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 |
范文 |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通用23篇)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 篇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以及幼儿园。 第三条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第四条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五条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第六条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四)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五)制售冷荤凉菜的普通高等学校食堂必须有凉菜间,并配有专用冷藏、洗涤消毒的设施设备。 第七条食堂应当有用耐磨损、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 第八条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九条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第十条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第三章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第十一条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二条学校分管学生集体用餐的订购人员在订餐时,应确认生产经营者的卫生许可证上注有“送餐”或“学生营养餐”的许可项目,不得向未经许可的生产经营者订餐。 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订购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订购冷荤凉菜食品。 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要按照订餐要求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进行验收。 第十三条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第十四条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第十五条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十六条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第十七条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普通高等学校食堂的凉菜间必须定时进行空气消毒;应有专人加工操作,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加工凉菜的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每餐的各种凉菜应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第十八条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十九条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第四章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第二十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一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二十二条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实行承包经营时,学校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第二十五条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不得开办;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第二十六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二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食品卫生法》和本规定的要求,加强所辖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并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应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 第二十九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并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对所属学校食堂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第三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属的卫生保健机构具有对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的职责,应定期深入学校食堂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 第三十一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监督,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备卫生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予发证。对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要加大监督的力度与频度。 第三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三)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三十三条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三十四条要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对不符合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而发放卫生许可证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下列用语含义是: 学生集体用餐:以供学生用餐为目的而配置的膳食和食品,包括学生普通餐、学生营养餐、学生课间餐(牛奶、豆奶、饮料、面点等)、学校举办各类活动时为学生提供的集体饮食等。 食堂:学校自办食堂、承包食堂和高校后勤社会化后专门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实体。 食堂从业人员:食堂采购员、食堂炊事员、食堂分餐员、仓库保管员等。 第三十六条以简单加工学生自带粮食、蔬菜或以为学生热饭为主的规模小的农村学校,其食堂建筑、设备等暂不作为实行本规定的单位对待。但是,其他方面应当符合本规定要求。 第三十七条学生集体用餐生产经营者的监督管理,按《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 篇2州泰实验中学接送车的安全与组织程序 1、接送老师每周五15:00点前到学生处副主任室(B302)领取小灵通和接送学生名单,周一15:00点前交到学生处副主任室(B302)。 2、所有的接送老师须在周五下午16:05点到广场组织学生上车并签名,到达接送点后,接送老师先下车组织学生安全离开后,再上车检查学生是否遗漏行李在车上,一切检查完毕方可离开(否则出现意外事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周日晚上必须在18:50分到达接车地点(否则按迟到处理,出现意外事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组织学生上车并签名,如有学生未按时到达,打电话与家长联系,到了时间校车可以开出,接送老师随车护送学生安全到校后方可离开。 4、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车辆在中途不停车,学生须在指定地点下车。接送车的老师不能随便委托他人代替接送任务,如有事不能接送与学生处协商调换时间。 5、学生签名的名单和小灵通,请于周一交给学生处副主任(B302)。 6、领用的小灵通是方便老师与乘车学生联系时使用,不能随便作私自使用。 7、如与接车司机联系不上,可电话与汽车运输公司黄小姐直接联系(z)。 8、突发事件可与朱校长(z)联系。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 篇3近些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外出务工、经商的人们越来越多,使得他们的孩子留在家中,有的托付祖辈照看,有的托付亲戚朋友代管,让这些孩子成了“留守学生”。 我校“留守学生”由于缺乏父母的有效监护、家庭的亲情温暖和良好的家庭教育,他们的成长存在诸多问题,为完善“社会、学校、家庭”三结合的网络教育模式,弥补“留守学生”家庭教育的空白,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让“留守学生”的家长放心在外打工,特制定“留守学生”管理制度。 一、加强领导,成立“留守学生”关爱小组。 关爱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心理咨询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办公室主任由甘仁伟同志兼任,心理咨询室设在法制副校长室,由张莹颖同志担任。 二、重视思想道德教育。 以法制副校长或政治老师上法制课,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法制道德观念;通过开展青少年“法制课堂”、请退休老干部为学生讲革命传统故事,不断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以班级为载体,紧紧围绕“关爱、责任、诚实”等基础道德品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尤其特别重视让他们在社会实践中体验做人做事的道理。 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建立“留守学生”专项档案。包括“留守学生”的姓名、性别、所在年级、户主姓名、家庭住址以及租住房屋地址、家庭情况、思想道德状况、学习状况、行为习惯、生活状况、身体发展和心理发展状况、他们父母的通讯地址、电话,以及当前监护人联系办法等,实行每月一次动态管理。 建立重点结对制度。实行“1+1”、“1+多”结对帮扶办法,校领导干部与留守学生结对,党员与留守学生结对,教师与留守学生结对,加强辅导,实行跟踪教育,要求到结对子“留守学生”家中了解情况,注意宣传用电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并做好每次的入户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同时在“留守学生”和“非留守学生”之间广泛开展“手拉手”互助活动,利用同辈群体在学生社会化中的重要功能,让“留守学生”融入到班级和团组织的大集体中来,使学生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共同进步。 建立家校联系制度。每月对每位“留守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至少联系一次(包括电话、书面),了解他们各方面的情况。 建立培训制度。针对“留守学生”的临时监护人——爷爷、奶奶,文化水平低、家教素质比较差的状况,学校通过定期举办家教培训班,与家长通信、电话联系、寄送资料或小报,对家长进行家教知识宣传,通报学生在校情况,从而提高家长及“留守学生”爷爷、奶奶的家教水平。 建立奖励制度。及时表彰奖励表现好、进步快的“留守学生”,树立榜样并鼓励他们不断追求上进。 建立“留守学生”与父母联系制度。要求外出打工的父母保持与学生子经常性的联系,并及时与学校沟通,了解学生的情况,尽量做到半个月能电话交流一次。同时,学校开通“留守学生专线”确保学生有特殊情况时在第一时间和家长取得联系,另外,还可以用书信的.方式,对于学生的情感发展、心理健康加强帮助和指导。 建立教师与留守学生的联系制度。每月找留守生谈话每人二至三次;科任教师每月找所教的留守学生谈话至少每人一次。学校定期召开留守生座谈会,了解“留守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解决留守生的生活、学习中的问题。 建立“留守生”在校学习期间突发事件处理制度。“留守生”在校学习期间,当发现其生病,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要立即送至医院就诊,严重的及时与监护人取得联系。 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开设心理健康课,建立健全心理咨询室及配备必要的设施,配备兼职的心理辅导教师,帮助指导“留守学生”解决各种困惑和疑难,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平时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对“留守学生”做到精心观察,及时掌握动态,加强对他们的心理疏导,给这部分学生以更多的“偏爱”。设立“倾诉信箱”、“校长信箱”等。 五、建立了关爱留守学生的应急机制。 学校建立了留守学生、学校、家长(监护人)、政府之间完备的联系方式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层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快乐成长。 六、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 学校积极研究了科学考核评估的办法,加强了对留守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和完善了工作考评制度,定期对结对子教师进行了考评,作为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七、建立关爱经验交流制度。 学校每期进行一次“留守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总结,定期召开会议了研讨会、座谈会、定期举行经验交流、不断探索方法,新措施,不断提高留守学生教育管理水平。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 篇4一、教师不得打骂学生,要尊重、爱护学生,为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尽心尽责。 二、所有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辅导中心负责。认真熟悉教材,认真做好学生的辅导工作。 三、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有事要离开向主管人员请假。 四、教师在工作中要积极配合,发挥整个团体的集体力量,更好地搞好辅导班的管理工作,提高教学效果。 五、保证正常的秩序,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六、教师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在整个辅导班期间任何教师都要随时注意学生的安全。 七、各辅导教师要积极主动地与学生和学生家长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学生,以便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八、每班教师定期与家长反应学生的学习情况,定期展示学生的作业。 九、每天清点学生人数,了解学生旷课的原因,随时与家长联系。 十、所有教师要在工作和生活中相互帮助,相互体谅,为共建和谐高效的教师团队而努力。 十一、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对个别学生针对性训练,确保每一个学生成绩都有进步,让家长满意。 十二、全面了解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进行针对性的'补习,弥补孩子在校学习漏洞,以全面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 十三、维持班级秩序,拥有安静和谐学习环境,杜绝班级一团糟现象,给窗外经过家长展现良好学校形象。 辅导内容: 1、了解学生当天作业情况,督促其保质保量完成,不允许出现作业没有完成放学回家情况。 2、对作业中的重点、难点予以辅导、解答。不允许出现作业中有错误未检查出来情况,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耐心解答使其明白。 3、检查各科作业完成的准确率,对于学生白天课堂上没有搞明白的问题予以及时解决,做好复习与预习工作。 4、负责考前要点复习。定期测评检验阶段学习效果。 5、传授良好的学习方法,让学生爱学习、善于学习。 奖惩制度: 1、 家长反映作业仅仅是对答案或者直接告诉学生答案,而没有解决疑难问题的,从该教师当月工资中扣除50元/次、 2、 经过老师检查,没有发现和纠正学生作业中的错误,从该教师当月工资中扣除50元/次、 3、 非特殊原因请假造成学科辅导教师空缺,从该教师当月工资中扣除50元/天。 4、 辅导的学生家长多次反映某科老师优秀负责,学生成绩进步明显,给招生形成良好影响的,该教师当月工资中给予奖励200元。 5、 学生每月学科测评,成绩进步明显的学科给予教师适当奖励,辅导效果不明显,成绩不进反退的给予所任学科老师罚款。 培训学校学生管理制度8 一、校规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不旷课。 2、衣装整洁、朴素、美观大方,不允许穿奇装异服。 3、严禁在学校内吸烟、喝酒,禁止随地吐痰。 4、在教学楼内不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5、爱护学校内一切公共设施和物品,凡损坏丢失学校公物一律照价赔偿。 6、对违反国家法令、校规校纪或者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视其情节严重,又屡教不改者,分别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的处分。 7、对品学兼优、学以致用的学员,或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员,学校给予表扬或奖励。 8、对学生的奖励、处分由继续教务处记入本人学习档案。 9、学员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发给其相应的证书。 二、学员道德规范 1、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远大理想。 2、刻苦学习,不畏困难,勤于思考,虚心请教,努力掌握科学文化专业知识和技能,争取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3、尊重教师,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积极支持和配合教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 篇5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福猪辞旧岁,金鼠迎春来。 跨过了严寒的冬天,度过了愉快的寒假,沐浴着和煦的春风,我们迎来了新的一学期。 我首先向全校教职员工、全体同学道一声:新年好! 新的学期开始了,我们又回到了向往已久的校园。 同学们对寒假生活也许都非常地留恋,可新的学期在等待着我们去拥抱,去挑战。 把心收回来,做好充分的准备,用你的微笑去迎接新的学期。 回顾过去,耕耘收获,我们倍感欣慰;展望未来,任重道远,我们豪情满怀。 同学们,新的一年开启新的希望,新的空白承载新的梦想。 为了让我们的梦想能成为现实,在这里,我表示我们的决心如下: 1、在行为礼仪方面,要严格按照《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争做文明向上的好学生。 把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真正落实到行动中。 2、在安全与纪律方面,一定要按学校的要求办,听从老师及管理人员指挥,上楼下楼、出操、课间活动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绝不开展危险性游戏。 3、在学习方面,人人都要弄清一个小学生的主要任务是什么,认真改掉学习中的一些不良习惯,不浪费课堂上的一分一秒,发扬刻苦钻研精神,在同学中开展比学赶帮活动,人人订出学习目标并向自己理想的目标奋斗。 让我们从现在开始,让琅琅的书声回荡在可爱的校园,让跳动的英姿挥洒在运动的赛场,让多彩的画笔描绘绚丽的未来,让敲击的键盘连接五洲四海。 老师们,同学们,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 万木复苏,春草吐绿,春天来了,我们的新学期开始了!新的一年孕育着新的希望,新的征程将谱写新的辉煌。 让我们挺起胸,抬起头,迎着春风,带着微笑,向着新的征程,出发吧! 最后, 祝老师们新学期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祝同学们新学期学习进步!生活快乐!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 篇61、各班每天上午、下午第一节课前对学生进行一次点名,并认真填写点名簿。 2、学生因故缺席,必须向班主任递交请假条,说明事由并在请假条上注明返校时间,家长要在请假条上签名。返校后应销假。 3、学生患流行并传染病期间,必须回家休息、治疗,凭疾控部门的证明方可返校上课。班主任应及时将信息报告保健室。 4、如有未请假不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立即与家长联系,弄清原因。一时与家长联系不上的,应向学校报告。 5、学生请假一周以上的,班主任应向教导处报告。 6、学生中途离校的,应凭班主任的签条出校门,签条由传达室收存。 7、各班应切实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请假、销假制度。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 篇7一、例会制度: 1、例会每周将召开一次,与会成员应提前5分钟到场。会议由副主席主持,并负责点名;另外,综合部应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2、例会内容为及时汇报近期工作情况、总结近期工作中的得失、点评内部成员近期工作表现,并制定下一步工作安排。 3、每次例会由综合部制定签到表,登记到会成员,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 4、会议期间,将所有所有通讯工具设置为无声,并保持会场秩序;每次会议由纪检部部长、副部长做纪律观察员,监督纪律。 5、例会时,与会成员应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有不明之处及时指出。 6、着装整洁,精神饱满,须佩戴工作证件。 7、保持会议室的安静和卫生,并于会后予以打扫。 二、监督、考核制度: 1、建档: 对于每一个加入校学生会的成员,均建立一份工作档案,对其工作履历加以登记,以确认其工作。 2、活动监督: 为了进一步强化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工作的严谨性、系统性,主席团成员将对各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和考评,具体考评由主席团负责实施。 (1)学校的每次活动,综合部将派出至少两名成员分别做出客观详尽的活动记录,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将每次活动或任务安排情况详细记录,活动和任务结束后,负责人必须将完成情况加以记录,并及时向主席团上交总结并撰写写一份校园快讯。 (2)综合部将设专人对每次的活动记录统一存档。 (3)活动记录将作为学期考评时评价各部门工作情况的重要参考。 3、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作标准 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可独立组织并策划相关活动,对于没有工作业绩仅在本部挂名不做事者,将予以除名。每次活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必须以身作则,要到活动中锻炼并且指导工作,要认真负责,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同时,还要对本部门的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与考核,要调动成员工作的积极性 三、责任制度: 1、校学生会的负责关系是: 2、校学生会的各项事务的解释权在主席团。 3、各部部长要负责统筹规划部内的各项工作与活动,各部部长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必须将学期计划、制度完善交到综合部。部内的每个成员有责任督促部长完成。在每项具体的工作和活动正式开始之前,都必须拟定详细的计划,工作和活动结束后,必须有详细的总结,及时写出校园快讯。 四、请假及考勤制度: 1、请假制度: (1)事前填写请假条,事后不得补写假条。 (2)所有成员请假条均由副主席审批。 (3)因公事请假需由副主席签名,不记入考勤。 (4)迟到、早退、请假累计达三次者,记一次旷勤。 (5)成员每旷勤3次者给予一次处分。 2、考勤制度: (1)校学生会的各项会议与活动,全体成员必须按时准时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部长递交请假条,以待批准,未经批准,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记1次旷勤。 (2)在校学生会的工作与活动中,成员必须自觉佩戴工作证件,以代表成员身份,不佩戴者记一次旷勤。 五、校学生会干部的任免制度: 1、主席、副主席有权任免副部长以及副部长以下级成员。 2、主席团全体成员有权任免部长及部长以下级人员,有权给予不合格成员予以解聘。 3、校学生会成员禁止做的事项: (1)工作不认真,搞形式主义,敷衍了事; (2)不遵守校学生会制度、行为散漫、无组织性、无纪律性; (3)不服从校学生会安排,搞个人主义; (4)有意破坏校园公共设施; (5)在公共场所打架、滋生是非; 4、校学生会内部处分形式: 批评―?警告―?记过―?除名 5、校学生会成员均有权监督、建议其他成员。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 篇8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开学后班级学生的手机管理规定公布如下: 1、原则上不允许同学带手机到校。 2、确实因某些原因需带手机到校的,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名,并写上“如我的小孩违反学校关于手机的管理规定,同意学校给予相关处理。” 3、经过家长同意,学校同意申请后,同学可以带手机到校,但同学进校后手机必须上交到班主任处,由班主任保管,如确有急事可以课间或非上课时间找班主任当场使用并在使用完后马上交还。 4、凡带手机的同学,其手机平时由班主任保管,原则上只允许同学放学或放假回家时由班主任发还给他,平时不允许私自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机及充电。 5、带手机到校的同学(含经过申请及未经申请批准私自偷带手机到校者),如果发生手机被盗、丢失、损坏等,学校班级一概不负责任(除手机在班主任手中时间)。 6、违反《博明学校手机管理制度》规定的第一次违规,必须写检讨,并张贴在班级三栏上实行自我监督和班级监督,诚心改正错误。第二次再违规,没收其手机,上交德育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并根据该同学的认错态度,做相应的处理。 流程:学生写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学校盖章同意→学生到校将手机交班主任(3天内)、超3天的由班主任交德育处代保管→放学归还。 学校手机统一保管场所:各班主任办公室、德育处;责任人:各班主任、德育主任(耿喆)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 篇9一、积极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注重仪表,举止文明。 二、积极遵守《小学生守则》,自觉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用语,做到团结友爱礼貌待人,严禁打架骂人。 三、学生入校须遵规守纪,维护公共秩序,不得在校内追逐、打闹和高声喧哗,保持校园肃静。 四、学生入校须遵守《卫生制度》和爱护花草树木,按时将自己负责的卫生区清扫干净,作到一日两清扫,花草树木管理要及时,定期浇水除草。并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攀折花木和破坏美化绿化设施。 五、学生入校须遵守《校舍公物管理规定》自觉爱护公物,不在课桌及墙壁乱刻乱划,损坏公物要赔偿,敢于制止违反校园管理制度的人和事。 六、学生入校须遵守《安全公约》,做到严以律己。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 篇10为确保我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让学生有充沛的精力,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中去,应保证小学生的睡眠时间每天要达到9-10个小时。人体内的生长激素对孩子的身高起至关重要的作用。而生长激素主要在夜间分泌,在入睡后两小时和即将清醒的时候,是生长激素分泌的两个高峰期。所以睡眠是影响孩子身高的关键因素,良好的睡眠非常有利于孩子身高的增长。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相关的管理要求,特制订本制度,每一位师生必须遵守: 1、住宿学生一律按指定的宿舍和床号住宿,不得私自调换,不得叉楼层、叉班住宿。 2、遵守作息时间,服从管理。宿舍作息时间:早上7:00离开宿舍;中午12:40进入宿舍,下午14:00离开宿舍;晚自习结束后21:00进入宿舍;晚上21:30必须熄灯睡觉。宿舍大门按规定时间开放,晚上超过就寝时间回宿舍的,必须由班主任亲自带到宿舍与宿管老师交接方可进入。 3、学生须按时起床和就寝,在熄灯前进入宿舍。熄灯后宿舍区内保持安静。熄灯后一律不准进行洗漱、洗衣服等,不允许串宿舍聊天或做其它事情。班主任老师要协助宿管老师严格学生洗漱秩序。 4、寝室内严禁点蜡烛(遇停电、只准用手电照明,用应急灯照明),严禁将点燃的蚊香放至在床下、床杆或桌面、凳子上。 5、每个寝室推选寝室长一名,负责管理和督促本寝室同学的生活、安全、卫生、纪律、节水、节电及睡眠时间的管理等工作。 6、每天晚上21:30班主任老师监督洗漱入睡后,准时到所在楼层的宿管老师处汇报本宿舍学生当晚在校的住宿情况签字后方可离开,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告。 7各班寝室安排寝室长、寝室长的职责是督促本寝室同学按时作息、按时上早操、按时上课,熄灯后讲话影响本宿舍同学休息的立即制止,并向宿管老师反映。 8、中午、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寝室,就寝后不允许私自离开寝室。需按时就寝,做到就寝时不随便说话、不吃东西、不看书等,确保充足的睡眠时间。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 篇11一、请假类型 1、事假学校实行五天工作制,并给予教师每周一晌自由支配时间,教师应尽量把个人事情安排在工作时间之外,确因具体事情调整不开的,可请事假,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2、病假一般性疾病不予准假,确因身体不适需住院或在家治疗的,凭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可请病假。 3、婚假教师初婚的凭婚姻登记证明可请婚假,期限不超过一周;再婚的凭相关证明请假,期限不超过两天,管理制度《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4、产假教师计划内生育的可请产假,期限按上级文件执行;计划外生育的原则上不予准假。 5、引流产及绝育手术假教师引流产或做绝育手术的可请此假,期限最多不超过一周。 6、陪护假教师直系亲属因病住院的可请陪护假,请假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7、丧假教师直系亲属因病或其他原因故去的,可请丧假,请假期限为三天。周年时准假一天,三年时准假两天。 8、房屋修建假教师因居住需要而修建房屋的可请此假,期限不超过一周。 9、其他假除以上原因,教师需要请假的(如自学考试、职称晋升等),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假期。 二、请假手续 10、教师请假需办理书面手续,填写“姜楼小学教师请假单”。 11、请假不超过三天的,本人自行调好课,事后补上;请假超过三天的,由教务处协调安排其他教师上课。 12、请假不超过一天的,由教务处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校长批准;请假三天以上一月以内的由中心校批准;请假一月以上的由中心校报教育局批准。 13、教师请假期满要向准假部门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期满需要继续请假的要办理续假手续。 三、请假要求 14、教师请假理由要真实充分,准假部门负责人要合理使用准假权限,不准越权准假。 15、学校校长请假三天以上的要报中心校批准,并安排学校部门负责人代为处理学校工作;学校部门负责人请假要报校长批准。 16、教师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下应先电话请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17、制度未尽事项视具体情况参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校会。 18、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 篇121、 每学年开学初,针对初一新生,做好接种证的查验和统计、上报工作,发现未种、漏种儿童认真做好登记。 2、配合防保科做好初一新生的疫苗补种的组织工作,做好统计和上报。 3、 做好全校学生的甲流、流感等疫苗的接种工作。 4、针对水痘、腮腺炎等传染病,开展紧急接种。 5、 询问受种者近期健康状况,以及既往疾病史、过敏反应史、接种反应史、禁忌症等。做好知情同意书的发放、填写和收缴工作。 6、 做好接种的组织工作,班主任必须亲临现场,保证接种秩序。 7、 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将医疗垃圾投放到指定地点。 8、 接种后受种者应留在现场观察30分钟,一旦出现速发型过敏反应时及时处理并报告。 9、严格按照免疫预防操作规程进行接种,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现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或疑似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时,应及时进行医疗救治。城镇必须在6小时内,农村必须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疾控中心报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疾控中心。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 篇13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凡上课、早读、早操、自习课、体育课、运动会、体育活动及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军属考勤记录之列。 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或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办理请假或补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到校上课者做旷课论;正式铃响后进教室者做迟到论;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课一节;下课前擅离课堂(或现场)为早退,早退三次视为旷课一节。 学生病假应有家长证明;三天以上需有区级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三天以内需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需教务主任批准,一周以上由主管校长审批。病假可以补假,应由家长到校或电话通知班主任,并在第二天办理补假手续。病假连续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或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二分之一,必须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为一年,一年后仍不能复学学校将不保留学籍,只发肄业证。学生请事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不能补假。一天之内可由班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由教务主任批准,事假一般不超过三天,超过三天按旷课论。 每班设立考勤本,每节课(及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由班长或考勤员认真记录考勤,并由班主任审阅签字(附请假手续)后交教务处,教务处每周一分年级公布上周缺勤学生名单及缺勤情况,如有异议于本周二班主任与教务处联系,无异议则认定为本人认可,学期末将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生手册及学生档案、凡无故迟到5次或旷课三节以上的学生不能评为各类三好学生,不能获得各类奖学金。 教务处将每周各班考勤情况汇总作为良好开端及后期管理评比的重要内容,满分为10分,一人次迟到扣一分,一人次旷课扣二分直至负分,不按时交考勤本或记录不真实按零分计、迟到或旷课3节以上的学生,要由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本人要写出书面认识由家长签字后交班主任备案。 凡迟到五节或旷课五节以上的学生,班主任要通知家长到校共同对学生进行教育,并在全校点名批评,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有明显改正方可上课。、凡经常迟到旷课屡教不改,一学期迟到超过7次以上或旷课超过7节以上,学校要给与必要的纪律处分。学生旷课两周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到校商议处理办法,家长不到校视为自动退学,学校不办理任何手续。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 篇14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销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规则 1、 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公假,因参加学校安排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领导批准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并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到校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并且,学生到家后需打电话确定到家。 4、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学校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二、请假程序 1 、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由班主任如实填写。 2 、学生请假,应事先本人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班主任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班主任签署意见。 三、准假权限 1、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二至五天以内的请假,由教导主任审批; 3、一周以上的请假,由校长审批; 4、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六、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学生请假2天以上的,在教务处领导没有同意,班主任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学生不准离校,必须按正常时间上课。如果不来上课,则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3、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4、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七、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 篇15一、经费保障制度是学校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确保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学校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 三、学校应尽力保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逐年增加和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安全设备设施,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和财产安全。 四、各处室、各场所的责任人,各功能教室的。责任人及其他责任人要及时发现安全设施的隐患,学校安全检查小组要认真负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及时上报,学校将及时解决。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 篇16一、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带来的现金,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余款当即存入银行,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学生不得佩戴手饰、手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特别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9、注意妥善保存购饭菜专用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管理处挂失,防止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面。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三、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在校园内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 篇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并及时处理,防止传染病的流行和发生,结合我校情况,制定学校学生晨午检制度。 一、晨午检人员用电子体温枪检查学生体温,如高烧则需隔离,由班主任联系家长,及时送医就诊。班主任对发热学生进行详细体温检测,并填写记录。 二、晨午检登记。常规晨午检,有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班级由其班主任报告学生,实行零报告制度(无病例也要报告以利统计和上报)。 三、晨午检报告、操作细则。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处理相关人员。 2、常规晨午检“安阳市安林学校学生晨午检记录表”由班主任每天上午和下午检查并统计好,重大情况及时汇报校领导,并按照“突发卫生事件防控应急预案”处理,作统计直报。 3、教师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有发烧症状,马上通知其家长送医院就诊。 4、学生患水痘、麻疹、风疹、腮腺炎等传染病必须回家隔离治疗,不得带病上课,直至病情痊愈凭病情康复证明方可回班复学。 5、学生患有气管炎、胃肠炎等常见病、慢行病在发病时期,以学生身体健康为主,应劝其回家休息治疗,坚决不带病上课,以免贻误病情。 6、晨午检时应认真、细心,通过一看:仔细观察学生的面色(红润,尚可,一般,差)、精神状态(好,较好,一般,差),发现学生面色和精神状态不佳时,要及时通知学校校医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班主任通知家长带学生到医院就诊,随时和学校保持联系;二听:听患病学生、其家长和同学的阐述;三问:每天了解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家庭情况,家中有无成员发烧,是否有疫情接触(不可隐瞒),有疫情接触学生(由医院和家长证明)要在家观察两周才可到学校复学上课,并及时上报;四联系:对没有到校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打电话了解情况并登记,如有发烧发热学生要及时上报学校情况。 7、每日晨午检情况要做好记载,班主任要认真组织学生晨午检,检查学生人数,特别对异常情况要做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异常情况等。 8、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制度。实行追踪随访制,由班主任分别对患病学生进行每日追踪电话随访,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居家隔离病人做好“二不”,即不复学、不外出。 9、督促各班级的常规晨午检及“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统计报表”工作。 10、相关负责老师每天统计学校患病学生人数及情况,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加强疫情报告,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程序,确保有疫情立即报告。同时要及时通知总务处做好清洁消毒、切断传染途径,及时对疫源地进行消毒处理。 11、学校做好学生预防重大疾病教育工作,督促年级、班级做好晨午检工作。要做好任课教师预防重大疾病的教育工作,任课教师在课堂上发现情况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12、本制度自发布起实施,做到经常、安全,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 篇18第一条大学生的资助工作是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做好育人工作的重要内容,事关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我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并完善了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内容的学生资助体系。为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能够落到实处,根据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助对象为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主要针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学生资助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和分管财务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学生工作处、财务处和各系部负责人为组成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资助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第四条学生资助办公室负责执行国家及学院资助工作的有关政策,全面实施我院“奖、贷、助、补、减”等政策措施;负责全院性资助工作的管理并制定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管理工作;负责接受各类捐助和奖助学金的设立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年度资助计划的制订、各类资助指标名额的分配及受助学生的审核与推荐等。 第五条各系应积极主动采取各种形式争取社会资助,拓宽奖助学金渠道,争取社会各界捐资助学,设立本系更多的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和每年受助学生名单在学生资助办公室和财务处备案),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受助学生尽已所能向社会奉献爱心并要定期向出资人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等表现情况。 第六条 奖学金: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及由社会、各界捐资设立的社会奖学金等,主要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标准及奖励金额按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执行,学院奖学金按学院奖学金评选细则执行,社会奖学金由出资方与学院共同议定评选细则执行。 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具体名额至各系部,由各系(部)组织等额推荐;各系(部)将评选结果在系部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有关材料并签署系部推荐意见,于规定的时间内报送院学生资助办公室审核、汇总,经学院资助领导小组评审通过后,报送省教育厅或出资方,学院奖学金,由学院直接发放。 第七条 生源地贷款:未获得其它资助者或获得资助尚不能解决其本人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生源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本人向生源地信用机构申请,并由学生本人承担贷款偿还责任。 第八条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和临时困难补助及社会各界出资设立的社会助学金,主要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其评审程序与奖学金评选程序相同,但分学期发放。 临时困难补助,主要针对家庭或本人遭遇变故,出现突发性经济困难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或家人申请,系部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学院学生资助办公室审核,从学院学生困难补助专项资金中支出,如情况需要,可由学院团委发起组织师生募捐,学院纪委全程监督,学生资助办公室发放,除此以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在校内面向学生发起组织各种类型的募捐活动。 社会助学金由出资方与学院共同议定评选细则执行。 第九条 勤工助学:学院设立部分相对固定的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缓解其经济困难。 学院勤工助学活动,依照《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由院团委具体组织管理,相关数据报学生资助办公室备案。校内各用工部门于每年6月,将用工岗位及岗位要求报院团委向学生发布,校内各经营户的用工需求,由后勤管理处报送。学生本人申报后,持系部和院团委审批意见到用工部门应聘,未聘上又自愿服从调剂的学生,由院团委调剂分配。校外与专业学习有关的勤工助学活动,由招生就业处统一安排。未经家长书面承诺,禁止学生个人参与未经学院安排的勤工助学活动。 勤工助学活动费用,由各用人部门直接向学生支付,标准不得低于《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要求。 第十条 学费减免:学费减免包括中职学生免学费项目、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特殊专业学费减免和优质生源学费减免,中职学生免学费、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特殊专业学费减免参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优质生源学费减免,由招生就业处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学生资助办公室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绿色通道:学院在每学年新生入学时,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使他们能及时报到入学。 第十二条 学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数据库,各系部每学年要开展贫困学生建档和更新工作,对贫困学生档案库实行动态化管理,并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报学生资助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受助学生需接受师生监督,学生资助办公室接受师生就受助学生个人表现的举报投诉,并对其申报资格进行核查。 第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有关奖助学金及学费减免,由学生工作处根据资助政策另行制订细则。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 篇19高中学生由于年轻,自控能力不强,使用手机容易分散精力,影响学业,也会影响到学校正常的管理秩序,所以学校不鼓励学生带手机进入校园。但手机作为现代化通讯工具,能方便家长与学生取得联系。所以,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带手机进入校园作出如下管理规定: 一、周日晚自习至周五下午下课期间,严禁学生在除公寓外的其他所有公共区域(包括教学楼、校园、食堂、超市、体育馆等)使用手机。一旦发现学生违反此规定,学校任何一名员工均可以收缴该生手机,并交由该生领事保管一个月,并通报家长,一个月后根据该生表现决定是否同意该生继续使用手机。如果学生两次违规使用手机,领事负责通报家长,并在学期末将手机归还家长。 二、学生在公寓使用手机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须在晚10:00前使用,不得大声通话影响到其他同学休息。如有违反,任何老师可以收缴其手机,交其领事保管。 三、学生在公寓使用手机必须严格遵守公寓关于使用电器的规定,不违规使用接线板,不长时间充电。如有违反,任何老师可以收缴其手机,交其领事保管。 四、手机属于贵重物品,学生如带手机进入校园,需自己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五、学生若违规在教学楼或其他公共区域使用手机,并拒绝交出手机,其领事为处理该事件的第一责任人,情节稍轻者,给予收缴手机、口头警告;情节恶劣且顶撞老师者,给予收缴手机、停课反省直至劝退处分。 望全体同学立志高远,明确学习为现阶段的首要任务,并学会正确使用手机,让手机成为方便与父母沟通、交流的工具,而不是成为荒废学业、影响学校正常管理秩序的祸根。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 篇20一、小学生睡眠充足的重要性 充足合理的睡眠有如下好处: 1.保证大脑适当休息,维持人体正常生理功能:大脑是人体的司令部,充足睡眠可以使大脑保持功能正常,在它的调理下人体得以维持正常的生长发育、生活,保持人体健康状态。 2.学生正处在生长发育旺盛时期,充足的睡眠有利于孩子的生长发育,在深度睡眠的时候,脑垂体生长激素分泌较多,可促进孩子身体各方面的生长,尤其对身高的发育很重要特别是对父母身高较低者的孩子更为重要。 3. 充足睡眠可使大脑功能处于最佳状态,免疫功能增强,可防御细菌病毒的入侵,预防感染性疾病和其他疾病的发生。 4.充足睡眠可使大脑对精神、情志、记忆等的调节功能正常,使孩子精神饱满,情志稳定,记忆力增强,这对孩子的学习尤为重要。小学生长期睡眠不足,大脑得不到适当的休息和恢复,就会导致大脑功能失常,可出现容易疲劳,记忆力减退,失眠,健忘,注意力不集中,烦躁,易激动,甚至发生抑郁症、神经衰弱等疾病。 二、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保持充足睡眠就要按时作息,这对养成良好的饮食和睡眠习惯很重要。良好的睡眠习惯,孩子能按时自己去睡觉,这样父母在管理上就会省事很多,孩子也会在习惯中学会自我管理,渐渐形成独立的生活意识和行为。 家长朋友们!为了您孩子的身心健康每天记得让孩子早点睡觉哦!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 篇21关于考勤 学生不能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而缺席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1、学生每学期必须按学校教学日历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2、学生上课以及规定参加的、体育活动等都要严格遵守考勤和考核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擅自缺席者,均以旷课处理(每天按实际授课时间计算)。 3、逢节假日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离校返校,因故须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必须经学校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均以旷课论处。 4、学生上课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均按旷课处理。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累计3次者,以旷课1学时论处。学生每学期累计旷课超过6学时者责令其书面检查;旷课累计达12学时者,酌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旷课累计达25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对屡教不改,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60学时者应予以退学;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以退学。(45分钟为1学时) 5、学生因故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关于病假,请病假须医院出具证明,连同请假条交辅导员批准。6学时及以内的病假由学生递交病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批准;8学时及以内的病假由学生递交病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审核后报学工主管审批;8学时以上的病假由学生递交病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和学工主管审核后报主管副院长审批。病假期满,应在3个工作日向辅导员办理销假手续。关于事假,原则上不予批准。如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的事假,按以下规定办理:6学时及以内的事假由学生递交请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批准;8学时及以内的事假由学生递交请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审核后报学工主管审批;8学时以上的事假由学生递交请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和学工主管审核后报教学副院长审批。请假期满,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辅导员办理销假手续。 6、除患疾病或突发事故外,学生请假必须事先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假。考试一般不得 请假,如确因特殊事故必须请假者,应提前2周提出书面申请,经辅导员、任课教师、主管副院长审批后,以缓考处理,否则以旷考论处。 7、学生在一个学期内,单门课程缺课(包括旷课和因病假、事假造成的缺课)超过课程总课时1/3及以上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学生应参加补考,且成绩上限以50分记;单门课程缺课(包括旷课和因病假、事假造成的缺课)超过课程总课时1/2及以上者,该课程应重新学习。 8、学生上课考勤由任课教师记录,其他必须参加活动的考勤由辅导员负责,所有考勤记录交SQAHND教务统计保存。按周公布学生考勤情况,并对违纪学生进行严肃处理。 关于课堂纪律 学生在课堂上应该认真听讲,不得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任课教师将详细记载学生的课堂表现,对违纪学生将作出严肃处理。 1、在上课期间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发出声响影响教师授课和同学听课的,任课教师有权对违纪学生作出相应处理。 2、在上课时间不得出现吃东西、睡觉、看课外杂志等与课堂无关的行为,任课教师有权对违纪学生作出相应处理。 3、上课时应认真听讲,不得擅离自己座位和教室,确需离开应先举手示意,获得老师允许后方可离开。 4、学生应认真配合教师的教学,积极思考,踊跃回答教师提问。 5、学生有义务积极主动按时按量完成任课教师布置的课业。 6、任课教师有权对严重影响课堂纪律的学生进行投诉,如SQAHND教务中心在一学期内接到3名及其以上的教师投诉同一名学生,该名学生将被给予留校查看处分。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 篇22一、学生阅览室实行开放、凭证阅览。 二、阅览室的报刊、杂志,仅供室内阅读,概不外借。 三、爱护书刊,不准撕毁、涂改、剪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四、报刊阅后,放回原外,以便整理。 五、自觉保持室内卫生,不准吃带皮食物,不准乱扔纸屑。 六、阅览室内保持安静,严禁喧哗。 七、阅览时间:每天下午5∶05——6∶00。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 篇2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xx〕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丰富学生课余生活,规范管理课外读物,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现根据市教委专项会议精神,根据《徐汇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目标 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和区局《指导意见》要求,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程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 二、基本原则 1.把握方向,守住底线。 课外读物推荐工作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附件一)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 2.梳理源头,分类管理。 把控进校园课外读物主要渠道,实行分类管理。在采购图书资料时,必须严格审核图书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不得在未获得经营资质的书商处购买,不得善自在网店、微店、手机APP等线上渠道购买图书、教材与教辅材料。对于各类进校园课外读物必须按照“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 三、具体工作 (一)加强图书馆建设,发挥主渠道作用 1.增量提质馆藏图书,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必须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采购图书时,以教育部及上海市教委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为主要依据,以学科教师、图书馆专业人员、学生代表等多方推荐为辅,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积极扩充馆藏图书数量,合理配置学生用书与教师用书的馆藏比例,严格区分学生书库与教师书库,充分满足师生课外阅读需求。 2.收集阅读信息,挖掘数据价值 利用图书软件统计功能,时收集学生借阅信息,对图书借阅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向学生发布推荐书目,同时为图书馆课程开发建设等积累数据,提供精准服务。 (二)丰富课外读物资源,规范进校园渠道 1.严格遴选各类捐赠读物。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前,学校课外读书管理工作组要按照《管理办法》加强审核,并将受赠图书清单及审核承诺书(附件二)上报区教育局国资中心备案。 2.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学校不得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红读等读书活动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学校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推荐书目进行把关。 3.建立教师荐书管理制度。教师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家长购买课外读物、辅导书等一切资料。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获得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认可,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学校备案。通过后,图书馆将进行相关读物的购买,方便学生阅读。 4.不鼓励学生自带读物进校园。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校园漂流书架及学生图书角内流通图书,必须由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后,方能上架。学生自带图书原则上不得进行漂流使用。 (三)完善细化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规范课外读物推荐环节。原则上学校每学年进行课外读物推荐一次,可根据教育教学需要适当增加推荐次数。相关环节由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主导。对选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指导目录,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渠道推荐的课外读物要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2.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应急机制。学校图书馆每学年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防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筑牢问题读物进校园“防火墙”,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根据图书剔旧的相关规定与流程予以有效处理,消除不良影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课程教导、总务主任、学科组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并将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清单及审核承诺书(附件三)上报中教科、小教科进行备案。 (二)加大经费投入,规范采购流程 完善图书经费的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图书采购机制,切实做到“供货渠道正规,图书来源可靠,采购流程规范,切实保证质量”,切实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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