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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务规章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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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规章制度范本十篇

财务规章制度范本 篇1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财务规章制度范本 篇2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会计、出纳必须持证上岗,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出纳都必须自觉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定。

  二、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册、报表与财务档案资料,并及时立卷归档。

  三、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仔细审核每张收据,力争每笔业务均符合财务收支标准。

  四、支票及财务专用章由专人分别保管,即安全又牵制。

  五、按规定做好记帐、算帐、报帐、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及预算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有根据,报表及时准确,情况真实可靠。

  六、参与并严格执行学校财务预算计划,合理使用资金,节约使用资金,检查资金使用效果,检查报销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要求。

  七、对各项收入,及时定额入账,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项资金,分清资金渠道,费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八、物品的采购须统一编制采购计划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再行采购,财务会计对审批的采购计划和采购实物清单及购物发票进行审核。属于控购审批的物品须事先办理报批手续。

  九、急用物品的采购须由使用人申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经批准购买的物品由总务处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派人采购并予核定其价格。

  十、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均由财务会计购买并保管。出纳存放未使用的转账支票不得超过五张,存放未使用的现金支票不得超过一张。财务会计负责随时检查支票使用情况。因公使用支票和现金凭用款申请单报经领导批准,方可在财务部门办理规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续。个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十一、因公需借支的现金数额较大时,借款人应提前一天向财务部门打招呼,财务部门到银行支取现金须经财务主管签字批准。

  十二、查阅、借阅会计档案资料,必须由查阅、借阅人写出查阅、借阅的理由和事项,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帮助查阅,不得随意带出室外。

  十三、上级财务检查调用会计档案,财务账目及相关资料须经财务主管批准,由财务人员经手办理,并做好登记。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财务资料。

  十四、财务主管、财务会计和出纳应相互监督,共同把关,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规定。

  十五、自觉接受和配合物价、审计、税收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报告财务工作情况。

财务规章制度范本 篇3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制定财务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第二条 学校财务机构(处、科)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

  第三条 学校财务机构、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监督的依据是:

  1. 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

  2. 会计法律、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国务院有关业 务主管部门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补充规定。

  3. 学校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4. 校单位内部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等。

  第四条 财务人员应对每年制定的财务预算的合理有效性进行监,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督,并按规定程序上报获得批准;在预算执行中严格审核各项收支情况,对超预算的项目要按规定经主管校长批准方可列支;对大型物资采购要参与招投标过程并严格审核起费用开支情况。

  第五条 财务人员应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予以扣留,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不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要予以退回, 要求经办人员予以补充、更正。

  第六条 财务机构应依法设置帐簿,帐簿记录应遵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人员对帐簿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全面、不准确的事项要及时予以纠正,并定期进行帐目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帐簿或者帐外设帐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第七条 财务机构应定期编报财务报告,,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依法保证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提供虚假会计报告、强令篡改、编造财务报告的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请求处理。

  第八条 财务机构应监督财产物资的采购计划的审批制度;物资的验收、领用保管与使用制度;物资的维护、报废和转让等制度。并定期进行实物清查,对帐实帐款不符的情况,应查明原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超出财务处职权范围的,应立即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请求处理,以确保公共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第九条 财务机构应按照《规范》中的规定对财务收支严把监督关。按照《中央财经大学各项收入管理办法》、《中央财经大学各项支出审核及报销程序》的规定,严格审核各项财务收支的发生情况,确保学校各项收支的合理合法。

  第十条 财务机构应按照《中央财经大学校内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和监督校内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各单位的各项收入来源要合理合法,各项支出手续要齐全,并符合财务制度规定,要求各单位兼职财会人员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及时入帐,并按期向财务处报送会计报表,财务处定期举办财会培训班,对兼职财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财务处有解释权。

财务规章制度范本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实行全面预算体制,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

  第二条本规定是在全面预算体制下,月份资金计划基础上,对本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其它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

  第三条财务本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经济业务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总公司资金计划控制

  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对总公司资金运作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必须于每年12月底前将各自下年度用款计划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本部于每年底根据总公司下年发展计划及资金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制订总体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及季度、月份资金计划,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各自单位的年、季、月资金计划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总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借领计划内大额款项,采取“提前通知,积极筹措”的办法。

  (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必须提前5天通知财务部。

  (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必须提前10天通知财务部。

  (三)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开信用证须提前3天,改证须提前之大通知财务部,信用证原则上允许改两次。

  (四)办理汇票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部。

  第八条计划外借领大额款项,业务部门或专业公司须办理调整计划手续,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进行安排、筹集,提前通知期暂定10天。

  第九条各部门不按规定的提前期通知财务部,而影响用款,申办部门自负其责,

  第三章现金管理

  第十条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一)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二)支出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劳务费,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3、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4、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

  5、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收款对方元银行帐号不能办理转帐结算或对方当地有特殊情况等,必须使用现金结算的。

  6、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条以各部编报的、经财务部平衡、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月度货币收支计划为依据,由财务部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现金收支管理,对超计划支出,又元批准计划调整追补支出的,财务部拒绝支付。

  第十二条现金收支业务的管理

  (一)现金收入的管理

  1、无论是否签合同、协议,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必须连同收款说明书、发票或收据副本等,于收进日(最晚于次日)如数交付财务部,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内。

  2、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预借的现金,其未支用部分应连同有关业务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余款不报,留作他用。

  (二)现金支出的管理

  1、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开具经费支出报审表(代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总公司部门总经理或各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本部总经理或专业公司财务经理签批后办理,稽核员按预算审核。

  2、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办公费、小额招待费、市内交通费等),无预借款直接报帐的,由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支出凭单,写明用途,经总公司部门总经理和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连同发票或收据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

  3、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业务部门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15天内报帐,对逾期末报的通知该部门报帐或追回现金,必要时停办该部门现金借领业务。试工人员不许借款,由该部门经理代借。

  5业务人员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费时,不得付给现金,可开出支票转入其个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银行收支结算管理

  第十三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支票、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中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十四条银行结算资金管理

  (一)银行结算收入的管理。

  1、通过银行转来的非支票结算方式的营业收入凭证,财务部转交业务经办部门,由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并附有关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由主管会计办理有关手续,并进行会计处理。

  2、由银行转来的与其他单位及本公司所属企业的往来款的单据,收到后交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附带结算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交主管会计处理。

  3、业务部门收到外单位开具的支票,连同有关凭证、收款说明书,送交财务部,由稽核员审核,交银行出纳员于当日送交银行并作会计处理。

  4、信用证结算按我公司(迸出口业务财务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银行结算支出的管理

  1、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由业务部门申办的对外投资、对内贸易等需要银行办理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时,由经办业务部门填写经费支出报审表,交财务部稽核员按计划项目审核用途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需签报本公司领导的,由财务部签署意见后签报。

  2日常采购物资或支出费用领用支票按预算报财务部审批。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和规定限额,在银行规定开空白支票范围内才可以开出。

  4、专设领用空白支票登记簿,由领用人签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交回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空白支票登记簿,对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进行查询。

  5、一个部门已领用三张支票,不按规定时间报帐,财务部书面通知该部门启行查询,一周内仍无反馈,财务部门停止对该部门签发新的支票。

  第五章报帐销帐

  第十五条各部门预借的支票,结算款项业务处理完毕,应及时执有关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等)在一周内到财务部报帐销帐。

  第十六条为贯彻经济责任制,报帐采取上级审签办法,即:总公司业务人员报帐,属预算内支出,由部门总经理审签,报财务本部按权限审批;属预算外支出,均须报总公司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部门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分管领导审签,总公司副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总经理审签。

  第十七条应付现金的金额在20xx元以上的报帐,原则上以支票转入报帐人信用卡内。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财务规章制度范本 篇5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四条公司及公司下属项目部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五条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专职财务人员:会计员、出纳员。

  第六条财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第七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八条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没有主管领导审批签字的一律拒绝付款。

  第九条财务人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的,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

财务规章制度范本 篇6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正确计算公司的财务成果,进一步落实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经济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1.财务人员职业道德

  1.1财务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技能,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1.2必须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严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到爱岗敬业。

  1.3必须实事求是,讲求信用,保守公司秘密,做到诚实守信。

  1.4会计人员必须真实地反映经济业务事项,公证地提供会计信息。

  1.5会计人员必须熟悉并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税法及企业规章,做到坚持原则。

  1.6会计人员必须努力钻研业务,及时更新知识,增强职业判断能力,适应工作要求,做到自觉提高职业技能。

  1.7会计人员必须熟悉企业的业务流程,运用并掌握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

  1.8会计人员必须具有鲜明的服务意识、文明的服务态度,做到强化服务。

  2.财务部岗位职责

  2.1负责会计的管理工作,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总结。

  2.2负责确定会计核算控制点,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

  2.3负责组织编制会计报表、成本表,及时检查下署工作完成情况。

  2.4负责督促检查会计人员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会计制度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履行岗位职责。

  2.5负责原始凭证的审核,准确完整记账、算账、报账及财务档案整理工作。

  2.6负责往来账目核算与材料供应商的对账工作。

  2.7负责公司的营业执照、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年检工作。

  2.8负责财务人员离职的交接工作。

  2.9每月30日向公司领导报送各项财务报表。

  2.10负责对保管员、材料员进行定期培训。

  2.11负责同相关部门沟通与协调、落实工作。

  2.12负责落实向建设单位索取工程款工作。

  2.13负责质量保证金反款工作,前题在综合部提供相关材料后办理(备案证、竣工报告)。

  3.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3.1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适应公司的工作要求。

  3.2按会计制度建账,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和接受监督。

  3.3认真做好记账、算账、报表工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表;(根据税务部门要求,月末30日报成本表,下月l0日前报税务表)迟报一天负激励10-50元。

  3.4拒绝接受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假票据等)并向公司负责人汇报。

  3.5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报销审批制度,按程序审批。

  3.6做好财产清查工作,对于财产清查中发现的盘盈和亏损,及时向主管财务领导汇报,以保证账物相符。

  3.7成本会计必须到所负责的工地与保管员进行出、入库票据的传递交接工作,并将传递的票据及时的对账、记账,与保管员进行月末盘点工作。

  3.8成本会计必须真实、客观地反映各工程成本耗用情况,数字要真实、准确,每月进行一次盘点。

  3.9成本会计定期将各工程水、电量签字函复印件及时从保管员处取回报送财务部。

  3.10成本会计必须按规定时间内报表(每月20日盘点,30日报成本表);迟报一天负激励10-50元。

  3.11工程竣工后成本会计必须在一个月内上报竣工成本表。

  3.12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赋予的其它职责。

  4.出纳员岗位职责

  4.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管理制度。

  4.2保管库存现金、空白支票和空白票据,并对其安全和完整负责。

  4.3负责办理现金的结算业务办理时,应按照核定的库存限额和现金支付范围内使用现金,如有违反,负激励100元。

  4.4复核或授权审核收付款原始凭证,及时向相关会计岗位传递会计凭证(传递时间不能超过三天);迟报一天负激励l0一50元。

  4.5根据收付款会计凭证序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曰进行日结和账实核对,做到日清月结。发现问题及时核对,查明原因,违者负激励50元。

  4.6监督和维护财经纪律,依照规定阻止违法和违规的行为,合理利用资金,保证资金和财产的安全。

  5.现金管理制度

  5.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在规定范围内使用现金。

  5.2各部门的现金收入必须全额统一交财务部保管。

  5.3库存现金限额为i000元,超出部分必须当日交存银行。

  5.4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出纳员不得坐收、坐支现金。

  5.5出纳员到银行提存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安全部派人乘公司专车前往,以保证安全。

  5.6公款不准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以外的个人借款。

  5.7严格控制携带大批公款外出,出差人员应按照出差天数、地点等,适当借支差旅费,经主管领导批准,一般一人一次借款不得超过20xx元,并提前一天通知出纳员。

  5.8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三el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结账手续。迟报一天罚款:30元,每周一、周四上午九点为公司内部报销时间。

  5.9外出采购支出在200元以上的,原则上使用支票结算。

  5.10严格执行企业报销制度和支出标准,各种原始票据要合法有效,凡不符合报销制度的,出纳员有权拒绝报销。

  5.11现金收付业务,应当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5.12一切现金收、付必须有凭有据,对现金收、付凭证要严格审核审核时手续完整,数字正确。

  5.13出纳员和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职责范围,不得一人兼管。

  5.14接受公司内部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司完善会计制度。

  6.银行存款和支票的管理

  6.1财务部要加强支票的管理,空白支票与财务专用章要异地存放。

  作废支票一定要加盖作废章。

  6.2领用支票要按规定的程序填写《支票借款单》,由借款人签字,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到财务领取支票,并在'领用支票登记薄'登记方可支付。

  6.3支票使用人要妥善保管好支票,不得毁损或遗失,如有遗失,立即挂失,由于遗失支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的额度、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4出纳员签发支票,必须填准日期、用途,需注明使用限额的,限额要书写规范。

  6.5采购人员用支票采购时,原则上不能超过请领时的限额。超过限额需向主管领导请示,如超限额较多,需补办手续,不经请示,追究责任,并罚款100元。

  6.6出纳员要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随时准确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得开据空头支票,如果发生银行存款空头,由出纳员个人承担,并按银行罚款额度处罚。

  6.7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找,更正未达事项,填未达清单,凡已支付的支票存根,要督促经办人在规定时限内报账;(时限七天)超期一天罚款50-100元。

财务规章制度范本 篇7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1)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2)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3)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6)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7)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1)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2)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1)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2)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3)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房租标准:

  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120元/日;

  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00元/日。

  ②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

  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6元/日。

  (4)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1)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

  (2)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办公室建帐予以核销使用;

  (3)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1)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2)办公室设立帐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3)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4)办公室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5)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6)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1)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2)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3)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4)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5)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6)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7)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财务规章制度范本 篇8

  一、职责单位和职责人

  职责单位:财务处。

  职责人:承办人(A角、B角)、分管副处长、处长、分管副校长、校长、校长办公会成员。

  二、权力行使依据

  经费支出审批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黑院政发〔20xx〕91号)执行。

  三、审批条件和标准

  (一)第四条“各类专项资金在学院统一安排下,由财务处负责资金管理和日常核算工作,项目资金务必按来源渠道和建设项目分别设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学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二)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学院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包括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网络

  建设、图书信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为完成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支出。”

  (四)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发放各种劳务奖金以及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

  四、所需资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计划任务书;

  (三)黑河学院预算分配方案;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受理

  专项资金支出受理时间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时间确定。承办人(A角、B角)对各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贴合相关规定,予以受理,要求经办人现场登记。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资料。不贴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六、核准与决定

  (一)受理后,承办人(A角、B角)按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后,报分管副处长;分管副处长同意后报处长审定,处长同意后报校长审定;

  (二)承办人(A角、B角)根据处长意见,确定专项经费支出日程,由分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定,报请校长确定后,支付中心电话通知各部门经办人。

  七、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校长办公会组织审核,在审核后的一周内,正式通知各部门。

  八、公开公示

  本管理办法在黑河学院印发的财务处工作管理条例中长期公布,专项经费支出将在校内办公网上长期公布。

  九、监督检查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执行。

  十、职责追究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职责追究办法(试行)》执行。

财务规章制度范本 篇9

  会计人员的职权

  一.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

  (一)如实反映项目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资料,会计人员必须遵照《会计法》, 执行具体会计制度规定, 切实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对项目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为项目的经营管理提供准确的数据资料。

  1.认真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帐簿,及时记录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化。

  2.准确计算各项收入、支出、成本、费用和财务成果。

  3.按期核对帐目,核实库存,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保证会计数字真实可靠。

  4.及时向本单位和上级管理机关提出报告,提供准确的会计资料。

  (二)加强会计监督,维护国家财经纪律, 会计人员必须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监督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

  1.对以下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1)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去向是否执行计划;

  (2)各项收入的取得是否合理;

  (3)费用开支::是否符合开支标准;

  (4)提取各项基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财政上缴任务是否及时完成;

  2、坚决制止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同一切贪污、盗窃和浪费国家财产及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

  (三)加强经济核算,讲求经济效果。贯彻节约的原则,力求以尽可能少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耗费,取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果。

  二.会计人员的主要权限

  (一)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认真执行国家批准的计划、预算,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如有违反,会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拒绝报销和执行,并向本单位领导人报告,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瞒报等违法乱纪行为,会计人员必须坚决制止,拒绝执行,并向本单位领导人或上级机关、财政部门报告。

  (二)会计人员有权参与编制本单位计划、预算,制定定额,签订经济合同,参加有关生产、经营管理会议,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提供同财务会计工作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三)会计人员有权监督、 检查本单位有关部门的资金使用和财产保管、收发、计量、检验等情况,有关部门要如实反映,积极配合。

  财务主管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项目会计核算工作,贯彻国家财经政策、 法令、 制 度, 落实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制订项目部年度财务工作计划,及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并负责实施;

  2、协同材料、预算等部门制订切实可行的材料管理办法,参加材料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负责预付、应付帐款的清理,参加材料清查盘点以及库存材料的分析;

  3、参与拟订适合本项目的成本管理办法、经济计划、业务计划,会同预算部门编制成本费用计划,控制分析其执行情况,积极组织成本核算,保证工程发生的成本费用和工程形象进度基本保持一致,确保成本、费用及利润的真实性,符合配比原则;

  4、协助项目经理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

  5、会同劳资部门制订工资管理及发放办法,依法计提工资附加费及其他费用,并按时上交公司财务部;

  6、建立工程价款台帐及其他往来帐,经常与业主对帐,协调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按月编制资金计划,及时收取工程款;

  7、定期监督出纳员进行库存现金盘点,保证帐帐、帐实相符;

  8、审核项目各项收支,监督项目部的各项经济行为, 复核有关凭证、 帐薄,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9、为项目部的经济决策提供资料,积极参与项目各项经济活动,处理好与项目各业务部门的关系,保证各部门间各项核算数据资料的统一性;

  10、配合公司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会计法》, 财务会计制度及公司各项规定,推广会计电算化工作;

  11、做好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出纳员岗位职责

  1.在财务主管的领导下做好出纳工作;

  2.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以及内部、外部收付、结算工作;

  3.根据财务规章制度,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4.及时与内部银行对帐,编制'内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定期盘点现金,每月不少于两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保证帐款相符;

  6.协助财务主管整理、充实档案资料;

  7.负责工资奖金和其他款项的按时发放;

  8.进行工资台帐、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登记;

  9.负责项目人员医疗费的报销;

  10.作好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现金管理规定

  1.现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①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补助、差旅费等;

  ②转帐结算起点(1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③其他必须用现金支付的款项;

  2.库存

  现金不能超出资金调度中心规定的限额;

  3.严禁白条抵库,借支现金要有领导签字同意,并及时报销;

  4.出差人员严禁携带大量现金,必要时可办理现金汇票,以保证安全;

  5.当现金需用量大时,应事先向财务室打报告,以便统筹安排;

  6.出纳人员每月至少两次对现金进行盘点,并有记录;

  7.不得私设'小金库';

  8.不得坐支现金;

  支票管理规定

  1.项目部与公司所属内部各单位、外部各单位之间的一切款项收付,除按规定可使用现金的以外,都必须通过转帐结算;

  2.与公司所属内部各单位之间的结算,一律使用内部支票,否则将对经办人给予结算金额50%的处罚,并通报批评;

  3.支票必须同银行预留印鉴分别存放,财务专用章和名章分开保管;

  4.项目取得的各种款项收入,应及时送存内部资金调度中心,项目在内部资金调度中心存款不足时,应及时办理贷款手续;

  5.在支票的使用与管理上,内部支票要视同外部支票,内容填写正确、真实、齐全;

  6.未使用的支票及时存放于保险柜中,不能私自夹带,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严禁签发远期支票、空头支票;

  业务经办人员申请支票及现金报销流程

  业务经办人员是指具体经手办理项目经济业务的人员,其办理支票及现金业务时工作流程如下:

  1.支票

  ①由经办人员到财务室领取'借款申请单',此单由财务人员逐项填写齐全;

  ②经办人员持填写齐全的借款申请单',先请部门主管人签字,再请项目经理签字同意;

  ③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经办人持单交财务主管,签字同意后,方可到出纳员处领取支票;

  ④经办人必须在支票登记本和支票头上签字后,方可将支票领走;

  ⑤经办人应及时持发票到财务室办理报销手续,期限最长为五天,报销时由财务人员填写'单据报销粘存单',审核后交项目经理、财务主管签字后,交出纳员报销;

  ⑥报销时所持发票各项内容的填写必须真实、齐全,包括付款单位、支票号、内容(项目)、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一致)、开票人、开票日期、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等项;

  ⑦所持发票内容为'材料'、'办公用品'字样时,必须附有相应的.明细单,金额相符,并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2.现金

  ①经办人将原始单据交财务室,由财务人员填写'单据报销粘存单';

  ②将审核完毕的单据报销粘存单'交项目经理签字同意;

  ③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交财务主管签字,然后给出纳员报销,领取现金。

  ④报销时所持发票的要求同支票报销时一样,内容填写真实齐全。

  关于业务招待费开支的规定

  为降低项目成本费用,规范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根据公司规定,对项目业务招待费的开支作如下规定:

  一.报销程序

  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必须经财务部门审核,说明用途,经项目经理同意,不超出开支范围及额度才能报销。

  二.开支范围

  1.对外经营、承揽工程、筹资活动等经济活动;

  2.与施工生产过程有关的和地方政府、社会团体间的外事 活动;

  3.在施工过程中与建设单位的业务往来;

  三.控制额度

  1.年产值在5000万元(含)以下的,开支比率为1‰;

  2.年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开支比率为0.5‰;

  项目财务部门将按照公司规定,严格审核执行,希望各室理解配合。

  对材料室业务关系方面的几点要求

  做好项目部的成本核算工作,必须有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才能使财务资料真实、可靠,具有使用价值,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此,对材料室具体要求如下:

  1.及时将入库材料进行点验,经理签字后,交财务作帐务处理。

  2.当月材料全部点验(包括预点)完毕后,立即与财务室核对,填制核对表,准确无误后,才能列销当月材料,核对工作应于每月27之前结束,材料消耗表应于每月29日之前报财务室。

  3.预点材料要有明确的单位和具体内容。

  4.支付材料款要::有计划,按合同并考虑项目的资金情况,每月底将下月的付款计划报财务室,付款计划应有具体的支付对象。

  5.由材料室负责签订的合同,交财务室一份存档,要求原件。

  6.其他未尽事宜,材料室应与财务室本着对工作有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对预算室业务关系方面的几点要求

  做好项目部的成本核算工作,必须有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才能使财务资料真实、可靠,具有使用价值,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此,对预算室具体要求如下:

  1.经公司造价管理部审批的劳务、分包结算单及时交财务作帐务处理。

  2.每月25日前审

  批完的结算单,当月记帐,25日以后的列入下月。

  3.为使工程成本与工程形象进度基本保持一致,每月对没有办理结算的劳务、分包的成本费用要进行预提。

  4.预提时要分开单位,用专门的预提费用单详细填写并签字,每月28日前报财务室。

  5.支付劳务费及分包工程款要有计划,按合同并考虑项目的资金情况,每月底将下月的付款计划报财务室,付款计划应有具体的支付对象。

  6.由预算室签订的合同,应报财务室一份存档,要求原件。

财务规章制度范本 篇10

  第一条会计档案管理根据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实际,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部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组卷、归档工作。平时逐月做好记帐凭证、报表的装订工作并加盖有关人员的印章。按照档案标准要求,年度终了后,在次年三月以前做好报表、帐簿的立卷、装订工作,按报表、帐簿、凭证顺序排列,编好案卷号,抄写案卷目录一式三份,一份会计部门保存,一份存入档案箱,一份随同档案移交档案室保管。

  第三条会计档案由财务管理部保存一年后,移交档案室保管,移交时,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明确责任。

  第四条会计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必须办好移接交手续后才能离职。

  第五条会计档案应做到科学管理,即:存放有序、查找方便、防蛀、防鼠、防霉,防火,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

  第六条非财务人员查阅档案,须经财务部及档案管理人员同意;财务部人员查阅,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外单位查阅应凭该单位介绍信,经档案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方可查阅。查阅档案应办理必要的登记手续。会计档案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可提供复印件。

  第七条会计档案保管到期,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部门审查鉴定,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由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同时将需永久保存的有关凭证抽出组成永久案卷保管。

  第八条销毁档案时应由会计机构、档案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参加,参加人员应对批准销毁的会计档案进行清点、核对,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总经理。销毁清册列入会计档案作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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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5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