级通报或被公安机关拘押,记0分。 3、 有其他有损师德形象行为的,酌情扣1--5分。 【执行政令】(10分) 1、 自觉执行校委会决定,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记10分。 2、 汇报材料、统计报表、计划总结等不按时完成的一次扣2分。 3、 无故不参加领导例会或集体活动等行为,一次扣2分。 4、 对待学校中心工作无故缺席或表现冷淡的,一次扣2分。 5、 在教师中散布消极言论,不利于学校安定团结的,一次扣2分。 【履行职责】(60分) 1、 对分管工作和任教学科圆满完成任务的,记60分。 2、 通过校长办公会集中评议,按每个人履行情况评定等级。一等56--60分;二等51--55分;三等46----50分。 【民主测评】(20分) 1. 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优秀票超过50%的记20分。 2. 不合格得票率超过10%的,扣5分;不合格得票率超过15%的,扣10分;不合格得票率超过20%的,扣15分;不合格得票率超过25%的,扣20分;不合格得票率超过30%的,记0分。 (三)班主任考核方法(100±10分) 【班级管理】(20分) 1、 能科学、规范管理班级,无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的,记20分。 2、 建立完善的班级管理制度和班委会,并上墙,缺一项扣2分。 3、 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和《班务日志》,缺一项或一次扣0.5分。 4、 认真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和班级控流工作,年巩固率低于98%的按每2个百分点扣1分类推。 5、 抓好班风、学风建设,形成文明礼貌、团结向上的班集体。如出现一起学生寻衅闹事的,扣1分;如出现一起考试作弊的,扣0.5分。 6、 认真组织好每周的班会活动,做到有主题、有过程、有记载。一次不上班会课扣1分,缺一次记载扣0.5分。 7、 按时完成计划和总结,认真填写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册(单),缺一项扣2分。 【安全工作】(20分) 1、 定期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上下楼梯、乘车上学、防火防电防水防流感等安全教育,无一起安全事故发生的,记20分。 2、 学生中出现打架斗殴行为或课间擅自攀爬走廊和院墙的,发现一起扣1分。 3、 每天要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并上报政教处,处理不及时或瞒报的一次扣1分。 4、 班级有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后勤处维修的,一次扣1分。 5、 学生中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施救或处理,违规一次扣5分。 【清洁卫生】(20分) 1、 按学校要求设立了“环保小卫士”,每天对教室、走廊及清洁区两遍打扫,保洁工作做得较好的,记20分。 2、 少先队大队部每天两次检查评分,教室桌凳摆放不整齐的扣0.5分,教室、走廊、清洁区有纸屑、包装袋等杂物的扣0.5分。 3、 少先队值日干部课间巡查,发现一起乱丢乱扔、乱写乱画的扣1分。 【财产保管】(10分) 1、 妥善保管好班级财产,期末检查无一坏损的,记10分。 2、 门窗、玻璃、灯管、饮水机等公共财物人为损坏,没有及时维修的,发现一起扣1分。 3、 每天学生离校前,要关灯、关窗、关门,违规一次扣0.5分。 【做操出勤】(10分) 每周的升旗仪式,每天的大课间活动,班主任要认真组织,缺勤一次扣0.2分。 【中心工作】(10分) 1、 学校组织的校内集会、校外活动,班主任要认真组织并参与,缺勤一次扣1分。 2、 学校布置的突击任务,如资料上交、竞赛作品上交、各类表格上交、黑板报完成等,不能在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的,一次扣1分。 【班级人数】(10分) 以期末检测学生数为依据,由教导处核实。班额在70人以上的记10分;60--69人的记9分;50--59人的记8分。 【奖惩情况】(10分封顶) 1、在班级月评估中,获得文明班级的,一次加5分。 2、在各类团体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或第一名),加3分;获得二等奖的(或第二名),加2分;获得三等奖的(或第三、四名),加1分。 3、班级好人好事,在校内外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具体情况加2--5分;如因学生违纪违法受到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的,视情节轻重扣2--5分。 (四)后勤、门房管理人员考核方法(100分) 1、按照学校《后勤管理人员职责》和《门房管理制度》要求,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的,记100分,绩效工资按教师平均数发放。 2、后勤人员要严格照章操作,把好食品卫生关。如出现工作失误,视情节轻重扣2--10分;如出现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扣50--100分。 3、门卫人员要坚守岗位,每天轮流值班5小时(7:00--12:00,12:00--17:00),脱岗1小时扣0.5分。 4、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来访人员的查询和登记工作,如出现校外人员擅自进校寻衅滋事,一次扣5分。 (五)退养人员考核方法 按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发放。 有关绩效工资方案合集 篇21、师德基本奖:100元(每月),因违规违纪违法,此项责任人基本奖可降至零。 2、安全责任奖:100元(每月),因有严重影响的安全事故发生,此项责任人当月责任奖降至零。 3、班主任津贴:100元/月、班。因管理不善,不按时完成规定任务,班风差,学风不正,可按月降发至零。 4、出勤奖:30元/月、人。病事假扣20元/天(累计往下滚),迟到早退5元/次(一月迟到、早退6次以上);学校集会及教育教学活动迟到或早退每次扣5元,缺席扣20元;依据教育、财政、人保等部门的有关规定,连续旷工两天的扣一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连续旷工四天或一学期累计达10天以上的扣发本学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学期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或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扣发其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5、路队护送少送一次扣5元;因护送中监护不力造成安全事故者,扣护送本路队者100元并承担相应的医疗等费用。 6、管理岗位津贴:校级160(每月) 中层120(每月) 年级组长20(每月)。 7、教学质量奖: (1)基本奖:语数外老师60元(每月),术科40元(每月),其它岗位20元(每月)。语数外双班按0.2记第二班。 (2)质量调研奖:(语数外校内统测)年级组均分按名次计算(语数外双班按0.2记第二班) 4个班:100元、70元、50元、30元 3个班:100元、60元、30元 (3)毕业班:在中心校统测中,按班计算单科评前十名奖80元。(其他年级组参考此项执行) (4)为病事假、公假老师代课的3元每节。(以审核后的签单为准) 8、活动评比奖:学校举行的活动评比每项次10元,组织级别(镇、区、市、省和国家级)以10元递增。 9、表彰为校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以50元计算(镇、区、市、盛国家级以20元依次递增并以政府或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表彰为准)。 10、课堂教学评优、论文评比发表及指导奖等: (1)课堂教学评优:按校、镇、区、市、盛国家级分别奖10、20、30、40、50、60元 (2)论文评比奖(教育、教学类)按镇、区、市、省级以上,每篇次按10、20、30、50元给奖。 (3)论文发表奖(教育教学类)按区、市、省级以上,每篇次按40、60、80元给奖。 (4)指导奖(以政府或有关部门组织为准且同次同类的不重复计算)按镇、区、市、省级以上,每次按10、20、30、40元给奖。(指导发表的参考此项执行) (5)在有关报刊杂志上报到学校先进事迹,按区、市、盛国家级,每次按10、20、30、40元给奖。 11、学校安排出语数英综合检测试卷以每份20元计算(单项试卷减半);学校安排必要的加班以每天20元计算。 12、经区教育局同意借用的老师:实发区教师人均数额。(不含生均数额。). 13、其它未尽事宜,以行政会、教代会讨论决定为准。(若遇与上级有关细则相悖,以上级细则为准) 有关绩效工资方案合集 篇3根据长人联字[20xx]3号文件《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额度和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补贴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校对在职人员绩效工资额度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的发放等做了调整,并形成《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绩效工资发放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将执行此方案。 一、执行时间 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额度,从20xx年12月1日起执行,每年执行12个月。 二、执行范围 我校在编人员、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的人员。 三、绩效工资总额的组成 1、年终一次性奖金。 2、节假日补贴。 3、现行的生活补贴。 4、20xx年11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阳光工资)。 5、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 四、发放办法: 在职人员的现行生活补贴发放渠道不变,即由单位自筹,经统发中心发放;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的50%由市财政补助,其余部分由我校自筹解决。 五、绩效工资的项目设定 共设立5个栏目即工龄补贴、课时费、出勤奖金、代课费、班主任费(副班主任费)。 六、工龄补贴、课时费、出勤奖金、代课费、班主任费(副班主任费)等五项目的具体解释: (一)工龄补贴 按参加工作年限累计计算,每满一年增加工龄补贴2元。 (二)课时费: 1、标准: 满课时为每周18节,每月按四周计算。 中学高级教师每课时15.5元,每月为:15.5×18×4=1116 元;小学高级教师每课时11.5元,每月为:11.5×18×4=828 元;小学一级教师每课时8.5元,每月为:8.5×18×4=612 元;小学二级教师每课时5.5元,每月为:5.5×18×4=396元 工人课时费计为中级工560元/月,普工500元/月。 2、发放办法: (1)每周上18节课及18节以上的'教师以周实际上课节数乘以相应职称标准的课时费。 (2)有教学任务,但不满18节课的教师及没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学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时视为其满工作量。该同志每天的课节视为3.6节,该教师的课时费以实际出勤天数乘以3.6节课再乘以相应的职称标准。 (3)有教学任务但每周课时不满18节的教师,学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时视为不满工作量的人员,该教师的课时费以本月实际上课的节数乘以相应的职称标准。 (三)出勤奖金: 1、标准:每人每月200元。 2、发放办法: (1)在完成已规定的工作任务外,病假一天(含累计病假一天),事假一天(含累计事假一天)不扣除当月出勤奖金。 (2)当月统计病假超过一天者(含累计病假超过一天者)自病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当月出勤奖金15元;如累计病假超过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当月出勤奖金25元。 (3)当月统计事假过一天者(含累计事假超过一天者)自事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当月出勤奖金30元;如累计事假超过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当出勤奖金40元。 (4)自病假或事假第二天起,累计病假超过两周(含两周)、累计事假超过一周(含一周)者,扣除当月出勤奖金。 (四)代课费:每代一节课增加一课时费用。体育教师间操一周按一课时计算。课时费计算标准详见“六、课时费标准”。 (五)班主任费(副班主任费):班主任费80/月,副班主任费40/月。 七、其他有关政策问题 (一)在新增绩效工资的同时,我校原生活补贴中超出省直同职务人员生活补贴部分进行冲销(在职57元、离退休47元),真正实现同城同待遇。 (二)在职人员职务发生变化的,从任职后的下一个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新增绩效工资额度标准。在职人员退休后,从离退休的下一个月起,执行退休人员的新增生活补贴标准。 (三)规范后的地方性津贴补贴,不作为职工医保、住房公积金等按比例缴费项目的缴费基数。 (四)离退休人员按《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性补贴标准表》的相应金额落实到个人。 (五)在职人员执行新增绩效工资额度标准、离退休人员执行新增生活补贴标准后,学校自行设定的行政类(校长、主任、教研员、组长、班主任等)、教学类(首席、骨干等)奖金项目同时废止。 (六)长人联字[20xx]3号文件规定,执行新增绩效工资后,各单位一律不得在国家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工资列支渠道之外,直接或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 (七)学校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新增绩效工资和新增生活补贴,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八)绩效工资的组成中含年终一次性奖金、节假日补贴,执行此方案后年终一次性奖金、节假日补贴不再发放。 (九)本方案中出勤奖金发放办法与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第二条第四点不一至,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本方案。《教职工考勤制度》的其它条款继续执行。 (十)此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以往有关工资方案同时废止。 附表: 1、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标准表 2、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性补贴标准表 xx小学 二○xx年八月二十日 有关绩效工资方案合集 篇4一、指导思想 为做好我校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实施工作,根据《海安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现就做好我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2.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讲求实效;3.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我校的正式工作人员。 四、校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黄 副组长: 李x 成员: 王 唐x x 五、项目设置及考核办法: (一)师德师风奖(15%) 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结合学科特点、工作特点实施德育工作,每位教职工给予每人每年全校人均奖15%的奖励。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发师德师风奖:⒈参与有偿家教被查实;2.歧视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被查实;⒊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公共利益;4.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违规推销教学资料、组织征订报刊杂志的;5.学生、家长、同行测评不满意率超过30%的;6.其它违法违纪或师德失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50-100元:⒈不经学校同意私自调课的;⒉无特殊情况,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外出的1小时以上;⒊上班期间,玩电脑游戏、观看视频、从事经商买卖等活动;⒋没有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如学校突击性工作、代课、代班主任工作等)的。 考核办法:领导观察,学生、家长、同行测评,学期考核,年底累计。 (二)出满勤奖(5%) 鼓励出满勤。每年给予全校人均奖5%的奖励。凡病假每天扣款10元,病假必须由本人提供有效证明,否则作事假处理;一月内迟到、早退或中途外出(早退、中途外出要履行请假手续),每累计4次折算事假半天,每月事假1天扣款10元,累计2天以上(含2天)每天扣款20元;旷课每节扣50元;旷工每天扣100元。病假满半个月的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事假每月累计超过7天的,取消当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重症病除外,婚丧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履行职责奖(10%) 对积极接受工作任务,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日常考核合格的教职工发放履行职责奖,发放总量为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0%左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扣除全学期履行职责奖:(1)不履行工作职责;(2)工作态度差、责任心不强,出现重大责任事故;(3)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安全责任事故;(4)其他应实行一票否决的情形。 (四)工作量津贴(30%) 1、满工作量津贴。教职工能保质保量完成期初学校安排的工作,视为满负荷工作,每人给予校人均奖30%的奖励。 2、加班补贴。从严从紧控制加班支出。经校长室批准的突击性加班,每天补贴50元。节假日加(值)班每天30元。学校安排的临时代课,每节5元。社团活动每次10元。学期中途因特殊情况,额外增加工作量的,补贴另计。 有关绩效工资方案合集 篇5为规范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工作效率,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增强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我校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县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区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师德(15分)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同时做好学困生地转化工作。服从领导,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完成好学校安排的各项任务。(2分) 2、热爱学生,团结同志,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创建和谐校园,严格控制学生辍学率。(4分) 3、树立终身学习目标,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新的教改课改理念。(2分) 4、积极主动参加爱校、护校,切实做好夜间轮流值班,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4分) 5、做好家访工作,及时与家长进行沟通,了解学生的发展特长和缺陷,与家长达成共识,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性培养。(1分) 因工作失误,导致严重后果或因违反师德、社会工作等受到处理者此项不得分。 二、师能 1、教学设计(15分) 所查科目及分值:语文15分、数学15分、英语15分、科学15分、品德15分。 包班教师只查语文、数学。非包班教师教什么查什么。兼课教师取其各科平均值。 2、作业(20分) 科目及分值:主科:语文20分、数学20分、英语20分、科学20分 副科:品德、音乐、美术、体育、微机 (1)担任多门主科的取其平均值。 (2)只兼副科的得10分。 (3)教主科兼副科的,副科不计分。 3、优质课 每学期各完小在人人一堂公开课的基础上评选出20%的完小级优质课教师,优质课教师每人得2分。获乡级优质课的教师每人得3分。获得县级优质课的教师每人得10分。 4、教研 (1)根据校区制定的教研计划,参加集体教研活动,每人每学期底分5分,缺一次扣1分,组长加2分。 (2)个人教研:期末检查听课记录,每位教师每学期要求听课20节,有评析,满分2分。 5、论文 凡有教育局组织或校区推荐获奖的论文、课件、文章、教学设计等,县级加1.5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5分。 三、工作量 1、任课分 每周每班按44节计算,每任一节课加0.3分,每兼任一科加0.3分。加分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品德、科学。 2、学生人数分 该教师在该班的'学生人数分=本班学生人数×所任科目节数占本班总课时数的比例(任两个班以上的累加计算) 3、加分 (1)主管教师管理分=班数×0.3 (2)凡在全县统考或抽考中取得年级前5名的学科按名次加40分、30分、25分、20分、15分。(分配办法:获奖得分÷所有参考人数×本人所教参考人数) 四、教学成绩 根据校区期末统考结果或县组织的考试结果进行考评(校区决定) 1、参考人数依建档人数为准。 2、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品德、科学。 3、教学成绩分值为150分。 计算方法:该科教师成绩分值=150÷该科第一名的考试成绩分×该科教师所任科目取得的平均成绩。 4、兼课教师教学成绩依3计算,取其平均值为该教师的教学成绩分值。 五、考勤 1、每名教师每月考勤基础分为5分。 2、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 3、矿工一晌扣1分。 4、根据校区请销假制度规定,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3天内每晌扣0.1分,超过3天,每晌扣0.2分,不严格履行手续的按矿工处理。 考勤以各学校考勤记录为准,每月汇总上报校区。各校对考勤记录和请销假手续要严格保管,以备查验。校区不定时进行抽查,发现考勤不实,该教师和该校主管人员当月考勤分为零分,并在校区通报批评。 六、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为校区。 有关绩效工资方案合集 篇6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增强办学活力。按照《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根据教职工不同工作岗位、任务和内容的特点和要求,充分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注重实绩、兼顾公平的原则,按工作责任轻重、工作量大小和岗位目标任务达成情况,合理拉开绩效工资档次,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发挥学校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原则: 1.坚持思想领先,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多劳多得,优教优酬,奖勤罚懒,重实绩、重贡献,看工作质量,看效益优先。 4.处理好历史与现实的关系,既要充分保护老教师的利益,又要让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5.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采取迈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据学校及教师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师待遇。 6.根据教育局有关规定,校级领导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系数为1.6,教师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系数为1;为了切实提高教师福利待遇,经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我校实行校级领导与教师同等待遇的政策。 三、实施范围: 受浦南小学聘任的在编在职教师。待聘、试聘、拒聘教师不享受绩效工资。请假教师按教育局和浦南小学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实施时间: 自20xx年1月开始实施。 五、基础性绩效工资中节日费的分配: 每位教师一年7000元节日生活补贴由基础性绩效工资的生活补贴中统一提取,由学校发放。按元旦500元、劳动节500元、端午节500元、教师节1000元、国庆节1000元、中秋节500元、春节3000元发放。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的30%比例确定的。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扣除提留项目后的总量与学校在编的教职员工人数确定。最后按学校在编教职员工人数和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额,计算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基础总量,再根据实际需要作适当奖励。 1.学年学期考核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5%) (1)教育局将提取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20%用于校长和教师学年度履职考核奖。由教育局根据《鹿城区中小学现代化建设督导评估办法》考核后,确定学校学年度履职考核发放水平。学校根据《浦南小学教职工学年度履职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2)教师发展性评价考核奖:约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依据《鹿城区学年度履职考核办法(试行)》和《浦南小学发展性教师评价办法》(附件1),每学期考核一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10%左右。 (3)教育教学成果奖:约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依据《浦南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奖励办法》(附件2)执行,每学期统计奖励一次。包括教育科研、教学成果、教学骨干、教学管理、评先评优、加班补贴等。 2.月考核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5%): 学校每月对教师的师德、劳动纪律、安全、考勤、岗位性质、工作量情况、附加绩效等进行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当月发放绩效工资,反之酌情扣发。学校各责任部门成立考核评议小组,根据分工,实施检查、指导,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及时解决。月考核奖主要构成及考核办法: (1)超工作量奖:根据教师实际周课时,分科量定标准,按月发放。经测算,20xx学年本校语文、数学、英语教师的标准周课时为14节,其他技能学科教师的标准周课时为16节,中层干部标准周课时为8节(技能学科10节),校级领导标准周课时为4节。超工作量月奖计算公式:(教师实际周课时-相应标准周课时)×4×15元。另,依据《浦南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担任三个班数学课的教师和担任两个班语文的教师,每月奖励100元,按月发放。 (2)安全奖:每月100元,按月考核。依据《浦南小学安全管理责任书》(系列)实施考核,发生安全事故酌情扣发。 (3)师德奖:每月100元,按月考核。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市、区教育局有关师德规范要求实施考核,合格者全额发放,违反者扣发。 (4)考勤奖:每月400元,按月考核。依据《浦南小学教职工请假制度》实施考核(附件3)。 (5)岗位责任奖: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未享受岗位津贴的副班主任每月奖励100元,教研大组长(含工会干部)每月100元,段长每月80元,备课组长每月50元。中层干部、正副班主任、段长、备课组长等岗位由学校依据《浦南小学教职工岗位职责》按月实施考核,酌情扣发。校级领导的考核由教育局组织。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正班主任的岗位责任奖已经在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故此处不再另行发放。 (6)中餐管理奖:依据《浦南小学中餐管理津贴计算办法》(附件4)按月发放。 有关绩效工资方案合集 篇7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园实际,拟定《xx幼儿园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幼儿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激励作用,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的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逐步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5.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三、分配对象 接受学校聘任的在编在岗正式教职工。 四、绩效奖励工资的发放办法 一学期按六个月计算,其中5个月为教职工在岗时间,列入绩效考核,剩余1个半月为寒暑假时间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平均数发放。计算公式为:用于分配的绩效工资总额÷全园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额。 五、考核内容及方法 (一)师德(10分) 1.团结同志,尊重家长,不与领导、同事、家长发生口角。工作服从分配,乐于承担临时任务,按时参加各类学习和集体活动(无故不服从分配,不承担者,师德考核为零分,学习、活动无故缺一次扣0.5分) 2.入园讲普通话,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违一次扣0.1分)。 3.按时进行教育活动,上课不接打手机,不随意离开课堂(违一次扣0.1分)。 4.尊重幼儿,呵护幼儿的自尊心,采用多鼓励,多表扬的方式教育幼儿,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现象(违一次扣0.1分) 5.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违一次扣0.2分) 6.打扮、衣着大方得体,禁用教师忌语(违一次扣0.1分) 7.热情接待家长、幼儿,主动向幼儿问好,微笑服务,主动与家长沟通幼儿在园内情况,虚心听取家长意见,与家长和睦相处,尊重人格,无投诉(投诉一次扣0.1分) 8.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轻违者扣0.1-0.3分) 9.不醉酒上岗,不在办公室内打牌、下棋、玩电脑游戏或网上聊天(发现一次扣0.1分) 10.积极支持配合园内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包括排练、艺术体操、文艺节目、体训工作等)(违一次扣0.2分) 11.认真、按时完成园内布置的各项任务,不得拖延(违一次扣0.5分)。 12.工作时间,不准闲谈、随意外出。(有事需外出时要与园内打招呼,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一次扣0.1分) (二)考勤(20分) 学期出满勤发给满勤奖(因公出差不计入缺勤),未达到满勤奖按下列情形扣除后发给相应考勤奖,个人因请假超出20%的部分从个人学期绩效奖励工资中扣回。 1.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 2.各类学习、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 3.旷课一节扣0.5分,旷工一天扣2分。 4.事假一天扣0.5分。 5.病假一天扣0.2分。 6.教育主管部门正式通知的函授、学习、会议、活动等,婚、丧、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时间内,不计考勤,超出时间按病或事假处理。 7、其它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酌情执行。 (三)保育工作考核(30分):每月对教师采取不定时的保育工作常规检查。 1.安全工作(8分) 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把确保幼儿人身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班内发生安全事故,有明显管理责任的,由校委会研究决定,根据情节轻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此项考核0分。 ①.无论任何情况,老师不得早于幼儿离校。按时跟操,送路队,否则发现一次扣0.1分。认真填写班务、安全检查记录。违一次扣0.1分。 ②.管理好幼儿,坚守岗位,做好幼儿生活护理工作。善于经常观察幼儿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晨检时一摸二看三通过四查看幼儿有无异常情况,及时检查幼儿是否带有安全隐患的物品。认真填写晨检记录、交接班记录。工作过程中因擅离职守、疏忽大意造成工作失误者扣1分。缺记录一项扣0.1分。 ③.每班按编班人数,每天早上及放学时都要点名、做好幼儿一日情况统计记录。严格执行园里的.接送制度,做好幼儿的接送工作,不按要求履行手续、出现工作失误,发现一次扣0.2分。 2.卫生工作(5分) 抓好室内外卫生,室内保持整洁,空气新鲜,室外无杂物,每天消毒一次,上下午离园后清理室内外卫生,教育幼儿养成讲卫生的习惯,幼儿用品有合适的标记,摆放有序、清洁、卫生。认真填写消毒记录。地面有垃圾纸屑扣0.1分,门窗有积灰扣0.1分,床铺凌乱、物品摆放杂乱扣0.1分,用具消毒不及时扣0.1分。记录一项不全扣0.1分。 3.财产管理(5分) 班内的固定财产要随时检查清点爱护,不私拿、不外借。及时关锁门窗,做到人走灯熄(包括饮水机),发现一次扣0.1分,园内共享设施如:VCD、电子琴、录音机、教玩具,要有登记记录,使用后及时清洁、归位财产如有丢失、损坏,照价赔偿,并扣0.5分。 4.日常护理(10分) ①生活技能指导:认真督促指导各环节幼儿生活技能(盥洗、上厕、点心、进餐、午睡、穿脱衣服、整理床位、收拾玩具及生活用具)。进餐条件清洁卫生,营造轻松愉悦的进餐氛围。不催饭,不洒饭,发现一次扣0.1分。 ②指导幼儿洗手,环节落实到位。不到位者每次扣0.1分。 ③能为幼儿穿脱衣服提供知适宜的帮助和指导。能根据天气变化、活动等具体情况为幼儿增减衣物。 (四)教育教学常规考核(40分)每学期对教师的各种教学计划、总结,教案、保教工作等方面按照教学常规管理要求进行2——4次全面检查。 1.各种计划、总结的制定(10分) 以下各项要求,每次每缺一项扣0.1分:①学期初制定教学计划,并按时送交学园;②期末写好总结并按时送交学园;③每周认真安排、编写周计划并按时上墙;④每周认真编写教案并按时送交学园:格式符合、条理清楚、目的明确、书写工整、语言简练、能突出重难点。(如发现无教案上课者,每次加扣0.1分) 2.教育教学工作(10分)每月对教师采取不定时的教学常规检查,其教育教学效果按优、良、合格三个等级进行。 ①平时课堂教学抽查有下列情形之一次扣0.1分。无故缺课不在岗,未用普通话,将甲课上成乙课者。 ②上课接打手机或做其它与教学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0.1分。 ③课堂出现知识性错误,一次扣0.1分。 ④按时填写幼儿成长档案及家园联系手册,延误一次扣0.1分。 ⑤着装不符合职业要求及特殊学科课上课要求的,一次扣0.1分。 ⑥未经学园同意,擅自调课或私自请人代课,双方当事人均扣0.1分。 ⑦按时上下课,不得无故扰乱上课秩序,否则一次扣0.1分。 ⑧组织活动方式与策略:引导幼儿积极主动的学习,能针对幼儿的能力差异进行个别指导,促进每一个幼儿在原有的水平上发展。 ⑨常规遵守:在活动中,幼儿能自觉遵守常规。 ⑩重、难点解决:能善于根据目的解决重点、突破难点。 3.环境创设(5分) 教育环境:A、物质环境:提供丰富的材料和教育资源,供幼儿主动自由的探索,满足不同水平幼儿发展的需要(主题墙饰、各区角、活动准备),按要求布置教室,进行环境创设,月月都有主题墙。做好观察记录,每日活动按时上墙。每周更新内容(3分);B、精神环境:在师生交往中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为幼儿创造一种平等、宽松、理解、激励的精神环境(2分)。 4.早间操(3分) 早间操:按时组织早间操,队列整齐,幼儿会做韵律操及自编操,要求教师示范要规范,精神饱满。早间操组织混乱、不规范者每次扣0.1分。 5.幼儿发展情况(5分) 每月对各班幼儿进行随机抽查,检验该阶段幼儿的发展水平,从而检验教师的保教效果。(按原始记录汇总评定,测查合格率达到85%以上、75%以上、65%以上,分别得5分、4分、3分。) 6.教研活动(5分) ①按时参加教研活动(请假扣0.1分,未请假扣0.5分) ②教研活动积极参与并发挥作用获实效奖1分。 ③按时上交教研资料。1分。 ④评为学校先进教研组,组内每人加2分。 ⑤教师互相听课一学期不少于10节;每学期集体备课、听课、说课不少于2次;每月要有一篇高质量教育随笔;每月一个主题活动;每学期写出2份有价值的教案;每学期按课题书写论文;参加培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有活动记录。缺一项扣0.1分。 7.学习笔记(2分) ①学习笔记达到规定次数、字数,未达要求扣0.1-0.5分。 ②听课笔记达标,少一节扣0.1分,超标者酌情加0.1-0.5分。 ③校本培训笔记根据学校培训情况而定,未达要求扣0.1-0.5分。 8、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依据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分为A、B、C三档,未能及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一次扣0.5分。 (五)加分 1.每月出满勤加1分,全学期出满勤加5分。 2.获校、管区、县、市、省、国家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者等,分别奖1分、2分、3分、4分、5分、6分 3.教师各类竞赛评比奖、学生竞赛辅导奖(教育部门主办)、教师论文奖(指教育行政部门评比或由教育部门层层推荐的)、文章发表(指教育刊物,教育报纸)、教科研课题奖、艺体卫、科技等学科团体辅导奖 ①校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三等奖0.6分 ②管区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6分,三等奖1.2分 ③县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4分,三等奖1.8分 ④市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2分,三等奖2.4分 ⑤省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⑥国家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4.8分,三等奖3.6分 有关绩效工资方案合集 篇8第一条:文件依据 根据教育部出台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教人xx15号)、《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教师xx10号)及《颖泉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 第二条: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原则,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建立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3、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公开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全、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第三条: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改革与发展全局、构建和谐校园为指导思想,充分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学校发展活力,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四条:实施范围及对象 本校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 第五条:绩效工资资金组成 区财政审核规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六条:发放时间 按学年度进行,即每学年结束以后按方案计算发放。 第七条:发放办法 按区财政审核规定总金额除以总分值,再乘以教职工个人得分,即为教工的绩效奖励工资。学校按方案计算出结果后张榜公示,编制发放册,签章后报中心校审核后发放。 第八条:本方案自xx年1月份开始实行。 第九条: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考勤奖励津贴(20分)按月结算公示 1、学校职工应自觉遵守学校出勤制度,学校实行考勤签到制,值班人员应据实记载教职工的考勤情况,每周公布一次。 2、全学期出满勤者得20分。 3、有下列情况者给予扣分:a、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1分;b、迟到早退3次折算一天事假,以此累计;c、旷工一天扣1分,旷课一节扣0.2分。 4、有下列情况者视为出勤:a、国家法定假日 b、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派出的公差(如会议、听课、报送材料、学习等) 5、学校通知的各种活动(例会,政治、业务学习,教研活动等)以本人签到为准,代签视为无效,缺席一次扣0.5分。 (二)、工作量奖励(26) 1、课时 按要求完成学校的课时数10分。 2、跨双科 单科7分,主科+主科(或包班、或主科+英语+英语)10分,主科+英语(或主科+学前班)15分,主科+常识课8分。 3、班级人数20人----30人6分,31---40人7分;41人以上人8分。跨双科以主科班级人数为准,带双科主科以班级人数多的为准。 (三)职称职务岗位(29分) 1、班主任、科任教师补贴:班主任每人5分,科任教师每人3分。(按职责完成工作加满分) 2、校长加12分,教导主任、少先大队辅导员、会计10分。 3、语、数、英教研组长、农远工程信息员(包括图书管理)、通讯员加4分,资料员、安全信息员、后勤人员加2分。 4、兼任多种职务的人员补贴可累加。 5、职称津贴:中一、小高(已聘)得15分;2、小学一级(已聘)得10分;3、小学二级(已聘)或未评职称的教职工得8分。 (四)、业绩奖励津贴(64分) 1、个人综合荣誉(10分) 一学年来教师获得的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和综合性荣誉称号的教师给予奖励,一年获多个荣誉的按最高的一个计算。⑴省级或省级以上得10分;⑵市级得7分;⑶区级得5分;⑷镇级得3分(5)校级1分。 2、教育教学业务水平(17分) ⑴、个人学术水平(10分):a、指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校组织的教学优质课比赛或公开课,一年中同一篇奖项的按其中最高的一个计算;①省级或省级以上得10分;②市级得7分;③区级得5分;中心校级得3分。b、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校组织的公开发表论文或论文获奖,一年中同一篇奖项的按其中最高的一个计算;①省级或省级以上得10分;②市级得7分;③区级得5分;中心校级得2分。 ⑵、辅导学生水平(10分):指教师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校组织的学科竞赛获奖。①省级或省级以上得10分;②市级得7分;③区级得5分;中心校级一等奖得2分、二等奖得1.5分、三等奖得1分(按人数累计)。 (3)、宣传报道水平(2分):指教师向各级各类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投稿,被采用的,①省级或省级以上得2分;②市级得1.5分;③区级得1分。 以上荣誉得分的认定:各级各类获奖都以荣誉证书或文件为准;各级各类获奖证书或文件都必须是各级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3、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质量(37分) 1、教学质量优质奖:根据每学期期末中心校语数英质量检测成绩奖励前13名(按校排),分别30分、28分、26分、23分、20分、17分、14分、11分、8分、5分、3分、2分、1分;学前班按第六名奖励。(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加2分,第一名加奖5分,一年级以第六名为底线) 2、教育教学常规:根据每学期学校对教师教育教学常规(课堂教学、教案、作业各种记录等)进行量化综合评估,考评一等奖占35%、二等奖占35%、三等奖占30%(55周岁以上为二等,分别奖7分、6分、5分。(具体要求按教导处计划执行) 3、班级管理奖 每周评出本周的文明班级(文明班级不得超过学校的50%)根据结果班主任加0.5分,副班主任加0.3分。 (五)附加分(10分)此项得分个人不超10分,每月公示 (1)抽人干活、加班补贴、举行活动:因公抽人干活加班人员半天1分。 (2)因公代课补贴:因公外出半天可调课,外出一天(或以上)每天补贴加0.5分,由教导处或值日组安排。 (3)、师德师风考核(5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项考核不得分。⑴因教师师德问题导致学生家长到上级有关部门上访的;⑵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⑶进行有偿家教或校外兼课,向学生家长收受礼品或贿赂的;⑷向学生推销各种物品,未经学校授权向学生擅自收取费用的(5)违反上课要求的。(6)出现一类重大安全事故,对学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考核办法:通过民主测评、学生测评、部分家长测评,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教师得分。 (六)、其他具体事项 1、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绩效考核为0分,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2)停发工资的; 八、有关要求 (一)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占1/3,由全体教师民主推选,任期为一年;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的发放。 (二)学校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三)除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绩效工资外,学校不准利用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 有关绩效工资方案合集 篇9根据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625号令)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甘人社厅〔20__〕60号)、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管理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xx〕654号)以及市县人社部门有关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发挥奖励性绩效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单位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单位县财政拨款的全额事业管理人员。 二、分配原则 1.在绩效工资分配形式上,建立总量宏观控制、加大岗位考核兑现力度的分配制度。 2.在岗位目标考核上,建立岗位目标考核、扩面目标考核和综合目标考核的立体考核制度,按期公布考核结果,实现量化考核,确保公平、合理、透明。 3.在绩效工资分配兑现上,建立重工作目标、重工作实绩、重争先创优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合理拉开分配档次,保证收入分配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三、绩效工资分配 按照绩效工资分配的要求,为切实搞活内部分配,强化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绩效机制,适当拉开分配档次,实行绩与效挂钩,按分配工资的总额和个人基本绩效工资为基础,以量化分数来进行分配,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由于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额不一致,每人每月500元纳入绩效考核分配,其余部分由个人所得。 四、考核方法 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考核领导小组,对事业干部进行绩效工资考核评分,从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具体内容包括: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态度、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五、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陪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抽调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长期病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有关要求 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管理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xx〕654号)的精神执行,或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研究确定。 有关绩效工资方案合集 篇10按照《明光市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校《教师工作考评办法》,从学校和教师实际出发,现制定《明光市高王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该方案已经xx年10月13日我校全体教师讨论、表决通过(试行稿)现予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实施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实际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但不宜过大),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工作付出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 2、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学校全体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师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发放形式 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每年分学期三次(2—6月、7—8月、9—元月)考核造册,学校依照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方案,每项独立核算,提出考评结果报教育局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划入个人工资银行帐户。 五、实施细则 (一)考勤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胡宏忠、伏德州负责) 1、教师在校时间不少于8小时,全体教师应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实行签到坐班制,出满勤、干满点,每月公布考勤一次,月满勤者学校发给月满勤奖(考勤津贴的均值)。 2、教师因事因病需履行请假手续,中心校教导处和村校长可审批本校教师半天假。中心校及村校教师请假一天以上的(含一天)由中心校校长审批。七天以上由学校签署意见报教育局审批,较长时间的病假需有医院诊断证明。教师因病请假,半天扣5元;因事请假,半天扣10元。 3、未请假者无故不上班的,均视为旷课旷工,旷课一节扣20元,旷工半天扣50元,旷工超过三天的取消当月工作量津贴。 4、迟到、早退(各处室安排工作时无故不在岗一节课内即视为早退,迟到早退超过一节课的视为半天事假)每月3次折算半天事假,扣10元。 5、教师违规代签到,每次扣代签、被签者各50元。 6、值日(含中午)不到岗,不履行职责(含人在校而不在岗)一次扣10元,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公假除外)。 7、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活动、临时性通知及其他集体活动)缺席者,每1次扣10元(公假不扣,以会议记录为准)。 8、教师签到由教导处负责监督,学校主要领导以及值班领导抽查,当天教导处人员监督不到位的扣20元。 9、上课迟到、中途离堂、提前离堂一次扣5元。 10、教师调课需要经教导处批准,私自调课视为旷课,旷课一节20元。 11、严禁在上班时间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否则,一次扣5元。 12、公假代课每节3元,病事假代课每节2元。 13、对婚、丧、产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假期,按照文件规定的执行。特殊的病、事假经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二)班主任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分处室负责) 班主任津贴主要体现在对班主任工作的倾斜,班集体建设与管理(详见《明光市高王小学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享受不同程度的津贴补助。具体考核内容: 1、计划与总结(胡宏忠负责) (1)能及时制订本学期班主任工作计划,要求具体、重点突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创新性,并按时上交者得3分,迟交一天扣1分,不交者0分。 (2)、学期结束前,能及时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并按时上交者计3分,迟交一天扣1分,不交者0分。 2、《班主任手册》(伏德州负责) 班主任手册记载细致并且齐全的上限6分计分,学生写的为0分。 3、纪律情况 (1)坚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并及时做好记录,每周至少一次(满分10分),少开一次扣1分(以班主任手册记载为准)。一学期班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和意外伤害事故计10分,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的不计分(以实际发生为准)。发生伤害、影响较大的安全事故,倒扣分,甚至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董如春负责) (2)加强早读、午间、课间管理,做到文明活动,秩序井然,早读和午间能按规定时间组织学生在班学习的上限10分计分(以值日教师值班记录、少先队检查和随机检查为准)。好10分,一般6分,差3分。(胡宏忠负责) 4、卫生情况(董如春、郑培貌负责) 每天及时打扫教室及清洁区卫生(卫生大扫除每周一次),并保持全天清洁的计20分,如发现地上有纸屑或杂物的有一次扣0、5分(随时检查)。如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乱扔废纸、果皮、食品袋等现象的,有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以少先队检查和一日常规检查记载为准)。 5、环境与布置(李剑亮、刘建康负责) (1)教室布置:室内环境情况,要求做到地面保持整洁,墙上无蜘蛛网,课桌凳排列整齐,学生文具摆放有条理,卫生洁具放置有序,上限10分计分。(每周检查一次,学期末取平均分)好10分,一般6分,差3分。 (2)专栏和板报:按规定出好每期专栏、班级板报的,上限10分计分。(每月评比一次,学期末取平均分)。好10分,一般6分,差3分。 6、班队主题活动(伏德州负责) 能认真组织好每周一次的班队活动课,每学期不得少于10次,班队活动课时间不得少于40分钟,要求班队活动课有主题(在学校教导处、少先队安排的教育主题下进行,无安排则各班依据各班实际情况定主题),有内容,有记录。满分5分,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以班队活动记录为依据) 7、家校联系(夏茂河负责) 提倡经常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每学期对50%学生进行书面、电话、家访等方式进行联系。并能适时组织召开学生家长会,效果好的加3分。 8、好人好事或公益活动(刘建康、李剑亮负责) (1)能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计3分,缺一次扣1分。 (2)班级有班务日志或好人好事记载本,记载完整的计2分,一般计1分,没有记载的为0分。 9、集会或升旗仪式(郑培貌负责) 升国旗仪式或集会,学生着装统一,红领巾佩戴整齐,纪律严明、秩序井然,做到“快、静、齐”上限10分计分。 10、德育工作或班主任会议(胡宏忠负责) 坚持参加学校组织的德育工作或班主任会议,参加一次且认真记录并及时传达安排班级工作的得1分。(以会议记录为准) 11、班级校产管理(董如春负责) (1)爱护学校花草树木10分,要求学生不得攀折、踩踏花草树木,有一人次扣1分(随时检查); (2)及时关闭门窗10分,平时要及时关闭电灯,不得晴天开长明灯,有一次扣1分。放学后,不能按要求及时锁门、关好窗户、关闭电灯的,有一次扣1分。(随时检查) (3)爱护课桌板凳、门窗及教室内的财物等公共财产,完好无人为损坏的,全学期计10分,有人为损坏的,维修费在班补中扣除,同时,一次扣1分。(以总务处检查记录为准) 12、图书和二次用书管理(郑培貌、夏茂河负责) 图书借阅和二次用书维护工作,图书每月以班级为单位借阅一次得2分,丢失一本,按价赔偿且扣0、5分;二次用书班主任要精心管理,丢失一本扣1分。 13、临时性工作(胡宏忠负责) 学校及各处室要求上报的材料或限期完成的工作,班主任及班级学生能积极支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积极主动按时上报、完成的,每次得2分。如有妨碍、没有完成的或没有支持配合工作开展者一次扣1分(以各部门反映为准)。 14、各项比赛活动成绩(伏德州、刘建康责) 平时各项活动成绩按照比例折合上限10分。 计算公式: ①班主任最后考核分=班主任各项考核分× ②班主任津贴=×班主任最后考核分 (三)学校常规管理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杨军负责) 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是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教师精神文明建设、学校安全、文明教育,公物管理与环境爱护等各方面,如对违规补课、有偿家教、体罚等行为,予以处理,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项管理细则,责任到人,评比到位。 详见《高王小学教师常规管理考核细则》,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本项不得分或酌情得分。 1、升旗仪式、集会和“两操”经常不到位者或者到位不负责任者(升旗和课间操要求全体教师参加,眼保操由课任教师负责); 2、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和学校安排以及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3、体罚、侮辱学生,经举报查证属实者; 4、由于失职或不认真完成教学工作,给学校或师生造成损害或不良影响者; 5、课堂上、值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和后果的; 6、违规补课、有偿家教和乱订资料向学生推销者; 7、所管理的公物人为受到严重损坏者; 8、违反明光市教育局《教师队伍管理若干规定》上必须遵守的; 9、违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失教师形象者。 有关绩效工资方案合集 篇11为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收入分配制度,根据婺府办字[20xx]5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分配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促进单位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推进科研生产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正式工作人员,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三、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 根据婺府办发[20xx]55号文件规定,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由清理核查、规范后确定的津贴补贴加上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即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构成。 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的部分(不含特殊岗位原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按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不再另行发放。 四、绩效工资的构成与分配 (一)绩效工资的构成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1、基础性绩效工资体现岗位职责因素,按其相对应的主要岗位基础性绩效工资系数分配,个人计算方法为单位年人均绩效工资×60%÷单位平均岗位系数×个人岗位系数。 2、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实际从事工作岗位的工作量、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及出勤率等因素,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分配发放。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1、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及发放办法 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见表(附件),按月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及发放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镇政府年初制定的百分制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40%,年终一次性发放。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按照工作制度和目标管理方案规定执行,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绩效考核:按照年度考核办法执行,考核合格者,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出现以下情况者,部分发放或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1、不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未完成岗位年度工作任务,对单位发展造成一定影响的,扣除1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2、违法综治条例和计生条例,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扣除10%基础性绩效工资。 3、在职人员未经单位同意私自外出兼职或进行其他有偿服务,经教育无效的,第一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从第二个月起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所在单位的绩效分配办法执行。 4、病事假期间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以下规定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1)在职人员在法定休假期内、工伤治疗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 (2)在职人员连续病假两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90%发放,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发放。长期请病假的,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3)当年事假累计在20天以下(含20天)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照发;当年事假累计在20天以上,30天以下(含30天)的,每天扣发本人日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0%(日基础性绩效工资=月基础性绩效工资÷21、75天);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从第31天起,停发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 5、受行政刑事处分人员待遇问题: 受劳动教养、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治安拘留及刑事处罚的,处罚期间在职人员停发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停发离退休生活补贴。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原享受标准继续发放,待审查结束作出结论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 6、长期请假人员不发放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考核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必须在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1、考核内容:参照《思口镇政府机关干部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2、考核办法及奖惩措施 (1)考核办法: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按照《思口镇政府机关干部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设一、二、三档,其中一档6名(取百分制考核排名的前6名,第6名并列的相应增加,一般人数不高于事业正式职工总数的.15%),三档3名,取百分制考核排名最后的3名,倒数第3名并列的相应增加。其余的都归入第二档。 (2)奖惩措施 ①设立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第一档系数为1、1,第二档系数为1,第三档系数为0、9。 ②上级表彰人员的奖励不计入单位绩效奖励总数。 ③不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未完成岗位年度工作任务、对单位发展造成一定影响的,违反综合条例和计生条例、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均扣除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④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第三档计算,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六、组织实施 1、思口镇政府成立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指导绩效考核工作,监督实施过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分管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委员余鸣森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王中杰、庄莉、周琳等组成。 2、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经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修改后,形成初步实施方案,向全体事业干部职工公示。在充分听取意见后,将合理性意见提交领导小组,对方案再次进行修改后形成单位正式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经镇党委、政府审核通过后报县绩效办审批,批准后即可执行。 注:由于每年达到称职评审条件的职工均要申报专业技术职称,造成每年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平均系数也会改变,因而每年每位职工绩效工资的总额也有所不同。 有关绩效工资方案合集 篇12一、指导思想 根据温瓯教政[20xx]172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实施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意见》。更好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增强办学活力,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建立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坚持适当拉开距离,优职优酬的原则,不搞平均主义。 三、实施对象 为本校全体公办在编在职教职工。 四、分配办法 (一)严格控制总量。教职工绩效工资的总额,应控制在教育局、财政局预算核定下达的绩效工资额度内,不得突破。 (二)适度拉开档次。教职工绩效工资不能平均分配,以教职工学期和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评价机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分等次发放。 绩效工资的比例系数为: 考核等次比例系数备注 优职1.3 1.校级领导考核等次以区教育局考核结果为依据,其他人员以学校考核结果为依据; 2.退养、经同意借用人员和考核合格的试用期教师均按比例系数为1的标准发放。 称职前40%1.1 后60%1 基本称职0.5 不称职0 (三)突出工作绩效。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分配要与教职工教育教学工作业绩、工作量大小、出勤情况、班主任工作及师德师风等综合实绩挂钩,要充分利用绩效工资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学校内部管理。 (四)几类特殊人员的处理。 1.下列人员,可以全额或部分享受绩效工资: (1)经区教育局批准离岗退养人员的绩效工资全额发放。 (2)经区教育局同意借用到本区党政部门和其他单位人员全额发放。 (3)当年到龄退休、正常流动人员的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月发放。 2.下列人员,不享受绩效工资: (1)经区教育局批准或备案的勤工俭学人员。 (2)未经区教育局同意借用到其他单位的人员。 (3)受党纪、行政处分期间的人员。 (4)学期、学年度履职考核不合格或没有考核结果的人员。 (5)其他规定应不享受的人员。 3.下列人员,按如下规定处理: (1)旷工1节扣发当月50元绩效工资,旷工1天扣发当月100元绩效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7天的,停发学期绩效工资。 (2)事假1天扣发当月20元绩效工资,事假累计超过10天不发当月绩效工资;连续事假2个月的,停发学期绩效工资。 (3)病假累计3天以上每超过1天扣发当月10元绩效工资,病假累计超过15天不发当月绩效工资;连续病假3个月的,停发学期绩效工资。 (4)身患严重疾病,经区教育局批准办理病假手续的人员,可按照绩效工资的70%发放。 (5)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期间的绩效工资照发;哺乳假期间的绩效工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妊娠假按病假处理;探亲假在工作期间的停发,寒暑假期间的照发。 4、下列人员,按如下规定执行:。 (1)、参加本区交流任教教师,按现任教学校同等次人员标准发放。 (2)参加省、市支教教师,按原任教学校同等次人员标准发放。 五、说明 1、教职工绩效工资以学年度为单位发放,既第一学期预支人均发放一半,第二学期末根据学年度考核结果统一结算。 2、在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按照本细规定实施。 有关绩效工资方案合集 篇13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优化直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景人社发〔20__〕231号)文件精神及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工作,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分配激励机制,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事业单位工资分配改革的方针和原则,在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调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围绕搞活内部分配,以工作业绩考核为依据,建立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县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考核对象 普查中心全体干部。 三、组织保障 成立景泰县统计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扶海,副组长赵中瑞、廖玲月,成员张国钧、李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统计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日常工作。 四、考核时间 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确定绩效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经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评审后,报县人社、财政部门核准,半年发放一次。 五、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及分配方式 绩效工资总量为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绩效工资标准和各岗人数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并随工资标准调整和人员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规范性津贴补贴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规范性津贴补贴3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帐户;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工作实绩和出勤情况考核后,半年发放一次。 六、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工资主要考核职工工作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对职工工作作风、政治表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分别由领导干部与全体干部职工对干部职工进行评议和民主测评。领导干部测评分值比例为70%,全体干部职工测评评分值比例为30%,测评结果为两项得分相加。设立100分,其中职业道德15分、出勤情况30分,工作能力15分、工作实绩30分,廉洁情况10分。 职业道德包括爱岗敬业,工作热情,遵纪守法,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等;出勤情况以办公室统计结果为准;工作能力以干部职工的决策能力、洞察能力、管理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创造能力为主;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廉政情况主要考查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有无吃拿卡要等行为 七、考核内容及考核程序 (一)考核方法要注重实效,采取简便宜行,易于操作,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单项与综合相结合,考核要充分听取本人,其他职工以及相关人员的意见,其他人员及相关人员测评等方法进行。 (二)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日常考核随时进行,年度考核在年末进行,聘期考核在聘期结束前考核。日常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以年度考核为主,考核结果是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1、考核准备。考核前夕,我局将确定专人负责、考核小组安排具体考核工作,被考核对象按要求撰写书面述职报告,并对照考核内容自查。 2、公开述职。所有考核人员作本人半年或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由分管领导核定,初步提出被考核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等次。 3、民主测评。在听取考核对象述职汇报的基础上,统一对全体考核对象以表格的形式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表的发放、收缴、统计和汇总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 4、调查核实。由考核组负责,按照本人述职情况,对考核对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核实,并评分。 5、领导评议。由我局领导班子对干部职工进行评议打分。 6、统计汇总。由考核组成员根据逐项考核结果,综合考核得分,汇总结果。 7、通报考核结果。 八、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本年无故旷工累计达20个工作日以上(含)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对年度或半年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同期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30%、50%、60%、70%、80%、100%。 5、对因工作严重失职或渎职,对违反法律、法规,且被公安、司法机关处理的,扣除同期绩效工资的50%。 6、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扣发同期绩效工资。 7、借调出的.干部职工,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8、经单位批准长期病休的按同职级人员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9、病假人员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九、工作要求 实施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保存有原始依据,考核量化分数及结果应告知被考核人员并在局单位公示栏公示,有异议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 十、其他事项。 (一)考核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规定的办法实施考核。 (二)不准拉帮结派,严禁不利于团结的行为。 (三)不准弄虚作假,谎报、瞒报考核数据和工作情况。 (四)本方案由局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方案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有关绩效工资方案合集 篇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国家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1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长沙市规范教师津补贴工作的统一要求,结合各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适用对象 在职在岗教师 二、在职人员发放办法 (一)、绩效津补贴的分配原则 1、坚持激励与制约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3、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考核结果公开透明,与分配直接挂钩。 (二)绩效工资组成 1、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两项的比例为7:3 2、奖励性工资由学校制定分配办法根据考核结果按月发放。 (1)岗位绩效标准:工作质量从岗位绩效中体现(参照《雨花亭学区教师常规工作考核办法》)。 专技职称 标准 管理职级 标准 工人等级 标准 中学高级 346.5 科员 180 技师 241.5 中学一级、小学高级 238.5 高级工 187.5 中学二级、小学一级 180 中级工 165 小学二级 165 初级工、普工 147 (2)课时绩效:按以下公式计算发放 (在职在岗教师人数-1)×300元 (在职在岗教师人数-1)月标准课时总节数 单位课时绩效= 课时计算参照《雨花亭学区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试行稿)》执行。 (3)其他部分绩效:按以下公式计算发放 (在职在岗教师人数-1)×292.5元+扣除部分-奖励部分 在职在岗教师人数-1 其他部分绩效= 说明:奖励和扣除部分均参照《自然岭小学教师奖励方案》、《自然岭小学教职工出勤考核办法》和《自然岭小学教师常规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三)、几类特殊人员的待遇 1、不在岗人员 (1)按照相关政策获教育局批准的提前离岗、身患病症或重性精神病、因公受伤治疗期间的人员。绩效津贴按区人事局核定的标准照发。 (2)长病休人员:病假超过6个月的,生活补贴照发,不发给奖励津贴,从第7个月起按以下原则发给工作津贴: ①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不发给工作津贴 ②工作年限满10年和10年以上的,发给50%的工作津贴 如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愿意重新上岗须报区教育局按有关程序办理。 (3)借(抽)调人员 经教育局批准的借(抽)调人员在借(抽)调期间,绩效津补贴按区从事局核定的`标准照发。逾期不归的,从次月停发绩效津补贴。 (4)因特殊原因不在岗且经教育局讨论决定停发工资的职工,不发给绩效津补贴。 2、在岗人员 (1)病假。病假超过2个月但不超过6个月的,生活补贴照发,奖励津贴按学校方案执行,从第3个月起按以下原则发给工作津贴: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50%的工作津贴;工作年限满10年和10年以上的,发给80%的工作津贴。 (2)旷工。当月旷工2次以上的,停发当月工作津贴。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作辞退处理,上报教育局,停发工资和绩效津补贴。 (3)年度考核合格等第以下人员 上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次年内,生活补贴照发,工作津贴发放学校工作津贴考核结果的80%。 上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和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上年度考核的,次年内,生活补贴照发,工作津贴发放学校工作津贴考核结果的60%。 奖励津贴按学校制定的奖励津贴方案执行。 (4)法定的婚丧假、产假等待遇均根据相关政策处理。 (四)、执行时间:从20xx年3月1日起。 三、离退休人员发放办法 离退休人员实行生活补贴:与离退休时的职务(职称)、技术等级(工人)相匹配,纳入区财政工作统发中心统一发放到人。离休人员按在职同类人员的85%标准发放,退休人员按在职同类人员的78%标准发放。从20xx年1月起按标准进入财政工资统发按月发放。 有关绩效工资方案合集 篇1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省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以及县教育局关于《xx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学校发展的规范化科学化的考核评估机制,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起科学、规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鼓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加强学习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整体推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快速发展。 二、绩效工资考核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本校正式在编教职工。 三、绩效工资考核原则 1、科学性原则:各项考核指标及分值的确定,要科学合理,符合学校工作的特点,力求科学、规范、简约,易于操作。 2、法规性原则:实施方案要符合《教育法》、《教师法》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绩效工资发放的有关规定,通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后实施。 3、发展性原则:终结性结果和过程性考核相结合,全面分析,合理评价,有利于促进学校工作和教师发展。 4、公正性原则:考核教师要从实际出发,做到客观公正,对教师一视同仁,不偏不倚,标准面前人人平等;考核工作各环节加强民主监督,层层把关,做到“四公开”,即考核标准公开,考核方法公开,考核过程公开,考核结果公开。 5、注重教学实绩原则:突出教师工作的核心——教学工作,突出教师在本职岗位做出的成绩和贡献。 四、绩效工资考核形式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学校各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绩效考核实施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县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2、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领导小组考核与群众评议结合。除基础性绩效工资外,奖励性绩效工资每月或每学期分条块考核核算津贴,年终一并汇总后发放(“年度考核奖励”根据考核细则换算成一定的分值,核定等级,再换算成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基础性绩效工资 按上级规定,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的70%,按月发放,具体办法按县有关部门确定的标准执行。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有下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减发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⑴参与有偿家教、私自在校外兼课、进行有偿招生的,扣除其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20%—50%; ⑵损害学生利益,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扣除其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10%; ⑶不服从学校管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扣除其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20%—30%; ⑷其它有损教育形象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扣除其绩效工资的5—20%。 ⑸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在处分期间,按月扣除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警告及严重警告扣10%,记过扣20%,记大过扣30%,降级扣40%,撤职扣60%。 ⑹凡涉及第⑸条的按第⑸条执行,不再重复执行⑴—⑷条。 ⑺对于病伤残教职工,应视其病情轻重通知其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病伤残鉴定,办理病退手续。因病有县级医院以上病假证明,经批准休假在三个月以内的,在休假期间,按月扣除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的20%;经批准休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在休假期间,按月扣除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的40%;病假一般不超过六个月,确需休假在六个月以上的,按月扣除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的70%。 ⑻其他。未经领导同意,无故旷工15天及以上的,学校应书面通知其返校,执意不返校的,学校应于以辞退,并通知其办理辞退手续。 2、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学校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除班主任津贴按月发放外,其他项目在年度考核后一并发放。 有关绩效工资方案合集 篇16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经过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努力构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调动和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尊重规律。遵循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考核资料,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面向全体学生、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中,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本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四)客观公正,统筹兼顾。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兼顾职员、教师、工勤人员的利益。 (五)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向班主任、骨干教师倾斜,体现能者多劳,多劳多得。 (五)政策延续,逐步完善。年度绩效工资考核涉及教师的切身利益,在坚持原有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对大家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进行修订完善。修订项目须经教代会表决经过,方可有效。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分为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由人社部门根据规定进行发放,每月打入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制定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报人社、财政部门备案后,在人社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岗位津贴和业务考评结果划定等次进行分配。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资料和方法 (一)教职工的业务考核 主要考核全体教职工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根据鲁教人字〔20xx〕4号等文件规定,除去岗位津贴总量和有关奖励外的剩余部分,依据《学年度业务考评》排序,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档次,按照1:1:1的比例发放。档差10元。 (二)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资金来源于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按项目和人数预留资金。我校岗位津贴包含5个项目:班主任岗位津贴、课时津贴、教研组长岗位津贴、领导干部岗位津贴、值班执勤岗位津贴。具体考核分配标准如下: 1、班主任岗位津贴 根据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进行发放。主要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团体和团队活动及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等情景。由学校制定班级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分优秀、合格两个档次,按照1:1的比例,分别补贴220元/月、200元/月。如有重大安全事故或班主任主观不作为等问题,本月班主任补贴为0元。若班主任请假超过三天,按实际在岗天数折算发放岗位津贴,扣发部分原额给代岗班主任。 2、课时津贴 课时津贴分两个序列:教师序列和职员序列(业务考评在职员序列中的教师)。 教师序列:考核标准:依据周正课课时数量,分三挡考核,档差10元。 一档(60):所任学科周正课课时数大于或等于双班语文或数学最低正课课时数(12节)的教师。 二档(50):所任学科周正课课时数大于或等于单班语文或数学最低正课课时数(6节)的教师。 三挡(40):所任学科周正课课时数小于单班语文或数学最低正课课时数(6节)的教师。 职员序列(业务考评在职员序列中的教师),分两档考核,档差10元。 一档(40):职员序列中,年度考核名次小于或等于12的教师。 二档(30):职员序列中,年度考核名次大于12的教师。 3、教研组长岗位津贴 由学校制定教研组考核细则,对各组进行考评,分出优秀、合格等相应等次,大组长分别补贴40元/月、30元/月;小组长分别补贴20元/月、10元/每月。如有重大安全事故;教研组长主观不作为;本组管理严重失误等问题,本月教研组长岗位补贴为0元。 4、领导干部岗位津贴 由学校制定考核细则,对分管工作进行考核,按1:1分两档,分别补贴220元月、200元月。如有重大职责事故;主观不作为;分管工作或安排的其他领导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本月领导干部岗位补贴为0元。 5、值班执勤岗位津贴 值班执勤津贴共计40元月。 值班指的是双休日及节假日;考核依据“值班要求”,凡违反值班要求,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每违反一条扣5元;造成上级领导机构通报批评等严重后果的,本月值班执勤津贴为0元。 执勤指的是工作日。考核标准有三条:是否及时到岗;有无中途离岗;是否尽职尽责监管学生路队及安全。每违反一条扣5元。 (三)出勤奖 1、事假(教职工因私事请假)。根据乳教字【20xx】42号文规定,教职工每学年事假不超过10天,每超一天扣20元,并取消本年度评优选先和晋升职称资格。累计事假超过2个月的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连续事假5天以上的报教育局审批。事假前或事假后,须自行调课或安排好自我分担的工作,1—2日内报业务副校长审批;3日以上报校长审批。 2、病假。根据乳教字【20xx】42号文规定,教职工请病假必须提交县以上医疗机构的病例、诊断证明,学校存档并报送教育局审批,提交不出证明的,视为事假。教职工每学年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取消本年度评优选先和晋升职称资格;累计超过6个月的取消本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3、旷工:根据乳教字【20xx】42号文规定,不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经批准而逾期不归的;不服从组织调动或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履行职责的;其他无正当理由缺勤的,以上四类情景均属于旷工。旷工每课时扣发20元,不足一课时按一课时计算,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学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当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理,取消评优选先和晋升职称资格;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学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 3、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工伤的处理办法依据乳教字【20xx】42号文规定执行。 4、工作日出现迟到、早退的,每次扣5元;学校在工作日或非工作日组织的重大活动出现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0元;情节严重的视为旷工。 五、有关规定 (一)凡有下列情景之一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1.上一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学年内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 3.经组织批准脱产学习6个月及以上的; 4.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5.违法犯罪的; 6.按上级文件规定不得发放的其它未尽情形。 7.除了上述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情景外,其他违规违纪情景,可由单位决定对奖励性绩效工资进行适当扣减。 (二)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见习期、初期工资的人员以及年内进出、退休等人员,其绩效工资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量内根据实际工作月数等情景确定。 (三)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原领导干部,以及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选派到社区、计生办工作和担任渔船专管、红色教育基地讲解等人员,可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拨付标准进行发放。 (四)教育系统内部之间借调、参加城乡交流和支教的人员,工资单位可根据其实际工作单位的考评位次,参照本单位相当位次的人员标准发放。 (五)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副书记)奖励性绩效工资,从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中按有关规定预留资金,由市教育局负责考核分配。 (六)绩效奖金以上规定发放9个月,寒暑假每月每人按拨付标准发放。 (七)方案中规定若与法律法规、上级文件政策发生冲突,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政策为准。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和研究处理。 有关绩效工资方案合集 篇17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和教育部《关于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和省教育厅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系统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学校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全面履行职业教育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内部考核分配机制,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与“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岗位绩效工资的调节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做与不做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激励全校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推进我校事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一)“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 岗位绩效工资以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除了有法规规定的以外,凡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不能参与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岗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工作量核定 (一)满工作量的规定 教师聘课12个标准课时为满工作量。 (二)标准课时系数 按省教体厅文件规定,政治、计算机课时系数为1;语文、英语、数学课时系数为1.25;体育课时系数为0.9;音乐、美术、健康教育、劳动技能课时系数为0.83;专业理论课、实习指导课时系数为1.25(各科均包括备课、讲课、自习辅导、批改作业、命题证卷,实验实习指导等所有的教育环节,体育包括早操、课间操和课外活动,礼仪、美术、音乐、书法含课外辅导和学校活动服务工作。) (三)考核绩效工资 学期考核绩效工资分专任教师、中层干部、行政及工勤人员三个系列,分别按教代会通过的量化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四、工作量考核标准及操作办法 1、考勤标准。按照《xx省中职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进行考核。教职工应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对教职工实行平时月考核及学期考核相结合的岗位考核及管理体制。 2、教工一个月内旷工累计2天以上,或事假累计3天以上,或病假累计7天以上者不得当月绩效工资;教工在一个学期内内旷工累计10天以上,或事假累计1个月,或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不得当期绩效工资,且目标考核分为0分,并取消年度评先及年度考核“先进”资格以及年终考核奖。 3、以上凡属旷工旷课的扣分每月累计后按追究责任的办法通报,学期结束从个人目标考核分中扣除。考核以科部为单位,每月统计汇总一次,按考核分数推出科部顺序.扣款由各科室负责实施。全校考勤工作由考核人员负责,扣分的追究由主管领导负责追究计扣至责任人。 五、工作量工资分配办法 1、按照每一位教师的绩效工资总额的50%为其工作量工资,按照上级规定,认真、科学核定每一位教师的工作量,按照考核凡满量、满勤工作者,每月足额发放; 2、工作量不饱满者,按照所缺百分比扣除工作量工资; 3、缺勤者,根据考核制度规定,从工作量工资中足额扣除; 4、每学期末按规定核算扣除后,发给剩余部分。 5、层级、单位领导与工作人员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53倍 六、绩效考核标准及操作办法 1、担任三年级课程的教师按期末考试成绩或教考分离成绩计算绩效津贴;超额完成对口升学本、专科任务的专业部教师加分计算,获得大于100%的绩效工资;完成对口升学本、专科基本任务的专业部教师应获得100%的绩效工资;完不成对口升学本、专科任务的专业部教师根据完成任务的比例减分计算获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 2、担任一、二年级课程教师,参加省、市统调考的科目,按统调考成绩,加计考核成绩获得绩效工资;凡是没有参加统考调考的科目,按参加学校教考分离成绩,加计考核成绩获得绩效工资。既有对口升学成绩又有统调考成绩及教考分离成绩者,按照就高不就底原则加计考核分计算绩效工资。无法进行教考分离的学科教师按考核分获得绩效工资。统调考考试:参加统考调考及格率达80%以上,优秀率达20%(数学、英语10%)以上的专业部教师获得100%的绩效工资;达不到的教师减考核分后获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在登封同类学校没有相同专业的学科统调考及格率达80%以上,优秀率达到20%以上者获得100%的绩效工资;及格率小于80%优秀率小于20%的学科教师减考核分后获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凡是没有参加统考调考的学科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考分离考试,及格率达80%以上,优秀率20%以上获得100%的绩效工资,两项都达不到者减考核分、只能获得第三等次的绩效工资。 3、毕业生技能鉴定获证率达96%以上者、完成短期培训260人,学员安置到国内知名企业就业,签有劳动就业合同者、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99%以上(对口升入高校除外),有就业安置合同者、完成招生任务750人以上者,负责招生、就业、培训、鉴定工作的教师加计考核成绩获得100%的绩效工资,完不成任务者减考核分按完成任务比例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 4、没有任课的管理人员、工勤岗按目标考核分(100分制)计算绩效工资。 5、各项任务完不成的个人或单位,主任扣总额的5%,主管科长扣3%,主管副校长扣2%。 6、每学年第一学期,若没有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可按学校期未考试教考分离成绩(管理人员按目标考核分数)计算绩效津贴。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不请假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一学期连续旷工5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 2、损害学生利益,歧视侮辱学生,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 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4、向学生推销、代销教辅资料或向家长索要财物的; 5、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的; 6、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责任的。 八、岗位绩效工资的发放形式 岗位绩效工资按月考核和学期考核相结合,具体由各科室联合计算。办公室汇总,经校长审核,公式3天以上无异议,最后由财务室按月以学期发放月岗位绩效工资,学期结束后发放学期绩效工资。 九、审核程序及实行 本实施方案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从20xx年月起执行。学校之前出台的其他相关规定若与本办法相悖,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十、本《办法》由校务会负责解释 有关绩效工资方案合集 篇18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提高办学质量,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将根据教职工的出勤情况按月随工资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学校集中统筹使用,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分配方案,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组织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和公开,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质优酬、不劳不得的原则。绩效工资的分配与教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态度、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挂钩,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3、正常工作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依据分配方案逐月核算并进行公示,按学期(或学年)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一)确定标准课时值 学校以语、数、外学科的1个课时为标准课时(周满工作量为10课时),1个标准课时值为10元/节。 (二)各岗位课时标准: 1、教学岗位: 根据教育部原有标准,结合我校实际适当调整各学科每周课时数。 2、附加工作量 3、行政教辅岗位: 参照其他学校方案,结合我校实际,行管人员周工作量以标准课时数为准逐日计算,并确定如下标准: 校级正职:10标准课时/周; 校级副职:9.5标准课时/周; 中层正职:8.5标准课时/周; 中层副职:8标准课时/周; 一般行政、教辅人员:7.5标准课时/周。 注:1、行政管理人员兼课的工作量标准,校级正职原则上可不兼课,校级副职、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和其他管理人员兼课标准分别为2、4、6、8节/周。 2、行政管理人员中在教学一线任课的同志工作岗位分为主副岗。个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每学期初进行选择,确定主副岗位,并填写择岗申请表。若选择教学岗位为主岗,则管理岗位为副岗,课时津贴按本学科课时津贴标准计算,管理岗位津贴折半计算;若选择管理岗位为主岗,则教学岗位为副岗,管理岗位津贴按本岗位津贴标准计算,教学岗位课时津贴按本学科课时津贴标准折半计算,超工作量标准部分按本学科课时津贴标准计算。 (三)津贴或补贴: 1、班主任津贴: 以每月350元为基准,由政教处根据《市三高班主任量化考核办法》,对班主任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综合量化考核评价后,逐月核算。 2、职称津贴: (1)学校正式聘任并被上级人事部门批准的具有相应专业职称和技能等级的人员:高级职称90元/月,中级职称、高级工60元/月。 (2)高级职称人员承担课堂教学达到规定满课时量的每月另补贴80元/月。 (3)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的高级职称人员承担课堂教学达到规定满课时量的每月再追加职称津贴50元。 3、实超课时补贴: 标准为20元/节,实超课时同时计入本人工作量。 4、代课补贴: 由学校业务部门安排的代课享受代课津贴,标准为20元/节。(注:代课教师代课时间在四周内享受代课津贴,超过四周后,从第五周起代课量纳入本人工作量,享受课时津贴。) (四)工作绩效奖 1、教学质量奖、管理服务质量奖按学校制定方案执行。 2、教育科研奖:按现有办法执行。 3、学科竞赛辅导奖:按现有办法执行。 4、全勤奖:教职工在每月的工作中出满勤者,即可获得当月的全勤奖。高级职称、中级职称、一般人员每月全勤奖标准为80元/月。 5、突出贡献奖(视实际情况而设定)。 四、其它情况 1、每年寒暑假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依据本人市财政拔付标准发放给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按具体时间计算)。学校安排的考试、军训、运动会等大型活动期间及高三年级高考后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安排监考、学习或其他工作,不参加者必须请假,按奖励性绩效标准减扣,同时不再享受该月全勤奖。 2、凡在业余时间(正常工作八小时以外)发生的工作补助或补贴均按月统计公布,定期发放。如:早晚自习补贴、双休日及寒暑假上课的课时费、行政安全值班补助、各种加班补助等等。 3、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及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每月的职务津贴,参照我市同级同类学校的标准发放,不占奖励性绩效工资份额。 (1)校级领导津贴标准分别为:校级正职津贴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贴的1倍,校级副职津贴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贴的0.8倍。 (2)中层管理人员津贴:中层正职津贴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贴的0.6倍,中层副职津贴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贴的0.4倍;教研组长津贴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贴的0.3倍;备课组长津贴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贴的0.15倍。 4、凡各处室根据工作需要,报校长办公会批准配备的兼职人员每月补助100元。 5、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提高绩效工资水平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20xx】53号文),学校将绩效工资的提高部分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即30%部分)按本人岗位足额发给在编在岗教职工。 五、附则: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工作失误给造成严重大事故的; (2)不服从学校工作分配的; (3)言行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 (4)违纪违法受到行政处分法律制裁的; (5)每月旷工达2日(或旷课四节)及以上者,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2、教职工在享受国家法定假(如婚假、产假、丧假)时,若因学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则在提前上班期间,教学人员上课的课时补贴按所任学科课时津贴的2倍计算;管理人员的岗位补贴按其岗位津贴的2倍计算。 3、因工作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借调的我校教职工,其岗位津贴、职称津贴等与在校工作的同级同类人员同等对待。 4、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5、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校务委员会。 有关绩效工资方案合集 篇19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的管理改革,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根据本校实际并参照兄弟学校的经验,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经校长聘任的干部、教师和职工。 第三条 绩效工资全额由财政拨款,其中70%部分属基础绩效工资,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标准下发(打卡工资),30%部分属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按照教职工的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分配。 第四条 学校行政依照本方案的规定对规定与发放的具体活动进行管理,学校教代会依照本方案的规定进行监督。 二、基础绩效工资 第五条 凡工作量满、全勤的教职工每年按12个月发给各自标准金额的基础工资(打卡工资)。 第六条 病、事、婚、产假人员按鹿城区教育局《关于鹿城区教育事业单位工资统发中有关人员工资问题的处理意见》执行。 第七条 待、拒、解聘人员按区教育局《聘任制实施办法》中规定执行。 三、奖励绩效工资的构成和比例 第八条 奖励绩效工资构成和比例由学年度履职考核奖20%,学期考绩奖25%,月岗位考核奖32%,超工作量补贴18%,教育教学成果奖5%等五部分组成。 第九条 奖励性绩效工资是针对突出表现及突出贡献的教师,视不同情况发放。要坚持向工作量多、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拉开分配差距。 第十条 校级干部奖励绩效工资按教育局规定比例发放。 四、奖励绩效工资的发放 第十一条 学年度考核奖。学年度履职考核奖由学校考核,教育局统一发放;考核结果按教育局的规定比例分四个等次:优职、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发放系数分四个档次,A-1.2.B-1.0、C-0.8.D-0,考核的内容、标准与办法参照《江临中学教师学年度履职考核细则》执行。 第十二条 学期考绩奖。学期考绩奖设教职工考绩奖,期末教学质量考核奖,班主任考核奖三项,其中第二学期教职工考核结果纳入学年度履职考核奖发放,期末教学质量考核奖、班主任考核奖每学期末发放一次。 1.教职工考绩奖。根据教职工每学期的工作表现及教学评估情况,由各科室提供考核数据,依据《江临中学教师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和教育局师德考核办法,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评定。考核结果分称职和不称职,对考核称职的分以下四个档次发放考绩奖: 档次 比例 金额 A 15%左右 2200 B 70%左右 20xx C 10%左右 1800 D 5%以下 1000 教职工考核每学期一次,一次考核为D档的,可予以转岗。连续2次被评为D档的,也可确定为不称职。确定为不称职的,不发绩效工资,可予以解聘或辞退。 2.期末教学质量考核奖。为了促进教师更加关注课堂教学效益,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体现教学效果与奖励挂钩,特设立期末教学质量考核奖,人均基数至少1000元。具体考核标准按《江临中学期末教学质量考核办法》量化得分增减。 3.班主任考核奖。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除参加教职工教学工作考核外,另设班主任月考核奖和学期考核奖,月考核依据政教处的考核,每月发放,人均150元左右。学期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政教处根据班主任期末考核总分,将考核结果分A、B、C、D四档。A档奖励500元,B档奖励400元,C档奖励300元。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有违反师德等行为,评为D档的,不予发放班主任考核奖。详见《江临中学班主任工作考核条例》。班主任考核奖的分配比例正副班主任为4:1。 第十三条 月岗位考核奖。月岗位考核设坐班考勤奖,教学(教科研)常规达标奖,班主任常规考核奖,岗位津贴四项,每年按10个月发放。具体规定如下: 1.坐班考勤奖。学校实行坐班考勤制度,教职工每月缺勤次数未超过允许范围的可享受300元坐班考勤奖,超出范围的按江临中学教师考勤请假制度规定扣除相应的金额。 2.教学常规月达标奖。教导处对教师的教学常规(备课、改作、课堂教学、校本教研活动、听课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定,每月一次,结果分为A、B、C三档。A档奖励150元,B档奖励100元,,C档奖励50元,每月发放。(无教学任务人员依据相关科室的评价分为A、B、C三档,A档奖励100元,B档奖励50元,C档不发)。 3.班主任常规考核奖。班主任常规考核按政教处制定的《江临中学班主任工作考核条例》执行,在月末班集体建设评估后按实际分值发放。 4.岗位津贴 (一)教师岗位津贴 (1)教师课时工作量计算 科目 语文 数学 英语 科学 历史 社会 思想政治 体育 音乐 美术 信息 技术 地方课程 综合实践 课时(周) 干部兼课、其课时工作量计算办法为:校级正职每周2节不计酬,校级副职每周4节不计酬;中层满工作量减半不计酬,工会主席、团委书记满工作量的2/3不计酬,超过上述节数,按超课时分值计算。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以上教师,担任满工作量的岗位工资增加10%或减工作量1/5。主科教学跨级段或跨教材每周奖励1课时。不足工作量每少一节(语文、数学、英语和科学)扣50元/月,其它课程扣45元/月。 (2)职称津贴。职称津贴以学校聘任的职称为准,按月发放。 职级 中学教授 中学高级 中学一级 中学二级 中学三级 见习期 月津贴 (3)非教学人员岗位津贴参照教学人员同档次的70%考核发放,因学校工作需要而兼课的按85%发放。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以上的非教学人员,担任满负荷工作量的按现岗位津贴增10%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二)行政岗位津贴 (1)学校行政领导岗位津贴以基础绩效工资发放为主,已在基础绩效工资中发放的,奖励绩效工资中不再考虑。 (2)在基础工资中没有完全兑现岗位津贴的行政领导,按规定在奖励绩效工资中予以如下考虑:中高职称的校级干部150元/月、中层正职340元/月、中层副职240元/月。行政中层兼任班主任的,除班主任津贴全额发放外,中层正职补贴240元/月,副职140元/月。岗位津贴已达到以上标准的不再考虑。 (三)其它岗位津贴 (1)教研(备课)组长津贴。教研组长履行职责,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月发教研组长津贴100元。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兼任教研组长等,其兼职工作量按半额兼职酬金。 (2)名优教师津贴。名优教师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学校有较大贡献并经上级或学校对其履职考核合格的,每月发放区级岗位津贴50元(指市级学科骨干教师、区“三坛”、区名师名校长等区级以上获得教育教学成果类教师),市级100元。 (3)教育支部委员津贴每月50元,工会委员、团委委员津贴每月20元。干部(教师)兼任多个岗位的津贴按最高岗位计算,不再重复发放。 第十四条 超工作量补贴 教师在完成满工作量工作外,承担额外的教育教学工作、岗位职责,或学校布置的早间管理、午间管理、值周值日、临时代课、加班、综合活动课等工作,学校将给予相应的超工作量奖励(附下表)。 内容 单位 金额 说明 晨间管理 每次 5元 指语、英老师有组织地指导班级学习 课间操管理 每次 2元 依据班主任考核条例相应扣减 午餐管理 每次 5元 有签到,并积极主动维持秩序 午间管理 每次 8元 依据评价得分酌情发放 值周值日 每日 30元 依据考核要求相应扣减 超课时/临时代课 每节 15元 节假日、双休日加班 半天 50元 校长室批准并公示后予以发放 上班时间加班 半天 20元 科室负责人同意并做好登记 暑期抗台值班 每日 100元 24小时值班加倍计算 学校布置的命卷 每份 100元 按命卷要求提供分析报告 期中、期末监考 每场 30元 依据考核登记相应扣减 期中、期末评卷 每次 80元 上班时间每次50元。 教研组活动 每次 15元 每次活动2小时以上,有签到有记录 (周前)会议补贴 每次 (20)10元 校长室批准,由召集人负责考勤记录 指导课外活动 每次 10元 要求做好登记(主要指体育教师) 中考带队 每天 100元 未按要求完成相应扣减 各类比赛带队 半天 40(20)元 分休息日和工作日 学科竞赛辅导 每次 15元 有计划与教案,双休日加倍 艺术体育训练 每次 15元 制定训练计划,并有训练记录 春游带队 每次 80元 按学校规定完成任务 以上未尽事项由校长室比照有关项目酌情处理。 第十五条 教育教学成果奖。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学校对个人荣誉、中考、学科竞赛、教科研等方面取得成果的教师予以奖励。规定如下: (一)个人荣誉 1.镇(校)级优秀班主任、教师、教育工作者等全面荣誉奖100元,单项荣誉奖励减半。镇优秀党员及区级以上荣誉由于组织部门已给奖,不再重复给奖。 2.对获得各级先进班集体的班主任只给荣誉,不再发放奖金。 (二)中考奖励 学生中考上温一中分数线的,教师团体奖励20xx元/生;上温二中分数线的,教师团体奖励1000元/生;保送温一中并被其录取的,教师团体奖励1000元/生,保送温二中并被其录取的,教师团体奖励500元/生;上普高分数线的,比例高于上年度每1%奖励教师团体300元。团体奖金按任教老师学科所占分数比例分配,班主任适当提高比例。 (三)教科研工作 1.教科研课题立项:区级课题奖100元,市级课题奖200元,省级课题奖500元。 2.教科研课题能按时结题的奖200元。 3.教科研论文(课题加倍计算)获区一等奖的奖100元,二等奖75元,三等奖的奖50元(含案例评比)。 4.论文发表在国家级核心刊物奖200元、省级刊物奖100元、市级刊物奖50元,编入校论文集的奖20元。(发表刊物指有国内刊号与邮发代码的正规刊物) 5.教职工对学校好人好事和校园活动写出新闻报道,在国家、省、市级及其它报上发表、或在电台、电视上播放,按稿费的五倍计奖。被温州教育网、鹿城教育网、校园网采用的分别奖30元、15元、10元。多次转载的.只取最高奖。 (四)学科竞赛(现场比赛) 1.本校学生参加区教育部门举办的文化科竞赛获团体一、二、三等奖的指导老师分别奖励1500元、1000元、700元。 2.本校学生参加区教育部门举办的文化科竞赛获个人一、二、三等奖的指导老师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50元。 3.参加区中学生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等获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辅导教师1000元、700元、500元。 4.参加区中学生田径运动会获团体一至四名的奖励辅导教师800元、500元、300元、200元。 5.参加区中学生体育节的集体比赛项目(如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迎面拉力、定向运动、中长跑等)音乐美术集体比赛项目(如歌咏比赛、舞蹈比赛等)或其它学科类项目(如劳技、电脑)获集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次,250元/次和200元/次。 6.学生参加区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等由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非文化科比赛获个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辅导教师200元、120元、80元,区级田径运动会按每得1分奖5元计。 7.学生作品由学校推荐参加教育部门举办的非现场比赛获奖的,按同级同类减半奖励辅导老师。 (五)教学基本功比赛 1.优质课评比获区一等奖奖励15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70元。 2.教学设计、课件制作等其它基本功比赛获区一等奖奖励100元,二等奖75元、三等奖50元,获校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50元、30元、20元。 3.经教研组申报学校批准备案的公开课,面向全体教师的讲座、经验交流等分别奖励校级50元,区级100元,市级200元,省级400元。 (六)附注说明 1.各类比赛若取前六名或前八名的,一、二名同一等奖,三、四名同二等奖,五至八名同三等奖。 2.获得市级荣誉的奖励以同项区级2倍给奖,省级以市级2倍给奖,以此类推;凡只针对农村学校而设的各类比赛项目获奖,按同级的2/3给奖;未做说明或不可预测的因素而形成的其它奖励,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发放。 3.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多位学生获奖的同一项目,已设团体奖的以团体奖为准,不设团体奖的,其个人奖励累计奖额不得高于对应团体奖的1/2。 4.参加各类选拔赛后再参加复(决)赛的项目,以复(决)赛成绩给奖,不重复给奖。 5.竞赛组织者已给物质奖励,但低于学校奖励标准,学校补足差额给奖,达到或超过学校奖励标准,学校不再重复给奖。 6.非教育部门举办的各类获奖不在此例,由教育部门协办的各类获奖视实际情况酌情考虑。教师撰写的论文及案例等评审费、打印材料费一律自负,学校不再补助。 7.各类获奖荣誉以组织者颁发的正式文件,奖状证书为准。 五、其它方面规定 第十六条 病事假,婚产假、旷课(工)教职工大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缺席、迟到者出勤奖扣除做如下处理: 1.教师请病、事假,学历进修经批准者,病假每节扣10元,事假、学历进修按每节课15元扣发。 2.教职工每月病假在二天内,并安排好工作,经学校主管处室主任批准,不扣岗位津贴。 3.教师无故旷课,每节课按三节超课时津贴扣除,上课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课堂超过10分钟按旷课处理,并计教学事故一次。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课堂,每一次扣10元,并通报批评。 4.会议(教研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50元,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席超过10分钟按缺席计,迟到、早退、中途离席一次扣10元,经学校批准请假者不享受会议补贴。 5.每月实行考勤制度,每周请准假半天不扣分(无工作安排),超过半天的请准假缺勤半天扣30元,迟到早退每次扣15元,无故不到以3倍缺勤扣分,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超过1.5小时作半天缺勤计,不到1.5小时3次按一天缺勤计。 6.婚、丧假期间,月岗位考核奖除超工作量补贴外按正常发放。 7.女职工产假,哺乳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上级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 值周(值日)教师因事请准假不发津贴,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扣10元,30分钟以内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津贴减半,超过30分钟不发津贴,无故不到者以3倍值周(日)津贴扣除,并记教育事故一次。 体育活动(如课间操、课外活动)负责教师按次考勤,请准假者不发津贴,无故不到者以3倍相应津贴扣除;晨间活动鼓励语文、英语教师到班级指导学习,到班指导次数的多少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 第十八条 凡教职工违反学校规定而扣款的,学校可从其任何一项绩效工资中扣除,所扣经费纳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统筹使用。 第十九条 凡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有关管理条例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发考绩奖励。 第二十条 节假日慰问金(品)发放规定:元旦、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每次500元,教师节、国庆节各1000元,春节慰问金3000元。 第二十一条 学期结束前,按规定提前结束功课的教师需无条件接受学校的工作安排,擅自提前结束,按旷课论处。其绩效工资中除超工作量补贴停发外,其它经费照常发放。 第二十二条 凡过去本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与本方案相抵触的,按本方案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方案的解释权属校长室。 第二十四条 此实施方案经江临中学教职工大会通过后报送教育局批准予以施行。 有关绩效工资方案合集 篇20一、实施绩效工资的范围和时间 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为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不包含学校自主聘用人员。从20xx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20xx年采用总体清算的办法。 二、制定本实施方案的原则 1、与现有实际水平基本相当; 2、坚持按劳取酬原则,强化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办人民满意的二中。 三、制定本方案的依据与具体内容 根据x人社发[20xx]39号文件精神,在山市教育局领导下、在山市人社局、财政局指导下制定本方案。我校将绩效工资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不同岗位不同等级,按义务教育阶段(或其它事业单位)确定。 第二部分为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这一部分主要包括: 1、根据工作量取酬部分(按义务教育阶段或者其他事业单位总量30%标准进行测算,年终一次性发放) (1)班主任津贴500元,年级组长240元,组员在6人以上教研组长100元,组员在6人以下教研组长70元,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80元,老带新60元。(每年按10个月计算) (2)各类岗位每月课时认定 A、行政课时认定 校级120课时;副校级110课时;中层80课时。 B、学科教师按以下公式计算课时 (Aa+6aB+CD)×4 其中:A为不大于额定工作量的周课时数;a为课时系数;B为超课时数;C为周教案数,D为教案系数。教师每周额定工作课时(课表课时)为:高中14课时。同年级文理科同一学科视为教案相同,补习班为高四。 系数分别为: 如果班级学生人数大于64人,每多7人,课时系数增加0.1;小于7人,多于4人仍然增加0.1;小于4人则不计(班主任也按此计算)。 C、非教学岗位60课时 2、高三质量奖励,按学校高考质量奖励方案实施; 3、加班费,包括补课(周末、节假日)、早晚自习、考试组织、部门工作人员值班、加班、临时性代课等; 4、教职工奖励,对各级优秀等先进人物的奖励; 5、旷课每节扣100元,请假(除法定假、工伤、重大疾病外)每节扣30元。临时代课每节30元。 6、未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由学校行政会讨论处理。 四、总量 目前年人均绩效工资控制线为4万元,由核定总量与超量两部分组成,核定总量与其它事业单位相同。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随其它事业单位同步调整。 总量中不包含以下内容:(1)高三年级寒暑假的补课费、(2)市委、政府发放的高考质量奖。 五、方案具体实施步骤 1、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按月由财政发放到个人工资帐户; 2、工作量取酬按年度发放; 3、加班费等按月按实发放; 4、教职工奖励按实即时发放。 有关绩效工资方案合集 篇21为充分调动中小学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国、全区、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及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xx〕53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绩定薪、责薪一致、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绩效工资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倾斜,解决“干多干少、干优干劣一个样”问题。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功能,调动教师坚持立德树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个性化成长。 (三)坚持实施绩效工资改革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相结合,完善考核分配机制,实现收入分配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二、实施对象和岗位划分 (一)实施对象:全市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在册教职工。 (二)岗位划分:实施对象按岗位划分为教学岗位人员、非教学岗位人员两类。教学岗位人员指承担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含教练员);非教学岗位人员指行政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等。 三、绩效工资总量、分配和来源 (一)绩效工资总量。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xx〕53号)中“市人民政府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财力状况、物价消费水平、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公务员规范后的津补贴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体水平。按照‘托低、稳中、限高’的原则,确定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线和最高控制线,最高控制线原则上在基本标准线的2.5倍以内”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中小学绩效工资总量按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线4万元的1.5倍核定,提高绩效工资总量至6万元。 (二)绩效工资分配。中小学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60%为基础性绩效工资(3.6万元),随月发放;40%为奖励性绩效工资(2.4万元),由学校根据考核结果拉开档次按学期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包含班主任津贴、课时(工作)津贴、超课时津贴、考核奖励、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 (三)绩效工资来源。将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综合考虑各旗区财政收支情况,参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xx〕57号)有关规定,资金由市、旗区财政按比例承担,市对杭锦旗补助100%,对东胜区、康巴什区补助50%,对达拉特旗、乌审旗补助30%,其他旗补助20%。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权重 (一)教学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从师德水平、综合考评、满意度测评三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赋分发放。 1.师德水平(权重10%) 严格遵守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围绕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加强安全防范、坚持言行雅正、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规范从教行为等十个方面进行考核。 2.综合考评(权重85%) (1)工作业绩(权重40%) 从过程性评价、效果评价两部分进行考核。 过程性评价要围绕专业素养、课程建设、教学常规、教研教改、示范引领、课题研究、研修培训等方面开展。其中专业素养主要包括教师的知识素养、人文素养、专业技能、授课能力、信息素养等;课程建设主要包括课程模式和教学模式建设等;教学常规主要包括备课、授课、作业留批、辅导、考试与评价、课后反思等;教研教改主要包括教学研讨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改革创新等;示范引领主要指骨干教师发挥传、帮、带等示范引领作用;课题研究主要指教师参与课题研究及运用成果情况;研修培训主要指教师参加的学历提升培训、继续教育等。 效果评价要围绕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五育并举,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等方面开展;要围绕教师的教研教改成果、创新成果、业务考试,教学质量等方面开展。 (2)工作量(权重40%) 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按照《鄂尔多斯市教育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规程(试行)>的通知》(鄂教基发〔20xx〕10号)规定和学校实际进行核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量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意见》(教职成厅〔20__〕5号)规定和学校实际进行核定。各学校在各学段各学科教师满工作量标准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工作量,考核分值相应增减。工作量不满60%的教师,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3)考勤(权重5%) 按照《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xx〕2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两个规定〉的通知》(内人薪字〔1999〕19号)规定,结合各学校的考勤制度进行考核。超过文件规定时限要求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3.满意度测评(权重5%) 学校通过信息化手段以无记名方式,在学生、家长、领导班子中对教学岗位人员围绕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低于60%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非教学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制定岗位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考核赋分发放。非教学岗位人员的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得高于教学岗位人员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 (三)班主任津贴单独进行考核赋分发放。参照《鄂尔多斯市委、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党发〔20xx〕18号)确定的班主任津贴标准,各学校围绕班级建设与管理、班级特色、学生核心素养等方面制定班主任考核细则,其中班级建设与管理主要包括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等;班级特色主要指创建温馨班级、特色文化等;学生核心素养主要包括学生的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等。考核赋分分三个档次,档次之间的差距原则上不低于10%。 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方法:个人考核得分×(资金总额/参加考核教职工总分数)。得分中最高分与最低分之间的`差距不低于3倍,充分体现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各旗区、各学校制定具体考核分配方案时,考核内容权重可上下浮动,但不得超过5%。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区、各学校要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考核分配方案或细则。各学校的考核分配方案或细则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通过,报所属教育体育局和派驻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批复后方可实施;学校绩效考核结果须报所属教育体育局和派驻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备案,经同级人社部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后方可发放。各旗区和直属各学校要将绩效工资发放情况按学期报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二)科学透明实施。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过程要公开透明,主动接受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各学校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参与、表达与监督权。考核结果要在适当范围公布并反馈教职工本人。 (三)强化资金监管。市旗区两级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中小学绩效工资预算。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将中小学绩效工资主体责任落实到资金具体使用部门和学校,由用款学校负责填报绩效目标和开展自评,用款学校所属教育体育局会同财政局负责绩效目标的审核。绩效工资实施后,各旗区、各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级教体、人社、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评估、检查工作机制。市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对直属学校绩效工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对旗区进行抽查,并将绩效工资发放情况纳入市对旗区教育督导评估。对实施不力、资金落实不到位、存在“吃大锅饭”等现象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并核减下一年度资金。 六、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猥亵学生行为。 (八)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七、本方案自20__年9月1日起执行,由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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