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酒店管理制度汇编 |
范文 | 酒店管理制度汇编十篇 酒店管理制度汇编 篇1酒店管理的最终目的就是高效率协调配置酒店外部资源,为酒店客人提供最大满意的元无陷缺陷服务。目前国内酒店业通行的做法是基于岗位责任制基础上的制度化管理,一些著名的酒店集团已总结和推出了自己成熟的管理制度与规范,其岗位职责规范设计条分析可谓面面俱到。并已在国内酒店业管理市场上大行其道,广为流传。于是一些新建的酒店,宾馆将其奉若圣明积极移植引进。在管理制度引进过程中,不乏成功的案例。但也有许多酒店的管理者发现,虽然以一流酒店为基准模仿制定了许多的规范制度,但未起到明显效果,酒店管理中许多具体的的问题最终还是得总经理亲临"现场办公"才能真正解决。于是一些酒店的管理者感叹"制度管理不如现场管理",更有一些酒店不由不得由此主张"以走动式现场管理取代制度管理"。现场管理固然高效,但带来的负面后是:酒店花大心血建立的管理制度流于形式,酒店的主要管理者(总经理)因陷于具体琐事而脱不开身,最终疏于考虑企业发展大计,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企业战略性失误。 那么问题的关键在哪里?经过历时半年,对7家二---五星级酒店个案调研,我们发现:导致以上问题的原因并不度化管理本身已过时,而是这些酒店的管理制度设计没有针对酒店业务中最重要的问题环节,而所有成功酒店的现场管理所体现的共同的核心特征就是问题管理模式。因此,现代高效率的酒店管理制度设计必须建立一种基于问题管理的机制。即提出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机制,把酒店动营环节中最典型的问题提出来,在制度设计中加以系统解决。 问题管理使管理层次扁平化问题管理就是运用持续不断地提出问题的方法进而循序渐进解决问题的一种管理模式。问题管理其实一直存在于酒店现场化管理实践之中的,只不过在理论上尚未得到系统的结。问题管理最主要的的特征是: 第一,它旨在拓展全体员工的思维深度,激活员工对工作现状不闻不问的消极态度; 第二,把原本由管理人员执行的管理变成了全员参与的制度化管理,将管理延伸到了了办公,服务,营销,后勤等第一线前沿; 第三,问题管理倡导了一种危机意识,即员工不仅要完成自己岗位职责,而且要对自身岗位提出问题,还可以对整个酒店所有经营管理与服务提出问题; 第四,将发现问题变成酒店管理工作中经常性的活动的制度内容; 第五,将管理工作建立在问题解决核心上,而不是原来的仅仅依靠组织体系传讯。从而使管理的层次扁平化了,例如目前一些酒店正在推行的体制创新,使原有的五级管理精简为三级管理; 第六,问题管理强化了所有领导和普通员工的权现责意识,培养了责任心;第七,人们常常为自身的学识与见识所局限,为思维定势所左右,为体能惰性所牵制,问题管理促使员工不断发现问题超越自我,给组织带来活力。 问题管理核心在于解决问题 目前一些酒店推出的"员工创新"活动,其核心就是让每位员工提出各自工作中的问题,再由管理人员和员工共同设计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从而减少了工作中出现的失误,这种做法就是把问题做到了系统化和日常化。另外,酒店调动起员工提问题的积极性后更要注意辅导教会员工提出问题和参与问题解决,结果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员工很能提出问题。而且提的许多都是重要的和敏感的问题,当然这一方面说明员工的素质较高;反过来说,这样的员工很难管理,他们要求实现个人价值的愿望会很强烈。如果酒店不能提供相应的资源帮助他们实现个人价值,员工就会感到当初得到的承诺不能兑现。自然会对企业产生不信任和失望。由此可见,让员工学会解决问题比提出问题更重要。 问题管理更要注重细节 在酒店业流行"服务在细节"的说法,问题管理强调了细节管理。成都锦江宾馆为了细节一词,动足了脑。成都锦江的客房里务有一个别的酒店看不到的擦鞋篮,内有的不同色彩的鞋菜油和鞋刷。专供不同的客人使用。另外,篮里还有一份说明:客人如果没空,需要服务员擦鞋的话,关照一下便可。这份说明书是酒店客房部在开展"入住锦江","温馨安康"活动中抓住细节服务管理一个创举。锦江饭店每一楼层服务台不仅务有市内电话簿,留言卡等物,还备有吹风机,剪刀,粘纸等小物品,客人在这里真正感到"家外之家"的温暖。"酒店无小事,件件是大事".例如在香港一家中下档次的绿晶酒店,在收取一封留店委托的信件时,前台服务员首先检查信件封条上签字,再要求他在信封上写明送件人的通讯电话,万一无人认领,可以电话联系。这么一个小细节,给客人留下了一个深刻的印象。企业的管理工作把细节做得越细,就越具有竞争力。问题管理可针对企业和各个细节,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把工作落到实处。 综上述,我们不能简单地说"制度化管理现场化管理"谁好谁差,高效的管理,其平衡点在于制度管理与现场管理的"系统化",即在基于问题管理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核心问题五一节设计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以"现场管理:作为制度管理的补充,通过现场化管理可有针对性的发现,处理和分析酒店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修正完善现行的酒店管理制度,以便使制度化管理更具针对性。 酒店管理制度汇编 篇21、财务预算是经营计划的核心。的所有支出和收入都必须纳入财务预算,的一切财务活动都必须按财务预算进行,和各部门的业务经营业绩,都必须以财务预算完成情况为准,由总经理对的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考核分析直接负责。 2、预算编制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实事求是、综合平衡;先进合理、措施充分;指标分解、责任落实等原则。 3、财务预算、各部门二级管理。一级为预算委员会,二级为各部门预算组。 4、预算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营销、餐饮、客务等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预算委员会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按照经营思想和经营方针,制定财务目标,编制财务预算,并进行指标分解和落实工作,督导所有员工严格执行预算,对执行结果差异认真分析,保证完成预算。 5、各部门预算组由部门负责人组成,部门预算组负责部门的预算编制、预算指标分解落实和预算执行控制,对基层责任人的预算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6、预算实行滚动式编制,预算期为两年,每年编制预算,每年编制两年,近细远粗,滚动推算。 7、第一年预算指标,和部门应分解到月;有营业收入的部门,收入指标必须分解到周;重要的管理部门(采购部)的支出指标必须分解到周,有条件的可分解到日;重大活动的支出和收入必须具体详细,并附有专项说明。第二年的预算指标数据可相对粗略。 8、预算工作分阶段进行: ①总经理向预算委员会提交本年度经营指标完成预测数、下年度经营主指标和各部门的主指标分解,编制出概算报董事长审核; ②概算经董事长审核后,由预算委员会编制成《预算任务草案书》,将各项预算指标分解到部门,由部门参照草案书编制本部预算; ③各部门接到《预算任务草案书》后,进行市场调研,分析影响财务预算的市场因素和内部因素,搜集预算编制综合平?所需要的各种数据和资料,提出完整的预算报告报预算委员会; ④预算委员会汇总、平衡的各项指标,编制预算表及说明书,报董事长审改; ⑤董事长对的预算表进行审核、修改,并加编现金收支预算、资产负债预算和利润分配表预算;审改后的年度财务预算批回,重新完善后定稿; ⑥落实执行,考核分析评价。 9、各部门要做好经济核算工作,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每周检查监督,每月考核,并向预算委员会报送分析报告。 10、及各部门的财务预算的完成情况考核,以财务部门会计核算资料为准,财务部以月、季、年为时间单位编制《预算考核分析报告》,经总经理(预算委员会负责人)签批后,报送董事长。 11、《预算考核分析报告》要求数字准确、原因具体明确、工作分配到人、措施切实可行。 酒店管理制度汇编 篇3第一条 为使班组安全日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日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单位必须开展以班组、车间、处室为单位的安全日活动,每周一次,每次不少于五十分钟,一般活动时间为每周二下午。安全日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条 活动内容 1、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总结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 2、结合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3、根据事故预案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 4、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法等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试。 5、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第四条 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即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基层单位领导和安全员要对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并写出评语。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 第五条 车间领导必须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公司、厂的处室以上领导也要定期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具体规定为: 1、公司领导每季度参加一次。 2、公司处室领导及厂领导每两月参加一次。 3、各厂处室领导每月参加一次。 4、原则上各有关领导要参加所承包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班组安全日活动。 5、公司处室以上领导参加活动时间由公司质安环处安排,各厂处室以上领导由厂质安环处安排。 6、认真执行《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回执单》制度。 第六条 要充分发挥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落实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提高活动效果。 第七条 安全管理部门要做好日常检查和考核,并将其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当中 网站声明:法律快车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酒店管理制度汇编 篇4关于加班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以一个约定月薪为15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则应支付其不低于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资。5月2日加班,单位首先应安排补休,否则须支付两倍的'日工资基数。此外,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补休代替加班费合法吗? 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休息日一般是指双休日。 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使职工及时恢复体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 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以安排补休为由拒付加班工资,单位必须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未经批准自愿加班能索要加班费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可以制订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的加班制度,对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况支付不低于法定标准的加班工资。 可见,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依据以上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内能包含加班费吗? 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应包含加班费。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据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即加班费)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酒店管理制度汇编 篇5当前,医院绩效工资管理中的不足问题尤为凸显,例如管理人员对绩效工资并不重视、绩效考核制度不够完善、绩效工资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不佳等,严重影响到医院工作的正常开展。所以,医院必须进行绩效工资管理工作的改革,总结工作中的实际不足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绩效考核完善措施。 一、医院绩效工资管理问题分析 (一)管理层对绩效工资问题不重视 就医院工作开展情况来看,多数管理层都将工作的主要内容侧重在保障医院经营活动健康运行之中,但是对于影响工作者经济收入的绩效工资问题并未加以重视。就我国医疗行业发展情况来看,多数的医院均为公立性质,在公立医院中绩效考核工作并没有实质性价值,所以导致绩效工资管理流于形式的情况。在医院中的工作组成情况分析,人力资源部门在医院工作开展中具有明显的从属性特点,单就这一问题就直接影响到了绩效工资管理工作的开展和价值实现。另外,在医院管理工作中对于绩效指标缺乏明确的规定,也就是并未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能力和总体薪资进行挂钩,所以降低了医务工作人员工作过程中的积极性,也导致部分医务工作人员的滥竽充数情况,不但造成了其他工作人员的不满,还影响了医院工作的执行效果。 (二)绩效考核、工资制度不完善 就医院工作的开展情况来看,部分医院中的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制度均存在明显的不完善问题。具体问题表现在几个方面:首先,缺乏完善的绩效工资考核体系。医院工作中财务管理人员或者管理层人员其更为重视的是医院的总体收入问题,而绩效工资的管理存在着明显的混乱特点,不但涉及到基础工资,还涉及到奖金提成等,所以无法有效的进行科学性管理。其次,医院并未认识到绩效评价的重要性。因为对于绩效管理工作认识的不足,所以导致工作开展中主观因素影响明显的问题,例如考核中考虑到上下级观念、关系的亲疏远近等,所以导致绩效评价的结果缺乏科学性。最后,绩效考核制度不完善。绩效考核中没有对医务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职位情况进行明显划分,所以导致绩效考核和工作人员的工作价值存在差异,最终导致绩效工资制度执行不科学或者流于表面的情况。 (三)绩效工资管理人员素质明显不足 在医院工作中,部分从事绩效管理的人员均不是专业对口人才,所以这些非专业人员在执行工作的过程中,经常出现不科学、不专业的问题。另外,医院中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相关人员并未重视自己所担任的工作职责以及对于医院工作的影响,所以由于责任意识的缺乏,导致了绩效管理问题突出的不良局面。 (四)缺乏监督反馈机制 缺乏监督反馈机制,是医院绩效工资管理工作中最为明显的问题。具体表现问题:首先,医院工作中并未对绩效考核工作内容进行明确划分,另外也缺乏了具体的流程,所以导致管理人员在执行的过程中无法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效沟通,最终工资分配与实际不相符。其次,缺乏绩效工资考核指标。医院绩效工资的管理中并未公开具体的考核方法以及标准,所以存在明显的不公平问题,也会影响到医护工作人员工作的执行意识和积极性。最后,缺乏完善的反馈机制。由于绩效考核中并未有完善的反馈机制,所以考核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未及时进行纠正,影响到考核工作开展的价值。 二、完善医院绩效工资管理工作对策 (一)强化管理层重视 医院管理层更为重视的是医院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的实现情况。但是,为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必须进行绩效工资的有效管理,这就要求管理层对此问题加以重视。医院管理层需要加大对绩效工资管理的力度,将绩效工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让每一个医务工作人员都感受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和责任感意识,更好的保证工作的开展。 (二)绩效考核实现公平合理 绩效考核中涉及到的内容较多,其中包括医务工作人员的行为、能力以及职业道德素养等。在考核过程中,必须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排除个人主观见解,综合医务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执行情况完成绩效考核工作。另外,为了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医院要把自身的总体战略目标划分为个人绩效目标。 (三)增强考评人员的专业水平 增强考评人员的专业水平,可以采取三个方法执行。首先,强化考核执行人员专业能力的培养,根据医院条件也可以外聘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和审核。其次,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制定科学的考核方案,保证绩效考核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最后,医院引进专业素养的管理人才,从整体上最大限度的提升绩效工资的管理效率。 (四)建立绩效反馈机制 建立绩效反馈机制,需要从三个方面开展。首先,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和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对于绩效考核工作中发生的不公平问题进行整顿和治理,在保证考核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警示他人。其次,完善分配制度。将绩效考核中的分配方案告知工作人员,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顺利完成工作中的考核。最后,选择符合医院工作的绩效工资考核指标。保证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计算绩效工资,另外建立交流反馈的平台,对于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可以及时进行平台反馈。 三、结束语 绩效工资管理工作是医院工作开展中的主要内容之一,但是由于绩效工资管理工作具有明显的复杂性特点,所以必须完善医院绩效工资管理工作。基于本文研究内容来看,当前医院的绩效工资管理工作存在明显的不足,在剖析问题的基础上,医院绩效工资管理工作需要建立医院绩效反馈机制、强化考核人员专业水平、强化管理层重视,为医院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酒店管理制度汇编 篇6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集团公司章程制定,凡员工的职务、任免、聘用、试用、报到、服务、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悉依本规则规定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职称规定如下: (一)集团高级主管—董事长、总裁、总监、法律顾问。 (二)集团部门(营运公司)主管—主任、总经理、副总经理。 (三)部门主管—经理、副经理。 (四)部门员工—科员。 第三条本集团聘用各级员工以学历、品德、能力、阅历、年龄、体质适合于职务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四条每一职位均设置“岗位责任书”,说明其职务、职权、职责内容。 第五条集团各部门、岗位的设置,应以核定的“岗位人员编制表”(附件1)人数为限。因业务扩大需要新增的人数,应经部门(营运公司)主管核定后,填写《人员需求审批表》报总裁审定,呈董事长审批。 任用 第六条新进员工聘用,由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根据部门呈报计划,以《岗位责任书》为任用依据,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置。 第七条各级员工的任用,均应综其专业、职称、学历、阅历等予以派任。 第八条职务的任免,除依集团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部门(营运公司)主管可根据需要,填具调派意见表呈董事长核定任免。 第九条各级职务任免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集团总裁、总监、法律顾问—由董事长审批任免。 (二)集团部门、营运公司主管—由总裁报请董事长审批任免。 (三)公司部门经理—由公司总经理报请总裁审批任免,董事长核备。 (四)公司部门副经理—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任免,报请董事长核备。 以上职务任免经分级审批后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发任职通知、聘书。 员工招聘、录用 第十条原则;本集团招聘人才应根据当地人才市场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第十一条录用;对招收的不同人员在考核内容和标准上,可有不同的侧重,招聘管理人员的,侧重专业、职称、学历、阅历条件的考核;招收技术员工的,侧重身体条件、实际技能水平的考核;集团对应聘者一视同仁,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一起进行,经面试及复试合格后,量才录用。 第十二条被录用员工按规定填写《员工录用审批表》并实行试用,期考察,除公司主管及以上人员外,未有工作实践(应届、列届毕业生)的员工试用期为6个月,有工作实践经验(再就业)的专业技术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资薪按各岗位工资的80%发给。 第十三条新进员工在报到后、试用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写本集团《员工登记表》; (二)缴验学历、职称证件及身份证并复印存档; (三)缴验近期医院体格检查表; (四)缴验前任职公司(机构)离职证明书; (五)交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六)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培训 第十四条员工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入职培训、管理人员培训、通用技能培训、专业技术培训、职称培训。 (一)入职培训;包括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工作要求、岗位职责等相关内容的培训。 (二)管理人员培训;对集团总部及各营运公司主要管理员工的管理能力培训。培训内容:前沿管理理论、实用管理技能等。 (三)通用技能培训;对员工应具备的基本职业技能和职业心理素质等内容进行培训。 (四)专业技术培训;根据不同专业需要,开展财务管理、建筑工程、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五)职称培训;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 第十五条员工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职称培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专业对口,确因工作需要; (二)部门推荐或同意,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在培训过程中,人力资源部实行相应监督。员工培训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培训效果实施评估。 第十七条员工经批准参加培训学习的,学费先由单位代支,未获结业证或成绩不合格的,培训费用由个人支付。 第十八条未经批准自行报考各类院校及电大、函大的员工,不论学成与否,学费一律自理;脱产学习的,必须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九条凡由集团(营运公司)出资组织参加的专业学历教育、专业培训及外出考察,员工学成后必须在本集团(营运公司)继续服务5年,方可离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在前述期限内,除集团(营运公司)批准解除劳动合同外,其他任何理由离开集团(营运公司)的,都必须按规定交纳相应的培训费。 第二十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因品行不良、能力欠佳的,或发现其进入集团(营运公司)前有不法行为的,应予停用。 第条有下列事情之一的,不得任用: 二十一(一)剥夺公民权,尚未恢复的; (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的; (三)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的; (四)通缉有案,尚未撤销的; (五)吸食毒品的; (六)在其他公司(机构)服务,未办妥离职手续的; (七)其他公司(机构)开除的; (八)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不符要求的; (九)未满十八周岁的; 服务 第条本集团(营运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二十二(一)准时上、下班,承办工作讲效率、求质量、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以书面陈述或婉转相告。一经主管决定,切应遵照实行。 (三)恪尽职守,保守集团(营运公司)业务机密。 (四)爱护本集团(营运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集团(营运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六)保持集团(营运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自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兼任集团(营运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态度谦和,争取同仁的支持、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集团(营运公司)业务有关人士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十一)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各级员工应遵守本集团(营运公司)一切公告。其职责二除依《岗位责任书》说明外,上级主管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亦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四条集团(营运公司)实行每周48小时工作制,星期天及二国定假日为休假日。工程(业务)部门因值班制度星期天不休息的,由部门安排补休一天。 第十五条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工程(业务)部门如因工作需二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所延长时数可累计补休或作加班,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管理部门每日上、下班的时间,可依季节变化事先制定并公告实行,工程(业务)部门每日的工作时间,应视工程(业务)需要,制定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 第二十七条员工出勤实行签到制,上班应亲自签到,不得委托他人代签,如有代签情况的,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八条员工出勤应依出勤管理规定办理,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订。 第二十九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的,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休假日抵冲。逾期仍未痊愈的,即予停薪留职(痊愈后上班止),以一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的,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休假日抵冲。 (三)婚假--本人结婚,常规婚假8天,晚婚的,可给婚假15天。 (四)丧假--配偶丧亡的,给假八天,父、母、子、女丧亡的,给假六天,其他亲属丧亡的,给假三天。 (五)分娩假--女性员工分娩,给假八周(假期中之周日、例假均已并入计算)。怀孕三个月至七个月而流产的,给假四周,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假六周,未满三个月流产的,给假一周。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考试(以集团公司批准为原则)、兵役征召或党(民主党派)、团集会,及参加各级选举的,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七)公伤假--因公受伤享受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三十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的,可视其病况与在集团(营运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裁特准延长其病假,但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并提出证据的,可请总裁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条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请假期内之薪金,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的,其请假期间内薪金照发。 (二)请公假的薪金照发,但如公假期间另有薪金(不含会议补贴)的,停发薪金。 (三)公伤假薪金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的,集团(营运公司)补足其差额部分。 第三十二条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副总经理及以上员工请假,以及病、事假延长特准申请的,应呈请总裁核准,副科长及以上员工请假,由分管副总经理核准,其余员工由部门经理核准。病假在七日以上的.,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医院或特约医院证明,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不到岗的,以旷工论处。 第三十三条旷工一天扣发当日薪水,当月考核出勤记分为零。 第三十四条请病、事假的,当月考核出勤记分核减,全年请病事假逾30天的,当年考核出勤配分为零。 值班管理 第三十五条公司在节假日及每工作日以外应办的事务,除由各部门主管负责协调处理外,必要时应建立值班制度,以处理下列事项; (一)突发事件及各项应急措施; (二)灾害、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三)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工人; (四)上级临时交办的各项事宜。 值班时间规定如下; (一)周一至周六;每日下午下班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止。 (二)节、假日日班;上午8时起至下午5时半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8时止。 第三十六条值班安排表可由各部门自行编排,事前公布、通知到人。悬挂值日牌,写明值班员的姓名、值班时间及值班职权、职责。 第三十七条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具值班报告表,于交班时送主管领导转呈核查。遇有情急、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呈报集团公司应急工作组,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第三十八条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一)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二)非职权所及事件,视其性质立即联系相关部门主管处理; (三)密件应原封妥善保管,待上班时呈送行政管理部。 (四)急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电告有关领导。 考核 第三十九条集团(营运公司)各级主管对其下属员工,负有工作考核之责任,员工考核,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岗位职责为依据,实行主管考核与员工评估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执行。 第四十条员工考核办法;分为试用考核、月度考核及年终考核等三种,按下列相应办法实施; (一)试用考核: 1.依据第十二条规定,聘任人员在试用期满后应通过试用考核,考核由试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组织; 2.除试题考核外,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交《试用期心得报告》,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总经理核准后,报集团(营运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核; 3.考核合格的,《劳动合同》转正并按职务岗位标准享受工资待遇; 4.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月度考核 1.月度考核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在月末将《员工月度考核表》下发,员工根据当月各项工作实际情况,对照岗位职责,进行客观、详细的自我评核,将工作绩效量化配分,逐一详填后交部门主管评分; 2.各级主管应对所属员工的工作效率、假勤、操行、态度、学识进行严正考核,按《员工月度考核表》说明要求并签署意见并交行政管理部; 3.《员工月度考核表》于每月底前由集团(营运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总、核评后,交考核管理小组依据平时工作成绩及勤惰情况评级; 4.考核评分取A、B、C、D四等级,其中A级为优,B级为良好,C级为及格,D级为劣; 5.月度考核与薪金挂勾,考核评分在C级及以上的,当月薪金全额发放;C级以下的每少一分扣除当月工资的1/85,连续三月考核评分在D级以下的即自动除名。部门、各营运公司评A级员工的,每月控制在30%以下。月度考核评级后,资料密存,以备作年终考核依据。 6.月度考核自当月1日起至月底止。 (三)年终考核 1.年终考核由行政管理部实施,于每年12月中旬进行; 2.年终考核主考单位:考核管理小组,由集团总裁、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主管、部门(营运公司)主管等成员组成; 3.对员工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为《员工月度考核表》; 4.员工填写《年终考核表》,由行政管理部统计并复核评比结果,次年1月上旬将成绩通知本人并存档; 5.员工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三天以上的,不得考列B级及以上; 6.年终考核评定时,应于慎重,评定年度A(优)级员工,控制在10%,评定年度B(良好)级员工,控制在15%,评定年D(劣)级员工,控制在5%,并须详述具体事实及理由。 7.年终考核与年终奖金发放挂勾,评分等级C级(含C级)以上发放全额年终奖金,评分等级C级以下的,年终奖金酌情扣除。年终考核为员工岗位调整、薪金调整、合同续签的参考依据。 8.部门主管、营运公司主管及以上的考核由董事长评定。 9.考核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四十一条员工考核的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三个方面,分别按30、20、50配分。 (一)工作态度考核 工作态度考核是对员工工作热情、工作积极性所做的测评,它担负着业绩与能力考核的桥梁作用。态度考核要素是由工作责任感、积极性、热情以及与其他部门的协作态度、遵纪守法等方面构成。 (二)工作能力考核 工作能力考核是对各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能力考核的构成要素是指担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即知识与技能,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判断力、理解力、创造力、表现力、计划力、折衷力、指导和监督力、管理和统帅力等经验性能力。 (三)工作业绩考核 作业绩考核是对本公司员工在担当本职工作、完成任务中所发挥出来的能力进行测评。业绩考核的要素是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秩序以及工作改进和改善情况等构成。 第四十二条考核工作程序;分为自我评分、主管领导评分、人力资源部审核、考核管理小组审定四个步骤。 (一)自我评分 1.月度考核:员工按《月度考核表》要求填写; 2.年终考核:员工应根据本人岗位职责要求(另见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地作出个人工作总结。 (二)主管领导评分:各部门各营运公司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领导核准后实行。集团公司部门经理、营运公司主管的考核应双向进行;即既接受本单位员工的考核,又接受集团公司领导的考核。 (三)考核的审核与审定: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审核,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口头或书面复议申请,呈考核管理小组出最终审定。 第四十三条考核结束后,主管与员工要及时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计划。 第四十四条考核结果交由行政管理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奖惩 第四十五条集团(营运公司)奖励分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精神奖励的;授予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等称号,颁发奖状和荣誉证书;物质奖励的;根据工作的效绩,以奖金和实物兑现。分为嘉奖、奖金及晋级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授予部门先进工作者荣誉并嘉奖: 1.当年年终考核列B级的; 2.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3.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之行为,且有事证的; 4.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的; 5.承担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的; 以上奖励由集团行政管理部备案、营运公司主管申报、总裁审批;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授予公司先进工作者荣誉并发给奖金: 1.当年年终考核列A级的; 2.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的。 3.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建议或创新,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的。 4.对工程质量、工期管理卓有成效,为公司增加效益的。 5.对集团(营运公司)管理提出创新意见,经付诸实施后成效显著的。 6.对材料采购、商品房销售、财务政策研究、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管理有重大改善,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的。 7.对天灾、人祸或有损集团(营运公司)利益之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集团(营运公司)免受损失且有事实为证的。 以上奖励的奖金数额,视实际贡献价值决定。由集团(营运公司)行政管理部备案、考核管理领导小组申报、总裁审定、董事长审批;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授予集团先进工作者荣誉并予晋级: 1.年终考核连续三年被列A级的; 2.对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才能、品德优良,工作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足资为证的。 3.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集团(营运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的。 以上奖励,由集团(营运公司)行政管理部备案、总裁核报、董事长审批。 第四十六条员工惩诫;处罚是对员工的辅助教育,对于违反国法、纪律、公司规定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损失大小给予分为警告、记过、降级及免职四种处分方式,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的,应予警告: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的;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发生损失的; 3.对上级主管不满,因持不同意见而擅自违抗、不听指挥的而任意谩骂的。 4.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的。 5.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不听劝阻的。 6.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应予记过处分: 1.年终考核当年列为D级的; 2.公司内酗酒滋事,妨害秩序并被治安处罚的。 3.向外泄漏公司业务机密的。 4.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降级: 1.年终考核连续二年列为D级的; 2.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的。 3.故意损坏公司财物的。 4.在公司内赌博,或有伤风化的行为的。 5.在公司内打人或互相打骂不听劝阻的。 6.未按照规定或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集团(营运公司)蒙受损失的。 (四)有下列事情之一的,应予免职: 1.年终考核连续三年列为D级的; 2.无故继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六日以上时。 3.未经许可,擅自在外兼职,或参加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之事业的。 4.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严重的。 5.利用职权营私舞弊的、招谣撞骗的。 6.有偷窃行为,经查明属实的。 7.私藏武器、携带凶器或违禁品的。 8.散播有损集团(营运公司)之谣言,妨害工作秩序的。 9.因故意或过失之行为,而引起灾害的。 10.有煽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的。 11.触犯刑律,确定判刑的。 第四十七条员工之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除嘉奖、警告由各部门经理核定外,其余均须报总经理核定并呈请董事长批准。 第四十八条其他未经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诫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四十九条员工在同一年度功过可以互相抵销,以嘉奖抵警告,奖金抵记过、晋级抵免职。 第五十条员工触犯法律,交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不适应现任岗位工作,集团(营运公司)不能另行安排的; 2、本人或家庭有特殊情况不能坚持工作的;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员工暂时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2、在特殊岗位上任职,涉及集团(营运公司)机密,且调离上述职位时未到解密期的; 3、正在接受审计检查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劳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 第五十三条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审批程序为: 1、员工本人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2、部门负责人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报告。 3、人力资源部与离岗员工约谈,经劝说和挽留无效。 4、报权限领导审批并签署意见。 5、人力资源部依据审批意见及移交清单为离岗员工办理离岗手续。 第五十四条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不得擅自离岗,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员工,所造成的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后,待批期间应遵守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第五十五条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的,签订劳动合同时另有约定、离职情况在约定范围内的,集团(营运公司)出资培训而未到规定的服务期限的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集团(营运公司)暂不允许,可按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聘的; 2、聘任期内,违反纪律和制度、犯有严重错误或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 3、因能力、学识原因,不能胜任派聘工作,不宜继续担任所聘职务的; 4、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不能适应派聘工作的。 第五十七条终止劳动合同的审批程序: 1、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终止员工劳动合同的报告(报告需载明理由和事实根据); 2、人力资源部根据报告,核对终止劳动合同理由,在听取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与当事人主管协商后,再作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 3、经权限领导审批并签署意见; 4、人力资源部依据审批意见及移交清单为离岗人员办理离岗手续。 第五十八条员工解聘后,相应的职务待遇不再继续享受,但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第五十九条员工解除及终止劳动合同的,其经济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除名是集团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集团公司有权对员工除名。 第九十一条员工除名与终止劳动合同的审批程序同。 离职 第四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停职: (一)有违犯本集团(营运公司)规章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的。 (二)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但未确定判刑的。 第四十四条前条第(一)、(二)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的,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的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之薪金。 第四十五条在停职期间,薪金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第四十六条本集团(营运公司)如业务紧缩,或不可抗力停工之原因,可裁遣员工,办理离职,但应在事前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一)在集团(营运公司)服务一年以下三个月以上的,于10日前预先通告。 (二)在集团(营运公司)服务三年以下,一年以上的,于20日前预先通告。 (五)在集团(营运公司)服务三年以上的,于30日前预先通告。 (六)员工对于其所承受之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予以解雇,并照上项之规定日期事先通告。 第四十七条员工在接到前项预告后,因另谋工作的,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请假日之薪金照发。 第四十八条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解雇员工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一年的,发给一个月薪金。以上所称薪金,以员工最后服务月份之薪金为准。 第四十九条员工辞职,应于七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部门经理核准后报总经理批准。部门副经理以上员工辞职,应层转总经理核准后报董事长批准,应办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的,以免职处理。 第五十条员工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集团(营运公司)的,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的,均应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调动 第六十七条集团(营运公司)内部人事调动或人员调剂,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办理,被调动的员工及所在部门不得借故拒绝执行。 第六十八条在集团(营运公司)内部调动的人员,须重新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工龄可予延续计算。 第六十九条根据企业发展及战略调整的需要,集团(营运公司)将进行必要的人事调整,相关部门应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员工的调动工作。 退休 第五十一条本公司对到达一定年龄的员工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退休,办理退休手续,具体事项按国家现行制度执行。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退休,经核准后生效: (一)服务集团(营运公司)满20年,男性年满60岁,女性年满50岁的。 (二)服务集团(营运公司)满30年的。 第五十二条员工有心神丧失疾病或身体伤残不能胜任职务、经医院证明属实的,应令其退休。 第五十三条达到法定年限且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之员工,身心强健仍能胜任其职的,或因集团(营运公司)工作需要的,经董事长认定,可继续延长服务期。 第五十四条员工退休金(非社会养老保险金)给予,以退休员工在职的最后三个月之平均薪津(综合薪津)为基数,于核准退休时一次性发给(详见附表)。辞职、停职、免职的不在其例。 第五十五条申请退休由申请人填具《退休申请表》,连同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文件报核。其服务年限按到职之日起至服务最后之日计算,未满半年的以半年计,满半年的以一年计。年龄计算以身份证为准。 工作移交 第九十六条员工因工作调动、离职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应严格按移交规定办理移交工作。移交清单经核准权限领导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门。主要内容按以下情况把握: 1、工作:包括工作任务、业务渠道、工作物品等; 2、档案及财务:借阅的资料、财务欠款、股金退款等; 3、生活方面:包括住房、车辆、生活用品等; 4、其它:如就餐卡、工作服等; 5、如有约定物品需要折算现金的,则按约定办理。 第九十七条移交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的,由人力资源部门予以协调。离职人员所在单位在办理好本单位移交后,应督促其到人力资源部门报到;若离职人员有关证件在单位保管的,应在其办理公司所有移交后,方可归还其证件。 第九十八条任职人员(经营负责人、副总、总监等)接到职务解聘通知书,应立即作好移交准备工作。移交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办理。移交内容主要包括: 1、工作移交: ①负责人已完成的工作情况; ②未开展的工作; ③正在开展的但未完成的工作。对已完成的工作须归档,未完成的工作须整理好,移交给下任或指定人。 2、资料移交:主要包括单位重要的经营计划、合同文本、主要用户及合作伙伴情况、对外联络情况以及相关业务文件、资料、批示等。 3、物品移交: ①单位提供的办公用具; ②单位提供的其它物品。 4、印章、印鉴交接: ①单位印章; ②单位财务印章及印鉴; ③单位合同专用章; ④统一制作的个人印鉴。 5、其它遗留问题移交:主要指除以上移交外的,须当面交代的相关工作。 6、离任审计。主要包括经济效益审计(主要针对独力核算的单位负责人)和经营工作的总体评价等。 第九十九条调动、离职、离任人员应在办完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开原岗位(职务)。调动、离职离任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应按有关规定监督移交工作顺利完成。 抚恤 第五十六条员工在职死亡,或因执行职务而致残、死亡的,依下列标准支给抚恤金: (一)员工在职死亡的,参照第五十二条规定之退休金额支给抚恤金。服务年限不满五年的,以五年计。 (二)因执行职务而致残失去部分或全部工作能力而必需解雇的,参照第五十二条规定之退休金额支给抚恤金。服务年限不满15年的,每年递减二基数,至最低15基数为止。情况特殊的可由总经理报请董事长另加50%以内的特别抚恤金。 (三)因执行职务而致死亡的,参照前款规定支给抚恤金,其情况特殊的可由总经理报请董事会加给80%以内之特别抚恤金,但经特准的不在此限。 第五十七条员工因自杀或犯罪而死亡,或已在停职期间死亡的,不予发给抚恤金。 第五十八条受领抚恤金之员工遗族,除立有遗嘱、另有指定的外,应依下列排序受领: (一)配偶(以未改嫁的为限)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孙子女; (五)同胞兄弟姊妹(以未成年的为第一优先,未结婚的次之)。后项排序内的遗族受领人,必须提出前排序受领人已死亡、改嫁、结婚等事实证明。在同排序中有数人时,应共同具名承领,自愿舍弃应领部分的,应出具书面声明。 保险 第五十九条本公司员工,应一律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 第六十条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应于新进的同时,亲自填写相关保险表格一式二份,交行政管理部代办参保手续。应缴纳的保费,由集团(营运公司)补助%,自行负担%。自行负担部分,由财务部门按月代扣代缴。 第六十一条参保后应享受的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均应由集团(营运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代向社保机构洽办。保险人除依法应享之给付外,集团(营运公司)不再给予额外赔偿或补助。 出差 第六十二条员工因公奉派出差,应依集团(营运公司)财务管理规定标准,各项差旅费用,均应检据报销。 第六十三条出差天数,应由指派部门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务提前完毕,应立即返回,不得滞留。因公确实难于核定天数前返回的,应列具事实理由,呈由原指派部门主管核准。 第六十四条出差前,可酌情预借旅费,返回后三天内应即报销旅费,多缴少补。 第六十五条出差应按照最近路线直赴出差地点,非经许可,不得绕道或延滞非公差地区。 第六十六条出差期间,不得有危害集团(营运公司)之行为,遵守法律及当地习惯,违法违纪、惹事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人自行负责,与集团(营运公司)无涉。 薪金、奖金 第七十三条集团(营运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薪金待遇。 第七十四条集团(营运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结构薪金。 第七十五条集团(营运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职务、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等综合因素决定薪金等级。 第七十六条员工的薪金,由决定聘用者确定,行政管理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第七十八条集团(营运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等保险。 第七十九条集团(营运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第八十条员工的奖金由集团(营运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福利及建议制度 第六十七条本集团(营运公司)员工,可享受本公司现行的一切福利设施。 第六十八条集团(营运公司)设立“员工合理化建议制度、举报制度”。 行政管理部门设置意见箱,由集团(营运公司)高级主管亲自定期启阅。员工对于工作上之困难,无法解决而必须由上级主管或其他部门协助的;对集团(营运公司)某项管理措施不满意而提出申诉的;发现营私舞弊等不法现象而有证据拟予检举的;或根据平时工作经验、学识及研究心得,对集团(营运公司)经营管理提供建设性建议的,均可以书面形式列具理由、事实、内容等投入意见箱内,亦可公开呈报上级主管转呈总经理或有关部门主管核阅。如不便书面说明,则可以述明理由、定期约见、口头报告。 第六十九条提供意见人必须署名,否则不予受理。属举报案件,应实事求是,提供证据,如系捏造事实、恶意中伤、诬告失实的,检举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被害人可依法起诉外,集团(营运公司)将依据第三十七条有关规定,对恶意举报者予以严肃惩处。 第七十条集团(营运公司)对提供之意见,经采纳施行后,可视其对本公司之贡献价值分别议奖。如属检举案件,经查明属实的,除对检举人酌情给予奖励外,并为其保密。 附则 第七十一条本规则由集团(营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二○一一年三月日 集团有限公司 酒店管理制度汇编 篇7一条为保证现实班组工作现场秩序,消除管理和工作中的失误,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条班组现场管理需要要遵循“s”原理: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tketsu)、素养(shitsuke)、安全(secuity)、节约(saving)。 三条为加强办公室的管理,维持正常工作次序的工作环境,树立网络维护中心员工的良好形象,故依照公司相关规定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上班时间:上午:—:,下午:—:。如有特殊原因请假或外出办公,必须向直接主管请示,批准后方可请假和外出。 (二)上班之前要打扫卫生,整理办公台面。 (三)工作期间员工应穿戴正解、严禁穿拖鞋、背心入内。 (四)办公室内工作用品、资料、财务应排放整齐,不准推放私人物品。 (五)晚上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在办公室逗留: 四条为了做好现场维护工作的精细化管理,使基站现场维护工作走上日常化、正规化,确保基站现场维护工作进一步规范,特定制维护人员现场管理制度。 (一)应按照度、月度作业计划的规定,按时对基站现场维护工作。 (二)外出进行基站维护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佩戴工号牌。 (三)维护人员进去基站,首先应在机房出入登记本上按要求进行登记,然后才开始工作。 (四)维护人员进入机房,首先应观察机房的基础环境有无异常,填好记录。 (五)维护人员对基站进行巡视巡检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必须将问题记录,以便问题汇总后部门处理,并跟踪处理。 五条考核 (一)为违法办公室管理制度的员工予以考核。 (二)对在公司、部门或班组的现场管理巡检时发现问题的员工予以考核。 酒店管理制度汇编 篇8一、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工资结构 第三条 职员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 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 固定工资是根据职员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 绩效工资是根据职员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 职员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职员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 职员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工资系列 第九条 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 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 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职员。 第十二条 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 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职员。 第十四条 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 职员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1: 略 四、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 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 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职员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职员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职员工资参照附件1《试用期职员工资标准表》。 第十八条 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职员不享受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确定方法见表2。 表2:绩效工资确定方法 略 第十九条 职能部门普通职员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考核由其主管副总负责;项目部成员考核由其项目经理负责。考核成绩和计发系数每月8号前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注1:原则上管理层工资由公司承担,若管理层人员兼任项目经理,则其基本工资由公司承担,绩效工资由项目部承担。 注2:总经理绩效工资计算 方法:总经理月绩效工资=项目经理月平均绩效工资×1.5。总经理的收入原则上最高限额为5500元。副总经理兼任项目经理时绩效工资原则上按其负责的项目的经营情况确定其月绩效工资。 第二十条 为鼓励公司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及以上管理者为公司忘我工作,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公司按月发放职务津贴,具体如下表: 表略 五、薪级调整 第二十一条 原则上公司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当年的经营业绩,并根据年终综合考核成绩对全体职员发放二次绩效工资(年终奖),并酌情对工资标准予以调整,重新确定所有职员的工资。年工资总额增减幅度与上年度公司经济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条 年终绩效考核采用档级评分制,评分方法与考核工具见《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职能部门职员年终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的对应关系见表4。 表4:年终综合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对应关系 略 六、关于职员工资 第二十三条 职员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1)公司职员工资标准经董事长批准;(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以变更职员工资标准。 第二十四条 职员工资核定。职员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聘用的岗位和职务,核定其工资标准。具体的人职员资确定应根据薪酬区间,由用人部门提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的工资直接由总经理确定。对于特殊人才的工资标准,由总经理提议,报董事长特批。初次从事该岗位的职员,原则上自该岗位薪酬区间下限起薪,经年终考核后,再调整薪级。 第二十五条 销售员的薪酬按《销售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以到公司服务的时间计算,每满一年每月发工龄工资50元,每年年初增发,5年封顶。 第二十七条 职员工资变更。根据岗动薪变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职员职务、岗位变动,从生效之日起下一个支薪日,按新岗位标准调整。 第二十八条 职员工资变更办理。由薪资申报人员填写《工资调整申请表》,由直接主管建议调整薪级,并报人力资源部按有关审批流程办理。 酒店管理制度汇编 篇9幼儿园为加强人事管理工作,提升教师队伍的素质,在人事管理方面都会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的资料,可供参考。 为加强人事管理工作,优化专职工作人员结构,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和整体素质的提高。根据国家现行人事管理政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应坚持务实高效,力求精简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并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情况,合理配置,逐步到位。 二、专职工作人员的聘任和解聘,应根据章程规定经集体讨论决定,不是一人说了算,严格把好进人用人关。 三、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原则上向社会公开招聘,也可从国家正式职工、退休、离休人员中聘用。 四、自主聘任的专职工作人员,应依法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任专职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按照国家有关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聘任专职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原则上由被聘人员原单位人事部门或相关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工作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聘任专职工作人员须报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酒店管理制度汇编 篇10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 餐厅应当保持整洁,无苍蝇、无灰尘,在餐具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 2、 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后未使用的应当回收消毒保洁,保证餐具无破损。 3、 供顾客自取的调味料,应当符合相应食品卫生要求。 4、 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光性状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员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告知备餐人员立即检查同类食品,确保安全卫生。 5、 定期清理检查吧台销售的食品,防止过期或变质的食品售出。 食堂库房卫生管理制度 1、 食品原辅料入库前必须严格检查验收。发现有不符合卫生要求、大宗食品无合格卫生经验报告书、供货票据者,不得入库。 2、 坚持出入库登记和先进先出库原则。 3、 各类食品原辅料须分类(库)、分架存放,隔墙离地,加盖,标识清楚。食品添加剂须专柜保管。 4、 定期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的食品原辅料,对未及时处理的食品原辅料应标明“待处理”。 5、 保持库房整洁、干燥、通风、透气。冰箱(柜、库)须定期清理、除霜,做到无血水、冰渣。 库房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非食用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 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 从业人员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 2、 从业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岗位(责任)区内卫生,随时保持整洁。个人卫生坚持做到“四勤、三不、三要、四坚持”。 “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三不”:不准将非食品加工制作用品和个人生活用品带入操作场所;工作时不准戴戒指、项链、手链(镯)、耳环等饰物和涂指甲油;不准在操作场所吸烟、穿工作服进厕所及离开生产加工经营场所。 “三要”:上班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必须全部戴于帽内;加工制作冷菜等熟食品和配餐间操作时要戴口罩;直接入口食品要用专用工具拿取。 “四坚持”:坚持卫生操作规程、坚持公用物品消毒、坚持湿式清扫、坚持漱口刷牙防口臭。 3、 工作时间不准吃东西、不准随地吐痰、不随便掏耳掏鼻。 食堂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管理制度 1、 凡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化壮品生产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能上岗,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 2、 从业人员工作时应随身携带健康培训合格证或交部门统一保管,以便检查。 3、 从业人员上岗后发生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肠道感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胧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直接接触顾客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岗。 4、 生产经营人员培训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及一般从业人员,初级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学时。 5、 根据《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有按规定经过培训并取得 培训合格证的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方可申请开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食品生产单位不予发放卫生许可证。 原料采购与索证制度 1、 食品原、辅料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并向供货方索取本批次产品合格的卫生经验报告书和供货票据。 2、 坚持大宗食品原、辅料(米、面、油、肉类、调味品等)和食品添加剂定点采购,蔬菜、水果等应相对固定采购地点。 3、 定型包装食品的标签标识必须清楚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采购“三无”(无场名、场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 严禁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未经兽医卫生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质期及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 食品及原料进出台帐制度 1、 食品购销台帐上详细登记产品名称、供销单位、购销数量、产品批次、保质期限和相关证件是否齐全,并保存一年以上备查。 2、 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台帐记录。 3、 及时处理以过期或接近保质期的食品。 4、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抓好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进货和成品供应台帐;食品批发零售企业抓好各类食品进货、验收;餐饮业抓好粮、油、肉、蛋、水产品、蔬菜、调味品等容易发生污染的食品验收。 食品零售业、餐饮业服务单位应当固定供货单位并定期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或供货单位考察,了解其卫生状况。 食品采购进仓验收制度 1、 确定专人负责食品采购进仓验收制度,严把好进货验收关。 2、 在食品购销台帐详细登记产品名称、供销单位、购销数量、产品批次、保质期限和相关证件等情况。 3、 进仓食品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和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畜、禽类产品应哟偶检疫合格证或查看胴体是否加盖有效验讫印章、检验合格证应标明产名称、生产厂家、产品批号、检验项目及结果、检验日期等内容。 4、 须冷藏的食品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5、 食品储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送餐卫生管理制度 1、 外送食品的包装、运输应当符合有关卫生要求,使用专门的传送工具,并有严密的防护设施,防止污染。 2、 外送食品应当注明制作时间和保质期限,禁止销售和配送超过保质期限或腐败变质的食品。 传送工具应当定位存放、按时清洗消毒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制度 1、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顾客投诉登记,制定人员负责接待投诉,并做好详细记录。 2、 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株洲市卫生局或卫生执法监督员报告。 3、 主动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4、 妥善保护现场,包括剩余饭菜、食品及食品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工作人员都应坚守岗位,接受调查,不得隐瞒、谎报、拖延、阻饶。 5、 积极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工作人员对事故的调查,如实提供资料、情况及数据,协助采集样品。 6、 如需紧急公告或召回以售出可疑中毒食品或至病食品,应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措施。 食物中毒事故受理电话:。 食堂粗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1、 实行专人加工、专用工具与容器,未加工和已加工的原辅料须分类、分架、分开存放。严禁将食品原辅料直接放于地上。 2、 当餐所用原辅料当餐加工,尽量用完。未用完的或易腐败变质原辅料,粗加工后须及时冷藏保管。 3、 、坚持一择、二洗、三切的操作程序。严禁将未洗净的原辅料直接送入烹调加工间使用。 4、 肉类(含水产品)、蔬菜须分间(池)清洗,分案切配。装肉类(含水产品)、蔬菜的容器应分开固定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5、 所有工用具、切配案台、容器用后应洗净,定位存放。 保持粗加工间整洁。粗加工的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做到地面、地沟,无积水、无异味。 烹调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1、 用于加工食品的刀、墩、案板、盆、桶、筐、容器、抹布等必须标志明显,做到生、熟、荤、素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清洗,保持清洁。盛装熟食品的容器(盆、桶、筐等)用前必须消毒。 2、 装调料、辅料的容器必须加盖,用后入柜(或上锁)存放。 3、 加工制作必须采用新鲜洗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的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辅料。 4、 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食品生产烹饪后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不得向顾客供应隔天饭、菜和可能影响健康的食品。 5、 品尝菜肴须用专用工具,严禁用炒菜勺或用手抓菜肴品尝。 烹调间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非食品加工及个人生活用品等。 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1、 废弃油脂是指厨房在食品制作过程中产生的不能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及潲水油。 2、 在食品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油脂必须倒入专用潲水桶。 3、 盛装废弃油脂的潲水桶,必须保持加盖,并由杂工专人负责。 4、 废弃油脂盛入专用潲水桶后,潲水由定点人回收,必须作废料使用,不准再提炼食用油脂,作好逐日登记。 开水及浴室管理制度 1、 开水收费标准:热水瓶(不论大小)每瓶0.15元/瓶,热水壶(不论大小)0.3元/瓶,桶子(18升以下)1元/桶。 2、 拒绝现金,打金龙卡收费。 3、 供应时间: 早上:6:20----8:00 中午:10:40----13:10 晚上:15:40----19:00。 4、 为保证每天正常供应开水,请节约用水,谢绝洗饭盒,如发现一次将以50----100元的处罚。 5、 爱护公共设施,损坏照价赔偿。 6、 要保持浴室内环境卫生,不准乱扔杂物,不准在浴室内大便。 7、 禁止在浴室内洗衣服 贵重物品自行保管,如有遗失概不负责。 纪律守则 一、 严于职守 1、 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班后无事不得在食堂逗留。 2、 工作时间不准打私人电话,不准会客。 3、 工作时间不得吃东西,不准开放收录机、电视机,唱歌和大声喧哗。 4、 按时就餐,不准浪费,必须按餐厅规定就餐。 5、 不准粗言秽语,不准讥讽师生及学生家长或不理不睬,不准与顾客争辩或在公共场合与同事争论。 6、 在工作场所要保持礼貌待客,站立服务,不可高声谈话和闲聊,不准当着客人整理头发或触摸自己面孔,以及掏耳、鼻孔。 二、 仪表仪容 员工的仪表仪容如何,直接影响食堂的声誉及格调,全体员工必须充分认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 1、 员工必须保持服装整齐清洁,戴好工作帽。 2、 男员工头发以发脚不盖过耳部及后衣领为适度。不准留小胡子。女员工不准披头散发,头发以不盖过肩部为准。保持雅淡清壮,不准浓妆艳抹和使用味浓的化装用品。员工必须勤修剪指甲和头发,保持清洁。 3、 饰物仅限于佩戴结婚戒指,白案师傅不能佩戴戒指。 三、 工作态度 1、 礼仪----是员工对顾客和同事的最基本态度,窗口人员要站立服务,面带微笑。要使用敬语,做到“请”字当头,“谢”不离口,做到热情有礼。 2、 效率----提供高效率服务,关注工作上的细节,为顾客排忧解难。 3、 接待----凡顾客有求于员工,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简单回绝请求,不是本部门的工作也必须代客人转告有关部门,主动联系办理。 4、 责任----无论是常规的服务还是正常的工作,一切以及时圆满为目的。 5、 协作----各班组之间,相互之间应积极配合真诚协作,不准互相扯皮,推委,应同心同德解决疑难。 6、 忠实----忠诚老实是每个员工必须具有的品德,有事必报,有错必改,不得提供假情报,文过饰非,阳奉阴违,诬陷他人。 四、 上、下班考勤 1、 员工上、下班必须按规定打考勤。 2、 如因加班、病、事假、公差、外勤等原因,应向所在班组报告,以备核查。 五、 爱护公物、维护环境卫生 1、 爱护食堂的一切器具,注重所有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节约用水、用电或易耗品,不乱拿公物,不准将有用的公物随手丢弃。 2、 养成讲卫生的美德,不准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烟头或杂物,如在公共场所发现有纸屑杂物等,应随手捡起来,以保证食堂内清洁、舒适的环境。在宿舍,员工应遵守宿舍管理条例,注意宿舍卫生。 六、 员工衣柜的管理 员工衣柜为存放工衣而设,不得存放食物或其他物品,并保持整洁。 七、 工作服管理 1、 食堂视工作岗位的需求,发给制服两件。 2、 员工穿着必须保持整洁,上班时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 3、 离职时员工必须将制服交回本部门,如有遗失或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八、 员工宿舍 1、 员工宿舍是为员工提供住宿休息的场所,每个员工须严格遵守。 2、 不准亲友及外来人员留宿。 3、 不准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架或从事违纪违法之事。 4、 宿舍内保持安静、整洁,晚上22:30后必须关灯休息。 5、 必须保证室内外的清洁卫生,不得乱丢乱放,随地大小便。 九、 安全守则 1、 注意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如发现事故苗头或闻到异味,必须立即查找并及时报告,切实清除隐患。 2、 员工下班前要认真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3、 不准将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 4、 拾获顾客遗留钱、物一律上交办公室(即食堂办公室)。 临工班长岗位职责 班长在食堂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班全面工作,其职责是: 1.抓好本班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职工整体素质。牢固树立“三服务两育人”的思想。 2.负责本班工作计划制定,人员考勤调配与分工,工具设备、维修材料的保管等各项管理工作。 3.制定安全措施,监督落实情况,及时纠正、批评一切违反操作规程的不良行为,确保工作安全。 4.定期召开班组会,讲评职工工作情况,树立职工正气。 5.积极宣传节约用水,努力推广节水技术与措施,有效节约用水。 6.及时、主动向中心经理汇报工作。努力做到下情上达,积极主动落实上级领导指示精神。 7.完成中心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送餐卫生管理制度 3、 外送食品的包装、运输应当符合有关卫生要求,使用专门的传送工具,并有严密的防护设施,防止污染。 4、 外送食品应当注明制作时间和保质期限,禁止销售和配送超过保质期限或腐败变质的食品。 传送工具应当定位存放、按时清洗消毒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制度 7、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顾客投诉登记,制定人员负责接待投诉,并做好详细记录。 8、 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株洲市卫生局或卫生执法监督员报告。 9、 主动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10、 妥善保护现场,包括剩余饭菜、食品及食品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工作人员都应坚守岗位,接受调查,不得隐瞒、谎报、拖延、阻饶。 11、 积极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工作人员对事故的调查,如实提供资料、情况及数据,协助采集样品。 12、 如需紧急公告或召回以售出可疑中毒食品或至病食品,应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措施。 食物中毒事故受理电话:。 膳食科管理办法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加快后勤社会化改革步伐,搞好各项修建施工管理服务工作,势在必行,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科学管理为动力,以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与时俱进,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及临时工队伍的使用,以三优一满意为工作理念,以崭新的服务形象,开创工作新局面,增强膳食中心的社会透明度,促进修膳食中心的精神文明建设和二个效益双丰收,特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按照市场经济管理模式,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后勤处的指导和监督,遵循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滚动发展的经营方式,实行民主管理、集体积累、按劳分配和按比例提成的管理原则,坚持打造精品、质量第一的经营方针。以立足学校为基础,借助社会力量和技术不断的完善管理办法,提高修缮质量,不断增强膳食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扩大资金积累,全方位的为广大师生员工生活服务,逐步走向社会,拓宽创收渠道。 二、要严格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工作质量、成本、安全标准化的管理,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实施“质量工程,服务一体化”的经营目标,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自己分管的工作。 三、对单项工程的管理,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要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对项目管理要签定必要的责任书,要建立考勤、考核、评价约束机制,成本、安全等过程要实行过程监控和保证措施,并与奖罚挂钩。 四、对正常的零星维修工作,设专人管理,坚持三优一满意为工作理念,实行跟踪管理,严把质量关,做到急活不过夜,大活及时修,要主动上门找活干,发扬不怕吃苦、不怕麻烦,以强烈的服务热情、优质的修缮质量,争取广大师生们的信赖。 五、坚持高举优质服务的大旗,以三优一满意为工作理论,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增强集体凝聚力和服务热情,调动一切积极性,刻苦学习业务技术,练好内功,立足本职工作,以诚实守信的态度和崭新的思想观念迎接新的挑战,永不满足现状。 六、加强规范化建设 中心各级施工管理人员要公开竞争,聘任上岗,被聘上岗的同志,要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跟班作业,做到以工作责任为重,有事请假。 食品卫生安全制度 1、 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2、 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索取相关卫生资料。 3、 食品储存仓库保持整洁,食品存放隔墙离地,一物一标签,并有专人管理。 4、 原料的分拣存放,加工过程应符合卫生要求,加工容器、加工用具及时清洗、消毒,专项专用,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凉菜必须严格操作卫生规程,避免细菌污染。 5、 有毒、有害及化学物质等影响人体健康的物品不得与食品及原料混放。 6、 餐具在使用前须洗净,消毒并保洁。 7、 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加工间内。 8、 食品及原料验收不得设在加工间内。 食堂规章制度处罚条例 食堂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规章制度;尽好自己的责任,服从上级的安排。 1、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违者一次罚款5元。 2、 上班时间内不准看电视;违者一次罚款10元。 3、 自备餐具,不准使用一次性餐具就餐;违者一次罚款10元。 4、 不准吃米粉(哪怕是到那里打汤),如有违者连下米粉的一起罚;违者一次罚款10元。 5、 不准爬窗户;违者一次罚款50元。 6、 上班时间不准在工作场地内抽烟和嚼摈榔;违者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20元依此内推。 7、 不准拿食堂食物送人情或打菜不打卡,如有发现第一次警告处分并罚款20元;屡教不改的予以辞退。 8、 食堂食物不得以任何借口带走,不准偷盗;违者一次罚款50元。 9、 不准吵架和打架斗殴,应和睦相处;论情节轻重,轻者双方各以2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10、 保结柜和消毒柜内不准存放私人物品;违者一次罚款5元。 卫生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消费者的健康,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意识,特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并制定如下制度: 1、 理工作小组:何义同志任组长,成员有:周玉英、汪朝阳、徐长明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卫生工作计划。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按制度实施奖惩。 2、 组织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单位从业人员学习和培训计划,定期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3、 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及时做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五病”人员调离工作。 4、 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单位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对发生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查明原因,搞好调查处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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