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 |
范文 | 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精选31篇) 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 篇11.目的 为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现场作业条件,保障安全生产费用来源,确保及时按业主规定进行安全生产费的验工计价,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成贵铁路9标三分部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3.安全生产费的比例、构成及验工方式 3.1安全生产费的比例 铁路项目安全生产费的比列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的2%。 3.2安全生产费的构成 安全生产费的使用应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xx]16号)、《铁道部关于铁路工程设计概算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铁建设[20xx]245号)的规定,铁路项目的'安全生产费使用范围如下表所示: 铁路项目安全生产费使用范围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1. “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临边”(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沟槽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挖井、挖孔、沉井、泥浆池等防护、防滑设施2.施工场地安全围挡设施3.施工供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等)4.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置5.隧道及孔洞幵挖过程中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通风设备设施,隧道内粉尘监测设备设施6.地质灾害监控防护设备设施7.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等设备设施及备品8.机械设备(起重机械、提升设备、锅炉、压力器、压缩机等)上的各种保护、保险装置及 安全防护措施9.爆破及交叉作业(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进行施工、运输等作业)所增设的防 护、隔离、栏挡等措施10.防治边帮滑坡设备11.高处作业中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带、棚、护栏等防护设施12.各种安全窖示、警告标志13.航道临时防护及航标设置等14.安全防护通讯设备15.其他临时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1.应急电源、照明、通风、抽水、提升设备及锹镐铲、千斤顶等2.防洪、防坍塌、防山体落石、防自然灾害等物资设备3.急救药箱及器材4.应急救援设备、器械(包括救援车等)5.救生衣、圈、船等,船只靠帮设备6.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7.安全应急救援及预案演练8.其他救援器材、设备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含临近既有线或建(构)筑物施工 所产生的影响等)1.超前地质预报(不含极高风险隧道),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费用2.水上及高空作业评估、整改3.危险源辨识与评估(高路堑开挖、深基坑幵挖、瓦斯隧道、既有线隧道评估等)4.临近既有线或建(构)筑物施工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5.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支出6.应急预案措施投入7.自然灾害预警费用8.爆炸物运输、储存、使用时安全监控、防护费用及安全检查与评估费用9.施工便桥安全检测、评估费用10.其他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1.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评价和咨询费用2.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评价费3.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费用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1.配备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2.更新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1.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等2.举办安全生产展览和知识竞赛活动,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3.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4.专职安检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培训等5.全员安全及特种(专项)作业安全技能培训等6.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支出7.其他安全教育培训费用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1.各种安全设备设施的检测、检查费2.特种机械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等检查检测费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1.特种作业人员(从事高空、井下、尘毒作业的人员及炊管人员等)体检费用2.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3.办公、生活区的反腐、防毒、防四害、防触电、防煤气、防火患等支出4.与安全员有关的费用支出5.其他3.3安全生产费的验工方式 根据合同要求,业主在每一期计量时按建安值的2%给予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费验工。施工单位应做好安措费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发票存档及发票扫描件,防止因证据资料不足在外部审计时扣回已验工安全生产费。 4.职责与要求 4.1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项目安全生产费进行使用审批及监督,同时应按施工生产需要投入合适的安全生产资金。 4.2安全总监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核安质部上报的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4.3安质部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上报的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同时监督架子队及班组对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使用情况,确保安全设施设备高效合理使用。 4.4项目财务部应按照国家财政部及铁路总公司要求对项目发生的费用进行分类,属于安措费的项目应单独立账,同时应做好安措费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发票存档及发票扫描件,防止因证据资料不足在外部审计时扣回已验工安全生产费。 4.5项目物资部发生本管理办法第3.2节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费时,必须及时向财务部提供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4.6项目机电部发生本管理办法第3.2节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费时,必须及时向财务部提供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4.7架子队负责监督各班组对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使用情况,确保安全设施设备高效合理使用。 5.罚则 对于本管理办法第4节规定的责任人未按要求履行义务,导致安全措施费使用不合理或未按业主要求进行及时计量导致效益流失的责任人,每次给予1000元罚款。 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 篇2为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控制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山西省和交通行业有关规定,现制定xx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制度: 一、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二、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三、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施工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五、监理部对安全费用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过程监管和审核确认。审核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项目是否已经实施; 3、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项目的数量、价格是否与实际相符; 4、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项目的质量是否达到要求; 5、是否有弄虚作假、虚报假冒安全生产费用的现象。 六、建管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费用每期计量申请情况进行审核和重点抽查,同时会同财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对已支付的安全生产费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七、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实支实付的原则,由监理部和建管处共同审核确认后进行支付。 1、施工单位在每月xx日前将《xx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费用计量申请表》(见附件),报监理部审核;监理部审核合格签认后于每月xx日前报建管处审核 2、施工单位按照当期核定的安全生产费用计量金额填报《中期支付证书》,并附审核批准的《xx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费用计量申请表》原件,按照建管处规定的支付程序,与工程款一同支付。 3、已支付的开工预付款中已包含了相对应的1%的安全生产费用,作为开工前的安全生产费用预付,按照建管处《计量支付管理办法》,与开工预付款一并在中期支付中逐期扣回。 八、施工单位要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足额投入,并如实、按期填报计量申请,对因申请不及时或计量审核过程中出现不合格事项造成时间延误,影响按期支付的,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负。监理部将按照本通知,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使用情况的进行监管,及时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投入。 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 篇3一、目的: 为了规范我厂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审批、使用标准及程序,使安全措施费用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更好的落实、发挥作用,保证我厂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厂生产过程中各项安措项目(详见细则)。 三、费用的提取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和《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厂按照实际情况,根据厂年度安措计划,需要多少按月提取,依照国家标准每吨原厂提取8元,由厂财务科指定专人建帐管理,详细记录资金流动和使用情况. 四、费用的`审批: 1、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每年初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报厂安全生产科备案,经厂安全科审定后,汇总全厂年度安措计划报厂安委会审查。经厂安委会讨论通过后,由财务科按照计划分批划拨资金。 2、根据年度计划,各单位在进行安全措施进行项目前向厂有关部门申请动用资金。 3、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在使用前申请表上必须由主管厂长、安全生产科长、财务科长签字。即可动用安措费用,按排相关部门准备施工材料。 4、临时措施费用的使用,由项目单位报厂有关部门审批。 五、资金的使用: 1、安全措施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其他用途。 2、项目费用要根据工程进度分批动用。 3、费用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合理安排,严禁虚报开支。厂财务、技术部门将对项目的施工建设情况进行预算和监督。 4、安全生产科建立安全措施费用使用项目登记表,详细记录资金的使用信息。 六、其他: 1、安全措施项目竣工后,厂安委会将组织技术、安全、财务、设备等部门按照相关的行业标准和项目设计进行验收。并支付剩余款项。 2、安全措施费用年度结余下年使用,当年提取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3、财务科负责建立安全措施费用资金帐目,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财务规定。 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 篇4第三十五条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公司、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财政部财企[20xx]478号《关于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适用公司所属项目,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第三十七条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项目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三十八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 (一)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二)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0%; (三)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 (四)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为1.0%; 第三十九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 篇5为建立和完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经费的管理,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项目部安全经费的监督,确保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结合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各部室、施工处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其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集团公司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提取和使用,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台账,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正常进行; 二、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规定,提取工程计量款的1.5%(公路工程、市政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为1.5%;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位2.0%)作为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费用。 三、要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加强安全费用的管理,规范使用范围; 四、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项目财务计划,做到专户存储,专户核算,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费用使用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主要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灭火、通风、防晒、防爆、防毒、防尘、防潮、防静电、反腐、防渗漏、隔离操作、防地质灾害、有害气体监测、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支出; 3、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应急救援演练的支出; 4、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的支出; 5、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的`支出; 6、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7、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支出; 8、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和监控支出; 9、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支出; 10、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支出; 9、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五、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六、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项目部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项目部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八、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项目部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九、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项目部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项目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十一、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 篇6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1,“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防护,防滑设施 2,施工场地安全围挡设施 3,施工供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等) 4,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设置 5,隧道瓦斯检测设备 6,地质监控设施 7,防风,防腐,防火,防尘,防水,防辐射,防雷电,防危险气体等设备设施及备品 8,其中机械,提升设备上的各种保护及保险装置 9,锅炉,压力器,压缩机的保险和信号装置 10,防治边帮滑坡设备 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 篇7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体系和安全生产制度,我项目部全体职工及各施工队伍要在宣传和保护用品上下功夫,深刻领会“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自我保护”的思想内涵。不走过程、不走形式,坚持实事求是,正确对待安全生产经费的.使用,项目部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经费使用计划: 一、xx年xx月份主要是施工前的准备,在此期间项目部投入安全生产经费计划为x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的基础设施建设,如围挡、场地道路硬化、“五小设施”搭设,加工防护棚搭设、临电布置、消防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及工人入场教育等。 二、xx年xx月份主要工程是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工程。在这期间,项目部每月根据工程需要投入安全生产费用计划为x万元,主要用于安全防护用具,安全警示、标示牌,电焊等物资。 三、xx年xx月份,项目部主要工程基础施工,计划使用资金每月元,主要用于人员教育、更新防护设施、劳保用品、安全警示、标识、横幅等。 四、x年xx月份为雨季期,正是主体施工阶段,项目部计划投入x万元用于脚手架搭设、各类防护设施搭设及更新,重点加强雨季施工安全措施落实,确保安全度汛。 五、x年x月为冬季施工期,是主体施工阶段,项目部计划投入x万元,主要用于冬季施工安全防护投入,如保温、防火、取暖等。 六、月份为全国安全生产月,本月项目部将大力宣传安全生产,计划投入资金为x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和奖励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 七、项目部提取一定比例安全生产专用资金(备用资金万),用于防洪演练、消防演练及不可抗拒自然因素,以便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和实际费用投入存在一定误差,项目部根据自身施工特点加以调整,确保安全生产经费用于安全生产中去。 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 篇8冶金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管理制度 为确保安全费用投入能够满足企业安全生产要求,制定本制度。 1、责任人及责任部门:公司经理为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主要负责人,公司财务部为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与管理部门,对因安全费用投入不足引发的后果负责。 2、费用投入的组成: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由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提取的费用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补充的费用两部分组成。 3、费用的`投入:年初根据安全措施计划及年度产量计划,预测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是否符合需求。如提取金额不能满足需求,要制定费用的补充计划,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4、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管理:按有关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要按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或挪用;企业补充部分由安全经理审批使用 5、安全投入的绩效评价:每年底要通过员工的意识变化;现场、设备安全性的提高;员工与相关方对安全管理的满意度;事件、事故发生的频率等渠道评价安全投入的绩效,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方案。 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 篇9分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公司、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财政部财企[20xx]478号《关于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适用公司所属项目,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第三十七条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项目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三十八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 (一)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二)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0%; (三)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 (四)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为1.0%; 第三十九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 篇10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确保安全费用能够维护和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安全费用的有效投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公司财产安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第二章使用范围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四条公司应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条专项资安全费用主要用于安全技改项目、职业卫生改善项目、安全教育宣传、科研方面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的检测、校验。 (七)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三章安全费用提取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国家规定每年应提取安全费用。第七条企业是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逐月进行提取,公司按规定提取比例为3%(根据实际情况定),财务部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并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第八条财务部负责每月月初向安环部报送安全费用的提取数额,安监部长负责人负责对安全费用的使用进行审批,凡包括上述范围内的所有支出均可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使用安全费用时必须经安环部负责人审查并加盖“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专用章”方可交财务部办理使用手续。 第九条安环部负责对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建立台帐,并同时负责向上级部门报送安全费用统计报表及其他要求报送的资料。 第四章使用流程 第十条各部门将本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汇总后报至安环部,主管项目安全生产副经理根据各部门的意见召集总工程师、质检部、安环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举行专门会议讨论编制安全资金投入计划。编制安全资金投入计划时应考虑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设施,挖掘潜力,讲究实效,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与工程进度同步,避免安全生产资金脱节现象。 第十一条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报财务部,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公司分管副经理、经理审批。专项资金根据不同阶段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用,原则上由安环部按计划支配使用,或根据需要,由各部门、施工班组提出申请,经安环部批准后使用。 第十二条属于专项资金范围内费用的使用与报销,按财务规定要求,经安环部负责人审核,经公司分管副经理、经理审批签字确认后,方可向财务部报销,项目部财务部每季度予以汇总,并同安环部对账,发现差错,及时整改。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项目部对财务部与安监部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情况,由项目部分管领导、安监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一)检查安监部安全费用使用的台账、报表等。 (二)实物与账册是否相符。 (三)报销手续是否齐全,报销凭证是否有效。 (四)财务部设置科目与列入科目、记帐是否符合要求。第十四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及时予以调整整改,如屡次违反,项目部将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编制的专项资金不足有缺额时,应及时追加投入资金额,新增的计划仍按上述审批的要求执行;在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完成后,若其专项资金尚有盈余,累计到下一个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作为专项资金的积累。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 篇11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事故瞒报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我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平安和谐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实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在本辖区内存在下列行为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举报: (一)生产安全事故; (二)重大隐患; (三)重大安全违法行为。 二、举报办法 举报人可以采用当面、电话、书面等形式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举报,举报内容应详实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或证据。 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干扰正常工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举报受理和查处 举报电话:,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恒胜路5号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办公室。本单位(办公室)负责落实对举报人的举报进行登记、处置、答复、督办、统计和报告等制度。根据举报人的举报内容,予以受理和查处。对举报的生产安全事故,由机关部门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及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管理权限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交办,对举报结果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四、举报奖励 对举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且有关部门尚未知情立案的,举报人可获得奖励。 具体奖励办法参照《淮安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执行。 五、举报人的保护 举报受理工作人员应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者相关信息的,一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实行回避制度,凡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与举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受举报单位不得以非正当理由辞退、开除本单位举报人或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 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 篇121、单位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站区每天至少对各重点部位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查出的隐患必须现场落实整改,并作好记录备案。因条件限制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在解决之前,必须先采取临时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2、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组织。 3、安全大检查之前,要按照“三大规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重点查现场管理、查制度落实、查纪律、查规程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4、检查完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要组织召开现场办公会,对查出的主要问题和隐患,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按照“四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的方法进行落实处理。并写出安全检查报表备查。 5、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须指定专人整改、复查、验收。对整改隐患积极、效果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态度消极有拖延、预期不解决的要责令停止生产进行处理,并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为保障在生产现场查处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消除,特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报告制度。 1、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应当立即停止生产作业并登记建档,同时制定应急方案,落实专人负责整改,告知整改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2、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并成为一种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对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中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排队,逐条进行登记,由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根据隐患的大小和危险程度提出处理措施。 3、处理安全隐患,按照三落实的办法。即落实处理隐患的责任人;落实隐患地点和内容;落实处理及完成的时间。 4、对处理隐患的情况,责任人应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并在安全办公会议上进行通报。 5、对有些一时难以处理的重大隐患,应制定处理计划,落实处理资金,尽快得以消除。 6、对需要其他单位共同解决的隐患,应积极主动协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办法。 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 篇13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增强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持续改善,保障健康安全”的方针,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新员工、合同工、临时工); 2.2外来人员(外单位来公司业务联系、施工、培训、学习等); 2.3转岗、顶岗、脱岗人员。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新员工、临时工入厂一级安全教育; 3.2综合管理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一级安全教育;识别、计划并组织实施专项、日常安全培训教育; 3.3行政部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一级安全教育;识别、计划并组织实施消防、保卫、交通运输培训教育; 3.4各生产单位负责对新员工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协助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行政部进行安全培训教育;识别、计划、组织进行本单位安全培训教育; 3.5各生产班组负责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上级部门实施各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6财务部负责保障教育资金的落实。 4资料: 4.1入企业教育 4.1.1一级安全教育 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综合管理部、行政部对新入厂员工进行一级安全教育,教育资料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产特点、相关事故分析、安全注意事项以及职业卫生防护知识等,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单位。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4.1.2二级安全教育 由各单位第一负责人负责,教育资料包括:厂安全生产制度、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相关事故教训、安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工段、班组。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4.1.3三级安全教育 由班组长(工段长)负责,教育资料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生产设施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职责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预防措施、相关事故案例、安全设施装置、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器具)消防器材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4.2特种作业教育 4.2.1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特种作业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务必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4.2.2特种作业人员须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 4.3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人员教育培训 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务必进行有关安全培训,经所在地设区的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4.4变更培训 各单位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作业。 4.5事故教育 凡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公司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4.6大修或关键、重点部位检修前教育 各单位在大修或关键、重点部位检修前,各单位要组织并实施相关人员的专门安全教育。综合管理部进行监督检查。 4.7转岗、顶岗、脱岗人员教育培训 员工转岗、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6个月以上者,务必由厂、班组进行相关资料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8外来人员培训 4.6.1外来施工人员务必经综合管理部和行政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资料包括:公司生产特点、相关制度、相关规定、安全注意事项、事故应急救援等资料,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发放入厂证。 4.6.2外来参观、学习、业务联系人员,须由相关单位进行相关安全制度、规定厂及注意事项培训教育。 4.9日常安全教育 4.9.1综合管理部协助公司安委会制定并实施公司级日常安全教育,教育对象包括公司级、厂级领导及安全员,教育资料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公司安全文件、规章制度、典型案例讨论及其他相关资料。 4.9.2各单位组织制定本单位日常安全教育、班组安全学习计划,班组安全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所有人员务必参加,教育资料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公司安全文件、规章制度、厂安全规章制度、典型案例等相关资料。 4.9.3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定期参加班组安全学习,综合管理部和生产厂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状况,在活动记录上签字。 4.9.4公司安全培训是全员培训,任何人缺席均需进行补培训。 4.10安全培训教育管理 4.10.1公司各部门要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档案,记录培训时间、资料和考核结果。 4.10.2公司、各单位要根据生产需要,确定培训目标,指定培训计划并实施,培训计划变更要有记录。 4.10各部门要对培训教育方式和效果进行评价,确定是否到达培训目的。 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 篇14第一章 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款 基本原则 第一条 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包括防火安全)和文明生产负责。 第二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单位的每个员工,都应在各自岗位上,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第二款 各级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总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单位安全生产、防火安全和职工健康工作全面负责。 2、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目标,保障本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消防安全符合规定要求。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工作责任书,并落实其中的相关条款,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防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的条件。 4、负责组建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管理机构,健全充实安全管理人员。 5、听取各级各部门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事项。 6、每月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形成记录文件。 7、每月组织一次以上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并检查考核同级副职和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应下达整改指令,审批整改经费和整改措施,督促复查整改到位。 8、组织开展全员性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对新员工实施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9、组织开展全员预防性的安全演练制定应急措施预案,提高员工在紧急状态下的应变能力和技能。 10、发生事故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损失,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展开调查,处理好善后工作,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改进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第四条 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职责 1、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直接指挥者,对单位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单位安全生产,防火安全和职工健康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按照本单位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总目标要求,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条款要逐条抓好落实工作。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制定、修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4、带领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管理机构人员开展工作。 5、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安全工作有关情况,实施安全工作的奖惩事项。 6、每月召集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安全生产内部资料。 7、每月至少一次带队进行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发现的隐患,应认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直到隐患消除。 8、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教育档案工作。 9、组织安全演练的具体实施工作,考核员工的应变能力和技能,对应急措施预案进行演练实施。 10、对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直接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对外包或单位内临时施工项目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防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 公司其他副职安全生产职责 1、公司其他副职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各自分管的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负责。对所管辖的生产、经营、设备、物资、员工以及供销、后勤等工作的安全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 2、在生产经营中遇到安全与效益、安全与速度、安全与任务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求效益、讲时效。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生产经营中的违章行为。 4、组织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防火工作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应报告、研究解决。 5、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对员工的应知应会事项要落实到每个人。 6、每月召开的安全例会,应分析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与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对临时性的任务,一定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容易造成事故的事项,要亲自指挥指导实施于全过程。 8、负责管辖范围内一般安全问题的审批,重大安全问题应提交安全分管或总经理审批。 9、管辖范围内安全状况与个人经济收入挂钩,具体办法另订。 10、管辖范围内发生事故,应积极参与抢救,并承当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治安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企业内消防、交通、门卫、要害岗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2、贯彻执行安全保卫的规定,维护企业治安秩序。 3、每天对本单位各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巡查,发现内部治安保卫隐患,督促其限期消除,并向领导报告。 4、经常进行防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培训演练。 5、负责灭火器材的计划编制,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 6、协助当地派出所加强单位流动人员的管理。 7、对本单位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及生产事故,应按规定向单位领导报告,并积极参与抢救工作,保护好现场,协助事故调查。 8、忠于职守、履行职责、不徇私情、提高水平、依法护厂。 第七条 车间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负责人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负总的责任。在组织管理车间生产过程中,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法规、标准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本车间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负全面责任。 2、在布置生产工作任务时,一定要对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对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要了如指掌,因人而异分配工作,确保安全与效益同步。 3、经常检查车间内建筑物、设备、设施、工具和安全器具完好情况,检查有否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时排除隐患。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4、经常向职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操作技术教育。对新员工、调换工种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教育。以上教育事项应留档。 5、教育员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协调各部门之间的人员关系,对各班完成的产量、质量进行记录跟踪。组织建立工人的技术档案。 6、参加安全例会,应及时报告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对制定的对策应负责抓好落实工作。 7、教育职工爱护设备,每天要组织进行设备检查,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搞好安全生产记录,每个月与职工进行一次座谈,分析在生产中的问题,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8、对检修和临时任务要交待有关安全事项,负责现场指挥。 9、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和防火责任书中相关条款,落实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对遵章守纪者提出奖励意见,对违章蛮干者提出惩罚意见。 10、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对造成事故承当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条 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1、入公司教育 对新入公司的或调动工作的工人(包括到企业参加生产实习的人员和参加劳动的学生),在没有分配到车间或工作岗位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生产、防火知识教育。入厂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①本企业安全生产总体要求,介绍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一般情况,学习有关文件,讲解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②介绍企业内特殊危险地点;③一般电气和机械安全知识教育;④一般的安全技术知识和火灾、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和事故教训,从正反方面来讲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其受到安全生产和防火的初步教育。厂级教育应进行考试,并予以记录留档。 2、车间教育 新入公司的工人或调动工作的工人,经过入公司教育合格分配到车间后,还必须经过车间安全教育才能分配到班组。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管理员与安全员负责进行。车间教育的主要内容是:①本车间的概况、生产性质、生产任务、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特点、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形式、安全生产规程;②本车间的危险区域、有毒、有害作业的情况,防火工作的重点,以及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③本车间的安全生产情况、问题,以及好坏典型事例等。 3、岗位教育 岗位教育是新工人或调动的工人到固定工作岗位后开始工作以前的安全教育。它的内容包括:①本班组的生产性质、任务、将要从事的生产岗位性质、生产责任、防火事项;②将要使用机器设备、工具的性质、特点及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性能、作用和维护方法;③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应遵守的纪律、制度;④保持工作场地整洁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应注意的事项;⑤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⑥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事故案例及教训;⑦单位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技术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受教育人员经考试合格并经实际操作技能熟练后方可独立操作。 第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制度 1、从事电工、锅炉司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包括升降机、货梯、桅杆吊等)、金属焊接(气割)、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知识的教育和培训,经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从事作业。 2、对特殊工种人员,每两年应组织复审一次。 3、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时,应随身携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单位应复印存档。 4、特种作业人员应努力钻研,熟练操作,对安全技术及紧急状况能有过硬的处理技能。对外雇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等)应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方可使用。 5、特种作业人员要吸取血的教训,未遂事故等都要作为教训,牢牢记住,防止类似事故重演。 第三条 日常安全教育制度 1、公司领导和车间管理员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组织纪律性和防火工作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使职工自觉遵章守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2、各岗位应充分结合业务工作,广泛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要用班前、班后、会议各种形式广泛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3、每月应组织开展一次以上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活动。 4、检修时,公司、车间领导应进行停车前、停车中、检修前和开车前专门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检修。 5、对电器维修、电气焊接作业等重大危险作业,在作业前,检修或施工的负责人必须按规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检修或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得作业。 6、职工违章以及未遂事故责任者,由所属车间或公司领导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同时进行离岗安全教育。复工人员,要经车间管理员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并将有关违章事项记入安全档案。 第三章 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 安全检查基本要求 1、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监督各项安全和防火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防范和整改隐患。 2、检查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领导检查与群众自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3、安全检查实行三级安全检查制。 4、各级安全检查都要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5、推广使用《安全检查表》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条 安全检查组织与形式 1、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各车间和人员进行,每月一次。 2、车间安全检查,由车间管理员组织,安全员、岗位负责人参加,每周进行一次。 3、岗位、班组每天都要进行检查。 4、企业每年应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起重机械、厂房建筑物、运输车辆、防火防爆和防尘防毒工作等,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5、企业应根据不同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特点以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台风、防雷电等工作,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6、专业检查和季节检查,可与公司级普通检查结合进行;单独进行专业检查或季节检查时,由该项公司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要上报。 7、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整改。 8、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进行每日巡回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应记入巡回检查记录内。 第三条 隐患整改制度 1、每项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定整改时间、定人员负责、定整改措施。凡班组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由公司领导进行验收。 2、对所有隐患问题都必须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当时的条件无法解决的,应订出计划,定期解决,并报告,还要有应急措施防止意外。 3、企业对隐患项目整改,应实行《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度。 《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解决的期限。通知书由安全员或公司领导填写,经分管安全的经理签署后发出。属于车间整改的交由车间管理员签收并负责处理;属于岗位的交岗位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 4、整改结果要反馈,通知书要留档备查。 第四章 安全检修制度 第一条 检修前准备工作的规定 1、编制检修计划,应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凡是有二人以上工作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2、检修单位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并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任务,交待安全措施。 3、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备,安全可靠。 4、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煤气发生炉等)清洗置换和分析检验工作,由设备所属车间负责进行。 5、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物质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在管道入口处加盲板。 6、生产车间管理员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置换处理负责,移交并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置换情况,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 第二条 检修安全规定 1、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本工种安全规程。 2、高空作业,要按登高作业规定执行。凡离基准面2米以上作业,均要系安全带。 3、土方工程,要按土方作业施工规定执行。 4、吊装作业,要按吊装作业规定执行。 5、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查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要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6、凡转动设备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进口处挂设“禁止活动”警示牌。 7、检修中对特殊拆卸(如要加支撑的),必须严格控制,不经主要负责人批准,有关人员不到场,不得独自一人拆除。 8、检修用的临时照明灯必须采用低压24伏。池槽、沟道、潮湿场所必须使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9、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作应急之用。 10、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全面检查符合检修规定后,危险场所现场必须有人监护进行检修作业。 第三条 焊接(气割)作业安全规定 1、焊接气割动火,必须按“防火防爆”有关动火规定执行。 2、电气焊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临时外雇的焊接人员必须是有证的。否则不得使用。 3、乙炔器与氧气瓶要分开存放,其距离不少于5米,距离明火不少于10米。 4、电弧焊接(电焊)工具设备要符合标准: (1)电焊机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2)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易辨认,绝缘要良好。 (4)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5、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6、电焊作业,在地面上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靴,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7、焊接作业时,要配带好个人防护面具和口罩、护目镜。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8、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防止电弧和焊渣伤害。 第四条 电气检修安全规定 1、电气检修,要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2、凡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 (1)供电车间导电设备、线路检修,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后方可进行作业。 (2)车间所属电气检修,工作票由车间电工办理,电气负责人审查,主管主任批准。 3、凡是在导电设备、线路上工作(不论高低压)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上挂上“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除专责挂牌人外禁止任何人随意拿掉标志牌或送电。 4、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验明线路确认无电方可装接。 5、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6、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7、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企业电气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由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8、外线、杆、塔电缆检修、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无疑方可进行作业。 (1)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面设置标志,并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杆、塔。 (2)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点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3)对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临近电缆。 (4)遇五级以上大风,严禁在同杆、塔多回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5)在立、撤杆和修正杆坑及在杆、塔作业时,必须认真检查并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线拆除后,应认为线路带电,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并按工作终结,办理汇报手续。 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 篇15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加油站是石化销售系统面向社会,直接为用户服务的零售单位,服务面广,政治性强。为了提高加油站的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做好石油商品的零售供应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石油商品具有易燃爆、易挥发、易渗漏、易集聚静电荷的特性。加油站必须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证安全经营。 第三条加油站要树立“用户至上”的观念,制订服务规范,推广礼貌用语,提高服务质量,站容要整洁。 第四条加油站必建立从站长到第人工程的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并同时制定考评办法和奖惩规定,确保本制度的实施。 第五条加油站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学习石油商品知识和用油机具知识,掌握业务操作要领,熟悉加油站管理制度,并经过地区分公司以上的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第六条加油站工作人员要保持仪容整洁,佩带服务证章,礼貌待客,文明经商,严格执行供应政策、价格政策及有关管理规定,严禁出售掺水掺杂和变质油品。 第七条加油站必须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减少商品损耗,降低流通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第八条加油站必须严格票证、现金管理制度,做到手续完备,交待清楚,记录清晰,帐实相符。 第九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加油站,必须符合设计和建筑规范要求,经过竣工验收,达到设备配套、质量合格、资料齐全,方可投产。投产后,各种设备要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和维修管理制度。 第十条加油站要在站的明显处悬挂中国石化销售公司颁发的统一标志,用以加强职工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工作质量,维护行业信誉,增强行业团结(标志址径为100-150厘米)。标志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制作,悬挂安全可先靠,经常保持清洁完整,维护企业标志的严肃性。 第十一条加油站应采用密闭式卸油方式。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为保证加油站安全营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 (一)每班作业都要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 (二)要有兼职现场安全检查员,负责督促检查加油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成立群众性的消防组织,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加强消防技术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第十三条制订和落实业务安全措施。 (一)制度“用户进站加油须知”内容主要包括: ①站内严禁烟火。 ②严禁在加油站内从中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作业,诸如不准在站内检修车辆,不准敲击铁器等。 ③严禁向汽车的汽化器及塑料桶内加注汽油。 ④所有机动车辆均须熄火加油。摩托车、轻骑、拖拉机等进站前要熄火并不得在站内发动。 ⑤严禁携带一切危险品入站。 (二)加油站内严禁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和逗留 (三)高强电闪、雷击和雷击频繁时,停止加油。 第十四条加强明火管理。 (一)除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固定用火点外,不得自行变更或扩大用火范围和随意动火。 (二)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运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停止加油作业,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三)加油站内不得采用明火取暖。 第十五条加油站车周围其他单位建筑的防火安全距离,加油站内部建筑的防火安全距离及明火作业占与其他建筑物的防火安全距离要符合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油罐通往加油机的输油管路,采用管沟敷设的,管路四周要用沙土填实。 第十七条安全用电规定 (一)加油机底部向上0.5米、水平方4米、油罐口水平方向3米以内为危险区。 危险区内的电器设备的选型、安装、使用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规定。 (二)严禁任何一级电压的架空线路跨越加油站上空。 (三)室外照明灯具,必须是封闭式。 (四)加油站内不得随意拉接临时电线。 第十八条防静电规定 (一)地下卧式油罐要在首尾两端没有两组静电接地装置,其电阻值不得大于10欧姆。罐体与接地极之间的连接扁铁或导线,要采用螺栓连接,并做沥青等防腐处理。其它部位的静电接地装置的电阻值不得大于100欧姆。静电接地装置每年应检测二次。 (二)地下卧式油罐进油管应下伸到距罐底15厘米处,并有弯口。严禁喷溅式进油。 (三)加油机、加油胶管上的消除静电连接线,必须完好有效。 (四)加油站工作人员不得穿着化纤服装。 第十九条消防灭火 (一)加烟站要根据有关规定和本站实际制订灭火战斗方案,并编制图表说明,作为实战和灭火训练的主要依据。内容包括: ①组织领导和指挥系统。 ②加油站的地理位置、油罐数量、容积、加油机位置及管线方向,其它油品的存放地点、数量。 ③灭火操作人员的配备和分工,警卫力量的配备和布置,物资的抢救措施。 ④站内建筑的结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设施及之间距离。 ⑤各部位灭火所需要的灭火器材、数量,现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品名、数量。 ⑥灭火和抢救物资的操作程序、时间要求和应急补充措施。 ⑦对外通讯联络、外部支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二)消防器材的配置: ①设置两台加油机的加油站,要配备3千克二氧化碳火机或“1211”灭火机4个;8千克干粉灭火机或65千克干粉火机2个;石棉被四块;0.5立方米砂箱2个;消防铁锹4把。设置加油机两台以上的加油站,消防器材配置应按比例增加。 ②消防器材的分布要以油罐、加油区为主,摆放整齐、位置合理,道路畅通,取用方便。 (三)消防器材要定人管理,按时检查,经常养护,定期换药,保证完好有效。 第二十条安全检查 (一)加油站站长除加强日常例行检查外,每月要对加油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凡本身能解决的要迅速解决,确有困难的要如实向上级书面报告。拖延不办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二)现场安全检查员要督促本站职工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对违章作业的行为,有权制止和向上反映。 (三)加油站的主管部门每季度和重大节日要定期检查加油站的安全工作。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职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已检查出的隐患整改进度,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组织的活动与作用,各种设备的技术状况等。对于查出问题要分类排队,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第二十一条加油站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地、实事求是地向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发生爆炸、着火、雷击、人员伤亡、重伤致残以及其它财产损失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要通过省、市、自治区公司报告石化销售公司。对发生的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章营业管理 第二十二条营业前的准备工作 (一)交接班内容包括:加油数码累计数、油罐存油量、票证及其它有关事宜,交接清楚,双方在记录上签字认可 (二)接班加油员检查加油设备技术状况。 (三)按照计量人员提供的标准温度下的油品密度,换算调整付油体积。 第二十三条加油操作 (一)用户车辆进站后,加油员要做到车到人到,主动引导车辆顺序进入加油位置。 (二)坚持凭票加油规定。启动加油机前,问清油箱空容量,将加油机上次加油量数字码回零,加油数量必须与收回油票数量相符。 (三)加油员必须亲自操纵油枪。不得折扭加油软管或拉长到极限。加油枪要牢固地插入油箱的灌油口内,集中精力,认真操作,做到不洒不冒。 (四)加油机发生障碍和发生危及加油站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加油。发生跑、冒、洒油料蝗,必须清理完现场后,加油车辆方能离去。 第二十四条不得因结账、清点票款而影响接待用户和营业。 第二十五条加油站停止营业时,关闭加油机,切断电源,关闭油罐进出油管线闸阀,锁好门窗。 第四章接卸与储存 第二十六条散装油品接卸 (一)加油站要根据库存和营业动态,提出分品种的进货申请计划,及时组织货源,防止人为脱销。 (二)油罐汽车进站后,要引导停靠指定位置,关闭发动机,同时停止加油作业(采用密闭式卸油及罐区加油区分开的除外),做好安全警戒,及时安排接卸。 (三)查验送货单据,检查铅封,核对品名、数量、测定进油油罐存量,核算可容量,做好记录。 (四)收卸油品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卸油前接好静电接地装置。现场有专人监护,防止发生炮、冒、混油事故。 (五)卸油完毕,必须上车检查,收净底部余油,稳油五分钟后,复测油罐存量,核对卸收数量,办理签收手续,登记入账。 第二十七条整装油品(含大、小包装润滑油、脂)要清点件数、复验重量、核对唛头无误后办理签收手续,登记入账。 第二十八条散装油品保管 (一)散装油品必须分罐建立商品保管账,及时记录收、发、存动态,保证账货相符,溢耗清楚。 (二)每月测定一次油罐水位,及时排队罐内积水。 (三)按油品种类、规格实行专罐储存。油罐改储其它油品时,要清除罐内存油。 第二十九条整装油品保管 (一)整装润滑油、脂必须入库保管,分类堆放,唛头标记清晰,按品种建立保管卡,定期进行盘点,做到账货相符。 (二)建立桶(听)检漏制度,发现渗漏要及时处理。 (三)刹车油、防冻液一类油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得敞口存放。 第三十条各种油品均须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轮换,并保证出站油品质量。 第五章计量损耗管理 第三十一条加油站必须配备合格的兼职计量人员。 第三十二条计量人员的基本任务; 按照计量操作规程,每次收油作业有后和每日停止营业后,都必须进行计量,做出完整记录,及时提供油罐存油变化情况。 第三十三条新建油罐和各种量器具均须经过检定,合格者方能使用。所有油罐都要编制容积表。第三十四条油罐检定周期为:新罐三年复检,以后每五年进行复检。因某种原因造成明显变形的油罐,必须重新经过检定,方准投入使用。 第三十五条以下计量器具检定周期规定:加油机、量没尽半年检定一次;温度计、密度计每年检定一次;标准计量器按国家规定的周期送检。 第三十六条加油站要逐步配置标准计量器,每月校验一次加油机的精度,超过允差应停止使用。上报有关部门检修。非援权检定单位和个人,不得拆毁计量器铅封。 第三十七条要根据“石油产品自然损耗管理”的要求,按运输、卸油、保管、零售等作业环节建立损耗登统表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降低损耗。 第三十八条损耗的处理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转嫁给用户。 第三十九条散装保管油料必须每天计算盈亏,按月核销。发现屡盈屡亏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加以解决。零售损耗,按月一次核销。运输溢耗,收货方负担定客损耗,发货方承受溢余,责任方负责超耗。 第六章设备管理 第四十条油罐 (一)油罐安装要成水平状态,倾斜比不得大于8%。 (二)油罐防腐保护层完好。直接埋入地下的油罐,投产三年以后,要注意检查防腐层。 (三)油罐罐体无严重变形,无渗漏。 (四)油罐清洗周期:轻质油罐不得超过三年,结合清洗,检查罐体腐蚀程度。罐壁4毫米的余厚小于2.5毫米,应停止使用。 (五)每个油罐都要有标明所装油产品的明显标志,严防混油。 第四十一条油罐附件 (一)入孔与油罐连接螺栓齐全、坚固 (二)进出油管、量油口,入孔联接牢固,不渗漏件齐全。 (三)阀门保持启闭灵活,关闭严密,无渗漏现象。 (四)阻火器完好有效。通气管直径不小于50毫米;距地面高度小少于4米,且要高出加油站建筑物顶部。 第四十二条管线 (一)管线每一至二年进行一次强度试验。 (二)直接进入地下的管线,投产五年后,每年要开挖检查,发现防腐层失效和渗漏时,及时维修。第四十三条加油机及附件 (一)加油机的计量误差不得大于±0.3%。 (二)不得用水校验加油机,以防机件锈蚀。 (三)严寒季节要做好加油机的保暖工作,防止加油机内有水结冰。 (四)加油机的机械磨损部位应经常加润滑油。 (五)加油机要定期检修,检查各个部位、零件的技术状况。检查周期:大修3年;中修1.5年;小修0.5年。 第四十四条加油胶管应能经爱5公斤的试验压力,有足够的挠性,使用方便。 第四十五条加油枪应启闭灵活,密封良好。 第四十六条汽车底盘升降机应升降灵活,机体完好,定期检视油标,发现液压油量不足、油质不纯、要及时补充、更换。 第四十七条空气压缩机的工作压力不得超过铭牌规定数值,每天应放掉贮气桶内的水,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安全阀,每月清洗一次过滤器,每季度换一次油,每年必须做一次受压试验。 第四十八条加油机上部的照明度一般不应低于100勒克司。 第七章综合服务管理 第四十九条开展洗车服务。洗车污永不得随意排放,防止污染环境。 第五十条开展润滑服务。注油量达到润滑标准,合理用油,节约用油,保持场地清洁。 第五十一条开展蓄电池电质检查服务。充电要达到规定电压。 第五十二条开展汽车尾气排放标准测定服务。 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 篇16为验证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有效性、适宜性,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市场各部门、各层次人员。 二、职责 1、总经理负责全城绩效评定管理工作。 2、分管安全领导负责标准化实施性、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及负责绩效评定工作的实施、落实、组织和协调。 3、安全办负责搜集相关资料、拟定评定计划等。 4、各部门负责总结、报告标准化实施的绩效及持续改进的计划。 三、程序 1、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 2、安全办收集日常标准化管理的相关资料和目标完成资料。 3、各部门提供标准化管理、隐患以及整改、持续改进的计划等资料。 4、各部门将绩效资料报安全办,安全办对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对上报材料进行验证检查,然后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在绩效评定会上报告安全标准化实施和安全目标完成情况,以及绩效评定的依据。 四、绩效评定的实施 1、总经理负责主持绩效评定会议。 2、分管领导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安全生产目标以及各部门分解的安全目标完成情况,现场安全状况、隐患整改情况及安全标准化的'要求存在的差距等。 3、各部门报告标准化实施的绩效、规章制度的贯彻、隐患及整改情况,并提出改进、变更、纠正预防建议。 4、做好会议记录并备案。 五、标准化绩效评定内容 1、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 2、各种规章制度、安全责任制的适宜性。 3、现场安全状况与标准化的符合性。 六、绩效评定的输出 1、通过绩效评定,就以下几方面找出存在的问题:安全管理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制的贯彻、安全责任的履行、系统运行、检查监控、隐患整改、考评考核等。 2、安全管理部门将存在的问题汇总报上安委会,安委会讨论制定纠正预防的管理方案,纳入下一周期工作实施方案中。 3、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果。包括标准化取得的绩效,存在的问题,市场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部门,各部门立即进行整改纠正或修订工作计划。 七、绩效评定结果考核 1、根据对各部门绩效的考评,依照安全生产奖罚规定予以奖励和处罚。 2、依照日常安全管理绩效,对每个员工予以奖罚兑现。 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 篇17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单位负责人必须按程序及时、准确、完整上报,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二、发生事故后,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 1、轻伤事故,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处理解决。 2、重伤以上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同时,立即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接到报告后通知相关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会主任并得到批准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如实的向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报告。 3、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单位名称、企业规模、单位地址、事故发生地地址、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事故报告人的单位、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 4、发生事故后,单位负责人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记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不得伪造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不得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 6、事故发生后,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小组,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扰、干涉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7、在事故调查期间,单位负责人不得擅离职守,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8、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违法行为,单位和任何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有关部门举报。 9、按规定将事故情况报告有关部门和通知接待单位及家属; 10、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11、事故调查处理后,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的原因未能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和相关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及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 篇18为加强我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到实处,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园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下旬检查一次,不得漏检。每次检查都必须严肃认真。 二、检查项目: 1、校舍的门窗、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厕所、围墙、大门是否有隐患。 2、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3、学校用水,电路、电器设备、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查。 4、学校运动场地、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5、对教学楼和宿舍楼的`楼梯、走廊、防护栏进行安全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6、学校每星期都要对学校厨房的食品和小卖部出售的食品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并作出相应的处罚。 7、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8、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 篇19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我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制定我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本公司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培训方式采取由公司自行组织培训形成进行。 1)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2)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特殊工种(电工、焊工、水工、制冷工等)每年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5)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6)从事关键岗位工作的人员必须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取得岗位操作证书,持证上岗。特种工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7)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公司、管理处(部门)、班组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8)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等,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9)管理处(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管理处安全制度、相关工作现场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10)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建立义务安全队伍安全教育制度。 1)义务安全队伍所有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业技术培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义务安全队伍中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地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三级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实行安全教育培训登记制度。 总经理办公室必须建产所有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 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检查制度 总经理办公室对本公司(包括义务安全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没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规定的,将追究主管负责人的责任。 二、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⑴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执行情况,查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情况。 ⑵查隐患:查安全文明生产情况,机电设备、各类建筑物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走道、低凹、地坑有否安全可靠护栏或盖板,废气、废液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等现象及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等。 ⑶查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 A每天巡回检查情况B每周安全员例会情况C每季安全主任例会情况 2、公司级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季一次,由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召集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定人、定时整改。 各管理处每月进行一次由各部门主管参加的安全检查例会,检查整改情况,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各班组每班进行“班前五分钟警示教育”,班中巡回检查,“下班前(后)三分钟安全检查”总结。 3、组织各专业性、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做好各类应急措施。 4、按《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考核条例》规定执行奖惩。 三、劳保用品发放制度 1、为了确保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防止工伤事故,改善劳动条件及职业病的发生,按国家规定,职工工作时应穿戴好公司供给的有关防护用品。 2、从事生产劳动的员工,根据实际情况,按不同的工种发放不同的防护用品。 3、各类劳保用品按发放标准由各部门、管理处负责人(或授权人)申领单到总经办领取。 4、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本公司劳保用品采购工作。供应商必须具有劳防用品生产、销售资质,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每月向总经理办公室通报费用支出情况。 5、需调整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时,由各部门(管理处)通知总经理办公室。 6、按照同行业、同工种享受同等标准,同时兼职多工种者,执行其中主要工种的标准,不得重复领用。 7、从事有毒作业的防毒面具,以及工程维修人员使用的工具包、安全带、安全绳、防护罩等均列入发放防护用品之中,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按规定领取。 四、隐患整改制度 1、公司及各部门(管理处)、班组安全员及员工检查、巡视或工作时,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汇报各级安全负责人。 2、各部门(管理处)安全负责人应及时安排存在隐患设施的整改。 3、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填写二联单,存根联留相应安全主管部门,反馈联交整改部门、管理处。整改完毕反馈单签名盖章后交相应安全主管部门。暂时无法整改的项目,必须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五、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各类人员及设备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公司主管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及工会。 2、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救护,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3、由公司安全事故调查小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专人负责写出事故报告,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有关善后事宜。 4、召开事故分析会 ⑴分析原因; ⑵明确及追究责任; ⑶落实整改措施; (4)教育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吸取教训。 5、按公司《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考核条例》处理,事故报告登记存档,并上报集团公司。 六、安全技术经费计划制度 安全技术经费计划是公司从全局出发,有计划、有步骤的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而编制的安全技术工作上规划,是公司财务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1、安全技术经费计划的编制 1)部门(管理处)应根据公司要求在每年第四季度编制下年度安全技术经费计划。 2)主管副总经理和公司安全主任应组织各职能部门,广泛吸取员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编制本公司的年度安全经费计划报公司财务部审批。 2、安全技术经费的使用管理 1)安全技术经费计划经批准后,要纳入公司年度维修施工计划、财务计划,物质供应计划、采购计划,以保证安全技术经费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人力、财力,保证计划的实施。 2)财务部门根据批准的安全技术经费计划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建立该项经费科目,专款专用,保证计划的实现,并准确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情况。 3)各部门(管理处)要设立安全技术经费使用台帐,并将使用情况按季报公司财务会计部。 4)公司所辖小区(大厦)安全技术经费计划的实施情况,要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以保证安全措施经费计划按期实现。 七、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制度 1、各部门(管理处)必须根据与公司签订的安全责任书中安全管理目标,细化分解,并与各所属部门及班组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2、安全目标责任书必须明确事故指标、安全指标和安全文明小区达标的标准,及奖罚硬指标。 八、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1、为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无事故,所辖小区(大厦)达到安全文明小区标准,针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管理、治安、消防等方面的考核,制定本制度。 2、本考核制度内容详见公司《目标、指标考核办法》 3、公司每半年对部门(管理处)负责人进行一次考核。责任制考核共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档。对基本称职人员提出要求以示警牌,对不称职的调离工作岗位。 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 篇20一、食品安全综合检查管理制度。 1、新《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严格按照餐饮许可范围(餐饮许可证的备注)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量化等级标志、营业执照等合法经营的证照。 2、新《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须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4、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有关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以备查。 5、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6、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宜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7、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8、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9、不断加强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结合餐饮业监管的具体要求,积极采用“五常法”等先进食品安全管理方法,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公示宣传栏。 二、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2、制作凉菜、烧卤熟肉、生食水产品、西式糕点、裱花蛋糕等直接入口的较高风险食品,必须有相应许可项目,并应严格按照专间要求进行操作。禁止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超出供餐能力承接大规模聚餐活动。 3、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食品原料应保证来源合法安全,禁止生产经营新《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食品。加工食品用水禁止使用自蓄水池等二次供水受污染或消毒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情形;不需要再加热的即食食品冲洗水、即食用冰的水源需要使用净水处理器(能提供该产品涉水安全证明),并能提供近期的水质合格检测报告。 4、加工经营过程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加工、存放;员工要经常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消毒手部,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应即暂停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5、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对其表皮进行清洗消毒,或剥去果皮后食用。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使用禽蛋前应先清洗、消毒外壳。 6、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产品,外购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均须彻底加热,中心温度应高于70℃。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60℃以上)或冷藏(10℃以下),如在常温下保存,应于出品后2小时内食用。 7、禁止使用河豚鱼、毒蘑菇、发芽马铃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餐饮业禁止使用亚硝酸盐;豆浆、四季豆等食物,应按要求煮熟焖透,谨慎提供贝类、海螺类、深海鱼,禁止提供不新鲜或腐败的青皮红肉鱼,有效预防豆浆、四季豆、瘦肉精、雪卡毒素、组胺等中毒。 8、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及售卖间,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 9、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组织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停止生产销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 10、按照新《食品安全法》规定: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对需要召回的食品,应当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 三、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尤其是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岗位的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须先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杜绝先上岗后体检,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及时组织办理 《健康证》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办证,组织每日人员到岗时“晨检”,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食品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新《食品安全法》第44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应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并建立培训考核档案。 从业人员是指餐饮业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及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2、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依法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食品安全管理员应持有相应级别的培训合格证上岗(监管部门认可的证书)。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及考核计划,定期组织有关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培训考核,使每名员工均能熟练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4、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5、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形成表格化归档,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五、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1、依据新《食品安全法》第53、60、92的要求和124、125、136条的罚则最新规定、《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规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并便于溯源。 2、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常用鉴别常识。 3、应当到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 篇21劳动防护用品是劳动者在生产劳动中,保障人身安全的重要物质条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形式或用其它物品替代。 一、生产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由公司物资供应部组织落实。 二、采购人员,必须购买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劳保库房人员,必须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分类存放,防止变质和失效,并建账登记。 三、库房应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检测,过期失效及时更新更换。 四、库房严格按照领用手续、规定和标准发放。 五、新入厂职工、转岗人员、复工人员劳保用品的发放,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后(见教育卡或本厂安全主要负责人的审批手续)才能发放。 六、对于因工作特殊或抢险、救灾后,劳保用品损坏或失去其应有功能时,本人可以提出申请,本部门负责人确认,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厂安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提前报废更换。 七、职工在使用期限内离岗时,领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按公司规定到主管部门办理销账手续,并按一定比例折价。 八、厂内职工,上班后必须按规定正醛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正确着装和使用者,依据本所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九、从业人员所在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必须随时检查所在岗位人员的劳保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对不正当使用,经教育不改正者,予以处罚。 十、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应根据公司的所有工种和类别,制定出发放标准明细表。 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 篇22一、电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专门业务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二、电工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三、用电设备、设施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而且不允许超负荷使用。 四、电源导线不许缠绕和捆绑在金属管道和金属构件上。 五、未经允许不得私接乱拉临时线,和使用电炉子等表面炽热的电器。 六、移动电源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胶护套线,严禁使用塑料双绞线。 七、电线接头必须压接牢固,并绝缘包扎良好。 八、胶盖闸用于电源开关使用时,胶盖闸内装设与设备负荷相匹配的保险丝或易熔片,不准用铜丝或铁丝替代保险丝。 九、凡是电器(设备)本身的电源线是三极插头的,就应采用已接好地线的三孔插座。(接地极不准甩掉不用)。 十、对用电炊事机械、设备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禁止同一开关电器同时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 十一、对漏电开关应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失灵的漏电开关应及时更换。 十二、使用60瓦(不含)以上的灯泡要用磁灯口。 十三、组合插座及插座电源导线应完好无损,不得吊挂使用,不允许超负荷使用,严禁使用伪劣插座。 十四、电气设备维修、检修必须由正式电工进行双人作业。 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 篇23保护和改善矿区环境质量,维护草原生态平衡,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矿区环境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机构与职责 第一条生产技术科为矿环境保护业务管理部门,对全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生产技术科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矿环保管理。 第二条矿环保部门的环境保护业务职责为: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上级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制定矿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标准;负责编制矿设计中环境保护篇章;参与审定矿各类污染物防治措施。 2、监督与管理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落实情况。 3、监督管理各基层单位污染源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转与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4、组织开展采区表土回收及排土场复垦规划。 5、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做好污染物治理技术改造。 6、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教育。 第三条各基层单位环保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 1、各有关单位要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建设管理工作,要把环境保护做为日常工作的考核内容,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组织贯彻落实矿环保部门下达的环境保护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环保及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3、各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污染物排放与治理情况,协助矿环保部门加强对环保设施的`运行、保养、操作的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运转率和完好率,使污染物达标排放。 4、及时向矿环保部门反映环境保护出现的问题。 二、生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第四条矿新建、必建、扩建与技改工程,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贯彻落实初步设计中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五条采区腐殖土要单采单放。 第六条对达到设计高度的排土场逐步复田。 第七条生产作业区粉尘做到洒水车定时洒水降尘,以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危害。 第八条加强废油回收及集中管理,提高生活污水质量,保证达标排放。 第九条尽量争取内排。 三、环境综合治理 第十一条环境综合治理是环保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矿环保部门与有关单位协作,做好综合规划与治理工作。 1、合理规划矿绿化、美化设施,建设清洁优美的现代化露天矿。 2、垃圾定点排放,严禁在工业广场内随意排弃垃圾。禁止焚烧废弃的橡胶、沥青、废纸等。 四、奖罚 第十二条在矿环保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予以奖励。 第十三条矿环保部门在请示矿领导后对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加倍处罚。 1、造成污染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事故发生后不及时向环保部门和矿领导通报的给予加倍处罚; 2、对限期治理的项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 3、在工业广场内焚烧废弃的垃圾、沥青、橡胶等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 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 篇24一、对需要做超声检查的病人,由接诊或经管医生填写申请单,超声医生检查前应详细阅读申请单,了解病人是否按要求做好准备,危重病人检查时应有医护人员护送或到床边检查,需预约时间的检查应详细交待注意事项,发现有患传染病的患者,应安排最后检查,检查完毕后严密消毒仪器和用具。 二、报告时限:患者检查结束后,检查医师及时准确书写、签发诊断报告,平诊病人出具结果时间≤20分钟,急诊病人出具结果时间≤15分钟;如遇“危急值”情况,应电话报告临床医生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诊治,并在超声科“危急值”登记本上详细记录接诊情况。 三、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到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生联系,共同研究解决。 四、报告要认真的查对姓名、性别、年龄等一般项目,严格查看报告内容,是否有差错,是否有遗漏,然后签上全名。 五、报告要亲手交到病人及家属手中,必要时由患者及家属签名方可发出。 六、各种检查记录应保管好,建立档案,经过医务科批准和/或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借出。 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 篇251、为了提高质量意识,保证工程质量,避免事故隐患,根据《云南省煤矿安全程度评价办法》要求,制定本制度。 2、矿井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和通风设施的施工及设备安装应当做到: ①、施工和安装前,由工程技术人员制定措施,没有措施的不许施工。 ②、加强施工和安装过程的检查,确保施工和安装按照事先制定的措施进行,防止偏离。 ③、施工或安装结束,应当由矿组织验收,确认合格,方可移交使用。 3、工程技术人员编写规程和措施,应遵守行业有关规定和标准,贴合矿井实际情景。 4、检查、验收人员必须熟悉本专业的质量验收标准和规定,检查时应携带相应的检查、检测仪表。 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 篇26第一条为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规范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以下称: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行为,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监督执法人员”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从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监督执法人员应当拥有当地人民政府颁发的福建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经当地人民政府注册的行政执法证,并具有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执法专业知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培训是指以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为目的进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专业技术的培训。 第四条培训分为资格培训、年度培训、不定期培训三种。 资格培训,包括行政执法资格和建筑工程安全监督专业知识培训。“监督执法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任职。 年度培训,包括“监督执法人员”补充更新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的再教育。年度培训成绩作为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监督执法人员”,必须经年度考核合格,才能继续在岗任职。 不定期培训,根据国家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在岗“监督执法人员”的工作需要,实施的针对性较强的法规和专业知识,以及安全生产形势教育等的培训。培训可作为继续教育的内容。 第五条“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类负责的原则。建宁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的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由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统一安排实施。 第六条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可以采取分散自学和集中培训、统一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第七条监督执法人员必须认真参加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 篇27(一)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行政建立三级安全管理网,工会设立三级劳动保护监督网,并认真开展活动。 (二)行政三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由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领导机构,安全技术部、义务消防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以及按国家、地方规定的标准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注册安全主任)作为机构。而车间主要负责人以及车间专(兼)职安全员及班组长,班组义务安全员,作为行政二、三级安全管理网络的组成部分。 (三)企业工会为一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机构,车间副主任工会小组长及车间义务监督员议价班组副组长及义务监督员分别组成二、三级劳动保护监督网络。 (四)行政三级安全管理网络体系以及工会三级劳动保护监督体系,各自每月要举行一次工作例会,安全技术部及工会分别主持例会,主要议题为工作总结,讨论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阶段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完成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等。 (五)厂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技术每月应对车间、班组下达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及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的任务,并逐月检查、跟进与总结。 (六)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每季要填报安全生产季报书;各只能部门负责人每月要填报安全生产月报书,由安全技术部汇总,审查、并处理报告书反映的重大问题。季报书、月报书要求填写规范。 (七)车间、班组对安全技术部下达的.月度安全生产活动计划和任务,要按时按质完成,未能完成的应在月度报告书加以说明。 (八)安全技术部应对三级管理个监督活动所形成的全部资料,汇总整理成册,并且存档。 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 篇28一、凡进入我公司短期务工的农民工、临时工和外单位人员(以下简称劳务人员),用人部门必须对他们进行岗前培训、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能从事各自岗位工作。 二、外单位人员作为工作负责人从事涉及项目部设备用电工作的,必须将名单报项目部安全科审核备案。 三、使用劳务人员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定期组织在岗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学习,严禁违章作业,盲目蛮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劳务人员不得从事生产技术岗位上的工作,若确需顶岗操作,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凡从事电工、起重工、金属焊接(气割)、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否则一律禁止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五、施工现场各岗位的劳务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满足国家或行业标准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的安全、健康; 六、施工现场各班组使用的劳务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法规签订劳务合同; 七、劳务人员的劳务合同书一式二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由用人部门存档; 八、项目部使用劳务人员必须经过领导同意,严禁私自聘用。 九、杜绝违反上述规定使用短期合同工、临时用工,如检查发现公司还将视事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用人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及有关责任者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 十、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及各项目部; 十一、本规定解释权属浙江路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安全部,协助部门行政办公室。 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 篇29本企业为明确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其获取的渠道,保证生产运行的各个环节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与更新的控制。 二、职责: 1、 安全管理员有责任通过各种渠道获取与本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并负责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确认其适用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清单。 2、 安全管理员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三、工作程序: 1、与本企业活动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包括:国家、行业、地方质量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及其他规范性要求。 2、获取方法: 1)安全管理员应经常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部门保持联系,主动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也可通过出版机构、书店、报刊、杂志、互联网进行补充,以确保本企业在生产活动中能获取最新的有效版本。 2)安全管理员负责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公安、消防、社会和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获取有关国家、行业、地方职业健康安全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安全管理员负责通过技术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获取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其它要求。 4)其它相关人员负责通过相应国家职能部门获取有关国家、地方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确认、分发和更新 1)安全管理员根据以下条件确认获得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是否与本企业的安全、环境和职业健康有关;是否为最新的版本。 2)安全管理员负责保存与本企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更新时,应及时修正清单,将新的内容补发到全体员工手上,并对旧的文件做相应的处理。 4、执行:安全管理员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四、记录: 按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进行填写、存档。 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 篇30为切实将安全生产纳入日常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有效地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街道和村、社区安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认真分析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人。会议设立专门记录并做好会议记录。 二、安全生产例会由街道、村、社区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三、安全生产例会参加人员: 1、各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 2、存在安全隐患企业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3、各级安监干部、专(兼)职安全员; 四、安全生产例会的主要任务: 1、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2、回顾、总结、分析或通报本街道、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交流或经验总结; 4、研究、部署、督促、检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 五、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项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或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 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街道安监办负责通知。 七、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相关材料由街道安监办负责组织。 八、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作出的决议和工作安排,街道安监办负责督办、检查。 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的工作落实情况,由各村、社区报街道安监办汇总后,上报区安监局。 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 篇31为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严格奖惩,特制定本制度: (1)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部门,依照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制定本部门、单位(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确保年度目标的完成。 (2)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部门,对上级下达的目标进行量化,并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把职责和责任落实到基层、车(船)头及业主、人头。 (3)各村(居)委会、单位对举报和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经费,按要求落实整改,凡未采取措施落实整改的,对责任单位领导及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并限期落实整改。 (4)各村(居)委会、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制定考核细则,实施严格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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