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仓库安全物资管理规章制度 |
范文 | 仓库安全物资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7篇) 仓库安全物资管理规章制度 篇1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因此制定了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起来阅读学习以下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吧!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 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 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 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 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 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 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第三十一条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 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四十二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 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 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奖惩 第五十七条 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现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视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 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 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仓库,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第六十二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0年八月一日经国务院批准、同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公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即行废止。 仓库安全物资管理规章制度 篇21、物品验收 (1)仓管员对采购员购回的物品无论多少、大小等都要进行验收,并做到: ①发票与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不相符时不验收; ②发票上的数量与实物数量不相符,但名称、规格、型号相符科按实际验收; ③对购进的食品原材料做到不鲜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④对购进的物品已损坏的不验收。 2、入库存放 ⑴验收后的物资,除直拨的外,一律要进仓保管; ⑵进仓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 ⑶堆放要有条理、注意整齐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要平放在层架上; ⑷凡库存物品,要逐项建立登记卡片,物品进仓时在卡片上按数加上,发出时按数减出,结出余数;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3、保管与抽查 ⑴对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将物资的损耗率降到最底限度。 ⑵材料会计或有关管理人员也要经常对仓库物资进行抽查,检查是否帐卡相符、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4、领发物资 1.领用物品计划或报告: ①凡领用物品,根据规定必须提前做计划,报库存部门准备; ②仓管员将报来的计划按每天发货的顺序编排好,做好目录,准备好物品,以便取货人领取。 2.发货与领货 ①各部门各单位的领货一般要求专人负责; ②领料员要填好领料单(含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用途等)并签名,仓管员凭单发货; ③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单位自留一份,单位负责人凭单验收;仓管员一份,凭单入帐;材料会计一份,凭单记明细帐; ④发货时仓管员要注意物品先进的先发、后进的后发; 3.货物计价 ①货物一般按进价发出,若同一种商品有不同的进价,一般按平均价发出; ②需调出以外的单位的物资,一般按原进价或平均价家手续费和管理费调出 5、盘点 5.1仓库物资要求每月月中小盘点,月底大盘点,半年和年终彻底盘点; 5.2将盘点结果列明细表报财务部审核; 5.3盘点期间停止发货 6、记帐 6.1设立帐薄和登记帐,帐薄要整齐、全面、一目了然; 6.2帐薄要分类设置,物资要分品种、型号、规格等设立帐户; 6.3记帐时要先审核发票和验收单,无误后在入帐,发现有差错时及时解决,在未弄清和更正前不得入帐; 6.4审核验收单、领料单要手续完善后才能入帐,否则要退回仓官员补齐手续后才能入帐; 6.5发出的物资用加权平均发计价,月终出现的发货计价差额分品种列表一式三份,记帐员、部门、财务部各一份; 6.6直拨物资的收发,同其他入库物资一样入帐; 6.7调出本企业的物资所用的管理费、手续费,不得用来冲减材料成本,应由财务部冲减费用; 6.8进口物资要按发票的数量、金额、税金、检疫费等如实折为单价人民币入帐,发出时按加权平均发计价; 6.9对于发票、税单、检疫费等尚未到的进口物资,于月底估价发放,待发票、税单、检疫费等收到、冲减估价后,在按实入帐,并调整暂估价,报财务部材料会计调整三级帐; 6.10月底按时将材料会计报表连同验收单、领料单等报送财务部材料会计; 6.11与仓管员校对事物帐,每月与财务部材料会计对帐,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7、建立档案制度 7.1仓库档案应有验收单、领料单和实物帐薄; 7.2材料会计的档案有验收单、领料单、材料明细帐和材料会计报表 仓库物资管理细则 1.仓库的仓管人员应严格检查进仓物料的规格、质量和数量,发现与发票数量不符,以及质量、规格不符合使用部门的要求,应拒绝进仓,并立即向采购部递交物品验收质量报告。 2.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必须填制“商品、物料进仓验收单”,仓库据以记帐,并送采购部一份用以办理付款手续。物料经验收合格办理进仓手续后,所发生的一切短缺、变质、霉烂、变行等问题,均由仓库负责处理 3.为提高各部领料工作的计划性、加强仓库物资的管理,采用隔天发料办法办理领料的有关手续; 4.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凭单”,经使用部门经理签名,再交仓库主管批准方可领料; 5.各部门领用物料的下月补给计划应在月底报送仓管部,临时补给物资必须提前三天报送仓管部。 6.物料出仓必须严格办理出仓手续,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单”,并验明物料的规格、数量,经仓库主管签署,审批发货。仓库应及时记帐及送报财务部一份 7.仓管人员必须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白条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 8.仓库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做相应的记载,以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帐、物、卡三相符。 9.仓库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物资,发现升溢或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盈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领导批准,据以列表,并报财务部一份 10.为配合供应部门编好采购计划,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人员应每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送交采购部、财务部各一份。 11.各项材料、物资均应制定最底储备量和最高储备量的定额,由仓管部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向采购部提出请购计划,供应部割据请勾数量进行订货,以控制库存数量。 12.仓管部因未能及时提出请购而造成供应短缺,责任由仓管部承担。如仓库按最底存量提出请购,而采购部不能按时到货,责任则由采购部承担。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企业安全保卫的各项规章制度。仓库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防火、防盗、防汛、防工伤事故的出现。 2.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组织,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逐级把关、不留死角,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宣传教育在前的原则,坚持部门责任制。 3.若库区配备消防器材和工具应按企业内部规定执行,不得私自挪用。 4.严禁各种生活用危险品、车辆、油料、易燃品进如库区。 5.仓库区域严禁烟火和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活,按企业有关安全保卫规定执行。 6.加强用电管理。建立班前班后检查记录制度,做好交接检查的详细记录。 7.加强对企业内美、窗、锁的管理,出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及时采取措施。末班人员下班后,将钥匙交到保卫部门,方可离去。 8.做好来宾登记工作,严禁夜间留宿。特殊情况须报厂保卫部备案。 若因违反以上各款规定而造成物品损失,按企业有关规定处理。 仓库安全物资管理规章制度 篇3一、 仓库日常管理 1、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卡片;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 2、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对重要防汛工具,如柴油发电机组、电机、割草机等,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核对并记录,如有变动及时向财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调整。 3、各单位必须根椐防汛任务及仓库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并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有条件单位逐步实行零库存;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财务物资部门对本单位的各类不良存货必须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加以处理。 二、入库管理 1、物料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如属回用物资应凭回用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3、入库物资在未收到相应发票前,仓管员必须建立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账,并根据检验单等有效单据及时填开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在收到发票后,冲销原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并开具材料票到收料单,月底将货到票未到材料清单上报财务。 4、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如属票到抵冲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收料单上必须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 三、出库管理 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根据工程技术人员制定的施工计划,做到限额发放。 2,领料人员必须持有主管领导鉴字的.领料单,方可领取。领料员和仓库保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仓管员应开具领料单,经领料人签字,登记入卡、入帐。 四、报表及其他管理 1、仓库保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财务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防汛物资核算的正确性。 2、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收付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表、积压物资报表等,并确保其正确无误。 3、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保管员工作职责 1、保管员必须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公私分明。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做到四懂二会:懂品名、规格、型号、一般性能用途,懂保管常识,懂业务手续,懂消耗规律;会保管维护,会利废节约代用。 2、准确地做好材料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和各种报表。 3、严格按照材料的验收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工作,不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原材物料坚决不予验收。 4、认真做好仓库材料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 5、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及仓库卫生工作。 6、保管员必须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及时准确地记好物资账目,随时反映库存变化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办好核算、结账和有关报表。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仓库重地,安全管理制度要落实。 仓库安全物资管理规章制度 篇41 .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对仓库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仓库的安全管理。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危险化学品库保管负责对库存物资入库、贮存和发放的整个过程和管理。 4 .工作程序 4.1.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4.2.在仓库、堆垛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4.3.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4.4.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公司《仓储管理程序》进行。 4.5.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4.6.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4.7.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4.8.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4.9.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4.10.物品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5 .相关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6 .记录 6.1安全检查记录。 6.2出入库记录。 仓库安全物资管理规章制度 篇5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产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保卫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公司仓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仓库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公司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仓库贮存着公司的重要物资,是防火重点,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首位,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第四条、负责人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及时反映到公司,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当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五条、仓库要建立安全小组,仓库负责人为安全小组负责人,并确定一名保管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和文件,组织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组织定期检查防火安全实施执行情况。 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防范措施。 4、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对新职工、临时工要做好上岗位前的防火安全教育。 二、保管员职责: 1、负责本仓库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2、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灾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4、每日检查库房安全措施,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做好火、电源管理,清除废纸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5、发现火警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 第六条、本仓库对火源要严加管理。仓库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外来人员和车辆入库,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区。 第七条、库区若确需动用明火,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大风天不准明火作业。 第八条、产品入库应认真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特别对外来物品,更要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外存放,进行观察。 第九条、仓库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设计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第十条、库房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商品必须与灯头保持50公分以上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第十一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60瓦以上的灯泡、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电钟、交流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第十二条、每个库房应单独安装分闸,开关箱应设在库外,并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十三条、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库、分区、分类、分垛储存。留有通道过人。 第十四条、氧气、液化气、乙炔等易燃和易爆物品,不准露天存放,应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不准将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 第十五条、不准在库区内停放、修理机动车辆。铲车进入库房,必须有防止溅出火花的安全装置,不准在库区内存放汽油、柴油。 第十六条、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纸、杂物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各种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定期检查、维修,严禁挪用。消防设备周围,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仓库必须实行分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部门每月、仓库负责人每周、保管员每日检查一次。检查的重点是火源、电源、消防设施、生产设备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登记,建立档案,逐条、研究,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第二十条、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人员奋力抢救,同时迅速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二十一条、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电报报告上级部门,同时主动配合公安部门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发生火灾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防止和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以及在扑救火灾中奋勇保护公司财产的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有关仓库防火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制裁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仓库安全物资管理规章制度 篇6为了加强化学试剂仓库安全管理,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务院《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教育部《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技术物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二、严格执行仓库出、入制度,非保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库; 三、熟悉和掌握储存物资的性能,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懂得其性质、危险程度,保管和灭火方法; 四、库房物品要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要分库分类存放,化学危险品与非危险品要分开存放,贵重物品与一般物品要分开存放; 五、库内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及时清除库内外的可燃杂物,严禁烟火!拒绝一切可能产生火灾的因素,人走灯灭,确保仓库安全; 六、保管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采取通风、降温、防潮、防霉、防冻等一系列措施,尤其是易燃危险品,高温季节应特别注意; 七、仓库门窗应保持坚固完好,严防盗窃事件的发生,下班时应确保打开防盗报警装置; 八、发现物品的包装容器破损、残缺以及变质、分解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进行安全处理; 九、仓库应配备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放在明显处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有专人管理,学习消防知识,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懂得各类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十、定期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仓库安全物资管理规章制度 篇7酒店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酒店仓库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2、因工作需要需进入仓库的人员,在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并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严禁独自进仓。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后,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3、仓库内不准会客,不准带人到仓库范围参观。 4、仓库不准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5、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准试用试看仓库商品物资。 6、仓库范围内不准生火,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进仓。 8、仓库应定期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做好防火工作。 酒店仓库防火制度 1、仓库内的物品要分类储放,库内保证主通道有一定的距离,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2、仓库内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炽灯,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化工仓库的照明灯具设防爆装置,仓库内保持通风。各类物品要标明性能名称。 3、仓库的总电源开关要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年对电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绝缘不良等情况,必须及时维修。 4、物品入库时要防止挟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要巡查一次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物品堆积时间较长时要翻堆清仓,防止物品炽热产生自燃。 仓库安全物资管理规章制度 篇8一、为确保危化品仓库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化品库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 三、危化品仓库应根据存储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安全措施、消防器材。 四、危化品仓库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仓库保管等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的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六、制订危化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验收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七、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八、危化品的领用,应严格控制,生产部应经常检查核实。 九、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双五”即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放、双锁、双本帐的管理办法。 十、仓库保管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十一、危化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十二、危化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仓库安全物资管理规章制度 篇9为加强公司氧气、乙炔仓库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责任体系及职责 本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小组,由第一责任人(单位主管供应领导)、直接责任人(供应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仓库保管员)组成,全面负责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其职责分别是: 1、安全员是本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和安全保卫措施的实施者和落实者; 2、直接责任人负责本部位安全保卫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3、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位安全保卫管理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二、氧气、乙炔仓库的安全保卫操作规程: 1、非本库人员禁止入内,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仓库保管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2、库内严禁烟火,严禁携带火种,穿带钉子的鞋,入内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3、装卸氧气、乙炔瓶要按规定轻拿轻放,禁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收发有登记手续。 4、库内不得同时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和其它物品。 5、照明灯具及电器设施应达到防爆要求,并有良好的通风措施,定期检测,确保状态良好。 6、本部位配置 KG干粉灭火器 具,放置在 ,仓库保管员要做到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保持良好状态,仓库保管员必须熟悉掌握“三懂、三会”的内容(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及自救逃生的常识和方法,公司综合事务部要做好“三懂、三会”的培训工作。 三、本部位安全保卫检查 仓库保管员每天检查一次、直接责任人每周检查一次、第一责任人每月检查一次、公司综合事务部该业务管理人员要每半月检查一次,并有记录。 检查内容: 1、查仓库周边的防火情况,严禁一切烟火; 2、查仓库周围有无危及仓库安全的作业; 3、查仓库门窗和安全防范设施有无损坏; 4、查消防器材完好情况; 5、查仓库警示标识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仓库保管员要坚持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因素,重大问题立即向主管领导和公司综合事务部(电话:)报告,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6、查安全保卫责任体系运行情况,查各类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 四、考核 1、因不执行本办法或玩忽职守,造成企业和职工个人财产损失在500元以下的,由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安全员及其他责任人按所负责任划分全额赔偿;500元以上超出部分按20%的比例赔偿,赔偿总额不超过5000元。 2、在仓库内违章吸烟的给予违章人经济处罚200元。 3、仓库保管员发现违章行为不制止,考核其100元。 4、违反本办法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同时,公司仍追究内部管理责任。 仓库安全物资管理规章制度 篇101目的 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保障生命财产免受危害,特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 所有仓库及施工现场露天存放材料的管理。 3职责 是本细则的主管部门;各单位仓库保管员应接受并积极配合工程部的安全检查。 4管理要求 a)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 b)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公司级仓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柱距、梁距。每个库房必须规定储存限额。 c)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物品的露天堆垛应备有篷布。 d)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露天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事先必须经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调配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现场监护,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后,应当对现场认真进行检查,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e)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超过一百瓦以上的灯泡。灯头与物品应当保持安全距离。 f)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总公司专职安全员批准。使用临时电线的时间不应当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 g)库房、料场应当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h)氧气、乙炔、油料等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并严格进出库制度。 仓库安全物资管理规章制度 篇11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职业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是保护员工健康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指发给员工穿戴和使用的各类着装、用品、用具和器材。公司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和项目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负责个人防护用品实施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的部门和使用人员。 一、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职责 1、 安全部门负责审查进入本公司的外部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认可工作。制定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审批防护用品的发放,负责监督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及使用管理,并对购进的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2、 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负责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购买防护用品必须到有《定点生产证》、《经销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对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 3、 财务部门负责提供购买防护用品的资金,对购置防护用品经费须凭安全部签署的报销凭证列支报销。 4、 各项目部负责对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人员、数量、种类的进行统计上报。按照公司的要求领用个人防护用品并发放到员工。对员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指导、督促正确佩戴。 5、 工会是防护用品的监督部门,有权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进行监督。 6、 安全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内防护用品进行抽查与检查,需要技术鉴定的送国家授权的防护用品检验站检验。 二、 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 1、 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项目部提出,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由项目部材料员统一购买。采购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并在项目部入库、建账。 2、 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前,材料员应向安全部提供生产和经营安全防护用品单位的营业执照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安全部签字认可。采购发票复印件应在安全部备案,加强安全部在采购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3、 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是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LA”标识)的产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加盖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印章。 4、 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必须在专门从事劳保用品生产经营的厂家或商家处采购,经营商家必须在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正规合法的供购手续。 5、 项目部租赁的旧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是合格品,并具有齐全、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 6、 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由安全部门验收后方可入库。 7、 安全部负责及时收集已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的安全防护用品供方名录,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作为他们采购的参考依据。 三、 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 1、 施工项目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进场的验收,新采购或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应质量合格,质量证明文件齐全、有效。 2、 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包括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和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LA”标识)两部分。 3、 为了保证安全防护用品质量,安全防护用品厂家应提供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书、产品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和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在产品的明显位置应有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 4、 安全部负责对安全防护用品的检验过程和合格性进行监督、检查。 5、 公司工会对安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并对纠正情况进行监督。 四、 安全防护用品的保管 1、 检验验收合格后的安全防护用品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2、 各部门、项目部对所有合格入库的安全劳动防护用品,遵循产品说明书或厂商建议,妥善保管,注意防潮、变质,做到先进先出的原则,防止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到劳动者手中。 五、 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发和使用 1、 施工项目部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有关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发安全防护用品; 2、 安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从“安全、文明措施费”中提取,严禁以货币或其他物品代替按规定配发的安全防护用品; 3、 施工现场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使用: 4、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特种劳动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5、 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应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相关检验标准和说明书的使用期限及实际使用情况,定期对其进行检验和外观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发现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应及时进行维修、更换或报废。 6、 安全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综合管理。统一建立管理台帐,实行每人一卡制,详细记录姓名、工种、品名、发放标准、领用时间等事项。发放标准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不得降低标准或减少劳动防护用品种类。 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六、 安全防护用品的更换或报废 1、 根据安全防护用品国家标准和使用说明书的使用期限及实际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更换、报废。对于安全防护用品性能明显下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或检定不合格,又无法修复和无修复价值的,由使用单位填写报废申请表,经安全部、材设部批准后报废,并且在安全防护用品台账中注消。 2、 由材设部负责集中收集破损、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随便乱丢,按规定集中进行报废处理,并建立报废台账。 3、 公司安全部应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对超期,失效或不能继续使用的劳保用品,应当予以报废。 仓库安全物资管理规章制度 篇121、严格执行物资管理制度,仓库保管员应认真做好物资的收、管、发、退工作,做到帐、物、卡相符,品种、规格、数量清楚。 2、仓库物资收、发票及时,手续要完备,物资进库,当日计量检验,填写收料单入库,发现差错,即时与采购员联系。 3、仓库一律凭库领导审批过的领料单,凡属配件、工具、有色金属一律交旧换新,保管员不得自行外借任何物品。 4、生产班组用剩的物资材料及时到仓库退料,仓库填写退料单,并负责检查退料质量,发现问题报告生产办处理. 5、掌握库存定额,每月底将物资库存报表、材料消耗报表及按库存定额编制的采购计划,报生产办。 6、精心管理仓库的物资,做到每日检查、每月盘点、每季翻仓,使物资不锈蚀、不霉烂、不变质,努力减少储备损耗。 7、做好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泄漏、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8、搞好库容库貌建设,仓库要勤打扫、勤整理、物资堆放整齐、品种规格不混杂,努力做到物资堆放定点有序。 仓库安全物资管理规章制度 篇1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物资存放安全,规范物资管理,根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结合我公司的存放物资的特点、存放形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原辅材料、工程物资和其他物资的存放管理。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三条 库房、罐区的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第四条 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与物品性质相适应的灭火器材,并应设置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 第五条 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火源、电器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汛、防窃等工作。 第六条 在仓库、堆垛和罐区应设明显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七条 仓库应设置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入库物资的规格型号、质量、数量,无厂地、标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第八条 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领用管理制度,做到发放准确。 第九条 危险品仓库管理员应必须熟知所管物品名称、理化性质、防火、防爆、防毒害的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第十条 做好日巡查工作,发现包装、容器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形、分解等情况应及时安全处理。 第十一条 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一切产生电火花的操作。 第十二条 危险品装卸、使用操作应符合危险品装卸运输安全管理、化学危险品使用有关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危险品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组织管理 (一)仓库应设一名主要领导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 全管理工作。 (二)防火负责人有以下职责 1 组织学习消防法规,完成领导部署的消防工作。 2 组织制定电源、火源的安全管理和巡逻检查制定,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 组织对员工的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4 组织开展消防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制定应急预案。 (三)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保管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五条 储存管理 (一)露天存放的物资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分垛存放,并留出必要的防护间距。 (二) 库存物资的存放应满足仓库物资存放“五距”要求。 (三) 甲乙类物品与一般物品以及容易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分间、分库存放,并在醒目位置标明存放物品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四) 易自燃和与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干燥的库房,并安装检测仪器,严格控制温度、湿度。 (五) 物品入库前应检查是否有火种隐患,确认后方可入库。 第十六条 装卸管理 (一) 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二)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完货物不得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 修理。 (三) 起重装卸货物车辆应经检验、起重工应持证上岗。 (四) 装卸工作结束后,应对库房、库区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十七条 电器管理 (一)仓库内不准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物品距离应在0.5米以上。 (二)库房内敷设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三)库房应在库房外设置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开时应切断库房内电源。严禁使用不合格保险装置。 (四)库房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仓库安全物资管理规章制度 篇14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全面加强公司各仓库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相关安全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请各部门严格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一、仓库安全责任 1、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3、仓库物品应当分类,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不得混存,严禁在消防通道堆放货物,严禁堵塞消防门及消防器材。 库房五距是指: 1)顶距:距离楼顶或横梁50厘米; 2)灯距:防爆灯头距离货物50厘米; 3)墙距:外墙50厘米,内墙30厘米; 4)柱距:留10—20厘米; 5)垛距:留10厘米。易燃物品还应留出防火距离。 4、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5、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电器设备的周围和主线槽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0。5米。 6、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等家用电器。 7、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 8、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确保消防器材有效。 9、落实仓库温度、电源安全管理责任和24小时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10、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11、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问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12、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13、库区范围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公司安全与保障部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方可作业。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动火证申请流程详见附件1、动火证申请表详见附件2) 14、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私自挪用。 二、仓储部门经理安全责任 1、仓储部门经理是仓库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经营管理的仓库安全生产负责,重点加强仓库消防安全、货物安全、货物装卸安全管理,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范。 3、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目标。 4、认真落实仓库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仓库消防安全、防汛、防盗等工作,严禁在仓库储存限类货物。 5、做好员工安全培训,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与宣传,强化员工安全意识。 6、每月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重点包括:仓库结构安全及卫生状况、库区消防安全、库区安全用电情况、叉车安全技术、现场作业规范等,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7、认真落实责任区的安全器材配备及检查,确保消防系统正常运作。严禁烟火,安全用电,禁止堵塞消防通道。 8、落实公司叉车使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叉车等装卸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车容车貌、安全技术良好。 9、制定并落实叉车装卸和货物撤运操作流程,确保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确保装卸作业安全。 10、要求员工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定,实行电梯安全使用监督制度,避免电梯超载、撞击。 11、落实进出仓库车辆的捆绑、苫盖和其他安全规范监督。 三、仓库管理员安全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及财产安全。 2、仓管员是所在库区的防火责任人,消防管理及消防防范工作是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禁止在库区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做好库区周围的禁烟和防火管理,负责每月定期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进行维护检查,并认真填写《消防器材检查卡》。(消防灭火器检查登记表详见附件3) 3、库区范围严禁明火作业,如特殊情况需明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申请,经公司安全与保障部批准,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方可作业。 4、必须按“五距”要求安全堆放货物,按规定留出安全通道,严禁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货物,对超限货物设置围栏,并做好安全标识。 5、按规定做好安全隐患巡查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隐患,并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6、确保安全用电,离开仓库时必须关闭库区内照明设施,库区内严禁使用生活电器设备。杜绝在仓库私自乱拉电线和安装照明设备,对于外来客户因工作需要临时拉线用电时,需报公司安全与保障部批准,并确保用电安全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7、认真落实现场安全操作流程,做好现场安全生产监督,及时制止并报告违章作业行为。 8、不得随意带人进入仓库,对需进入仓库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实行登记制度,并要求来访人员不得明火、不得随意走动、不得攀爬登高。 9、如公司范围发生火灾或受台风暴雨袭击,应按照公司应急预案要求和统一部署,采取防范措施,积极参加抗灾抢险,确保人员、财产安全。 10、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处理工作。 四、仓库防火管理规定 1、仓库管理部门应把仓库防火安全作为仓库管理工作的首要工作,自觉执行“四抓”即:抓隐患、抓苗头、抓措施、抓效果。 2、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仓率区域内严禁吸烟。(吸烟管理规定详见附件4) 3、仓库内不准使用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电加热器具,不准超负荷用电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每年至少两次对库房内灯具、电线等设备进行检查。禁止乱拉临时线,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可能亏起打火、短路等不良因素,必须及时更新线路。 5、物品应按“五距”要求码放。 6、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的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品。 7、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安全与保障部检修。 8、下班时做到人走灯灭、关窗、锁门。 9、在遇有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人员,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 10、每月检责任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在消防卡进行登记,对不合格的灭火器及时报告更换,确保仓库消防设施和器材清洁、完好。 11、仓库内严禁点燃明火和明火作业,如因工作需要进行明火作业时,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作业。 五、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1、货物必须按照“五距原则”堆放,并按货物包装提示安全堆码,货物摆放要分类、整齐、稳定、限高。 2、对包装材料稳定性较差的货物、包装有锋利菱角的货物、叠层且偏高的货物要设围栏,警示标牌。 3、禁止货物堵塞消防设施及消防通道。 4、切实做好库区内的防盗工作,确保仓库门窗紧固有效,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对进入仓库操作人员或其他检查人员采取登记制度,仓管人员离开仓库时必须锁上仓库大门,仓库大门不准随便交与他人保管。 5、在雨季和台风季节到来前,检查仓库大门、窗户是否紧固,墙体、屋顶是否有穿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库区内准备好绳子、蓬布等防风、防汛工具,同时,要密切注意天气预报,如有台风来袭,安排人员巡逻值班,发生险情随时报告并组织抢险,确保库内人员、财产安全。 六、货物装卸安全规定 (一)叉车司机安全职责 1、遵守国家相关安全法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社会公德,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命及财产安全。持证上岗,自觉遵守操作流程,防止发生装卸安全责任事故。 2、爱岗敬业,不断学习,提高叉车操作技能。爱护设备,做好叉车的日常保养,保持车容整洁,做好作业前安全检查,积极消除叉车安全技术隐患。杜绝叉车带病作业。 3、文明装卸,爱护货物,确保装卸作业安全。 4、杜绝发生因车辆停放不稳定而盲目作业引发的安全事故。 5、杜绝叉载超高、超宽、超长货物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 6、杜绝发生盲目操作而撞击损坏电梯安全责任事故。 7、严禁把叉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车辆,杜绝用叉车搭载如何员,不得擅自使用又车设备。 8、严禁酒后驾驶叉车,杜绝疲劳作业。 9、严格遵守库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公司应急救援行动。 (二)叉车作业规范 1、叉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学习,并获得叉车操作资格,并通过体检和视力测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过程要确保“三不伤害”。 2、做好出车前安全检查,检查项目包括叉车刹车系统、方向系统、轮胎、叉臂平衡、灯光、升降及门架是否正常,如有缺陷禁止侥幸作业。 3、严禁酒后驾驶叉车,行驶途中不准饮食、打电话等与驾驶无关的行为。 4、杜绝利用叉车设备载运任何人员,杜绝用叉车门架载运货物,不准用单一叉臂撬载货物,不能把叉车交给无操作资格的人员操作。 5、作业前必须根据货物包装规格调整叉臂长度、宽度,并确认叉臂平衡固定。 6、作业前确认车辆停靠稳定、车轮有三角垫、货物包装正常稳定,方可进行装卸作业。 7、控制安全行驶速度,空车行驶不准超10公里,/每小时;叉载货物行驶速度不超5公里,每小时,行驶过程应抬高叉背离地面20—30公分,叉臂后倾15度。 8、在出入库门、通道反交叉口时,需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原则,在作业区门口放置安全提示牌,并减速慢行,鸣笛警示。 9、在进出仓库门和案装箱箱门及其它狭窄地带作业时,应注意避免碰挂周边设施及人员。叉载货物进入电梯要注意观察,不得撞击电梯,不得在地面和电梯内调整货物位置。 10、在坡道上行使时,上坡载货时需要叉车正向行驶,下坡应倒车行驶,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调头。杜绝在坡道临时停放叉车。 11、杜绝叉载超高货物,装载货物影响视线时,应倒车运行或专人指挥引导。 七、进出库区人员及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1、库区保安人员对来访人员、车辆进行登记审核,确认有正常来访目的且无携带危险物品后方可放行;对离开库区的人员、车辆要核查验放,对提货车辆凭出门条核对验放。(仓库车辆、人员出入库登记表详见附件5) 2、保安人员弓导外来车辆有序进入库区,监督外来车辆慢速行驶。 3、要求提交货车辆在制定地方安全停放车辆,严禁堵塞消防通道,确保道路畅通。 4、保安员及仓库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提交或司机的管理,要求司机对停妥车辆熄火,严禁司机在库区范围随便走动,严禁司机在车底休息,防止司机在库区抽烟,随意大小便、乱丢垃圾,对违反上述规定者,给与批评教育和警告,对情节严重的给于500元罚款,并报告公司与对方单位进行交涉。 5、加强库区范围消防管理工作,严禁任何单位或人员携带或载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物流基地;严禁任何人员在禁烟区吸烟,库区范围严禁生火或明火作业,如因工作需要进行明火作业时,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6、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定期检查库区范围的电线路,严防因水浸,去噬,自然老化等,反时更换老化电路、开关;严禁在物流基地超负荷用电,杜绝在仓库违规使用电烙铁、电熨斗、电饭煲等高功率电器。 7、加强安全宣传与教育,不断完善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仓库安全物资管理规章制度 篇15第一章 总则 一、为加强仓库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仓库运营管理相关人、财、物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国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物流管理部门(含省公司及各市分公司)所属各仓库(以下简称“仓库”)的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三、中X公司物流管理部门所属仓库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分为省、市二级,省公司采购物流中心负责省级物流管理部门所属仓库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并对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门所属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门则负责其所属的市级各仓库(含县、区分仓)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 第三章管理原则 四、各级物流管理人员必须树立“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总体观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仓库日常安全生产及管理工作。 五、各级物流管理部门必须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人员、物品出入登记管理;做好消防及治安防范管理;做好燃气及相关设施、发电机油库、各类配电用房、高压锅炉、气体防护区、危废品(如废旧蓄电池等)存放区等各类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对进入危险源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提示、防护准备和引导;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预防食物中毒等情况;做好信息安全管理;制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准备。 六、各级仓库必须设置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必须认真学习各项安全防范规定,组织开展日常应急预案演练,熟悉各项应急准备方案。 七、如通过外包方式由合作方开展仓库各项管理的,应在外包合同中包含相关安全协议,明确合同双方安全工作职责。 以下按照不同专业和内容,分章节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规定。 第四章库区人员、物品出入管理 八、仓库工作人员凭有效工作证件进出。 九、各级仓库对提货、送货、来访人员以及各种车辆实行出入证准入和放行条管理制度,出入证和放行条由各级仓库发放。 十、仓库出入证和放行条必须专人(车)专用,一人一证(条)、一车一证(条)。 十一、提货、送货、来访人员需凭有效证件,在仓库设置的传达室或登记处进行登记,领取出入证后方可进入仓库库区。离开仓库时须登记离开时间,并交还出入证后方可离开。 十二、放行条由中X公司物流管理部门或仓库现场管理单位开具,并在仓库现场备案。放行条须填写具体清晰的放行物资内容,并由中X公司物流管理部门或仓库现场管理单位加盖公章。 十三、提货、送货人在库区等候提货、送货时,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库区,如因故需进入仓库库区,需经仓库现场主管批准且在库区工作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仓库库区。 十四、非提货的来访人员如需进入库区,需经中X公司物流管理部门仓管主管批准且在库区工作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库区。 十五、所有车辆进入仓库时,如车内已载有货物并需携带出去的,须自觉在传达室处详细登记携带货物的详细情况,以便门岗进行查验。车辆离仓库门口时须接受门岗的开厢登车检查。 十六、凡有车辆出库,不管有无携带仓库内仓储物资离开的,须凭仓库出具的放行条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并记录离开时间后方能放行。 十七、办公、来访自行车、摩托车、小汽车只可停放在库区指定的停放区域,禁止进入库区。 第五章库区安全及消防管理 仓库必须遵循明确的安全及防火规定,具体如下: 十八、仓库的主要领导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门)为安全及防火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仓库须设置安全管理员(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门和仓库管理外包单位均需设置),组织开展仓库日常安全生产及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十九、仓库安全管理制度须张贴于仓库明显位置。 二十、自建或租赁仓库必须至少符合丙二类消防等级安全要求,并按照有关规范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 二十一、消防值班室须满足每班2人的值班规定,并实现7*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必须持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上岗。 二十二、仓库管理外包单位作业人员在库区内必须身穿工作服,所有进出仓库存储区的人员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在物资堆放较高及多层货架区域(托盘散件物资需用打包膜缠绕后才能上架)必须配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头盔。 二十三、仓库管理人员(包括物流管理部门管理员和仓库管理外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要熟悉储存物质的性质,参加过消防业务知识培训,做到“四知”,知物资性能、知灭火方法、知物资养护、知物资管理制度。 二十四、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五要”、“五不准”。 五要: 1、要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2、仓库电源要装分闸,电源开关要装在库外; 3、电线要穿管、敷设; 4、下班要切断电源; 5、对电器设备(空调、配电箱、应急灯、抽风换气设备、电动闸门以及各类开关电源等)要经常通知电工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电工必须持证(相应高、低压电工证)上岗。 五不准: 1、不准在仓库内使用碘钨灯或大于60瓦的灯泡,在储存易燃、可燃物资或建筑耐火等级在三级以下的仓库内使用日光灯; 2、不准架设临时线路; 3、不准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4、不准在仓库内使用电熨斗、电炉、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 5、不准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内安装普通电器设备。 二十五、制定防火应急预案,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消防演练,培训员工逃生、自救和灭火技能。 二十六、必须配备充分、完好、合用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显且使用方便的地方。放置消防器材的地方严禁堆放其他物品,并须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保持完整可用。 二十七、贯彻执行《通信集团XX公司消防设施维护实施细则》,做好消防设备日常维保(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检查的工作,并登记备案;维保应聘用有资质、有实力的公司,确保任何时候消防设备、设施都是完好、有效运作。 二十八、仓库物质的存放应做到按类别整齐、规则,坚决执行“六不准”: 1、不准在仓库内吸烟及使用明火; 2、不准随意进行动火作业; 3、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4、不准在库内住宿和让无关人员进入; 5、不准将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在一起; 6、不准堵塞库内的消防通道。 二十九、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别存放在专用区域中,不得随意乱放,存放对进入危险源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提示,告知其危险性并配足消防器材。 三十、各类废旧蓄电池必须划定专区集中保存。废旧蓄电池必须正放,不能叠放,做好防短路、防渗漏、防爆炸等措施,避免阳光暴晒。各类废旧蓄电池不得存放在室外堆场或半封闭临时建筑内。 三十一、严格安全管理制度,严禁火种入库,严禁在库内吸烟及动用明火,仓库内应设立禁火和逃生标志;库区因施工需动用明火时,须到物流管理部门办理临时施工审批手续,并制定妥善的防火措施,隔离易燃、易爆物品,施工过程有专人监护,做好各种防护措施,施工期间要及时清理现场。 第六章库区治安防范管理 三十二、仓库必须有明确的库区治安防范管理规定,规定具体如下:仓库主要领导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门)为治安防范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治安防范的安全管理工作。仓库须设置安全管理员(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门和仓库管理外包单位均需设置),组织开展日常治安防范安全管理工作。 三十三、仓库须根据环境安装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如监控摄像头、红外报警等装置,监控录像保存时限必须满足一个月内可查阅要求。 三十四、仓库管理人员要做好对库区内门、窗、锁的日常管理,末班人员下班后,应将钥匙交到专职值班保管人员(保管人员可以是仓库主管或者仓管人员,需7x24小时值班)。 三十五、仓库要做好库区安全防范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检查的工作,并登记备案;安全防范设施的维护保养应聘用有资质、有实力的公司,确保安保实施运转正常。 三十六、仓库必须制定治安防范应急预案,发生治安防范事件时按预案处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七章各类应急预案管理 三十七、仓库要根据相关预测做好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的监控和应急工作,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十八、仓库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周边环境及形势的评估,制定具体防恐应急预案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十九、仓库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检查情况要向X公司物流管理部门进行汇报;每半年至少组织和参与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四十、仓库如发生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及时报告,并根据相关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八章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四十一、库区内货物运输要做好安全保障及出发前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货物装卸要确保人员人身安全,严格按规定装卸,严禁超载。对易燃、易爆产品须按规定做好防护措施,确保运输途中安全。 四十二、库区电梯应按设计标准使用和维护,使用单位应按时对电梯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严格按时聘请劳动安全技术部门对电梯进行安全检测。 四十三、叉车操作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操作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则,加强对叉车日常维保和操作前检查,叉车维护、保养及检查情况要登记备查。 第九章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 为支持仓库园区开展连续生产工作,仓库园区可根据情况设置合理生活配套设施,如食堂、餐厅等。如相关生活配套设施日常运营属于物流部门负责管理,则相关设施除应严格执行前述各项安全规定外,还应严格执行相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具体如下: 四十四、做好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各种厨具、餐具要固定放置并标明位置,使用工械具要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各种物品不得随意乱放,生熟食品及加工用具要分类置放,有咳嗽、腹泻、发烧、呕吐等疾病厨房工作人员必须离开食堂工作岗位,防止传染、中毒。饭食需留样存放冰柜保存三天。 四十五、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厨房。厨房等重要部位须安装摄像装置。易燃易爆等物品要按规定放置,燃气管道、用具须安装泄漏报警装置并配置足够消防器材(面积在100平米内配置泡沫灭火气瓶3个,每增50平方米配置多1个)。 四十六、食堂工作人员离开厨房前,必须将厨房内各种食品放置好,关好门窗,并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炉灶煤气等设施。 四十七、应制定食品中毒应急预案,一但发生食品中毒事件须及时采取各项抢救措施。 第十章信息安全管理 四十八、各级系统操作人员应按权限进行操作,并保护好各自账号,严禁账号外借和公用。 四十九、严禁使用系统或设备等进行与物流管理无关的活动。 五十、仓库人员(包括物流管理部门人员和仓库管理外包单位现场人员)严禁私自下载、留存、篡改、买卖、交换与仓库生产运营有关信息。 五十一、对离职、离岗人员要及时进行权限调整或删除。 第十一章安全培训和档案归档管理 五十二、仓库管理单位应按照X公司安全培训管理办法规定,结合专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员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员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员)每年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培训教育结束后要本人签名确认。 五十三、仓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本制度及相关法规要求,全面建立本部门、班组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应急演练等有关工作档案并进行归档,对日常工作中的通知、签到、图片、总结等资料也需妥善归档。 第十二章附则 五十四、本制度的解释权属省公司采购物流中心。 五十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仓库安全物资管理规章制度 篇161、 负责出、入库物资质量和数量的检验核准工作。 2、 负责对出、入库物资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当即办理出库、入库手续、不准对出、入库物资打“白条”。 3、 负责仓库物资登记、统计工作,做到账物相符,物卡相符。 4、 按现场管理标准要求,负责库存物资分类、分区存放,对码整齐,建立标识,便于存取和清点。 5、 负责库存物资防雨、防潮、防腐、防火、防盗工作,对库存物资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6、 仓库物资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拆件零发,特殊情况需经厂长批准。 7、 负责仓库物资的定期盘点和经常性盘点工作,发现物资盈亏立即向主管领导书面报告。 8、 负责仓库区域环境卫生、库房卫生及库存物资的卫生清整工作。 9、 掌握各类物资存储的技术标准,性能要求和相对应的存储常识,减少库存物资自然损失和存储不当损失,降低仓储成本。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11、按库房管理制度保管好库内物品,物料分类排放整齐,库房干净整洁; 12、跟采购员清点采购物品,依据采购物资的'《进货质量检验单》办理采购物资入库手续; 13、熟悉相应物料品种、规格、型号及性能,并在物料卡片或电子帐上注明; 14、搞好库房的安全管理,检查库房的防火防盗设施,及时堵塞漏洞; 15、负责办理库内的领用及出库手续,物料卡及出入库手续字迹要清晰; 16、配合财务进行固定资产核查,盘点库存物资,确保帐、卡、物相符; 17、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及低于库存要求提出采购需求; 18、随时掌握库存状态,保证物料及时供应,充分发挥周转效率; 1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仓库安全物资管理规章制度 篇17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仓库物资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由仓储部负责制定、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 仓库安全保障措施 第四条 仓库安全保卫工作是仓库安全管理的重要方面,要求采取一切措施,提高警惕,防止事故的发生,保卫仓库及储存物资的安全。仓库中必须安装防盗监视、自动报警设备。仓库应设置专门的安全人员,由其全面负责仓库的保卫工作。 第五条 设立安全保卫机构。 (1)仓库的保卫工作是仓库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整个仓库人员、财产及物资的安全。为了有效实施仓库的保卫工作,企业应当根据仓库规模的大小、仓库作业的特点、所储存物资的重要程度,成立专门的保卫组织,全面负责仓库的保卫工作。 (2)仓库安全保卫组织的工作应该在本公司行政部的领导下进行,业务上受公安机关和上级保卫部门的双重领导。 第六条 明确工作职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严防破坏盗窃事故,预防灾害性事故的发生,维护仓库内部的治安秩序,保证仓库及库存物资的安全。具体来说,仓库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做好警卫及保卫工作。 (1)做好警卫工作。仓库安全管理员要负责仓库日常的警戒,做好仓库的守卫工作。 ①守卫仓库大门,掌握出入库人员的情况,并对出入库人员进行登记。 ②阻止非仓库人员进入仓库,严禁火种、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被带进仓库。 ③核对出库凭证,检查出库商品与出库凭证是否相符,并做好相应记录。 ④日夜轮流守卫仓库,防范破坏活动,确保仓库的安全。 (2)做好保卫工作。仓库安全管理员还要做好仓库的防灾工作,预防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①对仓库中的设施、人员及存储商品的安全负责任,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保仓库的安全。 ②负责在本仓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仓库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③全面落实防台风、防汛、防暑降温、防寒防冻等工作,以保障仓库及存储物资的安全。 ④配合消防部门进行消防训练和消防安全竞赛。 ⑤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各项治安保卫工作。 ⑥定期对仓库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第七条 仓库安全管理员应遵守岗位职责,坚守岗位,文明上岗。 (1)遵守岗位规范。安全管理员要严格遵守岗位规范,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①遵守作息时间。一是仓库安全管理员必须严格遵守仓库保卫制度,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得随意离开仓库。有事外出时,必须请假并获得批准。二是为保证安全管理员的休息,仓库可设立专供安全管理员休息的保卫室,并采用三班轮休的方法。 ②遵守检查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员应熟悉仓库的工作人员、证件和出库手续,并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各项检查。一是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登记,对商品出库凭证及出库商品进行详细核对。二是对仓库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并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③保护仓库安全。仓库安全管理员还要熟悉仓库附近的社会情况和地形,当发现不法分子行窃、破坏时,应坚决制止,并及时报警抓捕。 (2)做到文明上岗。安全管理员除了要履行自己的主要职责外,还要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员的文明岗位规范。 ①安全管理员当班必须着装整齐、统一标识、仪容整洁、坚守岗位。 ②安全管理员当班必须热情服务、举止文明、礼貌待人、语言规范。 ③安全管理员要文明站岗执勤,及时指挥车辆、人员的进出,保持仓库通道畅通,停车摆放整齐。 ④安全管理员必须保持保卫室的清洁。 ⑤保卫室不得兼作其他场所,不得放置无关物资,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卫室内闲谈。 第三章 仓库安全管理规定 第八条 安全管理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仓储部安全保卫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防火、防盗、防汛、防工伤事故等工作。 第九条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宣传教育在前”的原则,坚持部门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组织,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逐级把关,不留死角。 第十条 库区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私自挪用。 第十一条 非仓库管理相关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库房,对不听劝阻者,记下工牌号码,上报有关部门,按过失处理。 第十二条 各种危险品及易燃品、易爆品等严禁进入库区。 第十三条 仓库区域内严禁烟火和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按安全保卫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做好来宾登记工作,严禁夜间留宿。特殊情况须报公司行政部保卫科备案。 第十五条 仓库管理员下班前要关闭水、暖、电源的开关,锁好门窗,消除一切安全隐患,上班后如发现库房内有被盗迹象,要保护现场,并尽快通知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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