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屋面工程管理制度 |
范文 | 屋面工程管理制度(精选31篇) 屋面工程管理制度 篇1⑴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⑵施工及管理人员要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机械,注意安全用电。 ⑷搬动卷材时要轻拿轻放,不得损坏卷材。 ⑸在放置卷材时,汽油附属材料区域设专人看管,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⑹作业区要配置不少于20个手提式干粉灭器。 ⑺登高作业应搭设临时架子,高空作业还应系安全带。 ⑻进入现场所有人员,应遵守现场一切规章制度。 ⑼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⑽施工中各专业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⑾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均配戴胸牌。 ⑿卷材包装纸及杂物要及时清理,堆放在指定地点,确保场容清洁,活完场清。 ⒀屋面施工属临边作业,操作工人必须系安全带,禁止将清理的`灰渣、废料向下抛落,施工人员必须带安全帽。 ⒁密封膏、卷材属易燃物,所有材料必须密闭容器包装,严禁露天存放,进厂后应存放在指定的仓库内,消防器材应配置齐全,有专人负责,施工时应严禁烟火,加强通风防毒管理,确保作业面空气流畅,非专业人员严禁进入。 ⒂边角余料应及时回收,及时清运,放在指定地点,不得乱扔乱放,形成火灾隐患。 ⒃施工前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消防、防中毒教育,责任工程师做好各类交底,预防事故的发生,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⒄各项工序施工前,必须对操作工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屋面工程管理制度 篇2一、目的: 1、100%符合有关国家规范要求。 2、交付使用后三年内不出现渗漏现象。 二、范围: 公司新建住宅项目屋面工程。 三、屋面防水施工方案: 现浇钢筋砼屋面板→20厚1:3水泥砂浆找平层→一布二涂851防水涂料→珍珠岩保温层找坡→20厚1:3水泥砂浆找平→40厚c20细石砼内配4@150双向钢筋→20厚1:3水泥砂浆找平层→app防水卷材→离子反光漆两度。 四、穿屋面管的窝嵌施工控制: 1、凿除洞口四壁松动石子、浮浆,清除垃圾和灰尘,支底模必须从下向上支撑,充分洒水湿润。 2、管子外壁和预留洞壁刷一度掺107胶水水泥浆,然后浇捣10―20mm厚1:2水泥砂浆(掺10%uea),再浇c20细石砼(掺10%uea),细石砼比洞口低20mm左右,其表面须压实、抽平、打毛。窝洞后挂牌明示:24小时内不得碰动。 3、隔1―2天,刷两度851防水涂料(厚1―1.5mm)。 4、用1:2水泥砂浆(掺10%uea)嵌实抹平洞口。 五、施工管理工作程序: 1、施工过程中做到专人负责、专人施工。 2、每道施工程序须经现场监理人员认可之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六、检验: 在下列阶段须做满过屋顶24小时盛水试验,经监理及甲方代表检查认可之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屋面结构完成后。 2、一布两涂851防水涂料完成后。 3、app卷材完成后。 4、离子反光漆两度完成后(即整个屋面施工完成后)。 七、有关文件: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 2、地面与楼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9-83)。 八、本程序文件应发放到下列人员: 注: 1、持有本文件者应严格按此文件要求执行。 2、若认为本文件有不合理之处应及时向本文件的'审批人提出修改意见。 屋面工程管理制度 篇3屋面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管理点 ⑴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⑵施工及管理人员要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机械,注意安全用电。 ⑷搬动卷材时要轻拿轻放,不得损坏卷材。 ⑸在放置卷材时,汽油附属材料区域设专人看管,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⑹作业区要配置不少于20个手提式干粉灭器。 ⑺登高作业应搭设临时架子,高空作业还应系安全带。 ⑻进入现场所有人员,应遵守现场一切规章制度。 ⑼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⑽施工中各专业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⑾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均配戴胸牌。 ⑿卷材包装纸及杂物要及时清理,堆放在指定地点,确保场容清洁,活完场清。 ⒀屋面施工属临边作业,操作工人必须系安全带,禁止将清理的'灰渣、废料向下抛落,施工人员必须带安全帽。 ⒁密封膏、卷材属易燃物,所有材料必须密闭容器包装,严禁露天存放,进厂后应存放在指定的仓库内,消防器材应配置齐全,有专人负责,施工时应严禁烟火,加强通风防毒管理,确保作业面空气流畅,非专业人员严禁进入。 ⒂边角余料应及时回收,及时清运,放在指定地点,不得乱扔乱放,形成火灾隐患。 ⒃施工前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消防、防中毒教育,责任工程师做好各类交底,预防事故的发生,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⒄各项工序施工前,必须对操作工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屋面工程管理制度 篇4本工具管理所指之工具依工作需要,区分为“部门装备”及“个人装备”分别由专人及发放个人保管。 所有工具的购买,均由部门主管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购单交管理中心主任和物业总经理审批后再执行,并把费用列入部门费用科目内。 所有新、旧工具均需要《设备(工具)入库单》入库登记,每月制定《工具库存表》交管理中心备案。 凡领用工具者,俱应填写《设备(工具)领用单》,经部门以主管审批同意,由使用人签名后领用,领用单分两联,一联自行保管,一联留仓管员保管,本项资料列入移交。 工程人员之“个人装备“,设《个人工具登记卡》,以便查验。 “部门装备”由管理中心指定专人保管,领用人需办理有关手续方可领用,用完应立即归还,如有遗失,由保管人员负责。 工程人员应依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使用,一旦发生损毁,应及时报告,连同已损毁之某些人交工程部主管鉴验后购换工具。报告内容应书明“工具品名、规格、损毁情况及损毁原因,损毁之工具领换时,应以旧换新。 工具的最低使用提限由各部门的主管根据有关规定如在使用年限内,因不正当使用而致损毁(由部门主管依据毁损情况判断后),使用人应负责赔偿。 各部门主管应于每月十五日对“部门装备“及”个人装备“检查一次,核实数量。 领用工具不得 屋面工程管理制度 篇5高层住宅项目分包工程质量控制管理 1、关于分包单位的选择 (1)分包单位的选择按照集团公司《一体化管理手册》相关控制程序进行,应对分包单位的资格进行预审并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招标文件上还要求公司通过后要报甲方单位进行审查; (2)专业分包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资信等级、施工业绩等应符合项目部要求; (3)专业分包方的施工能力、设备、技术质量及施工生产管理水平应满足其分包专业的施工及项目部的要求; (4)专业分包方应能根据图纸、合同和相关规范,接受并满足项目部施工技术质量的管理要求; (5)项目部应根据合同为专业分包方提供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所必需的施工生产和管理条件; (6)项目部应根据分包专业的图纸、合同和相关的规范要求履行其对分包方的技术质量管理职责,严禁以包代管或放任不管。对于建设单位制定分包及建设单位直接发包但授权项目进行管理的,其管理方式应等同于项目部对自行发包单位的管理。 2、质量目标策划及目标控制 (1)本工程质量目标是争创优质工程,所以对于分包方的质量要求在合同中也要标明优质工程标准; (2)专业承包方应按照此标准,制定其所分包专业工程的质量目标和控制措施,并要得到项目部的认可; (3)项目部应对分包方质量目标和控制措施的制定进行指导,对其实施过程进行监控。 3、专业分包方施工方案的审批 分包单位的施工方案须经总包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还要报监理单位批准,对分包方案中有关质量标准、设计不同专业交叉配合的.施工工艺及成品保护等内容应提出明确的要求。 4、施工过程控制 (1)施工前,项目部应按照公司的相关控制程序及要求,对分包单位质量管理于控制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要求分包单位在执行其内部控制程序的基础上,其管理工作应符合项目部的要求; (2)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要主持分包项目的检验评定工作,及时纠正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3)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的技术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并限期整改。对管理混乱且整改不力的分包单位应清退或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及时通报情况; (4)在对分包单位进行监控的同时,项目部应做好服务,协调好各个分包之间的关系,搞好各个专业之间的配合,确保总体施工质量目标的实现。 5、施工质量保证资料控制及移交 (1)施工前,项目部应就有关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编制的内容、套数、收集整理、移交等有关事项对分包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并在分包合同中予以明确; (2)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定期对分包的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编制情况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分包项目施工完毕后,项目部应及时进行审查,确保符合要求后方可接受,并办理移交手续。 6、分包项目质量验收控制及工程移交 (1)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施工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完成分包项目,整理完成施工资料后,应按照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报项目部验收,经项目部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并办理分包专业保修合同后,将分包项目移交给项目部; (2)工程验收合格、资料移交完毕及各种手续签字完成后,分包单位方可退场。 屋面工程管理制度 篇61、公司基建或技改项目的工程施工,无论大小,一律由工程部统一管理,工程任务书由工程部相关室分类下达给施工单位。无工程任务书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不得承担其施工任务。 2、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凡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都应出示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并按照证书等级承担相应的施工项目规模和内容,严禁无证施工或转包施工。施工人员的结构根据预算编制定额的规定,凡设备安装工程,技术工与普工之比为1 ∶0,线路工程技普比为1 ∶0.5,管道工程与长途光缆布放工程技普比为1 ∶1。 3、所有外来的施工队伍承担工程均应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建设地点、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双方职责分工、工期、奖罚、违约责任、费率及结算方式等项目。合同由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的分管领导签订后有效。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费用结算必须依据施工合同及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 4、工程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吃透辖管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深入工地加强工程管理和施工现场的监督,严格把好质量关,控制材料消耗和工程进度。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协助和处理工程中出现的技术、外协及材料办理工程变更等方面的问题。 5、施工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有关规定,必须按施工图纸、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工程如需变动,应征得公司工程部或设计单位的相关人员认可,并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要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应按《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要求执行。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单位或单项工程的施工必须有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其名单在开工前应报至工程相关管理室备查。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设有施工明显标志,安全及路障标示、措施要齐全,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6、在施工过程中对隐蔽工程,如土建、地下电缆、管道工程等,每一道工序完成后,应经建设单位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隐患,随工验收应作好详细记录,由双方签字,记录应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每一单项工程施工完后,由工程部组织交工验收。工程随工及验收工作由各分公司负责。 7、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加强质量监督,必须认真做好随工检查,工程随工人员由各分公司安排工程所在工地人员担任,随工人员必须是责任心强,技术业务较全面的的人员承担,随工人员必须对工程质量有着高度负责的精神,经常深入工地,进行随工检查,对在施工过程中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令其及时返工。随工人员同时应负责对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并办理签证手续。随工人员应是维护部门及分公司的全权代表。任何施工单位必须接受公司所派随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于不服从检查的单位或个人,随工人员或公司工程部管理人员有权令其停工检查。工程随工检查的内容参照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相关条款。 8、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现有或原有设备的安全,对因工程造成损坏设备的事故,应及时报告随工人员和公司工程部,并负责修补或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9、为便于加强公司工程部与建筑施工单位的.联系,处理工程出现资料、随工、工程竣工验收等方面问题,工程部可根据工程任务的轻重,设2~3人的基建小组以便对口联系加强工程管理。 屋面工程管理制度 篇7(一)工程立项 1.营业部门及工程部门专业人员根据营业及各种设施的现状情况的需要,提出改建、装修、更新等内容的施工方案,并有文字报告。 2.报告中应说明施工的部位、名称、改建、装饰、更新的内容,以及预定施工时间、所需资金的概算和技术方面的可行性分析等上报饭店领导讨论审批。 3.将批准后的工程项目向政府有关部门(市、区、建设、消防、环卫等部门)申报,内容含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要求等,待批准后方可立项。 (二)确定工程设计方案 1.工程业务部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性质、特点选择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好、价格合理及具有实力的设计单位(三家以上)。 2.实行方案设计投标,择优录用,在方案设计中应包括项目概算、设计图、效果图、施工图等。 (三)施工的招标与投标工作 1.招标工作应在完成本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概算后进行,就拟建的工程提出招标条件,发布招标通知或广告,邀请投标企业来提出自己完成工程的各项保证。 2.招标单位从中选择够资质等级、工期短、造价低、质量好和信誉高有实力的.企业前来中标,并需做到货比三家、从中选优的原则。 3.整个招标工作应在公平、公正、平等、有序的情况下进行,以达到缩短工期、确保质量、降低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四)签订承包工程合同及相关协议书 合同内容应包括施工的工期、技术要求、预算造价、付款要求及施工进行当中不可预见问题的处理办法等内容,并同时与之签订《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消防安全协议》和有关管理条约。 (五)施工中的管理 1.招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程决算、图档的收集整理、项目移交等工作内容,并对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设专人负责,明确任务,做到责任到人,各负其责。 2.做好施工中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定期召开施工现场会,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一切技术和质量问题,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做好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以确保施工质量、工期的落实。 (六)工程的竣工验收决算 1.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应先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或质量监理单位自验自改,尤其是隐蔽工程项目的验收极为重要、对不符合设计质量要求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做出纪要,并责成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2.由甲方做最后的验收并签字。 3.竣工决算书应根据五程项目实际发生的工程内容计算,按合同所签订内容及国家工程预决算有关规定,由专业工程核算人员、财务人员分别进行核算,并对工程项目做完最后的全面审计得出结果。 4.经上级领导审批后为e3最终工程造价的决算。 屋面工程管理制度 篇81总则 1.1、本制度规定了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本煤矿工程项目的设计、设备制作、工程施工(包括矿建、土建、安装)、调试全过程质量管理工作。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察哈素煤矿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 1.3、工程建设必须坚决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发生矛盾时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 1.4、公司察哈素煤矿项目工程部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对本工程项目的质量负责。工程参建各方均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目标履行自己的义务,对其所承担的工程质量负责。 1.5、公司和有关承包该工程的监理、设计、设备制造、施工、检测、调试、试生产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mt5009-94《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mt5010-95《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213-1990《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并确保体系在本工程各项活动中有效运行,接受国家、地方管理部门和上级机关的指导、检查。 1.6工程监理、设计、设备制造、施工、检测、调试、承包商均必须依法通过招标择优确定。 2工程目标 2.1工程施工质量目标 井巷单项工程优良率100%,井巷分部工程优良率95%, 井巷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井巷分项工程优良率95%, 矿建指定单位工程观感质量优良率100%, 安装单位工程优良率100%,分部工程优良率100%, 分项工程优良率>98%,其中主要分项工程优良率100%; 土建单项、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主要井巷工程、主要设备安装全部达到验评标准优良级; 实现主皮带、副井提升机、主要通风机、主排水泵、系统试运、联合试运转等项工作一次成功; 2.2工程安全目标 2.2.1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2.2.2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2.2.3一般质量事故3‰以下。 2.2.4试生产期及运行后不发生因施工原因引起的强迫停产事故; 2.2.5固定设备从投用到试生产全过程不发生因安装原因引起的二级以上非伤事故; 2.3施工工艺目标 2.3.1设备和管道保温外装板平整、美观、无缺损、踏瘪,拼缝整齐,咬口不开裂; 2.3.2全厂油漆无色差,除锈干净彻底,漆层厚薄均匀,无剥落、流痕; 2.3.3集中敷设的小口径管道、阀门和仪表排列整齐美观,固定牢固; 2.3.4中低压管道安装横平竖直,支吊架按规范安装,所有管夹、零部件安装均按规定执行,做到工艺美观,杜绝跑、冒、滴、漏; 2.3.5平台扶梯、栏杆接头无错口、无偏折,焊缝磨光,格栅板整齐; 2.3.6电缆桥架走向合理,弯头弧度美观,电缆不交叉不缠绕,电缆绑扎间距一致,杜绝用火焊切割桥架、支架和开孔现象。 2.4其他质量管理目标 2.4.1工程参建各方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运行有效。 2.4.2工程档案规范、齐全、准确,移交及时。 2.4.3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确保工程建设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 3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 3.1工程部 3.1.1明确工程建设质量目标,在建设工程的各个阶段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措施、并督促各施工承包商具体实施,确保实现达标投产、完成工程建设预定质量目标。 3.1.2在本工程项目达标投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配合完成本工程达标投产的自检、预检、复检各阶段工作。 3.1.3负责协调向有关的监理、设计、制造、施工、调试等承包商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工作,并确保原始资料真实、准确、可靠。 3.1.4监督监理、设计、制造、施工、调试等承包商组织落实在合同中承诺的投入本工程的技术力量、设备和其他资源。 3.1.5负责监督监理承包商做好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参加监理承包商定期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考核;并负责对监理承包商的质量控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3.1.6负责组织较大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及考核工作。 3.1.7根据本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其有效运转。 3.1.8督促监理承包商检查各施工承包商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3.1.9负责协调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中出现的矛盾、交叉、遗漏或者现存体系未做规定的事宜。 3.2计划部 3.2.1严格合同管理、计划管理和工程统计工作,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中,明确质量标准以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金制度。 3.2.2严格落实监理管理建设工程的权利,无监理承包商签字,不支付工程款。 3.2.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3.2.4依法通过招标选择有资质和质量保证能力的监理、设计、设备材料、施工、调试的承包商,并对业绩进行审查。 3.2.5负责管理本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设备合同、施工合同变更、扣款等事宜。 3.3物资部 3.3.1按照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招投标制度做好物资设备采购工作。 3.3.2落实、控制设备制造过程监造、验收工作。 3.3.3负责设备现场开箱验收和出库前的贮存、保管、检查、监控工作,对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联系、跟踪、处理落实,并负责组织开箱资料的验收、管理和移交。 3.4生产准备部 3.4.1按照试运指挥部授权协助完成试运期间的技术、质量、安全的管理与控制,试运记录真实、齐全,满足追溯、检查等要求。 3.4.2负责配合监督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参加并完成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 3.4.3参加较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埋,参加工程质量监督和质量巡视工作。 3.4.4配合完成试运期间各项调试措施的讨论、审查工作,并监督落实和执行。 3.5监理承包商 3.5.1建立项目总监为第一责任人的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健全,运行正常。归口管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工作,协调解决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质量问题。对本项目工程工程部负责。 3.5.2突出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编制监理规划和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参加施工图会审、设计技术交底;组织审查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检查施工单位技术装备的完好程度;对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对原材料、设备抽检核查;以及对影响工程质量的诸多因素进行预控。 3.5.3督促和检查各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国家、原煤炭工业部以及煤炭行业颁发的各项质量法规、施工规范、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本工程项目发布的“工程质量管理”等各项制度。 3.5.4以全心全意为建设单位服务为宗旨,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努力把各种质量缺陷消除在施工过程中。 3.5.5定期召开和主持施工质量工作例会。按照本工程项目工程部的要求组织召开专业例会、事故分析会、各种节点总结会、现场联络会、技术分析会等,并负责编写纪要和组织签发、归档。 3.5.6负责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工程联系单、工程委托单、缺陷通知单、限期整改通知等项目实施阶段重要质量控制文件的集中闭环管理、签发和归档工作。 3.5.7接受本工程项目工程部的监督考核、对考核项目进行改进,并接受工程部建议对不满足现场质量管理要求的人力资源进行调整。 3.5.8定期完成质量统计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质量报告制度。 3.5.9在建设单位的帮助和施工单位的支持下,确保本工程项目的各项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 3.5.10根据施工单位的报验,组织四级验收项目的检验工作和抽查重要的三级验收项目,并根据施工质量验评标准(施工图纸和制造厂要求)严格把好施工质量关,并对有关施工质量问题实行进度监督、质量跟踪和复验验收。 3.5.11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工序控制、工艺控制、质量控制和各项技术措施的执行。 3.5.12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监督与技术检测工作;审查有关试验报告(包括质量抽样检验报告)和技术记录。 3.5.13参加并指导、监督施工单位组织的质量监督检查前的质量预检查工作。 3.5.14参加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组织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5.15审查、核实施工单位上报的设备缺陷报告,并上报本工程项目方。参加本工程项目方召开的设备缺陷处理方案处理、协调工作。 4制度管理内容和方法 4.1设计质量管理 4.1.1设计承包商必须拥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勘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严禁无证设计或越级设计。 4.1.2工程勘测设计必须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和质量要求。 4.1.3勘测设计必须认真按照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有效的标准、规程、规范、规定进行。 4.1.4设计承包商所有的勘测设计文件,包括勘测设计大纲、勘测试验任务书、招标技术规范书、设计计算书、设计报告及说明书、科研试验报告、图纸、设计变更通知等,都必须按规定认真校审和核签并存档。 4.1.5应对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前现场会审、由负责施工图会审的监理承包商组织设计承包商、工程部、生产准备部、施工承包商一同参加,对涉及质量的问题作出明确审查意见,并对审查意见负责,由监理承包商监督设计承包商进行及时闭环处理。在施工中出现的比较严重的设计质量问题或者需设计处理的安装质量问题,由监理承包商组织设计承包商、工程部、生产准备部、施工承包商一同参加协调处理。 4.1.6设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时,首先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以保证质量为前提条件。对重大的技术问题,必须进行多方案比较论证,选择技术经济综合比较最优的方案。 4.1.7设计承包商应按合同和供图计划,保证供图的`进度和质量,并及时进行设计交底,收集施工信息,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本工程公司反映意见并提供技术支持。 4.1.8设计承包商须派出现场设计代表机构,在工程进入施工安装阶段以后现场代表机构应做到专业服务及时配置到位,人员相对稳定,人员技术素质强,为施工现场提供设计技术支持,并及时协调解决现场相关设计问题。 4.1.9设计承包商应建立健全设计文件档案,并按照竣工达标要求完成竣工图纸的编制出版。 4.2设备、材料质量管理 4.2.1设计承包商应对设备和材料的选型负责,选型时应明确设备、材料的标准和技术规范,但不得指定供货厂家和产品。 4.2.2设备材料招标采购时,招标人应对投标商的资质、业绩、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合同中应明确制造标准、性能参数、监造、检验、分包和技术服务等条款。 4.2.3设备监造工作由物资部具体负责。监造人员有权禁止制造厂将有质量问题的材料和零部件用于设备制造,有权制止质量不合格或无质量合格证的产品出厂。 4.2.4设备、材料的生产和运输单位,应作好包装和运输组织工作,安排好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防止运输途中损坏。 4.2.5现场的有关单位应根据设备、材料的数量和保管要求,设立必要的仓库并配备有经验的仓储管理员,建立完善的责任制。对于到场设备、应按照保管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进行保管,防止保管中的质量损坏。应对到场设备和材料由保管方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对于因保管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保管方根据保管责任性质及时联系处理。 4.2.6公司生产准备部、制造厂、施工单位、代保管承包商都应建立完整的设备、材料质量管理档案。物资部门应该建立完整的采购、到货、出库和库存档案。 4.3施工质量管理 4.3.1只有具备相应资质和同类工程业绩的施工单位,才能参与工程的施工。 4.3.2施工承包商针对工程特点所作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劳动力安排、施工方案、施工机具配置、力能供应、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等都应能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 4.3.3没有在施工合同中明确不准分、转包的项目如施工单位分包,必须事先征得公司书面批准。 4.3.4施工承包商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并在施工过程中保证其正常运行和贯彻落实。 4.3.5施工承包商应组织其职工(包括临时合同工)的技术培训,坚持员工按要求持证上岗,对分包单位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并对其承担的工程的质量负责。 4.3.6施工承包商每月向公司和监理承包商报告本月质量管理情况和工程质量状况,提交试验、检查验收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3.7施工承包商应及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档案。 4.3.8工程开工前,施工承包商要有针对性的编制创优计划及实施纲要、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总设计、专业设计)、质量验评计划、质量事故的预防计划(质量工作计划)、重点项目、关键工序的质量保证措施(可编入施工技术方案内),做好技术交底、图纸会审并做好记录、上述各项需在开工前提交给施工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在开工前送建设单位审批,以取得建设单位的认可,否则不得开工。 4.3.9在施工前,施工承包商向监理承包商送:质保和质检人员的名单和简历、特殊工种、施焊和试验人员的名单及持证证号(施焊人员还需有钢印代号),以备案与复查。 4.3.10按规定做好施工质量的分级检验工作,不同级别不合并检验,不越级检验,不随意变更检验标准与检验方法。 4.3.11按规定做好计量器具、检测仪器的检定工作,保证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内,并严格做到施工计量器具与检验计量器具分开。 4.4调试质量管理 4.4.1只有具备相应资质和同类工程业绩的调试单位,才能承包工程的调试工作。 4.4.2工程调试单位应针对工程特点提出调试大纲、调试方案并经过工程试运指挥部批准。 4.4.3工程调试工作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遵守执行mt5010-95《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4.4.4在调试试运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即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设备巡回检查制、设备切换轮换制。 4.5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管理 4.5.1工程施工中的质量检查一般包括施工准备检查、施工过程检查、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检查、质量监督检查和验收签证检查。 4.5.2工程开工前,由监理承包商组织设计、矿建、土建、安装等施工承包商按照煤矿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和有关规范确定工程项目的验评范围表,对质量检验项目、检验等级、检查评定标准进行规定,并报公司批准、备案。 4.5.3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工序的质量检验,实行班组、作业队(工地)、项目部三级检查制度,规范并实施检验、记录、签字、验收程序,上一工序质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对于四级验收项目,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交监理承包商进行检查验收。 4.5.4监理承包商接到施工单位的自检报告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意见。对施工及检验记录不全、不真实、填写不规范的,监理承包商有权拒绝验收,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4.5.5对于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后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承包商,监理承包商应邀请本工程公司、勘测设计、厂家等有关单位共同参加,并签署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可举行隐蔽和后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应在监理承包商限定的时间内处理后重新验收。 4.5.6煤矿工程的分部工程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进行整体验收的基础上,由监理承包商组织进行联合检查验收。设计、施工、运行等单位均应在分部工程验收签证上签字或签暑意见,监理承包商签署验收结论。在分部工程验收的基础上,由监理承包商组织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签署质量验收结论。 4.5.7煤矿机电设备的试运转和竣工验收,按mt5010-95《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执行。 4.5.8为了保证质量验收的公正客观性,施工单位的班组及作业队(施工现场)设须专职的质检员,施工单位工程部和质检部质检员要分设,施工单位质检员要报监理单位和公司备案,一经确定不经监理单位和公司同意不得变更。 4.6质量监督管理 4.6.1工程开工前,公司向国家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提交“煤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并获得批准。公司应及时向质监中心站提出申请,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好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4.6.2公司必须协助质监站制定年度的质量监督计划,同时报公司工程部。并按照质监站确定的质量监督计划搞好工作配合策划落实工作。 4.6.3煤矿工程质量监督的检查项目和检查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二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包括设计、矿建、土建、设备监造、设备验收、设备安装、调试、联合试运转、试生产等阶段,和主副井工业广场建筑、主副井井筒施工、机电设备安装、井底车场施工、主要运输大巷重点等项目。 4.6.4在每个质量监督检查项目活动前,公司应组织所有承包商按质监大纲要求搞好自检自查工作,对发现问题及不符合项组织纠正整改,完成闭环。 4.6.5在实际工作满足质监活动条件和完成自查工作后,公司向质量监督站提交监督检查验收申请,并提交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 4.6.6每个质量监督检查项目活动中,公司应组织所有承包商按质监大纲规定要求进行汇报,并做好人力、材料等资源配合服务工作。 4.6.7质量监督检查项目活动后,针对检查提出的要求、发现的问题、发出的不符合项,组织整改、纠正,并及时进行跟踪关闭。 4.7质量事故管理 4.7.1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设备、材料、施工、调试、试运转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和规程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正常运行,需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的,统称为质量事故。 4.7.2按对工程寿命和正常便用的影响程度,对工期影响时间的长短以及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特大质量事故四类。特大质量事故,是指影响时间6个月以上或造成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是指影响时间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或造成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质量事故,是指影响时间10天以上,3个月以下或造成1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是指影响时间10天以下或造成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7.3质量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4.7.3.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当事方应按照要求及时向公司和监理单位报告;一般质量事故不用立刻上报国电集团工程建设部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可在上报的月度统计报表中给予说明;较大及以上的事故,公司同时应向国电集团工程建设部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报告,在事故发生后1天内报告事故概况,7天内报告事故的详细情况(包括发生的时间、部位、经过、损失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等);事故调查处理完15天内,报告事故发生、调查、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 4.7.3.2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后,当事单位的有关工地(部门)需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当事单位应在2天内报监理、公司和质监站,并及时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在5天内将质量事故报告送交监理和公司。其处理工作应在技术方案报监理审核同意后实施。处理完毕后报监理和公司复验。 4.7.3.3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除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外,应在5小时内口头向监理质监站和公司报告事故概况,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并在4天内书面报告监理、公司和质监站。监理和质监站接报后,应及时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并组织施工、设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初步分析,由建设单位转报有关主管部门。事故发生6日内完成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由建设单位上报主管部门及有关上级机关。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的技术处理方案原则上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并报监理,经施工、设计、监理、质监站等共同商定、签字后实施。处理完毕后报监理等单位复验。 4.7.3.4在质量事故发生后,应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主要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 4.7.3.5对违反规程不听劝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负责任造成质量事故者,对隐瞒事故不报告者应予严肃处理。除给予行政处分外,对情节严重的应给予经济制裁,直至法律制裁。对经常违返规范、屡次发生质量事故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将予以中止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7.3.6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全过程的资料(影像、记录、分析报告、补救措施、试验数据、工程图纸等)由质量事故当事单位保存,并编入单位工程竣工技术资料中,作为竣工技术资料移交建设单位。 4.7.3.7如发生质量事故定性、责任、处理意见分歧时,由建设单位报请上级质量监督部门或有关上级机关裁决。 4.7.3.8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的审批和处理结果的验收,需由质检站参与,并签字盖章认可。 4.7.3.9一般质量事故由监理单位组织调查;较大质量事故由公司组织进行调查;重大质量事故由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组织调查;特大事故由国电集团工程建设部组织调查。 4.7.3.10一般和较大的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造成事故的单位提出,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重大和特大的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由公司委托设计院提出,公司组织专家组评审后批准实施。 4.7.3.11根据事故大小和情节轻重,公司将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经济处罚,直至建议有关权威机构给予责任单位资质降级的处罚。质量事故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按合同规定赔偿。质量事故责任人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7.3.12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并有下列行为的,公司应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加重行政、经济处罚。 4.7.3.12.1施工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伪造记录的; 4.7.3.12.2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4.7.3.12.3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谎报的; 4.7.3.12.4对按规定进行的质量检查、事故调查设置障碍的。 5质量奖惩 5.1公司与施工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按规定应有质保期、质保金和质量奖惩的条款。 5.2各承包单位和部门应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会同有关单位制定详细操作性强的经济处罚具体制度。 6附则 6.1本制度由公司察哈素煤矿项目工程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6.2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公司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施行。 6.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屋面工程管理制度 篇9(一)技术管理规定 1、在设计采掘工程前,工程部地测管理人员必须提供可靠的地质说明书。 2、采掘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符合本实际情况的作业规程。如遇情况变化,必须及时编制补充措施,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贯彻学习。作业规程中必须包括顶板管理说明书。顶板管理说明书中对于顶板来压、坚硬或复合顶板、过老巷或构造变化带、回柱放顶、工作面收尾、巷道回撤等情况必须进行说明,并制定专门的顶板管理措施。 3、支护设计必须依据工作面顶底板情况及矿压观测资料进行计算,并根据工作面支护密度的计算,合理确定工作面柱排距、工作面支护形式及机头支护形式。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所需各种单柱、梁的型号、数量及备用数量。合理确定架设方法和回撤方法。 4、工作面要加强支柱管理,实行全承载支护、循环注液、制定防倒柱、防片帮措施,强化检测,保证质量。 5、沿空送巷,巷道设计与施工应避开集中压力区,施工时间必须在工作面停采、顶板动压稳定之后。 6、所有掘进工作面,迎头到永久支护之间都必须使用前探梁支架或其它临时支护形式,严禁空顶作业。前探梁或临时支护形式、规格、质量标准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7、掘进工程和巷修工程都必须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二)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1、工作面切眼掘进一般情况下要一次掘成,形成单体支柱配合钢梁帮顶护严、支护到位。必要时单体支柱架设要穿柱鞋。支护不能一次装备的,要制定工作面装备支护替棚措施,明确替棚、单体支柱及顶梁架设程序和质量标准。 2、采煤工作面必须保证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其数量、规格、存放地点和管理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开工。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摩擦支柱和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在入井前必须逐跟进行压力实验;在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或使用时间超过8个月必须进行检修,检修后的支柱必须进行压力实验,方可投入使用。 3、采煤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柱必须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柱措施,严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设支柱。工作面的排柱距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使用木支护工作面的坑木规格要在作业工程中明确规定,碰倒或损坏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或更换。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柱径100mm的不得小于11。4mpa;柱径80mm的不得小于11mpa。 4、工作面柱、梁必须编号,不许缺梁少柱;外观缺损的柱、梁严禁使用。支护强度必须达到设计的支护强度要求。 5、工作面安装结束,要经过生产技术部门组织的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生产。 6、工作面初采必须制定专项初采安全技术措施,矿上应成立专门机构,坚持跟班制度。在工作面初采措施中,对工作面初采领导小组、工作面初采期间的支护管理和加强支护的特殊支护措施等内容,必须做出具体规定。 7、工作面初次来压前后,要有专人观测顶板压力变化情况,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8、回柱时若出现工作面大面积来压有推棚危险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加强支护,情况紧急时立即撤出人员并向调度室和值班人员汇报。 9、为保证支柱有足够的初撑力,泵站压力不能低于设计值,液压管路不能有窜、漏液现象。 10、根据我矿生产实际需要,我矿采煤工作面单体支柱初撑力不能低于11。5mpa,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单体支柱初撑力不能低于11。4mpa。生产期间要保证支柱稳固,坚持循环测压及循环注液制度。 11、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分段回柱距离、回柱与放顶距离及支柱与移溜距离。 12、根据上下两巷顶板情况合理确定超前支护形式,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巷道高度规定:炮采巷道净高不低于1。6m,超前支护长度不小于20m。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必须设专人维护,保证支护安全可靠、行人畅通。 13、工作面生产时要严格执行《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落实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责任制,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及敲帮问顶制度;定期分析支护质量存在问题,制定改进的具体措施。 14、工作面支柱确需穿柱鞋时,柱鞋的规格、尺寸、材质等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和说明。 15、矿要建立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统计分析表和顶板事故档案,严格实行日常的事故分析制度。 16、采煤工作面因片帮造成最大控顶距超过规定距离时要采取安全措施;倾角在25°以上的回采工作面要采取防止大面积顶板垮落的措施。 17、采煤工作面一次放炮长度要根据顶板情况在作业规程中规定。放炮前要作到工作面无空顶、无不完整支架、无失效柱,并加固周围地点的支架;放炮中出现顶网破损、顶板超高、崩倒支柱或顶板来压等现象时要及时处理;放炮后要认真检查顶板情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进行支护。 18、矿要加强采煤工作面矿压观测工作。要通过矿压观测成果,对开采的主采煤层进行顶板分类,及时制定相应的顶板管理措施。 (三)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1、临时支护管理 (1)掘开工作面必须使用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2)作业规程中必须对工作面控顶距做出明确规定。 (3)作业规程中必须对采用的临时支护方式、数量和操作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2、锚杆支护巷道顶板管理 (1)锚杆锚固长度不小于600㎜,顶锚杆锚固力不小于70kn,螺母拧紧力矩不小于150n?m,帮锚杆锚固力不小于50kn,螺母拧紧力矩不小于120n?m。 (2)锚杆间排距误差不超过设计值的±50mm,孔深度不小于杆体有效长度,且不大于杆体有效长度30mm。 (3)锚杆的托板必须紧贴岩面,锚杆外露托盘的长度不超过50mm,锚杆与围岩的角度不超过设计值的±15°。 (4)必须使用锚杆钻机、风动扳手、电动扳手等机械工具安装锚杆。 (5)锚杆锚固力每班必须检查,生产队组要留有详细记录;锚杆螺母必须使用气扳机或力矩扳手拧紧,保证力矩符合有关要求。 (6)锚杆支护巷道掘出后,顶板有效支护距煤头最大空顶距不超过400mm,且临时支护的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临时支护的时间不得超过4h。 3、锚索支护巷道顶板管理 (1)交叉点、巷宽大于3。2m的工作面顺槽、切眼,优先选用锚索支护。 (2)锚索长度应根据巷道顶板岩层情况确定,使锚索锚固到稳定的岩层中,当稳定岩层与巷道顶板距离过大时,锚索长度应超过自然平衡拱2m以上,并满足锚固段长度不小于1m,自由段长度不小于3m,张拉端长度要保证张拉工艺要求的长度,一般不小于150mm。 (3)锚索外露长度一般不超过200mm。 (4)对锚索预紧力每班要进行抽查,不合格的要重新补打,预紧力低于设计值80%时,必须重新预紧。 (5)锚索张拉预紧力规定:φ15。24mm不小于120kn、φ17。8mm不小于160kn。 (6)锚索孔距误差不应超过200mm,孔深误差不应大于200mm,钻孔轴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不应大于3°。 (7)锚索各组件的材质和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托板安设位置、方向符合设计要求,紧贴岩面。 (8)锚梁网索联合支护巷道锚索加强支护要紧跟锚杆支护到迎头,落后迎头一排锚杆不大于3。2m。 4、架棚巷道顶板管理 (1)架设棚子前,当班跟班班队长或班长必须指派有经验的工人按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并有专人监护,将浮石活矸清理干净。 (2)放炮前,靠近掘进工作面10m长度内的支架必须加固。放炮后,必须对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先行修复,修复支架时必须先检查顶、帮,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迎头作业在超前支护或临时支护下作业。 (3)支架间必须用牢固的撑木或拉杆连接起来。可缩性金属支架必须用金属拉杆,并用机械力矩扳手拧紧卡缆,卡缆拧紧扭矩不得小于150n?m。支架和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接顶和背实。 (4)坚持对煤或松软围岩进行松帮卸压,减少支架变形,降低复修工程量,对确实需要修复的'巷道,要及时编制措施进行修复。 5、井巷维修的顶板管理 (1)在井巷维修前应进行现场顶板鉴定,确定施工方法,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且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并向维修人员贯彻。施工中明确顶板监护人员。 (2)巷道维修作业,必须采取临时支护措施。 (3)维修巷道应有外向里逐段进行,回撤巷道金属支架时应由里向外进行,严禁维修人员进入维修地点里侧。 (4)维修巷道前必须先加固附近支架。在拆除原支架、架设新支架前必须护好帮顶,防止帮顶漏岩(煤),翻一架给一架,严禁大翻大挑。在一架棚未完成之前不得终止作业。撤换支架的工作要连续进行,如不能连续施工,每次工作结束时必须背实帮顶。 (5)扩大断面和维修井巷连续撤换时,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能撤出人员的安全出口;在独头巷道维修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倾斜巷道维修要由上向下进行;巷道对头维修时两处都必须有安全出口,距离小于20米时停止一处作业。发生冒顶时必须木垛接顶。 (6)支架巷道变形严重进行修复时,一条巷道严禁多头施工。 6、过断层、裂隙带、石门揭煤和岩性突变地段巷道顶板管理过断层、裂隙带、石门揭煤和岩性突变地段巷道顶板管理。 (1)必须加强掘进地段的地质调查工作,根据所掌握的地质资料,及时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 (2)在破碎带中掘进,必须一次成巷,尽可能缩短围岩暴露时间,减小顶板出露后的挠曲离层,提高顶板的稳定性。穿煤层或遇地质构造时,应采用可缩性拱形支架支护,并喷浆封闭。 (3)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交接班和安全检查制度。要经常观察围岩稳定状况的变化,一旦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 (4)掘进工作面临近断层或穿断层时,巷道支护应采用u型钢支架或u型钢支架加锚网喷或锚索的复合支护,棚距比正常段要缩小。 (5)必须减小空顶距离,及时架设临时支架,永久支护紧跟工作面迎头。 (6)采用钻爆法破煤(岩)时,必须少打眼、少装药、放小炮,尽量保持围岩的稳定性。若放炮中顶板难以控制与管理,有冒顶危险,应改用风(手)镐方法掘进。 (7)巷道支架背板要严实,提高支架对围岩的支护能力,防止掘进中漏顶或漏帮。 (8)当顶板特别松软破碎时,可打撞楔控制破碎顶板。具备条件时,也可采用对顶板注浆锚固的方法。 (9)在顶板岩性突变地段,要及时打点柱支护突变带顶板。对离层伞檐状围岩要及时敲掉。 屋面工程管理制度 篇10为了确保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管理正常进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管理,规范施工,有效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及制度,我公司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规定: 一、劳动安全纪律部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种及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罚款50元,罚班组长100元,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罚款150元,发现某班组一次性三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200元,施工项目经理部罚款500元;帽壳已坏,不起安全防护作用,每发现一人次,罚班组长50元,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罚款50元;一人连续被罚三次以上,将停工学习,学习后仍然不改正者,开除施工现场;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轻伤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2、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一经发现一人次,罚款50元,罚班组长100元,施工项目经理部罚款150元。 3、酒后人员严禁作业,如发现酒后作业人员每一人次罚款100元,罚班组长200元,施工项目经理部罚款300元,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4、高空作业(2m以上)必须穿带安全带,如发现未穿带安全带高处作业人员每一人次罚款50元,罚班组长100元,罚施工项目经理部款150元,未穿带安全带高处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5、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一人次罚款50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6、严禁在易燃易爆处吸烟,一经发现,每一人次罚款50元,罚班组长100元,罚施工项目经理部款150元;如果由此造成火灾或者爆炸等严重事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及经济损失。 7、现场施工人员要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听从调配,不服从者罚款200元。 8、施工作业期间,不准穿硬底或带钉易滑鞋,不准往上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违者罚款50元,罚班组长100元,罚施工项目经理部款150元。 9、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不准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100元。 10、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要求各种施工材料要按类堆码整齐,做到文明施工、文明管理,否则罚施工项目经理部款200元。 二、临时用电部分: 1、施工现场线路必须是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如未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罚电工班组长200元每处。 2、闸刀保险丝必须匹配,有一处保险丝用铝丝、铜丝代用,罚电工班组长50元。 3、总配电箱、闸刀箱不加锁,下班后不拉闸,无防雨措施,一处每次罚电工班组长50元; 4、开关电闸后,必须关闭电箱,由电工班组负责巡查关闭,公司一经发现未关闭的,一处罚电工班组长50元; 5、电气设备有按规程作接零保护,接地接零不符合规范要求,罚相应使用班组50元; 6。小型可移动电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其必须正确使用电器插头,不得在没有插头的情况下直接将电线插入插板,一经发现,罚款50元; 7、临时照明线路高度不符合要求,线路拖地,老化破皮,漏电等发现一处罚款50元。 三、机械设备部分: 1、严禁非机械专业操作人员私自开动机械设备,违者罚款200元。 2、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一经发现人员无证操作,罚施工项目经理部500元,并要求其操作人员离开项目施工现场或者从事其他非特种作业。 3、电动设备在使用时不用防触电个人防护用品的,发现一处罚款50元; 4、木工电锯、平刨带手套者,每一人次罚款50元。 5、木工电锯不用防护挡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护指键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罚款50元。 6、严禁机械工在工作岗位看书、玩手机、干私活,发现在工作岗位看书、玩手机、干私活,每一人次罚款50元,处罚后由班组长或者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对其进行教育,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加倍处罚。 四、基槽及临边防护部分: 1、超过二米(含二米)基槽不设防护支护,不设围挡,每1延长米,扣罚架子工班组长50元,罚施工项目经理部100元; 2、在临边,临洞口处未设防护支护的,每一处罚施工项目经理部50元。 五、其它部分: 1、木工支模板,将支撑顶在脚手架上,引起外架变形、倾斜每1沿长米,扣罚木工班组长50元。 2、未经施工管理人员同意,私自将支护、围挡拆除,每一处扣罚拆除者所在班组长50元。 3、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损坏安全防护设施、防护装置、安全宣传标牌者,按损坏实物原值加倍罚款,从工资中扣,并罚款50元 4、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向基槽内抛物件,发现一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责任; 5、违反安全规定造成的紧急损失或人员伤亡者,按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承担其责任及经济相应损失。 6、外架搭设时,未按规定使用连墙件与建筑物无靠连接的,一经发现,罚架工班组长200元。 7、必须在易燃易爆区域放置灭火工具,如未放置,将对施工项目经理部罚款200元每处。 8、在施工安全通道、临边、洞口及其他危险位置等必须悬挂安全警示牌,一经发现未悬挂的,每处罚施工项目经理部100元。 9、严禁施工现场工人打架斗殴,违者一经发现罚款500元,并开出施工工地。如果造成民事或者刑事责任的,我公司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10、如果发生偷盗行为且偷盗者为现场施工人员(工人及管理人员),则根据被盗物品的价值双倍罚款,并开出工地,该偷盗者所在班组的班组长罚款1000元。 六、公司安全部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意见后,在整改期限内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作业班组,将依照1000元、20xx元、4000元逐次加倍处罚。作业班组无视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拒不执行安全整改措施的,由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上报公司研究处置。 七、上处罚结果,公司相关人员拍照取证并公示照片,班组长签字后,一律现场现金罚款,拒现金罚款班组,罚单提交至公司财务处双倍处罚,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八、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屋面工程管理制度 篇11一、实验室管理教师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安全负责人应熟悉本室的电、水、气及危险物品的种类、分布、性质、使用和储藏情况,严格按相关规定使用,管理好危险物品,掌握危险物品的性质、使用注意事项和发生意外情况时的处理知识和技能,掌握消防知识和技能,熟悉本室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和发生意外情况的处理。 二、认真做好室内的水、电、气等各种管路设施和压力容器的检查、检修工作,避免水管破裂、电路故障、压力容器爆炸和各种气体(尤其是有害气体)泄漏,严防由此引发灾害事故。对室内消防设备进行检查,现有消防器材要检查压力、确保能用,缺少消防措施和数量不足的及时上报,做增补处理,彻底杜绝火灾事故隐患。做到发现安全隐患应该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如有安全事故发生,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及保卫处、资产处等相关部门。 三、实验室家具、物品、仪器设备摆放要整齐有序,室内布局要合理,要及时清除与实验室无关的杂物和废旧易燃物品,保持安全通道通畅,使实验室整洁、科学、文明、规范、有序的状态。 四、对已经完成实验任务的仪器设备,要相关实验老师负责归类存放,对小型便携式贵重仪器、仪表、工具、贵重材料和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该做到及时入橱、入库。 五、严格规范实验室的钥匙管理,与实验室无关人员不得拥有,若有丢失,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配制,严禁私自配制,必要时更换门锁。 六、实验室工作人员离开之前要认真检查好门、窗、水、电、气、危险物品和贵重物品,确保安全。凡因失职造成安全事故,按其情节将追究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机电工程系 20xx年5月10日 屋面工程管理制度 篇12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管理 1、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及文明协议书; 2、审查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资质; 3、审查承包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4、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目标; 5、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承包单位检查分包企业的安全制度; 6、审查承包单位特殊工种(大型机械设备操作工、电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等)有关操作人员及指挥人员的`资格证书、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7、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8、督促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9、督促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搭设安全生产设施和做好使用前的验收工作。 二、施工过程中的管理 1、施工现场完成“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宣传布置工作; 2、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3、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 4、督促承包单位做好施工安全的自检落实; 5、检查施工现场三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使用落实情况; 6、检查施工现场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及基坑边沿的安全防护措施及警示标志的落实情况; 7、落实施工现场二牌(文明施工挂牌,无重大伤亡事故累计天数挂牌); 8、落实施工现场七图(总体布置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网络图,电气线路平面布置图,地下管网分布图,施工临时通道、排水走向图,消防器材布置图,工程进度计划网络图); 9、监督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做好严禁酒后上班、有危险地段严禁吸烟工作; 10、监督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器材布置是否到位,是否符合消防要求; 11、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场地布置,物料堆放、安全标志,活完物清,环境整洁,饮食卫生等文明施工的落实情况; 12、严格检查和制止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发生; 13、及时检查夏季、冬季、雨季等特殊情况下的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重点专业安全管理检查 1、基坑支护施工检查; 2、高空作业施工检查; 3、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合格验证、上岗操作、装、运行、拆的安全检查; 4、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的检查; 5、脚手架装卸台等的施工、拆卸检查; 6、其他特殊施工工序的安全检查。 屋面工程管理制度 篇13第三十九条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将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资料的主要内容抄送同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第四十二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时,不得收取费用。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四十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四十五条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屋面工程管理制度 篇14新校区建设工程材料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材料管理办公室是新校区建设项目的材料管理部门,在新校区建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指挥部负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与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人员编制甲供材料供应计划,提交招投标办公室进行招标工作。 二、与甲供材料供应商协商、落实甲供材料供应计划,协助进行材料、设备的检测、审核和验收等工作。 三、负责甲控材料的`定价工作。 四、配合其他部门共同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 屋面工程管理制度 篇151、基本要求 (1)要有足够的面积,满足工作操作,材料堆置和运输的需要。 (2)坚固、稳定,能满足施工中的各种荷载和气候条件作用下不变形、倾斜、摇晃。 (3)搭拆简单,搬移方便,能多次周转使用。 (4)安全系数一般均采用容许应力计算,取值要大于3。 2、结构承重外脚手架: (1)立杆:采用48~51mm的钢筋,壁厚为3~3.5mm,立杆基础平整、夯实,下脚加通垫板,并设金属板墩或绑扫地杆,接长搭接使用“一字型”对头长扣,立杆间距最大不超过1.5m。 (2)大模杆采用40~51mm的钢管,壁厚为3~3.5mm,选用合格的“一字型”对头长扣,搭接要交圈,不能铺开和断开,上下间距最大不超过1.2m。 (3)脚手板:铺设要严密、牢固,搭搓板端压过大横杆15mm,距墙体距离不大于15mm,严禁有跳头板。 (4)护身栏及挡脚板:凡2米以上架子局部绑两通栏杆,挡脚板立挡(18mm)严密牢固或加挂立封安全网,且网的下口封牢。真正起到安全防护作用。 (5)剪力撑:设在脚手架外侧立叉成十字的双支斜撑,与地面成60度为宜的夹角。剪力撑斜撑宽度以不超过7根立杆为宜,剪力撑交叉点绑了立杆与横杆的交叉点上。 (6)与结构拉接:用钢管与结构里外分别抱牢固,拉、顶点满足架子的稳定要求,水平距离宜不大于6米一个拉顶点,拉结点必须设在立杆与大要横杆的结点上。 3、浇灌砼架子 立杆间距不得超过1.5m,土质松软的地面要进行夯实或垫板,并加绑扫地杆。大横杆不得少于两道,高度超过4m的架子,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7m。架子宽度超过2m时,要在跨中加吊一根大横杆,并每隔两根立杆在下面加绑一根托杆,使与两旁大模杆相互连接。杠杆中部八字斜撑。排木间距不得超过1m。脚手板要铺对头板,板端底下绑双排木,板子要铺严、铺牢。铺搭连板时,端头必须压过排木15cm。禁止铺设探头板。架子的大面必须打十字盖或八字戗,小面每隔两根立杆和大横杆搭接部位必须打剪力戗,距下部地面高度超过2m时,两侧需绑两道护身栏及挡脚板。 4、脚手架拆除 (1)架子拆除时要划分作业区,周围设围栏或竖立警戒标志,地面设专人指挥,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2)拆除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鞋。 (3)拆除前必须拆除照明线再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即先拆栏杆、脚手架、剪力撑、斜撑;后拆小横杆、立杆等,并按一步一清的原则依次进行,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除作业。 (4)拆除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要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 (5)拆下的材料,严禁抛掷,应运到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或铁丝要集中回收处理。 (6)在拆架过程中,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要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 屋面工程管理制度 篇161.目的:为了选择合格的承包商,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合本企业承包商的管理。 3.职责:安全科和技术设备科负责承包商的预审、教育、施工监督检查验收;综合办公室负责后勤的保管和供给,车队的供给;安全生产副厂长统筹管理,协调各科室配合帮助。 4.资格预审 4.1承包商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企业的经营能力和范围、以往的业绩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范围等内容; 4.2安全科、技术设备科、生产计划科、综合办公室会同其它各科室、车间针对承包商提供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承包商的安全生产作业能力,根据审核结果选出适合的承包商,将审核结果报厂长,经厂长批准后方可正式选用承包商; 4.3安全科汇总各科室意见,针对承包商的施工内容提出安全生产要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4.4承包商要根据企业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编制必要的生产计划,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检查与作业有关的`安全设施、配备,接受企业安全培训教育; 4.5教育合格后安全科出具“承包商一级教育合格证明”,承包商凭借《承包商一级教育合格证明》及《安全责任协议书》方可进入厂区; 5.作业监督 5.1安全科对承包商的作业落实安全责任人,作业过程中,承包商有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施工作业的实际情况,落实安全措施; 5.2承包商人员涉及到用火、用电、登高、吊装等作业时应到安全科申请,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的办理须符合企业相关制度; 5.3安全科针对作业内容不定时的检查监督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和安全生产状况,填写《承包商作业安全检查表》。 6.施工中的安全措施 6.1承包商主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本企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厂区内严禁吸烟、严禁酗酒和酒后上班作业,严禁违章动火、违章作业等规定。不得将火种及香烟带入厂区内。在施工作业时要按照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在厂区内不准有穿短裤、裙子、拖鞋和赤脚(背)、无袖背心、追逐打闹以及将小孩带入厂区内等现象。 6.2承包商要爱护厂内公物及所有设备、管道和消防设施(器材),未经安全科批准办理许可证,严禁动用消防栓和其他消防器材。禁止无端爬越厂区内的各种机械装置、建筑物或在其上面做与本施工工作无关的事情。 6.3承包商所带(开)施工车辆必须接受门卫检查和登记,按照规定戴好防火帽,在厂区内限速行驶。未经安全科批准,严禁将非作业车辆驶入装置区内以及将车辆停放装置区内和消防通道上。 6.4承包商要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允许的作业范围,在指定的区域内从事施工作业。严禁在装置区内随意开启机泵、动用、触摸机器、仪表、阀门、电器设备等,更不准未经同意随意拖用厂内、他人或外单位施工材料和建筑等物品。在施工现场的设备、物资材料要有专人看管,发生窃盗案件时要及时向安全科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6.5承包商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要与相关科室做好联系工作,相互交代安全施工注意事项,防止因施工作业情况的变化和不注意安全而造成各类事故。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严禁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服装以及穿带铁钉的鞋。 6.6承包商应遵守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在厂区内未经安全科批准,严禁使用电炉、电锅、电壶等大负荷电器。 6.7承包商应安排具有资质和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对特殊作业和危险作业进行专业监护。 6.8在企业启动安全应急程序时,承包商必须无条件服从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不得自行其事。 6.9如施工项目有多个承包商的,执行以上规定外,由安全生产副厂长对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6.10承包商凡在厂区内违反上述有关条款和厂内有关规定者,安全科将依照国家有关法规,企业有关安全管理文件中的处罚条款作出处理,视情节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险情或形成案件及造成恶劣影响时,视情节对责任者和责任单位进行赔偿损失或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7.表现评价和续用 7.1项目完工后,企业相关科室应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表现做出评价,填写《承包商表现评价表》,汇入承包商档案; 7.2企业将为合格的承包商造册,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单》; 7.3对于承包商名单中优秀的承包商,企业以后在选择时可以优先考虑。 屋面工程管理制度 篇17小区园林工程保证施工质量管理措施 1、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管理 1.1、研究和会审图纸及技术交底 通过研究和会审图纸,广泛听取使用人员、施工人员的正确意见,弥补设计上的不足,提高设计质量;使施工人员了解设计意图、技术要求、施工难点。技术交底是施工前的一项重要准备工作,以使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与工人了解本工程的特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及施工操作要求等。 1.2、劳动力准备:施工力量的集结,能否进入正常的作业状态;劳动力的调配,工种间的搭接,能否为后续工种创造合理的、足够的工作面。 2、施工阶段的质量管理 2.1、施工工艺的质量管理:工程项目施工应按照'施工工艺技术标准'规定各道工序的操作规程、作业规范要点、工作顺序、质量要求进行。对关键环节的质量、工序、材料和环境应进行验证。使施工工艺的质量控制符合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 2.2、施工工序的质量管理:施工工序质量管理,包括影响施工质量的五个因素(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使工序质量的数据波动处于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工序检验等方式,准确判断施工工序质量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以及是否处于稳定状态;在出现偏离标准的情况下,分析产生的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使之处于允许的'范围内。 2.3、人员素质的管理:定期对职工进行规程、工序工艺、标准、检验等基础知识的培训和开展质量管理和质量意识教育。 3、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管理 3.1、工序间的交工验收工作的质量管理:对施工全过程的分项与分部施工的各工序进行质量控制。要求班组实行保证本工序、监督前工序、服务后工序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和专业性的中间'质量检查,保证不合格工序不传入下道工序。 3.2、竣工交付使用阶段的质量管理:工程竣工后,由施工项目的上级部门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竣工验收标准,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全面鉴定,评定等级。通过交工前的预验收,找出需要修补的工程,并及早安排施工。还应作好竣工工程的保护,以提高工程的一次成优及减少竣工后返工整修。 4、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控制、强化验收机制。 4.1、保证工程质量,对过程实行严格控制是关健措施。对材料质量、苗木质量、施工顺序、施工操作规程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实施。各分部工程施工严格按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之施工要点和施工注意事项执行。 4.2、所有工程材料进场都必须具有质保书和苗木检疫证,材料采购先由技术部门提出质量技术要求交材料部门,采购中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同种材料以质量优者为选择先决条件,其次才考虑价格因素。 4.3、严格按照规范和标准组织工程质检验收。施工项目质检验收分三个层次进行,即项目部自检验收、公司内部验收、以业主为主由市质监站、监理公司参加的竣工验收和移交验收。项目部在平常检查把关的基础上,在初步完工后,由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长参加,对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自检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由施工班组及时整改,直至达到优良标准,报公司验收。公司内部由公司和各部门分管领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标准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实地验收,形成公司内部验收纪要,如有质量问题,则提出需整改内容、要求和时间节点。验收结果列为对项目经理年终工作考核的依据和对施工班组长奖罚的依据。公司内部验收达到优良后报业主--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验收。 5、种植土、苗木、材料设备质量的保证措施 5.1、种植土是苗木生长的必要材料,园林种植土必须具有满足园林栽植植物生长所需要的水、肥、气、热的能力。严禁建筑垃圾和有害物质混入,本工程种植土应达到绿化种植要求,用于种植的土方,必须通过检测,并向建设方提供检测报告。 5.2、苗木是绿化工程的基础材料,对整个工程的质量和效果至关重要。 苗木的选择。严格根据设计图纸的苗木规格和树形,尽量选择离施工现场距离较近的近郊苗圃,苗木要求长势健旺、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树形端正、树冠饱满、根系发达,花灌木尽量选用容器苗,地苗尽量用假植苗。同时配合建设单位对合格树种、苗木拍照封样。选择经有关部门检疫并取得'植物检疫合格证'的苗木。 5.3、起苗时间和栽植时间要紧密配合,做到随起随栽。施工过程中一旦确定种植时间,项目部立即由经验丰富的专职苗木质量员专程赴起苗现场监督、管理整个起苗、吊装、运输全过程,确保苗木运抵施工现场时不脱水、树形完整。 5.4、遇特殊情况,苗木运抵施工现场不能按时栽植的,都要进行假植。不同的苗木假植时,要按苗木种类、规格分区假植,以方便施工。假植区的土质不能太泥泞,地面不能积水,在周围边沿地带要挖沟排水。在阳光特别强烈的时候,假植苗木上面要设置遮阳网。 公司内部由公司和各部门分管领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标准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实地验收,形成公司内部验收纪要,如有质量问题,则提出需整改内容、要求和时间节点。验收结果列为对项目经理年终工作考核的依据和对施工班组长奖罚的依据。公司内部验收达到优良后报业主-镇江恒顺房地产恒美嘉园二期住宅小区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验收。 屋面工程管理制度 篇18为了加强我矿采掘工程质量管理,确保矿井安全世界生产,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经矿研究决定特制定采掘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如下: 一、成立采掘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伍世尧 副组长:冯奎安张进勇 成员:谢宏光谭业怡韦明超吴耀学岑喜飞李善宝韦绍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管理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矿生产科,由韦明超负责。 二、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1、每月定期进行采掘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要求小组成员全部参加,无故不参加者,一次罚款20元。 2、生产科必须做好每次检查记录,把检查结果及时在矿调度室公布,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按落实措施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将罚款通知单送达受罚单位或个人。 3、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采掘工程质量工作会议,专题分析研究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方案和管理措施,提高工程质量。 三、采掘工程质量管理 1、巷道掘进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的巷道断面坡度等施工,巷道达不到要求或出现超高超宽巷道的`,除要求返工外,还必须罚款50~5000元。 2、煤巷掘进支护规格为棚距0。7m,并背顶背帮,如出现棚距大于0。8米或背顶背帮不合格,或支护不牢固等原因,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限期整改。 3、掘进巷道所使用支护木材料尾径必须大于12公分(去皮),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50~500元,并要求更换。 4、斜坡放煤必须坚持在封塘闸下放煤,封塘闸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1000元。 5、采掘巷道或行人,回风的巷道必须有专人维护,折损断梁断腿的架必须及时更换或补架,不安全不生产。对于经矿管理人员或安全员指出又不进行处理的,罚款100元。 6、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和探放水制度,如发现隐患不处理每次罚款100元。 7、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备用支护材料并不得少于3个循环的支护用料,否则罚款200~500元。 8、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支护使用的工具,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9、矿务局检查验收发现不合格工程的,扣罚施工单位1000元,同时扣罚矿有关人员和主管领导50元。 10、对经局检查验收合格并获得矿务局奖励的,资金分配由项目负责人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并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发放。 屋面工程管理制度 篇19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建设工 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从事公用电信网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活动及实施通信建 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以下简称“建设单位“)、通信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以下简称“设计单位“)、通信建设监理企业(以下简称“监理单位“)、通信工程施工企业、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以下合称“施工单位“)等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证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 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有关通信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二)监督、指导全国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国通信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全国通信建设工程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 (四)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 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制定地方性通 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 (四)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 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受理通信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超出管理权限的,应当及时转送有管理权限的部门。举报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 (二)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 (三)督促落实整顿措施,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条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实行定期报送和统计制度。每季度首月10日前报告上季度安全生产情况,每年1月10日前报告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各行政区电信运营企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报送本行政区通信管理局;各电信运营企业总部和中央企业所属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一条电信运营企业(即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建立完善的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紧急预案,设立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确定责任人。 (二)按照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提取费率的要求,在工程概预算中明确通信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打折,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不得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四)建设单位在通信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对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通信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有关人员未经考 核合格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设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对其设计安全性负责。 (二)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全额列出安全生产费用。 (三)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四)设计单位应参与设计有关的生产安全事故分析,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紧急预案。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范围内安排使用,不得 挪用或挤占。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的使用和管理程序。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 野外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所需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 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 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二十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本行政区通信管理局报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 第三十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或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十一条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于2小时内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三十二条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查明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内容。 第三十三条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事故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应积极配合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抢救、事故调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三十四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电信运营企业(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未按本规定按期报送安全生产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撤销资质。 第三十六条电信运营企业(即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 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进行处罚。 (一)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及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企业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建设工程及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未提供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或未按期足额支 付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 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费用提而不用导致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有违反本规 定行为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一条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概预算时,未按规定单列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其限期 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警告直至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第四十二条监理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 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8月1日施行。 屋面工程管理制度 篇201、在施工现场负责各项生产任务的所有管理人员、工人、外用工必须经过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后,审验合格人员方可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做好劳务安全管理工作,其对外用工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人身安全,杜绝因工作忙而出现事故的发生。 2、在该工程施工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安全保证体系,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为树企业形象,保障施工安全,在该工程上应加强安全监督、检查的力度,由公司质安科选派专业人员进驻施工现场,保证方案落实和实施。 3、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人员,安检人员有权责令离岗送交公司进行行为安全教育。 项目经理、工地安全员等负责检查人员应经常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操作基础知识的讲课,使每个操作者能得到安全教育。 屋面工程管理制度 篇211、总则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于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捉耳光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防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电焊间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木工间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水平。 (2)木工间制作职工对安全防火知识必须有深刻的认识,木工间的落手下清工作必须做好,下班前要随手下把锯末、刨花、木头片等清理出去,保持木工间整洁。 (3)木工间应尽量不堆或少堆木头,放在露天的木头应遮盖,四周清理干净,堆放木制品的房间要打扫干净。 (4)木工场地,严禁吸烟,冬季严禁用电炉,火炉取暖。 (5)刨花、木屑要随时清理,并做到料完场清。 (6)近舅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靠牌,做好记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7)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4、油漆间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力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5、材料仓库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然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代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6、机修间 (1)机修间的安全 屋面工程管理制度 篇22公务车司机岗位职责 一、领导用车和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用车。 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领导用车做到周到、优质服务,确保行车安全。 三、坚持爱车例保,做好一日二检(出车前、收车后),遇有故障及时排除或送修,确保领导和部门用车。 四、为领导和部门做好随时出车准备,做到车在人在,不远离岗位。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屋面工程管理制度 篇23项目办工作职责 在项目法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发挥好计划职能、组织职能、协调职能、控制职能的作用,认真抓好全线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1、负责设计图纸交验工作。 2、会同设计部门牵头组织工程设计技术交底工作。 3、负责总体工程进度安排及施工组织计划编制工作。 4、负责工程总体开工报告的上报工作。 5、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一般性技术处理工作。 6、负责本项目办职权范围内的工程变更设计审查、上报批复工作。 7、负责组织做好各施工单位与地方事务性协调工作。 8、负责征地拆迁与地方政府的协调工作。 9、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和拨付工作。 10、负责工程交(竣)工验收的组织及工程决算工作。 11、对工程质量、进度及资金使用负全部责任。 12、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屋面工程管理制度 篇24一、机房值班制度 1、机房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2、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按规定定期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做到腿勤、眼尖、耳灵、手快、脑活,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 3、接听电话应使用礼貌用语,接到报修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4、机房内严禁会客。非本部门人员未经经理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各机房。 5、当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机房内外环境及设备的清洁卫生,保持整洁。 6、机房内不得堆放杂物及任何私人物品。注意防火、防盗、防人为破坏。 7、认真做好各种记录,准确抄录各项数据。精心操作和维护设备,确保安全、高效运行及节能降耗。 二、安全及防火制度 1、全体员工必须加强治安防范意识,执行园区制定的治安管理制度,协同保安部门认真做好工程部的治安保卫工作。 2、岗位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职责,发生事故和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处理上报,并负责保持好现场。 3、公司无关人员进入各机房,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时,必须征得值班人员同意,并自觉接受值班人员管理。 4、各岗位值班人员除负责设备安全运行外,必须对所属机房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整改。 5、各班组工具、材料要有专人管理,携带工具、材料出公司必须经经理同意按规定办理出门手续。 6、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应及时报告保安部。 7、发现火警及时报告。一旦园区发生火灾,工程部的首要任务是保证供水、供电,保证消防水泵等设施正常运转,并组织重要设备的保护和疏散工作。 三、维修材料及工具领用制度 1、领用维修材料及工具均应填写领用单,经专业主管审批后方可去仓库领取。 2、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可将领用的材料和工具用于店外。 3、凡出店的材料及工具均应有部门主管签署的出门证,交保安检验,方可出店。 4、较大型的专业工具应随用随借,当日归还。 5、专业工具未经培训不得随意使用。 6、多余材料应及时退库。 7、有回收价值的备件应以旧换新。 四、机房钥匙管理制度 1、凡24小时值班的机房,钥匙交工程部统一保管。 2、凡不是24小时值班的.机房,钥匙交安全部统一保管。 3、不允许私配机房钥匙。 4、无关人员不得借用机房钥匙。 5、机房钥匙一旦遗失必须立即申报。 6、无人值班的机房,借用钥匙只允许少数专人领用。 五、备件仓库管理制度 1、物品应按类分放,按类编号。 2、所有物品均应建立明细帐。 3、库存物品应执行'先进先出,定期翻堆'的仓库管理原则。 4、凡出入库物品均应在货卡上登记。 5、不允许在库房内拉用临时电,使用不合规格的照明,库房内不允许吸烟,不准会客,不准吃食品。 6、不允许将易燃、易爆的物品存放在非危险品库房。 7、对长期滞存在仓库的物资,要主动向工程部经理报告,以便采取措施。 8、存库物品必须做到'三对口',即库存物品与货卡相符,货卡结算存数与物品明细帐目相符,每月月底,库房保管员应根据明细账记录的收、发、编制'进、出、调、存'月报表报工程部经理。 六、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做好接班的准备工作及穿好工作服,佩戴好名牌,正点交接班。 2、接班人员要详细阅读交接班日记和有关通知单,详细了解上一班设备运行情况,对不清楚的问题一定要向交班者问清楚,交班者要主动向接班者交底,交班记录要详细完整。 3、交班人员要对接班人员负责,要交安全、交记录、交工具、交场所卫生、交设备运行动态,双方要办签字手续。 4、如在交班时设备突然发生故障,或正在处理故障,应由交班人员为主排除,接班人员积极配合,待处理完毕告一段落,报告行政部,征得同意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去,其交班者延长的工作时间,视事故报告分析后,再作决定。 5、在规定的交班时间内,如因接班者因故未到,交班者不得离岗,擅自离岗者作旷工处理,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交班者负责。接班者不按时接班,行政部要追查原因,视具体情节作出处理,交班者延长的工作时间除公布表扬外,并发给超时工资。 6、接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 七、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设备技术档案由工程部专人负责,公司所有设备均建立技术档案,按设备种类,按时间顺序存放。 2、所有设备均分类,分部门建立设备档案,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出厂合格证,检验单,安装质量检验单,试车记录,维修保养记录,改进安装记录,运行日志等。每种设备的各种档案内容分别按记录种类和时间归档编号以便查找。 3、设备图表由工程部统一管理。包括: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图,动力设备与管道配管竣工图,给排水系统分布图,供电线路图,自动消防报警系统分布图,设备零件组装与特殊加工图等。这些图均分类编号,归档管理,供设备维修管理人员查阅。 4、设备运行日志包括:配电室运行日志,锅炉运行日志,空调制热或制冷运行日志,空调区域温度,湿度巡检记录。这些报表日志使用记录完毕后,统一交工程部存档管理 5、工程部各种技术档案建立后,借阅时需办理借阅手续,经档案主管人员统同意方可借阅。 八、档案借阅制度 1、工程技术档案是公司的重要财富,人人都要爱惜。 2、未经批准,不得将公司的有关档案资料借出。 3、公司重要的档案资料应保管原件,原件通常不予借阅,以复印件的版本外借。 4、档案资料借阅权履行借阅手续。 5、每次限借1本,经工程部主管批准后才可变通。 6、借期为1天,到期应办续借手续。 7、所借出档案资料。借阅人不得画画涂涂,保持版面清洁。 九、清洁卫生制度 1、工程部机房卫生是搞好设备管理的前提,全体技工均应为卫生的机器、卫生的机房而努力工作。 2、每班交接班时应对机房和机器设备进行一次卫生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清洁卫生大扫除。 3、工程部地域及各机房不准悬挂和晾晒衣物。机房内严禁吸烟。工作场所要清洁、整齐,不允许乱堆杂物。 4、技工着装要清洁,领子、袖口均应干净,不得留长发及留胡须。讲话语言要规范,不得满口脏话和大声喧哗。 十、工程部报告制度 工程部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遵守下列报告制度: 1、下列情况要报告领班: (1)主要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 (2)主要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3)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4)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5)运行人员短时间暂离岗位。 (6)维修人员工作去向。 (7)对外班组联系。 2、下列情况报告经理: (1)重点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2)采用新的运行方式。系统运行方式较大改变 (3)主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重点设备主要零部件改换 (4)系统故障及检修,影响营业的设备故障或施工 (5)重要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6)领用工具、备件、材料(低值易耗品例外)。 (7)加班、换班、补休、病假。 (8)外协联系。 十一、工具管理制度 1、根据工种的不同,检修人员常用的工具可由个人保管使用。 2、机房值班工具应放在固定的工具柜内,并排列整齐,工具箱作为交接班内容之一。 3、各种电动工具原则上由专人保管。 4、电焊机等配套工具由使用者负责保管。 5、凡属人为的工具损坏,均应酌情予以经济赔偿。 十二、工程部维修服务规范 1、接听报修电话或报修单时应礼貌用语,并仔细听取和记录维修地点及内容等情况。 2、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报修通知5分钟内赶到现场;如客房已经出租,必须由客房服务员陪同,在征得客人同意或不打扰客人的情况下迅速抢修,维修完成后维修人员和服务员共同检查验收签字,并向客人致歉。 3、如遇设备损坏较严重,应向客人解释,并告知服务员,由服务员征得客人同意后为客人换一新房。 4、如客人挂出'请勿打扰'的警告牌,而在当班时间内无法维修时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注明,并叮嘱服务员当客人同意维修后及时通知再次维修。 5、未出租的客房如需停电停水维修或一时无法修复应立即通知服务员暂停此房出租 6、餐饮部的包房或大厅需要维修时,原则上避开早中晚营业高峰,在无人用餐的情况下进行维修,特殊情况应征得客人同意后迅速抢修,修复后立即通知服务人员做好清理善后工作,并向客人致歉。 7、认真执行园区制定的其它相关规范。 十三、工程部考勤制度 1、严格遵守园区考勤规定和《员工守则》,按时上下班。要求签到,进入工作岗位在正常上班时间10分钟前签到,不签到的视为缺勤。 2、遵守工程部交接班制度,提前做好交接班准备。 3、上班时间严禁会客、擅自离岗、串岗,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或接听与工作无关的内外线电话。 4、病休需在上班前持医生诊断证明向领班请假;急重病也可打电话请假,事后补病休证明。超过上班时间的请假无效,视为缺勤或矿工。超过一天的病假需主管批准。 5、事假需提前一天向主管请假。每月事假不超过三天。超过三天的事假或其他请假都需要得到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的批准。 6、依法享有的有薪婚假、产假、丧假等需要提供证明报人资部核实,否则不会予以计薪。 7、严格按排班表班次运转。严禁私自换班换岗,任何未经主管同意的班次或岗位移换视为旷工。 8、工程部人员有义务无条件执行上级安排的加班任务。在设备出现紧急故障需加班修理时,必须服从安排,不得借故推委,否则按矿工处理。超时加班按公司规定安排补休或计薪。 9、非当班时间或正常班次以外由公司或工程部组织的学习、培训或其他不计薪的公益义务活动必须参加,否则视为旷工。 10、其它事项均按公司规定处理。 十四、工程部工具分配 1、电气班日常常用工具每人一套;领用人各自保管,其中: (1)电工日常常用工具包括:中号一字启1把、中号十字启1把、小号一字启1把、小号十字启1把、试电笔1把、工具刀1把、电工工具夹1只。共7件。共3套,由领用人使用和负责保管。 (2)电梯工日常常用工具包括:中号一字启1把、中号十字启1把、小号一字启1把、小号十字启1把、试电笔1把、工具刀1把、6``活络扳手1把、8``活络扳手1把、10``活络扳手1把、12``活络扳手1把、钢卷尺1把、1。5p手锤1把、2.5p手锤1把、小方锤1把、羊毛刷1把、2``羊毛刷1把、剪刀1把、平口錾子1把、尖头錾子1把、工具背包1个。共20件。共1套,由电梯工使用和负责保管。 (3)其余工具为电气班公用工具,由领班负责保管。当班人员如需使用分别借出,用完后负责归还。 3、水暖工具全部由水暖工负责使用保管。 4、机修工具全部由万能工负责保管。 5、通用工具由综合班领班负责保管,各班组如需要,均可借用。 6、工具保管责任人负责所保管工具的保养、维修和每月一次清点盘存;凡非正常损坏或使用保管不当造成的工具缺失和损毁,均由直接责任人负责照价赔偿。责任界定不清的由保管责任人负责赔偿。 7、两班共同使用或保管的工具在交接班时需进行清点核实,并将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 屋面工程管理制度 篇25黄河工程维修养护企业,肩负着黄河防洪工程维修养护、工程隐患巡查、工程抢险等确保防洪工程安全的重任,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显得尤其重要。安全工作无小事,所以应该警钟长鸣,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作为维修养护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和监管要多管齐下,采取各种措施保证职工人身安全,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牢固树立预防管理为主,安全发展的原则,切实抓好养护企业安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预防管理行为规范标准化是保护每个工作人员、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施工设备的安全防止受到意外伤害的重要措施之一。首先,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对安全文明施工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管理,用规范化、标准化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约束。其次,对生产上岗人员从源头把好安全生产关。上岗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了解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让每个上岗人员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自身防护能力。特种车辆作业人员,一定要做到持证上岗。再次,从制度上下功夫,严把安全生产关,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人人管理安全,人人抓好安全的氛围。最后,要设置专职安全员,定期深入一线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对于用火、用电等各方面仔细排查,切实抓好有安全隐患必排、有安全漏洞必查、有违规作业必究、有安全隐患必改的重要环节,把可预见性影响生产安全的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通过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活动,从一些具体的实际案例中受到教育,得到启发,时刻重视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让安全生产预防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由于黄河大堤是重要的物流通道,大型车辆较多且车流量较大,出现交通事故的几率比较高,养护人员在大堤上养护时存在高危风险,任何疏忽大意都将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通过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活动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让每个人时刻绷紧安全意识这个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从制度到实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为实现安全生产责任零事故把好关。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努力营造良好安全文化氛围,共同构筑安全防线。 结合养护公司实际大力开展好各项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安全竞赛活动,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职工安全技能比武”和“推行班组安全生产自主管理”等。同时持之以恒地坚持安全宣传,如可利用班组会议、施工、抢险现场等进行教育,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利用各种载体和形式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实、作出新成效。 四、签定“安全生产承诺书”,落实安全责任。 养护人员进行外业施工或者对工程日常养护,面临着各种安全问题,为落实安全责任制,防止和削减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养护人员全员签定“安全承诺书”,把安全生产落实到每个部门、岗位、人员,形成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和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通过“安全承诺书”签名活动,把安全工作提高到应有的高度,从而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给每位施工人员思想上套上了一道安全“紧箍咒”,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五、增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严格安全操作规程。 在工程施工期间,一是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养护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器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从而保证整个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安全。二是要做好安全宣传工作。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上级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了安全员抓安全。在全体施工人员中,积极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意识,从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三是严格安全操作程序。各工种严格执行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带有效的安全保护设施。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严禁机械设备带病或超负荷运转,对违章批示、操作的当即遏制,确保平安。对用电装配做到经常搜检,防止电线接头呈现接触不良、打火现象,电器设备一律按尺度设置装备摆设漏电呵护器,按用电负荷配备尺度保险丝,确保用电平安。为保证夜间抢险或施工安全,要在施工现场两侧吊挂红灯示警,并放置专人夜间值班看管,以防发生意事故。四是开展安全检查。在现场设立了专职安全检查员,按照有关原则,重点检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现场管理、安全卫生以及生产人员的行为,发现不安全因素彻底消除。安全员认真进行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的安全检查,消除或避免事故隐患。 此外,我们还要消除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的'三个误区。一是对职工培训的认识误区。认为已连续实现安全生产多少年,大多职工也从事维修养护多年,觉得没有再加大培训力度的必要了;再者是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少,一味追求施工工期进度,没有时间、力量和精力来深入搞培训;由于领导重视程度和培训力度不够以及流于形式的状况,而事故恰恰最容易发生在对业务知识生疏、现场安全施工经验少的职工身上。所以,抓紧对职工劳动安全生产的教育,也是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保障。 二是个别安全管理人员或干部思想上的认识误区。执行制度必严、违反制度必究,对待安全生产工作我们都知道“严是爱、松是害”,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安全管理人员或干部干部对安全管理存在着“三怕”思想:对上怕担责任,对下怕得罪人,对工作怕吃苦受累,造成形式主义、好人主义、官僚主义的严重局面,导致在执行和落实当中出现“缺位”现象。 三是目标和落实措施上脱节的误区。有些企业虽在年初签订了目标,又与上、下级签订了责任书,但过后并没有落实措施,使责任书流于形式,成了一纸空文。 总之,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不断探索、巩固和创新,努力走出一条适应工程施工安全、操作性强的管理路子。时刻保持良好的、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做到筑牢防线、长抓不懈、警钟长鸣,把好安全生产关。 屋面工程管理制度 篇26由于工程部承担设计、施工、维护等各个阶段的工作,这些工作是由不同的小组和人员来完成的,文档资料的建立和移交,成为了一个关键的环节。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施工、方便维护,更好的提高工程部的整体运转效率,制定本章施工档案管理办法。 一、 归档内容: 1、勘察报告:根据甲方提出的需求,到现场进行实际的勘察,根据不同的项目,编写成《勘察报告》。报告中包括以下内容: 1)需求分析后,现场涉及的路由情况、布线选择、传输方式、供电方式等; 2)设备安装位置、安装方式; 3)现场尺寸和距离; 4) 现场平面图; 5)受现场条件影响,需要配置或变更的设备、材料、箱体等; 6)设计方案调整; 7)现场主要位置和区域照片; 2、设计方案:根据甲方的'需求,结合现场勘察,丰富完整,调整后的设计方案。方案中包括功能实现方式、主要设备介绍、系统组成和结构、重点部分的介绍、走线和路由选择等,一般方案涉及的部分,也必须包括; 3、合同; 4、设备清单:此清单为合同签订时的设备清单; 5、施工方案:包含施工计划、施工进度(实际的)、施工控制、供货、主要施工工艺介绍等; 6、变更和增项 在施工过程中,与原合同约定有出入的部分,做变更,需要增加更能和数量的,做增项,必须由甲方签字,必要的签订补充合同; 7、设备到货开箱记录,设备检测记录:按照施工方案中的供货计划,分批次供货,到货后由甲方共同在场,进行开箱验货,保存完整说明书、合格证、检测报告、设备配件等,收货后做24小时设备开机检测,然后再进行安装。此过程中,形成两个记录:设备到货开箱记录和设备检测记录; 8、建设期间施工记录:此记录为每日工程内容和施工情况记录,具体记录每天参加施工的人员、人员分工、工序安排、每天施工内容、遇到的问题和解决过程,以及每天是否按照施工方案中的施工进度进行,并说明进度推迟的理由; 9、试运行报告:施工完成后,进行系统试运行,详细记录试运行期间的调试、调整、配置、问题解决过程,并形成试运行报告; 10、 完工报告:总结一个工程项目,从立项到建设,到试运行,到验收完成的总体情况,最后写明项目是否遵守合同约定,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并附验收完成后甲方签字的单据; 11、 项目结算书:项目完成后,分项:主要设备、辅料、人工、车辆等等,核算项目的具体费用; 12、 现场完工照片:完工后的照片,包括主要设备的安装完成照片、操作台、电视墙、机柜、立杆等的全景照片,部分核心位置的特写照片。使用数码相机拍摄,要求角度合适、清晰度高; 13、 图纸:包括系统图、接线图、布线图、IP分配表、备用线缆数量和预留位置、效果图等 二、 归档形式: 1、所有要求的归档内容,必须提供电子版,并打包成册,能够分级打开; 2、建设项目归档时,建立文件夹,命名为:“X公司/单位建设项目”,打开这个文件夹后,下面的文件夹分别为以上要求 的13部分内容,在每一个文件夹打开后,是对应的内容。 3、现场一手的原始资料,尤其是有甲方签字的建设文档,必须提供纸质文件,照片和图纸可以不必打印出来,其余部分,必须提供纸质文档; 4、办事处会建立专门的档案柜,使用文件夹将纸质文档存档,供查询和维护使用; 5、电子版文档会保存在专用的硬盘上,共享使用,所有员工都可以通过内网进行访问; 三、 资料移交和保管: 1、施工文档和资料完成后,我们公司提供维保的系统,必须另准备一份完整的资料,转交到对应的维保小组。维保小组的组长,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查收,不合格、不完整的退回重做; 2、完成后的资料,必须在验收完成后一周之内提交到部门,一周之内转交到维保部门(如需要); 3、归档成册的文档资料,不允许随便查阅,实行图书馆的管理办法:借阅制,需要参考、学习、借用的,填写《文档资料借阅申请》,按照申请中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期限使用,到期必须归还; 4、文档保管暂时不定人员,待第一批文档建立后,另行制定管理人员。 屋面工程管理制度 篇27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10元/人次,不扣帽带5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对违者第一次教育、第二次罚款5元、第三次以上每次罚5—50元。 3、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对违者每次罚款50—100元,同时令其离开施现场。 4、穿拖鞋、赤脚、赤膊上岗操作者罚款10元/次。 5、高空作业所用材料工具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包、箱,上下传递物件,严禁抛掷。否则见一次违章处以20—200元的罚款;造成伤害事故的责任均由违章者本人负责。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者,处以每处200元罚款。造成后果当事者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的相关责任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15—3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20元/次。 9、在施工现场、宿舍区设置的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非消防禁用。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300元罚款,并赔偿所有损失。 10、团结工友,关心他人,严禁打架、斗殴。否则见一起打架、斗殴事件罚班组20xx元;造成伤害他人的责任有班组长和当事责任人承担,并与肇事者解除合同,将其开除出施工队伍,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1、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机具、不听整改指令的,处以50—100元的罚款。违章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其班组和本人负全部责任。 12、职工安全罚款次数和金额累计最多的班组,班组长将受到管理不力处罚,罚款为500—10000元。 13、班组长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每月发放工资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 14、检查人员对违章人员的违章行为,采取现场拍照取证,按项目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开具罚款通知单,交财务科实施,在当月施工队进度款或劳务费中扣除。 15、对在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中,遵章守法表现突出,且没有被处罚过或是被处罚次数和金额较少的班组和个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项目部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屋面工程管理制度 篇2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全线公路建设安全管理,杜绝施工期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路工程保质量保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制度。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和规定。做好公路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宏观管理,并制定项目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不安全的因素和事故隐患要有超前防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做出安全生产责任制。 3、依据上级有关公路建设的安全规定,督促各施工单位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4、监督各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施工程序,纠正违章作业,检查各单位施工现场各种标志牌是否齐全有效。 5、对公路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6、负责经常性的公路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各种施工机械、车辆和公务车辆司机的安全行车教育;全员防火、防汛、防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员防范意识和业务技术水平。 屋面工程管理制度 篇29制定总则目的 确立工程项目管理的宗旨和目标,明确工程管理的基本内容,阐明制定工程管理制度的原则和目标。 工程管理宗旨 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实现公司'全过程精品'的理念。 工程管理目标 充分运用项目管理手段,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方面达到公司下达的目标,创建精品项目。 工程管理制度的制定原则 1.全面性原则。工程管理制度应尽可能全面地涵盖工程的实施过程。 2.规范性原则。制度一旦建立,必须按有关规定,规范地加以落实。 3.开放性原则。制度不能一成不变,应采取开放的态度,根据事物的发展,对阻滞公司和部门发展的制度,及时加以调整和修改。 4.实用性原则。制度的执行要具有可操作性,需经受得起工程管理实践的检验; 5.符合性原则。应与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相符合,不得与其相冲突; 6.主动性原则。对于公司规章制度的不合理处,可以主动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制定工程管理制度的目标 1.规范工程管理工作程序; 2.明确工程管理的责任和内容; 3.增强部门员工的协作意识 4.避免腐败现象的滋生; 5.提高本部门工程管理水平; 6.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培养复合型项目管理人才; 7.逐步建立一套完善、科学、高效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 8.推动公司企业文化的发展; 9.培育发展廉洁、自律、团结、进取的工作团队。 屋面工程管理制度 篇30施工现场的文明卫生是提高全体职工的身体健康,是治理脏、乱、杂、散的重要内容,是建筑行业提高企业知名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常开展文明卫生知识宣传,提高职工的`文明卫生意识,营造良好的现场环境。 1、建立卫生管理组织,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由项目经理负总责,分管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工地办公室做到整洁有序,窗明地净,桌椅摆放整齐,无积灰,图纸文具整齐划一,进入室内使人感到庄重大方、井井有条。 3、食堂内外卫生由食堂人员负责清洗达标,炊具卫生符合卫生要求,有除四害措施,炊事人员健康证有效,食品生熟分设。 4、职工宿舍确保窗明地净,个人物品摆放整齐,宿舍保持通风良好,空气新鲜。合理安排卫生值日。 5、厕所内水冲设备保持正常有效,指定专人清洗,做到干净无臭味,有防蛆蝇措施。 6、施工现场作业区清洁整齐,保持随做随清,工完料尽,日产日清无杂物,无随地大小便现象。 7、施工道路指定专人清扫,做到整洁干净无积灰、无扬尘、无积水,车辆进出无带泥土现象。 8、材料堆放建料仓,有标签,成垛、成方、一头齐、易失小件入库存放。 屋面工程管理制度 篇31一、目的 为做好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承包工作的质量、进度及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承包商的基本要求,承包商的确认、甲乙双方合同签订、施工安全要求及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生产、设备维护等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承担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工程项目及日常劳务工作的所有承包商。 三、承包商的基本要求及确认 1、所有施工、技术改造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和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 2、承包商持有关材料首先到公司委托授权的部门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经审查合格后,双方签定《德阳市南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承包安全管理协议书》,甲方(工程主管部门,下同)方可与乙方签定合同。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的材料有: 2.1验证乙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2.2验证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级证书)。 2.3验证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安全许可证)。 2.4审核乙方施工安全经历(由施工单位在办证时同时书面提供,主要为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情况和相关部门奖罚情况)。 2.5审核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程主管部门(发包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验证如下证件: 1 3.1确认施工单位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 3.2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 3.3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经历。 3.4审核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 3.5若存在工程分包,审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 4、工程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定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4.1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生产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4.2施工单位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以及必要的'合乎标准的劳保器具 4.3施工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的要求,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4施工单位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发包方审核。 4.5明确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 4.6存在分包的施工单位要明确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四、安全管理 1、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若违反禁烟、动火、用电、破土、用水等安全管理规定,工程主管部门、施工所在生产单位和安全等部门均可按本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事故、故障的,按公司《事故管理制度》规定处理。 2、人员安全教育 2.1凡进入公司的施工人员(包括外包工)施工前都必须接受公司的安全教育。在关键装置、要害部位施工由施工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内容为: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定,公司安全生产特点、特殊危险部位及特殊要求等; 与施工作业有关的车间(装置、部位)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注意事项、安全设施和对劳保器具的特殊要求等。 2.2针对公司生产的特点提出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施工作业的有关专业安全要求等。 2.3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受教育者本人签字。施工单位负责填写外来施工人员统计表,在公司安全消防环保科办理《临时出入证》,凭证进出现场施工。 五、甲乙双方安全职责和义务 1.甲方负责对施工单位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2.甲方负责对乙方作业现场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提出具体的安全要求,重点、关键部位应设专人监护,并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给其创造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查处、制止其违章作业行为,并根据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3.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落实专(兼)职安全员,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加强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4.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安全要求,并得到落实,有义务遵守甲方的安全规定。 5.乙方在现场施工作业中,如遇特殊情况以及危及人身安全时,应立即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甲方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所造成事故,致使人员伤亡,由乙方严格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处理、上报。 7.由于甲方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施工条件,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事故,或者甲方人员工作失误所造成的事故,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调查、处理、上报。 8.甲乙双方负担的经济损失的计算方法,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颁发的法规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六、施工前安全要求 1.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并佩戴明显标志。 2.乙方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图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施工平面布置图和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做到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经甲方工程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3.甲方工程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向乙方详细介绍施工现场环境、地下工程(电缆、管线)的位置、走向、深度,明确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技术方案交底,提高安全施工条件。 4.乙方施工人员应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落实安全措施,必须派专人监护。 5.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严格按照特种作业安全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 6.乙方必须为所有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及安全装备。 七、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1.施工单位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公司的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2.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厂区,只能到允许进入的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不准乱跑乱窜,严禁携带烟火等进厂。 3.进入生产装置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劳保护具。 4.严格执行《安全用火管理制度》,按制度的规定要求和程序办理施工《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用火措施,经监护人确认后方可用火。 5.禁止用汽油或易挥发性溶剂洗刷机具、配件、衣物等。 6.进入容器、设备内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根据分析结果,选佩适用的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用具,安全监护人到位后,方可进入容器设备内作业。 7.厂内动土必须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防止损坏地下电缆、管道。严禁在施工现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平整。 8.设立临时电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必须办理《用电作业许可证》,持证作业。电工作业要严格执行“三票”制度,进入容器所使用的临时照明,要采用安全电压和防爆灯。移动式电器具要设漏电保护装置。露天开闭设备要有防雨、防潮设施。严禁乱接乱设电源。 9.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脚手架搭设要符合安全规定要求,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体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由专人看管。禁止抛扔工具、物件和杂物等。 10.严格执行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规定和该工种的安全规程,吊装作业要有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审批。 11.严格车辆管理,进入生产区域施工作业的机动车辆,必须配备阻火器,车辆要按指定路线限速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 12.施工单位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应做到: (1)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装置人员的操作、巡检。 (2)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线和设备等,禁止用生产设备、管道、管架及生产性建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 (3)高处作业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接地线规范,不得将地线裸露搭接在装置设备或框架上。 (4)施工废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
随便看 |
|
范文大全网提供教案、简历、作文、工作总结等各类优秀范文及写作素材,是综合性免费范文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