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安全管理制度 |
范文 | 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9篇) 安全管理制度 篇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搞好公司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基本建设、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结合青海柴达木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属分公司。 第二章 安全目标 第四条 公司总体安全目标是“两杜绝,一控制”,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控制零星伤亡事故,地面实现零死亡。 第五条 对公司所属部门、分公司考核目标:不发生公司生产人身死亡事故和群伤事故,不发生非公司生产人身重伤、死亡事故,不发生二级以上非人身伤亡事故。 第三章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六条 新进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培训时间为2天。 第七条 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所在岗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 第八条 员工岗位调动的,须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岗前安全培训。 第九条 特殊岗位上岗前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十条 综合办公室主导,各部门配合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培训教材(或课件)、做好岗前安全培训的组织、记录、考核等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管理人员要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方面的教育,并按要求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班。 第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含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依法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及时参加年审,其《安全操作合格证》由综合办公室核查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备查。 第四章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三条 公司实行内部安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监督体系,行使安全监督检查职能,与安全保证体系共同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十四条 公司所属部门或分公司应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包括例行各类安全检查和其他安全检查。 (一)例行各类安全检查。主要有公司日常检查、季节检查、专业(项)检查和综合检查、隐患排查、反违章、重点检查、抽查、危险源排查等。 (二)其他安全检查: 1、重大节假日、重大事件前后; 2、重复发生同一原因造成的事故或生产形势不好时; 3、抵御可预见的影响安全的自然因素,需要统一采取措施时; 4、外单位发生严重事故,本单位同样存在隐患时; 5、上级部门部署的检查活动; 6、行业规定、政府要求、其他情况下有必要开展时。 第十五条 安全检查要求: (一)公司所属各矿要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安全检查责任; (二)安全检查内容以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章制度、查危害(隐患)、查“三违”、查落实为主; (三)安全检查前须编制检查提纲或安全检查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对查出的问题要分析原因,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必须制定整改计划、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整改工作要做到闭环管理,并按规定反馈、上报,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备案,需要处罚的应按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章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第十六条 任何员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主管领导或公司综合办公室报告,情况危险时有权立即采取相关紧急措施。 第十七条 各部门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作业现场存在的设备、环境等方面不安全因素,立即要求整改;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纠正,严重的报上级部门给予处 第十八条 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安全有效、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员工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章、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等。 第十九条 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检查结束后形成《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归档备查。 第六章 危险作业管理 第二十条 危险作业主要包括动火作业、登高作业、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 第二十一条 凡实施危险作业的,须经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监护,做好安全措施。 第七章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二十二条 发生事故后,所有现场员工都要按照公司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伤害程度、涉及范围、伤者姓名、部位、事故经过及初步原因等简要情况。 第二十三条 发生事故后,公司安全工作小组必须组织人员奔赴现场进行抢救。抢救过程中要认真保护现场,如果因抢救人员、财产或防止事故扩大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 第4 / 6页 作出明显的标记或记录。 第二十四条 对轻伤事故以及未造成伤亡,但造成公司财务损失的事故,由公司安全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经总经理同意后,对事故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第八章 员工劳动安全纪律 第二十五条 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并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中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六条 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集中注意力,不准酒后上岗、脱岗、私自换岗,或干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第二十七条 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在消防栓下方堆放货物或其他物品。 第二十八条 保证宿舍消防安全,禁止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从事生火做饭等可能导致火灾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禁止熬夜(如打麻将、扑克熬夜)后疲劳上班,发现后责令离岗休息并按旷工处理。 第九章 应急救援与救护 第三十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必须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工作。针对潜在的事故、灾害和紧急情况,分类制定相应的事故、灾害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预案应覆盖事故发生、发展和处理的全过程。 第5 / 6页 第三十一条 为保持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性,公司所属各项目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实际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和衔接性。 第三十二条 公司所属各项目施工现场应当建立由专、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物。 第三十三条 公司所属各矿按照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伍,配备救护装备。不具备单独建立救护队的公司,必须与当地区县煤炭部门所属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负责矿山应急救护工作,把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纳入地方防灾救灾、应急管理体系之中。公司所属各矿应当建立与当地政府、煤业集团应急组织机构的联络沟通机制。 第三十四条 一旦发生公司事故、灾害,自下而上迅速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授权由安全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由安全工作小组临时决断。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逐步完善。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20xx年 月 日试运行。 安全管理制度 篇2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中心网站管理,确保网站的安全,加强网站信息资源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网站信息保障措施 第二条 根据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各部门应及时在网站上发布工作中产生的不涉密政务信息与新闻。 第三条 各部门指派专人担任信息员,负责采集、编录本部门的信息并向网站提供。 第四条 信息员采集的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向网站提供,信息内容按“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认定。 第五条 网上发布的文件、数据、文字及图像等信息统一由网站管理员存档管理。 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 网站安全管理由信息中心负责。各部门应明确分管负责人、承办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 第七条 网站管理员应当对重要文件、数据及应用系统作定期备份,以便应急恢复。 第八条 应当设置网站后台管理及上传的登录口令。口令的位数不应少于8位,严禁将个人登录帐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 第九条 网站和机房应建立严格的门禁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机房及机房内所有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每日应有机房值班记录和主要设备运行情况的记录。外来系统维护人员进入机房,应由技术人员陪同并对工作内容做详细记录。 第十条 应及时对网站管理及服务器系统漏洞进行定期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要及时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等系统软件进行补丁包升级或者版本升级,以防黑客利用系统漏洞和弱点非法入侵。 第十一条 应当充分估计各种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做好应急响应方案。同时,要与岗位责任制度相结合,保证应急响应方案的及时实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十二条 网站在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后,除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解决外,应当及时向交易中心中心相关负责人报告,由其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必要的技术支持,并视安全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及时协调公安及网络服务商等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应当制定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同时,规范人员调离制度,做好保密义务承诺、资料退还、系统口令更换等必要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四章 网站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四条 网站、网页出现非法言论时的紧急措施: (一)、当发现网站或接到举报出现非法信息时,网站管理员应立即向相关负责人通报情况; (二)、负责人在接到网站管理员报告后及时组织安排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三)、技术人员在接到通知后立即清理非法信息,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将网站网页重新投入使用; (四)、网站管理员应妥善保存有关记录、日志或审计记录。 第十五条 网站遭到黑客攻击时的紧急处置措施: (一)、当有网页内容被篡改,或通过入侵检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网站管理员首先应将被攻击的服务器等设备从网络中隔离出来,同时向负责人汇报情况; (二)、负责人在接到网站管理员报告后及时组织安排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三)、技术人员立即进行被破坏系统的恢复与重建工作; (四)、网站管理员应妥善保存有关记录、日志或审计记录。 第十六条 病毒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一)、当网站管理员发现计算机感染有病毒后,应立即将该机从网络上隔离出来; (二)、对该设备的硬盘进行数据备份; (三)、启用病毒软件对该机进行杀毒处理,同时利用病毒检测软件对其他机器进行病毒扫描和清除工作; (四)、如发现反病毒软件无法清除该病毒,应立即向技术人员报告; (五)、经技术人员确认无法查杀该病毒后,应作好记录,同时立即向相关负责人报告,并迅速研究解决问题; (六)、如果感染病毒的设备是服务器或者主机系统,经负责人同意,立即告知各相关单位做好相应的病毒清查工作。 第十七条 软件系统遭受破坏性攻击的紧急处置措施: (一)、一旦软件遭到破坏性攻击,网站管理员应立即向技术人员报告,并将系统停止运行; (二)、技术人员立即进行软件系统和数据的恢复; (三)、网站管理员应妥善保存有关记录、日志或审计记录。 第十八条 数据库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一)、一旦数据库崩溃,网站管理员应立即向负责人与技术人员报告,经负责人同意后通知各相关单位暂缓上传上报数据; (二)、技术人员对数据库系统进行维护,如无法正常维护,采取数据库备份恢复的办法; (三)、如果备份均无法恢复,应立即向有关厂商请求紧急技术支援。 第十九条 设备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一)、小型机、服务器等关键设备损坏后,网站管理员应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并通知技术人员; (二)、技术人员应立即查明原因,具有备份服务器的要马上启用备份服务器提供网站服务; (三)、如果能够自行处理,应立即用备件替换受损部件; (四)、如果不能自行处理的,立即与设备提供商联系,请求派维修人员前来维修。 安全管理制度 篇3一、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 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3、 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安全管理制度 篇4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产整顿,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安全管理制度 篇51、认真掌握单位各项制度、熟悉制度的内容,服从单位保卫部门的领导,完成交界的任务。 2、严格执行门卫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及时发现问题妥善迅速处理,并向综合部门汇报。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对当班未了事宜应详细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4、在岗执行勤务时,要着装整洁,待人文明礼貌,处理问题时,要以法规和制度以理服人。 5、在岗执勤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宜,特殊情况必须离岗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6、执行任务期间不准饮酒,看书刊杂志、睡觉、洗澡、闲谈,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7、当班人员要对出入单位内的各种车辆进行检查,出入单位车辆内的物品进行清点,出入车辆所载的物品应与出门证相符,无出门证或与出门证不符的不准出单位。 8、外单位来本单位联系业务人员,职工家属和来访人员及车辆进单位时应遵守单位车辆管理规定,人员及车辆出入需登记换证。 9、对违反上述规章制度的人员,适情节轻重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者自负。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制度 篇61.0总则 为保护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提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在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3.0职责 3.1全体员工都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责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负责此制度的执行; 3.2安全监督员负责安全监督、检查; 3.3公司综合部负责此制度的执行; 3.4安全领导小组监督此制度落实、安全管理的培训、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0内容 4.1安全事故管理范围 生产安全(包括特别设备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厂区安全及食品安全。 4.1.1生产安全 1)焊接人员进入工作操作前,必须佩带防护面罩、眼镜、手套;操作前检查电源及氧气瓶阀门;操作结束后及时关闭; 2)筛松、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须佩戴防尘面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3)叉车司机须持证上岗,严禁在生产区行驶超过5km/h;严格按照叉车操作规程工作; 4)使用货物周转车的跟车人员,必须与车体保持0.5米的车距; 5)酸洗员工在工作前穿戴好防护围裙、口罩、手套;女员工长发隐于帽子内;使用工具归位正确、摆放整齐; 6)起料、溢流班组在攀登工作用梯时,严禁漫不经心东张西望,应手扶稳、脚踩正;平台操作员严禁工作期间倚靠、攀爬铁栏杆。 7)锅炉员工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8)使用空压机、水处理加力罐人员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9)具体岗位安全管理参照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 4.1.2用电安全: 1)严禁在车间内用生产用电充电动车电池; 2)保持电气设备整洁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扳开关; 3)电工持证上岗,变、配电室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4)电器设备维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送电和验电操作规程,未经配电室认可,一律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外) 5)若发现电路故障(漏电、保险丝熔断、电线绝缘损坏、控制失灵、电机损坏等),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检修,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得拆修。 4.1.3交通安全 1)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文明驾驶。不超速、不酒后、不疲劳驾驶; 2)上、班骑摩托车,、电动车的员工必须防护齐全、戴头盔; 3)员工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摩托车、电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驾驶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 4.1.4消防安全 1)严禁在生产区域内吸烟、动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严禁个人使用或破坏各种消防设备(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等) 3)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和熟知存置位置;根据火种能明确使用相应的器材:油类及化学物品可干粉、清水泡沫、二氧化碳灭火器;电器类使用二氧化碳、卤化烷灭火器。 安全管理制度 篇7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包装食品的,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三)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四)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六)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规模较大的商场或市场,要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第八条本经营单位管理人员要指导场内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工作,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第九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安全管理制度 篇8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搞好消防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开设学生消防知识等安全课堂。 2、建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制,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有关人员将追究职责,并视情节给予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3、加强用电管理,安装电器,布设电线要贴合规定。定期检查电线、电器,不得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 4、学校的重要部位要配备齐全相应的消防器材,并持续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 5、对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等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保管,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实行特殊管理。 6、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项目,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 7、建立兼职义务消防队伍,定期进行安全训练演习。 8、建立消防安全疏散、应急救援预案,并图示公告,送上级管理部门及属地消防部门和安监管理部门备案。 安全管理制度 篇9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定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部门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主要领导担任,生产车间、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各车间主管、各班领班担任。 第五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本公司设立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小组名单见附表1)由消防组长负责安排管理日常消防安全工作。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小组名单见附表2)。 第六条 各级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便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 公司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部门、生产小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应能召之即来,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 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领导、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 各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它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检查中应着重对厂内吸烟现象进行狠抓狠打,发现厂内吸烟现象对当事人罚款200元。 第十七条 各生产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单位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 对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作业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要动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安全负责人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安全部门提出意见,安全负责人批准,经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核,报公司安全责任人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动火作业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具 体解释见下列A、B、C解释条款)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干部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般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 A、动火前“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涮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5、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7、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开始焊接作业,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未采取保护措施的不动火。 8、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B、动火中“四要” 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灭。 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C、动火后“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火种完全熄灭,留守现场15-30分钟才能离开现场。 第二十条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安全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 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可靠性。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最大化。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想法或行动。 第二十三条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 篇101、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防止火灾、交通、中毒和其它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 2、班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室内的电源开关、电线、门窗、照明灯具是否安全、牢固,发生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维修,并告之学生注意安全。 3、班主任要组织好班级各项活动,对安全隐患要有预见性,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 4、班主任要每天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及时与无故未到校的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5、学生要做到:不打架骂人、不看色情、凶杀的书刊、不做损人利己的事、不吸烟喝酒、不损害公物、不在教室内打闹。 6、严禁学生携带棍棒、利器等不安全物品进入学校。 7、学生在校期间因特殊情况离校,需联系家长到校并持班主任签发的请假条,方可出校门。 8、学生出入教室,上、下楼梯要有礼、有序,严防混乱、拥挤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不得在课室、走廊、楼梯上追逐打闹,学生严禁进入网吧、电子游戏机室。 9、教育学生不要玩火,不要乱拉电器开关,以免发生火灾和人身事故。 10、学生上学,回家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骑单车时不准双手离把,不准扶肩而行,严禁学生骑摩托车。 以上条例,望全体师生员工自觉遵守。 盗抢匪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店子镇中心小学 20xx年3月 安全管理制度 篇11第一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商店的上级主管部门对商店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商店必须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商店的法人代表或行政第一把手要对本店的消防工作负责,可有一名主要领导分管安全工作。营业部、班(柜)组应设防火负责人,岗位设消防安全员。推行安全目标管理,实行逐级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第五条大中型商店要配置一定力量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五百人以上的单位要配备专职防火干部,五百人以下的可配备兼职防火人员 第六条商店必须建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义务消防组织,分工明确,定期开展活动和演练。 第七条承包经营的商店(场),在承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安全责任,并保证安全。在承包期间必须遵守本规定和有关消防安全法规。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第八条商店防火负责人职责: (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有关规定,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划分防火责任区域,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抓好防火安全责任制和落实各项安全制度; (三)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业务技术知识的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灭火技能; (四)制定本单位灭火应急方案,组织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演练,以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五)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开展防火安全检查,解决存在的问题,整改事故隐患; (六)组织扑救火灾,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清发生火灾的原因,严肃处理; (七)定期总结本店(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九条营业部、班(柜)组防火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本责任区内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消防安全法规、制度,组织学习防火文件、材料,落实岗位消防责任制; (二)定期检查,养护消防设备、器材; (三)随时检查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章现象,发现火险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四)发现火灾,应即组织扑救。 第十条岗位消防安全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执行有关消防法规、制度; (二)掌握基本消防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主动清查事故隐患; (三)熟练掌握本单位装备的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发现火灾,立即进行扑救。 第二章火源管理 第十一条严禁在柜台、堆货场所、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第十二条经营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商品的商店,严禁安装火炉和使用明火。经营一般商品的商店(场)内确需安装火炉或使用明火时,必须经商店防火负责人批准,指定专人管理,落实防火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火炉实行专人管理,周围一米范围内不得堆放可燃物,炉门前应设灰档,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不准用汽油等易燃液体引火,不准靠近火炉烘烤衣物; (二)火炉烟筒安装要严密,并与商品、柜台、货架、电线及可燃屋檐、门窗、顶棚等保持一定的距离,或用不燃材料隔开; (三)确需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监护,清除周围十米范围内的可燃物,备足消防器材并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保护措施,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 (四)使用蜡烛、油灯照明时,要放置安全地点,做到人离火灭。 第十三条商店附属的仓库和堆货区,应按《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商业部发布的《商业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使用锅炉、炉灶、火炕、火墙、液化气等,需经单位防火负责人同意,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并指定专人管理。 第十五条设有办公室、休息室、业务洽谈室的零售商店(场)要加强对烟头、烟灰、火柴杆的'管理,坚持做到“吸烟三不落地”。 第十六条商店设有的电工房、木工房、广告室和服装、食品加工车间、修理部等,要根据其特点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制度,明确防火负责人,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第三章电源管理 第十七条商店用电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料及保险装置。生产、营业性用电线路必须与照明用电线路分开,下班时必须切断生产、营业性用电电源。 第十八条商店要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对电线、电器设备等每年至少要全面彻底检查一次,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更换。 第十九条经营各种电器的柜组,要制定安全测试方法,测试所用电源必须是生产性或营业性电源,不得是照明性电源,测试完后要及时切断电源。 第二十条严禁在柜台内、附属仓库、堆货场地,安装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电熨斗等电热器具。 第二十一条消防用电必须设专用线路,不得同其他线路相联,并经常检测,随时保持安全畅通。 第四章建筑及场所管理 第二十二条新建、扩建、改建的商店及原店装修,必须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竣工后,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三条商店要制定值班制度并严格执行,尤其要加强非营业时间的值班、巡逻制度,不能出现空档。按其规模和有关规定配备责任心强、能处理应急情况的值班人员,建立值班档案。值班巡逻人员要配备必要的防身器具,必须严守岗位,不得脱岗、漏班;班与班之间要办理交接手续。单位领导要带班、查班。 第二十四条商店经营油漆、农药、汽油、酒精等化学品时,按有关规定执行。经营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商品时,要懂得商品特性和灭火办法,必须分柜出售,远离其他商品柜台,并备有灭火器材,严密监视,确保安全。 第二十五条商店每天停止营业后,必须对营业场所进行彻底清查、打扫,清除包装等易燃品,关闭好门窗处理好火源、电源,办妥交接手续后,有关人员方可离开。 第二十六条不准在堆货场所停放、修理汽车,不准在非正式油库存放汽油、煤油、柴油,不准存放液化气罐。 第二十七条包装物料要有专人管理,堆放在指定地点,及时清理、打扫、处理。严禁在楼梯、通道处堆放商品和杂物。 第五章消防设备、器材管理 第二十八条商店要根据有关规定配齐、配足消防设备、器材。消防给水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压力不足的要设增压泵。 第二十九条大中型商店和设在地下建筑内的商店,应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安装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装置。 第三十条消防设备、器材应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好有效。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严禁堆放物品,以保证畅通。 第三十一条配备消防器材要与附近商品性质相一致。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和取用方便的地点,严禁挪作它用,其周围不准堆放物品。 第六章火灾扑救与奖惩 第三十二条商店及附属仓库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组织扑救,同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十三条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要按照“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和单位领导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消防部门令其改正,拖延不改或拒绝执行的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五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或在扑救火灾中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业主管部门可依照本规定对所属商店(场)进行监督检查,也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商业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商业部_年十二月二日发布的《商业基层商店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安全管理制度 篇12⑴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 ⑵生产区内不准带进小孩。 ⑶禁火区内,不准无阻火器车辆行驶。 ⑷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⑸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⑹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性溶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⑺不按工厂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不准进入工作岗位。 ⑻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⑼不是自我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⑽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⑾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⑿不系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⒀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⒁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安全管理制度 篇13一、单位全体员工每年六月各进行一次培训。 二、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培训方式: 1、由保安部门组织召集对饭店全体员工的培训; 2、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3、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4、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根据不同部门的实施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八、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进行再教育培训。 安全管理制度 篇14食堂人员个人卫生守则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自来水洗手。 二、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勤洗工作衣、帽),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戴戒指。 三、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以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不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入口的食品,厨师不用加工用具直接尝味。 五、服务员穿整洁统一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安全管理制度 篇151、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熟隔离、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规范食品运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通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送。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存贮制度 1、食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应登记。 2、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3、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时处理。 4、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防止相互混杂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外观与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5、冷藏食品应配备专用的冰箱、冰柜。 6、食品储存配备专用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水果、蔬菜等进行洗刷消毒。 7、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安全管理制度 篇16为了加强学前班的安全管理,确保儿童的生命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前班每学期儿童报名时,要和家长签定儿童接送协议书。 二、儿童每天入园后,要采用封闭式管理,不能让儿童走出园(校)外游玩。 三、体育活动课教师要亲自指导,安排儿童活动,不能让儿童自玩自耍。 四、非体育课期间,不能让儿童玩耍双杠和篮球。 五、教师要严格教育儿童不能打架斗殴和摔跤,不能让儿童乱抛硬物。 六、不能让儿童带小刀和锋利的器物。儿童的铅笔刀由教师准备。 七、要教育儿童不准在教室内推拉乱搡。 八、不准儿童上树和越墙。 九、不准儿童到比较危险的地方玩耍和乘凉。对校内危险之物,要一律拆移。 十、校长要确保儿童来园、离园的路途安全。在无家长接送或天气恶劣的情况下,学前班负责人要亲自送儿童回家。 十一、坚决禁止儿童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十二、儿童突然生病或发生意外伤情,要迅速告知儿童家长,并及时请大夫或送医院治疗、抢救,决不能拖延治疗或抢救时间。同时要委拖他人代管其他儿童。 十三、校内的用电器材和供电设备,要确保安全和绝缘,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十四、坚决杜绝学前班内无教师的现象出现。 十五、校内禁止存放爆炸性物品和有毒性物品。 十六、校内要严防火灾。严禁儿童在校内玩火。 十七、要教育儿童不能在口内吞食异物或将异物塞放在鼻内或耳内。 安全管理制度 篇17一、入店住宿,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住宿登记。请勿私自让未办理住宿登记的其他客人或者亲友在客房留宿,或转让床铺,探亲访友的请在晚上11时前离开。 二、严禁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和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旅馆。 三、严禁在旅馆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酗酒闹事或进行黄、赌、毒、娼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谨防被盗、被骗、被抢。贵重物品请按规定交总服务台代为保管。 五、请爱护客房内的设备、物品,损坏须按价赔偿。如果您想带走留作纪念,请与服务员联系商谈。 六、讲究卫生,保护床单、被褥的清洁,不随地吐痰,不躺在床头吸烟,瓜壳果皮请丢进垃圾箱。 七、请勿在客房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如遇火警请拨119或110、 八、发现旅馆内有违法犯罪行为,有义务及时制止、举报,直至扭送公安机关,其行为受法律保护。举报电话:110、 九、旅客住宿计费:自午后12时至第二天午后12时为一天,超过第二天午后12时另行收费。 安全管理制度 篇18一、交通安全 1、行路安全 各种交通信号灯的含义:绿灯亮时,准许通过,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车辆和行人通过;黄灯亮时,不准通过,但已超过停止线后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通行,黄灯闪烁时,须在确保安全原则下通行。 人行横道信号的含义:绿灯亮时,准许通过;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通行。 ⑴横穿马路时,要养成看交通信号的好习惯; ⑵不要在马路上追逐、猛跑,斜穿或突然改变行路方向; ⑶不要倚坐护栏和隔离墩,也不要图省事翻越或钻越护栏和隔离墩过马路,而应走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 ⑷在没有人行穿越道的路程,须直行通过,主动避让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抢行; ⑸穿越公路时,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红灯停,绿灯行”及“一慢、二看、三通过”; ⑹不要在公路上晒粮食及农作物; ⑺不要在公路上嬉戏、踢球玩耍等; ⑻马路上行走不要多人并行、攀扶、漫不经心等,要提高安全意识。 2、骑车安全 ⑴按照交通部门的规定,不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各种人力车上街。 ⑵骑自行车上街走慢车道,不能进入机动车行驶的快车道,也不能在人行道上骑自行车。 ⑶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非机动车道的路段,要尽量靠右行驶,不能逆行,也不能到路中间去骑。 ⑷骑车要直行,不能忽左忽右地拐来拐去。 ⑸转弯时不能抢行、猛拐,要提前放慢速度,看清左右及后方,并要打出明确的手势,表示转弯的方向,超车时不能影响被超车辆的行驶。 ⑹骑车经过交叉路中,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车辆,遇到路口红灯时,要及早刹车,不能越过路口的停车线。 ⑺两人或多人一起骑车上街时,不要并行,更不能互相攀扶,不要你追我赶地疯闹,或相互开玩笑。那样既影响别人正常行驶,也容易造成事故。 ⑻骑车时,不能撒把,来显示自己骑车技术,也不能图省力和好奇,去攀扶机动车辆。 ⑼骑车不要带人或过大、过重的东西,也不要手里拿着其它物品骑车。 ⑽不要在马路上学骑自行车。 ⑾中小学生严禁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摩托车按规定可拘禁15天。 ⑿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搭乘摩托车。 3、乘车安全 ⑴不能乘坐超速、超载、无证驾驶的车辆。 ⑵乘车时要遵守秩序,在指定地点依次候车,等车停稳后先下后上,不要拥挤,不能在车还没停稳时就抢先上下车,否则很容易造成摔伤或撞伤。 ⑶乘车时,不能向车外乱扔杂物,也不能把头、胳膊或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这样容易被对面来的车或路边的树枝刮伤。 ⑷同时坐车千万不能携带鞭炮、汽油一类的易燃、易爆物品上车。 ⑸下了车要先走到便道上去。如果需要横穿马路,就必须从人行横道通过,绝不能一下汽车就急忙奔向马路中间,更不能不等汽车开走,就从车前、车后往马路中间跑,这样看不见路上来往的车辆,很容易出事。 ⑹打出租汽车时,不要站在机动车道上。 ⑺一旦不幸遇到翻车事故,不要死死地抓住车厢的某个部位。而要去抱住自己的头,并缩起全身才是上策。 ⑻如果遇上交通事故,要维护好现场,同时呼喊大人,通知医院,以便迅速抢救伤员,并及时向交通警察或治安人员报警,还要记住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 二、防溺水 1、不要私自在海边河边、湖边、江边、水库边、水沟边、池塘边玩耍、追赶以防滑入水中,有句俗语:有事无事江边走,难免有打湿脚的时候。 2、严禁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特别是中小学生必须有大人的陪同并带好就生圈。 3、严禁中小学生私自外出钓鱼,因为钓鱼蹲在水边,水边的泥土、沙石长期被水浸泡,而变很松散,有些水边长年累月被水浸泡还长了一层苔藓,一踩上去就滑入水中,即使不滑入水中都有被摔伤的危险。 4、没有大人陪同或配带救生圈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结伙去划船。 5、到公园划船,或乘坐船时必须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洗手、洗脚,尤其是乘坐小船时不要摇晃、也不能超重,以免小船掀翻或下沉。 6、在坐船时,一旦遇到特殊情况,一定要保持镇静,听从船上工作人员的指挥,不能轻率跳水。 7、如果出现有人溺水,更不要贸然下水营救。 8、遇到大风大雨、大浪或雾太大的天气,最好不要坐船,也不要在船上玩。 9、如果不慎滑落水中,应吸足气,拍打着水,大声的呼喊,岸上的人应马上呼喊大人救援,并找附近的有长树枝、竹子、草藤什么的,便于抛向落水的人抓住,如果没有大人来救援,岸上的人应一边呼喊一边马上脱掉衣服、皮带并把它们接起来抛向落水的人。 10、如果不幸溺水,当有人来救助的时候应该身体放松、让救助的人托住腰部。 11、当自己特别心爱的东西,掉入水中时不要急着去捞,而应找大人来帮忙。 三、预防食物中毒,讲究卫生,从我做起 1、不要随便乱买零食,特别是不要在路边小店、街头买一些包装粗糙,质量低次的冷饮、冰棍,不吃无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商贩出售的爆米花、膨化食品、豆腐脑、熟肉、羊肉串、麻辣等食品。 2、隔夜食品要加热,不吃腐烂变质的食品,不要喝自来水,更不要随便乱喝水,生吃瓜果。蔬菜要洗净,吃水果前要削皮,不要乱吃野果、野菜、蘑菇等野生食物。 3、要勤洗手,特别是在饭前饭后,上厕所必须要把手洗干净。 4、低年级的同学现在正是掉牙齿的年龄,不要乱吃零食,要时刻保持口腔卫生,这样才能长出坚硬、整齐、洁白的牙齿。 5、在购买食品时应认真看清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 6、家里的餐具经常消毒,厨房要避风,防止发霉。 7、小孩子最喜欢嘴里含些东西,特别是一些比较硬的东西,这样很容易滑入肚内,并且也有很多细菌,会造成痛苦至危险。 8、不要偷吃果园的水果,可能有喷洒的农药,以免中毒。 四、火灾的预防与自救 1、特别常见的火灾事故:我们的生活处处与火打交道,但火又给我们带来很多危害,所以我们不要玩火,平时不要携带打火机、火柴、鞭炮。 2、我们的家长有很多都是抽烟的,同学们要特别提醒家长不要躺在床上抽烟,特别是烟头不要乱扔。 3、使用电器要小心,使用日光灯、电热器时,要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要用灯泡、电热器烤衣服、手巾等物。 4、使用蚊香要注意,点燃的蚊香放在金属盘、瓷盘或水泥地、砖地上,同进还要注意远离可燃物。 5、使用火炉要小心,炉旁不要放可燃物,千万不要用火炉来烘烤衣服,如果要烘烤,必须要有人看管。 6、使用液化石油燃气灶要注意安全,点火时,要先开气阀,再用电子点火。用完后,要随手关阀门,同时特别要注意用液化气做饭、烧水时要专心看守,以防水把火浇灭。 7、不要私自在野外进行野炊、烧烤等活动,以防引发山火。 8、不要在人口密集,和有油库、炸药、酒厂、化工厂附近燃放鞭炮和烟花。 9、不要乱烧垃圾,同时不要把燃烧的煤渣放在垃圾堆里,这样容易燃烧引起火灾。 10、清明节时,扫墓也要特别注意香蜡引发的火灾。 11、家中发生大火应就立即就地取材,用湿毛巾盖住火焰,并迅速切断火源。 12、如果油锅着火,千万不要用水去灭火,更不要直接用手端锅,以免汤伤,应立即将锅盖盖上,或用沙土、棉被湮灭。 13、要加强对儿童、痴、呆、傻、孤寡、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的监管,要及时制止这些人在野外用火,规范野外用火行为。 14、五不烧:未经批准不烧,没有专人负责不烧,二级风以上天气不烧,没有防火隔离带不烧,没有准备好扑火工具不烧。 15、十不准:不准烧荒开垦,不准烧田埂地边杂草,不准烧牧场,不准在林内打火把,不准在野外烧伙取暖及野炊,不准乱丢烟头、火柴及其它引火物品,不准在林边放鞭炮、烧纸、点蜡,不准烧火驱蚊和使用枪械狩猎,不准在林边实施爆破和实弹射击。 16、严禁损坏、挪用、擅自拆除森林防火设施,堵塞防火通道,破坏森林防火林带。 17、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和儿童参加,学生不得自发上山扑火。 18、有火灾隐患可拨打林区防火指挥部电话:。 19、学生应特别重视《护林防火教材》并经常与家长一起阅读,使家庭成员不要成为护林防火的责任人。 20、重点防火期不使用大负荷的用电设备,防止电线负荷过大易起火。 五、用电安全教育 1、学习用电常识,不要用硬的物品接触电源,也不要用人体某个部位接触电源,以防触电。 2、不要乱插、私接电源,特别是不要用湿手去插电源插头。 3、要多注意观察家里的各种电器,插头插座、电线、灯是否有破损、老化的现象,如果有应立即告诉家长进行正确处理。 4、我们中小学生不要私自玩电,特别是当家里没有人时,一定要把所有的电源都关闭或拔掉。 5、凡是金属制品都是导电的,千万不要用这些工具真接与电源接触。 6、不要用湿的手巾擦电器,防止水滴进机壳内造成短路,以免触电。 7、在放学、上学的路上,特别注意路边的电线是否有脱落,见到一定要躲开。 8、雷雨天气,千万不要站在树底下避雨,以免遭到雷击。 9、暴风雨吹落了电线,有人不幸被电击倒了,千万要伸手去拉触电者,正确的方法是用干木棍等绝缘的物品,挑开电线,并告诉大人,通知有关部门。 六、流行病预防 1、早睡早起,加强体育锻炼,保证充足的睡眠,增加室外活动提高抗病能力。 2、每天坚持室内通风换气。 3、要经常做到勤晒衣服,晒被褥,晒太阳,勤换洗衣物。 4、饭前便后,手接触不放心的物品后应及时洗手。 5、不挑剔食物,多喝开水,饮食上要清淡,多吃高蛋白,维生素丰富的食物,多吃蔬菜、水果,忌生食。 6、衣服增减要适度,住宿生棉衣不要过早带回家,应放在寝室,及时添加。 7、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 8、流行病高发期,应尽量避免到公共场合或人口密集的地方,少窜门减少感染机会。 9、流行病高发期,应加强室内消毒,公共场所消毒。 10、6个月至15岁的儿童,必须按免疫接种时间及时接种疫苗。 11、疑似病症要及时检查确诊,不要讳疾忌医,作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有病及时就诊不要带病上学。 12、病人的餐具要与家人分开并消毒,房间要保持通风。 13、学生在食堂就餐要自备餐具,就餐前后都要清洗干净。 14、校园内不得喂养鸡、鸭、狗等动物,学生不能将猫、狗等动物带入校园。 15、住宿生感染疾病后要及时通知家长,回家离校治疗,避免传染。 七、实验室安全常规 1、学生到实验室应排队出入,不得拥挤。 2、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器材。 3、实验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要求进行,按照仪器铭牌规定进行选用和使用。 4、不经教师允许,不得自作主张,按自己的猜想胡乱试验,以免造成危险或损坏实验器材。 5、做电教实验时,注意安全用电,以免触电。 6、实验完毕后,要整理好器材,电学实验,先断电源,注意检查电路是否安装正确。 7、实验所用的药品,很多是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或者有毒害的,因此使用时要保证安全,遵守有关规程和操作,并注意以下几点: ⑴不用手接触有腐蚀或有毒害的药品,不品尝任何药品的味道,不把鼻孔凑到容器口去闻气体药品的气味。 ⑵可燃性气体使用时要特别注意安全,点燃前一定要检验气体的纯度。 ⑶浓酸、浓碱具有强腐蚀性,如果沾到皮肤上,要用较多的清水冲洗,如果溅到眼里,立即用清水冲洗(切不可揉眼睛),洗时要眨眼,必要时请医生。 ⑷给试管里的液里加热,防止沸腾喷出伤人,不可让管口朝着自己或有人的方向。 ⑸实验剩余的药品,既不放回原瓶,也不随意丢弃,更不拿出实验室,要放入指定容器内。 ⑹严禁携带任何食物进入实验室,在实验室内不应吮手指及铅笔,以免吞入化学品及感染疾病。 ⑺处理腐蚀性和危险化学品时戴上手套。 ⑻提取化学品及有毒物质时需使用移液管吸注器。 ⑼处理危险化学品时需加倍小心。 ⑽实验后洗手。 8、学生需严格遵守老师的各项指示。 9、没有老师陪同之下,学生不可进入实验室。 10、用完试剂及化学药品须立即放回原处,不得将药品带离实验室。 11、学生不可在实验室内奔跑及追逐。 12、实验进行中不可擅自离开。 13、如打破仪器或遇上任何意外需立即知会老师。 14、长发必须束好。 15、如有需要请配戴安全眼镜。 16、学生须熟悉紧急应变计划。 17、如学生希望在校外自行进行实验,应先寻求老师的意见。 八、校园法制安全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青少年犯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16周岁的青少年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严禁携带管制刀枪具进入校园,切勿随身携带管制刀枪具。 4、青少年严禁携带、出售、转让、购买、保管管制刀枪具、弹药、易爆易燃、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 5、严禁浏览黄色反动网站,不购买、观看、传播、藏匿、保管黄色反动音像制品。 6、严禁在校内外聚众赌博,未成年人不得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未成年人不得参与购买各种性质的彩票。 7、不要因为好奇,试吸毒品,不得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8、在校园不得拉帮结派,打击报复他人,打架斗殴,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9、未成年人要认清邪教反社会、反人类的本质,提高识别和防范邪教的能力,严禁加入邪教组织。 10、中学生应理性的看待早恋,将心底这份纯真的感情转化为学习的动力,共同促进。 11、严禁贩卖、使用假币。 12、赃物便宜买不得,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窝藏、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3、禁止毁坏、藏匿、丢弃或者私自拆看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者处以一年以下徒刑。 14、严禁偷窃、故意损毁或者藏匿他人财物。 安全管理制度 篇19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晨检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二、建立员工健康检查花名册及档案资料,员工《健康证》实行统一保管,并随时接受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抽查。 三、严格控制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发现员工咳嗽、腹泻、发热、呕吐、手部皮肤破损、烫伤、皮肤湿疹或化脓、疥疮、咽喉疼痛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检查从业人员的穿戴是否规范: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六、检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指甲(不留长、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戴口罩,工作前清洗、消毒手。 安全管理制度 篇201、建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立体化网络 班主任负责具体内容的教育与指导;值周教师负责检查和评比强化;学校领导负责监督。 2、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重点加强教育的内容有: 一是进行交通常识教育。如右侧通行、走路和过马路走人行道和人行横道、识别交通信号和遵守交通规则等。 二是进行日常的交通行为强化,重点加强上学、中午和放学的交通遵守状况的监控。加大学生交通安全行为监督力度,学生通勤车必须有教师押车,确保学生乘车、上车、下车、过马路安全。放学时,学生排队下校,班主任必须送学生过马路;早晨和中午有值周教师看护学生过马路。 3、学校继续常规性的交通安全教育。利用学生周会、班会等进行专门的教育 4、交通事故应急工作 学生在校内或学校附近发生交通事故,立即启动两个应急程序:救护程序——在发现事故的第一时间,任何人有责任进行救护,等待和协助120人员工作。校医进行教师的救护工作培训。 报警程序——在发现事故的第一时间,任何人有责任拨打报警电话(110)和急救电话(120),明确告知事故的具体地点。学校提前对教师、学生及值班人员进行有关报警、急救、保护现场、留住肇事人等常识的教育。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或老师。 5、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将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管理制度 篇211、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日常防火宣传,管理和维护本单位所属的灭火器材,检查火险隐患和组织整改工作,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 2、加强全体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火意识的遵守消防法规的自学性,明确“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个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做好防火工作。 3、利用黑板报、墙报、广播、班会课广泛宣传消防法和防火安全知识。 4、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制定突发安全疏散方案,并定期组织疏散演练。 5、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教师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拨火警电话、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学生疏散,每位老师都要熟悉各班、各功能室的学生的疏散线路。使每个教师都必须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校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处理险肇事故;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6、每条安全通道装上标志牌,每人每个部室配置灭火器,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7、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丢失。 8、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物品,每天值日教师把检查楼梯、通道、安全出口等工作作为值日重点工作之一。 9、不得将带有火种的杂物丢入垃圾桶,严禁在校内烧废纸杂物。 10、各场所要做好通风排气工作,有利于降温、防爆。 11、每学期做好两次消防设施检查工作,做到及时维修、及时保养。 安全管理制度 篇22一、为了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食品上市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对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食品的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销的食品质量安全、可靠。 三、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同时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做好记录、保管和备查工作,批发经营部和连锁超市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对经进货审验发现食品明显存在质量问题或标识不规范、标注不真实等情况的,应拒绝进货,并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反映。 五、对供货方不能或拒绝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其他可疑问题的,及时与食品上标注的生产厂家进行联系查对,经查对情况不实的,拒绝进货,并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 六、经营者应加强对上柜食品的日常管理。食品在上柜前,由负责上货人员进行感观检查,凡发现已过保质期、霉变或包装破损的食品应立即撤柜,不得对外销售;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及时发出警示,妥善处理,保质期届满一律撤柜,不得对外销售。 七、有条件的经营者自备技术设备对进货食品实行进货检验,对不具备条件的,对进货食品质量有疑义的应当送检。 八、经营者要配备专职进货验收人员或其他质量管理人员,日常加强对内部员工的食品质量检验技能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要积极参加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培训学习和考试。 安全管理制度 篇23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结合我校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每个部门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消防法规,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三条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校长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消防安全的具体负责人。 第四条学校设立安全委员会,在主管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全校师生员工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劝阻、制止。发现火警应立即向保卫处和消防队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第六条加强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学生宿舍要配备专职的安全员,禁止烧明火、使用液化气、点蜡烛,严禁使用充电式台灯、电炉、电烫斗、电吹风、电水壶、电热杯、电热快、电梳、电饭煲、电热毯等。违者没收电器,并按有关制度处罚。 第七条各类实验室要制定防火制度和责任制,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实验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存放。学生做实验使用易爆品时,指导教师必须在场指导,各类加热器使用时必须有人看守。 第八条高层建筑配置的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水系统,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九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计图纸须经消防监督部门审核。审核后的防火设施在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动。竣工后需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学校公用房屋室内装修必须按照防火要求设计、选材、施工,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房屋装修,必须上报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十一条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确保用电设备良好,特别是各类温控设备要定期检测,确保技术性能良好。安装、检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学校统一配备消防器材、设备,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损坏消防器材、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移作他用。全校师生员工都有保护消防设施的义务,全校各部门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均应有专人、定点保管,防止器材丢失。 第十三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在消防工作中,违反消防法规造成严重损失的,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或其它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按照刑法规定处理。违反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安全管理制度 篇24安全教育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务必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务必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职责。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透过学习到达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资料、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状况,根据本周工作状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资料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务必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务必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务必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到达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资料: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状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一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六、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八、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 各种类型的检查,务必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根据我企业实际状况,特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务必认真贯彻执行。 2、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3、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4、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职责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5、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由合理的推荐,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6、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工地实施状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作业前,项目部务必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 2、项目部务必同各作业班组长和职工签定安全生产职责合同,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务必履行签字手续。 3、每一天上班前,各作业班组长务必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全面而又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主要强调当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检查职工的安全防护用品佩带状况,观察和了解职工当天的情绪和心理状态。 4、对施工机械、机具,在投入正常运行前,务必进行二查:一查其安装是否正确,是否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检修后运行的操作程序操作,个性是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机械,务必在班前进行检修、检查其安全状态,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机维修,修好试机正常后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凡是不具备上岗作业条件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6、项目部班前安全活动务必有书面记录,由项目安全员签字确认,企业安全管理科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项目部的实际状况,制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制度: 项目经理部成员,都务必轮流坚持安全值班,每人一周时间。在值班期间,尽职尽责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详细检查各作业面的安全生产状况,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整改。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穿拖鞋等状况,按处罚规定给予处理。值班期间,上下清查人数,凡工地有加班加点的人作业,值班人不得离开现场。参加值班期内发生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作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二、工地看场人员安全职责: 工地看场人员,除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外,应对进现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清查发现有新增人员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并在工地门口设安全监督岗,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带小孩者,有权制止,不得让其人进入施工现场。 三、各级值班人员,务必尽职尽责,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不负职责,导致发生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的直接安全职责。 安全十大禁令 1、严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蓝及提升架井口和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3、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 4、严禁在操作现场玩耍、吵闹和从高处抛郑材料、工具、砖石、砂泥及一切物体。 5、严禁土方工程的偷岩取及不按规定放破或不加支撑深基坑开挖施工。 6、严禁在没栏杆或其他安全措施的高处作业和在单行墙面上行走。 7、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8、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9、严禁在高压电源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及不穿绝缘水鞋进行机动水磨石操作;严禁用手直接拿灯头,电线移动操作照明。 10、严禁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场的现场仓库吸烟、生火。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实施细则 有生产,就存在安全,安全生产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根据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安全奖罚制度实施细则如下: 一、劳动安全纪律部分: 1、进入施工现场务必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罚款50元,班组成员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200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1000元;帽壳已坏,不起安全防护作用,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一人连续被罚三次以上,将停工学习,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轻伤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2、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班组成员一次有三人被处罚,罚班组长100元。 3、酒后人员严禁作业,如发现酒后作业人员每一人次罚款50元,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职责外,将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职责。 4、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一人次罚款20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职责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5、严禁机械工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发此刻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每一人次罚款20元,处罚后仍不改正者,加倍处罚。 6、木工、易燃作业处严禁吸烟发现吸烟者,每一人次罚款20元。 二、临时用电部分: 1、施工现场线路架设务必贴合规范要求,有一处不设横杆,不用绝缘子、线路一把抓,罚款20元。 2、闸刀保险丝务必匹配,有一处保险丝用铝丝、铜丝代用,罚款50元。 3、总配电箱、闸刀箱不加锁,下班后不拉闸,无防雨措施,一处每次罚款20元; 4、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线路不使用、安装漏电保护器,一处罚款20元; 5、电气设备有按规程作接零保护,接地接零不贴合规范要求,罚款20元。 6、临时照明线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动力、照明线路透过金属脚手架无绝缘隔离保护,线路拖地,老化破皮,漏电等发现一处罚款10元。 三、机械设备部分: 1、手持电动设备在使用时不用防触电的个人防护用品,发现一处罚款20元; 2、操作木工电锯、平刨带手套者,每一人次罚款10元。 3、操作木工电锯不用防护挡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护指键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罚款10元。 四、基槽边防护部分: 1、二米以下基槽不设防护支护,不设围挡,每10沿长米,扣罚架子工班组长10元; 五、其它部分: 1、木工支模板,将支撑顶在脚手架上,引起外架变形、倾斜,每10沿长米,扣罚班组长20元; 2、未经施工管理人员同意,私自将支护、围挡拆除,每一处扣罚拆除者所在班组长20元。 3、因工作职责心不强,损坏安全防护设施、防护装置、安全宣传标牌者,按损坏实物原值加倍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4、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向基槽内抛物件,发现一次,罚款2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职责; 奖励: 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安全生产个性奖”其条件如下: ⑴生产管理人员: 1、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制,尽职尽责搞好安全工作,部违章指挥。 2、所管工种班组全年无因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设备事故; 3、所管工种班组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做到无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4、坚持对所管工种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强,现场安全管理资料齐全; 5、所管工程项目安全达标到达全优良标准。 ⑵生产工人: 1、能够认真学习,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到三不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2、用心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为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献计献策; 3、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全年无事故; 4、在紧急关头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人生伤亡事故; 安全罚款用于安全奖励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每年评比一次,年终给予;安全生产个性奖可随时奖励。 施工用电管理职责制度 1、由组长组织对现场所有用电设备、线路、保护系统等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专职电工进行维修。 2、副组长每一天进行巡检,对出现的用电隐患及时记载,限期让专职电工进行整改。 3、组员及其他管理人员配合组长和副组长的检查工作,并在节假日前后、大雨、大风后和平时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组长和副组长汇报,把一切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施工用电安全防火制度 1、非专业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器设备。 2、各操作人员使用各种电气设备时,务必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3、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操作证得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 4、现场管理人员应重视电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用电的合理化推荐,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电工违章作业。 5、专业电工务必认真执行各有关规定和规程,自觉抵制来自任何方面的违章作业指令。 6、专业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操作用电行为,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报告。 7、专业电工应端正工作态度,主动配合用电作业者共同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1、所有电气操作人员务必持证上岗。 2、在作业前应检查所有绝缘状况,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人使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3、电气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发现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沙灭火。 5、在安装自动空气开关等有回到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电位置,再作安装。 6、多台配电箱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7、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务必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8、外电杆架线,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9、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10、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11、施工用电应按安全要求作接地,如遇雷雨应停止工作。 12、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13、现场配电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拦和从事修理工作。 14、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 15、严禁带电负荷拉合开关。 16、施工现场用电经安全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进行使用。 施工用电检查维修制度 一、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务必有证电工操作、安装,严禁非电工人员接电源操作。 二、电工操作人员,务必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的性能,定期对各用电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维修。 三、在检查维修期间,务必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方可进行操作。 四、对施工用电设备、装置,经常进行保护、维修,处延长使用率,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五、检查时必修有施工现场施工员、安全员、专职电工组成施工用电安全小组进行检查,并作检查记录。 六、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小组: 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总负责: 2、组长: 3、副组长: 4、组员: 七、检查制度: 1、每旬定期组织检查一次; 2、每逢下大雨、吹大风,停工后第二天上班前进行检查; 3、及时检查、立即处理,不得带问题使用,以防护用电设备的安全。 模板工程安装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务必戴好安全帽,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业。 2、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工具、钉子务必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3、安装和拆除箱涵侧墙上的模板,应搭脚手架,并设防护,禁止上下同一垂直面操作。 4、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略干不滑时再进行工作。 5、二人抬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吊点要选取可靠、绳索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钢模板装拆时,上下要有人接应,钢模板及配件应随拆运送,严禁从高处掷下,高处拆模时,要设专人指挥。 6、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7、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固定牢靠;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杠,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坠落。 8、高处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台,上下要使用梯子,不许站立在墙上工作。装拆模板时,作业人员要站立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吊物,增强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安全意识。 9、拆模务必一次性拆清,不得留下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施工时模板材料堆放要求 为了建立礼貌工地的需要,为了使大家安全得到更多的保障。我项目部对模板工程施工中材料堆放作以下要求,望自觉遵守。 一、配料棚内成品、半成品分开堆放整齐。 二、需要安装的模板、材料按构件尺寸随运随用,不得将部相匹配的材料在施工层乱堆乱放。 三、模板堆放应顺墙码垛,不要堆放在跨度比较大的房间中间部位。 四、拆除后的模板、材料及架杆分类归堆,即时清运到指定的地点。 五、模板上的钉子面朝下放,最好将钉子拔掉后堆放。 施工机械防护措施 一、施工现场机械的防护对象主要有电锯、电刨、搅拌机、砂轮机。 二、电锯应对皮带加木制或铁制防护罩,电刨要放在木工棚内干燥处。 三、电刨的防护主要是对皮带进行木制或铁制防护罩,电刨要放在木工棚内干燥处。 四、搅拌机的防护主要是搭建防护棚,防雨和落物伤人。防护棚有钢管搭设,上设双层防护。 五、砂轮机应对其皮带进行密闭性防护,并且安放在钢筋工棚内干燥地面上。 施工机械检查维修制度 一、工地所有的机械设备应由施工负责人与机械班长进行编制维护、保养计划,并按计划安排有关人员进行维修与保养,专职维修人员作好每日的例行保养以及要不定期进行检查,以保证机械正常使用。 二、机械维修工务必做到施工机械好坏心中有数,以便能及时、准确的找到原因进行维修。要勤检查、勤维修、勤保养。 三、对各种机械检查出的问题,务必立即处理,决不能凑合勉强使用,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并做如实记录。 四、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每月对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实施状况进行一次检查,对玩忽职守,不按要求定期检修,造成机械带病运转和其它损失的给予经济处罚。 安全管理制度 篇25化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 在化学实验中,经常使用各种化学药品和仪器设备,以及水、电、煤气,还会经常遇到高温、低温、高压、真空、高电压、高频和带有辐射源的实验条件和仪器,若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会造成生命和财产的巨大损失。因此实验室务必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要求,建立健全以室主要负责人为主的各级安全职责人的安全职责制和各种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一、重要规定: (一)穿著规定: 1、进入实验室,务必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机、特定化学物质或其它环保署列管毒性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实验或研究,务必要穿戴防护具(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3、进行实验中,严禁戴隐形眼镜。(防止化学药剂溅入眼镜而腐蚀眼睛) 4、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处理药品之所有过程中需穿著鞋子。 5、操作高温之实验,务必戴防高温手套。 (二)饮食规定: 1、避免在实验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2、严禁在实验室内吃口香糖。 3、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之冰箱或储藏柜。 (三)药品领用、存储及操作相关规定: 1、操作危险性化学药品请务必遵守操作守则或遵照老师操作流程或进行实验;勿自行更换实验流程。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2、领取药品时,该确认容器上标示中文名称是否为需要的实验用药品。 3、领取药品时,请看清楚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是否有危害。 4、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之药品请必定要在特殊排烟柜及桌上型抽烟管下进行操作。 5、有机溶剂,固体化学药品,酸、碱化合物均需分开存放,挥发性之化学药品更必需放置于具抽气装置之药品柜。 6、高挥发性或易于氧化之化学药品必需存放于冰箱或冰柜之中。 7、避免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危险实验。 8、若须进行无人监督之实验,其实验装置对于防火、防爆、防水灾都须有相当的思考,且让实验室灯开着,并在门上留下紧急处理时联络人电话及可能造成之灾害。 9、做危险性实验时务必经实验室主任批准,有两人以上在场方可进行,节假日和夜间严禁做危险性实验。 10、做有危害性气体的实验务必在通风橱里进行。 11、做放射性、激光等对人体危害较重的实验,应制定严格安全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12、请将废弃药液或过期药液或废弃物务必依照分类标示清楚,药品使用后之废(液)弃物严禁倒入水槽或水沟,应例入专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四)用电安全相关规定: 1、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务必贴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设备用电务必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2、实验室用电容量的确定要兼顾事业发展的增容需要,留有必须余量。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3、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经常持续完好可用状态,熔断装置所用的熔丝务必与线路允许的容量相匹配,严禁用其他导线替代。室内照明器具都要经常持续稳固可用状态。 4、可能散布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建筑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5、对实验室内可能产生静电的部位、装置要心中有数,要有明确标记和警示,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预防措施。 6、实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修,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凡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务必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自行设计、制做对已有电气装置进行自动控制的设备,在使用前务必经实验室与设备处技术安全办公室组织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自行设计、制做的设备或装置,其中的电气线路部分,也应请专业人员查验无误后再投入使用。 7、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取暖,严禁抽烟。务必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须经批准后,才能使用。 8、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9、实验室内的专业人员务必掌握本室的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10、机械设备应装设防护设备或其它防护罩。 11、电器插座请勿接太多插头,以免电荷负荷不了,引起电器火灾。 12、如电器设备无接地设施,请勿使用,以免产生感电或触电。 (五)压力容器安全规定 1、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2、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5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3、气瓶搬运要轻要稳,放置要牢靠; 4、各种气压表一般不得混用; 5、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6、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7、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 8、搬运应确知护盖锁紧后才进行。 9、容器吊起搬运不得用电磁铁、吊链、绳子等直接吊运。 10、厂内移动尽量使用手推车,务求安稳直立。 11、以手移动容器,应直立移动,不可卧倒滚运。 12、用时应加固定,容器外表颜色应持续显明容易辨认。 13、确认容器之用途无误时方得使用。 14、每月检查管路是否漏气。 15、查压力表是否正常。 (六)环境卫生 1、各实验室应注重环境卫生,并须持续整洁。 2、为减少尘埃飞扬,洒扫工作应于工作时间外进行。 3、有盖垃圾桶应常清除消毒以保环境清洁。 4、垃圾清除及处理,务必合乎卫生要求应按指定处所倾倒,不得任意倾倒堆积影响环境卫生。 5、凡有毒性或易燃之垃圾废物,均应个性处理,以防火灾或有害人体健康。 6、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份均须持续清洁。 7、持续所有走廊、楼梯通行无阻。 8、油类或化学物溢满地面或工作台时应立即擦拭冲洗干净。 9、养成使用人员有随时拾捡地上杂物之良好习惯,以确保实习场所清洁。 10、垃圾或废物不得堆积于操作地区或办公室内。 11、工业消防用水,应与饮用水分别由不同放于必须处所。 12、盥洗室、厕所、水沟等应经常持续清洁。 二、安全防护 (一)防火 1、防止煤气管、煤气灯漏气,使用煤气后必须要把阀门关好; 2、乙醚、酒精、丙酮、二硫化碳、苯等有机溶剂易燃,实验室不得存放过多,切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集聚引起火灾; 3、金属钠、钾、铝粉、电石、黄磷以及金属氢化物要注意使用和存放,尤其不宜与水直接接触; 4、万一着火,应冷静决定状况,采取适当措施灭火;可根据不同状况,选用水、沙、泡沫、co2或ccl4灭火器灭火。 (二)防爆(化学药品的爆炸分为支链爆炸和热爆炸) 1、氢、乙烯、乙炔、苯、乙醇、乙醚、丙酮、乙酸乙酯、一氧化碳、水煤气和氨气等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至爆炸极限,一旦有一热源诱发,极易发生支链爆炸; 2、过氧化物、高氯酸盐、叠氮铅、乙炔铜、三硝基甲苯等易爆物质,受震或受热可能发生热爆炸。 (三)防爆措施 1、对于防止支链爆炸,主要是防止可燃性气体或蒸气散失在室内空气中,持续室内通风良好。当超多使用可燃性气体时,应严禁使用明火和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器; 2、对于预防热爆炸,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务必分开存放,使用时轻拿轻放,远离热源。 (四)防灼伤除了高温以外,液氮、强酸、强碱、强氧化剂、溴、磷、钠、钾、苯酚、醋酸等物质都会灼伤皮肤;应注意不要让皮肤与之接触,尤其防止溅入眼中。 (五)防辐射 1化学实验室的辐射,主要是指x-ray,长期反复理解x-ray照射,会导致疲倦,记忆力减退,头痛,白血球降低等。 2、防护的方法就是避免身体各部位(尤其是头部)直理解到x-ray照射,操作时需要屏蔽和缩时,屏蔽物常用铅、铅玻璃等。 3、“三废”处理 1、废气。产生少量有毒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透过排风设备将少量毒气排到室外;产生超多有毒气体的实验务必具备吸收或处理装置。 2、废渣少量有毒的废渣应埋于地下固定地点。 3、废液。对于废酸液,可先用耐酸塑料网纱或玻璃纤维过滤,然后加碱中和,调ph值至6-8后可排出,少量废渣埋于地下;对于剧毒废液,务必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毒害作用后再进行处理;实验室内超多使用冷凝用水,无污染可直接排放;洗刷用,污染不大,可排入下水道;酸、碱、盐水溶液用后均倒入酸、碱盐污水桶、经中和后排入下水道;有机溶剂回收于有机污桶内,采用蒸馏、精馏等分离办法回收;重金属离子(包括)沉淀法等集中处理; (六)实验室伤害的预处理 1、普通伤口:以生理食盐水清洗伤口,以胶布固定。 2、烧烫(灼)伤:以冷水冲洗15至30分钟至散热止痛→以生理食盐水擦拭(勿以药膏、牙膏、酱油涂抹或以纱布盖住)→紧急送至医院。(注意事项:水泡不可自行刺破) 3、化学药物灼伤:以超多清水冲洗→以消毒纱布或消毒过布块覆盖伤口→紧急送至医院处理。 安全管理制度 篇26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 建立校警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校警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校警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队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人,由队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6、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须持有队长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学校。否则后果自负。 (3)除学生或队长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队长签名,然后由后勤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队长,队长报后勤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5)司机要服从队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队长,并说明原因。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9)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1)后勤处每学期负责对司机期考核、评级奖励。 9、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校车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后勤处(正常接送学生例外)。 (8)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接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10)严格执行学校、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10、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 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学生具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队长。 (2) 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必须及时报告队长。 (3) 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其接走学生。 安全管理制度 篇27一、步行安全 1、步行走人行道,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斑马线)。 2、不在马路上追逐嬉闹。 3、行走时不勾肩搭背。 4、三人及以上应成列行走。 5、进出教室不推挤。 二、骑车安全 1、红灯停、绿灯行,遵守交通规则。 2、靠右骑车,且骑在非机动车道或靠路边骑车。 3、不逆向骑车、不带人骑车。 4、不骑飞车,不骑单放、双放把手骑车。 5、骑车应集中注意力,不谈天、不追逐,密切注意周围车辆及行人。 6、雨天不打伞骑车,要用雨披。 7、自行车要经常保养、检修,确保刹车灵验。 三、乘车安全 1、不乘坐超载、无牌证和安全性能不良的车辆。 2、乘车时,不把头、手伸车窗外。 3、不与驾驶员谈天,不做影响行车安全的事。 4、排队上车、下车,先下后上。 四、其他安全 1、拐弯骑车要减速,穿行马路请下车。 2、晚上骑车须小心,看清路面很重要。 3、骑车不带重东西,扣动响铃要及时。 安全管理制度 篇28一、目的与意义 为了公司信息化工作有序、正常的开展,保障机房设备与软件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就公司机房管理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二、机房人员与出入管理 1)机房必须设置专人管理,并建立机房出入登记制度。未经批准,严禁非机房工作人员随意无故地进入机房作业。 2)非机房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作业的,应该经所在单位责任人批准并认真填写登记表后方可进入机房开展相关工作。 机房相关的工作人员应负责该客人的安全防范工作。最后离开机房的人员必须自觉检查和关闭所有机房门窗、锁定防盗装置。应主动拒绝陌生人进出机房。 3)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区域前,应保证工作区域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如检查并锁上自己工作柜枱、锁定工作电脑、并将桌面重要资料和数据妥善保存等等。 4)任何人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进入机房。 5)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禁止将机房相关的钥匙、保安密码等物品和信息外借或透露给其它人员,同时有责任对保安信息保密。对于遗失钥匙、泄露保安信息的情况要即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机房安全。 6)绝不允许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机房任何设备。 7)出现机房盗窃、破门、火警、水浸、110报警等严重事件时,机房工作人员有义务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协助处理相关的事件。 三、机房设备与环境管理 1) 机房管理员应统一管理机房设备,并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2) 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以及通信设备是网络的关键设备,须放置计算机机房内,非机房专职人员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作它用。 3) 机房设备的报废应经相关专职人员鉴定和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申请报废。机房设备的添置应由机房管理员申请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4) 计算机房应保持清洁、卫生,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包括温度、湿度、电力系统、网络设备等)。 5) 机房管理员应对网络安全及其所涉及的服务器各种帐号严格保密。同时应对网络数据流量情况进行监控,从中检测出攻击行为并给予应对处理。 6) 机房管理员应对数据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防止系统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露、丢失及破坏。网络管理人员应在数据库的系统认证、系统授权、系统完整性、补丁程序方面进行实时修正。 7) 机房内严禁吸烟、喝水、吃食物、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机房工作人员应保持机房安静。 8) 每日对机房环境进行清洁,以保持机房整洁;每周进行一次大清扫,对机器设备吸尘清洁。 四、数据保密与备份管理 1) 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机房管理员应确定使用人员的存取权限、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 2) 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严禁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息。 3) 机房管理员应做好数据的备份并异地存放,确保系统一旦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备份数据不得更改。 4) 业务数据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转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并要求集中和异地保存,保存期限至少2年。 5) 备份的数据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由管理人员按规定的方法同数据保管员进行数据的交接。备份数据应在指定的数据保管室或指定的场所保管。 6) 备份数据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 五、计算机病毒防范与安全管理 1) 机房管理员应具备坚强的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立即处理并通知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 2) 采用国家许可的正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软件版本。 3) 未经许可,机房管理员不得在服务器上安装新软件。如果确为需要安装相关软件,安装前应进行病毒例行检测,并告知上级管理人员。 4) 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5) 机房管理员应随时监控中心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照预案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上报和详细记录。 6) 严格执行密码管理规定,对操作密码定期更改,超级用户密码由机房管理员掌握。 7) 机房管理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中心各种信息资料与数据。 六、机房设备运行维护管理 1) 未经所在单位责任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机房设备上编写、修改、更换各类软件系统及更改设备参数配置。 2) 各类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所在单位责任人批准后方可进行;同时,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3) 严格按照每日预制操作流程进行作业,对新上业务及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流程的应事先进行详细安排并书面报相关单位责任人批准签字后方可执行。 4) 机房管理人员应密切监视中心设备运行状况以及各网点运行情况,确保安全、高效运行。 5) 严格按规章制度要求做好各种数据、文件的备份工作。中心服务器数据库要定期进行双备份,并严格实行异地存放、专人保管。所有重要文档定期整理装订,专人保管,以备后查。 安全管理制度 篇29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郝宝新任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 2.建立照管员随车制度。校车每天有一名照管员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照管员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承担责任,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5.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家长不允许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 (3)接学生上学时,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6.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在接送学生期间,除学生或主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3)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7.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6)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方可出车。 (7)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8)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9)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0)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1)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2)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并说明原因。 8.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5)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6)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辆交与他人或与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 (7)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规定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9.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对家长有礼貌,对学生有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学校。 (2)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必须及时报告校车管理领导小组。 (3)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让其接走学生。 东都镇初级中学 20xx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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