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
范文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十四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篇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检查、指导和督促各部门按照《关于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方案》的工作部署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具体分工如下: (一)街道文化站负责加强与各级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刊播我街道“三年活动”新闻、警示性公益广告,大力宣传我街道开展“三年活动”工作进展情况,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及负责各类学校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宾馆(旅社)、饭店、歌厅、舞厅、卡拉OK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和文化保护单位场所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二)狮子山派出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民爆器材经营、销售、使用单位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以及负责检查、指导、督促烟花爆竹单位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三)街道企业办负责检查、指导、督促企业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四)街道安办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检查、指导、督促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检查、指导、督促人员密集场所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五)街道规划办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市政道路、城市基础设施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六)街道农办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农机行业、河道采沙以及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区域和场所和所辖自来水厂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七)街道城管办、市管办负责检查、指导、督促道路交通安全、农贸市场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八)街道工会负责维护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检查、指导、督促整改工作。 (九)河市工商所负责组织无需前置审批的无照经营企业的查处取缔工作。 (十)街道国土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易造成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区域和场所以及非法矿山的巡查、取缔关闭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篇21目的 为督促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不安全因素,做到安全检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级、各归口管理部门对所属单位、生产现场设备、设施、人员贯彻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3引用法规、文件 《安全生产法》 4定义 4.1安全生产检查:是根据生产的特点,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进行经常性的、突击性的或专业性的监督检查活动.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教育、查设备、查操作行为、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查伤亡事故的处理. 4.2专业性安全检查:指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变配电站、防雷防静电设施等设备、设施、作业场所进行的专门安全检查.按《兵器工业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标准》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检查. 4.3易燃易爆危险点(以下简称危险点):在生产、储存、使用过程中潜在火灾、爆炸的危险因素,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和物质损失的场所. 5管理职责 在总经理领导下,各生产单位及职能部门按照管理内容要求,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生产安全部全面监督. 6管理原则 6.1安全检查贯彻“分级管理、分线负责”原则. 6.2安全检查贯彻“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原则. 7管理内容 7.1常规检查 7.1.1岗位日查 岗位操作者每天上、下班前检查自己工作环境和所使用设备、设施、工具、工装、材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自己的操作是否符合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否会危及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防止带隐患上岗. 7.1.2班组日查 工段长、班组长、班组安全员每天检查全班作业中的安全生产情况,检查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检查班组成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对查出问题立即整改,无力整改的要及时向本单位汇报. 7.1.3安全员日查 生产单位(公司、部门)专(兼)职安全员每天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同时监督检查各班组日查开展情况.兼职安全员每天至少要保证一个小时以上的检查活动. 7.1.4单位周查 生产单位(公司、部门)安全领导小组每周组织对本单位管辖范围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并记录备案. 7.1.5生产安全部日常检查 生产安全部安全员深入基层,对全公司生产单位分片负责进行日常巡回安全检查,及时将检查问题通报单位进行整改,并对单位周查进行监督指导. 7.1.6生产安全部月检查 生产安全部每月对所有生产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与考核,检查内容包括综合安全管理、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现场事故隐患、“三违”现象等方面,检查结果作为每月对单位奖罚的依据,同时作为年终对单位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7.2季节性安全检查 公司根据季节变化特点,组织开展季节性的安全大检查活动.检查由主管部门联合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如防火检查、防雷设施检查、防暑降温检查等. 7.3节假日前安全检查 由公司安委会统一部署,各单位于每年“十一”、“元旦”、“春节”大节日前对本单位进行自检自查,公司安委会成员带领生产安全部、总经理办公室、公共服务部动力公司、保卫部等有关部门对公司进行全面大检查. 7.4专业性安全检查 专业性安全检查,依据“分线管理”的原则,总公司各归口管理部门和生产单位(部门、分厂)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及专业特点,按照《兵器工业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标准》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检查. 7.4.1锅炉、机械设备、起重设备的专业检查,由生产安全部负责实施. 7.4.2公司建筑物及道路的专业检查,由经营计划部负责实施. 7.4.3电气装置、动力管线、临时用电线路、防雷设施的专业检查由动力公司负责实施. 7.4.4库房、喷漆场所以及其它易燃易爆场所的专业检查由公共服务保卫部负责实施. 7.4.5防职业病及职业中毒专业检查,由生产安全部负责实施. 7.4.6文明生产、定置管理和生产线通道的专业检查,由生产安全部负责实施. 7.4.7防暑降温专业检查由生产安全部和公司工会委员会负责实施. 7.4.8公司的其他专业安全检查,由该专业的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7.4.9各生产单位(部门)同时负责组织对本单位机电设备、专项设备进行专业安全检查. 7.4.10各类专业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由主管职能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负责督促整改. 7.5停产复产前检查 各生产单位(部门)在每次停产复产前要对生产范围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检查,查职工安全意识和设备设施安全状态,并按规范程序起动生产. 8整改与考核 8.1各单位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进行整改,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并将隐患及整改情况登记入《隐患整改登记表》,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对本单位难以解决需公司解决的问题另填写《隐患信息反馈表》报公司生产安全部统筹安排整改. 8.2生产安全部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一般隐患,整改单位应按要求如期完成,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8.3生产安全部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严重危及安全的事故隐患,要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解决或立即停产整顿.责任单位要积极组织力量按期限按要求进行整改. 8.4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和有关职能部门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并纳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9记录 9.1各级、各部门安全检查必须做好记录,对查出的问题、下达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整改情况等原始资料保存5年. 9.2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整改资料必须长期保存. 10附则 本制度由生产安全部提出并解释.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篇3一、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及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从业人员的资格及聘用。 (1)、驾驶员应有与驾驶车型相适应的驾驶证、相应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2)从业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从业人员须经相应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合格证件方可上岗。 (4)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查询拟聘用从业人员相关情况,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从业人员资格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5)聘用非本地籍从人员从业时间超过3个月的,在签订聘用(或解聘)合同15日内到辖区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6)不与没有固定住所或居所、患有严重疾病、休息时间得不到保证的从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各岗位从业人员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在岗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或影响安全的行为,严禁脱岗。 四、本单位从业人员应参加单位组织的例会和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安全操作水平。 五、安全例会制度 1、单位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2、安全例会由单位负责人负责召集。 3、安全例会由安检员、全体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实行签到制。 4、例会内容: (1)传达国家、省市及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形势、会议、文件精神; (2)听取各部门、有关岗位的'工作汇报; (3)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分析,安排相应的整改措施; (4)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分析,研究对有关负责人员的处理; (5)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5、会议由安检员负责记录,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 2、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全体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实行签到制,请假人员事后必须补课。 3、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内容: (1)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 (2)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3)典型事故的案例分析警示教育; (4)事故应急处理及现场自救知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篇4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二、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夜间(晚22时至6时),车辆不在达不到夜间行车安全通行要求的3级以下(含3级)山区路段营运。 四、严格按照经营许可的事项和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未经运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从事班车客运。 五、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六、做到三不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七、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旅客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八、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旅客财物遗失。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篇5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单位负责人必须按程序及时、准确、完整上报,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二、发生事故后,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 1、轻伤事故,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处理解决。 2、重伤以上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同时,立即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接到报告后通知相关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会主任并得到批准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如实的向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报告。 3、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单位名称、企业规模、单位地址、事故发生地地址、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事故报告人的单位、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 4、发生事故后,单位负责人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记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不得伪造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不得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 6、事故发生后,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小组,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扰、干涉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7、在事故调查期间,单位负责人不得擅离职守,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8、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违法行为,单位和任何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有关部门举报。 9、按规定将事故情况报告有关部门和通知接待单位及家属; 10、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11、事故调查处理后,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的原因未能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和相关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及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篇61 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2 职责 2.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2.2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2.3 各单位安全员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3 内容 3.1 文件资料收集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3.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3.1.2 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3.1.3 本厂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领导指示材料等。 3.1.4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3.1.5 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3.1.6 供应商、承包商相关材料。 3.1.7 安全设施检测、校验报告、记录等。 3.1.8 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3.2 立卷归档 3.2.1 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3.2.2 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案时间永久、长期和短期等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3.2.3 各单位在每年2月底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3.2.4 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3.2.5 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3 档案保管 3.3.1 档案应入柜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3.3.2 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3.4 档案借阅 3.4.1 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借阅手续,借阅当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3.4.2 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3.4.3 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3.5 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4 相关记录 《文件档案清单》 5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篇71目的 为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范围 适用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各级领导、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是企业、车间、工段、班组一把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引用法规、文件 《安全生产法》 4管理职能 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由生产安全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执行与考核工作。 5管理原则 5.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原则。 5.2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目标的实现。 5.3贯彻“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二级部门的行政一把手是所在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督促检查各副职、各部门按职责范围做好安全工作;各级副职应在各自主管的业务工作范围内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职。 5.4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公司的每个员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5.5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整个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处于核心地位,是其它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实施的基本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5.6公司实行班组级、部门级、公司级三级安全管理。 5.6.1公司级:公司设生产安全部,在公司总经理和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6.2部门级:各生产部门设兼职安全员,在部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业务上同时接受公司生产安全部的指导。 5.6.3班组级:各生产班组的班组长是所管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班组应设班组安全员,在班组长的领导下,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单位安全员的指导。 6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1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6.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加强对员的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6.1.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其他工作时,要包括安全工作。 6.1.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公司安全工作负总则。 6.1.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6.1.5检查并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1.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 6.1.7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6.1.8主持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1.9组织制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定期演练和改进。 6.1.10指定部门和分厂年度安全工作规划,并落实工作安排。 6.1.11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抓好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6.2生产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6.2.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组织制订、修订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学习。 6.2.2负责具体安排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总经理指令,组织协调和监督各业务口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6.2.3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6.2.4组织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6.2.5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6.2.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2.7对公司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向上级报告,组织或安排安全部门调查分析和处理,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6.2.8布置检查各单位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2.9组织实现公司的均衡生产,贯彻劳逸结合,尽量避免突击生产,控制随意加班加点。 6.2.10对较大危险作业负责审批。 6.3技术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6.3.1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6.3.2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6.3.3审查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6.3.4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 6.3.5参加公司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从安全技术方面提出防范措施。 6.4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职责 6.4.1在编制企业长远发展规划,安排生产经营财务计划时,把改善员工生产作业环境、提高安全技术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以统筹规划和安排。 6.4.2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安全技术措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津贴、防暑降温、安全宣传教育等项费用和资金,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6.4.3对影响公司生产工作正常进行、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突发性重大隐患,及时调整、追加计划费用,监督有关部门(单位)尽快予以解决。 6.5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6.5.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制定本班(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带领全班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负责,做到杜绝违章指挥生产。 6.5.2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员工思想状况等特点,有针对性的布置安全工作,对新入厂的或变换岗位的员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在其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负责生产活动中的安全。 6.5.3组织本班(组)员工不定期学习安全生产规程或安全守则,随时检查执行情况,坚决杜绝违章作业,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并采取防范措施,不允许本班(组)出现违章作业。 6.5.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必须坚持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总结安全生产制度,做好安全生产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立即上报单位。 6.5.5生产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进行认真检查,找出不安全因素,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6.5.6发生事故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详细记录,向调查组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组织本班(组)员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6.5.7对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时表扬,把安全工作列入考核项目进行考核。 6.6岗位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6.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6.6.2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6.6.3生产作业前要熟悉作业场所,掌握作业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断总结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积极参加安全技术知识学习,坚持岗位安全检查,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6.6.5从事危险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无证不准动用机动车辆、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等特种设备和设施。 6.6.6发生或发现工伤事故、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积极参与伤员抢救,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反映情况。 6.6.7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6.7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7.1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做到“三不伤害”。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6.7.2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新入厂和变换工种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组织岗位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 6.7.3协助班组长开展好各种安全活动,调查、分析班组的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协助班组长及时解决,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6.7.4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7.5发生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协助班组长进行现场保护和组织抢救,及时了解情况,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6.7.6认真做好班组各项安全记录和台帐。 6.8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8.1在行政一把手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生产安全部的指导,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 6.8.2具体组织并参与编制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贯彻执行。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措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6.8.3每天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间不少于1小时,制止违章作业,发现各类不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对作业现场出现严重危及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现象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提出处理意见。 6.8.4按公司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行考核,督促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者给予经济处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贡献者给予奖励。 6.8.5负责组织和监督单位开展各种安全教育工作,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止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人员上岗。 6.8.6参与制定本单位负责的临时和检修任务的安全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并深入作业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6.8.7参与有关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 6.8.8指导和监督检查单位的安全防护装置、灭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确合理的使用,掌握单位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8.9参加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推行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单位伤亡事故发生规律,找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经常组织事故演习。 6.8.10监督检查单位易燃易爆三级危险点的管理工作。 6.8.11具体组织、参与单位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6.8.12按规定及时填报各类安全报表,完成各项上级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 6.8.13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6.9其他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9.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9.2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责任,把安全生产“五同时”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 6.9.3深入现场时应穿戴好劳保用品,不违章指挥,认真解决有关安全问题,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6.9.4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6.9.5发现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公司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7.1生产安全部 7.1.1宣传、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程,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7.1.2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和处罚。 7.1.3组织制定公司伤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编制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1.4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制止其作业,并制订防范措施。 7.1.5负责制定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1.6根据现场职业安全卫生状况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计划按期完成,要求有档案资料。 7.1.7会同人力资源部及员工所在单位,对员工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和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考核,签发安全操作合格证。 7.1.8加强基础建设,注意资料积累,研究分析员工伤亡事故的发生规律,提出防范措施。 7.1.9参加员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 7.1.10参加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1.11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生产安全预警机制。 7.1.12绘制有害作业点分布图,且应标明全部有害作业点的位置和种类。 7.1.13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调度会应有安全生产内容,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要布置安全。 7.1.14组织好均衡生产和文明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搞好劳逸结合,确保安全生产。 7.1.15正确处理生产进度和安全生产的矛盾,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能生产。 7.1.16建立设备的档案及管理帐卡,应按安全技术规范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鉴定。 6.6岗位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6.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6.6.2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6.6.3生产作业前要熟悉作业场所,掌握作业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断总结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积极参加安全技术知识学习,坚持岗位安全检查,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6.6.5从事危险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无证不准动用机动车辆、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等特种设备和设施。 6.6.6发生或发现工伤事故、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积极参与伤员抢救,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反映情况。 6.6.7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6.7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7.1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做到“三不伤害”。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6.7.2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新入厂和变换工种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组织岗位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 6.7.3协助班组长开展好各种安全活动,调查、分析班组的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协助班组长及时解决,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6.7.4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7.5发生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协助班组长进行现场保护和组织抢救,及时了解情况,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6.7.6认真做好班组各项安全记录和台帐。 6.8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8.1在行政一把手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生产安全部的指导,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 6.8.2具体组织并参与编制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贯彻执行。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措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6.8.3每天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间不少于1小时,制止违章作业,发现各类不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对作业现场出现严重危及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现象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提出处理意见。 6.8.4按公司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行考核,督促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者给予经济处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贡献者给予奖励。 6.8.5负责组织和监督单位开展各种安全教育工作,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止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人员上岗。 6.8.6参与制定本单位负责的临时和检修任务的安全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并深入作业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6.8.7参与有关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 6.8.8指导和监督检查单位的安全防护装置、灭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确合理的使用,掌握单位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8.9参加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推行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单位伤亡事故发生规律,找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经常组织事故演习。 6.8.10监督检查单位易燃易爆三级危险点的管理工作。 6.8.11具体组织、参与单位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6.8.12按规定及时填报各类安全报表,完成各项上级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 6.8.13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6.9其他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9.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9.2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责任,把安全生产“五同时”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 6.9.3深入现场时应穿戴好劳保用品,不违章指挥,认真解决有关安全问题,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6.9.4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6.9.5发现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公司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7.1生产安全部 7.1.1宣传、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程,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7.1.2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和处罚。 7.1.3组织制定公司伤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编制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1.4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制止其作业,并制订防范措施。 7.1.5负责制定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1.6根据现场职业安全卫生状况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计划按期完成,要求有档案资料。 7.1.7会同人力资源部及员工所在单位,对员工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和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考核,签发安全操作合格证。 7.1.8加强基础建设,注意资料积累,研究分析员工伤亡事故的发生规律,提出防范措施。 7.1.9参加员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 7.1.10参加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1.11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生产安全预警机制。 7.1.12绘制有害作业点分布图,且应标明全部有害作业点的位置和种类。 7.1.13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调度会应有安全生产内容,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要布置安全。 7.1.14组织好均衡生产和文明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搞好劳逸结合,确保安全生产。 7.1.15正确处理生产进度和安全生产的矛盾,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能生产。 7.1.16建立设备的档案及管理帐卡,应按安全技术规范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鉴定。 7.1.17引进的新设备和大修设备,运行前应进行鉴定、验收;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安全操作培训。 7.1.18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检验检测及使用、检查维修应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及时淘汰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设备,特种设备应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7.1.19建立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和保健食品采购、供应台帐,确保发放及时。 7.1.20对采购的清凉饮料、劳保用品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进行审查,保证符合标准。 7.1.21每年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进行总结评比和表彰。 7.2技术部 7.2.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设计的新产品,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在试验、试制、投产前,应编制安全措施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安全评审,必须符合安全“三同时”要求,向有关使用部门提供安全性能及操作使用安全技术文件。 7.2.2及时淘汰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工艺。 7.2.3承担安全技术和尘毒噪声治理等方面的技术设计和科研课题研究工作。 7.2.4配合生产安全部及人力资源部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 7.2.5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并提出技术防范措施。 7.3财务部 7.3.1按照国家、上级和公司有关规定,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劳动保护经费,并单立科目,监督专款专用。 7.3.2对固定提取安全费用及上级安全生产专项拨款实施统筹与管理。 7.3.3按有关规定,保证安全性评价、安全教育、安全奖励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7.3.4在制订经济责任制、签订经营承包合同书、进行经济活动分析等工作的同时,应将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7.4行政部 7.4.1编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按制度规定实施安全教育计划,并组织进行员工安全教育。 7.4.2建立教育档案资料,应将安全教育纳入员工教育计划,组织并参与对中层领导干部、特种作业人员、新入厂员工、班组长及实习代培人员的安全教育。 7.4.3公司新入厂人员、变换工种人员、复工人员应100%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对分厂组织的分厂、班组级安全教育进行检查指导。 7.4.4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应100%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7.4.5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条例》,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及时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7.4.6对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和特种作业禁忌症的人员必须进行换岗。 7.4.7建立工资管理帐卡,应为安全部门提供奖励经费。 7.4.8搞好员工的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员工提出处理意见。 7.4.9在考核、选拔、任用管理者时,应考察其安全管理能力和业绩,在安全工作上严重失职的,不能任用和提拔;进行员工晋级考核时,把安全技术操作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认真考核。 7.4.10负责临时用工的管理,在签订合同时要有安全内容,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7.4.11在编制年度教育计划、组织员工进行业务技术培训时,把安全技术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以安排。 7.4.12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根据上级、公司对事故处理的决定,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7.5后勤部 7.5.1贯彻执行《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好厂区消防、交通安全工作。 7.5.2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5.3制定《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并规定负责相应的危险作业审批。 7.5.4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严格管理,实行定期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整理保存公司防火安全教育资料,并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100%对专(兼)职消防人员进行培训。 7.5.5绘制消防设施分布图及有关资料,消防器材分布应合理,对防火重点部位应采取防范措施。 7.5.6绘制重大危险源分布图,要求准确反映重大危险源所在位置及消防、救护车辆救援路线、人员疏散路线、警戒线。 7.5.7对工程项目设计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并参与工程验收。 7.5.8建立火灾事故档案,对火灾事故应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处理。 7.5.9组织好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根据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安全检查。 7.5.10参加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有关防火、防爆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5.11绘制有害作业点分布图,且应标明全部有害作业点的位置和种类。 7.5.12绘制厂区通道图。 7.6其他职能部门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和业务归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8附则 8.1公司机构有变化时,主管相应工作的单位、个人同时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 8.2本制度由生产安全部制定并归口。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目的 为督促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不安全因素,做到安全检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级、各归口管理部门对所属单位、生产现场设备、设施、人员贯彻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3引用法规、文件 《安全生产法》 4定义 4.1安全生产检查:是根据生产的特点,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进行经常性的、突击性的或专业性的监督检查活动。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教育、查设备、查操作行为、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查伤亡事故的处理。 4.2专业性安全检查:指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变配电站、防雷防静电设施等设备、设施、作业场所进行的专门安全检查。按《兵器工业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标准》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检查。 4.3易燃易爆危险点(以下简称危险点):在生产、储存、使用过程中潜在火灾、爆炸的危险因素,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和物质损失的场所。 5管理职责 在总经理领导下,各生产单位及职能部门按照管理内容要求,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生产安全部全面监督。 6管理原则 6.1安全检查贯彻“分级管理、分线负责”原则。 6.2安全检查贯彻“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原则。 7管理内容 7.1常规检查 7.1.1岗位日查 岗位操作者每天上、下班前检查自己工作环境和所使用设备、设施、工具、工装、材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自己的操作是否符合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否会危及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防止带隐患上岗。 7.1.2班组日查 工段长、班组长、班组安全员每天检查全班作业中的安全生产情况,检查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检查班组成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对查出问题立即整改,无力整改的要及时向本单位汇报。 7.1.3安全员日查 生产单位(公司、部门)专(兼)职安全员每天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同时监督检查各班组日查开展情况。兼职安全员每天至少要保证一个小时以上的检查活动。 7.1.4单位周查 生产单位(公司、部门)安全领导小组每周组织对本单位管辖范围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并记录备案。 7.1.5生产安全部日常检查 生产安全部安全员深入基层,对全公司生产单位分片负责进行日常巡回安全检查,及时将检查问题通报单位进行整改,并对单位周查进行监督指导。 7.1.6生产安全部月检查 生产安全部每月对所有生产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与考核,检查内容包括综合安全管理、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现场事故隐患、“三违”现象等方面,检查结果作为每月对单位奖罚的依据,同时作为年终对单位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7.2季节性安全检查 公司根据季节变化特点,组织开展季节性的安全大检查活动。检查由主管部门联合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如防火检查、防雷设施检查、防暑降温检查等。 7.3节假日前安全检查 由公司安委会统一部署,各单位于每年“十一”、“元旦”、“春节”大节日前对本单位进行自检自查,公司安委会成员带领生产安全部、总经理办公室、公共服务部动力公司、保卫部等有关部门对公司进行全面大检查。 7.4专业性安全检查 专业性安全检查,依据“分线管理”的原则,总公司各归口管理部门和生产单位(部门、分厂)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及专业特点,按照《兵器工业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标准》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检查。 7.4.1锅炉、机械设备、起重设备的专业检查,由生产安全部负责实施。 7.4.2公司建筑物及道路的专业检查,由经营计划部负责实施。 7.4.3电气装置、动力管线、临时用电线路、防雷设施的专业检查由动力公司负责实施。 7.4.4库房、喷漆场所以及其它易燃易爆场所的专业检查由公共服务保卫部负责实施。 7.4.5防职业病及职业中毒专业检查,由生产安全部负责实施。 7.4.6文明生产、定置管理和生产线通道的专业检查,由生产安全部负责实施。 7.4.7防暑降温专业检查由生产安全部和公司工会委员会负责实施。 7.4.8公司的其他专业安全检查,由该专业的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7.4.9各生产单位(部门)同时负责组织对本单位机电设备、专项设备进行专业安全检查。 7.4.10各类专业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由主管职能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负责督促整改。 7.5停产复产前检查 各生产单位(部门)在每次停产复产前要对生产范围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检查,查职工安全意识和设备设施安全状态,并按规范程序起动生产。 8整改与考核 8.1各单位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进行整改,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并将隐患及整改情况登记入《隐患整改登记表》,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对本单位难以解决需公司解决的问题另填写《隐患信息反馈表》报公司生产安全部统筹安排整改。 8.2生产安全部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一般隐患,整改单位应按要求如期完成,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8.3生产安全部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严重危及安全的事故隐患,要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解决或立即停产整顿。责任单位要积极组织力量按期限按要求进行整改。 8.4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和有关职能部门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并纳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9记录 9.1各级、各部门安全检查必须做好记录,对查出的问题、下达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整改情况等原始资料保存5年。 9.2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整改资料必须长期保存。 10附则 本制度由生产安全部提出并解释。 附录 现场违章操作表现范围 a.违反劳动安全纪律七条 a. 1擅自离开岗位。 a.2没有作业计划;擅自使用机具,干私活。 a. 3在工作场所打盹、扯闲话、开玩笑、打架斗殴。 a.4作业中看书、看报,操作中接打手机。 a.5工作现场吸烟或吃零食。 a.6协作干活时,不认真配合。 a.7担任监护任务时不忠于职守。 b.违章指挥十条 b.1指派未经安全操作训练并未取得资格证的人员上岗作业。 b.2安排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或要求员工开动非本人管理且不具备操作资格的设备。 b.3要求员工使用无安全保障的工具及设备。 b.4要求员工进入无安全保障的场所作业。 b.5责令员工拆除运行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 b.6对作业中的违章违纪现象不予制止。 b.7强令有病的员工担任力所不及的作业。 b.8不做好安全准备工作,强令提前作业。 b.9不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行危险作业或危险场合擅令动火。 b.10不按规定的技术标准使用设备,强令员工超载、超速、超压、超温、超限运行。 c.1违章作业六十七条 c.1.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无视警告 c.1.2未经许可开动或关停非本人操作的机器。 c.1.3开动、关停机器时应给信号而未给信号。 c.1.4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 c.1.5离岗时忘记关闭设备。 c.1.6开动情况不明;非本人主管的电源或动力电源开关、闸、阀等。 c.1.7忽视警告标志或警告信号。 c.1.8错误操作按钮、阀门、扳手、把柄等。 c.1.9机器转动时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c.1.10在可能发生窒息的容器内作业时,不使用通风设备。 c.1.11高处作业员工往地面任意扔物件。 c.1.12作业中疾走或奔跑。 c.1.13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 c.1.14使机器超速、超载、超压转动。 c.1.15超过检修期限使用设备。 c.1.16酒后作业。 c.1.17冲压机作业时,不使用工具,手伸进冲压模内。 c.1.18工作件紧固不牢,匆忙开机。 c.1.19用压缩空气吹铁屑。 c.2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c.2.1未把长发、披发或发辫置于帽内进入生产区域。 c.2.2穿高跟鞋作业,高处作业穿硬底鞋或电气作业不穿绝缘鞋。 c.2.3带电作业(检修)或使用双重绝缘电动工具在潮湿地区或在容器内、构架内工作时不戴绝缘手套。 c.2.4在非固定支撑面上高处作业,和在牢固支撑面边沿处以及支撑面外或在坡度大于45度的斜支撑面上工作时,不使用安全带或吊笼。 c.2.5操作旋转机械或进行检修试车时,敞开衣襟、戴围巾、穿裙子、系领带操作。 c.2.6在作业过程有颗粒物飞溅的场合不戴防护眼镜。 c.2.7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作业场所穿化纤料服装。 c.3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c.3.1拆除安全装置,如拆除设备上的照明、信号,拆除防火、防爆装置和警示标志,拆除显示仪表等。 c.3.2安全装置堵塞,或使其失去作用。 c.3.3由于调整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c.3.4设备传动部分防护罩(栏)缺损或未关好就开车操作。 c.3.5设备上有安全装置,而开车操作时不使用。 c.3.6使用未牢固安置好的设施。 c.4使用不安全设备 c.4.1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 c.4.2开动被查封设备。 c.5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c.5.1用手代替手动工具。 c.5.2用手清除切屑。 c.5.3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着工件进行机械加工。 c.6违反用电安全 c.6.1修带电设备时,在配电开关处不断电或不挂警示牌。 c.6.2进入机械设备内检修运转部件时,不设人监护或未采取重复断开动力源措施。 c.6.3未经审批使用临时电源线或使用时不挂临时线牌。 c.6.4检修高压线路或电气时,不停电、不验电、不跨接地线。 c.6.5使用非安全电压灯具作手灯。 c.6.6在带负荷运行时,断开车间(或同路)配电闸刀或总开关。 c.6.7在潮湿地面、容器内或金属构架内使用非双重绝缘的电动工具。 c.7冒险进入危险场所或冒险作业 c.7.1从事危险作业,无人监护且未经安全或公司指定的部门审批。 c.7.2非本岗位人员任意在危险、要害、动力站房区域内逗留。 c.7.3修理树枝时,人未离开危险区就作业。 c.7.4非持证者、非特种作业者从事特种作业。 c.8造成现场或环境不安全 c.8.1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放置不当。 c.8.2物件堆放超高,或摆放不稳妥就结束工作。 c.8.3在地面积(渗)水区内倒装、运送、浇注灼热金属液。 c.8.4施工中的井、坑不加盖,沟、池不加护栏,晚上无照明及警示红灯标志。 c.8.5在禁火区抽烟或动火,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 c.8.6在生产现场未经许可,擅自移动设备和其他生产设施。 c.8.7使用设备跳板、过沟板及各种施工用脚手板时,搭放不牢或搭成一头悬空的探头板。 c.9交通及起重运输作业违章 c.9.1无证驾驶机动车。 c.9.2酒后开车。 c.9.3客货混载或超载装运。 c.9.4超速驾驶。 c.9.5攀、坐不安全位置(如汽车挡板、吊车吊钩)。 c.9.6驾驶时未及时了望。 c.9.7冒闯信号。 c.9.8车未停稳时上下车。 c.9.9在绞车道行走或休息。 c.9.10在起吊物下作业或停留。 c.9.11违反起重“十不吊”。 c.9.12使用无卷扬限位器的起重设备。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入厂人员、变换工种人员、复工人员、班组长、中层以上干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专业人员和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3引用标准和文件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 《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124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贸委XX年第13号令) 《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劳部发[1995]405号) 4定义 4.1新入厂人员:指新入厂的工人、学徒工、合同制工、临时工、大中专毕业生、转业军人、实习人员、培训人员和新调入厂的其它人员。 4.2三级安全教育:对新入厂人员进行的厂级安全教育、分厂级安全教育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4.3变换工种人员:在本企业内变换生产岗位或变换工种的人员。 4.4复工人员:连续脱离本岗位三个月以上,恢复本工种的人员或工伤事故治愈后返岗的人员。 4.5特种作业: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4.6特种作业人员: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5管理职责 5.1在公司生产经营副总经理领导下,由生产安全部、行政部、各二级单位实施安全教育工作。生产安全部为主管部门,其他部门协助实施。 5.2公司在生产安全部建立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室,配备必要的电化教育设备和器材,保证教育质量。 5.3公司按3元∕人年标准列支安全教育经费,由生产安全部掌握,按计划用于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5.4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教育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6管理原则 6.1“分级负责、分线管理”原则。 6.2“全员参与”原则。通过强化各项安全教育,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增强预防事故、处理事故的能力,普及安全文化,确保安全生产。 7管理内容 7.1制定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 7.1.1每年年底由生产安全部会同行政部制定次年度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并纳入公司年度职工教育工作计划。 7.1.2制定公司安全生产长远工作规划中应包括安全教育与培训的内容。 7.2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 7.2.1新入厂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方可在师傅的带领下工作。三级安全教育逐级进行,及时转递《三级安全教育卡》。 7.2.2三级安全教育的方法 7.2.2.1厂级安全教育:新员工入厂后,由行政部、生产安全部共同组织实施,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7.2.2.2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组织实施,单位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7.2.3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 7.2.3.1厂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劳动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基本知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殊危险区域,典型事故案例等。 7.2.3.2分厂级安全教育的内容:车间生产特点,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注意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的基本知识,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7.2.3.3班组级安全教育的内容:班组生产特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典型事故案例以及实际操作示范等。 7.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复训安全教育和培训 7.3.1特种作业范围 7.3.1.1电工作业。 7.3.1.2金属焊接(气割)作业。 7.3.1.3起重机械作业。 7.3.1.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 7.3.1.5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7.3.1.6锅炉司炉。 7.3.1.7锅炉水处理作业。 7.3.1.8压力容器操作。 7.3.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持证上岗操作,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7.3.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训安全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操作证每2年复审1次,连续从事本工种XX年以上的,经公司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4年1次,不参加复审者操作证自行作废。 7.3.4特种作业人员由生产安全部会同行政部组织参加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考核,并建立档案。 7.4变换工种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 7.4.1变换工种人员教育及考核由二级单位(厂、公司、部门、车间)专(兼)职安全员会同单位培训员实施。教育完毕后填写《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卡》一式两份,单位存一份,报生产安全部存档一份。生产安全部会同人力资源部对各单位变换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进行监督。 7.4.2变换工种人员安全教育内容应结合车间及岗位特点,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7.5复工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 7.5.1对停工3个月以上人员、工伤痊愈后复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其它休假在15天以上不满3个月的复工人员,复工前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个学时。 7.5.2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由二级单位(厂、公司、部门、车间)专(兼)职安全员会同单位培训员进行,教育完毕后填写《复工安全教育卡》一式两份,单位存一份,报生产安全部存档一份。生产安全部会同行政部对各单位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进行监督。 7.5.3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内容以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为主。 7.6中层以上干部安全教育与培训 7.6.1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安全教育与培训,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由行政部会同生产安全部共同组织实施。 7.6.2培训内容以国家劳动安全法规和安全管理知识为主。 7.6.3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安全教育每3年进行一次,教育出勤率应达到100%。 7.7班组长安全教育与培训 7.7.1班组长安全教育与培训由生产安全部会同行政部组织实施。 7.7.2班组长安全教育与培训采用轮训制,每2年对全公司所有生产性班组长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和考试,教育率应达到100%,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培训内容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基本知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班组安全管理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7.8专(兼)职安全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 7.8.1公司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培训、考试、发证由生产安全部、行政部共同组织实施。培训内容以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基础知识为主,具体内容由生产安全部决定,以提高安全人员的综合素质。 7.8.2生产安全部还应利用每月安全例会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学习新法规、新标准,交流经验。 7.9全体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 员工全员安全教育与培训由二级单位(厂、公司、部门、车间)组织实施,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保证教育出勤率不应低于90%。培训具体内容由单位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决定,生产安全部负责监督检查。 7.10其它安全教育 7.10.1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进行生产前,应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7.10.2班组在上岗前要进行短时间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对当天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分析讲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 7.10.3发生工伤事故(含未遂事故)后,单位应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讲清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危害、处理情况以及制定的防范措施。 7.10.4各单位必须在节假日前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节后开收心会,并做好教育记录。 7.10.5各单位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可利用广播、厂报、安全演讲、安全文艺演出、安全展览、安全板报、安全知识竞赛、放映安全教育录像等多种形式。 8检查与考核 在公司主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领导下,由生产安全部、行政部联合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纳入对单位月、年度安全工作考核。 9记录 各种教育都应及时做好登记、建档工作,安全教育档案应分级妥善保存管理,公司安全教育档案由生产安全部管理,各单位安全教育档案由本单位安全员管理,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存放在作业现场,随时备查。 10附则 本制度由生产安全部制定并解释。 4.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严格事故管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3引用法规、标准和文件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86 《济源市工伤保险业务规程》(济劳社〔〕46号) 4定义 4.1工伤事故: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4.2损失工作日:被伤害者失去工作能力的时间。按gb6441-86标准中规定计算。 4.3责任事故:指由有关人员的过失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4.4轻伤:指损失工作日1日以上,105日以下,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丧失伤害。 4.5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日,表现为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4.6死亡:指负伤后当时就死亡或负伤后一月内死亡的伤害。 4.7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4.8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无人员死亡的事故。 4.9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0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1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2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3重大未遂事故:指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但实际上未产生这种后果的事件。 5管理职责 在公司总经理和生产、经营业务副总经理领导下,行政部负责办理工伤保险手续,生产安全部负责对工伤事故进行申报、调查、分析及处理。 6管理原则 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6.1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6.2公开、公正原则。 6.3“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7管理程序 7.1工伤认定 7.1.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7.1.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7.1.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7.1.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7.1.1.4患职业病的。 7.1.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7.1.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 7.1.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7.1.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7.1.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7.1.2.3员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7.1.3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等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7.2事故报告 7.2.1发生工伤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在保护现场的同时,迅速抢救受伤或中毒人员,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单位负责人立即将事故情况向生产安全部、人力资源部报告,保护好事故现场。在事故发生当日内,将事故发生经过的书面报告、伤者身份证复印件、住院证明、医保手册送交生产安全部。 7.2.2接到事故报告后,生产安全部有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了解事故经过,初步判断事故原因,进行事故处理。同时要立即电话告知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济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行政科室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三日内将《工伤事故快报表》先报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盖章后再按规定报送相关部门。职业病自确诊之日起,三日内按以上程序报送相关部门。 7.2.3发生重伤以上事故,除按上条规定报告镇政府及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报告时间不超过事故发生后的1小时,最迟不超过2小时。发生重大、特大死亡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用电话和传真报告上述部门。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原因、伤亡情况、损失情况、简要经过、伤亡人员姓名、性别、工种、受伤程度、年龄等。同时要求发生事故单位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和有关事故资料,事故目击者及单位领导写出事故经过及事故证明材料等。填写《事故伤害报告表》;同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篇8一、为了加强酒店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酒店经营管理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二、酒店设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人事经理担任,以协管酒店安保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其他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并由总经理任命。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保安部,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由保安部负责,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及下属企业负责人为本部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各岗位主管(领班)为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三、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特点,依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劳动安全规定及技术标准,制定和不断完善本部门各类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各部门制定的各类劳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须报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备案。 五、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可根据酒店总经理指示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并按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和报告制度》进行妥善处置。 六、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概念含义: 1、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是指不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设备或财产损失的状况,即人不受伤害,物不受损失。 2、事故及伤亡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伤亡事故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工伤(包括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和死亡。 4、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5、危险源(危险的根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物质损失事故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6、安全生产,是指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作业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 7、劳动安全管理,是指企业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为依据,采取各种手段,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状况实施有效制约的一切活动。 8、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生产实际,将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该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七、不安全的行为及不正确的观念与态度: 1、缺乏知识、技术、经验的人员上岗操作、值班。 2、有生理缺陷或生理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操作、值班。 3、上岗操作准备不充分,与同伴联系、配合不当。 4、操作姿势不正确,用力过猛,速度过快,工作位置不当。 5、安全装备设置错误或失效。 6、以身体代替工具,或以抛递代替手传等不安全动作。 7、饮酒、服药、过饥或过饱时作业。 8、带病、超负荷、超时、过度或恶劣环境作业。 9、未使用或错误使用防护用品、工具或穿着不安全的服装。 10、作业期间开玩笑、追逐打闹、搞恶作剧等。 八、不安全的环境: 1、不适当的照明环境,光源炫目或不足。 2、温度过高或过低,空气不流通,湿度过大。 3、不安全的设备设施、构造、作业程序及方法。 4、工具不良有缺陷、粗糙、尖锐锋利、表面过滑、老化失效。 5、设备、材料、工具或废料、物料没有堆放妥当或储存不善。 6、出入口、通道狭窄或堵塞。 7、地面不平、太滑或有临时及凌乱物品。 8、缺乏护栏及围蔽,上方及周围有施工作业。 9、设有高温、高压、转动、带电、易碎、易然易爆、有毒、有放射腐蚀设备及物品的场所。 10、人员流动大、有机动车进出、玻璃门、玻璃墙、双向门、转弯等场所。 九、健全酒店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十、酒店劳动安全生产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管理。 十一、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组织、指导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政策、规定。 2、教育各部门管理人员尊章守法,带头搞好安全生产。 3、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找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4、协调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调查、布置、指导、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5、负责随时检查、通报各部门劳动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对出现的各类不安全问题及职业伤害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十二、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在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对本部门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各岗位、设备的安全操作和安全运行进行监督。 2、向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提交安全生产书面工作意见,主要包括:针对部门的安全隐患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经费开支计划。 3、参与制定酒店和部门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 4、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事故隐患。如有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上级报告;一旦发生事故,负责组织拯救现场,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5、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 十三、主管(领班)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规定和制度,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经常教育、检查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机械、电气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防护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消除危险隐患。 3、督促本班组员工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工作地点的卫生整洁。 4、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5、如遇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并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十四、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一切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设备、设施和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酒店和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4、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部门和酒店有关部门汇报。 5、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和报告上级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6、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十五、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分类汇集国家颁发的劳动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各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发生安全事故的档案资料,建立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存放在总经理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整理、保管。 十六、各部门(公司)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汇总本部门劳动安全监督检查报表及分析资料,建立相关档案,及时交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存档。 十七、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建立本岗位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流程,以及收集各类安全事故的案例汇编等。 十八、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可随时抽查各部门管理档案和各岗位的劳动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部门须将改进后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小组检查核实后才可终结,并将有关情况存档。 十九、员工在劳动安全方面的权利: 1、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 2、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有知情权。 3、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 4、在紧急情况下有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5、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批评和检举权。 二十、员工在劳动安全方面的义务: 1、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2、遵章守规,服从管理。 3、在劳动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5、对他人违反安全作业的行为应给予制止。 6、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 二十一、劳动安全教育和培训: 1、酒店对劳动安全教育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培训制度。 2、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由酒店人事培训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的教育。 3、新入职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由部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教育及实际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各岗位负责人应对员工进行日常工作安全培训,经常检查员工有关劳动安全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员工实际工作中出现的违反安全作业现象及时给予纠正及教育。 5、组织实施培训的部门必须制定相关表格,注明组织部门、日期、时间、具体内容,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均须签名确认。 二十二、酒店员工安全知识宣传栏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定期刊出。 二十三、特殊作业工种人员,如从事司机、电工、锅炉、烧焊、油气等工作的,须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安全学习及审证。 二十四、酒店按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实际需要选派人员参加注册安全主任培训班学习。 二十五、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与发放管理: 1、酒店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定期发放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眼镜、听力护具、防护套、手套、防坠落护具、防护鞋等。 2、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采购、保管、发放由人事培训部、供应部、仓管部及使用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3、所选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穿戴舒适方便,不影响操作。 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根据酒店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 5、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按酒店制定的《工作制服和劳保用品管理规定》执行。 6、员工对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检查,对失去保护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及时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7、凡专业性强、结构比较复杂,使用要求严格或急救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使用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适合个人身体规格或随班组使用的,宜分散个人使用保管。 二十六、对在劳动安全方面表现突出并作出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十七、对因违反劳动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批评和处罚。 二十八、本规定由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十九、根据国家颁发新的法律法规及形势发展,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应对本规定做适时修改。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篇9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总结一次,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部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2、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①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和厂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加强安全管理。 ②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③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尘毒危险,并及时报告和整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④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安全生产工作或成绩显著的。 3、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①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遵守纪律,保证安全生产。 ②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③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违章作业。 4、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5、发生重大事故或伤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最高30%处罚(最高不超过30%)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6、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满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或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最高30%的处罚,对事故责任者视情况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事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7、各级部门领导、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在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①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②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③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违章作业的。 ④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⑤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⑥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⑦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自离岗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⑧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⑨不服从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⑩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对以上行为造成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篇10为了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各项工作安全、高效地开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各部门必须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控制目标。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之中,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为天的思想。 二、严格执行公司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 四、新录用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基本了解国家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各部门要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各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要切实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活动记录要有活动内容、时间、组织者、参加者。 七、各部门建立和健全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切实加强日常综合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八、各部门加强重大危险源及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须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和彻底整改。 九、各部门定期检查工作区域的灭火器,并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器;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十、外出业务人员加强对人身及财产的安全;各部门加强资金、财产、货物等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 十一、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值班责任,坚守工作岗位,加强巡查,确保公司财产安全。 十二、进入场区所有人员都应戴安全帽,夜间进入场区人员必须穿反光背心,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三、对安全工作考核,严格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篇11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内; (二)文物保护单位围墙外侧和历史建筑保护点50米以内; (三)车站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其周围100米以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校及其周围50米以内; (七)山林、公园等重点防火区; (八)酒店、宾馆、娱乐场所及其周围100米以内; (九)集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场所及其周围50米以内; (十)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人身伤亡等事故的场所 二、以下区域除禁止燃放区外为限制燃放区: (一)市区千帆西路、千帆东路、宁康东路、学子路、环城东路、隔河东路、清河北路、环城西路、城西路、西新路、汇丰路、宁康西路所形成的闭合区域; (二)柳市镇、北白象镇、虹桥镇建成区。 三、限制燃放区可以在下列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一)春节(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 (二)立春; (三)元宵节。 重大庆典活动和其他节日期间,经公安机关许可,可以在指定时间和地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四、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道、走廊、窗户等地方燃放; (二)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公共绿化地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三)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四)不得以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二)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 (三)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广大市民要树立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识,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燃放有关规定,并对违法燃放行为予以举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篇12第一条、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渔业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区所辖的查干湖渔场、新庙泡渔场、库里渔场和余热鱼苗繁殖场。 第三条、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开发区水产局负责本辖区的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各渔场负责。 第五条、各渔场应当设立渔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负责本场内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各渔场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必须符合安检标准,配齐消防、救生设备。 第七条、严禁渔业船舶超载、搭客、装载危险品。 第八条、严禁在大风、大雾、大雨等恶劣天气出船。一查干湖大水面三级风以上天气禁止出船。新庙泡、库里泡水域四级风以上天气禁止出船。 第九条、严禁酒后驾船,禁止穿拖鞋作业,进行渔业作业时必须穿戴救生衣。 第十条、渔业船舶系岸或锚泊,必须按规定配备值班人员,以保证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风、防火、防盗。 第十一条、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各渔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层层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 第十二条、各渔场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以上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各渔场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在醒目地段设立安全管理的标语牌,做到警钟长鸣。 第十四条、各渔场每年至少举办两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班,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各渔场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或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各渔场都要组建安全检查员队伍,并且作用发挥得好。 第十七条、各渔场要制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机构和人员,备有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装备和救援物资。 第十八条、车、船在行驶中工作人员禁止打闹,生产船只必须按规定航线行驶。 第十九条、封冰期间禁止非管理车辆在湖面上行驶,(“冰雪捕鱼节”期间除外),冰上从事渔政管理、冬网作业的车辆要按本单位规定的时间、路线、区域行驶、严禁擅自行驶。 第二十条、各种车辆、船舶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驾。 第二十一条、对居民区和一些重要场所的安全防火设施要经常检查,电工要随时对辖区线路和各种用电设施进行检修,排除事故隐患。 第二十二条、各渔场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针对本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第二十三条、利用广播、宣传单、墙头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做到不在大风天倒灰及在户外吸烟动火,采取大风天升防火旗、传防火牌、张贴消防标语,柴草垛要远离场居民区,防止发生火灾火烧连营。 第二十四条、各渔场要做好防火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制订防火场规民约,组建巡逻队,建立值班值宿制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二十五条、各渔场值班员及更夫要自觉遵守岗位职责,加强四防工作,发现险情采取积极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篇13为了确保环卫清扫工人一年四季在街路清扫和除雪作业时的自身安全,防止被撞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环卫清扫工人安全作业规定。 一、环卫清扫工人上岗作业时,保持身体和精神状况良好,保持精力集中,不得带病和疲劳作业。 二、环卫清扫工人上岗作业时,熟知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做到熟记于心,问之即答。 三、环卫清扫工人上岗作业时,必须穿戴统一安全标志服装;在街路清扫和冬季除雪作业时,正确摆放安全桩,把保洁车放置在过往车辆行使方向前方20米以外,作为防护提示设施,随走随设。 四、环卫清扫工人上岗作业时,随时注意来往车辆,遇到车辆行驶速度过快和遇到大风天气时,不得强行通行和作业,严禁不顾个人安危强行捡拾快车道或不安全地段上的飘浮污物。 五、环卫清扫工人冬季除雪作业时,必须穿有防滑作用的鞋,每个除雪区域或班组都应安排带有袖标的安全员维护作业现场秩序。 六、环卫清扫工人往窨井卸雪时,井口处应摆放安全防范设施,作业后将井盖盖牢固,防止行人或车辆落入井中。 七、环卫清扫工人上岗作业时,互相关心,互相爱护,相互提示安全作业,遇有突发事件要互相帮助。 八、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交通管理部门,要保护好现场,遇有逃逸车辆要牢记车型、车牌号。 九、各基层所(队)可依据上述要求,制定本所(队)操作细则,力保不出现任何伤亡事故。 十、环卫清扫保洁人员应熟记的安全口诀: 作业标志服,上岗务必穿; 确认没危险,快行路对面; 污物空中飞,静观再拾拣; 雨雪路湿滑,缓行莫蛮干。 1、加强职工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个人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杜绝事故。 2、所有环卫职工上班必须穿着统一的反光安全警示服(背心)。 3、如需要在固定一个位置长时间作业的,还应设置临时警告标志。 4、尽量夜间不要参加作业,如遇特殊原因的必须设置警告标志、照明灯具和监护人员。 5、大风、大雨、大雾(中雾)天气应不得进行环卫作业,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6、环卫职工作业前必须经过系统的安全知识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作业后还应经常性的`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包括有针对性的教育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参加作业 7、主路作业时应始终保持在行车道的最右侧,严禁越位。 8、保证通讯畅通,遇到突发事件可以及时取得联系。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篇14一、20xx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 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和职业卫生制度; 5、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 6、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等。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机构职责 第一条 设安全环保部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任命分管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经理进行监管,安全部人员由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专职(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工作。 第二条 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 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本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安全管理的多方面影响 施工安全与企业信誉的关系。信誉是一种隐形效益,是企业多年经营后所获得的社会评价。施工安全是企业信誉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志。 一个高信誉的企业必定是个安全工作做得完善的企业。因为信誉高是企业综合素质的反映,当然包括在安全方面的出色表现。建筑企业欲在当今市场中求发展,做好施工安全管理是极其重要的一环。创造信誉得靠人为,企业要获得信誉,先要保证开创信誉人的安全。 施工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施工企业存在的目的是要创效益,么有效益的企业必然会被淘汰。然而效益是人创造的,不维护好人的安全无法维护效益,人不安全又由谁去创效益?人是社会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而建筑施工安全就是要维护人的正当、正常、正确的生产劳动形态,进而创造良好的效益。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往往是看得见的,而间接损失是一种潜在的,常常是情绪化了的,不仅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效益,还会由此引发其他问题,给企业造成很多不良后果。 |
随便看 |
|
范文大全网提供教案、简历、作文、工作总结等各类优秀范文及写作素材,是综合性免费范文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