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3年最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范文 | 2023年最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24篇) 2023年最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总结一次,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部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2、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①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和厂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加强安全管理。 ②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③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尘毒危险,并及时报告和整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④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安全生产工作或成绩显著的。 3、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①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遵守纪律,保证安全生产。 ②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③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违章作业。 4、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5、发生重大事故或伤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最高30%处罚(最高不超过30%)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6、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满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或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最高30%的处罚,对事故责任者视情况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事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7、各级部门领导、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在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①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②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③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违章作业的。 ④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⑤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⑥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⑦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自离岗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⑧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⑨不服从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⑩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对以上行为造成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罚。 2023年最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2一、厨房在使用各种炉火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燃气灶时,要先点火,后开气。每日下班时,要有专人负责断电、断气并登记备案。 二、厨房的各种电气设备(机械、照明、插座、线路等)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三、用电设备严禁超负荷使用,并且绝缘良好,接点、接头要牢固,有合格的保险装置。 四、厨房的各种机电设备的操作,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五、厨房在热油、炸制食品和烘烤食品时必须专人看管,掌握温度不能过高,锅内放油不得太满,防止因油温过高或油溢出锅而引起火灾,不得违操作规程。 六、厨房灶台照明应使用防潮灯,灶台附近应配备灭火毯和消防器材。 七、定期清洗烟道、烟罩、灶台油垢,避免油垢过多引起火灾。 八、燃气存放或调压室内应安装防爆照明灯及报警装置,通风良好,使用完毕后有专人关闭阀门,并做好记录。 九、熟知公司消防报警程序及厨房消防器材存放位置,会使用消防器材,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十、应急照明装置保证正常使用。 2023年最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3第一章公司概况 广西崇左安东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X年04月,注册资金为壹仟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是:道路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法定代表人:刘斌。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刘斌。职务:总经理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责任人:刘铭。职务:车队队长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署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货物运输的流程: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高、宽、重,保证运输全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3、防雨防潮,需遮篷布的必须严密绑扎牢固,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造成人员伤害和货物损失。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文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的安全。 2、注意行车安全,文明行车,不疲劳驾驶,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发生交通事故。 3、按指定路线行驶,在定点加油站加油。 4、保证按期交货。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服从指挥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和卸货人员的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清楚签收货物与财务结算后返回。 大型物件运输的流程: 1、司机接到装货通知后,立即赶赴到指定厂家业务部,请求验车装货。厂商验明车号后,开启发货单。司机持发货单到仓库进行装车,装车时,司机应核对其所装产品名、规格、数量是否与发货单一致。司机拉货出厂时需立即向本公司有关部门电话报告,报告的时间、品种、数量需准确。部门人员将司机的电话报告做好纪录,以作为运输进度控制的依据。 2、装车时,承运双方要当场对装运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进行清点核对。司机应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或危及安全运输的不得起运。由于包装轻度破损,短时间修复调换有困难,托运人坚持装车起运的,经双方同意,并做好纪录和签名盖章后,方可装运,其后果由托运人负责。 3、运输时,司机在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严禁酒后开车、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在外遇特殊情况或意外发生事故,不论何时何地,都必须马上通知公司领导或公司管理人员。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所颁发的一切条例规定,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将车交给无驾证和非本公司人员驾驶,运输过程中做好《车辆行驶日记》。 4、卸货时,司机和收货方负责人应在场交接,收货负责人检查货物品名、规格、数量无误后应同意承运人将车上货物卸下。如发现货损货缺,双方交接人员做好纪录并签认,经双方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由收货人在运费结算凭证上批注清楚、货损赔偿由责任方负责,作为结算运费的依据。收货人不得因货物有损坏、有误差拒绝收货。 5、卸货完毕,收货方负责人在承运方持有的运费结算凭证上签字,司机携带运费凭证单到收货方财务部进行本次货物运输运费的结算。司机向公司部门报告运输任务安全完成后返回。 第四章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二、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该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他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相关责任人。 四、对肇事驾驶员应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处理。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2、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3、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第六章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固、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二极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第七章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23年最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4为了规范__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市级、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要针对煤炭行业安全管理制定中、长期规划。并积极引进、推广使用 二、市煤炭管理部门每季度要组织一次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县级煤炭管理部门每月要组织一次“一通三防”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 三、市煤炭管理部门要组织安排好每年的矿井瓦斯鉴定和煤的自燃倾向性及爆炸性鉴定工作,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协助市煤炭管理部门工作。 四、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矿井是否进行瓦斯抽放进行科学界定,并积极指导符合抽放条件的矿井进行瓦斯抽放。 五、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各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机构人员及“一通三防”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六、市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煤矿监控网络系统的统一管理、维护、监督和控制。各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煤矿网络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及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反映网络故障,协调技术人员和煤矿处理各种障。 七、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给予支持并督促、检查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工作。 八、安全措施上报、审批制度: 上报市局措施的种类:火区启封措施;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编制的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煤矿安全规程》第112条规定的串联风措施。以上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初审后,上报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其它“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批复时限:市煤炭管理部门接到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报来的措施后,15日内批复完毕。 九、市级煤炭管理部门每半年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对本市煤炭行业的瓦检器、风表等安全检测仪器进行校验、强检。并组织、协调、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对所属区域煤矿的甲烷传感器按规定进行校验。 十、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帮助、指导煤炭企业解决管理中的各种安全技术问题。 十一、各煤矿必须成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及从业人员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二、为便于掌握事故、隐患等情况,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规定事故上报制度: 上报事故种类:发生火灾事故、瓦斯燃烧与爆炸事故(无论有无人员伤亡)、有害气体中毒、缺氧窒息及其它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 上报程序:乡镇煤矿及县(市、区)属国有地方煤矿在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汇报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及邻近救护队,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接到汇报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同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汇报,救护队接到汇报后,要汇报、请示市煤炭管理部门,以便采取行动;市直属煤矿,要立即汇报市煤炭管理部门,由市煤炭管理部门会同市救护队到现场共同进行处理。事故处理结束后,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或市直属煤矿向市煤炭管理部门上报事故材料,市局对材料存档。对事故隐瞒不报,按隐瞒事故处理。 十三、各煤矿要建立管理记录,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时,一并检查。记录名称如下:矿井测风记录、瓦斯检查记录、巷道贯通记录、排放瓦斯记录、反风设施检查记录、清扫煤尘记录、自燃发火记录。 十四、为更好的进行以风定产,规定测风制度如下: (一)、各矿井要有专、兼职的测风员。 (二)、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 (三)、在矿井的主要风巷中,均应建立测风站,测风站内悬挂测风记录板。 (四)、要有测风记录。 十五、为规范瓦斯检查工作,制定如下瓦斯检查制度: (一)、矿长、矿安全、技术负责人及通风管理人员入井必须携带瓦斯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 (二)、电工作业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场检查瓦斯情况。 (三)、矿井检查瓦斯的范围包括: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总回风道、密闭、挡风墙。检查的内容包括:GH4、CO2、CO浓度、温度及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 (四)、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规定: 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2次CH4浓度,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3次。 有双突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瓦斯(CH4)。 采、掘工作面CO2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2次;有煤(岩)与CO2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CO2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经常检查CO2浓度。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CH4和CO2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CH4或CO2的硐室和巷道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记录,检查结果必须“三对号”(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记录填写结果必须一致)。 2023年最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5为了积极预防、妥善处理道路运输安全事故,保护公司、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发生道路行车安全事故后,当班驾驶员及现场有关人员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抢救,同时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 第二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条发生道路行车安全死亡事故后,公司应当在2小时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四条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财产损失金额、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第五条事故发生后应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小组应将调查情况和处理建议以书面形式向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第六条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部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制定整改措施; 3、对事故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由公司和安全部门按照国务院《保险条例》和有关省、市综合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臵; 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或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6、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第七条生产安全事故档案 1、事故快报表; 2、事故调查报告; 3、事故现场照片、示意图、亡者身份证、死亡证、技术鉴定等资料; 4、事故认定书; 5、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 6、整改措施; 7、其他有关的资料。 2023年最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61总则 1.1目的 为明确酒店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职责和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酒店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非伤亡事故。 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所有部门。 2要求 2.1事故报告时限 2.1.1事故报告符合国家法规的规定,员工或宾客重伤及以上人员伤亡事故、火灾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大治安保卫事故等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 2.1.2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1.3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1.4发生一般(III级)旅游安全事故,在1小时内报告所在区县旅游、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 2.1.5发生较大(II级)旅游安全事故,立即报告市旅游、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2小时后再次报告。 2.1.6发生重大(I级)旅游安全事故,立即报告市旅游、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视事故处理情况随时再报。 2.2事故报告内容 2.2.1报告事故应当说明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2.2.2旅游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应符合《北京市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规定》第八条的规定。 2.3事故调查处理 2.3.1事故发生后,各部门应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原因分析;其中国家法规和北京市规定的重伤及以上等事故由政府主管部门派出调查组或委托本酒店调查。调查前需保护好现场。 2.3.2本酒店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应由保卫部、人力资源部等人员参加;政府组成调查组的,本酒店主要负责人组织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配合调查,并确定配合协助调查的人员。 2.3.3事故发生部门和班组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2.3.4事故调查应确定事故性质和分类,事故调查取证包括:有关物证收集;事故事实材料收集;人证材料收集;事故现场摄影、拍照和事故现场图绘制等。 2.3.5事故调查形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中包括事故发生过程及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及其分析、事故责任分析,并针对原因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其中事故原因应包括直接、间接原因分析(直接原因是指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等,间接原因包括技术原因、教育原因、身体原因、精神原因、管理原因等)。 2.3.6本酒店组成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应由调查组负责人编制,报酒店主要负责人批准;政府主管部门组成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酒店负责接收并根据报告要求进行内部分析处理。 2.4事故管理 2.4.1各部门对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未遂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分析其发生的原因,并针对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2.4.2事故处理遵循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2.4.3建立每起事故的事故档案,并长期保存;事故档案登记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造成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调查的资料和事故处理决定;采取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和落实情况等。 2.4.4保卫部建立事故登记台账,对本单位历年的事故情况进行收集、整理与统计分析,探寻事故发生的规律,为安全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2.5灾害赔偿与救治 2.5.1为每一位员工(包括事实用工关系的人员,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并保存有效期内的工伤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2.5.2员工发生工伤事故,酒店及时办理工伤申报手续,并保存申报资料和记录。 2.5.3按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及时对工伤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个人或其家属。 2.5.4按国家和北京市赔付标准对受伤员工进行赔偿,并保留赔付证明材料。 2.5.5根据本酒店风险情况,依据国家法规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投保以本单位依法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责任保险,以确保本酒店及人员、宾客在遇到财产损失、伤亡时根据北京市赔付标准得到及时赔付。 2.5.6为旅游团队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实施规定,建立责任保险制度,为旅游者投保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责任险。 3附则 3.1本制度由保卫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3.2本制度自印发施行之日起执行。 2023年最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7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强化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发生事故后,事故项目部应根据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积极救援,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事故,包括生产安全事故、行车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其它安全事故。 第四条安全事故分类 1、轻伤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只有重伤及以下的事故; 3、一般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 6、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二、设备、财产损失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30万元; 2、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100万元的事故; 3、特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二章事故信息管理 第五条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安全生产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如实报告指挥部负责人,并如实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指挥部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局有限公司报告事故的简要情况。项目部负责人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 第六条指挥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局有限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 第七条安全事故报告规定 一、轻、重伤事故: 事故发生项目部,轻伤应在10日内,重伤5日内报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 二、死亡事故 1、一般伤亡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立即报告指挥部,指挥部应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10小时内报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上报。 2、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指挥部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5小时内报局有限公司领导。公司公司领导、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上报。 3、特大及以上伤亡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4小时内报告局有限公司,局有限公司按规定上报。第八条书面快报和统计报表 1、发生死亡事故的,应将事故的基本情况,尽快以书面的形式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2、安全生产统计报表分月报表和年报表(见附表2、3)。月报表各项目部在次月2日前报出;年报在次年1月10日前报出。月报和年报应附加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和说明。 第三章事故调查 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相。 第十条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开展事故调查,为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处理事故提供有力的保证。 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后,指挥部应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工作职责: 1、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调查(一般死亡及以上的事故); 2、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确定事故性质,查明责任项目部和主要责任者; 3、提出防止事故方法; 4、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5、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二条按事故分类,明确事故调查处理权限,分级负责。正确把握"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事故调查处理的过程中,汲取教训,真正起到警示教育、整改隐患、预防事故的作用。 第十三条轻伤事故、重伤事故、一般财产损失事故的调查权限和处理决定,由各项目部明确规定调查权限和处理程序。但对于重伤事故的原因、过程、调查结果、整改措施、处理决定、执行及落实等情况,要以书面的形式报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一般伤亡事故、重大财产损失事故的调查处理,由项目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其他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对一般死亡事故,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指挥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要亲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由事故项目部安委会根据调查组的调查结论(调查组和政府调查组意见不一致时,按就高从重的原则处理),在听取指挥部安全部门的意见后,做出事故处理决定。指挥部并就事故的原因、过程、调查结果、整改措施、处理决定、执行及落实等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报局有限公司。 对于影响重大的一般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介入调查处理或直接协助政府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重大及以上伤亡事故、特大及以上财产损失事故的调查处理,指挥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调查。影响重大的,指挥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必要时,局有限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或委派安监部门负责人)要亲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指挥部安委会根据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指挥部调查组和政府调查组意见不一致时,按就高从重的原则处理),就事故的原因、过程、调查结果、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事故处理意见等,以书面的形式报局有限公司,由局有限公司安委会做出事故处理的决定,经局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时,有权向事故有关项目部和个人了解事故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 第十五条各项目部在开展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要注重与当地安监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自觉接受当地安监部门和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督。 第十六条在调查工作结束后10日内,项目部调查组应将调查报告报送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经同意,调查工作结束。 第十七条事故处理完毕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当尽快写出详细的事故处理报告,报告指挥部。 第十八条发生重大及以上伤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以上的事故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故,事故责任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向指挥部就事故过程、原因、善后处理、整改措施、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和管理现状的认识、下一步安全工作思路和打算等具体事项"说清楚"。 第十九条"说清楚"以会议形式进行,会议由指挥部指挥长或委托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指挥长主持,视情况在指挥部领导、安委会委员,安全、监察、人事等部门负责人范围内,确定参加会议的人员,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 第四章事故处罚程序 第二十条轻伤、重伤、一般伤亡事故(含一般设备、财产损失事故)由事故项目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一般死亡事故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事先征求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的意见,做出决定后,指挥部抄报局有限公司。 第二十一条重大及以上伤亡事故(含重大及以上设备、财产损失事故),事故项目部除了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罚外,应由事故项目部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对事故责任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的意见,由指挥部做出对事故项目部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的决定。 2023年最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8一、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及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从业人员的资格及聘用。 (1)、驾驶员应有与驾驶车型相适应的驾驶证、相应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2)从业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从业人员须经相应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合格证件方可上岗。 (4)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查询拟聘用从业人员相关情况,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从业人员资格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5)聘用非本地籍从人员从业时间超过3个月的,在签订聘用(或解聘)合同15日内到辖区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6)不与没有固定住所或居所、患有严重疾病、休息时间得不到保证的从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各岗位从业人员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在岗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或影响安全的行为,严禁脱岗。 四、本单位从业人员应参加单位组织的例会和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安全操作水平。 五、安全例会制度 1、单位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2、安全例会由单位负责人负责召集。 3、安全例会由安检员、全体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实行签到制。 4、例会内容: (1)传达国家、省市及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形势、会议、文件精神; (2)听取各部门、有关岗位的'工作汇报; (3)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分析,安排相应的整改措施; (4)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分析,研究对有关负责人员的处理; (5)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5、会议由安检员负责记录,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 2、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全体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实行签到制,请假人员事后必须补课。 3、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内容: (1)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 (2)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3)典型事故的案例分析警示教育; (4)事故应急处理及现场自救知识; 2023年最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9一、为了加强酒店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酒店经营管理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二、酒店设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人事经理担任,以协管酒店安保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其他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并由总经理任命。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保安部,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由保安部负责,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及下属企业负责人为本部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各岗位主管(领班)为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三、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特点,依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劳动安全规定及技术标准,制定和不断完善本部门各类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各部门制定的各类劳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须报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备案。 五、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可根据酒店总经理指示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并按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和报告制度》进行妥善处置。 六、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概念含义: 1、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是指不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设备或财产损失的状况,即人不受伤害,物不受损失。 2、事故及伤亡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伤亡事故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工伤(包括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和死亡。 4、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5、危险源(危险的根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物质损失事故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6、安全生产,是指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作业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 7、劳动安全管理,是指企业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为依据,采取各种手段,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状况实施有效制约的一切活动。 8、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生产实际,将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该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七、不安全的行为及不正确的观念与态度: 1、缺乏知识、技术、经验的人员上岗操作、值班。 2、有生理缺陷或生理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操作、值班。 3、上岗操作准备不充分,与同伴联系、配合不当。 4、操作姿势不正确,用力过猛,速度过快,工作位置不当。 5、安全装备设置错误或失效。 6、以身体代替工具,或以抛递代替手传等不安全动作。 7、饮酒、服药、过饥或过饱时作业。 8、带病、超负荷、超时、过度或恶劣环境作业。 9、未使用或错误使用防护用品、工具或穿着不安全的服装。 10、作业期间开玩笑、追逐打闹、搞恶作剧等。 八、不安全的环境: 1、不适当的照明环境,光源炫目或不足。 2、温度过高或过低,空气不流通,湿度过大。 3、不安全的设备设施、构造、作业程序及方法。 4、工具不良有缺陷、粗糙、尖锐锋利、表面过滑、老化失效。 5、设备、材料、工具或废料、物料没有堆放妥当或储存不善。 6、出入口、通道狭窄或堵塞。 7、地面不平、太滑或有临时及凌乱物品。 8、缺乏护栏及围蔽,上方及周围有施工作业。 9、设有高温、高压、转动、带电、易碎、易然易爆、有毒、有放射腐蚀设备及物品的场所。 10、人员流动大、有机动车进出、玻璃门、玻璃墙、双向门、转弯等场所。 九、健全酒店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十、酒店劳动安全生产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管理。 十一、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组织、指导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政策、规定。 2、教育各部门管理人员尊章守法,带头搞好安全生产。 3、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找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4、协调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调查、布置、指导、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5、负责随时检查、通报各部门劳动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对出现的各类不安全问题及职业伤害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十二、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在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对本部门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各岗位、设备的安全操作和安全运行进行监督。 2、向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提交安全生产书面工作意见,主要包括:针对部门的安全隐患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经费开支计划。 3、参与制定酒店和部门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 4、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事故隐患。如有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上级报告;一旦发生事故,负责组织拯救现场,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5、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 十三、主管(领班)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规定和制度,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经常教育、检查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机械、电气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防护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消除危险隐患。 3、督促本班组员工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工作地点的卫生整洁。 4、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5、如遇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并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十四、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一切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设备、设施和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酒店和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4、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部门和酒店有关部门汇报。 5、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和报告上级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6、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十五、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分类汇集国家颁发的劳动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各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发生安全事故的档案资料,建立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存放在总经理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整理、保管。 十六、各部门(公司)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汇总本部门劳动安全监督检查报表及分析资料,建立相关档案,及时交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存档。 十七、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建立本岗位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流程,以及收集各类安全事故的案例汇编等。 十八、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可随时抽查各部门管理档案和各岗位的劳动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部门须将改进后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小组检查核实后才可终结,并将有关情况存档。 十九、员工在劳动安全方面的权利: 1、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 2、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有知情权。 3、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 4、在紧急情况下有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5、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批评和检举权。 二十、员工在劳动安全方面的义务: 1、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2、遵章守规,服从管理。 3、在劳动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5、对他人违反安全作业的行为应给予制止。 6、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 二十一、劳动安全教育和培训: 1、酒店对劳动安全教育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培训制度。 2、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由酒店人事培训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的教育。 3、新入职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由部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教育及实际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各岗位负责人应对员工进行日常工作安全培训,经常检查员工有关劳动安全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员工实际工作中出现的违反安全作业现象及时给予纠正及教育。 5、组织实施培训的部门必须制定相关表格,注明组织部门、日期、时间、具体内容,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均须签名确认。 二十二、酒店员工安全知识宣传栏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定期刊出。 二十三、特殊作业工种人员,如从事司机、电工、锅炉、烧焊、油气等工作的,须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安全学习及审证。 二十四、酒店按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实际需要选派人员参加注册安全主任培训班学习。 二十五、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与发放管理: 1、酒店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定期发放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眼镜、听力护具、防护套、手套、防坠落护具、防护鞋等。 2、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采购、保管、发放由人事培训部、供应部、仓管部及使用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3、所选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穿戴舒适方便,不影响操作。 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根据酒店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 5、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按酒店制定的《工作制服和劳保用品管理规定》执行。 6、员工对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检查,对失去保护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及时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7、凡专业性强、结构比较复杂,使用要求严格或急救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使用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适合个人身体规格或随班组使用的,宜分散个人使用保管。 二十六、对在劳动安全方面表现突出并作出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十七、对因违反劳动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批评和处罚。 二十八、本规定由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十九、根据国家颁发新的法律法规及形势发展,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应对本规定做适时修改。 2023年最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0临时线路是解决特殊情况下,各部门急需电源的临时措施,为严格控制临时线路的架设并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需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提前向设备动力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架设临时线路。 二、凡是临时线路,必须由设备动力部电工负责按批准日期安装和拆除,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准私自安装、架设、使用。 三、露天使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设专人负责巡回检查管理。 四、凡不合格的设备、机械器具均不得使用临时线路。 五、任何部门必须在申报批准日期内使用临时线路,逾期必须重新申报,不得以任何借口长期使用临时线路。 六、凡违上述规定的临时线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管安全负责人)有权通知电工停止供电;因自身安装使用或挪用临时线路而发生事故的部门,其后果由当事者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根据事故的程度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2023年最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1为维护车间生产正常秩序,确保人力、物力的合理运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1、生产车间的员工必须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员工进入车间必须穿着公司统一的工作服,佩带服务胸卡和公司标志,并保持仪容整洁。 3、上班时间员工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闲逛,不得无故返回宿舍。待工待料期间在员工休息室休息待令。 4、车间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5、自觉维护车间整洁卫生文明,严禁破坏车间文明卫生现象发生。 6、员工必须维护车间各项设备和工具,按章操作,严禁违反规程乱用;下班前必须按规定进行班后维护,做到“工具归箱,设备复位,场地清洁”;上班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常规检查。 7、配备齐全的车间安全防火设备,并定期维护调整,确保设备技术状况良好;人人皆知防火设备的放置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技术。 8、禁止无故到非本组工位或非本组维修的车辆中去。 9、禁止无故启动汽车,包括启动汽车电器。 10、上班时间,必须绝对服从统一调度。 11、生产工作必须凭任务委托书进行。禁止任务委托书或随意扩大、缩小工单内容施工。 12、进入车间送修车辆统一由维修顾问移位;任何员工未经准许,不得擅自开动车辆;非技术检验员和车间调度不得外出路试检验,没有驾驶证的人员不得移动车辆。 13、上班时间尽量少打私人电话,属个人家庭紧急情况,说明情况后回复电话;属工作问题,经有关经理批准后可以回复电话。 14、员工出入车间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发现可疑或特别情况时,门卫或有关管理人员有权监督检查出入员工。 15、车间设备、工具未经公司批准,一律不得带出车间。 16、员工在上班时,需外出办理个人紧急事情,须向车间管理人员请假。 17、经公司批准的人员由车间主管或有关管理人员陪同参观。员工不应主动找参观者攀谈。关于技术问题可以在车间经理同意下为客户解答。 2023年最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安全生产工作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实现企业稳定、和谐、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督、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原则,从严、从细、从实地建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主体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各集团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集团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各集团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下属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委员,其他成员由分公司经理(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安委会以下分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分公司均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经理(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审定本集团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二)监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四)组织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并督促立项整改; (五)审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六)审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决定表彰事宜; (七)讨论决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应采取的措施;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各集团、企业应制定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做到“一职一责,一岗一责”。 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简练、实用,符合岗位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九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第十条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公示考核结果。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各企业应采取各种途径,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十二条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三条应坚持新入厂员工、转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第十四条要加强对临时雇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开展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第十五条企业要加强安全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每季度必须进行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并对培训内容进行书面考核。 第五章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各集团、企业应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制定相关检查表格、记录表,坚持日常检查,要落实岗检、巡检、交接班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各集团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企业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企业应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生产特点,以及特殊作业要求,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或专业安全检查。 第十八条各集团应建立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定期对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安全生产联系点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第十九条企业应完善安全检查手段,依据标准、规范及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应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并向上级报告。整改情况应有回执记录。 第二十条企业应制定违章处罚办法,加大对违章检查、监督和处罚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对严重违章行为要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第六章应急管理 第二十一条各集团应监督下属企业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制度。应急管理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第七章事故管理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加强事故管理工作。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均应报告,并按照规定统计。第二十三条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 第二十四条各类事故都必须及时逐级上报。发生重大事故,企业必须立即按照管理权限,上报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并按照规定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 第二十五条发生事故后,应按照分管权限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认真的调查事故。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准确查清事故原因,重点查找设施设备、工艺技术、规章制度缺陷、安全管理漏洞等方面的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并依据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根据事故分类和分级,由企业及有关部门、人员向上一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第二十六条按规定时间做好事故的结案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管理档案。 第八章考核与评比 第二十七条各集团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按年度下达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第二十八条各集团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年度考核评比。对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达到先进要求,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考核优秀,经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称号,发给奖牌或证书。 第二十九条企业应制定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指标,并报所属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审批。第三十一条各集团及下属企业应制定违章处罚规定,对查出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理。 第九章事故管理 第三十二条事故按人员伤亡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划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一)重大事故:系指一次死亡1-2人,或者3-9人中毒(重伤),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系指造成轻伤、急性工业中毒,但没有死亡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 (三)小事故:系指只有轻伤但没有重伤和死亡,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不足1万元的事故。 第三十三条企业发生事故时,企业或所属二级单位领导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并视情况立即决定启动上报程序。 (一)当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已经发生一般事故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时,集团主要领导应赶赴事故现场。 (二)当发生一般事故,或已经发生小事故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时,企业领导或业务分管领导应赶赴事故现场。 (三)发生其它生产安全事故,由企业分管安全领导决定是否派人赶赴现场。 (四)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时,企业主要领导不在单位的,应在第一时间返回单位,在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三十四条事故处理责任划分: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人、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组长)、集团负责人(安委会主任委员)。 一、行政处分依据事故等级确定: (一)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降级、撤职处分; (二)发生重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记大过、降级或撤职处分; (三)发生一般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二、经济处罚依据事故造成损失确定: (一)造成公司损失5万元以上的,扣发直接负责人、直接管理人当月工资,并分别处罚损失额的10%,企业负责人、集团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分别处罚不低于损失额的10%; (二)造成公司损失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扣发直接负责人当月工资,并处罚损失额的20%,直接管理人处罚损失额的15%,企业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处罚不低于损失额的10%; (三)造成公司损失不到1万元的,直接责任人处罚损失额的30%,直接管理人处罚损失额的20%; 三、实行“一票否决制”: (一)发生损失额在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责任事故,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直接管理人)以及所在班组取消评优、晋级资格;年终奖金一票否决。 (二)发生损失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责任事故,企业负责人级所辖公司取消评优、晋级、奖金资格;年终奖金一票否决。 (三)发生损失额在10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集团负责人及所辖集团取消评优、晋级、奖金资格;年终奖金一票否决。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各集团、企业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相关范文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年最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3为保证车间新进人员能顺利及时有效的开展三级安全培训,特制定此规定。 1、工段内新进员工:工段长必须在当天内通知车间人力资源代表,并由人力资源代表转发设备处,报请一级安全培训(公司),并由车间人力资源代表通知车间设备安全专员,组织对新进员工进行二级安全培训(车间),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2、新进员工进入班组后,班组长立即组织对新员工进行班组安全培训(培训必须有培训签到记录),安排摊长和固定老员工两人以上对新员工上岗6个月实施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并形成安全帮带监护责任后,方可单独上岗工作(以降低新员工出现安全事故的风险)。 3、本周新进员工未参加车间安全培训的(即二级安全培训),次周周二早上8:20分必须在车间设备安全员的带领下进行二级安全培训、考试,并填写《员工安全教育档案》。 4、从公司其它车间调入员工,如继续从事原工种工作的,班组只进行培训,不再指定老员工对其监护;如所从事岗位和原工作岗位工种不同的,则必须按新员工培训要求进行。 5、调岗、转岗员工、长期休假(三个月以上)复岗员工或采用“五新”(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掌握基本性能、基本操作规程和操作方法后,方可上岗工作(班组安全培训记录上要有记录和签到)。 为保证车间正常有序的安全生产、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新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监护工作,如有违反车间将按照每人每次100元的标准对相关责任人处罚。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3、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4、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无呆滞物料。 5、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机动叉车司机持证上岗、限制时速;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6、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7、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厕所无异味。 8、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 9、文明生产管理:私人物品归位摆放;员工着装、举止遵守车间操作行为规范,不偷盗不祸害;无不明身份外来人员;节约用水用电;新员工入职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老员工则单数月进行培训,双月数进行测试。 为使公司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得每次安全生产检查能够有确切可以查阅的资料和记录,充分发挥各项安全记录文件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文件管理目标及内容: 1、安全管理各项台账要有专门的存放地点,并由专门人员进行管理。 2、要对文件的内容、份数、标题等逐一核对,如发现不符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3、应及时送交领导,不要挤压。 4、应及时登记编号、分类整理并存档,做好详细记录。 5、保存时,要保持文件的完整性。 6、需上报的文件必须经过负责人及法人的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上报,文件上必须详细写明文件标题、主送单位、经办人等。 7、存档人员应及时分类整理、存档,并统计编号、编制目录等,以方便查阅。 8、存档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9、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详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文件带回家里阅读或随身携带到公共场所。 10、借阅时要明确责任人借阅时间和归还时间。借阅人必须做好保密工作,不得翻印和复印,不能转借他人。 11、对于不具备存档和存查价值的.文件应填写《文件销毁清单》,经安全科长批准后,可以销毁。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各项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须齐全、到位。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无安全措施不准施工,未经验收的安全设施一律不准使用。 4、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按规定进行体检、培训、考核,签发作业合格证;未经培训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工人、调换工种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考试,不准进场作业。 6、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严肃处理未遂事故的责任者。 7、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网、安全带必须检验后方可使用。8、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 9、施工用电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10、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 11、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础上,每半年组织全体职工安全知识考试一次。 13、坚持各级领导、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须有安全值班员。 一般安全 1、操作前先想一想,如有疑难,先发问请教。 2、工作场所内勿追逐嬉戏, 3、场地、进出口、走道保持整洁畅通,勿堆积物品、废物。 4、非经允许,不可私自开动机器设备。 5、勿靠近悬吊物下方走动或工作。 6、先了解消防器材的位置及其使用方法,并作定期检查或调整。 7、发生意外应立即报告,勿擅自处理。 8、废料、油布、垃圾应分别置于规定处所。 9、急救箱应定期检查并补充。 人员安全 1、遵守安全规则及信号。 2、工作时应佩戴安全防护具,如安全帽、安全眼镜、安全手套、安全鞋等。 3、工作时穿着合身的工作服,扣好衣带、钮扣等并保持整洁。 4、别人操作机器,勿与之交谈。 5、操作转动机具时,勿戴手套。 6、如有伤害时,均应迅速处理与治疗。 机具设备安全 1、开动机器时,应先了解该机器性能及如何停止。 2、所有护罩使用前后均应放置定位。 3、保持机器清洁与良好状况,如有故障,立即关掉电源,并向上级报告。 4、机器运转中,切勿清理、调整或修理。 5、未获得上级许可,切勿启动或操作任何机器。 6、机器设备用毕后,须将各操作杆放回原来位置。 7、关闭动力电钮后须俟机器确实停止后,始可离去。 8、转动中的机器或工具,切勿以手或身体试图停止。 为进一步加强我们公司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及时、到位,依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运用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的规定,对xx年度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及使用做如下申请计划: 1、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实际状况,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要按不低于建筑施工单位产值2%的比例提取,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及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 2、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等;企业和项目有关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费用;特种操作工人和一般工人的教育培训;各类证照的年检、换证工作等。 3、安全防护用品、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用途: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的时要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提出报废或降载处理,对达到使用年限的劳保产品根据规定进行更换;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和检测费用,对不合格的或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进行换代升级的费用等。 4、安全生产管理的保障资金用途:企业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人员的办公费用、工资;公司购买的保险合同的新签订和续约费用;公司对有关部门及人员的安全生产奖励等。 2023年最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4为增强员工、业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市场安全责任人要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工作考核之中,要为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市场安全管理人负责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和培训。 三、各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岗位人员,必须参加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举办的上岗资格培训。 四、至少每年对全体员工、业户进行一次全员安全培训。 五、新员工及从业人员入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通过办班培训、安全讲座、影像教育、经验分享、知识答题、实践演练、广播宣传、举办展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集中学与分散学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日常教育与专门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好多种形式的灵活多样的安全教育。 七、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市场概况,岗位要求、事故案例、经验教训等。 八、要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并做好教育培训记录,存档备案。 2023年最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检查、指导和督促各部门按照《关于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方案》的工作部署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具体分工如下: (一)街道文化站负责加强与各级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刊播我街道“三年活动”新闻、警示性公益广告,大力宣传我街道开展“三年活动”工作进展情况,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及负责各类学校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宾馆(旅社)、饭店、歌厅、舞厅、卡拉OK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和文化保护单位场所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二)狮子山派出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民爆器材经营、销售、使用单位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以及负责检查、指导、督促烟花爆竹单位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三)街道企业办负责检查、指导、督促企业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四)街道安办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检查、指导、督促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检查、指导、督促人员密集场所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五)街道规划办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市政道路、城市基础设施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六)街道农办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农机行业、河道采沙以及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区域和场所和所辖自来水厂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七)街道城管办、市管办负责检查、指导、督促道路交通安全、农贸市场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八)街道工会负责维护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检查、指导、督促整改工作。 (九)河市工商所负责组织无需前置审批的无照经营企业的查处取缔工作。 (十)街道国土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易造成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区域和场所以及非法矿山的巡查、取缔关闭工作。 2023年最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6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砖厂安全生产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组织、责任、措施的全面落实。 2、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使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管成线、群管成网,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目标。 3、成立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保体系建设。 4、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网络,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经书面形式经责任人签字确认后予以实施。 5、认真贯彻“采剥并举,剥离先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层)开采”原则,杜绝“一面墙”、高陡边坡和伞檐开采。 6、认真落实整改各级监管部门检查的隐患。 2023年最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71 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2 职责 2.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2.2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2.3 各单位安全员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3 内容 3.1 文件资料收集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3.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3.1.2 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3.1.3 本厂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领导指示材料等。 3.1.4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3.1.5 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3.1.6 供应商、承包商相关材料。 3.1.7 安全设施检测、校验报告、记录等。 3.1.8 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3.2 立卷归档 3.2.1 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3.2.2 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案时间永久、长期和短期等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3.2.3 各单位在每年2月底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3.2.4 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3.2.5 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3 档案保管 3.3.1 档案应入柜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3.3.2 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3.4 档案借阅 3.4.1 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借阅手续,借阅当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3.4.2 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3.4.3 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3.5 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4 相关记录 《文件档案清单》 5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3年最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8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内; (二)文物保护单位围墙外侧和历史建筑保护点50米以内; (三)车站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其周围100米以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校及其周围50米以内; (七)山林、公园等重点防火区; (八)酒店、宾馆、娱乐场所及其周围100米以内; (九)集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场所及其周围50米以内; (十)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人身伤亡等事故的场所 二、以下区域除禁止燃放区外为限制燃放区: (一)市区千帆西路、千帆东路、宁康东路、学子路、环城东路、隔河东路、清河北路、环城西路、城西路、西新路、汇丰路、宁康西路所形成的闭合区域; (二)柳市镇、北白象镇、虹桥镇建成区。 三、限制燃放区可以在下列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一)春节(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 (二)立春; (三)元宵节。 重大庆典活动和其他节日期间,经公安机关许可,可以在指定时间和地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四、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道、走廊、窗户等地方燃放; (二)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公共绿化地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三)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四)不得以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二)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 (三)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广大市民要树立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识,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燃放有关规定,并对违法燃放行为予以举报。 2023年最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9一、电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专门业务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二、电工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三、用电设备、设施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而且不允许超负荷使用。 四、电源导线不许缠绕和捆绑在金属管道和金属构件上。 五、未经允许不得私接乱拉临时线,和使用电炉子等表面炽热的电器。 六、移动电源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胶护套线,严禁使用塑料双绞线。 七、电线接头必须压接牢固,并绝缘包扎良好。 八、胶盖闸用于电源开关使用时,胶盖闸内装设与设备负荷相匹配的保险丝或易熔片,不准用铜丝或铁丝替代保险丝。 九、凡是电器(设备)本身的电源线是三极插头的,就应采用已接好地线的三孔插座。(接地极不准甩掉不用)。 十、对用电炊事机械、设备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禁止同一开关电器同时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 十一、对漏电开关应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失灵的漏电开关应及时更换。 十二、使用60瓦(不含)以上的灯泡要用磁灯口。 十三、组合插座及插座电源导线应完好无损,不得吊挂使用,不允许超负荷使用,严禁使用伪劣插座。 十四、电气设备维修、检修必须由正式电工进行双人作业。 2023年最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20工余:就是指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所剩余的时间。 公司为了保证所有职工在工余时间内的自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以及保护公司利益,特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 1、所有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上、下班制度; 2、在休息时间段员工可以自行组织一些有利于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如:打篮球、乒乓球、羽毛球、下象棋等; 3、在工余时间段任何员工不得参与赌博、不准喝酒闹事,同事之间不准打架斗殴; 4、在工余时间段公司管理人员应定期、不定期的组织一些相关的学习(管理方面、安全方面、清洁生产方面等),主要在于提高员工的精神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 5、所在职工不论在任何场所(生活区、工作区等)都不准乱扔垃圾(包括烟头等),如发现此现象,第一、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及以上给予相应的处罚(5元/次),在于使员工养成一个良好的生活习惯; 6、如有员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对公司不利的'情况,都应及时汇报给公司内部的相关管理部门,不应视而不见; 7、不做有损于公司声誉的事情,应多做对公司有利的事情,在任何时间都不说对公司不利的话等;不准损坏公司的任何工具,要随时保证公司的安全及员工的自身安全,做到“时时安全、事事安全”。 2023年最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211目的 为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范围 适用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各级领导、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是企业、车间、工段、班组一把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引用法规、文件 《安全生产法》 4管理职能 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由生产安全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执行与考核工作。 5管理原则 5.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原则。 5.2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目标的实现。 5.3贯彻“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二级部门的行政一把手是所在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督促检查各副职、各部门按职责范围做好安全工作;各级副职应在各自主管的业务工作范围内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职。 5.4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公司的每个员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5.5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整个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处于核心地位,是其它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实施的基本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5.6公司实行班组级、部门级、公司级三级安全管理。 5.6.1公司级:公司设生产安全部,在公司总经理和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6.2部门级:各生产部门设兼职安全员,在部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业务上同时接受公司生产安全部的指导。 5.6.3班组级:各生产班组的班组长是所管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班组应设班组安全员,在班组长的领导下,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单位安全员的指导。 6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1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6.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加强对员的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6.1.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其他工作时,要包括安全工作。 6.1.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公司安全工作负总则。 6.1.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6.1.5检查并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1.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 6.1.7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6.1.8主持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1.9组织制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定期演练和改进。 6.1.10指定部门和分厂年度安全工作规划,并落实工作安排。 6.1.11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抓好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6.2生产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6.2.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组织制订、修订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学习。 6.2.2负责具体安排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总经理指令,组织协调和监督各业务口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6.2.3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6.2.4组织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6.2.5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6.2.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2.7对公司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向上级报告,组织或安排安全部门调查分析和处理,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6.2.8布置检查各单位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2.9组织实现公司的均衡生产,贯彻劳逸结合,尽量避免突击生产,控制随意加班加点。 6.2.10对较大危险作业负责审批。 6.3技术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6.3.1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6.3.2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6.3.3审查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6.3.4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 6.3.5参加公司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从安全技术方面提出防范措施。 6.4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职责 6.4.1在编制企业长远发展规划,安排生产经营财务计划时,把改善员工生产作业环境、提高安全技术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以统筹规划和安排。 6.4.2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安全技术措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津贴、防暑降温、安全宣传教育等项费用和资金,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6.4.3对影响公司生产工作正常进行、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突发性重大隐患,及时调整、追加计划费用,监督有关部门(单位)尽快予以解决。 6.5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6.5.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制定本班(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带领全班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负责,做到杜绝违章指挥生产。 6.5.2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员工思想状况等特点,有针对性的布置安全工作,对新入厂的或变换岗位的员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在其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负责生产活动中的安全。 6.5.3组织本班(组)员工不定期学习安全生产规程或安全守则,随时检查执行情况,坚决杜绝违章作业,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并采取防范措施,不允许本班(组)出现违章作业。 6.5.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必须坚持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总结安全生产制度,做好安全生产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立即上报单位。 6.5.5生产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进行认真检查,找出不安全因素,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6.5.6发生事故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详细记录,向调查组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组织本班(组)员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6.5.7对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时表扬,把安全工作列入考核项目进行考核。 6.6岗位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6.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6.6.2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6.6.3生产作业前要熟悉作业场所,掌握作业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断总结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积极参加安全技术知识学习,坚持岗位安全检查,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6.6.5从事危险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无证不准动用机动车辆、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等特种设备和设施。 6.6.6发生或发现工伤事故、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积极参与伤员抢救,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反映情况。 6.6.7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6.7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7.1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做到“三不伤害”。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6.7.2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新入厂和变换工种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组织岗位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 6.7.3协助班组长开展好各种安全活动,调查、分析班组的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协助班组长及时解决,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6.7.4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7.5发生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协助班组长进行现场保护和组织抢救,及时了解情况,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6.7.6认真做好班组各项安全记录和台帐。 6.8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8.1在行政一把手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生产安全部的指导,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 6.8.2具体组织并参与编制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贯彻执行。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措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6.8.3每天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间不少于1小时,制止违章作业,发现各类不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对作业现场出现严重危及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现象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提出处理意见。 6.8.4按公司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行考核,督促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者给予经济处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贡献者给予奖励。 6.8.5负责组织和监督单位开展各种安全教育工作,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止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人员上岗。 6.8.6参与制定本单位负责的临时和检修任务的安全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并深入作业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6.8.7参与有关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 6.8.8指导和监督检查单位的安全防护装置、灭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确合理的使用,掌握单位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8.9参加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推行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单位伤亡事故发生规律,找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经常组织事故演习。 6.8.10监督检查单位易燃易爆三级危险点的管理工作。 6.8.11具体组织、参与单位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6.8.12按规定及时填报各类安全报表,完成各项上级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 6.8.13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6.9其他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9.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9.2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责任,把安全生产“五同时”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 6.9.3深入现场时应穿戴好劳保用品,不违章指挥,认真解决有关安全问题,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6.9.4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6.9.5发现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公司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7.1生产安全部 7.1.1宣传、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程,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7.1.2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和处罚。 7.1.3组织制定公司伤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编制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1.4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制止其作业,并制订防范措施。 7.1.5负责制定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1.6根据现场职业安全卫生状况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计划按期完成,要求有档案资料。 7.1.7会同人力资源部及员工所在单位,对员工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和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考核,签发安全操作合格证。 7.1.8加强基础建设,注意资料积累,研究分析员工伤亡事故的发生规律,提出防范措施。 7.1.9参加员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 7.1.10参加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1.11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生产安全预警机制。 7.1.12绘制有害作业点分布图,且应标明全部有害作业点的位置和种类。 7.1.13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调度会应有安全生产内容,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要布置安全。 7.1.14组织好均衡生产和文明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搞好劳逸结合,确保安全生产。 7.1.15正确处理生产进度和安全生产的矛盾,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能生产。 7.1.16建立设备的档案及管理帐卡,应按安全技术规范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鉴定。 6.6岗位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6.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6.6.2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6.6.3生产作业前要熟悉作业场所,掌握作业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断总结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积极参加安全技术知识学习,坚持岗位安全检查,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6.6.5从事危险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无证不准动用机动车辆、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等特种设备和设施。 6.6.6发生或发现工伤事故、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积极参与伤员抢救,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反映情况。 6.6.7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6.7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7.1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做到“三不伤害”。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6.7.2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新入厂和变换工种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组织岗位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 6.7.3协助班组长开展好各种安全活动,调查、分析班组的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协助班组长及时解决,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6.7.4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7.5发生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协助班组长进行现场保护和组织抢救,及时了解情况,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6.7.6认真做好班组各项安全记录和台帐。 6.8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8.1在行政一把手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生产安全部的指导,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 6.8.2具体组织并参与编制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贯彻执行。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措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6.8.3每天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间不少于1小时,制止违章作业,发现各类不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对作业现场出现严重危及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现象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提出处理意见。 6.8.4按公司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行考核,督促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者给予经济处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贡献者给予奖励。 6.8.5负责组织和监督单位开展各种安全教育工作,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止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人员上岗。 6.8.6参与制定本单位负责的临时和检修任务的安全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并深入作业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6.8.7参与有关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 6.8.8指导和监督检查单位的安全防护装置、灭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确合理的使用,掌握单位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8.9参加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推行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单位伤亡事故发生规律,找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经常组织事故演习。 6.8.10监督检查单位易燃易爆三级危险点的管理工作。 6.8.11具体组织、参与单位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6.8.12按规定及时填报各类安全报表,完成各项上级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 6.8.13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6.9其他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9.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9.2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责任,把安全生产“五同时”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 6.9.3深入现场时应穿戴好劳保用品,不违章指挥,认真解决有关安全问题,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6.9.4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6.9.5发现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公司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7.1生产安全部 7.1.1宣传、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程,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7.1.2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和处罚。 7.1.3组织制定公司伤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编制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1.4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制止其作业,并制订防范措施。 7.1.5负责制定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1.6根据现场职业安全卫生状况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计划按期完成,要求有档案资料。 7.1.7会同人力资源部及员工所在单位,对员工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和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考核,签发安全操作合格证。 7.1.8加强基础建设,注意资料积累,研究分析员工伤亡事故的发生规律,提出防范措施。 7.1.9参加员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 7.1.10参加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1.11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生产安全预警机制。 7.1.12绘制有害作业点分布图,且应标明全部有害作业点的位置和种类。 7.1.13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调度会应有安全生产内容,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要布置安全。 7.1.14组织好均衡生产和文明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搞好劳逸结合,确保安全生产。 7.1.15正确处理生产进度和安全生产的矛盾,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能生产。 7.1.16建立设备的档案及管理帐卡,应按安全技术规范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鉴定。 7.1.17引进的新设备和大修设备,运行前应进行鉴定、验收;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安全操作培训。 7.1.18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检验检测及使用、检查维修应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及时淘汰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设备,特种设备应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7.1.19建立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和保健食品采购、供应台帐,确保发放及时。 7.1.20对采购的清凉饮料、劳保用品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进行审查,保证符合标准。 7.1.21每年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进行总结评比和表彰。 7.2技术部 7.2.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设计的新产品,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在试验、试制、投产前,应编制安全措施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安全评审,必须符合安全“三同时”要求,向有关使用部门提供安全性能及操作使用安全技术文件。 7.2.2及时淘汰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工艺。 7.2.3承担安全技术和尘毒噪声治理等方面的技术设计和科研课题研究工作。 7.2.4配合生产安全部及人力资源部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 7.2.5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并提出技术防范措施。 7.3财务部 7.3.1按照国家、上级和公司有关规定,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劳动保护经费,并单立科目,监督专款专用。 7.3.2对固定提取安全费用及上级安全生产专项拨款实施统筹与管理。 7.3.3按有关规定,保证安全性评价、安全教育、安全奖励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7.3.4在制订经济责任制、签订经营承包合同书、进行经济活动分析等工作的同时,应将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7.4行政部 7.4.1编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按制度规定实施安全教育计划,并组织进行员工安全教育。 7.4.2建立教育档案资料,应将安全教育纳入员工教育计划,组织并参与对中层领导干部、特种作业人员、新入厂员工、班组长及实习代培人员的安全教育。 7.4.3公司新入厂人员、变换工种人员、复工人员应100%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对分厂组织的分厂、班组级安全教育进行检查指导。 7.4.4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应100%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7.4.5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条例》,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及时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7.4.6对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和特种作业禁忌症的人员必须进行换岗。 7.4.7建立工资管理帐卡,应为安全部门提供奖励经费。 7.4.8搞好员工的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员工提出处理意见。 7.4.9在考核、选拔、任用管理者时,应考察其安全管理能力和业绩,在安全工作上严重失职的,不能任用和提拔;进行员工晋级考核时,把安全技术操作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认真考核。 7.4.10负责临时用工的管理,在签订合同时要有安全内容,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7.4.11在编制年度教育计划、组织员工进行业务技术培训时,把安全技术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以安排。 7.4.12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根据上级、公司对事故处理的决定,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7.5后勤部 7.5.1贯彻执行《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好厂区消防、交通安全工作。 7.5.2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5.3制定《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并规定负责相应的危险作业审批。 7.5.4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严格管理,实行定期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整理保存公司防火安全教育资料,并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100%对专(兼)职消防人员进行培训。 7.5.5绘制消防设施分布图及有关资料,消防器材分布应合理,对防火重点部位应采取防范措施。 7.5.6绘制重大危险源分布图,要求准确反映重大危险源所在位置及消防、救护车辆救援路线、人员疏散路线、警戒线。 7.5.7对工程项目设计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并参与工程验收。 7.5.8建立火灾事故档案,对火灾事故应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处理。 7.5.9组织好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根据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安全检查。 7.5.10参加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有关防火、防爆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5.11绘制有害作业点分布图,且应标明全部有害作业点的位置和种类。 7.5.12绘制厂区通道图。 7.6其他职能部门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和业务归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8附则 8.1公司机构有变化时,主管相应工作的单位、个人同时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 8.2本制度由生产安全部制定并归口。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目的 为督促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不安全因素,做到安全检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级、各归口管理部门对所属单位、生产现场设备、设施、人员贯彻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3引用法规、文件 《安全生产法》 4定义 4.1安全生产检查:是根据生产的特点,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进行经常性的、突击性的或专业性的监督检查活动。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教育、查设备、查操作行为、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查伤亡事故的处理。 4.2专业性安全检查:指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变配电站、防雷防静电设施等设备、设施、作业场所进行的专门安全检查。按《兵器工业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标准》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检查。 4.3易燃易爆危险点(以下简称危险点):在生产、储存、使用过程中潜在火灾、爆炸的危险因素,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和物质损失的场所。 5管理职责 在总经理领导下,各生产单位及职能部门按照管理内容要求,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生产安全部全面监督。 6管理原则 6.1安全检查贯彻“分级管理、分线负责”原则。 6.2安全检查贯彻“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原则。 7管理内容 7.1常规检查 7.1.1岗位日查 岗位操作者每天上、下班前检查自己工作环境和所使用设备、设施、工具、工装、材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自己的操作是否符合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否会危及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防止带隐患上岗。 7.1.2班组日查 工段长、班组长、班组安全员每天检查全班作业中的安全生产情况,检查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检查班组成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对查出问题立即整改,无力整改的要及时向本单位汇报。 7.1.3安全员日查 生产单位(公司、部门)专(兼)职安全员每天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同时监督检查各班组日查开展情况。兼职安全员每天至少要保证一个小时以上的检查活动。 7.1.4单位周查 生产单位(公司、部门)安全领导小组每周组织对本单位管辖范围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并记录备案。 7.1.5生产安全部日常检查 生产安全部安全员深入基层,对全公司生产单位分片负责进行日常巡回安全检查,及时将检查问题通报单位进行整改,并对单位周查进行监督指导。 7.1.6生产安全部月检查 生产安全部每月对所有生产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与考核,检查内容包括综合安全管理、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现场事故隐患、“三违”现象等方面,检查结果作为每月对单位奖罚的依据,同时作为年终对单位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7.2季节性安全检查 公司根据季节变化特点,组织开展季节性的安全大检查活动。检查由主管部门联合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如防火检查、防雷设施检查、防暑降温检查等。 7.3节假日前安全检查 由公司安委会统一部署,各单位于每年“十一”、“元旦”、“春节”大节日前对本单位进行自检自查,公司安委会成员带领生产安全部、总经理办公室、公共服务部动力公司、保卫部等有关部门对公司进行全面大检查。 7.4专业性安全检查 专业性安全检查,依据“分线管理”的原则,总公司各归口管理部门和生产单位(部门、分厂)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及专业特点,按照《兵器工业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标准》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检查。 7.4.1锅炉、机械设备、起重设备的专业检查,由生产安全部负责实施。 7.4.2公司建筑物及道路的专业检查,由经营计划部负责实施。 7.4.3电气装置、动力管线、临时用电线路、防雷设施的专业检查由动力公司负责实施。 7.4.4库房、喷漆场所以及其它易燃易爆场所的专业检查由公共服务保卫部负责实施。 7.4.5防职业病及职业中毒专业检查,由生产安全部负责实施。 7.4.6文明生产、定置管理和生产线通道的专业检查,由生产安全部负责实施。 7.4.7防暑降温专业检查由生产安全部和公司工会委员会负责实施。 7.4.8公司的其他专业安全检查,由该专业的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7.4.9各生产单位(部门)同时负责组织对本单位机电设备、专项设备进行专业安全检查。 7.4.10各类专业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由主管职能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负责督促整改。 7.5停产复产前检查 各生产单位(部门)在每次停产复产前要对生产范围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检查,查职工安全意识和设备设施安全状态,并按规范程序起动生产。 8整改与考核 8.1各单位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进行整改,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并将隐患及整改情况登记入《隐患整改登记表》,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对本单位难以解决需公司解决的问题另填写《隐患信息反馈表》报公司生产安全部统筹安排整改。 8.2生产安全部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一般隐患,整改单位应按要求如期完成,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8.3生产安全部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严重危及安全的事故隐患,要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解决或立即停产整顿。责任单位要积极组织力量按期限按要求进行整改。 8.4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和有关职能部门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并纳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9记录 9.1各级、各部门安全检查必须做好记录,对查出的问题、下达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整改情况等原始资料保存5年。 9.2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整改资料必须长期保存。 10附则 本制度由生产安全部提出并解释。 附录 现场违章操作表现范围 a.违反劳动安全纪律七条 a. 1擅自离开岗位。 a.2没有作业计划;擅自使用机具,干私活。 a. 3在工作场所打盹、扯闲话、开玩笑、打架斗殴。 a.4作业中看书、看报,操作中接打手机。 a.5工作现场吸烟或吃零食。 a.6协作干活时,不认真配合。 a.7担任监护任务时不忠于职守。 b.违章指挥十条 b.1指派未经安全操作训练并未取得资格证的人员上岗作业。 b.2安排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或要求员工开动非本人管理且不具备操作资格的设备。 b.3要求员工使用无安全保障的工具及设备。 b.4要求员工进入无安全保障的场所作业。 b.5责令员工拆除运行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 b.6对作业中的违章违纪现象不予制止。 b.7强令有病的员工担任力所不及的作业。 b.8不做好安全准备工作,强令提前作业。 b.9不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行危险作业或危险场合擅令动火。 b.10不按规定的技术标准使用设备,强令员工超载、超速、超压、超温、超限运行。 c.1违章作业六十七条 c.1.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无视警告 c.1.2未经许可开动或关停非本人操作的机器。 c.1.3开动、关停机器时应给信号而未给信号。 c.1.4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 c.1.5离岗时忘记关闭设备。 c.1.6开动情况不明;非本人主管的电源或动力电源开关、闸、阀等。 c.1.7忽视警告标志或警告信号。 c.1.8错误操作按钮、阀门、扳手、把柄等。 c.1.9机器转动时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c.1.10在可能发生窒息的容器内作业时,不使用通风设备。 c.1.11高处作业员工往地面任意扔物件。 c.1.12作业中疾走或奔跑。 c.1.13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 c.1.14使机器超速、超载、超压转动。 c.1.15超过检修期限使用设备。 c.1.16酒后作业。 c.1.17冲压机作业时,不使用工具,手伸进冲压模内。 c.1.18工作件紧固不牢,匆忙开机。 c.1.19用压缩空气吹铁屑。 c.2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c.2.1未把长发、披发或发辫置于帽内进入生产区域。 c.2.2穿高跟鞋作业,高处作业穿硬底鞋或电气作业不穿绝缘鞋。 c.2.3带电作业(检修)或使用双重绝缘电动工具在潮湿地区或在容器内、构架内工作时不戴绝缘手套。 c.2.4在非固定支撑面上高处作业,和在牢固支撑面边沿处以及支撑面外或在坡度大于45度的斜支撑面上工作时,不使用安全带或吊笼。 c.2.5操作旋转机械或进行检修试车时,敞开衣襟、戴围巾、穿裙子、系领带操作。 c.2.6在作业过程有颗粒物飞溅的场合不戴防护眼镜。 c.2.7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作业场所穿化纤料服装。 c.3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c.3.1拆除安全装置,如拆除设备上的照明、信号,拆除防火、防爆装置和警示标志,拆除显示仪表等。 c.3.2安全装置堵塞,或使其失去作用。 c.3.3由于调整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c.3.4设备传动部分防护罩(栏)缺损或未关好就开车操作。 c.3.5设备上有安全装置,而开车操作时不使用。 c.3.6使用未牢固安置好的设施。 c.4使用不安全设备 c.4.1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 c.4.2开动被查封设备。 c.5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c.5.1用手代替手动工具。 c.5.2用手清除切屑。 c.5.3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着工件进行机械加工。 c.6违反用电安全 c.6.1修带电设备时,在配电开关处不断电或不挂警示牌。 c.6.2进入机械设备内检修运转部件时,不设人监护或未采取重复断开动力源措施。 c.6.3未经审批使用临时电源线或使用时不挂临时线牌。 c.6.4检修高压线路或电气时,不停电、不验电、不跨接地线。 c.6.5使用非安全电压灯具作手灯。 c.6.6在带负荷运行时,断开车间(或同路)配电闸刀或总开关。 c.6.7在潮湿地面、容器内或金属构架内使用非双重绝缘的电动工具。 c.7冒险进入危险场所或冒险作业 c.7.1从事危险作业,无人监护且未经安全或公司指定的部门审批。 c.7.2非本岗位人员任意在危险、要害、动力站房区域内逗留。 c.7.3修理树枝时,人未离开危险区就作业。 c.7.4非持证者、非特种作业者从事特种作业。 c.8造成现场或环境不安全 c.8.1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放置不当。 c.8.2物件堆放超高,或摆放不稳妥就结束工作。 c.8.3在地面积(渗)水区内倒装、运送、浇注灼热金属液。 c.8.4施工中的井、坑不加盖,沟、池不加护栏,晚上无照明及警示红灯标志。 c.8.5在禁火区抽烟或动火,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 c.8.6在生产现场未经许可,擅自移动设备和其他生产设施。 c.8.7使用设备跳板、过沟板及各种施工用脚手板时,搭放不牢或搭成一头悬空的探头板。 c.9交通及起重运输作业违章 c.9.1无证驾驶机动车。 c.9.2酒后开车。 c.9.3客货混载或超载装运。 c.9.4超速驾驶。 c.9.5攀、坐不安全位置(如汽车挡板、吊车吊钩)。 c.9.6驾驶时未及时了望。 c.9.7冒闯信号。 c.9.8车未停稳时上下车。 c.9.9在绞车道行走或休息。 c.9.10在起吊物下作业或停留。 c.9.11违反起重“十不吊”。 c.9.12使用无卷扬限位器的起重设备。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入厂人员、变换工种人员、复工人员、班组长、中层以上干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专业人员和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3引用标准和文件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 《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124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贸委XX年第13号令) 《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劳部发[1995]405号) 4定义 4.1新入厂人员:指新入厂的工人、学徒工、合同制工、临时工、大中专毕业生、转业军人、实习人员、培训人员和新调入厂的其它人员。 4.2三级安全教育:对新入厂人员进行的厂级安全教育、分厂级安全教育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4.3变换工种人员:在本企业内变换生产岗位或变换工种的人员。 4.4复工人员:连续脱离本岗位三个月以上,恢复本工种的人员或工伤事故治愈后返岗的人员。 4.5特种作业: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4.6特种作业人员: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5管理职责 5.1在公司生产经营副总经理领导下,由生产安全部、行政部、各二级单位实施安全教育工作。生产安全部为主管部门,其他部门协助实施。 5.2公司在生产安全部建立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室,配备必要的电化教育设备和器材,保证教育质量。 5.3公司按3元∕人年标准列支安全教育经费,由生产安全部掌握,按计划用于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5.4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教育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6管理原则 6.1“分级负责、分线管理”原则。 6.2“全员参与”原则。通过强化各项安全教育,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增强预防事故、处理事故的能力,普及安全文化,确保安全生产。 7管理内容 7.1制定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 7.1.1每年年底由生产安全部会同行政部制定次年度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并纳入公司年度职工教育工作计划。 7.1.2制定公司安全生产长远工作规划中应包括安全教育与培训的内容。 7.2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 7.2.1新入厂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方可在师傅的带领下工作。三级安全教育逐级进行,及时转递《三级安全教育卡》。 7.2.2三级安全教育的方法 7.2.2.1厂级安全教育:新员工入厂后,由行政部、生产安全部共同组织实施,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7.2.2.2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组织实施,单位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7.2.3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 7.2.3.1厂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劳动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基本知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殊危险区域,典型事故案例等。 7.2.3.2分厂级安全教育的内容:车间生产特点,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注意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的基本知识,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7.2.3.3班组级安全教育的内容:班组生产特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典型事故案例以及实际操作示范等。 7.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复训安全教育和培训 7.3.1特种作业范围 7.3.1.1电工作业。 7.3.1.2金属焊接(气割)作业。 7.3.1.3起重机械作业。 7.3.1.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 7.3.1.5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7.3.1.6锅炉司炉。 7.3.1.7锅炉水处理作业。 7.3.1.8压力容器操作。 7.3.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持证上岗操作,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7.3.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训安全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操作证每2年复审1次,连续从事本工种XX年以上的,经公司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4年1次,不参加复审者操作证自行作废。 7.3.4特种作业人员由生产安全部会同行政部组织参加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考核,并建立档案。 7.4变换工种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 7.4.1变换工种人员教育及考核由二级单位(厂、公司、部门、车间)专(兼)职安全员会同单位培训员实施。教育完毕后填写《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卡》一式两份,单位存一份,报生产安全部存档一份。生产安全部会同人力资源部对各单位变换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进行监督。 7.4.2变换工种人员安全教育内容应结合车间及岗位特点,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7.5复工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 7.5.1对停工3个月以上人员、工伤痊愈后复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其它休假在15天以上不满3个月的复工人员,复工前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个学时。 7.5.2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由二级单位(厂、公司、部门、车间)专(兼)职安全员会同单位培训员进行,教育完毕后填写《复工安全教育卡》一式两份,单位存一份,报生产安全部存档一份。生产安全部会同行政部对各单位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进行监督。 7.5.3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内容以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为主。 7.6中层以上干部安全教育与培训 7.6.1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安全教育与培训,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由行政部会同生产安全部共同组织实施。 7.6.2培训内容以国家劳动安全法规和安全管理知识为主。 7.6.3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安全教育每3年进行一次,教育出勤率应达到100%。 7.7班组长安全教育与培训 7.7.1班组长安全教育与培训由生产安全部会同行政部组织实施。 7.7.2班组长安全教育与培训采用轮训制,每2年对全公司所有生产性班组长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和考试,教育率应达到100%,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培训内容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基本知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班组安全管理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7.8专(兼)职安全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 7.8.1公司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培训、考试、发证由生产安全部、行政部共同组织实施。培训内容以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基础知识为主,具体内容由生产安全部决定,以提高安全人员的综合素质。 7.8.2生产安全部还应利用每月安全例会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学习新法规、新标准,交流经验。 7.9全体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 员工全员安全教育与培训由二级单位(厂、公司、部门、车间)组织实施,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保证教育出勤率不应低于90%。培训具体内容由单位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决定,生产安全部负责监督检查。 7.10其它安全教育 7.10.1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进行生产前,应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7.10.2班组在上岗前要进行短时间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对当天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分析讲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 7.10.3发生工伤事故(含未遂事故)后,单位应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讲清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危害、处理情况以及制定的防范措施。 7.10.4各单位必须在节假日前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节后开收心会,并做好教育记录。 7.10.5各单位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可利用广播、厂报、安全演讲、安全文艺演出、安全展览、安全板报、安全知识竞赛、放映安全教育录像等多种形式。 8检查与考核 在公司主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领导下,由生产安全部、行政部联合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纳入对单位月、年度安全工作考核。 9记录 各种教育都应及时做好登记、建档工作,安全教育档案应分级妥善保存管理,公司安全教育档案由生产安全部管理,各单位安全教育档案由本单位安全员管理,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存放在作业现场,随时备查。 10附则 本制度由生产安全部制定并解释。 4.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严格事故管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3引用法规、标准和文件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86 《济源市工伤保险业务规程》(济劳社〔〕46号) 4定义 4.1工伤事故: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4.2损失工作日:被伤害者失去工作能力的时间。按gb6441-86标准中规定计算。 4.3责任事故:指由有关人员的过失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4.4轻伤:指损失工作日1日以上,105日以下,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丧失伤害。 4.5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日,表现为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4.6死亡:指负伤后当时就死亡或负伤后一月内死亡的伤害。 4.7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4.8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无人员死亡的事故。 4.9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0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1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2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3重大未遂事故:指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但实际上未产生这种后果的事件。 5管理职责 在公司总经理和生产、经营业务副总经理领导下,行政部负责办理工伤保险手续,生产安全部负责对工伤事故进行申报、调查、分析及处理。 6管理原则 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6.1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6.2公开、公正原则。 6.3“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7管理程序 7.1工伤认定 7.1.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7.1.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7.1.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7.1.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7.1.1.4患职业病的。 7.1.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7.1.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 7.1.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7.1.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7.1.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7.1.2.3员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7.1.3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等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7.2事故报告 7.2.1发生工伤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在保护现场的同时,迅速抢救受伤或中毒人员,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单位负责人立即将事故情况向生产安全部、人力资源部报告,保护好事故现场。在事故发生当日内,将事故发生经过的书面报告、伤者身份证复印件、住院证明、医保手册送交生产安全部。 7.2.2接到事故报告后,生产安全部有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了解事故经过,初步判断事故原因,进行事故处理。同时要立即电话告知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济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行政科室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三日内将《工伤事故快报表》先报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盖章后再按规定报送相关部门。职业病自确诊之日起,三日内按以上程序报送相关部门。 7.2.3发生重伤以上事故,除按上条规定报告镇政府及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报告时间不超过事故发生后的1小时,最迟不超过2小时。发生重大、特大死亡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用电话和传真报告上述部门。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原因、伤亡情况、损失情况、简要经过、伤亡人员姓名、性别、工种、受伤程度、年龄等。同时要求发生事故单位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和有关事故资料,事故目击者及单位领导写出事故经过及事故证明材料等。填写《事故伤害报告表》;同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2023年最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22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经营指挥系统和良好的安全会议持序,随时对公司的安全动态管理进行分析和指导,经公司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公司实行安全会议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生产安全会议 第三条职责 1、总经理负责主持召开公司级安全会议、重特大事故相关会议。 2、安全部负责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并对各部、室的安全生产会议和现场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监督。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并对所属班组的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监督。 4、各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 第四条会议分类 1、公司级安全会议:公司或公司指派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安全部会议,安全生产监督、环保部门在本公司的工作会议等。 2、部门、班组级的安全会议:部门、班组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部门、班组的安全例会,事故报告会等。 3、班组级安全会议:班组级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例会,事故分析会等。 第五条会议内容 1、公司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总结前期安全工作任务,上级主管部的指示传达,重大事故案例分析、布置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通报违纪违章等。 2、部门、班组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公司规章制度,总结部门、班组前期 安全工作,安排下期部门、班组安全工作任务,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3、班组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4、一般安全生产会议内容包括: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文件精神;布置、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通报违纪违章等。 5、安全事故会议内容:调查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处理责任者、教育相关人员。 6、紧急会议:针对紧急任务、事情进行安全工作布置。 第六条会议形式 1、公司级安全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召开,安全部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 2、各部门安全会议由各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一般由召集人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 3、生产班组安全会议由各单位班组长主持召开,由主持人作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 4、紧急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 第七条会议要求 1、会议要求讲求实效,主持人要在会前充分准备,确定议题,提出意见。 2、发言和交换意见要内容具体,语言简明扼要。 3、会议内容要有记录,形成决议的问题要有相关部门迅速付诸实施。 4、会议组织单位应邀请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列席参加安全工作会议。 5、公司安全部、各部门、班组、班组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例会。公司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部门、班组每月召开一次,班组每周召开一次,部门、班组和班组的安全工作例会可以和其他会议和并召开。 6、会议主持人由管生产的人员担任。公司及安全会议和调度会议主持人由生产副总经理担任,部门、班组级安全会议主持人由分管领导担任,班组级安全会议主持人由班组长担任。 7、安全部、各部门、班组级个班组应做好各自召集的安全生产会议的记录。 8、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因有事不能倒会的(或不能准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会议组织人员应在召开前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与会人员应在开会前3-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 2023年最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23一、20xx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 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和职业卫生制度; 5、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 6、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等。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机构职责 第一条 设安全环保部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任命分管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经理进行监管,安全部人员由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专职(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工作。 第二条 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 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本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安全管理的多方面影响 施工安全与企业信誉的关系。信誉是一种隐形效益,是企业多年经营后所获得的社会评价。施工安全是企业信誉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志。 一个高信誉的企业必定是个安全工作做得完善的企业。因为信誉高是企业综合素质的反映,当然包括在安全方面的出色表现。建筑企业欲在当今市场中求发展,做好施工安全管理是极其重要的一环。创造信誉得靠人为,企业要获得信誉,先要保证开创信誉人的安全。 施工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施工企业存在的目的是要创效益,么有效益的企业必然会被淘汰。然而效益是人创造的,不维护好人的安全无法维护效益,人不安全又由谁去创效益?人是社会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而建筑施工安全就是要维护人的正当、正常、正确的生产劳动形态,进而创造良好的效益。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往往是看得见的,而间接损失是一种潜在的,常常是情绪化了的,不仅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效益,还会由此引发其他问题,给企业造成很多不良后果。 2023年最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24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车辆行驶证、营运证、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安技部登记,由安技部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罚100至500元;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公司操作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必须到有资质的维修厂进行维护;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驾驶员要将二级维护电子报备单交到公司备案。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公司将对司机进行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3.车辆每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中修; 4.车辆每行驶10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 四、车辆日常维护和检验 营运货车日常检验是在驾驶对车辆实施日常维护基础上的一项强制措施。日常维护是指驾驶员在行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按照标准和规范对车辆进行的安全检视工作,日常检验是为保证日常维护落实到位而建立的检验制度。 (一)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部《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和福建省地方标准《汽车维护工艺规范》的规定,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同时建立货车日常检验(日趟检,下同)制度。 (二)公司营运货车实施日常检验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建立和监督落实,驾驶员负责实施。驾驶员在对货车实施日常维护的同时,做好日常检验工作,并在《福建省营运车辆检验记录本》(格式见附件)中做好日常检验记录。 (三)公司营运货车日常维护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福建省地方标准《汽车维护工艺规范》规定的项目和技术要求执行;日常检验的项目和技术要求按照下列内容执行。 1.转向部分:横(直)拉杆、转向球销、转向节及臂应无损伤,球销无松旷;各部件连接齐全完好,锁止可靠,转向灵活。 2.制动部分:行车制动系统工作正常,不得有漏油、漏气现象,各连接销齐全、完好、牢靠;驻车制动有效;气、液压仪表工作正常。 3.传动部分:传动轴、万向节不得有松旷现象;各连接部位螺栓齐全、完好,紧固可靠。 4.车架、悬架部分:不得有断裂和移位现象。 5.轮胎部分:不得有严重磨损、破裂和割伤;轮胎气压符合要求。 6.电气部分:前照灯、前位灯、转向灯、防雾灯、制动灯、后位灯、标志灯和危险警告灯安装牢靠,完好有效,刮水器工作正常。 7.随车安全设施部分:配备三角木,灭火器等完好有效。 (四)驾驶员在《福建省营运车辆检验记录本》的检验记录单上对检验情况做好记录,签名并签注日期。未经日常检验或日常检验不合格的营运货车,不得上路营运。 (五)操作主管必须落实营运货车日常检验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驾驶员做好日常检验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实施检查(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检查人员应当在《福建省营运车辆检验记录本》中做好检查记录、签名并签注日期。驾驶员应当随车妥善保管《福建省营运车辆检验记录本》,以备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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