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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考核奖惩制度
范文

考核奖惩制度(通用33篇)

考核奖惩制度 篇1

  1、对于模范遵守、执行《中心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在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优先评选。

  2、对利用教师职业便利谋取私利,在晋升职称、评优评先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3、教师不得在参与各类考试工作中徇私舞弊;不得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选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晋级等活动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上述行为,情节较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4、关心每一位学生的思想、道德、行为、心理、智力、能力、身体的全面发展,提高每一位学生的基本素质。坚持正面教育,不偏爱学生,不歧视学生,不简单粗暴对待学生,不讽刺、不挖苦、不侮辱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认真听取学生、家长意见,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对于此项出现问题者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5、任何活动与节假日前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对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护每一位学生的人身安全,并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和部门。因工作失职追纠经济、法律责任。

  6、维护教师形象。衣着整洁端庄,与教师职业相称.校园内均为禁烟区,违者给予批评教育。

  7、同事之间有意见,不吵不骂,不背后议论,不搬弄是非,通过正常途径交谈解决。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家长索取钱财物品,不准让家长办违反政策的事或帮助,推销产品。有上述情形者给予劝戒。

考核奖惩制度 篇2

  一、奖惩制度

  (一)考核做到三公:即公开、公平、公正。

  (二)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奖赏分明。

  二、考核奖惩内容

  (一)考核

  1、德: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爱岗敬业、尊师爱幼、团结协作、乐于奉献。

  2、识:专业知识和业务进修情况。

  3、能:完成工作任务所具备的各项能力和业务水平。如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组织管理能力,学习能力及教学创新能力等。

  4、绩:各工作岗位所取得的成绩。它包括教师个人或集体获奖、指导幼儿参赛获奖等。

  5、勤:出勤率及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二)奖励

  1、自觉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

  2、完善幼儿园管理,发扬主人翁精神,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3、以集体利益为重,积极承担份外工作。

  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教工作成绩显著,本班幼儿、本职工作在各级各类评比竞赛中获奖。

  5、乐意承担各级公开教学或观摩活动,效果良好。

  6、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并在区级以上刊物上发表。

  7、获得班、组、室和单项奖的文明集体和个人。

  8、无事故发生(安全奖);全勤、无迟到早退(全勤奖)。

  (三)惩罚

  1、凡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事例,一切后果由肇事者承担;责任人的年内考核为基本合格,扣除每月考核金额及年终奖金的50%,并视后果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如情节严重,影响本园形象者可被解聘。

  2、责任事故:由于事故造成幼儿伤害,其医疗费、营养费及一切后果均由肇事者承担,同时扣除责任人月考核安全奖与年终奖金的10%,并视后果轻重给与行政处分。意外事故:扣除责任人月考核安全奖,幼儿园医疗费如在200元以下,有责任人自负;如超过200元,幼儿园则给予一定补偿,并协助解决相关事宜。

  三、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

  1、日常随机检查与定期考核(月、学期、学年)相结合。

  2、条线负责人考核与园长认定相结合的分级考核。

  3、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

  4、自评、组评、条线评及考核小组评定相结合。

  (二)奖惩

  1、奖励以考核为依据,在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奖惩。

  2、奖惩的金额根据幼儿园的经费情况,实事求是加以调整。

考核奖惩制度 篇3

  一、绩效考核规定:

  1)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不含分店店长)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和考评表并用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2)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3)累计12月绩效考核为一个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为一个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内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将处罚单按岗位分类汇总,上报行政人事部进行统计。

  4)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和各分店考核成绩汇总后报财务部。

  5)领班级以上(含领班级)绩效考核分数为百分制,扣分执行,月底汇总;绩效奖金具体发放金额是根据月绩效考核成绩剩余分数汇总,达到相对应档位分数,领取相应的绩效奖金;未达标月绩效奖金取消;若月绩效考核分数出现负数,负分部分将按照5元1分的标准在固定工资中扣罚。

  6)基层员工绩效考核以绩效奖金一档位基础分数,采取倒扣形式;月底剩余分数为绩效奖金;若月底绩效分数出现负分,负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标准进行扣罚。

  7)分店店长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团队建设与管理合格率、营业指标完成率几方面。

  8)主管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9)领班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10)基层员工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二、奖罚程序与权限:

  1、公司部门、分店奖罚流程:直属上级下奖罚单—受奖罚人签字确认—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2、行政检查奖罚流程:检查部门对店长下奖罚总单—店长对奖罚总单签字确认—店长根据总单下奖罚单—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3、奖罚权限:

  1)公司、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2)公司、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3)公司各部门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财务经理、采购部长、营销经理;

  4)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5)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6)分店奖惩权限为3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厨师长(见习厨师长)、前厅经理(见习前厅经理)

  7)分店奖惩权限为2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组长(见习组长)

  注:

  1)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行使权限;如超出权限,可向自己直属上级申请执行;

  2)如公司各部门经理空岗,由总经理指定该部门下一级管理人员暂为执行此权限;见习岗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直接可以行使此权限。

  3)同级别管理人员之间行使奖惩权限,必须由直属上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除外。

  4)管理人员不得以累计奖惩的形式,规避权限行使。

  三、奖励制度细则:

  (一)在执行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1-50分奖励:

  1)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经济效益特别突出者;

  2)分店经济效益长期保持稳定并有一定增长幅度者;

  3)战胜严重或特殊困难,使分店保持较好经济效益者。

  4)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广价值,经济效益良好者;

  5)提出的营销策划方案对公司系统内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显的实际效果并被采纳者;

  6)针对公司的管理、营运、发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7)积极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其创造、发明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者;

  8)所领导的分店受到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者;

  9)其它具体情况;

  (二)各分店员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20分奖励:

  1)行政检查多次受到表扬者;

  2)顾客给予口头、书面、电话表扬;

  3)在店长带领下分店全员月绩效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

  4)努力钻研业务,对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发明、创造、改革、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纳、成效突出者;

  5)爱店如家、积极工作、热情服务,为本店赢得荣誉者;

  6)妥善帮助客人处理困难,受到客人高度赞扬者;

  7)努力拓展业务,对本店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8)控制开支、节约有显著成绩者;

  9)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舍己为人,保护宾客、同事的人身安全及本店资财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10)在特殊情况下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11)拾到客人遗失的贵重物品或现金上交或归还失主者;

  12)检举损害本店利益或其他不法行为,经查属实:向公司举报本店管理人员违犯规章制度经查属实者;

  (三)其它奖励:

  1)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控制在5%以内,节省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奖励。

  2)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8次,年度绩效考核加5分;

  3)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10次,无须考评可直接晋级。

  4)

  四、处罚制度细则:

  (一)1、其它处罚:

  1)公司下店行政检查发现问题按照两倍扣绩效考核分数。

  2)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超出5%,超出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处罚。

  3)月汇总分店全体员工约绩效考核不合格率达30%,店长当月岗位工资按照85%领龋

  4)月考勤汇总,有一次旷工记录当月绩效考核奖金取消;未按照制度请并事假超过三天(不含三天),当月绩效奖金按照50%领取;未按照制度请并事假超过七天(含七天)取消当月绩效奖金。(国家法定假日补休或制度规定的假日除外)

  5)年汇总出勤率:有旷工记录;年累计并事假超过20天,取消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6)顾客表扬奖励,须经前厅经理或店长证实真实性,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方可给予奖励;如出现虚假顾客表扬奖励,该职员当月岗位工资按照80%领取,取消当月所有浮动工资和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7)本年度工作出现严重失职事件,给企业造成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经济损失和名誉影响;取消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8)连续两个月绩效考核不合格,该员工第三个月岗位工资按照80%领龋

  9)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不合格率达6次,给予降级处理。

  10)年度分店店长出现本店员工或其它部门员工的重大投诉;年度晋级考核延长一个周期。

  11)年度汇总月绩效考核全员不合格率达到6次,取消店长近期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12)年度出现顾客到社会行政部门投诉服务质量或产品质量,给企业造成名誉影响或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经济损失,取消店长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二)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1—20分/次处罚:

  1)上班无故迟到、早退2分/次;

  2)事假2分/天;

  3)旷工20分/天;

  4)并事假未按照制度申请,即开始休假10分/天;

  5)管理人员未按照制度,给员工批假10分/人;

  6)管理人员在月考勤相关证明不完整的情况下,批准给予发放工资10分/人;

  7)财务人员在月考勤相关证明不完整的情况下,给予发放工资10分/人;

  8)上班期间仪容仪表不整;

  9)当值区卫生不合格;

  10)当值区摆台标准不合格;

  11)当值区备品未按要求准备;

  12)未按照标准化工作流程操作;

  13)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者;

  14)工作时间吃东西;

  15)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围堆聊天、嬉戏打闹、串岗者;

  16)交接班未详细交接事宜就离开;

  17)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吹哨、唱歌或做不雅的动作。

  18)越权擅自运用设施设备者;

  19)随地吐痰,随手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杂务;

  20)上班时间看书报杂志,收听(看)广播、录像、电视者,

  21)前厅、后厨基层员工在工作时间接听私人电话或手机;

  22)下班后无故在餐厅逗留者;

  23)将闲杂人员带入工作场所者;

  (三)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30分处罚:

  1)第二次违反第一条过错;

  2)私自换班、换休者、脱岗者;

  3)上班睡觉;

  4)损坏制服;

  5)在公共场所、食品制作场所或禁止吸烟区域吸烟;

  6)上班期间在酒店内喝酒;

  7)擅自使用餐厅客用餐具;

  8)擅自张贴、涂改通告、文件;

  9)因工作失职造成轻微损失或其他轻微事故者;

  10)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例会、培训、会议者;

  11)在同事中拉帮结派、恶语伤人者;

  12)因带情绪工作,造成顾客就餐投诉者;

  13)代客人在本店外购本店有售的商品,造成本店经济损失者;

  14)对所属物品保管不善或造成丢失者;

  15)发现营私舞弊行为而又不及时上报者;

  16)未按规定时间查夜或查夜中有徇私者;

  17)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吵;

  18)在店内聚众赌博或观看赌博。

  19)偷吃分店或客人的食物;

  20)未经店长允许私拿店内公物使用者;

  21)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未造成事故;

  22)未定期进行盘点,对财务清算工作造成不便,情节较轻者;

  23)丢失出入库单据或其它原始凭证,情节较轻者;

  24)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

  25)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者;

  (四)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20-50分处罚:

  1)未经领导允许在店内擅自向客人贩卖、索娶举行募捐活动或要求客人代办私事;

  2)上班前饮酒,当班饮酒或管理人员无应酬当班饮酒;

  3)未经总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批,私调员工工资;

  4)将店内物品、工具、材料、设备、器材等私藏;

  5)未经批准私自将客人遗忘的物品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藏;

  6)打架斗殴之双方当事人或与顾客发生斗殴之当事人;

  7)向顾客索要小费或其他报酬;

  8)盘点时未及时清理、检查快过期食品,造成财产损失者;

  9)接受供货商的宴请娱乐者;

  10)店长违反工作制度或对下属督导不严,造成较严重影响者;

  11)未严格执行检查制度造成安全隐患者;

  12)营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客者;

  13)擅自移动或动用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或改做它用;

  14)管理人员对员工投拆打击、报复;

  15)遗失本店重要物品导致中度损失;

  16)擅自越权打折、签字;

  17)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造成较轻事故;

  18)保安人员擅离职守、造成损失;

  19)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相类似者;

  (五)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分以上处罚:

  1)对客人及同事粗言秽语、出言不逊或恐吓、威胁同事;

  2)拒不执行公司对其最终处罚决定;

  3)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工作安排;

  4)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包庇隐瞒;

  5)蓄意损耗、破坏本店或客人物品者;

  6)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造成较重事故;

  7)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者。

考核奖惩制度 篇4

  一、考核奖惩制度

  (一)考核做到三公:即公开、公平、公正。

  (二)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奖赏分明。

  二、考核奖惩内容

  (一)考核

  1、德: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爱岗敬业、尊师爱幼、团结协作、乐于奉献。

  2、识:专业知识和业务进修情况。

  3、能:完成工作任务所具备的各项能力和业务水平。如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组织管理能力,学习能力及教学创新能力等。

  4、绩:各工作岗位所取得的成绩。它包括教师个人或集体获奖、指导幼儿参赛获奖等。

  5、勤:出勤率及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二)奖励

  1、自觉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

  2、完善幼儿园管理,发扬主人翁精神,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3、以集体利益为重,积极承担份外工作。

  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教工作成绩显著,本班幼儿、本职工作在各级各类评比竞赛中获奖。

  5、乐意承担各级公开教学或观摩活动,效果良好。

  6、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并在区级以上刊物上发表。

  7、获得班、组、室和单项奖的文明集体和个人。

  8、无事故发生(安全奖);全勤、无迟到早退(全勤奖)。

  (三)惩罚

  1、凡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事例,一切后果由肇事者承担;责任人的年内考核为基本合格,扣除每月考核金额及年终奖金的50%,并视后果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如情节严重,影响本园形象者可被解聘。

  2、责任事故:由于事故造成幼儿伤害,其医疗费、营养费及一切后果均由肇事者承担,同时扣除责任人月考核安全奖与年终奖金的10%,并视后果轻重给与行政处分。意外事故:扣除责任人月考核安全奖,幼儿园医疗费如在200元以下,有责任人自负;如超过200元,幼儿园则给予一定补偿,并协助解决相关事宜。

  三、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

  1、日常随机检查与定期考核(月、学期、学年)相结合。

  2、条线负责人考核与园长认定相结合的分级考核。

  3、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

  4、自评、组评、条线评及考核小组评定相结合。

  (二)奖惩

  1、奖励以考核为依据,在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奖惩。

  2、奖惩的金额根据幼儿园的经费情况,实事求是加以调整。

考核奖惩制度 篇5

  一、各部门必须将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列入日常安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二、对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坚持“遵章必奖,违章必罚,责利挂钩,奖惩到人”的原则。

  三、对未依法履行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职责,违反单位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安全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各部门建立相应的安全调度制度,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和事故随时向上级汇报。

  五、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安全考核奖励制度,增强生产安全工作的约束机制,以确保本单位安全运营。

  六、奖惩标准:按照奖惩对等的原则,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按一定标准进行奖惩。

  七、对奖惩人员定期张榜公布,以促使员工自觉做好安全工作。

考核奖惩制度 篇6

  为了全面提高学院师德师风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激励督促教师重视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和确保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六盘水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师德师风考核

  (一)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之一,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六盘水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教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师院通字[20xx]109号)文件执行。

  (二)师德师风考核由教师工作处牵头,各系具体组织实施,受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的指导。

  (三)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该教师该学期师德师风考核为不合格。

  1.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3.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4.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6.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7.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8.组织或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及邪教等活动;

  9.违反《六盘水师范学院教师礼仪规范》的规定,在师生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10.拒绝接受学院、系、部门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11.因工作不负责任,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影响或危害的

  12.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师德师风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核奖励

  1.学院设置“师德标兵”奖,每学年从师德师风考核优秀的教师中评选表彰一定数量的“师德标兵”。

  2.将教师师德表现作为评先评优的首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师风评价为优秀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各级各类优秀教师评选推荐中优先考虑。

  (二)考核惩戒

  对师德师风考核评价不合格的教师,给予以下惩戒:

  1.2年内不能参加各种评先评优。

  2.职称申报或职称晋升往后延迟2年。

  3.下一个学年不能承担教学任务,自费离岗学习或调整工作岗位。

  三、本办法由教师工作处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考核奖惩制度 篇7

  一、规定:

  (1)级以上(含主管级、不含分店)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和考评表并用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2)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3)累计12月绩效考核为一个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为一个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内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将处罚单按岗位分类汇总,上报行政人事部进行统计。

  (4)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和各分店考核成绩汇总后报财务部。

  (5)级以上(含领班级)绩效考核分数为百分制,扣分执行,月底汇总;绩效奖金具体发放金额是根据月绩效考核成绩剩余分数汇总,达到相对应档位分数,领取相应的绩效奖金;未达标月绩效奖金取消;若月绩效考核分数出现负数,负分部分将按照5元1分的标准在固定工资中扣罚。

  (6)基层员工绩效考核以绩效奖金一档位基础分数,采取倒扣形式;月底剩余分数为绩效奖金;若月底绩效分数出现负分,负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标准进行扣罚。

  (7)分店店长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团队建设与管理合格率、营业指标完成率几方面。

  (8)主管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9)领班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11)基层员工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二、程序与权限:

  1、公司部门、分店奖罚流程:直属上级下奖罚单—受奖罚人签字确认—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2、行政检查奖罚流程:检查部门对店长下奖罚总单—店长对奖罚总单签字确认—店长根据总单下奖罚单—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3、奖罚权限:

  (1)公司、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行政人事部经理

  (2)公司、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3)公司各部门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财务经理、采购部长、营销经理;

  (4)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5)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6)分店奖惩权限为3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见习长)、经理(见习前厅经理)

  (7)分店奖惩权限为2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组长(见习组长)

  注:

  (1)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行使权限;如超出权限,可向自己直属上级申请执行;

  (2)如公司各部门经理空岗,由总经理指定该部门下一级管理人员暂为执行此权限;见习岗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直接可以行使此权限。

  (3)同级别管理人员之间行使奖惩权限,必须由直属上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除外。

  (4)管理人员不得以累计奖惩的形式,规避权限行使。

  三、奖励制度细则:

  (一)在执行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1—50分奖励:

  (1)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经济效益特别突出者;

  (2)分店经济效益长期保持稳定并有一定增长幅度者;

  (3)战胜严重或特殊困难,使分店保持较好经济效益者。

  (4)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广价值,经济效益良好者;

  (5)提出的营销策划方案对公司系统内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显的实际效果并被采纳者;

  (6)针对公司的管理、营运、发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7)积极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其创造、发明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者;

  (8)所领导的分店受到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者;

  (9)其它具体情况;

  (二)各分店员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20分奖励:

  (1)行政检查多次受到表扬者;

  (2)顾客给予口头、书面、电话表扬;

  (3)在店长带领下分店全员月绩效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

  (4)努力钻研业务,对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发明、创造、改革、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纳、成效突出者;

  (5)爱店如家、积极工作、热情服务,为本店赢得荣誉者;

  (6)妥善帮助客人处理困难,受到客人高度赞扬者;

  (7)努力拓展业务,对本店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8)控制开支、节约有显著成绩者;

  (9)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舍己为人,保护宾客、同事的人身安全及本店资财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10)在特殊情况下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11)拾到客人遗失的贵重物品或现金上交或归还失主者;

  (12)检举损害本店利益或其他不法行为,经查属实:向公司举报本店管理人员违犯规章制度经查属实者;

  (三)其它奖励:

  (1)月绩效考核员汇总率控制在5%以内,节省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奖励。

  (2)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8次,年度绩效考核加5分;

  (3)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10次,无须考评可直接晋级。

  四、处罚制度细则:

  (一)1、其它处罚:

  (1)公司下店行政检查发现问题按照两倍扣绩效考核分数。

  (2)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超出5%,超出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处罚。

  (3)月汇总分店全体员工约绩效考核不合格率达30%,店长当月岗位工资按照85%领取。

  (4)月考勤汇总,有一次旷工记录当月绩效考核奖金取消;未按照制度请病、事假超过三天(不含三天),当月绩效奖金按照50%领取;未按照制度请病、事假超过七天(含七天)取消当月绩效奖金。(国家法定假日补休或制度规定的假日除外)

  (5)年汇总出勤率:有旷工记录;年累计病、事假超过20天,取消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6)顾客表扬奖励,须经前厅经理或店长证实真实性,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方可给予奖励;如出现虚假顾客表扬奖励,该职员当月岗位工资按照80%领取,取消当月所有浮动工资和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7)本年度工作出现严重失职事件,给企业造成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经济损失和名誉影响;取消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8)连续两个月绩效考核不合格,该员工第三个月岗位工资按照80%领取。

  (9)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不合格率达6次,给予降级处理。

  (10)年度分店店长出现本店员工或其它部门员工的重大投诉;年度晋级考核延长一个周期。

  (11)年度汇总月绩效考核全员不合格率达到6次,取消店长近期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12)年度出现顾客到社会行政部门投诉或产品质量,给企业造成名誉影响或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经济损失,取消店长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二)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1—20分/次处罚:

  (1)上班无故迟到、早退2分/次;

  (2)事假2分/天;

  (3)旷工20分/天;

  (4)病、事假未按照制度申请,即开始休假10分/天;

  (5)管理人员未按照制度,给员工批假10分/人;

  (6)管理人员在月考勤相关证明不完整的情况下,批准给予发放工资10分/人;

  (7)财务人员在月考勤相关证明不完整的情况下,给予发放工资10分/人;

  (8)上班期间不整;

  (9)当值区卫生不合格;

  (10)当值区标准不合格;

  (11)当值区备品未按要求准备;

  (12)未按照标准化工作流程操作;

  (13)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者;

  (14)工作时间吃东西;

  (15)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围堆聊天、嬉戏打闹、串岗者;

  (16)交接班未详细交接事宜就离开;

  (17)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吹哨、唱歌或做不雅的动作。

  (18)越权擅自运用设施设备者;

  (19)随地吐痰,随手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杂务;

  (20)上班时间看书报杂志,收听(看)广播、录像、电视者,

  (21)前厅、后厨基层员工在工作时间接听私人电话或手机;

  (22)下班后无故在餐厅逗留者;

  (23)将闲杂人员带入工作场所者;

  (三)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30分处罚:

  (1)第二次违反第一条过错;

  (2)私自换班、换休者、脱岗者;

  (3)上班睡觉;

  (4)损坏制服;

  (5)在公共场所、食品制作场所或禁止吸烟区域吸烟;

  (6)上班期间在酒店内喝酒;

  (7)擅自使用餐厅客用餐具;

  (8)擅自张贴、涂改通告、文件;

  (9)因工作失职造成轻微损失或其他轻微事故者;

  (10)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例会、培训、会议者;

  (11)在同事中拉帮结派、恶语伤人者;

  (12)因带情绪工作,造成顾客就餐投诉者;

  (13)代客人在本店外购本店有售的商品,造店经济损失者;

  (14)对所属物品保管不善或造成丢失者;

  (15)发现营私舞弊行为而又不及时上报者;

  (16)未按规定时间查夜或查夜中有徇私者;

  (17)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吵;

  (18)在店内聚众赌博或观看赌博。

  (19)偷吃分店或客人的食物;

  (20)未经店长允许私拿店内公物使用者;

  (21)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未造成事故;

  (22)未定期进行盘点,对财务清算工作造成不便,情节较轻者;

  (23)丢失出入库单据或其它原始凭证,情节较轻者;

  (24)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

  (25)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者;

  (四)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20—50分处罚:

  (1)未经领导允许在店内擅自向客人贩卖、索取、举行募捐活动或要求客人代办私事;

  (2)上班前饮酒,当班饮酒或管理人员无应酬当班饮酒;

  (3)未经总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批,私调员工工资;

  (4)将店内物品、工具、材料、设备、器材等私藏;

  (5)未经批准私自将客人遗忘的物品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藏;

  (6)打架斗殴之双方当事人或与顾客发生斗殴之当事人;

  (7)向顾客索要小费或其他报酬;

  (8)盘点时未及时清理、检查快过期食品,造成财产损失者;

  (9)接受供货商的宴请娱乐者;

  (10)店长违反工作制度或对下属督导不严,造成较严重影响者;

  (11)未严格执行检查制度造成安全隐患者;

  (12)营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客者;

  (13)擅自移动或动用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或改做它用;

  (14)管理人员对员工投拆打击、报复;

  (15)遗失本店重要物品导致中度损失;

  (16)擅自越权打折、签字;

  (17)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造成较轻事故;

  (18)保安人员擅离职守、造成损失;

  (19)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相类似者;

  (五)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分以上处罚:

  (1)对客人及同事粗言秽语、出言不逊或恐吓、威胁同事;

  (2)拒不执行公司对其最终处罚决定;

  (3)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工作安排;

  (4)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包庇隐瞒;

  (5)蓄意损耗、破坏本店或客人物品者;

  (6)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造成较重事故;

  (7)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者。

考核奖惩制度 篇8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公路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对“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重要性的认识,根据盛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的要求,结合交通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市交通局、区(市)县交通局、交通企事业单位隐患排查整治三级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对公路客货运输、客货站点、水上运输、公路事故多发点段和病害桥梁等重点部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标本兼治、防患于未然。

  第三条市交通局每年底由有关处分别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整改计划、整改方案,分别报送省交通厅、公路局、运管局和航务局。同时抄送局安全监督处,汇总上报市政府办公厅、市安监办等相关部门。并按照省交通厅、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治任务,在职责范围内有计划地对隐患整治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整治任务按期完成;坚持每季度定期排查和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建设处负责国省干线在建公路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公路处负责公路、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市级收费公路公司排查整治收费路桥的安全隐患;交管处负责指导督促市级客货运输、客货站点、汽车维修企业、驾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航务处(海事局)负责水上运输和渡口码头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第四条区(市)县交通局负责县道公路桥梁、属地管理的客货运输企业、客货站点、汽车维修、驾校、水上运输和渡口码头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整治计划、整改方案,分别报送市交通局安全监督处、公路处、交管处、航务处(海事局);并按照市交通局、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治任务,在职责范围内有计划地对隐患整治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坚持季度排查和经常性排查整治制度。

  第五条公路桥梁施工企业、养护企业、公路客货运输企业、客货站点、汽车维修企业、驾校、航运企业和船舶修造企业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计划和整改方案,并报上级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坚持月查和日查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按时完成各级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治任务。

  第六条隐患整治项目完工后,负责整治的单位要及时向下达隐患整治任务的政府或上级交通部门提交评价申请,由下达任务的政府或交通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其安全性进行评价;整治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不能投入生产和使用,并限期重新进行整改。

  第七条本制度经xx市交通局修订后,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考核奖惩制度 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推进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工作、学习环境,根据本镇实际,特制定镇环境卫生考核奖惩办法。

  一、组织领导

  由镇纪委牵头成立环境卫生督查考核小组,汇总考核情况,以督查通报的形式公布。

  二、考核对象

  全镇8个村(居)。

  三、考核时间

  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具体考核时间视情况而定。

  四、考核细则

  季度及年终考核采取100分制,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一)组织管理工作15分

  1、成立支部书记任组长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会议不低于一次,并以专题会议形式记录在案的,记5分。

  2、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责任的,记5分。

  3、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不扣发、不截留环卫人员工资的,记5分。

  (二)群众动员工作25分

  1、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发动群众参与环境卫生的保洁和管理工作,提高群众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的,记4分。

  2、制作不少于3面高标准宣传环卫的文化墙,及时张贴、分发上级部门下发的宣传品的,记8分。

  3、村干部成员能够经常性开展督促劝导活动,村(居)每季度开展一次农户卫生检查评比,选出卫生文明户和不清洁户的,记8分。

  4、落实党员干部、低保对象户义务劳动制度,每周开展不低于一次的义务劳动,并进行环境卫生保洁、劝导或教育工作的,记5分。

  (三)保洁人员配备10分

  1、科学合理地配备专职环卫人员,确定待遇报酬,环卫人员履职情况较好,积极性较高的,记5分。

  2、各村(居)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垃圾清运人员,确保固定收集场所的垃圾能及时清运的,记5分。

  (四)农户卫生20分

  1、落实农户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房前屋后、绿化树下、晒坪水沟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摆杂物的,记5分,未达标的视情况扣分。

  2、家庭生活垃圾能够自觉放入垃圾收集容器,无焚烧迹象的,记5分,未达标的视情况扣分。

  3、室内整洁卫生,无乱泼、乱倒现象,生产生活用具摆放整齐,家禽牲畜圈养,无露天粪坑的,记10分,未达标的视情况扣分。

  (五)村庄卫生30分

  1、辖区内村组道路路面平整、无坑洼,两侧整洁有序,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乱搭、乱摆现象的,记8分,未达标的视情况扣分。

  2、村庄无敞口露天粪池及臭水沟渠、塘洼的,记6分,未达标的视情况扣分。

  3、村庄里无乱丢、乱堆、乱倒垃圾,特别是不见成堆成片垃圾,垃圾都进入固定收集设施,进行密闭管理,村庄里公共区域及村民集中活动场所干净、整洁、卫生的,记8分,未达标的视情况扣分。

  4、村庄里沟渠、河(港)道、池塘无漂浮垃圾,塘(港)堤无成堆垃圾及白色污染物的,计8分,未达标的视情况扣分。

  如因季度整治工作重点不同,需增加考核内容及项目的,在检查前两周告知各村(居),并确定增加的检查项目及分值。

  五、奖惩办法

  实行保证金制度,包片班子成员、城管中队、支部书记个人交纳环境卫生整治保证金3000元,年末考核加权平均得分高于80分的,按所交保证金数额进行奖励。

  每月考核一次,一个季度为一个奖惩周期,各村(居)将本季度三次得分累加在一起,按总分进行排名。对在季度考核中排名前三位的村(居)予以通报表扬,并分别奖励3000元、20xx元、1000元,奖金用于奖励先进个人,其中50%用于奖励支部书记;对排名后两位且总平均分低于80分的村(居)予以通报批评,并分别处罚1500元、1000元,扣除包片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20%的个人保证金;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后两位且总平均分低于80分的村(居),对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扣除包片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50%的个人保证金;连续三个季度排名后两位且总平均分低于80分的村(居),对支部书记采取组织处理,并扣除包片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全额个人保证金,扣除的保证金年末不予退还。

  在上级部门明查暗访中被点名通报批评的,作为主要扣分点的村(居),每次处罚该村(居)20xx元。在上级明查暗访中连续两次被通报批评的,作为主要扣分点的村(居),对该村(居)支部书记采取组织处理。

考核奖惩制度 篇10

  第一条为加强交通部门各类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和紧急突发事件(故)及时上报的通知》要求,结合交通部门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事故报告。凡发生死亡1人以上,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伤亡事故,以及特别紧急、重大突发事件(故),死亡3人以上,经济损失30万以上或群伤事故,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严重泄漏、燃烧、爆炸和人员伤亡事故,事故责任单位必须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及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立即向市、区(市)县交通局值班室报告,并在4小时内形成正式的事故快报。

  1、道路运输事故:市级运输企业负责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交管处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值班室报告,交管所向交管处值班室报告。

  2、水上运输事故:市级航运企业分别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航务处(海事局)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海事处向海事局报告。

  3、公路桥梁施工和养护作业事故:市级路桥和养护企业、收费公路公司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公路处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公路所向公路处值班室报告。

  4、交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区(市)县交通局和市级交通生产企业直接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

  凡发生重特大伤亡责任事故、社会影响恶劣的一般伤亡责任事故、危化品运输安全事故,市交通局值班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在向局领导和有关处(室)报告事故的同时,立即按要求向市政府值班室、省交通厅值班室、市安监局值班室报告,交管处、公路处、航务处(海事局)负责分别向省运管局、公路局、航务局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在电话报告的同时,及时以书面形式传真报送事故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第三条安全事故的统计。安全事故的统计时间为上年的`12月26日至当年的12月25日,上月的26日至当月的25日。市交通局负责统计盛市级国营、集体、民营、股份制交通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区(市)县交通局负责统计在本地注册的国营、集体、民营、股份制交通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

  1、道路运输事故统计:按照交通部制订的《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统计报告办法》的要求,区(市)县交通局和市级道路运输企业在每月5日前填报省交通厅统一印制的《四川省公路运输企业行车事故(月、季、年)报表》交市交通局安全监督处,安监处汇总后在每月10日前分别报送省运管局、局规划处,并将《安全指标对比分析表》报局长、分管安全副局长等有关局领导。

  2、水上运输安全事故统计:水上运输安全事故由区(市)县海事处和市级航运企业统计,并在每月5日前上报市航务处(海事局),航务处(海事局)在每月5日前报送局安监处,安监处在每月10日前报送市安监局。

  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办法,市级道桥施工和养护企业、收费公路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由公路处负责统计,并在每月5日前汇总交安监处;其它市级交通企事业单位在每月5日前向局安全监督处报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表》,经安监处汇总后报局领导和市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区(市)县级交通企事业单位职工伤亡事故由区(市)县交通局负责统计,并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第四条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市交通局和区(市)县交通局分别建立道路运输安全、水上运输安全、企事业职工伤亡事故档案专卷,落实专人负责保管。档案内容包括:上级领导对事故的批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处理事故的文件和批复、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快报和应急救援处置报告、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决定、企事业单位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每月各类事故统计报表等。安监处、交管处、公路处、海事局对各类违章受到执法部门依法严厉查处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分别建立劣迹档案,并在交通安全公示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

  第五条本制度经xx市交通局修订后,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考核奖惩制度 篇11

  工资结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奖金+工龄工资

  一、岗位工资:

  x元

  二、效益工资:

  x元

  1、每周五下午点之前交下周教案,认真制定周计划、月计划,扎实教学。让每一位幼儿都能掌握必须的知识和潜力,保证教学质量。

  2、严格执行上课时间,根据课程表上课,上课时教学教具要准备充,教师要熟悉教学资料及目标。合理科学安排教育活动。不得擅自换课、掉课。户外活动要有组织,教师要照顾好每一位幼儿。

  3、注意幼儿常规培养,让幼儿养成各种良好的行为习惯,要做到随机教育。

  4、带班教师要负责每一天组织幼儿进行各种活动,不得擅自脱岗,每一天早上,教师带幼儿随时出操,准备好器械和作用物品。

  5、每月填好每一位幼儿的成长记录和家长联系手册。语言建明扼要,并在月底前往返,回收率与幼儿出勤率统一。

  6、幼儿进、离园时,当班教师务必轮流站在门口迎接并负责询问或交接孩子的状况。幼儿在上学和放学时,老师应当和幼儿用礼貌用语。当天发生的事情当天解决,及时主动的沟通。

  7、培养每一位幼儿良好的习惯,礼貌礼貌等。抓好幼儿日常生活常规,保证幼儿衣着整洁。及时更换,不反穿鞋,不流鼻涕,不留指甲,梳好头发。

  8、照顾好每一位幼儿,准时为病儿喂药。不发生漏吃或吃错药的状况。

  9、值午班的教师不锁门、不闲聊,持续清醒,不断巡视,照顾好幼儿。为幼儿盖被子。大班、中班午休2点准时起床。

  10、坚持正面教育幼儿,确保幼儿心里健康发展。

  注:以上条例为扣分式工资,每出现一次错误扣分,总分为分。

  三、奖金:x元

  A、职业道德奖x元(1、2、3、4)

  1、对幼儿要有耐心、爱心、不得用语言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2、对家长要有热心,真心,服务周到,不得向家长索要物品或与家长争吵,要妥善处理。与家长的矛盾,不得因个人影响园里声誉。

  3、杜绝侵占幼儿的食品和物品。

  4、敬岗爱业,有用心的进去精神,团结协作。

  注:违反上述规定,如有家长投诉,经核实,老师确实存在过错,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给予处分。扣---xx元。

  5、每月按月安全奖励xx元,全勤奖励xx元。

  6、班级幼儿按园里规定的人数,(大班30人,中班25人),每期每班多一人发给班主任奖金xx元。

  7、每月务必要在月底前评出优秀班主任,优秀班主任(包括课间活动,活动组织,上课期间卫生清洁)组织奖,每学期奖给每人xx元。

  8、工作一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服从领导,听从分配,一心为幼儿着想。模范遵守我园规章制度,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并为我园争得荣誉。奖x元。

  9、热爱幼儿,关心幼儿,用心为幼儿和家长服务,做出必须成绩和贡献,曾多次受到大家和家长表扬的可奖100元。

  10、幼儿大小便的脏衣服要及时清洗干净交给家长。组织工作好幼儿吃饭让幼儿安静愉快的就餐。教育幼儿不挑食、不掉饭粒。可奖x元。

  11、按时陪伴校车接送是每一位老师务必要做的,每月奖x元。

  12、每月月底教师务必家访每一位幼儿家长的,奖x元。

  注:以上奖金条例为每一位幼儿老师所必备的,按岗取酬,能者多得。

  四、工龄工资

  凡是在本幼儿园工作一年以上者,每月加工资x元。

  五、惩罚

  1、教师带班时,私自换班,串班聊天,接打电话,接待外客,一次扣工资x元。

  2、教师在学校是务必将普通话,违者一次扣工资xx元。

  3、在园闹纠纷,和同事之间发生争吵劝告无理取闹进行谩骂,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扣工资xx元-----x元。严重者不聘、和家长争吵一次的扣xx元。

  4、在园内挑拨离间,说三道四,一经查出一次扣工资xx元。

  5、在社会上说三道四影响幼儿园的荣誉和形象的,一经查出一次扣工资x元。并写检查向全园教职工进行自我检讨。

  6、教师务必依据园教学工作要求开展各项教学任务,如按时备课,准备教具,教学计划、教学笔记等。不按质量完成者第一次批评教育,从第二次开始一次扣工资x元。

  7、厨房人员及采购人员出现食物异常现象造成幼儿中毒事故等。一次扣每人工资x元。造成违法现象,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班级卫生不干净,有死角,一次一处扣班级教师xx元。

  9、不服从领导安排者,一次口工资xx元。

  10、事假一天扣xx元。

  11、病假每一天扣工资xx元,有医院证明和医保中心报账材料的,每一天口工资xx元。请假长的按以上制度进行扣除。

  12、旷工一次扣x元。

  13、在校的老师,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干对幼儿园没有好处的事情,如干私活等发现一次扣xx元。

  注:以上条例是我园的规章制度,目的为了维持我园的正常工作运营,也是对每一位家长信任负责。

考核奖惩制度 篇12

  为了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乡管理中心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各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二、各校校长、幼儿园长对学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分管具体工作的人员负直接责任。

  三、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入门登记制度,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对于老弱病残和不负责任的门卫学校不得录用,村派的门卫属上述情况者,学校(幼儿园)要向村写出书面报告,否则校长(园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四、保安(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坐班,维护好学校秩序,保证校内人员和财产安全,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必要时,要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

  五、校总务处要负责检查全校的门窗、标志牌和其他财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对于工作不利造成的重大损失,要追究其赔付责任。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六、电工必须定期检查校内用电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电。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七、各校(园)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的食堂卫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食堂的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留验,到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食堂工作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作好防范工作。严格进货渠道。认真作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要定期查体,上岗时要佩带健康卡。对于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z市中心小学

考核奖惩制度 篇13

  由学校考评小组根据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具体要求,并参照职改考评体系,采用定期考评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园的治安员进行考核,根据考评结果分别给予精神、物质奖励或处罚。

  一、奖励条例:

  1、年度考核优秀者给予奖励。

  2、主动关心集体、争做好事、爱护儿童、乐意做份外事。

  3、积极投入教育改革,提供有效的合理化建议,能为办好幼儿园、提高保教质量献计献策。

  4、遇到突发情况能挺身而出,为幼儿园着想、为孩子着想、并为之作出贡献。

  5、在工作中能注重幼儿安全,并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不出事故的进行奖励。

  二、处罚条例:

  1、语言粗鲁、有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

  2、不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擅离岗位、聊天、串班、干私活、借公济私的行为。

  3、不服从管理,影响同志间关系。

  4、违反财务制度,挪用公共财物,损害幼儿、家长利益,一经发现,加倍处罚。

  5、说不利于团结的话,影响同志关系,有损于幼儿园形象。

  6、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工等处理参照有关规定和“内体改方案”执行。

考核奖惩制度 篇14

  一、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从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录作为评定职称、实施奖惩和工资评定的依据。

  二、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幼儿园的考核评估,通过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

  奖励

  1、凡改进工作效果很好、成绩显著者可获得专项奖(如保健工作成绩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绩、创编教材或制作教具成绩显著、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成绩突出等);

  2、凡在城镇以上发表的优秀论文(或经验总结)可获得个人奖。

  3、能为幼儿园争得荣誉,如在“六一”活动中做出成绩重奖。

  惩罚:

  1、不服从工作需要,不服从组织分配,体罚、变相体罚或虐待幼儿,工作失职,出了责任事故或差错(如幼儿走失、骨折、消毒不严格等),根据具体情况,扣除当月奖金;

  2、工作擅离职守,干私活或无故旷工一天以上扣除当月奖金;

  3、闹无原则纠纷、讲粗言烂语、造谣中伤、破坏团结等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制裁;

  4、凡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和本园师德要求,因自己的言行影响集体荣誉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惩罚。直至解聘。

考核奖惩制度 篇15

  为深入推进新农村乡风革命,加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提高各村干部参与的积极性,落实农户门前三包,提升全镇环境卫生面貌,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本奖惩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书记、主任(一肩挑村庄的副主任)。

  二、考核内容

  各村村域范围包括通村道路两侧环境卫生保洁、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池塘、河道、沟渠、公厕、垃圾堆放点及其周围区域的整洁干净,畜禽养殖污水的直排、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农户门前三包落实情况。

  三、考核方式

  1、采取明查暗访、每月检查的方式进行考核。

  (1)明查暗访。镇巡查组不定期对全镇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保洁情况进行专项巡查,并拍照建档。

  (2)每月检查。镇生态办每月至少安排1次专项检查,对全镇28个行政村(包括自然村)实地检查,检查结果每月进行公布。

  2、对在明查暗访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直接以《整改通知单》形式交办给所在村,并限期整改,同时根据奖惩办法进行奖惩。

  四、奖惩措施

  1、镇政府设立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奖励基金20万元/年。各村以上一年年报人口为准,设立基础奖5元/人。

  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镇巡查组和生态办交办整改任务的奖励50元/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扣罚200元/点。但同一点位整治后再次反弹的直接扣罚200元/点。

  3、开展全域卫生保洁,落实全民清洁日、门前三包,发挥好村民的主体责任。在县检查中得分低于县平均分的每分扣罚100元,高于平均分的奖励200元/分;列入县红榜村的,一次奖励20xx元,列入县黑榜村的一次扣罚20xx元。

  4、因整治不力、长效管理不到位,被镇、县、市检查或领导点名通报批评的,分别扣罚500元、1000元、20xx元,被媒体曝光的,加倍扣罚。

  五、本办法根据考核每半年兑现一次。

  六、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实行。

考核奖惩制度 篇16

  一、贯彻执行《实施办法》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由本校视情给予表彰,可给予100元至500元奖励。

  1、认真开展治安保卫工作,严格执行本《实施办法》,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在预防案件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2、协同公安机关破获木校范围内的各种政治、刑事案件,或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成绩显著的。

  3、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消防治安灾害事故隐患,使国家、集体和职工财产、生命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妥善调解处理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或对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人员帮教转化工作成绩显著的。

  5、因治安保卫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嘉奖、记功的。

  二、 失职、违章行为尚不够《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行规、处罚的,按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扣除奖金并可给予行政处分。

  1、同有关人员未打招呼翻墙越门进入校园的

  2、不尽法律义务、知情不报、隐瞒违法犯罪等有碍于案件侦破的

  3、看、抄、传、听黄色淫秽书刊、图片、录像的

  4、故意损坏学校内部装饰或各种标志的

  5、偷窃少量公私财物的

  6、参与赌博的

  7、违反制度引起火警的

  8、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干扰他人正常工作与生活的

考核奖惩制度 篇17

  为了促进本园健康、快速的发展,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管理,切实提高保教保育质量,从我园实际情况出发,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师德师风

  1、自觉自愿参加园内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每天加10分。举行集体活动注意谈吐仪表,影响幼儿园形象者、不服从安排者、无故不参加者、扣2---10分。

  2、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家长发生争吵,否则根据情节酌情扣1---5分。

  3、不得在教职工之间相互说长道短、挑拨离间搞不团结,发现一次扣5分。

  4、严格使用普通话,发现一次不说普通话扣2分。

  5、不体罚、变相体罚幼儿,发现一次扣2---5分。

  6、对家长及有关人员来园咨询,热情主动给予解释,态度较好加2分,不理睬扣2分。

  7、不能私自调动幼儿和互相调课,发现一次扣5分。

  8、不管任何原因给家长做工作劝幼儿退学者,发现一次扣5分。

  9、获家长、社会好评的,或在上级检查中获得高度评价者酌情奖励2---10分。

  10、为本园发展献计献策或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奖励2---10分。

  二、政治业务学习

  1、学习开会时间,请假一次扣3分,迟到扣1分,无故缺席扣5分。

  2、每周听课一节,听一次加2分,无记录、评议不加分,少听一节扣2分。

  3、园内学习、教研一次加1分。

  4、每月两篇教学随笔或教育笔记、一篇钢笔字、一幅简笔画、一篇毛(粉)笔字,月底交送,按时交送按质量分别加3---5分,否则,扣3---5分。

  三、保教工作

  1、按时完成各项计划总结,每项加2分,缺一项扣2分。

  2、提前一周备课,不得照抄教参,每节课后要有教后感,检查时评定等级,依次加3分、2分、1分,检查时缺一次扣2分。

  3、观察记录、周计划以班为单位,每周一放学前交,按时交者各加1分,迟交者各扣1分,不交者各扣2分。

  4、家园联系栏和版报按要求、时间更换的班级,其成员各奖2分,否则各扣2分。

  5、要求按时上交的各类资料,不按时交者扣2分。

  6、游戏活动组织有创新、有意义,被推行、肯定加1---5分。

  7、按照一日活动表开展活动,机动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幼儿消极等待,教师不组织幼儿活动者扣2分。

  8、上班时间干私活、聊天、串岗、当幼儿面吃零食,发现一次扣3分。

  9、上班、午休时间躺幼儿床上睡觉扣2分。

  10、上班时间洗衣服一次扣3分。

  11、私自调班一次扣2分。

  12、户外活动聚众聊天、不照看幼儿,发现一次扣2分。

  13、班级每月无安全事故发生各加5分,如发生安全事故,属教师责任时,根据情况酌情扣1-10分。

  14、幼儿屙尿裤子要及时处理,未发现或未处理者主、配班老师各扣3分。

  15、发现幼儿穿反鞋、未扣扣子或扣错扣子、无系鞋带、衣裤未穿整齐、蓬头垢面等,发现一人扣2分。

  16、每天下午主班带领幼儿进行户外游戏活动,不组织游戏者扣2分;活动组织生动、有趣,幼儿积极性高,效果较好者加2分。

  四、考勤制度

  1、周全勤奖2分,月全勤奖10分,期全勤奖50分。(不重复奖,按最高奖加分)

  2、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十分钟内扣1元,十分钟到三十分钟之间扣3元,三十分钟后按旷工半天处理。

  3、请假一天扣10元,均分给搭班教师;旷工一天扣30元。超过三天者,请中心校主任批准。

  4、请假必须写请假条,并调整好自己的课上报园长,上班时再把课补上。课不安排者,园内安排,一天扣20元。

  5、累计请假两周者,不享受福利待遇。(正常产假,公派学习、公差、公假除外)

  6、按有关规定产假三个月,流产3天,婚假3天,丧假直系3天,旁系1天。

考核奖惩制度 篇18

  1、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必须切抓落实,定期检查和考核。

  2、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检查和考核要与教育教学的检查和考核同步进行,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应成为对教工检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3、对教工师德考核的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和活动、遵纪守法、以法执教、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廉洁从政,团结协作。

  4、每年对教工的师德考核采用自查自评,教师互评,家长测评,学生测评程序进行。

  5、工会、教务处、政教处负责师德教育平时的检查工作:

  (1)工会加强组织师德建设的各项活动。

  (2)教导处负责对教师工作态度、工作质量、以法执教、爱岗敬业情况的检查,召开学生座谈会,征求意见并整理。

  (3)政教处负责召开家长会,征求家长对学校及教工师德建设的意见、建议,并整理。

  6、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1不准有偿给学生补课,有偿家教或巧立名目乱受费;

  2不准乱订乱发教学辅导资料或向学生推销商品;

  3不准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4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接受学生及学生家长宴请,礼品;

考核奖惩制度 篇19

  一、师德考核对象:学校在职在编的全体教职工。

  二、师德考核组织:学校成立由学校、家长、教师组成三个层面的师德考评组织具体负责师德考评工作。

  三、师德主要从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八个方面进行考核。

  四、师德考核采取自述、考评表、访谈相结合的办法,由教师考核组、家长考评组、学校考核组三个层面的考评得分按规定比例累加后,综合各方面评价意见和教师本人教育教学实绩作出考核结论。

  五、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六、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前置条件。

  七、考核结果公示期为五天。

  八、本制度经教职工大会透过后实施。

考核奖惩制度 篇20

  为强化幼儿园常规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全民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办学效益,现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的精神,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奖惩制度,制度包括三个部分,即考核奖惩原则、考核奖惩内容、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奖惩原则

  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使教职工进—步树立为人师表,—切为了孩子的教育思想,为教育事业做贡献。力求如实全面地反映教职工的工作实绩大小,工作任务多少,工作态度好坏,业务水平的高低。以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为依据、按劳分配为原则,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促进教工素质及保教质量的提高。

  二、考核奖惩内容

  履行岗位职责;职业道德;工作成果;工作负荷;业务进修等其它工作。

  一)奖励部分: (300—500分)

  1、教师在专业技能和教学能力方面不断钻研,在各项比赛中获奖的。

  ①本园内部:颁发一等奖证书;二等奖证书;三等奖证书;

  ②县级:一等奖3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

  ④省 级 :一等奖6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30元;

  ⑤国 家 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⑥在全国性CN刊物发表一篇奖给50元;

  ⑦在教育主管部门主编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一篇:国家级50元,省级40元,地市级30元,仪征市级20元。

  2、教师在各类优质课或公开课评比中获奖的:

  ①本园内部:颁发一等奖证书;二等奖证书;三等奖证书;(随档案保存)

  ②县级:一等奖3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 ③市级:一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 ④省 级:一等奖6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30元;

  ⑤国家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⑥其它表演、公开课、研讨课县市级以上一律发给20元/人的补贴。

  3、指导学生集体、个人参赛获奖(指主要指导老师,其他配合老师酌情)

  ①本园内部:颁发一等奖证书;二等奖证书;三等奖证书;(随档案保存

  ③市级:一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 ④省 级:一等奖6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30元

  ⑤国家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4、上班时间能认真组织一日活动,教学常规井然有序。班级所开展的活动效果显著、突出,孩子积极参与班级课内外活动,积极发言,踊跃举手,受到家长、同行一致好评且达到推荐的(每次对一日活动,被推荐为最受家长欢迎教师)(50分/次)

  5、班级主题、区角等环境整洁丰富美观,更换及时,幼儿参与率高,废旧材料利用好。

  各种台帐、资料按要求认真填写,字迹工整,排版正确(标题黑体小三、正文宋体小四、行间距1.75),内容充实完备(内容符合要求、标题、学期、班级号、姓名、日期填写符合要求)。

  台账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 如逾期拖沓甚至影响幼儿园事务者。

  积极参加各科教科研活动,有创新勇于发表自己的观点及看法,且被采纳者(30分/次)

  6、在工作中不牢骚满腹,不固守成规,乐于开动脑筋,积极进取,改进工作效果很好、成绩显著者可获得专项奖(如保健工作成绩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绩,严格把握幼儿膳食(禁止幼儿、教师私带食品园内食用),创编教材或制作教具成绩显著、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成绩突出等)通过评比的先进个人奖。(50分/年)

  7、有过硬的职业道德,被评“家长最满意教师”,连续受到5次以上(不含)得到家长最受欢迎教师称号,且情况属实,不是拉帮结派获得的;(50分/次)

考核奖惩制度 篇21

  每个人100分基本分。

  奖励加分制度:

  1.上课积极抢答问题并且回答正确+20分。

  2.作业完成良好+40分,优秀+100分,完成并且家长签字+30分。

  3.遵守课堂秩序和纪律+20分。

  4.上台展示一次+50分,最好的学员+100分。

  5.考试第一名+500分,第二名+300分,第三名+200分。

  惩罚扣分制度:

  1.迟到早退-20分。

  2.作业不完成-40分,家长不签字-30分,两者都未完成-100分,并且叫家长。

  3.随手扔垃圾、吐痰-20分,并且惩罚打扫卫生。

  4.有上课捣乱行为-20分。

  5.有骂人行为-30分。

  6.有打架行为-100分,并且叫家长。

  7.损坏公物-100分,并赔偿。

  8.有弄虚作假行为-100分。

考核奖惩制度 篇22

  第一条:考核资料: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等八个方面,详见《XX学院师德考核评价标准》(附件一)。

  第二条:考核范围:全校教职工。

  第三条:考核工作小组:有工会具体负责考核。

  第四条:考核时间:每年7月份。

  第五条:考核的过程和结果运用:

  1、根据考核资料被考核人进行自我考核打分。

  2、级部或科室根据工作表现有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打分。

  3、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评价。根据需要,对评价标准中部分项目,采取由学生及学生家长问卷评定的办法。

  4、学校考核小组对每个教师的考核等次,张榜公布考核结果;被考核人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的3天内申请复核,学校考核小组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公示期满并无异议后,将师德师风考核材料交被考核人签字,最后存档。

  5、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89-70分)、不合格(69分以下)三个等次。其中自我评价占20%,级部或科室评价占30%,考核组评价占50%(参考学生以及家长评价)。

  6、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要作为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7、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优秀的,在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思考。

  8、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处绩效工资,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销教师资格、解聘。

  9、对违反下列中的任何一条者,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1)不讽刺、挖苦、歧视以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不利用工作之便搞“学钱交易”。

  (3)不向学生乱收费,不擅自征订复习资料或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等

  (4)不搞有偿家教,不得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5)不得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介绍、暗示或强制学生理解家教或到培训机构培训。

考核奖惩制度 篇23

  为不断提高我校的教学辅导质量和服务质量,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克服出现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状况,真正发挥“窗口行业”的作用,为此制定本校奖惩制度:

  (一)奖励

  1、每月平安奖50元。

  2、每月全勤奖50元。

  3、每学期招生结束后所有老师介绍过来的学生给于5个百分点的奖金。

  4、每周优秀班每月奖30元。

  5、优秀日常活动(包括辅导纪律、教室卫生清洁)组织奖,每月奖50元。

  6、优秀生活老师(包括宿室整洁卫生、对学生日常打理)每月奖50元。

  7、学生接送老师每周整队有序接送学生奖30元。

  8、协助校长,执后勤工作,热心于学校,一切工作井然有序,每月设工作突出奖80元。

  9、与学生沟通好,有爱心,有责任心,家长反响好,每月设优秀老师奖100元。

  10、学生在校表现突出进步很大的,且受班主任肯定的,每月设奖金100元。

  (二)惩罚

  1、教师出现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工资20—50元。

  2、学生在班级里吵闹不做作业或跑到别班级吵闹教师没有即时督促扣工资50元。

  3、在校内闹纠纷、和同事之间发生争吵不听劝告、无理取闹进行漫骂,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扣工资30—100元。和家长争吵的一次扣50元。

  4、在校内挑拨离间,说三道四,一经查出一次扣工资20元。在社会上说三道四,影响学校的荣誉和形象的,一经查出一次扣工资100元。

  5、每月对班级学生调查考核不合格者一次扣工资60元。

  6、教师必须根据校教学工作要求开展各项教学任务,如按时备课.准备教具、教学计划、教学笔记等,不能按质按量完成者第一次批评教育,从第二次开始一次扣工资20元。

  7、班级卫生不干净,留死角,一次一处扣班级教师10元。(谁当班谁负责)

  8、事假一天扣60元。病假每天扣工资50元。

  9、旷工一次扣工资100元;上班迟到2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扣工资100元。会事假扣工资30元,会病假扣工资20元。会迟到只扣分不扣钱,没有质量和本月全勤奖奖。

考核奖惩制度 篇24

  △考核奖惩原则

  一、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使教职工进一步树立一切为了孩子的教育思想,为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二、力求如实全面地反映教职工工作实绩的大小,工作任务的多少,工作态度的好坏,业务水平的高低。

  三、以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为依据,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促进教工素质及保教质量的提高。

  △考核奖惩内容

  履行岗位职责;职业道德;工作成果;工作负荷;业务进修等其它工作。

  ⑪奖

  1、乐意奉献,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乐意做份外事,有利于幼儿园工作,为幼儿园争得荣誉;

  2、提合理化建议,积极参加园内管理;

  3、一学期无事故,工作时人到、心到,出全勤;

  4、爱岗敬业、潜心钻研,积极参加教科研,发表论文专著或得奖;

  5、本班幼儿、本园教职工在市、区、园级取得评比名次,出成果;

  6、不用工作时间看病;

  7、有过硬的职业道德,收家长表扬信;

  8、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故(如幼儿生急病得到急救等)。 以上根据实际情况及幼儿园内改方案酌情奖励。

  ⑫罚

  1、有体罚(使幼儿身心受到伤害)、变相体罚(长时间罚站、罚睡、罚晚吃饭、吃点心、不让幼儿参加游戏等)、训斥、责骂、戏弄幼儿的现象,根据《上海市幼儿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视当事人的认识态度及事态的严重程度酌情处理。

  2、发生事故,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3、违反园内规章制度,根据“内改方案”和“罚则”等条款扣除考核分,并与内改、奖金挂钩:

  ①迟到;

  ②早退;

  ③上班吃早饭(包括一般情况下的在教室内吃饭)、在幼儿面前吃零食;

  ④上班做私事,带班时间接、打电话(手机);

  ⑤上班听、看与工作无关的广播、书刊等;

  ⑥窜岗窜班影响他人工作、抄袭他人资料;

  ⑦留长指甲、穿戴不利于工作的服饰、长时间闲谈、会客; ⑧侵占幼儿食品、侵犯幼儿利益等;

  ⑨不讲文明、不利于园内工作开展,不利于教工团结,影响恶劣; ⑩未经园长同意,随意调班,不按幼儿一日作息时间及内容组织活动。

  幼儿园的“内改方案”、“十不规范”、“教职工行为准则”等同时有效,不作废除。

  △考核方法

  1、以日常随机检查与月、学期、学年考核相结合。

  2、考核评定实行个人、组长、园长相结合的三级考评。

  3、学期、学年考评由园考评小组负责进行。

考核奖惩制度 篇25

  点心购买储存发放制度

  一、外买食品的包装、运输应当符合卫生要求,并注明制作时间和保质期限,禁止销售和配送超过保质期或腐烂变质的食品。

  二、发放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分检传递食品工具应定放位置。

  三、保持发放食品用具清洁卫生,食品用具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四、严禁向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订购集体用餐食品。

  五、课间供应的豆浆要保证质量,煮沸5分钟以上。

  六、采购员每月做好计划、采购、汇报工作。

  食堂卫生制度

  一、炊事员个人卫生要求。

  1、炊事员进园应做好健康检查,经医院证明无传染性疾病或带菌者方可入园工作,以后每年定期检查。

  2、炊事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

  3、进厨房必须穿好工作服,做到四白(白衣、白饭单、白帽子、白口罩)经常洗涤,保持工作服清洁。

  4、进厕所前必须脱去工作衣,大小便后立即用肥皂洗手,打扫卫生后,拣菜后,接触食品前必须用肥皂清洁手,不可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品,尝味道时必须用另外的食具,不可用嘴直接接触勺子,以防交叉感染。

  5、炊事员不戴饰物,不吸烟。更衣时用消毒水洗手。

  二、操作间卫生要求: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食堂卫生制度进行操作。

  1、上班穿工作服,用肥皂或其它去污消毒剂洗手;

  2、必须做到生熟分开,即:生熟菜刀分开;生熟、饭菜分开;

  3、餐具每餐前消毒必须在20分钟以上,发生传染病延长10分钟;

  4、不做腐烂变质食品和蔬菜,购买的熟食必须加热或消毒;

  5、凉拌菜要消毒,不得让幼儿吃变味的剩饭,剩菜和点心。

  6、菜板、面板、炊事机械和炊具用品要清理,擦洗干净,摆放整齐,有遮盖。

  三、餐厅卫生要求

  1、餐厅内桌椅摆放整齐,桌子清洁干净;

  2、餐厅卫生每天小清扫、每周大清扫;

  3、就餐人员将剩饭菜导入水桶里,不准乱扔、保持餐厅餐桌清洁卫生;

  4、餐厅内不准随地吐痰,乱扔东西;

  5、教育幼儿安静就餐,不大声讲话。

  储藏室管理制度

  1.食品储藏室实行专用,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2.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应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3.建立储藏室进出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5.食品储藏室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6.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粗加工切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四、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五、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六、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七、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八、在专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烹调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四、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五、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须在食用前充分加热煮透。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应对食品进行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四、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况可根据需要由监管部门或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五、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六、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七、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幼儿服务的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保健医生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落实晨检要求并做好登记。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处理食物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生食物后;

  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六、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一、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二、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四、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

  五、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药物泡、清水冲、保洁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六、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七、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处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九、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十、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检查记录。

  食堂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

  五、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六、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七、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八、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九、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1、厨房内可能产生餐厨废弃物(垃圾)的场所均应设有专用的餐厨废弃物(垃圾)存放容器。

  2、餐厨废弃物(垃圾)存放容器应配有盖子,以坚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成。

  3、餐厨废弃物(垃圾)至少应每天清除1次,清楚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4、餐厨废弃物(垃圾)放置场所应防止有害昆虫的孳生,防止污染食品。

  5、幼儿用餐后产生的泔水必须倒于指定地点(泔水桶)。

  6、泔水桶应使用坚固、可搬动、有加盖的容器,泔水倒入时不宜过量以免溢出。

  7、泔水必须逐日处理;泔水清运处理后,泔水桶及其周围环境应冲洗清洁。

  8、废弃油脂必须由专用容器进行收集,有规范的处理标识,废弃油脂应由具有资质的专业的公司进行回收,并与回收公司签订回收合同,合同中应有食品安全条款。

  食品安全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六、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七、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八、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五、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六、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考核奖惩制度 篇26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院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改善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广大患者服务,特制定医德医风奖惩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院工作的职工,在医疗活动中,表现出高尚的品德,优良的服务态度,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工作中做出贡献者均属奖励范围。

  第三条 医德医风奖励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坚持严格考核,不搞“大锅饭”,不搞人均分配,不搞“轮流上岗”。

  第四条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应给予奖励:

  ⑴医德高尚,尽心尽责。对病人有赤诚之心,满腔热情,在医疗护理及保障工作中,不怕脏,不怕累,认真周到,一丝不苟,深受广大患者赞誉,事迹突出者。

  ⑵刻苦钻研业务,医术精湛。在技术上虚心好学,刻苦钻研,开拓进取,精益求精,在医疗、护理及保障工作中急病人所急,想病人所想,切实为病人排忧解难,千方百计积极救病人有突出成绩者。 ⑶作风正派,廉洁行医。医疗工作中,坚持原则,按章办事,不徇私情,不图私利,不利用职权拉关系,搞不正之风,拒收礼,拒吃请,拒收“红包”或主动上交“红包”,确实做到处处为病人着想,事事让病人放心者。

  ⑷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做到尊重同行,团结互助。坚持查对制度,严把质量关,防止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者。

  ⑸医行庄重,语言亲切。在诊疗工作中做到仪表端庄,言行规范,态度和蔼,不以帽取人,不恶语伤人,对病人的误解或发生纠纷,能做到有理让三分,受到委屈后,并能主动解除病人的思想顾虑,做好医疗护理工作者。

  ⑹保障工作有力。医技、后勤系统千方百计保证临床医疗工作需要,准确无误提供诊疗依据,加强设备维修保养,随时保证设备良好运行,及时处理突发故障,积极为临床排忧解难,创造整洁、清新、温暖、舒适的医疗环境,做出突出贡献者。

  第五条 根据以上条件,符合人员由科室申报、支部讨论,报医院医德医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申报奖励报告后,要深入科室调查核实,由领导小组讨论奖励方式,并予公布,通报表扬,材料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作为职务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惩罚:

  ⑴服务态度恶劣,出语伤人。顶撞患者,刁难病人造成严重不良反映者。根据情节予以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

  ⑵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病人不满意反映到上级机关或院领导,造成很坏影响的。根据情节予以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

  ⑶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误诊漏诊,或推诿病人,延误治疗造成不良反映或纠纷者,导致医疗事故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⑷索要收受“红包”、礼品、吃请的,或向外院炒卖病人,捞取“回扣”或开搭车药造成不良反映者。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对“回扣”管理的规定》和《云南省卫生厅关于严禁收受“红包”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条 本条例即日起生效。

考核奖惩制度 篇27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提高工地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奖惩制度。

  1、职工入场必须经三级教育,填写安全教育记录方可上岗,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违者管理人员罚款100元工人罚款50元。

  3、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200元罚款。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未穿戴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穿戴不全,视情节处以罚款50-100元。

  5、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未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处以50-100元罚款。

  6、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违者罚款50—100元。

  7、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违者追究班组长责任,处以50—100元罚款。

  8、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打架、赌博、酒后闹事,违者视情节给予500—1000元罚款。

  9、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100元罚款。

  10、现场施工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根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偿损失并罚款。

  11、工人上下班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12、非电工严禁动用电气设备,私自拉塔吊等电气设备电源者罚款200元。

  13、每月5日、20日的联检中,安全生产达标,给予200-500元奖励。

考核奖惩制度 篇28

  为了正确评价教职工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成绩和作用,激励督促教职工重视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和确保行风建设的顺利进行,并为其年终考核奖惩、职称晋级、聘任等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考核的对象:全体教职工。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二条、考核内容:依法执教、政治立场、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廉洁从教等内容。

  第三条、此项工作归于校长和师德考评领导小组综合平衡和审定。

  第四条、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自评与互评相结合。

  第五条、教职工有下列情况者,考核为不合格:

  1、有违反《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

  2、工作懒散,不负责任,拒绝接受学校安排的教育工作任务,对学生出现的问题不闻不问,一推了之。

  3、歧视、辱骂、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4、举止粗俗,出言不逊,搬弄是非,闹不团结,在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

  5、行为失检,教育教学活动中存在有损师德要求的行为,如:

  (1)让学生或通过学生家长为自己谋私利。

  (2)以捞取钱财为目的,私自或相互介绍迫使学生接受家教。

  (3)侮辱猥亵学生。

  (4)违反规定,私定复习资料。

  (5)参与赌博和搞封建迷信活动。

  5、在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失误。

  第六条、教师基本要求

  1、教师结合课内外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和心理素质教育培养。

  2、所教班级的学生能遵守纪律,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态度、方法和学习习惯,严谨而亲切的教风受到学生的称赞。

  3、经常与班主任、学生家长联系,主动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教育,班主任、家长的评价好。

  4、关心爱护后进生,重点帮教的学生进步明显,效果好,并有记载。

  5、随时随地制止和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并能及时向学校、班主任放映情况,协助处理。

  第七条、考核结果处理

  1、学校在教师评比先进、职务评聘、年度考核、晋级提薪、培训学习时,要充分利用师德考核结果。

  2、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该年度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为优秀,在评优、晋升时优先。

  3、对师德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并提名“师德标兵”候选人;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除实行一票否决外,学校要对其进行及时劝诫,经劝诫不改正的,解除聘用合同。

  4、如严重违犯师德师风者,按上级有关文件严肃处理,直至待岗、解聘。

考核奖惩制度 篇29

  一、考核内容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廉洁从教等。具体内容详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要素》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与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结合进行。

  1、教师进行师德述评。以年级组或学科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自身师德修养及师德表现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自述自评。农村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述评范围。

  2、组织实施考核评议。学校考核组采用多种评价方法,组织学生、家长、教师、考核组等评价主体实施考核评议。小学低年级教师的师德考核,不进行学生评议。

  学生评议和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组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班级的全部学生和家长对任课教师进行评议。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每年抽取不同任课班级进行评议。

  教师评议:采取年级组或学科组教师评议与全体教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组根据学生、家长、教师评议结果,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在打分量化的基础上,综合分析,逐一确定考核等次。

  4、反馈考核评议意见。考核组向每一位教师反馈考核评议意见,使之明确差距,反思问题,改正缺点。

  5、公示考核评议结果。考核结果存入教师师德档案。

  三、考核等级

  1、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率一般掌握在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15-20%。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1)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3)在工作日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组织

  (4)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有价证券的;

  (5)散布非法言论,或诱导学生参加宗教活动,或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的;

  (6)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7)其它违反师德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师德考核优秀的教师,在岗位聘任、职务评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评选各类型骨干教师、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在职务评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评选各类型骨干教师、表彰奖励时一票否决,在岗位聘任中予以低聘、缓聘或解聘。对经教育仍不改正、师德考核仍不合格的教师应调离教学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处分。

考核奖惩制度 篇30

  一、奖励

  1、工作效果很好、成绩显著者可获得专项奖(如工作态度优秀、成绩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绩等);

  2、凡在市、区学会或教科研中发表的优秀论文(或经验总结)可获得个人奖励。凡每学期评出的优秀个人、班组可获得奖励;

  3、辅导幼儿参加各种比赛获得名次的可获得奖励;

  4、每学期招生工作做得好给予奖励,设全勤奖,安全奖。

  5、遇到紧急情况,能保护幼儿、园内财产安全或机智的避免事故发生的给予奖励。

  二、惩罚:

  1、不服从工作安排,故意扰乱工作或影响团结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0元,后果严重的立即解聘。

  2、当班人员工作失职,造成幼儿摔跤,导致骨折、脱臼、缝针、食物中毒、消毒不严格等事故要负全部责任,并根据幼儿受伤或具体情况,扣除当月20%以上的工资并取消该安全奖和评优资格。

  3、工作擅离职守,干私活或早退等扣10元;无请假又不来上班扣50元/天;值中午班时睡觉扣5元/次。

  4、因工作失职发生幼儿走失,造成不良后果则由当班人员负全部责任并扣除当月全部工资,立即解聘;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10%以上的工资,取消安全奖。

  5、凡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和本园师德要求,体罚、变相体罚或虐待幼儿,因自己的言行影响集体荣誉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惩罚或解聘。

  6、当班人员未关(锁)门窗造成物品丢失按物价赔偿,期末清点物品数目不齐由各班人员赔偿。

  7、各班主任按时制定各项计划,更换“家长园地”内容,副班协助,无按要求完成此工作扣5元/次。

  8、工作马虎、幼儿生病没处理好,幼儿毛巾、茶杯等无消毒,活动室、寝室、桌面、厕所等不整洁、不干净扣5元/次。

考核奖惩制度 篇31

  20xx年培训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奖惩制度:

  1、小班教学

  ①任课老师所带学生每学期在公立学校期末考试单科成绩达到优秀分(语、数、英108分,其其他科目90分)及以上的奖励30元/生;未及格的负奖励15元/生。②学校另有规定的不适用以上规定。

  2、生地会考、初三中考教学

  ①任课老师所带学生中考(会考)成绩目标达到率为60%,不奖不罚;

  ②目标达到率为70%,达标的奖励10元/生;

  ③目标达到率为80%,达标的奖励15元/生;

  ④目标达到率为90%,达标的奖励20元/生;

  ⑤目标达到率为100%,达标的奖励30元/生;

  ⑥目标达到率低于60%(即50%),未达标的负奖励5元/生;

  ⑦目标达到率低于50%(即40%),未达标的负奖励10元/生;

  ⑧目标达到率低于40%(即30%),未达标的负奖励15元/生;

  ⑨目标达到率低于30%(即20%及以下),未达标的负奖励25元/生;

  3、单辅教学

  ①学生在公立学校期末考试成绩达到目标分的奖励30元/生,未达目标的'负奖励15元/

  生。(未学到期末的以最近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②学生成绩无任何提高的负奖励30元/生。

  ③学生无故流失的负奖励30元/生。

  ④单辅学生续费的奖励学生学费总额的3%;

  4、续班

  ①续班率达到40%,不奖不罚;

  ②续班率达到50%,奖励所续学生学费总额的3%;

  ③续班率达到60%,奖励所续学生学费总额的4%;

  ④续班率达到70%,奖励所续学生学费总额的5%;

  ⑤续班率达到80%,奖励所续学生学费总额的6%;

  ⑥续班率达到90%,奖励所续学生学费总额的7%;

  ⑦续班率达到100%,奖励所续学生学费总额的9%;

  ⑧续班率低于40%(即30%),未续的负奖励10元/生;

  ⑨续班率低于30%(即20%及以下),未续的负奖励20元/生;

考核奖惩制度 篇32

  为切实做好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的文件精神,特签订此目标责任状。

  一、责任对象及范围

  中小学的校(园)长是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学校(幼儿园)分管后勤工作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学校要层层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分层管理,层层负责。学校(幼儿园)食堂、超市(小卖部)校内及周边提供学生食物的场所都应纳入所属学校(园)管理。

  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目标

  学校(园)食品卫生关乎着师生生命安全,直接影响学校(园)安全稳定的大局,抓好学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管理是各位校(园)长的头等大事。食品卫生“零事故”是学校(园)后勤工作的底线。

  三、工作要求

  1、成立工作专班

  中心校成立以校长z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成员为组员的学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学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全镇各中小学要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分管后勤工作的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组员的学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2、健全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__]395号)、《国家食监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食药食品[20__]160号)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销售等环节管理,建立食物定点采购制度,食物索证、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制度,食物销售留样制度,餐具、厨具、加工场所消毒制度等。加强“校园超市”或“小卖部”管理,严禁假冒伪劣和“三无”食品进入校园,杜绝校园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积极推行“技能炊事员”、“卫生监督员”、“营养指导员”、“质量评判员”和“价格监管员”的“五员”工作制度,促进食堂规范管理。

  3、规范操作程序

  ①原材料的采购。各校(园)应把好学校(园)食堂的原材料入校关,实行入校食品、原材料、半成品的准入制。采购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学生营养要求,具有相应色、形、味等感观性状。大米、面粉、食用油应到符合质量检验标准的经营单位采购。调味品进购应认真辨别真伪,查看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肉类食品应到各地经过检疫后的食品公司进购;定点采购符合学校(园)安全卫生要求的菜农提供的蔬菜(并签订供求安全责任状);小卖部进购的各种小食品、饮品,每批次需经卫生监督部门、工商行政部门认定后方可入校。

  ②食品的加工。学校(园)食堂是食品加工的主要基地,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证方能上岗;上岗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佩戴工作号牌;加工各类食品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加工操作规程,防止加工过程中原料与成品、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的交叉污染;炊具与盛装直接入口食品的器具应分开清洗、分开消毒、分开存放;食物加工成成品后应装在专用的直接入口食品器具内,保洁待售。

  ③食品的储存。存人原材料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有防蝇、防鼠、防虫的设施;贮存原材料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交叉污染;存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器具必经加盖保洁;超市(小卖部)存入的食品要定期检查出厂日期、保质期,防止过期食品在校园内出售。

  ④食品的销售。学校(园)食堂在学生开餐时,工作人员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用专用售货工具售货,禁止直接用手接触食品后销售给学生,防止保洁食品在销售时被污染,严禁学校(园)食堂销售隔夜的饭菜给学生食用。超市(小卖部)在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要使用安全卫生的售货工具。

  ⑤饮水与排水。各学校(园)的生活饮用水,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标准的安全水源。清洗原材料、炊具、学生餐具的生活用水,必须使用流水,严禁使用水池储水清洗,防止交叉污染。污水的排放应做到顺向排污,禁止逆向排污,防止污水污染清洁水源。

  四、建立应急预案

  各校(园)应根据《仙桃市学校(幼儿园)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制定本校食品安全工作应急制度。发现师生饭后有恶心、呕吐、腹泻等,应及时将患者送就近医院进行初步诊断、治疗。并在第一时间报告中心学校,同时保护好第一现场,注意取样留存,便于卫生监督部门分析处理。

  五、强化工作考核

  学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牵涉面广,责任重。各校(园)主要责任人应把学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放在重中之重位置,教育局和中心学校将对本项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将考核情况及时通报,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流西河中心学校学校(幼儿园):

  校长:责任人:

考核奖惩制度 篇33

  一、严格会议制度,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1、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医院规定,按时召开会议,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对未按规定召开会议的科室,一次扣发全科当月10%的绩效工资。凡家住城区的职工和本院有宿舍的城外职工(包括休班、上大夜班的人员),必须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逐级请假,在开会前将科室领导签批的假条报院办公室,年度内个人累计请假超过3次者,每次扣5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每人扣1个月绩效工资。

  2、院周会各科室主任、护士长、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副护士长必须按时到会,不得缺席。因外出学习或其它原因不能参加者,必须向院办请假,否则按劳动纪律第一条旷工处理。除公派以外,年度内个人累计请假超过3次者,每次扣50元。

  3、参加各级组织的会议或活动必须按时到达,不得迟到、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场。因特殊情况必须离场时,须向领导或主持人请假。否则按缺席处理,每次扣科室绩效工资100元。

  4、参加各级组织的会议,必须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将手机调到震动状态,禁止相互交谈,喧哗、嬉笑、打闹、拨打接听电话、用手机发短信及玩游戏等。否则,每发现一次扣绩效工资50元。

  5、按要求参加院组织的各项义务劳动。全院职工年人均参加义务劳动(指医院安排公差)1—2天。对没有完成任务或超额完成任务的科室,年终将按绩效工资平均数扣(补)发。

  二、遵守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1、严格请销假制度。各科室正、副主任和护士长、负责人,工作时间外出(离开医院),须向职能科室请假,职能科室要有详细的请、销假登记,否则按空岗处理;行政、后勤科室主任、副主任工作时间外出,要向分管院领导和院办公室请假,院办要有详细的请、销假登记,否则按空岗处理。发现空岗一次,罚款200元,当月兑现。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人休班外出(离开城区或在外过夜)者,必须经分管院长批准并将联系电话报院办公室。对未经批准而私自外出或不报联系电话者,按劳动纪律第一条旷工处理。

  2、原则上每天(包括节假日),科室必须有一名主任或副主任、护士长或副护士长在岗,特殊情况需要同时休息的,要报分管院长批准,不按此规定执行的,每发现一次扣科室100元。

  3、严格执行《关于职工休假的有关规定》。违犯休假规定,除按规定处理外,一人次扣科室50元。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或有矿工行为的,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4、因公伤住院或休假,必须将诊断证明等有关材料交院领导批准,签字后报院办公室,经劳动部门鉴定是工伤的,按工伤处理,否则按病、事假处理。

  5、各种休假手续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否则一人次扣科室50元。

  6、严格人事管理制度。临时工辞职不干的,所在科室要在10日内上报职能部门和人事科,否则扣所在科室100元。

  7、严格执行科室排班规定。上报的排班如果与实际不符,发现一次扣50元。排班要求于每周五下午将下周排班网报院办公室,门诊排班报门诊部。每出现一次空白排班,扣科室绩效工资100元。临时调班、替班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外出,否则每次扣当事人绩效工资50元,是中层领导的每次扣100元(迟到早退每超10分钟增加一次)。脱岗、空台按劳动纪律第十条处理。

  9、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工作场所干私活(如洗衣服、做饭、洗头等)、吃东西。一经发现除扣发当事人100元绩效工资外,并扣有关科室50元;违纪者是中层领导的扣200元。

  10、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上网打麻将,打扑克、下象棋、玩游戏、听音乐、看电影、看小说、炒股票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事项,一经发现,扣当事人100元绩效工资,并扣有关科室100元;违纪者是中层领导的扣200元。

  11、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科内出现被公安机关审查拘留者,视情节轻重扣本人3—6个月绩效工资,扣科室500元,年终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审查拘留期间,停发绩效工资,按天扣工资。

  12、严格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基本行为守则》。全院所有员工,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不得外出喝酒,违反规定者按上级禁酒令有关规定处理。

  13、要建立健全会议点名册和各种记录薄,做好文件材料的保管存档工作。没有建立或记录不全的一项扣50元。文件材料保管不当丢失,每缺一份扣100元。

  14、加强单职工宿舍管理,严格执行单职工宿舍管理规定和住宿人员守则。违反规定者,按规定处罚。

  15、方便临床,服务基层,保证“三下”(下收、下送、下修)。工作不落实或“三下”不及时(超过一天),每超一天扣当事人绩效工资50元,扣科室20元。

  16、勤检查,细维修,防“三漏”,保“三通”。出现漏或不通,影响临床工作及职工生活,每次扣当事人绩效工资100元,扣科室50元。

  17、对外单位、个人进行各种维修、加工、制作等,必须经分管院长批准,未经批准而私自维修、加工、制作者,按私自外出会诊、手术的规定处理,并处以材料价格两倍以上罚款。

  18、厉行节约,减少浪费。科室出现长明灯、长流水以及非工作时间不关空调、风扇或开窗开空调的,每发现一处扣科室50元。

  三、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和财务制度

  1、医院的一切收费由财务科负责,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私自收取费用,严禁设立“小金库”,否则按法制纪律第十六条规定处理,并扣有关科室100元。

  2、严格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医保局政策,不随意加价,不重复收费,对违反规定,被病人投诉调查属实者,除如数退款外,每次扣当事人100元。

  3、严格物资出入库手续,加强保管,做到帐、物、卡相符。做不到每项扣绩效工资50—100元。

  4、财务科及时清理往来款,认真核对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做不到,每次扣科室50元。

  5、精通业务,唱收唱付,避免排长队。做不好或与病人、家属发生争执。每人次扣当事人绩效工资50—100元,并扣科室50元。

  6、药品用法、用量、注意事项必须向病人或家属交待清楚,未交待或交待不清或与病人或家属发生争执者,每次扣当事人绩效工资50—100元,并扣科室50元。

  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搞好安全保卫

  1、防火、防盗、防破坏。杜绝一切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否则每发生一起治安事件或刑事案件。除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外,并扣有关科室100—500元,有关科室不得评为先进科室。

  2、严格执行节假日安全值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处置、上报突发事件。因个人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扣责任人绩效工资100—500元。

  五、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实行晚婚晚育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未按规定采取避孕措施而怀孕流产者,不享受流产假待遇,其假期按职工休假有关规定第三条处理。

  2、出现计划外生育,除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外,并扣所在科室20__元,所在科室不得评为先进科室。

  3、职工(包括临时工)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当日必须报院计划生育办公室,当日不报者扣人民币500元,每推迟1天,加扣500元。

  4、户口在医院的职工子女,但不在医院上班的,必须在结婚登记之前把户口迁出医院;如无单位接收的,必须在结婚登记5日内报计划生育办公室,并交计划生育管理金1万元,医院每年从管理金中扣50元的管理费;5日内不报者,扣其父母人民币500元,每推迟1天加扣500元。出现违法生育,除没收计划生育管理金外,医院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凡是户口要迁出或迁入本院的,必须由院长批准,到保卫科、计生办登记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予办理。

  6、离婚的职工必须在5日内上报医院计划生育办公室,不报者扣人民币500元。

  六、加强车辆管理

  1、上班时工作场所、走廊、门厅及楼梯下面严禁停放各种车辆。一旦发现属本院职工的,每辆扣当事人绩效工资100元,所在科室50元,保卫科50元。属外来人员的扣保卫科50元。

  2、加强外来车辆管理,确保院内道路安全畅通,车辆放置有序,无乱停乱放。否则一项做不到扣保卫科绩效工资50元。

  3、驾驶员应服从所在科室统一管理,按时上、下班,随时听从工作安排,保证在5分钟内出车,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不准随便离岗或私自外出用车,否则按劳动纪律第十条处理。

  4、驾驶员未经批准私自开车外出或将车辆外借他人以及用作婚丧嫁娶等使用,按私自外出会诊手术处理。私自用车被纪检部门查处或车辆被没收的,除按医院规章制度处理外,个人承担车辆实际价值的30%。

  5、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坚决做到不违章开车、不酒后开车,违反交通法规被公安交通部门处罚的,所有费用由个人承担。

  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1、积极开展控烟工作,院内任何办公场所一律不准摆放烟缸、烟具等,发现一次罚款50元。医院干部职工(包括临时工)不得在院内的公众场所和办公场所吸烟,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对外来人员吸烟者要及时说服劝阻,保证不在室内吸烟。

  2、不准利用看病、住院、处方、诊断、病假证明等权利谋取私利或索要患者及其家属财物。如发现或被举报,经调查属实,扣发当事人1个月绩效,并扣科室500元。

  3、为病人诊治疾病,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不得给病人增加不必要的负担;不准利用公伤、车祸加药加费,更不准利用公费医疗为自己或亲朋好友开“搭车检查”、“搭车药”。一经发现,当事人除如数交付药品、检查等费用外,扣发1个月绩效,并扣科室500元。当事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和先进工作者,所在科室不得评为先进科室。

  4、外出会诊、参加手术,或请外院会诊、手术必须经医务科批准。未经批准,而私自外出会诊者,一次扣发当事人1个月绩效工资。私自外出做手术者扣发当事人1个月绩效工资和固定工资。私自外出会诊、手术所出现的一切问题均由个人负责。

  5、转院转诊必须经分管院长或医保办批准,任何人不准介绍病人到外地住院或做各种辅助检查,否则,发现一人次扣当事人1个月绩效工资和固定工资。

  6、违反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服务承诺有关内容,或者因服务态度与病人或家属发生纠纷者,被投诉到医院办公室或院领导的,每次扣当事人100元;被投诉到卫健局的,每次扣当事人300元;被投诉到市纪委或被新闻部门曝光的,扣当事人1个月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低于全院平均数的按全院平均数扣除)。出现以上情况,年终所在科室不得评为先进科室,个人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

  7、凡在购买药品、器械、设备、高值医用耗材及基建工程中收受的回扣、手续费和实物,要在3日内上交财务科,否则按《治理商业贿赂责任状和不正之风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禁止有关人员非法统方,发现非法统方牟取私利者,每项次扣当事人1000元。

  八、室内外卫生

  按照保洁合同中《卫生保洁工作质量标准及考核措施》执行。

  九、严格执行医院着装规定,挂牌服务

  1、着装不整、不挂牌、戴戒指,每人每项扣个人和科室各50元。

  2、临床诊疗技术操作必须戴口罩、帽子,否则,每人每项扣个人和科室各100元。工作人员在病房吸烟,一次罚款100元。

  十、带薪年休假规定

  根据国务院公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带薪年休假与探亲假每年只能选一项休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带薪休假:

  ①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③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④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十一、受到医院通报处理的科室和个人,不得评为先进科室和先进工作者。

  十二、参加职称外语、专业或其它部门组织的考试,作弊被有关部门通报的,扣发当事人1—3个月绩效工资,并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十三、本文所扣绩效工资为全额。

  十四、院长办公会另有决定的,按决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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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5: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