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最新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最新 |
范文 | 最新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最新(通用21篇) 最新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最新 篇1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日常管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郑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学生宿舍管理。 第三条 学生宿舍管理坚持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相结合,以“强化管理、预防为主”为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强协作、明确职责,建立各单位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学生宿舍文明安全的长效机制,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安全稳定。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能 第四条 学校成立“郑州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有关校领导担任,委员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校团委、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后勤集团公司、各院(系)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同志担任。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本科生日常管理工作,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是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的领导机构。委员会各组成部门接受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各组成部门和院(系)负责人为本单位宿舍管理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厘清职责,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第五条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宿舍管理办法; (二)对学生宿舍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措施及问题进行决策; (三)监督检查宿舍经营、管理、服务和收费等事项; (四)协商解决学生、学校和宿舍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五)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学校应设立园区管理员工作津贴,每人每月应不低于480元,按月发放。 第七条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分别负责本科生、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是组织各院(系)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协调、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协调各单位和各院(系)开展学生宿舍内部安全、卫生、文明教育和“星级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工作,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的宿舍文化生活; (三)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学生进行教育与处理; (四)做好学生退宿、换宿、校外住宿的审批工作; (五)选聘宿舍园区管理员,指导成立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六)落实辅导员入住宿舍制度,加强辅导员宿舍楼值班管理。 第八条 校团委是负责学生宿舍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宿舍文明养成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协调开展宿舍文化节等宿舍文化活动,培育积极、向上、温馨的宿舍文化; (三)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知识宣传; (四)组织开展大学生宿舍文明养成教育; (五)配合开展“星级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工作,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第九条 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公司、郑新公司是负责学生宿舍服务、管理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负责学生宿舍的分配、调整、退宿和日常管理,学生宿舍分配应按院(系)、年级、班级集中住宿的原则进行,少数民族学生不单独安排宿舍; (三)负责学生宿舍楼基本设施的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宿舍楼内部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 (四)负责学生宿舍的水电暖供应、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定期对学生宿舍供水、供电、供暖线路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更换不合格设备,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用水、用电管理; (五)选拔、培训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组织宿舍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宿舍检查,及时查处违章电器和违章用品; (六)制定学生宿舍管理细则,加强宿舍门禁系统管理,严格学生宿舍住宿管理,除统招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外禁止安排其他人员入住,如有特殊情况须报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办理; (七)每个学生宿舍园区应安排一间园区管理员值班室,宿舍楼每层(单元楼每单元)应安排一间辅导员值班室; (八)在学生宿舍楼内设置监控设备,负责监控设备的运行、维修及监控资料的存储; (九)对宿舍楼相关设施、宿舍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彻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十)其他有关学生宿舍服务、管理工作。 第十条 保卫处是督查学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在学生宿舍楼内建立消防监测系统,在学生宿舍楼周边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及时更新学生宿舍各种安全设施; (三)定期对学生宿舍楼内消防设施、安全通道进行检查,及时配齐消防设施和更换消防器材; (四)指导、配合相关单位组织消防安全演练; (五)查处在校园内售卖禁用、劣质电器的商户; (六)加强学生生活园区安全巡逻,深入排查安全隐患; (七)对学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彻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台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八)其他有关学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 院(系)是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直接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组织开展学生宿舍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事件处理能力; (三)培育积极、向上、温馨的宿舍文化,积极配合开展“星级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工作,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和生活习惯; (四)组织实施辅导员入住宿舍制度、辅导员夜间值班制度、副书记和班主任走访宿舍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严查学生外宿等情况; (五)定期开展学生宿舍内部安全、卫生和文明检查,并做好记录; (六)及时、准确向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上报学生宿舍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 (七)及时、妥善处理本院(系)学生宿舍各种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 (八)严格校外住宿审批管理,认真组织好在校生回迁老校区住宿工作。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按照相应职责,把学生宿舍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履行维护学生宿舍安全稳定的责任。 第十三条 学生宿舍楼设辅导员宿舍,入住人员应为学生辅导员或研究生助管等工作人员。学生宿舍按楼设宿舍管理员,由后勤集团公司或郑新公司选聘、管理和考核;按园区设园区管理员,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选聘、管理和考核。 第十四条 学校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作用,成立“郑州大学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成员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从学生干部、研究生助管中选拔产生。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属于学生自治组织,在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参与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监督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执行。 第三章 学生校外住宿管理 第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学生宿舍内住宿。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学生宿舍以外居住的,应填写《郑州大学校外住宿申请登记表》,经学生家长、所在院系辅导员和主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并经学生处和后勤处签字盖章,同时交到园区宿管备案后方可在校外住宿。 第十六条 各学院应当加强对在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准确掌握在外住宿学生人数、地址及联系方式,并报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备案。 第十七条 学生在校外居住期间,应当遵纪守法。学生在校外居住期间出现问题的,由本人和家长承担。 第四章 奖惩制度 第十八条 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对宿舍设施、安全、卫生的检查。学生在宿舍内的表现将直接纳入学生综合测评、品德鉴定等工作中,并与个人、班级、学院等评先评优资格挂钩。 第十九条 学校鼓励学生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团结互助、热爱集体的良好作风,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定期开展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 第二十条 对在维护学生宿舍安全、文明、健康、和谐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宿舍有存放、使用禁用电器、私拉乱接电线、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或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给予当事学生以下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一)在宿舍存放和持有违章电器的给予警告处分;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和使用违章电器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宿舍使用明火、焚烧物品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二)在宿舍饲养宠物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三)在宿舍酗酒、吸烟的给予警告处分。 (四)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和刀具凶器等进入宿舍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五)在宿舍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对参与打架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对组织策划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六)未经批准,随便调换、私自占用学生宿舍或出租床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未经批准,擅自留宿非本宿舍成员,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因留宿非本宿舍成员或让其进入宿舍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七)正常休息期间,在宿舍内聚众喧哗、打闹以及举办活动聚会,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八)凡用麻将、扑克及其他任何方式和手段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者,一经发现,没收其赌具和赌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组织赌博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九)收看和传播书刊、网页、录像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十)通过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传播虚假信息、不良信息、泄密或对计算机系统、网络进行攻击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十一)破坏宿舍环境卫生,扰乱学校宿舍公共场所正常秩序,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二)扰乱宿舍管理秩序,对其他人的正常学习生活造成影响,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三)在宿舍内擅自装修;刻画、涂抹、张贴、弄脏室内外墙壁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交纳维修金。 (十四)在公寓内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营销活动(如:宣传、散发、张贴广告、启事者,代理、招揽生意者,上门推销、摆摊设点、销售货物、从事传销活动等)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五)擅自移动、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因移动、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十六)其它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造成公私财物损坏的,应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学生发生上述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根据检查结果给予该生辅导员通报批评,并在辅导员工作综合考评中予以扣分。一学年内被通报批评三次及以上的,取消该生所在院(系)与该生辅导员全年的评优评先资格。 第二十二条 对于因学生管理工作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追究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相关院(系)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于在校团委牵头组织的学生宿舍文化活动中出现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校团委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对于因学生宿舍水电设计、安装等宿舍服务不到位、基本设施维护更换不当、住宿管理不严等引发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公司或郑新公司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于使用单位发现上报的治安、消防隐患,如消防器材、监控设施缺失、治安防范漏洞等问题,保卫处未进行及时整改维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保卫处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生有违反本相关规定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不足给予处分的,应由学生所在院系给予通报批评,监督其改正错误。 最新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最新 篇2第一章 总则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在课堂以外对学生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学生宿舍是形成良好学风,塑造健康人格,陶冶高尚情操,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习惯及公共道德观的公共场所,是学生在集体生活环境中规范个人行为的起点,同时也是学校各项措施能否发挥效用的检验基地。 二、抓好学生宿舍建设,强化教育功能,完善管理机制,优化育人环境,提高学生养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意识和水平,激发学生爱国、爱校的热情,推动校园的精神文明建设,是学生宿舍管理的目标。 第二章 宿舍管理组织 三、学生宿舍管理的原则是思想教育与行为管理相结合,学校管理与学生自我管理相结合。 四、学生宿舍由后勤服务中心下属的宿舍管理部门在学校生活园区管理委员会指导下,按照本条例的要求进行管理。 五、宿舍管理部门主要承担宿舍文明工作的指导,要求能经常主动与学生辅导员、班主任保持联系,同时深入到学生寝室中去,了解掌握学生在宿舍内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反映、解决问题。 六、宿舍中建立以学生干部为主的自我管理网络。成立学生综合治理小组,宿舍楼设楼长,楼面设楼面长,寝室设寝室长。通过学生自愿报名,公开竞聘产生楼长、楼面长、寝室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协助宿管人员负责宿舍楼各寝室的文明监督、环境美化、文明建设、清洁卫生、纪律检查、安全防范等宿舍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 住宿规范 七、学生宿舍实行规范化管理是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清洁、整齐的学习与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促进学生成材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学校“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重要措施之一。 八、宿舍管理部门实行对每位学生的住宿表现予以记录,记录汇总后报学生处转各二级学院(系)予以表彰或批评,每位学生专用的公共财物作登记,一旦遗失或损坏,责成修理或赔偿。 九、宿舍管理实行室长负责制,室长由民主选举或委任产生。 十、学生宿舍实行规范化管理: (一)卫生规范 1. 宿舍卫生实行值日制,要求每日一小扫,每月一大扫,保持地面、桌面、床面、门窗“四净”,卫生间无污渍异味、卫生洁具保持整洁,阳台、天花板墙面无污点。 2. 书籍排列整齐,桌面无杂物,凳子要靠写字台,床铺整洁无杂物,被褥叠放统一、鞋及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划一。 3. 暖瓶、脸盆一律放置在规定的指定的地方,洗漱用具均放在脸盆内,毛巾一律对折挂在毛巾架或放在脸盆内。 4. 不准在宿舍楼内或往窗外抛掷瓶罐杂物,不准向楼道倒水,不随地吐痰,不向厕所盥洗室、水槽内倒剩余饭菜和杂物,生活垃圾袋装化管理,按指定地点投放。 (二)安全规范 1. 为保证安全,严禁存放和使用电炉、取暖器、热得快、电水壶、电热杯、电饭煲、电热毯等大容量的电器。严禁存放和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易燃易爆物品,室内和公共场所不得点燃明火,不准燃放焰火、爆竹等,不得焚烧废弃物。违者按本条例有关条款处理。 2. 室内不得私接电源线、插座,不得擅自加大保险丝容量。室内电源接线板不能放在桌上使用,严禁(台灯)捆在床架上、或放在床上使用,若两次劝告不听,没收灯具并视其情节给予处分。 3. 严禁学生爬越阳台,出入公寓,一经查实,取消住宿资格。 4. 个人贵重物品、现金等妥善保管或遵照学校有关规定交予有关部门代为保管,最后离开宿舍者必须关好电灯、饮水机、电风扇等,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发现室内财物被窃,应保护现场,迅速报宿舍管理部门、保卫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 5. 房间的钥匙由宿舍管理部门统一分派,入住学生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调换门锁、私配钥匙或供他人使用。如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值班室,由宿舍管理部门派专人调换门锁,并收取门锁的工本费。室内家具设施不得随意借用、随意搬移,非学校配置的家具等物品不得擅自搬进宿舍。 6. 无特殊情况,宿舍值班室不外借备用钥匙,必须借用值班室钥匙时,要凭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归还钥匙时,同时归还证件。钥匙只借给本宿舍的人,非本宿舍同学一律不得借用。 7. 住宿学生应节约用水、安全用电。每人每月补贴用电5度、用水3立方。闵行校区、闵行校区(西区)每月20日抄水、电表,月底之前张榜公布,并收取超额部分的费用;临港校区学生每人每月补贴用电5度,按季度以宿舍为单位充入计量系统,不足部分自行购买用点数。住宿学生若有疑问可及时与宿舍管理部门联系。 8. 在宿舍内使用计算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计算机带入宿舍前应到保卫处办理手续,并到本宿舍楼的值班室登记。同时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宿舍的作息制度,不能影响其他同学学习和生活。 9. 宿舍内201电话系统由上海市电话局统一提供每室电话号线,电话机应有本室成员自行购买配置,费用由本室成员合理分担。电话机使用中发生故障,修理费用自理,维修电话机遇到困难可报请宿舍管理部门协助解决。不得随意更换、移动电话线路等设施,一经发现,采取停机措施,并视情节按电话局有关规定处理。 10. 电话系统出现故障应及时向上海市电话局报修(报修电话112)。住宿学生应文明使用电话系统,不得利用电话系统进行危害社会和他人的活动,不得干扰他人学习和生活。 (三)文明规范 1. 为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并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学习中,学生宿舍6:00点开门,22:00关门。22:00以后进入宿舍应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说明原因。22:00以后寝室内应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保持宿舍区的安静。 2. 宿舍区禁止高声播放收录机、吹奏乐器和大声喧哗、起哄和扰乱周围环境。宿舍内严禁酗酒、聚餐,严禁抽烟,严禁打麻将,严禁赌博,严禁饲养宠物。 3. 住宿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租售书刊、音像制品、服装、小商品等。 4. 讲文明,懂礼貌,不说脏话、粗话,不打架斗殴。 5. 宿舍内不得乱钉钉子,不得乱涂、乱画,更不准张贴不健康的字画。不得在门窗玻璃上贴、挂遮盖物。 6. 不准在宿舍楼和宿舍走廊上打球、踢球、溜冰;不得堆放学校统一配置以外的家具、桌、椅。违者,经劝告无效,所堆放的物品作无主物处理。 7. 住宿学生必须自觉爱护公共财物,爱护绿化,保护环境。宿舍内家具等设施按标准配置。遗失、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或负责修理。 8. 宿舍的调整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动,应有本人申请,班主任同意、二级院(系)和宿舍管理部门批准后方能调动。 第四章 住宿管理 十一、学生宿舍只供在册学生住宿,由学生每年六月向所在二级院(系)提出下一学年住宿申请(新生除外),报学生处审核;学生处根据相对集中的原则,统一安排宿舍;未经宿舍管理部门同意,学生不得擅自变动宿舍。 十二、住宿学生必须遵守本条例,填写由宿舍管理部门发给的《学生安全文明住宿承诺书》,若不填写或严重违反承诺及本条例的,宿舍管理部门有权在报请学生处及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后,取消其住宿资格。 十三、住宿学生须交近期二寸照片二张,填写《学生住宿登记卡》,建立学生住宿档案,按学校的规定交纳住宿费。 十四、住宿学生不得有旷宿行为,若有事不能回宿舍住宿者,应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经班主任、系(院)许可后,并向宿管人员做好请假登记,否则一律按旷宿处理。第一次旷宿由宿舍管理部门报请有关二级学院(系)进行批评教育;旷宿累计二次以上者由宿舍管理部门上报有关二级学院(系),会同学生处作违纪处理,并与学校的各项评优挂钩,对屡教不改者宿舍管理部门有权在报请学生处及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后,取消其住宿资格。 十五、住宿学生在一年内不得退宿,(除住宿学生提前结束学业或因故退学、休学外),因上述原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后,应及时搬离宿舍。 十六、住宿学生的家长、亲友来访,未经许可不得在学生的宿舍内留宿。学生会客在楼外或值班室进行,如特殊情况须进宿舍,来访者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在值班室登记许可后,方可入内。21:30分之前必须离开宿舍(除特殊情况外)。男、女生不得擅自进入异性宿舍。 第五章 违章违纪处罚 十七、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住宿学生给予相应的处罚。 1. 对违反本条例的学生,情节轻微、认识态度好的,给予批评教育。 2. 对于态度恶劣且屡教不改的学生,由宿舍管理部门会同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系)进行处理。 3. 对于严重违反本条例,造成恶劣影响及产生严重后果者,宿舍管理部门在报请学生处及后勤服务中心核准后,取消住宿资格。 第六章 说明 十八、本规定由学校后勤保障处负责解释。 十九、本规定自20xx年九月开始执行。 最新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最新 篇3为加强对学生住宿管理,创建文明、健康、安全、整洁、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讲文明、守纪律、爱劳动的良好习惯,强化学生团结友爱、互相合作的集体主义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各学生宿舍楼设层长,由自管会男女生部干事担任,为更好的发挥层长对宿舍的管理与服务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与权限 层长是宿舍楼楼层的学生负责人,负责做好本楼层学生宿舍服务、管理工作,各楼层实行层长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其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强化服务意识,深入寝室,加强与宿舍成员的思想沟通,掌握思想动态,认真听取学生对宿舍管理提出的意见要求并及时整理上报。 2.定期开展舍长会议,每周至少一次,做好会议记录。 3.做好卫生检查,督促学生搞好寝室卫生,做到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认真做好记录,按时上报检查结果。 4.尽快熟知本楼层各寝室成员,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汇报。 5.做好宿舍本楼层夜间查房的人数清点,做好记录。突发情况的处理汇报工作。 6.熟知自管会章程,扣分细则,明确自身责任。 7.在工作中公正严明,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本考核细则。 8.建立工作日志,认真做好记录,定期与其他层长进行交流。 二、考评标准、办法及奖惩制度 层长考核实行绩效考核,并进行亮化打分,满分一百分,基本完成上述层长职责所规定的任务为及格分60,余下40分为考核人根据层长在工作期间表现及成绩酌情加分。 1.出色完成学生处、系部、自管会等部门所布置工作,为系部宿舍的荣誉或发展作出显著贡献的加个人分15分; 2.主动为宿舍服务、管理建设提出卓有成效的建议并被采纳的加5分; 3.能够妥善处理好职责范围内各成员之间的关系,并能不计得失主动协助本楼栋的其他相关工作的加5分; 4.所负责楼层整体良好,各宿舍氛围融洽,卫生状况良好,且有优秀典型宿舍出现,加个人分15分。 5.通过自己的服务与管理,所负责楼层宿舍状况明显改善,加个人分15分。 6.因个人原因造成部门扣分,自管会名誉受损,扣个人分10分; 7. 作风散漫,未真实记录工作日志、如实反映楼层宿舍状况的扣个人分10分; 8.因自身原因被处以警告处罚的,扣15分; 9.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考核人员酌情扣分。 三、工作考评时间及人员 1.考评按月和按学期进行,每月评选结果在自管会例会上进行通报;每学期进行学期工作总评,具体时间为每学期的期末考试前一周完成本学期的考评工作,其余时间列入下学期考核范围。 2.由男、女生部正副部长、对各层层长按照上述考核办法对层长进行考核打分。 四、奖惩办法 凡层长学期量化考核分在90分以上者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60~7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1.凡被评为学期优秀者将颁发荣誉证书,加个人综合考核分10分,并享有自管会副部以上优先录用权; 2.凡被评为学期良好者享有优秀学干评优先选权,加个人综合考核分6分; 3.学期工作为及格者,加个人综合考核分2分; 4.学期工作为不及格者,予以退除。 凡查实符合以下情况者予以警告: ①在一学期中无故缺席寝室长相关会议与活动累计超过2次。 ②私自在楼栋里开展任何形式的活动,但尚未造成后果者。 ③在担任相关职务工作期间玩忽职守尚未造成后果者。 ④在工作中出现徇私包庇现象超过1次者。 ⑤在工作中因出现意见分歧而辱骂同学者。 凡查实符合以下情况者予以即时退除: ①私自篡改卫生检查记录或提供虚假数据,予以退除。 ②在一学期中累计警告2次者予以退除,在一学年中累计警告3次者予以退除。 ③凡私自在楼栋里开展任何形式的活动,并造成后果者,予以退除。 ④凡在楼栋中拉帮结派、散播谣言、影响正常工作的予以退除。 ⑤在任期间受到学校任何处分或成绩有不合格者予以退除。 ⑥工作期间玩忽职守直接造成后果者予以退除。 ⑦在一学期中无故缺席例会及相关会议或活动累计超过3次的予以退除。 最新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最新 篇4根据教育部《关于从严加强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江苏省《关于做好学校后勤服务领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我校《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应急预案》相关要求,现就做好疫情期间我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学生宿舍管理员的管理。 各有关物业公司要对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假期行踪、接触人员、个人和家庭身体状况等进行全面登记摸排,严禁有传染风险的管理人员进入学生宿舍区域工作。所有学生宿舍管理员值班时须佩戴口罩。非常时期,请管理员尤其注意工作态度,关心关注留校学生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二、严格学生宿舍门岗管理。 疫情防控期间,我校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非本站留校学生,任何外来人员不得入内。留校学生进出须进行严格登记并检测体温。发现体温异常,请及时向相关学院和有关部门反馈。 三、严格实施重点部位消毒。 督促学生保持被褥等寝具卫生、勤洗手、室内勤通风。要定期对重点部位如宿管站门厅、值班室、热水房、留校学生宿舍、卫生间等进行消毒,条件允许的要每日进行消毒。 四、严格留校学生夜查工作。 各宿管站要每晚进行查寝,坚决杜绝学生夜不归宿或迟归。实行留校学生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更新留校学生住宿情况。各宿管站站长每晚11:00前在学生宿舍管理群报告所有留校学生情况。 疫情防控期间,各宿管站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对于工作懈怠懒散,由于工作态度等因素被投诉,漏报、瞒报或隐瞒不报导致疫情扩散或产生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物业公司的责任。 疫情期间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为做好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和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切实维护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防疫期间的宿舍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宿舍楼入口处铺放消毒毯,设置体温监测点。住宿生进入宿舍前自觉有序排队,前后距离间隔保持1米。宿舍管理员和值班教师对每位住宿生入住前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对体温检测异常学生进行登记并上报。每晚对住宿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若体温超过37.3℃,需做好异常学生登记,立即安排单独宿舍进行隔离观察休息,进行复测,并上报学校。 2、学生体温检测正常后直接有序进入本人宿舍,进入宿舍后禁止私自互相串宿,禁止打牌聚会等活动,做到不聚集不扎堆。 3、学生在宿舍内错时洗漱,不聚集、不扎堆。 4、到直饮机取水时排队有序接水,接水后直接返回宿舍,不逗留。 5、洗漱后快速就寝,不喧哗,不打闹,禁止面对面交流。 6、学生上课期间宿舍楼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7、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8、宿舍内垃圾要及时清理到指定地点,学校对存放垃圾地点每天进行消毒。 9、住宿生要时刻注意自身的防疫防护,进出宿舍楼及在走廊、过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必须佩戴口罩,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 10、发现同宿舍学生身体异常,要及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第一时间向学校汇报。 11、非宿舍住宿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宿舍。 12、做好宿舍清洁卫生工作,每日对所住宿舍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毒。宿舍每天早、中、晚通风,每次通风时间约1小时。 13、进出宿舍途中,不结伴不交谈,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快速进出。进入宿舍后,将外套挂在阳台通风处,鞋子放在指定位置。 14、宿舍内存放75%消毒酒精不超过500ml;擦拭消毒而不是喷洒消毒,使用时保证周围无烟、火等明火,无易燃、可燃物;使用后必须密封严实,存放在阴凉干燥处(远离暖气、明火),并开窗通风。 15、定期对宿舍楼内楼梯、走廊、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宿舍内配备84消毒液和洗手液。使用84消毒液前,要戴好手套;使用过程中不与酸性物质混用(如洁厕灵);不要直接使用,而是按照原液与水稀释后使用;消毒后及时开窗通风。 16、学校和专业部每天对宿舍各区域(含宿舍内)进行环境、内务卫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学生处管理群通报。 最新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最新 篇5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成长的主要场所之一,其特点是学生比较集中,集体生活时间长,搞好学生宿舍纪律与安全的管理工作,对稳定学校的学习生活秩序,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财物、人身安全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根据我校学生住校的实际情况和纪律、安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生进出宿舍区大门的规定 1、宿舍区开门、关门的时间 (1)周一至周四:早6:40(开门)—7:25(关门); 晚21:20(开门)—21:35(关门) (2)周五:早6:40(开门)—7:25(关门); 晚17:00(开门)—17:30(关门) (3)周日返校:请于19:20—19:30期间到宿舍,同时到住宿管理老师处进行登记。 2、学生凭胸卡进出宿舍区。 3、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区,严禁非住宿人员留宿。 4、上课和晚自习期间,学生不准进入宿舍区,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的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由宿舍管理老师带领方可进入宿舍。有病者在校医室休息,病重者到医院就诊或回家休息。 二、学生宿舍熄灯时间: 周日至周四:22:00。 三、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1、宿舍安全 (1)爱护宿舍区的设施。不得破坏门、窗、楼梯间及卫生间等的电灯开关。不得玩弄或破坏消防设施。 (2)不得将大球(篮球、足球、排球)类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区内踢足球、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3)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上课、晚自习期间或离开宿舍及室内无人时,必须关灯并锁好门窗。 (4)学生住宿只带必备的洗漱用品、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贵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种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带到学校。 (5)杜绝火灾隐患。不得在宿舍区点燃蜡烛、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带台灯、手电、火柴及打火机;不动插座,严禁在宿舍区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各种电器。 (6)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药、炮竹等)带进宿舍区。 (7)严禁携带凶器(如钢管、刀具等)进入宿舍区。 2、宿舍纪律 (1)学期开学时,应按管理人员安排的宿舍、床位对号入住,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他人床位或衣柜。 (2)上课、晚自习期间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在宿舍区逗留,上课期间不允许回宿舍,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由住宿管理老师带领方可进入宿舍。 (3)按时起床,按时睡觉。熄灯铃响后,不得随意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乱走乱窜;不得喧哗吵闹;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灯看书或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绝不允许夜不归宿。 (4)在宿舍纪律检查时,必须积极配合,不得谎报假名或他人姓名。 (5)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有宿舍内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住宿管理老师、班主任汇报;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值日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6)学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须先向班主任、住宿管理老师请假并由家长到校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办好将班主任同意的请假审批表交宿舍管理员方可离校; (7)住校期间,学生擅自离开校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学生实行警告、记过等处分。 3、宿舍卫生: (1)保持宿舍区内外的清洁卫生。不得乱扔果皮、纸屑或杂物等。 (2)严禁往便槽扔瓶子、包装袋、衣物、牙膏壳、塑料袋、剩菜剩饭、报纸等不易溶化的东西,以免造成下水道的堵塞; (3)不准在走廊洗漱,不允许在走廊楼道泼水,不允许往窗外和楼下丢东西和泼水; (4)禁止带饭菜进入宿舍内就餐,因病情况下除外。 (5)要保持宿舍内务整洁。早晨起床后,应立即整理各自内务。值日生每天早晨打扫宿舍卫生、门前走廊,并及时清倒垃圾。门窗每周要擦洗两次,并保持干净。 最新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最新 篇6为改善住校学生生活环境,规范就寝秩序,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为完成学习任务创造条件,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宿舍开关门时间及规定: 早晨开门时间: 5:30— 7:30上午锁门时间: 7:30—11:55中午开门时间: 11:55—12:40午休锁门时间: 12:40— 2:15午休后开门时间:2:15— 2:45下午锁门时间: 2:45—4:40课外活动开门时间:4:40-- 7:15晚自习锁门时间: 7:20—10:20晚上开门时间: 10:20—10:50晚上就寝锁门时间:10:50—5:30 1、学校规定的锁门时间必须严格执行,无特殊情况,课间时间不准学生回宿舍。凡不服从管理的按违反校规处理;态度恶劣者,宿管员报政教处或班主任处理。 2、凡在锁门期间不经宿管员同意私自进入者(或翻墙进入者)按有偷盗嫌疑处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开具批条,并到宿管处登记后方允许进入。 二、宿舍区环境卫生的几点要求及规定: 1、宿舍区环境卫生由宿管员管理划分,各住校生必须按时打扫。 2、凡宿管员通知打扫卫生、整理内务而不打扫者,将由宿管员加锁锁门,打扫不好不开门。值日生接受宿管员批评教育。如 将锁损坏或跳窗户的,处以3—5倍赔偿处罚。 3、杂物、脏水须倒在指定地点,乱扔乱倒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宿舍内必须经常保持干净,墙上严禁张贴字画、订钉及私拉乱接电线、绳子。 三、住宿纪律 1、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进宿舍,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违反者按违规处罚。 3、按时就寝,不准大声喧哗、吵闹,不准点蜡看书,不准播放音乐,以保证大家睡眠时间。熄灯后不回宿舍或跳墙外出的学生,按严重违纪处理。 4、学生离开宿舍必须将门窗关好上锁,不上锁的将由宿管员上锁。班主任说明情况,然后开门。 5、星期天、节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须提前登记。晚9:30前必须回宿舍,否则不予留宿。出了事责任自负。 6、宿管员抓住上网违规学生,班主任要认真处理并向宿管员反馈处理结果,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首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给予劳动教育,写出保证书,三次给予30元以上经济处罚,四次通知家长酌情给予处理。 政教处宿管处 二〇〇六年九月 最新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最新 篇7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学院工作的正常运作、平稳有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加强学生自身防范,阻断病毒传播。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宿舍管理员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严格执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生宿舍管理科及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管理。 2、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严格按照工作时间上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擅自离岗;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3、对留校学生采取相对集中的住宿管理方式,谢绝非本楼访客。劝导住宿学生防疫期间不外出,离校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4、如发现非本宿舍人员留宿现象应立即上报宿舍主管、住校辅导员老师。同时做好该人员的体温测量,了解基本个人信息情况。 5、提醒学生进行房间消毒通风、进出佩戴口罩、及时清洁消毒等。如发现学生体温异常的(超过37、3°C),或身体其它特征明显异常的,必须立即上报医务室和值班辅导员,同时劝导学生立即就医。 6、宿舍楼每天对进入楼内的后勤保障人员测量体温、询问情况和登记。做到:人员进入必查、必检、必问、必记;每晚逐一核查每间宿舍人员到位情况,及时准确掌握住宿学生动态情况。 7、发生突发及异常等特殊情况时,必须及时上报宿舍主管和学生所在系,情况紧急时同时上报学院当日总值班领导。 二、学生管理 1、严格执行学院制定的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 2、学生宿舍大门早上6时30分开门,晚上11时关闭。学生晚上11点前必须返回宿舍,未经学院批准,不得晚归或不归。住宿学生作息时间为:早上6时30分起床,12时30分至13时40分午休,23时熄灯休息。 3、学生按规定进出宿舍,禁止通过攀爬、翻越等方式进入宿舍区域,并自觉接受值班管理员的检查。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疫情管控期间,外来人员(含家人、亲戚)一律不得进入宿舍。 4、学生入校后应根据学院统一安排和分配的寝室住宿,不得随意调换。如有特殊情况确要调换寝室,需按照学院要求进行申请。 5、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实行宿舍长负责制,每天早晨、两餐期间以及午休结束离开宿舍时要做好室内的开窗通风,保证室内长时间的通风换气,改善室内空气质量,有效降低室内空气中微生物的数量和密度,减少与病原体接触的机会。 6、宿舍内卫生和宿舍公共区域卫生由各宿舍轮流打扫。严禁在宿舍内喂养畜禽、宠物。 7、严格遵守《汕头职业技术学院体温和疫情监测制度》,实行一日三检“晨午晚检,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8、在宿舍区实行网格点式防控,设立各宿舍楼网格点责任人、联系人、排查人员,保证有异常情况能及时上报、处理。 9、如有不适,第一时间通知宿管人员和联系辅导员老师。 最新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最新 篇8一、学生入住时必须按统一安排的房间和床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内不允许非住宿生进入,更不得留宿他人。 二、自觉遵守学校关于学生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 三、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课期间一律不允许回宿舍,有病需要休息的,要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如有体育课提前做好准备,早自习到上午上课期间不允许回宿舍。 四、严格请假制度。晚上有病或有事不能住宿的学生必须书写请假条,并有班主任或值班老师的签字,一式两份,一份由本人或宿舍长交宿舍管理人员,一份交班主任保存,以便随时查对。 五、宿舍内要保持安静,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不允许到其它宿舍休息,不允许乱串宿舍,不允许遮挡观察窗口。宿舍内精神生活健康,语言文明,不讲脏话,室内布置要文明健康,美观高雅。自觉爱护宿舍一切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宿舍内的各种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宿舍内严禁乱拉电线。 六、学生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整理内务,房间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墙面、地面要干净整洁,被褥要及时洗换,床上要保持平整,被褥要叠放整齐,并放在靠近窗口一侧的床头,被褥在下,枕头在上。各房间由室长安排轮流值日,保持室内清洁,将垃圾送到指定的地点,垃圾要做到早晨倒一次,晚上倒一次。禁止往门外或窗外倒垃圾、泼水。不要随地吐痰,乱抛果皮和纸屑,乱倒污水和剩饭菜。不准随意在门窗和墙壁上张贴刻画书写。 七、为保证宿舍安全,学生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离开宿舍要及时锁门,禁止点蜡烛,不准焚烧任何物品。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爱护消防器材。 八、宿舍内一律不准会客,男女生均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因公进入需由管理人员陪同。 九、学生宿舍每一间设立室长一名,协助有关本宿舍的一切生活事务,并具体负责安排值日与卫生检查,其它同学应积极配合。 十、学生宿舍内如发生突发事件,立即找宿舍管理员及班主任(也可直接拨打电话)。 十一、未经物品主人同意,不随便使用他人物品,更不能偷盗别人物品。贵重物品、钱、卡要妥善保管。 十二、住宿学生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大胆纠正不文明行为,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十三、宿舍管理由管理员负责,日有检查,周有评比,学期有总结。 十四、成立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协助搞好有关管理工作和组织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努力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十五、手纸、卫生用品入篓,垃圾入筐。如果违反通报批评,严重者取消住校资格。 十六、严禁趴窗台,不准在宿舍内嬉戏打闹,违反者扣班级量化分,对学生进行违纪处理。 十七、违反宿舍管理体制规定,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警告、通报批评、严重警告和取消住宿资格的处理处罚。 十八、学生在宿舍的表现纳入考核之列。凡在宿舍表现不好的同学,将取消评优资格。学生违纪记入档案,一般违纪扣班内量化1—2分,严重违纪扣3分以上,并取消住宿资格。 最新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最新 篇9学生宿舍住宿管理 一、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调配、统一安排。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床位。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二、新生入校时凭住宿费收据到宿管中心交纳家具押金,由宿管中心发放钥匙才能入住,入住后一周内每位学生交一张一寸彩色相片办理住宿证(以班为单位),签定《学生住宿协议》。在住宿期间如违反协议,按协议条款处理。 三、学生毕业、出国或休学、退学时,应在接到通知后规定日期内到宿管中心各小区办公室交还房间钥匙、住宿证、办理离校退宿手续后方可退还住宿押金(在校期间违反学生宿舍管理条例扣罚款项的,应先扣后还);如退宿手续办理完后,还继续占用住房者,宿管中心和保安部门有权责令其迁出,有权强行将其行李转移、保管,拒不执行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宿舍门锁、钥匙统一由宿管中心配备、统一管理.严禁任何人私自配钥匙和调换门锁,违者除责令其恢复原样外,并视其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如因其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责任人负责。个人钥匙要妥善保管好,丢失钥匙要即时向宿管中心报失登记。如因丢失钥匙而造成失窃者,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五、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宿舍的门上应贴上由宿管中心同意印制的床位表和卫生轮值表,舍长具体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及卫生、内务检查,并配合宿管中心建立家具档案和住宿档案。 六、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严禁在学生宿舍留宿外来人员。亲人来访一律住学生公寓招待所,私自留宿外来人者,按每天10元处罚。 七、女生宿舍原则上不准异性及非住宿人员进入。因公务或工作需要进入者,需佩带工作证或宿管中心批条,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入。 八、住宿的学生要讲道德、讲文明、尊重宿舍管理人员及其劳动,接收工作人员的询问和指导,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开展各项管理工作。态度不好并恶语伤人或伙同他人起哄者,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学生宿舍公共秩序管理 一、学生宿舍区设立小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该区的日常管理、保安工作。 二、进入学生宿舍区的学生,都应主动出示“住宿证”核验,“住宿证”视证明学生在本区住宿的凭证。没有该区住宿证的,不得随便进出该宿舍区。 三、学生应共同维护宿舍区的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打闹、不起哄、不玩牌等,以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 四、禁止学生在宿舍区经商、进行有偿服务或商业广告活动。违者,没收其经营物品或活动器具,并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五、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赌博、酗酒、斗殴滋事及进行其它违纪活动。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六、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内进行任何球类活动,带球进出宿舍区球不准落地、不准玩耍。否则,扣没滚球,并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七、未经批准,各类机动车不得进人宿舍区。宿舍区的自行车应按宿舍中心指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准乱停乱放。否则,管理人员将车辆扣留。 八、住宿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公共卫生,不准往走廊外、室外、阳台外倒水、丢垃圾、吐痰等。否则,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九、学生宿舍区内严禁张贴各类广告、启事、海报等,如果举办第二课堂活动或在周围悬挂标语、广告的,须经宿管中心批准。否则,除责成其清理干净外,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十、学生宿舍实行定时开、关门制度。早上6:00开门,晚上23:30关门,确因特殊情况在关门期间进出宿舍区的,应持住宿证在门岗处登记,证明身份后方可进出。否则,保安有权视为外来人员,不给放行。严禁爬墙爬门进入宿舍区,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十一、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宿舍区的作息时间制度,23:30应准时关灯就寝,禁止学生在学习时间或作息时间从事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如用电脑、看电视、聊天、放音响、打牌等。 十二、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喂养畜禽、宠物等。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 一、住宿学生要树立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的思想。学生宿舍按学校用水用电规定(水3立方/人,电3度/人)定量供应,定量范围内免费使用。超额部分的费用由学生自行支付,节约部分按50%奖励。自行支付的费用由住宿人员共同承担,宿管中心每月初公布上月水、电使用情况,宿舍舍长在接到用水、用电缴费通知后主动到宿管中心交纳费用,超用水、电的收费标准按学校现行标准计收。 二、逾期不交纳超用水电费的宿舍,宿舍中心实行停电处理,直至该宿舍交费办理手续为止。凡被中心实行停电处理的宿舍,取消该宿舍当月水电定量免费使用的权利,按实用数量计收费用。对无理取闹或擅自接通水、电源者予以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三、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用电安全,严禁使用350瓦以上的电器,如电饭锅、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等。违者,除没收电器外,并处以罚款及通报批评。 四、由于使用不安全电器或高瓦数电器造成用电设施损坏的,恢复设施费、维修费由学生宿舍成员支付;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学生因学习(如电脑、录音机、台灯等)需增加宿舍内线路的,应报宿舍中心批准后,由专业电工协助安装;学生负责所需材料等各种费用。禁止在宿舍区乱拉乱接电线、电话线、上网线。 六、严禁擅自启用消防水龙头。违者,赔偿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并给予警告以上的处分。 七、严禁搭线偷电,或在水表、电表作弊,破坏水电设施等行为。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八、为了增加水电费缴交的透明度,如果学生对缴交费用有疑问时,可查看水、电表记录。 九、宿舍内实行自觉关灯制度,晚上11:30后不按时关灯累计达三次的宿舍,作停电一周处罚. 学生宿舍区治安管理 一、学生宿舍区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二、严禁学生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闹、传阅黄色书刊或音像制品等。 三、对在宿舍区内活动的不明身份的可疑人员,学生要及时向值班人员报告,并协同值班员一起处理,防止坏人混入宿舍作案,确保宿舍区的安全。 四、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上好锁,随身携带宿舍钥匙。如需带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必须在门岗处登记,经保安批准后,方可进入。发现可疑人员或失窃要及时向管理员报告。 五、携带大件物品进出宿舍区的,应自觉接受门岗检查。凭身份证、住宿证进行登记后方可放行。 六、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准往宿舍区外搬迁家具等公有物品。否则,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七、禁止在宿舍区存放液化气瓶等危险品:禁止学生在宿舍内煮食,确有需要者(如煮药),可在宿舍中心指定的服务地点处理。 八、严禁学生在宿舍区内生火、焚烧废纸及点蜡烛等容易引起火灾的行为。 九、严禁学生在楼顶或露台活动;禁止在走廊、阳台栏基上站立、行走、坐卧等。 十、严禁在宿舍阳台、走廊护栏用重物压晒衣物,不得在无防盗网的阳台、走廊摆放花盆或容易下坠伤人的重物。 十一、凡拒绝、阻碍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按章执行公务不听劝告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学生宿舍区的卫生内务管理 一、学生不准在宿舍区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垃圾放在垃圾桶内。不准在阳台、走廊、过道、门口、消防设施旁堆应杂物。否则,当垃圾处理。 二、学生要保持室内的整洁卫生。学生起床后,应叠好被褥、蚊帐;毛巾、衣物、鞋袜、水桶、餐具、口盅等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有序;桌面书本要保持整齐。宿舍内务检查不合格达三次的宿舍,给予停电七天处理。 三、不得把硬性、难溶化的东西(如报纸、衣物、塑料袋、瓶类等)丢入便盆及下水管道内。如属以上东西堵塞管道的,原则上自行疏通,需要宿舍中心派人疏通的,所需费用由该宿舍负责:分不清责任的,其疏通费则由堵塞层以上(含堵塞层)同管道的宿舍分摊负责。 四、学生不得在宿舍墙壁上乱涂乱画乱张贴:除指定的宣传栏外,宿舍任何地方不准张贴、钉钉子。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五、学生要自觉爱护宿舍内门、窗、锁以及消防设备等公用设施。发现自然损坏的,应及时报告宿管中心,以便安排专人免费维修;因使用不当或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坏,维修所需费用由该宿舍或当事人负责;如属人为损坏的,双倍赔偿井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禁止私自拆换,不能维修复原的由宿舍成员照价赔偿。 六、宿舍区内公共卫生由专职人员清扫,宿舍内卫生由舍长安排值日生轮流打扫,上午7:30分前,各值日生应清扫室内卫生,并把垃圾扫到门外两侧,然后由专职管理人员清除。超过上午7:30,把垃圾扫出门外的,按乱扔垃圾处理。 其 它 一、学生处有关部门及宿舍管理员将根据本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住宿生的情况,井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各院系。每学期组织开展“文明宿舍”评比活动,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在综合测评中适当加分。对于内务卫生、纪律、文明方面表现差或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二、宿舍成员违章违纪而本舍其它人员不配合揭发肇事者的,则按集体违章处罚。 三、凡是不按期交纳罚金的,超期十天以上的,从第十一天起对该宿舍停电处理。 四、不遵守我中心有关规定的学生,给子取消住宿资格处理。 五、本规定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负责执行并解释,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最新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最新 篇10一、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入宿舍区必须身份验证并检测体温,若体温超过37.2度,请勿进入宿舍住宿,及时联系家长带到医院就诊。疫情防控期间谢绝访客。 二、每日宿舍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天气较好时,白天可长时间保持通风。 三、实行宿舍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生在宿舍区不聚集、不串门。 四、学校实行宿舍专人管理和检查。要教育学生勤换洗衣物、勤晒衣被,做好废弃物等垃圾清理和阳台清洁,保持环境卫生,如厕后按照七步法严格洗手,定期检查宿舍卫生状况,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及时上报学生在生活区内的异常情况。 五、学生较密集的宿舍,床位间用寝室床帐隔离成相对独立空间,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 六、每天宿管员按照以下要求对宿舍进行消毒处理。 1.对大门、楼梯、卫生间水龙头、宿舍门等人员经常接触的地方每日使用70-80%乙醇消毒液擦拭消毒2次; 2.每天上午9:00和下午15:30,对地面、走廊、厕所等使用浓度为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喷洒消毒2次 ;3.每日使用浓度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对生活垃圾桶消毒3次。 七、体温检测时,宿舍管理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至少间隔1米距离。 八、执行宿舍全天候人员值班制度,分管校长带班,对宿舍学生纪律和秩序进行监督与管理,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 最新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最新 篇11保证学生宿舍内公共财产的完好,对学生的日常上生活正常运转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同时为了防止宿舍内公物被随意破坏,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宿舍内的公物每学期开学前由总务处统一配齐,并保证可以正常使用,由政教处统一登记和管理。 二、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损坏情况,寝室长应及时报告宿管员,由宿管员及向负责人汇报。负责人应及时检查: (1)如发现是人为破坏,先查出责任人,然后照价赔偿(含人工费)。情节恶劣的将加倍赔偿。 (2)如发现是自然损坏,则由学校自行修理。 (3)总务处在确实具体情况后,将及时派人修理,保证学生的日常生活正常进行。 三、宿舍内公共使用的场所出现堵塞(如下水道等),如果学生不能自己解决,则可以由总务处请人负责疏通。 最新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最新 篇12一、全体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人员守则》,自觉维护宿舍区利益。 二、对宿舍区定时进行自我检查、评比;表彰先进、督促后进;并将评比结果记入班级量化考核。 三、方法: 1、每天早操时由两位寝室长(两班各出一位,两组隔天轮换)按照内务卫生量化标准进行检查评比,当场评出结果,上墙公示,并颁发优秀宿舍红旗,先进个人每周统计一次,评比结果计入个人、宿舍和班级的量化考核。 2、由早上内务卫生量化评分在最后两名的人员作为当天的卫生值日员。值日人员必须随时清扫垃圾,保持宿舍的干净卫生,熄灯前卫生不符合要求的,值班员有权责令值日人员快速清理干净,对不服从管理或熄灯后未打扫干净的,值班员有权责令值日人员第二天继续值日。 3、每天中午和晚上回宿舍后由寝室长及时清查人数,并把人员在位情况报知值班员,再由值班员报知班主任。 4、每天由各班值班员按照一日常规文明行为量化标准进行考评打分,评出一日常规文明行为标兵和文明宿舍,并颁发文明宿舍红旗,评比结果计入个人、宿舍和班级的量化考核。 5、凡有严重违反《宿舍人员守则》《宿舍管理制度》者,取消该生所在宿舍文明宿舍评比资格。 四、奖励: 1、开展内务卫生优秀宿舍和先进个人的评比。连续5次被评为内务卫生优秀宿舍者班级量化考核时每班每次加10分。前三名的个人考核分别每次加5分、3分和2分。 2、开展文明宿舍和文明学生的评比。连续5次被评为文明宿舍者班级量化考核时每班每次加10分。前三名的个人考核分别每次加5分、3分和2分。 五、处罚: 1、在内务卫生评比中连续5次在最后1名者班级量化考核时每班每次减5分。后三名的个人考核分别每次减3分、2分和1分。 2、在文明行为评比中连续5次在最后1名者班级量化考核时每班每次减5分。后三名的个人考核分别每次减3分、2分和1分。 六、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其解释权归班主任。 最新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最新 篇13一、建立健全防火岗位责任制度,各班班长、各寝室长为防火安全员。全体学生都应养成良好的防火习惯。 二、学生集体宿舍实行“防火十不准”: 1、不准生火、玩火、燃放花炮爆竹;(煎药可在水室进行) 2、不准使用电炉、煤油(酒精)炉及电热毯、热得快、电取暖器及其他电热器具; 3、不准在床上吸烟; 4、不准在床上、床下燃点蜡烛; 5、不准将带火的烟头、火柴杆等物乱扔; 6、不准在室内、走廊焚烧字纸等物; 7、不准私扯电线、私装电灯及其他电气设备; 8、不准用电灯烘烤什物; 9、不准在电线上搭挂衣物; 10、不准私存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物品。 三、院宿管部每月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冬防期间每月两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四、加强消防器材管理,随时做好灭火准备。 五、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各班、各寝室要切实做好宣传、预防工作,有明令而违反者,从重处分。 最新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最新 篇14一、总则 1、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针: 定置管理 定期检查 严格考核 严格奖惩 3、管理目标:干净整洁 井然有序 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 4、管理范围: 所有住校学生 二、住宿生常规 1、听到起床铃后,宿舍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务工作。 2、出早操时要静、快、齐,以本班为单位,由带队学生整队出操。其他学生不得以借口不起床、不出操。特殊情况报值班教师处理。 3、按时打饭、就餐,打饭时要排队,严格按学校规定时间就餐。值日生打回饭后,做好汤、菜、馒头的发放,严禁乱抢乱夺,值日生发放汤菜时要注意卫生,不要撒在地板上。就餐期间出现问题及时报值班老师解决。要珍惜粮食,珍惜他人劳动,剩饭菜禁止乱洒、乱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就餐时,只能在本宿舍,不能以任何借口到其它宿舍与同学一起就餐。 5、早上饭后学生离开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扫卫生 6、按时到校上课,到上课前20分钟离开住宿区。各宿舍舍长要检查本宿舍学生离开情况,发现问题要报告值班教师,值日生要在离开宿舍前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须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许的假条。 7、午间有午睡时,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动,禁止在宿舍内喧哗,打闹等,不能影响他人休息,更不能乱串宿舍。 8、按时上晚自习,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晚自习时要认真学习,不准说话、打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9、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值班教师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准确无误后舍长签字。熄灯铃响后不准再说话、打闹等出现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更不准外出宿舍。 10、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区,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11、晚间遇到停电时,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火烛,以确保师生安全。 三、住宿生规则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 2、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若有特殊情况,持班主任证明,方可进入; 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9、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严禁乱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私拿同学的物件。 12、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 13、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4、不能把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等带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为应对校园内举办大型活动期间发生的各种有关安全、稳定事件,做到对事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控制局面、减少伤害和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大型活动申报制度》中所界定的活动举办期间,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应及时启动本预案: 1、活动场所建筑物(含临建)坍塌; 2、活动场所发生火灾; 3、现场秩序失控,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4、现场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5、其它影响安全的、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及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分工协作、各负其责。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重视安全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贯穿于活动的策划、筹备、举办等各个环节。 4、快速反应,从容应对。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一旦发生安全事件,要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 三、前期工作: 1、信息报告: 大型活动中发生安全事件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汇报同时报保卫值班室,并视事件发展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先期处置: 每次活动的主办单位领导为本次活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为本次活动的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组织者不得离开活动现场,随时掌握现场情况。安全事件发生后,主办方、承办方以及在场的有关部门、人员,在上报的同时,要及时、有效、果断的开展工作,控制事态、减少损失。 3、应急响应: 学校接报后,有关领导视情况及时启动本预案。 四、应急处置: 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应对大型群体性活动安全事故指挥部”: 总指挥:孙海东 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副总指挥:刘君 领导小组副组长 成员:政教主任、大队部、后勤管理、各班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一)办公室: 主任:靳志平 具体职责是: 1、掌握突发安全事件的全部情况,按指挥部的要求收集、汇总、上报有关情况,下达上级指示精神。 2、统一调配人、财、物,负责做好处置事件的具体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 3、负责安排值班,督促检查反馈各组工作落实情况。 4、调动机动车辆。 5、接待安排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 (二)疏导组: 组长:杨乐 具体职责是: 1、对大型活动开展期间可能发生的不稳定事端提前进行预测、评估。 2、事件发生后,要以最快速度组织辅导员、班主任等有关人员即刻赶赴事发现场,面对面开展疏导、化解工作,引导现场人员有序撤离。 (三)后勤保障及救护组: 组长:邬和平 具体职责是: 1、活动开展前做好医务人员、救护地点、医疗器械、药物的准备工作。 2、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3、对重伤员送医院继续治疗。 4、保护好水、电、暖等设施,保证安全用餐、用水、供电、供暖。 (四)供应组: 组长:邬和平 具体职责是: 1、搞好应对安全事件所需设备、设施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2、提供救助用房及相关的仪器设备。 (五)财务组: 组长:孙军 具体职责是: 1、保障处置安全事故期间所需的资金。 2、搞好财产损失的评估和统计。 (六)善后处理组: 组长:杨乐 具体职责是: 1、做好受伤人员的慰问安抚工作。 2、做好受伤害人员亲属的接待、沟通和思想工作。 (七)宣传组: 组长:杨乐 具体职责是: 1、掌握事件过程中张贴的口号、标语、大小字报及散发的传单,积极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 2、保证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在事件的各个不同阶段,及时向广大师生通报相关情况。 3、负责媒体采访的接待工作。 4、对网络宣传进行监控。 (八)保卫组: 组长:杨义 具体职责是: 1、维护事发现场及周边秩序。 2、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配合公安部门完成现场保护、线索调查和取证等工作。 最新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最新 篇15为确保学校学生宿舍安全,保障学校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减轻学生家长的压力和焦虑,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安全管理工作是保证学校秩序稳定,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尤其是对有学生寄宿的学校来说,宿舍安全问题更是学校安全的重中之重,一旦发生火灾、校内伤害、流行疾病等恶性事故,就会对学校、学生、家长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为此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为了消除宿舍安全隐患,防止和杜绝不良事件的发生,确实抓好学校的宿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要求政教处重视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政教处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研究和制定相应的方法和措施,拟定相关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坚决克服宿舍管理中的麻痹思想和渎职行为。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学校成立学生宿舍安全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政教处主任为副组长,政教处为职能部门,宿管组长、生活老师、宿管工作人员为组员实行三级管理。 各级宿舍安全工作负责人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深入实际、掌握情况、狠抓制度落实,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常规检查,发现隐患和险情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迅速解决。 三、制定制度,提高职能 (一)、安全管理制度 1 、凡要求住宿的学生,须填写好《寄宿生登记表》。经班主任同意,政教处审批,交清住宿费后,凭发票由宿管老师统一安排寝室、床位,办理住宿登记,寄宿生须按宿舍管理人员指定的床位就寝,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和床位。住宿证应妥善保管,不得外借,若有遗失应及时到政教处补办。 2 、寄宿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学生宿舍作息制度》等学校规章制度,准时进出宿舍,按时就寝。熄灯后不得串门、洗衣服,不得大声讲话,入睡后不得再出寝室。 3 、寝室内不得出现明火,严禁使用蜡烛、点燃的蚊香;不得损坏安全、消防和用电设施;严禁私改线线路、私拉电线、私自修理供电设施和焚烧物品。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拴挂蚊账。 4 、宿舍内不得打扑克、下棋、搓麻将、赌博。严禁吸烟、喝酒。 5 、每个寝室设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室人员的值日安排和纪律监督。室长应尊敬师长、友爱同学,有困难和同学商量解决,营造一个温馨、和谐、整洁的“家”。有问题报告老师,帮助同学纠正错误。督促检查本宿舍卫生、纪律。准时参加室长工作例会。 6 、寄宿生住校期间必须参加学校的夜自修。若有事急需回家者,须凭班主任的准假条,交宿舍管理人员留底后方可回家。 最新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最新 篇16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住宿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创建秩序良好、安全卫生、文明健康的学生住宿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xx〕5号)及《山东大学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对学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由学校分管领导任主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公安处、兴隆山校区管理办公室、齐鲁医学院学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第三条 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宿舍长组成的五级教育管理责任体系,负责住宿学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所辖住宿学生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改,逐级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 学校向住宿学生统一提供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设施,并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做好公寓门卫值班、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按照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合理的个性化服务。 第五条 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相关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工作,切实加强对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生校内住宿的安排调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校内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卫生保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 学校成立学生自律组织——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协助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完成公寓内住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的学生公寓自律组织协助开展本单位公寓内住宿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条 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提升公寓文化品位,形成积极、健康、文明的公寓文化对学生成长、成才有着重要作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以学生公寓为平台开展相关系列校园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活动,不断提升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条 在山东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在学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须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规定,同时有权利对学校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及改进意见。 第二章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住宿学生以适当方式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公寓工作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对学校给予的与宿舍有关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的,或因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有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行为的,学生有向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 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生公寓安全状况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山东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学习消防知识,增强防火意识,主动举报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作为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主体,其相关负责人是本单位学生在宿舍内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须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学生宿舍安全,查处违反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情况。 第十二条 公寓内严禁违规用电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或存有破坏学生公寓智能控电设备的插座、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及公寓管理部门认为其他有可能影响学生宿舍安全的电器;在公寓楼生活服务室(或公寓楼指定区域)严禁不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吹风、洗衣机、微波炉、熨烫机等设施;不得在公寓内存放电动(瓶)车等大容量电池,更不能在宿舍内为电动(瓶)车等大容量电池充电;严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炉、卡式炉、蜡烛等能产生明火的物品;严禁在公寓内自炊、吸烟、燃烧纸张杂物。 第十三条 严禁个人物品影响消防通道畅通。未出现火情火警时,严禁动用和损坏一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发生火情时,学生应及时报警,并同时报告本楼值班室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 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枪械、弹药、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公寓,严禁在公寓楼内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五条 为保证财产安全,学生须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得转借、私配房间和消防窗钥匙,不得私换门锁。 第四章 秩序管理 第十六条 学生交费后入住学生公寓,由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签订住宿公约或住宿承诺书。住宿房间和床位确定后,学生不得擅自调换,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学生须服从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统一管理,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巡视检查。学生因专业调整、学籍变化、交流访学等原因需进行住宿调整的,须持学校相关部门、转出或转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的证明(或通过线上申请)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调整(跨校区住宿调整的, 原住宿校区床位必须要办理退宿手续)。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住宿学生进行房间内部调整的,须向学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后才能进行调整;同时将调整后的学生住宿情况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七条 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脸”制度、大宗物品出入登记制度,有接受公寓管理人员检查询问的义务。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公寓楼,如遇特殊情况,来访者须持有效证件登记,由被访者当面确认后方可进入公寓,且须在当日21:00前离开。 第十八条 住宿学生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预防传染病发生。房间空气应畅通,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干净,个人床铺洁净,桌面整洁。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自律组织配合学校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公布检查结果。 第十九条 学生在公寓楼内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及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留宿异性;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二十条 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作息时间制度。因特殊原因晚归者须出示学生有效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不归者须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假。 第二十一条 住宿学生离开房间时应关闭、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电源,关好门窗,锁好房门。 第二十二条 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按时离校、文明离校。 第五章 公共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 住宿学生须爱护公共设施,节约水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二十四条 住宿学生不得丢失、破坏学校统一配备的公共设备。损坏公共设备要及时报修,丢失或破坏的由当事人赔偿。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公寓内的电路、灯具、插座、风扇、洗衣机、淋浴器、开水器、空调等设备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人员负责,学生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章 退宿及校外住宿管理 第二十六条 住宿学生因疾病、结婚、实习等原因需要办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请,本科生须家长知情同意,研究生须家长或配偶知情同意,经指导教师、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加强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因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相关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七章 奖 惩 第二十八条 学校将学生在公寓内的表现纳入综合评价并将之作为学生参与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学校对在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十九条 对于违反以下有关规定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经同意夜不归宿或经常晚归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扰乱公寓管理秩序,对他人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造成影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三)影响学校住宿安排,擅自调换宿舍或在宿舍留宿他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留宿异性者,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出租、出借宿舍床位的,给予记过处分; (四)违反公寓消防、用电等相关规定,没收违规物品;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明火、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未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给予警告处分;已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视情节严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五)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及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险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六)在宿舍窗外违规放置物品或者向宿舍楼外抛掷物品,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七)在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八)在宿舍楼内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九)其他违反学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条 学校将学生公寓内的卫生、安全、学生行为文明状况、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辅导员进宿舍走访次数、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参与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纳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工作评价和辅导员年终考评之中;对因疏于学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山东大学非全日制学生、来访学生及其他需要在学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青岛校区和威海校区学生公寓管理可根据本校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山大学字〔20xx〕16号)同时废止。 最新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最新 篇17为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对学生的生活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宿舍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内外必须保持整洁,要求做到: 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扫,每周大扫除。 2、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两周洗涤,保持清洁。 3、各种物品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 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需要回宿舍,必须有老师批准。 三、节约用电,做到人走关灯的好习惯。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必须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宿舍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宿舍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 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内,防止失窃。 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回家,凭家长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各舍长在每晚睡觉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值班老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 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决不允许老生欺负其他同学。低年级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完小 20xx年3月1日 最新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最新 篇181、住校学生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分配的寝室住宿,不得随意调换转让。如有特殊情况确要调换寝室,必须经学校同意后,统一安排调整。 2、住校学生按规定进出宿舍,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3、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如没有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前往女生宿舍。 4、住校学生一律不准私自留客住宿,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员。 5、住校学生晚上如有事不住校,必须向班主任书面请假,班主任同意签字后学生方可离校,请假条要及时上报校保卫科,以便晚上就寝前检查人数。 6、不准在宿舍内起哄、打架斗殴,不准携带管制刀具进宿舍,一经发现,将从重处理。 7、不准在寝室赌博、抽烟、酗酒,一经发现,将从重处理。 8、全体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就寝,按时起床,不在楼道或寝室里大声喧哗。严禁晚上熄灯后在寝室点蜡烛。 9、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准使用任何违章电器,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交与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10、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锁、门窗、玻璃、灯具等公物应当爱护,如有人为损坏、丢失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11、爱清洁、讲卫生,坚持每日轮流值班制度。起床后应整理好床铺和其它用具,清扫出垃圾,不准往厕所、下水沟、楼道、楼下乱泼污水,乱丢鞋袜、纸屑等一切杂物。 12、宿舍大门夜间实行关门制度。遇到特殊情况,应事先向门卫说明情况。 13、宿舍大门锁及各室门锁均由门卫负责,早上5:30大门开锁,7:00宿舍大门及各室门上锁;中午11:50大门开锁 ,下午2:00宿舍大门及各室门上锁;下午5:05大门开锁;晚上6:10宿舍大门及各室门上锁,晚自习结束时开锁,40分钟后大门上锁。 14、门卫应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5、本规定由校保卫科负责解释和执行。 16、本规定公布之日起生效。 最新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最新 篇19学生宿舍是广大同学生活、休息的主要场所,创建优美、舒适、文明的学生宿舍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我们每位同学所热切期望的。为了实施宿舍的规范化管理,建议文明有序的宿舍,创建优美舒适的学习、生活、休息环境,鼓励同学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增强同学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意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们制订了《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学校是培育人才的地方,管理孕育着教育。规章是严肃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希望同学们认真学习《办法》,熟悉规章,明章办事。一旦宿舍管理的制度要求成了广大同学的自觉行为,那么整洁美观、安静有序、健康高雅、团结友爱的文明宿舍将展现在灵芝中学的校园,她是我们大家温馨的家! (一)住校生守则学生宿舍是广大同学生活、休息的主要场所,为了使每位同学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以下守则: 第一条凡由学校统一招收的学生都有住宿的权利,有遵守宿舍管理有关制度、规定、条例、办法的义务。 第二条学生宿舍由政教处和总务处统一调配。 第三条学生按指定寝室、床位住宿。未经总务处同意,学生不准擅自调换寝室、床位。 第四条学生除节假日和学校规定可以离校的时间外,平时一律住校,不得在外住宿和留宿他人。 第五条学生寝室部分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实行室长负责制。 第六条男女宿舍谢绝异性入内。 第七条自修、上课期间(含课间休息),不得返回寝室逗留。 第八条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用膳、熄灯和就寝。熄灯后保持安静,不得讲话,不得使用其他照明工具,不得做妨碍他人休息的事。 第九条严禁在宿舍内进行吸烟、喝酒、打牌、赌博等违纪行为。 第十条住校生必须服从总务处和值日老师的管理。 第十一条注意防火、防盗和用电安全。不准点蜡烛、油灯,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吹风、电热棒、电热杯、电热毯等违禁电器。如有发现,一律没收并予以重罚。 第十二条爱护宿舍的财物和设施,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和损坏门窗玻璃,严禁用脚踢门。 第十三条讲究寝室内外整洁卫生,搞好宿舍内务管理,不得乱丢杂物、纸屑,做好卫生值日工作。 1、衣物,一律折叠好放在床头另一端,鞋子一律摆成一条直线放在床底下,学习用品等一律摆放整齐。 2、脸盆(牙刷、牙膏、牙杯、毛巾放入脸盆中)放在脸盆架上或床下。 3、桶子放在指定位置。 4、床底下摆放的鞋、箱柜要求整齐。 5、起床时被子一律要折叠整齐,女生枕头放在南端,男生枕头放在东端,折好的被子放在靠墙一端。 (二)宿舍卫生管理制度优美的生活环境,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利于培养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的全面发展,为创建一个舒适、优美、整洁、卫生的环境,特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具体要分为公共场地卫生和寝室卫生。 1、公共场地卫生公共场地卫生包括宿舍区周围环境、楼梯、走廊、窗台、玻璃等,由各宿舍轮流打扫。 (1)检查方式:每天由值周教师早、午、晚各检查一次。 (2)卫生要求: ①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②周围环境做到无杂物、无纸屑、无乱石、无落叶、无杂草; ③楼梯、走廊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纸屑、无灰尘; 2、寝室卫生:寝室卫生由该室的值日生打扫,其他室员也应积极参与,共同搞好寝室卫生。 (1)检查方式:每天早操后由值周教师检查并关锁楼门。 (2)卫生要求: ①整齐:床上被物叠放整齐、鞋放整齐; ②干净:地面干净、门窗干净、墙壁干净; ③整洁:日常用品整洁、阳台整洁。 3、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到“五个不准” ①不准向窗外和在楼内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瓶子或向楼梯走廊泼水; ②不准在宿舍楼内和寝室内乱写、乱画、乱张贴; ③不准在走廊和寝室内乱拉绳子、乱钉铁钉、乱挂衣物; ④不准在走廊上打球、踢球,更不准朝墙上、门上、玻璃窗上打球、踢球; ⑤不准在宿舍里吸烟、喝酒、打牌、赌博等违纪行为。 (三)宿舍纪律管理制度寄宿制学校的学生有很大一部分时间是在宿舍里,因此宿舍也就成为反映学生文明程度和学校管理水平的一个主要标志,搞好宿舍的纪律管理也就成为学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我校学生宿舍纪律管理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1、值周教师管理职责: (1)认真负责门卫工作,按时开锁楼门 (2)禁止学生进入异性寝室; (3)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利用闲暇时间对管辖楼层进行巡视,对不上锁的寝室予以批评教育; (4)发现打牌、赌博、打架、大声喧闹等违纪现象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政教处; (5)对每晚熄灯后的就寝纪律进行巡视监督,发现违纪现象及时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相关班主任和政教处; (6)检查寝室私拉电线和使用违禁电器等违纪情况; (7)发现学生其他违纪情况,及时制止并通报政教处; (8)关心爱护住宿生,做好住宿生的思想工作。 (四)宿舍治安保卫制度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的治安保卫工作,防止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为广大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休息的环境,特制定学生宿舍治安保卫制度。 1、宿舍楼设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定时巡回检查。 2、学生离开寝室必须将房门锁好,若门锁损坏,必须及时报告,立即修理。如发现室内无而房门未上锁,扣当天卫生分2分。 3、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宿舍需办理会客登记手续,出示身份证,离开时办理离舍手续。 4、禁止男女生进入异性寝室,如确有要事,由值班人员通报。 5、对夜间迟归学生,凭住宿证件或学生证登记入内,并作违纪处理 6、值班人员在学生上课离开寝室后,应对各楼层进行巡视,帮助学生锁好房门,以防外盗。 7、学生宿舍内发现失窃,学生要协助值班人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政教处处理; 发生打架等事件,值班人员要尽量缩小事态,并及时报政教处处理。 8、严禁携带啤酒、白酒等所有酒类以及饭菜进入宿舍。 9、加强学生宿舍的治安保卫工作,防止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特别要做好学生宿舍的防盗、防火、漏电等工作。 (五)宿舍家具物品管理制度学生寝室家具是住校生的必备生活资料之一,家具完好率直接关系到学生的生活质量。为确保学生有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延长家具使用年限,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学生寝室部分家具由总务处根据招生情况进行核算、订货,实行统一购买、调配、布置。 2、总务处负责对家具的'统一管理,对各种家具进行登记造册,报修、调换工作在学生报告生活指导师或总务处后,由总务处安排人员及时进行修理。 3、学生寝室家具物品实行寝室长负责制。 4、学生必须按规定标准使用家具,不准多占或改作他用,不准任意搬移,不准任意破坏,如有发现,视情节轻重罚款或给以行政处分。 5、学生个人家具不准搬入学生宿舍使用,如有违反,总务有权予以没收。 6、学生不准私自将家具带出宿舍。 7、学生寝室内的财产,实行学年初承包,学年结束核算,对非自然损坏的财产按规定进行赔偿。 (六)宿舍节水节电制度为使学生宿舍用电、用水安全、节约、合理,根据学校水电管理办法,特制定学生宿舍节水节电制度。 1、在校学生应树立节约用电、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的思想,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的良好习惯,注意保护水、电基本设施。 2、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电吹风、电熨斗、电热毯、电烙铁等),违者除没收电热器具外并处以记过处分。 3、学生宿舍内严禁任何人乱拉接线板、私接电线,一经发现,除没收外,将给以记过处分。 4、学生宿舍中,不准使用各种台灯、床头灯,一经发现,除没收外,并作违纪处理。 5、凡在路灯上私接电线的,按窃电从严处罚。 6、管理人员发现水龙头损坏,走廊灯损坏,应及时向总务处上报反映。 7、严禁任意动用宿舍楼中的消防设施,违者严肃处理。 (七)宿舍维修管理制度学生宿舍维修工作,直接关系到学生学习、生活的正常秩序和学校的稳定,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搞好维修工作,特制定学生宿舍维修管理制度。 1、日常维修范围: (1)对室内渗漏部位进行及时维修。 (2)对室内的墙面、顶棚涂料脱落,架脱落及时修补。 (3)门窗开启不灵、配件不齐、玻璃损坏等要随报随修。 (4)对照明线路、灯具、闸盒等供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故障要随报随修。 (5)发现门框损坏、门锁开启不灵,要及时根据报告进行修理。 2、维修工作程序: (1)报修手续:学生将需要维修的项目报杨老师或总务处后,检查为人为损坏的需先交赔偿金,然后由总务处安排人员进行维修。(2)定期维修:根据检查和使用情况,组织维修人员在开学前、假期里对需要进行大修的地方进行定期维修。 (八)宿舍检查评比制度为搞好学生寝室内务卫生,使学生有一个舒适、干净的生活环境,特制定学生寝室检查评比制度。 1、检查标准:(总分:100分) (1)整齐栏:床上被物叠放整齐(15分);鞋放整齐(15分);箱柜整齐(15分)。 (2)干净栏:地面干净(10分);门窗干净(10分);墙壁干净(5分)。 (3)整洁栏:桌椅整洁(10分);日常用品整洁(10分)。 (4)总体感觉舒适,优美(10分)。 2、检查方法: (1)每日上午打分,按检查标准记分,达不到标准酌情扣分。 (2)周五大检查,一般在下午进行,以促进卫生的保持。 3、评比方法: (1)每月评比优胜寝室,发给流动红旗。 (2)对卫生不合格的寝室给以全校通报批评和曝光,屡教不改者将根据情节轻重以行政处分。 (九)宿舍规范化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校园文明建设、培养良好校风和学风的重要阵地。学生宿舍的管理对学生的人格塑造、个人情趣、行为习惯、道德养成,甚至生活道路的选择,都将产生直接的影响。我校学生宿舍规范化管理要求做到“三化”。 “三化”是:内务整理规范化、评比检查经常化、文明寝室制度化。总体目标是彻底解决宿舍的脏、乱、差局面,创建“整洁美观、安静有序、健康高雅、团结友爱”的文明宿舍。 二、管理机构: 1、政教处负责学生宿舍的全面管理工作,团委、学生会辅助政教处工作。 2、政教处下设宿舍管理员、值周教师等,主要负责门卫生管理、作息管理、卫生管理、保卫管理、服务等一系列工作。 三、规范分奖罚实施办法学生在宿舍里的日常行为表现,是学生在校表现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为比较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进一步强化宿舍管理工作,学生在宿舍的日常行为表现要实行量化,并与德智体综合考评挂钩。 1、记分办法:每位学生基本规范分为60分,根据平时奖罚分,每学期期末时,政教处、团委根据规范分高低,评选文明住校生。 2、规范分奖分: (1)每天寝室卫生检查和每周卫生抽查100分的,值日生加3分,其他同学加2分;85分以下的,值日生扣3分,其他同学扣1分;60分以下的,值日生扣5分,其他同学扣3分。 (2)每月被评为优胜寝室的寝室长加8分,其他成员加4分。 (3)大扫除卫生检查,优秀寝室除全校通报表扬外,寝室成员每人加2分。 (4)在宿舍表现受政教处表彰的个人加8分,集体加5分。 (5)参加校团委学生宿管会组织的比赛、政教处组织的宿舍比赛获前三名的每人分别加12、10、8分。 3、规范分罚分: (1)凡在宿舍内违反校纪校规受通报批评的扣5分,受警告处分的扣10分,处分每加一个档次加扣5分。 (2)禁止在走廊、过道等宿舍公共场所打球,违者扣3分。 (3)禁止乱扔纸屑、杂物、瓜皮果等,禁止乱倒污水、乱倒剩饭、剩菜和垃圾,违者扣5分。 (4)不准以任何名义在寝室饮酒,违者扣10分,酗酒滋事、划拳、吵闹者,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5)故意用脚踢门、墙壁,用球击门墙壁者扣5分。故意损坏纸篓、玻璃、桌椅等公物者,除按规定赔偿外,扣10分。 (6)熄灯后点蜡烛、应急灯者,扣5分,无人承担责任的,扣该室每人3分。 (7)严禁在寝室使用违禁电器和私拉电线,违者除按有关规定处分外,扣15分。 (8)夜间迟归者必须登记,申明原因,并出示住宿证,无正当理由者扣3分;擅自留宿外人或在外留宿者,扣10分。 (9)严禁异性同学进入寝室,违者扣分10分。 (10)严禁在寝室内打牌、赌博,违者除有关规定处罚外,扣15分。 (11)熄灯后在宿舍喧闹、唱歌及影响宿舍安静的其他行为,扣10分。 (12)晚自修迟到扣1分,晚自修旷课一节扣5分,就寝点名缺勤扣10分。 (13)不服从老师和宿舍管理人员管理,甚至辱骂老师和管理人员者,除有关规定处罚外,扣15分。 (十)寝室长职责为了调动寝室长的工作积极性,明确工作职责,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寝室工作,以进一步深化宿舍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职责。 1、寝室长要模范遵守宿舍各项规章制度。 2、寝室长对本寝室的财产、卫生、纪律等负责。 3、寝室长有权对本寝室的课余学习、生活等统一安排,室员必须服从寝室长的安排。 4、安排值日生,督促值日生做好寝室卫生工作。 5、要求本寝室遵守作息制度,熄灯后禁止点蜡烛、应急灯、喧哗吵闹。 6、禁止室员在寝室内私拉电线,使用违禁电器等。 7、禁止室员在寝室内打牌、赌博和变相赌博。 8、防止和监督室员出现其他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如有发现及时报告宿舍管理老师或班主任或政教处老师。 9、按时参加寝室长会议。 最新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最新 篇20第一条为把学生宿舍建设成为安全、礼貌、和谐、温馨的生活、休息和学习场所,促进全校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必须先办理住宿手续方可住宿。 第三条学生应按指定的房间和床位住宿,如有特殊情景需要调换宿舍必须经过二级学院和宿舍管理部门的批准。 第四条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住宿学生离校住宿必须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不在校住宿。 第五条为保证学生住宿安全,未经批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 第六条寒、暑假期间学生如有特殊情景需要留校,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留校住宿,留校期间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并交纳必须的管理费。 第七条严格会客制度,会客一般在管理室,特殊情景可在宿舍,但来访者必须出示本人的证件,经工作人员同意并进行登记。未经同意,男、女生不得进入宿舍互访。 第八条严禁在宿舍区从事或协助他人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得扰乱宿舍管理秩序和他人正常生活秩序。 第九条自觉维护宿舍卫生,住宿学生轮流值日,每一天8:00前,午时14:00前清除房间的垃圾并送至规定的地点。 第十条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熄灯就寝,坚持安静,不得喧哗打闹、播放音响干扰他人的正常学习或休息。 第十一条严格遵守宿舍门禁制度,晚上熄灯锁门后归宿的学生必须出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严禁夜不归宿。 第十二条爱护公物,人为损坏宿舍设备设施的,要按价赔偿。 第十三条节俭水电,用毕及时关掉水龙头或电源开关。 第十四条使用礼貌用语,礼貌待人,不讲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乱倒水。 第十五条支持、配合管理人员、学生干部及学生组织的公寓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为创立“三和谐”宿舍,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必须严格遵守规定,违者视情节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造成学校或他人财物损失的,要按价赔偿。 第十七条学生毕业或休学退学,应按规定及时办理退宿手续,无故拖延者按学校的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 入住须知 一、学生公寓既是学生相对独立的私人空间,也属于学校特定的公共场所,请您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努力营造环境和谐、行为和谐、人际关系和谐的公寓环境。 二、请您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不随意调换或占用其他房间、床位,如有特殊情景需要调换必须经过所在院系和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学生公寓衣柜、储物柜、书柜等有编号的设施为指定成员使用(编号与床号一致),椅子、可折叠长条桌、固定写字台等无编号的设施为寝室所有成员共用。 三、学生公寓每年为每生免费供给电80度,自来水40吨,热水12吨,超额部分按照南京市居民供水供电价格及生产热水的实际成本收费,详见《南铁院学生公寓水电计量管理暂行办法》。学生公寓用电已采用智能化管理系统,电量用完即自动断电,经过学校一卡通圈存购电后可即时恢复供电。 四、学生公寓空调使用遵从“自愿申请,付费使用,费用分摊,共同维护”的原则。申请、计费、维护办法详见《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空调使用管理办法》。 五、学生公寓网络实行认证上网,实时计费,网络开通、维护操作办法详见《南铁院学生上网管理办法》,请您遵守计算机网络的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网络安全,抵制违法行为。 六、学生公寓物业公司负责公寓的安全保卫、卫生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工作人员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寝室安全、卫生、礼貌等方面的检查与评比,请您配合与理解。 七、请您入住前仔细检查确认公寓设施完好,有损坏情景及时到物管站登记,我们会尽快帮您解决,如因您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维修费和材料费由您及相关职责人承担。学生公寓维修细则详见《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日常维修规范》。 八、请您讲究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公共道德,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礼貌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九、请您自觉维护寝室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本事和自我管理本事,及时劝阻、制止有损寝室安全的不良行为。 十、请您遵守《南铁院学生行为准则》、《南铁院宿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注意以下事项: 1、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就寝; 2、严禁吸烟、酗酒,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3、严禁使用热得快、电水壶、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以及暖手宝、烘鞋器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电热电器;严禁违规使用电吹风。 4、在公寓内的各项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最新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最新 篇21一、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全面负责宿舍卫生管理工作。各院、部负责本单位学生搞好寝室卫生;校学生会生活治保部、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协助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搞好卫生检查、评比、奖惩工作。 二、学生寝室建立轮流清扫制度,室长负责组织值日生于每日上午8:00及下午2:00前清扫寝室及整理内务。学生宿舍的公共区域卫生平时由保洁员清扫、保持,宿舍管理中心负责检查评比;周末由学生以院为单位,划定公共区负责打扫。校学生会生活治保部负责检查评比。 三、学生宿舍寝室卫生标准: (一)三齐: 1、床上卧具叠放整齐; 2、床下物品收拾整齐; 3、室内用具摆放整齐; (二)六净: 1、门、窗、桌、凳、玻璃干净; 2、卧具干净; 3、衣服及生活用品干净; 4、地面、墙面、屋面、灯具干净。 5、卫生间、阳台整齐干净; 6、书柜整齐干净。 四、责任区卫生标准: 1、地面无积水,无垃圾,花园无杂物; 2、屋顶、墙面无蛛网,栏杆扶手无灰尘; 3、卫生间干净,下水道无堵塞,厕所便池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明显臭味; 4、排水沟通畅、整洁、无积水、杂物和淤泥。 五、清洁卫生责任区要求: 1、地面无积水,厅道廊无污泥,无垃圾;地面、厅道每天清扫两次,厅道每天拖地两次; 2、屋顶、墙面无蛛网,栏杆扶手无灰尘,楼梯台阶不滑;屋顶、墙面每周清扫一次,拦杆扶手每周拖擦一次。 3、卫生间干净及下水道无堵塞,厕所无臭味,卫生间及厕所必须每天冲洗二次,污水下水道每天保持畅通,厕所要定期用洗厕粉洗。 4、厅道内门窗干净无尘,每周擦洗一次。 5、四周环境及花园无杂物,水沟无积水、无饭渣,花台和报栏保持干净。四周环境每天清扫两次,花园和水沟要每天清理。 六、实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卫生检查制度。检查、抽查由宿舍管理中心组织宿舍管理人员、校学生会生活治保部、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进行。 七、每学期开展一次“文明寝室”、“文明寝室班”、“文明寝室院”的评比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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