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
范文 | 202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1篇) 202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一、实行学校、班级、家长三位一体的学生安全责任制,做到各负其责,时时有人负责;值周教师和行政值周负责午间执勤时间内的安全;任课教师负责上课时间内安全;班主任负责午自习结束到第一节课这段时间的学生安全;家长全权负责上学和放学路上期间的安全;学校内安全也应负责一部分安全教育责任。 二、禁止学生翻围墙、校门、栏杆、篮球架;禁止学生爬窗台、在走廊上和楼梯间追打闹;禁止行课期间关闭楼门,堵塞学生畅通;禁止学生携带刀、棍和其它尖锐物品到公共场所活动和参加体育课,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应教育学生用完刀具应及时放回文具盒;禁止学生在岩边坎上玩耍,禁止学生夏天无大人带领独自下河塘洗冷水澡;禁止路上爬车、拦车。发现违犯禁令的学生,班主任必须严加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班主任通知家长,借助学校和家长的力量,共同解决。 三、定期跟家长(监护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切实承担安全责任。 四、应经常教育学生上楼下楼要缓步走,遇到同学摔倒要及时扶起,以免踩伤。实行值周教师和监督岗中午执勤制,负责在校学生和教师安静地午休及学生安全,特别要留意教学楼背面的池塘。 五、每期开学、期中、期末、总务处负责认真检查中心校栏杆、房屋、厕所等地方有无险情,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校长,及时采取措施排除解决;村级学校由主教负责检查上报,不能使用的,及时做好疏导工作,校长督促检查,凡因未履行安全职责,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执勤时间一过,班主任应及时到教室和周围走动观察,注意学生的活动,发现危险造成学生安全事故,追究班主任责任。集会、升旗仪式、各种活动,班主任和有关人员听见信号必须立即到场,维护学生下楼秩序,协助兼职体育教师整队,维护会场安静。 七、实行行政值周安全管理负责制,当周行政人员,负责当周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 八、学校领导要经常组织教工学习上级安全文件、规定、通知等,以增强全体教工的安全工作意识,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日常安全工作做到周围安排,周周强调,绷紧安全弦。 九、村校安全工作、村校校长参照本规定制定本校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倘若既无安全制度,又无防范措施,出现事故,追究村校校长责任。 十、加强学校校舍和教师安全工作,大校门由门卫全天站岗,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实行门卫按时关锁门和教学楼门制,节假日轮流护校制,保证校产安全不受损,校舍和教工综治安全工作,由副校长工会主席负责组织具体抓,一抓到底。学生在校期间,一旦发生意外伤害,责任人应主动与班主任联系,立即护送到医院救治,避免势态扩展,倘若不理不问,造成大事,学校将从严处理。 十一、处罚规定。在校时间出现学生伤害,视其伤害程度和责任人和尽责程度进行不同处理。伤害较轻,但又必须进医院治,责任人在岗,态度积极者,免于经济和校纪处分;如果责任人不在岗而造成的,罚责任人10元,学校大会点名批评。伤害严重(以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费为准),责任人在岗,态度积极者,按保险公司解决的费用的2%罚责任人,6元起10元止。如果责任人不在岗,处罚50元,学校点名批评,并作校纪记过,(当年取消评优选好资格)。凡校舍设施发现危险,后勤及时按学校意见加强排除因拖拉松散,排除不力,造成事故,按本条不在岗追究责任。 十二、关锁校门,教学校门和查看实验室,办公室等非教学室是值周教师的职责,检查值周教师的值周工作,是行政值周的职责,应该认真履行,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凡因值周教师失职,行政值周也未检查,造成校产被资或其它事故的根据情况分别罚值周和行政值周50%的损失费。 十三、课间十分钟,全校教师人人有责,一旦发生意外伤害,每个教师都有责任进行解决和处理,需进医院,谁发现谁立即送医院救治,切不可袖手旁观。放晚学后,班主任应催促离其校回家,以减少在校事故机会。 202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2(一)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严格按照值勤制度,每天在校门口、学校校园、教学楼走廊等处进行经常性的巡视。 (二)严防学生发生群殴事件,如事件发生,任何教师发现都必须制止,并电话通知学校政教处或值日领导。所有在场教职工要将斗殴学生分开。 (三)禁止在校园教学区踢球、爬墙、爬楼门、滑楼梯栏杆,违者通报批评,对涉及的班级进行日常行为规范考核成绩扣分。值周教师要注意纠正学生述违规现象。 (四)凡是学生在校时间,学校要安排教师管理,保护学生安全。 (五)为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做操等活动中出现拥挤等现象,保证学生有规律、守秩序的上下楼,当天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在楼道口进行监督、疏导。 (六)各班主任要进行遵守秩序、礼让、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七)学校总务处要不定期地对学校楼道、楼梯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整改。 (八)学校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校园的安全隐患。每学期期初、期末都必须就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和复查。 (九)学校建立周安全总结制度,值日教师对上一周的安全工作进行小结,并就下一周安全工作进行部署。 (十)建立安全工作台账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学校安全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共同搞好学校安全工作。 202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3一、将晨(午)检表考勤与《安全日志》填写、上交和考勤黑板公示结合管理。 1、建议由安全委员负责统一考勤,上交晨(午)检表填写、上报,公示栏公示,并填《安全日志》。 2、对于不假不到者务必与家长及时联系,2月22日,初三1名女生,到教室后离校,离家出走;2月23日,初三1名男生第二、三节课离教室,旷课,经学生寻找后返教室上课;3月6日,初二1名男生,到教室后,离校,离家出走;————解决方法:学校要求?各班要加强考勤,做到每堂课清点人数,做好记载,重点是记载好体育课为典型的缺勤名单。?加强了门卫的管理,学生进校后,一律只能凭假条离校,早上、中午第一堂课前一律不能出校门购物或油印资料。(减小隐患,避免后续麻烦) 3、每日安全教育要要点式记载。 4、《安全日志》填写不是负担,简单,效果好,学生能落实。?希望老师们督促,减小自身的安全压力和避免责任。 二、重点治理初一年级“课间跑跳闹”现象,本周起,安全办将要求保安人员对课间教室内及走廊上跑、跳、打闹的现象做人数、次数的记载,定期公示。以此为各位班主任营造管理跑跳闹的声势。 三、特殊群体管理:重点做好杜绝串班、串楼、串校。本期校门口学生逗留现象越来越少,得益于学校老师们的治理,坚持。但不能掉以轻心,上周五,一初中4名学生要进学校,被门卫和保卫拦下,上周3,一初中旁巷道内学生打架,由我校学生参与。请班主任还要加强对重点防控学生的警示教育。建议:?深入了解、排查经常与校外人员,社会人员、不良少年交往的学生近况,要求家长多接送,共同管理,多警示教育,避免其造事。?将常在校门口逗留的学生向保卫、保安介绍,加强联系与保卫联系,如有逗留请保卫告知或督促其早回家。 四、提醒乘车安全,不坐无运营资质的车,包括不乘坐老年人驾驶的两轮车、电瓶车。 202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4一、管理人员经常维护保养设备,认真执行设备的十字'作业法,即“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同时必须及时详细填写维护保养记录。 二、学校安全设施、设备由专人保管。专用教室的设施、设备由专职教师保管使用,其他人员未经专职教师同意不得随意使用,设备发生影响安全的故障时,应采取相应的检修措施,并通知上级,严禁安全设施设备出现现问题。 三、安全设施设备检修计划,首先应由管理人员根据设备运行时间和情况提出,由主管领导和管理人员共同制定并明确检修保养的项目、方法、时间和责任者。 四、保修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检修计划,并根据设备的停运时间采取有效的保养措施。 五、检修时间根据设备运行记录确定,不得随意缩短或延长时间,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六、学校设施、设备一旦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学校总务部门并请专职人员检查维修。个人不得随意拆装维修,否则后果自负。设备检修在正常情况下每半年检修一次,一般在五月至九月进行检修。 202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51、学校按规定设置各类教室,校舍安全无隐患,面积符合相关规定。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中学不低于1.12平方米。 2、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0.6米宽的纵向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0.6米的横行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0.6米的横行走道,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米以上距离,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9米,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高低2种不同型号的课桌椅。 3、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 4、教室应保持通风,光照良好。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150l*和200l*,照度分布均匀,自然采光不足时应辅以人工照明,教室照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黑板照明应设2盏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 5、教室内设有《教室管理制度》、《学生守则》、《教室安全管理规定》、等制度并上墙,要设有学生座区花名册,供任课老师点名、提问用。 6、教学楼每层楼的楼梯口应安装应急照明装置,并保持良好状态。楼道内不得存放自行车、课桌凳等任何影响人员通行和疏散的障碍物,应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无阻。 7、教室内要在醒目位置张贴紧急疏散示意图,每位师生都熟悉疏散路线。教学楼每层楼的楼道及梯口处均有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并配有应急灯,且配置有效。 8、教学楼内每层、平房每排应放置不少于2个干粉灭火器,并放在适合位置,且按规定年检。各功能教室应至少分别配备1个干粉灭火器。 9、教学楼每层都要有消防栓,水带、喷头齐全配套,并保持良好状态;农村学校校舍建设较早、早消防栓的,要配备防火砂、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10、采用煤炉取暖的教室,必须安装排气通风设施,防止室内人员发生一氧化碳中毒。 11、教室布置整洁大方,保持完好,按规定摆放,无乱贴乱放等现象;每日安排值日生定时打扫,地面保持干净,桌椅、讲台摆放整齐、规范,玻璃、门、窗、电灯、电扇整洁卫生、墙壁、天花板清洁。 12、学生不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各种宠物、篮(排、足)球及有害、色情书刊和管制刀具进入教室。 13、有专人负责及时开关电扇、电灯和多媒体设备,放学后要关好电灯、电扇,并切断一切电源,锁好门窗。 14、要定期排查教室内的各种设施,若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班主任,做到及时维修。教室内要安装触电保护器,所有运动线路要套管,设置规范,不准乱用电器设备、乱拉私接电源、 15、非本班学生,未经教师许可,不得进入教室;对于徘徊教室或廊道内的可疑人员要仔细盘问,正确及时处理。 16、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要经常检查,发现门窗损坏、房屋开裂或危险设施(如电扇、电灯等),班主任有责任及时上报学校维修,与此同时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17、微机教室或存在贵重设施的教室要有防盗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 18、学生不得在教室内追逐打闹,不得在无保护措施下情况下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19、生间教室都要有固定的安全责任人,每天到校后进行安全检查,在确定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让学生进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20、每节课前,任课老师都要清点室内学生数,发现有学生缺课,应立即通知班主任或联系家长,并做好记录。 21、教室内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①教室安全状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要立即信用并及时上报:基础沉降或变形,墙体开裂或倾斜,大梁、挑、楼板、柱、屋面有一处出现裂痕;泥木、砖木结构的教室的屋架、檩条的材质不合要求,屋架移位,木结构霉变或者虫蚊或变形,墙体搁置点有异常等。 ②楼顶或屋顶漏雨,平房的苇箔腐烂要及时维修。 ③天花板、日光灯、吊扇、门窗栅栏、电视、空调、保温桶等,应经常检查安全牢固程度,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消除隐患。 ④教室内水、电、暖、多媒体等设施设计安装合理,采用煤炉取暖的教室,烟筒炉具安装要牢固,室内排气通风良好,防止发生一氧化碳中毒。幼儿园、低年级教室内火炉应加设防护装置。教育学生不要靠近火炉,防止烫伤。 ⑤教室内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门窗发现损坏,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教室前后门要开启自如。二楼及以上窗户要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张贴明显的警示标语。 ⑥用电线路和设备要经常检查,发现老化线路要及时更换。 ⑦教室建筑面积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门窗等设计要符合安全要求,满足采光需求。 ⑧教学楼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安全出口。教学楼的楼梯口和楼道内应安装照明设备,并保持良好状态。 ⑨要自觉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状况检查。 22、幼儿园、小学中低年级学生活泼好动,碰伤、磕伤等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有条件的幼儿园、小学中低年级教室,应当设置小药箱,主要配备创可贴、消炎药水等外用药。 202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6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1、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2、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 3、依法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层级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人。 4、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组织师生员工学习安全制度和规则。 5、建立学生安全保障领导机构,并指导和督促其有效运作。 6、落实安全经费,改善安全设施,提高物防水平。 7、主持召开安全检查工作会议,对重大安全措施和事故隐患整改做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 8、对学校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积极组织抢险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责成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整改和处理。 9、对学校的财务资产安全承担责任,指导分管校长、园长做好财务资产安全管理工作。 10、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安全工作,申请获得支持。 分管安全副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1、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校园安全的直接负责人,协助校长抓好安全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 3、认真执行校长决策和行政会议决议,参与学校重大安全问题的讨论与决策。,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工作,对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分 4、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组织制订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检查指导制度落实,考核评价落实效果。 5、组织校级安全检查,研究制订隐患整改措施,督促职能部门、岗位整改落实。 6、督促有关人员做好校舍维修与管理,安全设施的配置、使用和维护,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7、负责组织应急抢险和事故处理,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调查原因,分析责任,提出整改及处理意见。 8、按时选派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持证上岗、熟练操作,规范管理。 9、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教育,经常倾听师生员工的意见反映,及时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0、做好各处室、岗位之间的协调工作,督促、指导其发挥职能作用,提高工作效益,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和落实。 11、协助校长做好财务、资产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要求,抓好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工作。 12、协调、协助辖区公安等职能部门的工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13、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服从校长的指挥,沉着冷静,组织力量积极稳妥地作好师生员工的撤离工作,稳妥处理善后工作。 其他副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对分管领域发生的安全事故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2、布置工作时同时布置安全,指导工作时同时指导安全,检查工作时同时检查安全,评价工作时同时评价安全。 3、督促分管领域按要求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基础资料,做好本领域安全基础工作。 4、严格要求分管领域落实安全工作的月检、周检、日检制度,及时整改隐患,健全资料台帐。 5、随时与校长和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沟通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形成管理合力。 6、支持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的工作,协调落实分管领域的细节安排,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7、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参加安全培训,具有明确的安全意识和基本的安全技能。 8、遇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服从校长的指挥,协助做好分管工作。 办公室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文件、规定和事故通报。 2、熟悉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对本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管理好人事、文书、档案室档案及各类文件、职改材料、毕业生高三年政审材料、各类印章、印信,防止丢失、损坏、遗漏,外借材料应及时归档。 4、加强本部门保密管理,有关保密性质内容的文件材料要严防泄密,督促有关人员及时上缴有时限的文件。 5、加强防火、防盗工作,熟练使用灭火器;及时清理废弃纸张,下班时应关掉电源,锁好门窗。 6、检查落实本处室人事、文书、档案的安全责任管理。 7、建立健全部门安全检查台帐。 教务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1、熟悉和掌握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具体负责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 2、负责对体育课、艺术课、活动课等教学过程的安全检查与管理。 3、加强对学生档案、学籍卡、学生成绩等的安全检查与管理。 4、负责对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室、网络管理室的安全检查与管理,加强对实验仪器、设备特别是化学药品和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监管。 5、加强课堂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基本权益,保证教学秩序稳定运行。 6、指导教务系统安全台帐建设,建立健全基础资料。 7、完成分管范围的安全培训任务。 总务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1、熟悉和掌握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后勤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2、按照规定组织校舍、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负责全校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 3、负责全校消防、水、暖、电、设施的安全检查,抓好校园、校舍操场的维修、改造的落实工作。 4、协助教务、政教系统抓好实验室、信息技术室、文娱场馆、体育设施、学生教室等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5、配合公安、工商、社区等部门做好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参与制订学校值班制度、值班表、夜间巡查制度和消防安全制度,重点部位重点防控,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6、加强饮食、住宿、卫生和超市(小卖部)管理和监督,保证制度落实,效果良好。 7、负责分管区域的安全管理和分管人员的安全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的考核工作。 8、完成分管范围的安全培训任务。 9、积极参与学校安全事故的抢险、调查处理工作,协调和化解矛盾。遇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服从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校长的指挥,沉着冷静,组织人力积极稳妥地迅速作好师生的撤离工作,做好指挥和善后处理工作。 安全巡查员岗位安全职责 1、在主管安全副校长直接领导下履行职责。 2、参与制定、完善校园安全敏感、要害部位布局图。 3、工作日内,坚持每天沿着“布局图”巡查一遍。 4、做好每日巡查记录台帐。 5、发现问题直接向主管安全副校长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6、跟踪落实整改工作,及时向主管安全副校长反馈整改结果。 7、积极参与学校安全事故的抢险、调查处理工作。 班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1、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和决定,具体负责本班的日常安全工作。 2、经常宣传安全知识,新学期入学后要有效地进行遵纪守法、安全防范、卫生防疫和校规校纪教育。 3、准确掌握本班学生在校期间的出勤、身体健康状况及学习生活情况,坚持晨检和因病缺勤病因追踪制度,学生请假须出具书面假条,经与家长电话确认后方可签字、并经政教处同意,学生才能离校。未经请假而缺席的学生,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电话反馈给家长,敏感问题及时汇报政教处。 4、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对本班存在问题的重点学生做好帮助和转化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班内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向学校报告。 5、经常巡查班级和宿舍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6、积极与家长配合,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7、积极向学校领导提出安全建议。 8、指导班干部建好本班安全工作台帐。 9、指导学生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预案,班主任审查、签字。 10、做好其他本班日常安全工作。 文化课教师岗位安全职责 1、学习安全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安全制度。 2、尊重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不得讽刺侮辱学生。 3、遵守课堂管理制度,不得擅离职守。 4、教师上课前应核查学生出勤情况,对缺勤学生要查明原因,原因不明者,应及时反馈给班主任。 5、上课期间要维护好课堂纪律,妥善处理偶发事件并逐级上报。 6、指导学生正确使用教具、实验仪器和劳技器材,确保使用安全。 7、遇到突发灾害,首先要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义务和责任。 音体美教师岗位安全职责 1、坚持课前对学生进行安全和卫生保健知识教育,潜移默化地培养自救互救的常规技能。 2、上课铃响之前及时到位,做好教学准备。 3、严格课堂组织,不能让学生无组织地自由活动,尤其不能出现学生擅自离开教学场所的现象,反之,由此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任课教师承担责任。 4、教师应自始至终在教学场所地,组织、监护学生活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尤其是在进行潜在危险性较大的体育活动时,要特别注意活动的组织、指导、监控、保护,确保学生安全。 5、关注特殊身心条件的学生,放宽要求,妥善处理。 6、教师自身要强化安全意识,学习必要的安全技能,确保自身职业安全。 7、一旦发现意外,必须立即组织救治,同时按管理程序上报,要求援助。 8、保管好教学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联系整改,对整改效果认真复查,做好流水记录。 实验员岗位安全职责 1、执行学校实验室管理规定,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完成实验任务,对实验室安全负责。实验室仪器要摆放整齐有序,分类配套合理,仪器要保持完好、清洁,有损坏及时维修。 2、实验员要保持试验用药分类有序,所用易燃、易爆、强腐蚀药品要分别加以说明并指导有关人员安全使用,用毕后要妥善处理。 3、每次实验课后及时清点仪器和药品,避免损毁、丢失,发现损毁仪器要按章登记、处理并及时上报。 4、学生实验用电,管理人员一定要课前检查后方可接通电源,课后再查有无漏电,实验完毕后,要关闭电源。 5、学生在实验室做实验时,实验员不得离岗。 6、要作好防火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及时清理室内无用的易燃物品,保管好本室的干粉灭火器,并学会使用;遇有险情应及时采取妥善措施、关掉电源,立即疏散学生,上报有关部门。 7、实验室不得存放贵重仪器,即用即收;易燃、易爆、强腐蚀药品必须按规定另行存放,每次使用应按学生用量多少摆放,一次一放,不得超量放置,剩余药品不得带出,及时回收。 8、实验室库房内的仪器、药品,要建立健全库房实物账,定时清点库存,做到物账相符;严格存取登记手续,贵重物品未经允许不得外借。 9、室内严禁存放现金,私人现金及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不得存放在办公室。 10、室内无人时必须锁门,每日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关灯且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 11、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应积极采取措施,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12、按照规定每周进行安全自查,做好安全台帐。 图书管理员岗位安全职责 (依据岗位分工,您将旅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执行学校、幼儿园管理规定,负责图书馆的日常管理,完成教学配合任务,对图书馆安全负责。 2、根据图书馆的特点和系统性、科学性、针对性、量力性的原则提出购书申请,参与图书选购,负责新进图书验收、进馆和建账工作,对图书质量和版权承担把关责任。 3、所购新书按照专业方法分类、编目、管理,及时上架,对书架安全检查负责。 4、室内严禁存放现金、有价证券、保险单据等。私人现金随身携带,不得存放在办公室。外出购书保管好支票、防止被盗。 5、每日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 6、及时做好报刊的订阅工作,新到报刊杂志应及时展出,过期杂志要及时调下,年终做好报纸、刊物的装订入库工作,对书库安全检查负责。 7、做好书库、阅览室的通风清洁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霉、防虫。 8、爱护书籍,同时提醒读者不得涂改污损图书,保护图书完整。 9、严禁不健康的书籍流入图书馆。 10、熟悉图书馆安全规则、应急措施、急救措施,做好图书馆的安全防范工作,保护好学校财产。 11、熟悉图书馆灭火器、水暖电的基本操作方法,并能够熟练操作。 12、按照规定每周进行安全自查,做好安全台帐。 信息技术课教师岗位安全职责 (依据岗位分工,您将旅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执行学校信息技术课管理规定,负责计算机室的日常管理,完成教学任务,对计算机室的安全负责。 2、保管、维护计算机和多媒体等各种设备,保证硬件设备的安全、可靠。 3、执行上网保密安全制度,安装、运行计算机防毒、杀毒软件;禁止制作、安装、转录、播放淫秽及不健康的软件、录像。 4、本室设备未经允许不得挪用、转借;贵重设备要有财产账目,专人负责保管,校内借用要有手续。 5、教师、学生上完课后要及时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登记、追查,严重的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6、作好防火、防盗工作,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禁止吸烟,及时清理室内无用的易燃物品。 7、室内严禁存放现金,私人现金及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不得存放在办公室。 8、本室计算机、空调专人负责,使用后及时断电。 9、室内无人时必须锁门,每日下班前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关灯且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 10、熟悉计算机室安全规则、应急措施、急救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安全;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应先切断电源,采取积极措施,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11、熟悉灭火器、水暖电的基本操作方法,并能够熟练操作。 12、按照规定每周进行安全自查,做好安全台帐。 水电工岗位安全职责 (依据岗位分工,您将旅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树立安全用电、防患于未然的职业意识,熟悉安全用电知识,熟练掌握用电设备维护保养技能,工作责任心强。 2、对违反安全用电的行为有批评、教育、制止的权利和义务。 3.对用电设备经常维护和保养,不准带电维修和安装,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断电维修。 4、及时检修供电系统,消除用电隐患。 5、负责校园照明、动力用电、公共用电、专项用电的安全检查。每季度系统进行一次全校用电安全检查,每日对用电设备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安全。 6、做好雨季的用电安全检查工作。 7、配合公安、电力部门工作,做好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和宣传工作。 8、一旦发生用电和消防事故,要立即切断电源,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9、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无论班上班下,只要接到通知,必须立即到岗。 10、利用工作机会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用电知识培训。 财务室岗位安全职责 (依据岗位分工,您将旅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财务室要做到“三铁一锁一器”,报警系统入网,保险柜固定生根。 2、会计、出纳职责分明,出纳负责现金、支票的收发、有价证券、保险单据等金融券物保管,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经管现金和支票。 3、会计账目要清楚,手续要完备,数字要准确。 4、必须严格遵守财会库存现金的保管制度,各种金融券物必须存放在保险柜内。保险柜锁好后,必须打乱密码,钥匙随身携带,不许乱放。 5、学校的空白支票和印章要分开存放在保险柜内,万一出现支票丢失要立即向银行挂失,并报告保卫部门。 6、使用支票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做好登记,并认真填上用途、限额及时间,不准空白支票出门。 7、财会人员到银行取送款,大宗款项必须三人以上专车接送;少量款项必须两人以上接送,使用安全包,取送款人员必须做到人不离款,款不离身,确保安全。 8、本室计算机、空调专人负责,使用后及时断电。 9、注意用电安全,做到人离门锁。每日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 10、一旦发生意外事故,要采取积极措施,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资产管理员岗位安全职责 (依据岗位分工,您将旅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依据岗位职责,具体负责资产、库房的安全管理。 2、严守岗位,注意防火防盗。离库时关窗锁门,切断电源,关闭水源。严禁携带火种、火源入库,禁止无关人员入库。 3、保证物资仓库门窗牢固,门锁保险,定期检查电器电线,仓库周围禁止堆放杂物,要保持道路的畅通。发现不安全因素,应主动设法解决,或向有关人员报告。 4、严格领用、借用、检验制度,要做到帐目账目清楚(各种仪器设备,在帐上要有设备编号及仪器、设备的出厂编号),交接手续完备,以防失窃。 5、定期核对资产,做到物账相符,流向清楚,有效使用,规范报废,合理补充。 6、熟练使用灭火器,熟悉库房内水暖电的基本性能和操作方法。 食堂管理员岗位安全职责 (依据岗位分工,您将旅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各项制度,具体负责学校食堂的管理工作,做好学生就餐的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食堂进货制度,购买货物须过秤验收,严禁质劣、价高或滞销的食品进食堂,确保食品安全。 3、负责食堂人员技能训练,负责制订厨房操作规程和制定厨房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标准.检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每天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晨检,保证食堂人员100%持有健康证,督促食堂人员注意个人卫生。 5、严格把握食品操作卫生关,容器及饭菜暂存场所必须符合卫生标准,食品应烧熟煮透,并保证烧熟后的成品到食用间隔不超过3小时,每天菜肴实行24小时留样。 6、做好每天的食堂清洁卫生打扫、不留死角,确保食堂的整体环境卫生,定期检查设备,做好维护维修工作。 7、熟悉食堂内水电暖安装布局,定期巡视敏感部位,督促食堂规范操作。 8、熟练使用灭火器;有联系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等部门的准确信息。 门卫岗位安全职责 (依据岗位分工,您将旅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校园进行犯罪活动。 2、礼貌接待来客,依据制度帮助其办理登记、会客手续,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并于与受访人员座机联系,未经对方同意不允许来访者进入校园。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下车推行。 5、机动车一律从侧门进出,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待与受访人员联系确认后再开门房车,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6、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7、及时阻止小摊小贩在校园门口叫卖,严禁进入校园卖东西。 8、昼夜按时巡逻,按巡检路线检查办公室、实验室、电教室、财务室等敏感部位门窗、电器设备等安全状况。 9、适量承担学生的教育提示任务,上课前、放学后等管理薄弱时段要加强对相对隐蔽部位的巡视,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纠正不文明行为。 10、加强自身技能训练,熟练使用保安器械和简易防火设备,提高自卫和防护能力。 体育器材库(室)岗位安全职责 (依据岗位分工,您将旅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禁止吸烟,及时清理室内无用的易燃物品。 2、保护、保管好本室灭火器,水、暖、电等基础设施。 3、体育器材要专人保管、维护,建立器材实物账,严格借用手续,未经允许不得外借。 4、发现故障或有安全隐患的体育器材,不得出库使用,要及时维修或上报主管部门。 5、室内无人时必须锁门;每日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关灯且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 6、熟悉文印体育器材室安全规则、应急措施、急救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安全;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应先切断电源,采取积极措施,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7、熟悉灭火器、水暖电的基本操作方法,并能够熟练操作。 8、按照规定每周进行安全自查,做好安全台帐。 教职员工办公室岗位安全职责 (依据岗位分工,您将旅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熟悉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2、室内严禁使用电炉,及时清理无用的易燃物品。 3、室内所用贵重器材,要妥善保管和规范使用,严格借用手续,未经允许不得外借。 4、室内严禁存放现金,私人现金及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不得存放在办公室。 5、室内有计算机、空调的须专人负责,使用后及时断电。 6、室内无人时必须锁门;每日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关灯且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 7、熟悉办公室安全规则、应急措施、急救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安全;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应先切断电源,采取积极措施,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8、熟悉灭火器、水暖电的基本操作方法,并能够熟练操作。 9、信息安全意识明确,不泄露岗位职责内的保密信息;不下载、传播不健康信息;不信谣,不传谣。 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常态化:安全巡查员每日巡点,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副校长汇报,做好记录;重点岗位和教学班每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做好台账;安全小组每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整改,做好汇总表;学校每学年考核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强化薄弱环节。 2、日常安全检查要把教室、图书室、阅览室、微机室、实验室、档案室、会议室、报告厅、体育馆、音乐教室、舞蹈教室、美术教室;食堂、超市(小卖部);消防设备、供电设施、供水设施、取暖设施、运动设施;学生宿舍等作为重点注意检查。 3、安全检查要做到无盲点,无漏洞,无空白,无死角,检查人员对检查结果签名负责。 4、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分管领导。 5、分管领导对于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切实的整改措施,制定方案,限定时间,明确专人负责。 6、每月底汇总当月安全检查情况,分析问题,评估效果,研究重点,制定方案,明确责任。 学校安全值班制度 1、值班包括节假日值班、双休日值班、日常值班及其他临时性值班。 2、值班人员要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履行工作职责。 3、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保证二十四小时在岗,并保持通讯畅通。 4、节假日期间由值班人员与保安共同负责安保工作,保安按时按点巡逻;本单位人员进入校园要履行登记手续,外来人员未经值班领导同意不得进入。 5、值班人员对值班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或校长直接报告,听从指令,妥善处理。 6、值班人员要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查岗,完成临时性任务。 7、值班人员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并与接班人员做好交接手续。 8、值班人员要有清醒的责任意识,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1、安全是学校生存发展之本,安全考核是安全工作取得实效的决定性环节。 2、学校(幼儿园)建立安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岗位组成考核小组。 3、建立健全安全考核的经常机制,依据《考评方案》一学期组织一次考核,一学年进行一次兑现——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评体系,是教职员工晋级、晋职、评先、选模的主要依据,发生责任事故者一票否。 4、安全考评依据《学校内部安全管理规范化考核评估细则》进行。 5、考评奖励: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班级班子成员和科室,给予表彰或奖励: (1)安全意识强,工作精细、规范、科学推进,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实,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及用电设备完好,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 (3)模范遵守各种安全法规,制止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 (4)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5)对抢救师生生命、财产,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者。 (6)对查明各种突发性事件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予以“一票否决”: (1)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2人以上。 (2)因管理不善造成学校被盗、火灾等,造成严重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 (3)学校食堂因管理不善,经卫生防疫部门认定为食物中毒事故的。 7、对于违反安全法规和上级部门安全要求、学校安全制度的班级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和安全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警告或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造成人员伤亡、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2、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教室、图书室、阅览室、微机室、实验室、档案室、会议室;报告厅、体育馆;音乐教室、舞蹈教室、美术教室;食堂、超市(小卖部);消防设备、供电设施、供水设施、取暖设施、运动设施;学生宿舍、高层建筑容易坠落物等安全敏感部位。 3、排查整改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定期重点检查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和锅炉、水电气、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可靠性;排查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的管理及卫生情况;检查食品、饮用水和传染病的防治情况。 4、排查整改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不符合校车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检测和维护;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设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 6、排查整改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学生宿舍的管理、集体活动的组织和上下楼等人员集中时段的管控,确保学生宿舍楼有人值班,出口畅通;严防在集体活动和上、放学等人员高峰时发生交通拥挤、踩踏等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排查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教师值班制度、门卫制度、夜间巡逻制度的落实情况;排查管制刀具收缴是否坚持制度化、日常化,严防因管理疏漏而引发事故。 7、排查整改自然灾害防范安全隐患。对排水、滑坡、防雷、防风、防沙、防震、防冰雪等基础设施定人、定期排查,确保功能完好。 8、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校园周边环境,重点排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主动与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沟通,加强校园周边秩序综合治理,及时清理查处非法车辆和无证摊点,确保校园周边治安稳定秩序良好。 学校安全预案演练制度 1、为了让“预案”确实发挥“保护生命,减少损失”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法人代表是落实本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 3、对《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化基本预案目录》中的12个“预案”每学年至少要逐一演示演练一次: (1)《学校、幼儿园预防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2)《学校、幼儿园预防失火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3)《学校、幼儿园预防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4)《学校、幼儿园预防流行疾病应急处置预案》 (5)《学校、幼儿园预防突发伤病应急处置预案》 (6)《学校、幼儿园预防盗抢案件应急处置预案》 (7)《学校、幼儿园预防突发滋事行为应急处置预案》 (8)《学校、幼儿园预防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9)《学校、幼儿园预防地震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10)《学校、幼儿园预防暴雨、洪水、冰雪灾害处置预案》 (11)《学校、幼儿园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应急预案》 (12)《学校、幼儿园预防踩踏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4、演练要以“检验方案的有效性”为目的,形式可以因地制宜,灵活多样。 5、每次演练之后,都要进行分析总结,找出缺陷,分析原因,研究措施,完善预案。 6、每次的分析材料都要归入台账,以备检查。 学校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1、要将“安全第一”的理念落实在安全资料管理工作之中,象按管理教育教学资料管理要求一样管理安全资料。 2、学校安全资料分基层资料和单位资料两大部分。 3、基层资料主要包括敏感岗位记录、班组台账等常规流水资料,一学年一装订,就近留存在岗位和班组,作为工作的记录和检查的依据,一般以三年为期。 4、单位资料主要包括对应上级主管部门的计划、安排、总结,体现工作落实的检查、考核、奖惩等资料,一学年一移交,保存在档案室,年限依据档案资料管理。 5、移交档案室的资料应保持卷内文件齐全完整。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理结果。 6、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不准用铅笔、园珠笔DA型除外)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7、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标题一般应有作者、问题、名称,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政治上无误,文词上简明确切。封面填写要字迹工整清洁。 8、文件材料归档后,档案人员应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案卷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计,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编号。 9、资料管理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10、要坚持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检查、清理、核对工作,如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对破损或褪变档案应及时进行抢救。 11、档案库房要经常打扫,保持清洁,严禁将有害物质带入库房。 12、调阅安全档案按照“档案查阅制度”执行。 学校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学校应将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以及身体和心理异常情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共同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2、每天早晨由班主任负责班级晨检,缺勤情况要落实清楚,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学校;课堂期间学生出勤情况,由班长记考勤,出现问题下课后及时向班主任通报。 3、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的,学生或家长应及时书面请假;教师要及时了解学生缺勤原因,如没有书面请假一时联系不上,要及时汇报,由学校安排人员联系。学校和班级认真记载,及时汇总,建立档案。 4、班主任或当班教师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要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进行沟通,并将结果以书面文字材料上交存档。 5、如学生在一天内无故不到校,班主任要上报学校;及时以电话或其他快捷方式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告知其监护人,并做好记录。 6、学生在校期间离开校园,必须由班主任或年级主任的出门条,将出门条交门卫,并告知家长。 7、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案件等,应及时处理并尽快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8、学生在校一旦发生了安全事故,学校、班主任应及时向学生监护人通报,不得隐瞒。并以书面文字材料将通报的内容、时间、监护人反馈的意见等上交存档。 学校安全巡查员工作制度 1、设置安全巡查员岗位的目的在于校(园领导能够及时掌握校园内敏感、要害部位的运行状况,将“预防为主”的理念落到实处。 2、巡查员直接对校园主管安全副校长负责。 3、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设置专职巡查员,反之,要设置兼职巡查员,并给予一定的待遇。 4、巡查员工作密度视校园规模而定,或者每日巡查一次,或者两天巡查一次。 5、学校(幼儿园)要尽心绘制校园敏感、要害部位布局图,巡查员要依图巡查,不能漏点,做好记录,以备核查。 6、巡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如实汇报;主管领导要现场踏勘,安排整改。 7、巡查员要对整改结果跟踪巡查,直接对主管领导负责。 学校安全台账管理制度 1、安全台账是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基础资料,必须高度重视。 2、校长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指导安全台帐建设是应有的责任。 3、每一位教职员工是安全台账建设效果的直接受益者,应该积极支持这一工作。 4、敏感、要害部位教职员工是安全台账的直接建设者,要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建设好岗位安全台账,确保教育教学活动和广大师生的安全。 5、各班主任负责指导生活委员建设班级安全台账,随时进行安全检查指导。 6、安全排查一日一查,一天一记;有事记事情,无事记平安。 7、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学校接到报告后要尽快协调解决。 8、对于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学校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制度,即由安全领导小组把安全隐患登记在案,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整改完成才予以注销。 9、对于客观存在的安全隐患却没有查实出来,或者已经登记在案的安全隐患,因为整治不力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202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7一、为保障学校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保护学生、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 三、学校实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四、学校负责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每学期定期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集中的安全教育。 五、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等对我校安全工作实施具体指导和监督。 六、学校协调村委会、派出所、医院等在各自法定职权范围内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为学校安全创造良好环境。 校园安全管理 七、学校建立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设立安全值班电话,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卫人员负责校园内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轻微治安案件、消防隐患或轻微火情等作出及时处理。 八、学校值勤制度。 1、服从领导安排,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格交接班手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处理好当班期间发生的事件。 2、巡逻执勤人员要保持警惕,忠于职守,突出重点,熟悉有关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行动有准则,执法有依据,并做好巡逻执勤记录。 3、遇有情况要迅速到达出事地点,处理措施要及时果断,注意工作方法。重大问题随时向有关部门和校长汇报。 4、加强校园管理,学校值勤人员有权对进入学校的人员进行检查,非学校人员和非学校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校外人员来校联系工作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证件,在值勤人员处登记后进校。进入学校应遵守校园管理规定,车辆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5、为保障校园安全,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接受值勤人员检查。各类物品出校门,要持有关部门的证明,经值勤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出校。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车行走。 携带大件物品出校时,经值勤人员检查后方可通行。 6、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公共场所(包括会场、课堂、办公场所等)的秩序,服从管理,遵守公共道德,防止发生拥挤伤人等事故。违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 7、严禁任何人翻越围墙、大门,或将物资掷出围墙外。严禁打架斗殴、起哄、闹事和其它干扰学校的教学秩序的行为。发现刑事、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在场教职工及学生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学校或报警并协助调查处理。师生发现安全隐患,有及时报告的义务。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九、学校负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对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实施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十、学校各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责任人应将治安保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全年工作计划,各项安全管理要责任到人。学校各职能部门要经常性地对本部门教职工和学生开展法制宣传,使教职工和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一旦发现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应由本部门负责纠正。学校各职能部门要自觉接受学校及上级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防火、防盗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整改。 十一、全体师生员工在校园内必须切实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诸如:教学常规、门卫验证、会客登记、携物检查放行、安全用电管理、爱护公共财物等。 校内不准任何违章建筑,不准私自占用学校房屋,不准擅自搭接电线维修电器等,不准损毁围墙、栏杆、路灯、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校园内堆放物资设备、建筑材料和其它杂物,须由后勤处统一安排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操场等堆放物品。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的,须事先报校领导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及校门两侧摆摊设点经商或推销物品。销售不卫生食品,学校有权制止,如果导致学生中毒情况发生,责任完全由销售者承担。 十二、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教研和其它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校的教学秩序。 1、未经校领导、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对校外人员开设诸如文娱、体育培训、文化补习、业务训练等活动;也不得擅自主办全校性的联欢、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或接洽校外人员来校交流、比赛等活动。 2、凡经校领导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全校性文娱、体育或对外开放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没有保障的,不得举办任何活动。 3、经批准在校内组织文体活动、讲座、报告等应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和相应的法律、规章,不得宣传封建迷信和进行宗教活动等。 4、告示、通知等,应当张贴在学校指定或者许可的地点,散发宣传品、印刷品应当经过学校有关机构同意。违者要严肃查处。 十三、学校的校舍、活动场所、教育设备设施、用具、生活服务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保障制度。 教学所用的化学药品、危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地点,有专人保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学校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并经法定检验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十四、各任课教师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校内文体活动或校外活动,一定要将安全教育摆在首要地位,认真研究和分析各种情况,采取有力的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安全。不能麻痹大意,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1、根据活动的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组织性、纪律性教育,增强学生安全识别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2、各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扑救火灾、抢险等危险活动。 十五、实验室、电教室、教学仪器室、图书阅览室、后勤仓库等重要部门和场所,要切实按照岗位管理责任制加强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现问题隐患予以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电工、木工工作时要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时,任何人不得围观干扰,后勤员工修剪绿篱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半径为15米以内,水泵开机时,学生不准进入半径15米范围内,任何人不得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园内点燃明火焚烧垃圾。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不要超负荷用电。 自然、劳技等科目的教师在实验、劳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步骤进行;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人身和公物财产安全。 十六、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自我保护教育,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取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1、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工作,积极、经常地向学生及其家长宣传安全的重要意义。 2、经常向学生传授、介绍一些安全知识,如交通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提高学生的安全认知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3、放学后要认真检查班级的电灯、门窗的安全,要及时拔下电源插头,防患于未然。 4、学生有生病等其它意外发生时,要及时通知家长,并向学校报告。 5、任何教师都有义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教师上课时对学生实行点名制度,发现缺席学生应询问原因,及时与班主任联系,上室外课时,教室内不要留人,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留学生必须经课任教师同意,实行谁留学生谁看管、谁负责。任何教师在上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课堂。放学后要认真组织学生排队离校,学校实行净校制度,避免学生在放学后仍逗留在校园,出现安全真空。 7、任何教师都要尊重、爱护每一个学生,不得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学生管理 十七、学生应当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1、不得将易燃、易爆、危险、有毒物品或受治安管制的刀具、凶器等带进学校。校内严禁私自燃放鞭炮焰火、玩火,严禁用猎物等。 2、进入校园,一律靠右行走,不要一边走路,一边追逐打闹,注意力要集中;不得并排行走,以免妨碍交通。 3、为防止楼道拥挤,确保上下楼的秩序,凡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不要乱跳楼梯或在楼梯上打闹玩耍,更不得互相推拥。各年级按照学校规定的上下楼顺序上下楼(楼两头班级走各自附近楼梯,靠近后楼梯的班级走后楼梯。)任何人不得乱关铁门,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4、进入校园内要文明游戏,尤其在楼道走廊内,不要追逐打闹、捉迷藏;不要在楼拐角处等奔跑;严禁下楼梯时沿扶手栏杆向下滑行;严禁楼上的学生站在窗台或身体伸出窗外打扫卫生、擦玻璃等危险工作,严禁从楼上扔物品或倒垃圾,以免发生意外。 5、注意安全用电,保护好学校或班级的电源;不要接触裸露的电线,不抓摸、破坏电源插头等,确保人身安全;到饮水机处接开水时要按顺序,不要推挤,防止烫伤;不要捅马蜂窝,不逮蜜蜂等,避免被蜇。 6、严禁攀爬、翻越墙头和走廊护栏。禁止乱扔、投掷砖头、石子等,不得拿树枝、棍或用绳拴东西乱舞;不得用弹弓等打鸟或瞄准他人;禁止从楼上乱扔东西或隔墙抛掷硬物、垃圾等,以免砸伤过往的行人,造成意外伤害。 7、不要把衣扣、笔帽、钱币等小东西含在口里玩,以免进入喉咙或吞入肚里,造成伤害。不得购买、食用过期、变质的食品以及其它有毒的动植物,以免中毒。 8、荡秋千时不要一拥而上,防止绳索断裂摔伤,在秋千运动的范围内不得站人,以免发生相撞事故;用联合器械架、单双杠玩锻练时,精神要保持高度集中,不要说笑打闹,互相推撞,避免跌落摔伤。不要到墙根玩耍游逛,远离断壁危房,确保安全。 9、进行踢足球、打篮球等对抗性运动时,要文明礼貌,注意安全,要有必要的防护,注意保护好头部,并尽可能防止腿部踢伤、骨折等;进行田径运动时,要严格按照老师的安排,认真做好准备活动,避免拉伤。 10、在做各类实验时,要听从老师的具体要求,按照操作规范认真地操作,避免腐蚀、灼伤、爆炸等危险发生。 11、考试失败、丢东西或做错了事等,要敢于面对,不能怕受责罚而不敢回家,更不能离家出走。遇到陌生人时要高度警惕。不吃陌生人送给的食物;不跟陌生人到僻静的地方;防止陌生人冒充父母的朋友或以小恩小惠的方法带走外出,被人拐卖。 12、在看电影,集会、联欢等,万一发生停电、火灾、爆炸等事故,应冷静观察,听从组织者的指挥,尽快疏散出去,避免盲目拥挤,造成伤害。 安全检查和监督 十八、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对以下各项进行安全检查。 1、学校校舍、教育教学设备设施、活动场所、生活服务设施; 2、 学校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的食品和饮用水; 3、学校的电器、消防设施、教学用危险物品等; 4、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5、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状况和其他应列入安全检查的事项。 在对上述各项进行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整改。 安全事故责任 十九、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实行严格过错责任原则,因学校管理不当和过错造成学生伤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并追究相关责任方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和用具、活动场所和生活服务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的; 2、学校的电器、消防设施、教学用危险物品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3、学校向师生提供的药品、饮用水不符合国家法定卫生标准的; 4、教师知道学生有特定疾病或者特异体质,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而未予以必要注意或防范的; 5、教师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 6、教职员工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的; 7、教职员工未履行工作职责或擅离工作岗位的; 8、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9、学校或教职工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应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二十、学生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学校已履行法定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管理无不当、无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1、校园内学生自杀、自伤或突发疾病,学校发现后已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2、学生自行上学、放学途中或擅自离校发生的; 3、学校放学净校后,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擅自到校活动发生的; 4、教师强调了安全事宜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后,学生在对抗性、竞争性体育活动中造成的意外伤害; 5、教职员工在校外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的; 6、学生自身或学生之间因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或违法原因造成的; 7、因自然、社会原因(如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的; 8、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学校无过错,不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二十一、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履行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安全教育。由于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过错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实施其年龄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学校、教师已经告诫,但学生不听劝阻、自行实施的; 2、学生或者监护人明知学生患有特定疾病,或有特异体质,或学生身体情况、情绪、行为有异常但未告知学校的; 3、学生、或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有过错的其他情形。 安全事故处理 二十二、学校安全事故实行报告制度。 1、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及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并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 2、事故发生后,有关责任人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发生一般伤害事故,有关责任人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部门报告;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学校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 二十三、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由学校负责调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界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学生参加保险的,学校或学生的监护人应通知保险公司参与学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发生学生安全事故,民事责任部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行政责任部分由教育行政部门处理;属于刑事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对民事赔偿不愿协商解决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四、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当事人均无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平责任的原则,由当事人分担经济损失。 奖 惩 二十五、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有关责任人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学校安全责任人要承担责任: 1、 违反本规定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条的; 2、 未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的。 二十六、 违反本规定第七、八条的,由学校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将报请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十七、违反第十七条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二十八、 对学校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教职员工,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九、因学校教师或后勤人员在履行职务中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或其它财产损失的,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后,将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 附 则 三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的解释权属 小学校务委员会。 202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8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园内行驶车速要慢、慢、慎。 8、接送幼儿的车辆,行驶车速严格按照规定行驶。 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箭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队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园所各负担一半。 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幼儿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由队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园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司机接送幼儿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可打电话通知家长,无人接幼儿必须送回园里,绝不可以让幼儿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在不违交规情况下经园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幼儿,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4、未成年人不允许接送幼儿,若要代接司机在接到家长托电话后方可将幼儿交予代接人。 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必须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路边或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须持有总务主任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否则后果自负。 3、除幼儿或队长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园里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司机的职责 1、校车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幼儿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主管签名,然后由后勤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队长,队长报后勤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园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5、司机要服从主管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队长,并说明原因。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指定地点,不准私自用车。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9、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园内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0、后勤处每学期负责对司机期考核、评级奖励。 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校车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后勤处(正常接送幼儿例外)。 8、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按园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园里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10、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 对家长要热情有礼貌,对幼儿具有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主管。 2、 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经调查属实将按相关制度处罚。 3、 司机应熟悉每位接送幼儿及家长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幼儿,要提高警觉,并向幼儿证实接者身份,并要求家长来电说明,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让其接走幼儿。 3、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 2.建立教师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师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承担责任,并予以箭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交通规则,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接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主管人,由主管报告总务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方可。由主管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6.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自回家。 (2)家长不允许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 (3)接学生上学时,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在接送学生期间,除学生或主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3)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6)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方可出车。 (7)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8)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9)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0)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1)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2)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3)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并说明原因。 9.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辆交与他人或与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8)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规定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10.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对家长有礼貌,对学生有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学校。 (2)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必须及时报告校车管理领导小组。 (3)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让其接走学生。 202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9学校是人口聚集的场所,学生在校园中学习活动,建设规范化的集体生活制度,是学校圆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保证,而加强学校集体安全的管理,则是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前提,因而要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保证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加强和落实学校集体安全管理。结合我校实际,对集体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一、学生上下学安全。 按学校作息时间,学生早上8:00进校,下午4:30分班集合放学。 学生不得早于7:55到校,不得在学校周围滯留和打闹,违者按违纪处理。8:00在值周师生指挥下,有序进入校。 下午4:30,分班集合放学,设立路队制安全管理指导教师,把学生护送出校门。学生全部参加集合放学,不准私自留下,路上遵守交通安全法,靠右行,不打玩,安全过路口。加强学生进出校门管理,中途不允许任何学生私自离校,任何教师不得允许学生单独离校。因急事急病的必须家长接或教师送。 二、建立班级晨检制度 每天早上班级进行晨检,对学生精神状况,生病情况进行询问、了解、登记,对不明原因未到校学生,采取电话联系或家访形式与家长取得联系,及时准确把握学生信息和情况。 三、对校内集体活动,坚持管理责任制。 1、升旗仪式 每周升旗仪式,由体育教师负责场地安全检查,由各班正副班主任组织学生安全、安静到达活动场地,落实各路管理指导教师活动后,安全有序以班为单位带离活动场地。 2、两操活动 由任课教师下课后,按要求整队,安全、安静有序地组织和带领学生到达操场,落实各路管理教师,实行全过程管理,课间操完后,分班、安静有序离开运动场。 3、课前、教学安全管理 任课教师于课前2分钟到达,对学生课间活动,课前准备进行管理和指导,体育课或在其它功能室上课班级,采取任课教师先对设备设施安全性检查,再组织学生集合整队到达,课后安全有序地集合整队离开。上课期间前后门应处于开启状况,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组织疏散。 4、学生劳动 参加校园卫生扫除,是培养学生自我服务劳动,学会做人的实践活动,在劳动时要责任明确,分工协作,教师必须在现场进行指挥,严禁劳动过程中追逐打闹,严禁学生接触电源插座及用电器,严禁站在桌子、窗台等较为危险的地方,学生行为不能脱离教师视线。设班级安全监督巡视员。 5、严禁私自组织学生到校外开展活动。凡组织学生外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活动负责人对活动路线场所进行安全性论证,实地考查后,在安全措施和人员得以保证的前提下进行,同时需要组织现场救护组,确保学生安全。 6、校内举行集队集会,必须远离危险源和危险地,且活动负责人,提前对活动场地器材,设施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举行,且坚持活动以班为单位,有序进退场制度。 7、课间安全管理 在学校教学楼各层,设立安全管理教师,负责学校集体活动学生上下楼的指挥,安全管理与监督,课间进行学生安全休息与活动的监督检查,对学生违反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安全护导教师是第一责任人。 202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0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的学生的人身安全,依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等二十部门拟定的天津市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校车定义 本细则所称校车,是指依法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为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 第三条校车使用许可 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在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三)有包括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已取得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第四条校车基本要求 (一)必须符合国家关于车辆的安全技术标准; (二)车窗不得粘贴深色光膜; (三)应当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及应急锤、ABC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放置在安全且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四)自有校车外观必须符合本市中小学安全防范管理地方标准; (五)使用年限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第五条校车驾驶人条件 校车驾驶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具有3年以上准驾车型驾驶经历,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第六条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程序 机动车驾驶人应向所在地区县交管部门申请校车驾驶资格。具体程序下: (一)机动车驾驶人向所在地区县交管部门提交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及所属单位或街道、乡镇出具3年以上驾驶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经历证明; 2、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无传染病、癫痫、精神病等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及本人无传染病、癫痫、精神病、酗酒、吸毒行为等的书面承诺; 3、县级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证明; 4、由交管部门出具的以下证明材料: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二)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七条校车使用许可程序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学生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配备校车应向所在地区县教育部门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校向所在地区县教育部门申领校车使用申请表,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二)申请校车使用的,应当向区县教育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区县教育部门签发的校车使用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5、驾驶人的校车驾驶资格证明;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随车安保人员身份证、县级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证明、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及本人有关无传染病、癫痫、精神病、酗酒、吸毒行为等的书面承诺; 6、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7、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8、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证明。 (三)区县教育部门自收到学校申请材料后予以初审,材料齐全的,应当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本区县同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征求意见,同时按照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权限送相应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征求意见。 (四)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如依法设立的道路运输企业提供校车服务的,按照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权限,相应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就其是否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资质进行查验,并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 (五)区县教育部门应当自收到回复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本区县政府。区县政府决定批准的,出具校车使用许可证明,由区县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六)当校车使用许可的申领条件发生改变,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第八条校车通行安全 (一)校车运载学生时,应当配备随车照管人员和随车安保人员。随车照管人员和随车安保人员应当符合如下条件: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能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照管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犯罪记录。 (二)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不得驾驶校车。禁止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校车。校车驾驶人应当每年接受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三)校车运载学生时,应当在规定的位置悬挂校车标牌;按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行驶;在规定站点停靠;可在公交专用车道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共交通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但不得违规定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 (四)校车必须确保一人一座,禁止站立;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不得违有关限速要求。 (五)校车每半年接受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第九条管理职责 (一)区县政府应当科学规划学校的设点布局,保障就近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发展公共交通,为学生上下学提供方便。对于我市部分涉农区县因冲并镇,对义务教育学校设点布局进行调整,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而造成学生上下学困难的,应当安排住宿。学生搭乘公共交通或者住宿确有困难的,可以安排校车。 区县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由区县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本区县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二)区县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依照本规定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建立完善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工作会商机制和联合抽查机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方便群众举报违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管理职责的举报,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区县教育部门应当认真受理、审核校车使用申请,将校车管理工作纳入对中小学校长考核的范畴,依职能处理校车违规行为以及相关学校责任人。 (四)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做好校车标牌核发、审核校车驾驶人驾驶资质工作,建立校车及驾驶人信息档案,并及时抄告教育部门和学校;加强校车年检、运行及校车驾驶人审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校车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在违法行为消除后方可放行;将校车违法和事故处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区县教育部门和学校。 校车标牌发放的区县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校车及其驾驶人安全运行管理。 (五)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提供校车服务的道路运输经营企业的监督,对其道路运输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六)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校车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范围。 (七)财政部门要指导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 (八)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校车安全工作责任,确保车辆的各项技术性能处于良好状态;提供校车驾驶人的资格证明;与校车使用学校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责任书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管理措施,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等;约定随车照管人员。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当日,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九)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随车照管人员、随车安保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和随车安保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技能的学习培训;与乘坐校车的学生监护人签订安全协议。 学校应当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劝导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疏散演练。 (十)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督促校车驾驶人在行车前对校车安全技术的检查。 2、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制止学生携带易燃、易爆、易碎物品及管制刀具等上车。发现学生无故缺席,及时与学生监护人或学校分管领导取得联系。 3、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途中离开座位、嬉向闹、吃东西或将头、手伸出车窗外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上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第十条乘坐人申请和权利 学生乘坐校车,应当由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监护人应当与学校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义务和监督权利。 学生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做好校车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发现校车违本规定的,有权制止,有权拒乘,并向教育部门、交通管理部门或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举报。 第十一条违规责任 (一)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违本细则规定,情节严重的,原作出许可决定的区县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吊销其校车使用许可,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校车标牌。 (二)学校违本细则规定的,除依法予以处罚外,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三)违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违《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行为,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退出机制 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因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在15天内,到所在区县政府办理校车标牌注销手续。同时,将校车标牌交回交通管理部门。自有校车的颜色必须在30天内消除。 第十三条附则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细则有效期为五年。 202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1一、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每学期的常规安全管理和每天的常规安全管理三部分。 1.学校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校长负责制和法制副校长制度。 (2)值班制度。 (3)夜间巡逻及门卫制度。 (4)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 (5)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 (6)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7)食堂物资定点采购、索证和登记制度,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 (8)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9)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0)大型活动安全审批制度。 (11)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2)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 2.每学期的常规安全管理工作 (1)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学习有关安全管理的政策和经验,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调整和部署。 (2)及时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台账。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自身整改有困难的,必须迅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报告。在隐患彻底消除前,要采取有力的防控措施。 (3)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应安排专人负责,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做好专门安全工作预案,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必须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积极争取当地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4)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实践演练活动。 (5)要根据不同学段的安全教育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 (6)每学期开展学校安全管理的考核评估总结工作,检查各个岗位安全管理职责的落实情况,及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预案。 3.每天的常规安全管理工作 (1)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求,各个岗位人员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2)每天安排人员巡查校园,学生宿舍要安排24小时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3)在学生上下课和晚自习等集中出入的时候,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并指定专人在关键位置进行疏导,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4)做好请假、销假工作,如发现学生未到,科任教师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班主任第一时间联络家长,明确其下落。 (5)做好低年级学生上下学交接工作。 (6)落实对特异体质、特殊心理和问题行为学生的教育和保护。 二、如何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学校应当定期对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根据安全隐患整治责任主体进行科学分类、造册登记,建立台账,并将学校难以解决的安全隐患上报给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建议适时召开联席工作会议,获得相关安全隐患整治责任主体的配合和协助,形成合力,及时消除校园周边的安全隐患,不断提高校园周边的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在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学校可以积极主动采取如下措施,取得有关部门和家长的密切配合和支持: (1)联系公安、建设和交通等部门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2)联系建设、安全监管、公安等部门,重点排查学校校舍、围墙、挡土墙、厕所、浴室、库房、水井、水池、走道栏杆和供水、供电等设施,对学校及附近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与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公共安全环境进行全面评估,全面排查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隐患。 (3)联系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4)联系公安机关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学校周边治安情况复杂的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5)联系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6)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的资源和技术力量,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服务。 (7)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02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2一、学校租用校车管理制度 1、新增、租用校车时,要报区教育局、区交巡警大队审核确认,方可投入使用。 2、校车的车型应当是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车辆。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其他车型以及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不得用作校车。严禁租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车辆作为校车。 3、聘用校车驾驶人时,要报区教育局、区交巡警大队审核确认,方可驾驶校车。 4、校车驾驶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 (2)3年内未发生过交通死亡责任事故; (3)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无累计记分满12分记录; (4)未受过刑事处罚。 二、学校出租、租赁房屋管理制度 1、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出租房、经营部由哪个部门负责对外发租、发包,则由该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承租者的经营范围,不得将有损校园安全、师生身心健康的项目引进校园内。严禁将学校房屋、经营部、场地出租给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网吧和娱乐等经营活动的业主。 2、发租、发包部门对承租、承包方当事人和其所使用的临时人员都应严格审查身份,并及时将审查情况报学校总务处备案。 3、必须居住在租房、经营部内的人员,必须到当地公安部门、学校总务处办理临时居住登记手续。 4、部门与其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上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和违章处罚办法,必要时应收取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5、主管部门应定期派员组织用火、用电等安全检查,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和超标准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备,防止发生事故。 6、承租经营者不准经营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物品或劣质、过期、三无食品,严防发生集体中毒事故。 7、承租、承包人应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承租、承包期内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1、安全档案建立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做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校领导对此应高度重视,并确定一名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2、安全档案立卷 档案人员应按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收集各种安全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入档。 3、安全档案的保管 由专门负责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指导安排档案保管工作,确保档案详实有效,便于安全工作的开展。 4、安全档案的整理 定期对安全档案进行整理,完善安全工作制度体制,分析安全工作的不足,及早提出整改备案。 四、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安全保卫工作由总务处主任实施监督,由食堂管理员负责,要定员定岗,责任落实到人。 2、使用各种炊事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专人使用保养,工作中要精神集中,不准说话聊天,必须戴套袖和工作帽,穿围裙,杜绝人身事故的发生。 3、注意用电安全,机器使用后必须关闭总电源,注意节电、节水,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避免责任事故的发生。 4、使用煤气时要做到“火等气”,发现漏气及时报告修理,火开着人不准离开,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每个人都要学会灭火器的使用方法,记住火警电话110或119。 5、下班后要检查煤气、水、电、门窗是否关好,做好防盗、防寒等安全工作。 五、学校机动车管理制度 1、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限速20公里。 2、运送物品车辆须得到学校安全部门准入通知后方可进入,按规定线路行驶,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路面,防止损坏路面、环境、绿化。 3、机动车应服从门卫人员的指挥,摩托车在车库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汽车一律停在校门外侧的停车位置。 4、机动车驾驶员应及时将车辆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车辆损失情况与学校无关。 5、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谨慎驾驶,行人优先通行。学生集会时间禁止所有车辆在校园内行驶,尤其在升旗仪式等教育活动时,门卫禁止放入任何车辆(包括自行车),以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6、汽车应配齐消防器材,电瓶车辆严禁在专用教室和办公室充电,以免发生火灾。 六、重大节日安全管理制度 1、凡重要节假日必须由学校做出值班保卫安排,教职工有义务做好此项工作。学校应依据实际情形周到部署好本校日常安全管理值日、节假日值班。 2、凡安排到值班的教师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岗位、加强巡视、做好记录。 3、严禁擅自脱岗、私自调岗。 4、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时期,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 5、如确需在节假日期间组织学生参加集会或庆祝活动,必须报区教育局备案,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学生安全。 七、安全工作管理奖罚制度 1、学校教职员工人人都是安全员,按照学校安全责任区域的划分,该区域负责人为区域范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区域范围内的人、事、物的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及时上报。 2、第一责任人必须把各自区域的安全隐患以及书面形式及时向安全员或学校安全领导组成员汇报,不报或隐瞒不报者,发生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 3、对上报的安全隐患,因安全员、总务处负责人或安全领导组未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或整改不力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由相关部门(人)负主要责任。 4、因第一责任人敷衍失职、不仔细检查而被安全员或安全领导组查出的未上报的安全隐患,则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 5、安全领导组查出的未上报的安全隐患,第一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安全员负连带责任 6、对安全管理松懈,事故隐患整改督促不力,安全经费投入不足、人员安排不到位,由主要监督领导负主要责任。 7、在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中发现部门(区域)负责人,安全监管不力、工作不到位的一次警告、二次通报批评,凡被警告或通报批评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对履行安全岗位职责好的有关人员,给予表扬,评优、职务聘任优先。 八、值班带班制度 1、学校实行领导带班、中层值班、部门联合值班制度。 2、带班领导负责全天的值班工作,并负责处理当天值班期间学校所发生的事件。 3、带班领导负责当天值班人员的分工,负责值周教师、值周学生的考核,负责检查教师辅导情况并做好记录。 4、负责检查校园安全部门的安全情况,检查值班人员的工作情况。 5、负责检查卫生、学生安全及学生文明礼仪、纪律等情况。 6、值班时间:带班领导、值周教师早7时40分到岗,中午13时20分到岗。 7、值班人员不得私自脱岗,不得迟到。 8、值班期间如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不得拖延,若因故不能处理,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9、值班人员因事因公需串班的可自行串班,并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10、带班领导负责值班记录。 九、学校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学校的安全工作必须常是抓不懈的日常工作,消除一切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师生各方面的安全,是学校必须认真努力做好的工作。 2、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安全形势。 3、安全工作例会必须认真做到三落实:人员落实、内容落实、时间落实,并认真做好记录。 4、安全工作例会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安全工作小组人员参加,由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分管领导主持。 5、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参加会议对象为安全领导小组人员,如有必要请所有教师参加。 6、每次例会都要有中心议题。例会内容: (1)学习上级文件和相关精神和要求,提高认识,协调工作; (2)汇报各分管工作的安全落实情况,找出存在的安全隐患; (3)要求及时解决的安全问题,布置检查各安全方面的落实情况,布置阶段性的安全工作要求,商讨有关活动的安全防患预案等。 202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3一、朱家小学门岗制度 1.门岗工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校门岗实行24小时值班,按学校规定时间上锁、落锁,确保学校公私财产免受损失。 3.外来人员来访必须登记,坚决执行进出人员检查登记制度。 4.发现陌生人要进校,需问明情况,让其登记,方可放行。对于行迹可疑者要阻止进入,及时报告,把不安全隐患拒之校门之外。 5.不到放学时间,不得让学生出校门,确实有事者,须出示班主任或科任老师批准的请假条方可放行。 6.值班期间,工作人员不得脱岗,接待客人要热情大方、文明礼貌,自觉维护学校荣誉。 7.维持校门秩序,保证门口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8.控制进出校园车辆和人员,但要做到文明值勤,礼貌待人。 9.值班人员遇到违纪事件,及时处理;遇到突发事件,果断处理,及时报值日领导及时妥善处理。 10.值班人员因事、因病等请假,需书面请假说明情况,报学校批准,并按学校请销假制度执行。 11.坚持报告制度,对重大事情要及时向校领导报告。 12.严格检查出校门的公物与物品,无许可证明,不得放行。 13.为了全校师生的安全,在甲型H1N1流感盛行时期,外来人员进校必须进行体温检测。 二、小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上学、放学途中,不得玩耍或进行危险性活动,学生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走,按“一看二站三通过”原则过公路。 2.学生上学不论路途远近,一律不准骑自行车。 3.在教师未上班的时间内,学生不宜提早到校。 4.学生在校期间,严禁走出校门。 5.校园内应文明行走:课间不追逐打闹,爬高上低,在教学楼里活动时,主动让行,不攀楼梯、走廊栏杆和窗台;上下楼时一律靠右行走,应慢行,不拥挤。 6.校园内严禁玩耍棍棒、砖石、玻璃、小刀等有危险性的玩具和器械。 7.学生身上不得带有诸如火柴、打火机之类的火种,禁止玩火,防止发生火灾。 8.学生不得触摸或靠近校内电线、电器等,学校应在这些地方做好标记,提醒学生,预防触电。 9.学生上操及体育课、课外活动时,都应严格按照教师的要求进行。下课时不哄散。 10.学生放学后应及时回家,不准在校园内逗留,在路途中玩耍,或互相串门。 11.在学校内发生事故,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主动做好缮后工作;对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法规、法律明确责任,严肃处理。 12.学校、教师要经常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 三、学生保护制度 1.学校要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耐心教育,不得歧视。 2.学校应该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3.尊重学生人格,不得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和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4.安排未成年人参加聚会、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要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 5.不适易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6.学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教育阶段,应根据自身的年龄、认识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危险。 7.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四、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其职权是: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消防法规。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管理的内容; 5.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6.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7.追查处理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二、校长授权分管该项工作的校级领导,对自己主管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负责。 三、学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积极组织师生开展灭火自救。 四、教师 “谁在岗,谁负责”,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 五、交通安全制度 1.全校师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交通行为习惯。 2.及时宣传并模范地执行《行人交通行为规范》、《骑车人交通行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行为规范》。 3.如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4.学校内不准骑车,自行车必须放在指定位置。 5.学校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把安全当作头等大事抓好。 六、教学活动及教学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以保障师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2.师生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必须按操作规范去做,违规操作责任自负。 3.学校组织的有学生参加的劳动或者集会、文化娱乐、体育、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要进行安全教育,并提供必须的安全保障措施。 4.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使用有关设备设施时,要先看说明书,并且检查教学设施的安全性后,方可实施。 7.学校的教学设施、设备,未经允许不许私自动用。正常的教学活动中,教师要做好指导,易对学生造成伤害的带电、带毒、用明火的设施、设备严禁学生动用。 七、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用电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特制定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全校用电由总务处专人管理,并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切实加强安全意识,不违章用电,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学习氛围。 1.办公室、教室用电必须做到人走灯灭,责任到人,杜绝浪费电能,控制长明灯,严禁在教室和办公室使用电炉、微波炉等家用电器。 2.严禁在灯具、电扇、背投、配电箱等电器上悬挂覆盖饰品等易燃物品。多媒体设备、照明灯、饮水机等使用完后应及时关闭电源,避免引起火灾。 3.教室安全用电由班级负责管理,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由老师亲自操作,严禁学生开关电器和拆卸教室的电器接线、开关、插座等。 4.严禁用湿布擦洗电器,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凡电器或线路出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学校总务处或电工,严禁自行处置。 6.要爱护学校用电设施,不得故意损坏。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 7.学校每学期将对各班电器的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凡是出现灯管破损、多媒体电教设备零件遗失或人为造成损坏的均由各班负责赔偿。 八、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1.每位教职工对校园中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现的安全隐患负有尽力排除并及时上报责任。 2.一旦发现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发现人要立即报告校长和其他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3.学校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对隐患作出整改,发生事故要立即进行保护现场、抢救人员、并且立即上报教育局主管部门。 九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报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一般事故。学校发生无人员死亡,重伤1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二)重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中心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12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三)重特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3人或重伤10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在其知道事故发生时,立即通过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6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五、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六、其他书面报告制度。只要是安全因素造成的:①住院治疗要上报。②一次3人就诊要上报。③学校被盗1000元以上要上报。④火灾500元以上要上报。⑤学生非正常死亡要上报。⑥小学六年级毕业后,未到初中报名前发生的溺水死亡要上报。 十、安全“四防”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顺利进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师生不受意外伤害,特制定此制度。 1.学校应经常对师生开展教育和宣传活动,增强防火、防盗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 2.对教职员工进行经常性电器使用和管理方面的指导,使全体员工懂得电器使用常识,增强防火意识。 3.未经学校领导的批准,任何人不许私自使用电暖风、电水壶等非教学用电器,一经发现给予批评和罚款。 5.冬季取暖,教师注意爐火的安全使用。 6.经常检查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灯等消防器材,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与清除。 十一、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门卫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202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4针对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对学生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学生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对溺水危害的认识,同时组织班主任教师对学生进行溺水后救生等方法的指导,使学生初步掌握相关的.救生与自救方法。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切实加强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排除可能存在的溺水隐患,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做到万无一失。为确保学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学生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一、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指导思想,树立"安全无小事"的观念。 学校开展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专题活动,进行预防溺水事故警示教育。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技能教育,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切实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 各班要落实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通过主题班会、安全教育、班级黑板报设立专栏等多种途径和方式,组织开展专题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运用广播、橱窗展览、发放告家长书等方式广泛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学生及幼儿家长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及家长对溺水危害的认识。 三、明确规定与要求: 1、学生要去游泳必须经过家长同意,并且要有会游泳、负责任的人陪同,选择水浅、河底硬而平整的、熟悉的水域游泳。 2、学生不得擅自下水游泳,不得私自结伴去游泳,不得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山塘、水库、深潭等水深的地方游泳,不到水流湍急的河流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如果看到同伴掉到水里,不要盲目下水救人,而是呼喊旁边的忙。 四、对学生进行经常性教育: 1、不要到池塘,河边、水池等有溺水危险的地方玩耍。 2、到游泳池,游泳馆游泳必须经家长同意。 3、遇溺水发生,要声呼救。 4、在游泳池内游泳要注意: (1)入水前按规定清洗身体是很重要的。 (2)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3)睡眠不足,身体过于疲劳,或情绪激动,都不宜游泳。 (4)选择辅助器材,如救生圈和潜水镜等。 (5)不要冒险跳水。 (6)遵守游泳池规则。 (7)饭后4560分钟内不要游泳。 5、在天然水域游泳要注意: (1)要充分了解水域的水底情况。 (2)在海中游泳时,必须了解潮汐情况。 (3)总是与海岸线平行游。 (4)注意同一海域的其他船只。 (5)了解水温,最理想的是27摄氏度。 五、做好对学生家长的防溺水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家长会"、"家"等途径,通过印发《告家长书》、《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及时提醒和教育学生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求家长特别注意"节假日"期间孩子的游泳安全。 六、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 要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好学生死亡事故上报制度,以及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七、防溺水具体预防措施。 1、认真落实上课期间每一天的学生考勤制度,对迟到缺席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和去向。我面定,任何班级不得随意停课和提前放学。 2、在学校周边的鱼塘、水库,设立“水域危险”的警告标牌。而且要求,各条线路方向来往的教师时刻关注沿途水域情况。 3、节假日提前告之家长,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取校外力量的支持和配合,严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4、建立“学生安全小组”,学生与学生相互提醒和监督。 5、严格信息通报制度,遇有私自下水游泳的情况和溺水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把隐患和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6、利用墙报、课堂,以及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复多次的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学习相关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营造珍爱生命氛围,增强预防溺水意识。 7、围绕“杜绝溺水事故”这一主题,开展一次全校性教育动员会。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要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好学生死亡事故上报制度,以及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202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5一、安全制度: 1、上下楼梯靠右行,严禁拥挤、推搡,不准在楼梯扶手上溜滑。 2、严禁在阳台、走廊蹦跳或做危险动作、追逐打闹。 3、严禁翻越阳台、护拦和窗户。严禁多人集中扒扶阳台护栏。 4、爱护楼道、楼梯和门窗上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严禁破坏。 5、严禁在楼上朝下扔东西,严禁在阳台上向外探身上下张望。 6、严禁触摸、破坏楼道内电源。 7、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确保楼道畅通、干净、卫生。 8、严禁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停放车辆。 9、严禁冬季在楼道、楼梯上过多泼水,避免溜滑事件。 10、不搞紧急集合,大型集会散会时,由召集人负责组织师生退场,做到先上楼,后下楼,上、下楼梯井然有序。 11、保卫处指定人员负责管理集会、课间操、晚自习放学等楼道安全。 二、管理办法: 1、重点管理时间:集会、每天的课间操、中午、下午、晚自习放学。 2、直接管理责任人:当天带、值班人和最后一节任课教师。 3、具体要求: ⑴集会、课间操谁召集谁负责,组织学生有序退场,师生先上完楼后,再下楼。重点管理时间由保卫处安排的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维护秩序。 ⑵值班人员在重点管理时间要共同维护楼道秩序。(具体负责人见值班安排表) ⑶重点管理时间,各班安全干事要站在楼道口处观察监管学生,依次安全有序上下楼梯。 ⑷学生集会、放学上下楼教师要在学生的后面,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教育处理,纠正不良行为。尤其是下晚自习和停电要特别注意,防止拥挤踩踏。 ⑸宿办楼安全由宿舍管理员具体负责。 ⑹带值班领导和保卫处要及时检查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是否在场,是否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⑺将直接责任人发履行工作情况纳入个人和班级工作量化的内容。若管理不善,造成事故,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的事故责任。 202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6根据教育局要求和《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黑龙江省学校安全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的规定,结合《黑龙江省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细则》的相关内容,我们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对学校安全进行了全面的排查,现将排查工作汇报如下: 学校成立了安全组织机构,落实了安全责任,层层签定了安全工作责任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个人,使安全管理无死角。学校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按规定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师和学生爱教育面达100%。 开学初我们组织教育科、学校、幼儿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各项设施、线路、水电、监控等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做到了安全工作零时间处理,需要进一步解决,确定了具体的整改时间,保证学校安全项工作的安全运行。 (一)消防安全。学校、幼儿园消防逃生系统、防火系统、灭火系统完好,各项管理制度都已经落实。学校究全总管理人副校长许福昌,安全设施检查管理负责人罗汉明,中学部安全设施负责人周秀伟,小学部安全设施负责人安百环。 (二)化学品安全。学校严格执行省化学毒麻、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使用过程的管理,各项记录详实,药品室安装防盗门、窗子加装护网,实行双人双锁。 (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学校教学楼、运动场等各室管理人员、制度、紧急疏散预案健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部落实。各室全部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到了安全工作的层级管理,分点落实。 (四)各校要扎实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每学期开学,学校都要以班会的形式上好“安全第一课”,每学期学校都集中时间对学生进行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以及文明出行、安全用电、预防火灾、溺水、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教育。放假时学校还用《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抓好安全知识教育的同时,学校真完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组织全部师生开展以防火灾、防地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避险应急演练,并现场给学生讲解安全常识及危急情况下的逃生方法。增强学生“珍爱生命、安全第一”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均已落实,4月10日全部完成。 202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7一、司炉人员严格依照操作规程操作。 严禁非司炉人员进入锅炉间操作。 三、严禁在锅炉房内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许在锅炉房内洗晒衣物。 四、严守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岗。 五、做好锅炉日常维修保养工作,严禁锅炉及附近设备带故障操作,做好维护检查登记工作。50元以下维修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担,50元以上维修由学校承担。学校至少一学期彻底清洗一次锅炉。锅炉设备巡回检查时应注意: 1、压力、温度、水位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2、 给水系统中水箱情况是否正常,给水调节伐、逆水伐的工作状况是否正常。3、 排污伐和管道有无异常情况。 各类伐表工作是否正常。 4、本体受压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情况。 5、检查各转动机械的润滑油系统是否需补充润滑油。 六、如遇事故发生,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方可操作。 七、上班期间不准喝酒,如发现喝酒或有病,由主管负责人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八、做好锅炉房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九、指导师生有序排队打水。 202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8在课间活动中,为保证学生安全,杜绝意外事故发生,特制订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师 1、加强责任感,课前做好充分准备,对场地器材,运动服装,认真检查,充分估计到容易发生的问题,制定预防措施。场地器材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理。 2、加强组织纪律教育。教育学生要按照教师布置内容,有组织有秩序地活动,不能各行其事。 3、培养骨干,使他们预先了解教学内容,动作要领,保护方法。在上课时、协助教师维持好课堂纪律,在分组练习时负责安全保护工作。 4、教会学生自我保护的方法。如不慎跌倒,在倒地前的瞬间降低重心,勿使后脑着地;由高处跳下时先屈膝,前脚掌先触地,减少震动。 5、经常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重视安全工作,克服麻痹意思想,减少事故的发生。经常向学生进行文明礼貌教育。在竞赛中制止粗野的犯规动作,发扬“宁失一球,不伤战友”的优良作风。 6、在进行体育活动之前,教师必须向学生讲清有关活动的注意点,让学生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 7、讲清各种器材的使用规则,可能出现的不规范操作所引起的危险与不良后果等。 8、建立伤害事故登记制度。对发生的伤害事故及时登记,认真分析原因,从中吸取教训,目的是为了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9、教师要及时对体育器材、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总务处或主管领导。 二、学生 1、学生在进行体育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教师的要求做,对个别操作要领不清的可以向教师发问。 2、学生的有关体育项目必须在与该体育活动相对后的场地内进行,不得在不宜进行该项活动的地方进行该项活动。 3、学生在观摩体育活动时,必须做到文明、有序,不得超越规定范围观看,不得进行不文明的行为。 4、学生打算进行一项锋定进行的体育项目时,必须征得有关教师的同意方能进行,需要使用体育器材时,必须向主管器材的教师提出借用要求,同意后方可使用,用后立即归还。 5、对于不按教师要求和学校规定,擅自进行某项体育活动,造成后果的,学生自负责任。 6、活动中出现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教师报告。 202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9一、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各级领导的职责范围,实行安全工作领导负责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把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到各部门、责任落实到每个教职员工,与岗位职责挂钩,使全校上下形成合力,把各种安全工作制度、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创建平安校园。 二、全校师生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学习和生活习惯,确保学校健康、安全、稳定的发展。 三、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 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文明卫生习惯教育和纪律教育,使他们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校园安定。 四、切实加强住校生的生活、卫生、安全的管理,严格执行《住校生守则》、《寝室管理规定》、《卫生保健制度》、《安全保卫制度》。住校生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毒、防破坏,责任落实到人。生活指导教师要具体、全面负责住校的生活、卫生、安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要深入寝室,具体指导,耐心教育,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并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学生宿舍,以防事故发生。 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确保食堂、餐厅、供水处等生活场所的饮水、饮食的卫生安全。饮食安全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奖罚分明。总务处、医务室对食堂、餐厅、小超市、供水处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学校卫生管理要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务室工作制度》执行。校医务室按规定定期对学生进行体验,建立学生健康档案。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教育。不得以预防和健康等名义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 七、各年级按计划确需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加活动时,事先要写书面报告,经政教处核实报校领导审批后方可。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负责老师要事先实地勘查,制定安全方案,要有领导有组织的带领学生外出活动。对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实的场所不得前往。遇到参加各种比赛活动需外出,领队老师一定要切实负责,安全措施到位,教育参赛学生,一定提高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防万一,保证顺利返校。 八、学校校舍维护及公共设施的维修与管理由总务处负责实施,要求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202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20一、保卫人员(门卫)安全保卫和巡查制度 1、每天早上、中午和下午,上学放学期间,管理好校门口的安全,确保学生不发生伤害事故。 2、非放学时间学生要求离校,没有班主任教师书面通知的,一律不得放行,杜绝发生因学生逃学而在校外出安全事故。 3、校外人员进出校门必须进行登记,并问明详细情况,未经登记或情况不明,决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校内,确保校园安全。 4、经常检查巡视学校财产,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总务处,确保校产安全。 5、晚自习放学后,要检查巡视各室门窗是否关牢,应关电源是否切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校产安全保卫制度 总务处应对学校建筑物、旗杆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校长室,学校应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1、机房、食堂、实验室按有关规定配备好灭火器,政教处应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维修。 2、总务处应经常检查学校防盗工作。 3、财会人员应遵守财务制,禁止现金在办公室存放过夜。 4、门卫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保卫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对不熟悉的来人员要严格实行登记制度。做好夜间值班工作,发现盗窃现象立即报告。下午放学后应仔细检查教学和生活用房门窗,关严关实。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 5、较长时间的节日实行学校领导值班制度,寒暑假实行教师轮流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到岗、离岗、并经常查看校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6、总务处要对各教室,专用教室、广播室、文印室等插座,用电器经常进行检查、维修、严防发生火灾和触电事故。食堂人员应按规定程序和正确方法操作烧煤灶具,确保安全生产。 三、现金、票证、贵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会计、出纳必须严格执行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的限额,确因特殊情况,必须滞留超额现金过夜的要及时报告总务处并设专人看守。 2、现金和有价证券必须存放有安全设施的保险柜内,财务室的房屋要安全、牢固,并安装有防盗装置。 3、取送数额较的现金必须两人以上同行(至少有一名男性),取送万元以上巨额款的,应派有保护人员。 4、个人的现金及有价票证不准在办公室内存放。 5、学校各部门的贵重设备,在存放、运输、使用过程中要纳入守护人员视线。 6、存放贵重器材、设备的库房、实验室、广播室、电脑房、多媒体室等门窗要安全牢固,并设专人管理。 四、计算机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校园内计算机的管理,确保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顺利进行,防止非法以及盗窃、火灾等自然灾害的发生,特作如下规定: 1、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计算机,必须按照规程设置匹配电路走向。 2、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计算机,必须有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3、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计算机,必须制定相关的使用管理规定。 4、校内教学、办公使用的计算机,不经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拆卸和更改IP设置。 5、凡集中存放的计算机,应制定突发性工作预案。 6、凡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计算机,如工作需要搬出工作地点或出校门(含个人计算机),必须持有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的证明。 7、禁止教工下载非法刊物、黄色制品、动言论。 五、外来人员(来客)登记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临时出入校门的外来人员。 2、凡到我校来、会友以及其它公务活动的外来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门卫或值班人员的询查,并登记后方可入内。 3、门卫或值班人员要详细检查外来人员的证件,登记来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来时间并与前往部门或个人进行联系。 4、如来者携带机动车辆,值班人员要对车牌号进行登记,并标明时间,待该车辆离开后标明离校时间。 3、学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报告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向学校或学校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学校安全工作中相关事项的安全管理制度。 2、教职员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 3、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4、班级出现学生无故缺席、意外伤害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安全办公室,以便做应急处理。 5、值日教师要向学校行政值周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6、安全分管领导每月要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汇报本月安全工作情况,并在每月5日前,书面向县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学校上月安全工作及校长履职情况。 7、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影响的事件,坚持逐级报告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越级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在明确事故后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局:安全办、局办公室)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202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21一、医疗室要具备基本的设施和设备,室内环境整洁、卫生、优雅,药品、器械摆放规范,符合有关卫生要求,应防尘、防蝇、防污染。 二、药品、器械使用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标准执行,要消毒、杀菌,防止交叉传染和不安全事故发生。 三、医疗室工作人员,要有行医许可证,着卫生服上岗,规范操作。要不断学习,提高技术,遵守医德。 四、采购药品、器械必须到国家认定的经销单位。购买符合国家医药质量、卫生标准的药品、器械。若使用不正规渠道和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器材、药品,而造成医疗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五、总务处定期对医务室的卫生、药品、器械进行检查,严防使用过期、假冒、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药品和器械,若查出每次罚款50-200元。 202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22根据教育局要求和《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黑龙江省学校安全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的规定,结合《黑龙江省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细则》的相关内容,我们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对学校安全进行了全面的排查,现将排查工作汇报如下: 学校成立了安全组织机构,落实了安全责任,层层签定了安全工作责任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个人,使安全管理无死角。学校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按规定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师和学生爱教育面达100%。 开学初我们组织教育科、学校、幼儿 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各项设施、线路、水电、监控等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做到了安全工作零时间处理,需要进一步解决,确定了具体的整改时间,保证学校安全项工作的安全运行。 (一)消防安全。学校、幼儿园消防逃生系统、防火系统、灭火系统完好,各项管理制度都已经落实。学校究全总管理人副校长许福昌,安全设施检查管理负责人罗汉明,中学部安全设施负责人周秀伟,小学部安全设施负责人安百环。 (二)化学品安全。学校严格执行省化学毒麻、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使用过程的管理,各项记录详实,药品室安装防盗门、窗子加装护网,实行双人双锁。 (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学校教学楼、运动场等各室管理人员、制度、紧急疏散预案健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部落实。各室全部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到了安全工作的层级管理,分点落实。 (四)各校要扎实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每学期开学,学校都要以班会的形式上好“安全第一课”,每学期学校都集中时间对学生进行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以及文明出行、安全用电、预防火灾、溺水、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教育。放假时学校还用《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抓好安全知识教育的同时,学校真完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组织全部师生开展以防火灾、防地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避险应急演练,并现场给学生讲解安全常识及危急情况 下的逃生方法。增强学生“珍爱生命、安全第一”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02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231.校长要做到“五清楚”: 一是对每天迟到、早退、旷工(或旷课)的教师或学生的原因,去向必须清楚; 二是对学校校舍、校车、设备设施是否有安全隐患必须清楚; 三是对学校师生食堂、校内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必须清楚; 四是对校园周边不利于学生安全和健康的交通、摊点、“两室三厅”等环境情况必须清楚; 五是对学校制订的安全制度规章的落实情况必须清楚。比如:门卫制度是否得到落实,门卫是否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是否询问并登记,晚上校门是否上锁等等。 2.分管安全副校长要做到“五落实”: 一是对具有安全隐患的无帮旷课情况必须进行调查落实; 二是对住宿生晚上无帮不按时就寝及夜不归宿的学生进行调查落实; 三是对食堂、小卖部的食品的进货渠道和质量检验手续是否守备进行落实; 四是对教师反馈办公设施、活动设施、水电等安全隐患及时处理落实; 五是对心理不健康、行为有异常的学生要及时调整和处理落实。 3.值周、值日校级行政人员做到“五必查”: 一是对师生缺岗情况每日必查: 二是对课余、午休就寝,课间期间学生违纪易导致安全隐患的必查。如做危险游戏、推搡、追赶、打闹、手持凶器、危险物品等; 三是对门卫登记的来往校外人员情况必查; 四是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卫生情况、学生就寝纪律、就寝人数必查; 五是对学校办公设施,活动设施、水电设施安全状况必查。 202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24学校安全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健全制度,明确管理人员和职责,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抓、时时有人管,确保实现校园天天平安的目标。 一、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安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每学期初由校长分别与科室负责人、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岗位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就学校安全目标、安全职责、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确责任。 (一)校长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 2、将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 3、完善本单位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并负责落实。 4、对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保障配备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 6、支持保障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7、组织制定并执行安全应急预案,发生事故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求援工作,降低损失。 8、每年期至少召开一次全校安全会议,听取主管安全领导、班主任的汇报,对不安全情况进行分析,采取必要措施,防范于未然。 (二)办公室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部署,检查和监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2、拟定学校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制定学校的安全应急预案,协助学保科组织应急演练。 4、全面掌握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确定安全重点部位、重点岗位。 5、利用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向师生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6、负责对岗位安全员的管理和培训,使他们掌握基本安全知识,熟悉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及各种安全设施、器材的使用。 (三)学保科安全职责 1、负责按规定配备、安装和维护各种安全设施和器材。 2、进行安全检查、巡查,排查、发现、整改安全隐患。 3、督促各科室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对门卫的管理、培训,负责校园防火、防盗、防人身伤害等安全的具体工作。 5、责加强食堂卫生安全管理。 6、如平时遇学生之间发生矛盾,要及时了解情况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和疏导,避免矛盾进一步恶化。 7、负责校园内治安秩序的维护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教务科人员安全职责 1、在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安全工作。 2、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传达上级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本科室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方法和隐患整改意见。 3、经常检查各自岗位的安全工作,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 4、组织学生集会或外出组织学生集体活动,要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5、在学生上下楼梯比较集中的课间操和晚自习放学时,应合理安排学生的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并安排教师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6、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一定是学生力所能及的清扫校园、搬动物品的劳动,不应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火等有危险性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的活动。 7、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防护,用水用电、防火、防盗、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每年组织一到两次紧急疏散演练。 (五)班主任安全职责 1、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和本班教室的安全。 2、根据学校、学保科的安排和要求,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让学生了解学校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使学生掌握一定自救、自护技能,提高意识。重大节日前和放假前对学生安全提出明确的要求。 3、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教育学生按顺序上下楼,以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4、年级班主任要经常对教室的门窗、电器、电源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抓紧时间解决。 5、如遇突发事件如晚间停电、失火、地震等,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年级、班级及时观察险情,并组织学生严格按照学校应急预案,进行有序的疏散。 6、对于缺勤的学生要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原因。并及时向教务科汇报,说明情况。 7、班主任对家长或监护人告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不宜在学校学习的学生,应当建议学生休学,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8、一旦发现学生受到伤害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予以救护,并通知学校教务科和家长,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六)图书室管理员安全职责 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把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树立国家财产重于一切的思想,保证图书馆不发生事故。具体职责如下: 1、认真落实学校对图书室的各项安全规定的要求,时刻注意防火、防盗,图书室内严禁吸烟; 2、经常自查图书室所辖各部位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 3、如遇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负责疏散学生,自己能科理的及时科理,不能科理及时向上级报告; (七)体育教师安全职责 1、时常检查器材室、训练室等门窗及场地、体育器材的安全隐患(如单杠、双杠、篮球架、排球架、足球门、乒乓球台等),及时维护场地器材,排除安全隐患。每学年的开始和中期全面检查、维护一次。 2、每个学年的开始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状态,做到心中有数,安排好不能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的学生。在进行正常教学时,根据教学内容,做好保护与帮助,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马上送到卫生院或医院进行急救,并及时通知学校有关 3、及时传达、落实学校有关科室关于安全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 4、学校应按照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八)实训教师安全职责 1、负责实验室、实训车间全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使每个人都有安全意识。 2、有培训组内人员安全知识的职责,如:灭火器、沙箱等消防设施的使用等。 3、随时查找和排除实验室的安全隐患,如不能排除应及时上报。 4、若遇到上实验课时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有及时疏散学生的责任,防止疏散过程中再出现意外情况。 5、学生上实训课时,有教育学生进行安全操作的责任、是学生掌握如何处理突发情况:如割伤、触电、化学灼伤、烫伤等。 6、对化学危险品等特殊物品有督促监管的责任。 7、教育学生下课前前关好门窗、停水、断电。 (八)食堂承包人安全职责 1食堂承包人要按照各级部门要求,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管理水平。严禁外人随便出入食堂。 2、要建立食品原料采购、运输、储存、加工、留样等安全管理制度,严把各个环节,严格操作规范,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加强食堂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消毒、防蝇、防鼠等必要设备。 4、用水要符合国家规定饮用水标准。炊事人员要定期体检,取得卫生防疫部门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九)门卫值班教师安全职责 学校门口是学校的窗口,人流量大,进出校门的人员复杂,为了保证校园的安全,值班教师要做到以下几点: 1、切实履行门卫安全职责,要认真检查来客所带的各种物品,防止各种安全隐患带入学校,如: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在对外来车辆、客人要严格控制,做到来客登记或打电话联系,对校门口出现的隐患,应当及时向领导汇报,如遇不法分子应及时拨打110报警。在工作方面不管上班或下班,都要相互团结配合工作,对来客要礼貌,不讲粗话、脏话,热情服务。 2、在不断提高自身学习工作技巧的同时,要经常参加门卫人员的培训和学习,以提高门卫工作的效率和素质。 3、对我们自身的安全要更加重视,提高防范意识,安全用电、安全使用设备,防止发生人员伤亡。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 二、安全教育制度 学校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气候、地理、社会等不同环境及年龄特点,确定相应的安全教育内容,制定切实的教育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学期开学初、学期中、放假前要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时要结合班会、校会、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要组织师生学习《学校安全工作须知》及各种安全法律法规。要聘请公安、交通、卫生、消防等部门专业人员上安全教育课,保证安全教育的正确性和规范性。要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月”突出教育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提高教育效果。 三、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学校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评估科室、班级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对在“维护校园稳定、创平安校园”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科室、班级和师生要予以表彰鼓励;对在工作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安全报告制度 要加强学校事故及事故隐患报告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向主管单位及辖区派出所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月报告制度。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报告。 五、安全检查制度 学校要在学期初和学期中,对校舍、教学器材等教学设施、设备进行综合性的定期检查;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时要填写检查情况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跟踪档案,及时整改。 202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25一、正确使用燃气管道设施 爱护管道设施“五不”: 1、不要敲击、碰撞户内、户外管道燃气设施。不要在管道上挂物; 2、不要在管道燃气设备周围堆放杂物和易燃品; 3、不要在地下燃气管道及其设备周围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4、不要将燃气管道及燃气设施作为电气设备接地线使用; 5、不要弄松固定燃气管道的墙码,以致管道失去支撑而变形、漏气。 二、注意保持空气流通 管道燃气完全燃烧时,需消耗的空气量是该气体的5-10倍以上,应保持厨房、浴室、燃具周围良好的通风状态。 三、保持燃气管道设施处通风透气,防止腐蚀 根据国标(GB50028—93)规定:不要将燃气管道包围在洗菜台、洗衣机出水口处及潮湿有腐蚀性的地方。否则,易引致管道设施生锈漏气。用户要经常对燃气设施检查,发现管道锈蚀应及时报修。 四、燃气管道与电气设施应有安全距离 根据国标(GB50028—93)规定:明装绝缘电线与燃气设备的距离:平行敷设不应小于25厘米,交叉敷设不应小于10厘米;暗装或套管的绝缘电线与燃气设备的距离:平行敷设不应小于5厘米,交叉敷设不应小于1厘米。相邻管道应保证燃气管道、相邻管道的安装、安全维护和修理。 五、打不着火时要注意 如果连续三次打不着火,应停顿一会儿,确定燃气消散后,再重新打火。因为燃具虽未点着火,但燃气已多次释放,遇到明火极易燃爆。使用热水器尤其要注意这个问题。 六、使用过程中要注意 切勿在无人照看的情况下使用燃具。汤、粥、牛奶、面食等烹煮时容易溢出,一定要多加照看,以免溢出的汤水淋熄炉火,造成燃气泄漏。 七、用气结束时要注意 养成“人走火熄”的好习惯。使用完毕、睡觉前、外出时,应检查是否已关好燃气。关燃气是指:关闭燃具开关、旋塞阀、球阀。平时应关闭旋塞阀、燃具开关。如果节假日,应关闭燃气表前的球阀,彻底切断气源。 202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26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隽水派出所,一份报隽水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学校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教育局。 8、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202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27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竖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小学学校预防溺水工作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助到家。 一、日常管理 1、学校要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制度。把任务落实到部门、班级,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 2、学校应当在校内外水池、流域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加装防护设施。 3、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劳动、社会实践等活动时,活动地点或途中有河流、湖泊的,要落实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相关措施。需乘坐船只的,必须严格检查船只的证照和安全性能情况,严禁超载。 4、每年暑假前,我校都会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通过家庭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5、加强农村河流、池塘、水坝附近的管理,设立安全警示牌,并在事故多发地设立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 二、事故处理 (一)报告程序 发生特安全事故的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快速报告镇人民政府、中心校。 (二)时间要求 发生特安全事故,应尽最快的速度报告事故。在5分钟内向镇人民政府和教育局报告。 (三)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要简洁明了,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别、初步判断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情况。 (四)事故报告电话 中心校:;局指挥中心报警电话:110;发生火灾报警电话:119;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 (五)学校发生学生溺水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三、附则 本制度自即日起实施。 202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28根据教育局要求和《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黑龙江省学校安全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的规定,结合《黑龙江省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细则》的相关内容,我们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对学校安全进行了全面的排查,现将排查工作汇报如下: 学校成立了安全组织机构,落实了安全责任,层层签定了安全工作责任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个人,使安全管理无死角。学校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按规定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师和学生爱教育面达100%。 开学初我们组织教育科、学校、幼儿 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各项设施、线路、水电、监控等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做到了安全工作零时间处理,需要进一步解决,确定了具体的整改时间,保证学校安全项工作的安全运行。 (一)消防安全。学校、幼儿园消防逃生系统、防火系统、灭火系统完好,各项管理制度都已经落实。学校究全总管理人副校长许福昌,安全设施检查管理负责人罗汉明,中学部安全设施负责人周秀伟,小学部安全设施负责人安百环。 (二)化学品安全。学校严格执行省化学毒麻、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使用过程的管理,各项记录详实,药品室安装防盗门、窗子加装护网,实行双人双锁。 (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学校教学楼、运动场等各室管理人员、制度、紧急疏散预案健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部落实。各室全部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到了安全工作的层级管理,分点落实。 (四)各校要扎实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每学期开学,学校都要以班会的形式上好“安全第一课”,每学期学校都集中时间对学生进行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以及文明出行、安全用电、预防火灾、溺水、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教育。放假时学校还用《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抓好安全知识教育的同时,学校真完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组织全部师生开展以防火灾、防地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避险应急演练,并现场给学生讲解安全常识及危急情况 下的逃生方法。增强学生“珍爱生命、安全第一”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均已落实,4月10日全部完成。 二龙山农场学校 20xx年3月28日 202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29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根据国家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学校种类安全事故。 第三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和工作人员岗位制。做到责任落实到专人,任务落实到部门,与岗位职责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落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第二章 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 第五条 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上级政府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第六条 学校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 ㈠建立与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相适应的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责任。 ㈡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学校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抢险预案。 ㈢制定本校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落实年度工作。 ㈣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有关人员,并考核其执行情况。 ㈤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 ㈥定期排查、消除校园校舍安全隐患,保证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 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 ㈧加强对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 ㈨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学生集体活动报告制度,切实落实学生集体活动安全责任制。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事先制定活动方案(必须包含安全措施),经批准后进行。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严禁组织学生参加与任何商业性活动。 ㈩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抓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应认真履行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签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 (十一)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要立即到达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受伤害者的父母(监护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学校应及时成立事故处理小组或指派专人负责事故的处理,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第三章 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第七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将以消防、交通、卫生、治安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列入教育计划,安排教学课时,并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进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增长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班主任和全体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第八条 学校要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盗、防火、防灾、防病和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形成制度。 第九条 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应重视学生心理卫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导,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安全事故消防在萌芽状态。 第十条 结合“普法”教育活动,利用电影、电视、广播、报纸、网络、黑板报和班队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教育,重点是安全工作的法制教育和自防自救教育。 第十一条 学校应创造条件,开设安全教育演缗课,并建立安全教育演练基地,提高学生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 第十二条 学校应定期对教学、生活、管理、操作人员及安全保卫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把安全规范操作作为对其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三条 学校要把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和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十四条 学校内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门在具体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中,其它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 做好校园内治安保卫工作,建立校园综合治安管理体系,加强门卫和巡逻制度。学校一旦发现校园周边有治安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学校要与家庭、社区以及全社会从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出发,树立安全意识,努力做好各自职责范围的工作。改善环境与条件,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有健康情况证明的器质性疾病学生应予以照顾。 第十八条 学生在校内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或要求保护人身或财物安全等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九条 学校要经常性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第二十条 学校要经常性教育学生在日常教学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众指导,服从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的安全与卫生,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十一条 班级组织的集体课外活动,必须经学校同意,按学校规定进行。学校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措施审查,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 第二十二条 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火灾等安全事故时,在场师生员工救助的同时,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处理。在校园内的,学校应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轻伤害和损失。 第四章 安全事故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安全事故,学校或教师应承担责任。 ㈠学校使用的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或本省安全标准的。 ㈡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的。 ㈢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时,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未采取必要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的。 ㈣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以及其他物品不符合国家和本省卫生、安全标准的。 ㈤学校知识或应当知道学生有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未予以必要照顾的。 ㈥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㈦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㈧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㈩前列情形之外其他原因造成学生伤害的,依法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学生父母(监护人)的过错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学生的父母(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承担责任。由第三人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 完全由学校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全部责任;部分由学校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202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30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暑期的各类突发事件,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突发事件防范、指挥、处置体制和机制,进一步提高有效应对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能力,确保学校财产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以及暑期施工人员的安全。 财产: 1、教室内所有电脑的主机搬入三号楼的电教组内。 2、对于教师个人的贵重物品,教师自己个人保管好,尽量不要放在办公室内。 3、学校的其他财产没有经过总务处和财产管理人员的批准的不得带出学校,一经发现追究责任,数目较大的将交警方处理。 安全: 1、对于在暑期内进入我校施工队伍的人员管理服从学校统一布置,在学校内不得进行赌博等违法行为,如发生情况及时与施工方负责人取得联系。 2、晚上十点以后不得施工。 3、施工队伍将财产在带出学校之前应经门卫和总务处验收以后方可带出学校。 4、门卫值班制度按照突发事件的管理制度执行,在暑期内白天学校有值班教师和门卫负责值班,晚上有门卫负责值班,如由突发事件及时与学校行政人员或总务处取得联系。 5、门卫无权将社会闲散人员带入校内,一经发现及时处理 202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31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xx小学 20xx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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