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
范文 | 防治水岗位责任制(通用3篇) 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篇1一、矿长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防治水负全面责任。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经常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4、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5、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夏季的矿井水灾演习。 6、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市委、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二、矿党委书记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发的防治水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全矿安全思想教育负总责。 2、把防治水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防治水工作管理人员考核任免,党员干部和群众职工水害培训等事项。 3、负责抓好职工的安全思想,负责安全法规、遵章守纪方面教育的宣传,不断增加职工的安全生产意思,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劳动理念。 4、经常性地参加防治水专项会议,及时解决会议提出的有关防治水物质、资金出现的问题。 5、及时掌握防治水技术人员和防治水治理施工人员思想动态,解决其生活和工作中出现的难题。 三、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矿总工程师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 2、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畅顺。 3、每月初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项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初相的难点和问题,总结上个月全矿涌水量变化和防治水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对本月的防治水工作做好计划。 4、组织编制和检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断层水、防老空水煤(岩)柱的设计。 5、组织制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审批各种施工措施,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6、负责主持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工程作业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教育和处罚。 7、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认真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安全生产失控和漏管。 8、推广应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我矿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对专业技术工作重点跟踪,组织技术攻关。 9、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水科技评比活动。每年底对本矿本年度的科技项目,优秀设计及做出发明创造的科技人员进行评比并表彰,调动广大技术人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 四、分管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1、分管副矿长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相关工作,并负领导责任。 2、负责学习上级下达的防治水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3、分管生产副矿长主要负责监督和落实防治水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并做工程的验收和防治水精品工程的评比工作。 4、分管机电兼财务副矿长主要负责督察机电科做好机电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并保证防治水资金的落实,督促企管科对排水设备与探放水设备的购置工作,同时督促劳资科做好防治水方面人员的奖金决算工作。 5、分管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防治水办公室对矿井各掘进头和采面的水害预报工作,负责督促培训中心对探放水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五、地测科长(防治水办公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科职工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 3、组织编制全矿防治水长远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4、组织分析矿井水文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和供水水源的措施的制定。 5、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水会议,定期组织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 6、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7、组织矿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8、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六、地测副科长(防治水办公室副主任)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组织防治水办公室成员全面完成防治水日常任务。 2、参加编制全矿防治水的长远规划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分析防治水工作情况与技术情况,制定技术措施,解决技术业务问题。 4、协助科长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5、督促防治水技术人员做好防治水月度预测预报、月度矿井涌水量测量和其他防治水工作。 6、完成科长和其他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 七、水文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公司技术管理规范和防治水工作条例细则,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 3、协助科长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4、协助科长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矿领导及科主要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5、负责对矿井各采掘生产头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头面提出整改意见。 6、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7、协助科长做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工作。 8、负责矿井充水性图等各种图表的填汇工作,及时绘制地下水等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 9、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 10、负责提供公司季度、半年、年度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 11、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八、探防队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探防队长岗位责任制 1、探防队长在主管科长的领导下,对探放水方面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编制钻探生产计划,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够协调组织生产,按时晚产任务。 3、搞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探防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在主管科长和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探防队的技术工作。 2、根据施工设计编制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 深入现场,及时解决钻探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保证钻孔施工质量,预防孔内事故。 3、做好职工的专业培训和安全培训工作。 4、搞好事故隐患排查,做好业务保安,防止出现重大工程事故。 (三)探水工岗位责任制 1、在探防队队长和技术员的领导下,完成各项探水任务。 2、详细做好钻探进尺、涌水、岩心的记录工作。 3、努力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 4、做好设备的正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 5、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 九、相关科室人员岗位责任制 1、机电科负责矿井各排水点、水平排水系统排水设备的选型、安装、维护及主要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测试等工作。负责对各水平变配电、泵房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 2、生产科负责防治水工程如水仓、水沟及泄水通道的设计。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必须根据煤矿设计规程要求综合考虑防治水工程及地测科提供的各采掘工作面的涌水量对水沟的断面积及流水坡度进行优化设计,并根据涌水量大小在采掘巷道设计一定数量的沉淀池,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预留防治水工程施工时间及有突水危险采面防突水预案的制定。 3、调度室负责协调井下生产运输,保证防治水设备、材料运输畅通,负责全矿公共区域内的水沟、沉淀池责任区的划分,制定清仓计划,并按时安排清仓队伍,保证水仓的空仓容量经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水沟的清理工作。 4、企管科负责防治水排水设备的购置,并配合机电科做好购置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 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篇21、在地测部长领导下,负责公司矿井地测防治水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地测防治水专业管理制度、技术要求和考核标准,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制定矿井年度防治水计划及中长期防治水规划。 4、负责矿井重大防治水方案设计及重大探放水设计。 5、负责水文地质专业的技术管理和业务保安工作。 6、负责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工作,及监督检查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 7、负责水文地质资料、技术报告、水文技术总结的审核工作。 8、负责地质隐患排查,并督促落实。 9、负责地测防治水新技术的开发,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推广使用新工艺、新设备。 10、负责组织地测防治水专业会议,进行重大水害分析,研究防治办法。 11、参加有关水害事故的追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2、负责水文地质专业职工的培训工作。 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篇3第一条、车辆管理与使用 一、全院车辆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与调配,所有车辆只负责全院的公务用车。 二、行政办公室负责车辆的保养、维修、油料、保险以及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等事宜。 三、车辆责任落实到个人,并与主管领导签订安全责任状。 四、车辆必须做到入库或后院停放。 五、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 六、不允许公车私用。 七、本院人员用公车应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向行政办公室申请调配,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予派车。 第二条、车辆费用管理 一、车辆油料管理 1、全院车辆用油实施刷卡加油,行政办公室管理油卡,做好每次加油总价钱登记,并详细记录本次加油前车辆行驶里程。 2、控制耗油量,无特殊情况不得用现金加油,如长途出车需在外加油,由乘车领导或同行人签字。 二、车辆维修费管理 1、驾驶员发现车辆有问题后应及时报告,经行政办公室检查核定后,方可去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 2、车辆如需美容、补胎、换胎、装饰等,驾驶员应先进行询价比对,经行政办公室核定确认后,方可进行更换与维修。 第三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一、凡因公出车发生交通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分管车辆领导,不准私自了结,未经批准擅自处理者,一切损失自负。 二、以下行为属违规行为: 1、使用公车外出旅游或进行娱乐等活动; 2、使用公车办理私人事宜; 3、其它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如有违反以上条、例,与年终考核挂钩。 第四条、驾驶员岗位责任制 一、驾驶员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事宜。 二、驾驶员上班时间不得饮酒 三、驾驶员未出车时应留守单位待命。 四、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范,服从管理,优质服务,做到“安全驾驶、准时出车、节约油耗、遵守纪律”。 五、驾驶员应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擦洗,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与保养,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 六、驾驶员之间不得随意交换车辆驾驶。 七、遵守按时打卡、良好纪律、保守机密。 八、经鉴定由于驾驶员维护不及时,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车辆损坏(如缺机油等造成发动机损坏)时,由驾驶员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五条、本制度由20xx年4月15日起施行,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与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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