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
范文 |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十二篇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篇1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投资发展部主任、办公室主任、市场营销部主任分别是文苑小区、会议中心、售房市场的安全保卫责任人。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二、根据实际需要,办公室主任兼职安全保卫干事,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责任。 三、落实防火措施,会议中心等重要场所设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专人应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无损;配备的各种灭火器,要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药物;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四、抓好安全用电: 1、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2、严禁擅自私接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场所使用电炉; 3、会议中心、配电房等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五、落实防盗措施: 1、财务室要安装防盗门窗和自动报警器,下班时要接通报警器的电源; 2、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防盗门窗,办公房间无人时要关好门窗和电灯; 3、公司财物不得随便放置,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4、车辆停放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六、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七、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篇2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工作,提高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工作效能,建立联合检查工作机制。 (一)联合检查工作的重点。元旦、春节、“两会”、“五一”、安全生产月、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生产经营活动任务紧张繁忙时段;防洪、防冻等季节性变化时期;高危行业和事故多发领域。 (二)联合检查工作的组织。联合检查工作由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部署。在实施联合检查工作前应组织召开联合检查协调会,确定检查的时间、范围、方式、重点和内容,划分联合检查组,确定牵头单位,制定联合检查总体工作方案,及时汇总上报检查情况工作总结、信息等。 (三)联合检查工作的实施。各检查组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组检查工作。具体负责制定本组检查方案(并在正式检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确定检查对象、检查路线,组织落实检查人员和车辆。 (四)专项联合检查的组织实施。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的'专项督查,需要其他单位、部门配合的,由该监管部门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及安全生产属地管理部门进行联合检查。检查工作由该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和实施。 (五)联合检查及专项联合检查的牵头单位在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将检查工作总结、检查工作中各监管部门开具的执法文书复印件和信息等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篇3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篇4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迪盛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例会制度。 第一条、公司每月月初(暂定为每月的一号)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车间每周周一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班组每天上午交接班时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 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对象为各科室、车间负责人等,车间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对象为各生产班组值班班长。 第三条、会议主要内容有: (一)传达贯彻上级及有关部门各种文件精神;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全生产工作计划。 (二)各科室、车间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月总结(上月例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含采取措施、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等)。 (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工作重点,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 第四条、参会人员须做到: (一)按时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同时上报主要工作任务情况的文字材料。 1、汇报工作时间不超过5分钟; 2、文字材料1000字以内。 (二)认真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有安全生产工作专用记录本。 (三)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向主管领导请假。 第五条、遵守会议纪律 (一)参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 (二)开会时必须将手机设置为关机或震动状态: 第六条、安全生产例会工作内容、完成任务情况、会议记录将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与相关人员绩效工资、奖金挂钩。 第七条、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施行。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篇5为了让本公司现在岗位所使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为最新有效版本,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公司应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结合本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是对本公司所设岗位所使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和修订的管理制度和原则。 二、凡在本公司内进行与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的活动,都必须以此作为依据。 三、对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根据公司的安全工作状况,和生产活动情况,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2次,在实际中可根据情况,灵活调整、运用。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工作,公司必须要由公司相关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共同对本公司现行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工作,上报给公司相关部门和领导进行通报。 四、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必须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2、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时; 3、新建、改进、扩建、技改项目 4、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根据公司的安全工作状况,和生产活动情况,以及需要修订和整改的.严重性、迫切性,原则上应该在评审报告和结论出来的一个星期内对此进行整改和修订。修订和整改完后应及时将修订和整改的结果上报给相关部门和领导,以便执行。 五、本规定为本公司进行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度,必须严格遵守。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公司所属各部门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公司各部门与已进、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3.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人力资源部、环保企业安全委员会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6.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篇6本考核制度为本企业内部考核制度,为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以便于公司对本企业自身进行自检。 第一条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以责论处的原则并设立奖励基金。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应予以奖励;对安全工作严重失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章调度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处罚。 第二条公司要求所有员工在进行工程施工时,都必须按照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对没有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公司将责令项目部停止施工,并对工地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对有施工组织设计而不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的工地,要求其立即整改。 第三条对各工地安全生产记录资料进行检查,对安全资料不全的工地进行批评,并限期整改。 第四条安全工作的奖罚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奖惩为手段,以教育为目的。 第五条公司每年对上一年度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工地项目部进行考核评分,为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 第六条对于有特殊贡献的部门和个人,本公司将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一)预防、制止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者; (二)多年未发生死亡事故、火灾事故等重大事故的工地项目部; (三)改善劳动条件,控制职业危害成绩显著者; (四)开展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的管理、监督、教育成绩突出者; (六)关心、支持、帮助工地现场,有突出贡献者。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篇7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设部JGJ59-99等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及“企业负责”的原则,公司现将“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易燃易爆危化品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试行)办法”等管理制度予以发布,并从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单位、各项目部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本项目部的相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企业的生产,确实做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检查依据 检查时依据JGJ59-99标准全面进行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分管生产副总经理为组长,安全保卫部、企业部、群工部、工程管理一部、二部、工会相关成员为组员的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组。 三、检查时间、内容 1、公司每季度末对个二级单位、项目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检查组全体成员参加,主要是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及建设部JGJ59-99标准执行情况。 2、各个二级单位每月、项目部每周由生产副经理、项目经理组织安全、设备、材料、行政等相关人员参加,对本单位项目部范围内各种机械设备的运行,施工用电的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脚手架的搭设、现场文明施工、治安消防、环保卫生、职业健康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并形成资料归档。 3、班组每天开展班前喊话、班中巡视检查、班后安全小结,同时开展自检、互检、交接检活动,各工序不留事故隐患。 四、专项、季节检查 公司除季度检查外,根据生产情况或上级要求及季节等不同情况,不定期的进行专项、季节性检查。 1、公司对在建工程的基坑支护、高砌坡、脚手架、卸料平台、塔吊、施工用电等进行不定期的专项检查。 2、公司拟在每年夏季重点进行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防火和危险场所、部位的专项检查。 五、巡视检查 公司安全保卫部分管人员以易发事故环节和部位为重点,在施工生产工程中不定时的巡视和抽查有关和项目部并按公司有关制度履行监管职能。在各种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隐患,由组织或检查人员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按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整改内容,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并进行复查,完善复查资料备查。 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 一、编制交底 1、单位工程施工前,在项目经理的主持下,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方案编制人依据经公司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将编制、执行意图等要求向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凡大型工程、群体建筑、异型结构或特殊施工方法等上述编制交底应按分部工程、流水段、施工区段等划分做分阶段交底。 二、施工交底 1、项目部有关主要管理人员(施工负责、区段长、主管工长等)在接受编制交底、消化施工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分管)特点及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和企业制度向施工员、工长、分包商负责人、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操作)交底。 2、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员或工长负责向分包商负责人、班组长和作业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技术操作交底,施工交底过程应有项目部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参加。 三、专项交底 1、塔机装、拆、卸料平台塔拆、外脚手架塔拆、深基础施工(含高切坡)、人(车)行道防护架塔拆、高压线分管、网防护、防高处坠落、防坍塌等专项方案由编制人员直接向分管工长和作业班组交底。 2、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不全面或不详细的操作方法和要求,分管施工员或工长应以文字、图形等方式做明确详尽交代。 四、分包商负责人对所承担的工作范围的安全技术应按工序流程不定期的向作业 1、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承担班中检查、整改责任。 班组交底 2、生产班组长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应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中体现,尤其是本班组作业范围内的动态要求应在班前完全讲话、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小结中做到、做细。 五、其他规定 1、本制度所列四个交底环节必须由负责人填制“交底记录单”,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均应签字并有详细交底内容,存项目安全管理档案备查。 2、本制度所列四个交底环节必须由负责人填制“交底记录单”,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均应签字并有详细交底内容,存项目安全管理档案备查。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教【1997】83号《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加强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企业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由企管部牵头组织,安全保卫部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企业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企业主管负责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二)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三)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四)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施工升降机作业人员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 企业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六)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五条企业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或分公司)、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一)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二)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的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三)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的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第六条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安全保卫部负责建立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各二级单位、项目工程部负责建立所属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员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第七条安全保卫部负责制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规划和年度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级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 (一)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安全培训工作有安全保卫部牵头,组织参加市建委、市管理总站的培训。 (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公司安全保卫部组织的,每月一次的安全专项指导技术业务培训。 (三)企业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由所属二级单位、项目部负责。 (四)企业特殊工种的培训、复训工作,由企管部负责实施;每年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由所属二级单位、项目部具体负责。 (五)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由所属二级单位、项目部进行培训。 第九条实行总分包的工程项目,总包单位要负责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分包单位的统一管理。 第十条公司内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根据中川[20xx]10号文件《员工岗位培训制度》的规定,结合实际的培训需要,采取外聘教师,所需要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支取。 第十一条本制度所指职工含分包、劳务承包、实习生等性质的用工。违反本制度的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试行)办法”第一条(六)款予以处罚。 易燃易爆危化品的管理办法 一、易燃易爆、危化物品必须采取的防火、防盗措施,张贴明显的禁火标志,严格进、出库制度,分类按间距要求存放(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并建 好台账。 二、各种油类、危险化学爆炸物品必须按专人采购、运输,专库存放、储存,严格领用制度等环节,建立详细的规章制度,确保安全。 三、生产中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爆炸物品的存放场所、施工场所,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同时严禁烟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远离火源。 四、电焊房、氧气房、洗件房等要与其他棚房隔离,乙炔瓶和氧气瓶要与明火相距在10米以外,乙炔瓶与氧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5米或加设隔离。 五、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管理,保管人员,必须懂得相关物品的性质、火灾、危险程度、预防的各种措施和扑救火灾的方法,定期和不定期的参加相关培训,方能上岗作业。 六、各单位必须按防火安全要求的规定,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灭火器、沙袋、消防桶、消防勾等)、组建、培训好一消队伍。 七、本办法所含易燃易爆及危化品为:企业生产、生活中的各种油类及盛装体(如气罐、液化气(灌)、氧气(瓶)、油漆类等)及其在使用过程中的管理要求。 八、各单位、各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实际工作参照本方法和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作业文件(汇编)》第75页规定制度相应实施细则或制度。 九、违反本办法的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试行)办法》第二条 (1)款由各级防火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予以处罚。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试行)办法 一、安全管理 单位或项目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者,予以500-5000远处罚: 1、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3、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 4、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未执行分级交底制; 5、单位或项目部未进行定期安全检查; 6、作业人员未进行入场教育登记; 7、未按规定报告伤亡事故; 8、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9、媒体曝光,给企业造成社会负面影响。 以上违章行为为责任人承担20%,项目部(单位)承担80%。 二、文明施工 单位或项目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者,予以200-20__远处罚: 1、违反公司易燃易爆危化品管理规定的; 2、施工围挡残缺、破旧、字迹不齐、漏缺; 3、施工围挡残缺、破旧、字迹不齐、漏缺; 4、场地未硬化、集水或排水不畅通; 5、未按方案规定布置临设; 6、材料堆码零乱、无标识; 7、为划分办公区、生活区或建工程兼宿舍; 8、宿舍脏、乱、差,乱拉乱接电线,私用电器; 9、未戴安全帽、安全带、酗酒后上班者; 10、男女混住、私夹小间; 11、粉尘、噪音、污水扰民及投诉属实。 上列违章行为责任人承担30%,单位或项目部承担70%. 安全技术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处责任人50-200远罚款; a、未按规定配置或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b.塔机无使用、维修、保养记录; c.班组无安全活动记录或作假记录; d.电工无巡查记录或作假记录; e.无定期安全检查记录或安全值班记录; f.违反安全纪律的其他行为。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500-3000元处罚: 1、临边防护未做或未按规定设置的; 2、洞口防护未做或未按规定设置的; 3、脚手架未按规定设置连墙杆或剪力撑; 4、操作层架板未铺满,上下操作层未通道; 5、电梯井内未按规定设置割断; 6、沟、坑、槽、井无通道或爬梯,无防护; 7、塔机、平台、脚手架等设备设施无验收记录或挂牌; 8、脚手架内层间无水平防护; 9、脚手架内层间无水平防护; 10、三级箱(开关箱)为执行一机一闸或无漏电保护器; 11、在爬升外架上堆放施工料具或底部封闭不严密; 12、在二级箱内直搭用电设备,且无三级箱的; 13、爬升外架升降前后无升降记录(通知); 14、垂直作业下方无隔离防护措施; 15、阴暗、潮湿环境或坑、并照明未使用低压的; 16、上下抛掷建筑物材料或杂物的; 17、其他严重违反安全技术规定的行为; 上列违章行为责任人承担40%,项目(单位)60%。 四、治安消防 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者,予以100-1500远处罚: 1、单位或项目部如发生盗窃案件(责任人承担直接损失40%); 2、公款遗失或被盗(责任人承担全额赔偿); 3、集众闹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影响企业声誉; 4、发生斗殴事件(责任人承担全部医疗等费用); 5、发生盗窃事件(自盗事件) 6、损坏消防设施设备; 7、造成火灾的。 上列违章行为责任人承担80%,项目部(单位)承担20%,根据其性质和情况,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处罚程序 1、本办法由公司安全保卫部、各单位、各项目部安全员执行,执行中的纠纷和裁决由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终断。 2、执行人依据本办法规定执行处罚应签发加盖部门、单位、项目部公章的处罚单,并注明违章受罚的条、款、序号和签名。 3、口头警告、训诫,开具隐患整改或停工整改决定通知书等,可与本办法合并执行,但行政处分、治安处罚等不与本办法合并执行。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篇8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工程采购总监,副组长:工程维修部经理,成员:工程维修部全体维修人员、物资供应部经理、工程材料采购员。 二、由防雷安全领导小组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并在发生雷电灾害时启动预案,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供应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三、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由防雷安全领导小组长及时向总经理、董事会和市气象局防雷办公室报告灾情,并协助防雷办公室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四、由工程维修部电工班长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防雷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五、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工程维修部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防雷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和市气象局防雷办公室,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在检查报告,合格证失效前十五个工作日提前由工程维修部经理向市防雷办公室提出检测申请,并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六、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司员工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七、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篇9为规范公司安全用电,消除职工承包户因电力运行事故引起的家用电器损坏及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电力法》结合我连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公司住家户和集体在用电之前,要向电力部门提出申请,在用设备的安装、维修要有专业操作人员进行,住家户私自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以免造成用电事故的发生。 二、严禁在电线底下修建房屋、打场、堆柴草、打井、栽树,不充许在电线和其它带电设备附近进行集体活动,防止触电伤人和起火。在电线附近修理房屋或砍伐树木时要采取措施,对可能碰到的线路设备,要找电工停电后进行。 三、住家户晾晒衣服的铁丝和电线要保持足够距离,坚决禁止在电线上晾晒衣物。 四、小水泵、脱粒机、清粮机等用电设备,不准带电移动,不准挂钩接电,不准使用破股线,不准使用地爬线,拦腰线。 五、小家户在照明设备方面严禁用手摸灯头,开关插座以及其它家和电器金属外壳。有损坏、老化漏电及时找电工修理或更换。严禁使用不合格灯头、灯线、开关、插座等用电设备。用电设备要保持清洁完好,灯线不要过长或恍动。 六、坚决禁止和设电网防盗、防窃、捕鱼、狩猎、捕鼠和灭害,严禁使用“一线一地”照明。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篇10为加强全连职工、用电户的安全用电管理,确保电力畅通无阻,更好的为职工群众提供便利的安全用电环境,特制定本措施。 1、各用电户在用点过程中,一定要服从电力公司片区电工的管理,发现隐患及时告知电力公司进行整改,否则发生后果自负。 2、电的使用由电力公司片区电工负责,不得私自换线、接电,必须由电工操作,否则发生后果自负。 3、严禁在电杆旁和电线下堆放柴草和从事其他生产活动,否则发生后果自负。 4、严禁个人私自挪电杆和电线,发现类似的事情将严肃处理。 5、高压线两旁不允许高空作业或采伐林木,且高压线两旁不允许栽种树木,对危害线路的树木要及时采伐,否则,发生后果自负。 6、各用电户要高度重视用电管理制度,不允许发生不安全事故。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篇1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有关责任部门及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保障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依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公司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 1、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主奖惩办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和有效实施。 4、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 5、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及存在的不安全问题。 6、在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迅速采以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亲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的重复发生。 7、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公司主管生产副经理: 1、在公司董事长领导下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组织制定并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参与编制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 4、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分包队伍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指标。 5、领导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施工现场设置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统一标准,安全生产考核。 6、审批每项工程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所需材料设备,并协助项目部调配。 7、领导组织公司定期(每月)的、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8、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障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9、组织并配合董事长主持做好工伤事故、配合调查组做好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0、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董事长汇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保障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11、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三、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1、在公司董事长的领导下工作,对公司施工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技术要求。 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严格审查依施工组织设计所列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负责审批如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1)地下暗挖作业; 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 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 4)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 5)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 6)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 7)起重吊装作业; 8)拆除、爆破作业。 3、审批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时,要重点审查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4、对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工艺要求,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四、总会计师 1、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安全措施经费到位。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4、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五、技术质量科长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五一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修定。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已、示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六、财务审计科长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撮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及上级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确认合同中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4、办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和工程项目意外伤害保险。 5、根据设计要求评估项目所需安全保障用品资金投放。 6、提供安全保障资金参考信息。 七、安全科长 1、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令,方针和政策。 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3、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对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4、经常进行以抓点带面的动工对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存在特别紧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且立即通知有关责任人整改。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基层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新工人的上岗前培训。 7、指导基层专(兼)职安全员工作。 8、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9、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执行。 10、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职业中毒的措施。 11、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八、生产经营科长 1、协助主管经理编制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和措施,召开有关生产经营会,解决施工生产中的疑难问题。 2、负责工程投标具体工作,协助联系工程活动,征求建设单位意见和要求,随时掌握各项施工进展情况。 3、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政策的规定,负责工程预决算工作,确保工程预决算的质量及各项费用准确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4、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日常检查落实,按公司的《管理制度》抓兑现。 5、负责各项工程图纸预算,图纸会审,施工中的变更通知,质量检记录等各项施工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九、办公室主任 1、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根据企业实际,配备具有一定文化、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加强新调入、转业的施工、技术及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检查人员。 4、组织对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有关的学习,要安排安全生产的学习。 6、教育纳入职工培训教育计划,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 7、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检查,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8、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9、正确使用防暑降温费用,保证清凉饮料的供应与卫生。 10、对冬季取暖火炉的安装、使用负责监督检查,防止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11、对施工现场大型生活设施的建、拆,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2、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上报并积极组织抢救、治疗,并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伤势情况,负责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十、项目经理: 1、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积极组织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及参与本项目施工管理的相关人员学习国家、市、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相关要求及项目工程特点,制定本项目工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各项管理措施并按要求组织具体执行。 3、开工前负责向建设单位索取地下管线交底资料并领导制定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4、开工前组织编制以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 5、进场前依据相关要求及公司规定编制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报工程部初审,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保障生产、生活硬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 6、开工前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 7、开工前组织编制各项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控制措施;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8、负责签订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9、指导签订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及本项目现场及周边有关单位之间安全协议书,及落实以协议书为依据制定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应承担的管理责任。 10、组织制定项目部消防责任制、消防方案、消防预案,与相关方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 11、监督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2、领导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档案与公司同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均能接受三级教育。 13、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组织抢救的同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认真制定防范措施。 14、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明确或不完善之处,项目部要采取可行措施予以完善防止潜在事故的发生。 15、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十一、施工员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施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施队)进行局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鉴任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跟踪落实,随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现解决不安全隐患。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施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施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十二、技术员 1、对项目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负责在安全员协助下编制以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 3、负责编制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部分 4、负责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5、编制的总体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重点项目及部位的专项措施应由具体法人资格的企业技术、安全等相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向操作者进行严密交底。交底后要跟踪检查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实施中发现的问题。 6、积极配合施工员、安全员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内部管理等工作。 7、负责对隐患、伤亡事故、已未遂事故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并提出技术方面的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十三、质检员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项目工程特点,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协助安全员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时,协助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项目部。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十四、安全员 1、对项目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按照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督检查现场设置,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3、审查劳务分包方,专业分包队伍的资质手续;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等的相关岗位证书;保障分包方的手续及参与工程施工的管理及作业人员符合公司要求。 4、认真做好对新入场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项培训及日常安全生产教育,提高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技能。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入场一周内必须将其详细个人资料及培训情况存入管理档案。 5、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控制措施、消防方案 6、认真做好公司自有机械设备(包括施工机具及物料升降机)的安装、检查与验收。 7、认真做好公司租赁设备(包括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等)的设备出租方、设备、人员三个方面的相关手续及证件的审验,并做好设备安装、顶升、日常使用、拆除四个关键阶段的安全检查。 8、负责在如下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 9、按照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标准要求编写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向作业人员作书面交底,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0、对项目生产、生活所有场所进行巡查,制止违章冒险行为,消除不安全状态,排除安全隐患。 11、如实记录安全内业资料。 12、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制定防范措施,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作好本项目安全生产资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档案工作。 13、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十五、材料员 1、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诚实正派的工作作风,遵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熟悉材料规格、型号、产地、性能、结构特征、构造原理、内在质量和用途。 2、掌握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本着节约、就近取材的原则,精打细算降低材料的成本价。 3、采购材料做到七个坚持:1、要核实材料计划单;2、要货比三家,质量价廉;3、要有主要材料的质保书、五金交电产品的出厂合格证及名优产品证书,必须随货交验;4、要具备正当齐全的结算凭证;5、要办妥遗留事务;6、要确保工程施工用料的需要;7、要材料进场及时办好入库手续。 4、积极参与项目的成本核算,坚持“三不”采购:一是无施工部门需要材料计划不采购;二是不合质量要求的物资不采购;三是感情投资的物资不采购。 5、随时了解所在项目的材料库存情况,杜绝因积压而影响材质和资金周转,同时也要防止因疏忽致使材料供应脱节,影响施工生产。 6、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机械管理员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规范,管理好本岗位范围内的机械使用、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2、严格实行定机、定人、定职责、持证上岗,安全交底、交接班等安全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级主管汇报。 3、负责搞好机械设备台帐管理,对分管的机械日常运转、维修、保养的情况作详实记载。 4、参加制定机械管理的目标、措施、办法等并组织实施,参加现场中小型设备安装验收,监督整改措施落实,必要时行使安全否决权。 5、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现场机械管理情况,提出改进方案或建议。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机操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检查机操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协助处理机械事故,落实“四不放过”的措施。 7、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施工班组长 1、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岗全安全技术操作教育,未经教育考试合格,不准分配上岗作业。 6、发生因工伤亡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篇121叉车 1.1叉车要由取得驾驶叉车许可证的人员驾驶,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要遵守交通规则。 1.2开车前,检查叉车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装卸系统、前后大灯、方向指示器、警报装置、车轮等有无异常。出现异常,必须排除后方可作业; 1.3进行检查维修时,在司机座上挂标志牌; 1.4禁止非司机搭乘,禁止有人进入叉车载运货物的; 1.5作业时,在货物前停下,确认货物及货盘位置,装货后,将货叉升至距地面5cm~10cm的高度,确认装载的货物无异常。 1.6松散的货物事先用带子等固定好,当货物松散、不正或不稳,需要调整时,必须停车调整。 1.7对超过允许载重、货物不稳和偏心载荷等问题的纠正要将货物降至地面后进行 1.8堆货太高影响视线时,应倒行。 1.9遵守公司内的限速规定,倒车时要降速,转弯时注意外侧方向。 1.10卸货时,边确认卸货位置,边缓慢卸货,直到货叉安全地从货盘上抽出。 1.11司机确认在驾驶台能看到指挥人员,司机要按指挥人员的信号操作;因检修而需货叉下降时,为防止货叉突然落下,应使用安全支柱。 1.12不用时,车应停在安全平地,货叉落地,立柱前倾,关发动机、刹车等。 2翻斗车。 2.1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汽车司机及车辆维修钳工有关安全规定。 2.2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训练,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者才允许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2.3严禁酒后驾驶,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以免因精神不集中发生意外事故。 2.4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2.5驾驶室有人乘坐时,司机须向其讲清不准乱动各操纵杆等,防止误碰造成事故。 2.6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停靠在合适的地方并把车刹稳,摘挡熄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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