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科技工程管理制度 |
范文 | 科技工程管理制度(精选25篇) 科技工程管理制度 篇1科技园物业工程部工具管理制度本工具管理所指之工具依工作需要,区分为“部门装备”及“个人装备”分别由专人及发放个人保管。 所有工具的购买,均由部门主管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购单交管理中心主任和物业总经理审批后再执行,并把费用列入部门费用科目内。 所有新、旧工具均需要《设备(工具)入库单》入库登记,每月制定《工具库存表》交管理中心备案。 凡领用工具者,俱应填写《设备(工具)领用单》,经部门以主管审批同意,由使用人签名后领用,领用单分两联,一联自行保管,一联留仓管员保管,本项资料列入移交。 工程人员之“个人装备“,设《个人工具登记卡》,以便查验。 “部门装备”由管理中心指定专人保管,领用人需办理有关手续方可领用,用完应立即归还,如有遗失,由保管人员负责。 工程人员应依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使用,一旦发生损毁,应及时报告,连同已损毁之某些人交工程部主管鉴验后购换工具。 报告内容应书明“工具品名、规格、损毁情况及损毁原因,损毁之工具领换时,应以旧换新。 工具的最低使用提限由各部门的主管根据有关规定如在使用年限内,因不正当使用而致损毁(由部门主管依据毁损情况判断后),使用人应负责赔偿。 各部门主管应于每月十五日对“部门装备“及”个人装备“检查一次,核实数量。 科技工程管理制度 篇2本工具管理所指之工具依工作需要,区分为“部门装备”及“个人装备”分别由专人及发放个人保管。 所有工具的购买,均由部门主管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购单交管理中心主任和物业总经理审批后再执行,并把费用列入部门费用科目内。 所有新、旧工具均需要《设备(工具)入库单》入库登记,每月制定《工具库存表》交管理中心备案。 凡领用工具者,俱应填写《设备(工具)领用单》,经部门以主管审批同意,由使用人签名后领用,领用单分两联,一联自行保管,一联留仓管员保管,本项资料列入移交。 工程人员之“个人装备“,设《个人工具登记卡》,以便查验。 “部门装备”由管理中心指定专人保管,领用人需办理有关手续方可领用,用完应立即归还,如有遗失,由保管人员负责。 工程人员应依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使用,一旦发生损毁,应及时报告,连同已损毁之某些人交工程部主管鉴验后购换工具。报告内容应书明“工具品名、规格、损毁情况及损毁原因,损毁之工具领换时,应以旧换新。 工具的最低使用提限由各部门的主管根据有关规定如在使用年限内,因不正当使用而致损毁(由部门主管依据毁损情况判断后),使用人应负责赔偿。 各部门主管应于每月十五日对“部门装备“及”个人装备“检查一次,核实数量。 领用工具不得 科技工程管理制度 篇31、项目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四新'成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并负责组织编制推广应用计划,落实推广应用项目的责任人及要求完成时间等,并组织实施。 2、项目经理参与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计划的编制,并负责解决科技开发和科技推广项目所需的经费和人员。 3、项目内业技术人员协调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计划,并参与实施工作,协助项目技术负责人、队技术员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负责对实施中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及整理工作,并进行总结。 4、对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项目在工程上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应按规定每季向公司(区域公司)上报,本项工作由项目内业技术人员负责填报。 科技工程管理制度 篇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全线公路建设安全管理,杜绝施工期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路工程保质量保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制度。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和规定。做好公路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宏观管理,并制定项目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不安全的因素和事故隐患要有超前防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做出安全生产责任制。 3、依据上级有关公路建设的安全规定,督促各施工单位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4、监督各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施工程序,纠正违章作业,检查各单位施工现场各种标志牌是否齐全有效。 5、对公路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6、负责经常性的公路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各种施工机械、车辆和公务车辆司机的安全行车教育;全员防火、防汛、防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员防范意识和业务技术水平。 科技工程管理制度 篇5一、为规范工程局所属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管理,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 二、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及所属公司承揽的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管理。 三、本办法所称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是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 8m,或搭设跨度超过 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 20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局、公司、分公司技术部门负责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五、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 六、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编制说明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二)工程概况:高大模板工程特点、施工平面及立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具体明确支模区域、支模标高、高度、支模范围内的梁截面尺寸、跨度、板厚、支撑的地基情况等。 (三)施工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等。 (四)施工工艺技术: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基础处理、主要搭设方法、工艺要求、材料的力学性能指标、构造设置以及检查、验收要求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及混凝土浇筑区域管理人员组织机构、施工技术措施、模板安装和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应急救援预案,模板支撑系统在搭设、钢筋安装、混凝土浇捣过程中及混凝土终凝前后模板支撑体系位移的监测监控措施等。 (六)劳动力计划:包括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等。 (七)计算书:验算项目及计算内容包括模板、模板支撑系统的主要结构强度和截面特征及各项荷载设计值及荷载组合,梁、板模板支撑系统的强度和刚度计算,梁板下立杆稳定性计算,立杆基础承载力验算,支撑系统支撑层承载力验算,转换层下支撑层承载力验算等。每项计算列出计算简图和截面构造大样图,注明材料尺寸、规格、纵横支撑间距。 (八)附图:包括支模区域立杆、纵横水平杆平面布置图,支撑系统立面图、剖面图,水平剪刀撑布置平面图及竖向剪刀撑布置投影图,梁板支模大样图,支撑体系监测平面布置图及连墙件布设位置及节点大样图等。 七、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后,必须报本单位技术部门,由技术部门组织有关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并组织外部专家论证。 八、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的评审、论证按 20xx年《中建六局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以下人员应参加专家论证会: (一)专家组成员;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九、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评审、论证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方案是否依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施工条件编制;方案、构造、计算是否完整、可行; (二)方案计算书、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 十、项目经理部要及时根据专家的论证意见修改专项施工方案,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签字,报监理单位审批。方案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十一、项目经理应组织生产人员严格按批准后的专项方案组织实施。方案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应当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十二、各单位要建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工程报告制度。凡涉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项目,实施前必须就本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工程概况、工程计划开始及完成日期等情况向公司(分公司)、工程局技术、安全、项目管理等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实施完毕后,项目经理部应就实施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报告公司(分公司)、工程局技术、安全、项目管理等部门。 十三、各单位要建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备案制度。经论证批准实施的方案应报本单位技术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安 全部门备案,备案资料包括专项施工方案及其评审、审批记录,专家论证意见等资料。项目经理部要自留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资料存档。 科技工程管理制度 篇6项目办工作职责 在项目法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发挥好计划职能、组织职能、协调职能、控制职能的作用,认真抓好全线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1、负责设计图纸交验工作。 2、会同设计部门牵头组织工程设计技术交底工作。 3、负责总体工程进度安排及施工组织计划编制工作。 4、负责工程总体开工报告的上报工作。 5、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一般性技术处理工作。 6、负责本项目办职权范围内的工程变更设计审查、上报批复工作。 7、负责组织做好各施工单位与地方事务性协调工作。 8、负责征地拆迁与地方政府的协调工作。 9、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和拨付工作。 10、负责工程交(竣)工验收的组织及工程决算工作。 11、对工程质量、进度及资金使用负全部责任。 12、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技工程管理制度 篇71.规定 1.1一般安全须知 1.1.1工作场地 1.1.1.1在下列地点施工,必须设立信号标志。 a.街道拐角或公路转弯处。 b.在街道上有行人或车辆处。 c.在跨越马路架线、放缆需要车辆暂时停止时。 d.架空电(光)缆接头处。 e.高空作业有落物危险范围内。 1.1.1.2信号标志应随工作地点的变动而转移,工作完毕应立即撤离。 1.1.1.3凡需要阻断公路或街道交通时,应事先取得当地有关单位批准。 1.1.1.4在施工进行时,应制止一切非工作人员尤其是儿童走进施工地区。 1.1.2车辆行驶 1.1.2.1司机要严格遵守职业规范及交通规则。 1.1.2.2 精心爱护、保养和使用车辆,全车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1.1.2.3驾驶车辆时要精力集中,注意道路的变化和不同车辆、行人的活动,提前做到应急准备,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1.1.2.4严禁酒后开车。 1.1.2.5不得驾驶机件失灵的车辆及安全设备不全的车辆。 1.1.2.6乘车人员不得在车内打闹,不得做有碍正常行车的行为。 1.1.2.7乘车人员不得将身体伸出车窗外,以防受伤。 1.1.3消防设施 1.1.3.1材料库等处应设置消防设备。消防设备应置于明显地方以便于取用,并定期检查以保证有效。 1.1.3.2所有施工人员对消防器材的性能均需了解,并熟悉其使用方法。 1.1.4野外工作 1.1.4.1有地势高低不平的地方切勿冒然下跳以防跌撞扎伤;地面被积雪覆盖时,应用棍棒试探前进。 1.1.4.2进入山区和草原施工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攀登山岭应注意活动的石块,更不能站在有裂缝的土石地方。 b.注意防火,禁止吸烟。在护林防火区内,应遵守当地政府的规定。 c.不食野果野草,不喝山中流水。 1.4.3铁路沿线工作,注意下列要求: a.不许在铁轨、桥梁上休息和闲谈。 b.携带较长工具时,工具要与路轨平行。 2.1其它注意事项 2.1.1到达施工作业现场,首先应详细观察周围环境情况,对可能发生的灾害应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2.1.2施工用机具设备必须安全牢固。 2.1.3在离开施工地点时,应清除现场杂物,并清点工具防止遗失。 2.1.4工作前和工作中禁止饮酒。 2.1.5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及用其作业时,需根据情况至少二人一同工作或携带,并做好隔热,防火、防暴或防寒措施。 3.1工器具和仪表的使用与检查 3.1.1一般安全规定 3.1.1.1工程项目中需保管的器材防护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3.1.1.2作业时必须选择合适工具,正确使用,不得任意代替,各种工具器材按器材的保管要求设有防火、防晒、防潮、防尘、防盗以及防破坏措施,要定期检查。 3.1.1.3不得使用无柄、坏裂柄或装柄不牢的锉刀、手锯、起子、锤子等。 3.1.1.4各种锋刃的.工具,不得插入腰带上或放在衣服口袋里。 3.1.1.5锋刃的工具要经常检查,以免伤人。 3.1.1.6用手锤、榔头不许戴手套操作。 3.1.1.7各工种使用的防护用品,要合理使用,妥善保管,防止变质和失效。 3.1.1.8使用钢锯时应注意: a.锯条要装牢固,松紧适中。 b.用力要均匀,不要左右摆动,以免锯条折断伤人。 c.锯长物件时,要时用支架或由人扶持,以免物件摆动。 3.1.1.9各种扳手应合理使用,符合规定尺寸,口牙和活动部件完整有效,钳口夹紧,不要用力过猛,或加长扳手的把柄。 3.1.1.10皮卷尺和测量绳里面有金属丝,使用时应避免触碰电力线,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3.1.1.11工具上下传递,不可掷下或抛上,重工具或材料必须平放,工具和材料不可混放,避免损坏和伤人。 3.1.1.12线缆断面应做保护措施,存放时要注意曲率半径的要求。 3.1.1.13客户器材保管除执行上述规定外,须做好标识。 3.1.1.14对用电设备的带电操作,要作好对使用工具的绝缘处理,防止短路。 3.1.2梯和高凳 3.1.2.1上梯前应检查梯子是否完好,上下梯子不得带笨重的工具和材料,在梯子上工作时不得用力过猛,不得一脚踩梯,另一脚踩其它物件,或用脚移动梯子。 3.1.2.2上下较高及树立点容易滑动和有被碰撞可能的梯子,要有专人扶梯。 3.2.1电气用具 3.2.1.1用电器用具前,必须检查有无短路、绝缘不良、导线外露、插头和插座破裂松动、零件螺丝松脱、外体是否带电等不正常现象,发现不妥之处,应立即停止使用。裸露的带电体必须设安全防护和明显警示标志。 3.2.1.2各种电器用具和电源相接之处应设置开关和插销,不得随意插挂,必要时外壳接地线。。需加防雷地的设备要加防雷地线,接地电阻要符合设计要求。 3.2.1.3在施工过程中器具、仪表需外接电源时,不得从其他通信设备正在使用的配套电源引电,并且总负载功率不得超过外接电源的额定输出功率。 3.2.1.4设备加电时应从配电设备总电源引入端至用电设备逐级测量电气性能,确认符合技术要求后再按以上顺序逐级加电。 3.2.1.5电器用具的电线必须放置妥当,特别是在室外使用时,要防止绊住过往行人和被车辆轧坏。 3.2.1.6电烙铁不得放在地面和木板上,在机架上工作时,电烙铁应挂在不易碰着的地方,并防止烧坏线缆或设备。在带电设备上使用电烙铁时,电烙铁不应接地。禁止用电烙铁烘烤易燃物品,未冷却的电烙铁不可放入工具箱。 3.2.1.7使用移动式的发电设备、配电设备和电动设备,应指定熟练电工操作,检修时应尽量停止使用,切断电源。 3.2.1.8工过程中不得操作不了解的电器设备,必须操作时须经有关电源厂家技术人员指导进行。 3.2.1.9.对电源设备带电操作过程中使用的工具要作绝缘处理。 3.2.2仪器仪表 3.2.2.1使用人员必须熟悉仪表的正确使用方法,并按规定进行操作。 3.2.2.2仪表的正负极不得接反。 3.2.2.3使用交流电源的仪表,在市电波动较大时,要经过稳压器后再供给仪表。 3.2.2.4交直流两用仪表,在插入电源塞孔和接引电源时,要严防交直流电源接错而烧坏仪表。 3.2.2.5干电池使用完毕应及时从仪表中取出,以防日久电池蚀烂损坏仪表。 3.2.2.6禁止用仪表的低量程量高信号值。 3.3高空作业 3.3.1登高 3.3.1.1凡参加高空作业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凡距地平面两米以上施工即为高空作业)必须经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空作业。 3.3.1.2高空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应精心保管,较大的工具(如手锤、扳手等)应放好、放牢。 3.3.1.3塔上作业前施工人员须相互认真检查安全防护用具,做到不留任何隐患。塔上作业人员须将安全带系于铁塔的安全、牢固部位。塔上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全神贯注、认真工作,不得嘻闹,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危险动作。 3.3.1.4施工人员上塔过程中,必须从安全通道(安全护栏)上至塔顶(例行维护除外),严禁由护栏以外上塔。塔上运送天馈线部件、测试设备时必须保证天馈线部件、测试设备安全,不留任何隐患。 3.3.1.5遇有雨雪大风,大雾等恶劣气候,应停止塔上作业,并做好吊装构件、机械等稳固工作。 3.3.1.6塔下施工人员进入工作区必须戴好安全帽。塔下施工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塔上施工人员。 3.3.1.7作业人员上塔作业必须着工装、穿工作鞋。 3.3.1.8塔上施工人员施工时,塔下施工人员除工作之外,必须远离塔基十五米之外,防止被坠落物砸伤。代维工程车停放于远离塔基十五米之外,防止车辆被坠落物砸坏。 3.4其它 3.4.1其它要求 3.4.1.1施工人员采用新工艺,使用新设备时,必须做到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使用前对其安全技术特性进行充分的研究,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3.4.1.2特种作业人员(如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4.2从业人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3.4.2.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4.2.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4.2.3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科技工程管理制度 篇8第一条为加强专项维修工程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校各专项维修工程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专项维修工程,统一由后勤处实施监督管理。特殊情况下的专项维修工程,由学校规定管理部门。 第四条专项维修工程的范围。 (一)专项维修工程是指不属于零星维修范围,经学校批准列入年度专项维修经费的大、中型项目。 (二)单项项目概算经费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内的属中型项目;单项项目概算经费在10万元以上的属大型项目。 (三)为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的建筑物、供水、供电、排水、排污、道路、路灯设施以及池塘、河道、林木、花草等属专项维修工程对象。 第五条专项维修工程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送专项维修工程申请立项计划:学校各部门在每年10月份前将下一年度需维修、改造的项目报送后勤处,后勤处汇总后年底报送分管院长审核。临时出现的专项维修,及时报送分管院长审核。 申请立项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主要工作内容、概算金额、开竣工日期。为做好维修工程前期工作,学校应保证必要的工程项目前期费用。 (二)立项审核:学校根据资产运行状况及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的需要,审定下一年度的维修工程计划,并同时安排概算经费。 (三)工程招标或议标前应具备下列条件:有批准立项的文件、已落实经费来源、招标文件制作完毕,已有施工图或相关资料、工程预算已编制。 各专项维修工程,由后勤处负责相关准备材料,组审计处审核后送国资处,向社会公开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 (四)工程实施: 1.维修工程的施工阶段,应有专业管理人员对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进行全过程监督,重要结构及装修应委托工程监理。 2.维修工程中的隐蔽工程,及时通知审计部门到现场参与验证,并作记录备案。 3.维修工程的变更应有利于结构优化和使用功能的改善,方便施工,造价合理,并保证施工质量、工期和安全;未经项目业主确认的变更,不能作为施工单位竣工结算的依据。 4.确需变更时,应由施工方提出申请,后勤处会同设计、监理、审计及使用方共同现场确认后报分管院长审批。 5.施工单位在校园内进行施工,应予交水电费保证金、文明施工保证金。予收保证金的目的是: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维护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的正常秩序,保护水、电设施、花卉、苗木不受破坏。 (五)验收、交付使用: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及时清运现场建筑垃圾和剩余材料,拆除临时设施,撤退机械设备,恢复正常的校园环境,否则,不予验收。工程验收应由工程管理、使用部门、审计、国资部门等有关单位参加。 工程验收后,交付使用。 科技工程管理制度 篇9工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过程质量责任重于泰山,为了国家和用户高度负责,为了是设计文件,施工标准,合同约定最终实现,并形成工程质量,工程品质功能和使用价值,特制定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如下: 1、按照企业iso9002质量标准运行要求,建立健全项目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岗位质量责任制,强化管理,责任到人。 2、认真搞好项目施工人员质量管理教育,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颁发的保证工程质量的程序、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明确项目质量目标,标准要求,抓好职工培训,争创优质工程。 3、努力学习,推广使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先进技术和施工手段,优化工艺提高功效,全面推行样板墙制度,以点带面,确保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对“四新”技术,明确重点,详细具体,注重可操作性。 4、在认真搞好图纸会审,精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加强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审查)管理,加强技术复核工作,强化组织技术交底,强化积累技术质量的全面、科学、准确、及时。 5、控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建材的质量,严格选择分包商,通过对其技术、管理、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和售后服务等质量保证能力,信誉调查以及产品质量的实际检验评价,各供方之间的比较,最后中和评价,选定工作关系,在使用前严格进行1书面检查2外观检验3理化检验4天无损检验等四种检验,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6、实施工序质量监控,通过对工序活动条件(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等)和工序活动效果(即工序的过程标准)两个方面监控,通过管因素、管过程,从而实现工程质量从事后检查过关、转向事前、事中控制。 7、及时准确留存质量过程成果,如砂浆、砼试块,钢筋焊接等施工过程试件,必须及时做好,专人养护、专人送试,及时留档。 8、组织施工质量检验,强化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工序(俗称质量三检)和专业检查(施工组项时检查,项目部每月两次综评验测)工程隐蔽验收、工程预检、基础和主体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实施工程质量优质优价,班组个人奖罚分明,兑现整改坚决及时。 9、从施工顺序和防护措施两个主要环节入手,加强成品保护,按正确流程施工,不颠倒工序,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按正确的施工方法,保护方法保护好前道工序产品质量。 10、坚持竣工标准,做好售后服务,坚持竣工内容,标准,通过内容分层次自检解决全部遗留,整理好竣工质量,实现工程竣工质量目标,售后服务体现工程质量,坚持24小时内处理好质量投诉,并按季节性,技术性,保修期满三中形式积极主。动回访用户,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完善,推动工程质量的提高。 科技工程管理制度 篇10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收尾工作,闭合项目管理链,确保工程项目自计划开始至目标完成全过程受控,促进项目经营成果最大化;加快人力、物资、机械设备等施工资源在全公司范围内优化整合与合理流动的速度,提高资源效益和时间效益;尽可能减少费用开支,避免效益流失,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对全公司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在进入收尾阶段时实行统一集中管理与控制。工程项目进入收尾阶段的形象进度要求为:工程已实质上完工,并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初验(或工程主体全部完工,施工累计进度达到工程总量的95%以上)。 第三条工程项目进入收尾阶段的具体时间,由公司分管领导书面确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主要职责 第四条各项目经理部自行承担所在项目收尾的具体工作,包括:尾工清收、竣工文件(含技术总结等)编制及移交、工程验交、竣工结算、财务清算、未完债权债务的签认确定等全部工作,并对所在项目的收尾成果负全责。 第五条公司项目成本部收尾管理组负责对公司工程项目收尾工作统一管理,包括:对项目收尾工作的进度、质量及其优化、风险规避等进行指导、检查与监督,对项目收尾工作的成本进行控制,履行项目实质上结束后未完的债权债务。 第三章收尾工作要则 第六条工程项目进入收尾阶段5工作日内,项目经理部应提出《项目基本情况报告》和《收尾工作计划安排》,报公司项目成本部评估备案。项目成本部应同时派员现场核查与协助。 第七条《项目基本情况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工程任务完成情况; (二)工程验工计价及尚未计验项目的预期计验情况; (三)工程款拨款及余款的预期拨付情况; (四)开累的项目制造成本; (五)开累的财务状况; (六)安全质量状况及赢得安全文明表彰和优质工程奖的预期; (七)与劳务提供方、分包方及供货方的债权债务情况; (八)竣工技术资料的准备情况; (九)人力、物资、机械设备等施工资源的安排意见; (十)风险预测及对策措施。 第八条《收尾工作计划安排》应至少包括如下关键进度和计划,并应有相关保证措施。 (一)工程竣工交验时限; (二)竣工文件资料(含技术总结等)完成时限; (三)竣工结算完成时限; (四)债权债务全部确认及完全结清时限; (五)尾工清收及收尾工作费用计划。 第九条公司项目成本部收到项目经理部的《项目基本情况报告》及《收尾工作计划安排》后,收尾管理组应及时登记建卡,在5个工作日内形成《评估意见》,并建立项目收尾工作目标管理图表。《评估意见》经公司项目成本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签署后生效。 第十条项目经理部收到《评估意见》后10工作日内,应完成如下工作: (一)将资金帐户变更为公司项目成本部帐户事宜书面通知所有债权债务人,并取得书面回执; (二)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将在项目经理部所在地开设的银行帐户、储蓄帐户(如有)注销,并将原帐户资金余额、财务印鉴、空白支票、财务档案转移至公司项目成本部; (三)办理完成与劳务提供方、分包方及供货方等的债权债务签认手续; (四)将剩余人力资源移交公司人力资源部; (五)将闲置物资、机械设备退还公司租赁中心或其指定的其它地点; (六)将竣工文件编制、竣工结算、财务清算工作所须资料转移至公司项目成本部; (七)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财务主管、预算工程师到公司项目成本部开始上班。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进入收尾阶段后,项目经理部可根据竣工文件编制的进度和质量,在保证30个日历天内完成竣工文件档案移交的前提下,报经项目成本部同意,可在项目经理部所在地进行竣工文件档案的形成与移交。若实施后出现5日历天以上的延期,公司项目成本部将在最终的项目收尾绩效考核时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根据项目收尾工作的难度与进展程度,经项目经理部申请,公司项目成本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可分别由收尾负责人、竣工文件编制负责人替代进公司项目成本部集中办公。 第十三条各项目回公司项目成本部上班人员,作为在公司机关助勤人员,由公司项目成本部管理,继续所承担项目的收尾工作。项目收尾目标全部完成后,经项目成本部同意,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上述人员才能从事其它工作。其间,一并接受公司目标责任成本绩效考核与项目经理经济责任审计。 第十四条公司项目成本部收尾管理组统一管理进入本部的项目收尾工作,会同项目经理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和方案,检查指导各项工作按计划进行。 第十五条项目收尾工作结束后,已明确并办理签认手续的未完债权债务,移交收尾管理组负责履行。工程质量保证金由收尾管理组负责向建设单位清退,必要时,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应协助。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项目成本部对移交本部管理的收尾项目,集中在德阳开设银行帐户,实行分帐户管理。其中:铁路以外项目分别按原项目名称开设帐户,铁路项目开设专户。 第十七条各项目回公司项目成本部上班人员的工资待遇(包括各种津补贴及基金等),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比照机关同类人员标准核定,公司项目成本部财务造册代支后列入各项目收尾费用,奖金根据项目收尾工作成果,由公司项目成本部提出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在所属项目收尾费用中列支。 第十八条各项目在收尾(清算)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招待费和经营费均由总经理审批,其中,经营费必须事先报计划,并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实施。 第十九条各项目在收尾(清算)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探亲费、办公费,单台件5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由公司项目成本部部长审批后列入各项目。 第二十条各项目尾工清收增加的成本支出,经公司项目成本部成本管理组审核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列入项目后续成本,以保证项目制造成本的完整与真实。 第五章绩效考核 第二十一条工程项目收尾工作绩效实行单独考核。主要考核指标为:时间效益、费用效益及最终的工作质量(债权债务清结、社会效果等)。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订。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函告公司项目成本部,以便修订完善。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项目成本部负责解释。 科技工程管理制度 篇11总则 第一条加强施工的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符合公司管理要求,以适应公司工程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程部所有员工以及施工队。 第三条此规定由工程部与公司共同制定。 一、申请进入本公司的施工队应填写。并遵守重庆淙正装饰有限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公司将视情况轻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罚款及清退出公司。 二、项目管理 1、开工工程必须在甲方签订合同,交纳完预付工程款之后进行。 2、施工前,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及工程任务书,三日内准确无误地向材料采购部提出工程材料计划。 3、制定详细进度计划,报公司工程部审批,并严格按计划施工。 4、按合同工期交工。工程延期由工程部经理会同甲方分析原因并签工程延期单。 5、认真填写施工用材计划单,公司供应材料,施工队应及时准确查验,签字验收。如其后发现问题,施工队责任自负。 6、施工用材更换,工程部应会同预算部、材料采购部共同处理。 7、每个施工环节按标准作业,需要甲方验收的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签字。 8、工程竣工验收必须由客户在验收单上签字,验收结论由甲方写上“整体验收合格”,并办理工程保修单,结算单。 9、文明施工 10、严禁施工队在为本公司施工期间接私活。 三、工程款管理 1、项目收款由工程部及时通知甲方应交款金额,甲方到财务部交款。 2、项目承包价由总经理指定的专门核算人员核定。 3、项目支款应按进度逐笔支付;由工程部经理初审,报总经理批准。 4、同甲方工程结算、施工队结算由工程部负责。结算金额由工程部现场负责人提出,报工程部经理、总经理批准。 5、支施工队尾款,财务部应按照合同规定扣除质保金。 四、内业管理 1、工程部每周举行部门例会一次,每月举行施工队例会一次,均由工程部经理主持(具体时间自定) 2、每次例会后,应在24小时内将会议纪要上报总经理办公室。 3、工程部应于每月底将当月开竣工项目、在建装饰项目进度月报表上报办公室备存。 4、出现重大质量、服务或客户投诉事故,工程部应立刻安排相关人员处理;并及时上报处理方案给公司总经理,并在3日内将事故处理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行政部。 5、档案管理:工程全部资料由工程部验收归档。 科技工程管理制度 篇121总则 1.1、本制度规定了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本煤矿工程项目的设计、设备制作、工程施工(包括矿建、土建、安装)、调试全过程质量管理工作。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察哈素煤矿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 1.3、工程建设必须坚决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发生矛盾时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 1.4、公司察哈素煤矿项目工程部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对本工程项目的质量负责。工程参建各方均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目标履行自己的义务,对其所承担的工程质量负责。 1.5、公司和有关承包该工程的监理、设计、设备制造、施工、检测、调试、试生产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mt5009-94《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mt5010-95《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213-1990《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并确保体系在本工程各项活动中有效运行,接受国家、地方管理部门和上级机关的指导、检查。 1.6工程监理、设计、设备制造、施工、检测、调试、承包商均必须依法通过招标择优确定。 2工程目标 2.1工程施工质量目标 井巷单项工程优良率100%,井巷分部工程优良率95%, 井巷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井巷分项工程优良率95%, 矿建指定单位工程观感质量优良率100%, 安装单位工程优良率100%,分部工程优良率100%, 分项工程优良率>98%,其中主要分项工程优良率100%; 土建单项、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主要井巷工程、主要设备安装全部达到验评标准优良级; 实现主皮带、副井提升机、主要通风机、主排水泵、系统试运、联合试运转等项工作一次成功; 2.2工程安全目标 2.2.1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2.2.2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2.2.3一般质量事故3‰以下。 2.2.4试生产期及运行后不发生因施工原因引起的强迫停产事故; 2.2.5固定设备从投用到试生产全过程不发生因安装原因引起的二级以上非伤事故; 2.3施工工艺目标 2.3.1设备和管道保温外装板平整、美观、无缺损、踏瘪,拼缝整齐,咬口不开裂; 2.3.2全厂油漆无色差,除锈干净彻底,漆层厚薄均匀,无剥落、流痕; 2.3.3集中敷设的小口径管道、阀门和仪表排列整齐美观,固定牢固; 2.3.4中低压管道安装横平竖直,支吊架按规范安装,所有管夹、零部件安装均按规定执行,做到工艺美观,杜绝跑、冒、滴、漏; 2.3.5平台扶梯、栏杆接头无错口、无偏折,焊缝磨光,格栅板整齐; 2.3.6电缆桥架走向合理,弯头弧度美观,电缆不交叉不缠绕,电缆绑扎间距一致,杜绝用火焊切割桥架、支架和开孔现象。 2.4其他质量管理目标 2.4.1工程参建各方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运行有效。 2.4.2工程档案规范、齐全、准确,移交及时。 2.4.3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确保工程建设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 3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 3.1工程部 3.1.1明确工程建设质量目标,在建设工程的各个阶段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措施、并督促各施工承包商具体实施,确保实现达标投产、完成工程建设预定质量目标。 3.1.2在本工程项目达标投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配合完成本工程达标投产的自检、预检、复检各阶段工作。 3.1.3负责协调向有关的监理、设计、制造、施工、调试等承包商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工作,并确保原始资料真实、准确、可靠。 3.1.4监督监理、设计、制造、施工、调试等承包商组织落实在合同中承诺的投入本工程的技术力量、设备和其他资源。 3.1.5负责监督监理承包商做好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参加监理承包商定期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考核;并负责对监理承包商的质量控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3.1.6负责组织较大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及考核工作。 3.1.7根据本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其有效运转。 3.1.8督促监理承包商检查各施工承包商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3.1.9负责协调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中出现的矛盾、交叉、遗漏或者现存体系未做规定的事宜。 3.2计划部 3.2.1严格合同管理、计划管理和工程统计工作,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中,明确质量标准以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金制度。 3.2.2严格落实监理管理建设工程的权利,无监理承包商签字,不支付工程款。 3.2.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3.2.4依法通过招标选择有资质和质量保证能力的监理、设计、设备材料、施工、调试的承包商,并对业绩进行审查。 3.2.5负责管理本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设备合同、施工合同变更、扣款等事宜。 3.3物资部 3.3.1按照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招投标制度做好物资设备采购工作。 3.3.2落实、控制设备制造过程监造、验收工作。 3.3.3负责设备现场开箱验收和出库前的贮存、保管、检查、监控工作,对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联系、跟踪、处理落实,并负责组织开箱资料的验收、管理和移交。 3.4生产准备部 3.4.1按照试运指挥部授权协助完成试运期间的技术、质量、安全的管理与控制,试运记录真实、齐全,满足追溯、检查等要求。 3.4.2负责配合监督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参加并完成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 3.4.3参加较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埋,参加工程质量监督和质量巡视工作。 3.4.4配合完成试运期间各项调试措施的讨论、审查工作,并监督落实和执行。 3.5监理承包商 3.5.1建立项目总监为第一责任人的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健全,运行正常。归口管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工作,协调解决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质量问题。对本项目工程工程部负责。 3.5.2突出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编制监理规划和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参加施工图会审、设计技术交底;组织审查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检查施工单位技术装备的完好程度;对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对原材料、设备抽检核查;以及对影响工程质量的诸多因素进行预控。 3.5.3督促和检查各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国家、原煤炭工业部以及煤炭行业颁发的各项质量法规、施工规范、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本工程项目发布的“工程质量管理”等各项制度。 3.5.4以全心全意为建设单位服务为宗旨,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努力把各种质量缺陷消除在施工过程中。 3.5.5定期召开和主持施工质量工作例会。按照本工程项目工程部的要求组织召开专业例会、事故分析会、各种节点总结会、现场联络会、技术分析会等,并负责编写纪要和组织签发、归档。 3.5.6负责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工程联系单、工程委托单、缺陷通知单、限期整改通知等项目实施阶段重要质量控制文件的集中闭环管理、签发和归档工作。 3.5.7接受本工程项目工程部的监督考核、对考核项目进行改进,并接受工程部建议对不满足现场质量管理要求的人力资源进行调整。 3.5.8定期完成质量统计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质量报告制度。 3.5.9在建设单位的帮助和施工单位的支持下,确保本工程项目的各项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 3.5.10根据施工单位的报验,组织四级验收项目的检验工作和抽查重要的三级验收项目,并根据施工质量验评标准(施工图纸和制造厂要求)严格把好施工质量关,并对有关施工质量问题实行进度监督、质量跟踪和复验验收。 3.5.11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工序控制、工艺控制、质量控制和各项技术措施的执行。 3.5.12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监督与技术检测工作;审查有关试验报告(包括质量抽样检验报告)和技术记录。 3.5.13参加并指导、监督施工单位组织的质量监督检查前的质量预检查工作。 3.5.14参加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组织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5.15审查、核实施工单位上报的设备缺陷报告,并上报本工程项目方。参加本工程项目方召开的设备缺陷处理方案处理、协调工作。 4制度管理内容和方法 4.1设计质量管理 4.1.1设计承包商必须拥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勘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严禁无证设计或越级设计。 4.1.2工程勘测设计必须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和质量要求。 4.1.3勘测设计必须认真按照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有效的标准、规程、规范、规定进行。 4.1.4设计承包商所有的勘测设计文件,包括勘测设计大纲、勘测试验任务书、招标技术规范书、设计计算书、设计报告及说明书、科研试验报告、图纸、设计变更通知等,都必须按规定认真校审和核签并存档。 4.1.5应对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前现场会审、由负责施工图会审的监理承包商组织设计承包商、工程部、生产准备部、施工承包商一同参加,对涉及质量的问题作出明确审查意见,并对审查意见负责,由监理承包商监督设计承包商进行及时闭环处理。在施工中出现的比较严重的设计质量问题或者需设计处理的安装质量问题,由监理承包商组织设计承包商、工程部、生产准备部、施工承包商一同参加协调处理。 4.1.6设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时,首先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以保证质量为前提条件。对重大的技术问题,必须进行多方案比较论证,选择技术经济综合比较最优的方案。 4.1.7设计承包商应按合同和供图计划,保证供图的`进度和质量,并及时进行设计交底,收集施工信息,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本工程公司反映意见并提供技术支持。 4.1.8设计承包商须派出现场设计代表机构,在工程进入施工安装阶段以后现场代表机构应做到专业服务及时配置到位,人员相对稳定,人员技术素质强,为施工现场提供设计技术支持,并及时协调解决现场相关设计问题。 4.1.9设计承包商应建立健全设计文件档案,并按照竣工达标要求完成竣工图纸的编制出版。 4.2设备、材料质量管理 4.2.1设计承包商应对设备和材料的选型负责,选型时应明确设备、材料的标准和技术规范,但不得指定供货厂家和产品。 4.2.2设备材料招标采购时,招标人应对投标商的资质、业绩、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合同中应明确制造标准、性能参数、监造、检验、分包和技术服务等条款。 4.2.3设备监造工作由物资部具体负责。监造人员有权禁止制造厂将有质量问题的材料和零部件用于设备制造,有权制止质量不合格或无质量合格证的产品出厂。 4.2.4设备、材料的生产和运输单位,应作好包装和运输组织工作,安排好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防止运输途中损坏。 4.2.5现场的有关单位应根据设备、材料的数量和保管要求,设立必要的仓库并配备有经验的仓储管理员,建立完善的责任制。对于到场设备、应按照保管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进行保管,防止保管中的质量损坏。应对到场设备和材料由保管方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对于因保管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保管方根据保管责任性质及时联系处理。 4.2.6公司生产准备部、制造厂、施工单位、代保管承包商都应建立完整的设备、材料质量管理档案。物资部门应该建立完整的采购、到货、出库和库存档案。 4.3施工质量管理 4.3.1只有具备相应资质和同类工程业绩的施工单位,才能参与工程的施工。 4.3.2施工承包商针对工程特点所作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劳动力安排、施工方案、施工机具配置、力能供应、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等都应能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 4.3.3没有在施工合同中明确不准分、转包的项目如施工单位分包,必须事先征得公司书面批准。 4.3.4施工承包商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并在施工过程中保证其正常运行和贯彻落实。 4.3.5施工承包商应组织其职工(包括临时合同工)的技术培训,坚持员工按要求持证上岗,对分包单位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并对其承担的工程的质量负责。 4.3.6施工承包商每月向公司和监理承包商报告本月质量管理情况和工程质量状况,提交试验、检查验收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3.7施工承包商应及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档案。 4.3.8工程开工前,施工承包商要有针对性的编制创优计划及实施纲要、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总设计、专业设计)、质量验评计划、质量事故的预防计划(质量工作计划)、重点项目、关键工序的质量保证措施(可编入施工技术方案内),做好技术交底、图纸会审并做好记录、上述各项需在开工前提交给施工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在开工前送建设单位审批,以取得建设单位的认可,否则不得开工。 4.3.9在施工前,施工承包商向监理承包商送:质保和质检人员的名单和简历、特殊工种、施焊和试验人员的名单及持证证号(施焊人员还需有钢印代号),以备案与复查。 4.3.10按规定做好施工质量的分级检验工作,不同级别不合并检验,不越级检验,不随意变更检验标准与检验方法。 4.3.11按规定做好计量器具、检测仪器的检定工作,保证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内,并严格做到施工计量器具与检验计量器具分开。 4.4调试质量管理 4.4.1只有具备相应资质和同类工程业绩的调试单位,才能承包工程的调试工作。 4.4.2工程调试单位应针对工程特点提出调试大纲、调试方案并经过工程试运指挥部批准。 4.4.3工程调试工作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遵守执行mt5010-95《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4.4.4在调试试运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即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设备巡回检查制、设备切换轮换制。 4.5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管理 4.5.1工程施工中的质量检查一般包括施工准备检查、施工过程检查、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检查、质量监督检查和验收签证检查。 4.5.2工程开工前,由监理承包商组织设计、矿建、土建、安装等施工承包商按照煤矿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和有关规范确定工程项目的验评范围表,对质量检验项目、检验等级、检查评定标准进行规定,并报公司批准、备案。 4.5.3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工序的质量检验,实行班组、作业队(工地)、项目部三级检查制度,规范并实施检验、记录、签字、验收程序,上一工序质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对于四级验收项目,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交监理承包商进行检查验收。 4.5.4监理承包商接到施工单位的自检报告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意见。对施工及检验记录不全、不真实、填写不规范的,监理承包商有权拒绝验收,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4.5.5对于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后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承包商,监理承包商应邀请本工程公司、勘测设计、厂家等有关单位共同参加,并签署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可举行隐蔽和后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应在监理承包商限定的时间内处理后重新验收。 4.5.6煤矿工程的分部工程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进行整体验收的基础上,由监理承包商组织进行联合检查验收。设计、施工、运行等单位均应在分部工程验收签证上签字或签暑意见,监理承包商签署验收结论。在分部工程验收的基础上,由监理承包商组织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签署质量验收结论。 4.5.7煤矿机电设备的试运转和竣工验收,按mt5010-95《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执行。 4.5.8为了保证质量验收的公正客观性,施工单位的班组及作业队(施工现场)设须专职的质检员,施工单位工程部和质检部质检员要分设,施工单位质检员要报监理单位和公司备案,一经确定不经监理单位和公司同意不得变更。 4.6质量监督管理 4.6.1工程开工前,公司向国家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提交“煤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并获得批准。公司应及时向质监中心站提出申请,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好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4.6.2公司必须协助质监站制定年度的质量监督计划,同时报公司工程部。并按照质监站确定的质量监督计划搞好工作配合策划落实工作。 4.6.3煤矿工程质量监督的检查项目和检查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二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包括设计、矿建、土建、设备监造、设备验收、设备安装、调试、联合试运转、试生产等阶段,和主副井工业广场建筑、主副井井筒施工、机电设备安装、井底车场施工、主要运输大巷重点等项目。 4.6.4在每个质量监督检查项目活动前,公司应组织所有承包商按质监大纲要求搞好自检自查工作,对发现问题及不符合项组织纠正整改,完成闭环。 4.6.5在实际工作满足质监活动条件和完成自查工作后,公司向质量监督站提交监督检查验收申请,并提交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 4.6.6每个质量监督检查项目活动中,公司应组织所有承包商按质监大纲规定要求进行汇报,并做好人力、材料等资源配合服务工作。 4.6.7质量监督检查项目活动后,针对检查提出的要求、发现的问题、发出的不符合项,组织整改、纠正,并及时进行跟踪关闭。 4.7质量事故管理 4.7.1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设备、材料、施工、调试、试运转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和规程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正常运行,需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的,统称为质量事故。 4.7.2按对工程寿命和正常便用的影响程度,对工期影响时间的长短以及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特大质量事故四类。特大质量事故,是指影响时间6个月以上或造成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是指影响时间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或造成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质量事故,是指影响时间10天以上,3个月以下或造成1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是指影响时间10天以下或造成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7.3质量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4.7.3.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当事方应按照要求及时向公司和监理单位报告;一般质量事故不用立刻上报国电集团工程建设部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可在上报的月度统计报表中给予说明;较大及以上的事故,公司同时应向国电集团工程建设部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报告,在事故发生后1天内报告事故概况,7天内报告事故的详细情况(包括发生的时间、部位、经过、损失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等);事故调查处理完15天内,报告事故发生、调查、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 4.7.3.2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后,当事单位的有关工地(部门)需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当事单位应在2天内报监理、公司和质监站,并及时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在5天内将质量事故报告送交监理和公司。其处理工作应在技术方案报监理审核同意后实施。处理完毕后报监理和公司复验。 4.7.3.3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除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外,应在5小时内口头向监理质监站和公司报告事故概况,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并在4天内书面报告监理、公司和质监站。监理和质监站接报后,应及时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并组织施工、设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初步分析,由建设单位转报有关主管部门。事故发生6日内完成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由建设单位上报主管部门及有关上级机关。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的技术处理方案原则上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并报监理,经施工、设计、监理、质监站等共同商定、签字后实施。处理完毕后报监理等单位复验。 4.7.3.4在质量事故发生后,应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主要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 4.7.3.5对违反规程不听劝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负责任造成质量事故者,对隐瞒事故不报告者应予严肃处理。除给予行政处分外,对情节严重的应给予经济制裁,直至法律制裁。对经常违返规范、屡次发生质量事故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将予以中止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7.3.6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全过程的资料(影像、记录、分析报告、补救措施、试验数据、工程图纸等)由质量事故当事单位保存,并编入单位工程竣工技术资料中,作为竣工技术资料移交建设单位。 4.7.3.7如发生质量事故定性、责任、处理意见分歧时,由建设单位报请上级质量监督部门或有关上级机关裁决。 4.7.3.8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的审批和处理结果的验收,需由质检站参与,并签字盖章认可。 4.7.3.9一般质量事故由监理单位组织调查;较大质量事故由公司组织进行调查;重大质量事故由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组织调查;特大事故由国电集团工程建设部组织调查。 4.7.3.10一般和较大的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造成事故的单位提出,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重大和特大的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由公司委托设计院提出,公司组织专家组评审后批准实施。 4.7.3.11根据事故大小和情节轻重,公司将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经济处罚,直至建议有关权威机构给予责任单位资质降级的处罚。质量事故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按合同规定赔偿。质量事故责任人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7.3.12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并有下列行为的,公司应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加重行政、经济处罚。 4.7.3.12.1施工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伪造记录的; 4.7.3.12.2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4.7.3.12.3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谎报的; 4.7.3.12.4对按规定进行的质量检查、事故调查设置障碍的。 5质量奖惩 5.1公司与施工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按规定应有质保期、质保金和质量奖惩的条款。 5.2各承包单位和部门应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会同有关单位制定详细操作性强的经济处罚具体制度。 6附则 6.1本制度由公司察哈素煤矿项目工程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6.2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公司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施行。 6.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科技工程管理制度 篇13公务车司机岗位职责 一、领导用车和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用车。 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领导用车做到周到、优质服务,确保行车安全。 三、坚持爱车例保,做好一日二检(出车前、收车后),遇有故障及时排除或送修,确保领导和部门用车。 四、为领导和部门做好随时出车准备,做到车在人在,不远离岗位。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技工程管理制度 篇14一、组织管理 存在重大工程隐患的单位应成立隐患管理小组。小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管理小组应覆行以下职责: 1、掌握本单位隐患的分析、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2、制定应急计划; 3、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必要时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 4、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 5、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 企业各级工会组织督促并协助单位对重大隐患的管理和整改。 二、隐患监控方法 (一)监控点的选择与确定 1、易燃场所; 2、有触电伤害危险的场所; 3、有中毒和窒息危险的'场所; 4、有高处坠落危险的场所; 5、有机械伤害的场所; 6、有坍塌危险的场所; 7、噪声、粉尘超标和环境污染的场所。 (二)管理实施 1、凡列入“监控点”的场所统一设置标志牌,标明单位名称、监控要求、责任人、检查方法等。 2、绘制“两图”,即绘制企业“监控”组织网络图和“监控点”分布图。在“两图”中标明监控点的分布、责任人等。 3、坚持每一个监控点“有一本台账”,真正做到检查记录可查,资料台账存档。 4、搞好“四项管理”,即“监控法”目标管理;“监控法”检查管理;责任人监控责任制管理;监控安全指标奖惩管理。 5、制订应急预案:对危险程度较大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监控点”制订应急预案,预案的内容包括工程概况、事故形式、事故的危害和造成的经济损失、救灾技术方案、防灾措施、救灾领导小组以及事故发生后的联络、救护、疏散和善后处理工作等。 (三)工作程序 1、召开专门会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研讨贯彻落实方案。 2、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 3、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4、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地选择并确定“监控点”。 5、编写“监控点”控制要点,确定责任人和检查周期。 6、制订应急预案。 (四)监控点检查管理制度 1、各级监控点责任人和当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检查周期,进行认真细致的巡回检查,严密监控,并形成详细的原始记录,以供公司检查考核。 2、监控检查中发现问题,正确地进行技术分析,查清原因,采取防止缺陷扩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将缺陷内容、发生时间、处理情况书面反馈安全部门。 3、对暂不能消险的缺陷、隐患,除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及时合理安排整改。 4、对存在的重大隐患,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止运行,及时报告领导或总工程师,研究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5、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意识的宣传教育,加强责任人对各监控点、监控设施的运行维护。 6、每月对各监控点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作出科学性的综合分析论证。 科技工程管理制度 篇15一、总则 为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不断规范发承包工程及临时工的安全管理,保障我公司生产区域内的设备安全和人身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1.1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管理范围以生技处、经营管理处、忻河公司、基建工程处等部门作为我方代表行使公司权利对外签订的各类维护或施工合同。 1.2编制依据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20xx-02-01)、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20xx-09-16)、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1991-03-1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1994-04)、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自营工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b版(20xx-05-12) 二、对承包单位的基本要求 2.1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必须具备的条件: 2.1.1持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1.2工程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工人具备与承揽工程相适应的安全施工能力。 2.1.3有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安全工作而使用的合格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2.1.4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应设有安全机构;100人以下的一级施工作业单位应具有安全施工管理小组,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责。施工队伍超过30人必须设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名单在履行合同义务前必须按要求报发电公司安监处备案。 2.1.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发放的特种作业证书。 2.2承包方应建立健全下列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2.1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2.2.2安全施工措施与技术措施交底制度 2.2.3安全奖惩制度 2.2.4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2.2.5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2.2.6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2.2.7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及发放记录 2.3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甲方发包代表、承包方代表三方共同签订“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见附表一)后方可开工。 三、发承包双方的安全责任 3.1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安全责任 3.1.1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督促乙方按要求填写“施工队伍安全资质审查表”(见附表二)并确认符合要求。 3.1.2开工前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发放安全工作证。 3.1.3定期检查乙方安全措施和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及落实情况。 3.1.4现场施工中,对发现的乙方违章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罚。 3.2承包方(乙方)安全责任 3.2.1开工前必须让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3.2.2制定安全施工组织措施,复杂和危险性较大的项目,应制订单独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3.2.3现场施工中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遵守发包方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2.4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对甲方安监人员提出的意见及时改正,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人员或甲方安全监察处。 3.3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必须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明确双方应负的安全责任。 3.4甲方预留承包合同(协议)价款的5%作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扣留全部预留保证金;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留预留保证金的50%、拒不执行甲方的安全处罚时强制扣除。 四、安监处对合同的审查内容 4.1乙方必须具备2.1条中的全部资料。 4.2安全组织措施完善。 4.3人员组成和负责人符合要求,施工单位的安全员或兼职安全员明确,有特殊工种的单位填写“特殊工种人员登记表”。 五、甲方履行合同代表对施工单位的日常管理 掌握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安全文明施工整改要求;巡视施工现场;协助安监处查禁违章;发现安全隐患,督促乙方及时整改;参加乙方的安全检查,向乙方传达有关安全工作文件和事故通报;总结分析安全施工情况,制订整改措施。 六、附则 6.1未尽事宜参照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处。 6.2 本办法生效之日起,原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自营工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b版作废。 6.3 对于未认真执行本办法的部门酌情考核100—500元。 科技工程管理制度 篇16一、目的: 1、100%符合有关国家规范要求。 2、交付使用后三年内不出现渗漏现象。 二、范围: 公司新建住宅项目屋面工程。 三、屋面防水施工方案: 现浇钢筋砼屋面板→20厚1:3水泥砂浆找平层→一布二涂851防水涂料→珍珠岩保温层找坡→20厚1:3水泥砂浆找平→40厚c20细石砼内配4@150双向钢筋→20厚1:3水泥砂浆找平层→app防水卷材→离子反光漆两度。 四、穿屋面管的窝嵌施工控制: 1、凿除洞口四壁松动石子、浮浆,清除垃圾和灰尘,支底模必须从下向上支撑,充分洒水湿润。 2、管子外壁和预留洞壁刷一度掺107胶水水泥浆,然后浇捣10―20mm厚1:2水泥砂浆(掺10%uea),再浇c20细石砼(掺10%uea),细石砼比洞口低20mm左右,其表面须压实、抽平、打毛。窝洞后挂牌明示:24小时内不得碰动。 3、隔1―2天,刷两度851防水涂料(厚1―1.5mm)。 4、用1:2水泥砂浆(掺10%uea)嵌实抹平洞口。 五、施工管理工作程序: 1、施工过程中做到专人负责、专人施工。 2、每道施工程序须经现场监理人员认可之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六、检验: 在下列阶段须做满过屋顶24小时盛水试验,经监理及甲方代表检查认可之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屋面结构完成后。 2、一布两涂851防水涂料完成后。 3、app卷材完成后。 4、离子反光漆两度完成后(即整个屋面施工完成后)。 七、有关文件: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 2、地面与楼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9-83)。 八、本程序文件应发放到下列人员: 注: 1、持有本文件者应严格按此文件要求执行。 2、若认为本文件有不合理之处应及时向本文件的'审批人提出修改意见。 科技工程管理制度 篇17装饰装修公司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材料配送制度 1、工程施工常用主要材料的供货由材料超市统一配送,严禁施工单位未经工程部许可私自外购材料; 2、施工单位根据施工项目所需材料数量,依照《工程预算报价表》所列材料品牌、质量及等级标准填制《工程材料配送表》,并列明送货时间,地点,于材料使用日前36小时将《工程材料配送表》报送材料超市; 3、材料超市按收到的《工程材料配送表》所列要求内容组织材料,按要求时间及地点准时送货; 4、工程项目经理指定专人负责验收配送材料,办理验收手续,保存好收货单据,工程竣工交验后凭此单据到结算中心办理材料款的结算; 5、工地施工材料在收货验收时发现有与《工程材料配送表》品牌不符的或质量及等级标准不符的材料,拒绝接收,并限定材料超市马上更换; 6、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工程监理人员对工地有无使用非指定(品牌、材料质量及等级)材料进行监理。 材料质量/价格管理制度 1、材料超市根据《工程材料配送表》常用材料品牌及要求的理化指标、质量等级组织进行采购; 2、材料采购质量的环保指标要求达到“省级环境保护”认证级别,并提供产品环保性能检验合格证(正本); 3、材料采购质量的物理性指标要求达到《居众公司装饰装修产品质量标准》; 4、工程部对材料质量从材料采购到使用进行全程监理; 5、工程部、财务部每季度对材料配送价格进行一次联合考察评估;材料超市组织的材料配送价格必须低于或等于市场同等材料价格。 科技工程管理制度 篇18为加强用印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并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 1、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保留原办公室印章壹套,包括:“x办公室”公章壹枚,“x办公室财务专用章”壹枚。 2、对外联络和日常工作使用的新的印章壹套,包括:“领导小组”公章壹枚,“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壹枚。 二、印章管理 1、印章实行专人专柜保管,按保密要求,保管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盖印章,不得私自随意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不得交由他人使用或拿走使用。 2、设立用印登记册,主要登记用印时间、用印部门、用印事由。用印数量、用印批准人、经手人等。登记册妥善保管,以便日后核查。 三、使用办法 经以下三种程序后印章保管人可按规定在文件资料上加盖印章。 1、已经领导审签的文件资料,可直接加盖印章。 2、未经领导审签的文件资料,用印经办人先填写“盖章审批单”,经领导批准后加盖印章。 科技工程管理制度 篇19施工现场的文明卫生是提高全体职工的身体健康,是治理脏、乱、杂、散的重要内容,是建筑行业提高企业知名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常开展文明卫生知识宣传,提高职工的`文明卫生意识,营造良好的现场环境。 1、建立卫生管理组织,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由项目经理负总责,分管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工地办公室做到整洁有序,窗明地净,桌椅摆放整齐,无积灰,图纸文具整齐划一,进入室内使人感到庄重大方、井井有条。 3、食堂内外卫生由食堂人员负责清洗达标,炊具卫生符合卫生要求,有除四害措施,炊事人员健康证有效,食品生熟分设。 4、职工宿舍确保窗明地净,个人物品摆放整齐,宿舍保持通风良好,空气新鲜。合理安排卫生值日。 5、厕所内水冲设备保持正常有效,指定专人清洗,做到干净无臭味,有防蛆蝇措施。 6、施工现场作业区清洁整齐,保持随做随清,工完料尽,日产日清无杂物,无随地大小便现象。 7、施工道路指定专人清扫,做到整洁干净无积灰、无扬尘、无积水,车辆进出无带泥土现象。 8、材料堆放建料仓,有标签,成垛、成方、一头齐、易失小件入库存放。 科技工程管理制度 篇20(1)在管理上严格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管理。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提高施工质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牡丹杯'标准。 (2)严把住材料进货关。坚决执行公司制定的材料采购供方评价制度,选择合格的供方实行定点采购,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和使用。 (3)坚决执行材料进场检查验收制度。材料进场后,首先由质检员进行外观质量和合格证检查,合格后由保管员验收入库。 (4)严格按规范要求对进厂的原材料进行二次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坚决不许使用,并限期运出施工现场。 (5)各分项工程施工前,严格按规范要求做好技术、质量、进度、安全交底工作,做到人人了解质量标准、进度计划、安全规程,掌握施工技术,保证工程质量。 (6)坚持样板引路。做到每项工序施工前先做样板,经质检员、监理检查认可后,再全面推行。 (7)严格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和质量三检制。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完后,组织各班组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然后专职质检员检查,最后由监理工程师检查,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坚决予以返工。 (8)认真贯彻省、市有关消除质量通病的规定,制定严格的`控制措施,使质量通病消除率达80%以上。 (9)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在粗钢筋连接114上采用自动电渣压力焊和直螺纹连接技术,保证粗直径钢筋连接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在模板上拟采用钢框竹胶模板,保证混凝土表面光滑平整,达到清水混凝土效果,提高混凝土施工质量;在砂浆中掺一定量的粉煤灰,改善砂浆和易性和密实性,保证工程质量。 (10)制定成品保护制度。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对施工完的成品、半成品,设专人看管,保证完工一项优良一项,最后单位工程达到'牡丹杯'标准。 科技工程管理制度 篇21一、技术交底制度 1、技术交底在使工程从图纸向实体的逐步转化过程中起媒介和保障作用。通过技术交底使操作者(基层管理人员、领工员、班组长、工人)掌握工艺流程、施工方法,了解技术标准,按交底的几何尺寸将工程付诸实施,完成工程从图纸向实体的逐步转化。 2、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部门向其他生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和作业层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本工程综合性技术交底。交底前应作充分准备,以会议宣讲和书面形式交清设计意图和主要标准、施工安排、技术措施、工程的特点和特殊要求。 3、项目工程部负责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重点控制工程的技术交底、安全交底,技术组负责分项工程和各项临时工程的技术交底。 4、技术交底要求: (1)总工程师或主管生产的领导应组织对作业层进行综合性技术交底。综合性技术交底的内容:工程主要技术条件、设计标准;工程部位及组成;主要的施工方法及施工步骤,施工场地布置;施工准备工作;使用的机具设备;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要求及使用部位;劳力组织;创优计划、主要质量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等。 (2)项目工程部长组织对技术人员进行单项技术交底。 5、现场技术交底必须有书面资料,交底书内必须有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操作注意事项,且有编制、复核、接收人签字,并标注日期。 6、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复核制。 (1)综合性技术交底由工程部长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并复核,总工程师签发。 (2)作业层技术交底由工区技术主管编制,工程部复核。 (3)各级技术人员应仔细核对交底内容,确保技术交底正确无误。 7、各级技术人员不得将设计文件、标准图、施组文件等不加标注和修订简单复印分发,必须对原图和资料进行分解,重新组合并附加解释,对可能疏忽的细节要特别说明,提出工艺标准、质量标准和克服通病的措施;对于重要、复杂的工艺等,要制定专项技术交底或作业指导书予以明确。对基层的技术交底必须要有明确的工艺标准及操作要求。 8、施工过程中,施工技术人员有权监督作业班组按技术交底书、作业指导书和专项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发现偏差及时进行纠正;特殊情况下,有权暂停施工,并在事后提供相关书面报告。 二、过程“三检”制度 项目部实行三级质量管理机制即:施工班组、主管工程师、质检工程师三级质量管理体系。各级质量管理机构均设专人负责,配备相应的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质检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加强现场监控能力。 1、开工前检查内容及要求,开工前由项目队施工技术部门将施工技术交底及相关作业指导书报项目质检部备案。 2、隐蔽工程的检查,隐蔽工程在施工前必须按要求检查设计和规范规定的所有质量指标项目,先由工班自检合格后,报主管工程师验收,并作如实、详细的记录。合格后报项目质检部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进行质量专检,合格后签发自检合格意见向监理部报验。隐蔽工程的检查结果应具体明确,检查手续及资料应及时办理不得补办。 3、定期进行工程质量大检查项目部建立施工质量工作定期检查制度,每月进行一次,由项目部领导主持,有关部门和专职质检员参加。检查后应及时提出总结和改进工作的措施。 三、隐蔽工程全过程现场旁站监控制度 1、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查验收是施工过程中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为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各主管工程师应做好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3、试验室完成规定试验项目取样和试验检测。 4、隐蔽工程的检验应在工程隐蔽前进行。 5、工程部应指定专人对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施工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督。 6、主管工程师加强对隐蔽工程的巡回检查和监督,对不按设计图纸、规程、规范施工的`行为及时纠正。 7、隐蔽工程报验程序:由负责该项隐蔽工程的主管工程师组织自检,经认定全部符合技术要求后,报专职质检工程师检查检查,由质检工程师在检查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验证,监理工程师检查验证合格签字后,该项工程方可进行隐蔽,进入下道工序。 8、关键部位验收程序:由负责该项关健部位的主管工程师组织自检,经认定全部符合技术要求后,报分部技术负责人,由分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部、质检部和安全部等相关人员参加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自验合格后由质检工程师检查签证认可,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验证,验证合格后并签字。 四、半成品、成品保护制度 1、成品、半成品保护的目的通过编制本制度,达到确保建筑产品的完整性和完美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的目的。施工现场随着施工进行,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是在施工过程中要对已完工检验批、分项、分部进行保护,否则一旦造成损坏,将会增加修复工作,带来工、料浪费、工期拖延及经济损失,同时对半成品也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存放、保护,根据成品、半成品自身的特点,采取不同的防护、保护措施,成品、半成品保护是施工管理重要组织部分,是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的主要环节。 2、成品、半成品保护的范围 采购的物资及设备、已完工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砼预制构件,以加工的钢筋等。 3、成品、半成品保护职责 (1)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由队长和主管工程师进行监督管理。各作业队必须根据项目部制定的施工工艺流程组织施工,不得颠倒工序,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 (2)各对要把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列入现场日常管理工作中,对于施工现场中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不健全,不完善的工序不允许其动工作业。 (3)各作业队要加强职工及劳务工的法制、规章制度、职业道德教育。教育本单位职工爱护公物,尊重他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施工时要珍惜、保护已完和部分完工的工程项目,增强本部职工及劳务工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意识。 (4)各作业队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应列入技术交底内容,必要时下达作业指导书,同时各工区要认真解决有关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所需的人员、材料等问题,使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5)各作业队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由现场施工员、主管工程师负责指导、督促劳务队实施;项目部各部门要经常对各作业队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质检部负责汇总各队、各部门检查存在的问题,即时通知作业队进行整改,在每月的生产会上通报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各单位施工人员要自觉遵守现场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的规定,禁止在本责任区域或其他责任区域内违章乱踩、盗窃等行为,造成成品、半成品、受损或污染。 4、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1)施工阶段成品、半成品保护 (1)根据作业指导书、质量管理规定中相关条款,对工程产品进行标识防护,并统一施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标志。 (2)各作业队应在工程开工前向所有进场人员进行成品、半成品防护教育,并严格按防护措施组织施工。 (3)施工过程成品、半成品的防护由工程部在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指导书的质量措施中明确防护项目及防护措施,向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并严格按要求组织施工。在施工日志中做好记录。 (4)施工中的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对成品、半成品有特殊要求时,需在技术交底中明确防护项目和防护措施,实施情况应在施工日志中做好记录。 (5)科学地安排施工作业程序,特别是交叉作业安排要合理。 2)已完工程保护 (1)对工程中已完成的部位(成品)应进行防护,以防止成品可能发生的损坏和污染。 (2)成品、半成品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如遇外界因素或客观条件影响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妥当的保护措施。 3)竣工验收前成品保护 (1)对竣工交付前的产品进行标识防护,并根据工程合同或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特殊防护。 (2)竣工交验时提供正确使用和保护的说明,做好回访保修工作。 五、质量检查制度 1、项目部充分发挥协作队伍在施工过程中,自觉进行质量检查的意识。在协作队伍自检合格后,报主管工程师检查,然后报经理部专职质检工程师检查。 2、项目部应制定工艺流程卡,各层次检查人员在流程卡内对检查情况进行描述,对检查结果签字确认。每月主管技术人员将已完工序的工艺流程卡汇总并列清单后,报至项目经理部保存。 3、在专职检查合格并签字后,才能报监理工程师检查。 4、为保证工序质量一次合格,贯彻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下道工序检查不合格的,上道工序检查人员要对其检查放行承担责任。 5、需要进行试验检测的项目,主管技术人员要按规定频率及时通知试验室取样检测。 6、质检工程师应联合工程部建立项目质量关键工序台帐,预先制定管理方案或措施。关键工序要有专门的作业指导书。质检工程师、主管技术人员及有关部门要对措施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保存记录。 7、项目部要组织每周一次质量大检查,必须由项目经理组织并带队,生产副经理、项目总工、安全部长、质检部长、专职质检工程师(质检员)、物资主管、工程部长、工程试验负责人、现场施工队长参加。 8、检查的目的是促进施工质量的持续改进。质检工程师要对检查取得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统计,找出不合格的主要问题或原因,为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9、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并保存记录。 10、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必须做好记录。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验收人员。 11、对不合格的成品、半成品、工序,质检人员应进行鉴别、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置。 六、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应建立工程质量检查网,层层检查验收,坚持群众自检和专职检查相结合;每班检查和定期巡回检查相结合;单项检查与验收相结合。 (1)安装组设一名不脱产的质量检查员,每班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当班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向技术负责人汇报; (2)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每周必须巡回检查质量验收一次; (3)机电部门,根据工程进展至少组织一次中间验收和检查工程进展情况; (4)一般机电设备及移动设备安装结束时,施工单位应报机电部申请进行单项工程联合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单位,谁使用,谁管理; 2、整个工程竣工后,安装单位将安装工程质量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单项工程验收记录、试运转记录及其他竣工资料、竣工图等,材料消耗、用工人数、安装工时费等整理完善后,申请竣工验收。 3、验收中有不合格的项目,由安装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合格;经验收各部门及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生效,并办理移交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4、每项大型机电设备安装完工、验收投入使用后,项目部要跟踪了解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使用效率。 七、技术资料、技术数据签字制度 1、施工方案编制:主管工程师负责方案的编制,机电部经理负责复核,项目总工负责审核,项目负责人审批。 2、技术交底:技术员负责交底编制,主管工程师负责复核,现场负责人、领工员、安全员、施工班组接受签字。 3、测量记录:测量人员记录、测量主管工程师复核、机电部经理审核。 4、测量技术交底:测量主管工程师负责交底编制,主管工程师负责复核,现场负责人、领工员、施工班组接受签字。 八、质量保证措施 1、施工图现场核查和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1)施工图现场核查制度人员进场后,由总工程师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对图纸进行分级会审,根据施工设计图进一步进行现场核查,尤其对线路的地址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和补勘,确保不因地址资料不准而造成对质量的影响。 (2)坚持技术交底制度根据建设单位审批通过的施工方案编制各工序技术交底,同时对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设计意图交底,施工方案交底,施工工艺交底,质量标准交底,安全标准交底,创优措施交底。 2、材料、设备、配件进场检验和质量自检制度 (1)严把原材料进场质量关。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在合格供应商(厂家)范围内进行招标,重要材料和半成品实行驻(厂)监造。加强地材质量检验,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工地;对各种机械、设备按采购合同文件的要求,严格进行验证,确保其技术状态良好,运转正常。 (2)加强质量过程控制力度。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交接检),真实填写检查记录,及时报验,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上道工序必须为下道工序服务,即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凡属隐蔽工程项目,首先由班、队、项目经理部逐级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会同监理工程师一起进行复检,检查结果填入验收表格,由双方签字,最终签发隐蔽结果检查证。 3、加强工艺、质量控制方案审查和试验制度 (1)加强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方案审查。对主体工程的施工工艺设计,施工质量控制方案加强审查,对关键或重要的质量技术保证措施进行咨询。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以一流的工艺水平保证一流的工序质量。严格按照创优规划和措施要求,加强现场技术指导和工序质量预控。各专业施工队均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技术操作规范、审定的技术方案、工艺要求组织施工,按照《质量验收标准》进行评定验收,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保证每个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一次达标。 (2)过程检验和专项检验相结合,按规定项目和频次进行原材料和工程质量的检测试验。 科技工程管理制度 篇22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周边自然环境保护工作,力争建设出投资省、环境优、资源消耗低,社会满意度高的优良工程,特制定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一、要高度重视工程周边自然的环境保护工作,全体参建单位要将环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部署。 二、要严格按照《公路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制定的规范和要求搞好工程施工,不得随意破坏自然环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要适时制定出施工前、施工中和竣工后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搞好工程建设中的环境保护、改造及恢复等工作,做到“环保”不达标的工程不予验收。 科技工程管理制度 篇23第一章总则 一、安全生产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社会信誉的一项系统工程,直接关系到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为搞好和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护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促进企业的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安全管理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及“谁管理,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党政工齐抓共管”的保证体系。 三、公司安全管理必须坚持从严治理,做到严明职责,严密制度,严肃纪律,严格考核。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对项目安全管理实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一、项目部必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领导小组的组长,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设立负责安全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经理对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和机构安全工作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并协助搞好机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项目经理部设立专职安全员一名,特殊情况下可设两名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经地方劳动部门或总公司、局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获得安全员证后方可上岗。 三、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岗位时,须报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并配备经培训获得安全员证的其他人员接替工作。 四、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安全职责 (一)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部经理对全公司、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副经理在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和办法等。结合单位或工程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制定本单位各工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负责检查落实。 3、认真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部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五同时)。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措施。严格执行劳保用品和防暑降温物品的发放标准。 4、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安全措施。对新、难、险工程和不良条件下的工作场所,组织编制安全设计或安全措施,按规定报批后施工。 5、领导本公司、项目部安全小组和负责检查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坚持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点现场或关键岗位要实行重点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定人,限时整改。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6、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自管辖的安全工作,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在技术、资金、物资上给予妥善安排和保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减少和杜绝伤亡事故。 7、对发生人身、机械、火灾等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事故原因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和处理意见报有限公司审批,同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8、加强对职工的遵章守纪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推广先进科学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项目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在经理领导下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技术领导责任。 1、主持项目安全技术业务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制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制度、条例、规定的施工规范等,组织编制安全技术规范操作规则。 2、编制审定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有具体可行的安全内容,在技术交底时要有详细的.安全措施要求。讲解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深入施工现场,及时解决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3、组织施工技术、科研、安全监察、劳动保护人员研究推广安全生产防尘、防毒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科研工作,及时纠正。 4、督促并指导工人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生产,对施工生产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及时纠正。 5、负责干部、工人的安全技术教育,提出预防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6、按管辖范围参加各类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科学技术数据。 (三)安全质量部门安全职责 安全质量监察管理部门在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责任。 1、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 2、参加或组织审查安全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积极提出改进意见,负责监督贯彻执行。参加检查验收各种施工临时设施和劳动保护设施。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有权制止使用。 3、参加审查本单位的新建、改建和大修工程的设计和验收至不符合劳动卫生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的应提出限期改正意见,对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制止施工和投产使用。 4、参加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 5、审查和参加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办法、措施等,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对查出的严重问题填写“劳动安全监察通知书”或“劳动安全监察指令书”,督促限期整改。对领导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有权制止,遇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情况,有权指令停止生产或指挥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研究处理。 7、会同劳资、教育部门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负责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的组织工作。 8、参加领导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的问题分析整理,提出改进措施,经单位领导批准,督促实施。 9、参加企业评先、评优工作,行使安全指标否决权。对在安全工作中采取措施预防事故做出成绩的人员,有权提出给予一次性奖励的建议。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屡教不改者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直至建设领导调离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 科技工程管理制度 篇24工程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项目工程技术管理工作。 二、负责有关工程文件、文稿的起草、印发、催办和落实工作。 三、负责检查各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计划落实情况,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四、定期组织召开工程例会,确保例会质量,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按时参加监理工程师驻地办召开的零时例会。 五、按分部工程情况,负责组织中间施工情况的'综合检查和评比。 六、负责工程设计变更,做好现场核实,符合规范并按照项目实施管理程序审批。 七、负责办理工程计量和支付手续,做到准确及时。 八、负责每月各种报表的审核上报。 九、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任务。 科技工程管理制度 篇25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通风与空调安装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通风与空调安装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通风与空调安装工程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管理流程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图纸及图纸会审 5.1.1.1熟悉施工图纸、相关技术资料,理解设计意图。 5.1.1.2组织施工、监理和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并形成会议纪要。 5.1.2协调安装单位与土建总包单位之间的配合工作,在安装工作开工前明确配合工作和费用,并签定书面协议。 5.1.3提供设备部件安放场地,临时工具房,临时施工用电、施工用水等配套工作,并要求安装单位对准备工作进行验收确认。 5.1.4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将审查意见填写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安装单位,对组织设计中不合理及错误之处,必须要求安装单位及时组织修改,并重新报审。 5.1.5确定大型设备吊装就位移动路线。 5.1.6了解施工单位人员的素质和施工经验,审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工程中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时,施工人员须进行必要的培训后才能上岗操作。不能满足要求时,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5.1.7审查监理人员上岗资质,检查监理人员到岗情况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不符合要求时通知监理单位进行整改。 5.1.8会同监理人员核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合同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退场。 5.1.9要求安装单位上报所用规范清单,审查其有效性,并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注明审查结果。 5.2事中控制 5.2.1预埋、预留及土建配合 5.2.1.1预埋件位置、数量、规格应正确,预埋牢固可靠。 5.2.1.2预留孔(洞)位置、尺寸大小应正确。 5.2.1.3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随时检查预埋件、预留孔(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2.1.4与通风和空调系统有关的土建工程完毕后应与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共同会检。 5.2.2风管制作、安装及验收 5.2.2.1风管制作过程中,检查风管的尺寸、咬口、焊口施工正确。 5.2.2.2检查风管、部件的接口是否正确,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吊、支架的'位置、间距、安装是否符合规定,法兰的垫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或规定。 5.2.2.3根据工程进度,对通风与空调的暗配管道等安装部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检查《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5.2.3设备安装及单机试运行 5.2.3.1检查设备合格证、随机文件; 5.2.3.2核对设备型号、规格、数量,检查设备外观; 5.2.3.3设备就位前对设备基础进行验收; 5.2.3.4检查设备安装位置、方向、水平度; 5.2.3.5检查设备与基础的连接,支、吊、托架的安装情况,并作出相应的调整; 5.2.3.6检查设备转动部分安装是否转动灵活,风机叶轮是否碰壳; 5.2.3.7检查设备与风管、水管的连接密封情况,应作漏风量测试的设备,检验其漏风量是否符合要求; 5.2.3.8单机试运行是否运转平稳,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规定,风机、电机旋转正确。隐蔽的单机应在隐蔽前进行单机试运行; 5.2.3.9检查风管、水管、设备的反腐及保温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3系统试运行及调试 5.3.1系统试运行应在通风及空调设备单机试运行以及风管漏风量测定合格后进行。 5.3.2测定系统试运行各项技术数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技术文件规定,并作好记录。 5.3.3施工完毕后,对各系统作外观检查和无生产负荷的联合试运行测定及调试。 5.3.4工程投入试运行后,应作生产负荷条件下的综合效能试验的测定与调整。 5.4事后控制 5.4.1设备安装完工后,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5.4.2及时做好验收交付工作。 6.编制依据 6.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xx)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7.2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3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依据 7.4工程材料管理工作规程 8.质量记录 8.1工程管理日记(gt/qr15-10) 8.2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gt/qr23-02) 8.3分部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gt/qr23-03) 8.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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