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
范文 |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6篇)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一、出操、管理制度 1、铃响后,学生应立即排成二路纵队出教室,按学校排定次序下楼。做到安静、整齐、切勿前推后挤。走到操场后,按要求列队,在指定 地点站立。 2、出操完毕后,按队列顺序依次出场,不得拥挤。 3、如遇带凳子时,一定要拿起凳子,小心行走,不得随意放下凳子在任何位置随意就坐。 4、值周老师在出操过程中应监督、巡查,班主任应随本班学生队伍下楼梯,对学生加强管理和服务。 二、学生用餐、打水管理制度 1、学生三餐统一在餐厅,一切听从生活指导老师、班主任指挥,不得拥挤。 2、打开水时,要认真、耐心的排队等候,不得随意插队,不得推搡他人,生活老师要认真负责。 3、清洗餐具时要细心、慎重、节约用水,防止烫伤。 三、学生课间活动管理制度 1、自觉维护课间秩序,不在教室内外追逐打闹,不攀爬楼梯扶手,不做危险性游戏。 2、在楼梯、楼码头拐弯处不急跑、戏闹。 3、不得集体性拥堵楼道、楼梯,造成交通拥堵。 4、坚决杜绝学生用手攀拉扶手、栏杆下滑。 四、室外活动课安全管理 1、体育课前,检查学生穿戴,要求学生穿运动衣服、鞋,禁止带危险性物品。 2、活动课不定时检查学生人数,观察学生动态。 3、根据授课内容,准备器材,做好安全保护措施。 4、杜绝窜班游戏、上课。 五、防水、电、火安全管理 1、各个区域内的水龙头,要求学生慢开,用完后一定要关紧、关好。 2、学校一切电器不得乱动,凡是用电都必须在老师的亲自指导下打开、关闭。 3、校园内杜绝明火,学生不得在宿舍、教室、厕所玩火,点蜡烛。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2一、安全制度: 1、上下楼梯靠右行,严禁拥挤、推搡,不准在楼梯扶手上溜滑。 2、严禁在阳台、走廊蹦跳或做危险动作、追逐打闹。 3、严禁翻越阳台、护拦和窗户。严禁多人集中扒扶阳台护栏。 4、爱护楼道、楼梯和门窗上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严禁破坏。 5、严禁在楼上朝下扔东西,严禁在阳台上向外探身上下张望。 6、严禁触摸、破坏楼道内电源。 7、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确保楼道畅通、干净、卫生。 8、严禁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停放车辆。 9、严禁冬季在楼道、楼梯上过多泼水,避免溜滑事件。 10、不搞紧急集合,大型集会散会时,由召集人负责组织师生退场,做到先上楼,后下楼,上、下楼梯井然有序。 11、保卫处指定人员负责管理集会、课间操、晚自习放学等楼道安全。 二、管理办法: 1、重点管理时间:集会、每天的课间操、中午、下午、晚自习放学。 2、直接管理责任人:当天带、值班人和最后一节任课教师。 3、具体要求: ⑴集会、课间操谁召集谁负责,组织学生有序退场,师生先上完楼后,再下楼。重点管理时间由保卫处安排的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维护秩序。 ⑵值班人员在重点管理时间要共同维护楼道秩序。(具体负责人见值班安排表) ⑶重点管理时间,各班安全干事要站在楼道口处观察监管学生,依次安全有序上下楼梯。 ⑷学生集会、放学上下楼教师要在学生的后面,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教育处理,纠正不良行为。尤其是下晚自习和停电要特别注意,防止拥挤踩踏。 ⑸宿办楼安全由宿舍管理员具体负责。 ⑹带值班领导和保卫处要及时检查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是否在场,是否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⑺将直接责任人发履行工作情况纳入个人和班级工作量化的内容。若管理不善,造成事故,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的事故责任。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3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5、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路队安全制度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路队辅导员及时清点人数,整理路队。 2、要放学补课,需得到家长的同意,谁补课谁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整好放学路队。 3、辅导员必须准时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4、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4学校安全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健全制度,明确管理人员和职责,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抓、时时有人管,确保实现校园天天平安的目标。 一、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安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每学期初由校长分别与科室负责人、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岗位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就学校安全目标、安全职责、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确责任。 (一)校长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 2、将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 3、完善本单位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并负责落实。 4、对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保障配备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 6、支持保障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7、组织制定并执行安全应急预案,发生事故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求援工作,降低损失。 8、每年期至少召开一次全校安全会议,听取主管安全领导、班主任的汇报,对不安全情况进行分析,采取必要措施,防范于未然。 (二)办公室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部署,检查和监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2、拟定学校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制定学校的安全应急预案,协助学保科组织应急演练。 4、全面掌握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确定安全重点部位、重点岗位。 5、利用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向师生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6、负责对岗位安全员的管理和培训,使他们掌握基本安全知识,熟悉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及各种安全设施、器材的使用。 (三)学保科安全职责 1、负责按规定配备、安装和维护各种安全设施和器材。 2、进行安全检查、巡查,排查、发现、整改安全隐患。 3、督促各科室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对门卫的管理、培训,负责校园防火、防盗、防人身伤害等安全的具体工作。 5、责加强食堂卫生安全管理。 6、如平时遇学生之间发生矛盾,要及时了解情况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和疏导,避免矛盾进一步恶化。 7、负责校园内治安秩序的维护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教务科人员安全职责 1、在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安全工作。 2、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传达上级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本科室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方法和隐患整改意见。 3、经常检查各自岗位的安全工作,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 4、组织学生集会或外出组织学生集体活动,要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5、在学生上下楼梯比较集中的课间操和晚自习放学时,应合理安排学生的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并安排教师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6、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一定是学生力所能及的清扫校园、搬动物品的劳动,不应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火等有危险性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的活动。 7、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防护,用水用电、防火、防盗、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每年组织一到两次紧急疏散演练。 (五)班主任安全职责 1、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和本班教室的安全。 2、根据学校、学保科的安排和要求,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让学生了解学校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使学生掌握一定自救、自护技能,提高意识。重大节日前和放假前对学生安全提出明确的要求。 3、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教育学生按顺序上下楼,以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4、年级班主任要经常对教室的门窗、电器、电源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抓紧时间解决。 5、如遇突发事件如晚间停电、失火、地震等,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年级、班级及时观察险情,并组织学生严格按照学校应急预案,进行有序的疏散。 6、对于缺勤的学生要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原因。并及时向教务科汇报,说明情况。 7、班主任对家长或监护人告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不宜在学校学习的学生,应当建议学生休学,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8、一旦发现学生受到伤害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予以救护,并通知学校教务科和家长,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六)图书室管理员安全职责 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把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树立国家财产重于一切的思想,保证图书馆不发生事故。具体职责如下: 1、认真落实学校对图书室的各项安全规定的要求,时刻注意防火、防盗,图书室内严禁吸烟; 2、经常自查图书室所辖各部位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 3、如遇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负责疏散学生,自己能科理的及时科理,不能科理及时向上级报告; (七)体育教师安全职责 1、时常检查器材室、训练室等门窗及场地、体育器材的安全隐患(如单杠、双杠、篮球架、排球架、足球门、乒乓球台等),及时维护场地器材,排除安全隐患。每学年的开始和中期全面检查、维护一次。 2、每个学年的开始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状态,做到心中有数,安排好不能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的学生。在进行正常教学时,根据教学内容,做好保护与帮助,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马上送到卫生院或医院进行急救,并及时通知学校有关 3、及时传达、落实学校有关科室关于安全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 4、学校应按照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八)实训教师安全职责 1、负责实验室、实训车间全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使每个人都有安全意识。 2、有培训组内人员安全知识的职责,如:灭火器、沙箱等消防设施的使用等。 3、随时查找和排除实验室的安全隐患,如不能排除应及时上报。 4、若遇到上实验课时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有及时疏散学生的责任,防止疏散过程中再出现意外情况。 5、学生上实训课时,有教育学生进行安全操作的责任、是学生掌握如何处理突发情况:如割伤、触电、化学灼伤、烫伤等。 6、对化学危险品等特殊物品有督促监管的责任。 7、教育学生下课前前关好门窗、停水、断电。 (八)食堂承包人安全职责 1食堂承包人要按照各级部门要求,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管理水平。严禁外人随便出入食堂。 2、要建立食品原料采购、运输、储存、加工、留样等安全管理制度,严把各个环节,严格操作规范,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加强食堂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消毒、防蝇、防鼠等必要设备。 4、用水要符合国家规定饮用水标准。炊事人员要定期体检,取得卫生防疫部门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九)门卫值班教师安全职责 学校门口是学校的窗口,人流量大,进出校门的人员复杂,为了保证校园的安全,值班教师要做到以下几点: 1、切实履行门卫安全职责,要认真检查来客所带的各种物品,防止各种安全隐患带入学校,如: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在对外来车辆、客人要严格控制,做到来客登记或打电话联系,对校门口出现的隐患,应当及时向领导汇报,如遇不法分子应及时拨打110报警。在工作方面不管上班或下班,都要相互团结配合工作,对来客要礼貌,不讲粗话、脏话,热情服务。 2、在不断提高自身学习工作技巧的同时,要经常参加门卫人员的培训和学习,以提高门卫工作的效率和素质。 3、对我们自身的安全要更加重视,提高防范意识,安全用电、安全使用设备,防止发生人员伤亡。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 二、安全教育制度 学校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气候、地理、社会等不同环境及年龄特点,确定相应的安全教育内容,制定切实的教育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学期开学初、学期中、放假前要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时要结合班会、校会、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要组织师生学习《学校安全工作须知》及各种安全法律法规。要聘请公安、交通、卫生、消防等部门专业人员上安全教育课,保证安全教育的正确性和规范性。要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月”突出教育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提高教育效果。 三、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学校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评估科室、班级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对在“维护校园稳定、创平安校园”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科室、班级和师生要予以表彰鼓励;对在工作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安全报告制度 要加强学校事故及事故隐患报告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向主管单位及辖区派出所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月报告制度。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报告。 五、安全检查制度 学校要在学期初和学期中,对校舍、教学器材等教学设施、设备进行综合性的定期检查;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时要填写检查情况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跟踪档案,及时整改。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5一、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每学期的常规安全管理和每天的常规安全管理三部分。 1.学校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校长负责制和法制副校长制度。 (2)值班制度。 (3)夜间巡逻及门卫制度。 (4)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 (5)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 (6)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7)食堂物资定点采购、索证和登记制度,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 (8)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9)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0)大型活动安全审批制度。 (11)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2)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 2.每学期的常规安全管理工作 (1)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学习有关安全管理的政策和经验,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调整和部署。 (2)及时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台账。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自身整改有困难的,必须迅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报告。在隐患彻底消除前,要采取有力的防控措施。 (3)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应安排专人负责,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做好专门安全工作预案,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必须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积极争取当地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4)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实践演练活动。 (5)要根据不同学段的安全教育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 (6)每学期开展学校安全管理的考核评估总结工作,检查各个岗位安全管理职责的落实情况,及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预案。 3.每天的常规安全管理工作 (1)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求,各个岗位人员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2)每天安排人员巡查校园,学生宿舍要安排24小时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3)在学生上下课和晚自习等集中出入的时候,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并指定专人在关键位置进行疏导,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4)做好请假、销假工作,如发现学生未到,科任教师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班主任第一时间联络家长,明确其下落。 (5)做好低年级学生上下学交接工作。 (6)落实对特异体质、特殊心理和问题行为学生的教育和保护。 二、如何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学校应当定期对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根据安全隐患整治责任主体进行科学分类、造册登记,建立台账,并将学校难以解决的安全隐患上报给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建议适时召开联席工作会议,获得相关安全隐患整治责任主体的配合和协助,形成合力,及时消除校园周边的安全隐患,不断提高校园周边的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在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学校可以积极主动采取如下措施,取得有关部门和家长的密切配合和支持: (1)联系公安、建设和交通等部门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2)联系建设、安全监管、公安等部门,重点排查学校校舍、围墙、挡土墙、厕所、浴室、库房、水井、水池、走道栏杆和供水、供电等设施,对学校及附近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与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公共安全环境进行全面评估,全面排查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隐患。 (3)联系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4)联系公安机关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学校周边治安情况复杂的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5)联系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6)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的资源和技术力量,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服务。 (7)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6为确保学生课间活动不发生安全事故,将学生课间活动伤害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课间活动安全教育 各班级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课间活动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课间活动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师生的防范意识和技能。 1、重点宣传以下两处安全要求: (1)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要跑步上下,应放慢步伐,踩稳踩实。 (2)在走廊上不嬉向闹,不搞恶作剧,不做危险游戏,不弯腰系鞋带。 2、各班主任还要教育学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走廊、楼道、操场各处追逐打闹,不翻越楼梯扶栏,不做危险游戏,不攀爬栏杆、篮球架、铁门等设施,不跳台阶。 二、明确课间活动安全值班要求。 1、设立"教师课间安全岗",由值日教师负责,在学生课间和其他室外活动期间进行巡查,发现学生有追逐打闹或其他危险行为的,及时予以告诫、制止;当有突发事件时应在第一时间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受伤学生受到进一步伤害,保护好学生。 每年级每课间安排一名教师在楼道巡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在上下楼高峰期,到楼梯口监督、组织学生有序、快速上下楼,制止学生拥挤、打闹、推搡等不安全行为。有问题及时馈给班主任或行政值周。值班教师要保证按时到岗,临时有事要找人代替,不得有空岗现象。 2、设立"学生文明监督岗",由各年级团学联负责,每课间两人,佩戴袖标,分区域在学生课间活动期间巡逻。给同学温馨提示"慢慢走,不要跑上下楼梯靠右行"等,尽量避免课间追逐打闹现象。有问题找值班教师汇报。 3、班主任在课间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上报德育室,如果有必要则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4、安管办安全检查小分队不定时检查,发现违纪情况,除批评教育外,还要按学校班级量化评比条件,进行扣分处理。 三、全体值周教师要严格履行职责,值班考勤情况由行政值周认真做好记录汇总。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7学生溺水死亡已成为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给家庭、学校和社会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令人悲痛、教训深刻;同时,也给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敲响了警钟。为全面深入地推动我镇小学安全工作,杜绝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护自救能力,特制定如下防止学生溺水安全制度和措施: 一、工作要求 1、要对学生开展经常性的“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活动。要运用、广播、橱窗展览、发短信、告家长书等方式广泛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学生及家长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及家长对溺水危害的认识。 2、组织教师对学生进行溺水后救生等方法的指导,使学生初步掌握相关的救生与自救方法。 3、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切实加强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 4、要求学生不要到池塘、汛期的危险区、江河等有溺水危险的地方玩耍;到公用泳池,河里游泳必须经家长同意并有陪同;遇溺水发生,必须声呼救。 5、落实防溺水教育天天讲制度,每个课室后面的黑板都要“严禁私自下水游泳”的标语,而且每天至少都要读一遍。 二、预防措施 1、认真落实上课期间每一节课的学生考勤制度,对迟到、缺席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和去向。规定,任何班级不得随意停课、提前下课和提前放学。 2、在学校周边的鱼塘、水库,设立“水域危险”的警告标牌。而且要求,各条线路方向来往的教师时刻关注沿途水域情况。 3、节假日提前告之家长,与家长联系,争取校外力量的支持和配合,严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同时,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4、严格信息通报制度,遇有私自下水游泳的情况和溺水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把隐患和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5、利用墙报、课堂,以及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复多次的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学习相关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营造珍爱生命氛围,增强预防溺水意识。 6、围绕“杜绝溺水事故”这一主题,每季度开展至少一次的校会或主题班会、队会活动。 7、落实游泳“五不游”规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地方游泳;不在没有教师和家长监护下游泳;不到陌生的水域游泳。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8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的学生的人身安全,依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等二十部门拟定的天津市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校车定义 本细则所称校车,是指依法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为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 第三条校车使用许可 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在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三)有包括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已取得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第四条校车基本要求 (一)必须符合国家关于车辆的安全技术标准; (二)车窗不得粘贴深色光膜; (三)应当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及应急锤、ABC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放置在安全且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四)自有校车外观必须符合本市中小学安全防范管理地方标准; (五)使用年限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第五条校车驾驶人条件 校车驾驶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具有3年以上准驾车型驾驶经历,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第六条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程序 机动车驾驶人应向所在地区县交管部门申请校车驾驶资格。具体程序下: (一)机动车驾驶人向所在地区县交管部门提交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及所属单位或街道、乡镇出具3年以上驾驶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经历证明; 2、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无传染病、癫痫、精神病等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及本人无传染病、癫痫、精神病、酗酒、吸毒行为等的书面承诺; 3、县级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证明; 4、由交管部门出具的以下证明材料: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二)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七条校车使用许可程序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学生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配备校车应向所在地区县教育部门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校向所在地区县教育部门申领校车使用申请表,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二)申请校车使用的,应当向区县教育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区县教育部门签发的校车使用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5、驾驶人的校车驾驶资格证明;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随车安保人员身份证、县级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证明、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及本人有关无传染病、癫痫、精神病、酗酒、吸毒行为等的书面承诺; 6、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7、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8、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证明。 (三)区县教育部门自收到学校申请材料后予以初审,材料齐全的,应当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本区县同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征求意见,同时按照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权限送相应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征求意见。 (四)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如依法设立的道路运输企业提供校车服务的,按照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权限,相应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就其是否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资质进行查验,并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 (五)区县教育部门应当自收到回复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本区县政府。区县政府决定批准的,出具校车使用许可证明,由区县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六)当校车使用许可的申领条件发生改变,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第八条校车通行安全 (一)校车运载学生时,应当配备随车照管人员和随车安保人员。随车照管人员和随车安保人员应当符合如下条件: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能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照管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犯罪记录。 (二)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不得驾驶校车。禁止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校车。校车驾驶人应当每年接受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三)校车运载学生时,应当在规定的位置悬挂校车标牌;按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行驶;在规定站点停靠;可在公交专用车道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共交通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但不得违规定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 (四)校车必须确保一人一座,禁止站立;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不得违有关限速要求。 (五)校车每半年接受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第九条管理职责 (一)区县政府应当科学规划学校的设点布局,保障就近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发展公共交通,为学生上下学提供方便。对于我市部分涉农区县因冲并镇,对义务教育学校设点布局进行调整,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而造成学生上下学困难的,应当安排住宿。学生搭乘公共交通或者住宿确有困难的,可以安排校车。 区县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由区县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本区县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二)区县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依照本规定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建立完善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工作会商机制和联合抽查机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方便群众举报违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管理职责的举报,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区县教育部门应当认真受理、审核校车使用申请,将校车管理工作纳入对中小学校长考核的范畴,依职能处理校车违规行为以及相关学校责任人。 (四)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做好校车标牌核发、审核校车驾驶人驾驶资质工作,建立校车及驾驶人信息档案,并及时抄告教育部门和学校;加强校车年检、运行及校车驾驶人审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校车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在违法行为消除后方可放行;将校车违法和事故处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区县教育部门和学校。 校车标牌发放的区县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校车及其驾驶人安全运行管理。 (五)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提供校车服务的道路运输经营企业的监督,对其道路运输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六)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校车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范围。 (七)财政部门要指导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 (八)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校车安全工作责任,确保车辆的各项技术性能处于良好状态;提供校车驾驶人的资格证明;与校车使用学校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责任书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管理措施,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等;约定随车照管人员。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当日,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九)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随车照管人员、随车安保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和随车安保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技能的学习培训;与乘坐校车的学生监护人签订安全协议。 学校应当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劝导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疏散演练。 (十)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督促校车驾驶人在行车前对校车安全技术的检查。 2、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制止学生携带易燃、易爆、易碎物品及管制刀具等上车。发现学生无故缺席,及时与学生监护人或学校分管领导取得联系。 3、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途中离开座位、嬉向闹、吃东西或将头、手伸出车窗外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上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第十条乘坐人申请和权利 学生乘坐校车,应当由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监护人应当与学校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义务和监督权利。 学生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做好校车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发现校车违本规定的,有权制止,有权拒乘,并向教育部门、交通管理部门或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举报。 第十一条违规责任 (一)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违本细则规定,情节严重的,原作出许可决定的区县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吊销其校车使用许可,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校车标牌。 (二)学校违本细则规定的,除依法予以处罚外,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三)违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违《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行为,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退出机制 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因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在15天内,到所在区县政府办理校车标牌注销手续。同时,将校车标牌交回交通管理部门。自有校车的颜色必须在30天内消除。 第十三条附则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细则有效期为五年。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9一、防踩踏安全管理 1.制定《学校预防踩踏事故应急预案》。 2.在教学楼东西两侧楼梯,指定不同年级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的位置。 3.合理安排班级教室,将班额大、年龄小的学生及班级安排在底楼或低楼层教室。 4.实行错开时间及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下楼制度。 5.学生上放学、间操、上下课、集会等集中上下楼梯时,班主任带队,每个楼层转角处有值周老师值班。 6.学生到功能室上课,必须排队,做到不推拥,不喧哗,不怪叫。 7.明确楼层值周老师的职责,学生离开教学楼或进班级后,值周老师才能离开。 8.实行学校领导防踩踏值班(带班)制度。 二、防踩踏硬件设施 1.教学楼楼道有能正常工作的照明设备。 2.在楼梯台阶上画中间标识线及行进方向指示标志。 3.楼梯口转弯处张贴“礼让右行,注意安全”,“下楼慢行,请勿拥挤”等警示语。 4.教学楼道和楼梯墙壁装置应急灯、标明逃生方向安全出口指示灯。 三、防踩踏安全教育 1.定期对学生开展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专题教育。 2.经常对学生进行文明行为养成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时不能追逐、打闹、拥挤,防止踩踏挤压等不安全事故发生。 3.培养学生上下楼梯轻声慢步,靠右行走的习惯。 4.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值班老师应及时制止。对学生在上、下楼梯时故意打闹、堵塞楼道通行的不良现象给予制止、批评教育。 5.学生上下楼梯时若被推倒或滑到,后面的同学必须立即停步倒地学生应设法靠近墙壁,身体蜷成球状,双手在颈后紧扣,以保护身体最脆弱的部位,同时尽量露出口鼻,保持呼吸通畅。 四、防踩踏安全检查 1.学校负责人要每天检查老师防踩踏值班到位情况。 2.定期检查、及时修理损坏的楼梯通道照明设施。 3.定期检查楼梯通道,发现安全隐患时,要及时请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做进一步检查,必要时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 紧急疏散演练班级顺序安排 中学部教学楼班级疏散顺序安排: 第一序列是教学楼一楼36班、35班、34班、33班,从乒乓球台到篮球场集合。 第二序列是教学楼二楼32班、31班,从西边楼梯下接33班。 第三序列是教学楼三楼30班、29班,从西边楼梯下接31班。 第四序列是教学楼三楼27班、28班,从东边楼梯下,走教学楼主干道到篮球场集合。 第五序列是教学楼四楼26班、25班、24班,从东边楼梯接28班。 第六序列是教学楼五楼21班、22班、23班,从东边楼梯接24班。 (五个楼层同时进行,一个班接一个班;专业教室上课的学生走就近出口。) 综合楼班级疏散顺序安排: 第一序列是教学楼西边45、44、43、39班,从西边楼梯下到篮球场。 第二序列是教学楼东边40、41、42、37、38班,从东边楼梯下到篮球场。 五、疏散要求与注意事项: 1、全体师生应严肃认真、密切配合、高度重视此次演练。 2、听到学校发出的警报声(急促的哨音)后,全校师生立即快速、安全进行疏散,不得收拾任何物品。 3、疏散集合地点:学生在后操场集中,按课间操所站的班级位置,面向教学楼。 4、疏散撤离过程中教师要特别嘱咐学生注意安全,特别是在楼道、楼梯上,做到非常快速又井然有序,不慌不乱。从始至终以两纵队到达指定区域。 5、班主任做好前期辅导工作,讲清演练的目的、要达到的效果,引起学生的重视。特别强调撤离演练快速行进中的安全,严禁学生起哄、怪叫、推搡、拖拉不积极等不严肃的行为。 6、各班最好先单独自行演练、准备,从中发现问题、积累经验,为参与学校演练的成功做准备。 7、各位老师特别是班主任要认真理解此方案,弄清意图、职责,认真组织学生。 8、演练过程中绝对服从现场指挥。现场指挥应根据现场情况、人流密度、对疏散路线作选择或调整。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0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根据国家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学校种类安全事故。 第三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和工作人员岗位制。做到责任落实到专人,任务落实到部门,与岗位职责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落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第二章 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 第五条 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上级政府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第六条 学校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 ㈠建立与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相适应的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责任。 ㈡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学校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抢险预案。 ㈢制定本校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落实年度工作。 ㈣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有关人员,并考核其执行情况。 ㈤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 ㈥定期排查、消除校园校舍安全隐患,保证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 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 ㈧加强对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 ㈨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学生集体活动报告制度,切实落实学生集体活动安全责任制。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事先制定活动方案(必须包含安全措施),经批准后进行。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严禁组织学生参加与任何商业性活动。 ㈩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抓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应认真履行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签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 (十一)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要立即到达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受伤害者的父母(监护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学校应及时成立事故处理小组或指派专人负责事故的处理,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第三章 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第七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将以消防、交通、卫生、治安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列入教育计划,安排教学课时,并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进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增长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班主任和全体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第八条 学校要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盗、防火、防灾、防病和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形成制度。 第九条 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应重视学生心理卫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导,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安全事故消防在萌芽状态。 第十条 结合“普法”教育活动,利用电影、电视、广播、报纸、网络、黑板报和班队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教育,重点是安全工作的法制教育和自防自救教育。 第十一条 学校应创造条件,开设安全教育演缗课,并建立安全教育演练基地,提高学生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 第十二条 学校应定期对教学、生活、管理、操作人员及安全保卫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把安全规范操作作为对其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三条 学校要把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和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十四条 学校内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门在具体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中,其它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 做好校园内治安保卫工作,建立校园综合治安管理体系,加强门卫和巡逻制度。学校一旦发现校园周边有治安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学校要与家庭、社区以及全社会从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出发,树立安全意识,努力做好各自职责范围的工作。改善环境与条件,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有健康情况证明的器质性疾病学生应予以照顾。 第十八条 学生在校内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或要求保护人身或财物安全等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九条 学校要经常性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第二十条 学校要经常性教育学生在日常教学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众指导,服从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的安全与卫生,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十一条 班级组织的集体课外活动,必须经学校同意,按学校规定进行。学校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措施审查,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 第二十二条 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火灾等安全事故时,在场师生员工救助的同时,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处理。在校园内的,学校应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轻伤害和损失。 第四章 安全事故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安全事故,学校或教师应承担责任。 ㈠学校使用的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或本省安全标准的。 ㈡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的。 ㈢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时,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未采取必要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的。 ㈣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以及其他物品不符合国家和本省卫生、安全标准的。 ㈤学校知识或应当知道学生有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未予以必要照顾的。 ㈥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㈦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㈧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㈩前列情形之外其他原因造成学生伤害的,依法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学生父母(监护人)的过错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学生的父母(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承担责任。由第三人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 完全由学校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全部责任;部分由学校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11、体育课 (1)学生上体育课必须着运动服装,穿运动鞋。体育课中,如确需穿钉鞋时,必须得到体育教师的允许。 (2)学生上体育课必须遵守纪律,听清教师关于课堂体育活动应注意的事项,记住安全要领,增强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要服从教师的安排和体育干部的调配,不做与该节课无关的活动。不得擅自进行教师没有布置的运动项目。 (3)在进行包括铅球、标枪在内的田赛项目锻炼时,场内、场外学生都必须服从教师安排,在教师指定的位置内站立,注意安全,做到思想不开小差,一切行动听指挥。 (4)在体操项目练习时,必须注意自我保护,在无教师或教师指定的学生保护时,学生不能自行练习。 (5)任课体育老师为安全责任人,负责上述体育活动的安全教育。 2、课外体育运动 (1)所有班级和学生按课外活动轮流表参加体育课外运动,并按规定的项目活动,不得擅自进行其它项目的活动。 (2)学生在体育运动前要做好准备活动,并按体育运动项目所规定的安全要求进行。学生之间要互相帮助,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3)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要在指定场地上进行,不能乱窜乱跑,影响其他班级学生活动。严禁学生之间互相争执、吵闹甚至斗殴。 (4)铅球等投掷项目锻炼必须由班主任领取运动器材并负责安全监督,在无体育教师或班主任在场时,学生不能自行活动。 (5)各班主任老师为安全责任人,体育老师协助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3、体育比赛或运动会 (1)全体学生必须遵守体育比赛或运动会规则,服从班主任安排,听从纠察劝告,不进入危险区域,在指定的地区观看比赛。 (2)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要顾及周围学生的安全,自己也要遵守运动规则,严格按运动项目的动作顺序进行,并做好准备活动。 (3)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必须服从裁判组的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杜绝伤害事故的发生。 (4)大会领导小组为安全责任人,对参加运动会的全体师生负责。 4、体育卫生安全 (1)学生要学会自我监督,随时注意身体功能状况变化,若有不良症状要及时向教师反映情况,采取必要的保健措施。如果知道自己有病,应先调养或遵照医嘱参加与自己身体相适应的锻炼,禁止患病、带伤学生参加剧烈运动或比赛。 (2)学生有以下疾病或症状,禁止参加体育运动; ①体温增高的急性疾病; ②各种内脏疾病(心、肺、肝、肾和胃肠疾病)的急性阶段; ③凡是有出血倾向的疾病,如肺及支气管咳血,鼻出血,伤后不久而有出血危险,消化道出血后不久等; ④恶性肿瘤; ⑤传染病及慢性疾病,如乙肝等。 (3)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学生,禁止参加长跑等长时间剧烈运动的项目锻炼。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2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园内行驶车速要慢、慢、慎。 8、接送幼儿的车辆,行驶车速严格按照规定行驶。 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箭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队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园所各负担一半。 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幼儿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由队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园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司机接送幼儿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可打电话通知家长,无人接幼儿必须送回园里,绝不可以让幼儿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在不违交规情况下经园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幼儿,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4、未成年人不允许接送幼儿,若要代接司机在接到家长托电话后方可将幼儿交予代接人。 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必须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路边或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须持有总务主任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否则后果自负。 3、除幼儿或队长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园里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司机的职责 1、校车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幼儿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主管签名,然后由后勤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队长,队长报后勤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园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5、司机要服从主管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队长,并说明原因。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指定地点,不准私自用车。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9、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园内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0、后勤处每学期负责对司机期考核、评级奖励。 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校车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后勤处(正常接送幼儿例外)。 8、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按园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园里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10、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 对家长要热情有礼貌,对幼儿具有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主管。 2、 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经调查属实将按相关制度处罚。 3、 司机应熟悉每位接送幼儿及家长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幼儿,要提高警觉,并向幼儿证实接者身份,并要求家长来电说明,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让其接走幼儿。 3、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 2.建立教师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师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承担责任,并予以箭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交通规则,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接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主管人,由主管报告总务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方可。由主管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6.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自回家。 (2)家长不允许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 (3)接学生上学时,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在接送学生期间,除学生或主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3)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6)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方可出车。 (7)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8)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9)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0)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1)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2)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3)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并说明原因。 9.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辆交与他人或与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8)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规定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10.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对家长有礼貌,对学生有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学校。 (2)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必须及时报告校车管理领导小组。 (3)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让其接走学生。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31、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国工作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搞好消防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开设学生消防知识等安全课堂。 2、建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有关人员将追究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加强用电管理,安装电器,布设电线要符合规定。定期检查电线、电器,不得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 4、学校的重要部位要配备齐全相应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 5、对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等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保管,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实行特殊管理。 6、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项目,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 7、建立兼职义务消防队伍,定期进行安全训练演习。 8、建立消防安全疏散、应急救援预案,并图示公告,送上级管理部门及属地消防部门和安监管理部门备案。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4在课间活动中,为保证学生安全,杜绝意外事故发生,特制订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师 1、加强责任感,课前做好充分准备,对场地器材,运动服装,认真检查,充分估计到容易发生的问题,制定预防措施。场地器材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理。 2、加强组织纪律教育。教育学生要按照教师布置内容,有组织有秩序地活动,不能各行其事。 3、培养骨干,使他们预先了解教学内容,动作要领,保护方法。在上课时、协助教师维持好课堂纪律,在分组练习时负责安全保护工作。 4、教会学生自我保护的方法。如不慎跌倒,在倒地前的瞬间降低重心,勿使后脑着地;由高处跳下时先屈膝,前脚掌先触地,减少震动。 5、经常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重视安全工作,克服麻痹意思想,减少事故的发生。经常向学生进行文明礼貌教育。在竞赛中制止粗野的犯规动作,发扬“宁失一球,不伤战友”的优良作风。 6、在进行体育活动之前,教师必须向学生讲清有关活动的注意点,让学生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 7、讲清各种器材的使用规则,可能出现的不规范操作所引起的危险与不良后果等。 8、建立伤害事故登记制度。对发生的伤害事故及时登记,认真分析原因,从中吸取教训,目的是为了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9、教师要及时对体育器材、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总务处或主管领导。 二、学生 1、学生在进行体育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教师的要求做,对个别操作要领不清的可以向教师发问。 2、学生的有关体育项目必须在与该体育活动相对后的场地内进行,不得在不宜进行该项活动的地方进行该项活动。 3、学生在观摩体育活动时,必须做到文明、有序,不得超越规定范围观看,不得进行不文明的行为。 4、学生打算进行一项锋定进行的体育项目时,必须征得有关教师的同意方能进行,需要使用体育器材时,必须向主管器材的教师提出借用要求,同意后方可使用,用后立即归还。 5、对于不按教师要求和学校规定,擅自进行某项体育活动,造成后果的,学生自负责任。 6、活动中出现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教师报告。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5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 5、图书馆、实验室、微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食堂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6一、将晨(午)检表考勤与《安全日志》填写、上交和考勤黑板公示结合管理。 1、建议由安全委员负责统一考勤,上交晨(午)检表填写、上报,公示栏公示,并填《安全日志》。 2、对于不假不到者务必与家长及时联系,2月22日,初三1名女生,到教室后离校,离家出走;2月23日,初三1名男生第二、三节课离教室,旷课,经学生寻找后返教室上课;3月6日,初二1名男生,到教室后,离校,离家出走;————解决方法:学校要求?各班要加强考勤,做到每堂课清点人数,做好记载,重点是记载好体育课为典型的缺勤名单。?加强了门卫的管理,学生进校后,一律只能凭假条离校,早上、中午第一堂课前一律不能出校门购物或油印资料。(减小隐患,避免后续麻烦) 3、每日安全教育要要点式记载。 4、《安全日志》填写不是负担,简单,效果好,学生能落实。?希望老师们督促,减小自身的安全压力和避免责任。 二、重点治理初一年级“课间跑跳闹”现象,本周起,安全办将要求保安人员对课间教室内及走廊上跑、跳、打闹的现象做人数、次数的记载,定期公示。以此为各位班主任营造管理跑跳闹的声势。 三、特殊群体管理:重点做好杜绝串班、串楼、串校。本期校门口学生逗留现象越来越少,得益于学校老师们的治理,坚持。但不能掉以轻心,上周五,一初中4名学生要进学校,被门卫和保卫拦下,上周3,一初中旁巷道内学生打架,由我校学生参与。请班主任还要加强对重点防控学生的警示教育。建议:?深入了解、排查经常与校外人员,社会人员、不良少年交往的学生近况,要求家长多接送,共同管理,多警示教育,避免其造事。?将常在校门口逗留的学生向保卫、保安介绍,加强联系与保卫联系,如有逗留请保卫告知或督促其早回家。 四、提醒乘车安全,不坐无运营资质的车,包括不乘坐老年人驾驶的两轮车、电瓶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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