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优秀 |
范文 |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优秀(精选15篇)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优秀 篇11、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会同质管部负责公司职工的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 2、员工质量教育培训要有年初总体计划,计划要交保健食品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每一次培训还要有具体的培训安排,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新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公司应随时调整培训计划。 3、公司对验收、养护人员要加强培训,且每年的培训按规定不少于16 学时。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要按计划组织开展公司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指导分支机构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5、保健食品安全培训要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发放学习材料自学、集中授课、外出专业培训、接受上级药监部门的培训等;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 6、培训内容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列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有关保健食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公司各项制度、职责等。 7、新招员工上岗前均需进行保健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经考核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3 个月,试用期满再次考核, 经考核合格者,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转为本公司正式职工。考核不及格者,延长试用期一个月,考核仍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8、对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时,对转岗员工应进行新岗位质量职责及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及操作程序的培训。 9、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办公室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10、员工培训要达到预期的效果,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每次培训进行考核和总结。 11、培训、教育考核结果,应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职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12、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应不断总结职工培训教育经验。同时借鉴外部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培训教育管理水平。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优秀 篇21、目的 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3、职责 3.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3.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3质保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4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3.5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4、要求 4.1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4.1.1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4.1.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改变。 4.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保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4.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4.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4.2.3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4.2.4质保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4.2.5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4.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4.3.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巢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4.3.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4.3.3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4.3.4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凿。 4.3.5助受检核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4.3.6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4.3.7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4.3.8提交自查报告。 4.4纠正措施 4.4.1根据审核员填写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受检部门除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4.4.2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向质量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4.4.3受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质保部确认完成情况,并报质量负责人认可。 4.4.4对期限较长的纠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时由自检小组确认。 4.5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4.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5、相关文件 纠正措施程序 6、发放范围 7、变更历史 8、记录 6、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餐饮用具的清洗消毒必须在洁净区内划定专门区域进行处理,其清洗消毒设施必须做到专用,严禁在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内洗涤或放置其他任何物品。 2、必须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洗涤剂或消毒剂。 3、餐饮用具清洗消毒按以下要求处理: a:采用物理法消毒(如煮沸、蒸汽消毒、红外线消毒等),应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的程序进行处理,消毒时应严格控制其温度、压力和时间。 b:采用化学消毒法消毒(如含氯制剂等化学药品消毒)的,应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的程序进行处理,严格掌握消毒药液配制的浓度、浸泡的方法和时间。 4、餐饮用具的清洗消毒应做到表面光洁、无油渍、无异味、无药液残留,符合卫生要求。 5、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有明显标记。 6、餐饮用具保洁要求:已清洗消毒好的餐、饮具在未使用前,必须将其存放于封闭的专用保洁柜内,严防灰尘、不洁物、鼠、蝇等污染。餐饮具保洁柜内禁止放置其他任何物品。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优秀 篇3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七、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食品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九、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优秀 篇4第一条 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着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四条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 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 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 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优秀 篇5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二)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三)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四)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五)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碱、小苏打、明矾、硫黄去污粉、清洁剂、食品添加剂、发色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八)剧毒物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预防火灾、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二)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应 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三)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 (四)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五)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三、食堂工作人员刀伤、烫伤、烧伤和机械伤害预防措施 (一)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强*具管理,设置专用*具柜和*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灼伤。 (四)员工如受到伤害,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通知其家属,在伤口未愈之前,伤员不应与食品再有接触。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优秀 篇6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解决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维护群众利益,确保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患者和家属不得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为由,无理取闹,影响单位、他人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二章领导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乡成立由乡长任组长,人大副主席、副乡长任副组长,乡党政办、安办、卫生院、民政所、综治办、计生服务站、财政所、小学、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卫生院,两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第五条职责及分工 (一)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发布信息,组织、领导、指挥全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切实维护稳定。 (二)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积极协助领导小组做好各部门协调工作,调动各部门迅速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三)卫生院职责:负责人员救治工作,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及时诊断、检查、治疗;对病重者要采取果断措施,并送上一级医院救治;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涉案食品进行封存、检验。 (四)计生服务站职责:积极协助卫生院处理计生服务中所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五)派出所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涉嫌案件的侦察工作,在事故发生现场划定警戒线,维护治安秩序,及时疏散围观群众,对冲击、殴打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控制,并全力制止,对影响恶劣的人或事进行依法查处。 (六)民政所职责:负责组织调查、救济等工作,若发现严重事件的,立即作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对尸体转移至殡仪馆存放。并按规定对尸体进行火化,若发生一般事故,且当事人较为贫困的,要及时调查,并按规定予以救济。 (七)财政所职责:按照领导小组要求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八)党政办职责:积极协调作好情况的收集整理,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及时发布信息。 (九)事发地村、组职责: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保护好现场,努力作好群众思想工作,稳定当事人及亲属情绪,说服、劝诫、疏散群众,防止事态扩大。 第三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置 第六条由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应急处理工作,下设现场处置组、医疗救助组、维稳保卫组、善后处理组,各相关部门必须按职责迅速展开工作。 (一)现场处置组:由乡长任组长,派出所、卫生院、民政所、安办等部门人员为成员,组织现场处置工作。 (二)医疗救助组:由分管卫生的副乡长任组长,卫生院、计生服务站等部门人员为成员,具体作好患者的救治工作。 (三)维稳保卫组:由分管安全的领导任组长,派出所、安办、综治办等单位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及时划定警戒线、疏散群众、维护稳定,确保现场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四)善后处理组:由分管民政的领导任组长,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具体做好事后的一切善后工作。 第四章信息发布 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置的信息发布由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由其办公室统一发布。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优秀 篇7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制度; 2、食品采购索证及台帐登记制度; 3、库房管理制度; 4、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5、食品添加剂使用及管理制度; 6、场所环境卫生制度; 7、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8、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9、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0、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1、粗加工和烹调以及烧烤操作制度; 12、凉菜间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13、投诉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优秀 篇81、每天下班前容器要清洁干净,表面底部不得有油污,凡有盖的,一律盖好。 2、将容器放到指定位置,码好排列整齐。 3、模具用过后须先内外清理后擦净,不得有油污。 4、擦净后的模具盖好盖须入到指定位置,码好排列整齐。不得立放,一律倒扣码放(烤盘最上面的一个要倒扣过来)。 5、工具用过后必须马上清洗干净,不得有水珠油污,放到指定位置。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优秀 篇9名称: 一、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 (二)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三)索取和查验的文件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 (四)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选择账簿登记、单据粘贴、电子文档等其中一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并追回已经售出的食品。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二、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 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 三、食品卫生保障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开摆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二)展示食品的货架、用具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并定期进行保洁、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乱用。 (三)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展示柜的玻璃、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并保持个人卫生。 (六)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制度的监督落实工作。 (七)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运转情况以及周围环境卫生。 (八)发现问题,由卫生管理人员跟踪改正。 (九)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制度 (一)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 (五)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过期限使用健康证明。 (六)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优秀 篇10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3、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4、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受到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5、切配好的半成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6、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7、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8、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9、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10、用于烹饪的调味料盛放器皿宜每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11、其他特殊食品的加工按照公司的产品加工标准严格执行。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优秀 篇11第一条 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 第二条 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条 抽查检查或检测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抽样时,应两人以上相关人员在场,并填写抽样记录单,并签字、盖章。 第四条 受测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另取样进行检测或根据实际情况送法定检验机构检测。 第五条 食品质量检查应按规定的操作规则、工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检测公正、准确、有效场所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第一条 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二条 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第三条 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第四条 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五条 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严格有关规 定处理。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优秀 篇12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1、在储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的内容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从复印件备查。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验。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4、不经销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待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2、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立即调离岗位,病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存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建立饰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 (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3、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质期不少于两年。 4、进货时查验包括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5、食品进入店面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在进货时查验供货单位的资质情况,查看供货单位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查看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报告是否齐全。 6、检查供货方出具的“一单通”,看“一单通”内容与实际进货食品是否一致,病按要求规范建档保存。 7、检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参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充合格食品,是否为国家命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 8、检查包装标识,看食品标识是否虚假,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表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表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 9、检查商标广告,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行为,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10、箱批发商索取的各类证件,包括“一单通”同意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11、进货时,对检验不合格和无合格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四、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1、不得销毁相关证据。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后果的扩散。 2、商品在销售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时,本着“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首先向消费者承担责任,挽回影响,再按照规定的程序追究内部的责任。 3、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情况如实上报。 4、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材料,并予以召回、停止销售。 5、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并进行清洗和消毒。 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防止再次发生类似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优秀 篇13为保证入库保健食品的质量,把好验收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验收员负入库保健食品的验收及验收记录的整理归档工作。 2、验收员必须熟悉保健食品知识和理化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能正确处理验收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并坚持原则。 3、验收员凭业务部门的《验收入库通知单》对到货保健品进行逐批验收,验收到保健食品最小包装;验收应在规定的待验区或退货区验收,待验区和退货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有黄色标示。 4 、验收时应按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4.1 、验收保健食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有保健食品的.专用标识、品名、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保健食品的成份、保健功能、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4.2 、验收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4.3 、验收进口保健食品,进口保健食品应凭《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验收。 4.4 、验收进货品种,应有到货保健食品同批号的保健食品出厂质量检验报告书; 4.5、对销后退回、配送后退回的保健食品,验收人员应按验收程序的规定逐批验收,对质量有疑问的应拒收入库或抽样送检。 5、验收抽样应具有代表性和均匀性,能真实反映该批保健品的质量状况。对验收抽取的整件保健品,抽样完毕要进行复原封箱,贴验收取样封签。 6、近效期保健品验收时实行控制性管理,对保健品有效期在 1 年内,购进时已超出生产日期 6 个月的保健品,除业务急需外,验收员在入库验收时应拒收。 7、对验收中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识模糊或有其它问题的品种应拒收。并按规定的程序做上报及退货等处理。 8、验收员要在《验收入库通知单》上详细写明验收情况,并签名。 9、验收员负责从微机上进行质量确认。用自己的密码进入微机系统,输入相关信息。并做好自己密码的保密工作。 10、验收记录及时、准确、完整、有效。并按规定归档、保存。验收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优秀 篇14一、库房要保持通风、干燥,采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 二、库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三、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并有明显的标识。 四、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五、库房应根据贮存条件的.不同分别设置,必要时设冷冻(藏)库。食品冷藏、冷冻贮藏要做到以下要求: 1、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定期校验,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 2、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3、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为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4、用于贮藏食品的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六、要经常清扫,保持库内、外环境整洁卫生。 七、要做好出入库房物品的检查验收登记工作。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优秀 篇15一、凉菜间、裱花间、备餐间、分餐间、熟制品冷却和包装间等加工操作,应做到“五专”(专人操作、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设施设备专用和冷藏专用)。 二、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未清洗消毒的瓜果、蔬菜、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专间。食品应从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传递。不得放置煤气灶等污染性设施,地面不得设明沟。专间室内温度不得超过25℃,应设立独立的空调设施。 三、专间工作人员应严格注意个人卫生,在预进间二次更衣,穿戴洁净的衣、帽、口罩,严格执行规范操作。触摸未经清洗消毒的食品外包装袋等食用品、工用具后,必须严格洗手、消毒,或更换清洁手套后,方能接触成品,避免交叉污染。 四、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 五、专间的各种刀具、砧板、切片机械等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定位存放。用前消毒,用后洗净。消毒应严格按要求使用煮沸、蒸汽、红外线消毒或用含氯制剂浸泡消毒等方法。 六、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做出撤换等相应处理。 七、瓜果蔬菜消毒应按要求清洁消毒,有果皮的,最好剥掉食用。盛放直接食饮品的'容器必须经过严格消毒保洁。 八、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 裱浆和新鲜水果(经清洗消毒)应于当天加工、当天使用。应严格遵照不同食品贮存条件的要求,及时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半成品和成品应用保鲜膜或餐盒等密封保存,标签注明生产时间,注意在保存时效内使用。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盘凉拌菜,冷藏时间不超过24小时,食用前须按规定进行充分加热。 九、保持专间清洁,每天严格做好有关工用具和空气消毒工作,并按时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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