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陪餐制度 |
范文 |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陪餐制度(精选31篇)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陪餐制度 篇1崂山区第三实验小学食堂自20xx年9月建成以来学校领导、教师一直与学生同窗口打饭,共进午餐,且制定并落实了《领导、教师与学生共同就餐及家长陪餐制度》。基于今年3月19日,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3部委共同对外发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其中第十三条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在保留原陪餐制度 ,同时进一步补充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学校领导实行陪餐制,每日由校长与一位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学校领导成员按时到食堂餐厅陪餐。 第二条: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按陪餐排班表按时到餐厅陪餐。 第三条: 每次就餐前,陪餐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领餐,首先检查食品卫生、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确定无任何问题方可让学生领餐。 第四条:陪餐领导要熟悉每餐的菜谱,并为学校食堂出谋划策,不断完善食堂各项管理工作,提高食堂服务质量。 第五条: 陪餐领导要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认真填写陪餐日志。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陪餐制度 篇2为扎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用餐安全,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制定《学校食堂集中用餐陪餐制度》,要求如下: 一、学校食堂陪餐制度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参与陪餐的责任人为校委会成员。 二、制定陪餐班次表,保证第一责任人每周至少陪餐一次。合理安排每位陪餐责任人陪餐次数,做到学校食堂每顿餐点,都有陪餐责任人陪餐。 三、陪餐责任人在陪餐当天,不准自带食物进校用餐、加餐,不得在校内另开小灶制作餐食。 四、陪餐责任人依据学校食堂餐点时间,提前十分钟到学校食堂进行陪餐。 五、陪餐责任人应注意学生餐点是否是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是否是含有四季豆等高风险的食品。发现问题,需及时上报处理。 六、陪餐责任人在陪餐的同时,负责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并填好陪餐记录表及做好照片记录存留。 七、陪餐责任人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报告,由学校在陪餐前指定其他相关责任人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八、陪餐实行成本核算制,由食堂根据食品成本,每月核算一次,从学校食堂管理经费中扣除。不得以陪餐为由,占据使用学生伙食费。 九、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陪餐情况的检查,负责对厨房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十、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陪餐制度 篇3崂山区第三实验小学食堂自20xx年9月建成以来学校领导、教师一直与学生同窗口打饭,共进午餐,且制定并落实了《领导、教师与学生共同就餐及家长陪餐制度》。基于今年3月19日,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3部委共同对外发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其中第十三条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在保留原陪餐制度,同时进一步补充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学校领导实行陪餐制,每日由校长与一位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学校领导成员按时到食堂餐厅陪餐。 第二条: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按陪餐排班表按时到餐厅陪餐。 第三条:每次就餐前,陪餐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领餐,首先检查食品卫生、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确定无任何问题方可让学生领餐。 第四条:陪餐领导要熟悉每餐的菜谱,并为学校食堂出谋划策,不断完善食堂各项管理工作,提高食堂服务质量。 第五条:陪餐领导要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认真填写陪餐日志。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陪餐制度 篇4为扎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用餐安全,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制定《学校食堂集中用餐陪餐制度》,要求如下: 一、学校食堂陪餐制度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参与陪餐的责任人为校委会成员。 二、制定陪餐班次表,保证第一责任人每周至少陪餐一次。合理安排每位陪餐责任人陪餐次数,做到学校食堂每顿餐点,都有陪餐责任人陪餐。 三、陪餐责任人在陪餐当天,不准自带食物进校用餐、加餐,不得在校内另开小灶制作餐食。 四、陪餐责任人依据学校食堂餐点时间,提前十分钟到学校食堂进行陪餐。 五、陪餐责任人应注意学生餐点是否是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是否是含有四季豆等高风险的食品。发现问题,需及时上报处理。 六、陪餐责任人在陪餐的同时,负责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并填好陪餐记录表及做好照片记录存留。 七、陪餐责任人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报告,由学校在陪餐前指定其他相关责任人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八、陪餐实行成本核算制,由食堂根据食品成本,每月核算一次,从学校食堂管理经费中扣除。不得以陪餐为由,占据使用学生伙食费。 九、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陪餐情况的检查,负责对厨房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十、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陪餐制度 篇5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生食堂校长陪餐制度。 1、学校实行陪餐制,陪餐人员由值班校级轮流担任。每天早餐、中餐、晚餐按时在学校食堂陪餐;同时后勤主任和生活部每天陪餐一次;各年级组安排住校值班人员每天三餐陪学生就餐,做到每顿都有人员陪餐,在食堂一楼教工餐厅填写《三十五中值班领导陪餐记录表》。 2、陪餐领导或教师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3、陪餐领导或教师要熟悉每餐的菜谱,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 4、陪餐领导或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陪餐工作。 5、陪餐领导确有困难不能陪餐要告知分管领导,以便调整。 6、陪餐领导或教师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购进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饭菜留样等管理规定。 7、每次就餐前,陪餐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食堂,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才向学生出售,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 8、陪餐人员检查、食用10分钟后无不良反应,应在陪餐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应,迅速上报学校主管领导或校长,同时由食堂工作人员,迅速阻止其他人不得食用。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陪餐制度 篇6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本着服务师生,安全第一的原则,经学校与食堂承包人协商签订本责任书。 一、牢固树立“优质服务,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二、采购粮油、蔬菜必须渠道正常、票证等手续齐全,且保证在运输、储藏方面无污染。 三、饭、菜熟透,不向师生供应生冷、霉变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执证上岗。各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 五、协助值日教师维护好饭场秩序,严防拥挤、烫伤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加强水源、电源管理,使用电器必须规范操作,经常检查线路,防止火灾发生,定期清洗水塔,保证用水卫生。 七、要定期对食堂灶具进行消毒,定期打扫环境卫生,定期进行灭蝇、灭鼠工作,认真做好防疫工作。 八、学校要尽可能创造条件,为食堂正常运作提供良好环境。 九、安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发现不安全事故,视具体情况进行严肃处理,重大问题交由上级机关甚至司法机关处理。 十、本责任书每学年度签订一次,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陪餐制度 篇7为加强我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特别制定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学校垃圾站,由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 四、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总务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五、总务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情况,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陪餐制度 篇8一、加工经营场所内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符合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要求等)。 二、废弃物至少应每天清除1次,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三、废弃物放置场所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气体溢出,应防止有害昆虫的孽生,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 四、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应集中存放在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定期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处理。 五、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六、加工经营场所内如发现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杀灭方法应以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为原则。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健康证明有效期一年。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应对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询问或者检查(晨检),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六、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不符合使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二、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监督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 三、食品添加剂要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五专管理)。 四、使用添加剂采用精确计量工具称量,有使用记录。 五、食品添加剂贮存专柜应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并上锁。 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七、食品添加剂使用单位要主动将使用的添加剂种类报食药监部门备案。在经营场所醒目处向消费者公示。 餐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的大小和数量满足加工经营需要。 二、清洗消毒池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洗池、清洁用具清洗池分开,并有明显用途标识。 三、用化学消毒的,至少3个专用池,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至少2个专用水池。 四、采用手工方法清洗的,刮掉餐用具表面上的食物残渣,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餐用具表面,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采用洗碗机清洗的,按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清洗。 五、采用热力消毒的,消毒时间和温度应符合要求;采用化学消毒,消毒液浓度和消毒时间应符合要求。 六、消毒后的餐用具应及时放入密闭的餐用具保洁设施内。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七、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有相关许可证明,质量符合要求,存放在专用设施内。 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餐厨废弃物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不得回收加工餐厨废弃物中的废弃食用油脂。 三、餐厨废弃物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四、餐厨废弃物应交有收运许可资质的单位收运并签订收运合同,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五、应对每天(次)餐厨废弃物的收运情况做好记录。 六、不得随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负责实施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管理; 二、负责实施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三、负责实施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管理; 四、负责实施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和学习培训管理; 五、负责实施加工制作食品管理; 六、负责实施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管理; 七、负责实施餐厨垃圾处理管理。 食品安全事故(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一、切实加强自身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操作经营行为,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处置,积极救治患者,防止事故扩大。 三、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渝北区食品药品监督分局、渝北区卫生局和区教委报告,并按照相关部门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四、应当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食品原辅材料索证索票查验记录制度 一、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时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进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采购记录。包括鲜(冻)畜禽肉类及制品、水产品、粮食及制品、速冻食品、食用油脂、熟肉制品、调味品、乳及乳制品、酒类、饮料、罐头、食品添加剂,集中消毒餐饮具等类产品。 二、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长期定点采购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经营资质、产品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索取、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 留存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 三、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批次出厂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四、不得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采购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五、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 六、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七、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学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对采购验收、运输、贮存、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供餐、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等加工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方法的详细要求。 一、采购验收操作规程要求 (一)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二)采购时应索取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的,还应索取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三)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餐饮具的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四)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进行登记,作好记录。 二、运输操作规程要求 运输工具应当保持清洁,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需冷藏或热藏条件的食品时应分别配备符合条件的冷藏或保温设施。 三、贮存操作规程要求 (一)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及时清理销毁。 (三)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1.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定期校验,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 2.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3.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 4.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四、粗加工与切配操作规程要求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四)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五)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六)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七)加工用容器、工具应符合下列规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1.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 2.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3.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4.采用自动清洗消毒设备的,设备上应有温度、时间显示和清洗消毒剂自动添加装置。 5.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 五、烹调操作规程要求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二)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烹调加工后再次销售。 (三)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有国际或发达国家标准足以证明加工某种食品中心温度略低于70℃,能保证食品安全,也可允许该种操作方式。 (四)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五)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于90分钟冷内却至10℃以下或四小时内冷却至5℃以下后再冷藏,并加贴标签。 (六)用于烹饪的调料器皿宜每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并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七)菜点用的围边、盘花应保证清洁新鲜无腐败变质。 六、备餐及供餐操作规程要求 (一)操作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应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清洗、消毒手部,工作时应戴口罩。 (二)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三)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应经消毒。 (五)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不得反复使用。 (六)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七、餐饮器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规程要求 (一)餐饮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饮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记。餐饮器具保洁设施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二)餐饮器具使用前应按《餐饮器具清洗消毒推荐方法》的规定洗净并消毒。 (三)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四)消毒后餐饮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五)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六)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七)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八)盛放调味料的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 八、留样管理操作规程要求 (一)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聚餐,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食品应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食品应包括所以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 (四)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五)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是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记录管理操作规程要求 (一)原料采购验收、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食品安全检查情况、人员健康状况、教育培训情况、食品留样、检验结果及投诉情况、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均应予以记录。 (二)各项记录均应有执行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 (三)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记录,并每天检查记录的有关内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相关记录,记录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四)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2年。 十、投诉受理操作规程要求 (一)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投诉受理制度,对师学及家长提出的口头或书面意见与投诉,应立即追查原因,妥善处理,并且留有记录。 (二)学校食堂接师生投诉感官异常或可疑变质食品时,应及时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备餐人员作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陪餐制度 篇9一、食堂内外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 二、地面应保持经常性的清洁,无积水,无油污、无脏物,保持干燥、卫生。 三、排水沟应保持清洁、卫生,不能存在食物残渣、油污和污水,设暗沟的应保持流水通畅。 四、墙面应保持清洁,无霉斑、污斑。天花板应保持清洁、卫生,无结尘、无蜘蛛网。 五、灶台台面清洁,无油污残菜,炉台底等无卫生死角;排烟、排气设施清洁卫生,无油垢沉积、不滴油;油烟管道每年清洗2次。 六、工作台、调料台、水池、工具及加工设备每次使用后应清洗,保持整洁。直接接触食品工具、容器必须清洗消毒。 七、泔水类垃圾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并签订回收协议。餐厨垃废弃物做到随手清,放入带盖垃圾桶中,垃圾桶垃圾应及时清理、清洗。 八、冷藏、冷冻设施内外清洁,定期化霜,生食品、半成品、成品分柜分类贮藏,无异味。 九、餐具洗消按一洗二过三消毒四保洁顺序进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用蒸汽进行消毒,蒸汽消毒保持100℃,不少于10分钟。消毒后的餐用具存放在密闭保洁设施内,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识。餐用具保洁设施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盛放调味料的器皿应定期清洗消毒。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陪餐制度 篇10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完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 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 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 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 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 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检查人员的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管理人员的责任: 1、不主动配合饮食中心及业务部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 3、不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 4、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5、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未履行好食堂安全管理责任,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从业经理的责任: 1、不按卫生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2、进购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的: 3、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4、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5、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的; 6、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 7、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8、职工有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9、未对职工及时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及法规培训的; 10、疏于管理出现其它食品安全卫生隐患或事故的。 第十条 责任及处分 (一)处分原则 1、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损害或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及其以下处分,并责令该饮食部门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撤职及其以上处分。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和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分别给予警告、取缔其在校内的一切经营活动。 (二)处分种类 学校在编人员违反本办法的应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责任追究程序 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学校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总务处、校长室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陪餐制度 篇1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关广大学生的体健康和千万个家庭的幸福。为了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做好食堂食品安全,为师生创造安宁和谐的校园环境,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生命的安全。也为了强化安全工作意识,使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本校特与食堂工作人员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1、食堂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注重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洗衣服、不染指甲、不得在食堂内吸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彝良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卫生安全规范化管理手册》和《突发事件应急条例》,切实做好食品卫生、设施卫生、环境卫生。 2、服从管理员、值周人员的工作安排,积极工作,严格执行食堂各种制度。每周值周人员必须处理本周一切大小事务,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滋生。 3、炊事人员必须采用新鲜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食用出芽洋芋、四季豆、菌类食品,加工食品必须蒸熟煮透。严禁供应隔餐(夜)饭菜。 4、炊事用具在食品加工时必须生熟分开,用后洗净保洁存放,必要时进行消毒。所有餐具必须每周严格清洗后消毒一次,管理员做好消毒记录,落实保洁措施。 5、严禁使用违禁有毒器皿盛装食品,食品摆放一定隔墙隔地。食堂剩余成品、半成品,须生、熟、荤、素分隔、分层,冷藏、冷冻保存。 6、定期(周三)进行食堂内外环境大扫除,减少或杜绝蚊蝇、老鼠的产生地,要随时保持室内外的干净、整洁。洗菜、洗碗水必须从下水道排出。拖把、扫帚、撮箕等卫生工具一律存放在规定的地方。 7、严格按规范操作炊事用具。菜板清洗后立放,菜刀立定于案板上,菜盆、菜桶一律倒放,毛巾、手套一律清洗统一摆放。经常检查、保养用具,发现损坏及时上报。 8、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发生不正常事件。食堂工作人员离开食堂时必须打扫卫生,摆放好物品,关好门窗。 9、食堂工作人员严格管理措施,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努力做好食堂安全工作。严格做好食品的留样工作,留足数量,标明时间、品名、留样人员。 10、食堂工作人员在服务时应做到:衣帽整洁,仪表大方,热情周到,使用文明用语,不和就餐师生发生争吵。 11、食堂剩饭剩菜如需处理或倒掉,食堂工作人员不能自作主张,必须经管理员同意、记录方可处理。 12、以上规定,望各食堂工作人员认真遵照执行,若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不严格执行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食堂工作人员承担。轻微的给予解聘处理,严重的交由执法部门处理。 13、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及个人各执一份。有效期:签字之日起至解聘之日前都有效。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陪餐制度 篇12一、卫生许可证悬挂醒目处,从业有员持有效合格证培训前方可上岗。 二、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者不得从事接触食品的工作。 三、从业人员上班时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四、做好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清扫,每周一清洗。 五、食品用工具每次用后要洗净,保持干净。餐(饮)具做到“一洗、二刷、三洗、四消毒”。 六、不进购、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购置的东西做好台帐。 七、生、熟食品及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的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八、做好操作间卫生,冷荤配餐全部用具必需专用,并有明显标记。 九、准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做好“防蝇、防尘、防鼠”工作。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陪餐制度 篇13为规范我校爱心午餐食堂管理,强化工作职责,保障师生安全,创建平安学校,构建和谐校园,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订学校食堂安全工作责任状,由学校后勤处与各岗位工作人员签订。 一、职责 1、树立安全卫生意识,掌握安全和卫生知识,自觉搞好食堂卫生和个人卫生。 2、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加工,不下锅。 3、荤素食品分开清洗,做到认真细致,清洗干净,用后炊具、餐具、容器、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等清扫和洗刷干净。 4、食品充分加热炒熟,不能有半生半熟食物,注意食品、食物的搭配。隔顿、隔夜及外购熟食回锅后再供应师生。 5、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勤洗刷炒锅。 6、饭菜做好出售前要用菜罩或盖子盖好,做好保温及防蝇工作。 7、剩饭、剩菜要妥善保管,及时进入冰柜冷藏,严禁供应霉变食品和变质剩饭、剩菜。 8、正确使用食堂机械用具,依规操作,注意安全,下班时“水、电、气、油”开关全部关好。 二、奖惩 1、因工作不负责,食堂存在饮食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落实的,学校有权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单方面终止与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 2、因工作不负责,人为原因造成饮食安全问题,依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应当承担相应司法责任。 3、工作认真,表现优秀,成绩突出,学校将依照用工协议给予奖励。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陪餐制度 篇141、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必须衣、帽整齐,干净卫生。 2、食堂(餐饮)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3、健康合格证要随身携带,并随时接受有关部门检查。 4、食堂(餐饮)和其它服务人员,必须经过卫生知识培训,了解本行业基本安全卫生要求,并在工作中贯彻执行。 5、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必须遵守个人卫生要求,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洗换工作服。 6、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戴戒指、不得涂指甲。 7、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行皮肤病者,治愈前不得从事本行业工作。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陪餐制度 篇15一、配餐间间使用前进行室内空气消毒,每次消毒0.5-1小时。 二、员工进入配餐间进行二次更衣和洗手,消毒配餐间内不得存放任何杂物和个人用品。非配餐间员工不得擅自进入配餐间。 三、配餐所用的勺、盘、盆、碗、碟等餐具经消毒后使用,并做好餐具保洁。 四、配餐剩余尚需使用的熟制品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冷藏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不加工经营宾客、员工、学生吃剩的食品。 五、配餐结束,及时处理配餐剩余食品,并做好配餐间的清洁卫生。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陪餐制度 篇16一、清洗餐具、用具时,应做到“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注明标识。 二、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须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不得减少任何环节。 三、清洗时,在水池里放入5—10/1000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控制在40℃;在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进行清洗。 四、洗净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蒸车内进行消毒,蒸汽温度大于等于95℃,蒸煮时间为15—30分钟;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须用药物浸泡进行消毒,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 五、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 六、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器皿干燥后,应放入保洁柜,防止细菌浸入。 七、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毒气体、污物、易爆物品等。 八、下班时,专职管理人员应锁好餐具间及洗碗间的门窗。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陪餐制度 篇17一、学校必需建立健全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学校1 -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校长必需对学校食品安全负总责,学校应设2名专兼职食品卫生监视治理员,详细负责食品卫生监视。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大事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二、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需建立健全食品治理的规章制度.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需取得餐饮效劳监管部门发放的餐饮效劳许可证(包括原食品卫生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不得加工、供给食品。加工、供给食品必需遵照食品卫生许可证核定的范围。要根据要求建立学校食堂的卫生档案,档案应包括个人安康证明、食品原料和有关用品索证资料、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选购与使用记录、餐具消毒自查记录、食品留样记录、食品原材料选购合同等。 三、有关规定取得安康体检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前方可上岗操作,安康体检每年次,并定期承受职业道德教育和卫生学问、食品安全法规培训,经考核合格颁证前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罩)。 四、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需严把食品选购进货关。制止选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建立选购、进货台账,每日一记,全部食品一律入账,具体记录。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蔬菜农药的检测及其他食品的相关检测,严把食品原料进入关。 五、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需建立健全食品验收贮存制度。食品入库前必需严格验收,设专人验收登记、设立台帐;食品出库时必需查验其感官性状和保质期。日常性查验应重点检查食品是否变质(包括霉变、腐败)、包装是否损坏及保质期是否到期等状况,发觉存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应准时进展处理。食品储存仓库要专用,食品贮存必需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贮存场所制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不允许与药品、杀虫剂、洗涤剂、防腐剂、杂品等物品混放。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陪餐制度 篇18一、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三、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有资质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并与收购方签订收购协议,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四、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五、不得随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 有害生物防治制度 为加强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其加工经营行为,确保就餐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从业人员进行有害生物防治知识培训,制定有害生物防治制度。 1、有害生物——老鼠的防治。与外界相通的区域安装防鼠板等设施;在仓库设置防鼠台,存放米面油等大宗食品;使用粘鼠板等物理设施,严禁使用化学药品进行扑杀;垃圾桶密闭加盖,做到日产日清。 2、有害生物——苍蝇的'防治。与外界相同的区域安装防蝇帘、防蝇网、风幕等防蝇设施;垃圾桶密闭加盖,日产日清;散装食品加装防尘防蝇网;排水沟及时清除堆积物;被污染的地面及时冲洗干净;以粘蝇灯等物理防治方式为主,前厅、后厨各区域均需加装,安装位置以不对食品造成二次污染为准。 3、有害生物-蟑螂的防治。注意下水道、穿墙电线槽、管道等害虫乐意进出的建筑孔洞,做好密闭;对破损的天花板等及时修补,防止虫害进入;食品离地隔墙存放,及时清理包装材料;及时清理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陪餐制度 篇191、操作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2、烹制前,必需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原料的清洗要彻底。蔬菜与肉类、水产品须分池清洗干净,尔后分类存放,供加工制作用。 3、要严格依据食品卫生的要求进行食品加工,保证食品加工的卫生平安。对盛装熟食品的'容器、餐具、熟食公用具洗刷干净后必需进行热力消毒。 4、餐厅炊事员必需接受新颖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发觉有腐化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特殊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 5、加工食品必需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未成品分开存放,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未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6、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同学餐制作成品到同学食用其间隔不超过3小时。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回锅后应彻底加热后供应。 7、接触和盛装原料、未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需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8、学校餐厅不得出售冷荤凉菜。 9、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洁整理干净,地面清扫拖净。餐厅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需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需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液进行擦拭。 10、厨房管理人员下班时,应家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并做好记录。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陪餐制度 篇201、公司严禁采购下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十一)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 (十二)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2、检查预包装食品包装的标签是否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3、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禁止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采购的不合格食品。 4、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 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货采用计算机管理,须建立电子台帐。 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内容,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票据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陪餐制度 篇21一、配餐间间运用前进行室内空气消毒,每次消毒0.5-1小时。 二、员工进入配餐间进行二次更衣和洗手,消毒配餐间内不得存放任何杂物和个人用品。非配餐间员工不得擅自进 入配餐间。 三、配餐所用的勺、盘、盆、碗、碟等餐具经消毒后运用,并做好餐具保洁。 四、配餐剩余尚需运用的熟制品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冷藏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不加工经营来宾、员工、学生吃剩的'食品。 五、配餐结束,刚好处理配餐剩余食品,并做好配餐间的清洁卫生。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陪餐制度 篇22一、明确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职责,每天做好食堂内外环境保洁工作。 二、有专人负责餐厅、环境卫生的打扫,保持厨房、餐厅内外清洁卫生,水沟畅通,洗手设备运转正常。 三、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的条件,厨房、餐厅、仓库、凉菜等专用间视野内无、苍蝇、老鼠。 四、餐厅地面、墙壁、门窗、灯具、桌椅等清洁整齐,室内无有害昆虫、老鼠。 五、加工用设施、设备和工具清洁,厨房地面无食物残渣,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墙壁、天花板清洁工、无霉斑。 六、每餐餐具清理结束后,全体食堂工作人员要将食堂工作区域(含餐厅的地面、台面、和桌椅)打扫清理冲洗干净,不留一点残渣,做到清洁卫生,防止蚊虫等孳生。 七、垃圾箱加盖,废弃物容器密闭,外观清洁,并有明显标识,垃圾、废弃物及时清除。 八、废弃油脂、泔油脂水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九、每次长假,全体食堂工作人员提前1天上班,打扫清理食堂内外卫生,并将所有食堂的餐具、用具按要求进行消毒。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陪餐制度 篇23为加强我校食堂工作的各项管理,促进食堂工作的规范性、安全性、实效性,特签定安全责任书: 一、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 二、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食堂工作的各项制度进行操作,禁止各种违法、违规操作。 三、食品加工前应先检查食品原料的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原料及原料中的杂物,必须彻底清除,坚决不能使用。 四、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厨房、餐厅的卫生,及时清理打扫并清除食堂垃圾,包括室内外的清扫和餐具的消毒,并做好记录。地面每天打扫完用拖把拖一次,餐具每天清洗完后消毒一次。 五、食堂工作人员每天要做好各项原材料的消耗记录。每月底由会计核对各种原材料的进、出库量,出现严重不符现象由厨房工作人员负责。 六、食堂工作期间要注意用电、用气等安全方面的问题,如果由于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七、食堂工作人员有责任拒绝除从业人员外的任何人进入工作间(上级领导及卫生检查人员除外)。 八、食堂工作人员应随时注意自身的卫生,勤剪指甲,勤洗手,加强安全与卫生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业务能力。 九、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穿工作服进厕所,不得在食堂内从事与厨房工作无关的事情。 十、食堂工作人员不经允许不得把任何食堂物品带出校外。一经检举或查出,扣发当月工资。 十一、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总务处的安排,完成各项任务,与教师和学生之间互相尊重,并及时把食堂的情况反馈给总务处,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都应直接向总务处或校长反映。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陪餐制度 篇24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二)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三)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四)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五)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碱、小苏打、明矾、去污粉、清洁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八)剧毒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九)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预防火灾、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二)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应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三)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 (四)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五)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三、食堂工作人员刀伤、烫伤、烧伤和机械伤害预防措施 (一)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强刀具管理,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灼伤。 (四)员工如受到伤害,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通知其家属,在伤口未愈之前,伤员不应与食品再有接触。 四、食堂、食品卫生管理、疾病防控制度 为切实做好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饮食卫生、安全,特订食堂卫生安全制度如下: (一)定期组织食堂员工学习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机关对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文件精神,组织员工参加卫生部门组织的卫生知识培训,不断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意识和法律意识。 (二)根据卫生部门的规定要求,结合学校食堂实际情况,备齐各功能用房,配全相关设施,并将设施的管理、使用分工到人,落实责任,切实发挥其作用。 (三)食堂工作人员须戴工作帽、穿工作服、佩戴上岗证上岗,并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不戴戒指和手链,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在食品加工场所吸烟。 (四)各卫生区域、各库房、各加工操作间、各硬件设施等的卫生责任人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打扫、擦抹,及时清理杂物等。 (五)严把采购、储存食品卫生关。杜绝采购腐烂变质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蔬菜等,杜绝用腐烂变质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规范采买肉品渠道,查验肉品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同时做好必要记载,做到货证相符。 (六)用专用水池洗刷餐具;用专用消毒柜对餐具进行消毒;用专用保洁柜存放餐具。 (七)规范备餐间设施,充分发挥备餐间功能。库房、设施、环境卫生区域的打扫、检查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及时打扫,不留污物、灰尘。 (八)食物粗加工、精加工,分场所进行;荤、素食物清洗分池进行;生、熟食物分开存放;冷藏、冷冻设施正常运转。冷藏柜的霜不得超过5毫米。确保库房加工间通风、无鼠蝇、无灰尘。 (九)供应的熟食特别是荤菜须充分加热。 (十)食堂伙管定期检查食堂卫生,发现问题现场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三)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工作。 (四)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五)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个人卫生不良不能上岗。 六、幼儿园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食品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制度。 (一)每餐坚持饭菜留样。配餐员在分配饭菜时,每样汤、菜、饭均须留样,每样不少于100克。 分别放入留样盒内加盖并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及时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5摄氏度左右。 (二)饭菜留样必须保留四十八小时后方可倒掉。 (三)留样前,必须对用于饭菜留样的容器进行清洗、消毒杀菌。 四)食堂厨师必须负责对留样食品的检查,并做好“菜名、餐次、日期、留样人”等的留样记录,以备查验。 七、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采购员要认真按照学习,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二)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三)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四)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五)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给的食品。 (六)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物油、调味品、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索取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七)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八、库房管理制度 (一)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二)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三)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四)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五)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六)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结霜不得超过5毫米。 (七)任何生、熟食物都不得用非食品袋包装。 (八)任何冷藏食品都必须加盖。不得混放。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陪餐制度 篇25一、有餐具用具专用洗刷设备(水池),有足够、有效的餐具用具消毒设备(消毒柜、消毒池),有足够、完善的餐具用具保洁设施(碗柜、碗橱)。 二、餐具用具严格执行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制度。热力消毒按除渣f洗涤f清洗f消毒程序进行;化学消毒按除渣f洗涤f消毒f清洗程序进行,并有三联池(一洗、二消、三冲)。 三、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钟,电烤消毒温度保持120°C作用20分钟,红外线消毒限制120°C作用15~20分钟。 四、已消毒和末消毒的餐具用具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消毒过的餐具用具放在专用的'保洁柜内或清洁橱内。做好防蝇防尘。 五、餐具用具实行专人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运用洗涤剂和消毒剂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并专人负责保管。 六、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完毕,废弃物刚好清理,做好洗消间的清洗卫生。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陪餐制度 篇26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书为了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为师生创造安宁和谐的校园环境,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生命的安全。强化安全工作意识,使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本校特与食堂工作人员签订以下安全工作综合管理目标责任书: 1、食堂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切实做好食品卫生、设施卫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确保师生就餐安全。各食堂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切实按“五常法”做好食堂工作。 2、对食堂配送要严格把关,加强源头管理,坚决杜绝污染、腐烂、过期、变质及其他不卫生的食品进入食堂。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索证及备查。若不按规定验货,或验收手续不全,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属个人行为,相关人员由此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 3、炊事人员必须采用新鲜的原料制作食品,并做好食品留样。加工食品必须蒸熟煮透。严禁供应隔餐(夜)饭菜。食堂提供的饮用水必须烧开。 4、炊事用具在食品加工时必须生熟分开,用后洗净保洁存放,必要时进行消毒。 5、食堂剩余成品、半成品必须生、熟、荤、素分隔、分层,冷藏、冷冻保存。 6、餐具必须每餐严格清洗后消毒,落实保洁措施。 7、定期进行食堂内外环境大扫除,落实除“四害”职责。 8、严格按规范操作炊事用具,经常检查、保养,发现损坏及时上报。 9、食堂人员严格讲究个人卫生,在食堂内不得吸烟。 10、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发生不正常事件。 11、食堂人员严格管理措施,认真做好防火、防事故工作,努力做好食堂安全工作。 12、食堂从业人员在服务时应做到:衣帽整洁,仪表大方,热情周到,使用文明用语,不和就餐者发生争吵。要爱护关心每一位学生,给有困难的学生提供方便。 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陪餐制度 篇27一、鲜菜、鲜肉、鲜鱼、鲜蛋必需定点选购。 二、选购的食品必需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三、制止选购以下食品: (1) 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特别的食品。 (2) 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 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 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给的食品。 四、选购食品车辆专用,盛装容器清洁卫生,生熟分开,运输过程实行防蝇、防尘、防晒、防雨措施;装卸食品轻拿轻放,讲究卫生,食品不直接接触地面,不在人行道、路边堆放直接入食品。 五、选购肉类食品等必需索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选购蔬菜,要向菜农了解农药喷施状况;对全部食品进货建立记帐制度,写明选购食品及其原料名称、保质期、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对全部食品留样和做好记录。 六、选购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证必需做到如下要求: 1、选购大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给商索取同批次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物发票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选购小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给商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3、选购散装食品及其原料时进展色泽、气味、味道和形态等感官性状检查,并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4、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凭证与选购食品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全都。 5、不选购无法供应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购物凭证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陪餐制度 篇28一、成立防食物中毒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一)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保健人员、食品采购员、各班班长、保育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二)保健人员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三)食堂班长负责保存好食物留样。 二、日常工作要求 (一)食品原材料要到信誉好的正规厂家或商家购买。除调料外,所有食品全部由食堂加工制作,不购买现成的食品。 (二)掌握好食品原材料库存量及存放时间,妥善管理,不得出现发霉变质现象。仓库内要做好灭鼠工作。 (三)原材料的贮存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食品的存放、加工、分发要生熟分开。用具要有标识。 (四)已加工完的饭菜盛桶后要及时加盖、离地,做好防蝇防尘工作。 (五)饭菜按量制作与分发,不得存放剩饭菜。 (六)饭菜实行48小时留样并做好详细记录。 (七)非食堂人员严禁进入食堂。 (八)各班教师、保育员做好餐前消毒和幼儿卫生工作,避免食物的污染,加强对幼儿的观察,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三、事故应急处理 (一)就餐后,当幼儿出现呕吐、腹泻等现象时,带班教师要立即向园长汇报,及时将幼儿送入医院。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部门。 (二)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及餐具,备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三)组织由保健人员、后勤副园长、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四)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五)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陪餐制度 篇29一、烹调前必须认真检查食品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二、烹调食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达低于70℃以上,烹调后食品至食用不超过2小时。凡隔餐、隔夜、外购熟食回烧后供应,熟制品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三、调料符合卫生要求,盛装调料的容器清洁卫生,使用后加盖。食品不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四、碗、盘、盆、抹布等用具、容器生熟分开,烹调后的熟制品使用消毒过的餐具、容器盛装。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汤汁用消毒过的布或餐巾、餐纸揩。 五、煎炸食用油高温(230℃)多次使用,发现颜色变深或有异味的油脂废弃不用。 六、工作结束后,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台面洗刷清扫干净,做好烹调加工场所的清洁卫生。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陪餐制度 篇30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是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了切实加强我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校长王成志是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食堂承包商(宿州市康净饮食服务有限公司)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办公室主任陈德庆负责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及食堂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与相关知识宣传等工作,同时负责上报各种材料,总务主任王强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全面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 二、学校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分管领导要对职责范围的工作负起全面责任。 三、校长及总务主任要对食品安全工作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及时排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种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食物中毒预案,加大对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检查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责任追究 (一)对管理责任人的追究 1.校长、总务主任对以上工作检查不力造成一定事故的,责令分别写出书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2.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致人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根据不同情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对食堂的追究 1.限期进行整改或由卫生部门取消其卫生许可资格; 2.责令其销毁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 3.根据情节轻重接受相关部门一定的罚款; 4.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对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陪餐制度 篇31一、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食品安全的防范自我保护及救助方法的宣传、教育。 二、食堂一旦发现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学生马上停用,并立即向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学校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办法。 三、学生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应立即报告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应立即报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四、按病人的情况立即送有关医院治疗,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六、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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