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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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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知(精选24篇)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1

  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严禁代人打卡。每个月推荐全勤员工,进行公布表扬和奖励100元,所谓全勤是全月没有迟到,早退,请假。延迟半小时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半小时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加班:7:00-10:00

  一、迟到、早退、旷工。

  具体规定:

  1、员工每月予许有2次迟到,而累计迟到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迟到3次以上(包含3次)超过30分钟,当旷工1小时处理。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天论。(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

  2、员工未到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超过30分钟提前下班的按旷工处理。

  3、员工每月予许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应找主管签卡处理,发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情况虽有经过部门主管核准的`上班证明,但仍应处罚,超出此数员工按10元/次处理。

  4、员工漏打卡需填写《员工漏打卡情况说明》,部门主管确认工时后,由行政部作相应处理。

  5、办公室负责本规定在全公司贯彻,各部门主管应督导员工按规定时间出勤。主管违规核准缺勤,隐瞒员工缺勤情况等,按违规员工应扣金额双倍处罚。

  6、保安人员认真执行并监督公司规定的打卡制度,不允许代打、不允许手写、涂改,打完卡应按编号放在相应位置。对代打卡的员工一经发现,给予30元/人次经济处罚(罚款对象:代打卡人、被打卡人);若保安人员带打卡,则给予50元罚款并停岗处理。

  7、上班时间内因有事外出的,要按规定凭放行条交到保安室才能离厂(各部门员工向部门主管请示批准,部门主管和办公室向总经理请示批准,)。放行条应有部门主管的签名同意,和行政签名确认方可生效。否则当旷工半天处理。

  8、若部门主管和办公室外出无法报告,应向行政人员请假备案

  二、请假

  1、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主管事前批准,并到行政部登记

  2、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主管和行政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3、当月请假1天(或1次)扣除3/5全勤

  4、当月请假2天以上没有全勤。

  5、员工身体不适请病假,须告知主管,填写[请假条]交给主管签名同意,遇紧急情况先电话通知主管同意批准,病后上班应补回[请假条]。否则当旷工处理。

  6、病假的请假条应附带医生证明,医院病历表正本,医院发票。(经审核无误后退还)

  三、旷工

  1、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辞退处分报告"。

  2、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3天(24小时)者被视为旷工,按旷工处罚。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2

  一、考勤是考查员工工作出勤情况的记录,公司考勤实行记载式和电子考勤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员工考勤记录必须真实。

  二、电子考勤打卡:公司员工在上下班、外出办事等进出公司时必须按规定打卡考勤(包括值班和加班人员)。

  三、记载式考勤:公司各部门(车间)确定一名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记载考勤。每月考勤核对无误,并在“考勤员”一栏签名确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行政部。

  四、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所有员工必须做到在职在岗,不得随意串岗、脱岗、早退、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员工外出办事必须先报部门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外出;经批准外出办事或因公出差不能及时回公司打卡的,应在当天或次日回公司后报单位考勤员核实记载。

  外出办事批准权限:

  1、部长以上,报公司经理同意;

  2、主管、主任,报各部部长同意;

  3、其他员工,报各单位负责人同意。

  六、行政部保卫办负责监督员工上下班及进出公司打卡情况,对违规打卡行为进行登记后报行政部。

  七、电子和记载式考勤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人事管理规定,做到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或包R、隐瞒虚假事实,一经发现,扣罚当日工资;属考勤员或单位负责人审核责任的,追究相应责任,扣罚考核分2分/人次;情节严重的,按公司制度严肃处理。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3

  (一)全局工作人员要加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干部、职工考勤制度,严格按县府规定的作息表上下班,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

  (二)上班时间各科室工作人员外出办事,时间较短者,应告知办公室人员,如时间较长者应向本局分管领导汇报。

  (三)本局工作人员,请假一天由各科(室)长(主任)审批;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局长审批;请假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由局长审批;请假七天以上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年休假制度。工作时间满30年者年休假20天,满20年者年休假15天,满15年者年休假10天,满10年者年休假7天。休假由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统筹安排,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休假原则上一次安排一人休假,一次使用完假期。一年内事假累计达到本人应享受休假时间,病假相加超过30天的或自学(函授)考试复习请假超过本人休假时间的,当年均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五)享受探亲假、生育假、婚丧假、年休假的,由享受者本人提出申请,报办公室审核,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其待遇按苍政办[20__]27号文件执行。

  (六)考勤登记,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以“考勤表”记录为准,每次上下班签到时差为15分钟,超过15分钟按迟到或早退论处,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发考勤奖1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超过二小时按旷工半天论处,月累计迟到或早退5次按旷工半天论处(依次类推)。无故旷工一天扣50元,月累计无故旷工2天以上取消当月考勤奖;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取消全年奖金,家住外地的同志每周一上班或周末下班可推迟或提前一小时。

  (七)请假须事先填写请假条,办理审批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请其他同志代请假,事后说明原因,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八)无故缺勤、迟到或早退,每月违反二次者,办公室向其提警告;违反三次以上者,违反者写书面检查,并与年终奖金挂钩,扣发的奖金分别奖励给优秀和遵守纪律者。

  (九)各科室应及时将请假条送局长室审批,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依据。

  (十)以上考勤制度由办公室做好统计,实行按月登记,全年汇总,并报局长室。

  (十一)年度考核按县人事局有关规定执行。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4

  1.为加强公司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日常考勤规定

  2.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

  2.2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

  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

  2.3员工日常考勤实行打卡制。

  2.3.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员工每天(包括加班)须保证至少两个考勤记录;

  2.3.2员工上下班需打卡,违反此规定者,给予双方各书面警告一次并处以100元罚款;

  2.3.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应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内填写《未按时打卡说明书》,注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原因,由授权领导签字,报公司考勤员留存;

  2.3.4公司考勤员:人事专干、文员;

  2.3.5迟到早退的处罚:

  考虑公司办公地点比较偏远,目前公交车不太方便,员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电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迟到岗十五分钟以内,不处罚,但必须对考勤员说明迟到原因,但每月累计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口头指导一次;每月累计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单次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1小时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标准扣罚。

  总经理级:200元/次

  部门经理级:150元/次

  部门主管级:100元/次

  部门专员级:50元/次

  部门文员级:40元/次

  员工级:30元/次

  2.4所有人员上班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论处。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主管说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未办请假手续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扣除当天工资的70%,并给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2.5.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2.5.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2.5.4超过1小时未到(或离开)岗位,且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2.5.5请假原因不属实者。

  2.5.6旷工的处罚:按照月薪资标准÷28÷8旷工时数300%扣罚。年累计旷工达五天及其以上或连续旷工五天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请假的规定

  员工因各种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办理请假手续,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达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3.1员工因事、病、婚、丧、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书信或带口信等方式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部门主管应向公司领导报告,并应于返回工作岗位的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3.3请假报批程序:

  3.3.1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填制请假单,说明请假事由报部门主管签字批准;

  3.3.2请假二天以上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4.假期计算及待遇: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3条 基本定义

  迟到:按规定上班时间没进入工作岗位打卡签到,视为迟到。迟到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计算。

  早退:按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提前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离岗的按旷工半天计算。

  旷工: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无故缺勤;或请假未经批准私自休假者;各种假期愈期不归,又无续假手续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视为旷工。

  第4条 处罚标准

  迟到、早退:每发生一次罚款10元,月内累计超过五次者,扣罚本人当月5%工资,超过十次(含十次)者,扣罚本人当月10%工资。

  旷工:旷工半天者,罚款50元,并扣除半天固定工资;旷工一天者,罚款100元,并扣除一天固定工资;累计旷工二天者,罚款200元,并扣除两天固定工资;累计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二章 考勤规定

  第5条 上班时间规定

  后勤部 冬天: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8:00

  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周日休息,休息日及工作时间原则上按规定执行,如变动、特殊情况以公司通知为准。

  工作日内需每天四次打卡:

  冬天:

  A.上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上午7:00至8:00点,下班打卡时间段为中午12:00至12:30。

  B.下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时间为晚上17:30至18:30。

  夏天:

  C.上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上午7:00至8:00,下班打卡时间段为上午11:30至中午12:30。

  D.下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时间段为下午18:00至晚上19:00。

  门 店:冬天 一门店7:00—21:00 其它门店7:30-20:30。

  工作时间以倒班为准,实行上下午倒班制。工作日内实行每天两次打卡。

  注:如特殊情况未按以上规定时间打卡,可按实际到岗时间打卡,后可经领导批准后申请补卡。

  第6条 打卡规定

  A.公司所有员工实行打卡上班,上下班必须按第5条规定打卡。

  B.每天上班后由专人打开安装有OA考勤系统的电脑,找到考勤打卡界面,进行打卡上岗。

  C.如因临时原因无法准时到达公司,须与规定上班时间之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D.因公外出或因其他公务等,上班或下班未打卡者,必须于上班后或次日下班前由各主管领导核准并说明理由补卡。

  E.忘记打卡的员工, 需要其直接上级核实,情况属实的,后将漏掉打卡的时间经经理同意后给予补签。

  F.公司领导及部门经理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

  G.总经理办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分管部门。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记录,总经理办公室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

  第7条 处罚标准

  A.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每发现一次扣罚双方当事人10元。

  B.员工要自觉爱护考勤卡,要保持卡面清洁,如有损坏或丢失,及时到办公室办理补卡手续,并交纳补卡费10元。

  C.员工辞职(调离)时要将考勤卡交回公司,办理相应的手续,如有损坏或丢失,将给予10元的经济处罚。

  D.部门主管对补卡审核不严格或包庇,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E.门店不遵守营业时间早关门、晚开门,每发现一次扣罚门店负责人20元。

  第8条 考勤统计时间

  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月初1-2号由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所有员工的考勤进行审核。审核后考勤提交财务部作为制作工资的依据。

  第三章 各种假期规定

  第9条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

  病假:员工因病休假,需持有医院出具的医院诊断(三天以上),基层人员有事打电话请假、方可休息。因急诊,不能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应用电话向有权限批假者请假,并在24小时内持急诊证明补办请假手续。事假:员工确因有事需休假,应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特殊情况来不及提前请假时,应用电话向有权限批假者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工伤:凡在工作中因发生事故而受到的伤害,经由所在部门写出事故报告并附医疗鉴定,经劳动部门认定方可确认为工伤。

  丧假:只限员工直系亲属死亡时。

  婚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结婚登记手续者,给予带薪婚假。

  产假:为了保护怀孕女员工的身心健康,可享受3个月的假期。

  第10条 相关规定

  病假:员工休病假时,应提前提出请假申请,假期结束附(旗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如需续假应提前申请,病假每发生一人次(天)扣款30元。如超出请假天数,未办理请假手续,视为旷工,处罚标准按旷工处罚标准执行。

  事假:员工请事假时,每发生一人次(天)扣款50元。

  工伤:经行政管理中心鉴定后确认属于工伤的,福利待遇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含配偶父母)、按请假手续办理申请,可给予3个工作日丧假(不含旅途时间),丧假期间享受100%基本工资,超出假期按事假进行计算。

  婚假:婚假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可享受10天带薪婚假,一次连续休完。超出的假期按事假进行计算。

  产假: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以上,女员工享有90天产假,产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女职工产假结束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给予授乳假,一日两次,上下午各一次,每次1个小时。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期间享有3个工作日带薪假期。

  第11条 请假方式

  员工及部门主管请假,全部采用OA系统进行请假申请,按照审批流程审批批准后方可休假,具体情况参照《请假流程》。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6

  一、考勤办法

  1.公司实行考勤机打卡方式

  2.打卡范围:上、下班和加班上下班。

  3.考勤卡填写内容:在规定打卡时间里,因公外出或请假、休假、调休等情况下,在通知主管并办理相应手续后在卡上注明,填写者由当事人本人填写。

  4.公司将设立考勤员岗位,考勤员职责范围:

  ①将当月员工请假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收集,并与员工考勤卡查实。

  ②查实后,汇总填写《月度考勤报表》上交主管负责人。

  ③在以身作则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有关公司制度进行监督审核。

  ④考勤员:

  二、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会计部除外)。每天工作时间8-9小时,早上9:00上班,下午17:00-18:00下班,中午12:00-13:00为中餐及午休时间。

  2.公司实行每周单休制(会计部除外),休息日安排在每周六周日两班员工分休制。

  三、节假日安排

  1.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时,公司假日安排如下表: 劳动节

  三天

  国庆节

  三天

  元旦

  一天

  春节

  五天

  2.节假日具体安排办法按照两班员工分休制根据情况公司另行通知。

  四、事假及旷工处理办法

  1.一个月内允许请假2次,累计2小时。

  2.一个工作日内,员工未以任何形式办理相关请假手续,脱岗在一小时以内(含)的.,视作事假,不超过一小时(含)者,按事假半天处理;超过一小时者不足两小时按事假一天处理。

  3.一个工作日内,员工未以任何形式办理相关请假手续,脱岗在两小时以上者视为旷工;不超过四小时(含)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四小时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4.员工事假,工资奖金扣发标准:

  ①扣发工资额=(岗位工资/26)×事假天数

  ②当月事假两天以上的(含),加扣发奖金=(当月奖金/26)×(事假天数-1) 5.员工旷工,工资奖金扣发标准:

  ①扣发额=(岗位工资+奖金/26)×旷工天数×2

  ②当旷工三天以上,扣发当月全部工资和奖金

  6.如果发现员工有旷工行为的,经批评教育无效者,连续旷工一周或一年累计旷工两周的,公司有权作除名处理。

  五、病假及处理办法

  1.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必须停止工作医疗的,在出具医院证明情况下,员工可请病假壹天,这壹天为带薪病假

  2.超过两天病假,病假期间其工资核发标准:

  ①病假在两天以一个月以内的,扣发额=(岗位工资+奖金)/26×(病假天数-1)

  ②病假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改发疾病救济费。

  核发标准=岗位工资×25%

  六、早上迟到及处理办法

  公司早上上班时间为9:00,超过一秒钟都以迟到处理,为了加以区分及合理性,发生以下几种迟到情况以不同办法加以处罚: 考虑到特殊情况,一个月内迟到累计时间超过15分钟,则按下列办法处理:

  1.迟到5分钟以内,罚款20元。

  2.迟到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罚款50元。

  3.迟到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按照旷工半天处理。

  4.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5.全月累计迟到60分钟扣除当月工资和奖金。

  6.考勤员月终将迟到记录连同《月度考勤报表》一起上交主管。

  七、请假、调休等手续及审批权限

  1.员工请假,均须按上述规范,事先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即填写《请假单》并附相应证明材料。

  2.如遇突发事件,须当天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回来后补办请假手续。

  3.调休必须事先办理调休审批手续,填写《调休单》。

  4.员工请假、调休一般由公司主管负责批准。

  八、员工加班及处理办理方法

  1.公司内勤加班,施行打卡计时,加班从下午18:00计算。

  2.外勤加班,加班计时按照实际情况而定。

  3.员工加班,需提交《加班审核单》

  4.加班工资加发标准:加班工资=5元/小时×加班计时

  5.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

  ①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参加培训

  ②员工因公出差

  九、年终考勤奖

  1.全年出勤率100%的员工公司奖励500元

  2.全年出勤率95%—98%的员工公司奖励300元

  3.全年出勤率90%—94%的员工公司奖励200元

  十、本制度自10月14日起执行

  本制度于10月17日做第一次修改,日后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7

  1.0目的

  加强企业管理,强化员工的纪律观念。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员工。

  3.0考核方式及管理

  3.1各部门由考勤员专门负责考勤的原始记录及月度汇总工作,每张考勤表上要注明部门、岗位及有关详细说明材料。

  3.2考勤员要实事求是,做到每天考勤,填写正确、清楚,每月最后一天进行考勤汇总,原始记录汇总及考勤汇总表填写后交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次月2日交总经办。

  3.3员工应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口头警告,超过5分钟以上,每分钟罚款1元,超过1小时以旷工半天论处,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者以旷工半天论处,超过三次者以旷工1天论处。员工每旷工一天按照员工日平均工资的2倍扣除工资,同时旷工均开具“过失单”。

  3.4若发现考勤员有弄虚作假行为,一次口头警告,二次开过失单,三次劝退。由于考勤员失职而造成的差错,一次口头警告,二次扣罚考勤员20元,达到三次者发过失单。

  3.5员工因故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按人事权限逐级呈批,请假单随考勤表报送,总经办定期检查。

  3.6未请假或假满未及时续假而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旷工均开具过失单,连续旷工三天作为自动离职处理。

  4.0加班考勤管理

  加班包括节假日、休息日加班及延时加班。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事前办理加班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加班。

  4.1加班条件

  4.1.1因工作需要在节假日内不能间断工作的;

  4.1.2为完成下达的紧急任务而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的;

  4.1.3必须利用休息时间或节假日进行设备维修或因公用设施等临时故障而进行抢修的;

  4.1.4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加班的;

  4.1.5凡属工作范围的事没能完成而需要加班的,均不作加班。

  4.2加班的审批

  4.2.1加班审批的原则

  4.2.1.1加班需完成的工作量必须与加班工时相符;

  4.2.1.2严格遵守加班审批程序;

  4.2.2加班审批的程序

  4.2.2.1零星加班: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需进行加班”。部门主管填写《加班申请单》→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核准→部门考勤员作为考勤依据;

  4.2.2.2集体加班:指“为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需以部门或班组为单位组织加班”。部门经理起草加班报告(写明计划完成工作量及人员安排)→报总经理核准;

  4.3加班申请单的管理

  4.3.1每月5日前由各部门考勤员将本部门上月《加班申请单》汇总报送总经理办公室,《加班申请单》一式两联,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并加盖办公室章印后将其中一联粘贴于当月考勤表,另一联交于加班当事人作为补休凭据。

  4.4加班补贴及补休的管理

  4.4.1属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按公司规定计发加班补贴;

  4.4.2休息日或延时加班的,一般安排补休而不计发加班补贴;

  4.4.3加班后的补休由各部门经理、主管视部门工作的情况妥善安排。补休考勤时以审批后的《加班申请单》抵算出勤。当年度的加班,各部门经理、主管应在当年内给予安排补休;

  4.4.4员工因事补休,须提前办理补休手续并附缴《加班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4.4.5员工未经办理相关手续而自行补休者,视同旷工处理;

  4.4.6《加班申请单》当年有效;

  4.5各种假期的报请及核准审批

  4.5.1病假;

  4.5.1.1员工病假需出具指定医院[南通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产科医院、传染病医院(限传染性疾病)、口腔医院(限口腔疾病)]医生的病假证明,突发性病况允许就近医疗,过后出具急诊证明。

  4.5.1.2患重大疾病需长期治疗者,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到十二个月的医疗期。

  a)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c)医疗期满后,按劳动合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4.5.2事假

  4.5.2.1请假审批权限范围

  a)请事假在1天之内,由部门经理批准;

  b)请事假在3天以内,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c)因特殊情况请事假5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d)部门经理以上请事假报

  4.5.2.2请事假一般不得超过5天,原则上全年不得超过十四天。

  4.5.3婚假

  4.5.3.1员工婚假先要写申请和递交有关证明,总经办审核后再由部门经理批准,方可请假;

  4.5.3.2符合《婚姻法》规定婚假为三天,符合晚婚晚育规定婚假为十五天;

  4.5.3.3婚假一次性休完,不能分开使用。

  4.5.4妊娠

  4.5.4.1女员工妊娠,从四个月起作产前检查到生产约8-10次。凭医生出具的证明适当增加;

  4.5.4.2每次检查,根据医院出具的产前检查证明可享受2-4小时公假。

  4.5.5产假

  4.5.5.1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可享受产假90天。晚婚晚育者可享受产假120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多生一人增加产假15天;

  4.5.5.2符合晚婚晚育者,男方可享受护理假7天,请护理假时,男方凭女方单位出具的护理证明,经批准后,在婴儿满月前一次性休完;

  4.5.5.3对避孕失败进行人流的员工,根据市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及有关规定享受产假。

  4.5.6丧假

  4.5.6.1员工直系亲属(含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死亡享受三天丧假。员工请丧假,填请假单,交总经办审核,再由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4.5.7工伤假

  4.5.7.1凡在工作时间内,因意外事故,造成伤残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有关医院签定确认为工伤的,按签订的用工及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4.5.8法定假日

  4.5.8.1法定假内,因工作需要,符合加班条件的按《劳动法》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4.5.9出差员工因公出差,应先填写申请报告,由部门经理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

  4.5.10公司实行奖励年休假制度,对于年度表现优秀的员工和各岗位骨干奖励休假作为带薪工作时间。

  4.6考勤查询:

  4.6.1员工如遇对考勤有疑问,可向部门考勤员或公司总经办查询。

  总经理批准。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8

  一、员工正常工作时间按国家及公司规定执行。

  二、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需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三、公司及各部门都要指定专人进行员工考勤。每月月底考勤登记人员“考勤登记表”核实汇总后报统计,作为员工工资发放的依据之一。

  四、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严禁错报、漏报,对错报、漏报者公司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罚款。

  五、公司员工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累计每五次按一个旷工处理。

  六、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部门领导请假需经公司董事长批准。末办理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确有急事来不及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回来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七、请假人员应按准假时间休假,按期到岗,到岗后应及时销假。

  八、请病假一天内免附医院证明,二天以上病假需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九、公司实行日工资制及全勤奖制,出满勤者发全勤工资及全勤奖。

  1、病假一天以内不扣工资,不扣全勤奖;二天以上时间按事假扣除工资,全勤奖减半计发,十天以上扣发全部全勤奖。

  2、事假扣发工资,扣发全勤奖。

  3、旷工每日扣发本人1.5倍工资,扣发全勤奖,无故旷工连续15天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十、员工加班,由公司统一安排调休(按年计),不能安排调休的执行国家统一加班报酬标准。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9

  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务必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务必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到达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职责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务必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务必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务必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到达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状况根据工作潜力决定;年假务必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务必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状况务必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回到公司时务必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状况非加班不可的,务必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务必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剩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10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类别。

  1、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

  2、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

  二、惩罚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经理签发《职工奖罚审批表》生效。

  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

  三、《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职工奖惩记录表》中。

  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七、职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八、职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0、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1、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九、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者。

  7、上班期间中午非工作需要饮酒者。

  十、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2、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3、故意撕毁公文者。

  4、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5、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6、遗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7、职务下所保险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8、违反安全规定,使用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10、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11、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十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1、拒不听从主管指挥监督,与主管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在公司内聚众赌博。

  4、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5、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6、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7、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8、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9、连续旷工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0天以上者。

  10、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

  11、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3、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4、年度内累计十三次记大过行为者。

  15、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16、其它应给予除名。

  十二、职工奖惩经领导后生效,每嘉奖一次,当月奖励10元,小功奖励50元,大功奖励100元;大过罚扣100元,主要责任者或部门主管以上者加倍处罚。

  十三、职工年终被评为优秀工作者,公司将给予一定奖励。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11

  一、因公出差要严格履行由领导同意和告知办公室的制度。凡请公休假、探亲假、事假、病假等一天以上的,事先要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可口头或代请假,但事后必须说明情况并补写假条备案,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二、一般干部职工请假,一日内科长(所长)批准,两日至三日由分管局长批准,三日以上由局长批准;科长(所长)请假,一日内由分管局长批准,两日以上由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批准。请假期满,必须向批准休假的履行销假手续。

  三、探亲假、公休假,按照《国务院职工探亲假期待遇》和山东省政府《关于国家机关干部实行公休假制度的规定》执行,婚、丧及计划生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因私事推迟上班或提早下班都应请假,不请假的按迟到早退论处。

  五、请销假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考评、考核的内容之一,并作为年度考核、评比的一项重要依据。请销假情况列入督查通报内容。

  六、无故旷工或经常迟到早退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12

  一、总则

  为了标准公司考勤治理,严厉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章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公司作息制度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45---12:00

  下午13:30—17:45

  午后12:00-13:30为午休时间

  三、工作制

  公司(总部)实行每一天7.5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考勤范围

  1、公司除经理级以外,其他全部员工均在考勤之列。

  2、特别员工不考勤须经经理批准。

  五、考勤方法

  1、采纳考勤机打卡制度。

  2、本公司员工除经理之外的其他员工均需打卡,每一天打卡为两次,早晚各一次,午后上下班不用打卡,打卡前请认真核对姓名,以免打错。

  3、员工不得代人或托付他人打卡,违者双方以旷工一日处理。

  4、员工遗忘打卡、打重卡或打错卡时,应在24小时内向部门经理说明状况,由部门主管开具证明一个星期内交行政部处理,并留存说明记录。

  一个月内累计漏打三次(不含三次)以上,即视为是迟到或早退,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5、员工外勤需仔细填写外勤表,并由部门经理签字。如下班前不能回来者,需要告知部门经理,回来时需要在考勤卡上登记并且让部门经理在一周之内签名确认。

  6、每月最终一天下班后,行政部需将下月的考勤卡预备好放前台桌面,并在次日早上将上月的考勤收回。

  8、考勤设置类别: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出差。

  (5)外勤:在外办事。

  (6)调休。

  六、考勤统计

  1.一个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不含三次)以上,累计迟到时间超过10分钟以上者作迟处处理,扣除当月全勤奖。全月迟到累计超过1个小时以上者,需要说明理由,并且让部门经理签字。早退时间处理方法同迟到一样类推。

  2.一个月内累计漏打卡三次(不含三次)以上者作迟到或早退处理,扣除当月全勤奖。

  3.一个月内请事假满一天(含一天内),取消全勤资格,调休不计缺勤。员工请假需要填写请假条,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后三天内亲自交到行政财务部,超过2天(含2天)需要信息告知张总。

  七、附则

  员工执行本制度,其他未尽事宜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择时颁行。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13

  1.总则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各部的考勤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并报人事部备案。

  1.3各部、处(班组)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2.考勤员职责

  2.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2.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2.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报告;

  3.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     事假:×

  病假:○     旷工:◎

  婚假:+     丧假:±

  产假、探亲假:□

  工伤假、夜班、休假、看病、倒休:△。

  4.各部门应在28日前将当月考勤汇总报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5日前将该季度考勤汇总报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报、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5.2一般员工请假4日内,由其直接主管审批,5日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一般主管请假,由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3员工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4日者照发工资,同时带薪事假日数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带薪事假的日数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带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数不足应享受带薪事假日数者,不足的日数按加班处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6.2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其工龄满9年的员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4年(合4年)的员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4年的员工按65%计发工资。

  6.3到医院看病,给假半日,记“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日记事假考勤。

  7.工伤

  7.1因公负伤、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7.2因公负伤的职员,伤愈复发,经鉴定后,以工伤处理。

  8.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4日。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6周岁、女24周岁)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9.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丧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10.产假、休

  10.1产假一般为57日,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为30日,双胞胎产假为70日,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10.2符合晚育年龄(女24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0日。女员工生育无人照顾者,经女方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日以内的假期,按休记录考勤。

  10.3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处。

  10.4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3日的休假。

  10.6员工如果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记。

  11.探亲假

  11.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满1年的正式员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其父母或配偶团聚且同父母或配偶异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2员工丧偶已满1年且未重新结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岁以下)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亲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养父、养母或抚养人抚养长大,现仍与其保持经济关系的员工,经养父母、抚养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4领取结婚证书的员工,可在当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职员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况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11.2.1各种学校毕业生,在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试用期满,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2员工在培训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培训期满后,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3丧偶、离婚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2.4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给予了交通补助费的员工,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11.2.5员工与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1个月,未婚员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20日者,不享受探亲待遇。

  11.3员工探亲假期

  11.3.1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1个月。

  11.3.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日。

  11.3.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起始时间是结婚第二年;

  11.3.4探亲假期是员工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员工探亲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日。

  11.3.5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

  11.3.6探亲假原则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员工经批准也可分两次使用探亲假,但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11.4探亲假管理

  11.4.1员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并报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11.4.2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员工探亲,员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12.2主管人员平时加班3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存休,不足3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12.3员工平时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时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150%计发加班工资。

  12.4公司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12.5员工有特殊事务,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存休的记录管理。

  13.旷工

  13.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3.1.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13.1.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13.1.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13.1.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13.1.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13.2旷工扣发相应工资。

  14.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1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员工考勤刷卡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对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规定:

  一、凡在大厦内办公,并由公司发放工资、奖金、餐补的所属人员均实行考勤刷卡。

  二、刷卡机开机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刷卡一次。刷卡时间:上午8∶00~9∶00

  下午4∶20~6∶00

  三、实行考勤刷卡的管理工作。

  (一)考勤刷卡的审核、统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每月月底统计考勤刷卡情况。

  (二)几不能按要求刷卡时,必须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处(室)领导签字批准。各单位于月底前将假条统一交办公室。

  (三)凡无假条,又不刷卡的工作日,均计为旷工。

  (四)刷卡的结果同餐补和四项补贴挂钩:

  1.凡无刷卡记录的工作日,一律扣除当日的餐补和四项补贴;

  2.遇有上午公出12点前回公司上班,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3.遇有上午刷卡下午公出,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五)发现由他人代刷卡的,扣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奖金,并通报批评。

  (六)刷卡的结果与公司制定的考勤制度结合,每月由办公室统计结果,按缺勤情况扣发相应的工资、奖金或四项补贴。全年统计资料,由办公室存档备查。

  附件二

  员工上下班遵守规则

  一、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遵守本规则。

  二、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三、上班时间3分钟后15分钟内为迟到,15分钟后列为旷工,早退者一律作旷工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违者作旷工半日论。

  四、迟到早退按下列办理:

  (一)迟到次数之计算,以当月为限;

  (二)迟到折合之事假,均按事假规定办理;

  (三)当月第一次迟到不计,第二次以事假两小时计,第三次以四小时计,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时计算;

  (四)15分钟内早退者一律作旷工半日论。

  五、旷工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旷工不发当日薪资;

  (二)连续旷工3日或1个月内累计6日,均予开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经过门房,如警卫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议处。

  七、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一)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均应于规定之上班时间前先吃饭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饭或办理私事;

  (二)下班者应先行打卡后外出;

  (三)下班铃声响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行等候打卡,如有违反,查实后即按擅离职守处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之责任;

  (四)下班除保修人员外其他人员在厂区内至各单位洽办公务,应一律于下班前回返本单位岗位上,再遵上条规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则除按旷工半日论处,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处分。

  九、工作时间内,不论日夜班,凡有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事予以议处。

  十、日夜轮班工作,应按时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届时未到,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十一、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须将请假单或公出证交门房或控制室,否则警卫或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总公司人员,亦应将请假单或公出证交人事单位登记,否则按第九条办理;推销营业人员因公外出,不必填写公出证,但应向其主管报备),月底由各单位主管在工卡上签证。

  十二、本规则由经理级会议讨论通过,由总经理颁布实行。

  十三、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考勤包括对员工上下班、休假情况等进行考核,休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年休假、公休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工作时间

  第四条本公司执行以下的工作时间:

  (一)正常工作时间:公司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一周两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每日上班时间为:08:30-17:00,午餐时间30分钟。

  (三)销售、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在工作现场和在外执行公务时应服从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第五条多班制

  (一)因工作需要,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实行多班制。员工将按照不同的班次轮流上岗、公休,但其每周的平均工作时数仍为40小时。

  (二)实行多班制的部门,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1、为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在安排班次时,要使员工上一班下岗与下一班上岗的时间间隔至少为12小时。

  2、员工在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8:00的工作时间为夜班工作时间,享有夜班津贴。

  3、实行多班制工作计划表,须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查。

  第六条关于怀孕女员工

  (一)怀孕期在7个月或以上、在生产一线工作的女员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享有不上夜班的权利。

  (二)如果怀孕女员工的身体较弱,无法坚持工作,持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经报批后,可在家休养;其每月工资暂定为600元,并保证在扣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之后,月薪不低于当年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标准。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七条考勤工作是对员工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记录,以加强公司对作息时间的实施,并提供必要的统计资料。

  员工使用考勤卡(上下班刷卡)来记录个人每天的出勤情况。公司严禁代打卡行为,对于代打卡员工,一经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代打卡人和委托人)人民币300元。

  第八条员工请假、休假,必须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

  第九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缺勤,均为旷工,并按《员工手册》处罚规定处理:

  (一)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缺勤两小时者;

  (二)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或做私活等活动者;

  (三)超过批准的假期又没有及时早报续假,未提供有关证明的缺勤;

  (四)以虚假理由请假而休假者;

  (五)单位、部门或职位调整,不服从分配,逾期不到岗的。

  第十条培训学员的考勤

  (一)参加公司内部培训、学习的员工,填写培训考勤表,由培训主管给部门提供考勤反馈;

  (二)在国内或出国学习的学员,根据被批准的实际在外天数,由部门自行考勤。

  第十一条员工缺勤,按如下办法考核并计扣工资:

  (一)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二)公司对迟到、早退按月进行累计,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达到3次,按旷工半天计扣工资;超过3次,按旷工1天或1天以上处理。

  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1-2次,其缺勤时间在30分钟以内不扣工资,超过30分钟按实际时间计扣工资。

  (三)员工每旷工1天,扣除2日岗位工资;当月连续旷工3天或当年累计旷工超过7天,公司可对其解聘,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月有旷工记录者,当月无绩效工资。

  第十二条考勤管理

  (一)公司各职能部门、研究院、市场总部(含所属各地代表处)的考勤由各部门人事专员或相关人员直接负责;每月月底将本部门考勤情况汇总后于次月10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薪资福利部门,缺勤人员的工资从其下月工资中扣除。

  (二)移动电话制造部、移动电话营销中心及维修中心、数据网络事业部、宽带接入产品事业部的考勤自行管理,缺勤人员的工资由本部门薪资专员直接从其月岗位工资中扣除。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的正当权益,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公司系统各单位参照执行。

  第二章考勤

  第三条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正,下午1时正至5时正,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公司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员工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落实专人负责考勤。考勤员须严格按照考勤要求及时、如实做好考勤登记。部门负责人负有考勤监督责任。

  第六条月度考勤时间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止。考勤员于每月26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考勤汇总表及原始单据报送公司干部人事部。

  第三章请假

  第七条员工休假必须事先请假并经批准。除因急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情况员工不能自行请假可由同事或家属代请假之外,均应亲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自行离职的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员工休假,部门经理助理及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批准;部门副经理及以上人员由主管领导批准。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第四章休假

  第一节法定公休假

  第九条法定节假日为: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四)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五)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六)青年节(5月4日)14--35周岁青年放假半天

  第十条公休假日为:每星期六、星期日。

  第十一条法定公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二条妇女节(3月8日)、青年节(5月4日),可分别组织妇女和青年(35周岁以下)参加纪念活动。如不组织活动,则分别给妇女、青年员工放假半天。对参加活动或照常工作的员工,均不支付加班工资。如妇女节、青年节适逢法定公休日,则不补假。

  第二节年休假

  第十三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享受带薪休假。新进公司的大中专毕业生连续工龄满1年,从次年起按规定享受年休假。

  第十四条年休假标准:

  连续工龄

  满1年

  不满5年

  满5年

  不满15年

  满15年

  不满25年

  满25年以上

  第十五条员工有年休假待遇在5天以上(不含5天)者,至少有一次休假必须连续5天以上(含5天)。

  第十六条员工享受年休假,原则上在当年使用,确因工作关系无法休假可顺延至次年第一季度,逾期不休假作自动放弃。

  第十七条公司各部门在不妨碍工作情况下,自行安排员工休假日期。

  第十八条年休假仅限员工本人使用。

  第十九条年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三节事假

  第二十条员工因事必须由本人处理的可申请事假。有调休假或年休假者,须在调休假和年休假用完后请事假。

  第二十一条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第四节婚假

  第二十二条员工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方不早于22周岁,女方不早于20周岁,可享受婚假。

  第二十三条婚假标准:

  (一)员工符合法定年龄结婚(包括再婚)可享受3天婚假。

  (二)员工晚婚,即男方满25周岁初次结婚,女方满23周岁初次结婚,可再增加婚假7天。

  第二十四条婚假应当在登记结婚当年或次年一次休完,逾期不休或少休的,假期自动取消。

  第二十五条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五节丧假

  第二十六条丧假标准:

  (一)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予3天丧假。

  (二)员工的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2天丧假。

  (三)员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给予1天丧假。

  第二十七条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六节探亲假

  第二十八条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与父母(包括自幼抚养员工长大的亲属)、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昼夜的,可享受探亲假。

  第二十九条员工享受探亲假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须经领导按权责核准,报公司干部人事部审核备案后方能生效。

  第三十条探亲假标准:

  (一)员工探望配偶,每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

  (二)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20天

  (三)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20天。

  第三十一条员工已离婚或配偶已死亡,尚未再婚的,视作未婚员工。员工配偶、父母均已死亡,又未再婚,而且身边无子女者,如有16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寄养在外地的,按未婚员工待遇享受探亲假。

  第三十二条员工探亲假中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员工探亲给予路程假,但最多不超过2天。

  第三十三条员工探亲假期间患病,其病休天数仍作为享受探亲假计算,原规定的休假天数不能顺延。如果员工因患急病、重病,假期期满后不能按期返回的,其延期返回的天数可根据县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按病假处理。

  第三十四条员工因各种原因在当年与配偶团聚三个月以上,不再享受一年一次的探亲假。

  第三十五条探亲假原则上不能分期使用,跨年度作废。

  第三十六条探亲假期间公司支付假期工资(按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为基数计算)。路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报销。

  第七节病假

  第三十七条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疗单位证明确定不能坚持工作,可参考医生建议,给予病假。

  第三十八条医疗期是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公司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根据员工在公司(包括公司各系统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医疗期,标准为: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最多不超过24个月。

  第三十九条员工连续病假6个月,公司支付病假工资;病假超过6个月的,公司支付疾病救济费。(按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为基数计算)。标准为:

  患病6个月以内

  (病假工资)

  患病6个月以上

  (疾病救济费)

  连续工龄

  不满

  2年

  满2年不满

  4年

  满4年不满

  6年

  满6年不满

  8年

  满8年及以上

  不满

  1年

  满1年不满

  3年

  满3年及其以上

  第四十条员工病假工资或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员工个人缴纳的四金)的80。

  第八节生育假期

  第四十一条生育假期标准:

  (一)产前假:妊娠7个月以上,给予每天休息一小时。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部门批准,可请产前假2个半月。

  (二)产假:顺产,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75天;难产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妊娠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三)哺乳假:女员工生育后,在婴儿一周岁内,给予每天1小时授乳时间。若有困难且工作上许可,由本人申请,部门批准,可请哺乳假6个半月。

  第四十二条已婚女员工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24周岁的为晚育,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30天。已婚男员工的配偶符合晚育条件,该员工可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育假和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第四十三条产假期间按《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产或流产员工已经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不足其应享受的工资,不足部分由公司发放。产前假、哺乳假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原工资的80。

  第九节节育手术假期

  第四十四条女员工施行节育措施种类及假期: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2天,3个月、6个月、12个月内各随访一次,以后每年随访一次,每次休息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当年内,每月经期休息1天。取宫内节育器休息1天。

  (二)单纯输卵管节扎休息30天。

  (三)皮下埋植休息5天,术后半年内每月随访一次,每次休息1天。取皮下埋植休息3天。

  (四)输卵管药物粘堵休息30天。

  (五)与计划生育有关的诊断性刮宫休息5天。

  (六)人工流产:第一次因放环、节扎、皮下埋植术后失败的再次人工流产者,凡小于孕13周,行吸宫术及药物流产者,休息14天;行钳刮术者,休息21天;凡大于或等于孕13周者,均休息30天。

  第四十五条男员工施行节育措施,输精管节扎休息7天。

  第四十六条节育手术假期工资照发。

  第十节工伤假

  第四十七条员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门报公司干部人事部,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日起30天内,由公司干部人事部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认定后,给予工伤假。

  第四十八条医疗待遇:

  (一)工伤医疗费用除按照市规定由医疗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外,其余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二)工伤员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公司按照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工伤员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本市规定的标准和辅助器具项目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四十九条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

  (一)工伤员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公司按其原待遇按月支付薪酬福利。工伤员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本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二)工伤停工留薪期原则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者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公司负责。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第十一节公假

  第五十条员工按照国家法令,因短期服役、义务劳工及参加其他社会活动等,凭证明文件申请公假,经领导按权责核准后方能生效。

  第五十一条公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五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制度中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员工的报酬。

  第五十三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年休假自__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五十四条公司原先制定的相关制度、规定与本制度如有抵触,以本制度为准。

  第五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干部人事部。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16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

  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

  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17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制度化管理,提高员工管理意识,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加快数字化制度化管理进程,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蒙城华飞公司一般员工到总监级员工。

  三、各级员工的基本职责

  全体员工必须模范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统一规定的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如需加班,希望各部门及员工积极配合, 工作时间内不得做私活、办私事、中途溜号、脱岗窜岗或未经批准从事其他社会活动。

  四、工作时间

  员工每月最低出勤26天

  夏季:9小时/天 7:00——11:30 14:00——18:30

  冬季:9小时/天 7:00——11:30 13:00——17:30

  因工作需要执行晚班和倒班的员工,特别工作制为上午8:3011:30 下午14:00此项工作制需要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的'批准后,再到人力资源部登记后,方可实施。

  五、考勤方法

  公司实行考勤机识别与部门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办法,请按照点名机规定的时效内进行上下班签到,因个人疏忽造成的考勤时间不准确有个人承担。

  考勤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门卫与各部门配合做好考勤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由门卫承担员工出入门、请假等情况的记录、上报等工作。

  打卡: 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计每日4次)。忘记打卡的员工, 需要其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把员工漏掉打卡的时间如实填写“补勤条”上报人事部给予补签,截止次日9点前仍未上报人事部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每月每员工补勤记录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将不予补签,全年不超过10次。各车间主任及部门经理严格把关发现不如实上报补签时间的给予罚款50元/人/次。

  六、奖罚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超勤、公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哺育假、丧假、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十三种:

  1.超勤:员工月出勤天数超过28天(不含28天)以上者,每天奖励20元。

  2.公出:

  ①公假不记罚款、计算工资。填写需请假条注明事由,因工作需要临时公出不能返回打卡的次日9:00前填写“补勤条”外出事由及外出时间,由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签字后送交人事部给予补签。

  ②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出差申请表》交人事部备查,待出差返回及时填写“补假条”经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审核后送交人事部补签,同时《出差申请表》人事部审核签字交出差人员连同《差旅费报销单》一同送交财务审核报销。

  3.事假:员工在确保最低出勤天数26天的情况下,不罚款、不计算工资。可根据员工需要及生产协调填写‘请假条’,由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签字交人事部备案。事假超过2天需由生产总监或副经理签字交人事部备案。事假总出勤天数不足26天罚款20元/天,事假总出勤不足20天罚款50元/天,事假总出勤不足15天罚款100元/天,事假不足10天罚款200元/天(不足天数罚款按照出勤最低26天开始计算),不足十天将给予开除,再次上岗工龄将从上岗之日计算,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

  4.病假:员工在出勤总天数28天以上的情况下,病假给予补助10元/天(需提供病历或处方)由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上报人事部审核给予补助。员工在出勤总天数26天以上的情况下,不罚款、不计算工资。病假3天以内有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审批,病假3天以上上报生产总监和副经理签字上报人事部备案。

  5.婚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开办酒席,需提前10天填写婚假“请假条”由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审核签字上报人事部备案,将给予7天假期,提前上班将给予20元/天奖励,由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出具证明经人事部审核上报财务,未能提前10天请假将不予奖励。

  6.产假、哺育假:员工提前1个月上报产假“请假条”须填写产后是否继续在本公司工作,经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复交人事部备案将给予18个月假期,18个月内公司将继续保留员工的工龄,并在产假后上班的第二个月给予400元奖励,如超过18个月假期公司将不再保留员工工龄,视为离职,在职期间只允许一次产假,超过一次将视为离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准假 天数如下: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需填写请假条经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审核交人事部备案。

  8.迟到:按各季节及特殊员工工作时间5分钟内不计迟到。60分钟内算迟到罚款10元/次,如不如实打卡再罚款10元/次。

  9.早退:按各季节及特殊员工工作时间5分钟内不计早退。60分钟内算早退罚款10元/次,如不如实打卡再罚款10元/次。

  10.旷工:按各季节工作时间迟到或早退超过60分钟按旷工处理罚款20元/次,如不如实打卡再罚款10元/次。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

  ①有事不请假,不补假

  ②无故旷工

  ③捎假、口头请假

  ④未准不来

  ⑤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都视为旷工,月出勤满26天以上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不来视为旷工,旷工罚款20元/天。连续旷工3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5天,另罚款100元,全年累计旷工7天,公司将给予开除。

  11.脱岗: 工作时间内,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处理私事罚款10元/次。日夜轮班工作,应按时交班、接班、如接班者届时未到,应报请主管处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违者罚款10元/次,如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赔偿全部损失,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此条罚款与迟到、早退、旷工可并罚)。

  12.睡岗:指在工作时间内睡觉的罚款20元/次。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注:公司统一放假不计奖罚,不计出勤天数。公司统一放假外允许员工2天事假,如月出勤不足26天不计罚款,员工请假天数超过公司放假+2天事假且总出勤不足26天情况下则按旷工处理。

  七、缺勤绩效工资扣发规定

  1.月出勤满26天绩效工资足额发放。

  2.月出勤不足24天扣发月绩效工资20%,扣发年绩效工资÷12×20%。

  3.月出勤不足22天扣发月绩效工资30%,扣发年绩效工资÷12×30%。

  4.月出勤不足20天扣发月绩效工资40%,扣发年绩效工资÷12×40%。

  5.以此类推,月出勤不足15天扣发月绩效工资100%,扣发年绩效工资 ÷12×100%

  6.公司统一放假天数+2天事假,绩效工资足额发放。

  7.缺勤天数大于公司统一放假天数+2天事假按照如上出勤天数扣发。

  八、综述

  1.以上各条如发现作弊、包庇、给予每人罚款500元/次,并通报批评。

  2.华飞公司所有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监督执行本制度,同意并遵守本制度个各项条款,本制度如有未尽事由需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宣读修改条款或新增条款,人事部备案后方可按新制度执行,未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修订前仍按此制度执行。

  3.本制度自20xx年06月26日起执行。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18

  第一章总则

  为了严肃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考勤管理规定第一条上班时间及指纹管理规定

  1、上班实行六天工作制,具体上班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六,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1)全体员工一律实行每一天上下班4次打卡制度。

  具体打卡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在上班时间8:30和14:30前,下班时间11:30和17:30后打卡;3、上班时间因个人原因外出,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进行处理。

  第二条公出:指因公司相关业务及事务外出。如客户拜访、会议、培训、出差等。公出视为出勤状态。如因公出原因无法准时到达公司,须告知部门负责人,使用钉钉软件异地打卡并备注外出事项.

  1、员工公出应至部门经理处据实填写纸质版的《员工外出登记表》,方可外出。

  2、各部门经理/主管应于每周一将《员工外出登记表》交至综合事务部,以备考勤之用。若每周内综合事务部未收到相关材料,上述状况视为迟到/早退,旷工等按相关规定处理。若虚造外出理由,一经发现,按旷工进行处理。

  第三条漏考勤:指员工上下班未按公司制度进行指纹考勤。也未告知综合事务部。

  1、员工上班或者下班无打卡记录的,但依据人员证明能证明有在司状况的,应及时告知综合事务部。若不能证明有在司状况,则计为旷工。

  第四条迟到、早退

  1、迟到:在工作时间后打卡的视为迟到。

  A、在上班时间后半个小时内打卡,视为迟到。迟到次数每到达三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B、在上班时间超过一个小时打卡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C、注意事项:员工迟到,入司的时候也务必打卡,否则找不到记录,按旷工处理。

  2、早退:在下班时间前打卡的视为迟到。

  注:每人每月能够有三次迟到的机会不予计算。

  第五条旷工

  1、指员工未办理任何请假、续假手续、未出勤或迟到、早退、无故离岗到达一小时以上。

  2、本制度规定其他视为旷工的状况(例如,迟到一个小时以上、漏打卡未证明在司状况)。

  3、旷工处理:按旷工天数处罚薪资。月累积旷工超过六天,视为自动离职,予以辞退。

  第六条考勤核对

  1、综合事务部每月1日统计考勤状况。各部门在每周一上午11:00前将完整的《员工外出登记表》交给综合事务部以便统计,如外出信息有遗漏或错误请在每周一下班前,进行补充,未按时补充,按截止时间前的信息进行统计。

  2、每月2日,人事专员汇总上月整月的考勤结果,发给各部门进行核对,并在2日时间内反馈问题,以便及时调整。如未反馈则按统计的结果进行处理。

  第七条

  1、迟到与旷工的处罚金,纳入公司公益经费中。(公司公益经费主要用在奖励满勤的员工,由综合事务部统计并通告)

  2、每月旷工处罚金原则上不超过薪资的10%。

  第三章请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事假:指因私事本人不能到公司上班而申请的假期。

  1、2天以下事假应在休假前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2、3天(含)以上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经部门经理以及总经理批准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4、员工请事假,按相应时数的100%扣除薪资。

  5、连续的事假时间试用期员工不得超过5天,正式员工不得超过15天。

  第二条病假:因本人生病需治疗或休养而申请的假期。

  1、若无法提前请假,须在当天上班10分钟前通知部门经理及人事,并于病愈上班后一个工作日内补齐《请假单》及相关资料至综合事务部。

  2、一天(含)以内的病假,可不带给病假证明;连续请5天(不含)以上的病假,需要带给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或正规发票;病假时间以证明或发票上是日期为准。否则按事假计。

  4、员工请病假按相应时数扣除基本工资的60%。

  5、连续请病假时间15天以上的另行处理。

  第三条婚假

  1、因本人结婚且到达法定年龄而享受的假期。一般婚假3天(日历日),最迟应在休假后上岗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出示结婚证,否则按事假计。

  2、结婚证在员工入职后登记领取的,方可申请婚假;婚假应在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使用,逾期无效。

  3、婚假应为连续的假期,不可分开请。

  第四条丧假

  因员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赡养关系亲属身亡而享受的假期。丧假假期为1-3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根据员工实际状况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能够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五条产假及计划生育假

  1、产假&陪产假

  A、贴合国家计划的规定女员工可享有产假158天(日历日);申请产假需带给医院的相关证明,且不得分开使用。

  B、女员工怀孕第1—8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怀孕第8个月以上,可享受2天产检假;天数能够是当月累积的1天或者2天;申请产检假需带给医院的相关证明,未带给者按事假进行处理。【20__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D、男员工给予10天陪产假,陪产假不得分段享受;最迟应在休假后一个工作日内出示子女出生证明,否则按事假计。

  2、产假薪资

  A、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改为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基本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足;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

  B、生育的津贴月数:顺产补三个月津贴,难产可再补半个月津贴。

  C、女员工因晚育与领取独生子女证延长的产假,生育保险未支付生育津贴的部分,按女职工产假前基本工资由公司支付。

  D、生育津贴由员工个人向社保中心进行申请。

  3、产假续假

  A、女员工休完产假后,因个人原因要延长假期的,按事假进行处理,续假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按停薪留职进行处理。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公司审批后执行。

  B、停薪留职期间,公司不终止社保关系,但公司与个人缴交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C、产假与停薪留职期间应缴交的社保费用,应在产假前一次性缴足。

  4、女员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5、女员工产假复职后,需要补差工资的,应带给“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核对单”复印件,人事部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差处理。

  第六条带薪年休假

  1、凡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带薪年假。

  2、员工连续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经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员工享受的年休假能够根据需要一次休完,或者分次休。由公司统一统筹安排。原则上不理解直接申请。

  4、年休假不可跨自然年(截止到每年的12月31日)安排。当年未休完的,不累积到次年假期内。

  年假使用周期:从折算后第一年的自然年(新历年)第一天(1月1日)开始起算,至自然年(新历年)年末最后一天(12月31日)定义为一年年休假的使用周期;

  第七条如公司发现假期证明不合格的将视为事假并扣除该员工当天相应工资;如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第八条假期较长的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假满回公司后需到综合事务部报到并销假。

  第九条请假打卡:请假离岗前应打下班卡,请假到岗后应打上班卡。打卡时间应与请假条的时间一致,如出现考勤空白,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如需续假者续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星期;对无限期续假者按自动离职进行处理。第十一条出差

  出差:因公司公务需要派遣到外地办理事务或公司指派到外地学习,以上两种状况计为出差。第十二条请假办理程序及审批权限

  请假按旷工处理的规定:无法提前请假的,在事后到岗一天内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第十三条全勤奖励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励100元。

  第十四条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各部门应用心落实执行。

  综合事务部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19

  公司实行每周5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周一到周五),每日上班时间为上午9:00时至下午18:00时, 午饭时间1小时(12:00时至13:00时)。员工考勤由办公室指定专人(前台)负责,考勤时间以楼层公用计时器(钟表)为准。

  一、迟到与早退。

  1、上午晚于9:00时及中午晚于13:00时视为迟到。

  2、中午12:00时之前及下午18:00时之前离开公司视为早退。

  3、鉴于市区内交通状况,部门主管及以上职务每月累计迟到不超过2次时不作处罚(须9:30时之前到岗);普通员工每月累计迟到不超过4次不作处罚(须9:30时之前到岗)。

  4、超出以上规定次数每次扣除全月全额工资的1/60(以迟到总次数计)。

  二、病假、事假与旷工。

  1、除国家明文规定公休日外,因病或因事不能上班均为病事假,事先或事中24小时内未向主管负责人书面或口头请假的、或请假未批准确不来上班的为旷工。

  2、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3小时记为半天事假。

  3、病事假每半天扣除全月全额工资的1/43,每1天扣除全月全额工资的1/22;旷工扣除额度加倍。

  三、婚假与丧假。

  1、婚假期公司发放固定工资800元,丧假期公司发放固定工资600元。

  2、婚丧假期按工作日停发工资,工作日内每半天扣除全月全额工资的1/42—1/46,每1天扣除全月全额工资的1/21—1/23。

  四、孕产假。

  女员工因怀孕、辅乳等不能到岗,允许请长假在家休息,公司发放基本工资(不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工资)。男员工在三天产假内发放基本工资(不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工资)。

  五、因公外出。

  员工因公外出须填写有部门经理签字的《因公外出单》交前台,否则按早退或事假处理。

  六、最低收入保障。

  因病事假或迟到早退扣除工资,最高限度为保证当月实发工资不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工资。

  本规定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20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的工作责任心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条 公司考勤使用OA在线打卡,所有员工均需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每天需打卡四次(早上二次、下午二次)。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分至5时30分,每周实行双休制度。公司周六、周日和节日值班按正常上班时间打卡。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四条 月度考勤周期,为每月的1日至月末最后一日。

  第五条 员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部门负责人在《未打卡证明》(须在未打卡的次日填写)上核准签注外,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 员工办理外出工作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并在前台填写《外出登记表》,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七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如经发现,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如果时间超过1小时者,按半天旷工处理,超过3小时者,按全天旷工处理。

  第八条 上班前已知需直接外出办事,不能及时打卡者,应先电回公司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并于返回公司后及时在《外出登记表》上注明事因、地点。否则,一律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第九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迟到5分钟内打卡者,扣除10元;迟到超过5分钟以上者,按每分钟翻倍扣除,起始为1元(第6分钟,10+1元;第7分钟,10+2元;第8分钟,10+4元;第9分钟,10+8元,第10分钟,10+16元,以此类推),迟到1个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当日工资。提前1小时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十条 员工一个月迟到3次以内不扣工资,无全勤奖,迟到第4次及以上者,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中心将约谈该员工。一个季度累积迟到超过10天者,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关系。

  第五章 假期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假期有:法定假日、病假、婚假、产(检)假、陪产假、丧假、事假。其中病假、婚假、产(检)假、陪产假、丧假须于员工转正之后方可享有。

  以下是各类假期的具体安排:

  (一)法定假日

  1、元旦1:天

  2、3月8日妇女节(限女性):半天

  清明节:1天

  五一劳动节:1天

  端午节1:天

  中秋节1:天

  国庆节:3天

  春节:天

  (二)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时,需填写《请假申请单》,且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和病休证明,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中心批准。员工因患一些小疾病,如感冒、发烧、胃炎等,请半天以内的病假时,可以不向公司提交相关病历和病休证明,但每人每月不可超过1次。

  2、医疗期: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根据其在公司的服务年限,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3、请假手续:突发疾病的员工,须在当日内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中心。员工病愈后上班当天,补办病假手续并附病历及病假证明;员工因身体不适可请假半天就诊,须办理请假手续。如无法提供病历及病假证明的,须按事假处理。公司对员工提交的医疗证明或单据有疑问的,有调查核实的权利,如调查结果与提供的证明不符,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取消病假资格,给予成长,甚至予在解除劳动合同。

  4、薪资待遇:病假、医疗期内按50%享受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但不享有各项福利补贴。

  (三)婚假

  入职以后登记结婚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另加10天。晚婚是指初婚年龄男性满25岁,女性满23岁。婚假应在领取结婚证后一年内一次性连续休完。员工休假期间,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不享有各项福利补贴。

  (四)产(检)假、陪产假

  女员工怀孕满六个月后,每月可享受半天产检假;产前一个月每半天产检假。假期申请需提供保健卡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正常产假为90天,包括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日。

  男员工在一般情况下,享有3天陪产假,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增加7天,共10天陪产假。

  员工休假期间,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不享有各项福利补贴。

  (五)丧假

  亲属过世,员工可获3天丧假。亲属是指员工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外)祖父母。申请丧假的员工,需填写《丧假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人力资源中心复核,但不需提供亲属的《死亡证明》等资料。员工休假期间,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不享有各项福利补贴。

  (六)事假

  1、员工本人或家人如有突发事情,可以请事假,事假理由必须充分。

  2、应在前一日下午下班前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为有效,一次不得超过3天,如超过3天以上,需执行总裁审批,且返岗时需办理销假手续。

  3、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上班后1日内出具证明,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证明属实后准予补假。

  4、事假期间,工资、补贴一律扣除。

  第二十一条 员工请、销假核准权限

  1、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所有请假人员请假之前必须指定本人请假期间工作交接人,否则不给予批假。

  2、员工请假应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并叙明理由,如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由该部门负责人斟酌情形不准假或缩短假期。如果捏造请假理由蒙骗主管准假,经查明属实者做旷工处理。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委托人或电话告知,如事前未提出请假,事后补交病假单之类的一律无效。员工请假前,应先填写相关表单,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由员工本人或授权人向人力资源中心说明情况,否则视为无效,按旷工处理。

  3、请假超过3天(不含3天)的员工休假结束后,需填写《员工销假申请单》,报所属部门和人力资源中心签批。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4、请假3日以内(含3日),副经理级以下(含副经理级)员工,需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并经部门经理签批,再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备案;经理级以上(含经理级)员工,需报部门总监审批,再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备案。副总经理和部门总监请假的,一律由执行总裁批准。

  5、请假3日以上,无论级别,在部门总监和人力资源中心批准后,均需报至执行总裁审批,且返岗时员工需填写《员工销假单》,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再交人力资源中心存档。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20xx年05月16日起执行。(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21

  为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正常工作时间按国家及公司规定执行。

  二、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需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三、公司及各部门都要指定专人进行员工考勤。每月月底考勤登记人员“考勤登记表”核实汇总后报统计,作为员工工资发放的依据之一。

  四、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严禁错报、漏报,对错报、漏报者公司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罚款。

  五、公司员工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累计每五次按一个旷工处理。

  六、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部门领导请假需经公司董事长批准。末办理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确有急事来不及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回来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七、请假人员应按准假时间休假,按期到岗,到岗后应及时销假。

  八、请病假一天内免附医院证明,二天以上病假需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九、公司实行日工资制及全勤奖制,出满勤者发全勤工资及全勤奖。

  1、病假一天以内不扣工资,不扣全勤奖;二天以上时间按事假扣除工资,全勤奖减半计发,十天以上扣发全部全勤奖。

  2、事假扣发工资,扣发全勤奖。

  3、旷工每日扣发本人1.5倍工资,扣发全勤奖,无故旷工连续15天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十、员工加班,由公司统一安排调休(按年计),不能安排调休的执行国家统一加班报酬标准。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22

  员工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的管理,维持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是维持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保障,是员工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员工应当自觉了解和遵守。

  第三条 公司禁止员工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对员工违纪违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具体违纪违规行为界定和处罚标准按照《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员工休假管理实施细则》、《员工考勤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四条 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考核,分级管理”的原则,共同维持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一)综合办公室

  1、负责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的执行、制定和解释。

  2、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各部室、车间正确执行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

  3、负责各类违反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行为处理结果的落实。

  4、依据本办法规定职责,负责履行相应的审核、审批、备案、调查、处理职责。

  5、负责公司员工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台帐的建立、登记,原始资料保管工作。

  6、依据部门管理职责,组织或参与处理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工作的重大事宜。

  7、负责中层管理人员劳动纪律、休假、考勤归口管理工作。

  8、负责按本办法规定,每月10日前完成公司员工遵守劳动纪律、休假、考勤情况汇总表,并对填报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9、负责工伤事故处理的归口管理工作。

  (二)保卫室

  1、负责员工进出厂门(厂区)归口管理。

  2、负责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协助调查。

  (三)财务部

  1、负责收取员工各类违纪违规处罚款项。

  2、负责建立和管理各类违纪违规处罚款项收支台帐。

  (四)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依据部门管理职责,组织或参与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工作。

  第五条 依据部门职责、岗位职责,按照下列权限履行相应的审批、处罚职责:

  (一)班组长

  1、有权审批员工半天以内的休假;

  2、有权作出口头警告、绩效扣分的决定;

  3、有权提出经济处罚、经济赔偿、工资降级、岗位(职务)调整的建议。

  (二)各部门车间主任

  1、有权审批员工1天以内的休假;

  2、有权作出口头警告、绩效扣分的决定;

  3、有权提出经济处罚、经济赔偿、工资降级、岗位(职务)调整的建议。

  (三)分管副总

  1、负责审批1天以上的休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有权作出通报批评、绩效扣分、经济处罚、经济赔偿、工资降级、岗位(职务)调整、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建议)。

  (四)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依据部门管理职责,有权作出(提出)经济处罚、经济赔偿、工资降级、岗位(职务)调整、追回非法所得、解除劳动合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决定(建议)。

  第六条 公司禁止各级管理部门和责任人有下列行为:

  (一)越权审批各类休假的;

  (二)对各类违纪违规行为,不按规定、不及时处理的;

  (三)弄虚作假,知情不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逃避责任的;

  (四)管理混乱、整改不到位的;

  (五)损坏、擅改考勤记录的;

  (五)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第七条 公司建立员工申诉、举报机制,员工可按规定向公司申诉、举报。

  (一)员工本人对公司相关处罚不服的,可向公司分管副总提出申诉。

  (二)员工对他人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公司给予相应奖励。

  第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附:

  一、《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

  二、《员工休假管理实施细则》

  三、《员工考勤管理实施细则》

  附一: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

  一、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一)不遵守工作时间、休假、考勤制度,迟到、早退、旷工

  1、不按规定延迟到岗的,属于迟到,时间确认以考勤机记录或分管考勤员记录的时间为准(下同)。

  2、不按规定提前离岗的,属于早退。

  3、无故不到岗的,属于旷工。

  4、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论处。

  5、月内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上的,按旷工1天论处。

  6、无正当理由,到岗但不生产工作的,按旷工论处。

  7、消极怠工(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当班生产工作任务70%)的,按旷工论处。

  8、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休假的,按旷工论处。

  9、请假未获批准休假的,按旷工论处。

  10、休假期满无故不到岗的,按旷工论处。

  11、弄虚作假,骗请各类休假的,按旷工论处。

  12、代打考勤的人及被考勤人,按旷工半天/人次论处。

  (二)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工作时间内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3、聊天、打牌、玩游戏。

  14、长时间打接与工作无关电话。

  15、串岗、脱岗、私自请人顶岗。

  16、外出办私事(含外出吃饭)。

  17、干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不遵守公司生产工作秩序,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18、吵架、打架、斗殴。

  19、围观、起哄。20、酗酒闹事。

  21、组织、参与罢工、聚众闹事。

  22、无理取闹、纠缠、威胁、打击报复公司领导、相关工作人员。

  23、其他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行为。

  (四)不遵守公司厂门(厂区)出入制度,扰乱正常出入秩序

  24、无工作证、车辆出入证,强行进出厂门(厂区)。

  25、无公物出厂证明,强行携带公物出厂门(厂区)。

  26、翻越公司院墙、厂门进出厂区。

  27、执勤人员私自放行无关人员进出厂门(厂区)。

  28、携带未成年人、宠物进出厂门(厂区)。

  29、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故意刁难、谩骂、侮辱、殴打管理人员。30、其他违反公司厂门(厂区)出入制度行为。

  (五)不遵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违反公司质量、安全、卫生、工艺、保密、财经等规章制度

  31、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32、违反操作规程作业。

  33、泄露工作机密、公司机密。

  34、违反财务制度、财经纪律行为。

  35、其他违反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行为。

  (六)从事兼职、第二职业

  36、在工作时间内,从事第二职业。

  37、利用非工作时间,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

  (七)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

  38、无正当理由,拒绝公司管理人员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39、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对其进行的薪资、岗位、职务调整。40、其他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行为。

  (八)不遵守职业纪律,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41、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为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42、贪污、行贿、受贿。

  43、其他不遵守职业纪律、徇私舞弊、贪赃枉法行为。

  (九)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失职,渎职

  44、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逃避责任。

  45、滥用职权,不作为,损害公司利益行为。

  46、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十)不遵守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7、拘留。

  48、劳动教养。

  49、被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50、被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分。

  51、被依法判刑。

  52、被依法追究其他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行为

  53、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54、侵占、盗窃公司财物。

  55、利用网络、公众媒体,恶意损害公司形象、声誉。

  56、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

  二、违反劳动纪律处罚种类

  对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行为的,按照“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违反行为的情节轻重、影响程度、损失大小、改正态度等因素,选用或并处下列处罚:

  (一)口头警告,由相关管理人员当面提出警告,责令改正。

  (二)通报批评,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三)绩效扣分,在员工绩效考核中体现。

  (四)经济处罚,由相关工作人员开具缴费通知,并知会财务部,由财务部门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经济赔偿,由相关职能部门开具缴费通知,并知会财务部,由财务部门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六)追回非法所得,由相关职能部门开具缴费通知,并知会财务部,由财务部门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七)工资降级,由公司相关领导提出工资降级意见,财务部办理工资降级手续。

  (八)岗位(职务)调整,由公司相关领导提出岗位(职务)调整意见,综合办办理岗位(职务)调整手续。

  (九)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相关领导将处罚决定、证据材料提交综合部,由综合办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由相关职能部门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违反劳动纪律处罚标准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轻、影响较小、损失较小(20xx元以内)、改正态度较好的,属于一般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视具体情况处以口头警告或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经济处罚,有经济损失的,经济赔偿,有非法所得的,追回非法所得。

  1、月内累计迟到、早退2次以内的:处以口头警告,并处绩效扣分10分/次、经济处罚20元/次。

  2、旷工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20分/天、经济处罚100元/天,不计发当天工资。

  3、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的,处以口头警告,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20-200元/次。

  4、不遵守公司生产工作秩序,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50-500元/次。

  5、不遵守公司厂门(厂区)出入制度,扰乱正常出入秩序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50-500元/次。

  6、不遵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违反公司质量、安全、卫生、工艺、保密、财经等规章制度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100-20xx元/次。

  7、从事兼职、第二职业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100-20xx元/次。

  8、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50-500元/次。

  9、不遵守职业纪律,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100-20xx元/次。

  10、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失职,渎职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100-20xx元/次。

  11、其他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行为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20-500元/次。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重、影响较大、损失较大(20xx元以上5000元以内)、拒不改正(含第2次违反)的,属于不胜任现岗位工作行为,处以工资降级或岗位(职务)调整,有经济损失的,经济赔偿,有非法所得的,追回非法所得。

  1、月内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内的。

  2、连续旷工3天以内,年内累计旷工6天以内的。

  3、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情节较重、影响较大、损失较大、拒不改正的。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影响很大、损失重大(5000元以上)、态度恶劣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处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处绩效扣分(当月绩效清零),有经济损失的,经济赔偿,有非法所得的,追回非法所得,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月内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上,年内累计迟到、早退15次以上的。

  2、连续旷工3天以上,年内累计旷工6天以上的。

  3、被拘留。

  4、被劳动教养。

  5、被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

  6、被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分。

  7、被依法判刑。

  8、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影响很大、损失重大、态度恶劣的。

  四、本细则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附二:

  员工休假管理实施细则

  一、法定节假日

  公司员工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但根据生产工作任务需要的,应服从公司生产工作安排。

  二、病假

  (一)请病假基本条件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确需停工治疗。

  (二)病假待遇

  1、员工停工治疗期间,保留工作岗位1个月,享受公司福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包含在医疗期内。

  (四)请病假手续

  1、门诊病假

  (1)请门诊病休假,员工本人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出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病历诊断、医药费发票、医生建议等资料,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属实后,交公司综合办备案后休假。

  (2)员工提供的病历诊断、医药费发票、医生建议,应完整、真实,并附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生姓名、联系电话备查(下同)。

  (3)公司综合办应严格审核员工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对员工弄虚作假的,按旷工论处。

  (4)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是指重庆市医保中心指定的、具有医保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不含药店及内设门诊。

  (5)门诊病假每次不得超过1天,超过1天的,应重新请假。

  2、住院病假

  (1)住院治疗的,员工本人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并持住院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医药费、出院证、医保报销发票等资料,经公司综合办审核后备案。

  (2)公司综合办应严格审核连续休病假10天以上的.员工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果病情不属实的,按旷工论处。

  (3)住院休假,每次不超过1个月;超过1个月的,应重新请假。

  三、生育假

  (一)请生育假基本条件

  1、女员工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的,可依法享受产假。

  (二)产假休假天数

  1、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产假为60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包含在产假期内。

  (三)生育假待遇

  1、休产假的,停发工资,保留工作岗位,享受公司福利。

  (四)请生育假手续

  1、请生育假的,员工本人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并出具结婚证、生育服务证、生育证明、手术证明、病历等资料,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交综合办备案后休假。

  2、在产假期内,员工本人应持身份证(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生育服务证、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资料,到所在地的医保中心结算生育生活津贴。

  四、婚假

  (一)享受婚假的基本条件

  员工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可享受婚假。

  (二)婚假天数

  1、员工婚假3天;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4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包含在婚假期内。

  (三)请婚假手续

  请婚假的,员工本人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并出具结婚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交公司综合办备案后休假。

  五、丧假

  (一)享受丧假基本条件

  员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等亲属丧亡的,可享受丧假。

  (二)丧假天数

  1、丧假3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包含在丧假期内。

  (三)请丧假手续

  员工请丧假的,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交公司综合办备案后休假。

  六、事假

  (一)请事假基本条件

  1、员工确因个人事务,需利用工作时间及时处理的,经批准同意的,可休事假。

  (二)事假审批权限 1、1天以内的事假,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2、1天以上的事假,由公司分管副总审批。

  3、原则上事假每次不超过2天,月内累计不超过5天,年内累计不超过10天。

  (三)请事假手续

  请事假的,员工本人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分别按审批权限报批,经审批同意的,交综合办备案后休假。

  (四)事假其他规定

  员工休事假,月内累计5天以上,年内累计10天以上的,属于不胜任现岗位工作情形,公司可依法调整岗位(职务)。

  七、工伤假

  (一)享受工伤假基本条件

  员工因工负伤,确需停工治疗或离岗休养的,可依法享受工伤假。

  (二)工伤假有关规定

  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八、休假有关规定

  (一)公司禁止下列违反休假制度行为,违反的,按旷工论处。

  1、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休假的;

  2、请假未获批准,休假的;

  3、休假期满,无正当理由不归的;

  4、休假期满,不按规定履行销假手续的;

  5、弄虚作假,骗请各类休假的;

  6、其他违反休假制度的。

  (二)公司分管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审核、审批、备案、调查、处理职责,禁止失职、渎职行为,违反的,按《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员工休假,本人应按规定办理请假、销假手续;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亲属或同事代办,但应提交书面委托书,并将有关情况告知所在单位。

  附三:

  员工考勤管理实施细则

  一、员工考勤方式

  根据公司生产工作实际,员工考勤实行打卡考勤和人工考勤相结合的方式。

  (一)纳入公司打卡考勤的人员,应实行打卡考勤。

  (二)暂无法实行考勤机打卡考勤的人员,应向综合部备案后,实行人工考勤。

  二、打卡考勤规则

  (一)员工本人应按公司规定作息时间、班次,在指定考勤机处打卡考勤,每天打卡两次(上班下班各一次)。

  (二)其他非正常作息时间的,应按公司临时安排的作息时间打卡考勤。

  (三)员工上下班时间,以考勤机记录的时间为准。

  三、特殊情况处理规定

  (一)根据生产、工作特点,需合理确定和调整作息时间的员工,应先由综合办备案。

  (二)因工作需要,外出办差无法正常打卡考勤的,应向直接上级报告,并报公司综合办书面备案。

  (三)员工休假的,应按公司规定履行请假、销假手续,并报综合办书面备案。

  (四)因考勤机出现故障,不能正常打卡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由综合办负责报修。

  四、特殊人员考勤管理规定

  (一)公司所有员工,考勤卡由公司综合办负责办理;考勤结果由综合办负责处理。

  (二)实习生,不办理考勤卡,实习期间考勤由分管领导人工考勤;考勤结果由综合办负责处理。

  (三)借调人员,借调期限超过10天的,考勤由所在工作公司负责处理。

  五、考勤管理职责分工规定

  (一)综合办

  1、负责公司考勤制度的制定和解释;

  2、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各部室、车间的考勤工作;

  3、负责公司员工考勤结果的处理;

  4、负责组织、参与处理考勤工作的重大事宜;

  5、负责本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台帐建立和管理;

  6、负责每月10日前汇总公司员工上月考勤报表并公布;

  7、负责公司考勤系统的日常维护。

  六、违反考勤制度行为处理规定

  (一)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打卡考勤的,根据《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分别按迟到、早退、旷工论处。

  (二)代打卡处罚规定:

  1、代打卡人,应打卡人按旷工半天/人次论处。

  2、公司领导授权或批准代打卡的,对责任领导处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100-20xx元/人次。

  3、忘记打卡的,应提交书面说明,提供证人、证物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综合办备案;同时对当事人提出警告,责令改正。

  (三)擅自更改、损坏考勤记录的,按《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四)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按《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有关失职、渎职条款处理。

  (五)其他违反考勤制度的,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23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治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全部员工必需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延迟10分钟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三、工作时间:

  每星期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七个半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公司可依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详细以通知为准

  四、假期治理

  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以下状况之一者均属公差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经批准参与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经批准外出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国际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详细放假时间按国家公布的规定实行。在节日期间公司可依据实际状况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出外就诊超过8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4、事假

  因个人事项,必需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本部各级人员请假均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呈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无故旷工3日以上的`开除处理。

  六、假期治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总经办请假。返工后,照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展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七、考勤治理

  部门经理以及公司领导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总经办是考勤治理的监视部门,各部门为负责部门。公司值班保安员负责监视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订正,并作记录,总经办不定期监视检查员工出勤状况。公司总部人员因公到工程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准时回来打卡的,须在《未打卡状况说明书》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点,报其主管领导签核,其《未打卡状况说明书》必需在2天内报总经办签核,于每月月末报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上班前已知需从公司总部外出办事,须按时打卡,不得后补。每月迟到累计达30分钟内、上班遗忘打卡不超过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迟到、早退、漏打卡(无《未打卡说明书》)累计3次,扣发1天工资,累计4到6次,扣发5天工资,累计7到10次,扣发10天工资。因工作需要到各工程部须填写《外勤工作登记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需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负责统计汇总上报主管副总经理,作罚款和发工资依据。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篇24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调查属实,扣除当月下乡费:

  1、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月累计达到3次,扣除当月下乡费50,请假除外;

  2、旷工两天的;

  3、工作时间喝酒(接待客人除外),影响工作的;

  4、工作时间办私事、干私活、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的;

  5、工作时间在办公室打麻将、打扑克的;

  6、未经领导批准,无故不参加机关开会、学习、不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及义务劳动月累计达到二次的;

  7、值班时擅自离岗、脱岗、漏岗,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调查属实,扣除当月下乡费和岗位补贴。

  1、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月累计超过5次(含5次),请假除外;

  2、病、事假月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

  3、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造成他人向镇主要领导或上级部门上访的。

  4、工作失职造成一定影响的;

  5、因违纪被处分的。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在岗的全体机关干部。

  本制度如有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本制度自二0__年三月一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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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1 23:4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