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 |
范文 |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精选8篇)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 篇1第一条 车辆的管理部门及职责 一、 后勤部负责医院车辆的全面管理,具体负责车辆的派车、调度,安排修理,油材消耗的审批,车辆事故的处理,驾驶员安全教育与奖罚。 二、财务部负责车辆维修技术档案的管理,负责车辆送修前,修复后的技术鉴定和记档;负责送修车辆结算单的验收,负责每月对医院范围内的机动车辆的月检。 第二条 驾驶员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努力为医院服务,钻研技术,操作熟练达到"四会"(会驾驶,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二、爱车:精心爱护车辆,熟知车辆状况,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日常保养,保持全车整洁,零部件紧固可靠,调整适当,润滑良好,气压正常,随车工具附件无丢失,无锈蚀,无不正常损坏,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能开。 三、节约:珍惜油材,积极修旧利废,掌握油材消耗规律,保证车辆处在良好的经济运行状态。 四、安全:认真学习各项安全措施,正确的驾驶操作,不带故障出车和行驶,做好出车前检查,防止因机械故障,造成交通事故。 五、守纪:自觉的遵守交通规则,不擅自开车或改变行车路线,不私自带人,不有意给用车人员制造困难;不私自拆拿车子零件、工具、油料。不擅自把车交给非驾驶员开,驾驶室内不超员,不在驾驶中打闹、谈笑、吸烟或酒后开车。 第三条 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一、车辆的使用管理和调度统一由后勤部负责,本着先生产后生活,先领导后职工的原则用车。 二、医院员工因工确需用车,应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负责人向后勤部提出申请,同意后,后勤部开出《长沙东大肛肠医院公务用车派车单》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 篇21 目的 为使医院董事、总经理等高管人员使用的车辆(下简称“工作车辆”)以及公务车辆调配合理,使用安全、高效、节省,统一规范车辆管理流程,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医院及筹备处的工作车辆与公务车辆的管理。 3 职责部门 3.1 医院车辆管理机构为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车辆调度、日常监督、维修保养等; 3.2 部门(科室)公务用车需由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向车辆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3.3 以上所称“车辆管理机构”下简称为“车管部门”。 4 要求 4.1 驾驶员任职要求 4.1.1 必须具有与所驾车型符合的驾驶证; 4.1.2 本地实际驾龄五年以上; 4.1.3 身体健康、40 周岁以下(已婚人员优先); 4.1.4 素质好,为人忠厚; 4.1.5 无烟、酒、赌嗜好; 4.1.6 入职时须签劳动协议和担保协议书。 4.2 工作车辆、公务车辆使用要求 4.2.1 医院高管人员工作车辆及其它公务车辆均配置专职驾驶员; 4.2.2 禁止任何人员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用车不使用专职驾驶员而擅自驾车的行为; 4.2.3 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因公用车,必须由部门(科室)负责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2.4 驾驶员凭《公务用车申请单》的有关项目内容履行职责。超路线、超项目、超时间时,用车人必须及时报告并事后在审批手续上补充说明; 4.2.5 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 4.2.6 车辆钥匙及行驶证件统一由车管部门授权专职驾驶员保管。非经车管部门主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或行驶证件。 5 原则及程序 5.1 用车原则 5.1.1 工作车辆根据领导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内的'公务情况,安排使用。当工作时间内无公务外出,医院因重要公务急需用车,而没有其他车辆可调配时,由车管部门负责人向工作车辆专用人报告后调配使用; 5.1.2 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内由车管部门统一安排、调配; 5.1.3 医院领导因公外出或办理紧急重大事项用车优先。多位领导同时提出用车时,原则上按职级从大到小依次安排; 5.1.4 任何部门、任何人员因公外出没有公务车使用而必须搭乘出租车时,需经车管部门主管许可后方可报销交通费用; 5.1.5 非工作时间用车、因私用车、外单位借用车辆,由总经理(或授权车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5.2 用车程序 5.2.1 各部门工作时间及其它时间因公务用车,应提前两小时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报车管部门后,统一由车管部门负责人调配出车; 5.2.2 驾驶员按照批准的《公务用车申请单》有关项目严格执行出车任务。 6 车辆管理 6.1 车管部门负责建立详实的车辆管理档案,按规定办理交纳有关费用,按规定审计车辆费用凭证; 6.2 坚持对每日用车情况的管理,掌握车辆的里程、油耗、维修、整洁保养等事项; 6.3 坚持对定点停放车辆,定点加油、维修的检查、监督、管理,发现异常予以纠正或处理; 6.4 坚持日常教育、督促驾驶员安全驾驶车辆;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 篇3进一步规范我院车辆管理,严格控制消费支出,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关于厉行节约、防止铺张浪费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区关于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用车管理 1、医院公务用车,必须集中停放,由医院办公室统一管理。 2、公务用车实行申请报批制度。一个工作日内用车,提前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外出时间超过一天或市外长途须经分管领导签批。 3、需要用车必须到院办填写派车单,用车在时间上发生冲突时,办公室按“轻重缓急”原则或用车申请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安排。 4、特殊情况临时用车,由办公室视具体情况安排。 5、上级领导或者外单位调车,必须经院领导同意后交待院办予以安排。 6、若医院车辆不能满足用车安排,而工作确实必须用车,经办公室同意后,可安排以私车公用方式解决,但要做好详细记录。 7、医院公车统一固定停放,工作时间以外和节假日严禁车辆私自外出,需要外出的,必须由医院分管领导批准后,到院办开具派车单。 二、派车范围 1、医院领导公务用车。 2、医院组织各类活动用车。 3、上级领导检查工作接待公务用车。 4、医院派出科室外出公务活动用车。 5、其他特殊情况用车。 三、用车费用 1、公务车加油统一使用加油卡。加油卡由办公室保存,每次加油办公室要在公务用车记录上进行登记备案。 2、加油卡的充值、费用审核由车队办理,财务科审核。 四、公车保养维护管理 1、车辆保养、维修由车队或指定人员负责,修理必须在定点机构进行。 2、车辆故障修理前必须向院办报告车况,说明原因,并测算出费用,经院办批准后方可处理。 3、出车期间严格按派车单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行程,不得随意私停乱放。 4、车辆发生事故追究司机的责任(对方全责除外),违章罚款按照处罚款的.70%报销,30%由司机个人承担,恶意违章的罚款由司机自己全额承担。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 篇4为进一步明确和强化车辆管理服务中心各岗位职责,保障医疗抢救和工作需要用车,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和服务制度的落实,提高驾驶员能力与素质,鼓励工作积极性,有效改进工作绩效,特制订本办法。 一、岗位职责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疗养干部服务、为全院服务、为领导服务的思想,谦虚谨慎、任劳任怨、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每位驾驶员应“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维护领导及自身形象,不应有任何有损于全院形象的言行,严守机关保密条例,不道听途说。 (三)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谨慎驾驶,警钟长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做到“安全正点、准确及时、文明礼貌、热情周到”。 (四)自觉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和安全学习,及时总结安全行驶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五)熟悉和掌握车辆性能,做好日常保养,保持车容整洁,及时排除故障,按时完成车辆年检,确保车辆良好性能状况。 (六)精心爱护车辆,按规定停放车辆,不无故在外乱停放及过夜。未经领导同意,车辆不得私自转借或公车私用,如有特殊情况用车,应事先向院办或院领导请示并征得同意。 (七)服从车辆调度,如遇本人身体不适或车况不佳,应及时汇报,以免影响出车任务。 (八)相对固定的车辆,如领导专用车辆,驾驶员及车辆由院办统一安排使用。 (九)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做好出车前、归队后的检查,做到车况不好不出车,安全系数不达标不出车。 (十)遵守劳动纪律,提前上班到岗,做好随时出车准备,必须车等领导,不能领导等车。 二、适用范围 1、适用于本中心各管理人员 2、适用于本中心所有驾驶员员 三、考核办法 (一)采用奖惩考核办法,由车管中心责任人考核登记,并与其绩效工资挂钩,按奖惩数额实施奖罚。完成岗位职责给予奖励。 (二)凡有下列情况的予以奖励: 1、全年安全无事故,没有发生因主观原因造成人身或车辆损害的,奖励200元。 2、服从领导,工作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出色,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工作人员形象,奖励200元。 3、有其它突出成绩的酌情奖励。 (三)凡有下列情况的予以扣罚绩效工资: 1、发生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损)害的,视责任扣发绩效工资。 2、不服从领导和调度,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损于工作人员形象,违法乱纪行为的.,视情节扣发绩效工资。 3、违反交通法规,受到罚款等处罚的,一次扣50元。 4、服务态度不好、服务素质不高,接到投诉,调查属实的,一次50元。 5、未经批准,将车辆转借给他人,或公车私用的,一次扣50元。 6、未按要求做好车辆保养、保洁工作,或因主观原因造成车辆机件损坏的,一次扣50元。 7、因主观原因,影响出车任务的,每次扣50元。 8、无故不参加院或车管中心会议或学习的,每次扣50元。 9、相对固定车辆驾驶员在领导外出或不用车期间,未按规定回队的,发现1次扣50元。 10、无序停车,每次扣10元。 11、有其它违规行为的酌情扣罚。 四、考核考评及奖扣 1、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被罚款的,不论金额多少,一律由驾驶员自负,不得报销。 2、凡在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而被责令其参加培训考核的所有费用,一律由驾驶员自理,并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吊扣驾驶证的,作待岗处理,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3、驾驶员的考核考评由车管中心建立台账、考核表,每月作好记录,在当月考评时汇总结算。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院办。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 篇5救护车清洁制度 一、必须保持救护车车身、驾驶室、警报器、随车物品的整洁。 二、驾驶员必须做好救护车的清洁工作。 三、下班时要做好车辆清洁,锁好门窗。 四、不定期清洁发动机、电瓶、底盘。 五、每周由驾驶员自行冲冼车辆的内外一次,以保持外观整洁,每2周送洗车店洗车一次(雨天及特殊情况除外)。 车辆保养制度 一、驾驶员每天在接班前应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检查维护,认真填写车辆交接班运行记录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二、车辆行驶5千至6千公里时,填写车辆修理保养申请表上报车管科统一安排保养。 三、车辆年检时必须进厂进行二级保养,合格后方可参加年检。 四、汽车轮胎在行驶5万公里后,应进行全面检查,对扎钉较多,磨损较严重的必须更换。 五、用汽油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必须更换正时带。 六、柴油车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清洗,调试喷油嘴。 七、驾驶员下班后必须保证车辆清洁,锁好门窗,方可交接。 救护车特殊运行状况处理制度 一、救护车在非正常出诊运行状态下,如外出加油、维修、保养或送病人回家返途等车上无医护人员情况下,如途中遇到拦截要求运送病人去医院救治,司机应及时停车下车,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并说明车辆状况。如病人或家属强烈要求且病情允许直接运送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及司机报告指挥中心后转送最近急救网络医院。如病情较重,不宜直接运送或运送途中存在较大风险,必须向拦截人员说明清楚情况并向指挥中心报告或请求救援,待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协助转送病人上救护车后方可离开现场。 二、救护车正常出诊空车状态下发生交通事故,原则上就地停车处理事故,中心另派救护车执行任务。如要救治的病人病情危重,时间紧迫且交通事故轻微等特殊情况,需服从指挥中心调度继续执行任务。 三、救护车上有病人的出诊状态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救治组组长(医生)对该事故损伤情况及车上病人病情作出全面评估后,决定是否停留在现场救治事故伤员或继续转送车上病人。 救护车长途转运审批制度 一、急救车离开市区执行长途急救任务,必须经医院分管领导审批。由科室提出用车申请,调度室安排车辆、司机等。 二、必须严格按照调度指挥中心下发出车单转送,不得私自改变目的地,特殊情况及时报调度指挥中心。 三、执行长途出车的驾驶员要谨慎驾驶,出车前要完成病人家属签字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并保持通讯联络通畅。 安全管理制度 一、坚持每月第一个周二组织学习制度,自觉签到,有事请假,一年累计二次无故不到者,按考勤管理条例照章处罚。 二、上班后认真检查车辆,随时待命,在急救途中密切与医务人员配合,不无故乱用警报器,使用警报器时不得从右边超越,做到安全、准确地完成好急救任务。 三、行车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服从交通民警和管理人员指挥、检查。严禁酒后驾车和开特权车。 四、无论发生大小事故,必须及时向车管科及中心分管领导汇报,以便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处理,吸取教训。 五、建立、健全会议签到本、会议记录本、车辆安全检查登记本,事故违章记录本,以便对档案记录进行查阅。 六、急救车车辆未经中心领导批准,一律不得挪作他用。严禁使用急救车参与急救无关事宜。 七、私自出车按中心规定处理,造成事故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本人负责。 八、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落实到位,对值班期间发现各种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上报科领导及中心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九、加强节日期间车辆安全工作。节前要对车辆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尽快报车管科解决,节日期间必须保证车况良好。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行驶教育,严禁疲劳开车、酒后开车,对长途出车严格按有关报批程序执行。 救护车辆交接班制度 一、急救车辆分单人保管,双人保管两种。 二、每车由同驾一车的司机负责本车辆使用,保养,维修等工作。 三、两人保管的车辆每天每班次必须对车辆完好,物品进行交接并作好登记。 四、单人保管车辆:上班前应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并作好登记。 五、每天接班必须提前10分钟进行交接检查。 六、下班后必须做好车辆卫生、排除运行中故障,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车头朝外,锁好门窗。 七、车辆因交接班不细,事后发现擦碰、物品丢失迹象者,责任由接班人员承担。 八、未完成交接班工作时,遇出车任务,仍由原驾驶员出车,回来后继续交接班。 车辆交接班检查登记制度 一、车辆交接班时,应对车辆灯光、刹车、转向、机油、汽油、水、外观等进行检查,详细登记交接。 二、做好车辆内外清洁工作。车头必须朝外停放。 三、车管组长每周对全部车辆检查一次。 四、办公室每月对车辆不定期抽查。 五、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六、每次进行车辆检查必须认真在保养工作情况表上记录。 新车辆购置制度 一、急诊科根据医院总体规划和实际需要,做出书面报告报院部办公会议研究。 二、急诊科要不断了解掌握新上市的救护车资料,找出适合院前急救车型为医院领导购车提供第一手资料。 三、新购置车辆须经政府采购办招标采购。 四、按车辆技术规定和随车物品严格验收。 五、按相关规范要求完善车辆设置、通信、标志及改装。 六、办理车辆保险、上牌,附加税、养路费,过桥费,警报器证,车船使用税,加油卡等手续。 车辆报废制度 一、根据车辆公里,年限和实际状况,需要报废的车辆由车管科书面报告交院部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并报市卫生局审批。 二、经卫生局批准后填写车辆报废登记表。 三、将车辆送往政府指定的车辆解体厂进行报废。 四、到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办理报废手续。 五、报废资料报市国资局审批后进入财务存档。 车辆、驾驶员建档制度 一、建立一车一档,以备查阅。 二、完整记载车辆运行全过程。 三、保存新车的原始资料。 四、详细记载维修、保养、用油、公里、事故等。 五、做好车辆异动、交接记载。 六、建立驾驶员的个人档案,建立一人一档管理制。 七、记录进入时间、驾龄、年龄、进入前的经历。 八、记载每年的工作情况,各种奖励及年终考核成绩。 九、保存聘用司机的考核资料及担保书。 车辆运行统计制度 一、车辆运行统计分为:公里数,油耗,维修保养次数,完好率,维修费用,其它费用,行车安全和分析九项。 二、每月底统计车辆路码表总数,算出当月车公里数。 三、急救出车必须经过120调度室,行政车必须填写登记表,月底统计。 四、减除维修,保养天数得出车辆每月完好率。 五、根据车型标准,结合车辆实际用油,定出车辆用油标准(平时,夏季)。 六、如实记载车辆每月的维修,保养时间,次数。 七、每月对车辆维修,保养费用进行统计,随时掌握车辆运行状态。 八、统计车辆每月保险费,停车费,补助费,过路(桥)费等。 九、对每个驾驶员违章、事故进行统计。 十、运行分析分为:车辆实际用油和标准差异,用油占收入的比例,维修保养费用占收入的比例,每车次的平均收入,每行驶一公里的综合收入六个部分。 对上述六部分进行季度,半年,全年统计并同上年同期进行比较分析,找出问题为后期工作找出切入点。 十一、如实保留统计资料,利于从新车到报废整个运行过程的成本核算。 车辆事故处理程序 一、车辆发生任何事故,有无责任,都必须先抢救伤员并在第一时间向110报警。 二、当事司机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协助保险理赔员进行现场勘察及各种材料的收集,及时索赔。 三、及时向科室汇报,当事司机要如实汇报事故的全过程。 四、车辆发生事故,科室要组织驾驶员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帮助肇事本人,教育全体驾驶员。 五、发生事故不报和私了的一切损失由当事司机负责,并按照医院相关制度处罚。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 篇61 目的 为使医院董事、总经理等高管人员使用的车辆(下简称“工作车辆”)以及公务车辆调配合理,使用安全、高效、节省,统一规范车辆管理流程,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的工作车辆与公务车辆的管理。 3 职责部门 3.1 车辆使用由行政院长审批; 3.2 车辆管理机构为总务科,负责日常监督、维修保养等; 3.3 部门(科室)公务用车需由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向车辆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以上所称“车辆管理机构”下简称为“车管部门”。 4 要求 4.1 驾驶员任职要求 4.1.1 必须具有与所驾车型符合的驾驶证; 4.1.2 本地实际驾龄五年以上; 4.1.3 身体健康、40 周岁以下(已婚人员优先); 4.1.4 素质好,为人忠厚; 4.1.5 无烟、酒、赌嗜好; 4.1.6 入职时须签担保协议书。 4.2 工作车辆、公务车辆使用要求 4.2.1 医院高管人员工作车辆及其它公务车辆均配置专职驾驶员; 4.2.2 禁止任何人员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用车不使用专职驾驶员而擅自驾车的行为; 4.2.3 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因公用车,必须由部门(科室)负责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2.4 驾驶员凭《公务用车申请单》的有关项目内容履行职责。超路线、超项目、超时间时,用车人必须及时报告并事后在审批手续上补充说明; 4.2.5 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 4.2.6 车辆钥匙及行驶证件统一由车管部门授权专职人员保管。非经车管部门主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或行驶证件。 5 原则及程序 5.1 用车原则 5.1.1 工作车辆根据领导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内的公务情况,安排使用。当工作时间内无公务外出,医院因重要公务急需用车,而没有其他车辆可调配时,由车管部门负责人向工作车辆专用人报告后调配使用; 5.1.2 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内由车管部门统一安排、调配; 5.1.3 医院领导因公外出或办理紧急重大事项用车优先。多位领导同时提出用车时,原则上按职级从大到小依次安排; 5.1.4 任何部门、任何人员因公外出没有公务车使用而必须搭乘出租车时,需经车管部门主管许可后方可报销交通费用; 5.1.5 非工作时间用车、因私用车、外单位借用车辆,由总经理(或授权车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5.2 用车程序 5.2.1 各部门工作时间及其它时间因公务用车,应提前两小时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报车管部门后,统一由车管部门负责人调配出车; 5.2.2 驾驶员按照批准的《公务用车申请单》有关项目严格执行出车任务。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 篇7为使我院车辆管理更加规范化、合理化、统一化,本着“节约开支,合理使用,减少漏洞,杜绝事故”的原则,合理进行调配和使用,保证每部车辆在医院的行政和医疗工作中充分发挥服务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管理: 1、医院各种公务车辆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派车本着“先急后缓、保障重点”的原则,车辆使用范围包括:院领导和各职能科室因公外出用车、各种会议用车、医院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用车、请专家会诊用车以及经院领导批准的其他用车。 2、120救护车由急诊科负责调度,救护车主要用于120急症救护使用,未经请示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120”值班车辆用途。确因工作需要改变车辆用途的,由急诊科书面向分管院长请示经同意后方可改变,并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其原用途.外出医疗急救用车,由医务科请示分管领导后调配,医务科安排出车后报院办公室备案。 3、院领导黄州区内办公用车,由办公室合理派遣;黄州区以外办公用车,须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医院各职能科室使用车辆,需提前一天到院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并写明用车时间、地点、事由经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院办公室统筹安排,并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通知出车司机;超出黄州区范围的,必须由院长批准。凡事先未填申请单的部门,用车不予保障,使用车辆时应按派车单批准的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指使驾驶员更改行车路线。 4、医院所有职工用车原则上不予安排,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和院长批准后,院办公室给予安排。 5、司机必须凭派车单出车,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出车,否则发生交通意外,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6、医院所有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车辆钥匙统一由医院办公室保管。非经分管领导和院长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值班车辆钥匙由值班司机保管)。 7、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务车辆参加婚丧嫁娶等活动;严禁驾驶员在非工作日、非执行公务擅自动用公务车辆。凡公车私用造成违章及交通事故,由责任人承担后果并赔偿经济损失。 8、司机每次出车回院后,要及时告知院办公室,以便办公室掌握车辆情况,合理调配。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通知院办公室,并说明原因。 9、医院车辆专职司机,负责车辆的保管和维护,每次出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清洗、擦拭,并要定期进行检修、保养,以保证安全行驶。 10、救护车内的急救设备和物品必须保持完善,不得随意挪用。救护车司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适应抢救需要,不得无故脱岗,保证随叫随到。 11、司机驾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证件配戴齐全,不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凡因自身原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处罚,所有后果及费用由驾车司机本人负责。 12、院办公室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建立详实的车辆管理档案,按规定办理交纳有关费用,按规定审计车辆费用凭证;所有车辆有关证件的年检及保险资料统一由院办公室保管,并负责安排 13、医院车辆一般情况不予外借,上级部门或相关单位因工作原因,确需借用车辆的,必须经院长同意后办公室方可安排借用。 二、车辆油料及维修管理 1、机动车辆的维修实行分级管理,机动车辆有故障后,驾驶员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确需维修的由办公室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办理。 2、实行车辆百公里耗油标准,超出部分由司机负责。车辆用油由办公室出具加油单到定点加油站加油。用车加油做详细登记。外出在外加油由办公室签字后,报请院长审批,方可入库报销。 3、车辆需要维修时,由办公室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核准后方能进行,重大检修项目须经院长审批同意。路途中遇特殊情况需就近修理的,事后要及时按照上述程序补办手续。 4、车辆维修必须在医院定点修理厂维修,维修车辆时,办公室书面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并注明维修部件、费用及时间等后,方可保养或维修。 5、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5000元/次以下,由分管领导核准,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5000--10000元/次的,由院长核准。 三、司机管理 1、实行车辆出勤登记制度,司机每次出车均需将出车事由、地点、开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公里数、耗油数登记清楚,备查。 2、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接通知后保证按时出车,保持车容整洁卫生,定期进行车辆的检修、保养,保证车辆安全行驶。 3、司机擅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和责任事故,所需费用等均由本人承担,并追究责任,造成后果者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执行医院各项管理规定,禁止酒后开车,严禁车辆交给他人驾驶,驾驶员出车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而被交警部门处以违章罚款时,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全部罚款费用。 5、车辆保养费、维修费、停车费、过路费、油料费等凭票据和出车登记及派车单报销。 6、无论值班、休息手机应保持24小时通畅,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 7、实行交接班制度,保持车辆状况处于良好状态(急救物品、油、担架等),不得带“病”出车。 8、本规定自二Oxx年月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 篇8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规范公务用车行为,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车辆使用管理 第一条医院公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第二条车辆主要用于全院医疗及行政活动。 第三条车辆调度坚持先急后缓、先主后次的原则,统筹安排。 第四条院领导和科室公务用车,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 第五条所有用车实行外出派车单制度,一事一单,按单出车。因紧急情况未及时签发《派车单》的,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驾驶员应于事后及时补办有关手续,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 第六条申请用车、派车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在市区内公务用车,使用方提出申请,由办公室主任批准派出车辆。 (二)车辆离开市区的(去往外县市),须报经院长批准。 (三)办公室对派出的'车辆进行登记,在每月末将车辆派出情况统计表报院长。 第二章车辆安全管理 第七条驾驶员要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端正服务态度,服从工作安排,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串岗、离岗,增强保密观念,不得传播散布工作秘密。 第八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行驶,严禁酒后驾车、醉酒驾车,严禁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 第三章车辆燃油费管理 第九条车辆加油实行登记月报制度。每次加油时驾驶员必须在《登记本》上注明日期、当前里程数、车号、加油数量、金额及驾驶员姓名,另外分别注明本车上月5日和当月4日的行驶里程数,并将登记情况于每月5日报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上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条财务科每月根据燃油购置、使用情况核算单车百公里油耗,每月报办公室主任一次。 第四章车辆保养维修管理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做好车辆保养维修,保持车况良好,确保按时出车。 第十二条车辆维修保养实行申请审批制度。申请维修保养车辆应填写《车辆维修保养审批单》,并附修理厂出具的维修保养明细单(包括维修保养项目名称、零件生产厂家、价格等),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报院长批准后方可维修。外出车辆发生故障,或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回本地修理,驾驶员应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报告。车辆修理完毕,驾驶员应将更换下来的旧件带回交办公室核实。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验车,并在车辆保险到期前提前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第五章车辆责任划分 第十四条驾驶员未经批准擅自动用医院车辆的,一经发现对其提出批评;情节严重的,停车检查;造成交通事故的,予以待岗处理,由其自行承担保险公司赔偿款之外的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驾驶员违章驾驶、违章停车、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的,一经发现予以停车检查及相应处罚。被交管部门处罚或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对违反管理规定造成车辆丢失、毁损、人员伤亡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七条医院车辆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迟报、错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停车检查、经济处罚或待岗的处分。 第十八条驾驶员休班,应提前上报办公室,并与休班前一天下班之前把车钥匙交到办公室,以便办公室做好相应安排。 第十九条每天下班后,在没有医院没有安排任务的情况下,统一把车放到医院停车处。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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