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
范文 |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十篇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篇1(一)明火作业审批: 1、动火必须由建筑工地防火第一责任人审批,必要时报当地消防部门备案。并说明用明火时间、部位、动火原因和动火前的防范准备工作,经批准人检查防火措施和安全交底落实后,签发动火证方可动用明火。 2、动用明火作业时间审批期限三天内,一张动火证只能使用一个动火部位,如超出审批期限或更换明火作业部位须重新审批。 3、明火作业的班组要有专人负责安全防火工作,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批准人,要做好防火安全交底,并在安全台帐中作好记录。 4、动用明火表一式三份,一份施工现场项目存档,一份作业班留存备查,一份交单位保卫部门存档。 (二)明火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明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上岗)证件。操作时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安全防火操作规范,并落实好明火作业现场的防火措施(如放置灭火器材、黄沙、湿草包、铁皮等),清除动用明火部位四周可燃物。 2、监火人员在明火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动火部位,并时刻保持警惕,有特殊情况要离开需指定代替人员,并交代清楚,注意事项。 3、明火作业操作人员,监火人员要会使用消防灭火器和补救初起火灾的经验,会报火警“119”和向消防部门讲清楚起火地点及燃烧情况。 4、在进行电气焊时,为避免火灾,一定要清除周围可燃物,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应该保持5m以上距离,乙炔瓶应距火源10m,夏季防日光爆晒。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篇2一、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环境保护责任制 1、组织机构 (1)本公司各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现场环境领导小组,组长由总工程师担任,设专(兼)职环保员一人,负责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技术管理部为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日常管理工作。 (2)各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有效的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和自我保证体系,并保持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运行。 2、项目经理部主要职责 (1)各项目经理部是公司环境保证体系的具体落实者,负责执行公司环境安全方针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2)对环境保护体系的实施进行连续监控。 (3)负责项目部环境因素、重大环境因素的识别、危险源、重大安全风险的识别与评定,建立项目部环境因素台帐、重大环境因素清单,危险源泉台帐和重大安全员风险清单及控制计划。 (4)负责建立项目环境保证管理方案、作业指导书、应急响应预案及安全技术交底。 (5)负责配备满足要求的各类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项目各级人员环境职责分工,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6)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进行环境、安全交底,进行分包环境保证管理的考核和评定。 (7)负责配备足够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的环境保证资源,进行生产进度、成本的管理,保证项目环境,保证体系的运行。 (8)负责组织项目每月进行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自检,进行内部沟通,负责纠正措施的制定,实施与跟踪验证。 3、技术管理部主要职责 (1)认真传达并贯彻上级部门下达的环保方针、政策及工作任务,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2)认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深入施工现场,对各单位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不断提高全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3)制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组织、检查和督促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 (4)组织各单位环保员进行业务学习和交流,积极推广环保科研革新等项活动。 4、环境管理员主要职责 (1)对项目经理负责,贯彻实施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协助建立、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其有效运行。 (2)负责制定环境管理方案,并保存记录。 (3)负责环境管理体系文件收发工作,及时传递到有关人员手中,保证运行有效。 (4)负责与外部、本部门各层次之间的信息交流,并保持渠道畅通。 (5)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记录,以备查阅。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篇3企业为了保证生产设备正常安全运行,保持其技术状况完好并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装备素质而编制的一些规定和章程。一般应包括:设备管理体制及机构设置的规定,固定资产设备管理制度,设备前期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改造、更新设备管理制度,进口设备、重点设备管理制度,检修计划设备管理制度,检修技术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管理与维修的财务管理制度,设备统计、考核制度,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压力容器等特殊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的使用、操作、维护和检修规程,润滑设备管理制度规范,备件管理办法等。 一、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制订、修改与执行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是根据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和生产工艺要求制定,用来指导正确操作使用和维护设备的法规。各大公司所属厂矿、公司都必须建立、健全设备使用规程和维护规程。 规程制定与修改的要求 1、厂(矿)首先要按照设备管理制度规定的原则,正确划分设备类型,并按照设备在生产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以及使用、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重要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2、凡是安装在用的设备,必须做到台台都有完整的使用、维护规程。 3、对新投产的设备,厂(矿)要负责在设备投产前30天制订出使用、维护规程,并下发执行。 4、当生产准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在改变工艺前10天,生产厂(矿)要根据设备新的使用、维护要求对原有规程进行修改,以保证规程的有效性。 5、岗位在执行规程中,发现规程内容不完善时要逐级及时反映,规程设备管理专业人员应立即到现场核实情况,对规程内容进行增补或修改。 6、新编写或修改后的规程,都要按专业管理承包制的有关规定分别进行审批。 7、对使用多年,内容修改较多的规程,第三年要通过群众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由厂(矿)组织重新修订、印发,并同时通知原有规程作废。 8、当设备发生严重缺陷,又不能立即停产修复时,必须制定可靠的措施和临时性使用、维护规程,由厂(矿)批准执行。缺陷消除后临时规程作废。 设备管理使用、维护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 (一)设备使用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 1、设备技术性能和允许的极限参数,如最大负荷、压力、温度、电压、电流等; 2、设备交接使用的规定,两班或三班连续运转的'设备,岗位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交接,内容包括:设备运转的异常情况,原有缺陷变化,运行参数的变化,故障及处理情况等; 3、操作设备的步骤,包括操作前的准备工作和操作顺序; 4、紧急情况处理的规定; 5、设备使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操作本机,任何人不得随意拆掉或放宽安全保护装置等; 6、设备运行中故障的排除。 (二)设备维护规程应包括的内容: 1、设备传动示意图和电气原理图; 2、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和要求; 3、定时清扫的规定; 4、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各项检查要求,包括路线、部位、内容、标准状况参数、周期(时间)、检查人等; 5、运行中常见故障的排除方法; 6、设备主要易损件的报废标准; 7、安全注意事项。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贯彻执行 1、新设备投入使用前,要由厂(矿)专业主管领导布置贯彻执行设备使用、维护规程,规程要发放到有关专业、岗位操作人员以及维修巡检人员人手一册,并做到堆积不离岗。 2、生产单位要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认真学习规程,设备专业人员要向操作人员进行规程内容的讲解和学习辅导。 3、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厂级组织的规程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生产单位每周都要组织班组学习规程,车间领导及设备管理制度人员,每月要对生产班组规程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抽查情况纳入考核。 二、设备管理制度内容 设备技术状况的管理 对所有设备按设备的技术状况、维护状况和管理状况分为完好设备和非完好设备,并分别制订具体考核标准。 各单位的生产设备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技术状况指标,即考核设备的综合完好率。专业部门,要分别制订出年、季、月度设备综合完好率指标,并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到岗位。 设备润滑管理 (一)对润滑设备管理制度工作的要求: 1、各单位机动部门设润滑专业员负责设备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厂矿或车间机动科(组)设专职或兼职润滑专业员负责本单位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修理车间(工段)设润滑班或润滑工负责设备润滑工作。 2、每台设备都必须制订完善的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和要求,并认真执行。 3、各厂矿要认真执行设备用油三清洁(油桶、油具、加油点),保证润滑油(脂)的清洁和油路畅通,防止堵塞。 4、对大型、特殊、专用设备用油要坚持定期分析化验制度。 5、润滑专业人员要做好设备润滑新技术推广和油品更新换代工作。 6、认真做到废油的回收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篇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施工现场现场火灾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我公司从事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包括外来施工队伍及人员)。 第二章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合同中应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承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及工程合同,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做。 (一)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施工单位的一名行政领导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根据需要明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二)根据建筑工程的规模和火灾危险性,配备专职和兼职消防人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组织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方案及处置措施,研究和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四)根据建筑工程规模和火灾危险性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动用明火、危险物品管理、电器使用和消防器材管理等各项制度。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动用明火的范围、时间和危险程度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明火动用的审批手续。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特点设置以下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 (一)消防设施标志。如:在消防设施、器材附近适当位置,用文字或图例标明名称和使用操作方法; (二)提示性标志。如:在显著位置设置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三)警示性标志。如:在危险场所或重点部位设置禁止标志。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二)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三)检查施工现场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四)检查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是否已经对用火地点周围的易燃、可燃物进行了清除,并配备了灭火器具; (五)对施工单位制订的消防安全方案和整改措施进行审查; (六)对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终止合同或停工整改: (一)建设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消防审核同意,擅自施工的; (二)施工现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三)施工单位没有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 (四)施工单位没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或随机抽查员工回答准确率低于80%的。 第九条电工、电焊工、气焊工、危险品仓库保管员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包括消防等内容的安全培训,获得相应的资格证方可上岗。 第十条施工现场发生火情时,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并迅速组织力量疏散人员,扑救火灾。 火灾确认后,应立即上报安全部门。 火灾扑灭后,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的有关情况。 第三章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应以在建工程为中心,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材料堆放区、仓库区及临时生活办公区、废品集中站等区域,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锅炉房、厨房及其它固定用火作业区应设置在在建工程可燃材料堆场或仓库25m之外。 (二)氧气、乙炔气瓶、油漆稀料等危险品仓库应设置在施工区、生活办公区25m之外。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消防车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m,保证临时消防车能停靠施救。 第十三条建筑物高度超过24m时,必须落实临时消防水源,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当消防水源不能满足 灭火需要时,应增设临时消防水箱。 第十四条施工人员宿舍不得设置在建设工程内,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禁止使用功率大于200w的电器设备(包括取暖设备、电加热设备),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宿舍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动力线与照明线必须分开设置,并分别选择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严禁乱接乱拉电气线路。施工现场必须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 第十六条作业人员动用明火前,应消除明火点周围的可燃物,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第十七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动用明火作业: (一)现场操作工没有操作证; (二)在动火审批的范围内未履行审批手续; (三)操作工不了解动用明火作业现场周围情况; (四)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冷却、隔音、隔热的部位,在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 (五)作业现场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未做彻底清理或未采取有效安全的措施; (六)作业现场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 (七)交叉施工作业中,动用明火对其他施工设备和人 员安全构成威胁; (八)散落的火星对毗连或邻近建(构)筑物安全构成威胁; (九)按有关规定必须禁止动用明火。 第十八条电气焊、切割的弧火花点必须距氧气瓶、乙炔瓶、油类等危险物品及木料等其它可燃材料10m之外,距易爆物品20m之外。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落实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现场监护。 第十九条工程施工中使用带有挥发性的易燃材料时,施工现场应良好的通风条件,周围禁止明火。如施工现场自然通风条件不良的,应安装通风设施后方能施工。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同时设立醒目标志。 第二十一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内禁止随处吸烟、流动吸烟。危险品仓库、可燃材料堆场、废品集中站及施工作业区等处应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 第二十二条使用易燃、易爆、可燃气体或液体数量较多的施工现场,应选择安全合适的地点建造临时危险物品仓库;使用量较少的,应设临时存放点,并设专人保管。仓库保管员应按当天用量发往施工现场,并做好登记。 油漆、稀料等危险物品临时存放点应设置在施工作业区以外安全合适的地点,临时存放点与其他部位之间应设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设置明显的标记和禁止明火标志。临时存放点内危险物品的存放量不应超过100kg,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对施工中产生的刨花、木屑以及油毡、木料等易燃、可燃材料应当天清理,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施工剩余的油漆、稀料应集中临时存放,统一处理。 第四章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四条在我公司所有从事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我公司安全部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五条消防安全保障金的提取标准为:工程项目造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5千元至1万元;工程项目造价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1万元至5万元;工程项目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5万元至10万元。工程竣工经检查验收合格后退还全额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六条对于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合格仍违章建设施工的,安全部将扣除消防安全保障金并另对建设单位进行同等资金的处罚。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篇5a)工程建设人员来自四面八方,为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控制和管理,总承包商将制订“工程建设员工基本守则”,作为参加工程建设施工人员的基本行为准则,其具体内容如下: b)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颁布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总包商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自觉维护施工现场的工程秩序和施工环境。 c)以总包商确立的总体目标为导向,立足本职、精心管理、精心施工,共同为业主提供高品位的建筑产品而勤奋工作。 d)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文明施工、规范作业、珍惜员工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国家和企业的财产不遭受损失。 e)自觉爱护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和材料设备,积极参与施工全过程的建筑产品保护,自觉抵制一切损坏建筑产品和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 f)发扬大工程大协作精神,增进员工之间团结协助的亲密关系,树立上道工序为下道工序服务的思想,确保工作质量和施工质量,齐心协办携手共进。 g)积极参与创建苏州文明卫生工地的活动,创导良好的文明作业风范和个人卫生习惯,树立一流员工形象和工地形象。 h)为了有效地协调进场分包商及其所属员工的管理行为和作业行为,保证“工程建设员工基本守则”的贯彻落实,创造文明有序的施工环境,总包商采用以下具体措施: 1 、身份识别 为便于总包对进入现场的各单位施工管理人员及工人的管理,正确识别其所属单位和身份,采取以下措施: 2、安全帽识别 要求各分包商的管理人员与工人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安全帽正面粘贴其所属公司的标志,侧面粘贴代表其身份的工号。各分包商的安全管理部门进场后向总包安全管理部门提交资料,内容包括安全帽颜色的规定、公司标志的样本、所有人员的名单及工号,便于总包的管理。 3、工作牌识别 凡是在现场工作的所有人员只要未离开现场,必须佩戴工作牌。工作牌由总包统一制作。工作牌上注明公司名称、姓名、工号并粘贴本人近期照片。工作牌的工号与安全帽的工号必须一致。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篇61、 施工工地允许进出时间为早上6点到晚上10点,该时间段外任何人员及车辆不允许进出施工工地; 2、 工程相关工作人员进出工地须按要求佩戴工作证,非作业人员、未配戴工作证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确因需要进入工地的,必须由现场工作人员引领并办理相应登记手续后方能进入施工工地; 3、 客户进入现场看房必须有工作人员陪同,要求签署《施工现场看房安全协议》并戴好安全帽,进出大门时做好登记。严禁客户私自进入施工现场看房; 4、 严格控制进出工地车辆的.管理,送货车辆进入工地必须要有指引人并做好登记工作,出场时须进行空车检查;任何车辆载货出工地必须有出门证,出门证上须列明出场物品的名称、数量及责任单位,否则不予放行; 5、 施工单位新进工人进场,必须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带领进入施工现场,并及时办理工作证; 6、 任何人员携带大量物品外出须所属施工单位项目部签发物品出场证明,项目工作人员签字并加盖项目章; 7、 施工人员退场时,携带物品须进行检查,确定全部为个人物品后方可放行; 8、 门卫安保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严格管理制度,对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下棋、打牌等活动,下班后须换班人员到达后方可离开; 9、 各施工单位需配合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保卫工作,如遇无法处置的突发事件应及时报警。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篇71 .为提高建筑安装企业施工管理水平,使现场材料管理工作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达到保证质量,缩短工期,降低消耗,提高效益的目的,制订本制度。 2 .凡施工所需各类材料,自进人施工现场进行保管、使用直至工程竣工,余料清退出现场为止的全过程,均属于施工现场材料管理的范围。 3 .施工现场必须由专职材料员进行现场材料的管理工作;材料员必须通过考核,持证上岗;材料员的人员配置以能够使生产及管理工作正常运行为准。 4 .现场要有切实可行的料具管理规划、各种管理制度及办法,并在施工平面布置图中标明各种料具存放位置。 5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预算编制,上报单位工程用料进料加工等计划并根据变更洽商及增减预算及时上报变更计划,数据必须准确真实。 6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有关的'材料技术节约措施,制订并实施材料节约计划,并建立效果考核台账。 7 .材料进场必须以施工用料计划为准,严格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有关资料(送料凭证、合格证、材质证明等)必须齐全。 8 .现场必须设有材料三级明细账并及时记账,材料保管员必须做到现场库存材料账物相符,并定期进行材料盘点。 9 .现场材料保管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 l )需在施工现场外临时存放在施工程用料时,必须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按规定办理临时占地手续且材料码放不得妨碍交通和影响市容; ( 2 )现场内露天存放的在施工程用料必须按施工平面布置图中标明的位置,分类、分规格码放整齐,底垫高度不得小于100 ,地面要平整夯实并有排水措施;大堆料存放应界限分明,避免混放; ( 3 )现场临时仓库中存放的料具必须分类分规格码放整齐,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必须专库存放; ( 4 )凡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必须依照其物理及化学性能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进行保管,如防潮防雨防晒等措施; ( 5 )料区管理区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10 .施工用料发放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 l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限额发料制度,并设立材料定额员; ( 2 )在施工程用料必须进行限额发料,其中主要材料必须建立定额考核台账; ( 3 )限额发料单必须根据施工任务书或施工预算编制; ( 4 )凡超限额用料,必须查清原因,及时签补限额发料单; ( 5 )按照在限额考核台账上的登记,及时进行材料核算。 1 1 .现场材料在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必须执行如下规定。 ( l )水泥库内外落地灰必须及时清用; ( 2 )砂浆混凝土倒运时必须有防撒落措施,拌合站及施工现场的落地混凝土应及时清用; ( 3 )砖、砂、石及其散料必须随用随清,不留料底; ( 4 )合理使用钢材、木材等料具,严禁随意截锯; ( 5 )及时回收施工现场剩余料具及包装容器,并妥善保管及时清退; ( 6 )施工操作人员必须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 7 )施工现场应设垃圾分拣站,及时集中分拣、回收、利用、清运; ( 8 )施工现场周转材料的使用及管理按《周转材料管理规范》执行。 12 .现场要设立材料监督员,以监督检查现场料具的进场使用和管理,要求做到情况有记录,原因有分析,责任有落实,处理有结果。 13 .现场材料员要及时登记材料账目,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材料报表。 14 .现场材料核算员要及时做好材料核算工作,做到数据准确、齐全并有分析。 15.各种原始资料齐全,单据装订成册,报表立卷,账目成本,妥善保管。16 .凡违反现场材料管理规范的,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 l )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罚款500元。 1 )现场无专职材料员或材料员无上岗证的; 2 )现场无材料管理制度而造成现场材料管理混乱的; 3 )未实行限额领料制度的; 4 )现场保安措施不严而造成材料丢失的; 5 )浪费能源的(长流水、长明灯等); 6 )现场料具管理未达到建委下发的《文明安全现场管理标准》的合格标准的。 ( 2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予以损失额的40 %的赔偿。 l )上报计划不准或无依据,而造成积压和浪费者; 2 )超越权限,违反规定渠道,擅自处理现场材料造成经济损失者; 3 )对进场材料不认真验收,造成经济损失者; 4 )对现场料具保管不善,造成经济损失者; 5 )在材料发放中不执行限额领料制度,造成材料超耗和浪费者; 6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料具损坏和浪费者; 7 )违反规定擅自外借、转租料具造成经济损失者; 8 )违反规定,擅自处理废旧料具及包装容器者; 9 )违反物资政策、物资纪律和廉洁规定,以物谋私,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者。 17 .必须作好相关记录 ( l )材料需要用量计划表; ( 2 )材料供应计划表; ( 3 )申请定货计划表; ( 4 )采购加工计划表; ( 5 )材料储备计划表; ( 6 )国外进口材料计划表; ( 7 )材料出人库台账和领料、发料、退换料台账; ( 8 )工程竣工材料消耗单统计表。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篇8为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创建文明施工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坚决执行和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杜绝环境污染和扰民。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考虑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组织实施。 3、各项目管理部、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并制定岗位责任制。 4、优化生产工艺和流程,严格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 5、定期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6、施工期间固体废物(矸石、灰渣等)排放要严格在指定地点排放,堆放整齐并压实,定期维护,以防垮塌,并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由专人负责计量、检查、记录。 7、清理施工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箱,并采用专车装运,严禁随意随地抛散。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8、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等措施。 9、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10、从事土方、混凝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11、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12、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存放,并及时清运出场。 13、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要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1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5、施工现场要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16、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气体、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17、食堂要设置隔油池,并及时清理。 18、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设置过滤网,并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 19、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音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3-12524)制定降噪措施。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篇91: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防火责任制度,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3: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了火显隐患和一些违章现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显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 4:建立施工现场防火档案,确立施工现场的防火重点部位。 5:施工现场内要粘贴各种防火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警报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善的消防器材与应急照明装置等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期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6: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位,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施工现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8: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 9: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0:部门配制消防义务组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纪录上报。 11:消防义务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 12:施工人员每月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检,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设备,实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部门汇报(书面材料)。 13:施工现场严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 14:使用的电器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器线路的设计,铺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并定期检修。, 15: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损坏,挪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16:发现安全问题或消防隐患及时处理并报相关部门。 17:施工现场内具体落实地巡查制度,根据人口密度调查巡查频率,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备案。 18:要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象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施工现场消防检查制度 1、各房建单位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对本单位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立即进行整改。 2、专(兼)职防火人员对防火重点部位要坚持每天检查两次(班前、班后),对一般部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有权停止生产,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领导。 3、施工班组每周要组织班长、工段长,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并报防火负责人或质安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4、班组、部位要落实责任,坚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火安全情况要列入交接班内容。 5、各级防火安全检查情况,要留有记录,以便备查。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库存物资要分类、限额,并应留出必要的通道。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井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库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搁层,并要经常保持清洁。 3、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确实需要,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安装。 4、库内不准拉临时电线,不准设电熨斗、电水壶等电器设备。 5、仓库一般应采用天然采光,如确需照明,应采用白炽灯泡,其功率不得超过60W,严禁使用日光灯、碘钨灯,且线路的敷设和灯泡的`安装应在通道上方与货物堆垛的距离至少应保持50cm以上。 6、仓库应单独安装电源刀闸箱,并设在库外,且应采取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7、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应设计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8、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9、库内应配足备齐相应消防器材并要有专人管理,落实责行,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管理和使用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备,定期测温检查。 3、贮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6、搬运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运输危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不得同车混装运输。 9、剧毒物品应专库存放,必须有双人双锁共同保管,一起领用, 一起退回。领用危险物品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使用氰化物、氧化锌等剧毒物品应责成班组长级以上人员监督使用,随领随用,剩余退回。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篇101、施工现场交通道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及交叉道等禁止各种车辆停放,结合现场的具体情况设置禁止车辆停放标记。 2、对破路施工和跨越道路拉设绳索、电缆,应报新奥秦港公司批准,并设有明显的标记,夜间还应设红灯,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行人来往频繁的区域应设置临时交通指挥。 3、交通道路应平坦畅通,路侧应设下水道(明沟加盖)并定期疏通。禁止向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冬季积雪(冰)应及时排除。 4、严禁在道路上堆放材料、设备,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如确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路面或破土施工时,必须报新奥秦港公司批准后方可占用。 5、道路两旁堆放的设备材料要距离道路2m以上,跨越道路拉设绳索、支架高度不得低于2m。 6、施工用的履带吊车、拖拉机等,未采取护路措施严禁在现场的道路上行驶。 7、施工用机动车辆和特种车辆(吊车、叉车、翻斗车等)的车况必须良好。进厂应严格检查,并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年审,驾驶员应持有相关部门发放的特种车辆驾驶证。 8、施工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要建立机动车辆及特种车辆的保养制度及维修记录。 9、施工现场内各种机动车辆执行以下限速规定: ①机动车辆进出大门及转弯处为限速5km/h,直线行驶不得超过15km/h。 ②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氧气、乙炔气)的机动车辆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且挂“危险品”标志牌。应保持安全车速,保持一定的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强行会车。 10、机动车辆载货执行以下规定: ①不准超过车辆核定的载货量; ②散装及粉状中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滴漏在车外,必须盖封严密; 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载物,必须按规定不准“超长、超宽、超高、超重”; ④货车、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装,除驾驶室内可以乘坐额定的人员外,其他部位不准载人。 11、只允许用于施工的运输工具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不用于施工的交通工具只能停在由新奥秦港公司指定的地点。 12、施工现场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排水系统应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繁忙地点,应设立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 |
随便看 |
|
范文大全网提供教案、简历、作文、工作总结等各类优秀范文及写作素材,是综合性免费范文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