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
范文 |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通用11篇)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篇1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学校管理,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服务于学生,特制订姜山镇中学教师请假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请假程序 1、请假2小时以内,自行调整好课务,到教务处请假,教务处做好书面记录,每月统计一次,作为学期结束考核的依据。 2、请假半天及半天以上的须向校长办公室请假,持校长办公室主任开出的回执与教务处、年级段排课联系处理相应课务。 3、教师参加学习培训持通知书提前1天,持校长办公室室回执与教务处联系,无特殊情况自行调整好课务,并将课务安排情况上报教务处及年级段。 4、教师会议请假或缺席2次作请事假半天处理。 5、一般情况下,教师应先请假经允许方可离校。特殊情况下可委托其他教师请假,但事后应立即按时间长短到相应部门补办有关手续。 6、未请假而擅离学校工作岗位或委托他人请假但事后未补办手续的按旷课处理。 二、有关法定假期处理意见 1、婚假:学校提倡教师婚礼在节假日举行。如确有特殊情况,需在教学工作日内请假的,须向校长室请假,学校将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超过规定日期按实际工作日作事假处理。 2、产假:国家规定的产假期内按国家规定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但不能再享受产假期间的奖励性奖效工资。法定假期以外的按实际工作日作事假处理。 3、哺乳期:哺乳期是个特殊阶段,在不影响其他教师工作、休息的情况下,可在校内适当位置安排住宿。在不影响教学工作前提下,允许在工作时间内处理小孩的饮食问题,但时间应自觉控制。哺乳照顾期为半年(自小孩出生日计算) 4、 丧假:三代以内直系血亲亡故,允许请假3天,3天以外按事假处理;其他亲属亡故允许请假1天,1天以外按事假处理。 三、请假处理 1、教师在调好当天课务情况下,处理与本人有重大关系的突发事情,2小时内向教务处请假,经同意后,不扣全勤奖,根据请假次数期末考核时另行考虑。 2、教师半天以上请假需到校长办公室请假,办好手续,并与教务处、年级段联系。 3、教师请假病假三天以内,调好课务,不扣发全勤奖。病假三天以上(不含三天),事假一天以上(不含一天)扣去全勤奖,超过部分以病假每天15元,事假每天30元,在期末考核时结算。 4、教师无故不到校办公,做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或一天以上不发当月全勤奖,并在期末考核中降一个等第。 5、旷课一节按每节30元在当月全勤奖中扣除。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篇21、各种假期均实行本人具实际情况申请,学校实行审批制。 2、上班后原则上不准请外出事假,如确需外出,在不影响授课任务的情况下须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各权限内批准的假期,必须报课程部,课程部要及时调整教学内容,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请假手续:本人申请(填写请假条),逐级申批(副主任、主任签字、主管领导)。事、病假要提前写好请假条。事、病假不超过一节,不计请假,在向校务部和级部主任做说明后方可离校。事、病假一天以内,须报课程部由分管副校长批准签字后方可离校(三节按半天计事假);事、病假一天以上须报课程部由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离校前要安排好所教课程。假条送交校务部,按时销假,逾期不上班者按旷工计。 3、病假2天以上的治疗休息要出具人民医院以上的诊断证明。来不及填写请假条的上班后补办。 4、婚、丧、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各种假期一律不得请霸王假或代请(急病除外)。 6、因临时外出超时造成空堂或私自调整课程内容的,按教学事故从严处理。 7、教导处每周做好统计,月底累计通报。 8、如有擅自脱岗或离校现象一人次对责任人视情况扣0、5-1个月的出勤奖,二人次对所在级部副主任扣2个月的出勤奖,三人次以上扣本级部全员1个月出勤奖,学期末本级部不得评优。 9、全体教师会纳入考勤。有事提前请假,迟到或无故缺席者分别按迟到和旷工计。 10、中途离校(一节课时间内)按早退处理,超过一节课时间按事假半天处理。 11、值日人员要按时把考勤表送交校务部。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篇31、教师因事假、病假、公事等原因(国家规定的职工应享受婚丧嫁娶假期除外)请假,需自己联系本班或者同年级同学科教师顶课,事后自己再进行要课补课; 2、教师因事假、病假、公事等原因(国家规定的职工应享受婚丧嫁娶等假期除外)请假,如需教务处调课的,按照每节课20元支付给教务处,再由教务处安排其他教师顶课,并当即支付代课费。如请假教师未及时支付费用,教务处不安排顶课。 3、教师因婚丧嫁娶等国家规定的假期请假的,教师履行正式的请假手续后交教务处,由教务处负责安排其他教师顶课,费用由学校支付。 4、教师请病假的,一周以内自己负责调课,事后自己再要课补课;如让教务处安排调课,按照第二条支付相关费用。教师请病假一周以上,且确实因病不能上班的,按照上级相关请假规定,履行正式请假手续交给教务处,教务处安排教师先行顶课。请假教师在请假结束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把相关手续(诊断证明、入院手续、病例、医药条等)交给教务处查验。如情况属实,教务处按照每节课20元支付给顶课教师,请假教师不再支付费用。若请假教师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或者提供虚假证明的,按照个人事假处理,即按照每节课20元的标准自己支付代课费,若不支付,将在学期末绩效工资中扣除。教师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 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评优评先及晋级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 5、无论教师之间的调课还是经教务处安排的顶课,都要保证教室里有教师上课,授课教师必须认真上课,有授课内容,并完成课时工作任务。若教师之间因调课造成空堂的,依据实际课程表上人员处理,扣除绩效100元;经教务处安排的顶课,顶课教师造成空堂的,不支付代课费,并通报批评,今后不再安排该教师顶课。 6、在顶课期间出现的教案撰写、作业批阅等,由请假教师与顶课教师自行协商,学校不再做安排。 7、教师因学习培训、教研活动、参加会议等,按照公事处理,即自行调课,事后进行要课补课,教务处不再进行调课。确实需要教务处调课的,按照第二条支付相关费用。 8、大型集会、教师例会等大型活动及会议的,均视为正常上课,确需请假的,不需调课,但缺勤记录纳入绩效考核。 9、教师请假需履行请假手续,即先由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再交给教务处,告知是请假教师自己调课,还是由教务处负责调课,教务处确定情况后方可离校,确因突发事情不能及时履行请假手续的,请委托亲属或者同事等完善手续,教务处不接受电话、短信等方式请假。 10、教师请假次数每周统计一次并公布,纳入绩效考核,如教师因事假、病假、公事等原因(国家规定的职工应享受婚丧嫁娶假期除外)请假频繁,在学期末统计请假课时总数中超过一定数量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等资格,在年终考核时不得被评定为优秀。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篇4一、请假类型 1、事假学校实行五天工作制,教师应尽量把个人事情安排在工作时间之外,确因具体事情调整不开的,可请事假。 2、病假:确因身体不适需住院或在家治疗的,凭医院证明可请病假。 3、婚假、产假、丧假的请假,期限按上级文件执行; 4、其他假除以上原因,教师需要请假的(如自学考试、职称晋升等),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假期。 二、请假手续 5、教师请假需办理书面手续,安排好功课,填写“阳雅镇小教师请假单”。 6、请假不超过一天的,由教导处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分管校长批准;请假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含七天),由校长批准,请假七天以上的报教育局批准。 7、教师请假期满要向准假部门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期满需要继续请假的要办理续假手续。 三、请假要求 8、教师请假理由要真实充分,准假部门负责人要合理使用准假权限,不准越权准假。 9、教师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下应先电话请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四、调课要求 10、当天确实需要换课的教师,要到教导处填写调课单,经被调课教师签字、教导处批准,才能离校。如果私自调课,双方各扣10元处理。 11、制度未尽事项视具体情况参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校委会。 1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篇5为了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特制定南淮十三中教师请假制度。 1、教师因公、私、病请假首先至少提前一天以上到教务处书面请假,批准后方可离校,特殊情况应补写请假条。 2、请假三天之内由教务主任审批,一周以内由分管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由校长室研究决定。 3、调课的教师,教务处协助调好课,不能上课的'教师扣除课时津贴,加课教师给予加课补助。 4、未经批准离校的教师,按旷工论处,按每节课20元从各种补贴中扣除。 5、上课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的教师,需要补足上课时间并扣除该节课的补助。 6、期中、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必须完成年级组布置的监考场次,否则以旷工论处。 7、教师的出勤情况每两周公布一次。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篇6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组织纪律性,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重新拟定以下教师请假暂行条例,望各位教师遵照执行。 一、事假: 1、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三天,全年六天。教师请假天数在规定期限内,绩效考核只扣除奖励分,超过规定天数,按绩效考核办法扣分,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2、教师请假要书面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交教导处记录并安排教师顶课等有关事宜。 3、教师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 1、教师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应由主管医生出具病假证明。变相请病假,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作书面检查。7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由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的由县级医院证明。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等事宜。 2、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三、旷课: 教师连续旷工7—14天,全年累计旷工15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学校辞退,连续旷工超过30天,全年累计超过90天的,学校必须上报自动离职手续。 四、其他法定假期规定: 教职工的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其他时间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探亲的,由教育局领导审批。 1、法定假期。婚、丧、产假在法定时间以内的假期,国家规定的工资奖金照发。学校内部的考核奖不享受,超过法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哺乳假人员,在假期内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 2、事假。一月中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不足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3、病假。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绩效工资照发;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五、审批权限: 1、一般教职工请假五天以内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累计请假在六天以上的,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有门诊病历、疾病证明手续,请假六天以上累计一个月以上(包括一个月),由教育局受理。 3、事假。年累计请事假六天以上一个月以内(包括一个月),由教育局审批,超过一个月,由教育局受理后,统一报县人事局审批。 4、不论是病假、事假、法定假、都要按程序由学校负责办理请假报批手续,经审批后生效。 5、请病假应使用公立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周的,原则上应使用公立县级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个月的,所在单位应派专人探视,并提供由校领导及探视人签字的探视证明、探视情况公示表。 6、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离岗三天之内,先口头向单位领导请假并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7、请假期满要续假的,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8、请假完毕应由学校负责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六、关于教师迟到、早退和中途离校的规定 1、迟到。晚于规定时间5分钟的.计迟到一次。 2、因特殊情况,必须中途离校或早退的,一小时内,不记请假或矿工,超过一小时的必须请假,同时在离校前到教导处、值周组、门卫上做好记录,记录清原因、离校时间和返校时间,否则按旷工论处。 3、学校行政对教师中途离校和早退作不定期的抽查,凡中途离校和早退者经查实按旷工记载,纳入年终考核。 4、星期天下午门卫人员、班主任必须在学生进校时间前到校,例会请假的按半天请假时间计算。 说明: 1、以上计算请假时间,不扣除节假日。 2、本规定与上级文件有冲突的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篇7一、教职工请假: 事假: 请假1天扣40元,请假2天扣80元,3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并按工资比例日扣款。 病假: 住院(凭住院证明和处方)每天扣20元,一周(5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不住院(有病假单)每天扣30元,4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并工资比例按日扣款。无病假证明按事假扣款。 外出 时间:1小时扣5元,满3小时作半天事假扣除。1小时以内学期累计。 迟到: 5分钟以前每次扣3元,5——15分每次扣5元,15——30每次扣10元,半小时后取消全月出勤奖。 二、保育员: 每天扣20元,每小时2元,迟到一次扣1元,一月内累计迟到3次作一天扣除。 三、代课:2天内请假自己调课好,并自付给代课教师每天20元作补贴(请假扣除另算),3天及以上由园部安排,代课费相同。 四、婚产假:正常年龄订婚2天,婚假3天,晚婚7天,顺产2个月,剖腹产3个月,晚育4个月(结婚1年后生产),戴环怀孕15天+2天上环假。(全月的扣除整月岗位奖,跨月的视上班时间定。) 五、全勤:全学期无请假、外出。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篇8每天上、下午上班实行签到制度,签到簿每月公布一次,学期结束统计总结。 上班期间任何人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生病、有事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如确系紧急情况,可电话告知,但事后必须补办手续。)事假一天以内,其教导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两天以内由校长批准,超过三天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上班时间凡因公外出,应向领导说明,并在考勤簿上注明;因私外出,必须请假。 婚假、产假及其他法定假按劳动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请假期满应立即返校,特殊情况不能到校者,须办理续假手续。 出满勤者期末发满勤奖,缺勤按规定扣除考勤奖,学期结束兑现,并将出勤情况记入教师档案。 本制度全体教职工要自觉严格遵守,真正做到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篇9根据教育局《关于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若干规定》中的教职工请假制度,教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因事、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请假,但必须覆行请假手续,手续完备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使教师请假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时限 1、事假 (1)婚假七天。符合晚婚条件的教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以适当延长至半月。 (2)教职工直系亲属,丧假七天。 (3)其他特殊原因请假,一学期最多不超过10天。 (4)婚、丧假期问的工资照发,除此以外经严格审查的其它事假,中心校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工资待遇。 教职工请病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不予准许。 (1)每学期病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除年终一个月的奖金。 (2)如系医院确诊为癌症、精神病等重大疾病的患者(均凭医院证明),工资待遇可作特殊对待。 (3)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必须专心治病、养病,不得从事以获取利润和报酬为目的的第二职业。每月必须定期向单位汇报疾病治疗情况,凡有借治病休养为名从事第二职业者,可按旷工的有关规定处理。 3、产假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者,女职工产假一般为90天,符台晚婚规定的(己婚女24周身岁生育第一胎者),产假为120天,产假期间,采取了节育措施、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为180天。超计划生育者,不享受产假,休息期间停发工资。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不假自假者,一律按旷工的有关规定论处。除正常的事、病、产、婚、丧等假之外,凡超过假期或非正常请假者,每学期假期累计计算,1个月以内每天按本人日工资的50%扣除,一个月以上按每天本人日工资的`70%扣除,学校扣除请假教师工资,应按日计算,当月扣除。 二、审批权限 教师请假三天以内由小学校长审批;三天以上半月以内由中心校长审批;半月以上由本人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 三、请假必须写请假条 先经本校校长签字后到中心校审批登记,方可离岗。凡不履行请假、销假手续,随意离岗或既无正当理由,又不办理请假销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扣发日均工资,连续旷工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一个月的,除扣发工资外,本年度不予考核,三年不得评模,评优,晋升职称。 以上条模,评优,晋升职称。款,望各学校严格遵照执行。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篇10为进一步加强常规管理,提高教职工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心,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有章可遵,有规可循”,现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职工请假规定如下: 1、全园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上班实行签到制度。 2、教职工有事应提前请假。二天内的向园长请假,三天以上向中心校校长请假,若有全园性重大活动,时间无论长短均需向中心校校长请假,园长请假需经中心校校长批准。请假(无论什么类型的假)都要有书面请假条,其中请病假累计3天以上(含3天)须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病假单。教职工请假均需经批准并移交清楚工作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也应及时电话请假,并将书面请假申请表于上班时补交。请假期满,应按时上班并办理销假手续,若因故还不能上班,可以请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需中心校长审批。 3、严格控制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应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园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4、病假、事假休假期满后,必须及时销假。因特殊情况,临时不能赶回来请假者,事后要主动补假,并说明理由,否则按旷工论。无特殊情况,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5、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请假三天;实行晚婚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请假10天;再婚可请假3天。(婚假从结婚正日或提前一至两天起算。) 6、本人直属亲属死亡,可请3天丧假。三代内亲属死亡,可请1天丧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均按工作规定条例办事。 7、产假顺产为三个月,剖腹产延长十五天;对晚育的(24周岁后生第一胎),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 8、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时间:放置宫内节育器,自手术之日起休息三天;带环受孕人工流产术后休息十五天。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休假,不做病假处理。未采取措施导致计划外怀孕做流产手术,产后休息作病假处理。 9、孩子处于哺乳期的老师享受哺乳时间,每天1小时。 10、教职工外出函授学习,原则上利用业余时间,如必须在工作日参加学习进修,课务尽可能自己调代且每学期连续外出学习时间不超过1周,或间断外出学习时间不超过10天;如确有困难需要其他老师代课,每节自付3元,期末时财务处在其工资中扣除;如超过时间,作事假处理;未经园部同意参加各种学历进修的幼儿园不报销任何费用,也不准假,如要请假一律按事假处理。 11、每月出满勤,给予表扬和适当奖励,奖励金额为20——25元。 12、如遇特殊情况,教师每月可有三次临时离园时间,临时离园必须向副园长说明理由,同意后进行登记。离园累计时间超过0.5小时以上,不享受月全勤奖。 13、每位教职工每学期享受一天公休假,需提前向园长请假同意。请假者酌情扣奖,病假一天扣奖10元,事假一天扣奖20元,旷工一天扣奖50元。 14、因班上老师请假临时代课或承担其它工作任务的,超工作量奖一天为15元。 15、其它事项按中心校教师考核标准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幼儿园以前制定的请假规定同时废止。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篇11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教师外出参加晋升学历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薪酬标准不变。 二、事假、病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在一星期以内的,由本人写假条经校长批准。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请假超一星期的由校长批准,再回教育局审批。 2.教职工因病请假,3天以内具假条由校长批准,3天以上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具请假条报请校长批准。 3.事假、病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4.正常事假、病假教师每天扣40元(或每节课10元),全部补给代课教师。 5.教师事假、病假期间不享受30%的绩效考核工资。 三、法定假 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假按上级规定执行。 四、工伤假 1.教师的工伤假应出具医院证明和经有权部门鉴定的《工伤报告书》。休假天数依据核实后的医院证明而定,其医疗或修养期间的固定工资照发,但应扣除保险给付。 2.教师因工负伤,治疗到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应做出医疗终结结论。根据伤残程度,由医院出具证明,经有权部门确认,区分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 ①具备请假条;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④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⑤批准后的请假条送行政办公室存档。 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学校校长报告,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教师请假按月统计,每月公布教师请假情况。 4.教师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下应先电话请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5.旷课一节扣30元,旷课一天扣90元。 6.公假、行政管理人员的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 7.教师的病、事假,作为考勤内容,纳入教师的综合考核。 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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