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档案室规章管理制度 |
范文 | 档案室规章管理制度(通用31篇) 档案室规章管理制度 篇11、安全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科学的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安全档案管理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迅速、准确、及时地将各类安全方面的信息、资料、文件归档。 2、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求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3、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入室内。 4、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5、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资料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应按保密纸处理和销毁。 6、按《档案法》规定,要求做好收集、整理装订工作。 档案室规章管理制度 篇2一、档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学校各类档案,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并确定一名副职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学校建立档案资料室,由人事秘书专职管理,按《中学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附后)建立档案。教导处、总务处等行政职能部门和团设档案柜分别管理。 (三)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序建立,教师的一般人事档案,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 二、档案立卷 (一)档案人员应按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二)卷宗必须注明保存的期限。凡注明“暂存”的资料一般以一年为期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期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照片档案盒,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它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留。 三、档案补充 (一)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调资、入党、入团、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外来文件、函件由收文员(或人事秘书)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时校长室、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团支部、少先队部应将此类文件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转递 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转递项目逐项登记,文书档案盒,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转递,不得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五、档案查阅 (一)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室查阅档案;查阅者不得查阅本人或亲属的人事档案、职务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资料室人员仔细核对并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资料室。 (二)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会计档案盒,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六、档案安全保密 (一)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二)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资料室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仍乱抛,应将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3、学校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安全档案,并设专人管理,由李媛媛老师负责。 2、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归档备查。 3、学校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装订归档。 4、学校自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 5、对于突发安全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6、学校和各部门及每一个教职员工层层签订的责任书,学校和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都要装订归档管理。 7、学校每周的安全值班记录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8、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9、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火。 10、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安全管理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11、管理人员有权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 档案室规章管理制度 篇3干部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是考察了解干部的重要依据。因此,查阅和借用干部档案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查阅单位 因工作需要,可直接向我档案室查阅干部档案的单位市直各部门、委、办、局及有关单位党组(党委)及人事(干部)科。 二、利有范围 1、凡涉及干部考察、任免、调动、政审、组织处理、入党、入团、出国、福 利待遇、治丧的需要查阅本人档案的。 2、与他人案件有密切关系,无法直接提供情况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须查阅其档案取得证明材料的。 3、编写党史、军史、革命斗争史、地方法、撰写任务传记,一般不得查阅干部档案,如该干部已经死亡或有病不能口述、书写的,可提供档案材料的有关部门。 4、干部亲属入党、入团、升学、参加工作等政审,可由干部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提供有关情况,不得查阅档案。 5、干部档案一般不外借,但有下列情况的可酌情借阅: ①干部审查部门对干部本人及社会关系和家庭历史问题进行复查,靠查阅一时解决不了的。 ②本单位和上级干部部门进行任免、调动、考察等工作需要审查档案的。 ③其他特殊情况的。 三、查、借阅手续 凡查阅档案,必须持《查阅干部档案介绍信》,并按照查阅干部档案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查阅干部档案。 1、干部档案《介绍信》由查阅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并填写查阅干部档案登记表方可查阅。查阅领导干部档案需经主管干部档案工作的领导审批后查阅。 2、各单位不准跨系统查阅干部档案,因特殊需要必须查阅的,需征得干部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在《查阅干部档案登记表》备注栏内签署意见后方可查阅。 四、注意事项 1、查阅干部档案,利用单位原则上应派中共党员干部,并持有专用的《查阅干部档案介绍信》到档案室查阅档案; 2、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机器直系亲属的档案; 3、查阅干部档案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污损,不得吸烟。 4、查、借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请示干部档案室负责人审批后才能复制。 5、借用出去的干部档案,必须安全严格保密,不准转借,不准交给无关人员和干部本人翻阅用毕及时归还。 档案室规章管理制度 篇4为提高公司基础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基础台帐,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建立目的: 安全生产档案是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真实记载,映公司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具体体现,它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映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状况,并对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形象奠定强有力的基础保障。 二、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建立和保管部门: 公司安全生产基础档案由综合科负责建立和保管; 三、安全生产基础档案构成体系: 1.驾驶人员档案 2.车辆技术档案 3.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档案 4.安全生产会议、例会档案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档案 6.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7.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档案 8.开展各种安全管理活动记录档案 9.道路交通事故档案 10.开展安全检查记录档案; 11.安全生产各类工作方案、目标、计划、总结、应急预案档案 12.上级主管部门下发各类文件档案。 四、基础档案管理要求: 1.综合科认真建立各类安全管理基础档案,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和完善; 2.各类安全生产的档案记录应记录及时、书写认真、保持整洁; 3.档案应由专人妥善保管,随时接受管理部门检查; 4.因保管不善,造成重要档案资料遗失的,按公司规定追究档案管理人员责任。 档案室规章管理制度 篇5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必须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突出主题,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推动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促进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上台阶。 2、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如“安全生产月”活动,由综合科统一布署,安全科牵头协调,组织实施。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由各科室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组织、安排。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重点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各个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各级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讲话、批示精神;同时要力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预防、安全自救、事故救援、现场应急的知识;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4、各部门要结合自身的实际,利用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发放安全宣传资料;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安全逃生与急救技能现场表演、图片展览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活动要有自己的特色,并能吸引广干部、职工自觉参与。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特别是认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找出不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以取得更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效果。 6、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最限度地减少身边的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档案室规章管理制度 篇6一、档案的建立。 1.1档案的建立按下列流程建立:收集--整理--分类--编号--登记--输入电脑--入柜--利用--检查 1.2明确建档内容,实行系统收集、集中管理。 1.2.1房屋档案:包括本物业的设计、施工文件、资料、图纸、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 1.2.2设备设施档案:包括各种设施设备的线路图纸、使用说明书、购入使用时间、使用许可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1.2.3业主档案:包括业主入住时所填写的"业主概况表"、"业主公约"、"入住契约"、"前期服务协议"、"接房登记表"等。 1.2.4文秘档案:包括业主公约、商家公约、业委会决议、物管政策法规、市区房管局的文件以及对本物业进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等; 1.2.5员工档案:包括员工供职申请表、简历、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学历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工作变动记录、奖惩记录等; 1.2.6财务档案:包括各种帐簿、会计记帐凭证、财务报表、纳税报表、维修基金使用的预算、计划、业委会批准使用的文件等。 1.3建档要求:制度化、标准化、电脑化。 二、档案管理 2.1为避免档案的损坏、遗失,使重要档案能永久保存,而又方便经常使用,对使用频率较高的档案实办公室对原始档案进行严密管理,并保存复印件。 2.2档案管理要求: 2.2.1进行标准化的档案管理。 2.2.2采用多种形式的信息储存方式,如电脑磁盘、胶卷、照片、图表等,并采用适当的保存方法。 2.2.3加强保密意识培养,确保档案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不丢失、不泄密。 2.2.4实行档案管理手段的现代化,运用计算机检索手段,开发多媒体信息查询系统。 2.2.5坚持档案资料收集的系统化。 2.2.6作到档案分类科学化。档案按内容分类,逐一编号,登记造册,编辑目录,按工作部门分柜保存。 2.2.7实行档案管理工作检查经常化。每季度对档案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类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档案室规章管理制度 篇7一、总则 1、为加强本公司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及利用档案,为公司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档案,是指公司从事经营、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公司档案分为受控档案和非受控档案。 3、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1、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阅后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三、归档范围 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典型发言、会议记录等。 2、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3、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4、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5、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6、本公司的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四、归档要求 1、档案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2、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3、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归档。 4、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 5、档案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6、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五、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等工作。 2、按照归档范围、要求,将文件材料按时归档。 3、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努力维护公司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六、档案的利用 1、公司档案只有公司内部人员可以借阅,借阅者都要填写《借阅单》,报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借阅,其中非受控文档的借阅要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受控文档的借阅要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2、档案借阅的最长期限为两周;对借出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催还,发现损坏、丢失或逾期未还,应写出书面报告,报总经理处理。 3、必须严格保密,不准泄露档案材料内容,如发现遗失必须及时汇报,追求责任。 4、不准拆卷及任意抽、换卷内文件或剪贴涂改其字句等;不得任意摘抄或复制案卷内容,如确有需要,必须经领导批准才能摘抄或复制。 5、必须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不准在档案材料中写字、划线或作记号等。 6、不准转借,必须专人专用。 7、用毕按时归还,如需延长借阅时间,必须通知档案管理人员另行办理续借手续。 七、本制度即日起开始执行。 档案室规章管理制度 篇81、局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2、一般性发文由办公室起草制发。业务性发文由具体负责该项目工作的科(股)室起草,局办公室负责审核把关,登记编号后报局长或局长授权的主管副局长签发。 3、打印的文件初稿由起草文稿的单位进行校对后,由办公室印刷、装订、发放、存档。 4、积极推行办公自动化,除公文和较大型综合材料、外,一般性简单材料尽可能由各科室自己承担。 5、凡需打印的材料,须经各业务主管局长同意,明确印制数量、完成时限后,交办公室主任转签微机室工作人员办理,并做好登记。微机室工作人员不直接接收需打印各种材料。 6、收到上级机关或交办的公文,由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报局长批示,按照批示意见送有关领导或责任部门办理。 7、办公室负责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8、公文办理完毕后,由办公室根据《档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整理(立卷)、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9、办公室对上级机关和本机关下发的公文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建立督查制度。 10、文书人员在办公室主任的具体领导下,全面负责文秘工作。业务工作同时接受政府办、档案局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11、收受文件后,一般性文件由办公室主任签批,重要文件由主管常务副局长签批,然后按签批顺序传递、承办。 12、文件收受及传阅要及时,一般性文件两天之内必须传阅完毕,两天之后文件未传完时,文书可直接向传阅人催要。特殊急办文件,办公室必须当时送达相关领导,及时落实。 13、日常文件处理做到收、发、传、归及时准确科学有效。 14、严把印信使用关,发文时必须由分管局长同意,然后由局长签批后才可打印并使用公章,平时使用公章,必须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常务副局长签字后方可使用,并做好公章使用登记,介绍信使用必须由办公室主任签批。 15、文书要严格执行借阅,保密等项规章制度。 16、除属名信外,公务信件均由文书拆阅,重要信函,由主任或主管常务的副局长签转。 17、一般业务性工作,各科自行建档保管,重要档案需送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要将重大活动、事件、奖励等事宜主动进档,统一管理。 18、年末文件归类做到科学、及时、有序、各类卷分类科学,有利用价值。 档案室规章管理制度 篇9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三条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第四条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归档范围: 1、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以及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3、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六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借阅档案要认真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薄》。 2、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3、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检查,如发现遗失、污损、或随意涂改情况的,要追究借阅者责任,并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第七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必须编制《档案销毁清册》,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核对清楚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档案室规章管理制度 篇10一、目的 为了更有效的的员工人事档案进行妥善管理,有效的保守机密;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档案管理内容 1、员工入职档案:个人简历、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笔试试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离职证明、各类合同及协议。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三、档案相关规定 1、基础管理 1.1原则: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1.2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对人事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可不予录用和解聘处理。 1.3对人事档案按入职时间分类归档,按在职人员、离职人员进行整理,并及时登记于《入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一)《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二),并在档案前页填写各种人事资料的名称及对档案进行编号,人事档案原则上是永久保存。 1.4当在职员工的基本资料有变动时(如学历变动、身份证号码变动、个人技术职称变动、婚姻情况变动等),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归档,原件当场查验。 1.5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在其报到新岗位前,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登记。 1.6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审批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1.7员工离职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档案保存原则上三年后方可销毁(高管及核心人员保留该员工离岗8年止)。 1.8人力资源部档案员要注意档案管理环境的清洁、整洁。 1.9档案应分类编号存放,一个员工一个编号,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档案交叉,制电子目录,以便查阅。 2、档案的查、借阅 2.1档案分为保密与非保密,保密档案禁止查阅,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得外借;非保密级档案因工作需要查、借阅,须填写《查、借阅人事档案单》(附件三),经过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查、借阅。 2.2任何单位一般不得垮部门查、借阅人事档案,下级员工不得查、借阅上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2.3公司级领导、行政人力资源部可直接查、借阅员工人事档案。 2.4所有经过批准后借阅的人事档案需在三天内归还人力资源部(除特殊情况可延长),对借阅后到期未归还者、归还损坏、私自复印档案者、遗失者依照公司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2.5人力资源部做好查、借阅登记,并在《人事档案借阅登记本》签字登记(附件三)。 3、查、借阅档案注意事项 3.1不得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损坏档案材料。 3.2不得擅自复印、拍摄档案内容,如有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须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同意。 3.3查、借阅者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严重,予以惩处。 4、档案的销毁 4.1公司任何个人和部门非经同意不得销毁员工档案资料。 4.2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审批登记》(附表五),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销毁。 4.3经批准销毁的人事档案,人力资源部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登记》和将要销毁的人事档案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四、制定、修订、废除与实施 本管理办法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实施,修订和废止亦同。 档案室规章管理制度 篇11第一条:为确保档案馆的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馆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局(馆)长任组长,工作人员为成员。以本局现有人员组建消防抢救小分队,局长为队长,工作人员为队员。 第三条:当发现有火灾隐患时,应及时报告,尽快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当发现火情时,应立即打火警电话“119”报警,同时用库房内备用的灭火器进行扑救工作。 第四条:档案馆配备的消火栓、灭火器、火险自动报警装置等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维修保养。 第五条:档案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档案库房的.防火工作。库房内不得使用与档案管理无关的用电设施。节假日期间除确需保持既定温、湿度外,一般应切断库房内有关电器的电源。任何外人未经局、馆领导批准不得进入库房,外人获准入库房必须由管理人员导行。库房内严禁吸烟,经高温处理的档案资料未经冷却不得进入库房,坚持每日巡查,做好记录。消防抢救小分队均应服从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必要时全力以赴灭火抢险。 第六条: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防火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消除一切火灾隐患。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制订灭火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消防器材损坏或老化时应立即维修、更换。定期对全体人员进行消防培训。督促各科室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第七条:本馆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严禁使用明火。 第八条:本馆严禁带入、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档案室规章管理制度 篇12第一条为加强企业信用档案管理,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生产经营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上海市档案条例》、《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信用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日常管理、信用借贷等活动中形成的映本企业、客户、合作者信誉状况,对国家、社会和企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记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市和区(县)档案馆,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第四条企业信用档案是企业档案和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将信用档案纳入档案全宗、国有资产管理和信用制度建设范围,依法实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工作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企业档案部门负责本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并对所属机构、下属(控股)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实行监督、指导。 第七条企业应将本企业各部门形成的信用文件材料按规定纳入归档范围(归档范围见附件一),并确定保管期限和密级,实行归档保存。客户服务、技术服务等部门形成的映客户信用和企业售后服务等情况的材料,可根据需要,延长在所在部门的存放期限,但须办理归档手续,编报档案目录。 第八条映本企业、客户、合作者信用状况的电子数据,应按国家有关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规定进行归档。重要的电子信用文件(含数据)应打印成纸质文本保存。归档的电子信用数据及其元数据应拷贝至耐久性好的载体上,脱机保存。 第九条企业档案部门应定期收集企业所属部门、下属(控股)企业形成的信用档案目录、重要信用档案信息,加强对本企业系统信用档案的监管。 第十条归档信用文件材料的整理应遵循企业档案分类原则,保持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 第十一条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市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内的企业应于每年6月底以前,将上一年形成的重要信用档案信息按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数据格式报送市档案馆(信息报送范围见附件二)。 第十二条区(县)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区(县)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内的企业应于每年6月底以前,将上一年形成的重要信用档案信息按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数据格式报送区(县)档案馆(信息报送范围见附件二)。 第十三条鼓励其他企业向其工商注册地的市或区(县)档案馆报送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第十四条企业应将信用档案管理纳入企业档案信息化和企业信息系统建设,采用先进技术,提高信用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企业档案部门应汇编文件级信用档案目录、重要信用档案全文,及时开发信用档案资源,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第十六条政府职能部门、司法部门因国家或公共利益需要利用企业信用档案的,企业应当提供。 第十七条市和区(县)档案馆应主动做好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收集工作,开辟企业信用档案信息服务窗口,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查询服务。 第十八条企业。档案馆提供利用和公布信用档案,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在企业信用档案管理中有违档案法律、法规行为的,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组织依法查处。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上海市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档案室规章管理制度 篇13一、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规,遵守保密纪律,明确保密职责,维护档案的平安与完整。 二、保密文件材料,档案的密级划分,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制度和规定办理。保密档案及文件材料,要妥为保管,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三、档案库房设施符合八防的要求,要安装铁门(防盗门)铁窗,凡遇重大节假日应提前对库房的平安保密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国家秘密不问,不该看的国家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不记录。 五、不准私自或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复制、使用、存放、销毁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不准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六、不准借阅秘密档案资料,查阅秘密档案或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并限于在保密室或档案室内阅览,不得抄录和带出,不得向别人透露秘密文件的内容。 七、不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外出开会、参观、学习、游览、探亲、访友和办私事,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密部门审查批准,同时指定专人保管。 八、不准向家属、子女、亲友及其他不应该知悉者谈论国家秘密。九、定期进行保密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的清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十、不准隐瞒泄密事件,对于造成失密、泄密的人员或事件要及时报告,并视其情节依法追究责任。 档案室规章管理制度 篇14一、档案的建立 (一)建立健全校各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领导、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全面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二)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两基”档案。 二、档案立卷归档 (一)凡是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二)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编制目录,进盒入档。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目录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他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存。 (四)校长室、教务处、少先大队、总务处等部门应将有关材料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三、档案查阅 (一)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学生学籍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二)凡未经整理、登记完毕的档案,一律不得外借或查阅。 四、档案安全保密 (一)严守有关保密守则,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组织纪律。 (二)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档案室规章管理制度 篇15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从事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蛆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档案室规章管理制度 篇16一、档案员要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自觉遵守保密纪律。 二、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翻阅档案。 三、查阅借阅档案、资料的人员,对档案、资料必须严加保护,不得损坏、折卷、画线、圈点,更不准抽页、撕页等。 四、凡经过鉴定的档案资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修补。 五、经过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材料经领导批准,报档案管理部门认可后,方可销毁,不得作废纸出卖或其它用处。 六、严禁在档案室吸烟和存放易燃品及其它杂物,搞好卫生,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档案室规章管理制度 篇17行政事业单位正处于深化改革、管理转型的关键时期,对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在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中作为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应广大学员要求,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培训中心和北京中建启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定于20__年9月、10月分别在长春市、成都市举办“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绩效工资分配与绩效考核、特殊薪酬激励政策及方案设计暨岗位设置专题研修班”。培训旨在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针对性的课堂讨论,提升干部的职业素养、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培训班由北京中建启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改革措施1.中共中央办公厅《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政策宣贯解读2.人事档案的归档要求、调转及手续、信息化建设3.人事档案管理内容及审核要求、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范围的规定和分类方案4.干部人事档案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方法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绩效工资分配与绩效考核1.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难点及对策2.行政事业单位基础性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的设计技巧3.行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组织实施方法与步骤4.一般职工绩效指标客观量化设计及案例5.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绩效指标客观量化设计及案例6.部门和岗位工作量平衡方法及案例分析7.一般职工绩效考评组织实施难点与对策8.绩效考评结果评价方法9.绩效考评结果反馈面谈艺术10.行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操作方案设计实操11.行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案设计技术 (三)行政事业单位特殊薪酬激励政策及方案设计1.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走向及特殊激励政策2.行政事业单位年薪制工资分配方案设计3.行政事业单位协议工资分配方案设计4.行政事业单位项目工资分配方案设计5.行政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提成分配方案设计6.行政事业单位特设岗、创新岗及流动岗薪酬方案设计7.兼职兼薪离岗创业特殊薪酬激励规定与管理8.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特殊薪酬激励政策的配套管理 (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管理方案设计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系列文件解读2.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等级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特设岗位设置3.事业单位的不同类别岗位的结构比例4.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法与动态调整5.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中存在的特殊问题(如最高等级设置、双肩挑、一级岗位设置等)及解决方案6.岗位设置与绩效量化考核、绩效工资分配相互衔接的操作方法7.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管理的案例分析 (五)行政事业单位相关法律法规与风险防范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解读2.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与风险防范3.行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关法律法规与风险防范4.行政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与全员聘用相关法律法规与风险防范5.行政事业单位用工选择相关法律法规与风险防范6.行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相关法律法规与风险防范7.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相关法律法规与风险防范8.行政事业单位劳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与风险防范9.行政事业单位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法规与风险防范 二、主讲专家届时拟邀请相关政策部门专家授课;结合典型案例和实例分析、经验交流等方式进行;培训结束后,统一颁发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培训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绩效工资分配与绩效考核、特殊薪酬激励政策及方案设计暨岗位设置专题研修班”结业证书。 三、培训对象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新闻广电、住建、交通、财政、国土、税务、司法、编办、城管、规划、房产、公安、水利、环保、市场监督管理、粮食、农牧业、林业、水利等行政事业单位领导、科研院所、行业协(学)会等相关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四、培训费用培训费2800元/人。(含专家费、场地费、资料费、午餐费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20xx年09月19日-23日长春市20xx年10月23日-27日成都市 档案室规章管理制度 篇18为摸清家底,核实数据,从数据中反映档案的成效,特制订《档案统计制度》。 一、档案统计的范围包括收集管理归档入库的档案、移交的档案、鉴定销毁的档案和查阅利用的各类档案。 二、档案统计的基础是做好登记。必须对入库、移交的档案进行分类和总量登记;鉴定销毁的档案必须进行造册和数量登记;查阅和利用档案必须进行总量和定向分析数量的统计。 三、凡入库的档案每年归档后及时分类统计;凡移交的档案,在移交时及时统计;凡鉴定销毁的档案,在登记造册、审批核销后一次性统计;凡查阅利用档案按月、按查阅人次、利用各类案卷的数量统计,并作好统计后的查阅利用档案分析。 四、档案统计必须简明清楚、记载完整、数字正确。 档案室规章管理制度 篇19一、本单位档案权限于本单位及本系统工作人员利用,凡查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填写查借阅登记表和利用效果登记表,并将利用结果及时向档案室反应,任何人不得例外。 二、外单位来查阅档案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检验查阅人员的身份和问清查阅的目的`、范围、经分管领导批准前方可查阅。 三、查阅档案人员应在阅文室、保密室内查阅,并保持安静、卫生、不得在室内吸烟、喝水,以防损坏档案。 四、查阅秘密文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五、借阅档案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延长时间需办理续借阅手续,最多不得超过7天,借用份数每人每天不得超过3份。 六、借阅者应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平安,不得在档案上乱写乱画,不得转借和影英复制、拆换、涂改及污损,违者必究。 七、借阅档案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清点,仔细检查、并做好归还记录。借阅档案未还人员假设要长期离岗必须在离岗前,将所借档案全部归还,以利保管和利用。 八、凡遇节假日和特殊情况,档案室有权随时收回借出的档案,材料,以利平安保密等工作。 九、凡在借阅档案过程中,造成案卷散失,污损或拒不归还者。 档案室规章管理制度 篇201、档案室钥匙要专橱保管,不准随身携带,门窗要及时关闭上锁。 2、档案室柜具要编制顺序号,排列整齐,便于工作。 3、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因工作需要进入时,要由本室工作人员陪同。 4、注意档案室内外的温、湿度,定期分析、积累资料,要根据室内外的温、湿度情况,随时通风,除湿降温。 5、档案室要有数量充足的`消防器械,工作人员要熟练地掌握使用方法。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品及其它物品。 6、室内要经常打扫,柜具要定期擦拭,随时放置防虫、防鼠药品,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 7、对档案资料的借出归还,要有严格的检查登记制度。 档案室规章管理制度 篇21一、检测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进场设备的装箱单、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说、随机备件、图册逐台登记存档。 2、设备仪器的维护、保养、小修、大修、更换要求记录及时准确,不得随意更改、遗失。 3、做好设备定期检定的记录存档。 4、指定专人负责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保管、借阅,并做到及时准确。 5、严格遵守借阅制度,防止档案丧失。 6、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销毁。 7、档案资料力求完整、准确,并做好保密工作。 二、档案保管制度 1、收进的档案应及时入库保管,外借归还的档案及时入库放回原处,便于查询。 2、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不能存放腐蚀易燃品。 3、档案库房门窗随时加锁,随开随关,配备库房平安设施。 4、档案库房要保持清洁,并注意做好防潮、防高温、防光、防鼠、防虫等,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平安。 5、每年对档案库房进行两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档案人员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三、资料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检测站所有仪器设备资料和档案检定证书的管理工作及测试报告的管理工作。 2、负责对上级文件、专题报告、标准等文件的归档管理。 3、检测报告、原始记录按门类归档,归档档案内容清楚完整。 4、严格执行本站各种文件规定和保密制度。 5、定期清理技术资料,按规定定期销毁的资料应列清单,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后再进行销毁。 6、未经站长批准,本站技术文件、资料、档案不准外借或查阅。 7、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原始记录、原始数据要完整、齐全、准确、清晰无误,要建立档案,由资料室管理。 2、本站检测的各种原始数据,记录和各种资料要及时归档,保存期为三年,到期后,经站长批准,方能销毁。 3、原始记录、测试数据,不得任意更改,如需要更改在更改处盖上原检测人手章,否那么数据无效,记录单作废。 4、原始记录,测试数据,要有操作人员和检测负责人签字方可生效。 五、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1、热爱本职工作,熟悉档案专业知识,了解本站的业务和机构演变历史。 2、熟悉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传达和贯彻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方法等。 3、集中统一管理本站各门类的档案,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 4、编写检索工具和资料,为单位日常工作和领导决策效劳。 5、按照上级的要求,做好档案统计工作。 档案室规章管理制度 篇2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云南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档案安全管理,使档案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国家档案资源的绝对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档案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以下简称档案馆)。专业、部门档案馆和企事业单位档案馆(室)可参照本办法。 第二章:档案安全管理体制 第三条:档案馆应高度重视档案安全管理工作,把档案安全管理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工作所需经费。 第四条:档案馆应实行档案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以主要负责人为档案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由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档案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的档案安全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一切档案安全隐患。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 第五条:档案馆应建立档案的收集、统计、鉴定与销毁、利用与开放、库房管理、保密保卫、消防安全及档案人员岗位责任等档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六条:档案馆要加强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建设。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七条:档案馆应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档案法》、《保密法》、《消防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档案局和省档案局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档案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三章:档案馆库设施和设备 第八条:档案馆库房建筑应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__)要求,库房设置远离水源、火源、污染源。各类用房符合《档案馆内各类用房面积规定》要求,无危房。 第九条:档案馆库房面积应满足本地区应进馆档案接收的需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第十条:档案馆各类用房门窗、照明及各种供电线路、管道等应经常检查,并定期维护、更换。 第十一条:档案馆库房严禁明火装置,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存放杂物。 第十二条:档案、资料、检索工具应配备适应需要的装具,符合《档案装具》(DA/T6—92)行业标准。特殊载体档案应使用专门的档案装具。所有装具和档案包装材料使用前应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第十三条:档案馆库房应配备防火、防盗监控设备及报警系统,配有符合档案安全保管要求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及时维护、更换。 第十四条:档案馆库房应配备保证档案安全保管的温、湿度测量和控制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五条:档案馆库房应采用防紫外线光源,配有防高温、防潮、防污染、防虫、防鼠、防光等设施设备,并定期维护、更换。 第四章:档案移交接收工作 第十六条:档案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接收工作,保证到期应进馆档案按质按量接收进馆。 第十七条:档案移交与销毁应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建立档案移交和销毁清册。 第十八条:接收进馆的档案经消毒杀虫处理后方可入库上架,消毒杀虫情况应进行登记。 第五章:档案保管工作 第十九条:按照《档案库房技术管理暂行规定》,档案柜后背与墙壁应保持10厘米以上距离。每行柜架间距应在1米至1.5米(密集架除外)。 第二十条:档案馆库房温度应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保存母片的胶片库温度应控制在13℃~15℃,相对湿度应控制在35%~45%。保管磁介质档案等特殊载体档案的库房,温湿度应控制在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内。 第二十一条:档案馆库房内外温湿度应定时测记,每年对库房内外温湿度的'变化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以制定综合管理计划。 第二十二条:档案馆库房应保持干净、整洁。档案存放应符合规范要求。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和其他明火用具。严禁将饮用水和食物带入库房。 第二十三条:档案馆库房防火、防盗报警装置应确保24小时工作,档案库房管理人员进出库房应及时关灯、关门、关窗。 第二十四条:档案馆应定期检查档案安全保管情况,杜绝档案虫蛀、鼠咬、霉变、褪色、水污、破损、消磁、胶片变质等现象。已经出现破损、褪变、虫蛀、霉变、磁信号减弱、胶片变质等情况的档案要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第二十五条:档案馆应建立档案调归卷及档案人员出入库房登记制度,档案调阅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调卷。非档案库房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库房。 第二十六条:档案馆库房及保存重要档案的箱、柜钥匙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第二十七条:档案馆计算机档案管理网络系统应设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电子数据安全。 第二十八条:档案馆应认真执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确保国家档案信息的安全。 第六章:档案利用与登记、统计工作 第二十九条:档案馆应按照相关规定开放、公布档案,严格禁止涉密信息在公共网络储存、处理、传输。 第三十条: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国家保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第三十一条:档案馆档案库房、办公室、查阅室应严格分开。 第三十二条:档案馆应完备档案提供利用手续并指定专人负责档案提供利用工作,确保档案在提供利用过程中的完整与安全。 第三十三条:档案馆应尽量以复印件、微缩品等复制件代替原件提供利用。外借档案应规定归还时限并清点数量。 第三十四条:档案馆应对档案和档案工作进行登记。档案登记包括:档案接收登记、全宗名册、全宗单、档案成分和数量变化登记、档案目录和总况登记。档案工作登记包括:工作日志。人员和档案进出库房登记。档案清理、检查、外借、复制、查阅利用登记。档案利用者情况登记等。 第三十五条:档案馆应建立健全馆藏档案资料统计台账,做到物账相符,全宗卷内容完整,管理科学。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云南省档案局负责解释。 档案室规章管理制度 篇231、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均可利用有关档案。 2、利用档案原则上只准查阅,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借阅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时间不超过一周。 3、外单位需利用本单位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说明利用目的,并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才能借阅。 4、利用者必须绝对爱护档案,不得随意抽页、涂改、圈划、转借。查阅时不得吸烟、喝茶。 5、利用档案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及时向档案员反馈利用效果信息。 档案室规章管理制度 篇24档案室管理规定 一、归档制度 1、归档范围 公司在物业管理服务、内部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字、图表、帐册、模型、样品、实物、照片、影片、录音、录像、磁盘,光盘等材料。 2、归档要求 归档文件应原件(特别情况下可用复印件代替),要完整、准确、系统、各种签证手续完备,字迹清晰。 3、归档时间:输完毕后,应立即归档。 4、归档份数:各类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式一份。 5、文件材料的归档,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由档案室填写一式二份归档文件登记表,按登记表清点材料,移交双方签字后,各存一份,以备查考。 二、保管制度 1、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历史联系,进行科学分类、立卷和编目、编号。 2、存放档案要有专用柜架。档案上架时,应按照类别和保管单位的'次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排列。 3、定期对库存档案进行清进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4、档案室应有防火、防盗、防光、防尘、防有害气体、防有害生物等防护措施。 5、档案室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一般温度保持在14~24摄氏度,相对湿度保持45~60%的规定范围内。 6、档案的移出、外借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借出的档案查阅后须尽快归还。归还档案应放原处。 7、公司对档案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存在管理混乱、档案破损或遗失现象,可视情况分别对管理人员处以批评、罚款、直至辞退处理。 三、档案借阅、复印程序 提出申请-->有关领导批准-->档案室办理手续-->使用档案-->归还档案室 具体要求: 1、借阅、复印档案应先批准,再办理登记手续; 2、要爱护档案,::不得丢失; 3、借阅、复印人不得将档案随意拆散、涂改、抽调、剪裁档案; 4、借阅、复印人不得将档案随意传看,携带外出(除工作外),以防丢失、泄密; 5、办理完毕,应立即归还,如有差错,应追究当事者责任; 6、调离本公司的员工,必须将所借档案材料还清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档案室规章管理制度 篇251、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库房。 2、档案室内不得存放与档案工作无关的物品,并始终保持室内整洁。 3、按照防火、防尘、防盗、防潮、防光、防虫鼠的要求,设置窗帘、樟脑精,配置气体灭火机,适时进行库房密闭通风等措施。 4、档案装具统一,存放排列整齐,箱(柜)统一编号并标明所存档案类别及年代。 5、定期清点核实存档案,级差档案褪变,破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档案室规章管理制度 篇26一、档案室是开发利用档案资料信息的窗口,储存档案史料的要地,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二、经常检查室内、箱内的防火、防潮用品,切实做好“七防”工作。 三、档案管理人员对室内实行天天小扫除、一周大扫除制度,保持室内的整洁和档案的质量。 四、档案管理人员下班时,必须把放案卷的箱柜上锁。做到离室随手关门、关闭电源、锁好房门。 五、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杜绝明火入室,确保档案室的安全。 档案室规章管理制度 篇27一、努力学习档案管理业务,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规定和规范。 二、负责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三、负责档案的保管、借阅、回收工作。 四、负责对各科室档案资料管理的检查指导。 五、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不得造成档案的毁损、丢失、泄密,不得擅自提供、复制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 六、完成其它工作任务。 档案室规章管理制度 篇28一、各类档案负责人要随时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归档工作。 二、档案室除档案管理员外,他人不得擅自入内。 三、管理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要定期检查防水、防盗设施效能。档案室和橱柜的钥匙不得随意转让他人,特殊情况由领导批准,要注意关好门、窗、锁、灯。 四、档案室内不准接待客人,不准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五、管理员在接收档案时,要严格履行接交手续,填写移交档案清单,并做好整理、分类、保管和统计工作。 六、管理员按规定将档案分类排放,排列整齐,档案的整理符合基础教育管理要求。 七、管理员要熟悉档案存放情况,对档案的保管定期进行检查、校对,做到帐物相等,对破损和字迹退色的档案,应及时复制。 八、档案室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 九、切实做好档案借阅记录,对借出档案要登记造册,并在一定时间内收回。 十、档案管理人员不许私自销毁档案,要经学校领导同意方可销毁相关档案。 档案室规章管理制度 篇29一、归档范围 归档范围按国家档案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规定执行,必须齐全、完整,一般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基建、设备类)、业务档案、财会档案,并注重收集照片、录音录像、磁盘、磁带等不同载体的档案。 二、归档要求 1、本单位拟发的文件材料,经办人应负责收集完整(如底稿与正文、请示与批复)后向档案室归档;参加有关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应交办公室登记后归档;收文要及时登记,凡有登记编号的收文,经办人办理结束后及时退还办公室。 2、文件材料办理完毕应及时登记归档,文书档案收集归档一般在次年5月底前完成,科技档案按项目整理归档,应在项目完成三个月内完成归档和移交,业务档案、会计档案与文书档案整理同时进行,由业务部门或会计机构保管使用一年后,向单位档案室移交。 3、整理的档案,装具统一,档案盒、目录格式符合国家标准,做到整齐美观。 档案移交制度 一、本单位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股室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按要求归档完毕后,及时向档案室移交。 二、移交的档案资料要保证按归档要求,做到整理规范、档号编制规范、编目清晰。 三、移交时登记造册,交接双方应根据移交目录认真核对,交接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以明确责任。 四、档案人员根据要求,对不符合移交质量的档案,有权要求移交人员重新整理后再移交。 五、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后,必须办完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办理调离手续。 档案保管制度 一、本单位所有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移交。 二、定期对室藏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作好温湿度记录,保证室藏档案与案卷(归档)目录相符。 三、建立档案接收移交登记簿,凡进、出档案做到及时登记。定期对档案进行监销,监销档案登记造册,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请同级档案行政部门同意后进行销毁。 四、档案室配置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等必要保护设施,定期投放防鼠、防虫药,并定期清洁,保持室内干净卫生。 五、除档案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严禁在档案室内吸烟。 六、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损毁和丢失,按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档案人员责任。 七、档案人员下班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关门加锁,切断电源。 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人员要认真学习《档案法》,树立保密观念,增强保密意识,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做到不泄密不失密。 二、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由档案人员负责收发、登记、传递传阅,妥善保管和按时清退,不得随意扩大阅文范围。 三、凡属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自行抄录和翻印,确因工作需要的,经文件制发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翻印。 四、“三密”文件资料和其他重要档案,只限于档案室或其他指定地点查阅,不得带出机关和带回家中查阅。 五、非档案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更不得随意翻阅文件、档案。 六、发现涉密档案资料丢失、被盗或档案内容泄密,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对当事者依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档案借阅利用制度 一、建立档案借阅及利用效果登记簿。凡借阅档案,必须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并做好利用效果反馈工作。 二、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查阅。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借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借出的档案不得私自翻印,不得转借他人,做到按期归还,不得遗失。 三、查阅档案不得在档案上圈划、涂改,造成污损,不得拆散、剪裁、撕毁或抽走档案资料。对私自涂改、撕毁档案者,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四、借阅档案归还时,档案人员要仔细进行清点、检查,并做好归还及利用效果记载。 档案统计制度 一、严格按《统计法》的规定开展档案统计工作,不虚报、漏报、瞒报。 二、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档案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各种统计表,统计数据以原始记载为依据,做到及时、完整、准确。 三、在档案利用方面,做好利用人次、利用效果的统计工作。 四、对移交归档的档案数量进行统计,做到帐物相符,完整齐全,进出手续登记完备。 五、对档案的销毁、更改及上级要求的其他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填报,本单位内部档案的移交要手续清楚、按章办事。 档案室规章管理制度 篇30一、为了充分发挥档案的利用率,组卷时必须做到材料齐全、字迹清晰,装订结实、整齐、规范、排列有序。 二、对属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发现有破损、褪变现象,做到反复修复,保证档案的完好性。 三、严格执行档案借阅、保密等制度,防止人为散失、泄密和损缺,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四、为了便于查找和利用,做好档案分门别类、系统存放、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五、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好档案的防潮、放火、防尘、防蛀工作。 六、档案入室和移出要有登记和统计。 档案室规章管理制度 篇31为了加强本校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逐步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为教育事业和各项工作服务,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家档案局《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档案工作管理体制 1、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本校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全部档案均由本校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2、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校长,并列入议事日程。办公室由主任具体分工主管档案工作。 3、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网络,由各部门配备专职档案人员,业务上受档案室指导并配合检查。 4、本校综合档案室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档案工作基本任务 1、集中统一管理本校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除人事档案外的各种门类载体的全部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本校各项工作服务。 2、指导、检查、督促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 3、制订档案工作计划和管理规定。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档案收集制度 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由各部门兼职档案员收集齐全,分类整理,编制移交清单,按规定时间移交学校综合档案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或部门都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移交。 1、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各部门一律在次年的第一季度内整理完毕,向档案室移交。文书档案应在第二年的六月底以前完成归档工作;教学档案应在第二学年的九月底以前完成归档工作。 2、基建工程、设备仪器在项目完成后或告一段落时,经办部门应将归档材料组成保管单位,经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室移交。 3、一次专题会议、一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将归档文件材料向档案室移交。 4、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获得的`文件材料在一个月内向档案室移交。 5、会计文件材料,一般次年的第一季度由财会人员完成整理立卷,在财务部门保存一年后向档案室移交。 6、声像材料要用文字标出摄像、录音、摄影的对象、时间、地点、内容和作者,应及时向档案室移交。 档案整理制度 档案室在接收到各部门档案材料后,要按照本校《学校档案分类方案》和《学校档案档号编制方法》的有关要求,分类整理,并编制归档文件目录、案卷目录等。 1、文书档案实行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归档,应当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2、教学档案实行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归档,应当按照《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3、会计档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案卷格式》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4、基建、设备、科研档案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5、照片档案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6、录音、录像档案按照《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7、计算计光盘、激光视盘和激光唱盘等档案应按《电子文件归档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8、实物档案包括各种荣誉奖品的、宣传纪念品等不同载体和不同物质形态的实物原件,应当按件编写说明和编制目录。 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员每季度要对库房档案管理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分管主任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 2、库房做到防盗、防光、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高温,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杜绝有害气体和物理污染窜入室内。 3、做好库房温、湿度记录,定期进行,发现超过规定的温、湿度时,要及时采取降温、降湿措施。 4、对胶片、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采取特制的装具进行保管。 5、定期打扫库房卫生,做到窗明地净,箱柜无灰尘,室内无蛛网,橱柜架排列有序。 6、下班前认真检查门窗,切断库房电源,保证档案的安全。 档案保密制度 1、加强保密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保密法》,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机要性,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2、健全保密制度,严格遵守接待、保管、安全、保卫等有关保密规定,杜绝工作差错。 3、开展保密检查,定期对室藏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发现泄密事件及时追查,并报告领导及有关部门。 4、严格调阅制度,健全借阅手续。凡外地、外来单位来查阅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严禁将档案带出阅档室。 5、不得让无关人员随意进入档案库房。 6、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及文件材料,严格办理销毁审批手续,统一送市保密回收站销毁。 7、凡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档案利用制度 1、档案人员熟悉室藏档案情况和主动了解学校各项工作对利用档案的需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2、档案室必须编制《归档文件目录》、《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并根据利用工作的需要编制专题文件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 3、建立计算机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实现计算机管理和检索档案,做到调卷迅速、准确。 4、档案室利用档案资源,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编写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发文汇集、专题文件汇集等汇编资料。 5、外单位来档案室借阅档案,应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在档案室阅览室或指定地点阅档,不得外借。查阅档案时,不允许在案卷上圈划、批注、污损、涂改、剪裁、撕页、折卷。 6、本校工作人员或基层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一般应在档案室内阅看,不得外借,如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批准手续,约定归还日期。借阅者不得将案卷转借他人。 7、秘密级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阅者对所借档案负有保密和安全责任,并须在档案室阅办,阅后及时归还,不得擅自转借、损坏、拍照或复印。 8、凡经批准查阅的档案,如需摘抄、复制(印),须经档案专管干部审核,确认无误后加盖证明章才能生效。 9、档案利用反馈工作,由利用者或档案人员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簿》。 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统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档案室人员、经费、设备、面积情况;室藏档案资料的种类和数量情况;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检索、利用、编研情况,以表、册等形式提示它们的过程、现状和变化。 2、统计数据必须准确可靠,不得马虎草率和弄虚作假。 3、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帐物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4、建立统计台帐,及时做好平时原始数据的登记工作,注意积累统计资料。 5、统计报表应注明填报单位、时间、填表人、审核人。填写时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字迹工整清晰。 档案鉴定制度 1、根据国家档案局1987年12月4日颁发的《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文字档案保管期限表》,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校档案保管期限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判定档案的存毁。 2、为了保证鉴定工作有组织、有监督地进行,必须建立档案鉴定工作小组,由校分管档案的领导、档案人员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 3、鉴定应采取直接鉴定法,按照档案的实际情况以案卷为单位,逐件逐张地审查,直接判定其价值。对一时难以判定价值的档案,应采取保存从宽,销毁从严;孤本从严,复本从宽的处理方法。 4、对鉴定后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确认已无价值,经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区文教局、档案局后再行销毁。 5、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校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地点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地点,并由监销人签字。 6、档案销毁清册应归入全宗卷,以留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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