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工作管理制度 |
范文 | 工作管理制度十一篇 工作管理制度 篇11、具体负责驾驶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派车,及时发放油料。 3、根据出车情况登记出车时间,用油数量,出车天数,按月计算出单车油耗。 4、根据驾驶员提出的车辆维修申请,及时检查车辆故障情况,提出维修意见,维修金额较大时,报有关领导批准。维修后要做到跟踪检查,确保维修质量。 5、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了解各种车辆的工作状态和各驾驶员的工作情况。 6、及时将驾驶班工作情况向办公室汇报,处理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管理制度 篇2一、员工佩挂工作牌的适用场所 1、公司办公区域; 2、参加展示会或从事招商工作的其它公共场合; 3、公司举办的集体活动; 4、公司要求佩挂的其它特殊场所。 二、员工工作牌的佩挂要求 1、员工在进入写字楼前必须佩挂好工作牌,以便保安人员的检查;外出公干也须佩挂好工作牌走出办公楼; 2、员工工作牌佩挂时间为员工在公司办公区域时的任何时段; 3、工作牌只能佩挂在胸前,严禁随意挂在胳膊、皮带或背部等处; 4、不得在工作牌上安置或粘贴其它饰物,严禁任意与同事调换工作牌; 5、员工应爱护公司工作牌,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尽快到公司运营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平时须妥善保管和爱护工作牌,不得随意乱放乱扔。 6、员工所配挂的工作牌必须是由公司按统一规格和样式设计和制作的工作牌,不能是其他与公司无关的牌证等。 三、员工佩挂工作牌的管理规定 1、员工工作牌佩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由运营中心负责; 2、如发现员工不佩挂工作牌,保安将不允许进入办公场所,由此所带来的后果自负; 3、员工在公司内未佩挂工作牌的一次扣罚5元。如有损坏应及时报运营中心补办,补办费用自理,如在工作牌上乱涂乱写,或严重损坏影响公司形象,或胡乱挂其他牌充数者,一次扣罚10元; 4、如有丢失工作牌者,应及时到运营中心处补办,补办工作牌的费用自理;如丢失未报者将加倍处罚,一次扣罚10元,补办费用自理。 工作管理制度 篇31、学院涉外接待部门在接待参观的外宾、外籍专家、外籍教师等涉外人员来院之前,必须与保卫处联系,由保卫处协助外事办公室共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外宾参观,外事办公室要事先通知有关部门,做好接待准备工作,保卫处会同接待部门检查保卫措施落实情况。 3、在外事活动中,外事办公室要教育所有接待、服务人员遵守外事纪律,注意保密工作,做到“内外有别”。既要热情周到,又要维护国家安全,防止泄密。 4、外籍人员来校参观、讲学、任教、住宿、用餐、乘用、旅游、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等各个环节的保卫工作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外办和保卫处互相配合,检查落实。 5、涉外工作中发生刑案,治安事件,由保卫处和公安机关查办。 工作管理制度 篇4为了保证超前钻探工作有序进行,防止超掘现象的发生,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工作程序 1、掘进队组每日必须按要求将工作面实际进度报调度室; 2、打钻结束后,掘进队组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将打钻结果报地测科; 3、地测科参照调度统计进度和掘进队组报送的打钻记录,分析掘探情况; 4、在次日调度会上,地测科负责对上个工作日的超前钻探工作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当日超前钻探工作进行安排。 二、通报内容 1、各掘进队组剩余允许掘进距离情况; 2、各掘进队组超前钻探情况; 3、超前钻探工作安排。 4、在技术、工程、设备管理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和存在问题。 5、工作面超掘情况。 工作管理制度 篇5一、采购部职能: 1、负责本公司正常运作所需各种物资采购工作。 2、负责对与合作单位的业务评估,合同、协议的签订及执监督的交接手续。 3、负责各种形式的招标投工作,编制采购文件、资料,并做好采购记录,办理商品采购业务。 4、负责了解各种市场信息,及时掌握市场及供应商变化情况。 5、负责价格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组织、考察,提供标底估算价。 二、采购部各职位职责: ⑴采购部经理工作职能: 1、及时为生产经营提供所需的原材料以及其他物资。 2、掌握市场信息,优化进货渠道,降低采购费用。 3、会同财务部确定合理的采购批量,及时了解存货情况,合理采购。 4、汇总各系统的物资需求计划,平衡采购计划。 5、评审供应商选择、建立供应商档案。 6、组织采购合同评审,签订采购合同,实施采购活动。 7、建立采购合同台账,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8、对大型采购进行比价或组织招标、竞标活动。 9、采购物资的报验和入库工作。 10、采购过程中的退、换货工作。 11、采购合同、档案及各种表单的保管与定期归档工作。 ⑵采购专员工作职能: 1、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服从采购部经理指挥和有关人员的监督检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对采购的物资进行询价(至少三家)。 3、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并报采购部经理审批。 4、根据批准的采购申请单和询价结果实施采购,并负责索取所购物资的发票和单据以及相关资料,协助做好验收工作。 5、参加商务谈判和拟订合同条款。 6、协助采购部经理管理合同的副本,建立台账,进行合同登记,掌握合同的执行情况。 7、优化采购渠道,适时填报供应商审批表。 8、协助采购部经理进行供应商信用评定,据实提出对供应商信用评定意见,建立健全供应商档案。 9、根据供货合同或订货单办理催货。 10、具体办理采购物资交接、验收、报帐手续。 11、及时向供应商反馈原材料质量信息。 12、办理采购退货或换货。 13、协调购入物资的运输工作。 14、积极参加培训活动,努力钻研本职工作,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 15、做好业务记录以及记录的保管或移交工作,保守公司秘密。 16、完成采购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并及时复命。 ⑶统计专员工作职能: 1、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服从采购部经理指挥和有关人员的监督检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负责采购计划的保管。 3、负责物资市场信息的收集。 4、负责采购合同的保管和登记。 5、负责采购报表的编制。 6、负责供应商质量评审。 7、负责物资使用质量信息的收集。 8、协助采购部经理进行供应商信用评定,据实提出对供应商信用评定意见,建立健全供应商档案。 9、根据供货合同或订货单办理催货。 10、积极参加培训活动,努力钻研本职工作,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 11、做好业务记录以及记录的保管或移交工作,保守公司秘密。 12、完成采购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并及时复命。 宾馆采购部员工工作职责 1、完成宾馆各类物资的采购任务,并在预算内做到货比三家,择优选用,开源节流,达到控制成本的目的。 2、在从事采购业务活动中,要遵纪守法,讲信誉,不索贿,不受贿,廉洁自律,与供货单位建立良好的关系,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开展业务活动。 3、采购员必须经常了解自己购进货物的质量,以及使用部门的意见。 4、采购员必须经常了解市场行情,掌握供货渠道,减少供货环节,以便能随时满足使用部门对货品在质量,数量,价格和采购费用等方面的要求。 5、采购员有义务向使用部门推荐使用的新产品 6、采购员有义务对仓库及使用部门的积压物资或长期不使用的物品,进行处理及推销工作。 工作管理制度 篇6项目部试验室土工工作间管理制度 一、与试验无关的物品一律不准带入工作间内,并不得在工作间内做与试验无关的其他工作。 二、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土工试验规范和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熟悉仪器设备性能,并能熟练正确的操作。 三、进行大型试验时,必须事先制订试验计划,对人员组合、设备配置、试验程序、标准及方法等作出详细安排。 四、严格按标准、方法进行操作,认真填写记录、报告。试验后要填写仪器设备使用登记簿。 五、仪器设备要按规定进行保养,所用计量器具要按周期进行检定。 六、试验结束后要切断电源,并将仪器擦拭干净,室内要保持整齐、清洁。 工作管理制度 篇71、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办公室成员应根据文件规定,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并根据我校外事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完善涉外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协调各部门的贯彻执行情况。 3、做好外事归口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外教的选聘及合同签订工作。审核、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有关手续和证件。 4、做好外教的工作及日常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外教在校期间工作及生活舒心。 5、严格按照合同安排外教的教学工作,及时告知外教有关教学、作息时间及节假日等事宜。 6、负责审定外教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和教材,了解和检查外国专家教学进度,并对外国文教专家的课程课件进行指导和存档。 7、建立听课和评估制度,及时了解外教的教学态度和教学效果。 8、妥善安排好学期和年度外国专家考核工作,制定相应表格并进行教学比武和表彰。 9、做好外国专家调研工作,为学校外事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10、负责组织接待来我校参观指导的其他重要贵宾;接待来我校进行外事公务活动的政府工作人员;统筹安排校党政领导会见外国专家和会谈礼仪等有关事宜。 工作管理制度 篇8第一条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同时为了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知识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培养和造就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提高公司的整体科研实力,并推动民族通信产业的发展,建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工作站接受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第三条成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直接接受工作站站长的领导: 1、负责工作站的人才招聘(与人力资源部的协调工作)、人才培养管理和行政协调工作,包括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设立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单位的联系,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工作。 2、负责与博士后科研工作有关的科研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年度博士后工作和预算计划,研究课题的编制和发放;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落实、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经费预算的落实和管理、项目的内外协调;项目的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负责博士后课题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保密和归属等问题的处理协调工作,并在技术、人力、物力上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负责博士后日常生活的安排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作站的有关重大问题通过召开工作管委会会议决定。 第五条招收对象 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尚未正式安排固定工作单位或未到工作单位报到、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者,均可向有关设站单位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科研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 第六条所需材料 国内博士生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包括: 1、《博士后研究人员登记表》; 2、博士学位证书(如证书未发,可由博士培养单位出具答辩证明)。 国外博士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研究人员,需送下列材料: 1、经住外使馆教育部门签署意见的《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登记表》一份; 2、博士学位复印件或其他学位证明材料; 3、博士生导师或研究课题负责人两人(至少一人是国外的)的推荐信。 第七条招收专业及人数 根据需要,联合培养博士后的专业初步定为:无线、通信、网络、计算机、微电子、管理等专业;具体在站人数视公司科研开发需要而定,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今后根据需要逐步扩大专业和人数。 第八条博士后课题 课题由公司技术部门提出、立项,课题接受工作站的管理,纳入公司研究院科研开发计划、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如博士后自己确定科研课题,需事先征得流动站和工作站有关专家的评估认可,并经工作站管委会批准方可。 第九条进站程序 1、进站博士后由工作站和流动站联合招收,双方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报人事部备案,办理进站手续。 2、工作站根据公司确定的科研课题,从流动站推荐的博士生中择优录用,在双方确定接受意见后,博士生申请进该流动站进行该课题的研究。 3、确定最终接受意见后,为保证博士后培养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和相关的流动站所属单位签订《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各一份,并报人事部博士后管委会备案。 4、流动站派出相关专业的博士后导师,公司选派相关的技术指导人,共同组成博士后科研项目小组,双方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协助和参与课题研究。 5、博士后通过调研,最长在三个月内完成科研立项的可行性科研研究报告,包括:详细的科研目标、进度和阶段计划、经费计划、人员计划、仪器设备要求等,递交工作站,经技术部门评审确认后,正式立项,立项批准后工作站向博士后下达任务书,并由工作站、流动站、博士后三方签定《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6、需要提交给流动站资料有《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审查意见表》、《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第十条在站期间 博士后在站期间一般为二年,以工作站工作为主,在流动站工作不超过三个月(视具体人员情况而定),由于课题进度等工作方面的客观原因需要延长的,由本人申请和双方专家确认,经工作站和流动站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延长一般不能超过一年。 第十一条博士后在站期间,如不适合或因病不能继续做研究工作的,工作站报申请人事部博管会批准,劝其离站,并终止其相关合同。 第十二条为保证课题的顺利进行,博士后在站期间除非委派,否则不能申请到国外进修,擅自出国者作自动离站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博士后确因需要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学术交流活动,或从事与课题直接相关的工作的,需报请工作站管委会批准同意后,可以办理出国手续。预期不归,按自动离站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博士后离站,流动站和工作站应安排博士生继续该课题的研究,保证课题不中断运行。 第十四条职称评定 工作站和流动站结合博士后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取得的科研成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请有关机构,评定在站博士后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第十五条成果评定和分享 由工作站提出课题、研究项目、提供研究课题经费和日常经费,博士后人员主要在工作站完成研究工作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其成果归公司。 如果研究项目是工作站和流动站共同完成的,或是流动站有阶段性成果转让,则研究成果应该归属该工作站和流动站,双方应先签署协议进行处理成果归属。 博士后研究成果,未经公司批准同意,不得公开发表有关论文或进行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 第十六条考核 博士后在站期间,由工作站或和流动站共同进行进行阶段考核,一般每半年考核一次,并作为奖励的主要依据。 第十七条奖惩 1、为激励博士后在博士后科研工作期间多出成果、早出成果,在考核的基础上将对表现突出的博士后进行表彰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管委会确定。 2、博士后在站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一切违反工作站规定的行为,将给予处罚、处分、留站察看、驱逐出站等处分,处罚的最终决定由工作站管委会决定,期间可参考流动站的相关意见。 3、对在科研中有创造性成果、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具有显着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博士后,应给予重奖,具体奖励办法由工作站管委会决定。 4、在推荐和评奖中,应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对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有关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撤消奖励,退回颁发的奖金,并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处分。 5、对博士后在站期间泄密或窃取公司技术获利的,或利用工作时间,利用工作站或流动站工作设备和资源,从事与工作站博士后科研项目无关的工作,视情节轻重作出批评直至驱除出站处理,对造成损失的,将根据国家相应的法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博士后因任何原因,中途离站的,公司将终止博士后及家属、子女的一切安排和享受的一切待遇福利;对违反工作站或流动站有关规定的,将视具体情况,根据有关制度和法规,作出相应的处罚。 第十八条经费及管理、生活福利 博士后的经费分日常经费和科研经费两部分: 1、日常经费及管理 日常经费由工作站和流动站共同管理 根据企业应提供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博士后日常经费的规定(目前国家标准为二万元/年),主要用于支付国家规定的博士后的工资、津贴及流动站的行政管理和专家指导费用,原则上博士后应等同本单位同岗位、同等技术人员的待遇,工资待遇视具体博士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在6000-8000元/月左右),流动站专家的费用在《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中明确规定,如博士后研究工作需要延长的,工作站应继续提供相应的日常经费。 2、科研经费 (1)科研经费由工作站统一管理,博士后所需的科研经费,统一纳入院办科研开发经费管理。 (2)每个博士后课题的项目经费预算(包括博士后在流动站或工作站期间发生的费用)需在可行性报告中提出,费用专门设立公单,帐目清楚。 (3)如果项目是和流动站共同完成或是流动站阶段成果转让,则由工作站承担费用及日后的费用支出,应在技术合作协议中明确。 第十九条博士毕业生进入公司做博士后科研工作,工作站为在站博士提供较好的生活条件,提供博士后住房一套,博士后出站后,需同时交出住房,若不提供住房,应给予一定的住房补助,等同博士毕业生。 第二十条博士后出站及工作分配 1、博士后在站的科研工作结束时,应提交工作报告、论文及着作和科研成果,工作站和流动站双方组织博士后出站评审会,对其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提出今后业务发展方向和使用意见,并进行成果评审和评定,同时按国家规定企业应填写《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工作意见表》,报人事部博管会。 2、工作分配 博士后在站期满,经双向选择后分配工作,愿意在公司工作的在办理出站手续后,正式转入公司,若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则办理相应出站手续。 第二十一条博士后户口及配偶、子女的随迁 工作管理制度 篇9一、设备维修与保养制度: (1)正确使用,精心保养,随手关闭设备或机台电源,定次上油润滑机器,清除设备沉积的垃圾; (2)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际定检定人操作; (3)设备必须专人使用、专人保养、若设备或机台出现技术性能故障,应及时通知专业技术人员修理; (4)保障设备结构的完整,不得随意拆卸或自行维修、不得调换其它设备或机台上的零件; 1、设备事故与处理 (1)设备因非正常损坏或正常磨损之故障,致使停产修理或延误生产降低效能者,均为事故 (2)不论及事故大小,一旦发生设备故将,操作者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告干部和维修人员抢修; 2、设备或机台维修保养规则 (1)设备或机台必须服从部门管理人员指派,专人使用、专人保留、专人保养、不得任意调换,违者予以作警告处分处理; (2)不得私自动用或调换他人设备或机台,违者给予作记小过处理; (3)设备机修技术人员,要定期进行设备表面的清洁,定次上油润滑机器、清洗机器、清洗机台内部的污垢和垃圾,保障设备的最佳性能; (4)设备或机台操作人员,离开工作台,应随手关闭电源,减少机械运转,磨损或意外事故的发生,违者作警告处分处理。 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管理干部、品检员、应该强化质量意识,坚持产品质量高于一切的思想; 2、优秀的产品质量是靠精心制作出来的,而不是靠检查出来的,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工艺纪律、严格按照工艺流程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3、进厂的原材料、大底、辅助材料、配件等一切物料,必须经品管组检验后方可使用; 4、因设备调整不到位或有问题,应请维修师傅及时调整到位 5、前道工序流转到后道工序的制作品,后道工序操作者检查存在的质量问题,按下列办法处理: (1)经品检员确认的返修品,开具返修单,现场生产干部根据返修单的超额比例就务必开出相应的处罚单。 (2)经品检员确认的报废品,则由品检员开具报废单,那么现场干部根据报废单所报废的数量开具补料单。 (3)造成返修品、废品流转到下通工序的品检员,处于操作者相同的处罚金额 (4)造成返修品、废品流转到下通工序的组长,处于操作相同的处罚金额 6、操作者在制作过程中,必须对领到的配件或材料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不合格的严禁使用,如果不认真负责,对返修品、废品继续使用加工,所造成的损失,除对前通工序处罚外,也会对本工序操作者进行更严厉的处罚。 7、严格质量检查纪律,坚持三检制度,即首件必检,中间抽查,逐件检验和自检、互检、专检,对不合格品决不放过的原则。 8、品管在检验过程中,对检验出的质量问题,应现场询查,分析是否因工艺流程错误,设备是否运转正常或调试不正确,操作技术达不到,操作人员精神状态不佳等原因造成的,根据造成质量不良品的原因,应立即报告给组长或课长,采取有效措施迅速解决。 9、坚决做到,对待质量问题公正无私,对返修品及时开出返修单,对报废品立即开出处罚单,以利及时补料。 10、各车间新款型体的鞋子上线生产前,根据样品鞋、色卡制作工艺流程单的要求,达到熟练的掌握,以利严把质量点,对于难点、重点加强巡视检查,把容易产生质量问题的地方消化在生产过程中。 11、对于常见的易发质量问题,必须制定解决易发生质量问题的分析会,总结制定出相应的操作方式、动作,应注意的事项等,把问题消化在生产过程中。 12、对于一个鞋型普遍存在的制作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召开现场分析会或直接请板师,技能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杜绝批量事故。 13、生产过程中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应立即命令停止生产,并迅速召开质量问题现场分析会,找到解决的办法后再行生产,发现个别操作者的操作技能达不到该工序工艺之要求的,有权要求组长更换其工序工作岗位,确保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 14、品检员必须认真作好每位操作者的日质量检验记录,为分析,解决质量存在的问题,加强质量工作的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依据,为产品质量优秀者提供表彰的依据,为产品质量劣差者提供批评处罚的依据。 15、对于处罚过程的接近合格能使用的产品,回用时,必须呈报领导,方可流入工序继续生产。 16、品检员在作业现场抽查质量时,切实担负起兼职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督导员的职责。 三、开发部管理制度 1、遵照业务部和生产部的生产计划安排,坚决服从开发部制定的日工作进度安排的工作量,每人每天必须完成任务。 2、根据业务部,生产部下达的工作计划,制定本部门的月设计制作计划,日工作量的进度安排,制定的原则是: (1)首先必须优先保证客商订单所要的样品、确认鞋,斩刀试作样品鞋的完成时间 (2)其次安排根据市场流行要求,公司开发的新型体、新款式、新配色的品种。 (3)安排二次开发的品种,如:重新配色,配大底等。 3、开发部制定的设计,制作月计划和日工作量进度表,月中调整计划和日工作量进度表,编制完成后交业务部、生产部、以利各部门追踪进度和生产材料购进情况。 4、板房经理根据技术人员的分工职责,合理分解工作计划任务到每个人,建立个人考核办法。 5、板房技术人员必须绝对的服从上级干部的安排,遇客人紧急情况,需作任务的临时调整时,技术人员应积极的配合,以保证灵活的机动性,确保工作计划的顺利完成。 6、接到业务部转来的客商的有关资料后,立即先开出材料采购单。 7、当制板房接到样品制作单、指令单时,首先应制作模具纸板后,再制作其全纸板。 8、设计、制板、拆板、放板、定额、工艺文件,模具要有明确的分工与合作,对样鞋全套资料作业完成后,师傅、板房经理应严格审查,签发后负全责。 9、制定工艺流程制作单时,应将重要部位技术难点作明确特别标记,并加注文字说明和局部图时,以利生产过程的控制,从而达到保证质量的目的。 10、开发部应及时的与业务部,生产部,加强开发前一阶段的信息,情况的交流,沟通,如材料斩刀、大底施始进度等建立行之有效的联络通道。 11、积极有效的做好国际、国内同行业的新的材料、型体款色、配色、技术、工艺、模具等资料情报的收集、整理建档存放。 16、努力作好以开发或生产的“纸板、色卡”的归类建档存放工作、确保二次开发的有效性。 17、板房之一切技术资料,设计工具,仪器不准拿出生产区,不能使用时,以旧换新。 四、奖罚条例 1、对员工向公司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采购确实行之有效,给公司带来明显经济效益的,视其程度给予(30—200元)奖励。 2、管理有方或工作表现突出者,给予作(10—100元)奖励。 3、本人操作之工序,质量保持较稳定者(10—30元)奖励。 4、凡未经书面批准请假而缺勤者,视为旷工,旷工一天罚50元,月累计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处理,公司将扣发其本人尚未发放的全部工资。 5、思想不集中,粗心大意而导致他人受伤或财产受损的罚30—100元/次。 6、非正当理由而拒绝上级分配任务的,罚50元/次以上严重者开除。 7、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罚20元/次。 8、下班后不清洁工作岗位或不按要求摆整齐工具者罚10元/次。 9、人离开工作岗位,机动电器(针车机、截断机、前邦机等)之电源未关者罚10元/次 10、盛胶水、天燃水、白电油等物品时,桶未上好盖者罚30元/次。 11、凡发现拿铁锤或其它工具敲打有装白电油,天然水等易燃物品之桶罚100元/次。 12、在上班时间内,个人工作区域物品未能有序摆放者乱扔乱丢物品者(成品鞋、鞋面、工具等),罚10元/次。 13、个人工件区域(台面、地面)卫生较脏者5—10元/次。 14、未经批准留宿他人或上班时间留外来人员在公司宿舍者,罚50元/次。 15拿灭火器玩耍者,罚50元/次。 16、发现前道工序有明显之问题,而继续操作者,罚10—30元处理。 17、鞋面上、成品鞋上发现有针尖和尖锐金属者,罚50元/次。 18、用错胶水、处理水者,罚30元/次。 19、大、小包装:装错颜色、鞋号、码数、单脚、箱数,罚30元/盒。 20、指令单、联络函之内容出差错者,罚50元/次。 工作管理制度 篇10一、必须进行招投标选择合作单位的服务项目: 1.过维保期的设备,如电梯保养单位、监控设备等。 2.锅炉房的运行和供暖设备的运行。 3.生活垃圾清运单位。 4.装修垃圾清运的单位。 5.化粪池清掏和排水管道清洗的单位。 6.小区固定的废品回收单位。 7.保安、保洁是否外包待研究。 二、招标的管理规定: 1.以上项目的招标工作由公司由公司行政部主管。 2.每个项目的招标必须由行政部组织各专业部门制作招标书,利用网络和其它关系向应标单位发送。 3.应标单位必须以正式文本进行投标。 4.评标委员的组成人员为物业公司总经理、物业项目经理、行政部经理、财务经理、各专业管理部门的经理、质检部经理。 5.评标委员必须在公平的原则上对各应标单位打分,得分最高的单位即成为中标单位。 6.超过一定额度的招投标报集团合约部审核。 工作管理制度 篇111.按照0岁4次、1岁2次、2岁2次、3-6岁每年体检一次的体检原则,对每名儿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2.6个月以上儿童每年至少测查一次血红蛋白,对结果异常者进行登记管理和治疗。 3.8-12月龄儿童进行一次智力测查,对具有智力高危因素的儿童全部进行智力监测。对智力可疑、异常儿童进行登记、转诊和追踪。 4.对0-6岁儿童进行口腔检查和听力筛查,4岁以上儿童进行视力测查,发现听力、视力异常和患龋的儿童都要及时登记、转诊和治疗。 5.按照体弱儿童管理常规,对在儿童定期健康体检中发现的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小儿营养性缺铁性贫血、营养不良和肥胖儿全部进行登记和管理。 6.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和体检结果,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智能发育、疾病预防等方面知识的宣传。 7.规范填写“儿童保健体检记录”及相关登记表、册,认真做好儿童健康体检资料的信息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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