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自然灾害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
范文 | 自然灾害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精选17篇) 自然灾害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篇1为了及时、妥善地组织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彭埠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灾害救助领导小组 组长由镇长同志担任,成员由等同志组成,下设办公室(设在民政办)和查灾核灾组、后勤保障组、医疗卫生组、抢险保卫组、接收捐赠组、新闻宣传组、监督检查组等七个工作组。各工作组人员组成如下: 1、查灾核灾组。 由镇民政办公室主任同志任组长,党政办、民政办、经济发展办(农业)及各社区灾情信息员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全面了解救灾预案、转移安置点及救灾物资储备情况;全面了解因灾造成的粮食损失情况;全面了解因灾造成的伤病、死亡和失踪人员情况,道路、桥梁,水塘水库、河岸堤坝,学校,医院等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区民政局。查灾结束后,应及时写好全面的查灾报告。 2、后勤保障组。 由党政办主任同志任组长,经济发展办副主任同志任副组长,党政办、经济发展办、财政统计办、其他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指导各社区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3、医疗卫生组。 由镇社会事务办主任同志任组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镇环卫站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医疗机构,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开展饮用水、食品等卫生监督、检测;组织开展健康教育,环境消毒工作,预防或控制传染病疫情;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做好人畜共患疫病的紧急免疫和场所消毒工作。 4、抢险保卫组。 由彭埠派出所所长同志和城东派出所所长同志任组长,彭埠派出所、城东派出所、镇人武部相关人员及应急小分队为成员。主要职责:组织力量抢救群众生命财产,指导、督促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稳定社会秩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加强对党政机关、金融、电力、通信、新闻等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视情在灾区实施交通管制;严厉打击盗窃、抢劫以及哄抢救灾物资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物资发放、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5、接收捐赠组。 由镇民政办公室主任任组长,镇民政办、经济发展办、财政统计办、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根据灾情做好社会各界提供的救灾援助资金、物资的接收和安排工作。 6、新闻宣传组。 由党政办主任同志任组长,工会、妇联、共青团、经济发展办、民政办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负责宣传报道灾害救助工作,按规定向公众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有关信息,负责回答有关灾情的询问。 7、监督检查组。 由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组长,镇纪委、审计站、经济发展办、民政办、财政统计办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负责对各社区、各部门履行灾害救助职责、工作效能情况以及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本应急预案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的行政责任。 二、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救助工作,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满足灾民基本生活需要,确保不发生因灾饿死、冻死人的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基本原则如下: 1、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原则。自然灾害的救助由镇政府牵头,社区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原则。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所在社区应迅速反应,果断处置,立刻上报镇政府以及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并立即启动灾情排查和救灾工作。 3、因地制宜,急事急办原则。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涉及救灾的有关手续从快、从简,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及时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三、应急准备和反应 (一)各有关部门应做好灾害的预警工作,可能发生或易发生自然灾害的地段要严密监测并及时报告。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经常性地开展检查和督促,制定危险地域群众转移线路和安置地点的应急预案。 (二)镇党政办、民政办、经济发展办等部门要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备足各类救灾物资。救灾物资由镇政府根据灾情统一进行调拨和安排。镇社会事务办要掌握好医院、病床、常用药品、可动用医疗队的数量及分布。镇其它部门要备足备齐灾区群众日常所需的物资,协调落实应急通信设备、紧急供电设备及应急交通工具,做到反应快、拉得出、调得动。 (三)发生自然灾害时,各级各部门应快速反应。 1、社区应迅速调查核实灾害、灾情,及时将灾害发生的具体地址、灾情等信息上报镇政府及相关部门。 2、镇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听取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抗灾救灾工作,并视情况宣布启动本预案。 3、派出工作组到灾区帮助指导抢险救灾工作,迅速下拨救灾应急款,安排救灾物资。 4、向上级报告灾情,根据需要请求上级支援,按规定举行灾情发布会。 四、应急救灾经费和物资保障 (一)要把救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上年度自然灾害救助情况、本年度的灾害预测,安排地方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基金(按每人每年3元标准),落实应急资金及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二)镇经济发展办、财政统计办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灾区损失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救灾款分配方案,下拨救灾经费,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使用、发放工作。 (三)抗灾救灾资金和物资必须按规定专款专用,专物专用,重点使用。镇经济发展办、财政统计办、审计站、民政、农业等部门要加强对抗灾救灾资金及物资的管理和监督,救灾款、物的发放统一使用《区灾民救助证》,并将公示的有关材料报区民政部门,防止截留、克扣、私分、挤占、挪用、贪污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五、应急响应 (一)一般自然灾害响应流程。在接到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的信息后,镇民政办应在3小时内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尽快派遣工作组,及时进行灾情核实,两天内将核定灾情报告上级民政部门。 (二)重特大自然灾害响应流程。镇政府在接到重特大自然灾害的信息后应迅速启动本预案,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组织人员,安排应急款和救灾物资到灾区,安置灾民生活。灾情稳定后,在两天内将灾情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六、自然灾害划分 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是指因突发性危害严重的洪涝、风雹(包括龙卷风、飓风等)、台风(包括热带风暴)、地震、雪灾等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损失和危害。具体按照危害程度,分为三大类: (一)一般自然灾害。重特大自然灾害情形以外,灾害造成损失轻微,影响面不广的为一般自然灾害。 (二)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成灾人口超过全镇总人口30%左右的;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全镇当季播种面积35%左右的;转移安置人口占全镇总人口比例达到或超过1.5%左右的;人员亡故(含失踪人员)10人(含10人)以上,在区内、市内、省内或国内造成一定影响的;其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应急处置预案应确定为重大级自然灾害的。 (三)特大自然灾害。一次自然灾害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成灾人口超过全镇总人口40%左右的;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全镇当季播种面积45%左右的;转移安置人口占全区总人口比例超过2.5%左右的;人员亡故15人以上,在市内、省内、国内或国际造成一定影响的;其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应急处置预案应确定为特大级自然灾害的。 七、其他事项 (一)地震灾害发生后,按市政府办公厅《杭州市地震应急预案》(杭政办[]96号)的有关规定开展救灾工作。 (二)洪涝灾害发生后,按市委办公厅《杭州市抗洪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预案》(市委办发[]69号)的有关规定开展救灾工作。 (三)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按区政府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文件开展救灾工作。 (四)在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过程中,发生本预案未明事项,由救灾指挥部临时予以明确。 自然灾害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篇2为了进一步有效提高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映能力和救灾工作的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司员工的安全,维护公司安全生产的稳定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人民群众和财产受灾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雷击及暴雪等因造成社会和公司建筑倒塌、淹没、群众伤害、道路阻塞等应急救助反应。 二、组织机构,主要职责 1、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救灾工作。 组长:何宝元 副组长:植建群 办公室主任:刘鸿 成员:候晓红、张佳、何洪、姜新国、郑燕平、张勇、周伟 2、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自然灾害及预防减灾工作的分析和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各项措施的落实。 3、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公司专、兼职安全员以及从业人员的防灾、抗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然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从业人员防灾、抗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4、认真做好各项物资保障工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资的应急储备,强化管理,要始终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5、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采取一切必须的手段,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全面进行抗灾减灾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6、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灾后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7、领导小组下设通讯联络组、警戒保卫组、后勤保障组、抢险救援组。 ①通讯联络组: 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受灾情况。 ②警戒组: 负责组织应急安全队员有序疏散人员,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交通。 ③抢险救援组: 负责对受伤害的人员实施就地抢救,减少不必要的伤 亡,把人员伤亡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广大驾驶员、押运员和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利解。要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公司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加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组织管理 公司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公司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严格制定、评估、完善我公司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机制。汇总和收集公司自然灾害事故的情况,并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预防能力和意识。 4、公司安委会要检查、督促各部、室、办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切实做好公司员工和其他人员的安全疏散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公司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公司员工的疏散转移工作。 4、增加投入,切实加固好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灾害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学习活动。 7、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公司消防责任制度。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主动和相关部门建立联系。 2、严格执行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上报,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主管部门或上级部门,确保通信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公司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八、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我公司实际,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应急器材落实,以最快的、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公司员工、从业人员的安全。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立即停止一切活动、所有在场领导和人员参加公司的救援和疏导。 3、公司要组织各部、室、办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场所的所有人员,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而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人员情绪,并引导人员转移到相应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公司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贪恋财物、迅速离开现场,听从组长指挥,互相照顾,组织人员迅速撤离现场。 5、发出应急信号后,应打开公司所有撤离大门,立即确保应急通道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电话119、110报警外,要迅速报告公司安全部、公司领导。领导应立即指挥员工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拨打110、119报警电话,并报告公司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人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接到报警时,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并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指定位置。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发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10、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灾后正常工作和秩序。 自然灾害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篇3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事故类型 事故类型:自然灾害事故。 1.2危害程度分析 1.2.1大风: 6级以上大风可能造成人员高空坠落、物件高空坠落伤人或设备、吊装事故。 1.2.2雷暴雨 影响人员视线、增加作业人员风险,造成变配电系统故障等。 1.2.3防台防汛: 除大风和雷暴雨影响外,积水可能引发生产事故。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发生,保护环境优先原则。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3.1.1应急组织机构框图 3.1.2应急预案指挥小组及职责 3.1.2.1组成(具体名单见综合预案附件)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组员:工会、各部门经理、各区域主管、HSE管理人员 3.1.2.2职责 3.1.2.2.1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命令、信号。 3.1.2.2.2负责应急现场内部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和指挥。 3.1.2.2.3组织并实施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必要时立即向氯碱公司和分厂发出救援请求,并接受氯碱公司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和调动。 3.1.2.2.4组织本应急预案的完善和演练工作。 3.1.2.3应急救援队专业小组和分工 3.1.2.3.1安全环保小组:负责事故外部报警、协助消防抢险、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及维持应急日常管理。(安全环保部) 3.1.2.3.2生产抢险小组:负责事故内部报警;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车调度工作;负责向指挥组提供处理事故抢险的技术作业方案;负责调用抢修队伍;负责事故抢险人员的组织、实施。(生产运行部) 3.1.2.3.3后勤保障小组:保障应急车辆的临时调度,并做好后勤工作;同时负责联络协调卫生部门做好事故发生时的医疗和救护工作;负责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综合管理部) 3.1.2.3.4物资器材小组:负责落实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件的供应工作。(商务部) 4、预防与预警 条件:根据氯碱应急联动中心发布的预警信息启动。 方式、方法:机械公司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根据预测结果,应进行以下预警: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通知公司职能部门进入预警状态;指令各部门采取防范措施,并连续跟踪事态发展。 5、信息报告与处置 5.1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5.1.1 24小时有效报警装置: 公司内事故报警方式采用内部电话和外部电话(包括手机、对讲机等)线路进行报警。 5.1.2 24小时内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 公司内应急救援人员之间采用内部和外部电话 (包括手机、对讲机等)线路进行联系,应急预案指挥部成员的电话必须24小时开机,禁止随意更换电话号码的行为。特殊情况下,电话号码发生变更,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报告,由综合管理部在第一时间向各成员和部门发布变更通知。 5.2信息上报 5.2.1根据氯碱应急联动中心发布的预警信息做好预防措施的落实。 5.3信息传递 5.3.1处置程序见下图: 5.3.2报警内容 1、事件发生单位的名称、时间、地理位置; 2、人员亡情况; 3、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4、现场医疗救护物资储备情况; 5、救援请求。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出现事件后一律上报氯碱公司应急联动中心。 6.2响应程序 凡发生重大报警事件,在现场应急处置的过程中,抢救人员应保持镇静,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并按以下步骤行动: (1)最早发现者向区域负责人详实汇报所发生的情况,请求支援。 (2)区域负责人在接到报警信息后,马上通知相关人员采取应急措施:汇报公司相关领导。 (3)成立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事故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4)请求分厂区应急联动救援。 6.3处置措施 6.3.1公司各部门厂房、办公设施及施工现场等的防范措施 (1)出现六级以上大风天气,现场所有涉及登高及吊装作业项目一律停止。 (2)各项建筑注意防雷接地工作,对处于相对低洼处的设施,应备好排水设备,以防发生内涝现象。 (3)在暴雨、大风来临前,检查并关好部门厂房、办公楼等各处门窗,切断电源,并加强对现场巡视,防止房屋、设备进水。 (4)如果发生现场所有排水设施投入运行,仍不能满足需要,应立即汇报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增加抽水、排水设施。 (5)指挥组织现场所有施工人员立即离开现场到安全地方; 6.3.2公司代管配电室的防汛措施: (1)定期检查配电室的防雷接地是否完好,备好照明灯、应急手电、潜水泵等防汛设备。 (2)汛前检查配电室防雨水能力,有不足的进行整改,以防发生漏水现象。 (3)室外开关箱、端子箱因工作、操作需要打开的,应及时关好。 (4)汛期运行、检修人员应增加对配电室巡检次数,发现有漏水、进水现象,立即采取措施,带保护的设备应紧急采取防误动措施,并汇报公司主管领导。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各生产装置操作室内设置事故救援柜,救援柜内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化救防护服等个人防护器材以及应急灯、灭火毯和若干抢修工具。接触酸碱作业现场设置事故应急洗眼淋浴器。现场配置的各种消防和防护器材、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由各工段明确专人负责,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当应急物质与装备不能满足需要时向所在区域生产方求援。 自然灾害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篇4为了有效提高应急处置公司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的危害,保障全体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公司财产损失,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指结合我公司实际; 2、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包括: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暴、雪等,因素而造成房屋倒塌、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事件。 3、防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李 副组长:郭 成员:齐、韩、贾等 二、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公司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公司及员工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公司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 (一)公司各部门职责。公司员工在负责人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李任组长,分管行政负责和各办公室组成的工作小组。 1、在公司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公司自然灾害事件预防的各项工作。 2、监督、汇总和收集公司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分析、研究公司预防的工作措施。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 4、检查公司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措施落实情况。 5、学习其他单位处置自然灾害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的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作出及时调整。 7、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二)各部门职责 成立由李负责的公司自然灾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公司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工作。 1、根据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公司的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 3、检查、督促公司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4、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5、经常性地开展办公楼、场地、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广大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公司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应经常性地对办公楼、场地、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公司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广大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公司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 1、公司在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暴、雪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公司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1小时之内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4、任何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公司举报自然灾害事件的隐患。 七、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公司的特点,应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好事件发生情况,确保员工的安全。 八、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一把手是公司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员工安全、公司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公司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然灾害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篇5为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处理的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施工现场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自然灾害事件,将自然灾害事件对人员、财产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的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我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从实际出发,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因自然灾害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地震、泥石流、风灾、雹灾、雪灾等。 上述给我公司正常生产造成严重后果的自然灾害,超出部门或公司处理能力,需要公司各部门做出响应或公司以外的职能机构给予援助时,即启动本预案。 二、实施原则 “部门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对自然灾害事件的处理,由公司总经办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保证对自然灾害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平战结合,以平备战"的原则。将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有机结合,按照战时的要求,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危机防范水平。 “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各部门建立预警和处置自然灾害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一旦出现危机,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三、预案启动标准 因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受灾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造成机具、设备倒塌、破损和人员伤亡,造成严重影响的; 总指挥认为有必要启动的。 四、指挥系统及工作职责 指挥系统 公司成立自然灾害应急处理指挥部。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如总经理无法到达现场时,由副总指挥代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总指挥、副总指挥未到现场前,根据事故类别,由部门负责人指挥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二)应急处理指挥部工作职责。 1、在总指挥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安排组织自然灾害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实施;组织各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2、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危机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让所有参与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人员知道他们应尽的职责。 3、根据自然灾害情况,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4、在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当和现场的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通报事故现场的态势。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灾害情况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五、搞好综合保障 自然灾害发生后,公司各部门在指挥部领导下,完成以下综合保障任务: 1、办公室:搞好物资储备和紧急状态下的医疗救治工作以及其他后勤保障。 2、技术部、安全人事部: (1)组建应急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应急专业队伍要具备高素质、快速反应能力和足够技能及良好装备,事发后,能迅速到达现场;(2)保证现场动力、能源、机具的正常供应。 3、财务部:设立处理自然灾害事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视灾害程度随时增加资金的投入。 六、报告制度和求助电话 一般自然灾害以自救为主,如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公司必须做到: (一)按照规定立即将所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情况报告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街道和区政府,并由其分别迅速转报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市政府。 (二)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报告内容包括: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的单位、事件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危机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抢救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联系电话、联系人。 自然灾害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篇6我区地处里下河地区,属于自然灾害易发区域。为积极主动应对灾害,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防灾、减灾、避灾、救灾防御体系。根据《泰州市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科学界定灾害等级 科学界定大灾、中灾、小灾的标准,是做好灾害应急的前提和基础。参照国家有关灾害评估指标与《泰州市灾害应急预 案》评估要求,灾害评估一般以县、市(区)所辖地域进行,凡绝收面积在5000亩、倒塌民房100间、死亡5人以下的为小灾;绝收面积5000-20000亩、倒塌民房100-300间、死亡6-15人的为中灾;绝收面积20000亩以上、倒塌民房300间以上、死亡人数15人以上的为大灾或特大灾。 二、灾后救灾措施 灾害发生后,在市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转为救灾指挥部,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救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 区救灾指挥部的组成:总指挥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区人武部一名主管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经贸委、区农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公安海陵分局、区卫生局、区建设局、区文教局、区供销总社、水利海陵分局、国土海陵分局、粮食海陵分局、供电公司电力营销部等单位负责同志各1名。 (一)区救灾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报告灾情、救灾应急方案及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统一指挥全区的救灾工作和应急预案的实施;派出指挥人员组织灾区现场救灾工作。 协调驻军派遣抢险救灾队伍,调遣救灾物资,迅速处置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根据灾害应急需要,决定在灾区实行和解除特别管制措施。 及时掌握灾情、险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 及时汇总灾情,统一发布灾情信息。 协调跨辖区救灾工作。 接收国内外的救灾捐赠款物,分发救灾款物。 (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灾害发生后,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在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一、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区人武部:及时向泰州军分区汇报、请示迅速调集驻泰部队、武警支队、预备役团以及民兵兵力赶赴灾区,抢救、转移被困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并在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及时调整抢救和抢险队伍。 二、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 区卫生局:迅速组织本区医疗单位医护力量,赶赴灾区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及时检查、检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卫生等,并根据灾情调遣灾区所需的药品、医疗器械。 三、交通运输保障及粮食、食品、物资供应 区经贸委:迅速请示市经贸委,组织交通、公路管理等部门,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公路、桥梁等设施和采取交通管理措施。必要时请市交通局调用企事业单位和民用运输车辆,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转移。协助民政部门先遣工作队伍尽快抵达灾区开展灾害现场监测预报、灾情调查评估工作。组织粮食、供销、物资、商业等相关部门(单位),调运粮食、食品(饮水)与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四、通讯保障 区政府办公室:协调市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毁坏的通讯设施,启动应急通讯系统,优先保证灾害现场指挥部和市指挥部的通讯畅通,架设临时专用线路,尽快恢复民用通讯。 其它有关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被毁坏的专用通讯设施,根据救灾指挥部的要求,协助保障救灾通讯畅通。 五、电力保障 供电公司电力营销部:迅速调集抢修队伍,协助灾区电力主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送、发、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讯系统,保证灾区用电。 六、灾民安置 区民政局:迅速派出工作组,调查、核实灾情,并在灾情发生后的24小时内,将初步灾情上报市民政部门,以后每天一报灾情发展情况,灾情稳定后,汇总上报灾情。与部队和民兵、预备队一起转移和安置灾民,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妥善处理死亡者的善后事宜,统计灾区死亡人数;组织群众尽快恢复生活和生产秩序。及时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承担灾民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和因灾引起疾病的医治等救济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区文教局:组织指导各类学校做好危房校舍的翻建维修工作,疏散受灾地区学校师生员工,恢复灾后教学秩序。 区统计、建设、农业、经贸等部门抽调人员,参与灾害损失调查与评估工作。 七、生产自救和生产恢复 区农委:组织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及灾后恢复工作,组织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工作,预防动物发生疫情。 八、社会治安维护 公安海陵分局:组织公安干警、武警支队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维护社会秩序,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事先拟订重灾区特别管制措施, 灾后迅速报批、公布和执行。 九、重要目标警戒 区人武部:协调武警支队加强对重要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资集散点、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十、气象预报及水位监测 气象部门与水利部门:负责对天气、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按期发布气象预报,及时提供气象资料,特别是雨量测报。做好水位监测,分析预测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对易发生险情的江河堤坝、涵闸要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排除险情,防止灾害扩展。 十一、呼吁与接收紧急援助 区民政、外经贸、外办、接受救灾捐款办公室等部门:在征得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后,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灾情,呼吁国际社会和国内民众团体提供援助,提出紧急救灾物资种类、数量以及需援助捐款额。 区民政局:接收并安排国际社会和国内各地政府、群众团体提供的紧急援助,做好捐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 十二、宣传报道 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依据救灾指挥部提供的情况和部署,按照省、市和区防灾减灾应急宣传预案、宣传提纲和灾情报道统一口径,及时向公众公布灾情等有关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传播救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抗灾和减灾意识,鼓励、动员民众战胜灾害,及时平息灾害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引导灾民共建家园。 十三、涉外事务 区外办、台办、外经贸委、宣传部等部门,要认真负责,做好涉外工作。除军事禁区和由区指挥部确定的特殊区域外,一般地可以允许外国专家和救灾人员到现场考察和救灾;根据有关规定和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外国和境外新闻记者到现场采访。上述人员来区的接待工作,由对口单位负责。 申请来区救灾人员、专家及新闻记者的有关手续,由外事、新闻单位征得有权部门同意后,予以办理;位于灾区的外资、台资企业的外籍人员和台胞、港澳同胞由对口管理部门安置;应邀来区工作、学习的外宾、外商及海外人士、华侨、台胞、港澳同胞、留学生由邀请单位负责安置;境外在区旅游者由旅游接待部门负责安置。 十四、经济补助及补偿 区财政局:及时安排、拨发抢险救灾的补助金和灾民生活救济补助资金。 区民政局:向上级争取救灾款物并及时为灾区发放救灾款项和物品。 保险机构:组织灾区保险机构尽快查勘灾情,为已投保的受灾单位和村民理赔。 十五、其它紧急事项 由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指定有关部门负责。 三、临灾应急反应 临灾应急是指省、市政府发布风雹、暴雨等预报后的应急行为。临灾预报发布后,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重点部位和易发生灾害的地区要立即进入临灾状态,并做好救灾准备工作。 一、召开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预报区政府领导人会议,通报预测的灾情,研究、部署预报区的防灾减灾工作;并派出防灾监督、检查工作小组,赴预报区检查监督应急预案的实施,协调处理有关事项。 二、适时向预报区的政府和居民发出进行避灾疏散的指令和公告。 三、区民政局会同市区气象部门加强预报区灾情监测,随时向区政府报告灾情变化,做好灾害快速评估准备,及时提出延长临灾应急期或撤消预报建议。市(区)救灾主管部门加强宏观测报点的管理,保证异常信息及时上报。 四、驻泰部队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五、建设、电力、电信、水利、农业等部门,对预报区内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要采取紧急抗灾加固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六、公安部门做好预报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对党政机关、金融、大企业(商场)等重要部位加强防卫,并发布临灾应急期社会治安管理等措施。 七、宣传、民政部门在预报区广泛宣传防灾、避灾知识,及时平息灾害谣传、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八、民政、卫生、粮食、交通等部门做好救灾准备。 乡镇(街道)、园区可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并指导、督促所辖单位制定灾害应急预案和必要的防灾减灾措施。 自然灾害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篇7我区近年来自然灾害发生频繁,各种自然灾害不同程度地交替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损失,个别灾害还严重威胁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性灾害,救灾形势较为严峻。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做好我区自然灾害救灾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自然灾害救灾应急机构 (一)成立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小组,行政一把手担任组长,全面负责灾害救灾工作,同时灾害救灾应急小组下设四个成员小组,实行责任制,落实责任人。 1、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灾害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三个成员小组: (二)建立自然灾害救灾应急指挥系统 应急指挥系统由灾害救灾应急小组和成员小组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出现突发性自然灾害时及时将灾情上报市、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并指导救灾工作,及时对灾民进行疏散和救援,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协调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三)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小组的工作职责: 1、按市政府救灾指挥部和市民政局救灾指挥部的安排,综合、组织、协调全区灾民的救助工作。 2、根据灾害的实际情况,安排各成员小组的工作任务。 3、及时掌握汛期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书面上报市、区有关部门。 4、负责联络和协调区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抢险救灾机构,协调各成员小组和相关部门的工作。 5、发生灾害后,救灾应急小组要第一时间亲赴现场,参与指挥灾害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四)各成员小组的工作职责: 1、灾情核查统计组:灾害发生后,小组成员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收集、核查、评估灾情,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向上级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指导乡镇做好灾民房屋倒塌恢复重建工作。 2、物资保障供应组:负责市、区救灾物资的组织调拨和供应工作,申请、管理、分配灾民救济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等后勤工作。 3、灾民转移安置处理组:负责勘察和设立紧急避难所、救灾物资供应点,指导乡镇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后的饮水、食品、衣物的调集和发放,对转移安置灾民的情况进行登记,及时上报灾民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要解决的困难,协调处理遇难人员的善后事宜。 4、办公室人员:负责接听电话,做好上传下达,对于乡镇报灾及时做好记录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局,随时向领导汇报灾害统计、处理情况。 二、灾害应急工作 1、值班工作 严格按照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监控灾害的发生,各责任人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将汛期值班电话进行公布,以便于突发性灾害发生后信息畅通。 2、报灾工作 各乡镇要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和报灾制度,报灾时要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的内容和条规进行报灾,坚持有灾必报,每周一报,无灾零报告,防止漏报,杜绝谎报、错报。 三、应急措施 1、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由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小组及其成员小组开展工作,并报请市、区有关部门,及时与区气象、国土、交通、救灾等部门联系,加强彼此协作,互通信息,共同作好救灾工作。 2、组织灾区群众宣传学习抗灾救灾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开展灾害自救,不断提高群众防灾救灾的意识和能力,起到群防群策群治的作用。 自然灾害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篇8为了加强学校大风雨雪恶劣天气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打造和谐校园,防范当前大风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理突发事件。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安全工作措施 1、当天值班人员、班主任要求全部到岗,早晨学生到校,放学时到达学校大门口,引导学生安全有序进入、离开学校。 2、安全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及时到岗,遇到雨雪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提前通知各年级学生提前放学或者延迟上学,并在大门口引导学生安全离开学校。 3、学校政教处要及时通过学校广播,提醒学生严禁追逐打闹、严禁向同学、乱扔雪球,关好门窗、及时添加衣物,做好保暖工作,确保课间活动安全。 4、课间时间,学校政教处值班人员在校园,班主任在教室,要加强巡视,维持正常的秩序。 5、需要紧急疏散时,班主任老师要尽职尽责,确保本班学生安全有序离开班级。 6、各班主任要利用电话、校信通等方式,请家长教育孩子不要提前到校,在上下学途中注意安全,确保上下学途中不出意外。 7、安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清扫校园内的积雪,以教学部和处、室为单位,划分责任区域,要求按时完成清扫任务。对校园校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及时整改。 8、未尽事宜,以紧急通知为准。 自然灾害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篇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某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区、街等上级有关部门对防汛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使汛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编制公司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了搞好防汛抢险工作,确保本公司安全度汛,预案编制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方针,本着“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以科学的态度认真分析实际情况,立足防大汛应对突发性灾害天气,切实做好防汛排涝的各项准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雨季漏雨、倒灌、淹泡等现象,避免和减少经济损失,保障汛期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编制操作性较强的防汛预案,确保公司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防汛工作指挥系统 防汛工作严格执行行政首长领导下的分级负责制,层层夯实责任,防汛期间各车间部门一把手亲自挂帅,同时为使防汛的各项指挥工作的有序进行,公司成立防汛工作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指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副总指挥: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成员:公司各分管领导、本部各部门负责人。 联络员:某某 值班电话: 公司办公室: 综合部: 夜间值班:值班室: 三、组建抢险应急分队 在汛期,为预防灾害事故对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我们按照某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区、街防汛指挥部的要求,组建保安队和消防队为主的应急抢险分队,应急抢险分队服从公司防汛工作指挥部领导,在汛情紧急情况下随时进入防汛抢险战斗负责处置紧急情况。 四、建抗洪抢险队伍 1、为了做好防大汛、排大涝的各项准备工作,我们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的要求,组建以民兵和青壯年职工为主体的二百人抢险队伍,出现特大汛情将服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动,做好上堤抗洪抢险的准备。 2、在防汛期间,为搞好公司内部抢险排涝工作,由公司职工组成100人的抢险队伍,一切抢险工作由公司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动。 五、做好防大汛及防雨漏和防倒灌的准备 为安全渡汛,保证企业财产不受损失,在预报大雨及暴雨来临时,各车间、部门应加强防汛力量,保证在岗人员不得少于2人。同时,为确保公司所属企业各生产车间的厂房、库房及重点要害部位的汛期安全,尤其是杜绝各种细菌通过地下排水对食品的感染,车间、部门相应做好汛前防漏雨和对厂区内地下排水管道检查,各库房部位做好防倒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找主管部门解决,对地势低洼部位应采取防倒灌的措施,并切实保证安全渡汛,做到中、小雨不漏,大雨不倒灌,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六、做好防汛物资的准备 为搞好今年的防汛抢险、排涝等项工作,做到有备无患,各有关部门做好防汛设施、防汛工具、排水管道、防汛用土、防汛闸板、防水胶堵、通讯线路、值班车辆等各类物资的管理、维修、保养等项工作,使之处于良好战备状态。目前,我公司备有防汛工具:铁锨50把、扁担50条、排水泵3台、箩筐18个。 七、严格防汛值班制度 为确保安全渡汛,在汛期安排公司领导及管理人员防汛值班。对重点要害部位设专人值班制度,车间及有关部门领导值班制度,特别是遇有中、大雨时各重点部位必须有车间部门领导在岗,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八、防汛工作中各部门职责 在防汛工作中,贯彻“谁领导、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全局观念,做好防大汛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此,制定各有关岗位职责: 1、生产部及各生产车间负责人汛期职责 在汛期积极组织安排好生产并做好防漏雨和防污水倒灌的各项工作,及时掌握汛期的天气变化,结合生产实际协助组织排水、抢险。遇有雨情预报或夜间突发雨情,各车间、部门主要领导及防汛重点部门领导必须立即上岗巡视检查本车间、部门漏雨积水情况,并服从公司防汛指挥部指挥督战指挥抢险和排涝工作。 2、工程部汛期职责 在防汛期间负责排水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特别是在下雨时必须保证正常的供、配电,为确保正常生产随时做好对排水设备的抢修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九、防汛指挥部工作的责任 防汛工作指挥部负责公司防汛的各项工作。集团公司本部各车间及工程部、销售公司、采购部、资产部相应成立防汛领导小组,负责指挥本车间、部门的防汛工作。同时,根据公司法昂旬指挥部要求,动员和集结预备役人员参加街武装部分派的防汛工作。 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通讯联系畅通,随时准备好防汛准备工作。听从公司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自然灾害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篇10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区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x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然灾害应急避险中人员强制转移的决定》、《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区级应急救助工作。当xx区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我区行政区域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区内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心得体会,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一)区减灾委员会。 1.x市下城区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减灾委)为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区减灾委主任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主任由区x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区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听取受灾街道的灾情、自然灾害救助情况汇报,组织会商,分析、评估灾区形势,研究提出对策和措施;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支持措施;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研究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2.区减灾委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接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检查、指导应急预案工作落实;协助区减灾委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防灾减灾专家的组织联络与协调工作;拟定我区地震应急预案,组织抗震救灾行动,做好地震灾害情报收集与评估,指导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组织开展公众防震减灾的科普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提高公众抗震减灾的意识和能力;牵头制(修)订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组织、协调全区救灾工作;负责申请、分配和管理全区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指导全区避灾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建设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核查、报送、发布灾情;指导灾区转移安置灾民,开展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指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指导灾区实施因灾倒损房屋的恢复重建;组织指导灾后设施的修复工作;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灾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组织协调自然灾害引发的工矿商贸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森林火灾监测和扑救。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区人武部:在区内出现重大灾情时,根据需要,协调有关部队、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以及所需装备、器材参加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协助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新媒体平台,适时报道自然灾害预警及救助信息,及时向社会通报救灾工作动态。 区发改经信局:及时了解灾情,并及时向省、x市发展改革委报告,争取省、x市对我区灾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专项资金补助;指导全区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救援装备、医用防护和消杀用品、应急救援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生产供应;组织协调应急处置中的通信保障;负责协调保险监管部门督促保险公司进行灾前的防灾御险及灾后的理赔工作;加强灾区市场价格应急监测,及时贯彻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商贸企业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协调救灾食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工作;协调安排灾区粮油应急供应。 区教育局:指导受灾地区做好受灾学校师生转移工作;指导受灾地区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做好灾后学校重建相关工作。 区科技局:针对防灾减灾的技术难题组织科技攻关,及时将既有相关科研成果投入应用;负责组织减灾救灾科技交流和科普宣传工作,协调各类学会的减灾救灾技术研究工作。 区公安分局:参与灾区紧急救援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灾区重点目标安全和社会稳定;负责组织特警实施防灾救灾相关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保障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区民政局: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指导区慈善总会开展慈善捐赠款物的接收,参与灾害救助工作。 区住建局(区人防办):指导受灾地区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以及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等工作;指导全区避灾安置场所的房屋质量安全检查和鉴定工作;根据区号令发布防灾警报,利用人防指挥通信设施、应急疏散场所为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必要的保障,协调人防专业队、民防应急救援队伍和民防志愿者服务队参加抢险救灾。 区卫健局:负责抢救伤病员;开展疾病监测,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应急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必要时组织心理卫生专家对灾区群众进行心理援助;负责对医用防护和消杀用品、应急救援药品、医疗器械的使用管理。 区:负责对灾情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协助做好灾情统计数据的分析评估。 区市场:协调相关部门对灾区进行食品;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质量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指导和协调动物疫病防治应急处置工作。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市政、环卫、河道等部门的防汛防台抗雪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维护市场经营与管理秩序。 区消防救援大队:派出救援队至灾区进行人员搜救等抢险救灾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灾区火灾的发生及蔓延。 区红十字会:负责协助区开展人道主义救援行动;根据自然灾害灾情及有关响应程序,依法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基层红十字组织开展灾害救援工作,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救助;依法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灾区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参与灾后重建工作。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城分局:负责协调上级部门指导减灾救灾测绘与地理信息服务保障工作;会同上级部门组织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指导突发重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下城分局:负责协调x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灾区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提出污染控制建议。 市交警支队下城大队:负责做好交通疏导、管制等交通秩序维护工作,确保减灾救灾工作期间人员转移和物资输送道路畅通。 各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的救灾工作应急组织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救助工作,并根据上级安排和应急救助工作需要,组织协助处置相关工作。 由区统一组织开展的抗灾救灾,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区减灾委办公室。 区减灾委下设办公室,为区减灾委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区减灾委日常具体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街道的沟通联络,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情发布、灾害救助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措施。经区减灾委同意,必要时协调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救灾工作;完成省、x市减灾委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灾害预警响应及措施 区应急管理、城管、规划资源等部门应及时接收市减灾办和相关上级部门通报的信息,及时向区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规划资源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提供地理信息数据和服务。区减灾委办公室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启动预警响应,视情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向可能受影响的街道通报预警信息,提出灾害救助工作要求。 (二)加强应急值守,密切跟踪灾害风险变化和发展趋势,对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相关措施。 (三)开放应急避灾、疏散场所,疏散、转移易受自然灾害危害的人员和财产;情况紧急时,实行有组织的避险转移;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人员,当地街道办事处可对其实施强制转移;转移指令解除前,被转移人员不得擅自返回危险区域。 (四)通知有关街道和部门做好救灾物资准备和物资调运准备,紧急情况下提前调拨。 (五)派出预警响应工作组,实地了解灾害风险,检查指导各项救灾准备工作。 (六)向区、区减灾委负责人、区减灾委成员单位报告或通报预警响应启动情况。 (七)向社会发布预警响应启动情况。 灾害风险解除或演变为灾害后,区减灾办终止预警响应。 四、信息报告和发布 各街道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共享工作。 (一)信息报告。 1.对突发性自然灾害,街道应在灾害发生后分钟内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向区应急管理报告;区应急管理局应在灾害发生后分钟内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区和x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对造成本区行政区域内xx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房屋大量倒塌、农田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区应急管理局应在灾害发生后立即上报区人民、x市应急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和应急管理部。 区委、区对信息报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前,区应急管理局、街道执行灾情小时零报告制度;区应急管理局每天x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时的灾情向市应急管理局上报。特别重大、重大灾情应随时报告。 灾情稳定后,街道应在x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区应急管理局接到街道报告后,应在x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x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并将全区汇总数据向区报告。 3.对干旱灾害,街道应在旱情初显、群众生产和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向区应急管理局初报灾情;在旱情发展过程中,至少每xx日续报一次灾情,直至灾情解除;灾情解除后及时核报。 4.加强台账管理,建立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因灾倒塌损坏住房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人口一览表。街道在灾情核定后,要建立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倒塌房屋、受灾农田面积和需救助人口的花名册,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据。 5.区要建立健全灾情会商制度,区减灾委或区应急管理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灾情会商会,全面客观评估、核定灾情数据。 (二)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信息发布形式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要主动通过重点新闻网站或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发布信息。 灾情稳定前,区减灾委或区应急管理局应当在区统一指挥下,应当及时向社会滚动发布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动态、成效、下一步安排等情况;灾情稳定后,应当及时评估、核定灾情损失,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 灾情核定和发布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应急响应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 (一)Ⅰ级响应。 1.响应条件。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Ⅰ级响应: (1)死亡xx人以上;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x万人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间以上,或x户以上。 2.响应程序。 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区减灾委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区减灾委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3.响应措施。 区减灾委主任统一组织、领导、协调区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启动Ⅰ级响应措施,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小时值班,全力以赴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召减灾委会商会,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受灾街道参加,对指导支持灾区减灾救灾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2)区减灾委负责人率有关部门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或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3)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区减灾委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 (4)根据受灾街道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省、市相关部门报告灾情,请求省市支援。区应急管理局紧急向区商务局下达应急指令,调拨、应急采购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交通运输部门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 (5)区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交警下城大加强灾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驻杭部队、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根据上级指令和区请求,积极投入救灾工作;必要时协助区运送、接卸、发放救灾物资。驻杭部队、武警参加地方救灾行动,具体按照军地联动机制施行。 (6)区发改经信局、区商务局等部门保障市场供应需求和价格稳定。区卫健局组织协调救援装备、医用防护和消杀用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生产供应工作,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区住建局指导灾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应急评估等工作。区城管局指导灾区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及修复、河道水源应急调度工作。规划资源下城分局协助上级部门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开展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工作,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区科技局提供科技方面的综合咨询建议,协调适用于灾区救援的科技成果支持救灾工作。 (7)区委宣传部组织做好新闻宣传等相关工作。 (8)区民政局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的公告,组织开展跨区、县(市)或者全区性救灾捐赠活动,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具有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参与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根据区关于灾害评估工作的有关部署,区应急管理局、受灾街道、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区减灾委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区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二)Ⅱ级响应。 1.响应条件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Ⅱ级响应: (2)死亡x人以上、xx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x万人以上、x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间以上、间以下;或x户以上、x户以下。 2.响应程序 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区减灾委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区减灾委副主任决定启动Ⅱ级响应,并向区减灾委主任报告。 3.响应措施 区减灾委副主任组织协调区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小时值班,全力以赴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区减灾委副主任主持召开会商会,区减灾委成员单位、有关受灾街道参加,分析灾区形势,思想汇报范文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派出由区减灾委副主任或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区减灾委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 (4)根据受灾街道办事处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下拨区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市相关部门报告灾情,请求市支援。区应急管理局紧急向区商务局下达应急指令,调拨、应急采购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交通运输部门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 (5)区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交警下城大加强灾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驻临部队、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根据上级指令和区请求,积极投入救灾工作;必要时协助区运送、接卸、发放救灾物资。驻临部队、武警参加地方救灾行动,具体按照军地联动机制施行。 (6)区卫健局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规划资源下城分局协调上级部门,配合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开展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 (7)区委宣传部指导做好新闻宣传等工作。 (8)区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具有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参与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受灾街道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及时将评估结果报送区减灾委。区减灾委办公室组织核定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区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三)Ⅲ级响应。 1.响应条件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Ⅲ级响应: (1)死亡x人以上,x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x.x万人以上、x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间、间以下;或x户以上、x户以下。 2.响应程序 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区减灾委提出启动Ⅲ级响应的建议;区减灾委副主任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3.响应措施 区减灾委副主任组织协调区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实行小时值班,指导灾区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及受灾街道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派出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 (3)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 (4)根据受灾街道办事处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下拨区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市相关部门报告灾情,请求市支援。区应急管理局紧急向区商务局下达应急指令,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交通运输部门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 (5)区卫健局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工作。规划资源下城分局协调上级部门,配合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开展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工作,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 (6)区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 (7)灾情稳定后,区减灾委办公室指导受灾地区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8)区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四)Ⅳ级响应。 1.响应条件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Ⅳ级响应: (1)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x.x万人以上、x.x万人以下; (2)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间以上、间以下;或xx户以上、x户以下。 2.响应程序 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区减灾委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响应。 3.响应措施 区减灾委办公室组织协调区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实行小时值班,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区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区减灾委办公室视情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区减灾委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 (4)根据受灾街道办事处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下拨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区应急管理局紧急向区商务局下达应急指令,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 (5)区卫健局按照相关预案做好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规划资源下城分局协调上级部门,配合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开展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工作,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 (6)区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五)响应条件调整 对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相对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或灾害对受灾地区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时,启动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当区灾害业务主管部门启动专项预案等级响应时,区减灾委视情启动相应等级响应。 (六)响应终止 救灾应急工作结束后,由区减灾委办公室提出建议,启动响应的单位决定终止响应,并向区减灾委主任报告。 六、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过渡期生活救助 1.特别重大、重大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及受灾街道评估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况。 2.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拨付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受灾街道做好过渡期生活救助的人员核定、资金发放等工作。 3.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监督检查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和措施的落实,定期通报灾区救助工作情况,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结束后组织绩效评估。 (二)冬春救助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街道办事处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1.受灾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每年x月底前统计、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人员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救助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本级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区应急管理局备案。社区、街道和区应急管理局逐级汇总冬春救助的基本情况,并报x市应急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 2.区或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根据需要冬春救助的人数及灾情严重程度,分别向x市人民、x市应急管理局、财政局以及省或省应急管理厅、财政厅申请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 3.根据街道向区要求下拨救灾资金的请示,结合灾情评估情况,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确定冬春救助资金补助方案,及时下拨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春受灾群众吃饭、穿衣、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4.区应急管理局通过开展救灾捐赠、对口支援、采购等方式解决受灾群众的过冬衣被等问题。区发改经信部门和区商务局确保粮食等物资的供应。 (三)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要尊重群众意愿,以受灾户自建为主,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建房资金等通过救助、住房保险理赔、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重建规划和房屋设计要根据灾情因地制宜确定方案,科学安排项目选址,合理布局,避开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易发区、行洪通道等,提高抗灾设防能力,确保安全。 1.组织核查灾情。灾情稳定后,街道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损房屋台账,并在x日内核定灾情和救灾工作数据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区应急管理局在接到街道报表后,应在x日内审核、汇总数据,将本区行政区域汇总数据报x市应急管理局。 2.开展灾情评估。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受灾街道上报的因灾倒损住房核定情况,视情会同相关街道,组织核查、评估小组,并参考其他灾害管理部门评估数据,对因灾住房倒损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3.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受灾街道申请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请示,结合倒损住房核查、评估结果,按照区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标准,提出资金补助建议,经区财政局审核后下达资金。 4区住建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的选址规划,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要加强对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督促、检查,视情派出联合工作组指导灾区恢复重建工作,定期通报重建进度,负责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的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督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重建规划、选址,制定优惠,支持做好住房重建工作。 5.住房重建工作结束后,区应急管理局和各街道应采取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对本地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x市应急管理局。 七、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等部门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x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安排区级救灾资金预算,并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建立完善区、街道救灾资金分担机制,督促街道办事处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 1.各街道办事处应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2.区人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成本及地方救灾资金安排等因素,适时调整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和相关补助标准。 (二)物资准备 1.按照合理规划、资源整合的原则,建设全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的仓储条件、设施和功能,形成救灾物资储备网络。自然灾害多发、易发的街道应当根据《x省避灾安置场所内救灾物资储备标准》以及当地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建立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各级储备库(点)应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各类应急避灾、疏散场所也应当储备与安置规模相匹配的救灾物资,指定专人保管,严防挪用、缺失、损坏和霉变。 2.制订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建立健全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制度,每年根据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要求储备必要物资。 3.按照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健全应急采购和供货机制,必要时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 4.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和补偿机制。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灾情发生时,可调用灾区邻近的街道的救灾储备物资。 (三)通信和信息准备 1.加强区级灾情管理系统建设,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建立覆盖区、街道、社区三级的救灾通信网络,保障信息畅通,确保及时准确掌握自然灾害信息。 2.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备,完善灾情和数据共享平台,完善部门间、与社会力量间的灾情共享机制。 (四)装备和设施保障 1.区应当配备齐全救灾设备和装备,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并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等设备和后勤保障;区级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须的设备和装备。 2各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x省避灾安置场所规划使用标准》和当地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利用符合建筑质量安全要求的文化礼堂、日间照料中心、敬老院、人防疏散场所、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设立应急避灾、疏散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要帮助指导社区按照规定建立符合安全要求的避灾安置场所,并储备相应的生活保障类救灾物资。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应规划建设专用应急避灾、疏散场所。 (五)人力资源保障 1.加强自然灾害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和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自然灾害救助能力。培育、发展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鼓励其在救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2.加强减灾救灾专家队伍建设。组织应急、卫健、市场监管、城管、规划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方面专家,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3.推行灾害信息员培训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区、街道、社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社区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专职或者灾害信息员。 (六)社会动员保障 1.建立健全救灾捐赠动员、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完善非灾区支援灾区、轻灾区支援重灾区的救助对口支援机制。 3.科学组织、有效引导,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灾害救助中的作用。 (七)宣传、培训和演练 1.组织开展全区性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和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组织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活动,加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提高公民防灾减灾意识和科学防灾减灾能力。积极推进社区减灾活动,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 2.组织开展灾害管理人员和专业紧急救援队伍、非组织和志愿者的培训。 3.根据自然灾害发生特点,适时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组织应急救灾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自然灾害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篇11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使灾害发生后,对学校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台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及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学校淹没、道路堵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工作领导小组及联系电话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工作职责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教师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小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五、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取下: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然灾害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篇12为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保障措施的落实,提高岗位人员及作业班组对防洪、防汛等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锻炼岗位人员及作业班组在突遇防洪、防汛突发事件时能快速反应,能正确、准确、迅速处理,控制和减少灾害损失,特组织开展本次防洪、防汛应急演练,具体演练方案如下: 一、演练时间: 20xx年5月15日 二、演练目的: 在遇到暴雨等恶劣天气,汛情紧急的情况下,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安全撤离受灾区域,展开紧急救援,及时转运受灾物资,做好防洪防汛和抢险救灾应急工作。 通过这次演练,进一步提高岗位人员及作业班组应对汛情的应急反应能力,提高防灾避灾意识,一旦临灾能够迅速有序的组织群众安全撤离,最大限度地减轻水灾造成的损失,维护车间的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演练规则: 防洪防汛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常备不懈、全力抢险。 2、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保护环境优先。 3、实行总指挥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损毁防汛设备以及防汛备 2、用的器材、物料等。 四、演练方案: (一)应急预案演练背景因突遇大暴雨,接上级通知,强降雨天气来临,导致厂区内配电室周围积水严重,以防止雨水倒灌配电室,特组织本次应急演练。 (二)演练领导(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总指挥):张纪德副组长(副总指挥):刘广生组员:公衍波、宋振东、刘洪海、戴渝、王守杰、徐方兵、王萍、张滨、王勇、杨树行(三)演练救援分工: 1、预警通讯组: 由刘仕斌负责,做好汛前报警工作,接到防汛值班人通知立即报告预警。 2、抢险组:由石立军负责,成员:电仪当班人员、硝酸车间当班人员。负责及时掌握汛情、灾情,及时通报开展防汛信息(主要指水情、汛情、雨情),做好风险评估等工作,组织进行抢险救灾和有关抢险救灾的协调工作。 3、疏散组:由张振元负责,成员:硝酸车间白班人员。负责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治安警戒和秩序管理、重要物资设备保护,协助组织危险地区职工安全撤离或转移。 4、物资供应组: 由刘玉负责,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应急救援人员的饮食及疏散人员的安置工作。 5、评估组:由公丕国负责,负责做好事故现场拍照、记录、勘察、收集信息工作。 (四)应急救援演练准备工作: 物资准备: 喊话器1个,潜水泵两台,电源线两卷,水带两卷,警示带2包,铁锹5把,洋镐2把,水桶2个,柴油发电机一台,雨衣雨鞋各5套、防汛沙袋10袋。 (五)演练地点:锅炉东侧配电室现场(六)演练程序: 1、20xx年5月15日上午10点整,全体参加演练人员到锅炉配电室东侧集合待命。 2、10点10分,由演练总指挥宣布防洪、防汛应急演练开始。 3、演练开始: 10点15分,预警组接到预警员(当班巡检工)汛情报告,锅炉东侧配电室周围因暴雨致使周围积水,配电室现场周围积水半米,存在积水倒灌配电室可能,同时,立即向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10点20分,防洪、防汛救灾现场总指挥下达命令,各救援小组,锅炉配电室周围积水严重,请迅速集结救援人员,赶赴作业现场救援,通知电工对现场防止雨水触电进行断电。 10点30分,抢险组得到救援指令后,抢险小组根据现场作业情况,合理分布通知作业人员到仓库东侧(紧急集合点)集结,通知物资保障人员输送防汛物资到配锅炉电室东侧现场。 10点35分,救援结束后,抢险组组长向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汇报防汛情况。 10点40分,警戒维护组对防汛救援区域进行警戒防护,并安排专人进行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防止闲杂人影响应急救援工作。 11点00分,经过抢险组堵、截、疏等措施,周围积水处理完毕,报告总指挥配电室周围积水已处置完毕,无上涨现象。 报告总指挥突发汛情已处置救援完毕,请指示11点10分总指挥:防洪、防汛突发应急预案演练结束,集合队伍演练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并对本次演练进行总结点评。 总指挥发出退场的指令后,所有参加人员有序退场。 自然灾害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篇13一、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一)工作原则: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 (二)适用范围:台风、强热带风暴、暴雨、洪涝、地震及地质等因素引发的特大自然灾害。 二、特大自然灾害的确定 自然灾害等级划分标准按《XX县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X府办[200X]号)执行,其中一次性灾害造成的后果符合下列10项中的6项可列为特大自然灾害: (一)受灾人口占镇属常住人口50%以上,并有10%以上受灾人口需要紧急转移安置; (二)因灾死亡5人以上(地震灾害死亡50人以上); (三)倒塌房屋占镇属房屋3%以上; (四)损坏房屋占镇属房屋30%以上; (五)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50%以上; (六)损失粮食占镇属上一年粮食总产量30%以上; (七)全镇交通瘫痪、通讯中断,停电2天或设施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 (八)7.0和7.0级以上严重破坏性地震; (九)直接经济损失占镇属上一年国民经济总收入30%以上; (十)造成省内较大影响。 三、组织领导及有关部门职责 发生特大自然灾害,镇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当地政府救灾,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 镇委宣传办:负责做好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镇党政办:负责重大救灾基建项目的审批上报,协调落实建设资金;做好救灾粮储备、调拨和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发布天气预报、警报,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服务。组织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鉴定工作。镇供电局:负责对损坏电力设施的恢复及电力调度工作,以确保灾区电力供应。 镇经济办:协调邮电、通信、电力、商业、物资、医药等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灾区物价监控,根据情况依法采取有关价格干预等措施,维护市场物价秩序;并运用价格调节基金等调控手段,维护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 镇中学、中心小学:负责组织指挥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镇派出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 镇民政办:组织、协调救灾工作;核定和报告全镇灾情;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负责困难灾民吃、穿、住、医等生活救助;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确保救灾款物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储备救助物资。 镇财政所:负责镇级财政救灾资金的预算安排、组织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对救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镇国土资源所:负责镇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界定地质灾害治理责任,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协助抢险救灾,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协调、指导和监督。 镇村镇办:负责城镇规划和工程建设的管理,制定各类房屋建筑及工程设施和市政工程建设的抗震设防标准,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设计施工等管理工作。 镇道班: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受灾中断的省道、镇道及内河航道的修复工作。 镇电信局:负责保障相关无线电通信业务频率的正常使用,对出现的有害无线电干扰予以查处。 镇水管所:承担镇“三防”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镇“三防”及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在抗御特大洪水期间对水库实施联合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储备抢险物资。承担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地震现场强余震监测,分析地震发展趋势,提出强余震防范对策,协调震区与邻镇的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现场地震灾害调查,确定地震烈度,灾害损失评估,提出救灾意见,参与制定震区恢复重建计划。 镇农业办:负责指导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做好灾区动物疫病监测和防疫工作。 镇卫生院: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监督和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镇广播站:负责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镇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驻XX部队和民兵预备役的抢险救灾工作。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协助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等工作。 四、应急反应行动 (一)灾害预警。气象、水利、国土资源、地震等灾害预报部门及时发出预警,预测灾害将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威胁或损失。 (二)应急决策基本程序 1、有关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及时召集关人员初步研究判断灾害等级。属特大灾害的,及时向镇委、镇政府、镇“三防”总指挥部及分管镇领导报告,并通报镇武装部作战值班室,特大灾害救灾工作开始启动。 2、镇政府召开镇“三防”总指挥部或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经确定后由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实施,确保救灾款物迅速、及时到位。 2、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镇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或委托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工作。 3、工作组及时向镇政府汇报地方救灾工作情况,镇政府视灾情及救灾进展情况研究部署救灾复产和灾民救助工作。 4、视灾情需要,以镇政府名义向县政府报告灾情,申请给予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 (三)紧急救援行动 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受灾地区的干部和群众组成。重大灾害由镇武装部根据地方政府提出的支援需求,动用部队及民兵预备役兵力装备投入抢险救灾。必要时请求上级政府,争取兵力援助。镇卫生局和红十字会组织医疗队参加抢救伤病员。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抢修道路桥梁、电力设施和通信线路。 (四)转移安置行动 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组织转移安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紧急转移安置不受条件、范围及程序限制,直接由当地政府组织力量从速实施;边远地区或来不及报告政府的情况下,村委会或村委会干部应积极组织群众转移,并想方设法尽快报告当地政府。转移安置以就近、安全为原则,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临时安置与长期安置相结合,确保灾民吃、穿、住、医等必要生活条件得到妥善安排。 (五)有关事务处理 l、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保持正常社会秩序。 2、调查核实灾民受灾情况,按损失大小、困难程度、救助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逐级上报。 3、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4、维护灾区市场秩序,保持物价平稳,保障生活、生产物资供给。 5、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弘扬社会良好风尚。 五、预案的宣传教育和训练演习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救灾应急预案,明确在救灾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组织救援和转移安置灾民等工作要切合实际,详实具体,方便操作。要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紧急转移安置演练活动,增强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干部群众紧急反应能力。 自然灾害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篇14一、总则 自然灾难救助应急预案是灾难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洪涝、冰雹、地震等自然灾难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难救助应急机构 1、成立校园自然灾难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成员:各班主任 校园自然灾难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救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其办公地点设在校总务处。 三、校救灾办工作职责 1、及时向市教育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校救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2、联系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3、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4、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 5、做好危困教职工的救助和校园灾后重建工作。 6、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校救灾办应密切注重气象、地震和灾难预告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难发生后,校救灾办必须立即向市教育局和区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难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难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难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五、灾难救助应急反应 1、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2、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3、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自然灾害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篇15为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全校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机构设置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吕 副组长:甘、左 成员:徐、刘、罗、杨、杨、王、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在学校副校长办公室下设办公室,由甘兼办公室主任 三、防灾领导小组职责 1、在县政府及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学校预防和处置自然灾害的各项工作;根据上级各个时期的工作形势,提出预防和处置自然灾害的措施;完善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及时处理学校安全隐患;发生自然灾害时,及时报告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并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做好事件的调查和结案等工作。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通过从网上下载、图片宣传、班队会等进行防雷暴雨及其它相关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识别灾害险情,掌握避险技能。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组织师生学习掌握雷电、暴雨、狂风、泥石流、山体滑坡、寒冷、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预防和自救知识。 4、及时通知雷暴雨情况信息,并公布最新的处理办法。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排水管道、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四、防灾应急安全措施 1、做好疏散撤离学生工作和转移保护学校贵重物品工作。做好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在雷雨、狂风天气学生上学放学由家长接送。 2、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系统、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及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3、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在接到雷电、暴雨、狂风、泥石流、山体滑坡、寒冷、地震及冰雹等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并及时通报学生家长,要求学生家长接送学生。 4、在发生灾害时,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摔落伤人。 5、各室负责人、班主任负责关好室内门窗。电脑室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内电脑总电源的开关。 6、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7、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8、灾后要科学安排学习科目和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五、实施办法 1、发生自然灾害后,必须立即向“110”或“119”、“120”求救,并及时报告县教育局预防特大自然灾害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 2、发生自然灾害时,在向上述部门报告的同时,必须迅速疏散人员,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 六、现场指挥及应急处理人员: 1、总指挥:吕(第一总指挥)、甘(第二总指挥)、左(第三总指挥) 发生自然灾害,立即赶到学校进行指挥。一般情况下由第一总指挥吕负责,如第一总指挥无法赶到学校,则由第二总指挥甘负责,第一、第二总指挥无法赶到学校,则由第三总指挥左负责。(三位总指挥不能同时不在校) 2、联络员:刘、杨 负责向县教育局上报,同时同110、120、119联系,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秩序维护及应急处理: 徐、杨凡、黄、肖、各班班主任负责维持在校学生的秩序避免引起混乱并组织进行应急处理。 自然灾害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篇16一、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事故类型为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是指由于自然异常变化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失稳、资源破坏等现象或一系列事件。我国常见的自然灾害种类繁多,主要包括:洪涝、干旱、台风、冰雹、暴雪等气象灾害;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等海洋灾害;树林草地火灾等。 常见的危害高校人员及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的主要自然灾害有:台风、暴雨、高温、大风、雷电、雾霾、地震、滑坡等。 二、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提前准备 各类自然灾害具有不同的预警时间,必须在政府及有关部门指导下,根据预警等级,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灾害发生之前的疏散、转移、避险等预防及各项准备工作。 2.统一指挥,协同应对 一旦发生灾害,做到及时上报,果断处置,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学校各部门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应对,系统联动,形成统一指挥、协调有序的应急管理机制。 3.科学决策,以人为本 充分发挥专业队伍和专家的作用,科学决策,合理安排。坚持以人为本,在第一时间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4.政府主导,社会互助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灾民自救,充分发挥学校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5.加强保障,控制损失 加强灾前、灾中、灾后的保障工作,在组织队伍、经费、物资、信息等救灾措施方面提供全面有力的保障。研判灾害发展态势,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突发事件处置组、安全(保卫)疏散组、宣传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急救组、善后处理组。 2.人员分工 总指挥:学校主要领导或分管校领导 副总指挥:分管校领导或牵头部门负责人 成员:党政办、宣传部、校园管理与保卫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基建处、医院、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后勤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等主要负责人组成,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3.组织机构职责 (1)指挥部实施应急工作的指挥任务,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指示要求,组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实施。 (2)协调各应急小组及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应急救援组织的抢险、救灾、医疗、救护、消防、安全保卫、物资供应等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灾害类别预警级别采取的预防措施一、台风(四级预警)蓝色: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受热泪盈眶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1、做好防风准备并注意有关报道和通知;2、把门窗、围板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妥善安置室外物品。黄色: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1、建议幼儿园停课;2、处于危险地带和简易房中的人员应到避风场所在地避风,户外作业人员停止;3、切断霓虹灯招牌及危险的室外电源;4、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其它同上。橙色: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1、切勿随意外出,确保老人小孩留在家中最安全的地方;2、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密切监视灾情,落实应对措施;3、停止室内大型集会,疏散人员;4、加固易受破坏的房屋和设施;其它同上。红色: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1、特别紧急防风状态,建议停业、停课(除特殊行业);2、人员应尽可能呆在防风安全的地方,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3、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静止一段时间,应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其它同上。二、暴雨(三级预警)黄色: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1、家长、学生、学校要特别关注天气变化,采取防御措施;2、收盖露天晾晒物品,相关单位做好低洼、易受淹地区的排水防涝工作;3、驾驶人员应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确保安全;4、检查排水系统,降低易淹校园湖泊水塘的水位。橙色: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1、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尽可能停留在室内或者安全场所避雨;2、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密切监视灾情,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3、交通管理部门应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4、转移危险地带师生到安全场所避雨;其它同上。红色: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1、户外人员应立即到安全的地方暂避;2、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3、已有上学学生和上班人员的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应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4、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停课、停业,立即转移到安全的地方暂避;其它同上。三、高温(二级预警)橙色: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到37℃以上。1、尽量避免午后高温时段的户外活动,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2、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设备负载大而引发火灾;3、户外或者高温条件下的作业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4、注意作息时间,保证睡眠,必要时准备一些常用的防暑降温药品;5、媒体应加强防暑降温保健知识的宣传,各相关部门、单位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红色: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到40℃以上。1、注意防暑降温,白天尽量减少户外活动;2、有关部门要特别注意防火;3、建议停止户外露天作业;其它同上。四、大风(除台风、雷雨大风外)(四级预警)蓝色: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1、做如防风准备;2、注意有关媒体报道的大风最新消息和有关防风通知;3、把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黄色: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1、进入防风状态,建议幼儿园停课;2、关紧门窗,危险地带和简易房中的人员应到避风场所避风,通知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停止作业;3、切断霓虹灯招牌及危险的室外电源;4、停止露天集体活动,立即疏散人员;其它同上。橙色: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1、进入紧急防风状态,建议中小学信课;2、居民切勿随意外出,确保老人小孩留在家中最安全的地方;3、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落实应对措施;4、加固易受破坏的房屋和设施;其它同上。红色:6小时内可能出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的大风,或者已经出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的大风并可能持续。1、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建议停业、停课(除特殊行业);2、人员应尽可能呆在防风安全的地方,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其它同上。五、雷电(三级预警)黄色:6小时内可能发生雷电活动,可能会造成雷电灾害事故。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雷工作;2、密切关注天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橙色: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很大,或者已经受雷电活动影响,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较大。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落实防雷应急措施;2、人员应当留在室内,并关好门窗;3、户外人员应当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或者汽车内;4、切断危险电源,不要在树下、电杆下、塔吊下避雨;5、在空旷场地不要打伞,不要把农具、羽毛球拍、高尔夫球杆等扛在肩上。红色: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经有强烈的雷电活动发生,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雷应急抢险工作;2、人员应当尽量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或者汽车内,并关好门窗;3、切勿接触天线、水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和其他类似金属装置;4、尽量不要使用无防雷装置或者防雷装置不完备的电视、电话等电器;5、密切注意雷电预警信息的发布。六、大雾(三级预警)黄色: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雾并将持续。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准备工作;2、加强校园交通管理,保障安全;3、驾驶人员注意雾的变化,小心驾驶;4、户外活动注意安全。六、大雾(三级预警)橙色: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工作;2、学校加强交通调度指挥;3、驾驶人员必须严格控制车、船的行进速度;4、减少户外活动。红色: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应急工作;2、学校按照行业规定适时采取交通安全管制措施;3、驾驶人员根据雾天行驶规定,采取雾天预防措施,根据环境条件采取合理行驶方式,并尽快寻找安全停放区域停靠;4、不要进行户外活动。七、霾(二级预警)黄色: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3000米的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3000米的霾且可能持续。1、驾驶人员小心驾驶;2、因空气质量明显降低,人员需适当防护;3、呼吸道疾病患者尽量减少外出,外出时可带上口罩。橙色: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__米的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__米的霾且可能持续。1、驾驶人员谨慎驾驶;2、空气质量差,人员需适当防护;3、人员减少户外活动,呼吸道疾病患者尽量减少外出,外出时可带上口罩。八、地质灾害(地震、滑坡、泥石流等)(三级预警)按照未来24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地质灾害分别为:三级(可能性较大),二级(可能性大),一级(可能性很大)。三级预警:排查阶段1、迅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重点针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宿舍、教室、食常、办公楼等人员聚集区;2、在专业技术队伍的指导帮助下,依靠基层政府组织,发动广大师生,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确保不留死角;3、通知监测人员注重点区域;4、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等地质灾害防御知识,提高师生的临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二级预警:预报阶段1、各有关部门要紧急行动,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一登记造册,纳入群防群测体系,加强监测预警,落实防范和治理措施;2、公开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切实落实工作责任。3、要强化临灾避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制订落实人员撤离转移预案,做好监测责任人、撤离信号、撤离路线、安置地点四落实。一级预警:警报阶段1、无条件紧急疏散、转移学生和教职工;2、对危险区域设置警戒线,防止群从再次进入,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故发生;4、密切观测,做好灾害到来之前最后一分钟的准备工作。 五、信息发布 1.发布原则 (1)授权发布,及时准确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授权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上级主管部门和辖区政府汇报灾害的时间、地点、级别、范围、损失、救灾、保障等情况。 灾害应急指挥部授权通讯联络组,定时向新闻媒体通报灾情及救灾的基本情况。 (2)宣传归口,强调纪律 对新闻媒体的信息发布必须进行归口管理,由学校宣传部部门统一发布,其他部门无权发布消息或接受采访。 2.信息发布机构及人员 (1)汇报 由学校党政办负责人向上级主管部门和辖区政府汇报情况 (2)宣传 由宣传部门负责向新闻媒体通报灾情及救灾的情况c 六、后期处置 1.救灾保障 学校多渠道落实救灾资金和物资,确保受灾学生就餐、饮水、住宿等基本生活条件。 2.抢救伤员 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组织人力,解救被困人员,抢救受伤人员。组织专业人员对受灾学生进行集体或个别的心理辅导。 3.环境治理 在政府卫生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受灾现场的卫生防疫、环境清理工作,防止污染源引发次生、衍生灾害。 4.调查统计 对灾害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进行详细的统计,为后续的救助安抚以及校园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准确数据。 5.恢复秩序 全力以赴抢修受到灾害破坏的电力、给水、道路、房屋等基础设施,确保学校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教学、科研秩序。 6.评估总结 对预警、应急、救灾、信息管理、后期处理等工作进行全面的'评估,总结成功的经验,发观问题和不是,为以后的防灾、救灾工作提供经验和教训。 7.修订预案 根据灾害评估总结报告,修订灾害应急预案,使预案更加合理有效。 8.奖惩 对在应急、救灾工作中表观突出或有立功表现的应急人员以及师生员工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救灾工作中严重失职,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视情节和后果予以行政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自然灾害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篇17为建立健全应对各种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自然灾害紧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人民生命的威胁和危害,不断完善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手段,提高对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能力。 以防为主。把灾害预防作为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使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紧密衔接,提高对自然灾害发生发展全过程的紧急处置能力。 分级管理。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体制,实行“分级管理、按级负责”。除全市性特大、特殊自然灾害外,一般及重大等级区域性自然灾害由乡政府负责组织处置,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 凡在杨米涧乡地域范围内因发生的局地暴雨洪水、河流超标准洪水、水库垮坝洪水和干旱缺水等水旱灾害,暴雨、冰雹、暴雪、龙卷风、浓雾、高温、雷击、沙尘暴、寒潮、霜冻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及其它突发的重大自然灾害,适用于本预案。 二、本预案启动条件 凡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一)预警性自然灾害。县民政局和县气象台以及县防汛指挥部等灾害管理部门发出自然灾害预警性通知,相关预案即启动。 (二)广泛性自然灾害。造成全乡较大范围群众无法维持“吃、穿、住”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必要条件的状况。 (三)区域性自然灾害。受灾地区在实施救助过程中,提出紧急援助请求或需要给予紧急援助的灾情。 (四)其他重大自然灾害。直接危及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灾情。县级预案启动的同时,本预案相应启动。 三、紧急处置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由乡党委书记白玉鹏担任总指挥,乡长郑晓东担任副总指挥,其成员由乡属各单位主要领导、派出所所长、乡卫生院院长、学区校长、各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乡分管民政领导和民政工作站站长组成,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在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和乡防汛指挥部的直接指导下,负责救灾紧急援助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一)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主耍职责是: 预案启动后,会同乡有关站所、乡属有关单位及各村委及时调查统计灾害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开展救灾紧急援助工作的综合情况,及时报上级部门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根据具体受灾情况和救灾紧急援助实际需要情况,经乡政府批准后,统一组织实施救灾捐赠活动。 指导乡民政工作站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确保受灾市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及时处理和焚化遇难者尸体。 (二)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宣传动员、后勤保障、转移安置、接受捐赠(募集)、恢复重建以及遗体处理等专门工作小组。职责分工如下: 综合协调:主要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提出工作建议,制订具体措施;协助指挥部处理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统计灾民中外籍人士的具体情况,及时上报政府及民政局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 宣传动员:主要负责灾民疏散转移的宣传动员工作;受灾信息在乡政府应急领导下,统一向社会公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向媒体提供灾民救助情况及其他公众须知的信息。 后勤保障:主要负责协调应急救灾物资的调配使用;配合有关单位和村委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的组织、运输供应和疏散群众工作;保障灾区困难群众“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 转移安置: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受灾或即将受灾居民的转移安置工作,制定转移疏散方案,确定疏散转移的范围、路线,指定安置场所。 社会捐赠(募集):主要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发动组织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和管理工作。 恢复重建:主要负责调查统计灾区群众生活状况,制定灾民口粮救济、衣被救济、伤病救济等救助标准以及危房修缮和倒房恢复重建的救助规划方案;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灾后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等工作;灾情稳定后,负责做好善后移交工作。 遗体处理:主要负责收集管理遗体,组织群众认领遗体;及时进行遗体火化;对无人认领的遗体进行统一火化安葬或就地掩埋,并做好消毒防污。 四、应急准备 (一)资金准备 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乡政府及乡民政工作站应制定救灾资金预算。根据受灾地区群众基本生活状况作出具体安排方案抱县政府和民政局,并建立救灾资金动态调整机制。救灾经费要重点用于灾民基本生活救助。 (二)物资准备 按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乡民政工作站建立动态的灾民救灾物资储备机制。经常与县民政局保持联系,确保县民政局相关救灾物资的库存保持在一定的数量水平上,以备应急状态下确保急需。 (三)灾时票据准备 制作灾时临时粮票等票据。当灾害发生时,向灾民发放临时票据,在灾民的临时安置点附近设置发放点,由灾民凭借临时票据向发放点领取相应的食品等生存必备物品,防止舞弊和浪费。 (四)救灾装备准备 杨米涧乡根据《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要求,配备救灾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五)人力资源准备 在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和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人员,重点开展灾区的现场讦估及灾害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公安、武警、消防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依托乡属各单位、各村委,培育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建立“灾区紧急救灾队”,并对其进行培训指导和专业支持,参与灾区防灾工作;当灾害发生时,能够协助本区积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助,最大限度减少本区的受害伤亡程度。 (六)灾民安置准备 指导乡政府做好重点防控区域和单位的划定及乡转移安置区域的协调工作,建立杨米涧乡重点防控区、单位和安置场地的档案。同时,乡政府根据本地区成灾规律、人口密度、地理环境等情况,按乡、村行政区域,分级规划和设定安置场所,划定疏散转移路线。已确定为疏散转移通道的,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引导标志(牌)。乡政府应当设定村、户的对口安置场所,建立相互联系方式及联络卡。 (七)社会动员准备 鼓励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和个人为灾民救助工作提供资金和物品援助,规范突发自然灾害社会捐助工作。充分发挥现有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作用,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接受网络,完善社会捐助表彰制度,为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八)防灾减灾准备 配合乡防汛指挥部积极开展全民减灾教育,通过乡民政办、乡派出所、乡医院等,开展减灾进村入户活动,有组织有计划的为群众提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五、应急响应和灾后救助 (一)灾害预警 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灾情预警后,在乡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和乡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乡政府应迅速按规程启动预案。 (二)灾情核定及报送 乡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突发性灾情报送工作。灾情发生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核实灾情,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县民政局报告,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灾情严重的,可同时越级上报。并立即组织人员现场核实、评估灾情。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背景、时间、区域、影响范围,受灾的严重程度和等级,人口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字,房屋倒塌和损坏情况,农作物和其他经济损失情况,救灾工作情况以及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灾情稳定前,各村委、民政工作站、和乡政府执行24小时灾情零报告制度,并与乡救灾指挥机构保持不问断通讯联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并随时上报。灾情稳定后,乡政府及相关单位、各村委应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保证灾情数据的准确。乡民政工作站会同乡政府在全面核定灾情的基础上,对因灾死亡、失踪人员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灾民生活困难情况等必须逐户进行核实,登记造册,为实施灾民生活救助提供依据。 (三)紧急转移安置 接到重大灾情预警,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乡民政工作站应配合有关单位迅速引导灾民按指定路线疏散转移到临时指定安置场所,实施紧急避险。安置受灾群众一般采取三种形式,一是场地集中安置;二是征用设施安置;三是对口转移安置。 (四)灾民生活救助 受灾群众疏散转移后,乡政府及乡民政工作站应在最短时间内迅速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并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保证衣被、帐篷、饮水、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乡政府应根据灾情和灾害损失程度,按照“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与扶持”的救灾救济工作方针,以保证灾民基本生活需要为原则,制定阶段性灾民生活保障计划,并向县财政部门申请安排救灾资金,必要时可申请应急资金。同时,视灾情严重程度及灾情的发展,及时向上级汇报灾情,申请给予救灾资金及物资支援。县政府安排的救灾资金主要用于灾民转移安置、生活必需品供应、住房恢复重建、灾后生活安排等基本生活的需要和伤员的紧急医疗。 (五)组织和接受社会捐赠 预案启动后,根据县民政局的统一部署,乡民政工作站应立即开通24小时捐赠热线,动员社会各界为灾区提供援助。必要时,乡政府成立专门的接受捐赠领导机构和工作队伍,合理安排接受场所和仓储设施,保证接受捐赠的需要。接受的捐赠款物应坚持尊重捐赠者意愿和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迅速安排使用,为灾民救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持。 六、附则 本预案是《杨米涧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在有关责任部门启动各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同时启动本预案。 乡属各单位及各村委应根据辖区情况,制定相应的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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