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运行管理制度最新 |
范文 | 运行管理制度最新(精选34篇) 运行管理制度最新 篇1目录: 第一章:规章制度 第二章:变压器 第三章:开关 第四章:配电装置 第五章:直流系统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概况 变电站地处集镇,属35KV降压站,其拥有35KV母线、10KV母线各一回;20xxKVA、S9型主变一台;50KVA、S9型厂变一台;共有10KV出线六回,现用四回,分别为泗井线、集镇线、枫香淌线、鄢家墩线,其余两回10KV做备用间隙。 第二节规章制度 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尊师爱徒,团结同志,礼貌待人,遵守值班纪律,爱护公物及设备设施,电话联系工作应先报姓名,使用文明专业用语。 第二条上班不准穿背心、裙子、短裤、拖鞋、高跟鞋等不利于工作的服饰,做到服装整齐。 第三条严格清洁卫生制度,强调执行: 1.不准在控制室或配电房吸烟、烧饭,以免引进老鼠或引起火灾事故; 2.残食杂物不准乱丢乱倒,需清除到指定地点或垃圾箱; 3.公共场所必须划分清洁区域,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打扫,并经常注意保持清洁; 4.控制室、配电室、办公室及所有控制(开关)盘、柜、箱应窗明几净、摆放整齐; 5.室内外无积水、无垃圾、无散失器材和杂物、无蜘蛛网; 6.各种图表具备,悬挂整齐,资料保管符合要求,方便使用; 7.电缆沟电缆排列整齐,无积水、泥沙垃圾、盖板完好平整; 第四条场地环境要求: 1.场地内外应平整无缺,道路成形或畅通,设备巡视有走道; 2.搞好站内外绿化,防止污染,净化空气; 3.设备完好率达到部颁标准的要求。设备、箱体、金属构架应定期刷油漆,保证无锈蚀、无渗漏、设备标示明显,名称编号正确,相色清楚,表面无灰尘; 4.生产厂房无漏水损坏,孔洞已堵塞,防火墙均做好,安全设施完好; 5.户室内设备有防鸟措施,杆头已封堵; 6.生产厂区有出入制度,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会客,生产厂区不作会客场所,孩童不得入内,并不得有家禽家畜进入。 值班制度 第一条本站值班方式,由所属主管单位根据其在电网中的地位等情况而确定,并编制值班轮流表,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班。 第二条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工作。 第三条值班人员应穿戴整齐,不准穿奇装异服。 第四条在当班期间,值班人员切记要作好保卫、保密和运行维护工作。 第五条值班人员必须注意对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做到理论上知晓,操作上规范熟练。 交接班制度 第一条值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进行交接班,并提前15分钟作好交接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员未到齐,不准交接班。特殊情况须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交接班,未办完交接手续前,不得擅离职守。 第二条在处理事故或进行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接时发生事故,停止交接班并由交班人员进行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班长指挥下协助工作。 第三条交接班应交清下列内容,一般应为: 1.系统或本站运行方式; 2.保护和自动装置运行及变更情况; 3.设备异常、事故处理、缺陷处理情况; 4.倒闸操作及未完的操作指令; 5.设备检修、试验情况,安全措施的布置,地线组编号及位置和使用中的工作票情况; 6.其它; 第四条交接时应做到全面交接、对口检查。 第五条交接完毕后,双方值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名。 巡回检查制度 第一条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地按时巡视设备,对设备异常状态做到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作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二条巡视应按本站规定的时间、路线进行,对全部设备检查每班不少于3次,中班必须进行1次闭灯检查。 第三条值班人员进行巡视后,应将检查情况及巡视时间作好记录。 第四条遇有下列情况,应增加巡视次数: 1.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时; 2.设备经过检修、改造和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 3.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 4.恶劣气候、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的现象时; 5.法定节、假日及上级通知有重要供电任务期间。 第五条单人巡视时,必须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站(所)长、专责技术人员应定期巡视设备。 设备验收制度 第一条凡新建、扩建、大小修、预试的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手续完备,方能投入系统运行。 第二条凡新建、扩建、大小修、预试的设备验收,均按部颁及有关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 第三条设备的安装或检修,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中间验收时,设备管理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专人配合进行,其隐蔽部分,施工单位应作好记录;中间验收项目,应由设备管理单位负责人与施工检修单负责商定。 第四条大小修、预试、设备年校、仪表效验后,由有关修、试人员将情况记入记录薄中,并注明是否可以投入运行,无疑后方可办理完工手续。 第五条验收的设备个别项目未达到验收的标准,而系统急需投入运行时,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并由修试部门作好记录。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条运行中的设备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为设备缺陷,缺陷可分三大类: (1)一类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否则,即将发生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原设备损坏、通讯中断。 (2)二类缺陷:性质严重、情况严重,虽尚可继续运行,但已影响设备出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或短期内将可能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应当列入月的 计划,作缺陷消除处理。 (3)三类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按去那运行影响不大,尚能坚持运行者。 第二条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发现人员作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严重缺陷设备单位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消除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造成事故,需其他部门处理者,应及时上报并督促尽快办理,对一般缺陷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 第三条设备所在单位领导应经常检查设备缺陷消除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处理。 第四条检修人员消除缺陷后,应及时向有关人员交底,经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作好记录,注明缺陷已消除。 两票管理办法 为加强两票管理,确保两票合格率100,保障人身设备安全。根据《安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是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重要措施,必须严格守《安规》和《州电力总公司两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不得无票或达票工作。 二、两票的'管理拟定专人负责任,统一管理和发放,定于每月20日收回并评价合格率。按其使用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对“不合格”的票,要指出问题或予以说明。 三、工作票和操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认真填写,字迹清楚,票面整洁,切实做到所列组织措施严密,技术措施安全可靠。 四、“两票”按月分类进行汇总装订,各执行单位应按“两票”实施细则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其合格率。合格率计算方法为: 合格率=(当月使用的工作票-不合格份数)/当月使用的工作票份数x100 工作票和操作票应先统一编号,按其操作顺序使用。对已完工的工作票应盖“已终结”印章,作废的工作票应盖“作废”印章;对已操作的操作票应盖“已执行”印章,作废的操作盖“作废”印章。“两票”保存期均为一年。 五、工作票终结和操作票执行后,应分别在工作票和操作票登记薄上登记。 六、票面要求整洁,切实与现场实际相符。凡有弄虚作假或有意撕毁和丢失者,都定为不合格的票面数。 七、工作票应填写一式两份,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移交,另一份应保持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工作完毕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时,工作负责人应在3小时以前提出要求延长时间。操作票由操作人员填写,监护人审查为原则,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在操作时,每操作完一项,应立即对该项做一个并记下操作时间。 八、工作票应由工作负责人工作前一天认真填写,交工作许可人查阅签名,同时交工作签发人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发,并报调度审批同意。 九、“两票”有关责任人按《电业安规》规定履行职责。 1、工作票签发人:1)工作必要性;2)工作是否安全;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4)工作负责人和全休工作人员是否适当和充实。具备必要的条件:应由本单位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电业安规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公司批准的人员担任。 2、工作负责人:1)正确填写工作票;2)正确安全的组织工作;3)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4)检查工作许可人所做的现场安全措施是否与工作票所列的措施相符;5)工作前对全休人员交待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6)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7)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具备必要的条件:应从变电站主值班人员中挑选。 3、工作许可人:1)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2)正确完成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3)工作前向工作负责人交待所做的安全措施;4)正确发出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具备必要的条件:由组长或工作中熟悉现场设备情况,熟悉施工技术,熟悉工作人员技术水平的人员担任,还必须从事本工种三年以上或本班组两年以上,学徒工、实习生不能担任工作负责人。 4、工作班成员:认真执行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监督规程和现场措施的实施。 十、对于全年“两票”合格率保持100的班组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设备评级管理制度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评级,是正确了解和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保证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的重要措施之一,为切实做好设备的检查评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设备评级必须从实际出发,以运行考验为重要依据。结合预防性试验、更新改造、大小修后的有关数据和存在的问题,真实全面的反映设备的技术状况。 第二条设备单元的划分,必须结合职责落实到人,实行设备专责制,设备运行责任人应经常掌握所管辖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检修和维护,及时对设备进行鉴定和评级,提出升级方案。 第三条评级工作按每季进行一次,组织运行及检修人员对所辖的设备进行评级,列出二、三类设备缺陷,建立台账,整改落实。 第四条单位的负责人参加设备评级鉴定工作,负责审查,汇总本单位的设备情况,制定设备升级的计划并报公司生产技术单位。 第五条设备按其完好程度分为一、二、三类,一、二类设备统称为完好设备,完好设备与全部设备比例为“设备完好率”以百分数表示: 设备完好率=(一类设备、二类设备)/全部设备x100 第三节全站正常运行方式 变电站采用35KV输电线路上大网运行的方式,进行输变电运行。 一、1#主变高压侧通过金33开关与35母线连接运行; 二、1#主变低压侧通过金102开关与10母线连接运行; 三、10泗井线通过金101开关与10母线连接运行; 四、10集镇线通过金103开关与10母线连接运行; 五、10枫香淌线通过金104开关与10母线连接运行; 六、10鄢家墩线通过金105开关与10母线连接运行。 第四节正常运行方式下倒闸操作的原则及步骤 正常运行方式下倒闸操作的原则是严禁带负荷拉,合刀闸,必须使用开关来接通或断开负荷电流。因此在停电操作时,应先断开开关,再拉开线路侧刀闸和母线侧刀闸,送电操作程序与此相反。 1、线路开关停(送)电操作: 线路停电时先断开线路开关,其次是先拉开线路侧刀闸,后拉开母线侧刀闸,送电时的操作程序与此相反。 结合我站实际,假若泗井线路需要停电时,应先断开金101开关,再拉开金1016刀闸和金1012刀闸,送电时应先检查金101开关确在开位,再推上金1012刀闸和金1016刀闸,最后合上金101开关。 2、主变开关停(送)电操作: 停电时先停负荷侧,后停电源侧,送电时先送电源侧,后送负荷侧。 结合我站实际,假若1#主变需停电,则应先断开金102开关,再断开金33开关,其后依次拉开金1022刀闸、金331刀闸;送电时先检查金33开关确在开位,再推上金331刀闸,合上金33开关,其次是检查金102开关确在开位,然后推上金1022刀闸,合上金102刀闸。 3、PT停(送)电操作: 停电操作时:1)停用电压互感器二次侧所带的电测仪表和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2)取下二次侧熔断器或拉开自动开关,以防反充电使高压侧带电;3)拉开电压互感器一次侧出口刀闸;4)在电压 互感器进线侧各相分别验电,验明确无电压后,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 送电操作时:1)拆出停电时所做的安全措施;2)装上熔断器或合上自动开关;3)合上出口刀闸,使电压互感器投入运行;4)投入电压互感器二次侧所带的电测仪表和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4、厂用变停(送)电操作: 我站厂用变电源是通过一组跌落式熔断器与35KV母线连接,负荷侧由两只固在交流电控制屏内的塑料外壳式断路器(TGM10-250/330型和DZ20Y-100/3300型)分别控制供电所综合大楼用电和厂用电。因此,在停电时,应先分别断开两只塑料外壳式断路器,再拉开跌落式熔断器(注:跌落式熔断器在拉闸时,应先拉开中相,再拉开下风侧边相,最后拉开上风侧边相);送电时,先推上跌落式断路器(注:跌落式断路器在合闸时,先推上上风侧边相,再推上下风侧边相,最后推上中相),再分别合上两只塑料外壳式断路器。 5、母线停(送)电操作: 我站均采用单母线接线。当35KV母线停电时,应先断开金33开关,再拉开金331刀闸、金311刀闸、互01刀闸;送电操作程序与此相反。 10KV母线需停电时,应先分别断开金101开关、金103开关、金104开关、金105开关,再断开金102开关,其次依次拉开金1016刀闸、金1012刀闸、金1036刀闸、金1032刀闸、金1046刀闸、金1042刀闸、金1056刀闸、金1052刀闸、金1022刀闸、互02刀闸;送电操作程序与此相反。 第五节防误装置 我站采用机械闭锁装置,装有此装置的刀闸分别是:金311刀闸、金316刀闸、金319刀闸、金331刀闸、金334刀闸、互01刀闸、互015刀闸。其机械锁的钥匙有三套,一套存放于中控室,由运行值班人员收执,按值移交;另两套存放于资料室作备用。同时运行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机械锁的防雨塑料物是否完好,是否有破损现象,锁是否有锈蚀现象等。 第六节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第一条、处理事故的主要任务: 1、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根源,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危险; 2、尽可能的保持设备继续运行,以保证对用户的正常供电; 3、尽快对停电用户恢复供电; 4、调整电力系统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5、处理事故要注意本站用电的安全,确保本站直流用电电源。 第二条、如果在交接班时发生人身或设备安全事故,而交接班的手续尚未完成时,交班人员应留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由接班人员协助处理。 第三条、站长或车间主任及相关技术人员,在得到事故通知后,必须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在站、所负责人统一指挥下,快速、正确进行处理。 第四条、值班人员是本站电气事故处理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在处理事故时,本站运行人员必须根据分工,坚守岗位,集中注意力,保持设备的正确运行方式,迅速正确的执行站、所领导和县调的指令。 第五条、发生事故时,应仔细注视微机和保护屏的指示情况,当班人员必须记录各项操作执行时间和相关工作记录。 第六条、当跳闸事故发生后,值班人员应先解除报警音响,检查保护动作情况类型及一、二次设备的运行情况,同时认真作好记录,并将事故情况立即报告县调,根据县调的调度命令尽快恢复系统正常运行方式。 第七条、如果调度值班员在下达调度命令时有疑问或有误时,当值人员应随即拒绝执行命令,并把拒绝执行命令的理由迅速报告县调和站所领导,同时作好记录以备待查,在得到正确无误的调度命令后再执行操作任务。 第八条、当值人员在事故处理工作中,必须坚决服从县调的命令,不得任意更改工作步骤和任务。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当值人员可以在没得到县调命令时,进行工作: 1、将直接对人身和设备构成危害时的设备停电; 2、将已损坏的设备停电; 3、运行中的设备有受损坏的威胁时,应按事故处理规程规定加以隔离; 4、当母线电压消失时,将连接到该母线上的开关断开; 5、当站用电全部或部分停电时,恢复其电源,不待值班调度员的命令而进行的操作,操作完毕后应尽快报告值班调度员。 第二章变压器 在电力系统中,变压器是一种主要的电气设备,依靠它升压后将大功率的电能合理的输送到很远的地方,并把不同电压的电网联络在一起,组成复杂的大电网,然后再降压把电能分送到各家用户。 我站的1#主变和厂变均使用的是S9型变压器。 第一节变压器的运行与监视 第一条变压器在规定的冷却条件下,可按铭牌规定连续运行。 第二条变压器可在正常过负荷和事故过负荷的情况下运行。但全天满负荷运行的变压器,不宜采取过负荷运行,如遇事故过负荷,可以短时运行,但不得长时间过负荷运行。 第三条加强变压器的日常巡视检查,做到每天至少一次,每周至少一次夜间巡视。 第四条变压器一般巡视检查内容如下: 1)变压器的油温和温度计应正常,储油柜的油位应与温度相对应,各部位无渗油、漏油; 2)套管油位应正常,套管外部无破损裂纹,无严重油污,无放电痕迹及其它异常现象; 3)变压器声响正常; 4)冷却系统正常; 5)吸湿器完好,吸附剂干燥; 6)其它。 第五条对变压器进行定期检查,如有无异常发热现象,各种标志是否齐全明显,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好等,各种保护装置是否齐全良好等。 第二节主变压器的投运和停运 一、在投运变压器之前,值班人员应仔细检查,确认变压器及其保护装置在良好状态,具备带电运行条件,并注意外部有无异物,临时接地线是否已拆除,分接开关位置是否正确等。 二、变压器的停送电操作顺序:停电时,先停负荷侧,后停电源侧;送电时,先从电源侧充电,再负荷侧并列,这是因为: 1、变压器的保护一般均装设在电源侧; 2、先停负荷侧可以防止变压器反充电; 3、可以避免运行变压器过负荷; 4、便于确定事故范围,及时作出判断和处理; 5、利于仪表监视。 三、新装、大修、事故检修或换油后的变压器,在施加电压前静止时间不应少于24小时。 第三节变压器的不正常运行和事故处理 一、变压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停运,并向调度员汇报,同时报告站所领导: (1)变压器声响明显增大,很不正常,内部有爆裂声; (2)严重漏油或喷油,使油面下降到低于油位计的指示限度; (3)套管有严重的破损和放电现象; (4)变压器冒烟着火。 (5)在正常冷却条件下,变压器温度不正常并不断上升: (6)变压器油质劣化过甚,油内出现碳质等; (7)储油柜或安全气道、防爆管喷油、喷烟。 二、当发生危及变压器安全的故障,而变压器的有关保护装置拒动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将变压器停运。 三、当变压器附近的设备着火、爆炸或发生其它情况,对变压器构成严重威胁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将变压器停运。 四、变压器油温升高超过有关规定,值班人员应按以下步骤检查和处理: 1)检查变压器的负载和冷却介质的温度; 2)核对温度的测量装置; 3)检查变压器的冷却装置。 若温度升高是由于冷却系统的故障,且在运行中无法修理者,应将变压器停运修理;若不能立即停运修理,则值班人员应调整变压器的负载至允许运行温度下的相应容量。 在正常负载和冷却条件下,变压器温度不正常并不断上升,且经检查证明温度指示正确,则认为变压器已发生内部故障,应立即将变压器停运。 五、变压器油位因温度上升有可能高出油位指示极限,经查明不是假油位所致时,则应放油,使油位降至与当时油温相对应的高度,以免溢油。 第三章开关 开关,亦称断路器,是电力系统中最为重要的控制和保护设备,其在电网中起两方面的作用:一是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时,可以断开或接通电路电流,并根据电网需要将部分或全部电力设备或线路投入或退出运行,起控制作用;二是在电力系统发生故障时,开关和保护及自动装置相配合,迅速自动地切断故障电流,将故障部分从电网中断开,保证电网除故障部分的安全运行,以减少停电范围,防止事故扩大,起到保护作用。 我站所用开关都是由浙江华仪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ZW型户外高压真空断路器,它是以高真空度的介质来灭弧和绝缘的,其绝缘强度高、灭弧能力强,常被用在10-35KV需频繁开、合电路中。 第一节开关的运行、监视 一、开关的投运: 1、新装或大修后的开关,投运前必须验收合格才能施加运行电压。 2、新装开关的验收项目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规定执行。大修后的验收项目按大修报告执行。 二、开关正常运行的巡视检查: (一)、由值班人员负责巡视检查,每天不得少于一次; (二)、巡视检查项目: 1、开关的分、合位置指示正确,并与当时实际运行情况相符; 2、绝缘子、瓷套无破损、无裂纹及放电痕迹; 3、各载流部分、出线端子无过热现象; 4、接地良好; 5、巡视开关必须在干燥、巡视现场无工作班组及施工人员、巡视线路保证附近无杂物。 (三)弹簧机构的巡视检查项目: 1、机构箱平整、开启灵活、关闭紧密; 2、开关在运行状态,储能电动机的电源闸刀或熔丝应在闭合位置; 3、检查储能电动机、行程开关接点无卡住和变形,分、合线圈无冒烟异味; 4、开关在分闸备用状态时,分闸连杆应复归,分闸锁扣到位,合闸弹簧应储能; 5、防凝露加热器完好。 (四)开关的特殊巡视检查: 1、新设备投运的巡视检查,周期应相对缩短。投运72小时以后转入正常巡视; 2、夜间闭灯巡视,至少每周一次; 3、天气突变,增加巡视; 4、雷雨季节雷击后应进行巡视检查; 5、高温季节高峰负荷期间应加强巡视。 第二节开关的不正常运行和事故处理 一、运行中不正常现象: (一)、值班人员在开关运行中发现任何不正常现象时,诸如分合闸指示不正确等,应及时予以消除,不能及时消除的报告上级领导并相应记入运行记录簿和设备缺陷记录簿内。 (二)、值班人员若发现设备有威胁电网安全运行且不停难以消除的缺陷时,应及时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快速申请停电处理,并报告有关领导。 (三)、开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申请立即停电处理: 1、套管有严重破损和放电现象; 2、开关内部有异常声响; 3、开关外部有明显渗漏油现象。 (四)开关故障分闸时发生拒动,造成越级分闸,在恢复系统送电时,应将发生拒动的开关脱离系统保持原状,待查清拒动原因并消除缺陷后方可投入运行。 (五)操作机构常见的现象及原因: (1)拒动 A、铁芯未启动: 情况一:线圈端子无电压(二次回路接触不良,连接螺丝松动;熔丝熔断;辅助开关接点接触不良或未切换); 情况二:线圈端子有电压(线圈断线或烧坏;铁芯卡住)。 B、铁芯已启动(线圈端子电压太低;铁芯运动受阻;铁芯撞杆变形、行程不足;连杆变形等)。 (2)误动 A、储能后自行合闸(合闸连杆受力过“死点”距离太小;合闸连杆未复归,可能复归弹簧变形或有蹩劲;扣入深度少或扣合面变形;马达电源未及时切换等); B、无信号自分(二次回路有混线,分闸回路直流两点接地;分闸电磁铁最低动作电压太低;断路器接点因某原因误闭合); C、合后即分(二次回路混线,合闸同时分闸回路有电;分闸锁钩不受力时复归间隙调的太大;分闸锁钩或分闸连杆未复归等)。 第四章配电装置 第一节隔离开关 一、隔离开关主要为设备停电检修时,使检修设备与带电设备隔开,使其有明显的断开点,其地刀为其主刀断开及检修设备无电后将其合上,使检修设备接地,防止检修过程中突然来电和产生静电感应电压。 二、隔离开关正常运行巡视检查内容和要求: (1)、隔离开关合闸状况是否完好,有无合不到位或错位现象; (2)、隔离开关的瓷绝缘应完好无裂纹和无放电现象及闪络痕迹; (3)、触头检查: a、检查触头接触面有无脏污、变形锈蚀,触头是否倾斜; b、检查触头弹簧或弹簧片有无折断现象; c、检查触头是否有由于接触不良引起发热、发红现象。 (4)、操作连杆及机构部分有无锈蚀、损坏,各机件是否坚固,有无松动、歪斜、脱落等不正常现象; (5)、对于接地的隔离开关,应检查地刀是否严密,接地是否良好,接地体可见部分是否有断裂现象; (6)、检查防误闭锁装置是否良好。 三、隔离开关的异常运行与处理: 1、隔离开关严重不同期或合不到位时,应拉开再次合闸,如确定三相无法同时合上,应停电进行检修; 2、隔离开关过热,应报告调度员设法转移负荷或减少通过的负荷电流,以减少发热。如发现隔离开关严重发热,应申请停电处理; 3、隔离开关瓷件在运行中发生破损或放电,应立即报告调度,申请停电更换处理; 4、隔离开关拒绝分合闸: 运行中的隔离开关,如果发生拉不开的情况,不可硬拉,应查明原因处理后再拉。 5、严禁用隔离开关拉、合负荷电流: a、发生带负荷拉隔离开关时,如刀片刚离刀口(已起弧)应立即将隔离开关反方向操作合好。如已拉开,则禁止再重新合上; b、若带负荷误合隔离开关,则不论任何情况,都不允许再拉开,如需拉开,则应用该回路断路器将负荷电流切断后,再拉开隔离开关。 第二节电压、电流互感器 互感器包括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它们是实现仪表测量,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必不可少的电气保护设备,因此在电力系统中得到广泛的应用。 一、电压互感器的巡视检查: 1、接线端子是否过热、变色,一、二次回路接线是否牢固,各接头连接是否可靠; 2、电压互感器绝缘子是否清洁、完整,有无损坏及裂纹,有无放电现象; 3、电压互感器油位、油色是否正常,有无渗漏油现象,硅胶是否受潮变色; 4、互感器内部声音是否正常; 5、二次侧和设备外壳接地是否良好,二次出线的端子箱门是否关好。 二、电流互感器的巡视检查: 1、电流互感器的接线端子应接触良好,无过热松动现象,二次侧无开路; 2、电流互感器在运行中有无异常声响; 3、互感器的油位、油色是否正常; 4、互感器的吸湿器是否完好,硅胶有无变色; 5、互感器的瓷质部分是否清洁、完整,有无损坏及裂纹,有无放电现象; 6、电流互感器二次侧接地线应接触良好,无松动无断裂; 7、注意三相电流表的平衡情况,有无过负荷运行。 三、电压互感器的异常及事故处理: 电压互感器在运行过程中如有下列情况,应现场立即停用: 1、一次侧熔丝连续熔断几次; 2、发热温度过高,当电压互感器发生匝间或层间短路或接地时,熔断器可能不熔断,造成电压互感器过负荷发热,甚至冒烟起火; 3、电压互感器内部有噼啪声或其它声响; 4、电压互感器内部或引线出口处有严重喷油、漏油现象; 5、从电压互感器内部发出焦臭刺鼻气味; 6、瓷套管有严重破损和放电现象; 7、线圈与外壳之间或引线与外壳之间有明显火花放电,电压互感器本体有单相接地。 四、电流互感器的异常及事故处理: 1、当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时,电流表计指示不正确,保护及自动装置回发出相应的异常信号。互感器本身发热、有电磁声,当其通过的一次电流越大时,其电磁声也越大; 2、电流互感器二次侧严禁开路,如遇开路应利用安全绝缘工具立即将其短路,若无法处理,应迅速报告调度,申请处理办法,以及时保护运行系统中的其它设备; 3、当发现互感器外部过热,内部有放电声及异常噪音,有恶臭刺鼻气味、冒烟、大量漏油、看不见油位情况时,应迅速将其停运; 4、当电流互感器着火时,应立即断开有效电源,值班人员并熟练运用干式灭火器、干燥的砂石或1211灭火器进行灭火。 第五章直流系统 第一节基本情况 本站直流系统采用智能模块化,它主要是利用微机监控变频开关整流模块和蓄电池组构成的成套装置。 一、充电柜: 充电柜由整流模块、微机监控器、配电监控盒、交直流样盒及显示仪表、交流输入空开及直流输出空开等组成。 二、馈线柜: 馈电屏包括微机绝缘监控、闪光装置、母线自动手动分合闸装置。 三、蓄电池柜: 本站采用PMB密封免维护蓄电池,它无游离电解液,充电时产生的氧气可自行复合,使用期间无酸雾遗留,无需补加蒸馏水,不污染环境,电流容量65AH,单体电压12V。蓄电池是指放电到终止电压时所释放的电量,它具有浮充电压低、使用寿命长等优点,可完全与直流系统配套使用。 第二节直流系统运行和退出的操作 一、直流系统运行操作: 1、检查全部接线是否正确,接装是否牢固,待检查完毕后,拆下电池短路器,监控器电源开关置“断开”位置。 2、接通交流电源,将输入空开合上,此时指示灯有指示,接通了模块输入电源,对应的模块上数据有显示,结果此时无负载。 3、将充电屏中直流输出空开合上,电池电压及控制母线均有显示。此时表明系统已经接通,能够正确的工作。手动调压时操作充电面板上万通报转换开关,观察控制母线电压值将开关打到控制母线所需要电压即可,顺时针电压增加,逆时针电压减少。 4、全部正常后,将监控面板上的开关置于“合”的位置,检查整流设备,在出厂前设置的参数是否符合工作需要,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下步操作。 5、断掉输入电源,将电池输出保险合上,将电池接入输出熔断开关下端,再合交流空开和直流空开,并将所需回路空开合上,系统即进入正式运行阶段。 6、当直流系统退出时,首先断开分段开关,再断开直流输出空开,最后断开交流输入空开。 7、蓄电池的充电一般用浮充,如主机发生故障时,可以用浮充以较小的电流长时间给蓄电池充电。蓄电池的浮充电一般不用主充,因功率较大,轻负荷下运行不经济,如浮充发生故障时,也可用主充代替工作。 8、蓄电池深度放电后应立即充电,最好在12小时内充电。 二、直流系统维护检查: 1、检查电流的使用环境,保证设备不生锈,不结露。 2、检查系统各参数值是否与要求一致。 3、检查电源系统的工作状态,空开用熔丝状态。 4、检查防雷组件的工作状态。 5、检查模块的均流情况,模块均流不平衡度为0.3。 6、检查每个模块的工作状态。 7、检查液晶显示屏情况是否正常。 8、按动键盘查询三相母线监控电压、电池电压、系统电流、监控模块状况等信息。 9、系统有故障时,检查监控器声音报警情况。 10、电池投入使用后,应至少每季度测量浮充电压和开路电压一次,保存完整的蓄电池记录。记录内容:每只电池的浮充电压、开路电压、蓄电池系统总电压、测量日期及记录人。 第三节事故照明 本站采用的是自动照明应急灯。自动照明应急灯的电源来自220V交流电,其平时一直处于充电状态,当本站厂用电源失压后,自动照明应急灯便自动工作,以备处理事故照明。 运行管理制度最新 篇2(1)目的 确保中控室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证用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大厦的消防系统、保安闭路电视系统、防盗报警对讲电话系统、公共天线系统的运行 管理。 (3)职责 ①中控室保安员负责中控室设备的清洁、操作、监控、记录。 ②中控室维修工负责中控室设备维修保养。 ③机电主管负责中控室设备的综合管理及对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④工作程序 (4)职责管理人员的工作程序 ①中控室保安员 a、中控室保安员负责中控室消防设备24小时运行操作、监控、记录。显示火警信号后,应立即派人前往观察。确认火情后,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b、当故障发生时,及时通知中控室维修工进行维修。 c、将每班运行情况记录于《中控室交接班记录》、《中控室监控运行记录》。 d、在中控室维修工监控下,每月对火灾报警系统进行一次功能检查并启动消防风机水泵一次,并将试验结果记录于《中控室交接班记录》中。 e、在中控室维修工的指导下,每周打扫机房一次,每月清洁设备一次,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水渍、油渍。 ②中控室维修工 a、按《消防设备检查保养计划表》、《公共天线检查保养计划表》、《保安闭路电视检查保养计划表》、《防盗报警对讲电话检查保养计划表》要求按时进行中控室设备的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 b、负责向机电主管申报备品、备件的采购计划。 c、每月按时对消防应急器材进行检查并填写《消防应急器材检查表》。 d、负责编制中控室设备台账、设备卡。 ③机电主管 a、负责对大厦内中控室的综合管理,包括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配件、材料的采购计划的编制,外委修理的联系工作,对维修保养工作进行指导及检查监督。 b、每年12月制定下一年度的各项检查保养计划表,其中公共天线设备检查保养计划、保安闭路电视设保养、防盗报警对讲设备保养,每季进行一次,并按运行情况制定中修、大修计划。 ④管理处经理 a、进行月检。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组织有关人员对中控室机电设备进行一次红旗设备检评。 b、审核中控室各项保养计划表及维修保养记录表,中修、大修计划。 ⑤中控室管理工作程序 a、中控室实行每日24小时有专人值班、监控,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好值班记录。 b、非值班人员严禁操作。外来人员进入要经管理处或机电主管批准。 c、各控制柜、显示屏、信号灯、控制线路等的运作应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各类操作按钮手柄应在自动位置。 d、每班各检查一次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并认真记录,如有异常要立即查清原因。 e、中央控制室出现报警信号后,应立即核实。属误报,应消除信号并做好记录;属火灾报警,应迅速报告当班班长、管理处领导组织灭火。 f、中控室内的一切设备设施、元器件、线路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损坏,要查明原因,立即申报领导,经批准后及时更换。 g、室内保持干净卫生,设备无灰尘,不准堆放杂物。 h、消防器材应齐备良好,室内禁止吸烟。 常备应急手电筒及充电式应急照明设施。 (5)相关文件及记录 ①《设备管理控制程序》 ②《管理处内部检查工作规程》 ③《机电设备台账》 ④《中控室交接班记录》 ⑤《中控室监控运行记录》 ⑥《设备检查保养计划表》 ⑦《消防应急器材检查表》 运行管理制度最新 篇3e花园x区配套设施游泳池拟准备投入使用,为加强游泳池管理,做好相关专业服务工作,方便业主使用泳池设施,决定以对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e花园x区游泳池经营管理企业。 一、项目基本情况 e花园x区位于xx区中央生活区路号,小区xx余户,游泳池位于e花园x区中心花园内,系露天标准游泳池,游泳池长30米,宽13米,儿童池长10米,宽8米。泳池配备室内男女淋浴室各一间,露天淋浴花洒3个,更衣柜24个,洗手间3间。 二、招标内容 经营单位以承包形式取得游泳池的经营权和所有设备设施等财产的使用权、保管权。承包期内,经营单位在泳池经营时间对小区业主提供经营服务,其经营收入归经营单位所有,经营单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营单位向xx市dd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单位,下称dd物业)支付一定额度的承包费用。 对经营单位所需承担的经营管理要求: 1、游泳池经营管理服务; 2、水质养护、游泳池设施设备保养、维修; 3、游泳池经营范围内秩序、卫生及人员安全保障; 4、游泳池经营时间的人身安全及非营业时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5、购买泳池专项公众责任险,累计保额不得低于100万,人员伤亡不低于50万; 6、小区泳池属服务性设施,非商业性泳池,经营单位票价不得高于15元/人,儿童不得高于10元/人;经营时间为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泳池开放时间为:16:00--21:30(星期一至星期日); 7、经营单位向xx市dd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5000元/月泳池承包费用; 8、经营单位日常服务配备:管理人员,救生员(按4个救生员的标准)、水质专员、服务人员、清洁人员、教练等,相关人员持资格证书上岗; 9、经营单位定期向小区业主公告栏张贴由权威机构检测水质的合格报告; 10、经营单位不得对小区业主以外的人员开放。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持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持有税务部门核发的有效税务登记证照及相关的'年检标志。 2、具有三年以上及三个项目以上游泳池经营管理经验(投标单位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中无重大违法及安全事故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持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投标,不接受实际为个人的挂靠单位的投标。 四、投标地址 xx市xx区路号e花园栋x楼 联系人:z先生 欢迎有意向并符合投标资格的单位竞标。 运行管理制度最新 篇4一、接班内容: 1、运行系统,运行方式及操作记事; 2、设备缺陷,异常情况及注意事项; 3、设备检修、试验及工作票; 4、工具、备品、钥匙、记录及现场运行资料; 5、上级命令指示。 二、交接班注意事项: 1、交接班应在双方情况清楚,责任明确的情况下办好交接班手续,准点签字交接。由交班者先签字,接班者后签字; 2、交班时若遇设备异常,事故或重大操作,待处理或操作告一段落后方可以交接,如交接班人员有争议,由交接班双方班长协商,协商不成有双方专业主管协调裁决,并经接班值长同意后方可交接。个别岗位未接班,交接人员应服从接班值长的统一指挥,该岗位接班人员应在交班人员的要求和指挥下进行操作; 3、交班前30分钟由交班者做好交班的一切准备工作; 4、交班后由交班班长组织召开班后会,总结当班工作; 5、一般情况下交班前30分钟和接班后15分钟不进行操作; 6、涉及指标考核的表记,如:供电量、发电量、厂用电量、补水量等应在交接班整点前10分钟由接班人抄录,交班人监护。表记抄录错误,抄表和监护人各扣50元。 7、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交接班: ⑴、当班操作或事故处理,未告一段落; ⑵、交接记录不清,表纸不齐; ⑶、接班人酗酒,精神不正常; ⑷、工具不全且无记录。设备、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 三、在下列情况下可由各值长协商交接班。发生争议由站长负责裁决∶ 1、机炉在启动(含滑升)过程中的交接班; ⑴、汽轮机未冲动,按正常交接班时间进行; ⑵、汽轮机已冲动全速后,符合空载运行工况; ⑶、汽轮机、电气、锅炉做重大试验已告一段落,可以分别交班; ⑷、锅炉、汽轮机单元启动,锅炉虽已启动,但汽轮机不在冲动时; ⑸、汽轮发电机具备并列条件,等待并列正常后交班; 2、机炉正在停用(含滑停)过程中的交接班: ⑴、锅炉、汽机单元滑停,只要发电机未解列,符合滑停工况,可以按正常交接班时间进行; ⑵、发电机解列操作已告一段落; ⑶、汽轮机停转投入盘车后; ⑷、锅炉停炉操作已告一段落,符合停用工况; ⑸、机炉滑停,发电机有功负荷到零。机、炉、电停用操作告一段落,方可交班。 3、系统启、停操作,符合当时运行工况要求; 4、安全生产、环境卫生不符合规定。 四、专业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时交接班时,值长及该专业人员留下处理,接班人员协助,由接班值长统一指挥,交班值长协助,此时,该专业发生事故由交班者负责。 五、交接班后,交班值长召开班后会,总结当班工作,评价班员工作情况,进行打分。 运行管理制度最新 篇51、坚持每月对低压线路和配电装置、接户线,进行一次巡视检查,遇有大风、大雨、大雪和用电高峰季节要增加巡视检查次数,并做好各种记录。 2、巡视检查设备时,要按照《安全用电规程》、《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和《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和要求进行。 3、设备维护检修必须坚持停电、验电、挂短路接地线和悬挂标示牌的规定,检修坚持检修负责制,检修要保证检修质量,修必修好。 4、架空线路附近和电缆沟上,不能盖房、栽树,堆放杂物,必须保证规定的安全距离。 5、每年要对低压线路、配电室、接户线进行两次设备定级,定级标准按《农村安全用电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对三类设备应制定更改大修计划。 6、在巡视检查中,如发现有威胁人身安全的缺陷应采取全部停电,部分停电或其它临时性安全措施及时安排消缺。 7、在巡视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做好记录安排消缺计划。 8、增加恶劣天气(大风、雷、雨)过后,低压线路和设备的巡视次数。 9、每月按时上报运行月报。 运行管理制度最新 篇6关注食品安全,关爱健康生命。 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创造幸福美好生活。 以人为本,确保食品安全。 从源头抓质量,确保食品安全。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建立科学饮食文化。 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管理制度: 1、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 2、门卫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门卫职责,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3、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学校,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学校教学法秩序分子要依法严惩。 4、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5、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上摆摊叫卖。 6、本校学生出校门须有请假条,否则不得随意出入校门。 7、早晚按时开关大门。 8、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学校门卫登记验证制度 1、门卫要严格执行门卫查验学生证、工作证、出入证、身份证的制度。避免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影响学校正常秩序。 2、本校学生凭学生证进入校园,进校后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校园的,必须有班主任的签字手续或家长陪伴,在门卫室登记后,方可出校门。 3、来校会客人员应当遵守会客时间并履行会客登记手续方可入校;来校办事人员应当向门卫说明情况,登记后或经门卫与校内业务部门电话联系核准后方可入校。 4、上课期间,任何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其它时间经允许进入校园的车辆须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接送学生车辆一律按规定地点停靠,不得在校门附近停放。 5、节假日和平日夜间,门卫对出入学校的'人员及所携带的物品要严格盘查,注意发现可疑情况,确保学校安全。 6、对没有证件,又无法核实其身份的,门卫有权禁止其入校。 7、严禁无关人员在值班室及周围逗留、闲聊。 8、凡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须告知来访事由及对象,经查实征得对方同意,进行详细登记,留下有效证件后,方可进入校园;严禁商贩进入校园叫卖、推销、收购,不允许非本校或与本校无关人员(包括小孩)进校闲逛、打球。 9、对违反门卫制度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按有关规定其相关责任。 运行管理制度最新 篇71、宿舍管理 1.1保持宿舍内、外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 1.2每月1号或每周星期一由保安班长安排当月或一周内务轮值值班员,并张贴公布。 1.3内务值班员负责当天室内、门前责任区、卫生间的清洁卫生及公共物品的摆放。 1.4保持床面、墙面整洁,床上除了被子和枕头外,不能放置其他物品(枕头放于进门的一侧,被子放于另一侧),墙面不得乱涂乱画和张贴。 1.5鞋子按要求摆放成线,鞋跟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香皂、毛巾按要求置于规定位置摆放成线。 1.6保持室内、放物柜内的整洁,室内、柜内不能摆放其它没有定位的'物品。 1.7人员来访必须以不影响他人休息为前提,原则上接待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来访人员必须21:00前离开宿舍; 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保安员集体宿舍; 未经客户服务中心主任批准不准留宿外来人员。 1.8未经客户服务中心主任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外居住; 未经保安班长同意,保安员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 1.9保安员外出必须请假,请假外出及非值勤队员21:00前必须返回宿舍休息。 1.10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及其它危险品。 1.11宿舍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在室内喧哗、打麻将,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打扑克和进行一些娱乐活动应注意他人休息,不允许带任何赌博性质的活动。 1.12宿舍内不得设置炉灶炒菜做饭。 1.13夜间休息时间任何人不得吵闹哼歌,交接班人员要做到轻手轻脚不得影响其他队员休息。 1.14宿舍内的电源插座只能用于对讲机充电及小功率电器。 1.15讲究公共卫生; 室内、外公用洗脸盆应保持干净,厕所内应冲洗干净,保持清洁无异味。 1.16所有保安员不得衣衫不整在宿舍外公共部位活动。 2、内务卫生标准 2.1宿舍地面干净,无痰迹、果皮、纸屑等垃圾。 墙面整洁无乱张贴、蜘蛛网等。 宿舍内玻璃干净无污渍。 2.2床上除了被子外不能放置其他物品,被子样式应统一并叠成方形,床单样式统一,床单表面整洁无异味; 床下鞋子应摆放成线,鞋跟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制服、便装应挂在指定位置。 放物铁柜摆放整齐表面无灰尘。 2.3口杯、牙具、香皂盒、水桶、毛巾按要求置于规定位置摆放成线。 2.4墙面、门窗、和其他区域无乱写、乱画、乱刻、乱张贴、乱悬挂现象。 2.5冲凉房和洗手间及时冲洗,无污垢、杂物和异味。 2.6宿舍内无易燃、易爆、剧毒及其他危险物品。 运行管理制度最新 篇8学校人员集中,需要创造一个平安的环境。要求广大师生做到安全用水、用电、用气尤为重要。因此,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必须加强对水、电、气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后勤工作人员管理,经常检修学校的水、电的设施设备,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加强对学生进行节约用水、安全用电、安全用气等方面的知识教育。减少和避免因水、电、气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3、教育学生自觉保护环境、保护水源、节约用水。不在有水池、水塔的地方玩耍,不损坏自来水的供水设施,避免给集体、国家经济造成损失,给个人生命带来危险。严禁私自下河玩水和洗澡。上学或放学路上若遇洪水淹桥时,不能强行过河。 4、各班要重视供水设施设备的管理,纯净水装置应定期清洗,做好师生饮用水的消毒杀菌工作,为他们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源。各班特别要保证每天为学生提供足量的饮用水,禁止学生喝不卫生水,杜绝肠道传染病在学校发生。 5、有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学校用电安全工作,经常对学校电路和用电器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特别是暴风雨后,要对全校用电线路和用电器要进行及时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确保师生用电安全。 6、各班主任是本班的电安全教育者和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安全用电的宣传力度,增强学生安全用电常识。教育学生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关闭所有用电器,不乱摸电源的线路、闸刀、开关及电杆拉线,发现有裸露的电源和线路异常,要立即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7、在操作有关电器的实验中,要在教师指导下,按要求使用,不得违规随意操作,有问题请示教师解决。使学生知道人和大地都是导体,不得用湿手接触带电的线路和操作带电的电器。不在高压线下放风筝,不在电线上晾晒衣物。 8、加强学校的燃气管理,教育学生不随便拨弄燃气设施设备,避免因燃气引发安全事故。 运行管理制度最新 篇9一、目的 为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确保生产计划的正常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三、职责分工 1、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全公司生产计划的组织、实施。 2、生产部负责生产计划的编制下发,负责生产计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生产计划管理的要求 1、为保障正常的生产秩序,各生产部门必须制定详实可行的生产计划。 2、各生产部门生产计划的编制应以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为基础,以实际生产能力及市场需求为依据,并提出相关的`组织保障措施。 3、生产计划的编制必须包含年度、季度、月、周计划,生产计划应包含产量计划、质量计划、原材料计划、设备检修计划。 4、年度计划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并签字下发。 5、季度、月计划必须由生产副总审批并签字下发。 6、各生产部门必须按照月计划分解为周计划、日计划,并指定具体的落实负责人。 7、各生产部门必须坚持有计划、有组织、有安排、有落实、有跟踪、有检查的计划执行管理原则。 8、各生产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计划进行生产,无法完成计划的必须有原因、有解释,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案及措施。 运行管理制度最新 篇10一、设备的运行制度 1、设备的保管、使用和维护,实行分级负责制; 2、开展设备的'综合管理,有设备管理业务流程图; 3、主机设备完好率95%,全站设备完好率98%; 4、主要设备要建立单独台账; 5、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台账、档案,有主副设备说明书、图纸、技术资料; 6、设备上装置的各种仪表和自动装置要齐全、准确、灵敏。主设备完好率要达到95%以上,其中一类设备占50%以上;辅助设备完好率占90%以上。 7、设备运行状态及原因分析记录齐全。 二、设备维修制度 1、有健全的设备检修工艺规程、质量标准; 2、设备检修要严格按检修工艺进行作业; 3、有设备大小修计划,并认真执行,非计划检修有申请、有批示、大修后又总结报告,小修有记录; 三、设备保养制度: 1、消除运行中发生的缺陷; 2、重点清扫、检查和处理易损、易磨部件;按周期进行电气设备的预防试验; 3、日常维修要针对设备运行中发生的、不许主设备或辅助设备停匀即可进行的设备缺陷处理; 4、定时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清扫、修理、消缺、检测与诊断、试验和鉴定等工作; 5、按检修计划进行消除设备和系统存在缺陷工作。 运行管理制度最新 篇11第一章总则 设备润滑管理是设备维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任务是运用摩擦学传统理论和最新研究成果分析设备摩擦与磨损的机理,合理选用润滑材料,改进润滑方式,以达到降低摩擦、节约能源,降低生产成本,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目的。为了加强和规范润滑管理工作,特建立此制度。 第二章各级管理机构与职责权限 第一条、总工办负责全公司设备润滑及液压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审查、批准全公司设备润滑油脂、绝缘介质和液压介质(统称油品)的有关标准。 2.审查、批准新材料、新技术的试验、试点及推广应用工作。 3.审查、批准公司设备润滑管理和液压管理制度。 4.检查、督导公司设备润滑、液压管理的全面工作。 5.参加因润滑不良造成的重大设备事故分析会,审批防范措施。 第二条、机动部负责公司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具体工作,具体职责为: 1.对公司所属各单位润滑、液压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与考核。 2.负责制定全公司设备油品选用标准、加注油量标准、加注油周期标准及换油标准,油品进厂检验管理办法、油品抽检、清洗循环管理办法。 3.对油品、润滑方式、液压设备(油箱、油泵、控制阀、储能器、热交换器、过滤器、监测系统、变压器、油开关)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4、组织分析因润滑不良造成的重大设备事故,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5.负责油品定期化验、分析、质量确认工作。 6.新油品、新技术的导入、试用、评定、推广等工作。 7.对各厂、矿的润滑消耗定额进行定期考核、调整。 8.组织公司润滑专业队伍的技术培训及考核工作。 9.参与新建工程(包括技改工程)油品选择工作。 10.负责油品进厂后的取样、复检,向物资供应部出据检验单。 第三条、各厂、矿负责本单位的润滑技术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各厂、矿应设专职(或兼职)设备润滑管理员,负责贯彻执行公司下发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润滑管理的规章制度。 2.搞好设备润滑的“五定”工作。即定点、定油品、定量、定时、定人、贯彻油品的三级过滤和定期过滤净化制。 3、按机动部有关规定定期将油品样送机动部检验。坚持油品的定期化验和以质换油工作,加强油品定额管理,降低油品消耗,油品消耗要按期上报(其指标的考核包括年、定、日修工程用油)。 4.组织润滑设备及系统的维护检修与润滑油站的运行工作,保证润滑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5.负责变压器、油开关等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工作。 6、参加新油品、新技术的试验研究,改善润滑方式,不断提高润滑技术水平。 7、分析因润滑不良造成的设备事故,杜绝违反润滑管理制度的行为。 8.组织本单位润滑技术培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9.定期向机动部报告本单位设备润滑工作,按时填报本单位的油品消耗报表。 第四条、物资供应部负责油品采购、保管工作,具体职责为: 1.按机动部确定的油品品种、牌号,负责油品的计划审批、招标、采购。 2、对投标方的要求: 1)提供各种资质证明,包括生产营业执照、质量证明、生产许可证、专利产品要提供专利证明。 2)提供业绩证明。 3)提供的产品包装要求整洁,密封良好、油桶上有明显的生产厂家及牌号标志,否则按不合格产品对待。 4)提供产品合格证、主要指标参数(理、化指标及使用性能指标),供应的油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满足凌钢提出的`技术要求。 3.对供应商的管理: 1)建立供应商档案库,详细记录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供货情况。 2)对有掺脏使假等舞弊行为的供应商永远取消其在凌钢的供货资格。 3)虽经机动部复检合格,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油品存在质量问题,机动部组织使用单位、油品供应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4.油品保管: 1)坚持先进先出,不应存储时间过长。 2)油品必须有合格证,并向机动部申报复检,复检合格方可入库。 3)油品要按生产厂家、品种、牌号,分类、分区域整齐摆放,不得乱摆乱放,各种油品必须有明确标识。 5.对油品使用单位的油品存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使用单位油品存放、保管不利,应提出批评和改进意见,情节严重者应给与处罚。 6、废油回收、保管或根据实际需要对回收废油进行再生处理,经再生处理过的油品再使用时,必须经机动部检定审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条、财务部核查有机动部出具的复验合格单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第三章油品的管理 第一条、油品使用制度 1.各厂应根据公司统一制定的油品选用标准合理选用油品,设备所使用的油品应按设备使用说明书选择。如资料不全,可参照同类设备具体技术状况或经技术咨询选择适当油品。 2.所有油品经机动部审定后不准擅自改代。 3.如确需改代(包括更换品种、规格、牌号、生产厂家),必须事先提出申请,提出技术依据和可行性技术分析,报机动部审定、总工办批准,确认可行后方可试用,试用单位必须在使用前将试用设备、部位、时间,上报机动部备案,在试用过程中及时进行数据纪录、统计,试用期结束后,将试用情况上报机动部,机动部召集总工、供应部门、使用单位,召开鉴定会,讨论是否可以改代。 4.认真做好油品净化工作,人工注油的部位,必须使用专用的注油工具,实行“三级过滤”。集中润滑油站(液压站),特别是制氧机、发电机、鼓风机、高精度机床的润滑系统,必须增设过滤净化装置,定期进行油品净化。 5.各厂应按照公司制定的油品化验周期和换油标准,坚持对油品进行定期取样化验,并根据化验结果确定换油时间。 6.库存超过半年的油品上机前要化验,化验合格后方可上机使用,否则不得使用。 7.各厂、班、段的油桶、油盒、油壶等工具,务必保持干净,需做到油具专用。 8.各厂的油品存放,不同油品必须做好标志,分别放置,防止混淆,并建立完善的发放制度,严禁露天存放油品。 9.各厂要做好废油回收,经机动部鉴定不能再生的废油交物资供应部统一处理。 第二条、润滑(液压)装置的管理 1.润滑(液压)设备及润滑(液压)站必须制定点检四大标准及使用规程、岗位责任制、区域分工负责制、交接班制、卫生清扫维护管理体系、防火要害保卫制度、工作牌制度、油品化验更换制度等,并认真贯彻执行。 2、要加强润滑(液压)设备及润滑(液压)站的维护保养,保证零部件的完整,仪表和报警装置灵敏可靠。工作环境清洁,设备地表及地沟都做到光洁无油污、无灰尘、无异物、无损坏,确保润滑(液压)设备的正常使用。 3.设备的润滑(液压)管路及装置必须保持完好,未经批准不得拆除。 4.经常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和润滑效果,研究改进润滑方式和油品,杜绝设备在润滑不良的情况下运转。 5.采用新型润滑设备,改进仪表和控制系统,采用新型监测装置,不断提高润滑系统的现代化水平。 第三条、其它 1.加强润滑(液压)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润滑事故台账,油脂消耗台账,人员培训档案等。 2.主要设备要建立润滑技术档案,内容包括设备性能、润滑方式、选用油品、油品化验和换油记录、磨损、事故情况等。 3.因润滑不良造成的设备事故,要及时进行分析、针对事故的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4.润滑油站(液压站)的运转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润滑(液压)专业知识,熟悉使用维护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5.加强设备的保养,减少泄漏,积极采用新型密封材料和先进密封装置。 运行管理制度最新 篇12一、目的: 通过对设备的有效管理、使用和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满足生产要求。 二、适用范围: 1、与生产有直(间)接关系的设备及其附带设施。 2、模具及其附带设备。 3、仪器、仪表、试验测试设备。 4、其它有关用水、电等设备。 5、设备相关的使用说明书、图纸、合格证等档案资料。 三、管理部门职责: 1、设备动力部:负责公司设备的更新改造、使用维护保养以及设备的资产管理、设备所需要的能源动力管理等。 2、模具车间:负责公司模具的维护、保养、领用等管理。 3、理化实验室:负责公司各种仪器、仪表、试验测试设备的使用保管、定期检查鉴定和校验管理。 4、车间等使用部门:负责相关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 5、办公室:负责设备台帐、档案管理。 四、设备的购置: 1、申购: 1)新设备的申购由使用部门提出设备需求规划书、详细规格表及请购单。 2)设备维修用备品备件的请购,原则上由设备动力部提出请购单。 2、订购:设备动力部按总经理批准的请购单,向经评估认可的厂商下单订货,并确认交期、品质要求(性能、指标等)、验收条件、付款方式等。 3、进厂验收: 1)新设备进厂后,由设备动力处会同使用部门共同开箱、安装调试。重点、关键设备或特殊设备应由设备动力部安排或委托专业安装单位进行。 2)新设备安装调试后,经验证合格后,由设备动力部办理《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单》。正式移交使用部门,设备使用说明书、图纸、合格证等档案资料移交办公室管理。 3)新设备验收经试车不合格者,由设备动力部通知供应厂商处理。 4)自制设备的验收:在制造完工后,设备动力部会同办公室、技术部、使用部门进行验收。自制设备验收时必须有相应的图纸、说明书、精度检验单或技术鉴定书等资料。验收合格后,由设备档案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4、建卡编号:设备验收完成,设备动力部将设备编入《设备台帐》,并建立“设备卡”及“维护记录卡”等档案。 五、设备的维护、保养: 1、使用与一级维护保养: 1)一级维护保养:设备的日常点检、清扫、加油、消耗品的更换及简易零件的'修理,并做好更换与修理记录。 2)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使用与一级维护保养,并对设备保持完好和有效利用负直接责任。 3)使用部门负责《设备日常点检表》内规定项目的执行与记录。 4)新上岗、转岗、调入的设备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前,须进行培训,学习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知识等基本常识和“三级保养制度”的内容要求,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5)特殊工种,如:行车工、电工等需按国家规定进行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由相关部门颁发操作证后上岗。 2、二级维护保养与修理: 1)二级修理:现场无法自行更换且需专门技术才能恢复机器使用性能的修理。 2)设备动力部负责设备的二级维护保养与修理,并记录。 3)设备动力部每年制定《定期维护保养计划表》,依计划做好《定期保养记录表》。 3、三级维护保养与修理: 1)三级维护保养与修理:需委托生产厂商或专业机构做精度检查或保养修理。 2)三级维护保养与修理由设备动力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送修,并记录。 4、预防保养: 1)日常预防保养有: 日常保养:如加油点检、调整、清扫等; 六、巡查点检; 定期整理:调整、换油、零件交换等; 预防修理:异常发现的修理; 更新修理:损坏的修理。 1)按《定期维护保养计划表》做定期维护保养并记录。 2)主要的生产设备,如更换零件应随时有备品可使用,设备动力部应对设备易耗品、易损件、采购困难、金额不高者,制作《备品一览表》,建立备品库存。 备件储备:由设备动力部制订储备定额。备件采购按公司物品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使用部门如需备件,应填写《备件申请单》,经生设备动力部审批后领用。 备件应验收入库后,再领用,并严格入库、出库手续。 备件应分类、分区、分机型保管,摆放整齐,标志明显,规范化。加强防锈、防腐措施。定期核对帐物相符。 七、设备的移装、借用: 1、设备的移装:应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应由技术部提出申请报告,经批准后,由设备动力部负责方可进行。设备的移装过程中的安装事宜,由设备动力处负责实施。 2、设备的借用:外借设备须经设备动力部同意,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设备动力部应做好外借设备记录。 八、设备的封存管理: 1、对闲置或连续停用三个月以上完好的生产设备,所属车间要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经设备动力部批准后,方可封存,原则上原地封存。 2、使用部门对封存设备应做到断电、断油、断水等,将设备保养好,涂上防锈油料,套上机床罩,挂上封存牌。设备封存期间,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保养,不准任意拆卸设备及零部件。 3、使用部门要求启用封存设备时,应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设备动力部批准后,方能启封投产。 九、设备的报废: 1、凡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报废: 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效率低,且不能改装利用或大修虽能恢复精度,但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 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的设备,因建筑物改造或工艺布局必须拆毁的。 设备损耗严重,大修后性能精度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的。 腐蚀过甚,绝缘老化,磁性失效,性能低劣且无修复价值者或易发生危险的。 因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耗无修复价值的。 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 2、设备报废的审批:凡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设备动力部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经公司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废设备。设备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3、销帐:设备经报废后,应在《设备台帐》等表单中予以销帐处理,应注明报废日期、报废批准人、报废执行人等。 十、特殊工序设备、特种设备的管理 1、操作人员须经专门技术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设备。 2、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违反规定使用设备。 3、特殊工序设备要满足工艺要求。使用部门须定期进行设备的精度检查,并将检查记录设备动力部备查。 4、特种设备须完好运行,严禁带病作业,并按国家规定年检和审核。特种设备的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培训合格后操作。 十三、设备事故处理: 1、事故类别:根据事故性质和所造成的损失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2、事故处理:发生设备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通知设备动力部,经鉴定记录后处理。使用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三日内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设备动力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根据事故性质和损失经济大小,形成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十四、相关表格: 1、《设备台帐》 2、《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单》 3、《设备日常点检表》 4、《定期维护保养计划表》 5、《定期保养记录表》 6、《备品一览表》 7、《备件申请单》 8、《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 9、《设备报废申请单》 10、《设备报废/销帐记录表》 11、《设备借用/租用协议书》 12、《设备借用/租用记录表》 13、《设备大修理任务书》 14、《设备事故报告单》 15、《设备事故处理意见书》 运行管理制度最新 篇131.0 目的 规范弱电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弱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使用部门负责弱电设备设施的清洁、操作、监控、记录。 3.2 工程维护部弱电技工负责控制室设备维修保养。 3.3 工程维护部弱电系统工程师负责上述设备的综合管理和对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3.4 工程维护部经理负责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4.0 工作程序 4.1 弱电系统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工作程序。 4.1.1控制室设备设施由工程维护部弱电技工负责维修保养。 4.1.2 工程维护部::弱电工程师每月底前制定下月维修保养计划,要求每周必进行维修保养。 4.1.3 工程维护部弱电系统技工按本系统保养计划表进行维修保养,并将维修保养工作记录与《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 4.1.4 设备维修后必须恢复原来状态,不得擅自更改原设置、器材、线路。 4.1.5 设备一般故障维修必须在8小时内完成,如在8小时内无法解决的难题,须在工作进行到8小时前将故障部位、故障原因、维修存在的困难等情况报物业公司负责人,限期解决。 4.1.6 每周打扫控制室一次,每月清洁设备一次,保持地面、墙面、设备无积尘、水渍、油渍。 4.1.7 工程维护部弱电工程师对维修保养提供技术指导并对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4.2工程部弱电技工的职责 4.2.1 按本系统维修保养计划要求按时进行控制室设备的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 4.2.2 负责向弱电系统工程师申报备品、备件的采购计划。 4.2.3 负责编制弱电系统设备台帐、设备卡。 4.3 系统工程师的`职责 4.3.1负责对弱电的综合管理,包括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配件、材料的采购计划的编制,外委修理的联系工作::,对维修保养工作进行指导及检查监督。 4.3.2 每月26日前制定下一月份月保养计划,每周进行一次保养。 4.3.3 每年12月26日前制定下一年度的各项检查保养计划,每季进行一次,并按运行情况制定大、中修计划。 4.4 工程部经理的职责 4.4.1 进行月检后,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控制室设备进行一次设备检评。 4.4.2 审核控制室各项保养计划表及维修保养记录表、中修、大修计划。 4.5 控制室管理工作程序 4.5.1 控制室每日由专人检查,每次认真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各控制线路、显示器、信号灯等的运作应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如有异常要立即查清原因。并填写好每日检查记录。 4.5.2 非值班人员严禁操作。 4.5.3 控制室出现报警信号后,应立即核实,属误报,应消除信号并做好记录。 4.5.4 控制室内的一切设备设施、元器件、线路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损坏,要查明原因,立即申报领导,经批准后及时更换。 4.5.5 室内要保持干净卫生,设备无灰尘,不准堆放杂物。 4.5.6 室内禁止吸烟。 4.5.7常备应急手电筒及充电式应急照明设施。 5.0 相关文件 无 6.0 表格和记录 《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qr-6.3-01-09) 运行管理制度最新 篇14天然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天然气生产运行部为甲级防爆单位。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保证生产安全运行,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财产,防止各灾害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 生产运行部站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每位职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责。 2、 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必须限期处理和整改,并做好记录。 3、 加强事故管理,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对重大未遂事故也不放过,要有事故原始记录,处理报告和复查记录。 4、 认真执行岗位安全责任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随意动用未经许可的设备和工具。 5、 严格执行进站管理规定。 6、 非本站人员未经批准,严禁进入危险区,在站内行走时严禁在管道容器及工艺装置附近逗留,严禁在危险源区域逗留。 7、 在禁火场所严禁吸烟,严禁带入各类火种,凡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专储仓库进行存放并有专人监护。 8、 每个岗位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有关部门要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处于良好状态,要定期组织消防培训及消防演习,保证人人都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9、 除在固定动火区域内动火,其它区域一律需经上级领导批准方可动火。 10、各种安全装置、监测仪表、警戒标志、消防设施和器材等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除、改动、挪用,安全通道要随时保持通畅,安全装置要按规定进行校验。 11、电气设备的维修工作必须由培训合格的电工进行,其他人员一律禁止私自维修工作,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线、严禁使用电炉及其他私人电器,仪表装置的修理工作应由培训合格的仪表工进行,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12、每年雨季前,要对避雷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测试和检修,确保性能良好可靠。 13、禁止在站区生产区域堆放易燃易爆物,站场保持清洁,废料垃圾必须及时清除。 14、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坚持交接班安全检查。 15、定期组织职工培训,全站职工应熟知作业场所及工作岗位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 进站须知 1、站区内严禁一切烟火,不准携带火种进入站区。外来办事人员随身携带的火种(火柴、打火机、电警棍等)入站时交门卫保管。 2、本站和外来办事人员一律不准穿化纤衣服和带钉子的鞋进入站区。 3、 工作人员进入气站应按规定着装。 4、凡进入站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在发动机排气管的出口处佩戴防火帽(阻火器),车速不超过每小时5公里,拖拉机、电瓶车、蓄力车、放射性设备严禁进入站区。 5、不准在生产区内修车、擦车、放油水、扫车垃圾等。 6、外来学习、参观人员必须持单位行政介绍信,经本站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站,参观时必须有本站领导和安全员及有关人员陪同。 7、外来人员不准随意动用站内生产设备,更不准自行在贮罐区放残气。 8、对上述规定如有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对于造成事故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运行管理制度最新 篇151.0巡视监控 1.1专职人员每天应对所有电梯的主要部位至少巡视一次。 1.2巡视监控的主要内容如下: 曳引机有无异常噪音或气味,是否温度过高(烫手),曳引电机轴承是否需要加注 a.润滑油,螺栓是否松动; b.减速箱是否需要加注润滑油,油色、油位是否正常,联轴器是否牢固可靠,螺栓有无松动; c.指示仪表、指示灯是否正确,各继电器、接触器动作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d.变压器、电阻器、电抗器温度是否正常,有无过热现象; e.制动器动作是否正常,制动线圈是否过热,制动轮上是否有油污; f.曳引轮、曳引绳、限速器、测速机等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g.通讯设施是否灵敏畅通,指示牌、标示牌是否完好,盘车手轮、开闸扳手等救援工具是否已放置在指定位置; h.轿厢照明是否正常,厅外轿内指层、指令及指示灯是否正常; i.厅门及轿门踏板是否清洁干净; j.轿厢运行有无异常振动或声响,舒适感有无明显变化; k.电梯运行有无异常(顺畅); l.开关门有无异常(顺畅); m.底坑限速器、张紧装置、开关和碰铁距离是否异常; n.补偿链是否有异响; o.底坑有无积水或脏物。 1.3巡视过程中如发现上述情况有不正常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电梯维修保养规程》。 2.0异常情况处理 2.1发生火灾的处置: a.楼层发生火灾时,专职人员应立即击碎玻璃按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电梯运行到基站后,应使乘客保持镇静,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 b.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应即刻停梯,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控制火势蔓延; c.对于上述两种情况,专职人员应及时通知消防中心,《安全管理手册》中《应急处理程序》处理。 2.2电梯湿水处置: a.当底坑内出现少量进水或浸水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断开电梯总电源; b.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一层,断开电梯总电源; c.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较多时,应立即停梯,断开电梯电源总开关; d.发生湿水时,应迅速阻断水源; e.对湿水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抹布擦拭、热风吹干(湿度不能太高),自然通风(用工厂用鼓风机)、更换管线等。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达到要求并且试梯运行无异常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2.3停电造成停梯或故障造成停梯时的.困人救援按《电梯困人救援规程》处理。 3.0电梯机房管理 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需要进入,需经服务中心主任同意,并在专职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 3.1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房内应备齐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方便、显眼处。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 3.2每周打扫一次机房卫生,做到地面、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渍、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3.3机房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 3.4机房都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工程部保管,不得私自配钥匙。 4.0交接班要求 4.1接班人应准时接班。 4.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电梯运行记录》,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电梯运行记录》上签名。 4.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机房不干净; d.接班人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5.0当值管理员应将电梯的运行情况规范、详细、清晰地记录在《电梯运行记录》内,并将记录整理成册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运行管理制度最新 篇16一、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二、学校建立随车员制度,每车上有一名随车照管员,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的秩序和安全,随车照管员必须认真填写好随车记录。 三、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驶。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接送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四、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承担责任。①无照驾驶。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途中遇到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公安部门报案,并向学校及管理部门报告。 五、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包车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接送学生的情况下,进行维修(特殊情况例外)。 六、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如有家长有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书,经学校同意方可更改。 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七、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弃在停车场上。 (2)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八、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机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 (5)司机发现所有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6)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7)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8)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9)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文明话。 (10)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运行管理制度最新 篇171、校车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幼儿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主管签名,然后由后勤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队长,队长报后勤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园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5、司机要服从主管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队长,并说明原因。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指定地点,不准私自用车。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9、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园内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0、后勤处每学期负责对司机期考核、评级奖励。 运行管理制度最新 篇18一、安全运行影响因素 1、人为因素的影响 1.1人的心理 1.1.1心理机理失调:心理疲劳、情绪失控。 1.1.2非理智的心理状态:侥幸心理、过分的自信心理、省能心理、逆反心理、从众心理、虚荣心理、有意违章心理、完全服从于生产的冒险违章心理。 1.1.3无意识的心理状态:技术状态不佳、配合不好、判断失误。 1.2人的失误 1.2.1随机失误 1.2.2系统失误:遗漏、遗忘、心理紧张。 1.3作业疲劳 视觉和听觉敏锐度降低、反应迟钝、注意力不集中、思维能力降低、能动性积极性明显降低、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增大。 2、设备因素的影响 2.1设备可能产生的危险、危害的类型 2.1.1机械性伤害:碰撞、打击、夹击、跌落。 2.1.2火灾爆炸性:设备泄漏、爆炸而引发事故伤害。 2.1.3电气危害:电击、发生火灾爆炸。 2.1.4职业性危害:设备设施产生尘、毒。噪声、高温。 2.2压力容器、管道的潜在危害 2.2.1压力容器的分类 2.2.1.1按品种划分:反应压力容器、换热压力容器、分离压力容器、储存压力容器。 2.2.1.2按压力等级划分:低压(0.1≤p1000mpa)。 2.2.1.3按容器的重要性、压力、介质的危害程度划分:第一类容器(非易燃或无毒介质的低压容器或有毒介质的低压传热和分离容器)、第二类容器(任何介质的中压容器、剧毒介质的低压容器、易燃或有毒介质的低压反应和储存容器)、第三类容器(高压、超高压容器)。注:①剧毒介质:进入体内的量20%的介质。 2.2.2压力容器的潜在危害 生产介质易燃易爆、有毒,发生泄漏或破裂爆炸不仅可造成中毒、烫伤、烧伤等人身事故,还能产生火灾、爆炸和环境的污染等事故。 2.2.3压力管道的分类 2.2.3.1按压力等级划分:低压(0.1≤p1000mpa)。 2.2.3.2按压力和介质危害等级划分:gc1: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火灾特性为甲、乙类可燃性气体或可燃性液体,并且设计压力≥4.0mpa的管道、输送流体介质设计压力≥10.0mpa的管道;gc2:火灾特性为甲、乙类可燃性气体或可燃性液体,并且设计压力<4.0mpa的管道、输送可燃性、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10.0mpa的管道,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输送流体介质设计压力输送非可燃性、无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4.0mpa,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输送流体介质设计压力<10.0mpa,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gc3:输送可燃性、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1.0mpa的管道,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输送流体介质设计压力输送非可燃性、无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4.0mpa,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2.2.4压力管道的潜在危害 生产介质易燃易爆、有毒,发生泄漏或破裂爆炸不仅可造成中毒、烫伤、烧伤等人身事故,还能产生火灾、爆炸和环境的污染等事故。 2.3机泵设备的潜在危害 2.3.1机泵设备的主要损害形式及原因 机械振动;介质产生的腐蚀、冲蚀、汽蚀、磨蚀,操作不当引起的损伤;过大的接管安装应力引起壳体变形;基础受到的损伤。 2.3.2电动机着火的原因 电动机负荷运行;金属物或其他固体掉进电动机内,或检修时绝缘受损,使组受潮,以及遇到过高电压;电动机接线处各接点接触不良或松动时,会使接触电阻增大引起接点发热,接点氧化迅速,最后将电源接点烧毁,损坏周围绝缘导线,造成短路而烧毁电机;电机单线运行。 3、物料因素的影响 3.1火灾危险 3.1.1火灾发生的基本条件 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 3.1.2主要可燃物 甲苯、洗油、褐煤。 3.1.3火灾事故的特点 爆炸性火灾多;大面积流淌性火灾多;高温泄露着火多;火势发展速度快。 3.2爆炸危险 3.2.1爆炸形式 物理爆炸、化学爆炸。 3.2.2爆炸的破坏作用 直接破坏,引起火灾、碎片冲击。 3.3毒害危险 3.3.1毒物对机体的作用性质分类 麻醉性毒物;刺激性毒物;全身性、窒息性毒物。 3.3.2常见的毒物及其危害 3.3.2.1甲苯:对皮肤、粘膜有刺激性,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甲苯毒性小于苯,但刺激症状比苯严重,吸入可出现咽喉刺痛感、发痒和灼烧感;刺激眼粘膜,可引起流泪、发红、充血;溅在皮肤上局部可出现发红、刺痛及泡疹等。 3.3.2.2洗油:作用于皮肤,引起皮炎、痤疮、毛囊炎、光毒性皮炎、中毒性黑皮病、疣赘及癌肿。可引起鼻中隔损伤。 3.4静电危险 3.4.1静电产生的原因 3.4.1.1内因:物质逸出功不同;物质的电阻率不同;物质介电常数不同。 3.4.1.2外因:紧密的接触和迅速的分离,附着带电;感应带电;极化带电;流动带电;喷出带电;飞沫带电;淌下、沉浮、冻结带电。 3.4.2静电的危害 带来燃烧性爆炸。 4、工艺因素的影响 4.1设计阶段工艺因素 选择物质危险性较小;工艺条件较缓;工艺技术成熟;设备承受超压性能好;设置可靠的p、t、f、l等参数的控制仪表和控制系统;设置必要的报警、监视、泄压装置。 4.2运行阶段工艺因素 控制阀故障(开关不到位、阀卡、阀失灵全开或全关);显示仪表失真。 4.3事故处理工艺因素 事故处理阶段的首要目的减少事故损失,其关键就在于如何快速准确的进行正确的工艺处理;要提高事故处理的正确性;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其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设置eso紧急停车系统,保障把事故限定在较小的范围内。 5、作业坏境因素的影响 5.1噪声 5.1.1噪声源 压缩机噪音95db(a)、泵噪音90~95db(a)、调节阀噪音、管道噪音、放空噪音。 5.1.2工业噪声卫生标准 每个工作日接触噪音时间 新建企业允许噪音 现有企业允许噪音 8h 85 db(a) 90 db(a) 4h 88 db(a) 93 db(a) 5.1.3噪声的危害 对听觉、心血管、神经、视力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设备、仪表的损害、精度下降;掩盖报警声响信号。 5.2高温 5.2.1高温对人的危害 工作能力、协调性、反应速度、注意力降低;人的循环系统、消化泌尿系统,心跳加快、血压升高,大量出汗,严重会中暑。 5.3低温 5.3.1低温的危害 冻裂设备或管线;冻坏仪表,造成假显示,误操作;冻凝含水介质。 5.4采光照明 5.4.1不良照明对人的影响 视功能降低和产生不适感,从而使观察对象模糊不清,引起工作失误。 6、自然灾害的影响 6.1地震 6.1.1地震的危害 所用溶剂是易燃易爆、有毒的介质,因此,发生地震时,一旦设备、管线、储罐等遭到破坏就可能带来泄露、燃烧、爆炸和有毒气体的蔓延等次生灾害,将会造成产生破坏人员伤亡的严重灾害。 6.2雷电 6.2.1雷电的危害 雷电产生高达数万伏甚至数十万伏的冲击电压,可损坏发电机等电气设备的绝缘,烧断电线;劈裂电杆,造成大规模停电;强大的雷电流通过导体时,在极短的时间内将置换成大量的热量,产生高温造成易燃易爆介质的燃烧,爆炸;巨大的雷电流流入地下,会在雷击点及其连接的金属部位产生极高的对地电压或跨步电压的触电事故;雷电电流产生的强大磁场会使导电体感应出较大的电动势,并且还会在构成闭合路地金属物中感应出电流,若回路中有的地方接触电阻较大,就会局部发热或发生火花发电;雷击的热效应,能使雷电通道中的空气剧烈膨胀,同时水分及其他物质分解为气体,在被雷击物体内部出现很大的压力,致使被击物遭受严重破坏电室,可造成配电装置,电气线路,金属官道上产生冲击电压,使雷电沿线路、管道迅速传播,若进入操作室、仪表间、配电室,可造成配电装置、电气线路绝缘层被击穿,产生短路,使建筑物内易燃易爆物质燃烧或爆炸;防雷装置上的高电压,对建筑物的反击作用;雷击电流通过人体,可使呼吸中枢麻痹、心跳骤停,以致使脑组织及一些脏器受到严重损害,出现休克或突然死亡;雷击产生的火花、电弧,还可以使人遭到不同程度的烧伤。 二、安全运行的应对措施及管理 1、人为因素的应对措施 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量;不断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领导重视;以有效的手段约束、激励人。 2、设备因素的应对措施 2.1设备使用前的安全管理 编制设备管理制度文件;培训操作员工;对设备进行试运转、调试,办理交接手续。 2.2设备使用初期安全管理 对安装、试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调试、改进等有关记录提出分析意见,填写设备使用鉴定书作为以后参考;完善设备管理制度。 2.3设备使用期安全管理 保养责任制;操作证制度;创造良好的使用环境;培养设备使用、维修管理制度;建立设备资料程案管理制度。 2.4设备使用原则 2.4.1三好 2.4.1.1管好。设备操作对设备的附件、仪器、仪表、工具、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整无损。设备发生事故时,立即停工断电,保护现场,及时、真实地上报事故情况。 2.4.1.2用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精心爱护设备,不准设备带病运转,禁止超负荷使用设备。 2.4.1.3养好。操作者必须按照保养规定,进行清洁、润滑、调整,紧固,保持设备性能良好。 2.4.2四会 2.4.2.1会使用。操作者要熟悉设备结构、性能、会正确调整电流、温度、压力、流量,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操作熟练、动作正确规范。 2.4.2.2会维护。操作者要正确掌握设备的维护方法、维护要点,准确、及时地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润滑油质量,要做到润滑“五定”:定时、定量、定质、定人、做好设备润滑管理。 2.4.2.3会检查。操作者必须熟知设备启动前后的检查项目内容,正确检查设备各部位运转情况,通过感官(听、摸、看、闻)和仪表判断设备运转状况,分析并查明异常情况产生的原因。 2.4.2.4会排除故障。操作者能正确分析判断一般常见的设备故障,并及时排除,保证设备安全,排除不了的凝难故障,应及时报检修。 2.4.3四项要求 2.4.3.1整齐。工具、工件摆放整齐,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线路、管道完整。 2.4.3.2清洁。设备清洁,环境干净,无油污,无杂物,无碰伤。 2.4.3.3润滑。按时加、换润滑油。 2.4.3.4安全。合理使用,精化,维护保养,及时排除故障及一切危险有害因素,预防设备事故的发生。 2.4.4四懂 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 2.5设备运行期的检查 外部裂缝、腐蚀的检查;保温及防火层(腐蚀、损坏)管线的检查(有无超压、超温、超负荷、有无异常振动、异常声音);有无发生液击、有无变形、腐蚀;转动设备的检查(听、摸、看)检查固定螺栓、结合件等有无松动等不正常情况,能处理的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上级主管部门,以便做出决策;换热器要定期壳体与头盖法兰连接,管路与壳体法兰连接,阀门与管路法兰连接,阀门大盖等密封出的泄漏情况,支座及支撑结构、基础情况;构建物的检查(厂房、塔器的柜架、管线支撑、设备的基础支座、梯子、平台、栏杆等构建物应定期检查,以便及早发现其腐蚀、脱落、断裂等不正常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修复整改好;对边所、配电室、仪表控制的渗漏情况进行检查,防止电气设备、仪表控制设备进水短路;对房屋的防雷设施、避雷针等进行检查,防止其腐蚀、损害失效;消防设施的检查(消防栓、消防蒸汽、移动式灭火器、可燃性气体报警器等,都要进行定期检查,使其保持完好,一旦发生火警时,能够及时投用。 3、物料因素的应对措施 3.1可燃物大量泄漏的处理 在生产过程中,当有可燃物大量泄漏时,首先应正确判断泄漏部位,及时切断泄漏物料来源,在一定范围内严禁动火及其他火源。 3.2报警 发生火灾后,现场人员在立即进行扑救的同时,要马上上报火警,以便消防部门能及时前来扑救,并使其他人员及时做好疏散准备。 3.3断绝可燃物 将燃烧点附近可能成为火势蔓延的可燃物移走;关闭进料阀。 3.4排除爆炸危险 当发生火灾时,还需观察周围情况,排除爆炸危险,将受到火势威胁的易燃易爆物质转移到安全地点。 3.5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3.6预防中毒的技术措施 以无毒或低毒的物料代替有毒高毒的物料;改革工艺;生产过程的密封;隔离操作;通风排毒。 3.7个体防护措施 3.7.1呼吸防护:使用防护面具。 3.7.2皮肤防护:主要依靠个人防护用品(工作帽、工作服、工作鞋、口罩、手套、眼镜等)。 3.7.3消化道防护:防止误用有毒液体。 3.8急性中毒的现场救护 3.8.1原则:救护者的个人防护(佩戴好防毒面具,穿好防护服,在进行抢救);切断毒物来源;防止毒物继续进入中毒人体内;防止毒物继续浸入人体的措施:救护人到现场后,迅速将中毒者转移到有新鲜空气的地方,解开中毒者的颈、胸部衣扣及腰带,保持呼吸畅通;清除毒物,防止毒物污染皮肤、粘膜;清除皮肤表面的化学刺激性毒物,冲洗时间要达到15~30min;毒物进入眼睛时,应尽快用大量流水缓慢冲洗眼睛15min以上,冲洗时把眼睑撑开,让伤员的眼睛向各个方向缓慢移动;迅速脱去被污染的衣服、鞋袜、手套;促进生命器官功能恢复:打开呼吸道;人工呼吸(用手捏住患者鼻孔,以16~20次/min的速度向患者口中吹气;心脏按压。 3.9静电应对措施 3.9.1消除设备静电技术措施 固体设备(塔、容器、机泵、换热器、过滤器等)的外壳,应进行静电接地;直径大于或等于≥2.5m或容积≥50m3的设备,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接地点沿设备外围均于布置,其间距≥30m;转动设备的接地,可采用导电润脂或用接地设施进行接地;设备内部各部件之间的活动连接或滑动连接等部位,应保持其接触电阻值在1000欧以下;所有金属装置设备、管道、储罐都必须接地;各生产装置系统的总泄露电阻应在1000000欧以下,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欧,金属设备与设备之间,管道与管道之间,如用金属法兰连接时,可不另接跨接线,但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螺栓连接,螺栓之间具有良好的导电接触面。 3.9.2作业人员防静电措施 工作中应尽量不做与人体带电有关的行动(接地、接触接电体、工作场合、穿脱衣服);在有静电危害的环境中,不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品(钥匙、硬币、手表、戒指、项链)使用规定的静电防护用品。 3.9.2防静电安全检查 防静电安全检查以生产岗位人员自查为主,每天至少检查一次。车间安全技术人员每月至少检查一次,企业每年至少抽查两次;易燃易爆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有防静电的内容;定期对岗位人员进行防静电知识的安全教育;装置内各设备和管道的静电接地和跨接点必须牢固好用。 4、工艺因素的应对措施 4.1操作阶段的工艺安全管理 4.1.1安全生产管理 各项工艺操作指标必须符合“操作规程”的要求,不得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各类动、静设备必须达到完好的标准,压力容器、管道及安全附件齐全好用;仪表管理符合制度要求,完好率和使用率达到95%以上;各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配备齐全,灵活好用,并定期检验,保持装置内消防通道畅通,机动车辆进入装置区中必须安装防火罩,并办理进车许可证;车间建立并执行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对设备、仪表和生产过程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暂不能整改而又要投入运行的,要制定包括隐患内容、危害、防范措施、监控手段、治理计划、负责人等内容的可靠安全防范措施;设备的处理、投用,工艺的调整需制定严密的操作方案和可行的安全措施,现场应设有专人监护,分工协作,层层把关;加强对关键危险点的监控力度。明确监控内容,制定合理的巡查路线,把巡查制度落到实处;对车间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考核,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制定、完善各岗位的hse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装置内施工作业,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许可证,进行作业风险评价分析,制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全部进行监护;定期进行事故模拟演练,定期对装置进行安全检查或安全评价,持续改进装置安全管理。 4.1.2安全生产操作 应定期检查或检测,以防不测;对运转机泵设备的卫生清扫,要防止抹布被卷进伤人,严禁用水冲洗电机,以防止触电或损坏电机蒸汽带需按正确方式绑扎牢固,使用时,开启要缓慢,固定带头,防止甩龙伤人;冷换设备的使用,应按程序操作,投用时,先开冷流,后开热流,而停用时,先停热流,后停冷流;备用机泵定期盘车,冷却水畅通,高温泵应处于预热状态;安全阀起跳后,必须按规定重新校验、铅封,安装后全开上下游阀,并加铅封以防误动。 4.2事故处理阶段的工艺应对措施 4.2.1事故处理的原则 在生产过程中,单线事故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当事故发生时,要做到了解全面、分析正确,判断无误,处理及时,措施得当。尤其是对事故发生蔓延及后果要有所预测,关键时刻要胆大心细,当机立断。其宗旨是避免人员伤害,减少对设备的影响,降低损失,并能尽快恢复生产。 4.2.1.1事故处理安全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首先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尽量避免人员受到伤害。 4.2.1.2事故处理设备原则 所有塔、罐不能满或空,严防跑满;高低压有关的设备严防串压,防止超压爆炸着火;各设备充压、泄压速度不能过快,以免损坏设备及造成泄漏。 4.2.1.3事故处理工艺原则 严禁超温及中毒,事故排除后应尽快恢复生产,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要加强与上下游相关装置的联系,减少对其装置的影响。 4.2.2紧急停工 4.2.2.1原则 事故发生后,各岗位操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听从指挥,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当事故发生时,首先通知生产管理部门和有关人员,然后根据事故类型,允许时间、事故的蔓延或事故范围,果断采取两种措施:一,应对事故的必要措施,确保人身安全,设备及有关装置的安全;二,全面完成紧急停工转入正常停工或恢复正常操作的措施。发生事故时,根据现象和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操作参数变化,正确判断事故,迅速处理,避免事故扩大,重大事故立即汇报车间主管或值班人员和生产管理部门,装置紧急停工应向生产管理部门汇报同意。发生火灾立即报火警,并立即切断或减少流向着火的可燃介质。当发生中毒时,在报告气防部门的同时,做好自身防护,组织现场自救和急救。当出现有毒介质泄漏时,应视现场情况,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并通知其他可能危及到的人员。 4.2.2.2紧急停工的处理方案 4.2.2.3紧急停工的注意事项 装置一旦发生事故,班长要组织好人员,并尽快通知装置主管和相关人员,实统一指挥,确保装置顺利、安全、稳定、有序停工。装置停车时,应执行国家工业卫生标准,不允许任意排放有毒、有害的物料。物火炬设施的带压易燃易爆气体排放要缓慢进行,采取逐渐减压措施,放空管线末端必须设有防火措施。进行紧急处理时,首先要作好个人的防护工作,防止出现人员烧伤、烫伤、中毒等人身事故。在发生泄露是故事,要沉着冷静,先按岗位操作法和事故处理预案组织初步的抢救和掩护。无论着火、爆炸过程必须首先保证人员的自身的安全,避免事故的扩大。无法切断危险源时,要用氮气、蒸汽或水进行掩护。 5、作业环境因素的应对措施 5.1噪音应对措施 降低噪音源;合理布局噪音源;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5.2高温应对措施 通过技术革新,改革工艺过程,改进生产设备,减弱高温、热辐射的影响;通风;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个人防护。 6、自燃灾害因素的应对措施 6.1地震应对措施 6.1.1震前预防准备工作 定期编制和组织抗震防灾规划;对生产设施进行审核检查凡不符合抗震防灾标准的,尽快完成抗震加固;工程建设要避开不利抗震地带;建立以现有生产体系为基础的综合抗震防灾体制,培养一支抗震防灾技术和管理队伍;要保持抗震救灾设施(消防器材、应急电源、水源、通讯救护及抢修器材等,处于随时可备用应急状态;制定各生产岗位专业指挥系统的抗震应急对策、方案和措施;利用各形式、手段,普及地震、抗震、防震和救灾知识教育。 6.1.2震时应急救灾工作 建立有效的抗震应急救灾指挥系统,地震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救灾系统;装置的主管和工艺、设备、安全技术人员,要立即到岗位,按照职责分开,组织实施本装置的指挥和救灾;按照生产装置应急对策方案,并结合震时实际情况,及时准确地实施震时安全停工方案,以及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应及时组织防余震的紧急措施,对可能造成扩大灾情、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部位以及可能成为恢复通讯、供电、供水、供汽和交通故障的关键设施,要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排险和抢修。 6.1.3震时可能发生的灾害 火灾爆炸、危险介质泄露、高压串低压事故、紧急停电、水、汽等原因,会使装置操作混乱,引发次生事故。 6.1.4地震时应急措施 地震时出现停电、水、汽等生产性事故;出现配电室、操作室倒塌;出现设备、管线破裂,泄露事故,应及时关闭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阀门和运转设备,降低高温高压,管道的温度、压力,进行局部或全面紧急停车。震后,大部分人员可撤离现场,在有安全防护的前提下,留少部分人员监视现场,处理意外事故,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蔓延。 6.1.5职责任务 6.1.5.1日常职责 检查落实装置抗震、防震的设施情况,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组织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处理装置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完善抗震措施,使设备和构筑物达到抗震能力;对装置操作人员进行抗震防灾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生产人员进行抗震防灾演练,熟悉掌握抗震时的应急措施。 6.1.5.2震时职责 迅速启动抗震救灾指挥系统,指挥部成员迅速到位,全面组织抗震救灾工作;根据受灾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处理生产中的问题,将损失降到最低;迅速收集各岗位的震情,及时向上部门汇报;紧急组织抢修工作,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扩大;组织人力,物力,抢救伤员和中毒人员;服从上级指挥部门的指挥。 6.1.5.3震后职责 汇总本单位受灾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恢复生产;加强员工心理疏导,稳定员工情绪,做好生产人员的后勤供应供应工作,做好伤病员地安抚救护工作。 6.2雷电应对措施 6.2.1直击雷保护措施 避雷针、避雷线、避雷带、避雷网; 6.2.2雷电感应保护措施 金属设备、管道、钢结构予以接地; 6.2.3雷电浸入波保护措施 在电气系统应安装阀形避雷器,保护间隙法、管型避雷器。 6.2.4防雷设施的安全管理 6.2.4.1定期检查 每年在雷雨季节来临前,对防雷设施进行专业检测,防雷接地电阻一般不超过10欧,并保存专业检测数据和报告。 6.2.4.2常性检查 对各种防雷设施应按规定、标准要求检查整体、器件情况(连接兰是否有裂纹,引下线有无闪络或烧损痕迹,是否腐蚀痕迹与临导体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6.2.4.3主要检查内容 检查遭受雷击区域的设备、设施是否采取了防雷措施;避雷针一般采用圆钢或焊接钢管制成,应镀锌、涂漆;引下线应沿建筑物、构筑物的墙敷设,并经最短径接地;避雷针与引下线的接地应采用焊接;独立避雷针不应设在有人通行的地方,应设置独立的集中接地装置;严禁在装有避雷线、针的构建物上架通讯线、低压线、广播线;金属物或线路与防雷设施不相连时,与引下线之间的距离不少于5m。 运行管理制度最新 篇191、目的 规范中央空调运行管理工作,确保中央空调良好运行。 2、范围 适用于物业辖区内各类中央空调的运行管理。 3、职责 3.1 当值空调工具体负责中央空调的运行管理。 3.2 工程主管负责组织实施中央空调的运行管理。 3.3 管理处负责中央空调运行管理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 4、程序要点 4.1 巡视监控。 4.1.1 当值人员每隔两小时巡视一次中央空调机组,巡视部位包括:中央空调主机、冷却塔、控制柜(箱)及管路、闸阀等附件。 4.1.2 巡视监控的主要内容如下: a.检查线电压(正常380v,不能超额定值的±10%); b.检查三相电流(三相是否平衡,是否超额定值); c.检查油压(正常10 ~ 15kgf/cm); d.检查高压(〈12(18kg) kgf/cm〉; e.检查低压(>2.5(4、5kg) kgf/cm); f.冷却水进水温度(正常 < 35℃); g.冷却水出水温度(正常<40); h.冷却水进水温度(正常10-18℃); i.冷却水出水温度(正常 6-10℃); j.检查中央空调主机运转是否有异常振动或噪音; k.检查冷却塔风机运转是否平稳/冷却塔水位是否正常; l.检查管道/闸阀是否有渗漏/冷冻保温层是否完好; m.检查控制柜(箱)各元器件动作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噪音或气味。 4.1.3 巡视过程中如发现上述情况有不正常时,当值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详细地汇报给主管,请求支援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中央空调维修保养规程》。 4.2 异常情况的处置。 4.2.1 中央空调发生制冷剂泄露时的处置: a.立即关停中央空调主机,关闭相关的阀门。 b.加强现场通风或用水管喷水淋浇(应注意不要淋在设备上)。 c.救护人员应身穿防毒衣,头戴防毒面具进入现场,并要求两人为一组,确安管全。 d.对于不同情况的中毒者采取不同的方法: 对于头痛、呕吐、头晕、耳鸣、脉搏呼吸加快者应立即转移到通风良好的'地方去休息; 如中毒者出现痉挛、神志不清,处于昏迷状态,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并送医院治疗。 如氟利昂制冷溅入眼睛,则应用2%的硼酸加消毒食盐水反复清洗眼睛并送医院治疗。 排除泄露源后,启动中央空调试运行,确认无泄露后,机组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4.2.2 中央空调机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关掉中央空调机组,拉下总电源开关。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系统系统师,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漏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 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或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后,开机试运行后,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以投入正常运行。 4.2.3 中央空调机房发生火灾时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程序》处置。 4.2.4 当值人员应根据用冷部门的要求,按时开关中央空调,并根据负荷情况启用相应的中央空调机组,调整相应的制冷温度,最大限度地节省能源。 4.3 中央空调机房管理 4.3.1非本系统人员不准进入中央空调机房,若需要进入,须经系统工程师同意,并在值班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并登记。 4.3.2中央空调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4.3.3中央空调机房内应备齐消防器材、防毒用品,并应放置在方便、显眼处。中央空调机房内严禁吸烟。 4.3.4每班打扫一次中央空调机房的卫生,每周清洁一次中央空调机房内的设备设施,做到地面、天花、门窗、墙壁、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表面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3.5中央空调机房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 4.3.6中央空调机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值班人员保管。 4.4 交接班要求 4.4.1 接班人员应准时接班。 4.4.2 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中央空调运行日记》,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运行记录表上签名。 4.4.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清晰、不完整。 c.中央空调机房不干净。 d.接班人员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4.1对于中央空调的运行情况,当值人员应及时、完整、规范、清晰地记录在《中央空调运行日记录》表内,每月3号之前将上一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管理处存档。 5、记录、标识 5.1《中央空调系统运行记录》(见空调系统操作规程) 运行管理制度最新 篇20一、电梯设备的运行巡视监控管理。 巡视监控管理,是由电梯机房值班人员实施的,定时对电梯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的管理方式。电梯机房值班人员每日对电梯进行一次巡视,根据巡视情况填写《电梯设备巡视记录》。 (1)建立巡视监控管理制度。公司工程部的电梯管理员,根据电梯的性能和运行情况制定出电梯巡视管理制度。并监督机房值班人员执行。 ①值班人员每日对电梯的主要部位巡视一次。 ②巡视时按要求的内容认真巡视检查。 ③及时处理巡视中的问题,并做好巡视记录 (2)巡视内容。机房值班人员巡视应注意:曳引机是否有噪声、异味,是否烫手;轴承螺栓是否松动;减速箱的油位、油色是否正常,连轴器是否牢固可靠;指示仪表、指示灯、各继电器动作是否正常;变压器、电抗器等是否过热;制动器是否正常;曳引轮、曳引绳、限速器等是否正常;通讯设施、标示牌、盘车手轮、开闸扳手等救援工具是否放在指定位置;电梯运行有无振动,开关门是否顺畅;底坑限速器是否正常。 ⑶巡视中发现不良情况的处理。当巡视中发现不良状态时,机房值班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如果问题严重则应及时报告电梯主管,协同主管进行解决。整修时应严格遵守《电梯维修保养标准》。 二、异常情况处置管理。 当电梯工作中出现异常情况时,乘梯人员要冷静,保持清醒的头脑,以便寻求比较安全的解决方案。 (1)发生火灾时的处置①当楼层发生火灾时,电梯的机房值班人员应立即设法按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电梯运行到基站后,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电话通知有关部门并拨打119电话报警。②井道或轿厢内失火时,管理员应立即停梯并疏导乘客离开,切断电源后用干粉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灭火。同时,电话通知主管部门。若火势较猛就应拨打119电话报警,以便保证高层建筑内的人员和财产安全。 (2)电梯遭到水浸时的'处置。电梯的坑道遭水浸时,应将电梯停于二层以上;当楼层发生水淹时,应将电梯停于水淹的上一层,然后断开电源总开关并立即组织人员堵水源,水源堵住后进行除湿处理,如热风吹干。用摇表测试绝缘电阻,当达到标准后,即可试梯。试梯正常后,才可投入使用。 ⑶电梯困人时的处置。因停电或故障导致电梯停运时,乘梯人员不要着急惊慌,及时拨打救援电话,待电梯管理员到来时实施救援。救人后,管理员查明困人原因,及时解除故障。 三、电梯机房的管理。 电梯机房值班人员,在电梯管理员的领导下工作。电梯管理员负责制定电梯机房的管理制度。机房值班人员严格执行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1)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①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准进入机房,必须进入时应经过公司工程部经理同意,在机房人员的陪同下进入。 ②机房应配足消防器材,免放易燃易爆物品。 ③每周打扫一次机房卫生,保持机房清洁。 ④为防止不必要的麻烦,机房要随时上锁。 (2)交接班制度 ①正常时,按时交接班。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讲清当日电梯的运行情况,接班人员应查看《电梯设备巡视记录》、工具等,确认无误后在运行巡视记录上签名。 ②当遇到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交班人员不得离岗。应请示工程部电梯管理员寻求解决。 ③电梯发生事故后,未处理完时,应由交班人员继续负责事故的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处理。 四、电梯的档案管理。 为了解电梯的整体状况,维修管理中心以高层楼宇为单位建立电梯档案。电梯的档案包括:电梯的原理图、安装图、《电梯设备巡视记录》、《电梯设备维修记录》等项内容。档案中的《电梯设备巡视记录》,由电梯管理员每月初整理成册,交中心电梯管理员保管。 运行管理制度最新 篇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规范,按照经营资质条件和核定得经营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2、依法经营,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 3、营运车辆出车前,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确保车辆正常运作;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4、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必须持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上岗,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5、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6、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国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 7、严禁超限超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8、按规定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或承运人责任险; 9、自觉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因不遵守本制度而导致事故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运行管理制度最新 篇22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园内行驶车速要慢、慢、慎。 8、接送幼儿的车辆,行驶车速严格按照规定行驶。 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队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园所各负担一半。 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幼儿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由队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园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司机接送幼儿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可打电话通知家长,无人接幼儿必须送回园里,绝不可以让幼儿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在不违反交规情况下经园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幼儿,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4、未成年人不允许接送幼儿,若要代接司机在接到家长委托电话后方可将幼儿交予代接人。 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必须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路边或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须持有总务主任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否则后果自负。 3、除幼儿或队长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园里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运行管理制度最新 篇23为加强电梯使用维护管理,确保电梯安全运行,提高电梯的使用寿命,特制定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一、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一)日常巡检 1、电梯管理人员每天对电梯的运行情况进行观察(上下运行、换速、开门、平层等)。每日在机房巡视时,必须检查曳引机各传动部位状况是否完好。 2、检查电动机和曳引机减速箱油位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控制柜、配电柜及其他电气设备的端子,有无松动烧坏现象。 3、检查断路器、接触器各触点有无打火、拉弧现象。 4、检查各接地点是否符合要求。 5、检查限速器工作运行情况,及时加油。各内选、外选按钮工作情况,是否灵敏。 6、检查安全保护装置的各种安装参数和动作试验状态是否符合标准。 7、检查轿厢照明和风扇是否正常。 8、检查消防及紧急按钮等功能是否完好。 9、检查井道位置传感器是否完好。 10、检查完毕每天早上8点前对电梯进行试乘,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检修,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二)月巡检 1、每月检查轿顶检修开关及上、下强迫缓速开关,调整钢丝绳张力。 2、每月清洁机房、清扫轿顶及底坑卫生,检查缓冲器油位及复位情况。 3、每月检查井道随行电缆、平衡链悬挂及转动情况。 4、每月检查厅轿门相关尺寸,并作相应的调整。 5、每月清洁地坎滑道卫生及杂质,使房门和轿厢门无阻塞。 6、每月检查、调整开关门机构及上、下端站的换速、限位开关,使其位置正确,功能可靠。 7、电梯整机性能的调整检查,做好相应的记录,并存档。 二、维保单位监管制度 1、电梯进行维保时,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有效地通知相关使用人员,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扩措施,并为维保人员做好配合工作。 2、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维保工作的质量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对每次的维保工作予以签字确认,并将维保记录存档。 3、维保人员如未按规定周期进行维保或维保质量存在问题的,管理人员应及时和维保单位协调,确保维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4、管理处工程部负责人以及值班经理每日对中心一至九层及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三、定期报检制度 1、由专业检验机构定期对电梯是否能够继续安全使用进行监督性检验,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2、不得使用超过检验合格有效期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3、电梯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限速器校验周期为两年,杂物电梯的限速器校验周期为五年。 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主动向济南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5、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接到检验受理通知后,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6、定期检验时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检验人员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如实反映电梯使用情况,并为检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应急预案制度 (一)、电梯的应急管理 1、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加强对电梯运行的安全管理。 2、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电梯管理人员,落实每台电梯的责任人,配置必备的专业救助工具及24小时不间断的通讯设备。 3、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4、与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签定维修保养合同,明确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的责任。 5、参加电梯事故责任保险。 6、电梯发生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同时由本单位专业人员实施力所能及的处理。 7、每年进行至少一次电梯应急预案的演练,并通过各种宣传品和明显标牌提示,宣传电梯安全使用和应对紧急情况的常识。 (二)、接报电梯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 1、值班人员发现所管理的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或接到求助信号后,应当立即通知本单位专业人员(持证)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 2、值班人员应用电梯配置的通讯设备或其它可行的方式,详细告知电梯轿厢内被困人员应注意的事项。 3、值班人员应当了解电梯轿厢所停的位置、被困人数、是否有病人或其它危险因素等情况,如有紧急情况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 4、专业人员(持证)到达现场后可先行实施救援程序,如自行救助有困难,应当配合电梯维保单位或电梯救援中心实施救援。 (三)、电梯应急救援 1、电梯困人应急救援预案 (1)、乘客在遇到电梯紧急情况时,应当采取以下求救和自我保护措施: ①通过警铃、对讲系统、移动电话或电梯轿厢内的提示方式进行救援。 ②与电梯轿厢门保持一定距离,以防轿厢门突然打开。 ③在救援人员达到现场前不得撬砸电梯轿厢门或攀爬安全窗,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电梯轿厢外。 ④保持镇静,可做抱头屈膝,以减轻电梯急停时对人体造成的伤害。 (2)、到达现场的救援专业人员应当先判别电梯轿厢所处的位置在实施救援。 a、电梯轿厢高于或低于平层位置0。5米以上时,执行如下救援程序: ①至少需要3名专业人员(持证)迅速赶往机房。 ②关闭电梯总电源(应保留照明电源),然后根据平层图的标示判断电梯轿厢所处楼层。 ③由一人安装手动盘车轮,确认安装完毕后,根据轿厢所在位置的就近楼层缓慢盘车至平层位置,松开松闸扳手。 ④用层门开锁钥匙打开电梯层门、轿厢门。 ⑤疏导乘客离开轿厢,防止乘客因恐慌引发的`骚乱。 ⑥重新关好电梯层门、轿厢门。 ⑦在电梯没有排除故障前,应在各层门处设置禁用电梯的指示牌。 b、如电梯轿厢高于或低于平层位置0。5米以内时,执行如下救援程序: ①关闭电梯总电源(应保留照明电源)。 ②用层门开锁钥匙打开电梯层门、轿厢门。 ③疏导乘客离开轿厢,防止乘客因恐慌引发的骚乱。 ④重新关好电梯层门、轿厢门。 ⑤在电梯没有排除故障前,应在各层门处设置禁用电梯的指示牌。 2、发生火灾时,电梯使用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 (2)由专业人员(持证)按下电梯的消防按钮(电梯有消防功能),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以供消防人员使用;对于无消防功能的电梯,应立即将电梯直驶至首层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灾尚未蔓延的楼层。在乘客离开电梯轿厢后,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电梯轿厢层门、轿厢门,切断电梯总电源(包括照明电源)。 (3)井道内或电梯轿厢发生火灾时,立即停止运行,疏导乘客安全撤离,切断电源,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4)有共用井道的电梯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将其余尚未发生火灾的电梯停于远离火灾区,或交给消防人员使用。 (5)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停止运行电梯,以避免因火灾停电造成的困人事故。 (四)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如有乘客重伤,应当按事故报告程序进行紧急事故报告。 2、向乘客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会同事故调查部门调查电梯故障原因,协助做好相关的取证和理赔工作。 3、如属电梯故障所致,应当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尽快检查并修复。 运行管理制度最新 篇2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为生产装置创造良好的供电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电气设备是指发电、供电及用电设备。 第四条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导下,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技术、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对电气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综合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资产配置,经济有效地使用固定资产,保证资产的保值,为公司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五条电气设备管理应当贯彻以下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把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作为设备管理的首要任务。 (二)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保护环境和节能降耗。 (四)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学创新作为发展动力,推广应用现代电气设备管理理念和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实现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的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六条电气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要素,是企业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电气设备及运行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将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的主要经济指标纳入单位的经济责任制指标体系,列入经理(厂长)任期责任目标,制订年度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计划,纳入单位的经济责任制体系,定期检查和考核。 第七条电气管理,必须以安全发、供、用电为中心,经济运行为重点,建立健全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网络,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严格执行“三三二五制”,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电气设备的技术、装备水平,满足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第八条公司设备管理部及有关部门按照集团公司及公司的设备管理制度和规定,依据其职责,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各单位的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职责如下: (一)负责贯彻上级部门有关电气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制定公司电气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细则,并监督贯彻执行。 (二)组织或参加制定公司电力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审查公司电气设备的更新、报废计划。负责审核公司主要电气设备选型。 (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做好电力系统综合自动化建设、电气设备信息化建设、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并结合生产中技术难题,开展技术攻关。 (五)组织开展公司电气设备创完好检查,并在此基础上抓好系统及主要设备的技术分析及技术鉴定工作。 (六)组织公司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电气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九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各单位分管设备管理工作副经理(副厂长)在经理(厂长)的领导下,依据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全面负责本单位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 第十条各单位电气设备主管部门的职责 (一)负责贯彻上级部门电气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细则,制定本单位电气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细则,组织编制本单位电气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等技术规程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对本单位电气设备管理工作负责,确保主要电气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协调生产与检维修、电气设备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的关系。 (三)组织编制本单位电气设备的“三定”计划,审核检修及技术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电气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编制电气设备故障应急预案,不断提高事故处理能力。 (五)编制电气设备的更新、报废计划。 (六)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做好电气设备的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并结合生产中技术难题,开展技术攻关。 (七)组织开展电气设备定期检查和评比,并抓好电力系统及主要电气设备的技术分析及技术鉴定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单位电气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三章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十一条设备的前期管理是设备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设备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十二条电厂(变电所)的厂(所)址选择总平面及系统设计,应经过技术经济论证,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执行。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主管部门要参与新建、改扩建、更新等重大项目的设计审查,负责组织主要电气设备的选型,参与签订技术协议及设备购置、主要设备进厂验收等。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购置要坚持 运行管理制度最新 篇25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坝高十五米以上或者库容一百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建筑物等。 坝高十五米以下、十米以上或者库容一百万立方米以下、十万立方米以上,对重要城镇、交通干线、重要军事设施、工矿区安全有潜在危险的大坝,其安全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大坝安全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坝安全实施监督。 各级水利、能源、建设、交通、农业等有关部门,是其所管辖的大坝的主管部门。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大坝主管部门对其所管辖的大坝的安全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第五条大坝的建设和管理应当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坝安全的义务。 第二章大坝建设 第七条兴建大坝必须符合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大坝主管部门制定的大坝安全技术标准。 第八条兴建大坝必须进行工程设计。大坝的工程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 大坝的工程设计应当包括工程观测、通信、动力、照明、交通、消防等管理设施的设计。 第九条大坝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大坝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图纸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当派驻代表,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必须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条兴建大坝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国家规定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树立标志。 已建大坝尚未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大坝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安全管理的需要,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 第十一条大坝开工后,大坝主管部门应当组建大坝管理单位,由其按照工程基本建设验收规程参与质量检查以及大坝分部、分项验收和蓄水验收工作。 大坝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大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第三章大坝管理 第十二条大坝及其设施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大坝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大坝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三条禁止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采矿、挖沙、取土、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的活动。 第十四条非大坝管理人员不得操作大坝的泄洪闸门、输水闸门以及其他设施,大坝管理人员操作时应当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扰大坝的正常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禁止在大坝的集水区域内乱伐林木、陡坡开荒等导致水库淤积的活动。禁止在库区内围垦和进行采石、取土等危及山体的活动。 第十六条大坝坝顶确需兼做公路的,须经科学论证和大坝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维护措施。 第十七条禁止在坝体修建码头、渠道、堆放杂物、晾晒粮草。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的,须经大坝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坝脚和泄水、输水建筑物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影响大坝安全、工程管理和抢险工作。 第十八条大坝主管部门应当配备具有相应业务水平的大坝安全管理人员。 大坝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大坝管理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对大坝进行安全监测和检查;对监测资料应当及时整理分析,随时掌握大坝运行状况。发现异常现象和不安全因素时,大坝管理单位应当立即报告大坝主管部门,及时采取措施。 第二十条大坝管理单位必须做好大坝的养护修理工作,保证大坝和闸门启闭设备完好。 第二十一条大坝的运行,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发挥综合效益。大坝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计划和大坝主管部门的指令进行水库的调度运用。 在汛期,综合利用的水库,其调度运用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以发电为主的水库,其汛限水位以上的防洪库容及其洪水调度运用,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水库的调度运用。 第二十二条大坝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大坝定期安全检查、鉴定制度。 汛前、汛后,以及暴风、暴雨、特大洪水或者地震发生后,大坝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其所管辖的大坝的安全进行检查。 第二十三条大坝主管部门对其所管辖的大坝应当按期注册登记,建立技术档案。大坝注册登记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大坝管理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当做好防汛抢险物料的准备和气象水情预报,并保证水情传递、报警以及大坝管理单位与大坝主管部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之间联系通畅。 第二十五条大坝出现险情征兆时,大坝管理单位应当立即报告大坝主管部门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并采取抢救措施;有垮坝危险时,应当采取一切措施向预计的垮坝淹没地区发出警报,做好转移工作。 第四章险坝处理 第二十六条对尚未达到设计洪水标准、抗震设防标准或者有严重质量缺陷的险坝,大坝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分类,采取除险加固等措施,或者废弃重建。 在险坝加固前,大坝管理单位应当制定保坝应急措施;经论证必须改变原设计运行方式的,应当报请大坝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七条大坝主管部门应当对其所管辖的需要加固的险坝制定加固计划,限期消除危险;有关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安排所需资金和物料。 险坝加固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格证书的单位作出加固设计,经审批后组织实施。险坝加固竣工后,由大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第二十八条大坝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险坝可能出现的垮坝方式、淹没范围作出预估,并制定应急方案,报防汛指挥机构批准。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大坝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罚款;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毁坏大坝或者其观测、通信、动力、照明、交通、消防等管理设施的; (二)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采矿、取土、挖沙、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活动的; (三)擅自操作大坝的泄洪闸门、输水闸门以及其他设施,破坏大坝正常运行的; (四)在库区内围垦的; (五)在坝体修建码头、渠道或者堆放杂物、晾晒粮草的; (六)擅自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的。 第三十条盗窃或者抢夺大坝工程设施、器材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由于勘测设计失误、施工质量低劣、调度运用不当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大坝事故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办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运行管理制度最新 篇26第一条 为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坝高在15米以上或者库容在1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大坝。 水库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套使用的泄洪、输水建筑物及监测、管理设施等。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水库大坝主管部门,对其所管辖的水库大坝的安全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利、建设、交通、农业等有关部门,应当对其所管理的水库大坝安全运行负责。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交通、农业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实施监督。 第五条 水库大坝安全监督实行分级负责制: (一)库容在1000万立方米以上或者坝高在50米以上的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二)库容在100万立方米至1000万立方米或者坝高在30米至50米的,由水库大坝所在地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三)库容在10万立方米至100万立方米或者坝高在15米至30米的,由水库大坝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六条 兴建水库大坝的,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前,应当将以下材料报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一)区域水文计算分析报告; (二)水量供、需评价分析结论; (三)水环境及生态环境评价; (四)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水库大坝建设是否符合水资源流域规划、区域规划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的书面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 兴建水库大坝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水库大坝安全技术标准,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将以下材料报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或者审批: (一)经批准的水库大坝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经批准的水土保持环境评价报告; (三)经技术审查同意的水库大坝建设初步设计以及技术施工图设计文件; (四)取水许可文件; (五)投资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文件; (六)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的书面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大型以上水电站和水库大坝建设申报程序及安全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水库大坝工程设计包括主体工程设计和渗透压力、渗流量、变形、沉陷、位移、降雨、水位、出库流量以及通信、动力、照明、交通、消防、管理房等观测和管理设施的设计。 前款设施不完善的已建水库大坝,应当在扩建、改建或者除险加固的设计中补充完善。 第十条 水库大坝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应当通过招标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接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对质量不符合设计及有关技术规范规定的,必须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一条 兴建水库大坝,项目法人应当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水库大坝管理范围、保护范围,依法完成确权颁证、树立界桩等项工作,并参与水库大坝施工的监督管理和组织各阶段的验收工作。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水库大坝管理范围按照以下标准划定: (一)库容在1000万立方米或者坝高在50米以上的水库大坝两端各按30米至50米划定,坝址下游按照100米至200米划定; (二)库容在100万立方米至1000万立方米或者坝高在30米至50米的水库水坝两端各按10米至30米划定,坝址下游按照50米至100米划定; (三)库容10万立方米至100万立方米或者坝高在15米至30米的水库大坝两端各按5米至15米划定,坝址下游按照10米至50米划定; (四)库区(含水域)按照水库坝顶高程线或者退赔线以下划定; (五)生产生活用地按照原有使用范围划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水库大坝保护范围按照以下标准划定: (一)按照坝顶高程线或者退赔线以上1000米划定; (二)不足1000米的按照分水岭划定。 根据不同地质、地形、坝型实际,在确保水库大坝安全的前提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对个别水库大坝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作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 已建成的水库大坝管理范围、保护范围达到前条规定标准的,不再变更;达不到的,大坝管理机构应当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新划定。 第十四条 水库大坝必须经蓄水安全鉴定、竣工验收合格,并达到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使用。 第十五条 水库大坝改建、扩建的,应当进行水库大坝安全复核评价,通过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并将以下材料报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水库大坝主管部门审批: (一)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二)水库大坝注册登记证书; (三)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水库大坝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0日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的书面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 水库大坝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建水库大坝管理机构,并配备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者经培训获得上岗证的管理人员。 防洪除涝、农田灌排骨干工程、城市防洪等以社会效益为主、公益性较强的水库,其水库大坝管理机构的运行维护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有关规定安排。 第十七条 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及其附属建筑物和附属的测量、观测、动力、照明、交通、消防、房屋、专用通信网络及其他设施等,由水库大坝管理机构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坏和侵占。 库区非水库管理活动的船只不得行驶至水库大坝上游坝面20米的范围内。 第十八条 水库大坝主管部门和水库大坝管理机构,应当积极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工作。 禁止在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开矿、挖砂、取土、修坟、围垦、陡坡耕种等危害水库大坝安全的活动。 第十九条 水库大坝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水库大坝安全运行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机电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完整的工程勘测、设计、施工、运行管理、事故处理等资料的工程技术档案,并做好水库大坝的日常养护维修工作。 第二十条 水库大坝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汛期水库调度运用计划和防御洪水方案。在汛期,水库大坝的洪水安全调度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第二十一条 水库大坝坝顶不兼做公路。确需兼做公路的,必须进行科学论证,满足水库大坝安全运行要求,并将以下材料报水库大坝主管部门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一)水库大坝安全复核评价报告及鉴定报告书; (二)过坝交通限载规定及坝顶设施相关构筑物维修养护责任书; (三)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10日内,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转报材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回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回复意见之日起25日内统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的书面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水库大坝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所管辖的水库大坝进行注册登记,并建立水库大坝定期安全检查与评价制度。 第二十三条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由水库大坝主管部门组织具有水库大坝安全评价资质的单位承担,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度: (一)总库容1000万立方米或者坝高在50米以上的水库大坝,由省水库大坝主管部门组织鉴定; (二)总库容100万立方米至1000万立方米或者坝高在30米至50米的水库大坝,由地(州、市)水库大坝主管部门组织鉴定; (三)其他水库大坝由县(市、区)水库大坝主管部门组织鉴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交通、农业等部门所管辖水库大坝的安全评价报告及结论,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水库大坝出现险情征兆时,水库大坝管理机构应当立即向主管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并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做好保坝安全的应急抢险预案及措施。 第二十五条 水库大坝的安全状况分为一类、二类、三类: (一)一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达到防洪标准规定,水库大坝工作状态正常;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按照设计标准正常运行的坝; (二)二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不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但达不到防洪标准规定,水库大坝工作状态基本正常;在一定控制运用条件下能安全运行的大坝; (三)三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达不到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或者工程存在较严重的渗流破坏、结构稳定、施工缺陷等质量隐患问题,影响水库大坝安全,不能正常运行的坝。 第二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水库大坝主管部门应当对二类坝、三类坝进行除险加固,优先安排资金,限期排除险情。 二类坝、三类坝的除险加固工程设计、施工等,应当按照国家以及省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水库因规模减小或者功能萎缩的,应当降低等别运行管理,以保证水库安全;水库因病险严重且除险加固技术上不可行或者经济上不合理以及功能基本丧失的,应当报废。 第二十八条 水库的降低等别、报废实行分级、分部门审批的原则: (一)库容在1000万立方米以上或者国家管理的,由省水库大坝主管部门审批; (二)库容在100万立方米至1000万立方米的,由地(州、市)水库大坝主管部门审批; (三)库容在10万立方米至100万立方米的,由县(市、区)水库大坝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九条 水库降低等别、报废的,应当向水库大坝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二)水库降低等别、报废工程处理措施和资产、职工安置文件; (三)水库大坝注册登记证书; (四)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水库大坝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的书面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交通、农业等部门审批的降低等别、报废的水库,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防汛指挥机构备案。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对兴建水库大坝进行审批的; (二)未按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水库大坝改建、扩建进行审批的; (三)未按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兼作公路的水库大坝坝顶进行审批的; (四)未按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水库降低等别或者报废进行审批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不改的,对个人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坝高15米以下或者库容在10万立方米以下的水库大坝,其安全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 运行管理制度最新 篇27一、部门、岗位责任 (一)电梯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1、本单位的电梯使用和运行安全管理由负责。 2、贯彻执行有关电梯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电梯的使用和运行安全。 3、负责制订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负责检查和督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建立电梯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5、负责保持轿内紧急报警装置随时与值班人员的有效联系,负责检查和督促电梯作业人员按章操作。 6、负责对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7、定期检查安全作业条件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8、负责日常自行检查与年度自检并做好检查记录、使用状况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9、负责劝阻并禁止有可能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滥用电梯行为如踹门、扒门、撬门、倚靠层门或轿门、跨层轿门地坎而立、在轿厢内蹭或跳动、人为阻止层轿门的开关、小孩单独乘电梯或在电梯上玩耍等。 10、负责在乘用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人员较集中、密度较大时的疏导、分流或限员乘用,甚至采取停止运行的非常措施,以防超载溜梯事故发生。 12、负责电梯困人救援的组织实施,安排紧急救援演练并作好记录(见附表1)。 13、负责电梯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配合电梯事故调查。 14、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保养和检验工作。 (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制定电梯日常自行检查、日常巡视计划。 2、负责落实电梯日常自行检查、日常巡视和定期检验工作。 3、检查电梯的紧急报警装置,确保其随时与值班人员的有效联系。 4、检查电梯注意事项和安全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5、负责检查电梯钥匙的保管、使用状况。 6、负责劝阻并禁止有可能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滥用电梯行为(如踹门、扒门、撬门、倚靠层门或轿门、跨层轿门地坎而立、在轿厢内蹭或跳动、人为阻止层轿门的开关、小孩单独乘电梯或在电梯上玩耍等)。 7、负责在乘用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人员较集中、密度较大时的疏导、分流或限员乘用,甚至采取停止运行的非常措施,以防超载溜梯事故发生。 8、对电梯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电梯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9、负责组织电梯发生困人事故时的紧急救援,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10、负责配合电梯验收和定期检验工作。 11、积极参加电梯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12、严格执行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三)电梯自行检查人员职责 1、掌握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安全作业的法律、法规。 2、掌握电梯的基本结构、原理、性能和电梯日常检查项目、要求及检查方法。 3、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复审。 4、负责电梯的自行检查工作,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自行检查,检查时应仔细认真,不漏查、不误查,作好自行检查记录。 5、负责保管电梯钥匙(包括紧急开锁钥匙,机房门钥匙、主电源箱钥匙、轿厢检修盒钥匙、操作柜等)。 6、负责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保养工作的监督确认。 7、发现电梯存在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8、发生电梯事故的调查分析。 (四)电梯司机职责 1、掌握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安全作业的法律、法规。 2、严格遵守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复审。 3、对工作有责任心,讲究职业道德,爱护电梯设备。 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6、发现电梯有异常、故障、或不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不开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 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8、保持电梯层门地坎、轿门地坎和轿厢的清洁卫生。 二、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病床电梯、额定速度2.5m/s观光电梯、司机操作电梯、超面积载货电梯和非商用汽车电梯时,应由取得电梯司机资格的人员操作。 2、电梯在投入正常运行前司机应: 2.1在开启厅门进入轿厢前必须确认轿厢是否在本层; 2.2打开轿厢照明; 2.3确认紧急报警装置有效; 2.4确认在厅门外徒手不能扒开、确认厅轿门未完全关闭时电梯不能启动; 2.5用适当的工具和方法清洁层、轿门地坎和轿厢、厅门; 2.6每日电梯正式投入运行前,须将电梯上、下行驶数次,直观判断有无明显异常现象; 2.7确认轿厢平层精度无明显异常。 3、司机在电梯正常运行时应: 3.1运载的乘客、载荷不应超过电梯的额定载重量; 3.2不得将乘客电梯经常作为载货电梯使用; 3.3装载货物时应尽量保持均衡、防止严重偏载。 3.4未经电梯管理部门、或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批准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 3.5严禁用检修速度作正常行驶; 3.6不得利用轿顶安全窗来装运长物体; 3.7要劝阻乘客勿依靠轿门和跨厅轿门地坎候人; 3.8确须离开驾驶岗位时,应将轿厢停于基站,并关闭厅门和电源开关。 4、当电梯发生如下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停梯并通知维修保养人员进行检查,待排除异常现象后再使用。 4.1层轿门完全关闭后而电梯不能正常启动; 4.2开关门有明显撞击;开门到位后有反复开关现象; 4.3电梯行运方向与运行指示方向不一致; 4.4发现异常声响、异味、较大振动和冲击; 4.5指令登记、指示无效; 4.6平层精度明显异常; 4.7不在平层区停梯; 4.8中途层站不停梯; 4.9关门防夹人保护装置无效; 4.10触及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 4.11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的情况。 5、当电梯在运行中,发生电梯困人事故时,司机应保持镇静,首先安定好乘客情绪,劝阻乘客切勿企图跳出轿厢;再是用紧急报警装置要求维修保养人员或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前来救援,同时告知停梯位置、被困人数等到有关情况,然后让乘客静待救援。 当电梯在运行中发生超速坠落或上冲时,司机应立即揿按操纵盒内的停止开关使电梯停住;如无停止停开关或停止开关无效未能使电梯停住,司机应沉着冷静,禁阻乘客切勿企图非法逃离轿厢,告诉他们做好保护自己的最佳动作,电梯的超速保护装置或缓冲保护装置会使电梯安全停止,然后通知维修人员前来救援。 6、司机不得自行维修电梯。 7、一天工作结束,应将电梯停于基站,关闭照明、风扇、厅门、切断电源。 8、做好交班记录。 (二)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维护保养工作须由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进行。 2、进行电梯维保维修至少有两人及以上,并应确定维修责任人,维修责任人 由维保单位工程部经理指定,未指定时由参加维修人员中技术级别较高者承担,维修人员作业时应绝对服从维修责任人的调度和指挥。 3、维修作业须严格执行电梯维修操作有关规定和本规程的规定。 4、当需要切断电梯的主电源进行维修时,须将主电源开关上锁,在电源开关上 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在维修电梯的厅门前设置“检修停用,请予谅解”的告示牌。 5、需用手轮来盘车升降轿厢时,应先断开总电源开关,如援救被困乘客应严格 按“电梯困人紧急救援操作说明”进行。 6、在轿顶停梯检修时,须揿压轿顶停止开关、将检修开关置于检修运行状态。 7、在轿顶,严禁用额定速度运行电梯。 8、在底坑停梯检修时,应断开限速器张紧装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和底坑停止开关。 9、必须在井道两端同时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工具应放在工具袋里。 10、如确需将在个别电气安全装置失效的情况下进行维修检查,须严格执行维保 单位制定的安全线操作使用规定且在检修完毕后立即拆除安全线; 11、严禁在无专人监护且又短接门锁电气安全装置的情况下运行电梯。 12 、严禁一脚踏在轿顶、另一脚踏在井道中的任一支点上作业,作业时特别要注意轿厢和对重交错时的距离,防止人身或工具与对重发生碰撞。 13、严禁从井道外探身到轿厢内或轿顶作业。 14、修用的行灯应使用36v安全电压。 15、维修时不得擅自改动控制线路,确实需要改变时须经原制造设计部门批准、 并将改变内容按图纸修改程序在图纸上进行修正。 16、维修人员不得带领与维修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维修现场。 17、维修结束应将所有开关恢复到正常运行位置,并洁净工作现场、清洁脏污表 面,除去警告牌和告示牌。 18、填写好维修保养记录。 (三)电梯自行检查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自行检查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作业时必须穿带好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3、电梯在开始进行检查时,应在电梯每层厅门口设置好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栏。 4、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应看清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站。 5、在检查过程中,电梯不得载客或载货,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查区域。 6、检查电梯时所用便携式照明灯具应是36伏或以下的安全电压,且有防护罩。 7、下底坑检查时,须揿下停止开关或将电梯设置在检修运行状态,方可开展工作。底坑、机房、轿顶不得同时作业。 8、电梯检查时应设监护人。监护人应与检查人始终并保持联系畅通,要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按检查人的要求完成协助、配合和解困操作。 9、在轿顶检查时,严禁以额定速度运行。严禁一脚站在厅门口,一脚站在轿顶或轿内长进行检查。严禁开启厅门探身到井道内或在轿顶探身到另一井道检查电梯。 10、严禁检查人员用力拉扯井道电缆线。 11、检查完毕后要将拆卸下零部件、盖板等原样装回;临时加接的检查线须拆除,不得遗留。 12、检查正常后方可将电梯交付用户使用。 三、电梯自行检查制度 1、电梯的自行检查工作由电梯作业人员负责实施。 2、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 3、电梯自行检查工作主要项目及要求: (1)电源锁应完好; (2)层轿门地坎清洁无异物、脏物堵塞; (3)层轿门地坎槽无影响层轿门正常运行的变形; (4)紧急报警装置能随时与值班人员进行有效联系,紧急报警号码清晰易见;轿厢内紧急照明有效; (5)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完好,没有超期未检; (6)召唤、指令外观完好、登记有效、显示正确; (7)关门防夹人保护装置否完好; (8)轿厢不在本层,在层门外徒手不能把门打开; (9)自动关闭层门装置有效; (10)层门无影响正常运行的变形; (11)机房门警示标志齐全清晰;机房照明、消防设施完好; (12)紧急救援装置有效、紧急救援操作说明清晰易见。 (13)限速器未超期运行。 (14)主机运行、电气装置工作无明显异常声响、异味; (15)电梯运行无明显异常声响、异味。 (16)维保合同在有效期限内。 (1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在有效期内。 4、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安全隐患应作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领导。 5、及时、完整、正确、准确地填写电梯使用和管理自行检查记录表(见附表2)。 四、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1、电梯维护保养包括半月维护保养、月度维护保养、季度维护保养和年度维护保养。 2、电梯维护保养工作须由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进行。 3、电梯维护保养的项目和内容及要求应符合以下规定: (1)《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xx; (2)电梯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3)维护保养合同。 4、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维护保养工作质量负全责。 5、维护保养过程中确需更换机电零部件的,应经有权决定的人员同意,并对更换零部件的品牌、性能、寿命和价格合理性负责。 6、经维护保养交付使用的电梯不得带安全隐患运行。 7、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按规定作好电梯维护保养记录。 8、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每年应当出具有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签字、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检验专用章)的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报告,且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前提供。 9、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维护保养工作由电梯安全管理员或检查人员实施监督和确认。 五、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梯必须实行定期检验的规定。检验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内,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 理使用登记。并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附着于电梯的显著位置。 3、在用电梯每年检验一次。在安全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由电梯安全管理 人员负责向金华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提出书面定期检验申请,并负责做好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4、限速器每2年校验一次。在限速器校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由电梯安全管 理人员负责向有资格校验的单位联系并落实校验日期,同时督促维保单位及时配合或进行校验。 5、当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1次定期检验日期时,由电梯安全管理 人员负责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前,办理申请检验等启用手续。 6、维保单位变更时,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在新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登记机 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向金华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申请更换轿厢内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7、当发生电梯大修、改造、事故等情况时要按规定及时报检。 8、当电梯报废时,在30日内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六、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电梯钥匙保管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电梯钥匙需要时随时能用,使用时能确保安全,现就电梯钥匙使用管理事项规定如下: 1、电梯钥匙包括:紧急开锁钥匙(俗称三角钥匙),厅门外电源锁钥匙,轿内操纵盘检修盒锁钥匙,机房钥匙,机房主电源柜锁钥匙。 2、实行“谁使用电梯钥匙,谁负责使用安全”的原则。 3、电梯钥匙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 4、不得将紧急开锁钥匙(俗称三角钥匙)等交给无电梯作业资格的人员使用。 5、使用紧急开锁钥匙时须站立稳固、有人监护、按规定方法操作。用紧急开锁钥匙开启过的层门,如无人值守,应确认层门已经完全关闭。 6、电梯钥匙使用完毕须立即交回。 7、电梯钥匙保管人员变更时,应办理变更交接备案手续。 8、电梯钥匙保管使用人员应及时、主动参加或配合电梯困人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 七、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的规定,制定以下制度。 1、从事以下工作的为电梯作业人员。 (1)电梯司机; (2)电梯安全管理。 2、电梯作业人员须经国家规定部门培训且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无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者不得独立操作。 3、新招录的电梯作业人员必须已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否则不得录用。 4、在职人员因工作调整从事电梯作业的,参加培训时间按国家规定培训部门的通知决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者给予报销有关费用,否则培训费用自负。 5、已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者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参加复审,复审时间按国家规定部门的通知决定,复审合格者给予报销有关费用,否则复审费用自负。 八、电梯紧急救援预案 1、事故接报处置程序 1.1值班人员接到故障、事故报告时应向报告人了解以下信息:故障电梯位置、是否困人、如果困人有几个、困在哪个楼层、是停电困人还是故障困人等其他有助救援的信息,并做好记录。 1.2值班人员应通过电话及其他途径向工程部(或办公室)等核实接报情况是否无误。 1.3确认事故报告信息无误后,立即通知电梯作业人员迅速作业紧急救援准备;同时通知维保单位立即赶到现场。 1.4接到电梯事故通知后,电梯作业人员应携带电梯机房钥匙、电梯紧急开锁钥匙、通讯工具和维修工具在最短时间内赶往现场进行处理 2、事故救援程序 2.1曳引电梯困人事故救援程序 2.1.1首先切断机房电梯主电源; 2.1.2确定轿厢所在位置; 2.1.3如轿厢停在接近厅门位置且距楼面不超过±0.5米时,则按以下步骤操作: 2.1.3.1用三角钥匙开启厅门; 2.1.3.2协助乘客离开轿厢; 2.1.3.3重新将门关闭。 2.1.4如轿厢停在远离层门楼面时,则按以下步骤操作: 2.1.4.1告知乘客保持镇静,轿厢即将移动,切勿试图用撬门、爬安全窗(如有)方法离开轿厢,以免发生意外。如轿门处于半开闭状态则应将其完全关闭; 2.1.4.2再次确认电梯主电源已切断、层轿门已完全关闭; 2.1.4.3其中一人用力扶住盘车手轮; 2.1.4.4告诉乘客轿厢马上就要移动,请保持镇静; 2.1.4.5另一人使用手动松闸装置,缓缓松开抱闸且用持续力维持; 2.1.4.6向容易转动的方向缓慢转动盘车手轮使轿厢移动,直至轿厢到达平层位置; 2.1.4.7重复2.1.3中的操作步骤。 2.1.5向维修人员说明故障现象、由维修人员查明原因并修复。 2.1.6无机房电梯应按电梯制造单位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实施紧急救援。 2.2液压电梯困人事故救援程序 2.2.1首先切断机房电梯主电源; 2.2.2确定轿厢所在位置; 2.2.3如轿厢停在接近厅门位置且距楼面不超过±0.5米时,则按以下步骤操作: 2.2.3.1用三角钥匙开启厅门; 2.2.3.2 (轿顶)用人力开启轿门; 2.2.3.3协助乘客离开轿厢; 2.2.3.4重新将门关闭。 2.2.4如轿厢停在远离层门楼面时,则按以下步骤操作: 2.2.4.1告知乘客保持镇静,轿厢即将移动,切勿试图用撬门、爬安全窗方法离开轿厢,以免发生意外。如轿门处于半开闭状态则应将其完全关闭; 2.2.4.2再次确认电梯主电源已切断、厅轿门已完全关闭; 2.2.4.3打开液压梯控制箱面板。 2.2.4.4将控制板上的“手动-自动”开关打至“手动”位置。 2.2.4.5、在机房按动油箱底部的手动泄油阀,此时轿厢会缓慢下降;到达平层位置关闭手动泄油阀。 2.2.4.6轿厢平层后可打开层门后轿厢内门将乘客放出。 2.2.4.7确认轿厢内门和层门全部关好。 2.2.4.8将电梯控制箱内的“手动-自动”开关设为“自动”。投入主电源,观察电梯是否正常运行。否则由电梯专业维修人员查明原因并修复。 2.3电梯剪切、挤压事故救援程序 2.3.1当值班人员确认发生了剪切、挤压事故后,在第一时间向单位负责人、电梯安全管理员、维保单位、电梯监督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通知单位的办公室、工程部、财务立即做好各自的救援准备工作。 2.3.2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关人员应立即赶到救援现场,密切配合维保单位开展救援伤员、保护现场工作。 2.3.2维保单位要严格按制订的“紧急增援预案”实施救援。 3、作好事故记录。 九、电梯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电梯技术档案包括以下技术文件: (1)《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 (2)产品出厂合格证、主要部件型式试验证书及合格证; (3)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4)电气原理图及符号说明、电气敷线图; (5)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事故检验报告及有关资料; (6)安装单位自检记录或报告; (7)维保单位年度自检记录或报告; (8)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紧急救援演练记录; (9)定期检验报告; (10)电梯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11)维保合同、作业人员证书。 2电梯技术档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收集、完善后交办公室(资料室)负责保管。为了方便维护保养,应复制电器原理图的备份,供修理人员使用。 3、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检记录或报告、紧急救援演练记录、定期检验报告、电梯运行故障记录保存2年。其他资料永久保存。 运行管理制度最新 篇281.目的 确保电梯技术性能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处管辖的三菱电梯运行管理。 3.职责 3.1电梯维修工(或机电值班工)负责电梯运行情况巡查和故障报告。 3.2中控室保安员负责监控电梯的运行状况。 3.3机电主管负责电梯的综合管理及对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3.4管理处经理对上述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4.工作程序 4.1管理人员工作程序 4.1.1电梯维修工 4.1.1.1电梯维修工每周对电梯运行状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联络电梯公司处理,督促电梯公司维修保养。当电梯年检期即将接近时,督促电梯公司作电梯年检、年审。 4.1.2中控室保安员 4.1.2.1中控室保安员实行电梯24小时运行监控。通过闭路电视观察轿厢内状况,如发现乘客吸烟、打斗,或损坏电梯部件,用内线电话制止并录像。 4.1.2.2如发生故障困人,用内线电话安慰被困人员并通知电梯公司驻大厦电梯维修工(机电值班工)处理,。 4.1.2.3将每班运行情况记录于中控室交接班记录。 4.1.3机电主管 4.1.3.1机电主管负责电梯的综合管理,包括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设备帐目管理。同时对电梯维修工及电梯公司维修保养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4.1.4管理处经理 4.1.4.1组织进行周检、月检。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处安排整改。 4.2电梯使用管理工作程序 4.2.1客梯不设司机操作,由乘客自行操作,实行24小时投入运行。 4.2.2客梯以承载大厦用户为主。 4.2.3消防梯(货梯)以承载大厦进出货物为主,大批货物进出由管理处统一安排在适当的时候由司机负责操作运送。 4.3电梯安全运行工作程序 4.3.1中控室保安员24小时监控电梯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时通知电梯维修工(或机电值班工)或电梯公司维修。制止乘客的不文明行为,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超长和重等物品进入电梯。 4.3.2电梯维修工每周按全年维保工作安排计划进行一次检查保养,并做好记录,督促电梯公司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按规定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4.3.3维修、保养等原因造成停梯,应在一层挂牌告示。 4.3.4任何人不得在电梯机房、轿箱、井道内吸烟。 4.4电梯机房管理工作程序 4.4.1电梯机房内任何设备非电梯维修工、电梯公司专业人员禁止操作。 4.4.2非工作人员进入电梯机房管理处经理批准后,由机电主管陪同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4.4.3保持良好照明及通风,常备手电筒及应急照明设施,门窗开启灵活无破损。 4.4.4保持机房干净整洁,不准堆放杂物。 4.4.5消防器材齐备良好,机房内严禁吸烟。 4.4.6电梯机房因维修保养等原因造成停梯,应在一楼挂告示牌。 4.5运行异常 4.5.1当火灾发生时 4.5.1.1中控室值班保安员打开迫降开关,将消防电梯全部降至基站,消防电梯自动进入消防运行状态,电梯维修工(或机电值班工)迅速关闭不具备消防功能的电梯。 4.5.2当地震发生时 4.5.2.1根据震前预报由电梯维修工关闭所有电梯,地震过后开启时由专业电梯公司对电梯进行安全检测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运行。 4.5.3当电梯进水时 4.5.3.1底坑进水,应将电梯停于两层以上,中止运行并切断电源。 4.5.3.2当楼层水淹而使井边或底坑进水,应将电梯停于进水楼层以上并及时关闭电梯及总电源。 4.5.3.3电梯湿水后,由电梯公司做湿水处理,并提交相应报告。 4.6电梯安全操作工作程序 4.6.1维修保养时一般须切断电源,以免触电、卷入引绳轮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4.6.2因维修保养需停机时,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4.6.3在维修保养中必须注意工作协调和配合,有人协同工作时,行机、停机都必须扬声,得到对方的回答后方可操作。 4.6.4在机顶作检修、保养工作时,除判断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快车。 4.6.5下井坑作业时,禁止关闭厅门,厅门口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4.6.6在井坑作业时,首先开亮井底灯,按下井底安全开关,必须佩戴安全帽。 4.6.7机房、井道、井坑因工作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大厦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发生。 4.6.8维修保养结束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 4.7电梯困人故障救援程序 4.7.1轿厢停于接近电梯口的位置,且高于或低于楼面不超过0.5米时; a)确定轿厢所在位置(根据楼层灯指示或小心开启门外察看); b)关闭电源总天关; c)用专用外门钥匙开启外门,用人力开启轿厢门,协助乘客离开轿厢。 4.7.2轿厢停于远离厅门位置时,应首先将电梯轿厢移动至就近的电梯外门口(以高于或低于楼面不超过0.5米为合适)。然后照上述4.7.1中所列步骤救出乘客。移动轿厢的方法如下: 4.7.2.1利用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厢内的乘客保持镇静,并说明轿厢可能移动,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探出轿厢外,以免发生危险;同时如轿厢门处于半关闭或开启状态,则应先行将其完全关闭或开启; 4.7.2.2进入机房关闭故障电梯的电源,打开引机轴的后盖安上盘车摇柄;一人持住摇柄,一人手持制动杆,轻轻松开制动,轿厢将会由于自重而移动,为避免轿厢上升或下降太快发生危险,操作时,应断续动作,使轿厢慢慢移动,直至最接近电梯厅门口为止。操作时,应注意,如轿厢停于最高层电梯门口以上之位置或最低层电梯门口以下位置时,不可只撬开制动,使轿厢自移动,而应在松开制动的同时,握紧摇柄并用力盘绞,使轿厢向正确的方向移动。 4.7.3遇到其他复杂情况,应及时报告电梯公司及有关领导。 4.8电梯清洁卫生职责划分表 运行管理制度最新 篇29第一条为保证电梯正常运行,保障电梯搭乘安全,更好地服务广大教职医护员工,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电梯单位主管部门为后勤管理处,具体维保单位为各电梯日常维修保养单位,电梯运行管理及保洁单位为各物业公司。 第三条后勤管理处教室与宿舍管理科负责学校所有电梯管理,按照一梯一档建立电梯档案资料,负责督促电梯维保单位按照合同对电梯进行维保,督促物业公司进行日常管理和保洁。 第四条电梯每年经过国家专业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学校至少应有一名经过培训合格的电梯安全管理员负责电梯管理。 第五条电梯机房除电梯工作人员、消防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机房内的设备非电梯工作人员不得操作。 第六条乘坐电梯时不得将身体倚靠轿门,不得长时间站在轿厢门中间阻止电梯运行以免发生危险,不得倚靠在暂不停靠的层站电梯门上或坐在电梯门套内。 第七条发生火警时,切勿搭乘电梯。电梯内人数过多时,应分批搭乘,以免超载发生危险。发现有水渗入电梯或电梯槽底有积水时,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触电。 第八条电梯运行中出现突然故障,厢内乘员应按动警铃或通过电话与管理人员联系,在发出求救信号后安静等待,由专业维修人员排除故障,开启轿门。禁止乘员打开轿厢安全窗、敲打、撬动电梯轿门。 第九条禁止用电梯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及超长超宽超重或易污染轿厢的'物品。需要使用电梯运输货物或建筑材料,须征得电梯管理人员同意;装璜材料和建筑垃圾须包扎或包装后在规定时间装运,防止洒落或擦伤厢体。 第十条禁止在电梯轿厢内乱涂乱刻、张贴、抽烟,乘坐电梯禁止在轿厢内打闹、跳跃、嬉戏、玩耍。幼儿、儿童乘电梯须有成人陪同乘坐。 运行管理制度最新 篇301总则 为规范生产运行管理工作,提高发电企业的运行管理水平,健全责任制,保证发电设备能够在安全、经济、可靠、环保的状态下运行,结合电厂发电运行的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1.1本制度适用于各项目所在电厂安全运行部。 1.2运行管理的目标与任务: 1.2.1运行管理是发电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运行管理工作通过对生产运行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保证电力生产的安全、经济、可靠、环保。 1.2.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优化监控参数,调动和发挥运行人员的积极性,合理利用资源,努力降低消耗,保证电能、热能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电网及热用户的需求。 1.2.3服从调度命令,严守调度纪律。牢固树立“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思想意识,确保电力生产安全。 1.2.4各项安全、可靠、经济、环保指标应达到国内同类型机组的先进水平,力争接近或达到国际同类型机组的先进水平。 1.3运行管理工作的要求: 1)有一个通畅高效、快速反应的生产运行指挥系统; 2)有一套制度规范、符合现场实际的运行规程; 3)有一支训练有素、胜任工作、爱岗敬业、纪律严明的运行队伍; 4)有一个文明、良好的生产运行工作秩序和环境。 2运行管理工作的职责 2.1贯彻国家、电力行业有关运行管理的方针、政策,组织编制、修订运行管理的有关制度。 2.2检查、监督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等在各运行值生产运行中的落实情况。 2.3规范各项目电厂各运行值生产运行调度管理,归口指标汇总和对外发布,协调有关运行管理对外联系。 2.4收集、汇总、分析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存在的普遍问题,组织技术攻关,为各运行值提供运行管理的技术支持。 2.5监督、指导、协调、考核各运行值运行管理工作。 3公司级运行管理职责 3.1公司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级生产管理人员的运行管理职责。 3.2公司总经理对本企业的生产运行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经常深入现场,参加生产调度会议,及时掌握主要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掌握运行方面领导人员和主要技术骨干的配备情况及存在问题。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每季度的安全生产会议。 3.3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是生产运行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公司副总经理、总工在运行管理上的职责: 1)贯彻电力生产的方针、政策,批准生产运行方面的各项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和督促 实施; 2)参加能源集团安全生产会议,贯彻集团公司的指示精神; 3)健全以值长为首的现场生产指挥系统,赋予其职责和权限,并及时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 题; 4)主持生产调度会议,全面掌握生产运行情况,指挥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解决生产上存在 的问题; 5)经常深入现场,掌握主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夜巡、特巡和监督性 巡视;检查、监督本企业生产管理部门及运行值运行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予以评价并做出改进工作的指示; 6)每月召开一次本企业运行分析会议,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本企业运行管理工作会议,总结分析运行工作情况和运行指标完成情况,部署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7)参与对本企业运行工作领导人员、技术管理人员及主要岗位值班人员的调配; 8)审批生产运行计划、运行方式和全厂性的系统图,审批重要的热工及厂属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整定方案,审批重大的特殊试验方案,并主持该项试验; 9)审批年度运行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组织制定各种典型事故处置预案,审批全厂性的反事故演练方案,并主持进行演练和做好总结评价; 10)主持重大的或复杂的运行情况调查分析和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活动; 11)按要求组织、落实安全性评价及并网安全性评价的检查、整改工作。 4安全运行部应承担以下生产运行管理的职责 4.1参加生产调度会议,汇报运行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按副总经理、总工的指示,组织、协调有关生产部门予以完成。 4.2组织编制、修订、审核生产运行规程、生产运行技术管理制度、全厂性的系统图等,划分运行各专业的设备管辖范围及职责分工,并督促执行。 4.3组织编制、修订、审核生产运行岗位运行日志及各种原始记录的格式和内容,并及时审阅分析主要记录和数据,提出改进意见。 4.4组织编制本部门生产运行工计划。 4.5参加生产运行方式和热工、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整定方案的审查。组织制定和审核重大的特殊试验方案,并参加该项试验。 4.6组织本企业运行分析会议,运行管理工作会议,主持运行专题分析,并提出分析报告。 4.7编制或审核本企业运行月报和月度运行工作总结报告,审核各种运行技术专题报告。 4.8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写出事故技术分析报告。 4.9会同本企业有关部门,制定各种典型事故预案;编制或审核全厂性的反事故演习方案、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现场培训计划、节能降耗措施计划等,并组织实施。 4.10严格执行电网公司关于一次调频及相关管理要求,保证电能质量。 4.11经常深入现场,掌握主要设备的运行状况及缺陷状况,检查指导现场运行规程和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指导运行值运行现场的工作,做好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并负责考核。 4.12按照要求检查、督促做好事故预想。 5生产运行指挥 应建立和加强以值长为首的现场生产运行指挥系统。在调度和运行操作上,值长受电网调度部门的指挥;在行政和技术上,值长按照本企业自行制定的行政和技术管理体系接受上级的领导。值长在当班期间代表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行使生产指挥调度权。 6运行计划管理 6.1运行工作实行计划管理。运行工作计划是生产计划和其他组织技术措施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运行工作计划应按年度、季度、月度,实行自下而上的汇总编制,自上而下的下达执行。运行工作计划应将指标、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运行值、班组及个人,使所有运行人员都担负执行计划的责任。并应开展多种形式的竞赛评比活动,将计划完成情况与考核、评比、奖励结合起来。在计划执行中,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注意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6.2运行工作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各台机组的发电量; 2)燃料的使用量; 3)运行调度方式及变更;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调整; 5)主要可靠性指标及调整; 6)运行反事故措施及演习; 7)节能降耗及环保措施; 8)运行现场培训工作; 9)其他生产运行及管理工作。 7安全运行部运行资料管理内容及要求 7.1运行资料管理内容 7.1.1机组典型记录:每台机组每日或每周要有各专业各种典型工况下的全面数据记录:同时在正常启停机及故障时,要记录机组实际的惰走曲线及升降压、升降温曲线等。对于供热机组,还要有典型供热工况全面数据记录。 7.1.2报警记录:机组报警记录是反映机组是否偏离正常运行工况的重要数据,是进行运行分析的依据之-,必须精心管理。对于有计算机报警打印的机组,要对其报警打印记录定期收集、分析,对于没有计算机报警打印的机组,运行人员要记录报警时间、内容、产生原因。 7.1.3事故分析报告:运行事故分析报告对运行人员有很大的指导和借鉴作用,对其进行分析学习也是提高运行水平的一种手段。 7.1.4各种试验报告:机组进行锅炉水压试验、甩负荷试验、深度调峰试验、燃烧系统调整试验、汽机调节系统静态试验、励磁系统试验、各种运行方式对比试验及检修前后的热效率试验等试验报告要妥善保管,以供运行人员和管理人员参考。 7.1.5各种技术资料:除贯彻《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外,要根据实际制定事故异常防范技术措施,如遇电网故障时保厂用电等措施,供运行人员执行并妥善保管。 7.2技术资料管理要求 7.2.1各值的技术资料应建立登记本,由各值培训员负责使用、登记、保管。登记本值和发电各一本。 7.2.2公用技术资料,由值长负责登记、保管。 7.2.3技术资料包括:书籍、规程、图纸、措施、设备异动、变更等。 7.2.4资料借出,当班不能归还时,应在借还登记薄记录清楚,归还后注销。 7.2.5当人员调动时,调动人员要及时交还所借资料。 7.2.6技术资料要放置在规定的资料柜内且摆放整齐规范。 7.2.7运行人员在翻阅规程、图纸、资料时,谨防损坏,且不得随意涂改,防止造成图纸的破坏而影响其正确性。 7.2.8技术资料由值长负责定期检查,以保证齐全完好。 7.2.9安全运行部对各岗位技术资料管理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对管理不善者,按照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7.3运行规程管理内容及修改要求 7.3.1运行的技术管理主要体现在有关生产运行的各项规程、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基础工作上。 7.3.2运行现场和运行管理部门应具备的规程、制度、原始记录及技术资料必须符合能源集团的要求,并严格执行。 7.3.3运行规程管理是指对运行规程的编制、审核、修改、批准、发放、存档等的管理程序。 7.3.4现场运行操作规程应以国家有关电力生产的技术管理法规、典型规程、制造厂设备说明书、设计说明书、调试报告及集团的要求为依据进行编写。 7.3.5运行规程的管理工作由安全运行部经理负责总体协调。 7.3.6运行规程的管理工作由安全运行部经理主要负责。 7.3.7运行规程的管理工作由安全运行部专工及运行人员协助完成。 7.3.8机组单体试运前应完成辅机运行规程和操作制度的编写工作;机组部分试运前应完成集控运行规程的编写工作,在整体试运前颁布试行;在机组完成168小时试运后三个月内,颁布经试运完善的集控运行规程和其他运行规程。 7.3.9由安全运行部经理组织安全运行部各专工、值长及主值在机组分步试运前6个月编制完成机组运行规程初稿。 7.3.10由安全运行部经理组织对完成的运行规程初稿进行审核。 7.3.11审核后的运行规程报生产副总经理、总工批准后下发执行。批准后的运行规程在机组运行的第一年内为“试行版”。机组投产运行一年后,由安全运行部经理组织,安全运行部各专工在三个月内完成运行规程的修改工作。 7.3.12修改后的运行规程由安全运行部经理组织审核后报生产副总经理、总工批准下发执行。 7.3.13运行规程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统一印刷、发放、存档。 7.3.14公司各部门需要时填写领用申请单,由本部门经理批准后领取。运行规程对外提供时按资料室对外提供资料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7.3.15运行设备系统发生变更时,应对应规程予以补充或修订。并在此设备系统投运前,将修订后的规程发至运行人员中进行学习。 7.3.16现场运行操作规程应根据已发生事故暴露问题和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措施随时予以补充修订。 7.3.17运行人员在执行运行规程过程中,如发现其有错误的地方或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地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安全运行部相关专业专工,专工接到通知后应认真审核,确认其确有错误或不合实际,应在七日内完成相应的修改、审核、批准手续,下发执行。 7.3.18新增设备、技术改造、设备异动等项目,检修维护相关专业专工应在设备安装(改造)完工前一周,提供安全运行部相关技术资料并以书面形式完成技术交底及对运行人员的培训工作。如需加入运行规程的,由安全运行部相关专业专工在设备安装(改造)完工试运前完成运行规程的增添、修改、审核、批准手续;如不需加入运行规程的由检修维护负责人组织生产运行相关专业专工在设备安装(改造)完工试运前共同完成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批准后下发执行。 7.3.19对一般的设备异动,原则上检修维护相关专业专工应在批准后将设备异动发送运行专工,运行专工在完工投运前完成规程修改工作,审核、批准后下发执行。 7.3.20每3-5年应对现场运行规程进行一次全面修订,遇设备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并履行审核批准手续。 7.3.21修改后的运行规程由安全运行部经理发送给总工,并做好存档记录。 7.4系统图管理内容及修改要求 7.4.1系统图管理是指对系统图的编制、审核、修改、批准、发放、存档等的管理程序。 7.4.2系统图的管理工作由安全运行部经理负责总体协调。 7.4.3系统图的管理工作由安全运行部经理主要负责。 7.4.4系统图的管理工作由运行专工及运行人员协助完成。 7.4.5机组单体试运前应完成辅机系统图的编写工作;在机组完成168小时试运后三个月内,颁布经试运完善的系统图。 7.4.6由安全运行部经理组织安全运行部各专工、值长及主值在机组分步试运前6个月编制完成机组系统图初稿。 7.4.7由安全运行部经理组织对完成的系统图初稿进行审核。 7.4.8审核后的系统图报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执行。 7.4.9批准后的系统图在机组运行的第一年内为“试行版”本。机组投产运行一年后,由安全运行部经理组织,运行专工在三个月内完成联合循环机组系统图的修改工作。 7.4.10修改后的系统图由安全运行部经理组织审核后报生产副总经理、总工批准下发执行。 7.4.11系统图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统一印刷、发放、存档。 7.4.12公司各部门需要时填写领用申请单,由本部门经理及总经理工作部部长批准后领 取。系统图对外提供时按资料室对外提供资料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7.4.13运行设备系统发生变更时,应对应系统图予以补充或修订。并在此设备系统投运前, 将修订后系统图发至运行人员中进行学习。 7.4.14系统图应根据已发生事故暴露问题和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措施随时予以补充和修订。 7.4.15运行人员在按系统图执行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其有错误的地方或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合的地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安全运行部相关专业专工,专工接到通知后应认真审核,确认其确有错误或不合实际,应在七日内完成相应的修改、审核、批准手续,下发执行。 7.4.16新增设备、技术改造等重大项目,检修维护专工应在设备安装(改造)完工前一周,提供安全运行部相关技术资料并以书面形式完成技术交底及对运行人员的培训工作。如需加入系统图的,由安全运行部相关专业专工在设备安装(改造)完工试运前完成系统图的增添、修改、审核、批准手续;如不需加入系统图的由检修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专工在设备安装(改造)完工试运前共同完成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执行。 7.4.17对一般的设备异动,检修维护专业专工应在完工前将设备异动发送安全运行部相关专业专工,安全运行部专工在完工投运前完成系统图的修改工作,审核、批准后下发执行。 7.4.18每3-5年应对系统图进行一次全面修订,遇设备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并履行审核批准手续。 7.4.19修改后的系统图由安全运行部经理或相关专业专工发送总经理工作部,并做好存档。 8发电出力、供热管理 8.1机组最高出力应达到额定铭牌出力,最低出力应达到制造厂提供或通过试验可以保证安全稳定运行的出力。如因设备问题限制了出力,设备管理部、市场营销部应及时申请修改出力计划,并尽快消除影响出力的设备问题。 8.2每年应按电网公司的要求提出本企业下一年度的发电出力计划,并报能源集团生产管理部审批。如遇外部条件影响或内部条件限制,使全厂综合出力受阻,应提出技术分析报告。 8.3对于供热机组,应满足以下要求: 1)每年应根据本企业供热设备及系统的能力和外网供热的要求,核定机组的供热能力; 2)为确保对用户的不间断供热,供热机组应留有适当的备用裕量和必要的应急措施; 3)为确保对用户的供热,在供热季节前必须使供热设备和系统处于完好状态; 4)停用的供热设备应做好保养工作,对保养的热力设备要定期进行抽检和监督。 9运行分析及经济运行管理 9.1运行分析是一种重要的运行管理活动,通过对设备状态、操作监视、异常现象和运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题或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和找出生产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运行工作的措施和对策。各运行值要大力加强并普遍开展运行分析工作。 9.2运行分析要认真做好运行经济指标的计划统计工作。市场营销部应按年、季、月编制计划下达给运行值,并按实际运行数据分类进行统计,编制生产运行日报。安全运行部运行管理人员要经常分析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及时提出改进运行方式和操作调整的措施,并指导和督促实施。 9.3运行人员应进行运行表单的分析,指导运行操作和调整。运行分析的重点内容是: 1)设备的主要运行参数和运行方式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合理性; 2)安全性评价结果在生产运行中的反映; 3)生产运行的技术监控指标; 4)生产运行的技术经济指标; 5)生产运行的可靠性指标; 6)重大和频发性的设备缺陷; 7)生产运行中的异常情况; 8)“两票三制”、值班纪律及文明生产的执行情况; 9)运行操作、调整及运行规程执行情况; 10)设备检修质量、试验状况及设备的健康水平; 11)热工、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各类仪表的准确情况。 9.4运行分析包括:岗位分析;专业分析;专题分析;事故、障碍、异常、差错运行分析;运行综合分析。 1)岗位分析:运行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对仪表指示、设备参数变化、报警及超限、设备异常和缺陷、操作异常以及各种危险点、危险源等情况进行分析,并将分析和处理情况记录在岗位分析专用记录簿内。岗位分析记录由值长及安全运行部运行专责技术人员逐级审核; 2)专业分析:由运行值运行专责技术人员负责,每月将运行记录整理后,对运行方式及影响机组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等各种因素进行系统地分析。通过分析,及时了解和掌握机组运行的发展变化趋势,并将分析情况报安全运行部,作为月度运行分析活动的资料; 3)专题分析:由安全运行部运行专责技术人员负责,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某些专题分析;如设备大修或技术改进前后运行状况的分析,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和其他专业性试验分析等; 4)事故、障碍、异常、差错运行分析:根据事故、障碍、异常、差错情况的性质、涉及范围,由生产副总经理、总工负责组织,安监部门负责人、安全运行部负责人、运行值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在事故、障碍、异常、差错情况发生后,及时对其经过、原因及责任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5)运行综合分析:由总工负责,每年、季、月定期进行分析。设备、安监和其他运行值有关人员参加。重点分析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分析报告,并用以指导今后的运行工作。 9.5在运行分析的基础上,应做好运行工作的总结和报表工作。 9.6加强节能降耗的领导,在服从电网调度和保证安全运行条件下,使全厂达到最经济运行方式。 9.7搞好辅机的经济调度和运行,合理启停设备,最大限度地节约厂用电,并加强考核。 10设备维护、验收及缺陷管理 10.1运行人员应提前介入新设备投运前的验收及试运工作,并重点检查验收以下项目: 1)图纸、资料、记录和试验报告; 2)设备及系统的整体性能; 3)运行监控系统及操作装置; 4)保护、联锁的试验及定值设定的正确性; 5)安全标识、安全设施、介质流向标志、设备标牌; 6)运行场地、场所的安全性。 10.2运行人员在设备检修和消缺之前,必须认真审查工作票中的各项工作内容、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危险点控制措施,对不齐全的给予补齐。 10.3运行人员在设备检修和消缺后,必须认真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重点是: 1)工作现场已清扫、整理干净,工作人员已撤离现场; 2)检修交待记录齐全,内容包括:已处理的问题、存在的问题,设备改造和试验结果; 3)设备具备启运条件; 4)安全防护装置符合规程要求。 10.4运行人员在检查验收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有权拒绝办理终结和竣工手续。 10.5检修维护负责人制定公司具体的《设备缺陷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 10.6要建立机组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预警系统。对设备存在的隐患、缺陷、异常,对燃料供应、水源情况、备品备件供应、物资供应等可能对生产的安全性、可靠性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可能扩大和发展的事件,要建立不同的预警级别。根据事件的预警级别,建立逐级报告制度。 11 “两票三制”管理与评估规定 11.1为在发电、供热生产过程中能够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对“两票三制”的执行过程进行适宜性的管理与评估,对“两票三制”的管理工作做如下规定: 11.2责任分工:部门管理人员每周对现场所使用的检修工作票、运行操作票进行抽检;在机组a/b级检修过程中或春、秋季检修过程中每天对“两票三制”合格率进行检查;月中、月末进行全面检查和合格率的统计工作。要建立“两票三制”专用检查记录,对日常检查情况要留有详实的客观证据。 11.3对“两票三制”执行过程的检查内容 11.3.1对检修工作票履行过程的检查内容: 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以及工作班成员安全资格的符合性; 2)工作票编号是否齐全,运行是否及时登记; 3)工作票内容、时间和所要求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 4)票面是否整洁,涂改是否超过三处; 5)办理工作票的发、结手续时,运行人员和检修人员是否共同到就地验证安全措施的正确性和设备的状态是否符合验收条件。 11.3.2对运行操作票执行情况的检查内容: 1)票面上的编号、日期、操作人、监护人、审核人、值长填写是否正确,字迹是否清晰工整; 2)操作前是否对照模拟图版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操作中是否执行监护复诵制、监护制、复查制并且录音,是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 3)操作票是否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既设备名称和编号); 4)操作联系票是否按规定执行; 5)操作记录必须真实可靠,系统图必须随时更改,保持与实际运行方式一致。 11.3.3对交接班的检查内容: 1)接班人员是否提前30分钟进入值班场所,并按分工进行检查; 2)交班人员的值班记录是否内容详实、字迹工整; 3)交班人员是否向接班人员主动介绍生产情况及当班存在的主要设备缺陷; 4)接班人员是否对主要运行参数和运行方式进行检查; 5)监盘人员是否向接盘人员详实介绍交盘前的操作内容和参数变化情况; 6)交接班过程中对公用工器具、仪表、记录等是否认真核实; 7)设备和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8)提前10分钟召开班前站队会、下班后召开班后会的要求是否得到认真执行。 11.3.4对落实“巡回检查制”的检查内容: 1)巡检人员是否能够按时间、路线、项目进行巡视检查; 2)集控值班员是否安排巡检人员对有缺陷的设备进行重点检查和监视; 3)巡视检查完毕检查人是否向值长汇报检查情况; 11.3.5对“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制度”的检查内容: 1)试验专用记录和值班记录中是否详实记录试验结果、试验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联系检修消缺的反馈情况; 2)试验项目、试验日期是否按要求按时完成; 12运行监盘管理 12.1集控监盘管理: 1)监盘人员必须了解掌握设备运行方式、盘上调整方式、保护及自动装置投入方式,预计负荷等情况。监盘人员必须掌握当班事故预想及危险点分析内容; 2)监盘人员应明确分工,按锅炉、机电设备有所侧重,兼顾全面。锅炉监盘人员负责锅炉设备、系统运行方式的监视与调整,机电监盘人员负责机、电设备、系统运行方式的监视与调整; 3)监盘人员应定时轮换,以确保监盘人员精力充沛; 4)交接盘应在正点进行。换盘时,上盘人员应先抄表,后接盘。抄表时要认真与上一小时参数进行比较,如有异常应向监盘人提出并向值长汇报。交盘人应向接盘人交清机组运行情况、自动装置使用情况、交盘前调整情况、参数变化趋势以及班、值长的临时命令指示; 5)监盘人员应坐姿端正,精神集中,随时掌握参数变化情况。根据表计指示进行合理、及时、准确地操作调整,保证机组在规程规定的正常参数下运行; 6)为及时掌握重要辅助设备的运转情况,要求监盘人员每5-10分钟对重要辅助设备的电流画面翻阅、查看一次,(也可进行电流曲线组态)发现设备电流异常及时采取调整措施并安排就地设备检查。电流异常升高可按规定紧急停止其运行,同时做好防止事故扩大的预想; 7)监盘人员不得聊天,不得谈论与生产无关的事情。监盘期间不喝水、不吃东西、不打瞌睡、不做小动作。监盘人有事需离盘时,必须有人接盘后方可离开; 8)学习人员学习监盘操作、调整时应由值班员进行监护,在未经考试合格或没有专人监护的情况下,不得单独监盘操作、调整; 9)遇有重大操作或发生异常及事故处理时,机组人员应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在值长统一组织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理。 13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管理 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管理执行《交接班、巡回检查、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作业管理制度》中的相关条款。 14交接班管理 交接班管理执行《交接班、巡回检查、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作业管理制度》中的相关条款。 15巡回检查管理 巡回检查管理执行《交接班、巡回检查、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作业管理制度》中的相关条款。 16运行培训工作管理 16.1运行培训管理职责划分,安全运行部安全与培训主管为安全运行部培训负责人。每值均设一名培训员。 16.2安全运行部培训负责人职责。 16.2.1在安全运行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运行培训的日常工作。根据实际要求编制运行年度及月度培训计划,做好培训总结。 16.2.2定期检查各值的培训工作,结合培训内容进行效果检查,每月抽查值内培训台帐,检查培训落实情况及效果。指导各值培训员的工作。 16.2.3对运行分析、技术问答、考问讲解、反事故演习进行指导。整理运行的个人培训档案。 16.2.4对新来的运行员工进行的安全和理论培训及考试,根据需求情况组织培训。 16.3培训员职责。 16.3.1认真完成安全运行部下达的各项培训任务,组织值日常培训活动。 16.3.2 整理好值内的培训台帐,有权进行岗位培训考核。 16.4运行培训机制。 16.4.1建立能上能下的竞争机制,调动运行人员学习技术、钻研业务的积极性。建立并完 善“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机制,注重对运行队伍全能水平的培养,实施运行岗位全能培训激励机制。 16.4.2规定运行人员上岗前必须掌握的知识、上岗后独立工作的最短时间、晋升到上一级 岗位必备的条件做出明确的规定。 16.4.3集控运行的值长、主值、副值和巡检岗位,要具备燃机、汽机、电气、锅炉等相关专业相应层次的职业技能。各个岗位人员必须达到本岗位相应专业技能制度方可独立上岗。 16.4.4集控运行人员在提升岗位时必须考核其是否同时具备燃机、汽机、电气、锅炉等相关专业的技能要求。对达不到制度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培训并限期达标,否则不予提升。 16.5培训方式 16.5.1定期开展现场考问、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和技术问答等活动.通过事故快报、通报和安全生产简报等方式,吸取同行业、本系统和本单位的经验教训,提高处理事故、解决问题的能力。开展技术竞赛等活动,强化培训。利用仿真机培训等手段,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16.5.2由培训负责人根据培训需求在每年12月制定第二年培训计划,写本年度培训总结,每月20日报下月培训计划。 16.5.3培训负责人根据各专业需求或暴露的问题组织专业培训,并检查日常培训效果。 16.5.4各运行值培训员每月向值长提供本月培训总结,写入月度分析。根据安全运行部培 训计划落实值内的培训。 16.5.5安全运行部培训负责人每月抽查值内培训情况。 16.5.6值长应按照值里的要求认真组织安排好培训工作,要结合生产上的频发问题、设备缺陷、运行方式变化做好事故预想。 16.5.7主值要在值长的领导下,根据机组的设备状况、人员技术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 16.5.8运行技术问答要求每月一期(10日前),每期不少于班组人员的2/3,各项要填写认真,评价认真。 16.5.9充分利用学习班时间开展培训活动,学习安全通报及技术措施。 16.5.10培训员积极组织各项培训活动,认真填写培训记录。 16.6培训内容 16.6.1学习其他发电公司先进管理理念和同类型机组生产管理经验。 16.6.2学习并掌握主、辅设备的启、停操作和事故处理,掌握主、辅设备热控、电气保护定值和逻辑联锁的实际设置,了解设备的运行特性。 16.6.3学习相关图纸、资料,了解本公司设备及系统。 16.6.4学习现有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个人行为。 16.6.5通过现场认知和学习,进一步熟悉设备及系统。 16.6.6参加电网值长培训班,取得电网调度合格证。 16.6.7参加安全运行部组织的电网调度规程考试。 16.6.8学习同类型机组的设备、系统及运行人员的工作经验。 16.6.9通过仿真机培训,提高操作能力,作到持证上岗。 16.6.10参加安全运行部组织的阶段性考试和竞争上岗考试。 17表单管理 17.1运行表单是发电设备在不同运行工况的原始数据记录,是分析、统计设备运行情况,计算经济指标的依据。运行值班日志、专业记录是设备运行、检修、试验、异常及事故处理,设备改进投入运行情况的原始文字记录。运行人员必须保证设备原始记录、数据的准确、可靠、完整。 17.2表单填写时要字迹工整、规范、清晰。记录事项、数据真实,准确、齐全,不得涂改,严禁隐瞒造假。确有笔误需要更改时,应保持书面整洁。 17.3表单应按表格设定的时间、内容填写。提前记表的时间不应早于整点前十分钟。各种积算表底必须在整点记表。每次记表后要认真分析表计关系是否正确,发现表记数据发生变化要找出原因。 17.4应记入值班日志的内容: 1)当班班次时间、值班人员、接班时运行方式; 2)调度命令、部门命令; 3)设备运行状态,方式的改变。定期工作完成情况。 4)检修工作票的接收、发放、结存情况。包括主要检修内容、验收情况,遗留问题,设备改进及试运行情况; 5)设备异常发生时间、现象、处理经过及设备损坏程度; 6)其他需要记入值班记录的内容。 17.5交班前,值长应对各岗位表单进行全面审查,无误后在表单上签字,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17.6每日后夜班更换表单,换下的表单放在指定地点。 17.7每月底由安全运行部负责收存。 运行管理制度最新 篇311、电梯常规检查的分类 电梯常规检查分日检、月检、年检和不定期抽查四种。 2、电梯常规检查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并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协助领导,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按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内容负责具体日检和月检工作。 3、电梯常规检查应填写好检查表,并由负责检查的主持人签字,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4、电梯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内容、项目参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5、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1、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并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2、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3、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 4、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5、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6、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7、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和改造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定期报检制度 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电梯意外事件和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电梯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应按国家规定,及时报告有关人员或部门,发生一般事故(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和严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 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确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成员人员必须包括一名单位的行政领导,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3、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都必须参加。 4、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拟定,行政领导批准后实施。 5、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该次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次演习中进行调整、修改。 电梯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a、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b、竣工验收报告; c、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d、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e、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f、事故及故障记录; g、注册的登记表。 2、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3、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作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4、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5、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作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6、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7、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的允许才可进行。 运行管理制度最新 篇32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事故者及广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运行管理制度最新 篇33一、目的 为规范工艺管理,保证生产工艺的正常运作,不断提高工艺布局的合理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涉及生产工艺的各部门。 三、职责分工 1、分管生产的副总负责生产工艺的全面管理。 2、总工程师负责涉及生产工艺的技术管理,负责生产工艺技改的审批。 3、生产部负责涉及生产工艺技术资料的收集及归档管理。 4、生产车间负责生产工艺的现场管理,负责生产工艺技改的'现场实施。 四、生产工艺管理的要求 1、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工艺人员要坚持科学态度,不断提高工艺水平,为生产服务。 2、工艺工作要认真贯彻工艺规程典型化、工装标准化,通用化的原则。 3、工艺工作必须完善工艺手段,保证产品质量和降低成本,工艺过程必须以合理、可靠、先进为原则。 4、工艺文件必须保证正确、完整、统一、清晰。 5、生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艺,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操作规程、技术文件内容,如有某种原因无法按工艺生产时,应由总工程师签字方可生效。 6、工艺标准的修改需经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 7、凡是工艺文件出现的差错,应由生产部负责,凡属不按工艺文件而出现的差错,应由操作者负责,追查责任事故。 8、生产车间应不断对车间操作人员进行工作纪律教育,严格按工艺标准监督工艺执行。 9、工艺文件的编写工作由生产部负责,并按工艺文件要求编写工艺质量要求。 运行管理制度最新 篇341总则 为规范生产运行管理工作,提高发电企业的运行管理水平,健全责任制,保证发电设备能够在安全、经济、可靠、环保的状态下运行,结合电厂发电运行的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1.1本制度适用于各项目所在电厂安全运行部。 1.2运行管理的目标与任务: 1.2.1运行管理是发电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运行管理工作通过对生产运行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保证电力生产的安全、经济、可靠、环保。 1.2.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优化监控参数,调动和发挥运行人员的积极性,合理利用资源,努力降低消耗,保证电能、热能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电网及热用户的需求。 1.2.3服从调度命令,严守调度纪律。牢固树立“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思想意识,确保电力生产安全。 1.2.4各项安全、可靠、经济、环保指标应达到国内同类型机组的先进水平,力争接近或达到国际同类型机组的先进水平。 1.3运行管理工作的要求: 1)有一个通畅高效、快速反应的生产运行指挥系统; 2)有一套制度规范、符合现场实际的运行规程; 3)有一支训练有素、胜任工作、爱岗敬业、纪律严明的运行队伍; 4)有一个文明、良好的生产运行工作秩序和环境。 2运行管理工作的职责 2.1贯彻国家、电力行业有关运行管理的方针、政策,组织编制、修订运行管理的有关制度。 2.2检查、监督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等在各运行值生产运行中的落实情况。 2.3规范各项目电厂各运行值生产运行调度管理,归口指标汇总和对外发布,协调有关运行管理对外联系。 2.4收集、汇总、分析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存在的普遍问题,组织技术攻关,为各运行值提供运行管理的技术支持。 2.5监督、指导、协调、考核各运行值运行管理工作。 3公司级运行管理职责 3.1公司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级生产管理人员的运行管理职责。 3.2公司总经理对本企业的生产运行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经常深入现场,参加生产调度会议,及时掌握主要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掌握运行方面领导人员和主要技术骨干的配备情况及存在问题。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每季度的安全生产会议。 3.3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是生产运行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公司副总经理、总工在运行管理上的职责: 1)贯彻电力生产的方针、政策,批准生产运行方面的各项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和督促实施; 2)参加能源集团安全生产会议,贯彻集团公司的指示精神; 3)健全以值长为首的现场生产指挥系统,赋予其职责和权限,并及时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4)主持生产调度会议,全面掌握生产运行情况,指挥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解决生产上存在的问题; 5)经常深入现场,掌握主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夜巡、特巡和监督性巡视;检查、监督本企业生产管理部门及运行值运行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予以评价并做出改进工作的指示; 6)每月召开一次本企业运行分析会议,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本企业运行管理工作会议,总结分析运行工作情况和运行指标完成情况,部署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7)参与对本企业运行工作领导人员、技术管理人员及主要岗位值班人员的调配; 8)审批生产运行计划、运行方式和全厂性的系统图,审批重要的热工及厂属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整定方案,审批重大的特殊试验方案,并主持该项试验; 9)审批年度运行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组织制定各种典型事故处置预案,审批全厂性的反事故演练方案,并主持进行演练和做好总结评价; 10)主持重大的或复杂的`运行情况调查分析和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活动; 11)按要求组织、落实安全性评价及并网安全性评价的检查、整改工作。 4安全运行部应承担以下生产运行管理的职责 4.1参加生产调度会议,汇报运行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按副总经理、总工的指示,组织、协调有关生产部门予以完成。 4.2组织编制、修订、审核生产运行规程、生产运行技术管理制度、全厂性的系统图等,划分运行各专业的设备管辖范围及职责分工,并督促执行。 4.3组织编制、修订、审核生产运行岗位运行日志及各种原始记录的格式和内容,并及时审阅分析主要记录和数据,提出改进意见。 4.4组织编制本部门生产运行工计划。 4.5参加生产运行方式和热工、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整定方案的审查。组织制定和审核重大的特殊试验方案,并参加该项试验。 4.6组织本企业运行分析会议,运行管理工作会议,主持运行专题分析,并提出分析报告。4.7编制或审核本企业运行月报和月度运行工作总结报告,审核各种运行技术专题报告。4.8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写出事故技术分析报告。 4.9会同本企业有关部门,制定各种典型事故预案;编制或审核全厂性的反事故演习方案、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现场培训计划、节能降耗措施计划等,并组织实施。 4.10严格执行电网公司关于一次调频及相关管理要求,保证电能质量。 4.11经常深入现场,掌握主要设备的运行状况及缺陷状况,检查指导现场运行规程和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指导运行值运行现场的工作,做好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并负责考核。 4.12按照要求检查、督促做好事故预想。 5生产运行指挥 应建立和加强以值长为首的现场生产运行指挥系统。在调度和运行操作上,值长受电网调度部门的指挥;在行政和技术上,值长按照本企业自行制定的行政和技术管理体系接受上级的领导。值长在当班期间代表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行使生产指挥调度权。 6运行计划管理 6.1运行工作实行计划管理。运行工作计划是生产计划和其他组织技术措施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运行工作计划应按年度、季度、月度,实行自下而上的汇总编制,自上而下的下达执行。运行工作计划应将指标、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运行值、班组及个人,使所有运行人员都担负执行计划的责任。并应开展多种形式的竞赛评比活动,将计划完成情况与考核、评比、奖励结合起来。在计划执行中,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注意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6.2运行工作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各台机组的发电量; 2)燃料的使用量; 3)运行调度方式及变更;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调整; 5)主要可靠性指标及调整; 6)运行反事故措施及演习; 7)节能降耗及环保措施; 8)运行现场培训工作; 9)其他生产运行及管理工作。 7安全运行部运行资料管理内容及要求 7.1运行资料管理内容 7.1.1机组典型记录:每台机组每日或每周要有各专业各种典型工况下的全面数据记录:同时在正常启停机及故障时,要记录机组实际的惰走曲线及升降压、升降温曲线等。对于供热机组,还要有典型供热工况全面数据记录。 7.1.2报警记录:机组报警记录是反映机组是否偏离正常运行工况的重要数据,是进行运行分析的依据之-,必须精心管理。对于有计算机报警打印的机组,要对其报警打印记录定期收集、分析,对于没有计算机报警打印的机组,运行人员要记录报警时间、内容、产生原因。 7.1.3事故分析报告:运行事故分析报告对运行人员有很大的指导和借鉴作用,对其进行分析学习也是提高运行水平的一种手段。 7.1.4各种试验报告:机组进行锅炉水压试验、甩负荷试验、深度调峰试验、燃烧系统调整试验、汽机调节系统静态试验、励磁系统试验、各种运行方式对比试验及检修前后的热效率试验等试验报告要妥善保管,以供运行人员和管理人员参考。 7.1.5各种技术资料:除贯彻《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外,要根据实际制定事故异常防范技术措施,如遇电网故障时保厂用电等措施,供运行人员执行并妥善保管。 7.2技术资料管理要求 7.2.1各值的技术资料应建立登记本,由各值培训员负责使用、登记、保管。登记本值和发电各一本。 7.2.2公用技术资料,由值长负责登记、保管。 7.2.3技术资料包括:书籍、规程、图纸、措施、设备异动、变更等。 7.2.4资料借出,当班不能归还时,应在借还登记薄记录清楚,归还后注销。 7.2.5当人员调动时,调动人员要及时交还所借资料。 7.2.6技术资料要放置在规定的资料柜内且摆放整齐规范。 7.2.7运行人员在翻阅规程、图纸、资料时,谨防损坏,且不得随意涂改,防止造成图纸的破坏而影响其正确性。 7.2.8技术资料由值长负责定期检查,以保证齐全完好。 7.2.9安全运行部对各岗位技术资料管理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对管理不善者,按照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7.3运行规程管理内容及修改要求 7.3.1运行的技术管理主要体现在有关生产运行的各项规程、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基础工作上。 7.3.2运行现场和运行管理部门应具备的规程、制度、原始记录及技术资料必须符合能源集团的要求,并严格执行。 7.3.3运行规程管理是指对运行规程的编制、审核、修改、批准、发放、存档等的管理程序。 7.3.4现场运行操作规程应以国家有关电力生产的技术管理法规、典型规程、制造厂设备说明书、设计说明书、调试报告及集团的要求为依据进行编写。 7.3.5运行规程的管理工作由安全运行部经理负责总体协调。 7.3.6运行规程的管理工作由安全运行部经理主要负责。 7.3.7运行规程的管理工作由安全运行部专工及运行人员协助完成。 7.3.8机组单体试运前应完成辅机运行规程和操作制度的编写工作;机组部分试运前应完成集控运行规程的编写工作,在整体试运前颁布试行;在机组完成168小时试运后三个月内,颁布经试运完善的集控运行规程和其他运行规程。 7.3.9由安全运行部经理组织安全运行部各专工、值长及主值在机组分步试运前6个月编制完成机组运行规程初稿。 |
随便看 |
|
范文大全网提供教案、简历、作文、工作总结等各类优秀范文及写作素材,是综合性免费范文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