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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3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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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十篇

2023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1

  为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公安部《20xx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省人民政府《x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计划》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x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x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溆浦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抓实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镇道安委”)决定从x月xx日起至xx月xx日在全县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行动,推动建立镇人民政府负主责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完善路长制,落实农村交通安全镇、村两级属地管理职责的责任制度。坚决防范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防范和减少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行动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联工委主任、xx镇人民政府副镇长、xx镇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安监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守护行动的目常工作和监督考核。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隐患,全面认真排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交通安全隐患以及失职漏管、属地管理缺位等问题。各村、各相关部门排查情况要形成隐患排查工作台帐,详细记录隐患点段位置、隐患情形等内容,逐项明确整改责任。

  1、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结合我镇农村道路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辖区道路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査,重点排査急弯、长下坡、高落差、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标识标志是否清断、安全护栏是否牢固、设施设备是否完善,特别是农村道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标志标线是否完备,是否存在行车视线挡等情形。对存在以上隐患的路口和路段,要迅速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按照相关标准整改到位的,必须采取临时性治理措施,消除风险隐患。

  2、失职漏管隐患。按照《x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规定“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排查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情形,对道路交通安全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或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村或部门,落实失责追责。

  3、主体责任缺位隐患。各村、各部门要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督促各企业全面开展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农村地区营运班线客车、站场、校车企业隐患排査清单;各级监管部门督导企业按单检查,并按照“一单四制”的要求落实隐患整改。(完成时间:20xx年x月)

  (二)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

  进一步深化交通秩序“六査六管”大整治行动,坚持整治行动常态化,每月整治时间不少于天,整治时间、区城、对象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变更。整治行动要严格执法尺度,对相关违法当事人一律依法顶格处罚,适用拘留措施的一律落实拘留,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一律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县道安办每月调度汇总辖区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收集保留相关执法资料。

  1、联合开展农村地区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按照部门分工、责任到人的要求,坚决打击“三驾”(酒驾、毒驾、无证驾驶)、非法载人(农用车、三轮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客(校)车超员、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落实农村“六个严禁”工作措施。(完成时间:20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2、加大农村道路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监管。对民俗节日、赶集庙会、假期学生回家返校、农产品集中输出等重点时段加大监管力度,动员一切可用力量上路疏导、整治。

  3、加强低速电动车的管理。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厅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清理整顿,严禁生产销售未经许可或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低速电动车。

  (三)开展交通违法大劝导行动。

  各村要广泛组织“两站两员”队伍开展交通违法集中劝导活动。

  1、对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按照“一车一人一档”的原则,逐人逐车见面,一一建立台帐,录入农村系统,落实管理措施。(完成时间:20xx年x月)

  2、每天至少安排一组人员上路劝导交通违法,重点劝导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短途客车超员及农用车、三轮车非法载人、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听劝导的当事人,要通过手机拍照录像等方式留存证据,交由相关职能部门查缉处罚。

  3、对辖区举行红白喜事的家庭,要上门进行劝导宣传,严禁酒后驾车。

  (四)开展交通安全大宣传行动。

  要以近期各省、市发生的较大以上交通事故为题材,通过血泪宣传教育,进一步触动农村司机车主、群众的灵魂,以心灵深处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积极倡导安全出行,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实提升广大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1、加大农村喇叭宣传频次。把交警总队录制的“六个严禁”“六个一律”音频文件,利用农村“村村响”广泛播出,形成“交通安全内容天天有,安全提示每目播”的宣传氛围。

  2、充分利用农村宣传阵地。要充分利用文化礼堂、广场电子屏、乡镇文化站等载体,播放交通安全公益电影、警示教育片,开演情景剧、戏曲、方言小品等交通安全文艺节目为宣传阵地。使宣传工作全覆盖、接地气、入人心。

  3、充分动员农村宣传力量。组织“两站两员”和驻村扶贫干部、工作队、大学生村官、基层人民调解员、基层普法志愿者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借助警保联动机制,通过庙会集会、婚丧嫁娶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农村面包车、摩托车驾驶人等重点人群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广大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交通法行为,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五)开展安全守护大督导行动。

  要进一步落实以“路长制”为抓手的农村道路安全监管责任,完善监管网络体系,加强“两站两员”监督队伍建设,把各项排查、整治任务落到实处。镇道安委将组建专门的督导组,对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重点督导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大劝导、大宣传、大倒查行动落实情况。根据各村隐患排查台帐,抽查隐患路段是否落实治理措施;检查各村、各部门整治行动部署情况及执法战果台帐;实地突击抽查各村是否安排有人员开展交通违法劝导;检查宣传活动的策划方案、图片资料等。对安排部署不得力、隐患排查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的,在全镇范围进行公开通报,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步骤安排

  第一阶段部署发动

  成立由道安委牵头,相关职能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每月一研判、每季一小结”工作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全面动员部署,集中力量资源组织好农村交通安全守护行动。

  切实做好“五一”放假和其他重大活动期间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阶段实战强化

  以防范化解各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为基点,突出抓源头、打基础除隐患,抓好宣传警示曝光和社会协同共治,着力推动“六大行动”措施落实,有效净化农村道路交通环境。

  第三阶段决战决胜

  紧紧围绕建国xx周年x安保维稳实战冲刺阶段工作目标,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打赢xx周年x交通安全保卫仗。

  x安保任务结束后,要提炼农村交通安全守护行动好的经验做法,总结成效,巩固战果,完善“县乡政府为主抓、职能部门参与抓、农村派出所协同抓、村组自防自治抓”的农村交管工作格局,推动农村“两乡一中队,一村一辅警”配备,秀实管理力量基础,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近期,全省农村地区接连发生几次死亡x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暴露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省、市、县相关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训。各村和相关部门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领导指示精神,切实防范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立即开展相关工作,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整治措施,坚决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

  (二)加强队伍建设。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建设制度和标准,落实专项保障措施,切实提升工作积极性和履职能力。实现农村“两乡镇中队,一村一辅警”配备,每一个农村交警中队按照民警数x:x。x的标准配备足额辅警,夯实管理力量基础;积极推行“农村派出所管交通”勤务模式,化解农村地区交通管理警力不足的矛盾。

  (三)加强督导检查。镇道安委派出督查组,深入事故预防重点地区、重点道路,通过明査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各地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场督办整改解决。采取定期通报、暗访检查、视频巡查、督办排名等方式,确保各项关键措施落到实处。对全镇各村根据守护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排名,对工作落后或发生较大事故的村,一律通报追责,约谈督促整改。

2023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2

  根据全国、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广东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广东省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计划》《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区方案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扎实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边排查边整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压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第一责任以及党委、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依法依规彻查、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立查立改,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依法依规推进分类整治,逐步消化存量,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健全完善自建房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增量,确保违法建设零增长,稳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底排查

  1.排查范围。各村(居)在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重点围绕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安置区以及学校、医院、集贸市场、工业园区、培训机构周边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重点排查五类房屋:

  (1)3层以上,聚集人流10人以上的房屋;

  (2)用于教育培训、医疗、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性房屋;

  (3)用于休闲娱乐、饭店、旅馆、商超、民宿、公寓、群租房等经营性的房屋;

  (4)违规改为经营用途及改扩建的房屋;

  (5)砖木结构和砖混结构的房屋。

  2.排查内容。重点排查以下情况:

  (1)建筑结构安全性。排查自建房地基基础是否不均匀沉降;承重构件(梁、板、柱、承重墙)是否存在明显开裂、变形;是否擅自改扩建(含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建筑结构、加层、增设夹层等)情况。

  (2)经营安全性。排查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是否将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用作生产经营或提供给公共活动使用,自建房是否符合各行业经营许可有关场地、场所安全的要求,是否符合城镇燃气安全、消防安全有关规定,特别是用于餐饮经营的场所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

  (3)建设合法合规性。排查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是否存在违法占地建设、未取得规划许可或未按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

  3.排查方式。采用分级排查方式,组织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自查、各村(居)核查、区级抽查,专业技术力量参与,完成自建房排查摸底和安全隐患初步判定。

  (1)个人自查。由各村(居)组织村居“两委”发动辖区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按要求进行自查,自建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要履行第一责任和使用安全的责任,认真自查房屋结构和改扩建等情况,按要求填报自建房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表(见附件)并上报村居“两委”,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消除。

  (2)村(社区)审核。村居“两委”对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自查情况进行100%审核,建立台账上报雁洋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3)镇级复核。充分利用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工作成果,对村居“两委”提交的台账逐一复核,对房屋建筑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初步判定,并将排查数据录入承灾体调查系统(自建房安全排查),对存有建筑安全隐患的房屋要专门建立清单,实施动态管控。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工作。

  (二)整治消除隐患

  在自建房屋后续整治工作中,要坚持依法依规,实施分类整治,不搞“一刀切”,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房屋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切实消除建筑安全隐患。

  1.重大安全隐患:出现明显结构性裂缝、墙体倾斜变形、地基沉陷等垮塌风险或迹象,经专业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做好封闭处置、现场排险;经专业检测机构鉴定不能通过技术手段消除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拆除。

  2.较大安全隐患:对存在违法违规擅自加建、扩建的自建房,要及时清退人员,并由综合执法队依法予以拆除加建、扩建部分。对擅自改变承重结构、改变使用功能、超设计增加荷载造成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要及时清退人员;经房屋安全结构鉴定可以采取加固等方式消除安全隐患的,由专业机构出具加固方案,依法依规进行加固,消除隐患;无法通过加固来消除隐患的,我镇结合实际,分类研究,依法妥善处理。

  3.一般安全隐患:涉及水电、燃气、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以及装饰装修存在缺陷但不影响使用,且可以立即整治到位的自建房,要立行立改,及时更换、增设相应设施设备。

  (三)加强安全管理

  1.严控增量风险。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我镇将要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凡发现违法违规新建、改建、扩建的,要立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确保违法建筑零增量。

  2.加强日常检查。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落实街道、乡镇等属地责任,发挥城管、村居“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以及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清查整治违法行为

  (1)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深刻汲取近年来房屋倒塌事故教训,特别是对擅自改扩建违法建设行为以及违法建筑要从严整治查处。加强部门联动,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许可即开展违法建设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严打鉴定违法行为。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指导行业协会组织专业检测机构、从业人员开展自查自纠,推动行业自律。开展房屋鉴定机构抽查和延伸检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伪造检验检测证明文件、出具重大失实评估鉴定报告的,迅速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建立群众举报机制。畅通群众监督和举报渠道,鼓励、发动群众举报投诉违法建设和重大建筑安全隐患问题,以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虚假报告行为。

  4.建立长效机制

  (1)积极推动建章立制。加强自建房(含农村建房以及城镇限额以下房屋)监管,建立健全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2)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镇(街)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规划建设办、综合行政执法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

  (3)推行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积极建立政府监管责任和社会主体责任权责明晰的制度体系,落实房屋用地、规划、设计、建设、经营、拆除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实现全过程全链条管理。加快研究建立房屋安全体检、房屋质量安全保险等制度,通过市场化手段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4)研究出台违法建设分类认定处置政策。结合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公共配套类、产业类、住宅类等类型,出台存量违法建设分类认定处置政策。

  负责具体实施本辖区内的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网格化管理或用好现有网格化管理机制,组织村居“两委”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确保一栋不漏、一户不落。

  三、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6月至8月对全区自建房开展全面摸排,准确摸清底数,建立清单台账。其中7月底完成对经营性自建房屋全面摸排,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登记造册,做到立行立改、边查边改、跟踪落实、整治到位。

  (二)整治落实阶段。在立行立改的基础上,对仍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房屋开展集中整治,以各村(居)为主,压紧压实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的主体责任,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落实整治主体责任和整治措施,确保对账销号、完成整治任务。对短期无法完成整治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管控安全风险。各村(居)于20xx年12月底基本完成自建房整治工作,其中9月底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各村(居)及相关单位要健全自建房全过程管理制度,完善政策供给,健全管理机构,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安全隐患房屋排查整治。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加强动态跟踪,实施闭环管理。至20xx年底,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雁洋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李新泉镇长担任组长,古志文副书记、杨青常务副镇长、王良诚副镇长任副组长,成员由镇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主任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雁洋镇规划建设办,统筹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各村(居)要结合地方实际,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资金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督促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

  (三)强化按章履职。各村(居)、相关部门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防治结合、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的原则主动履职。

  (四)加强支撑保障。一是人财物保障。认真研究解决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必要的人财物保障问题,第三方鉴定评估、宣传等各项工作经费保障。二是专业技术保障。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企业,以及行业协会专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信息共享,推动“房地一体”、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等数据成果开放共享。三是培训指导保障。抓好各村(居)排查人员、村居“两委”干部及村民、居民排查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提高基层排查能力和工作效率。

  (五)强化督促指导。镇级领导小组将对各村(居)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联合督导。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应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应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镇村干部,应严肃问责。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指导督促,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同级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范围。

  (六)做好宣传引导。广泛进行宣传教育,使社会各方面充分认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不断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主动落实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充分调动村居“两委”、党员、公职人员等关键少数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带动群众自查、自报、自我排险。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让广大群众更加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

2023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3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本乡林区安全稳定,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开展全乡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主题

  防范森林火灾,保绿水青山。

  二、时间安排

  20xx年1月17日至4月30日。

  三、行动内容

  1.开展野外火源集中整治行动。

  围绕“三个管住、两个规范”要求,不断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落实“五个禁止”规定。一是加强火源管控,“一长两员”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山头地块开展火源巡查,重要敏感区域要严防死守;二是按照“五个不批、五个不烧”原则,严格炼山造林、烧除疫木等特殊用火审批,落实防范措施;三是严厉查处森林火灾违法案件和违规用火行为,做到“查处一批,教育一片”。

  2.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行动。

  三月份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一是要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二是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出工作组和宣传车,深入村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和警示教育宣传片,开设森林防火宣传专栏等形式,推动森林防火宣传进林区、进村庄、进校园;四是护林员要深入重点区域开展宣传巡护。

  3.开展火险隐患排查行动。

  要继续对照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十查十看”活动标准,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全面、深入、彻底查找当地森林防火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一是要建立完善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和问题台账,及时排查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二是要把从严从实标准贯穿整治全过程,紧盯排查出的每一个问题,持续发力抓好整治工作,确保整治见底见效;三是对特别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治任务,要加强跟踪问效,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4.开展火险预警火情监测行动。要及时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预报,护林员要加大巡护密度,力争做到森林火情早发现;对通报的卫星监测热点,各村主要负责同志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1小时内向乡防火办反馈。发现森林火灾,各村必须及时报告。乡防火办也将第一时间现场核查卫星热点情况,对瞒报、迟报和隐瞒火情等行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5.开展防灭火督查检查行动。乡防火办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组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深入各责任区开展森林防火督促检查,排查森林火灾隐患,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对主要通道沿线和重点敏感区域,要重点督查;对热点多、火灾多、问题多的地方和时间长、影响大的森林火灾,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直接调查,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开展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按照县林业局安排部署,我乡联合林业、森林公安等部门,持续开展全县打击森林火灾行为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排查和追踪调查工作,严厉查处森林火灾违法案件和违规用火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转为刑事案件侦办;对影响较大的放火案、失火案实行挂牌督办,形成强大震慑,始终保持打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四、奖惩措施

  各村委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积极谋划,抓好落实,努力夺取20xx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全面胜利,确保这一特殊紧要时段全乡林区安全稳定。“平安春季行动”结束后,乡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进行核查,行动结果全乡通报。对活动组织有力、成效显著,火灾少、无人员伤亡的村委会,予以通报表扬;对活动成效好、火情热点少,没有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的村委会,予以通报表扬,并在村级森林防火补助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对活动组织不力、瞒报迟报森林火灾的村委会,予以通报批评。

2023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4

  一、活动目标

  1、全园小学参与“宣传活动”受教育率达到100%;

  2、全园小学交通安全法制常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3、我园小学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明显提高,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率达到90%以上;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发放宣传品、宣传资料

  1、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画册发放到各班,由班主任组织小学学习。

  2、组织小学观看交通安全教育录像。

  项目负责人:

  (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课等主题教育宣传活动。

  1.各班根据交通安全相关内容,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主题课;

  2.邀请镇交警队同志来园讲授交通安全知识,不少于1次。

  项目负责人:

  (三)全员参与,明确职责,多形式加强交通安全保障。

  1、由小学园负责建立园门口安全门岗制,由值班老师和门卫共同维护好现场交通秩序,安全护送小学过马路。

  2、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放学时一定要带领小学过马路,提醒小学注意安全。负责小学安全排队上下车、文明乘车,确保车队安全工作。

  项目负责人

  (四)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1、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定期张贴交通安全法制宣传资料;

  2、小学园信息报道员及时客观报道小学园交通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组织领导

  成立园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园宣传月活动工作。

2023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5

  学校本着对学生、对家长、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开发区教育工作办公室要求,认真对市市教育局、卫生局文件的要求,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了详细的检查,现将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强化责任意识

  为了加强对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卫生的安全,确保师生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明确管理责任。学校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老师专管,实行分工负责,层层落实。领导小组分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自查情况

  在学校食堂用餐的:现有学生300余人,教职工50余人。学校本着勤俭节约,让利学生的原则,做好食堂销售管理工作,把食品安全做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并完善了食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卫生制度:

  a、食品卫生:

  1、应采购新鲜、卫生、无污染的菜肉米面等食品,不得采购和销售腐败、变质、过期食品以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2、食品的防蝇、防鼠、防尘、防腐设施应正常使用。

  3、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切生、熟食品的刀具及砧板分开使用。

  4、加工前,菜必须洗净,食物要煮熟,保证饭菜卫生、安全。

  5、盛放食品的餐具洗净,定期消毒,销售熟食品必须使用食品夹,不得随意用手取食。

  b、个人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进行体检,符合要求者才能上岗。

  2、要讲究个人卫生,工作时穿戴好清洁工作衣帽,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洗、勤换工作衣帽。

  c、环境卫生:

  1、餐厅、厨房等室内外环境按包干范围必须每天打扫,保持清洁卫生,每周要大扫除,做到室内“六面光”,地面干净,墙壁、门窗、天花板无污痕、无涂画、无灰尘、无蜘蛛网,室外无污物,水沟通畅,无臭味,无卫生死角。

  2、锅灶、水池、炊具、台板、砧板、食品橱、冰柜等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

  3、食堂周围水槽、水沟、剩饭菜池(桶)要经常清洗、清扫。

  4、餐桌椅用后要擦干净。餐具和盛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洗净、消毒。

  5、食品及原料的贮存应符合卫生、安全、整洁的要求。

  6、发现采购、销售病、死、变质肉类(包括母猪肉)米面等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司务长负主要责任责任。

  7、采购的食品应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大宗食品必须提供该食品的有效证照及发票。

  8、事务长应加强市场行情的调查了解,尽量多想办法,采购价廉物美的物品,尽量降低成本,减少支出。每餐尽可能多的,制作多个品种,力求每个学生都能吃到可口的饭菜。

  9、对剩饭剩菜,严格按要求进行处理。

  (二)、就餐制度

  1、严格按学校规定的就餐时间准时开饭,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迟开饭时间。

  2、要礼貌待人,不得使用粗暴语言。

  3、开饭时及时检查饭菜数量,及时补充,确保足额供应。

  (三)、食品验收制度

  1、凡采购入食堂的食物,必须经验收后方可使用。要验质量。主要看食物的品质是否完好,有无污染变质,是否有齐全的生产厂家、商标、生产日期等标志,是否过保质期,有无产品合格证等;验数量。能称重量的,必须过称,以件计的,是否符合数量标准。

  2、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在购货发票上签名,不合格的,及时向采购人员反馈,采购员必须与供货商联系退货,严禁不合格食物进入食堂。

  3、未经验收的食物严禁进入食堂,在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必须严格认真。

  4、食堂工作人员要根据季节变化和当地实际,努力提高操作水平,力求做到菜肴多样化,配餐科学化。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价格,食堂不得擅自提价。

  (四)、安全管理制度:

  1、提高安全作业观念,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门窗无人时要上锁。食堂晚上实行值班制。

  2、食堂操作场所和贮存室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不准在厨房卖小食及点心。学校教职工及学生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进入食堂,更不准进入操作间、原料间。

  3、发现从业人员有可疑传染病者应立即向学校汇报采取相关措施。

  5、保管员应及时做好食堂实物帐,如实填写入库单。物资出库时保管员应填写好出库单,并要求领取人签名。保管好食堂物资(含餐具、厨具、各种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

  6、上班时要全面检查水、电、煤气、炉具、消毒柜、冰箱等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发生安全事故。下班要关好水、电闸、油气总阀门及门、窗等,做好防范工作。

2023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6

  为压实地方、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水晶乡人民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开展全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指导并督促检查其负责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主要内容及安排

  (一)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持续至20__年全国“两会”结束。

  (二)整治重点和职责分工

  1.消防方面。重点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等重大隐患。要深化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加大对宾馆饭店、商场影院、景点景区、养老院、学校、医院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中村”等高风险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加强防火和燃气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整改消除“三合一”“多合一”等火灾隐患,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2.交通运输方面。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货”、“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重大隐息;要着力抓好春运安全运行,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公交车等重点交通工具以及车站、桥梁等重点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恶劣天气安全管理、疏导和应急保障,防止连环碰撞和群死群伤事故。

  3.燃气安全方面。重点整治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以及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隐患;要深刻吸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部署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对人员密集场所管道燃气安全情况、天然气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情况、燃气居民用户安全情况、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情况、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等方面,持续深化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燃气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巡护措施。要严格审批监督管道周边施工作业,严防乱挖乱钻引发管道泄漏着火爆炸等事故。

  4.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方面。要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和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渠道,利用乡镇〈街道办〉、村委会〈社区〉的活动室、文化站等场所,不间断普及燃煤、用气、安全取暖安全常识,做的人人皆知。同时,要迅速开展隐患排查,登门入户、全面摸排,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群众安全过冬。

  5.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整治工程转包、违法分包、不按方案施工以及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重大隐患;要严格落实冬季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严禁恶劣天气强行施工、突击作业等违规违章行为,严防高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等事故;切实加强市政设施和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落实城市供排水、供热、燃气、市政道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措施。

  6.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整治重大危险源、非法违法“小化工”、精细化工等重大隐患;要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以及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危化品重点企业和装置、罐区、仓库、气柜等重点部位安全,落实防冻、防凝、防滑、防火、防爆、防静电、防中毒等冬季防护措施;加强检维修和动火等重点作业环节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作业规范,节日期间提升审批等级,实行重大检维修作业和特殊作业报告制度。

  7.烟花爆竹方面。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加大“打非”工作力度,强化宣传和舆论监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8.非煤矿山安全方面。重点整治盗采资源、超能力生产、超层越界、非煤矿采掘接续紧张、不按设计施工等重大隐患。排查查清本辖区非法盗采点情况;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和人员培训情况;矿山企业实施设计开采情况和对存在隐患的采空区、老空积水、水患严重的矿山和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以及开采残矿的矿山的安全治理和监控防范情况;露天矿、采石场安全防范情况;企业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情况等,严厉打击非煤矿山违法行为。

  9.工商贸方面。重点整治冶金、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有限空间作业等重大隐患。要深化工贸企业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安全风险和隐患治理。

  10.森林防灭火工作。结合冬季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的特点,加强节日祭祀和林区农事、生产用火管理,层层落实森林防灭火监护责任,严格火源管理,出现火情“打早、打小、打了”。要加大处罚力度,对禁火或高火险期间违规用火的,坚决从快从重处理。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12月25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要汲取近期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结合本地实际和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梳理分析本地区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制定本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明确整治重点内容,明确整治标准,明确企业自查自改责任,所辖企业要实行全覆盖检查。

  2.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专项督导检查(12月25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指导各地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专项整治,指导服务地方因地制宜确定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和整治标准,尽快制定本部门专项检查方案,因时制宜开展多种形式专项督导。

  3.县安委会组织抽查检查(12月25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县安委会加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督促指导。20__年全国“两会”之前,根据工作实际,派出工作组开展重点抽查检查,检查情况纳入乡镇党委政府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对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不搞“一刀切”,要在全国通用标准基础上,明确本地重点,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要落实落细职责分工,明确奖惩措施,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大力表扬,对不负责任、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严肃批评。

  (二)严格工作要求。充分运用座谈交流、视频汇报、“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组织专业力量深入基层严督细查,加强重大隐患标准阐释服务,提高督导检查质效,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不得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

  (三)严守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层层陪同接待,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防摆拍式、蜻蜓点水检查。各村党(总)支部、各村委,乡直各单位要及时将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重要情况报乡人民政府,联系人:熊艳芳。乡人民政府将于年中对各村党(总)支部、各村委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2023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7

  为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止同类事故发生,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湘办发电〔20__〕35号)和《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衡办发电〔20__〕42号)和《中共衡阳县委办公室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县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蒸办发电〔20__〕19号)的文件精神,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5月20日至8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实施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谁鉴定谁负责、谁整治谁负责”,压实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督责任,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及时有效消除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全国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20__年8月31日前,完成全镇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突出以下四类重点区域或类型,即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初步识别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情况的居民自建房;进行过改、扩建的居民自建房;位于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等重点区域的居民自建房。特别是三层以上、涉及10人以上出租经营、违规改建扩建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排查、鉴定和整治工作,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围和内容。全镇所有居民自建房,不漏一户、不错一栋,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全面摸清居民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房屋安全“四性”,即: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消防安全性(建筑材料、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等),经营安全性(各类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

  2、排查时限和要求。20__年6月30日前,完成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排查工作。建立产权人(使用人)自查、村(社区)普查、乡镇排查的排查工作机制。

  第一步:在自查中,产权人(使用人)应主动提供房屋使用、

  租赁经营及安全状况的真实信息,并配合填报人员及时准确填报信息。

  第二步:在普查中,要做到产权人(使用人)、村(社区)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三到位”,真实填报信息、核实信息、拍照并上报APP。

  第三步:在排查中,乡镇会组织人员排查,对四类重点区域或类型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一栋。对存在明显录入错误的,应及时督促村(社区)对信息进行修改;对数据存在疑问的,会立即赴现场进行排查。

  第四步:在县级复查中,经营性居民自建房资料复查率应达到100%,现场入户抽查比例不低于经营性居民自建房总户数的30%、不低于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总户数的10%,在现场入户抽查中两项合格率低于95%的乡镇(界牌片区)应重新普查。

  第五步:在市级抽核中,对县市区列入整治库的所有房屋应全覆盖进行资料检查,并开展现场入户抽查;对未列入整治库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进行现场入户抽查,在现场入户抽查中两项合格率低于95%的县市区应重新复查。

  第六步:在迎接省级考评中,省级出台排查技术规范和工作手册,并对市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资料库进行抽查、现场核查。各级各部门要积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参与,提高排查工作和信息质量。依托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信息系统,建立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数据库、隐患库、整治库,实现与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市场监管以及消防验收和备案系统互通互查,强化动态管理,及时核准、补录和修正相关信息。

  3、排查评估和鉴定。产权人(使用人)主动提供房屋使用、租赁经营及安全状况的真实信息,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的必须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行负责鉴定费用;乡镇(界牌片区)完成信息复核和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县级组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立即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特别对经营性居民自建房,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进行评估或鉴定,并将评估或鉴定结论作为开展整治的依据。坚持边排查、边鉴定、边整治,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经评估或鉴定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依法立即停用,并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防护措施。

  (二)彻底整治隐患

  1、建立整治台账。各村(社区)根据鉴定情况,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分批分类整治。居民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按照“一户一策、一栋一策,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原则开展。对居民自建房凡属于以下四类情形的,依法采取“改、停、封、拆”措施予以分类处置:

  ①对手续不齐全且属于违法建设的“必改”,限期整改到位后才能投入使用;

  ②对不符合经营性安全要求的“必停”,在完善相关经营许可并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后才能投入经营;

  ③对合法合规但有重大安全隐患可能威胁公共安全的“必封”,在安全隐患彻底消除且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后才能投入使用;

  ④对有重大安全隐患且属于违法建设的“必拆”。

  (三)强化安全管理

  1、严格控制增量风险。新建居民自建房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办

  理规划、用地、建设等相关手续,其中三层以上(含三层)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投资30万元以上的居民自建房以及安置区内房屋要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2、加强日常巡查和投诉举报。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充分发挥村支“两委”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建立房屋安全巡查和问题发现机制。鼓励居民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居民自建房进行举报。

  三、职责分工

  (一)产权人(使用人)为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房屋隐患排查、委托鉴定、隐患整治(如加固、拆除)等的实施,每栋房屋形成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包含排查基本情况和违法违规建设处理、违搭违建拆除、安全隐患处置、经营行为处理等整改措施。

  (二)村(社区)负责各自辖区内自建房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农村房屋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方式推进。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动员攻坚(20__年5月27日前)

  集中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动员工作,20__年5月27日全面完成全镇村(社区)、普查人员技术培训、动员工作。

  (二)摸底排查攻坚(20__年6月30日前)

  1、全面普查摸底。村(社区)要逐户发动业主自查,并依据技术规范和工作手册开展普查。曲兰镇人民政府抽调干部、

  组织技术人员下沉,指导帮助村(社区)普查工作做到产权人(使用人)。6月30日前,完成居民自建房排查工作。

  2、严格评估鉴定。6月20日前,村(社区)动员产权人(使用人)提供房屋安全有关信息,有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提供鉴定报告;全镇要基本完成信息复核和安全隐患初步判定。6月30日前,完成疑似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工作,为集中分类整治提供依据。

  (三)集中整治攻坚(20__年8月31日前)

  分类彻底整改。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原则,聚焦四类重点区域或类型,即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初步识别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情况的居民自建房;进行过改、扩建的居民自建房;位于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等重点区域的居民自建房。特别是三层以上、涉及10人以上出租经营、违规改建扩建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依法分类采取“改、停、封、拆”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1、成立曲兰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政委: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各村(社区)设置两名普查员、一名管理员、一名技术员,一名审核员、共5人。(其中审核员由各村村支部书记兼任,管理员由驻村第一支部书记兼任)

  (二)落实各方责任。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突出主体责任,产权人(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主体,要定期开展房屋安全检查,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息填报人员要如实填报情况,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核实签字,技术人员要如实核实房屋安全,不应顾虑房屋后期因人为、自然灾害以及房屋到达使用年限等因素出现安全隐患,要对房屋安全认真核查,专业判断,敢于担当。

2023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8

  20xx年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为了教育广大中小学生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在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营造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通过开展系列教育活动,使学生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让学生从小养成关爱生命,保护自己、遵纪守法、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进一步推进我县中小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提高交通安全认知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进而影响和推进家长及社会公众对学生交通安全的重视和关注,进一步保障学生出行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活动时间和内容

  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时间为20xx年12月上旬。

  活动内容主要有以下系列活动:

  (一)进行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认真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举行一次以交通安全教育为内容的国旗下的讲话;进行一次以交通安全教育为主题的主题班会;上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课;举办一次交通安全教育讲座;听一次交通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广播等。通过这些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使学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安全防范意识、自我保护能力有较大的提高,减少交通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交通安全教育氛围。

  各学校要利用板报、园地、电子屏幕、小报、展板、学校网站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另外,各学校还要在校园围墙等醒目位置悬条幅、标语等,内容各校自行确定,以交通安全教育口号为主。

  (三)开展致父母一封信有奖征文活动。

  书信以“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每人写给父母一封信,写出最想对父母说的心里话,结合在学校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和文明驾驶知识告知自己的父母和周围的亲人,呼吁他们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陋习。书信内容真实,感情真挚,字数不限,家长阅读后签字,家长也可以回复,和孩子进行交流沟通。书信要求手写稿,纸张统一用稿纸,学校进行初评,在学校初评基础上,选出优秀作品上交到教育局德育办,截止时间为11月27日下班前。各校上报数量参考前段时间评选百名文明学生的比例,全县共上报100份作品,教育局统一组织评选。奖项设置为一等奖20人,二等奖30人,三等奖50人。

  (四)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

  各学校要制定校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车辆出入管理,有序停车。要在校门口及其他出入口、主要通行路线、视线盲区及其他需要的地方设置交通安全标志、设施和警示语、减速带等,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增加校内交通安全保障力度。

  三、组织领导:

  活动建立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校校长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学生文明交通行为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和落实具体的工作措施,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予以保障,工作落实到位。活动期间,电视台等媒体将到部分学校开展采访和拍摄工作,涉及学校要积极配合其工作。

  2.明确职责。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把开展学生文明交通行为宣传教育工作与自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根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安排落实好各相关工作。

  3.上下联动,务求实效。各校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制定本校的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分类分步有序推进,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4.密切联系。各中小学校要主动与各交警队联系,约请相关人员深入学校,精心上好交通安全教育课。

  5.各校将本校开展活动的情况做好总结。活动结束后,将本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方案和总结及时上传至教育局德育办电子邮箱。

2023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9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对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火灾隐患检查、整治,进一步排查和整改中小学幼儿园存在的火灾隐患,全力推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努力提升广大师生自防自救能力,确保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

  二、整治范围

  全省所有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舍建筑。排查范围以教育部门前期排查的数据为准。检查整治内容:

  (一)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检查评估

  对照《幼儿园基本消防安全条件》(见附件),对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估,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二)中小学校校舍建筑消防设施

  1、校舍建筑的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食堂操作间、可燃气体液体储存间、锅炉房、配电室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位是否与其他部位按规定进行分隔。

  2、校舍建筑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的数量、宽度和设置方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门的开启方向是否正确。

  3、校舍建筑是否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设置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所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落实定期检测制度。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6月10日至6月20日)。各地根据要求立即成立由教育、消防等部门组成的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建立联合检查、执法工作机制,迅速动员部署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二)排查摸底(6月21日至7月20日)。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由教育部门提供中小学幼儿园名册,消防、教育等部门依据名册逐校联合开展检查,并登记造册,健全台帐。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由消防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确定合理整改期限,教育部门负责督促隐患单位整改落实。

  (三)集中治理(7月21日至8月31日)。对于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教育部门要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逐级汇总上报。对短期内难以落实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教育部门要督促中小学幼儿园采取临时调整校舍、减少集中人员、分流办学和加强现场看护等有效措施,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通过集中治理,使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都按技术规范要求配齐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无证民办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无证民办幼儿园限期整改和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闽教综〔20__〕2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稳定。各级消防、教育部门要从讲政治高度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提高对专项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全面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要周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职责,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将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每个单位、落实到每一格部门,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排查整治成效。

  (二)加强协作,形成部门执法合力。各地消防、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专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合力狠抓工作落实。各级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将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的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关键性问题列为监督检查重点;要增强服务意识,选派技术骨干,主动上门服务,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制定整改方案;检查整治要注重工作方式,多请示、多汇报,慎用罚款、查封、强制执行等执法手段。对存在火灾隐患,但积极予以整改的单位,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行政处罚,支持单位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各级教育部门要依法履行主管单位职责,充分利用行政职能,协调整改资金,落实整改责任,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无证办园的现象,要统筹协调,综合考虑消防、卫生的意见和社会需求,疏堵结合,妥善解决无证幼儿园的问题。

  (三)建章立制,完善校园安全长效机制。各地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研究巩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的治本措施和长效机制。提请当地政府将中小学幼儿园消防教育工作纳入“防火墙”工程的重要内容,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着力推动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工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建设,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师安全教育体系和课堂教育,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制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四个一”制度:即结合实际,建立白天以教学区域、夜间以学生宿舍为重点防范区域,以用火用电管理、消防设施维护、安全疏散条件为主要检查内容的一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成立一支校园巡查队伍;制订一份科学实用的应急灭火救援和疏散预案;每年组织一次师生逃生演练,全面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

  各地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有关情况由设区市消防支队和教育局汇总后分别于9月10日前报省公安消防总队和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和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的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2023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10

  为加强对全县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切实排除餐饮服务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依据国家、省市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力量开展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更加坚决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完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保障措施,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了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任永明

  副组长:陈锋

  成员:栾景林、兰景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股,办公室联系电话:582,具体负责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

  (二)整治重点内容

  1.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

  全面落实学校校(园)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认真核查学校(含托幼机构)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是否层层签订责任状,是否配备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健全了相应管理制度和规定。

  2.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

  认真核查是否制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3.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认真核查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索证索票;是否认真填写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是否存在腐败变质食品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4.严格执行饭菜留样制度。

  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留样记录是否登记完整;留样食品是否在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

  5.严格落实管理制度。

  认真核查每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重点核查厨师和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是否达标,食品原料和刀案是否生熟分开,清洗水池是否荤素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凉菜)等。

  6.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

  认真核查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并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7.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

  认真核查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具、饮具是否进行清洗、消毒,是否在专用保洁设备内备用。

  8.严厉打击无证经营。

  认真核查是否持证经营,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

  9.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物质行为。

  认真按卫生部公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核查,如吊白块、苏丹红、亚硝酸盐等非食用物质。

  10.严厉打击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20__(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落实专人采购、专人保存、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存放“五专”制度,重点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中乳制品和含乳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1.全面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加大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有序开展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评定工作。要切实加强指导,确保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具备量化分级B级以上标准,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定等级,动员教师、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

  12.学校食堂营养餐改善计划保障。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要求,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强化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整改,及时复查验收,及时通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停止其供餐资格;对违反法律规定,导致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全面建立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记录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三、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时间从20xx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5日)。

  认真学习餐饮服务许可管理、监督管理办法和安全操作规范,分析查找自已经营管理服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为推进专项整治做好充分准备;因地制宜,采取组织讲座培训、张贴标语、悬挂条幅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的整治重点和意义所在,调动广大师生共同参与,形成维护学校(含托幼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合力。

  (二)自查自改阶段(3月6日—15日)。

  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要按照方案要求,从食堂管理、环境卫生、健康证明、采购验收、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并立即整改。各学校(含托幼机构)务于3月16日前将自查情况汇总后报县食药监局餐饮服务监督股。

  (三)督导整改阶段(3月16日—5月31日)。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执法小组,对本辖区内中小学、托幼机构的食堂进行督导和排查,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条件,对已办证的单位进行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责令其立即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责令其停止经营,直至吊销许可证。对无证经营的,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并对食堂的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评估,符合发证条件的,加强申报指导,由县食药监局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坚决予以取缔。

  (四)全面总结阶段(6月1日—15日)。

  对全县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整顿工作中取得的好成绩、好经验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形成材料向县政府和市局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领导责任和工作负责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此次专项整治不走过场。对因工作不力、不配合,出现较大工作失误,给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较大损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增强师生的自我防范能力。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曝光。扶优汰劣,引导广大师生安全消费。

  (三)强化监管,完善机制。

  进一步强化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鼓励其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手段,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组织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互走、互比、互看、互学”活动。对食品安全状况好的学校食堂,实行流动加挂“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牌匾方式进行奖励;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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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21: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