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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章管理制度
范文

公章管理制度十篇

公章管理制度 篇1

  公司的几个章各有什么用?

  1、公司公章:公司效力最大的一枚章,是法人权利的象征。

  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

  使用范围: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保管者:一般来说,公章的掌管者应该是公司创业者或其最信任的人,例如:董事长或总经理。

  2、:通常与银行打交道的时候会用到,比如银行的各种凭据、汇款单、支票的用印。另外,也会用于财务往来的结算等。

  保管者:一般由企业的财务人员管理,可以是财务主管或出纳等。 3、: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

  一般来说,创业初期可以直接用公章盖合同,减少一支公章可以减少风险(比如遗失、公章私用等)。

  保管者:可以是公司法务人员、合作律师或行政部门等。

  4、: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购买和开发票时,需要加盖。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通常需要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注:盖在发票上,或盖在发票领用簿才有效。

  保管者:一般由财务部门的发票管理员保管

  5、法人代表人名章:法人章主要用于公司有关决议,以及银行有关事务办理的时候用。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

  通常用在注册公司、企业基本户开户、支票背书的用印。

  保管者一般是法人自己,也有让公司财务部门出纳人员管理的情况。

  (注:印章的保管者没有特定的法律规定,可依公司情况设定保管者,上述仅供参考。)

  2公司的印章应该如何保管?

  公司各种印章的权限不一,所有文件加盖印章都必须得到重视。所以说公司印章的保管工作必须要引起重视。

  公司印章的保管,应实行印章专人保管、负责人印章与财务专用章分管的制度,并严格执行保管人交接制度。一般来说,公司印章的保管具体可以采用以下措施。

  1、印章管理者:明确印章管理者的岗位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及责任

  公司可以要求印章保管或管理者签订“法律风险岗位承诺书”,明确保管者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及职责,同时也要加强对他们印章管理工作的法律防范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印章的重要性,加强印章管理的技能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在加强管理者的岗位意识的同时,也要建立规范的印章管理规定,如:明确印章管理者的管理职责,规范印章使用的业务流程,以及定期检查印章使用情况等,使印章管理工作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2、印章使用:建立并使用统一的印章使用审批制度和使用登记表

  公司应建立并使用统一的印章使用审批制度和使用登记表,使用者要遵守公司的印章使用规定。一般来说,经企业领导批准后,印章使用者应填写统一的用印登记表,企业文书人员对用印文件要认真审查,审核与申请用印内容、用印次数是否一致,然后才能在相关文件上用印。

  需要注意的是,使用印章时,要确保由印章保管人员亲自用印,不能让他人代为用印,同时不能让印章离开印章保管人员的视线。一般情况下,未经企业主要领导亲自批准,不允许使用者将印章携带外出,即使需要外出携带,最好指定可信任的人随往,确保印章安全。

  3、严格控制或禁止在空白文件上盖印章

  印章使用过程中,印章管理者一定要确保使用者不能在空白文件,如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空白介绍信等上面加盖公司印章,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要经过公司核心管理者的同意,如果加盖印章的空白文件无用后,持有者也要该空白文件退回印章管理部门(如行政部、办公室),请其妥善处理,从而确保用章安全。 4、对变更或撤销的部门或公司及时处理相关印章

  企业所属部门发生变更或被撤销后,印章统一管理部门必须收缴部门印章及用印记录;所属分公司注销后,在工商注销手续完成后,必须收缴分公司包括行政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负责人名章等在内的全部印章及用印记录;项目部关闭后,项目部印章及用印记录必须全部上缴企业印章管理部门。企业印章管理部门会同法律部门将收缴的印章统一销毁,用印记录由印章管理部门按档案管理规定存档。

  5、印章不小心遗失了,该怎么办?

  印章遗失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取得报案证明,同时在当地或项目所在地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之后,在进行补刻时,要拿上公安机关的报案回执、登报申明、补刻印章申请书等材料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然后到指定印章公司进行刻章。 Tips:公章丢失,即使自己保留了所有的公章信息,例如样式和编码,也不能私自进行刻章,否则将面临拘留的行政处罚。 3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如何?

  对印章法律效力的评判,是价值判断而非事实认定,所以主要体现在发生争议时。简单举几个经常会碰到的情形:

  1、错用印章 内部印章对外使用,如人力章、行政章对外签订合同。印章类型错误使用,如对账单上加盖税务章,劳动合同加盖。一般情形下仅有印章不发生效力,但如盖章的同时有经办人签字,则是否对公司生效取决于该经办人是否为代理人或合同指定的特定经办人。

  2、伪造印章 如果经鉴定与工商、公安备案的印鉴不一致,一般可认定不代表公司意思,也就是公司无需对此负责。但是,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有签字(不是签章),一般会推定对公司有约束力;如果与相同的交易对象有类似交易并已履行完毕(典型如之前的合同、对账等),也会推定对公司有约束力。

  3、分公司印章的效力 根据公司法,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产生的责任由公司承担,其地位类似于公司的内设机构。但分公司与普通内设机构因公司法的特殊规定而产生不同的后果,如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纠纷中的被告,而内设部门就不行。公司的事务加盖分公司的印章,一般会对公司有约束力。   

公章管理制度 篇2

  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公章的刻制、启用

  公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公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公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二、公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的.公章、专用公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案。

  2、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主任确认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公章使用损坏;

  3、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公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送办公室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三、公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办公室备案。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办公室有权拒印。

  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主管行政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

  四、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复印件送办公室存档。

公章管理制度 篇3

  为加强公章管理,规范用章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保存管理

  1、公司行政章由办公室内勤人员保存管理;

  2、公司合同专用章和人事调配专用章由总经理保存管理。

  二、印章使用范围

  1、合同专用章用于签盖公司所有经济合同;

  2、人事调配专用章用于签盖公司人员调配手续;

  2、行政章用于签盖公司文件、通知、报告、申请及其它文书资料。

  三、公章使用办法

  1、公司所有经济合同必须由总经理签字和签盖合同专用章,否则合同无效。合同签订内容要经公司经理会议研究通过。

  2、公司人事调配(包括调进调出)一律签盖人事调配专用章并由总经理签字。

  3、行政章使用要按下列规定进行:

  ①需盖章的重要文件文书先由主管领导把关,经总经理审阅签字后再行加盖行政章;一般性通知类文书,先请示总经理再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加盖行政章。

  ②未经领导签字的文件文书一律不予加盖公章;对有疑问的盖章请求,内勤人员可直接向总经理请示。

  ③内勤人员对每一次用章要进行认真登记,记清用章内容、批准人、直接用章人、用章时间、用章份数等,直接用章人要在用章登记表上签字。

  ④内勤人员要留存用章签批原件以备查。

  ⑤向上级部门报送报批的文书资料盖章,必须由总经理签字。

  四、未按上述规定用章,追究印章管理者的责任,若由此造成损失,追究越权批准人或印章管理者的政治或经济责任。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公章管理制度 篇4

  一、公章的使用范围

  1、由委名义签发的文件,包括各类通知、请示、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我委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委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

  2、其他情况需加盖公章时,须由主要负责人签批。

  3、委下属单位及各处室的公章及业务专用章使用由各单位及处室负责人明确使用范围及要求。

  二、印章的.使用要求

  1、已有完整文件签发单的公文可直接加盖公章。

  2、其他文件材料盖章需在《盖章登记簿》上统一登记,明确盖章日期、事由、经办人、承办处室,除单位派车、个人公积金申领等例行性事务盖章可直接由处(室)长签字办理外,其余均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必要时须报主要领导审定。

  3、特殊情况急需盖章的,由经办人注明事由,并征得分管负责人同意后可先行盖章,但事后应及时补签;对重要文件不得先盖章再补签。

  4、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使用。如确有特殊需要,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责任。

  5、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件,拒绝加盖公章。

  6、一律不得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合同、介绍信等上面加盖公章。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7、规范使用印章,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8、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公章由办公室统一封存或送相关部门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三、印章的保管

  1、本委公章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存放于指定安全的地方,严禁擅自携带外出。

  2、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办公室分管领导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3、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调离,需办理公章交接手续。

  4、公章遗失应及时上报,对外登报作废。

公章管理制度 篇5

  一、公司印章指公司行政章、合同章及财务章,公章由公司财务办公室负责管理,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总经理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二、一般性介绍信及身份证明,须经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或公章主管人员审核后,方可盖章,以备查;

  三、对加盖公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四、公章禁止带出院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综合管理办公室人员携带前往,用后立即带回;

  五、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公章一般应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下班后停止使用公章;

  六、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没有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

  七、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

  八、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九、公章使用流程:

  1、使用流程:

  1)合同章使用流程:办公室登记编号后,由部门相关人员自行保管,并对合同章的使用负责。使用时部门经理批准,并在使用登记台帐上作好使用记录;

  2)公司公章使用流程:

  A申请人所在部门经理或主管上级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B印章保管人员审阅、了解用印内容;

  C印章保管人员对申请人资格进行核准并在《百信公章使用登记表》上登记,由印章保管人盖戳;

  3)财务章使用流程:同公章使用流程。

公章管理制度 篇6

  一、总则

  公章是我公司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公务活动,行使职权的重要标志。为加强我公司公章的管理,确保公章的正确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一)公司经理

  负责行政公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二)分管副经理

  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公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三)公章管理员

  1、负责公章的保管。

  2、负责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台帐。

  3、负责公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4、负责制定所保管公章的使用程序。

  三、规定

  (一)我公司的公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公章、董事会章、专项业务章、经理(法人)工作用个人名章。

  (二)公章的`保管

  1、行政公章由综合管理部管理专人负责管理。

  2、董事会章由综合管理部专人负责管理。

  3、专项业务章(财务章、合同章、各部门用章等)由各专业部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经理(法人)工作用个人名章两枚,分别由公司指定综合管理部、财务部专人负责管理。

  (三)未经公司经理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公章。

  公章的刻制,必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有关公章刻制的规定,并经淄博市公安局备案。

  (四)公章的使用由各保管人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

  (五)公章一般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公章外出,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由公章保管人携章随同。

  (六)公章使用(公司红头文件除外),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公章管理人员方可盖章,公章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因使用公章不当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其相应责任。

  (七)公章管理人员如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公章,由重新确定的公章管理人员另行办理接收公章手续,不得私自转交他人。

  (八)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各专业人员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

  (九)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证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由综合管理部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

  (十)任何公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公章。

  (十一)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综合管理部部长审批后,方可盖章。

  (十二)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公章清晰、端正。

  (十三)公章如有不慎丢失,保管人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备案。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公章管理制度 篇7

  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广大村民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公章的保管、交接

  (一)村委会印章由专人负责保管

  1、村委会公章一般情况下由大学生村干部负责保管,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其他村干部或村工作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2、严禁管理员或其他人员私自将公章带出村委会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登记在册,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做好记录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对盖章内容进行把关。借用人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二)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

  1、公章使用损坏。

  2、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二、公章使用程序

  1、凡涉及村级财务预决算和非生产性重大开支预算方案;集体经济项目规划和立项方案;村集体项目投资;村集体企业改制方案;村集体资产处置及债权债务处理;村集体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方案;村集体工程项目及集体资产、土地、鱼塘等承包租赁合同;村公益事业立项、经费统筹方案;村计划生育指标分配方案;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资金、物资的.分配使用方案;村干部报酬及享受误工补贴人数、标准等重大事项需使用公章时,应附带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由村委会主管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村各组织的公章在使用时,须经村主要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方可使用。原则上未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保管人不得使用公章。

  2、日常事务报表、出具证明等,由保管人审定后盖章。非公章管理人员不得盖章。

  3、公章使用严格登记备案。保管人在使用公章时必须逐项登记用章事由、时间、批准人和经办人等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和未经主管村干部审核的文件、合同等,办公室有权拒印。

  4、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

  5、村民办事要村上盖章时,必须由本组组长签字盖章方可到村上办理。

  6、公章保管人和使用审批人,既要严格遵守公章管理规定,又要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在遵守村规民约的前提下,不得以任何借口在村民办理参军、婚姻状况证明、外出务工证明等手续时,拒绝使用公章,更不得借机吃、拿、卡、要,增加村民负担。

  7、公章保管人和使用审批人在公章使用过程中,需严格审查需盖章村民的环境卫生情况和计划生育情况,如出现该农户环境卫生情况或计划生育情况不好的现象,应督促农户搞好环境卫生或落实好计划生育相关事项,相关事项予以整改后给予盖章。

  8、因公章管理,审批使用不当造成集体重大损失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盖章审批人和公章管理人员的责任。

公章管理制度 篇8

  绿航房地产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公司公章由综合部秘书负责保管,部门印章由部门经理负责保管。

  二、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启用、停用及销毁应报总经理批准。

  三、印章使用要求

  1、凡属经济合同文本需盖公司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的应事先经过总经理批准。

  2、凡属对外公文需盖公司公章的.,应事先征得总经理批准。

  3、凡需携公章外出办事或因工作需要加盖公司公章的,应事先与综合部秘书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借出办完事后应立即交给综合部秘书,并办理交接手续。

  4、凡属因工作需要加盖部门印章的,须经部门经理同意。

  5、综合部有权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公章的使用情况。

公章管理制度 篇9

  一、公章的刻制、启用

  公司公章公章的刻制

  1、 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 公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章的启用

  1、 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 公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二、公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1

  、 公司的公章、专用公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案。

  2、 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主任确认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 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公章使用损坏;

  3、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公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送办公室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三、公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 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 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 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 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办公室备案。

  2、 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办公室有权拒印。

  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主管行政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

  四、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复印件送办公室存档。

公章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所行政公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行政公章的权威性、严肃性,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所行政公章包括所公章、所长印章及所属各部门行政性公章。

  第三条 本所行政公章由所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

  第四条 本所印章由上级主管司局刻发,所长印章由所长办公室负责刻制。

  第五条 所属各部门刻制印章,必须先持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向所办公室提出刻章申请,经所领导批准后,报公安部门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私自刻制部门印章。

  第六条 各部门印章正式启用时,必须先到所办公室留存印签备案。未经留样备案的,一律不准自行使用。

  第三章 印章的管理

  第七条 本所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所办公室,所长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计划财务处,部门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部门办公室,未经存放部门负责人批准,均不得带出存放地点使用。

  第八条 因特殊原因,确需到存放部门以外地点使用本所印章的,应经存放部门负责人同意,派遣专人携带前往。

  第九条 本所印章管理,由所长办公室主任指派1名工作人员负责,部门印章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防止丢失和滥用。

  第十条 印章不使用时,必须锁于保险柜内。

  第四章 公章的使用

  第十一条 本所印章应根据所长或副所长的指示,经所长办公室主任批准,由印章管理人员代行使用权。各部门印章使用前,应报经本部门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 以本所名义发往所外的公文,必须经所领导签发后,然后加盖本所印章。在所内下发的文件,除正式公文外,一般不得加盖本所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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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1 13: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