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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车辆管理制度
范文

车辆管理制度十篇

车辆管理制度 篇1

  一、本规定适用所有出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部通行的车辆。

  二、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车辆进出

  1、所有进入校门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必须减速缓行,进出校门应主动接受门卫检查,经同意后登记,方可进出。本校教职工私家车一律出示“车辆通行证”进出。

  2、无牌无证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3、凡在校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经同意办理手续后由学校通知门卫放行。学工处事先通知校警、门卫人员具体时间、路线等,避开学生上学放学和自由活动时间。

  4、没有特殊情况,禁止来校的其它外来机动车辆驶入。

  5、车辆载物出门,一律门卫工作人员检查,放行。

  6、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进出校门校警要主动疏导,确保畅通。

  (二)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严禁超车;在遇学生上下课人流高峰时,机动车应主动避让,严禁与学生争道。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驾驶证照必须年检有效,并与所驾驶的机动车型相符;严禁酒后驾驶。

  3、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严禁在校园内行驶;上、下班使用者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4、基建、维修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发证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三)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地点,严禁在禁行区域和道路上乱停乱放。

  2、因办理公务或来校指导工作等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由学校校警指挥车辆按指定路线慢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3、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

  4、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 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学工处批准。

  三、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二)进出校门时,须下车推行,载物出门时,凭物品出门证放行。

  (三)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四)所有非机动车应停放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五)严禁学生骑车上学。

  四、管理办法

  (一)上学放学时,执勤教师在校门口维持秩序,管制车辆、路队。

  (二)进出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交通法规造成后果的,由公安部门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

  (三)在校园内行驶的车辆,造成对学生伤害的负主要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

  (四)对无牌无证,或擅自进入校园以及在禁止通行区域内行驶停放的各种车辆,除教育批评外,对其立即驱逐出校。

  (五)校警负责检查校园内的非机动车,对违规的车辆停放、行驶等,要做出相应的处理。无视校园规定的,加锁暂扣,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对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者,必须学习校内车辆管理规定后方可领取车辆,严重违规者除学习规定外,还须其交纳费用,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车辆管理制度篇4

  1 目的

  为使医院董事、总经理等高管人员使用的车辆(下简称“工作车辆”)以及公务车辆调配合理,使用安全、高效、节省,统一规范车辆管理流程,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医院及筹备处的工作车辆与公务车辆的管理。

  3 职责部门

  3.1 医院车辆管理机构为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车辆调度、日常监督、维修保养等;

  3.2 部门(科室)公务用车需由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向车辆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3.3 以上所称“车辆管理机构”下简称为“车管部门”。

  4 要求

  4.1 驾驶员任职要求

  4.1.1 必须具有与所驾车型符合的驾驶证;

  4.1.2 本地实际驾龄五年以上;

  4.1.3 身体健康、40 周岁以下(已婚人员优先);

  4.1.4 素质好,为人忠厚;

  4.1.5 无烟、酒、赌嗜好;

  4.1.6 入职时须签劳动协议和担保协议书。

  4.2 工作车辆、公务车辆使用要求

  4.2.1 医院高管人员工作车辆及其它公务车辆均配置专职驾驶员;

  4.2.2 禁止任何人员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用车不使用专职驾驶员而擅自驾车的行为;

  4.2.3 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因公用车,必须由部门(科室)负责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2.4 驾驶员凭《公务用车申请单》的有关项目内容履行职责。超路线、超项目、超时间时,用车人必须及时报告并事后在审批手续上补充说明;

  4.2.5 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

  4.2.6 车辆钥匙及行驶证件统一由车管部门授权专职驾驶员保管。非经车管部门主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或行驶证件。

  5 原则及程序

  5.1 用车原则

  5.1.1工作车辆根据领导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内的公务情况,安排使用。当工作时间内无公务外出,医院因重要公务急需用车,而没有其他车辆可调配时,由车管部门负责人向工作车辆专用人报告后调配使用;

  5.1.2 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内由车管部门统一安排、调配;

  5.1.3 医院领导因公外出或办理紧急重大事项用车优先。多位领导同时提出用车时,原则上按职级从大到小依次安排;

  5.1.4 任何部门、任何人员因公外出没有公务车使用而必须搭乘出租车时,需经车管部门主管许可后方可报销交通费用;

  5.1.5 非工作时间用车、因私用车、外单位借用车辆,由总经理(或授权车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5.2 用车程序

  5.2.1 各部门工作时间及其它时间因公务用车,应提前两小时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报车管部门后,统一由车管部门负责人调配出车;

  5.2.2 驾驶员按照批准的《公务用车申请单》有关项目严格执行出车任务。

  6 车辆管理

  6.1 车管部门负责建立详实的车辆管理档案,按规定办理交纳有关费用,按规定审计车辆费用凭证;

  6.2 坚持对每日用车情况的管理,掌握车辆的里程、油耗、维修、整洁保养等事项;

  6.3 坚持对定点停放车辆,定点加油、维修的检查、监督、管理,发现异常予以纠正或处理;

  6.4 坚持日常教育、督促驾驶员安全驾驶车辆;

  6.5 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 5000 元/次以上,由总经理核准;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10000元/次以上的,由执行董事(或呈报董事长)核准;

  6.6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马上报告车管部门负责人及上级主管,车管部门应积极办理有关事故事宜。

  7 罚责

  7.1 不用驾驶员而擅自驾驶车辆,无论因公因私,无论任何职级,每发现(发生)一次,对当事人扣款 100元;若发生交通事故,按事故所有费用扣罚当事人;若驾驶员同车同行而让他人驾驶的,驾驶员亦按本条规定处罚;

  7.2 未办理出车手续而出车的,扣罚驾驶员 100 元/次;驾驶员擅自把车钥匙交他人驾驶的,

  按责任条款 7.1 处理;

  7.3 非公务和非工作时间的私事用车,非经有权批准人同意而出车的,扣罚当事人 100 元/ 次。给与车辆钥匙者与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

  7.4 酒后驾车或违章违规驾车,一经发现,扣罚当事人(驾驶员)1000 元/次;发生交通事故由当事人(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7.5 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扣罚驾驶员 20 元/次;车辆保养不善的,按造成损害程度由驾驶员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7.6 对违反本规定第 7 条责任条款中的 7.1、7.2、7.3、7.4任意一项,将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在医院或集团范围内给予处罚通报。发生交通事故时,同时解聘驾驶员。

  7.7 以上责任扣款,在当月薪酬中兑现,举报人按扣款 100%奖励(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医院相关人员出现违反本规定未执行或难于执行处罚时,由总部人事行政部与财务部监督并强制执行。

  7.8 驾驶员出车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而被交警部门处以违章罚款时,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全部罚款费用。

车辆管理制度 篇2

  为创建平安校园,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确保学校正常秩序,根据教育部和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对校园内各种车辆的管理作出以下规定(20xx年3月31日教职工代表会讨论通过)。

  一、总则

  所有车辆进入校园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二、机动车的管理

  校园道路以行人为主,机动车应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一)车辆出入

  1、无牌无证的机动车严禁入校。

  2、机动车(含摩托车)按指定的门进出。特殊情况须经学校批准,方可出入。

  3、本校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尽量避开上学、课间、放学高峰时间。

  4、凡来学校参加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管科室提前一天告知安全办,安全办通知门卫放行,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5、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进出校门时,门卫应主动疏导通道,以确保通行。

  6、其它各种机动车辆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的查询,经被问者同意后登记放行,按指定的停车场停放。

  7、车辆载物出门时,必须接受检查,得到确认后放行。

  8、原则上不是校园施工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二)车辆行驶

  1、各种机动车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不得超车。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

  3、基建、扩建、改建、装修、维修等工程用车须经校长同意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4、各种机动车辆不得在禁行区域内行驶。

  (三)车辆停放

  1、车辆应按指定地点或区域停放。

  (1)本校教职工车辆上下班时间严禁进入校园停放。

  (2)外来车辆停放地点为:南操场。

  2、车辆停放时,须停放整齐,并拉刹、关电路、锁门窗以确保安全。

  3、外来车辆停放过夜须经批准,一律停放在南操场。

  三、非机动车的管理

  1、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2、进入校门时,须下车推行,校园内禁止骑车。

  3、载物出门时经校警检查后放行。

  4、所有非机动车应在划定的停车区域有序停放并上锁,严禁乱停乱放。

  四、管理办法

  1、进出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有关规定或在校园内造成交通事故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本校教职工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除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外,学校将给予行政处分。

  2、机动车有下列违规情况之一的,送交相关部门处理。

  (1)无证、无照机动车擅自入校的;

  (2)未经门卫人员同意擅自入校的;

  (3)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4)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3、机动车有下列违规情况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

  (1)不按规定位置停放的;

  (2)在校园内练车、鸣笛、试刹车的;

  (3)在校园内超速行驶及超车的;

  (4)在禁行区域内行驶、停放的;

  3、非机动车无证照的一律扣留,上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附则

  1、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如与相关规章制度相,按本规定执行;

  2、本规定解释权归校会。

  3、学校车辆管理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建立校车随车制度。学校每一天有一名值日教师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教师务必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持续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状况下,违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箭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园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状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资料,司机应单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持续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务必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状况下,进厂修理(特殊状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园长人,由园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园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齐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务必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园长、另安排检修。

  6、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能够让学生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持续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务必持有幼儿园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学校。否则后果自负。

  (3)除学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务必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状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务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一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持续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必须要遵守交通规则,礼貌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礼貌。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5)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6)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7)如发生事故,应立即按应急预案处理。

  9、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礼貌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职责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务必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状况可灵活处理。

  (7)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校车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后勤处(正常接送学生例外)。

  (8)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接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职责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10)严格执行学校、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务必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10、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学生具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园长。

  (2)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务必及时报告园长。

  (3)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之后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之后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状况下,不能够其接走学生。

车辆管理制度 篇3

  一、车辆进岗

  1、当发现有车辆需进入,驶近道口挡车器前时,应立即走近车辆,向司机立正行举手礼。

  2、当司机开启车窗,递上保管卡同时说:“先生(小姐),请收好保管卡!”

  3、在发卡的'同时,应迅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发卡完毕后,应迅速开启道闸放行,并提示行驶路线。若后面有紧跟车辆排队时,应示意其停下,并致歉“对不起,久等了”,进后放卡。

  5、车辆安全进入道口后,方可放下道闸,确保道闸不损坏车辆。

  6、当警察、政府部门执行公务的车辆进入时,查证后放行,应作好《交接班记录》,登记车牌号。

  二、车辆出岗

  1、当有车辆驶出时,应立即上前立正并说:“先生(小姐)您好,请您交还保管卡”,并核对车牌号。

  2、在收卡验证和收费的同时,应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准确填写有关内容。

  3、若后面有紧跟车辆,应立即示意其停下,放下道闸,按上述规定处理后放行,并说:“对不起,久等了。”

车辆管理制度 篇4

  一、总体要求

  1、凡公司所属车辆,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及时办理各种投保手续。

  2、车辆保险档案、台帐,要专人保管,及时办理保险登记、投保、定损、理赔工作。

  3、按照保险分类情况,严格保险档案管理,做到准确无误、理赔及时。

  二、保险分类:

  1、消费贷款车辆保险。消费贷款车辆由汽车经销商与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和公司规定的投保项目和数额办理投保。

  2、正常车辆保险。除消费贷款车辆以外的所有车辆(包括贷款期限已到或提前还清的车辆)由安全科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统一办理各种投保手续(按照公司规定的项目投保和参加内部互助)。

  三、有关规定

  依据公司规定,所有投保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险额不能低于100万元。

  2、车辆损失险。按照车辆重值价格办理。

  3、车上人员责任险。

  ①驾驶员、乘务员保额不低于50万元/每人;

  ②按照公司规定,乘客意外伤害险由车站安全科统一办理。

  4、按照规定办理玻璃单独破碎险和不计免赔特约险。

  四、投保程序

  1、安全科将保险到期的车辆和测算保险数额提前三个月报表通知财务科,由财务科自保险到期前三个月开始,在兑现中分月扣除,无兑现车辆,分月单独收取。

  2、每月二十五日前由安全科将次月保险到期车辆及投保具体项目填写《车辆保险报表》上报公司,同时核对本月实际入保车辆和应交保费、保费返还等问题。投保车辆情况、收交保费、保费返还等应与公司进行书面交接。

  3、安全科、财务科,要对车辆的投保、理赔、保费返还、事故借款及公司内部互助、乘客互助等事项的交费、结算问题做好信息沟通,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4、对全年未发生事故的车辆按照公司有关制度和我公司《安全质量指标考核奖惩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保费”进行优惠和返还。

  5、安全科要将车辆投保情况、应收保费、保费返还等问题,按月进行汇总,分别报送有关领导。

车辆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

  规范车辆管理系统操作工作流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分行大厦车辆管理系统操作。

  3职责

  3.1运行班负责监控车辆管理系统主机的操作。

  4工作流程

  4.1车辆管理系统应由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负责使用、管理和维护,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触动。

  4.2操作人员每天检查工作环境是否符合系统工作条件要求:气候环境条件:温度-10 ℃一40℃,大气压为:1atm +20%,相对湿度:40%-90%;电源条件:内置自带ups,交流处电源:220 + 10%v,50hz。

  4.3进入系统:接通电源,电脑启动数秒的处理时间后,即自动进入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

  4.4发卡、更改密码及取消、恢复卡的有效性:

  4.4.1ic卡管理:几卡分二类六种:一类为工作卡,分为高级授权卡和操作卡,分别由管理处事务助理和值班人员持有,另一类为车卡,分月卡、储值卡、监时卡、免费卡,由带车住户及入场车辆司机持有;

  4.4.2新卡必须严格按照级别进行操作发行,由管理处事务助理持高级授权卡在同一台主机电脑上执行发行操作,过程如下:

  4.4.2.1登记:退出普通操作,用高级授权卡刷卡进入发卡操作;

  4.4.2.2清空要发行的ic;

  4.4.2.3在发行栏中找到相对应的.一项,回车,根据显示屏上的提示输入要发行的数据,包括:根据ic上的固定编号,给予每人一个工号和操作密码,同时录入持卡人的姓名、发行日期及密码。

  4.4.3操作人员的密码可由高级授权卡在系统维护模块中的操作人员'中查出,然后对卡清空,重新发行或更改密码;

  4.4.4ic卡如有遗失和损坏,可在取消与恢复栏中进行取消操作,该卡即不能进行操作;如ic卡找到,即进行恢复操作,卡可恢复继续使用。

  4.5值班操作登记:根据菜单功能及提示就进行上班操作登记:读写操作卡,正确输入密码,即可通过操作登记,进行该班的收费管理工作;中间离场,不得随意关掉或重新重新启动电脑,应退出整个系统后才能关机或启动,否则会损坏数据。

  4.6操作员下班换员登记:按回车键退出操作屏幕,在菜单中选择换班登记栏后,按enter同时读该班卡,则电脑确认并显示本班次的记录。

  4.7车辆进场,司机直接在人口处读卡或临时车取卡并读卡登记,电脑自动检测判断是否有效,摄像系统自动控制录入该车车牌号及颜色、车型和图像等资料,并和车主卡的情况一并储存,如卡为有效卡,闸杆自动升起,车辆进场。

  4.8车辆出场,司机读卡,系统对ic卡进行有效性控测,计算费用并自动扣除,本次停车费用显示剩余金额,月卡则显示剩余天数,闸杆自动升起,临时卡则屏上显示'请到管理处交费交卡'及交费金额,操作人员收费后,按回车键,闸杆自动升起,车辆可以出场。

  4.9操作期间,不得强行关闭电脑电源,以免丢失数据,最好使ups自备电源,如要退出系统,必须进行交班登记,然后按退出系统才可关闭电脑。

  4.10查询项目:在登记认可后,光标键选择该项目,回车,根据显示屏上的提示,在光标闪烁处敲入你所要查询的卡号,即可得到显示和记录,再回车,即消失。

  4.11系统的设置和维护操作必须由持有高级授权卡人员进行。出口电脑上进行停车收费标准的设定,每套设备在使用前都要进行'岗位设定'。人口、出口都要同时进行临时车辆'散卡设定',以便登记及显示车牌号码,如设置不一致,则会不显示。

  4.12系统的初始化会清掉以前的数据库,必须谨慎使用。

  4.13临时取卡,须停好车后,按键取卡,每车只能取卡一张,多按无效,人口系统无人管理,车辆要遵守秩序,排队等候入场,如有问题,及时通过对讲系统与管理处联系。

车辆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条 本公司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务用车辆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第三条 公务用甲种车辆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逾期未受检验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自行负担。?

  第四条 公务用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总务部门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第五条 本办法中司机人员的雇用解雇奖惩各项,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处理,不再另订。?

  第六条 本公司职员因职务上的需要,经常出外执行业务者,得依本办法及下列规定购置业务用车辆。(一)各单位业务用需购车辆时,应依国内采购办法处理。?

  二)副理级(含副理)以上人员因公购用机车时,得以150c.c机车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三)科长级(含科长)以下人员因公得购置机车,但以100c.c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上列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使用期限,定为三年,其购置款应依原价标准由公司先行垫付,其中七成由公司负担,三成由使用人自己负担,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按月自薪给中扣还公司。?

  第七条 非企业个人使用车辆,限组长级以上人员得无息贷款3万元,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并须事先签报核定。唯经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八条 适用本办法所购置的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所有权概属本公司所有,其应行缴纳的牌照税,燃料税及行车执照费由公司负担,但应依下列标准为限。?

  一)汽车以150c.c为标准为标准(副理级以上人员适用)。?

  二)机车最高以100c.c为标准。?

  第九条 凡依本办法所购置的因个人使用车辆,其汽(机)油消耗量及修理费悉由本公司裁定补贴,并依(附表)亲定按月核发。?

  第十条 各单位所属公务用汽车应由总务部门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单位主管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请调整修理。?

  第十一条 购置机车使用人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待扣清及期间届满,一切款项缴清后,使用人得向公司申请所有权变更为己有,可由使用人自行处理,并仍视其业务需要,得依本办法的规定再行申请购置新车使用。?

  第十二条 依本办法购置因公个人使用的车辆,可以随时更换新车,但公司原负担尚未折旧部分(即原价标准的七成尚未折旧部分)及使用人负担尚未分期扣还部分应于换购车辆前一次缴还公司,其计算公式如下:?

  原车购价(原价标准)〖sx(〗24-已扣还公司期数〖〗24〖sx)〗=须一次缴还公司的金额?

  第十三条 凡在分期扣还期间款项未缴清之前,遇有下列事情时,均照各该规定办理。?

  一)使用人员如遇调职(未能适用本办法者)、离职、停职、撤职等情事时:?

  1.使用人的分期扣还权利取消,应将该车辆的残价一次缴还公司,其已扣缴的分期扣还额不予退还。该车辆的所有权同时变更为变更为使用人所有,其残价的计算公式如下: 残价=原车购价(原价标准)〖sx(〗24-已扣还公司期数〖〗24〖sx)〗?

  2.倘使用人未依前项规定承购时,公司得将该车收回来予抛售,抛售车款优先清偿其残价,如不足清偿该车残价时,其不足额应由使用人赔偿。?

  3.原使用人如因高价购置较优车辆,其所自行支付超出本办法所订原价标准的款项,不得向任何一方追偿。?

  二)分期扣还期间内车辆遗失或完全损坏或损坏程度已无修理价值时:?

  1.倘系因执行业务时发生其残价(损失)按原定负担比率分别由公司(残价的七成)及使用人(残价的三成)负担,唯使用人负担部分得按月继续扣还到24个月届满为止。并可依本办法的规定再行申请购置新车使用,如该车失窃悬赏回,悬赏金亦按原定比率负担。?

  2.倘系私用时发生,应由使用人负责购置同一年份或年份更新的同牌同排气量之机车赔偿,并使用到原车为24个月届满为止,如遇购置新车,可依本办法第十二条更换新车方式购置,如失窃悬赏寻回,其悬赏金全部由使用人负担。?

  第十四条 使用人意图虚伪欺瞒而产生与因公遗失(或无修理价值时)相同的结果,或擅自当卖借第三人使用等情事时,除依法严办外,应按残价(损失)一次偿还。?

  第十五条 机车违反交通规则罚款概由使用人负担,但业务用货车因公务行驶而违反交通规则,如属人为过失其罚款概由当事人负担,如其原因可归属于公司时其罚款由公司负担。?

  第十六条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总务部门联络,总务主管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十七条 本办法呈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车辆管理制度 篇7

  为保证鲁泰一厂原矿车辆运输平安、高效,规范在此范围内全部运输车辆的运行,结合矿山现行相关管理制度,针对矿区运输路线的实际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仅对矿山运输车辆和厂区相关运输车辆相关说明。

  一、驾驶员要求:

  1、车辆驾驶员必需经过专业的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关车辆驾驶证和此从业资格证。

  2、对全部新加入运输车辆的驾驶员要进行现场路线的驾驶培训(原则上不少于3到5天),经过运输车辆管理人员的考核,方可上岗就业。

  3、全部运输车辆使用前,驾驶员都必需进行启动前的`检查,以确保车辆处于平安状态。如车辆有故障,未修理好之前不能进行运输任务。

  4、驾驶员必需熟识各路段路况,对特别路段要有专人指挥。

  5、对上下坡路段必需坚持有效的平安距离,矿区路段遇车、戳车两车坚持平安间距,驾驶员并熟识各路段警示标志、标牌。

  6、遇交叉路口留意鸣笛、减速和突发情景的预备。

  7、严禁驾驶员开疲惫车、带病车和酗酒开车,问题车、平安隐患车。

  8、定期做好平安教育和培训。

  二、车辆管理要求:

  1、车辆必需相关证件有效齐全,以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查验。

  2、车辆必需经公安、交通部门审查合格,到达车况良好,设备齐全。

  3、车辆必需配备车载灭火器材,需要的情景下配备无线通讯系统。

  4、车辆运行时严格掌握好车速,严禁在矿区路段内超车。

  5、车辆停放、修理必需集中统一管理。

  6、车辆要做好定期检查、修理、保养和维护,确保平安高效完成厂区原矿运输任务。

  三、车辆运输考核资料:

  车辆运输考核由西乡县鲁泰实业有限职责公司一分厂,定时和随机抽查考核。

  1、工作日车辆出勤率。查看车辆工作日是否按要求出勤是否到达出勤标准。

  2、是否按规要求驾驶。对驾驶员进行随机抽查是否到达规定、礼貌和平安驾驶。

  3、车辆抽查。是否存在问题车隐患车辆。

  4、是否有违规现象。矿区路段超车、超载,交叉路口不减速鸣笛下坡时空挡滑行不按规定驾驶的。

车辆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我办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我办的行政办公用车。

  第3条我办的办公用车统一由综合科管理。

  第二章行政用车管理

  第4条我办各科室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经综合科指派负责人签名同意后方可出车。

  第5条各科室用车超过一天以上(包括一天),应提前一天申请。

  第6条若多个科室同时申请用车,综合科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对无法安排的用车,综合科会在《用车申请单》上注明,员工报销公务交通费应出示相关有效的报销凭证。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7条我办公务车辆的相关证件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综合科管理。

  第8条每部车辆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在使用车辆后,应记载行使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综合科每月对其抽查一次。

  第四章车队纪律

  第9条日常行为管理

  (1)司机必须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2)为体现企业形象,驾驶员工作时必须衣着整洁,举止大方,礼貌待人。

  (3)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4)未经综合科上级领导或综合科同意,不得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严禁私自对外经营,否则除取得收入归单位和与之相关发生的费用自理外,综合科可根据具体情节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记入当年绩效考核。

  (5)任何车辆必须凭《派车单》外出,用车人应认真填写《派车单》中的内容“部门、时间、地点、用车人、用车事由及用车人要求”。填写完后由本科科长签字。

  (6)司机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归队后应将车辆擦洗干净、停放整齐。需维修车辆必须先擦洗干净后再维修,否则按绩效考核扣分。

  (7)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8)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9)司机对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10)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综合科负责人,并说明原因。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1)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12)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综合科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13)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任务,不得在途中办私事。司机同用车人必须完善用车手续,填写《行车记录》。

  (14)原则上由司机负责本单位的出车任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驾驶单位车辆。非专职司机用车应在《车辆使用登记本》上登记,注意保持车辆清洁,行车后,司机有责任及时检查车况,发生问题应立刻向有关各方汇报。

  (15)为保证车辆安全,除领导同意外,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车位。

  第10条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车内外卫生。

  (2)上班时开车探亲访友、会客、办私事。

  (3)车辆排队候客时擅离车位,三五成群聊天影响工作。

  (4)不服从调度,上班不按规定时间出车。

  (5)擅离工作岗位。

  (6)填《路单》不认真,弄虚作假,涂改、撕毁《路单》。

  (7)下班不签退,不交车钥匙。

  (8)事前不办理请假手续,缺勤影响工作,补休、调休、轮休未经领导批准,借车给他人驾驶或学车。

  (9)服务态度不好,影响本单位声誉。

  (10)遗失车上设备、证件等。

  第11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③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单位共同负担。

  第五章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第12条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综合科安排办理。

  第13条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收车后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综合科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第14条车辆需要维修时,先由司机填写《维修项目单》,综合科审查后制订修理计划,车辆方可进厂修理。

  第15条单位车辆的维修,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厂家。

车辆管理制度 篇9

  车辆行驶、停放、收费管理制度(样本)

  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保持小区正常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小区的管理规约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行驶规定

  1.吨(含)以上货车(搬家等特殊情况除外)、座(含)以上客车以及载有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小区;

  2.车辆在小区内行使时速不得超过公里;

  3.禁止鸣笛、练车等影响或危害业主生活秩序的行为;

  二、停放规定

  1.小区临时停车位采取(方式)停放;

  2.外来车辆(可以或不得)进入小区;

  3.拥有车库或车位的车辆(可以或不得)占用临时停车位;

  4.凡进入小区的车辆要停放到车库、车位或临时停车位内,禁止停放在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和草坪上。

  5.防盗报警器应尽量使用静音,以免影响他人生活和休息;

  三、收费规定

  1.临时停车卡收费标准:;

  2.停车收费标准:;

  3.允许外来车辆进入的,外来车辆收费标准:;

  4.执行公务或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等特殊车辆免费。

  四、其他规定:

  物业经理人:

车辆管理制度 篇10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公司电动车辆的使用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总则

  1、各项目负责人为电动车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电动车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都有直接责任人负责。直接责任人可将电动车辆交给车辆监管人进行日常管理及使用。

  2、公司电动车辆为办公所用,原则上不可公车私用,竣工后使用完毕必须立即交还公司或移交其他部门。

  3、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4、做好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

  5、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法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6、实行定人定责制度,每位监管人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如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导致损坏或丢失,由保管人自行解决。若非人为损坏,报部门经理及公司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修理。

  7、每天给车辆充电,时刻保持电量满格,不能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受阻。

  8、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配件损坏或丢失,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维修费用,监管人有连带责任。

  三、车辆的使用

  1、车辆实行定人定责制度。

  2、需求车辆者必须经过监管人同意才可以借用,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借用后对车量造成的损失应由监管人和借用人自己解决。

  3、节假日、休息日钥匙交由部门领导代为保管,需要借用同样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

  4、如因紧急情况未能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在使用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四、车辆的停放

  1、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做到整齐有序。

  2、车辆使用后仔细检查车轮、车胎、电量、车闸等是否完好,做到不影响第二天的工作需求。

  3、充电器由个人保管。

  五、车辆的维护保养

  1、每月15日各使用人必须对所有车辆进行整体维护保养,并对车辆进行清洗。

  2、电动车在使用前应注意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如轮胎气压是否充足,前后刹车是否灵敏,整车有无异响,螺丝是否松动,电池是否充足电。

  3、在车辆刚启动时,应缓慢加速,避免瞬间急加速损伤元器件。为了延长电池、电机的寿命,在车辆启动、爬坡时应合理控制速把。

  4、充电时应注意,不要使用其它品牌的充电器,每个品牌的充电器与电池的性能是相匹配的,只有专用充电器才能达到最佳充电效果。

  5、长期不用时,要每过一个月充一次电,要将电池里的电充满后存放,切忌不能在亏电的状态下存放。

  9、为保护电池,用户可随用随充,但不能使用回升电压行驶,防止严重亏电。

  六、车辆的维修

  1、车辆在使用第一年中原则上是由厂家免费修理,其首先在维修范围内,若由自己保管、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保管者自己与售车方协商,费用自行承担。

  2、节约开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费用,零星部件的更换应由监管人自己动手。

  3、正常维修保养需要更换零部件的应先报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更换,过后拿增值税发票由计划统计员代为报销。未经过领导同意私自更换零部件费用个人承担。

  4、新车在购买一年内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由监管人及使用人自行解决。

  5、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车辆损坏无法正常工作,在两个工作日内必须解决,否则收回使用权并追究其责任。

  七、违规处罚及事故处罚

  1、对所使用车辆各系统疏于观察及检查造成零件损失的一次处罚元

  2、车辆造成损失或失窃,由保管人自行负责,

  4、在车量停放区域骑坐于之上休息,一次扣除5分。

  5、未办理手续私自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保管人自己解决,一次扣除10分。

  6、用于非工作用途(比如:擅自骑回家)一次扣除10分。

  7、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罚款的,使用人承担一切责任,一次扣除20分。

  8、在公务途中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各类事故及损失可以免除当事人责任。

  9、当遇到交通事故及车辆损坏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可根据事件轻重酌情处理。

  10、未戴安全帽行驶,一次扣除5分。

  11、酒后驾车者作除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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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9:5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