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蔬菜大棚运营方案 |
范文 | 蔬菜大棚运营方案(通用3篇) 蔬菜大棚运营方案 篇1根据《万宁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万宁市 20__年平价蔬菜保供惠民行动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万菜办〔20__〕2 号)文件精神及市政府研究部署“菜篮子”工作专题会议精神,为切实完成市委、市政府“20__ 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事项,进一步提升我市常年蔬菜基地生产能力,稳定我市蔬菜价格,结合我市当前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保基地、保规模、保产能、保供给、保淡季”的总体要求,发挥政府调控职能作用,新建适合海南夏秋季蔬菜生产的设施大棚,提高常年蔬菜基地种植积极性,稳定常年蔬菜种植收益和市场价格。 二、目标任务 项目资金支持方向为“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主要新建夏秋季适用型蔬菜大棚总面积 485 亩(含)以上,达到我市蔬菜大棚面积 800 亩的目标任务,每年可再为我市供应 3800 吨的蔬菜,多措并举实现我市常年蔬菜基地面积稳定在 8000 亩,全年蔬菜自给率达到 65%以上,确保蔬菜品质和质量安全。 三、建设内容 新建经济适用型设施蔬菜大棚(采取先建后补方式)。由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或企业申请,选择新建连栋分体钢管大棚或简易大棚(设计和预算沿用20__ 年我市新建的大棚设计和预算),总面积 485 亩(含)以上,新建连栋分体钢管大棚至少种植常年蔬菜年限 8 年,新建简易大棚至少种植常年蔬菜年限 5 年,完成时间:20__ 年 12 月底。 (一)连栋分体钢管大棚。棚高3.85m,单跨 6.0m,开间 4.0m,单跨棚之间肩部设置80cm间距,肩隙间用40目绿色防虫网连接,作为顶部通风系统;屋面采用 0.15mmPEP 薄膜覆盖,四周采用绿色防虫网封闭,采用钢管作固定支架;棚内下弦杆处布置 50%的黑色遮阳网,安装倒喷灌系统。该棚型可防病虫害、防雨和降温。 (二)简易大棚。棚高2.17m,单跨 4.55m,开间 0.9m,单栋棚之间留 1m~2m 的通风道;屋面采用 0.15mmPEP 薄膜覆盖;大棚骨架采用 C20 细石混凝土或钢管作支撑,安装倒喷灌系统。该棚型可防雨、降温。 四、申请条件 (一)合作社或企业申请新建蔬菜大棚面积至少在20 亩(含)以上; (二)申报新建连栋分体钢管大棚的合作社或企业需有8 年及以上土地使用权或土地租凭承包合同,申报新建简易大棚的合作社或企业需有 5 年及以上土地使用权或土地租凭承包合同。 五、资金来源及安排 (一)资金来源 资金从市农业农村局20__ 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冬种专项扶持资金和常年蔬菜基地建设资金 1100 万元支出以及省级下达的 20__ 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250 万元中支出,不足之处从 20__ 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冬种专项扶持资金和常年蔬菜基地建设资金中支出。 (二)资金安排 1.按建设资金(以最后结算审核价格为准)的 70%补贴,新建连栋钢管大棚每亩补贴不超过 4.2 万元,简易大棚每亩补贴不超过 2.5 万元; 2.第三方服务费(包含技术指导、组织专家验收、绩效考评等工作费用)安排 30 万元; 3.监理费 27 万元(按新建大棚实际验收结果支付); 4.资料印刷、基地标志牌制作、差旅费及结算审核等其他费用安排 18 万元。 六、实施程序 (一)申报。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并在市政府的网站上公开,从公开之日起,截止7 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过后将不再受理,由符合申请条件的.合作社或企业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关于扶持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开户银行及账户、租地合同或用地证明等,以上材料永 A4 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按手印)。 (二)审核。申报结束之日起,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申报的合作社或企业的材料进行审查和进行实地核实,根据扶持条件拟定扶持建设项目。并经审核拟定扶持建设项目的合作社或企业在市政府的网站上进行公示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扶持建设项目。 (三)确定第三方。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省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有关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扶持建设的合作社或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验收考评等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后,在市政府的网站上进行公开,从公开之日起,截止7 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过后将不再受理,具有相关资质蔬菜研究机构向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简介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申请结束后,对申请进行审核,择优拟定,并提交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讨论确定,最终确定的第三方机构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委托协议,由第三方机构负责对新建大棚提供技术指导、验收和绩效考评等工作。 (四)组织建设。最终确定扶持建设的合作社或企业根据施工图以及预算书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建设或委托专业施工团队建设,确保在20__ 年 12 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委派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全程监理,竣工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结算审计,作为资金使用的依据。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和督查指导工作,并合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资金安排及监管等工作。 (二)强化资金监管。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资金要专账独立核算管理,切实规范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情况。资金使用要符合支出范围,会计核算资料要规范、齐全、有效,并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项目监管。明确项目的监管人和监管职责。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相关的合同签订、付款记录、票据收集、实物交接、工作记录、效果评价等,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面积和建设标准达到设计要求。 (四)做好验收考评。委托的具有相关资质蔬菜研究的第三方机构做好项目验收、绩效考评和总结工作,重点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资金使用、项目成果和目标完成等情况进行评价。 (五)建立项目档案。承担单位的资金使用凭证、绩效自评和工作总结等文件资料要齐全、完整,并分类归档。 蔬菜大棚运营方案 篇2按照《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农〔20__〕26号)《关于做好扶贫资产资本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承市政字〔20__〕2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全区脱贫人口增收,结合全区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为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区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在孙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__年大棚蔬菜种植产业项目建设的基础上,扩大建设规模,在发展壮大孙营村集体经济同时,带动全区脱贫户、监测户增加收入。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双滦区西地镇孙营村大棚蔬菜种植扩建项目 (二)项目性质 续建 (三)项目实施地点 双滦区西地镇孙营村 (四)项目完成时限 20__年12月30日前完成 (五)项目具体建设内容 孙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孙营村曹碾组占地20亩,建设农作物种植暖棚6栋,硬化道路约4600平方米,建设排水沟1200米、护坝250米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用于种植设施蔬菜、水果等,用于发展壮大孙营村集体经济。 (六)项目预算投资 该项目总投资440万元,其中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93万元,村级自筹资金47万元,所形成的资产以专业评估结果为准。 (七)项目与脱贫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项目实施可解决周边部分村民就近务工,增加低收入家庭务工收入。每年安排衔接补助资金形成经营性资产总额的5%由区农业农村局结合各镇脱贫户、监测户年收入情况制定分配方案,报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批后,分配给全区脱贫户、监测户等困难人群,确保衔接资金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持续发挥效益。 (八)资金使用途径 按照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管理拨付相应资金。项目中标企业与区农业农村局签订施工协议书后,中标企业按照施工进度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经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核准后,按照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拨付资金。 (九)项目操作程序 1.编制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农〔20__〕26号)《关于做好扶贫资产资本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承市政字〔20__〕29号)文件要求,结合村产业发展实际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2.项目审批 该项目经区政府审批后,按照程序进行项目手续跑办。项目建设中所需相关审批手续项目监管部门强化过程及手续监管,确保项目依法合规顺利推进。 3.签订施工协议书 区农业农村局与中标公司签订施工协议书,协议明确规定资金给付方式、时间及限制条款进行约束。 4.项目验收 中标公司施工完成后,由区农业农村局、西地镇政府、区财政局对项目进行验收并撰写验收报告,项目建设及验收情况报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领导小组审核。 5.项目运营管理 项目建成后,为便于项目管理和运营,经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批,由区农业农村局与西地镇孙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定项目运营管理及资产收益分红协议,由西地镇孙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项目的运营,区农业农村局、西地镇政府共同对运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管,并督导西地镇孙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每年按照投入衔接资金用于形成经营性资产总额的5%比例反给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分配方案,为全区脱贫户、监测户进行分红。 三、效益情况 建设温室6栋,项目的实施在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同时,可增加全区脱贫户、监测户收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项目管理,成立了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西地镇政府为成员的项目扩建工作领导小组,共同抓好工作落实。 (二)细化责任分工 农业农村局负责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拨付工作,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方案编制上报、组织项目建设实施,西地镇政府负责配合完成项目实施。 (三)规范项目资产后续管理 项目建成后,投入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所形成的资产归双滦区政府所有,由区农业农村局进行代管,西地镇政府承担属地监管责任。 蔬菜大棚运营方案 篇3为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首批产业扶贫资金,精准实施到村产业项目,加快村级特色产业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根据我镇实际,经多方考察论证,我镇20xx年首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日光温室大棚项目432万元由镇政府统一实施,建设无公害蔬菜大棚基地,结合灵璧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会议及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主攻方向,以实现贫困群众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相结合,产业扶持与政府兜底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外部扶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深入落实精准扶贫重要思想,围绕脱贫目标创新扶贫机制,转变扶贫方式,突出精准发力,推进精准扶贫、脱贫,加快贫困户的脱困步伐。 二、发展现状 我镇蔬菜种植历史悠久,品种繁多,以青菜、白菜、辣椒、萝卜和瓜类为主,近年来随着冬季农业的开发,茄类、豆类等蔬菜也有了一定的发展,常年种植蔬菜面积在5000多亩,季节性蔬菜种植面积有所增加,据调查,20xx年全镇蔬菜种植面积6000多亩,其中大棚蔬菜种植340亩,现有的大棚蔬菜主要集中在孟邵村黄庄自然庄、韩家村大赵自然庄、赵庄村三个村。但由于大棚的建设标准、种植技术和管理水平不高,且种植品种比较单一,淡季和旺季供求不平衡。从目前情况看,我镇地处黄准经济区中心,距空港开发区仅几公里,交通十分便利,销售前景广阔,因此,在我镇发展大棚蔬菜市场潜力巨大。 三、项目建设的资金规模和实施方式 我镇根据各村申报,从20xx年项目库中提取到村项目,16个村共建16个标准温室蔬菜大棚,总投资432万元,全部由我镇统一实施。 四、项目建设地点及内容 根据我镇实际,本着有利于管理,最大地提高经济效益,项目建设地点在交通便利和有一定技术基础的赵庄村实施,20xx年已在赵庄建设了33个标准温室蔬菜大棚,此批资金继续在赵庄统一实施,每个棚实际占地面积2.3亩左右,每个大棚计划投资27万元,长100米,宽15米,高5米。 五、项目产权及收益分配 根据朝阳镇20xx年扶贫项目库到村产业项目谋划,戚楼、大湖、李寨、崔巷、嶂渠、朝阳、崔楼、裴集、赵庄、周庄、韩家、京渠、旗杆等13个非贫困村、杨桥、孟邵、陆圩等3个贫困村,扩建16个温室蔬菜大棚,共需资金432万元。这16个温室大棚的产权全部归这16个村所有,大棚蔬菜产生的效益,按照利益分成给16个村,非贫困村所得到的收益要全部分给贫困户,贫困村所得的收益一部分用于村内公益事业,一部分用于贫困户。可以通过村内开发公益岗位等形式补贴给贫困户。 六、实施期限及进度 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项目方案审批后,我镇将在1个月内按照法规要求,通过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项目实施单位,由项目单位在合同签订后1周内开始开工建设,并在2个月内完成项目的建设和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基地管理。项目完成后,所有权归16个村所有,由镇政府统一对外承包给山东寿光市华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经营期间,对于有劳动能力且有参加大棚蔬菜管理意愿的扶贫对象要优先雇佣。 (二)加强领导。成立朝阳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扶贫分管责任人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和镇直有关单位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争取该项目的如期完成。 (三)加强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利用率。建立完善的资金监管机制,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实行“报帐制”,与项目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建设后,在村级初查的基础上,由村级提出竣工验收申请,镇扶贫办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专家组完成项目验收,经镇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由镇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要求拨付,坚决杜绝虚报、挪用、套取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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