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有关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
范文 | 有关特种设备管理制度(通用22篇) 有关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篇11 、目的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 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部。负责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采购部;负责特种设备的采购管理。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及维护保养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 4.1.1 、凡属特种设备均应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设 备。 4.1.2、特种设备安装前,应委托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 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4.1.3、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4.1.4、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 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4.2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4.2.1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管理,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4.2.2、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4.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 4.3.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4.3.2 、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 4.3.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4.3.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4.3.5、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 4.3.6、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4.3.7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4.3.8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4.4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执行《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 4.5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 5 、相关制度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作业操作证》 有关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篇2配电间安全制度 一、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精通本职业务,熟悉掌握配电间供电系统及继电保护回路。 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定期对奕压器、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防止因尘污造成短路。 三、坚持昼夜值班制度,值班期间认真负责,一丝不苟认真监护电压、负荷变化情况,填写运行记录,严禁值班期间脱岗、擅离职守。 四、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入内。 五、机房电话保证畅通,不得外借和私人占用。 六、停电清扫检修电气、线路设备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并严格执行电器设备防火安全制度,不准违章操作。 七、发现电气故障应立即排除,并逐级汇报;严禁误操作导致故障和停电面积扩大。 八、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本班次的设备隐患必须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后方离开。 安全防火制度 一、员工必须加强治安防范意识,执行公司制定的治安管理制度,协同防损部门认真做好门店动力系统的治安保卫工作。 二、各岗位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若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处理上报并负责保持好现场。 三、未经设备部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探亲访友、施工等)禁止进入配电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液化气站,经批准的人员必须办好登记手续。 四、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以上机房重地。 五、各岗位值班人员除负责设备安全运行外,必须对所属机房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所属范 围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整改。 六、各机房钥匙不得随意配置、各机房、班组工作场地无人时,门窗必须锁关好。 七、各班组工具、材料要有专人管理,携带工具,材料出外,必须经领导同意按规定办手续。 八、在指定地点吸烟,烟灰、烟头要丢入烟灰缸。 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1、必须定期安排人员巡视各设备现场。 2、制度巡查路线,巡视时间,巡视人员应按此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巡查。 3、巡查时应按照表格填写应记录的数据和状况,这些数据的状况的获得应按实际情况如实填报表。 4、管理层对下属的巡查要抽检。 5、巡查完后应迅速返回,不得在其他部门逗留。 6、因故不能巡查者向课长或领班申报。 配件耗材和用品及工具领用制度 1、领用材料及工具均应填写领料单,经主管批准后方可领取,并由个人负责保管,人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2、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将领用的材料和工具带出本门店以外。 3、凡外出的材料和所带工具均应有部门主管签署的出门证及防损检验后方可带出。 4、较大型的专业工具应随用随借,当日归还。 5、专业工具未经培训不得随意使用。 6、多余材料必须及时退库,已使用的材料必须要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出此报销。 7、有回收价值的备件和易流失备件应以旧换新。 8、公用工具,如电锤、万用表、电钻等由领班或课长负责保管。 9、每月核对配件耗材的帐目与实物,采购、领用、库存三者数量必须相符。 10、设备维护员异动离岗时,必须将所领用的全部工具交回。 有关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篇31.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设备。国家另有规定的,依规定。 2.危险设备包括砂轮机、电焊机、剪(折)板机械、各类手持电动工具等易发生危险的设备。 3.特种设备和危险设备的安装、修理、改造,必须经设备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安装、修理、改造必须满足安全要求。 4.特种设备和危险设备的安全附件齐全,使用前应认真检查,保证安全附件齐全、有效,严禁带病运行。 5.特种设备和危险设备应当建立设备档案和台帐。设备铭牌、自编号齐全准确,且设备铭牌应裸露,不得涂漆。 6.特种设备应当按国家规定定期检验,严禁超期使用。设备检验报告及使用证,必须齐全。 7.特种设备和危险设备应落实责任人,签订责任书。操作者应持证操作,经常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无证操作。 8.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及损失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有关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篇4一、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二、起重机械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相关安全技术法规、标准。安装过程中应随时接受质监部门的现场监察,安装完毕后经授权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 三、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四、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1、起重机械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出厂合格证、监检证书。 2、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3、起重机械的电动葫芦出厂合格证。 4、起重机械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五、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六、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七、起重机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八、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九、根据本单位制定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进行演练。 有关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篇5第一章 目 的 为加强机器设备的管理,按照科学管理、“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机器设备安全运行,保障楼宇及相关设施正常供水、供电、,并依据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对水、电等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维修与养护,特制定物业小区设备维修及保养管理细则。 第二章 原 则 以预防为主,坚持日常维护保养与按计划维修并重,确保安全、经济运行。 第三章 适应范围 适应小区内所管辖的所有设备设施。 第四章 设备管理组织 一、物业公司设置设备维修运行部,对所管辖设备的安全运行、维修进行集中管理,有利于提高运行服务水平和经营效益。 二、设备维修运行部设副经理一名,负责所辖区域内的设备设施的管理。 三、物业公司区域内配套设备设施类型较多,设备运行维修部下设:强电班、弱电班、水暖班,并分别负责各自分管设备的运行、养护与维修。 第五章 职责 一、设备运行部是在物业公司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全面负责对所管辖区内设备安全运行及维修保养等管理工作。 二、设备维修运行部协助物业公司经理与设备厂家签定维修保养服务协议,并对质保金的领取出具主导意见。 三、强电组主要负责(1)发电、配电、供电系统及相应电器的保养和维修;(2)公共区域路灯、草坪灯、应急灯、背景音乐、喷泉泵站等设备的开、关与保养、维修;(3)共用部位的单元对讲门系统,楼梯灯等照明系统的维修与保养。 四、弱电组主要负责消防系统、电视监控系统、广播通讯系统等的线路和相应设备的维护、修理。 五、水暖组主要负责供水、排水、供暖、消防喷淋系统和相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第六章 设备管理的注意事项 一、设备运行、维修人员要持证上岗。 二、结合楼宇设备的使用情况,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巡视、检测和维修保养工作,做到精心维护,严格检查,清除事故隐患。 三、维护主要是进行清洁、润滑、紧固,更换易损零部件等,设备维护时要按规程进行。 四、如果设备出现异常或发生故障,使用人员要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由设备管理或专业技术人员确定维修方案及实施意见。 五、如属人为违章拆修造成的设备事故及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设备维护、维修所需经费由设备运行部据实报告预算,由物业公司批准拨付使用,以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七、设备维修运行人员对设备设施要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八、为了降低设备使用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修旧利废,合理更新,避免浪费。 九、设备维修应按维修与保养、中修与保养、大修与保养等程序进行。 十、设备运行维护人员要认真及时填写有关设备运行、维修和保养记录,即《交接班记录》、《设备运行记录》、《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等。 第七章 设备管理档案 一、对物业公司接管的小区的设备应及时建立设备台帐和编制档案并有专人保管存档。 二、按设备运行的要求建立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度。 三、收集整理所有相关资料,保证设备技术档案的准确和完整。 四、特种设备执行注册登记制度,取得验收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运行使用。 五、收集所有设备采购合同或协议,建立售后服务档案。 第八章 设备的安全使用及维护要求 一、设备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安装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后使用。 二、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刚接管的小区设备要有厂家的操作、维修、保养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 四、设备的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第九章 设备报废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行业规定淘汰的及不能达到安全生产要求的设备设施实行淘汰制度。 二、对一些经常坏、维修成本大的设备设施,报领导批准后,及时淘汰。 第十章 安全工作注意事项 一、以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令及本公司各种安全操作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 二、新员工入厂,由班组长牵头进行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岗工作。 三、工作前应检查自已所用的一切设备和工作场地,确认安全后,方能开始工作。 四、所有安全装置不得拆卸,都应保证其完好有效、灵敏可靠。 五、工作中要互相关心,既要注意自身的安全,又要关心他人的安全,如遇违章及冒险作业,有权劝阻。 六、加强设备管理,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安全工作。 七、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并应做好记录,否则责任人在当月考核中扣5分,分管领导扣2分。 八、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该项不做扣2分。 九、严禁带电作业,必要时需班组长批准,并采取安全绝缘防护措施,且要有监护人在现场。该项不做扣2分。 十、工作时间严禁喝酒上岗作业,轻者给于警告,并在当月考核中扣2分,重者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十一、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并应定期检查、校验。该项不做扣5分,分管领导扣2分。 十二、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后,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否则重者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轻者给予当事人警告,当月考核中口5分,年底不能参加先进评选。 十三、发电机运转时,严禁人体接触带电部分。 第十一章 消防设备及维修保养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和烟/温感控头一般委托厂家进行维护保养,配合维保单位检查和试验消防系统/设备的功能,并应填写登记表。该项不填扣2分。 二、对各种消防报警装置需做好定期的检查、试验和保养维修工作,发现故障及时排除,若不能排除,要及时通知维保单位进行维修,并详细登记,一般要求一周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否则每发现一次在当月考核中扣2分。 三、消防弱电机房值班室要24小值班,夜间有保安进行值班,白天有专业人员值班,对设备每次报警多要到现场察看,确定是否有火情发生,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和单位,绝对不能随意消除报警信号,否则重者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轻者给予当事人警告,当月考核中口5分,年底不能参加先进评选。 第十二章 电器设备、配电室及发电机房的管理 一、高压开关柜停送电操作应填写好工作单,并检查各项操作机械完好,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工作制,按工作单填写程序进行操作。该项不填扣2分。 二、配电室值班员应熟悉配电房开关柜的各项操作细则及工作程序,做到操作准确无误。 三、每周一次对所有配电房巡检一次,并做好记录,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包括外观、声音、气味、温度、电压、电流及开关和指示灯状态,以及机房照明和附属设施状况。该项不做扣2分。 四、每月一次统计用电量及电压变化。该项不做扣2分。 五、每月一次对每层配电箱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该项不做扣2分。 六、为保障本物业小区紧急情况下正常配电,技术员必须每月进行后备发电机运行操作2次,以保障市电停止后,仍能保持消防系统及污水泵系统的正常运作。该项不做扣2分。 七、定期查看机油、柴油是否满足使用,出现不足填报申请后及时购买(附发电机检查表)。该项不做扣2分。 第十三章 公共区域照明灯具 一、每两周一次对公共区域、走廊各照明灯具、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进行检查,出现损坏及时更换。该项不做扣2分。 二、定时开关公共区域的路灯、草坪灯。该项不做扣2分。 第十四章 消防水泵、排污泵 一、每周一次巡视各水泵运行状况,检查控制箱电流、电压、指示灯状况和水压等,发现问题及时检修。该项不做扣2分。 二、每月至少一次巡视管道、阀件接口有无异常。该项不做扣2分。 三、每月对消防泵进行试机至少一次,时间不低10分钟。该项不做扣5分。 四、每月至少一次检查消防水池浮球装置、进/出水阀门及放水阀。该项不做扣2分。 五、每周一次巡视污水泵运行状况,检查控制箱、液位报警装置工作状况,包括清理调节池隔栅垃圾,该项不做扣2分。 六、雨季每天检查各集水井泵工作状况(包括手动、自动和控制箱指示灯),包括清理调节池隔栅垃圾。该项不做扣2分。 第十五章 无负压水泵 一、每周一次巡视各水泵运行状况,检查控制箱电流、电压、指示灯状况和水压等,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并做好记录,该项不做扣2分。 二、每月至少一次巡视管道、阀件接口有无异常。并做好记录,该项不做扣2分。 三、负责小区内生活用水,若要维修要提前通知住户,避免影响住户用水,并做好记录,该项不做扣2分。 十六章 弱电监控系统 一、每周一次检查电视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包括摄像机、镜头、放录机、传输信号、接收图像的清洁和调校,发现故障及时维修,若维修不了,则报请专业公司修理,并做好记录。该项不做扣2分。 二、弱电监控室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并填写值班记录,由保安部负责具体实施。该项不做扣2分。。 三、弱电监控室的工作人员除例行保安监控外,还要对小区内的电梯进行监控,遇紧急情况要及时通知设备维修人员,并及时应用电梯配置的通讯对讲系统或其他可行方式,详细告知电梯轿厢内被困乘客应注意的事项。该项不做扣5分,分管领导扣2分。 四、值班人员如遇不法分子或乘客蓄意破坏电梯等设备设施要及时通知保安进行制止或报警,并对破坏的设备依法赔偿。 第十七章 记录与表格 一、《材料、设备购置申请表》 二、《图纸设备档案》 三、《设备日常检修、保养表》 四、《设备报废表》 五、《设备运行日志》 六、《设备修理、保养计划》 七、《消防报警系统设备检修记录表》 八、《柴油机组检查表》 九、《消防水泵维修保养记录表》 十、《排污泵检修表》 十一、《水泵无负压设备维修保养纪录表》 十二、《消防中心值班记录表》 十三、《弱电监控中心值班记录表》 有关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篇6一、设备责任制 1、为了加强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提高检修工作的质量,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 技术状态,保证生产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对设备管辖范围划分至车间,直至划分班组个人,建立巡检、点检、维护,检 修岗位责任制。 3、车间煤气管道、维修管道划分 高炉与烧结、 竖炉煤气管道, 以高炉煤气管道出口阀门为界, 阀门前管道归高炉 (包 括阀门) ;阀门后至烧、竖炉管道及所辖附属设施归烧结。 4、电气部分设备及维护划分 ⑴、动力车间负责高炉、烧结、铸造及园区其它(分厂)车间由高压进线开关至总 高压配电室开关柜到高低压配电室分路开关以上;包括分路开关、 变压器、 电容补偿柜;分路开关以下归各车间。 ⑵、动力车间监护各车间高压设备启动。 ⑶、铸造变压器低压套管(包括低压套管)以上。 ⑷、质检计量中心电气部分、机修车间电气部分、后勤所有电气照明、库房照明维 护归动力车间负责;材料计划各部门自己负责申报。 5、全公司仪表、液压部分由动力车间维护(由各车间配合) 。 6、各车间设备维护与检修责任划分 ⑴、各车间设备维护保养抢修由本车间负责,如需其他车间帮助要请示企业技术中 心后,由企业技术中心开派工单(并下达工时定额) 。 ⑵、各车间技改工程由机修负责,工程项目办公室开工程项目单,由工程项目办公 室负责主持并组织验收。 ⑶、各加工备件机修可完成的交机修负责,由企业技术中心开加工单(并下达工时 定额) 。 ⑷、设备的计划检修由机修和各车间共同负责,由企业技术中心负责主持并组织验 收。 ⑸、各车间的维修和抢修及计划检修后由设备主任填写设备检修卡 72 小时报企业 技术中心,使企业技术中心能够建立较完善的设备技术台帐。 7、各车间设备专责人,应经常了解自己所辖设备,掌握技术情况,把设备管好、 修好,努力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 为此应做好以下工作:⑴、每天上班后巡视所辖设备,了解设备情况,设备缺陷等,及时向工段长汇报检 查情况,并做好巡检记录。 如有缺陷,提出处理意见,听候工段长安排。 ⑵、设备专责人是消除缺陷的责任人,对检修质量负直接责任。 8、工段长应做好以下工作:⑴、督促设备专责人和岗位工巡视检查设备,听取汇报检查情况,安排设备缺陷的 消除情况。 ⑵、 凡是夜间事故抢修及现场安全的负责人, 督促安排抢修工作后及时向车间汇报。 ⑶、按设备保养计划督促岗位人员按时进行设备保养,维修工配合。 8、各车间主任应做好以下工作 ⑴、每天上班后巡视车间所辖设备,了解运行情况,查看设备缺陷记录,及时组织 人员进行检修和保养。 ⑵、负责所辖设备的《设备缺陷处理工作单》填写,制定施工措施,负责现场安全, 并整理原始记录和工时消耗。 ⑶、提出改进设备、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建议。 ⑷、了解库存备品、配件的情况,每月 23 日把本车间月材料设备计划报企业技术 中心,以便保证设备正常运转;能维修的可拆下后送机修由企业技术中心开据维修加工 单,机修负责及时修好备用。 二、设备巡回检查 1、各车间维修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严肃认真对待工作,不断提高对设备隐 形缺陷的判别能力 和巡回检查质量,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各车间应根据设备系统运行特点,制定各岗位巡回检查路线、重点检查项目、 检查周期、并公布现场。 3、巡回检查时应随身携带必要的工具和用具,检查时应认真、细致,根据设备运 行特点,看、听、摸、嗅、试。 但必须执行安全规程,关键部位必须两人以上,注意设 备及人身安全。 4、检查重点应包括:⑴、检查试运行中的安全措施;⑵、班中设备缺陷消除后的运行情况;⑶、运行异常的设备;⑷、防火检查。 5、巡回检查中同时督导岗位工进行设备整洁工作及时加换润滑油,调整冷却水等 设备维护工作。 6、巡回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时,立即汇报班长、工段长、值班调度;事态严重时, 应由工段长汇报车间主任,岗位工加强监视;设备专责人设法消除,防止事态扩大;处 理情况及措施应详细记入专责人记录本,并向人员交待清楚。 7、各车间主任,副主任应每天巡视,巡视内容包括: ⑴、有重点的检查设备运行情况;⑵、值班人员的劳动态度和劳动纪律;⑶、纠正不合理的生产方式和调整操作;⑷、防火检查。 三、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检修管理 ⑴、设备的检修是提高设备的完好率,保证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要掌握设 备规律,坚持以防为主的计划检修,反对硬拼设备;坚持“质量第一” ,使设备处于良 好的状态。 ⑵、检修工作要贯彻挖潜、革新、改造的方针,不断提高检修质量,改进设备,改 进工艺,努力做到质量好、工效高、用料省、安全好。 ⑶、设备检修按性质分大修、中修、小修,临时检修和维护五大类。 设备大修、中 修、小修是计划检修。 临时检修是计划以外的检修,构成事故的叫事故抢修,应尽可能 避免临时检修,但在运行中发现威胁设备安全的较大缺陷,必须及时处理时,应经车间 同意后才能安排临时检修,以避免设备的严重损坏。 ⑷、我公司设备大部分在高温,高压重负荷,金属粉尘恶劣条件下连续作业,在运 行中不可避免地降低设备的原有性能,因此,坚持集中维修,区域负责,点检定修,操 检并重的方针。 2、设备的维修与保养 ⑴、由于生产设备环境差,各车间操作的人员要经常对所用的设备进行擦拭,及时 合理的润滑,减少部分磨损,延长维修周期,增强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作业率。 ⑵、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操作。 ⑶、设备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根据设备特点定人、定点、定标准、定期、定方法来 进行设备定期维修方法。 ⑷、建立设备交记录,由生产工人填写,设备缺陷记录由巡检人员和点检人员 填写。 ⑸、根据设备分工加强设备考核,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范围。 3、设备的检修准备和施工管理 ⑴、大修前的准备工作是检修工作能否做到又快又好、又省的关键,在大修 45 天 前项目工程办公室应制定大修准备工作进度。 ⑵、大修项目应根据批准的维修计划、改进工程计划、设备缺陷记录、事故报告、 最近一次小修记录、上次大修报告、设备运行试验结果、机件和零件使用情况,决定采 用的合理化技术研究资料来确定。 ⑶、大修前一个月左右,生产经理组织有关处室和车间参加的准备工作会议,检查 和落实检修项目、检修进度、技术措施、劳动组织、材料和备品备件准备、交货缺件等 情况,安排有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工作。 ⑷、中修、小修前 15 天应由生产经理全面检查工程准备情况,明确安全、质量、 进度、节约等方面的要求;进行技术交底;安排协调检修工具设备,人员分配情况。 检 修车间负责生产人员的配合协调、负责质量标准,项目工程办公室主持并组织验收。 ⑸、在施工期间应抓好以下工作 ①、贯彻安全工作规程,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 ②、严格执行设备标准、工艺措施和岗位责任制,保证检修质量。 ③、及时掌握进度,保证按期竣工,争取提前。 ④、节约工料,防止浪费。 ⑤、及时做好技术记录,包括设备技术状况,系统结构变化,有关数据修后及时整 理归档。 通过检修,还要进一步校核和补充备品、配件的图纸。 4、检修质量验收 为了保证检修质量,必须做好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质量检验需要检验人员严格把 好五关:⑴、把项目关:不漏项,修一台,保一台;⑵、把工艺关:按规程办事,规规矩矩,干净利索;⑶、把质量验收关:做到检修质量不合格不交工、不验收;零部件不全不交工、不 验收;设备不清洁不交工、不验收;⑷、做好检修验收单的填制,做好各项记录,建立台帐,能正确反映检修实际情况。 ⑸、质量验收实行班组、车间、厂部三级验收制度。 5、更新改造工程管理制度 ⑴、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包括:①、提高设备效率,挖掘现有设备潜力;②、提高安全经济运行水平的技术措施和技术革新项目;③、治理废水、废气、扬尘,进行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技术措施;④、提高设备能力,改善产品质量的技术措施;⑤、设备更新和房屋建筑物的更新;⑥、零星固定资产购置。 ⑵、各车间和有关处室每年与检修计划同时提出下年度技改工程计划,交企业技术 中心审核汇总报公司领导研究批准。 ⑶、技改项目所需材料及零星固定资产采购计划由企业技术中心汇总申报。 ⑷、项目工程办公室负责技改项目的管理,对技术设计和工程预算进行审核,并对 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督促、检查。 四、设备管理制度 1、设备管理的规定:各单位设备必须加强科学管理,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并应达到以下五项要求:⑴、安全可靠,设备可用率高;⑵、消耗指标低,经济效益高;⑶、不污染环境,排放符合环保要求;⑷、维修费用低;⑸、整洁美观,消除漏气、漏水、漏尘、漏油、漏风。 2、设备缺陷管理 ⑴、各级生产管理人员都要关心设备缺陷消除工作,车间主任、设备主任和检修人 员是具体抓好设备缺陷消除工作的负责人。 ⑵、各车间生产岗位设立“岗位交记录”以便登记和记录消除情况。 ⑶、岗位人员发现缺陷时应:①、及时设法消除,若无法消除时,应通知维修人员处理,同时应记录在岗位交接 班记录上。 ②、发现对安全生产有威胁的设备缺陷时,除加强监视外,还应报告工段长并通知 维修人员立即处理。 对生产影响不大时,除做好登记外,还要向领导汇报,以便安排检 修。 ③、岗位人员在维修人员消除缺陷时,要主动配合,创造条件,严禁扯皮。 ④、消除缺陷时如需限制生产、停产、跨班时应向值班调度和车间主任汇报。 ⑷、生产调度处理设备缺陷:应迅速命令工段长组织生产人员采取有效措施,严防 扩大,并通知车间主任。 ⑸、维修人员定期巡视设备,查看《岗位交记录》 ,了解情况,主动消除缺陷, 对暂时不能消除的缺陷记入本班《岗位交记录》并向工段长汇报。 ⑹、车间设备主任领导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定期巡视现场,了解设备缺陷及消除 情况,分析生产缺陷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负责《岗位交记录》的收发和缺陷统 计工作,并企业技术中心。 ⑺、设备缺陷处理原则:①、基本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②、如牵扯到停产或降低生产产量时,应得到企业技术中心的批准(突发性设备故 障除外) 。 ③、对暂时不能消除的重大缺陷及频发性缺陷,车间应及时以《设备缺陷处理工作 单》 的形式报企业技术中心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企业技术中心要及时组织消除缺陷。 ⑻、缺陷消除后应由岗位工或生产班长、工段长、设备主任进行检查、认可后签字 并注明“已消除” 。 五、备品备件的管理 1、企业技术中心负责车间备件计划的审核汇总,物资处负责准时采购。 不需 外购的备件组织相关部门制作。 备件的验收由使用单位设备主任组织。 2、各车间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贮备计划,既要满足生产和事故抢修的需要, 又要防止库存积压。 3、物资处以保证质量、数量、时间的前提下,及时和企业技术中心联系到位 情况,使备件及时就位,以免因备件问题影响生产。 4、备品备件原则上均应存放在库房保管,对于精密及电气备品备件入库后,做好 防锈、防腐、防止弯曲等措施,同时要注意温度、湿度、防潮工作,以保证备品备件的 质量。 六、各车间设备事故管理 1、设备事故的管理目的:是加强设备管理,减少设备故障,最大限度地提高设备 开动率和生产作业率。 2、设备事故管理由企业技术中心归口管理,各生产车间的设备事故管理由设备主 任管理。 3、设备事故管理的内容与要求:⑴、不管任何原因造成设备的零件、构件损坏,使生产突然中断或工业建筑物突然 倒塌、损坏,不经修理不能运转或达不到原有效能的,均按设备事故处理。 ⑵设备事故分类及处理按《设备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有关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篇7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对于环境保护的总体管理要求和具体执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 2总则 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由行政部归口管理和分工负责.分级负责制度。 坚持公司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环境和生产同步规划.同时实施.同步发展。 公司建设和生产应依法保护环境,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依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靠科技提高,采用新技术.推行礼貌.清洁生产,减少有害物质排放,防止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 3机构和职责 3.1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和需要由行政部负责,并理解市环保部门监督指导。 3.2行政部的主要职责。 3.2.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依据公司环境保护战略.方针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相关的管理办法。 3.2.2负责公司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的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3.2.3负责公司环保监督,环境统计的审核工作。 3.2.4建立健全公司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安全,有效正常地运行,从而做到达标排放。 3.2.5负责处理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 并制定防止环保突发事件预案,发生污染事件或其它突发性污染事件,应立即采取防止污染的应急措施。 3.2.6负责公司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的组织实施,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4办公环境管理 4.1办公环境必须坚持安静,商谈业务或接打电话应尽量降低音量,严禁在办公区域内奔跑.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4.2办公时间严禁闲谈.睡觉.吃东西.玩电脑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报纸等。 4.3员工着装应得体,不得穿过于随便.休闲的服装,以免有损公司整体形象。 4.4爱护各类设施设备,并正确使用设施设备。 4.5办公桌面坚持清洁.整洁,椅子摆放整齐,废纸杂物随时入篓,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4.6重要文件做到及时保存,不能随意放置桌面,避免造成泄露机密。 4.7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其它员工的资料或专用设备。 4.8不得随意带与公司无关人员入司,否则引起的后果自负。 4.9最终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检查所有电源等是否关掉,保证安全。 5生产环境管理 5.1厂区地面卫生清洁 厂区地面卫生清洁专门由1名清洁工负责,其卫生清洁范围包括: 5.1.1全厂厂区通道.空地卫生清洁工作; 5.1.2监督厂内员工讲卫生,爱绿化; 5.1.3车间公厕卫生清洁以及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5.1.4清洁工每一天经常清理厂区内小垃圾桶内的垃圾;监督好车间员工的垃圾倒放,以确保他们把垃圾倒入厂垃圾倒放区的大垃圾桶内。 5.2生产现场地面整洁 5.2.1生产现场的原辅材料必须放在固定位置或区域内,摆放整齐,标识明显.清楚,不合格品应加以标识并隔离存放。 5.2.2废弃边料等应及时清理回收。 5.3生产区无乱塔.乱建.乱堆.乱挂现象。 5.4厂区职工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污物,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不随地大.小便。 6日常生产生活垃圾.三废管理 6.1按规划设置公共厕所.垃圾箱.果皮箱等公共设施。清洁工定期清理.保质清洁卫生。 6.2公共厕所用无害水冲厕所,并有专人管理。做到基本无臭味.无蚊蝇.无蛆虫.无随地便溺现象。 6.3妥善处理粪便.污水,对垃圾等废弃物做到日产日清,对粪便和垃圾要设立处理场和联系好相应的处理单位。 有关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篇8三十五条严重损坏事故是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箍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灾,人员中毒以及压力管道遭到破坏的事故,也属严重损坏事故。 三十六条一般损坏事故是指锅容管特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以及压力管道发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灾害的事故。 三十七条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十八条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十九条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分厂领导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四十条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由公司领导、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章附则 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提出。 四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四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有关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篇9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分院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情况,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定期检验检测计划,确保检验检测工作如期实施。 2、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测要求在上次检测有效期满前1个月提出定期检测要求。 3、检测前应当备齐以干特种设备的相关资料 (1)设备出厂资料:设计文件、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质量证明; (2)设备安装资料:安装告知书、安装质量证明、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3)使用登记文件 (4)上次定期检验报告 (5)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 4、检测时,要做到按计划的时间停车检验,并向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提供检验所需的条件,配合他们作好检验检测工作。 5、检测后,对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或存在问题的设备,已经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达到合手使用要求的,要及时办理有关注册、变更手续。 6、凡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特种设备发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8、对确因需要延长检验周期的特种设备,必须依法办理延期检验手续。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性,充分发动员工,坚持专职检查与员工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 2、定期安全检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每年安排一次年度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设备、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等。 每月安排一次定期的安全检查。对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安全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要不定期的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3、各部门除配合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还要每季度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设备使用情况,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4、部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5、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6、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生产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代班长或单位领导。 7、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以维护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设备包机制,确保在用设备每台完好。 2、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通过岗位练兵和学习技术,做到“四懂、三会”,并享有“三项权利”,即:有权制止他人私自动用自己操作的设备;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经主管部门审批超负荷使用设备,有权停止使用;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修,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如不立即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有权停止使用。 3、要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和定期保养制度。日常维护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责任制,注意设备运转、液标液位、各种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是否正常;班后、月未、节日前的大清扫、擦洗。定期维护保养: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设备检查保养。 4、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5、精心维护、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无缺。 6、掌握设备故障的预防、判断和紧急处理措施,保持安全防护装置完整好用。 7、设备检修人员对所包修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8、所有特种设备维护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防冻、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有关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篇101、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所有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厂内机动车辆、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的安全管理。 2、职责 (1)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特种设备登记、定期检验、检查等全过程管理工作。 (2)各使用单位负责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及日常检查。 (3)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a、特种设备采购前应确定供方具备该特种设备制造资质,并查验其相关证明材料。 b、特种设备采购执行公司《基础设施控制程序》、《采购控制程序》及相关制度。 c、所购特种设备,应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2)特种设备的安装及维修 a、物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及维修。 b、特种设备的安装及维修必须由依法取得资质的单位进行,并报安全环保部审核备案。 c、承接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d、特种设备安装、维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特产办要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有关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篇111.设备管理小组在组长的领导下工作,执行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规定,负责选矿厂的设备管理工作,以提高设备运转率、利用率和完好率为根本目的。 2.负责选矿厂设备检修计划的编写、维修时限及维修质量验收工作,并做好详细的记录。 3.做好选矿厂设备档案及资料整理工作,协同生产管理小组做好设备技能测试、运行记录管理。 4.负责选矿厂备品、备件的库存及质量管理工作。 5.做好备品、备件及材料的月计划,并落实购货情况。 6.做好设备更新换代工作,及时准确的进行报废清理工作。 7.做到每周2~3次的设备巡查,并做好记录,使设备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8.设备事故应尽快抢修,事后应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召开设备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落实责任,总结经验,最后将处理结果通报全厂。 有关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篇1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公司特种设备的管理,具体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及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第三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 第四条公司定期限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使用 第五条使用特种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条例和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六条公司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第七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及时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六)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第九条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分厂及车间应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水(介)质处理定期检验。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条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第十二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三章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第十七条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其中电梯应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检查实行班组日检、车间周检、公司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三级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有关部门必须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第十九条对特种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计划检修,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第二十条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第二十一条定期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第二十二条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第二十三条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二十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第四章特种设备应急救援 第二十六条对特种设备公司应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第二十七条全体员工在公司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八条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第三十条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第三十一条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第三十二条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市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第五章特种设备事故处理 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第三十四条爆炸事故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使用过程中或压力试验中,受压部件发生破坏,设备中介质蓄积的能量迅速释放,内压瞬间降至外界大气压力以及管道泄漏引发的各类爆炸事故。 第三十五条严重损坏事故是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灾,人员中毒以及压力管道遭到破坏的事故,也属严重损坏事故。 第三十六条一般损坏事故是指锅容管特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以及压力管道发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灾害的事故。 第三十七条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八条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三十九条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分厂领导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四十条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由公司领导、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提出。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有关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篇13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由出纳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本单位王月杰同志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有关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篇14根据《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使用压力容器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厂长或总工程师,必须对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并指定具有压力容器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员具体负责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一)压力容器的技术管理 1.建立健全容器技术档案容器技术档案是掌握容器用.管.修过程中的综合性记录,是容器管理的基础工作。 2.建立健全容器技术管理规程要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容器技术特性,制订容器的各项技术管理制度和技术安全操作规程,以保证安全运行。 (二)压力容器的使用维护和检修 1.正确使用 (1)容器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履行岗位职责制。 (2)容器加载时,速度不宜过快,避免操作中频繁大幅度压力波动。 (3)严格控制工艺参数,严禁超压运行。 (4)容器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2.合理维护 (1)采取涂层.喷涂.电镀等有效措施,防止大气与介质对容器的腐蚀。 (2)坚持绝热.保温层良好。 (3)紧固件应坚持齐全.完整.紧固.可靠。 (4)安全装置.阀门等应坚持清洁.完好.灵敏。 (5)遇有振动.摩擦等情景,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或减轻。 3.定期检查按周期有计划地进行检验与检修。并注意以下要求: (1)容器运行时不得对任何受压元件进行修理与紧固。 (2)泄压.降温要按操作程序进行。 (3)进入容器检验或检修,要有专人监护并有联络信号。 (4)容器修理或改造时必须保证受压元件原有强度和制造质量,其技术方案经过有关主管审批。 (三)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 根据劳动部颁布的《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在用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向当地劳动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取得使用证后方能将设备投入运行。为此,压力容器必须逐台登记.领取《压力容器登记卡》。 有关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篇151、为做好本单位特种设备节能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 3、对特种设备应申请安全性能检验和能效测试,发现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的,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对能耗严重超标的特种设备,应及时整改后方可继续使用。 4、应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 有关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篇161.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主管部门为物资设备部,安质部门负责监管。 2.物资设备部负责设施和设备的购置与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维护保养。 3.各类安全装置的检测和鉴定由物资设备部负责。 4.项目部负责人必须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中的规定,保障安全设施、设备资金的方面投入。 5.购入的安全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必须从是有资质企业生产的产品。 6.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7.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生产作业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安全阀、限位器、联锁装置、消防器材和报警器等),必须专人每日定时岗前巡查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好用。 8.各种安全装置规定责任部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和做好记录。 9.各类安全装置的责任部门要按照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的情况载入档案,各种安全设备和设施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10.安全设施和设备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11.因工作需要,安全设施和设备需要拆除的,必须由主管部门制定拆除计划和方案,报项目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有关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篇17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为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X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下属各分厂.部室(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采购.接收.安装改造维修.注册登记及变更.定期检验.日常运行及维护.安全检查.应急处置.停用启用.注销等流程的安全管理。 2.2本规定所指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电梯及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内所涵盖设备(包括安全附件)。 3特种设备购置.接收要求 3.1必须采购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生产制造的特种设备,具备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不得选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无正式资质厂家生产的设备。 3.2特种设备到货时,工程部使用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质量认真检查,并仔细核对其设计文件.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型式试验合格证明.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随机资料是否齐全,并对资料妥善保管存档。 4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要求 4.1工程部使用单位提出招投标申请后,招标部门负责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招标,招标部门应对投标单位是否具有国家规定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进行资质核实,不具备资质的不得参与招投标。 4.2工程部使用单位应监督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在开工前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办理报检手续,并将“告知单”及“报检回执”复印件存档,并留安全部备案。 4.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取得监督检验合格证书,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单位使用。 4.4对于需进行安装的特种设备,设备随机资料由安装单位保管,由安装单位安装完成后连同安装告知书.监督检验报告等竣工验收资料一并交使用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交公司档案室存档,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对相应资料留有备份。 5特种设备注册登记 5.1特种设备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的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经委托的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5.2办理特种设备登记时,应供给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产品质量证明合格证明书.监督检验合格证书.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维修保养合同等有关资料。资料准备好后报公司安全部审核。审核经过后由安全部统一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5.3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6特种设备定期检验 6.1使用单位安全员负责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公司内部提报工作。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下一年度特种设备检验计划(含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报安全部审核。安全部审核经过后,安全部统一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检验申请,并将检验计划下发各使用单位,各使用单位应按照计划做好检验的准备及配合工作。 6.2检验合格,取得“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使用单位应将检验报告交档案室,自我留存复印件,并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置于对应特种设备醒目处。特种设备单位在拿到“检验报告”5天内,将更新后的最新台帐报安全部备案。 6.3特种设备检验周期按附件二执行。 7日常运行及维护 7.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公司《特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要求持证上岗。 7.2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岗位应按照设备特点及使用要求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记录,维护保养记录.维修记录,杜绝特种设备带病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上级及时处理。 7.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应组织技术人员对本单位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对检查情景进行记录;安全部不定期组织职能部室及各使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公司范围内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抽查,并对检查情景进行记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要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职责人,涉及费用的要估计费用,并及时对整改情景进行复查。对于无法短时间进行整改的,使用单位要制定可行的临时措施及监护措施并严格落实,确保设备受控安全可靠运行。 7.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员应根据本单位设备及生产特点,组织设备管理人员.生产和技术人员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特种设备及相关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报告程序及报告资料,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体系,配备救援人员及所需应急物资。预案编制完成后应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定期进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景及时进行修订。 7.5使用单位需停用特种设备(一年以上),应当封存设备,同时应当取得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准许停用的批复,然后持有批复并填写《特种设备停用申请表》书面告知安全部,由安全部在封存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报停,并张贴停用标志,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保存。如若重新启用,使用单位应向安全部提交检验申请,安全部统一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报检,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6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确需报废的,使用单位设备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设备报废程序办理报废手续;在设备报废后5日内,使用单位持报废手续并填写《特种设备注销申请表》和电子版,提交安全部统一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7.7使用单位安全员应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不含设计资料和随机资料.日常检查记录.维修记录.维护保养记录)”的建立完善工作。安全管理档案应包含以下资料: (1)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2)特种设备台帐;(见附件一样式) (3)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 (4)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包括安全附件的检验报告); (6)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卡; (7)其他设备资料。 7.8特种设备台帐应及时进行更新,设备信息发生变化(如新增.报废.停用.启用.取得检验报告等)后3日内应及时将最新台帐报安全部。 8罚则 8.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报采购计划时选型不当,造成设备安装后无法使用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考核职责人200元台.使用单位主管领导100元台。 8.2采购部门采购特种设备时未审核制造单位资质,造成所购设备为无资质资质过期单位所生产的,由采购部门负责退货,并按规定完成设备采购。 8.3招标部门使用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安装.改造.维修合同时未审核施工单位资质,由无资质单位施工的,不得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关职责人的职责。 8.4公司各单位部门无相关资质自行设计.制造.安装任何特种设备的,考核职责人500元台.单位主管领导200元台。 8.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接收.验收设备时未认真检查,导致资料不全而影响后续注册.检验手续办理的,由使用单位自行补办缺失资料,并考核相关职责人100元台。 8.6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不及时提报注册.变更.检验申请,导致设备非法使用或超期未检的,考核职责人100元次,主管领导50元次。 8.7安全部接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注册.变更.检验.启用.停用申请后,无故拖延审核.办理的,考核职责人200元次。 8.8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不落实.未经批准启停用.因管理不善导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不健全及其他问题的,考核职责人100元次,主管领导50元次,对职责单位按照公司年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8.9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发现的特种设备问题,对相应职责人按照上述罚则考核。 有关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篇18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该持有上岗证,无证不得上岗。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二、锅炉工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人不得进入锅炉房;严禁在锅炉房做其他无关事情。 三、按规定标准,经常对锅炉用水进行水质检修,发现水质不符合规定标准,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同解决。 四、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等附件必须齐全完好。压力表、安全阀必须经鉴定合格在周期内使用。 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安全操作运行规程等项制度。按规定认真作好运行记录和危险点的安全检查记录。 六、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小组,要有负责人,有安全管理人员。 七、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档案。 八、特种设备的要进行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九、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要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十、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周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近代装置及有关附属食品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十一、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十二、经常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培训。 十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十四、安全管理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十五、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必须要负有法律责任。 有关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篇191.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2.人员培训,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3.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3.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3.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3.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6.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如下项目的检查。(1)、安全附件;(2)、安全保护装置;(3)、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 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规范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8.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特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10.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1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有关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篇20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必须对新工人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存在危险性的设备或场所。 二、公司每年制订培训教育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作业人员参加质监部门的取证和换证培训学习。 三、对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准许上岗。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二年复审一次。 五、公司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和名册。 六、在采用新方法、添设新技术设备、制造新产品和调换工人工作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七、公司对职工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坚持每月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 有关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篇21一、总则 1.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1.2安全负责人是特种设备管理的总负责人,应按本规定要求实行安全管理,并对其安全可靠性负责。设备管理机构和设备管理人员对本制度贯彻执行,各级安全人员对本制度实施监督检查。 二、机构和职责 2.1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积极消除各类隐患,完善生产工艺流程,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2.2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2.3生产部是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的职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2.3.1负责贯彻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3.2负责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2.3.3负责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及台帐管理工作; 2.3.4负责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运行、检验各环节的监督检查; 2.3.5负责制定特种设备检验及人员培训计划。 三、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3.1特种设备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内部相关的法规、标准及管理规定。 3.2特种设备在安装完毕后,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方能使用。 3.3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台帐及技术档案。 3.4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和检查频次,安全检查不低于每月一次。对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台帐并及时处理,影响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在隐患处理前严禁设备运行。 3.5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组织对人员的安全技能进行考核和培训。 3.6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要求预案要制定到每台设备,每个装置。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应急能力。 3.7不得私自购进未取得生产许可的气瓶。必须保证各安全附件齐全。 3.8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设备及附件必须有明显的检验合格标志。要保留设备检验报告或检验合格证复印件备查。 3.9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条件、检验要求及检验周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特种设备检验(含安全附件)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并通过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的检验单位进行。 3.10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采购必须选择有资质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设备到货后由安全人员对设备进行安全验收。 3.11特种设备的改造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部门出具改造设计方案,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实施。 3.12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的项目承包方必须到局安全质量环保部进行资质审查: 3.12.1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2局外施工单位的“跨地区施工批件”; 3.12.3局资质认证管理部门核发的有关资质证书; 3.12.4质量保证材料; 3.12.5工程业绩资料; 经审查合格后,由管理局安全质量环保部核发《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分承包方资质审查证书》,在持有此证情况下,方可在我公司开展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工作。 3.13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前,施工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申报表,并依据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公司安全质量部门、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批后方可施工。 3.14施工单位对设备安装、修理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必须达到相关安全技术性能的标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我厂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依据安全措施和标准进行检查,如达不到标准要求,有权责令整改和停工。 3.15设备安装、修理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有关安全技术文件和资料全部移交我公司。 3.16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必须尊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事故调查,追究责任。 有关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篇221目的 为保障特种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范围 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1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3.1.1遵守并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3.1.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1.3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3.1.4参加特种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3.1.5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3.1.6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3.1.7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3.1.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3.2.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3.2.2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 3.2.3参加特种设备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3.2.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 3.2.5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3.2.6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3.2.7对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3.2.8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2.9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特种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3.2.10协同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3.2.11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3.2.12组织特种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3.2.13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3.2.14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 3.2.15对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 3.3生产部及负责人职责 3.3.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3.3.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 3.3.3参加特种设备安全会议。 3.3.4合理安排生产,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3.3.5制定新工艺,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时,充分考虑特种设备能力,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3.3.6协同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3.3.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 3.4人事部及负责人职责 3.4.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3.4.2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规定,招用新特种设备操作工时,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做好监督新员工就业前健康检查工作,并充分考虑员工的文化技术素质和能力。 3.4.3协同各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教育。 3.4.4把员工特种设备安全绩效作为考核员工业绩的内容之一。 3.5部门(车间)领导职责 3.5.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3.5.2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5.3参加新特种设备的安装验收及试车。 3.5.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组织本部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3.5.5对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3.5.6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 3.5.7协同做好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工作。 3.5.8积极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反映特种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3.5.9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3.5.10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3.6班组长职责 3.6.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6.2组织班组人员,学习、钻研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3.6.3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督促班组人员正确操作设备,完成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3.6.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3.6.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3.6.6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3.6.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3.7操作工人职责 3.7.1执行公司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认真操作,做到“三不伤害”。 3.7.2努力学习、钻研技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3.7.3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正确操作设备,认真填写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3.7.4定期检查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或向领报告。 3.7.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3.7.6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在交接班部中详细记录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3.7.7参加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3.7.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 4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1为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4.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4.3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及主管培训工作的副总经理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人力资源部门及使用部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4.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4.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应定期按国家规定复审。 4.6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4.6.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4.6.2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4.6.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4.6.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4.6.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4.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片;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参加事故现场会、反事故演习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4.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4.8.1新设备投产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4.8.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4.8.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特种设备一年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近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4.9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4.10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或人事部负责保存。每年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4.11不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学习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标准》予以处理。 5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5.1为规范与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5.2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5.3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5.4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其中电梯应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5.5特种设备检查实行班组日检、车间周检、公司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三级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有关部门必须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5.6对特种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计划检修,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5.7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5.8定期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5.9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5.10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的维护保养工作。 5.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1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6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6.1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会议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6.2公司特种设备安全会议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每季至少一次。也可以结合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一起进行, 6.3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设备、维修和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均应参加,并由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员负责考勤,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请假,并另派人员参加。 6.4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内容: 6.4.1传达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等;传达公司领导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 6.4.2通报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特种设备事故情况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6.4.3了解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状况和研讨解决存在问题的办法。 6.4.4总结各部门职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学习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知识。 6.4.5布置下阶段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6.4.6交流其他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经验和教训。 6.4.7审定公司职业管理网络,审定公司年度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和目标,并通过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6.4.8听取特种设备部门执行安全职责的情况汇报。 6.4.9研究、协调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6.4.10所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6.4.11组织制订、修订特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7特种设备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 7.1为有效控制与公司特种设备有关的文件和记录,确保文件和记录规范管理,制定本制度。 7.2文件管理 7.2.1职责 7.2.1.1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审核特种设备管理自编文件。 7.2.1.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文件编制;审核操作规程;获取、辨识、 对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上级文件。 7.2.1.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或人事部负责特种设备文件登记工作。 7.2.1.4各有关部门负责操作规程的编制。 7.2.2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管理 7.2.2.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可通过网上下载;书店购买;政府部门或相关方等获取。 7.2.2.2对于获取回来的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识别其适用性,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及时通知到相关部门。 7.2.2.3对于与相关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由公司各相关方的归口管理部门通过对其施加影响的方式进行传达,如可以通过签署安全协议、合同、传真等,确保相关方向公司提供的设施、服务、货物等符合这些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7.2.2.4当公司特种设备型号、规格、使用条件、管理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等发生变化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及时识别获取相关最新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负责通知到相关部门。 7.2.3公司制定的特种设备管理文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写,安全生产责任人审核批准。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由设备部门或使用部门负责组织编写,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 7.2.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文件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7.2.5特种设备文件由人事部保存于通风防潮、防蛀的适宜地方。 7.2.6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请部门提出申请,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后执行更改。更改后的文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收回原文件,再发放修改后的文件,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7.2.7文件销毁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书面向安全生产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所有作废文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留原稿一份,并在保存的作废文件原稿加盖“作废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其他部门严禁私自保存作废文件,若由于工作需要查阅时可以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借阅。 7.2.8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提供给顾问公司,政府机关或客户等,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请示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后方可外借。 7.3记录管理 7.3.1管理职责 7.3.1.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实施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负责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的整理、保存。监督有关部门使用、整理、保存公司自行制定的记录。 7.3.1.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记录的格式设计;负责本部门制定的记录的整理、保存等。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应交一份给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7.3.2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的记录,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7.3.3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可随意涂改,若因某种原因不需要或没必要填写的项目,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必须完整不允许空白。若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始数据或内容,应采用斜杠“/”划去原始数据或内容,在其旁边写上更改后的数据或内容,同时加盖或签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7.3.4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更改,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备案;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的记录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更改,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再次发放。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各部门不能更改。 7.3.5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及检验单位的检测报告的保存期限按规定执行;各部门制定的记录,其保存期限由各部门负责人确定,确定时应考虑: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部门的要求;其他相关方的要求;公司管理上的需要等。 7.3.6记录超过保存期限或其它原因需要销毁时,由制定部门负责人报告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经同意后销毁。政府部门的记录,一般不宜销毁;若需要销毁,应统一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书面向安全生产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 8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制度 8.1.1为避免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8.1.2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8.1.3全体员工在公司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8.1.4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8.1.5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8.1.6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8.1.7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8.1.8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市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8.2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领导和各部门职责 8.2.1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成员:副总经理以及安全、设备(电气)、消防、办公室、人事、医疗、土建、物流财务等部门的负责人和各车间领导。 8.2.2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8.2.2.1组织制订、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2.2.2指挥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8.2.2.3发布和解除事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8.2.2.4向上级和邻近单位、社区发报事故情况以及发出应急求援请求。 8.2.2.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救援工作经验。 8.2.3抢险(救治)人员和部门职责。 8.2.3.1总经理负责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2.3.2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指挥现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2.3.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同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8.2.3.4消防、保卫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保卫和警戒。 8.2.3.5人事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用车辆;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8.2.3.6设备部门、维修部门负责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8.2.3.7设备部门负责房屋等土建设施的应急救援工作。 8.2.3.8储运部门负责供应、运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 8.2.3.9后勤(医疗)部门负责伤员救治和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的后勤服务工作。 8.2.3.10人事部门负责组织人力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2.3.11供应部门负责购买事故应急救援器材。 8.2.3.12财务部门负责筹备事故应急救援资金。 8.2.3.13各车间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对初起事故进行抢救。 8.2.4事故应急救援报告 8.2.4.1发生事故,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地点、 物质或设备的名称、数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通知本部门领导。 8.2.4.2本部门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根据事故性质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晚上发生的事故应先通知公司生产调度,再由公司生产调度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8.2.4.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应急救援请求时,立即通知事故应急救援人员。 8.2.4.4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险情和灾伤事故的严重程度,立即向市有关上级部门、市各应急救援中心报告以及通知附近生产经营单位和社区,拨打“110”、“119”、“120”等电话求援。 8.2.4.5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拨打求援电话时,应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救援内容、程度、有害物质性质、数量、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对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详细报告。 8.2.4.6当需要向外求援时,应设人在路口接应和派员疏通抢险、救护车辆进入公司的路段。 8.2.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学习检查会议规定 8.2.5.1事故应急救治预案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形式可以现场、图纸模拟等。 8.2.5.2演练前,应制定详细计划,确定演练负责人和各人员的职责、操作内容、时间以及参加人员。 8.2.5.3演练前应知会与演练有关岗位的操作人员。 8.2.5.4演练时各参加人员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认真进行。 8.2.5.5演练过程中,没有参加演练的运行人员应密切注意正在运行的设备状况;演练人员在演练中不能有任何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 8.2.5.6如在演练期间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演练,待处理好事故后,再继续演练。 8.2.5.7演练全过程要做好记录。记录包括时间、演练内容、负责人、参加人员、事故类型、演练效果等。 8.2.5.8每次演练后应由演练负责人进行总结和评比。 8.2.5.9有关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属下员工学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要时进行考核,并做好记录。 8.2.5.10检查规定: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每年检查一次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情况,检查主要内容:演练情况,培训教育情况和抢险救治设备、设施、药物情况,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8.2.5.11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结合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情况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解决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的存在问题。 9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9.1为有效地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9.2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9.2.1爆炸事故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使用过程中或压力试验中,受压部件发生破坏,设备中介质蓄积的能量迅速释放,内压瞬间降至外界大气压力以及管道泄漏引发的各类爆炸事故。 9.2.2严重损坏事故是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灾,人员中毒以及压力管道遭到破坏的事故,也属严重损坏事故。 9.2.3一般损坏事故是指锅容管特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以及压力管道发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灾害的事故。 9.3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9.4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9.5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公司领导、安技、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 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9.6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9.7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还应执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9.8对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人和部门,按责任的大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广州市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规定》以及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由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部门实施。 9.9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10特种设备事故档案资料,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存。 10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10.1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10.2每年年初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会同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制定年度检验计划并报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和有资质的检验单位。 10.3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按特种设备有关法规、安全监察部门以及检验部门的要求进行,但至少应执行下列规定: 10.3.1锅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10.3.2压力容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至六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10.3.3起重设备: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10.3.4电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10.3.5厂内机动车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根据工作环境、工作级别和存在隐患程度调整缩短检验周期,但是最短周期不低于6个月。 10.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检验计划,提前一个月与有资质的检验单位预约检验时间。安技办根据检验单位确定的检验时间,提前告知生产部门、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 8.5特种设备检验前,由使用部门按规定做好特种设备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10.6特种设备检验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应在场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 10.7特种设备检验后,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特种设备存在问题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应将检验报告内指出的存在问题告知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 10.8特种设备检验时发现的问题,由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组织整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实施监督并向监察和检验单位汇报整改情况。 10.9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10.10特种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已停用的特种设备,应当到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还应当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10.11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主要有: 10.12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10.1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的记录。 10.14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10.1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 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10.16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11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11.1为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11.2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分为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和突击检查三种。 11.2.1定期检查即公司每月检查、车间每周检查和操作人员每天检查。公司每季检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结合月度安全生产检查进行。检查人员包括:公司领导、安技、设备(电气)和使用部门的领导。 11.2.2专业检查即对各种相同类型设备所进行的检查。 11.2.3突击检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门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检查。 11.3检查内容: 11.3.1特种设备法规执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11.3.2重点监控设备落实责任人以及责任人标注情况。 11.3.3特种设备的持证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11.3.4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11.3.5特种设备维修、使用情况。 11.3.6员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情况。 11.3.7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情况。 11.3.8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记录的建立、登记和保管情况。 11.3.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11.3.10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11.4检查人员在检查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存档。 11.5隐患整改: 11.5.1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后,应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部门签收,一份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存查。 11.5.2整改责任人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因故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将原因、临时措施和整改计划书面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11.5.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被检部门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验收。发现没有正当理由而又不能按时整改的,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12电梯钥匙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电梯检验规范规定,和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电梯钥匙,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严格管理。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预防非指定管理人员对电梯钥匙的错误操作,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引起电梯重要零配件被盗等事件的发生。因此必需做到如下几点: 12.1在任何情况下应做好电梯钥匙使用和交接登记制度,并建立专门的管理档案。保证做到正确使用,特别要预防电梯钥匙的丢失及误操作。以防电梯零配件丢失,设备损坏,安全事故的发生等。 12.2电梯钥匙的使用保管必须专人负责,电梯钥匙使用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随意使用。因工作需使用时应做好记录。 12.3保管人员不得将电梯钥匙外借和赠与其他无关人员。 12.4电梯钥匙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交回管理部门,并放回原处。 12.5电梯钥匙包括:厅门三角钥匙、轿内检修钥匙、首层开、关电梯电气钥匙、机房钥匙。 12.6使用厅门三角钥匙时应注意: 12.6.1必须由电梯维修保养专业人员使用,其它人禁止使用; 12.6.2当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时,应看清电梯是否停在本层,以防踏空;上轿顶前先断开急停开关,后把电梯置检修位置,确认后方可上轿顶。 12.6.3紧急救援时必须先切断电梯控制电源,确认好轿厢位置后再使用厅门钥匙进行救援作业。 12.6.4检修完毕后,先下轿顶,然后再将检修置于运行位置,恢复急停,然后将厅门可靠关闭,再往返运行电梯,观察电梯运行是否正常。 12.7电梯的首层电气钥匙(包括操纵盘钥匙)应由专人管理使用(如有司机,应交电梯司机保管),按规定开、关梯。 12.8上述电梯钥匙必须严格掌管,不得随意乱放,若钥匙丢失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钥匙丢失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造成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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