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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学生学业奖励制度
范文

中学生学业奖励制度(精选22篇)

中学生学业奖励制度 篇1

  一、非毕业班教学质量奖

  评比以合格率(或均分)为主要依据,非毕业班教学质量奖励参照学期末全县统一检测考试评比文件。均分和优秀率为参数,确定各科成绩位次,设立位次奖。位次奖分为三个区间,体现奖励区别,即倒数第4名至倒数第9名每个位次奖励20元;倒数第10名至倒数第14名每个位次奖励30元;倒数第15名至顺数第1名每个位次奖励50元;全县评比前三名发特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毕业班每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检测教学质量奖励发放参照本办法,代两门以上课程的成绩按平均名次计算)

  二、毕业班教学质量奖

  1、奖项设置:毕业班升学考试质量奖设完成任务指标奖、单科位次奖、学生个人总成绩奖及单科成绩奖四个奖项。

  2、奖励原则:学校每年度结合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以完成重点高中的情况为主设立奖励金额,完成普通高中、高职中任务指标奖,依照学校财力酌情予以奖励。具体金额以校委会会议形式讨论确定。完成或超额完成学校下达的升学任务指标所得奖励,以教学班为单位予以分配,分配以单科成绩的位次体现奖优罚劣的宗旨。

  3、奖励办法:

  1)完成学校下达的任务指标的班级发给奖金500元。

  2)超额完成任务指标的班级在500元奖金的基础上设立追加奖金。每超额完成一名重点高中指标追加奖励400元。

  3)升学考试单科成绩位居全县倒数第4名至倒数第9名每个位次奖励50元。位居全县倒数第15名至顺数第1名每个位次奖励150元,位居全县前三名发特别奖每位次奖励500元。

  4)中学特长班若给学校下达招生计划。奖励不受完成任务与否的限制,初录1名,发给辅导教师奖金20元,正式录取1名,则划归相应班级的目标任务之列。辅导教师获奖200元。

  5)学生单科成绩位居全县前5名(含5名)每出现1名奖相应代课教师100元。学生个人总分位居全县应试学生前100名(含100名)每出现1名奖100元。此项奖金划归该生所在班级奖金总额之中予以分配。

  6)各班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将应收的费用给学校结清的`班级奖班主任100元。

  三、学科竞赛奖

  1、校级参赛教师获得三等奖奖励30元。一等奖奖励50元。

  2、辅导学生参加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100元,获县二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150元,获县一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200元。

  3、辅导学生参加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300元,获市二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400元,获市一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500元。

  4、教师本人参加县级以上举办的各项竞赛。县三等奖奖励100元,二等奖奖励200元,一等奖奖励400元;获市级优秀奖奖励200元,市三等奖奖励400元,二等奖奖励600元,一等奖奖励800元;省级竞赛获得名次按市级翻倍。

  5、寄作品参加比赛得奖的如征文、小论文、美术作品等)获得三等奖奖励50元。一等奖奖励150元,市级获得名次按县级翻倍,省级类推。

  6、县级组织的体育比赛获奖由行政会另行讨论予以奖励。

  四、非教学人员责任奖

  由学生代表、全体教师和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为“优(90分以上)良(7589分)中(6074分)差(059分)予以奖励,根据承担工作的完成情况。奖额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综合评定为“差”则不予以奖励,中”按总奖额1/3予以奖励,良”按总奖额的2/3予以奖励,优”按总奖额全部予以奖励。

  五、奖励说明:

  1、教学质量奖非毕业班一学期兑现一次。

  2、奖励依据限定为教体局或教研室下发的成绩通报表。

  3、具体奖金分配方案依单科成绩位次先后拉开档次。学校审核方可发放。

  4、一门学科教学工作由几名教师承担。体现区别,兑现相应奖金。

  5、竞赛奖每学期学校按文件或证件兑现一次。

  6、本奖励办法试行一年。若上级评比精神变动;学校实际及学情实际的变化;招生制度及计划的调整。

中学生学业奖励制度 篇2

  一、三好学生每学期评定一次

  凡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政治思想品德好,德育年度考核优秀,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练,体育达标,身体好,体育科学年总评75分以上,符合三好学生条件的学生,由学校授予三好学生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每学期评选一次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遵纪守法;德育年度考核优秀;学习勤奋、努力,各科成绩合格以上;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乐于助人,在班里有较高的`威信。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达标。

  三、优秀团员每学期评选一次

  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团章的规定,遵守《中学生守则》以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德育考核优秀;认真学习,各科成绩合格以上;以身作则,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公益劳动,有良好的公德心。

  四、市三好学生、市优秀学生干部、市优秀团员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学年在学校先进个人中评定市级先进,由市教委审核评定后发给证书,并可在高考录取中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五、“十佳”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在全校学生中评选出在学习、纪律、生活上有突出贡献的十名优秀同学,授予“十佳”学生称号,并在校内张榜表彰。

  六、对学生中的拾金不昧,舍己救人,保护人民财产,敢于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事迹突出,在群众中有极好影响的个人,学校除公开表扬及奖励外,可总结其事迹材料,报上级部门通报表彰,或授予光荣称号,或在报刊上介绍其事迹。

  七、凡获以上奖励的同学,由学校或上级部门发给奖状或证书。获奖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八、凡对学生的奖励,须经学生民主评议,由班主任书面向级组和德育处报告(填写登记表),由德育处报学校行政会议审批后执行。

中学生学业奖励制度 篇3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建立我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群防群治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参与排查举报、提高各类安全隐患及安全管理漏洞信息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及安全管理漏洞,防患于未然,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按照“大安全观”的管理理念,隐患信息可涵盖与学校有关的各类安全隐患及安全管理漏洞信息,提供安全隐患信息的,一经核查属实,根据隐患评估危害等级,给予信息提供者相应奖励。

  一、隐患排查范围

  1.校园内校舍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踩踏、防欺凌、食品安全、器材安全等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

  2.校园外交通安全、防欺凌、防溺水、防性侵、防网络沉迷等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

  3.任何有利于改善我校安全管理活动的建议、改进等。

  二、隐患排查报告方式

  可采用电话、微信向安全办公室(电话:)报告,也可直接向分管副校长报告。

  三、奖励原则

  对上报的安全隐患及时核实,并按规定标准给予奖励。 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建议活动,对在单位推广的好方法、好建议的个人,将给予奖励。

  多人多次报告同一事故隐患的,按报告时间奖励第一报告人。

  四、奖励标准

  参照校园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按照安全隐患信息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严重程度,分为轻微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较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特大安全隐患,对信息提供人员的奖励按照隐患严重程度来进行。

  1、 上报轻微安全隐患的`教职员工奖励综合考核得分2分,学生奖励礼卡1张;

  2、 上报一般安全隐患的教职员工奖励综合考核得分4分,学生奖励礼卡2张;

  3、 上报较大安全隐患的教职员工奖励综合考核得分6分,学生奖励礼卡3张;

  4、 上报重大安全隐患的教职员工奖励综合考核得分8分,学生奖励行卡1张;

  5、 上报特大安全隐患的教职员工奖励综合考核得分10分,学生奖励勤卡1张。

中学生学业奖励制度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了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积极参与省市级教学评优活动和学科竞赛辅导,提高教师教育教学及科研水平,有效提升教师教书育人的技能,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考评小组

  组长:宋亚军

  副组长:王永平

  成员:各处室主任

  三、考评内容及程序

  1.考评内容

  ①教研论文发表或获奖

  ②科研课题获奖

  ③优质课获奖(包括录像课、说课、教案、课例等)

  ④优秀课件制作获奖

  ⑤学科竞赛获奖

  ⑥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其他类型的评比活动

  2.考评程序

  个人申报:以学年为时间单位,将本人在上一年7月至本年6月(以发证或领取证书时间为准)符合本考评内容的个人获奖评优成绩进行总结,填好有关申请表格,并附上各类获奖原件,一并上交校教研室。

  四、教科研成果奖励

  学校将在每学年结束时进行评定,与教学质量奖同时领发。

  1.在正规出版社、报刊社公开出版发表的教育专著、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实验报告、经验报告等。市级报刊每篇50元,省级报刊每篇100元,国家级报刊每篇200元。

  2.在区、市、省、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论文评比中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实验报告、经验总结、教学反思等。区级30元,市级50元,省级100元,国家级200元。

  3.区级以上教育科研机构批准立项的课题、成果鉴定、评审的科研成果等。通过成果鉴定的课题:区级100元,市级200元,省级300元,国家级500元。

  4.在校级论文评比中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教学反思等,每篇奖励20元。

  5.优质课与优秀课件评奖参照第2条论文评比奖次。

  6.学科竞赛所辅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奖励每生60元,省级每生50元,市级每生30元,区级每生20元。

  五、附则

  本制度由考评小组负责解释。

中学生学业奖励制度 篇5

  为了进一步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肯定教师的工作成绩,促进全街道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育科研

  (一)每年度开展一次教育科研成果评选与表彰活动,评选一批优秀成果,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1、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⑴有两个以上小课题研究,且参与面广,研究具体,资料齐全,效果明显,或者立项课题研究获得浏阳市级以上奖励;

  ⑵有教师在浏阳市级年度课堂教学评优中获得一等奖(一般小学在街道赛课中获得一等奖);

  ⑶有30%以上教师的教育科研论文获得浏阳市级以上奖励或者有一篇论文在省级以上正规教育刊物上发表。

  2、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⑴承担了浏阳市级以上课题研究任务或者在课题研究中起主要作用,且课题研究认真、扎实,街道或市级检查、验收评价好;

  ⑵没有承担市级以上立项课题研究的必须承担了小课题研究,且课题研究认真、扎实,街道检查、验收评价好;

  ⑶有课题(含小课题)研究方面的论文在浏阳市级以上获奖或发表。

  (二)每年开展一次新课程成果评选与表彰活动。评选一批优秀成果,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1、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⑴全员参与新课程研究,集体备课和校本培训组织严密,教师的常规教学突出新课程实施标准,教学常规有特色,学校对教师的教学常规评价工作扎实;

  ⑵积极参与新课程成果评选活动,有50%以上教师的新课程成果在街道级获奖,20%以上教师的新课程成果在浏阳市级获奖,或者有一件成果获浏阳市级一等奖;

  ⑶有一件以上新课程成果在《浏阳教育》或《浏阳课改通讯》发表。

  2、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⑴教学常规执行好,备课或作业批阅有特色;

  ⑵有新课程成果在浏阳市级以上获奖或发表;

  二、教师成长:

  (一)每年开展一次教师成长工程评优活动,评选、表彰一批骨干教师。

  1、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⑴师德要求:遵纪守法,正直诚实,热爱学生,宽容豁达,执教严谨,责任心强,不从事有赏家教和第二职业,不参与赌博活动,教师、学生问卷评价好,师德考核优秀;

  ⑵学历要求:45岁以下教师小学大专毕业,初中本科毕业;

  ⑶基本技能:能应用信息技术进行教学,能制作课件,有信息技术高级证,有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

  ⑷理论学习:积极参加“教师读书工程”,每年自学教育理论书籍6本,年内有2万字读书笔记,并能从笔记中反映自己的学习效果,参加教育理论考试成绩优秀;

  ⑸课堂教学:积极参加新课程实验,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常规教学评价优秀,有一个年度的完整教案;积极参加课堂教学评优活动,近两年内至少在浏阳市级赛课中获二等奖(一般完小街道一等奖);所任教的学科教学质量评价优秀;

  ⑹育人工作:关心爱护学生,每年坚持联系一名问题生,且转化效果良好;担任班级管理工作,班级建设有特色,班纪班风好;

  ⑺教育科研:教育教学中勤于思考和总结,每年至少有一篇论文获市级以上奖励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主持或参与一个课题研究,且成效显著;

  ⑻特长特色:有一技之长,在艺术、科技、体育、学科竞赛中成绩突出或能独立主持一门校本课程开发,且成效显著。

  ⑼有辅导教师的能力,有明确的辅导对象,每学期有指导辅导对象的原始记录5次以上或为全街道教师上有辅导课。

  2、骨干教师评选程序:

  ⑴个人申报;

  ⑵审查材料;

  ⑶群众评议(教师、学生、社会调查);

  4)审批、公示。

  (二)每年评选一批读书积极分子,表彰一批读书标兵。

  读书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⑴积极参与教师读书工程,阅读规定的`4本教育专著,有2万字读书笔记;

  ⑵订阅了一门以上学科教育杂志;

  ⑶写有两篇以上读书心得,且有一篇获奖;

  ⑷参加了教育理论闭卷考试,且成绩优秀。

  三、教师评价

  每年度召开一次教师评价总结大会,按照《教师评价实施方案》标准表彰一批在年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

  表彰的项目如下:

  ⑴先进教师30%

  ⑵年度考核优秀10%

  ⑶德育工作先进20%

  ⑷管理工作先进30%

  ⑸师德考核优秀20%

  ⑹常规教学优秀20%

  ⑺特长辅导优秀20%

  ⑻教学质量优秀20%

  ⑼教学服务优秀20%

  ⑽工会积极分子20%

  四、设立教育科研、特长辅导突出贡献奖。

  奖励项目、标准如下:

  1、科研论文

  教师撰写的教育科研论文:获浏阳市一、二、三等奖,奖励40、20、10元;长沙市一、二、三等奖,奖励80、50、3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奖励200、100、60元。

  教师撰写的教育科研论文在正规教育刊物上发表:1500字以上:《浏阳教育》每篇50元,《课改通讯》每篇30元;省级以上每篇200元。1000-1500字,按80%计奖,1000字以下按50%计奖。

  2、课题研究:

  教师承担的课题研究结题评奖:获浏阳市一、二、三等奖,奖励200、150、100元;长沙市一、二、三等奖,奖励300、250、200元;省一、二、三等奖,奖励600、400、300元;国家一、二、三等奖,奖励800、600、400元。

  3、业务竞赛

  ⑴课堂教学评优:

  浏阳市年度课堂教学评优一、二、三等奖,奖励100、60、30元;

  ⑵长沙市级以上(统一组织的)现场赛课:

  长沙市一、二、三等奖,奖励200、100、5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奖励300、200、100元。

  3)其他业务竞赛:

  ⑴作品类:浏阳市一、二、三等奖40、30、20元;长沙市级一、二、三等奖80、50、30元;湖南省级一、二、三等奖200、100、60元;

  ⑵现场类:浏阳市一、二、三等奖80、60、30元;长沙市级一、二、三等奖150、100、50元;湖南省级一、二、三等奖200、150、100元;

  4、特长辅导:

  ⑴浏阳市运动会:(含训练费)

  在籍中、小学生参加田径运动会,中、小学生保甲级队前8名有奖:第一名20__元,以后每降低一名次,递减200元。

  ⑵浏阳市艺术节:

  集体项目一、二、三等奖300、200、100元,单项一、二、三等奖40、30、20元。

  长沙市艺术节按浏阳市艺术节的150%计算。

  ⑶科技类:

  科技论文、研究性学习、创新方案、科幻画、电脑制作、信息学获得浏阳市一、二、三等奖40、20、10元,长沙市一、二、三等奖60、40、2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100、80、50元,国家级一、二、三等奖300、200、100元;

  小发明、科技实践活动按科技小论文奖金的2倍计算。

  ⑷其他类辅导由学校比照此标准设奖。

中学生学业奖励制度 篇6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员、工人均系考勤对象,校长室领导有关职能科室负责考勤的组织工作。

  2、教职工的考勤由所在处室进行。

  3、考勤员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每周向职能科室上交记录情况;职能科室按月将统计情况报校长室,并记入教职工工作档案。学校校行政值班领导坚持定期检查岗位,并将检查情况记录作为考评依据。

  4、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按规定的办公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

  5、教职工因事、因病离岗、离校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填好请假单),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按矿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考勤员,并作好记录。

  6、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矿工论处。

  7、教职工集体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均列入考勤之列。

  8、学校将教职员工的考勤情况同考评、奖金、凭先评优等挂钩,对违反学校劳动纪律,情况严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除名。

中学生学业奖励制度 篇7

  为了提升学生通疡仪和人文素养,维护校园安全安宁秩序,有效管理及教育学生在校正确使用手机(移动电话),依据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和本校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管理规定。

  1、学校不鼓励学生在校使用手机,若有学生携带手机至校使用者,需遵守本管理规定。

  2、每位学生自觉保管自己财物,如有手机遗失,须自行负责,学校不负保管及赔偿责任。

  3、学生在校使用手机,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即星期一至星期四的每天早上6:40分(除早运外)至7:55分、中午11:40分至12:40分、14:30分至14:55分、下午16:40分至晚上19:30以及晚上21:30至晚上22:10这时间段内可以使用,星期五下午放学后至晚上就寝预备铃前,星期六、日可以使用,但排队打早餐、打中餐时、星期天的晚自习及晚寝睡觉时间不能使用。

  4、学生在校内不能使用外露方式携带手机,即手机不能外露于校服、班服、便服、背包等。

  5、学生在校内给手机充电时,必须在自己宿舍内并用自己所购买的.电卡充电,在学校规定的可使用手机的时间段充电,中午放学后或晚上睡觉时只能用座充充电,充电时应该做到有人看管充电器物,以防手机丢失并注意用电安全。

  6、上课(含室外课、实习课)、自习课、午休、晚寝及各项一律关机,严禁接、拨(含游戏软件、简迅、上网等);上述以外时间可开机,将手机调整成震动,且使用时音量尽量放轻,不可影响他人。

  7、考试期间应遵守考场规范,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8、拨打或接听电话时,不要边走边讲,未经允许不能在办公场所使用,在公共场所使用手机(移动电话)时,不能声喧哗与口出秽言,并注意使用电话礼仪。

  9、严禁使用手机(移动电话)做为聚众滋事之联系工具。

  10、全体教师均负有教育学生正确使用手机的责任,如发现学生违规使用手机,交由该班班主任或学生科处理,学期末放假之时方可领回手机,并视情况按《学生管理手册》处理或处分。

中学生学业奖励制度 篇8

  1.禁止任何占座行为,自习室是面向全人文学子,自习座位应随来随坐,个人物品应随身带走。

  2.占座物品将被随时清除,对多次占座者处以重罚。

  3.物品滞留座位上,离开座位30分钟者,视为占座。如确实有特殊情况,需留下纸条,并写明具体情况。

  4.爱护自习室的公共设施,严禁涂抹、涂鸦、刻画,一经发现处以重罚并赔偿。

  5.废弃物品应随手扔进垃圾桶,不要留在座位上。

  6.不得在自习室大声喧哗,或在楼道高谈阔论,进入自习大楼,手机应调为震动或静音模式,不得在教室内打、接电话。

  7.禁止在自习室内吃正餐、零食等。保持室内的清洁。

  8.禁止在自习室教室及楼道内吸烟饮酒,随地吐痰,违者处罚。

  9.自习室内,不得影响他人自习,违者按学生守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0.天气炎热时,不得穿拖鞋、背心等进入自习室。请注意衣着整洁得体,谈吐礼貌,举止文明。

  11.自习室内禁止携带笔记本电脑等,以免打扰别人自习。

  12.自习室是公共场合,禁止情侣在自习室内嬉戏打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以免打扰他人学习,违者赶出自习室。

中学生学业奖励制度 篇9

  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省、市、县相关部门关于读物管理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开阔学生视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特制定滕州市第十一中学读物管理制度。

  1、图书室要做好图书清查,发现不适合学生阅读、内容不健康的书籍要及时清理。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级部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等宣传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2、科学推荐读物。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3、控制教辅坚持一科一辅的原则。禁止教师、家委会推荐或要求学生统一购买其它种类的教辅资料。

  4、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的推荐原则,严格把握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和启智培慧的基本标准,推荐优秀课外读物进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

  5、重视阅读教学。把阅读作为重要的教育教学内容,持续推进阅读工程,保障晨诵时间,上好阅读课。

  6、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建立学校课外读物管理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加强管理,定期及不定期进行自查,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

  7、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遵守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8、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校园。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中学生学业奖励制度 篇10

  为了在同学间全面开展国防教育,增强国防观念,激发学生遵纪爱校,勤奋学习,拼搏进取的精神,根据我校实际,每学年举行一次军训。

  1、时间:一般为5天,安排在每年的8月底——9月初,必要时可提前或延迟。

  2、对象:初一新生(必要时,也可安排初二、初三学生)及全体住校学生。

  3、形式及内容:新生以队列训练为主,住校生以内务整理为主,再结合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教育。

  4、要求:

  (1)军训期间一律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应事先申请,待校长室批准方可准假。病假除交必要的病假条外,应在场外列队,不准擅自回家。事假应有家长签名。

  (2)军训过程中要严肃认真,听从教官指导。

  (3)遵守校纪,团结同学,对老师、教官要有礼貌。

中学生学业奖励制度 篇11

  一、比赛时间2:6月——13日

  二、比赛地点:苏中篮球场

  三、参赛办法及录取名次

  1、高一年级每班报一队,每队可报领队一人、教练一人、运动员10人。

  2、运动员必须是所在学校正式注册的学生。

  3、报名队员必须有意外伤害保险,无保险者不得上场比赛。

  4、本次比赛奖励前四名。

  5,各参赛队必须与6月9日前将本班参赛队员表,奖品费60元交到各自体育老师处。

  四、服装要求

  1、每队须准备至少一套比赛服。(比赛服要有号码)

  2、运动员必须穿运动服装和鞋。

  五、比赛方法

  1、比赛采用抽签分组制,分成四个小组,各小组的第一名进入半决赛,小组赛采用单循环制。

  2、半决赛对阵方式为1组—3组,2组—4组。

  3,决赛为半决赛的胜者决冠亚,负者决三四。

  六、本次比赛采用篮球比赛最新规则,对调整的`规则通知如下

  1、比赛时间:比赛上下半时各为20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

  2、换人要求不限。

  七、注意事项

  1、场面既要热烈同时要有秩序,尊重双方运动员。

  2、参赛队须提前1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迟到10分钟按弃权论。

  3、各队须遵守赛会制度;讲文明、讲礼貌、尊重裁判员运动员。

  4、如对场上判罚有异议,须在赛后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上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的判罚为最终结果。

  5、如因天气原因不能按时比赛,比赛轮次顺延。

  6、规则解释权为本次比赛的组委会,未尽适宜另行通知。

中学生学业奖励制度 篇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营造优良学习和生活环境,参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以指导、规范学生请假管理工作。

  第二条 学生要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不得旷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学习或学校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的,应事先办好请假手续。

  第二章 考 勤

  第三条 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宿舍就寝、上课、自习、劳动、军训、课外活动和集会等均实行考勤。

  第四条 学生考勤由值班教师负责,考勤班长执行。值班教师应督促考勤班长将上课迟到、缺勤的学生和不按时就寝的学生登记在册并签字确认,对于无故不到的学生,值班教师应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考勤班长把每周登记情况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每周将考勤登记汇总交到年级组,由年级统计出勤情况,并记录入学生电子档案。班主任要经常对班级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节假日前后要进行重点检查,并把学生出勤情况及时记录在《学生成长手册》。

  第三章 请假申请与审批程序

  第五条 请假程序:学生请假须事先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三联单),要说明请假原因或附上相关证明,请假时间需准确到某时某分,然后由本人按批假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请假条应包括:请假理由、请假时间。请假条必须由值班教师签字审批。请假条一式三联,第一联学生请假申请联,由班主任做存根;第二联学生离校放行联,作为学生离校时校警核对的依据,交门卫值班室存档;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联,作为学生返校的依据,并凭此联到班主任处消假。

  第六条 审批权限:学生请假在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二至六天由班主任签意见,年级组长批准;请假七天至一个月,由班主任、年级组长签意见,报政教处批准;超过一个月由教务处审批办理休学手续,并报校长室,由校长室报市教育局备案。如果要申请续假,则申请续假的时间与原请假时间合并计算,批准权限同上。

  第七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需请假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请假人确具有充足理由可酌情准假。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以学校统一印刷的正规请假条为凭证,其他不合规范的请假条一律无效。请假的学生必须到班主任处备案,否则以旷课处理。

  第八条 学生因病请假须申请,有条件的须持有家长证明。请假超四周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到教务处办理休学手续。

  第九条 请假期满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者,应办理续假手续。

  第十条 学生因急病、急事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通过电话等其它方式由本人或指定代理人告知班主任或学校领导(特殊情况可告知有关教师或班干部),经口头同意后方可准假,并在请假期满一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第十一条 一学期中因病、因事请假累计达总学习时数三分之一者应予以休学。因慢性病或住院请假时间较长而需要休学的,必须由学生或家长持医生证明并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能保留学籍,病愈经县区以上医院证明和学校复查批准后,方可复学。

  第十二条 未经请假或请假(含续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课或不参加学校规定活动者,以旷课论处。学生旷课以课堂学时统计,每天按旷课8节计。

  第四章 学生离校

  第十三条 在校期间因急事或疾病需请假回家的同学,必须写好请假条,经班主任或教师同意,在班主任或教师与家长取得联系后,方可凭班主任或教师签字的放行条离校。

  第十四条 学生获准请假后,不能在宿舍或教室等校内场所逗留,必须由家长或代理监护人即时领回。

  第十五条 学生凭离校放行条到门卫值班室办理离校手续,家长或代理监护人要出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接受检查并做好登记后,方可领取学生离校,学生不得单独离校。离校放行条交由校警值班室存档。

  第五章 学生返校

  第十六条 学生请假期满回校时,必须向校警值班室报到并出示请假条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经批准后方能进校。

  第十七条 学生凭请假条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向班主任报到并消假,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交由班主任存档。

  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中学生学业奖励制度 篇13

  一、进校

  1.佩戴胸卡,提前5分钟进校门,迟到主动登记。

  2.进出校门下车推行,自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

  3.见到老师主动问好。

  二、升旗

  1.面向国旗肃立,行注目礼。

  2.行进中的同学原地立正。

  3.唱国歌时,感情饱满,声音洪亮。

  三、早操

  1.整队依次入场,做到快、静、齐。

  2.服从调度,精神饱满。

  3.态度认真,动作到位。

  四、眼保健操

  1.认真做操,保持安静。

  2.按准穴位,提高质量。

  五、上课

  1.预备铃响后,迅速上位,立即肃静,课堂用品摆放整齐。

  2.坐姿端正,专心听讲,踊跃发言。

  3.认真思考,做好笔记。

  4.实验课弄清程序,依规范操作。

  六、课间

  1.走出室外小憩望远,不喧闹,不说粗话脏话,不影响他人。

  2.爱护公物,保持教室整洁,注意节电,及时开关电教设备。

  3.上下楼梯靠右行,紧急疏散听指挥。

  4.不在行进间吃东西,不在教学区和学习时间使用手机。

  七、午间

  1.在食堂就餐时,举止文明,不得插队,不浪费粮食,餐具摆放在指定位置。

  2.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适当休息,保持安静。

  八、体锻

  1.整队进入操场,先跑800米,然后在规定的'地点活动,不超时。

  2.按规定项目训练,不自带篮球、排球、足球进场。

  3.认真锻炼,服从指挥,注意安全,运动适度,不影响其它课程。

  4.穿运动装、运动鞋,不穿皮鞋、高跟鞋、牛仔裤运动。

  5.不在室内和教学区进行球类运动。

  九、活动

  1.大型活动要统一着装,整队入场,按规定座次入座。

  2.认真听讲,保持安静,不做与活动无关的事,做好笔记。

  3.保持会场整洁。

  十、自习

  1.自主学习,自治管理,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作业。

  2.不随便走动,不随便离开教室。

  十一、放学

  1.做好个人环境卫生。

  2.完成教室内外打扫任务。

  3.及时关闭门窗、电器和电教设备等。

  4.住宿生另需遵守《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中学生学业奖励制度 篇14

  一.学校对周末、节假日需要留宿的地州及三县一市学生实行个人申请、签定协议、办理留宿卡,按申请及协议、凭留宿卡留宿的管理制度。

  二.地州及三县一市学生均可选择周末、节假日留宿或不留宿。

  1.凡选择周末、节假日留宿的学生必须每个周末或每次节假日都留宿学校,不得有时留宿有时不留宿。

  2.凡选择周末、节假日不留宿的学生不得临时申请留宿学校。

  三.周末、节假日需要留宿的地州及三县一市学生按照程序及要求办理。

  1.办理程序:个人申请(写清地区)—家长签字—班主任审签—家长或委托人(要有书面委托书)持申请书到宿管中心办理并签定协议、办理留宿卡—留宿生效

  2.办理时间:高一、二每学期开学第一周,高三暑期上课第一周

  3.办理地点:宿舍管理中心(医疗站一楼)

  4.办理要求:

  ①家长亲自到宿舍管理中心办理。若委托办理必须有家长签署的书面委托书。

  ②办理时写清班级、楼栋、寝室号、姓名、家庭地址及家长联系电话并确保其真实性。

  四.留宿申请交宿管中心、留宿协议一经签定,即视为家长同意学生周末及节假日留宿。

  五.留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1.留宿学生只能申请在周末及节假日白天外出,不能申请在晚上外出。

  2.留宿学生申请外出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3.需要在周末及节假日白天外出时,必须在外出前写好申请,注明外出时间与返回时间,经班主任同意签字后交宿舍管理中心,由宿舍管理中心开具离校放行条,凭此放行条出门。不提出申请,视为不外出。

  4.外出学生申请外出时间必须在上午8:00——下午18:00之间。一旦申请外出必须按申请时间返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必须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或班主任电话告知本栋值班生活老师。不遵守学校相关管理及不按时返校者,取消留宿资格并按违纪学生处罚条例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5.留宿学生申请外出,安全自负。

  6.留宿学生留宿期间注意安全,服从管理。

  六.特殊情况晚上需要外出或偶尔不留宿时,必须由家长(或委托人,带书面委托书,带有效证件)持有效证件到值班管理老师处办理接走学生手续,才能领走留宿学生。

中学生学业奖励制度 篇15

  1、执行教学法规,严格按课表上课,必须按教案授课,严禁无教案上课。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课、缺课。

  2、预备铃响后,任课教师愉快地站在教室门口,关注每个学生。若发现有缺课学生,及对与班主任联系。上课铃响后,教师精神抖擞,面带微笑走进教室,亲切地招呼“同学们好”,学生们齐说“老师好”,教师再微笑着说“请坐下”。

  3、每节课开始,老师都用简洁语言等有效形式组织教学,让学生注意力集中。

  4、老师用普通话讲课,声音响亮,语言简洁;板书工整,有条理;能灵活运用多媒体设备。

  5、严禁教师带茶杯、手机进课堂,着装整洁、端庄,不坐着上课,不随便离开课堂。

  6、课堂上如发现学生不遵守纪律,教师可采取目光示意、语言警告等形式,巧妙地处理偶发事件,严禁让学生停课或外出,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7、每节课都必须当堂完成作业,下课前交作业本,立即由科代表送办公室。

  8、按时下课,下课铃响后,班长喊“起立”,老师亲切地招呼“同学们再见”。

中学生学业奖励制度 篇16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中小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六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欠发达地区规模较小的学校,可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推荐。

  第九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一条中小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书香校园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第十二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情况开展抽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了解和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根据需要开展专项督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情况纳入督导范围。

  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中学生学业奖励制度 篇17

  1、中学生应以《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

  2、服从生活老师的管理,否则将按校纪校规处理,与老师谈话必须文明礼貌语言,不得大声与老师顶撞。

  3、严格遵守休息制度,按时起床、出操、用餐、就寝,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回宿舍,必须有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签名准假条,回宿舍时不能大呼小叫,更不得尖声怪叫。

  4、午休和晚上熄灯后必须上床休息,并保持室内安静,不讲话、不串寝,不吃零食、方便面不准带回寝室。

  5、贵重物品及手机、mp3、mp4一律不准带到寝室。

  6、搞好个人卫生,勤洗头、洗澡,衣服和鞋袜要常换洗,衣着保持整洁,按规定着装校服,整理好自己的内务,东西摆放有序,做到整齐一致。

  7、爱护公工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8、宿舍每天由室长安排,全体同学轮流值日负责打扫卫生,清理垃圾,整理宿舍。

  9、爱护宿舍公共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0、不得私拉乱接电线或自带电器,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宿舍。

  11、进了寝室一律不准关门,以便教师巡视。

中学生学业奖励制度 篇18

  为了加强班级建设,发挥班委及班委会的核心领导作用,各负其责,各尽所能,调动工作的积极性,使班级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及工作职责:

  一、纪律:

  1、迟到、早退、旷课者一次扣3分。

  2、上课随便讲话、搞小动、下座位者扣3分。

  3、书桌上的书、本、文具摆放不整齐者扣1分。

  4、上课打瞌睡、睡觉,喝水、吃零食者扣5分。

  5、课间、中午在班级、走廊大声说话、追逐、打闹者扣5分。

  二、学习:

  1、不按时完成作业。作业字迹不规范了草、格式不正确、书写不工正者扣3分。

  2、要独立完成作业,抄袭他人作业或抄袭作文书、辅导书者扣5分。

  3、在考试中绝对不能有作弊的现象,违者扣10分。

  4、同学之间互相帮忙,学习好的同学要主动帮忙学习不好的同学。

  5、不懂的地方要主动问同学或和教师请教。

  三、卫生:

  1、值日生要按时清扫教室卫生和清洁区卫生。未按要求完成者,劳动委员扣10分、小组长5分、小组成员扣3分。

  2、自我的座位周围不得有纸屑等杂物。如发现有纸屑者扣2分。

  3、坚持个人卫生,不得穿奇装异服,男生不得留长发、染发,女生不得使用化妆品,染指甲,佩戴首饰等。违者扣10分。

  4、坚持宿舍卫生整洁、干净。如宿舍卫生不干净,当天值日生扣3分,并罚2天,同时,本宿舍所有成员均扣1分。

  四、早操:

  1、迟到、旷操、早退、说话一次扣2分,病假、事假一次扣1。

  2、队列不整齐,一次扣2分,纪律不好,一次扣2分。

  3、节拍不准确,动作不到位,一次扣2分,不服从指挥每次扣5分。

  五、行为规范:

  1、打架斗殴或纠集校内外人员打架一次扣10分。

  2、赌博一次扣10分。抽烟酗酒一次扣10分、上网扣10分。

  3、起哄、怪叫、吹哨、鼓倒掌、敲桌椅等影响班级秩序一次扣5分。

  4、讲话粗俗、低级下流、骂人,一次扣5分。

  5、仪表不合格者扣3分。

  6、尊敬教师,团结同学,言谈举止礼貌,不得讲脏话,违者扣5分。

  7、不理解教师、班干部批评,与教师、班级干部顶嘴一次扣10分。

  8、故意损坏公共财物除照价赔偿外每人每次扣5分。

  六、加分

  1、课堂上受到教师表扬每次加2分。

  2、每次考试班级前15名依次加15分、10分、5分。

  3、积极参加各种班级学校等各种比赛者加2分,获得奖励者加5分。

  4、在生活上、学习上热心帮忙同学者加5分。

中学生学业奖励制度 篇19

  xx初中在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也用心做好课外读物的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确保高品质地阅读。

  一、学校成立“读物管理”领导小组,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读物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遴选一次。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提高认识,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和征订工作

  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开展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使广大教师意识到规范学生用书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学校将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与老师们签订《xx初中不乱征订教辅资料教师承诺书》,设立了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底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师德师风及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精心挑选适合学生课外读物

  我校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xx初中课外读物进校园标准。

  1.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范围是除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2.明确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的推荐原则,要求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和启智增慧的推荐标准。

  3.下列十二种情形的读物不得推荐或选用为学生课外读物: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5.存在下列五项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1)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2)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3)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4)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5)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四、积极开展丰富多彩读书活动,确保阅读有品质

  有序开展教师读书论坛、读书节、整本书阅读、图书漂流、亲子阅读活动,建设书香校园。

  学校制定相关阅读计划,确定阅读内容,在和教学结合的过程中进行专业的整本书阅读指导并开展多种形式的阅读活动,如读书漂流、整本书阅读、阅读展演等活动,鼓励各班开展亲子阅读,建设书香家庭。学校定期进行教师读书论坛、书香少年、书香班级评选活动,以引领学生的阅读有广度、有深度地有效开展。

中学生学业奖励制度 篇20

  为加强学生组织纪律,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制定如下制度。

  一、奖惩制度

  第一条 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体育锻炼、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突出的学生,分别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文明之星”或其他单项称号。

  第二条 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

  方式有:

  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发给奖状、证书、奖品;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文明之星”事迹材料载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 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处分有:

  ①警告

  ②严重警告

  ③记过

  ④记大过

  ⑤留校察看

  ⑥勒令退学

  ⑦开除学籍。

  第四条 对第三条中除开除学籍处分外,受其他处分一年内有显著进步或立功者,个人申请可撤消处分,经教育不改者报市教委批准开除学籍。

  二、 考勤制度

  第五条 学生要按学校规定时间作息,上课、自习、劳动、政治学习、班团活动、集会、两操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必须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六条 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凡需请假一节课者,必须征得任课老师同意,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必须经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天以上者由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请假原则上不超过三天(一次性)。请假必须由家长或医院出示请假条或证明,假期完毕,按时返校,且应及时销假。

  第七条 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或离校,否则以迟到早退论处,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半小时以内)折算旷课一节。

  第八条 全期累计旷课两天(14节),给予警告处分;全期累计旷课三天,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全期累计旷课五天,给予记过处分;全期累计旷课七天,给予记大过处分;全期累计旷课九天,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十五天以上给予处分勒令转学。

  三、课堂制度

  第九条 课堂是教师授课、学生学习的主要场地,全体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自觉维护课堂秩序。

  第十条 集中精力,认真听课、作笔记,不得讲小话,做小动作或上甲课做乙事,不得看其他外书籍。

  第十一条 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或缺课,否则按第七条处理,因故迟到或早退,必须征得任课老师同意,方可走出教室,进教室必须报告。

  第十二条 尊敬老师,讲礼貌,上下课教师进出教室,学生必须全体起立,课堂提问或作答,必须先举手,经老师同意后方能起立提问或作答。

  第十三条 学生进入学校、教室,必须注意仪表整洁,不得穿拖鞋、背心、裤,不得抹口红,涂指甲油和纹身,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佩戴各种“吉祥物”,不得穿高跟鞋,体育课不能穿皮鞋。

  四、课余制度

  第十四条 课余休息不得在教室内或走廊上大喊大叫,无特殊情况不能随便进入老师办公室,因故进入必须征得老师同意,报告后方可进入。

  第十五条 来校或回家路上,必须严格遵守交通秩序,注意安全,骑自行车必须礼让三先,不得在路上逗留,不得进入“两室三厅”。

  第十六条 同学之间应团结友爱,不得打架、吵闹,且纠集社会青年寻衅闹事、影响教育秩序者,一律从严处置或移交派出所处理。

中学生学业奖励制度 篇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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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顺一中学生考勤、请假制度

  为规范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安全,特制订本制度,要求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一、考勤

  1、学校对学生实行全食宿,24小时全封闭管理,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上课,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住宿者,应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勤者作旷课论。

  2、每班设立点名册,每节课(包括上课或课程表安排的自习、劳动课、晚自习)均应由任课教师(或考勤员)点名登记。每节课预备钟响后,值周班干检查该节课本班出勤情况,上课钟响后,值周班干向任课老师报告出勤情况。科任老师应及时将出勤异常情况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应每天掌握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对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与家长配合进行教育。

  3、考勤员每周统计,于下周星期一早上把经班主任签阅的考勤情况统计表交教务处,星期三上午考勤员取回统计表,在班每周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需由班主任将学生考勤情况填入学生手册,向家长汇报,对全勤学生学校给予鼓励。

  4、无故旷课的学生,一学期旷课累计六十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一百节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一百五十节者,作自动退学处理,并通知家长。

  二、请假

  1、学生因病因事请假,须先到班主任处申诉请假理由,填写“学生离校请假条”并按权限审批。急病或特殊情况无法回校办理请假手续的,需打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并在回校时按门卫要求登记,回校两天内凭班主任开具的补假单到德育处办理补假手续。班主任应及时将学生电话请假情况通知舍务老师。

  2、请假经批准后,持“学生离校请假条”先到舍务老师处签字备案再交给门卫方可离校。

  3、禁止班主任给门卫打电话让学生离校;禁止家长带没办好离校手续的学生离校;因特殊情况(突发伤病等)无法向班主任请假的,可找校医、舍务老师或其他老师带学生到门卫处进行登记离校,并由老师签名确认,或由门卫主动打电话给班级主任征得班级主任同意后门卫才可放行。

  4、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三天以上至一周以内的,经班主任提出意见,由教务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班主任和教务处提出意见,由校长审批。

  5、凡学生请假不在学校住宿的须由班主任或该生到舍务老师处备案。

  6、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后,应回校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因病未愈不宜复学者,可继续休学一年。请事假超过一个学期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应予休学。

  7、销假:学生提前返校或假满回校,应带备家长证明及时向班主任及舍务老师销假。

中学生学业奖励制度 篇22

  一、 进校:穿戴整洁重仪表,备齐用品准时到;进校说声老师好,相互问候有礼貌。

  二、早读:勤奋好学争分秒,贵在自觉效率高;语数英语同重要,书声琅琅气氛好。

  三、两操:出操集队快静齐,动作规范做好操;每天眼操做两次,持之以恒视力保。

  四、上课:铃声一响教室静,专心听讲勤思考;举手发言敢提问,尊敬师长听教导。

  五、课间:课间休息不吵闹,文明整洁要做到;勤俭节约爱公物,遵循公德要重要。

  六、学习:各门功课要学好,遵守纪律最重要;预习复习要自觉,环环扣紧才生效。

  七、作业:审清题意独立做,格式规范不抄袭;簿本整洁字端正,保质保量按时交。

  八、活动:科技文体热情高,体魄健壮素质好;思想觉悟要提高,班队活动少不了。

  九、生活:爱惜粮食要记牢,节约水电少浪费;服从管理加自理,遵守纪律觉悟高。

  十、离校:值日卫生勤打扫,按时离校关门窗;横穿马路站看行,安全法规要记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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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