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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改造工程管理制度
范文

改造工程管理制度(精选21篇)

改造工程管理制度 篇1

  为了保证新建装置投产符合国家规定,创造较好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1.凡是新建、扩建、改造的企业新工艺、挖潜改造等工程项目,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危害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不得消减。

  2.新装置的.初步设计中,应有安全和劳动保护篇章,内容包括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所采取的防护措施及预计效果等说明。

  3.新装置的安全卫生设计要符合《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执行,电气设备设计按《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s4064-)执行。

  4.设计、引进的负责部门要负责工程的施工监督,保证安全设施的顺利施工。

  5.新建、扩建、改造项目安全设施的使用资金要有单列帐目,不得随意消减。

  6.新建、扩建、改造项目的竣工验收要首先验收其安全设施是否按设计施工,是否符合生产安全要求,否则不预验收,同时要追究负责监督部门的责任。

改造工程管理制度 篇2

  在现场施工使用的气体包括氧气、二氧化碳、氮气、乙炔、丙烷、石油液化等盛装气体的.钢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现场使用的钢瓶必须在检定合格期内,不得超期使用。

  2、气体钢瓶运输存放时瓶嘴必须加安全防护帽,瓶身套2个橡胶减震圈,无瓶嘴安全防护帽和减震胶圈的瓶体一律不得进入本现场。

  3、钢瓶存放时每种气体要单独存放,空瓶饱瓶不得混放,且标识明显。氧气瓶及可燃气体瓶储存周围10m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钢瓶垂直运输时禁止用起重设备的吊索直接栓挂氧气瓶,必须装在专用的瓶笼内运输。水平运输时气瓶须装有瓶帽和防震圈,防止碰断瓶阀,车辆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应横向码放、不宜直立。不得同车装运易燃易爆物品。在装卸过程中严禁野蛮装卸,要轻拿轻放。

  5、使用前应检查瓶阀、接口螺纹、减压器及胶管是否良好。禁止带压拧动瓶阀阀体,瓶阀开启时,不得朝向人体且动作要缓慢。

  6、瓶体周围环境温度不得超过60℃,严禁受日光曝晒,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m,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直立放置时,要有护栏和支架以防倾倒。

  7、使用时要放在固定支架内防止滚动、倾倒,盛装液体的钢瓶不得平放使用。

  8、检查气密性时,严禁使用明火试验,而应用肥皂水,冬季遇有瓶阀冻结或结霜时严禁用力敲击或用明火烘烤,应用温水解冻化霜。

  9、使用氧气瓶时,严禁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接触瓶阀、减压器,一旦被油脂类污染,应及时用四氯化碳去油擦净。

  10、氧气瓶要始终保持正压,不得将气用尽,瓶内至少应留有0.3mpa以上的压力。

  11、氧气瓶严禁用于通风换气,动力气源,吹扫容器,设备和各种管道。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上述要求执行,发现违规一次罚款一万元,发现两次违规要清退相关责任人员。

改造工程管理制度 篇3

  施工设备管理主要是正确选择和使用机具设备,及时搞好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按计划检查和修理,建立现场施工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等。其主要任务是采取技术、经济、组织措施对施工机具设备合理使用,用养结合,提高施工机具设备的使用效率,尽可能降低工程项目的机具使用成本,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1、机具设备的合理使用

  1.1实行人机固定和操作证制度为了使施工机具设备在最佳状态下运行使用,合理配备足够数量操作人员并实行机具使用、保养责任制是关键。现场的各种机具设备应定机定组交给一个机组或个人,使之对机具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负责。操作人员必须经娃语训和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无证人员登机操作按严重违章操作处理。坚决杜绝为赶进度而任意指派机具操作人员之类事件的发生。

  1.2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操作人员在开机前、使用中、停机后,必须按规定的项目和要求,对机具设备进行检查和例行保养,做好清洁、润滑、调整、紧固和反腐工作。经常保持机具设备的使用效率,节约使用费用,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1.3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

  项目经理部在机具作业前应向操作人员起先安全操作交底,使操作人员对施工要求、场地环境、气候等安全生产要素有清楚的了解。项目经理部按机具设备的安全操作要求安排工作和进行指挥,不得要求操作人员违章作业,也不得强令机具带病操作,更不得指挥和允许操作人员野蛮施工。

  1.4遵守走合期使用规定

  由于新机具设备或经大修理后的机具设备在磨合前,零件表面尚不够光洁,因而其间的间隙及啮合未达到良好的配合间隙及啮合尚未达到良好的配合。所以,机具设备在使用初期一定时间内,对操作提出一些特殊规定和要求即走合期使用规定。

  2、机具设备的保养与维修

  2.1机具设备的磨损

  机具设备的磨损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磨合磨损。是初期磨损,包括制造或大修理中的磨合磨损,这段时间较短。此时,只要执行适当的走合期使用规定就可降低初期磨损,延长机具使用寿命。

  第二阶段:正常工作磨损。这一阶段零件经过走合磨损,光洁度提高了,磨损较少,在较长时间内基本处于稳定的均匀磨损状态。这个阶段后期,条件逐渐变坏,磨损就逐渐加快,进入第三阶段。

  第三阶段:事故性磨损。此时,由于零件配合的间隙扩展而负荷加大,磨损激增,可能很快损坏。如果磨损程度超过了极限不及时修理,主会引起事故性损坏,造成修理困难和经济损失。

  2.2机具设备的`保养

  机具设备保养目的是为了保持机具设备的良好技术状态,提高设备运转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减少零件的磨损,延长使用寿命,降低消耗,提高机具施工的经济效益。保养分为例行保养和强制保养。例行保养届于正常使用管理工作,它不占用机具设备的运转时间,由操作人员在机具运转间隙进行。其主要内容是:保持机具的清洁,检查运转情况,防止机具腐蚀,按技术要求润滑等等。强制保养是隔一定周期,需要占用机具设备的运转时间而停工进行的保养。强制保养是按照一定周期和内容分级进行的。保养周期根据各类机具设备的磨损规律、作业条件、操作维护水平及经济性四个主要因素确定。

  2.3机具设备的修理,是对机具设备的自然损耗进行修复,排除机具运行的故障,对损坏的零部件进行更换、修复。对机具设备的预检和修理,可以保证机具的使用效率,延长使用寿命。机具设备的可分为大修、中修、零星小修。大修是对机具进行全面的解体检查修理,保证各零部件质量和配合要求,使其达到良好的技术状态,恢复可靠性和精度等工作性能以延长机具的使用寿命。中修是大修间隔期间对少数总成进行大修的一次性平衡修理,对其他不进行大修的总成只执行检查保养。中修的目的是对不能继续使用的部分总成进行大修,使整机状况达到平衡,以延长机具设备的大修间隔。零星小修一般是临时安排的修理,其目的是消除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突然故障、个别零件损坏,或一般事故性损坏等问题,一般都是和保养相结合,不列入修理计划之中。而大修、中修需要列入修理计划,并按计划预检修制度执行。

改造工程管理制度 篇4

  1、在施工现场负责各项生产任务的所有管理人员、工人、外用工必须经过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后,审验合格人员方可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做好劳务安全管理工作,其对外用工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人身安全,杜绝因工作忙而出现事故的发生。

  2、在该工程施工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安全保证体系,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为树企业形象,保障施工安全,在该工程上应加强安全监督、检查的力度,由公司质安科选派专业人员进驻施工现场,保证方案落实和实施。

  3、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人员,安检人员有权责令离岗送交公司进行行为安全教育。

  项目经理、工地安全员等负责检查人员应经常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操作基础知识的讲课,使每个操作者能得到安全教育。

改造工程管理制度 篇5

  1组织管理措施

  1.1健全管理组织:施工现场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主管生产副经理、工长(或承包队长)、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消防、保卫、材料等管理人员为成员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施工现场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接受部包单位的监督检查,并负责本单位的文明施工工作。

  1.2健全管理制度:

  1.2.1文明施工管理应按专业、岗位、区片、班组等分片包干,分别建立岗位责任制度。

  1.2.2把文明施工列入单位经济承包责任制中,一同'包'、'保'、检查与考核。

  1.2.3工地每月至少组织两次综合检查,要按专业、标准全面检查,按规定填写表格,算出结果,制表以榜公布。

  1.2.4文明施工管理实行奖惩制度,要制定奖、罚细则,坚持奖、惩兑现。

  1.2.5施工现场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进入现场作业人员及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2.6施工现场应坚持文明施工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文明施工情况,针对实际制定措施,协调解决文明施工问题。

  1.2.7文明施工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除此之外,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消防、保卫、场容、卫生、料具、环保、民工等管理制度。

  1.3健全管理资料:

  1.1上级关于文明施工的标准、规定、法律、法规等资料应齐全。

  1.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容应齐全(质量、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等管理要求,并有施工各阶段现场的平面布置图和季节性施工方案。

  1.3施工现场应有施工日志,施工日志中应有文明施工内容。

  1.4文明施工自检资料应完整,填写内容符合要求,签字手续齐全。

  1.5文明施工教育、培训、考核记录均应有计划、资料。

  1.6文明施工活动记录,如会议记录、检查记录等。

  1.7施工管理各方面专业资料。

  2现场管理措施

  2.1开展'5s'活动,即:整理、整顿、清扫、和素养。通过开展'5s'活动,注意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自觉管理,自我实施,自我控制,贯穿施工全过程,开展'5s'活动,必须领导重视,加强组织,严格管理。不断提高施工现场的5s'水平。

  2.2合理定置

  2.2.1合理定置的依据。

  2.2.2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关于施工现场管更换法规、法律、标准、规定、管理办法、设计要求。

  2.2.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2.2.4自然条件资料,如地形、水文、地质及气象资料。

  2.2.5区域规划图,现场周围道路、建筑物、区域电源、物资资料、生产和生活基地状况等。

  2.2.6材料设备等需用量及进场计划和运输方式。

  3目视管理

  3.1推行目视管理,一定要从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出发,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有重点、有计划的逐步展开,不摆花架子,不盲目一哄而上或搞形式主义。

  3.2推行目视管理,一定要实行标准化,消除五花八门的杂乱现象。

  3.3推行目视管理,要做到形象直观,一目了然,清晰、鲜明、位置适宜,现场人员都看得见、看得清,要实用、少花钱,多办事,讲究实效。

  3.4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现场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有关规定,有错必纠,奖罚分明,坚持兑现。

改造工程管理制度 篇6

  (一)、考勤制度

  1、指挥部考勤制度:电子考勤。各部门设专职考勤员,逐日根据实际出勤情况填写《电子考勤表》,部长于每月末对《考勤表》严格审查,签字确认。考勤员在每月最后一天将《考勤表》上报指挥部办公室。如因考勤填报失误造成工资发放有误的,由其部门负责;

  2、考勤员须坚持原则,认真遵守指挥部各项管理规定,严禁作弊;

  3、因事请假一天向部长报告批准,二天以上报告指挥长批准;

  4、加班需经部长同意后报综合部登记备案;

  5、上班时间不准擅自离岗,不准玩电脑游戏和做私事。

  (二)、门卫管理制度

  1、门卫值勤、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的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2、门卫人员要做到衣着整洁,讲究仪表,以礼待人,语言文明。严禁在值班室内大扑克、下棋。严禁门卫以外人员进入值班室内看报、闲谈;

  3、严格执行来访客人的登记,非本单位人员、车辆登记要严格手续;无合法身份证件人员要与单位内部要关人员、部门联系,经同意后方能进入单位内部;同时要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对有明显标志的车辆(如;警车、工商、税务、供电)等公务车辆可免于登记,提供进入单位的便利条件;

  4、值勤、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时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睡觉,不得从事与值班值勤无关的活动;

  5、做好报刊收发工作,对电汇、挂号信函要及时登记,通知、交送有关部门和人员;

  6、值勤、值班人员对出入单位车辆、人员有权进行必要的检查,特别是运货车辆应严格检查手续,核对货单,对手续不全或单货不符的不得放行并及时向单位保卫人员报告;对夜间出入单位车辆、人员应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单位保卫干部,特殊情况可直接拨打公安机关电话报警;

  7、值班、值勤换班交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严密交接手续,交代有关未办事宜,明确事宜要求,落实未办事宜;

  8、值班、值勤人员要熟悉了解单位带办领导姓名和联系电话。

  (三)、食堂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员工作职责

  (1)、按食堂负责人安排的'每日菜单做好消费品和食品原辅料的采购工作。票据报帐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

  (2)、做好食堂考勤工作,检查监督各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和制度执行情况,做好日常考核工作,提高食堂服务质量;

  (3)、搞好食堂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以防食物中毒发生;

  (4)、加强食堂炊事设备管理,做到合理使用和保管,并督促维护,注意安全操作;

  (5)、关心食堂员工,改善工作条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切实了解食堂情况,掌握食堂工作规律,善于发现问题,做到及时正确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7)、严格遵守卫生制度,检查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的执行情况。

  2、用餐制度

  (1)、按指挥部规定的用餐次数就餐,不允许超出次数就餐;就餐一律在餐厅进行,棚区内其它任何地方不得烹煮进餐;

  (2)、用餐时间:早餐:8:00-8:30;中午:12:00-13:00;晚餐:18:00-19:00;具体用餐时间按各部门下班时间表规定时间为准;

  (3)、不得提前下班就餐;

  (4)、饭菜不浪费,注意节约;

  (5)、用餐后,保持座位清洁。

  (四)、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库房、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3)、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4)、设备到货后,由物资组汇同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后,设备资料(归档的发给施工单位的)统交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造册登记并建立收发明细帐。各单项工程总体验收由档案资料室对其各种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进行查验,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5)、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档案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改造工程管理制度 篇7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保证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措施。本措施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各省(区)电力公司在安全施工管理中除执行本措施外,还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规程、规定和办法。

  1.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1凡参加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改造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管理办法,指定安全总负责人。各作业组均应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并经工程业主单位确认,签定相应的安全施工协议。

  1.2施工单位安排工作应全面考虑人员特点,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1.3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根据本措施和具体施工内容,制定和采取可靠的现场安全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宣读和讲解,在确认施工人员理解后,方可开工。

  1.4任何个人或单位都有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的任务。发生争议时应由上一级安监部门裁决。

  2.施工人员的分类管理

  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改造施工人员分为专业人员和临时工两大类。专业人员是指电力施工企业的在册人员、乡(镇)供电所人员和农村电工。临时工是指根据工程需要临时雇用的技术工人或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员(如挖坑、放线的农民工)。

  2.l专业人员(个人或集体)

  2.1.1均应持有合格的上岗证书或相应电压等级的电工证书。属于集体承包工程项目的.,应按照《农村电网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资格审查,并在供电企业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2.1.2工作前应掌握施工任务特点、工艺技术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安全注意事项等。

  .2临时工

  2.2.1工作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工作培训,如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施工工艺、工程质量标准等。

  2.2.2每组临时工必须由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带领。对有组织的临时工,应指定一人为安全负责人。

  3.施工现场“十不准”

  3.1不准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2不准无工作票进行停送电工作。

  3.3不准在大雾、雷雨和5级以上大风时登杆。

  3.4不准在没有确认停电的情况下接近电力设备。

  3.5不准使用未经检测或已过有效期的安全工器具。

  3.6不准采取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撤线。

  3.7不准在高空作业中上下抛掷物品、工具。

  3.8不准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皮卷尺、钢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

  3.9不准以约时方式进行停电、送电工作。

  3.10不准野蛮装卸电杆和其它电力器材。

  4.安全施工主要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对照本措施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与工作相关的安全知识,组织好安全施工。现场工作开工前,应由工作负责人组织开好开工会,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详细布置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向全体施工人员指明周围带电部位,做好危险点控制措施,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工作结束,由工作负责人召开收工会,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1变电工程

  4.1.1施工人员进入有运行设备的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绝缘鞋、安全帽,不得将金属爬梯带进运行设备区。一般基建施工,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穿高跟鞋、拖鞋、裙装或短裤,女工长发应扎起盘放在帽内。

  4.1.2主变、开关、构架等大型设备、物件的安装,应符合起重安全工作的有关安全规定。使用吊车时,应支放稳妥,注意上方物体和设备,尤其注意带电设备(或导线)。起重工作要有专人指挥,并事前规定起重方法和命令信号,起重臂下和重物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走动。

  4.1.3注意保护瓷绝缘设备的瓷质不被损坏。

  4.1.4在变电站内讲行挖掘作业时,要事前了解地下管网、线缆的埋设情况,在地面设置明显标志,必要时应停电作业。

  土质松软时,应采取防塌方措施。

  4.1.5架构上工作应按照高处作业要求使用安全工器具,传递物品应使用绳索,不得上下抛掷。使用工具要抓紧握牢,避免碰伤他人或设备。

  4.1.6电气焊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工作时应佩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对充油设备作业时应注意防火、防爆。

  4.1.7参加变压器吊芯工作的人员,工作时不得随身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件。所用工器具要造册编号,易脱落的工器具应与身体用绳索连接,工作完毕按号清点工具,发现缺件时不得报完工。

  4.1.8使用电动工、器具或移动式电工工具应事前了解其性能,并遵守有关操作规程。使用前,应放置绝缘物上,接通电源后确认工作正常、外壳无漏电现象方可使用。使用交流电源应从具有漏电保护器的配电箱中引出,箱内设备及连接导线应完好无损,质量合格。

  4.1.9施工人员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工作负责人。

  4.1.10夏天注意防止中暑,冬天注意预防煤气中毒。

  4.2线路工程

  4.2.1高、低压线路工程所有线路改造工程均应办理工作。

  4.2.2立杆工作

  4.2.2.1挖坑、爆破、打地锚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在居民区或道路附近施工时应设围栏,夜间应加挂红灯;爆破时注意划定安全隔离区,装设相应围栏警示标志物并清散安全隔离区内所有人员;打地锚作业应由经验者担任,并严格遵守规程规定。

  4.2.2.2在运行线路的杆塔旁挖坑时,应采取防倒杆措施。

  4.2.2.3立杆前应检查杆身,确认外观合格后方可组立。

  4.2.2.4立杆时要有专人指挥,事前规定立杆方法和命令信号,分工明确、服从指挥。立杆的工、器具应严格检查,不得随意代用。人工立杆前应开好“马道”。立杆过程应严格遵守施工工艺,使用机械立杆时,着力点应在杆身重心以上,避免杆身在空中颠倒。

  4.2.2.5任何人员不得在起重缆绳上方跨越,起重缆绳如有转角,其内侧不得有人停留;起重臂下方不准停留,除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在杆塔高度1.2倍距离以外站立,任何人员都不得在重物下方停留走动。在居民区或道路附近施工时,应设专人看护,避免行人或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地段。起立到位的电杆应在确认杆位无误后及时按工艺要求回土夯实,然后撤除牵引绳具。整体组立大型杆塔时,应制定施工安全细则。

  4.2.3杆上工作

  4.2.3.1杆上作业必须按照有关规程要求系安全带、戴安全帽。上杆前必须检查杆身有无缺陷,并确认杆根埋上坚实牢固,否则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登杆工具、安全器具应在试验合格保证期内。

  4.2.3.2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的构件上,扣好扣环,并确定不会从杆顶、横担端头脱落。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应失去安全器具的保护。

  4.2.3.3使用梯子登杆(或在墙面工作)时要支放稳妥并有人扶持或绑扎牢固,梯子下端必须装有防滑橡皮套。

  4.2.3.4杆上工作人员应防止掉落物体,上下传递物品应使用绳索,禁止抛掷。杆下不准无关人员逗留。屋面工作视同高处作业,不得麻痹大意、忽视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轻踩轻放,防止摔跌。

  4.2.3.5在接近带电线路或与带电线路发生交叉、跨越的新建线路上工作时,应按规程要求办理工作票、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并施行相应的安全措施。

  4.2.3.6登杆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

  4.2.3.7在低压主干线路上引下接户线时,应停电施工,施工前应验电并挂接地线。

  4.2.4敷设线路

  4.2.4.1放线或紧线工作应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每个工作小组应派有专业人员领队。

  4.2.4.2与带电线路发生交叉、跨越或接近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如搭设跨越门型架、用绳索控制放线高度等,防止接触带电导体,必要时可停电作业。

  跨越道路、河流或其他弱电线路时,应搭设跨越门型架并派专人看守,避免伤及行人或引发事故。看守人员应以信号旗与指挥者联系。跨越房屋或穿越居民区的线路应严格要求遵守有关规程的规定。

  4.2.4.3严禁在无通信联络及视野不清的情况下放线。

  4.2.4.4紧线前应确定杆根牢固,必要时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严禁用拖拉机或其它车辆作紧线的动力。

  4.2.4.5紧线前应确定导线的接头牢固,确认导线未被滑轮、横担、树枝、房屋等物体卡住。在处理紧线障碍时,不应跨在导线上方或在转角内侧,以防跑线引起伤害。

  4.2.4.6当采用旧导线牵引新导线方法进行换线时,应监视新旧导线连接处不被滑轮、树枝等到卡住,以免将电杆拽倒。

  4.2.5撤线、撤杆

  4.2.5.1在涉及停电工作或所交叉跨越的线路带电时,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应向施工人员说明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4.2.5.2应按耐张段撤除旧线。登杆前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如叉杆或临时接线。先撤直线杆两边村导线,后撤中间相导线,以避免产生交叉扭矩。严禁用突然剪断导线的办法撤旧线。与撤线无关人员应撤到倒杆距离之外。

  4.2.5.3撤杆前应拆除构件。登杆前应检查;临时加固措施是否完好。一般情况下不应采用破坏性倒杆。

  4.2.5.4用吊车拨杆时,应将起重绳索系牢于电杆重心以上部位,确认起重臂上方及附近无任何带电设备,起拨时密切注意吊车的稳定。

  4.2.6装卸和运输电杆

  4.2.6.1装运电杆时应码放整齐,不得超载。分散卸车时每次均重新绑扎牢固方可继续运输,避免电杆滚动伤人。

  4.2.6.2卸车时应由专人指挥,不得使电杆自由滚动下滑,应有有效制动措施。

  4.2.6.3用绳索牵引电杆上山下山时,应将电杆绑扎牢固,并应避免磨损绳索。电杆经过的路线下方向和两侧5米内不得有无关人员停留或通过。

  4.2.6.4人力

  扛抬电杆时,必须步调一致,同起同落,轻抬轻放。

  4.2.6.5用人力车分散运杆时,应尽量降低重心,并应绑扎牢固,防止滚动伤人。

  4.3配电台架工程

  4.3.1配电台架上的工作属高处作业,应遵守本措施有关“杆上工作”的规定,并杜绝习惯性违章(如不系统安全带等)。近电作业应办理工作票及相关手续,实施安全措施(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等)。

  4.3.2配电变压器的安装(更换)应严格遵守各项工艺要求。起重前应确认承重架构、起重缆绳牢固可靠。使用吊车应严防碰触上方及附近架构或设备,保护与带电导体的安全检查距离。

  4.3.3配电变压器底部距地面净空不得小于2.5米,其间不得安装有助于攀援的设备或架构。

  4.3.4与小容量配电变压器配用的配电箱(柜)的箱体应可靠接地,并采取防雨防漏措施。

  4.3.5不符合上项要求的应进行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可在高低压带电部分加装绝缘护套等到措施,亦可按照落地安装的变压器处理。

  5附则

  5.1本办法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解释。

  5.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改造工程管理制度 篇8

  1.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1 凡参加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改造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管理办法,指定安全总负责人。各作业组均应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并经工程业主单位确认,签定相应的安全施工协议。

  1.2 施工单位安排工作应全面考虑人员特点,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1.3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根据本措施和具体施工内容,制定和采取可靠的现场安全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宣读和讲解,在确认施工人员理解后,方可开工。

  1.4 任何个人或单位都有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的任务。发生争议时应由上一级安监部门裁决。

  2. 施工人员的分类管理

  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改造施工人员分为专业人员和临时工两大类。专业人员是指电力施工企业的在册人员、乡(镇)供电所人员和农村电工。临时工是指根据工程需要临时雇用的技术工人或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员(如挖坑、放线的农民工)。

  2.1 专业人员(个人或集体)

  2.1.1 均应持有合格的上岗证书或相应电压等级的电工证书。属于集体承包工程项目的,应按照《农村电网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资格审查,并在供电企业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2.1.2 工作前应掌握施工任务特点、工艺技术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安全注意事项等。

  2.2 临时工

  2.2.1 工作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工作培训,如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施工工艺、工程质量标准等。

  2.2.2 每组临时工必须由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带领。对有组织的临时工,应指定一人为安全负责人。

  3. 施工现场“十不准”

  3.1 不准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2 不准无工作票进行停送电工作。

  3.3 不准在大雾、雷雨和5级以上大风时登杆。

  3.4 不准在没有确认停电的情况下接近电力设备。

  3.5 不准使用未经检测或已过有效期的安全工器具。

  3.6 不准采取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撤线。

  3.7 不准在高空作业中上下抛掷物品、工具。

  3.8 不准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皮卷尺、钢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

  3.9 不准以约时方式进行停电、送电工作。

  3.10 不准野蛮装卸电杆和其它电力器材。

  4. 安全施工主要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对照本措施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与工作相关的安全知识,组织好安全施工。现场工作开工前,应由工作负责人组织开好开工会,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详细布置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向全体施工人员指明周围带电部位,做好危险点控制措施,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工作结束,由工作负责人召开收工会,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1 变电工程

  4.1.1 施工人员进入有运行设备的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绝缘鞋、安全帽,不得将金属爬梯带进运行设备区。一般基建施工,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穿高跟鞋、拖鞋、裙装或短裤,女工长发应扎起盘放在帽内。

  4.1.2 主变、开关、构架等大型设备、物件的安装,应符合起重安全工作的有关安全规定。使用吊车时,应支放稳妥,注意上方物体和设备,尤其注意带电设备(或导线)。起重工作要有专人指挥,并事前规定起重方法和命令信号,起重臂下和重物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走动。

  4.1.3 注意保护瓷绝缘设备的瓷质不被损坏。

  4.1.4 在变电站内讲行挖掘作业时,要事前了解地下管网、线缆的埋设情况,在地面设置明显标志,必要时应停电作业。

  土质松软时,应采取防塌方措施。

  4.1.5 架构上工作应按照高处作业要求使用安全工器具,传递物品应使用绳索,不得上下抛掷。使用工具要抓紧握牢,避免碰伤他人或设备。

  4.1.6 电气焊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工作时应佩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对充油设备作业时应注意防火、防爆。

  4.1.7 参加变压器吊芯工作的人员,工作时不得随身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件。所用工器具要造册编号,易脱落的工器具应与身体用绳索连接,工作完毕按号清点工具,发现缺件时不得报完工。

  4.1.8 使用电动工、器具或移动式电工工具应事前了解其性能,并遵守有关操作规程。使用前,应放置绝缘物上,接通电源后确认工作正常、外壳无漏电现象方可使用。使用交流电源应从具有漏电保护器的配电箱中引出,箱内设备及连接导线应完好无损,质量合格。

  4.1.9 施工人员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工作负责人。

  4.1.10 夏天注意防止中暑,冬天注意预防煤气中毒。

  4.2 线路工程

  4.2.1 高、低压线路工程所有线路改造工程均应办理工作。

  4.2.2 立杆工作

  4.2.2.1 挖坑、爆破、打地锚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在居民区或道路附近施工时应设围栏,夜间应加挂红灯;爆破时注意划定安全隔离区,装设相应围栏警示标志物并清散安全隔离区内所有人员;打地锚作业应由经验者担任,并严格遵守规程规定。

  4.2.2.2 在运行线路的杆塔旁挖坑时,应采取防倒杆措施。

  4.2.2.3 立杆前应检查杆身,确认外观合格后方可组立。

  4.2.2.4 立杆时要有专人指挥,事前规定立杆方法和命令信号,分工明确、服从指挥。立杆的工、器具应严格检查,不得随意代用。人工立杆前应开好“马道”。立杆过程应严格遵守施工工艺,使用机械立杆时,着力点应在杆身重心以上,避免杆身在空中颠倒。

  4.2.2.5 任何人员不得在起重缆绳上方跨越,起重缆绳如有转角,其内侧不得有人停留;起重臂下方不准停留,除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在杆塔高度1.2倍距离以外站立,任何人员都不得在重物下方停留走动。在居民区或道路附近施工时,应设专人看护,避免行人或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地段。起立到位的电杆应在确认杆位无误后及时按工艺要求回土夯实,然后撤除牵引绳具。整体组立大型杆塔时,应制定施工安全细则。

  4.2.3 杆上工作

  4.2.3.1 杆上作业必须按照有关规程要求系安全带、戴安全帽。上杆前必须检查杆身有无缺陷,并确认杆根埋上坚实牢固,否则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登杆工具、安全器具应在试验合格保证期内。

  4.2.3.2 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的构件上,扣好扣环,并确定不会从杆顶、横担端头脱落。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应失去安全器具的`保护。

  4.2.3.3 使用梯子登杆(或在墙面工作)时要支放稳妥并有人扶持或绑扎牢固,梯子下端必须装有防滑橡皮套。

  4.2.3.4 杆上工作人员应防止掉落物体,上下传递物品应使用绳索,禁止抛掷。杆下不准无关人员逗留。屋面工作视同高处作业,不得麻痹大意、忽视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轻踩轻放,防止摔跌。

  4.2.3.5 在接近带电线路或与带电线路发生交叉、跨越的新建线路上工作时,应按规程要求办理工作票、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并施行相应的安全措施。

  4.2.3.6 登杆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

  4.2.3.7 在低压主干线路上引下接户线时,应停电施工,施工前应验电并挂接地线。

  4.2.4 敷设线路

  4.2.4.1 放线或紧线工作应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每个工作小组应派有专业人员领队。

  4.2.4.2 与带电线路发生交叉、跨越或接近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如搭设跨越门型架、用绳索控制放线高度等,防止接触带电导体,必要时可停电作业。

  跨越道路、河流或其他弱电线路时,应搭设跨越门型架并派专人看守,避免伤及行人或引发事故。看守人员应以信号旗与指挥者联系。跨越房屋或穿越居民区的线路应严格要求遵守有关规程的规定。

  4.2.4.3 严禁在无通信联络及视野不清的情况下放线。

  4.2.4.4 紧线前应确定杆根牢固,必要时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严禁用拖拉机或其它车辆作紧线的动力。

  4.2.4.5 紧线前应确定导线的接头牢固,确认导线未被滑轮、横担、树枝、房屋等物体卡住。在处理紧线障碍时,不应跨在导线上方或在转角内侧,以防跑线引起伤害。

  4.2.4.6 当采用旧导线牵引新导线方法进行换线时,应监视新旧导线连接处不被滑轮、树枝等到卡住,以免将电杆拽倒。

  4.2.5 撤线、撤杆

  4.2.5.1 在涉及停电工作或所交叉跨越的线路带电时,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应向施工人员说明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4.2.5.2 应按耐张段撤除旧线。登杆前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如叉杆或临时接线。先撤直线杆两边村导线,后撤中间相导线,以避免产生交叉扭矩。严禁用突然剪断导线的办法撤旧线。与撤线无关人员应撤到倒杆距离之外。

  4.2.5.3 撤杆前应拆除构件。登杆前应检查;临时加固措施是否完好。一般情况下不应采用破坏性倒杆。

  4.2.5.4 用吊车拨杆时,应将起重绳索系牢于电杆重心以上部位,确认起重臂上方及附近无任何带电设备,起拨时密切注意吊车的稳定。

  4.2.6 装卸和运输电杆

  4.2.6.1 装运电杆时应码放整齐,不得超载。分散卸车时每次均重新绑扎牢固方可继续运输,避免电杆滚动伤人。

  4.2.6.2 卸车时应由专人指挥,不得使电杆自由滚动下滑,应有有效制动措施。

  4.2.6.3 用绳索牵引电杆上山下山时,应将电杆绑扎牢固,并应避免磨损绳索。电杆经过的路线下方向和两侧5米内不得有无关人员停留或通过。

  4.2.6.4 人力

  扛抬电杆时,必须步调一致,同起同落,轻抬轻放。

  4.2.6.5 用人力车分散运杆时,应尽量降低重心,并应绑扎牢固,防止滚动伤人。

  4.3 配电台架工程

  4.3.1 配电台架上的工作属高处作业,应遵守本措施有关“杆上工作”的规定,并杜绝习惯性违章(如不系统安全带等)。近电作业应办理工作票及相关手续,实施安全措施(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等)。

  4.3.2 配电变压器的安装(更换)应严格遵守各项工艺要求。起重前应确认承重架构、起重缆绳牢固可靠。使用吊车应严防碰触上方及附近架构或设备,保护与带电导体的安全检查距离。

  4.3.3 配电变压器底部距地面净空不得小于2.5米,其间不得安装有助于攀援的设备或架构。

  4.3.4 与小容量配电变压器配用的配电箱(柜)的箱体应可靠接地,并采取防雨防漏措施。

  4.3.5 不符合上项要求的应进行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可在高低压带电部分加装绝缘护套等到措施,亦可按照落地安装的变压器处理。

  5 附则

  5.1 本办法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解释。

  5.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改造工程管理制度 篇9

  1、必须保证有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2、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3、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与被交底人签字。

  4、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5、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工程设施完善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改造工程管理制度 篇10

  一、总则

  1、本奖罚细则适用于施工各土建、钢结构施工单位、外协单位和合同单位。

  2、《质量奖罚细则》:主要为各分项工程奖罚细则、质量综合评定等二部分内容。每月各单位的施工过程质量奖罚由我联合体质量安全部考核、汇总,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生效。奖罚金额须兑现到相关作业人员,分配单交财务部和经合部,质安部归档,质安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于质量缺陷的处理费用进入责任单位成本,不能立即处理的质量缺陷,我联合体在当月将预提一定金额的处理费用。

  3、砼单元工程优良率应达到85%,对于当月底单元评定优良率低于85%的单位月底结算单价按:承包单价×[1—(85%—评定优良率)]。

  4、严格按照'三检制'验收程序验收,施工班组初检合格后请单项施工项目体检验收,检验收合格后请我联合体质安部验收。

  5、对于质量缺陷处理预提费用的处理:按照本细则之规定发生预提费用项目时,质安部在当月质量奖考核中进行说明,由劳财部在结算款中进行处理。当预提处理费用多于或少于质量缺陷或隐患处理的费用时,应及时将差额给予退回或补扣。

  6、各单位应认真按照奖罚通知单的内容落实相关责任人,并应在收到奖罚通知单后2日内将责任人报质安部,分别由我联合体质安部建立个人违规台帐。

  7、各分包施工单位质量违规责任人台帐不全或未建立台帐的扣除当月质量奖20%。

  8、对屡犯同一类质量问题的责任人,进行追究处罚。当一月内同一问题连续2次,不同月内累积5次发生时,除当次罚款外,还需停工并接受培训1~3天,培训由其所属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同月内连续3次出现同一问题的员工,建议调换岗位或下调岗级1~2级,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9、质安部实行质量月、周例行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具整通知书,责任单位应按通知单规定时间完成整改,未按期整改完成的罚款300元/日。

  10、本细则主要针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而制定,不包括进度奖励。

  11、本奖罚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我联合体质量安全部。

  二、工程奖罚细则

  1、施工验收严格按照'三检一验制'验收程序验收。

  2、对于不认真施工,造成设计到现场后不能进行正确施工的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3、对于设计和监理联合验收一次验收合格的,给予200元/次的奖励,对于经过两次及两次以上验收才达到合格的给予100元/次的罚款。对于设计和监理提出的施工缺陷处理意见,施工队应进行认真处理。如果对于提出的问题不处理就让验收的,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4、对质安部指出的施工质量问题,不及时处理者,罚款100~200元/次。

  5、各分项工程复检合格后,将验收资料提请终检,同时提交复检资料,并保证资料齐全无误,严禁做假资料,否则对该分项工程签字验收的二检罚款50~100元/次。

  6、对质安部三检下发的现场通知单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接到通知单后应积极处理,否则罚款100~300元/次。

  7、不按设计图纸、文件施工,未经三检同意私自修改设计施工,造成施工问题或者影响验收的,给予罚款500~1000元/次,并对签字二检罚款50元/次。

改造工程管理制度 篇11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企业以质量取胜”。为了搞好工程质量,使工程顺利施工,特制定以下管理处罚条例。

  一、工程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应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质量交底。未经交底致使班组盲目施工,并造成返工的,将追究有关人的责任;班组长接到交底,应及时按交底内容向每位职工进行岗前教育,并做好记录。

  二、每位职工操作必须严肃认真,细致负责,严格按广东省质量验收规范操作,每天由工程质量员、施工员进行检测验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按以下条例进行罚款。

  1、砼浇捣需指定专人浇捣,出现蜂窝麻面和漏振现象,每出现一处处以10—500元罚款,严重造成返工者,浪费材料由班组或个人承担,每层不出现蜂窝麻面和漏振现象奖励10—500元。

  2、有炸模现象由木工班负责凿平,每出现一处罚款20—500元,炸模严重而造成砼浪费,浪费的材料由班组支付人工费和材料费,截面尺寸不符合标准罚款5元/处。

  3、钢筋取料加工出现尺寸不符合而造成材料浪费罚款200元;钢筋保护层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绑扎接头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绑扎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15元,焊接接头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弯起点偏移要求每处罚款6元,网眼尺寸箍筋大小、间距不合要求罚款每处10元。

  4、砌砖工程出现同缝、瞎缝现象每处罚款5元,漏放拉接筋罚每处5元,留槎方法及部位不符合要求每米2元,墙面砂灰光洁,砌砖湿度达规范指标。落地灰清扫不干净,否则见一例罚20元,量大加罚。

  5、抹灰工程垂直度、平整度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罚款5元/处,楼地面找平层平整不符合要求5元/处,空鼓10元/处,阴阳角要垂直,踢脚线平直,砂浆当天要用完,返工材料及人工损失自负。

  6、每天检查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达不到90%者,对班组长进行处罚。

  7、各班组粉刷,砌筑用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严禁隔夜拌和使用,如发现一次罚100元。

  三、质量员要求返工重做的项目,班组必须返工。造成材料、人工浪费和工期延误,一切费用由班组或个人承担。

  四、罚款处理由质量员现场拍照取证开具罚单,交财务科实施,从班组当月进度款或劳务费中扣除。

  五、对在项目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质量被评定的优良的班组和表现突出的个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项目部将给予一定的工程质量专项奖励。

改造工程管理制度 篇12

  1、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郑州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以安全促生产。

  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

  (1)杜绝因工死亡和重伤事故、火灾,轻伤事故控制在2%以下。

  (2)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3)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4)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5)三体系认证,减少季节性发病率。

改造工程管理制度 篇13

  1、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2、砌基础时,应检查和经常注意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现象,堆放砖块材料应离开坑边1m以上,当深基坑装设挡板支撑时,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下,不得攀跳,运料不得碰撞支撑,也不得踩踏砌体和支撑上下。

  3、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采用里脚手架必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杆和挡脚板后方可砌筑。

  4、脚手架上堆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堆砖高度不得超过3皮侧砖,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应超过2人。

  5、在楼层(特别是预制板面)施工时,堆放机械、砖块等物品不得超过使用荷载,如超过荷载时,必须经过验算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后方可进行堆放和施工。

  6、不准站在墙顶上做划线、刮缝和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7、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准在未经过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架上随意再叠加一层,脚手板不允许有空头现象,不准用50mm×100mm木料或钢模板作立人板。

  8、砍砖时应面向内打,注意碎砖跳出伤人。

  9、使用于垂直运输的吊笼、绳索具等,必须满足负荷要求,牢固无损,吊运时不得超载,并须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10、用起重机吊砖应用砖笼,吊砂浆的料斗不能装得过满,吊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停留。

  11、砖料运输车辆两车前后距离平道上不小于2m,坡道上不小于10m,装砖时要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倒塌伤人。

  12、砌好的山墙,应临时系联系杆(如檩条等)放置备跨山墙上,使其联系稳定,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加固措施。

  13、冬期施工时,脚手板上有冰霜、积雪,应先清除后才能上架子进行操作。

  14、如遇雨天及每天下班时,要做好防雨措施,以防雨水冲走砂浆,使砌体倒塌。

  15、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隔离措施,下方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16、人工垂直向上或往下(深坑)传递砖块,架子上的站人板宽度应不小于60cm。

  17、补充交底内容:

改造工程管理制度 篇14

  1.总则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建筑安装工程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2.施工人员要做到十不准

  (1)不准酒后上岗。

  (2)不戴安全帽不准上岗。

  (3)不穿工作服不准上岗。

  (4)不穿工作鞋(电焊工绝缘鞋)不准上岗。

  (5)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准上岗。

  (6)不是电工不准接线拉电。

  (7)不准串岗会客。

  (8)不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

  (9)不准打闹闲聊、谈情说爱。

  (10)不准偷工减料、损公肥私。

  以上每出现一项罚款20~100元。

  3.安全责任制

  (1)项目经理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项目副经理、施工队长是安全直接责任人,项目部设有专职安全员。

  (2)项目责任人或施工人员均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须对工程施工的每个环节了如指掌,安排工作首先讲安全,总结工作必须总结安全。

  (3)对工程的施工机械要有警示牌,使用标准和要求,让每一个使用者弄懂原理及注意事项,谨防乱用乱放、只用不管的现象存在,不按要求施用,弄坏机械设备、机具按实物价值2倍处罚。

  (4)在施工中无论采取哪种作业方法,都必须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禁止以包代管的'现象发生。

  (5)登高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帽;不准穿易滑、硬底或带铁钉、铁掌的鞋,无可靠防范措施不准在同一空间的上层同时作业。高空作业者不得随意向下扔掷物体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传递物体必须用绳拴牢,风力六级以上或雷雨时禁止在露天高处作业。

  (6)施工现象电气设备及用电线路调整或故障处理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实施,线路不得乱拉乱接,加强电路保护,保障用电安全,如有违返罚款30-60元。

  4.施工现场机具安全

  (1)各种气瓶存放和使用时要距离明火十米以上,并且避免在阳光下曝晒,搬动时不能碰撞。

  (2)氧气瓶与乙炔瓶使用时间距不能小于6米,要隔离存放。

  (3)使用中乙炔瓶必须垂直放置,不得卧放。

  (4)使用气割时发生回火,应先关氧气阀,后关乙炔阀,乙炔管着火时,可采用折管子的方法,将火熄灭。

  (5)焊接场所应该保持通风良好,进行电焊、电割、气焊气割工作前应该清除工作物和焊接所有的易燃物或者在焊接处采用防护措施。

  (6)移动电焊机时,须停机断电,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切断电源。

  (7)施焊过程中,人体不要接触在钢板或其他导电的物件上。

  (8)龙门吊在使用前要经过试车,试车前应注意检查挂钩、钢丝绳、齿轮和电气部分等。使用时应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上或者在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悬空时驾驶人员不能离场。

  (9)机械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果损坏应立即修理。钢丝绳严禁做地线使用,磨损超过报废标准的锈蚀缺油的严禁使用。

  (10)起重吊装人员应分工明确,工作中要设专人统一指挥,起重人员应熟练各种起重和指挥起重机的手势、旗语等联系信号。

  (11)起重机械、牵引机械和辅助工具都要标明最大负荷量和安全速度,龙门吊必须装有起重限位器,必须装上排绳器,轨道必须安装夹轨钳。

  (12)起吊前先进行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起吊,吊运物件时不宜离地面太高,不得长时间悬吊。

  (13)起重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吊绳和吊具,发现异常,应立即停吊,进行处理。

  (14)起重过程中,有关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吊装现场。

  (15)雨天不准露天施焊,在潮湿地带焊接时,应站在绝缘物品上,并穿好绝缘鞋。

  (16)进入设备容器施工时,照明灯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17)严禁湿手操作电气开关,操作高压、刀闸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18)在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或设专人看管。警示牌必须谁挂谁取。

  5.配电箱安全管理

  (1)开关箱内必须有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装置参数必须匹配。

  (2)配电箱内开关上必须有与设备相符的标志。

  (3)配电箱必须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4)罐内照明要使用安全电压,闸刀开关熔丝参数与设备容量必须匹配。

改造工程管理制度 篇15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管理

  1、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及文明协议书;

  2、审查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资质;

  3、审查承包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4、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目标;

  5、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承包单位检查分包企业的安全制度;

  6、审查承包单位特殊工种(大型机械设备操作工、电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等)有关操作人员及指挥人员的`资格证书、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7、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8、督促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9、督促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搭设安全生产设施和做好使用前的验收工作。

  二、施工过程中的管理

  1、施工现场完成“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宣传布置工作;

  2、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3、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

  4、督促承包单位做好施工安全的自检落实;

  5、检查施工现场三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使用落实情况;

  6、检查施工现场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及基坑边沿的安全防护措施及警示标志的落实情况;

  7、落实施工现场二牌(文明施工挂牌,无重大伤亡事故累计天数挂牌);

  8、落实施工现场七图(总体布置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网络图,电气线路平面布置图,地下管网分布图,施工临时通道、排水走向图,消防器材布置图,工程进度计划网络图);

  9、监督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做好严禁酒后上班、有危险地段严禁吸烟工作;

  10、监督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器材布置是否到位,是否符合消防要求;

  11、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场地布置,物料堆放、安全标志,活完物清,环境整洁,饮食卫生等文明施工的落实情况;

  12、严格检查和制止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发生;

  13、及时检查夏季、冬季、雨季等特殊情况下的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重点专业安全管理检查

  1、基坑支护施工检查;

  2、高空作业施工检查;

  3、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合格验证、上岗操作、装、运行、拆的安全检查;

  4、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的检查;

  5、脚手架装卸台等的施工、拆卸检查;

  6、其他特殊施工工序的安全检查。

改造工程管理制度 篇16

  一、承包与发包的安全管理要求

  1、严格审核承包人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承包人不得以肢解的方式将承包的全部工程对外分包,也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

  2、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劳务分包,劳务分包要求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关资质。

  3、严格对分包方安全资质审查,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且不得过期。

  4、加强合同的管理,必须签订施工合同,除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外,还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5、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二、发包人的安全管理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与地方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三、承包人的安全管理要求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请的雇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只能部门、安全人员的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和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该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和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超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殊作业无证操作的现象,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妥善专门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与、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忍让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要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该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改造工程管理制度 篇17

  1、范围

  本标准对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各参建单位应急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等内容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华能长兴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基建工程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电监安全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电监安全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

  电监安全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试行)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

  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

  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违章考核细则

  3、术语和定义

  3.1、应急救援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突发事件危害,防止事件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3.2、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3.3、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对基建工程各参建单位的总体要求

  4.1.1、各参建单位应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建立责任明确、应对措施正确有效、应急响应及时迅速、应急资源准备充分、立足自救原则的应急救援机制。

  4.1.2、各参建单位应根据国家电监会《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要求,结合工程项目和各标段的特点、工程项目所处地区的地质、季节气候特点辨识风险,确定需要编制的应急预案(如:人身伤害、火灾、大型机械倒塌、建筑物倒塌、土石方坍塌以及季节性气象灾害等)。

  4.1.3、应急预案编制的程序、内容和要素要满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基本要求。

  4.1.4、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注重全体人员的参与和培训,使得所有与应急事件有关人员均掌握危险源的危险性、应急处置方案和技能。

  4.1.5、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进行评审。电厂的应急预案评审由电厂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各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评审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监理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

  4.1.6、应急预案评审后,电厂的应急预案经由电厂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并报地方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署发布,并报电厂备案。

  4.1.7、各主要施工单位应负责其分包单位的应急响应机制的建立,并满足应急管理要求。

  4.2、对基建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具体要求

  4.2.1、电厂应在基建工程第一次安委会后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成立由电厂、监理、主要施工单位(标段承包商)组成的应急指挥部以及组建基建工程的抢险队伍。

  4.2.2、电厂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节点,工程项目所处地区的地质、季节气候特点组织制订综合性应急预案以及专项应急预案。

  4.2.3、电厂应根据基建工程实施的节点,适时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4.2.4、监理单位协助电厂编制综合性、专项应急预案以及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4.2.5、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应急响应机制的建立,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4.2.6、监理单位应检查施工单位应急物资的配备和定置存放满足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

  4.2.7、各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应急指挥部下组建本承包标段的抢险队伍或各分包标段的抢险队伍。

  4.2.8、各施工单位应根据电厂基建工程的综合性以及专项应急预案,结合本标段的重要部位、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4.2.9、各施工单位应根据电厂基建工程的综合性以及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配置满足本承包标段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各类抢险物资、通讯器材、照明、临时电源等),并专人管理,定置存放。

  4.2.10、施工单位应适时组织本承包标段的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5、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电厂安质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5.2、本标准按《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违章考核细则》和《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改造工程管理制度 篇18

  总则

  第一条加强施工的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符合公司管理要求,以适应公司工程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程部所有员工以及施工队。

  第三条此规定由工程部与公司共同制定。

  一、申请进入本公司的施工队应填写。并遵守重庆淙正装饰有限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公司将视情况轻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罚款及清退出公司。

  二、项目管理

  1、开工工程必须在甲方签订合同,交纳完预付工程款之后进行。

  2、施工前,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及工程任务书,三日内准确无误地向材料采购部提出工程材料计划。

  3、制定详细进度计划,报公司工程部审批,并严格按计划施工。

  4、按合同工期交工。工程延期由工程部经理会同甲方分析原因并签工程延期单。

  5、认真填写施工用材计划单,公司供应材料,施工队应及时准确查验,签字验收。如其后发现问题,施工队责任自负。

  6、施工用材更换,工程部应会同预算部、材料采购部共同处理。

  7、每个施工环节按标准作业,需要甲方验收的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签字。

  8、工程竣工验收必须由客户在验收单上签字,验收结论由甲方写上“整体验收合格”,并办理工程保修单,结算单。

  9、文明施工

  10、严禁施工队在为本公司施工期间接私活。

  三、工程款管理

  1、项目收款由工程部及时通知甲方应交款金额,甲方到财务部交款。

  2、项目承包价由总经理指定的专门核算人员核定。

  3、项目支款应按进度逐笔支付;由工程部经理初审,报总经理批准。

  4、同甲方工程结算、施工队结算由工程部负责。结算金额由工程部现场负责人提出,报工程部经理、总经理批准。

  5、支施工队尾款,财务部应按照合同规定扣除质保金。

  四、内业管理

  1、工程部每周举行部门例会一次,每月举行施工队例会一次,均由工程部经理主持(具体时间自定)

  2、每次例会后,应在24小时内将会议纪要上报总经理办公室。

  3、工程部应于每月底将当月开竣工项目、在建装饰项目进度月报表上报办公室备存。

  4、出现重大质量、服务或客户投诉事故,工程部应立刻安排相关人员处理;并及时上报处理方案给公司总经理,并在3日内将事故处理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行政部。

  5、档案管理:工程全部资料由工程部验收归档。

改造工程管理制度 篇19

  1、目的

  建立公司物业统一的工程管理标准,进一步规范各地区物业公司住宅服务项目的工程管理。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物业商业和住宅服务项目。

  3、管理标准

  分项内容服务标准

  前期介入、分户验收、接管验收:

  见待正式确定发布的公司物业前期介入指引文件中的《物业前期介入与接管验收指引》、《物业前期介入的内容及标准》

  装修服务:

  在交房前制订《装修手册》,在交房时发放全体业主物业公司应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和当地生活习惯确定装修时间,避免装修干扰已入住业主的正常生活,工程部应根据公司规定装修时间或当地法规要求进行巡查

  物业服务中心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订装修人员及物料进出的路线及时间业主的装修申请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与业主签订《装修服务协议》

  物业公司应在交房前对各种户型存在的设计缺陷、共性问题进行识别,制订应对措施。制定装修指引,针对客户可能出现的装修需求,在不影响本体和里面情况下制定统一方案对客户进行指导。提示改动部分不在质保期范畴,对影响房屋外观整体形象等装修行为做出统一要求

  装修前对装修的注意事项及室内的设施布置情况向业主进行交底说明

  每日必须对装修现场进行巡查,涉及结构或政府要求申报内容,必须由业主提供申报结果。违规装修情况必须发出告知整改,报告政府,证据保留装修结束后与业主、装修单位进行三方验收装修完毕后,房屋装修档案需进行存档

  遗留工程处理:

  各管理处有遗留工程统计清单和跟进记录,交房半年内,跟进地产公司整改处理:对重大遗留工程有解决的方案,交房一年,已解决问题占总遗留工程的80%,交房二年,全部解决形成系统性的建议报告公司,避免类似问题再出现

  工程档案资料:

  各个物业服务中心建立图纸资料台帐,实行专人责任管理,电子目录上报公司,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建立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借阅等管理机制,保障资料的长期完整。新项目验收时,地产公司须把完整的图纸资料移交给物业管理处,否则不予验收

  设备台帐:

  在交房后三个月内建立设施设备台帐所有设备应按单机单台或功能系统建立《设备卡》,贴于或悬挂于设备上;由于部分设备无法张贴《设备卡》如:潜水泵、污水过滤池等无法贴于设备上,可以在附近醒目位置粘贴予以标识

  节能降耗:

  在项目交房一年内应根据具体情况基本完成节能改造工作,在不影响正常功能使用的情况下,每年应建立节能降耗指标,并力争持续改进公共区域走廊、公共场所、办公室内等区域的照明普通灯泡采用节能灯(声控灯不适合节能灯,但可以适当控制照明数量与减小灯泡瓦数),并采用控制开启时间等节能措施;公共区域用水(保洁、绿化、宿舍、食堂等用水),控制水阀的开启量、采用节能型器具进行节约;其它能耗资源的控制使用

  各物业服务中心应根据具体情况建立《节能降耗制度》,并进行落实中央空调通过启停最佳控制、冷却水泵变速驱动、风机起停控制和实施热量计量管理等措施来控制能耗

  维养计划:

  各项目应制订各类设施设备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严格执行,保留记录

  维修保养计划应包括:供配电系统、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采暖系统、消防系统、房屋本体及附属设施、电梯、计量仪器、水景(水系)、游泳池、停车场、高空设备(吊船、擦窗机等)等

  维养计划必须与年度预算相结合

  设备房管理:

  设备房内外应有相应的标识,按照公司统一标准制作

  现场的作业指导书齐备有效,各类设备维修检修记录完整。相关管理制度上墙,值班人员有效操作证件的复印件需张贴上墙

  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和应急灯,通风良好

  设备房内的开关、阀门、单体设备等要有明显的状态标志。流体要有流向标识;重要和操作有危险的设备、部件要有警告标识

  各类仪表使用正常无损坏且合格,状态标示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责任人明确

  设备房中重要设备上端如有排污管等设施时,应在该设备上端加设喇叭口、挡板等设施,做好防护措施,以保证重要设备的使用

  重要设备房内(如监控中心,电话机房、配电房、发电机房、消防控制室、电梯机房、电脑机房、水泵房)应配置干湿球温度计,对环境的温、湿度进行检测,设备房内环境温度应保持在40摄氏度以下,相对湿度应保持在80%以下,有防鼠防虫设施并定期消杀,上述设备间配备2个以上2公斤手提式灭火器和1个应急照明灯

  设备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及与管理无关的物品

  应该有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水电表每天必抄,注意观察水电异动的状况

  设备房及库房中均应采用防爆型开关、灯具

  噪音污染严重的设备应采用防噪设施

  设备房钥匙由工程部专人负责管理

  供配电系统管理:

  属于三级用电负荷的总配电房的配电设备每日至少巡视检查两次并记录。属于二级用电负荷的总配电房的配电设备每日至少须四次并记录。属于一级用电负荷的总配电房的配电设备每两小时须巡检并记录

  管理项目建立检查制度并予以落实,检查记录完整

  高压配电室需要有完好的模拟操作盘,高压操作工具与高压操作保护设施

  公共区域的管井门、箱柜门须处于关闭状态并配有设备标识、警示标识。临时取电必须穿管、作出警示防护要求

  动力配电柜互投装置手动、自动转换灵敏,功能完好,指示正常。配电设备接地电阻值小于4欧姆

  电容补偿柜功率因数能手动、自动调节控制。补偿柜内接触器动作灵敏、放电电阻、熔断器可靠无损坏。补偿控制手动、自动切换有效。补偿电容壳体无膨胀,相间对地绝缘电阻大于0.5兆欧。功率因数:不小于00.9

  高低压配电柜内部连接螺栓无松动;无发热变色接线;仪表、蜂鸣器、电铃、按钮、指示灯完好无损坏无缺项;盘内装置无异常声响、无焦糊气味;配电回路标识清楚准确

  高压继电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电气操作工应能识别各种掉牌信号性质

  酸性蓄电池经常保持在浮充状态,定期作定充保养。电池端子绝缘良好,表面清洁无电解残液。电线绝缘完好无锈蚀。充电状态不允许开盖

  发生停电事故后,5分钟(特殊困难不超过15分钟)内启动发电机,并至少能连续运行4小时

  发电机设备:内燃机、减速箱、启动马达、发电机润滑良好。润滑油泵管线接头阀门无泄漏;发电机、柴油内燃机,润滑油泵、启动电机,无异常声音、异常震动;柴油发动机转速稳定。发电机输出电压符合标准要求;备用柴油量保持在容器容量的80%附近或确保电机连续工作24小时的储备量油,在柴油保质期到期前,应妥善处理储备的柴油;若系水冷式发电机,冷水箱水量保持在容积的80%以上,四滤应及时更换;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两套蓄电池,至少每2个月轮流切换使用;备有符合要求的切换开关装置;发电机接地可靠,对噪音污染已影响业主生活的发电机房应有隔降噪音措施;蓄电池组电压保持在24v左右,正常情况下,发电机转换开关应打在自动位置。每两周启动试运行一次,每次运行时间为15分钟

  电梯管理:

  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完备

  电梯运行稳定,开关门灵活,舒适感好,平层准确,轿厢通风,照明良好,从启动到平层皆无异常震动、冲击以及异常声响

  合格平层状态平层误差在正负7mm以内

  门导轨、电机、轴承、锁钩、臂及各滚轮应灵活转动润滑良好

  限速器动作应灵敏可靠,润滑良好。保持限速器张紧装置正常工作,断绳安全开关的可靠性

  供方应有资质,每月检修至少一次,有检修记录

  电梯机房地面应铺装或进行油漆,门窗应有防飘雨设施

  保持减速器内润滑油清洁和润滑性能,油面高度在油标规定范围内

  轿顶、机房设备、井道设施、底坑无杂物,无油污,无积水

  继电器接触器触点应吻合,无积碳和熔焊现象。控制盘、各种开关、按钮、蜂鸣器、电铃、对讲,指示灯、照明不缺损,工作正常,灵活可靠,接线端子压接牢固,导线编号清楚无误

  盘车、救人设施置于机房明显位置。平层标志明显

  滑动导靴的衬垫工作面磨损量小于1毫米。间隙应均匀

  缓冲器所有螺栓应紧固无泄漏,无锈蚀

  传动杠杆配合转动处应有良好机油润滑钳口滚动或滑动部位涂锂基润滑脂。其动作应灵敏可靠

  钢丝绳断丝在各绳股之间均匀分布时,在一个拧距内最大断丝数不允许超过32根,不允许钢丝绳表面有较大的磨损或锈蚀,磨损的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原直径90%

  安全触板的动作应灵敏可靠,电梯故障时在轿箱内能用手将门拨开

  物业公司应制订相关的应急预案,如:电梯困人、发生火灾、自然灾害等

  电梯机房应有通风降温设施,温度保持在0―40度之间,无机房电梯底坑的防水与排水的控制措施到位

  运行出现故障后,有电梯上岗证或具备救援知识的人员,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做相应的救援处理

  给排水系统管理:

  水泵运行无异响,无异常震动。水泵轴无泄漏。(正常机密封泄漏应小于3滴/分,填料密封泄漏应小于10滴/分。)润滑油箱内不能混入水分,油位在油标范围内,具体操作参考水泵说明书

  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止回阀动作灵敏可靠。水池、水箱按规定时间进行清洗及水质检测

  限水、停水按规定时间通知用户。对紧急停电停水突发事件处理应具有有效预案

  高层变频供水系统变频器、压力调节器、控制柜应保持干燥、无灰尘、通风良好、接线紧固。供水压力波动范围在正负0。03mpa范围内。重要管道上的压力仪表每年定期进行校验

  下水管道、水沟、污水池、地漏无堵塞、无淤积

  污水泵运转时无异响和震动,阀门法兰、止回阀、管线无漏水无严重锈蚀。污水水位控制装置灵敏可靠,平时转换开关处在自动控制状态。控制箱开关、指示灯完好。电机运行电流小于额定值

  常用的污水泵要建立巡查制度,保障不返水,不空转,避免污染环境与浪费电能

  综合管沟、化粪池等一定深度的检查井,使用五防井盖等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建立化粪池、下水管线、污水井清掏检查计划,外委或部分外委工作计划

  水泵房有报警设施,防止爆管

  有排水沟和防溢水设施:

  生活水箱、水池加盖上锁,在通气口和溢流口安装防虫网。有条件的情况下,生活水箱安装低位报警系统和高位控制系统装置

  管线上有流水方向指示:

  生活水泵房水箱间维修保养要注意油漆,涂料,稀料、焊接等对水的污染,要有相应的通风措施确保安全

  智能化系统管理:

  可视对讲系统:管理平台机、单元室外机、围墙机画面清晰、声音清楚,呼叫、振铃灵敏可靠。系统电路板安装接线牢固,布线整齐、线缆标识清楚正确。室外机、围墙机安装牢靠

  门禁安全报警系统:系统主机、读卡器、安全报警传感器、探测器动作灵敏可靠,线路布置连接牢固

  周界防越报警系统:红外线接收、发送效果良好,功能正常;报警主机运行正常、操作键盘布撤防正常、线缆标识清楚、电源变压器防水处理良好。探测器清洁、安装牢固

  停车场道闸系统:服务器及管理附属设备运行正常,数据完整、手动按钮灵活有效,闸杆转轴润滑转动良好,闸杆水平,反光纸完好、道闸机坐固定稳固

  监控摄像机:内外部清洁无尘,云台转动灵活,焦距、光圈、方向、测量电源电压正常,安装牢固,录像画面清晰;画面切换稳定

  巡更系统:管理电脑、手持终端运行正常,数据完整、采集底座显示正常,采集数据正常

  背景音乐及广播系统:各类声源设备按钮及指示灯工作正常,功能良好、话筒切换正常,联接可靠、扬声器声音清晰,无沙哑及无声等不正常现象

  按照保养计划对电脑进行维护。根据电脑的实际情况与使用情况,对重要部位的录制硬盘进行调整,如有必要可以增容或者部分内容的单独存储

  消防系统管理:

  消防控制中心主机、消防联动控制柜运行可靠。消防专用工具配备齐全。消防室内设有报警

  记录

  消防水泵、喷淋水泵供水系统具备任意时间启动不堵转跳闸。不泄漏。止回阀动作灵敏可靠,反向不泄漏。消火栓配置齐备,各配件功能良好。水流开关、水压力开关动作准确稳定。消防水泵控制柜指示正常

  喷淋头:无泄漏,外观完整。消防烟感、温度传感器清洁并定期对外观进行检查,同时按比例进行抽检

  消防排烟系统,消防广播系统,区域火焰报警器,各种模块处在良好工作状态,有联动测试记录。设施功能完备无损坏

  开消防结合器的扳手要在附近存放,开启地下消火栓的钥匙和大闸应放在固定位置

  消防系统应保持在自动状态,可在消控室内加自动改手动按钮

  定期进行末端压力检查,以确保在正常值内

  卷帘门电气自动控制、电气手动控制、关门动作程序正确

  对消防系统应有检测计划,并在一定周期内覆盖全部设施

  采暖系统管理:

  锅炉、分汽缸和水泵的.出口压力数值恒稳定,供回水温度在规定的范围内,安全附件灵敏可靠,安全阀定期人工排放,管道阀门无泄漏保温层完好

  严格按照锅炉使用说明书进行锅炉操作

  锅炉本体、阀门、法兰、管线、油管、燃烧器。无漏油漏水、无锈蚀,螺栓紧固

  市网供热:热量计量或热水差压、温度、流量等计量仪器,精度高于0。5级。传感器、变送器、显示表、传输线等连接牢固,接线有标识。仪表应至少应每两年定期请技术监督部门检验认可

  换热器设备应设有排气阀、排污阀。设备应根据水质和介质实际情况,定期的检查和清洗

  热水循环泵进口管路必须充满热水,禁止泵在气蚀状态下长期运行

  市网供热时,为防止水击,开启总进气阀前应将分气缸排污阀打开,缓缓开启蒸汽阀,先将凝结水排净,待排出全是蒸汽为止

  分水器、集水器无泄漏、无锈蚀、保温状况良好损坏率小于5%,排污阀、压力表、进出闸阀标识清楚,无泄漏无修蚀

  电加热采暖:电热膜装置、导线绝缘电阻大于0。5兆欧,电热膜、空气开关、导线、接线端子无发热、无变色、无焦糊气味;空气开关过负荷保护、短路保护灵敏可靠

  空调系统管理:

  冷却塔内填料3—5年进行更换,冷却塔噪音小于65分贝,设有防鼠虫措施,滤网清洁,冷凝水畅通,转动部位无异响,冷却水、冷冻水的年检测报告齐全

  风机盘管、风口、翅片等至少应半年清洗一次;中央空调新、回风机组过滤网至少每10天清洗一次

  冷却塔设备、冷水机组设备、电机、水泵严格按说明书进行操作,换季启动机组时,需对冷水机组进行调试,冬季结冰地区需要有防冻措施

  冷却水水流开关、冷冻水水流开关(或其他类型传感器)应稳定可靠。其输出参数应与冷水机组要求相匹配

  房屋本体及附属设施管理: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无变形、裂缝、腐蚀现象

  每年3—5月为防雷系统年检:房屋本体的防雷设施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姆;引下线、屋顶避雷网线、中性点接地,设备层的避雷带、网的无脱焊,如有生锈,用银粉修复

  空置房水电控制阀门应处于关闭状态

  内外墙面、建筑小品外观完好、整洁,空调架安装有序,无生锈、无开焊。室外招牌、广告、霓虹灯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外墙装饰无破损

  屋面排水与地面雨水井通畅,日常每周巡检一次,每年开春后、雨季来临前、第一次大雨后、入冬结冻前,均需进行屋面防水与地面雨水井情况的检查并记录和统计

  小区内栋号有明显标志,小区入口处和主要路口有总平图,在大型社区要有引路标识图

  各种休闲娱乐设施转动部位灵活,无异响,承重部位无变形,各部位无棱角

  儿童活动场所和娱乐设施无安全隐患,油漆无脱落,环境清洁,色彩活跃,物品整齐

  北方水景观在入冬前把水全部放掉并做相应的防冻措施,防止静水的水管水泵冻暴,夏天根据实际季节、气候、时间对水景观的控制开放

  所有钢构、栏杆、井盖等铁制品每半年油漆一次,保证鲜亮

  木作的翻新和油漆应每年进行一次

  操作较复杂或如操作不当会引起伤害或设施损坏的娱乐设施,应设置使用说明,做好相应的安全警示

  活动区域要有开放说明、设施使用说明、温馨提示

  景观照明根据实际季节、气候、时间对景观照明的控制开放,室外用电必须保障漏电保护完好,无破损线路,尽量使用安全电压

  加建改造管理:

  造价在1万以上及特殊的加建改造需要施工图纸,平面图与例图,注明相关数据,如长、宽、高、厚、线路的距离、图例等

  技术交底:需要说明施工细节,重要位置的相关要求,注意事项,施工工艺,相关材料标准,任何工程要求前提是符合行业、国家、安全标准等相关规定

  特殊工程需要对重要部分的材料封存,如瓷砖、板材、管材、涂料、石材等材料

  新工艺新材料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如使用标准,安全标准,环保标准及行业、国家标准

  工具管理:

  各部门应建立个人工具及公用工具领用台账,并指定责任进行管理

  员工个人使用工具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员工赔偿;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则可以经主管批准后在仓管员处以旧换新并履行报损手续

  大型公用工具使用除应遵循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外还应每个月进行一次保养

  公用工具中的计量器具应定期送检,检验后合格的方可使用

  计量仪器仪表管理:

  购买仪器仪表时,必须附有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厂家生产检验合格证;并按照相应仪器仪表使用规定定期由公司指定部门送专业机构检验,出具检验报告结果,并有效标识

  对于公司和专业机构均无法检定的专用仪器仪表(设备),由提供仪器的供货商按公司规定的检定周期出具证明材料

  受检合格的仪器仪表作好受控标识;不合格的仪器仪表(设备)外送专业机构调校、修理或予以报废处理,并予以记录存档

  质保金退付管理:

  在接到退付质保金申请后立即以公告、短信、电话的形式告知服务区域内的业主,让业主半个月内来报修,公告要照相,电话要有电话通话记录、时间、通知的电话号码、被通知人的姓名以及意见

  做好证据收集,确保不引起法律纠纷

  组织专业维修人员

  仔细排查相关项目,是否百分百没遗留问题,如果存在隐患问题,立即提出整改,合格为止,即将出现的问题需要施工方整改或者预留风险金

  退付质保金应由各管理处工程主管、客户服务主管及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物业公司才进行签字。应扣除代付的整改费用

  维修基金使用:

  由物业公司代管的维修基金在支出前,应按规定获得批准后执行。没有业主委员会或非物业公司代管的维修基金在支出前,按照相关规定,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当地政府无明确使用要求或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维修基金使用应至少做到帐目清楚,并向业主公开

  接管项目应与委托管理单位签订共用设备设施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或明确相关管理责任

  维修家政服务:

  维修人员接单后,检查整理仪容仪表,根据维修内容,做好相关材料工具准备,15分钟到20分钟内到场,不能在较短时间内到达的,需由客户服务部知会客户,并约定时间

  工完场清,物品回位,垃圾装袋带走

  完成维修工作后应主动请客户检查,客户满意后,请客户在维修服务单上签名确认及服务意见。并把维修单按照填写规定返回客服中心登记回访

  维修人员入户维修时,不可与业户聊天和打听业户隐私,禁止收取业户钱物,不得泄露公司任何机密

  维修或更换贵重物件等应与业主签订相关协议

  经现场检查,发现无法即时维修的应与业户讲明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汇报客服中心与工程主管或维修班长

  物料管理:

  仓库内物资摆放整齐,分类标识,容易领取,质量不确定的物资应隔离存放

  仓库应根据库存物资特性,配备相应的温度计、湿度计等监测工具及设定上下限值,具有相应的防火、防潮、反腐、防盗、防挥发等保管和安全措施

  易燃易爆物资应隔离存放,存放仓库应具有相应的消防、灭火器材和防爆灯具

  大型氧气设备等具有爆炸危险的加工维修设备的存放地点离住宅窗户应至少30米,离人群聚集场所至少50米。乙炔瓶和氧气瓶必须隔离存放

  库存物资进出仓、领借用手续完整

  所有库存物资应建立库存物资台帐,定期盘点,保证帐物相符

  部分废旧物质的利用管理,配置相应的维修工具与材料,把可利用物资再加工再维修再利用

  做好设备设施紧急预案常用的工具配置、保养与应急材料的管理。如常用阀门、开关、管材、线缆、移动潜水泵,安全绳,安全带,应急照明等

改造工程管理制度 篇20

  第一章总则

  一、安全生产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社会信誉的一项系统工程,直接关系到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为搞好和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护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促进企业的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安全管理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及“谁管理,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党政工齐抓共管”的保证体系。

  三、公司安全管理必须坚持从严治理,做到严明职责,严密制度,严肃纪律,严格考核。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对项目安全管理实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一、项目部必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领导小组的组长,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设立负责安全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经理对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和机构安全工作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并协助搞好机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项目经理部设立专职安全员一名,特殊情况下可设两名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经地方劳动部门或总公司、局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获得安全员证后方可上岗。

  三、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岗位时,须报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并配备经培训获得安全员证的其他人员接替工作。

  四、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安全职责

  (一)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部经理对全公司、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副经理在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和办法等。结合单位或工程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制定本单位各工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负责检查落实。

  3、认真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部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五同时)。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措施。严格执行劳保用品和防暑降温物品的发放标准。

  4、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安全措施。对新、难、险工程和不良条件下的工作场所,组织编制安全设计或安全措施,按规定报批后施工。

  5、领导本公司、项目部安全小组和负责检查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坚持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点现场或关键岗位要实行重点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定人,限时整改。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6、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自管辖的安全工作,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在技术、资金、物资上给予妥善安排和保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减少和杜绝伤亡事故。

  7、对发生人身、机械、火灾等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事故原因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和处理意见报有限公司审批,同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8、加强对职工的遵章守纪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推广先进科学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项目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在经理领导下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技术领导责任。

  1、主持项目安全技术业务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制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制度、条例、规定的施工规范等,组织编制安全技术规范操作规则。

  2、编制审定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有具体可行的安全内容,在技术交底时要有详细的.安全措施要求。讲解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深入施工现场,及时解决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3、组织施工技术、科研、安全监察、劳动保护人员研究推广安全生产防尘、防毒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科研工作,及时纠正。

  4、督促并指导工人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生产,对施工生产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及时纠正。

  5、负责干部、工人的安全技术教育,提出预防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6、按管辖范围参加各类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科学技术数据。

  (三)安全质量部门安全职责

  安全质量监察管理部门在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责任。

  1、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

  2、参加或组织审查安全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积极提出改进意见,负责监督贯彻执行。参加检查验收各种施工临时设施和劳动保护设施。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有权制止使用。

  3、参加审查本单位的新建、改建和大修工程的设计和验收至不符合劳动卫生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的应提出限期改正意见,对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制止施工和投产使用。

  4、参加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

  5、审查和参加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办法、措施等,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对查出的严重问题填写“劳动安全监察通知书”或“劳动安全监察指令书”,督促限期整改。对领导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有权制止,遇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情况,有权指令停止生产或指挥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研究处理。

  7、会同劳资、教育部门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负责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的组织工作。

  8、参加领导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的问题分析整理,提出改进措施,经单位领导批准,督促实施。

  9、参加企业评先、评优工作,行使安全指标否决权。对在安全工作中采取措施预防事故做出成绩的人员,有权提出给予一次性奖励的建议。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屡教不改者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直至建设领导调离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

改造工程管理制度 篇21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第三十三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三十七条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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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4: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