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例 |
范文 |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例(通用31篇)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例 篇1原 告:杨某,男,1963年6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甲区某街道12组97 号. 被告人:李某,男,1954年3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乙区某街道18组12号. 诉讼请求: 1、李某返还杨某欠款18000元人民币; 2、诉讼费XX元由李某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4月1日,李某因经营资金紧张向杨某借款18000元用于周转, 写下借条并约定6个月后一次还清欠款,利息按照银行利息支付。 到期后,李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归还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李某所写欠条一张。 2、见证人王某,某市甲区某街道司法所长。 此致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杨某 20xx年XX月XX日 附:本诉状副本1份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例 篇2原告:某某某 被告:某某某 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某某某 被告:某某某 诉讼请求: 1、要求四被告承担原告因交通事故的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共计人民币881973元,其中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高新支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予赔偿。 2、由四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1月13日03时42分,被告某某某驾驶赣G02562号“乘龙”牌货车运载水泥管,由官渡区大板桥前往盘龙区石关村,原告某某某乘坐与副驾驶位置。被告某某某驾车延昆明市X003线由南向北行至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附近路段时,遇违章临时停放于路上的被告某某某驾驶的云A96007号货车,某某某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某某某临危发现避让不及,与某某某车相撞,原告某某某受重伤,腿部当场离断。事后查明,被告某某某驾驶赣G02562号“乘龙”牌货车超载,并且车辆超期未车检(车检有效期至20xx年6月)。本交通事故事后经过第六交警大队(昆公交认字[20xx]第00399号)认定为被告被告某某某承担主要责任, 被告某某某承担次要责任,原告某某某无责任。 原告某某某受伤后被120急救车送往五三三医院救治,而原告经济能力有限,致使无法得到最好救治,右腿截肢到大腿部,需要长期的护理,此处交通事故造成了原告及其家庭的巨大损失。后经云南正大法医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 五(伍)级伤残,并且丧失劳动能力、后期医疗费用为4000元、伤残器具费鉴定为20xx0元(每3年换一次);经过本次事故,作为家庭主要劳动力的原告某某某丧失了大部分劳动力,而家庭内有老父母需要其赡养,两子女需要抚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被告对本案原告应承担以下民事责任: 1、伤残赔偿金:23236元×20年×60%=278832元 2、住院医疗费:157716.44元 3、护理费:120元×67天= 804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67天 = 6700 元;营养费:100元×67天= 6700元;此项共计:21440元 4、交通住宿费:3761元 5、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上一年度武汉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本项按被抚养人的住所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原告父母(母钱某某1938年6月3日出生,父沈某某1939年2月8日出生)生活费15750元/年×5×2÷2×0.6(2老人,75周岁以上)= 47250元;原告儿子沈某某(20xx年3月18日出生)生活费:15750元/年×5÷2 ×0.6 = 23625元;原告女儿沈某(1999年10月26日出生)生活费:15750元/年×3÷2×0.6 =14175元,本项合计:85050元(根据) 6、误工损失费:(82772元÷12月÷21.75工作日)×187天 =59304元。(按照批发和零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2772元计算,计算定残之日前一天) 7、精神损失费:20xx0元 8、司法鉴定费:2500元 9、残疾辅助器具费:20xx0元×12=240000元(现年43岁,计算至75周岁,每3年换一次) 10、残体火化费:370元 11、律师代理费:13000元 以上各项费用共计:881973元人民币。 依据昆公交认字[20xx]第00399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对于上述赔偿总额,作为车主某某某提供的车辆未检测合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与被告某某某承担相应连带责任,被告某某某应该按照交通责任认定书上认定的次要责任对原告进行赔偿。 另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于上述的总赔偿额,被告大地保险公司应该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予赔偿。 本案交通事故发生后,原告与四被告就相关费用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无奈,只得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望贵院能依法裁判,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具状人:付某 X年XX月XX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例 篇3原告:朱x,男,汉族,x6年3月27日生, 住址:四川省兴文县大河苗 族x村组 被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区xx镇民生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 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诉讼请求: 一、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一次性支付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3318元,治疗期间和解除劳动合同前的工资共计21780元,住院期间护理费79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890元。 二、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共20691元。 三、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一次性支付解除劳动关系后的工伤继续治疗费用和误工费用共计10000元。 四、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劳动鉴定费用735元。 以上四个方面共计75314元,被告已支付29049元,还应支付46265元。 五、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所有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朱x于x5年10月入职被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前身为木业有限公司,于x7年8月13日进行了企业变更登记),双方之间有着明确的劳动合同关系。x5年12月11日上午,原告朱松在上班期间工作时,被公司倒退的叉车压伤右腿,随即被送往榄核镇人民医院和何贤医院接受治疗。x6年7月24日,经xx区劳动局番劳社工认字[x6]第118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确认原告属于工伤。x6年4月3日,原告第一次治疗后出院(共住院114天),遵医嘱和公司安排休息,等待第二次手术治疗。x7年6月12日至x7年7月25日,原告朱松到何贤医院接受第二次手术治疗,共住院44天,两次住院共计158天。 原告朱松的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先后经xx区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和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两次鉴定,最后被确定为伤残捌级,医疗终结期共计11个月零4天。 现在原告朱松在第二次手术出院后,同意在被告就原告的工伤进行合理赔偿后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但是由于原告朱松遵医嘱在一年之后还须进行一次取钢板内固定手术,需要的医疗费用在5000元以上,加上误工损失和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等5000元,因此被告在此次与原告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应一次性支付原告工伤继续治疗费和其它费用不低于10000元。 综合上述事实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原告认为自己本案中应该得到的赔偿项目及金额如下: 1、工伤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3318元(30元/天70%158天) 2、治疗期间和解除劳动合同前期间工资21780元(工资标准按1089元/月计算,时间自x5年12月11日第一次住院开始,至x7年8月11日原告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之日止,共计20个月。即:1089元/月20月=21780元) 3、住院期间护理费7900元(50元/天158天)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890元(1089元/月10个月) 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共计20691元(1089元/月19个月) 6、工伤继续治疗费用10000元(医疗费5000元+护理费误工费5000元) 7、劳动鉴定费用735元(由原告支付的,有票据凭证)。 由于原告与被告就工伤赔偿事宜多次协商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x7年8月,原告朱松向xx市xx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x7年11月12日作出了穗番劳仲字[x7]第2070号《仲裁裁决书》,该裁决书对原告在仲裁申请中提出的:1、支付解除劳动合同前工资;2、支付住院期间护理费;3、支付工伤继续治疗费;4、被告承担全部仲裁费用等请求事项不予支持。原告对此《仲裁裁决书》不服,认为该裁决书对原告的部份请求不予支持不符合法律规定。 其理由是:1、原告在提起仲裁申请之前,双方未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双方之间仍然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原告在治疗期间和休息期间,公司未予安排工作,原告应同样享受工资待遇;2、原告朱松在两次住院期间,因都是手术治疗,生活无法自理,确需护理人员,因此被告单位应负责护理人员的工资,况且被告单位已认可应支付亲属护理费,并且已实际支付护理费4342元;3、原告在一年之后还必须做一次取内固定手术,在此次与被告解除劳动关系并取得一次性赔偿之后,原告已不便于再向被告索取有关费用。并且原告在本案中提起工伤继续治疗费用有医疗证明作为依据,根据法律规定,对原告提出的支付工伤继续治疗费的诉讼请求可以在本案中予以支持;4、本案的劳动鉴定费用和仲裁费用是依法应当由被告承担的。 由于被告现在既不安排原告工作,又不合理支付工伤待遇,至使原告现在流落异乡,生活无着落。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原告特予起诉,请求人民法院早日依法判决。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朱x 20xx年12月4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例 篇4原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被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三、市区路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陈述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年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年月日生下儿子。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自此以后,我与被告便过上牛郎织女式的分居生活。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儿子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被告现月收入上万元,且其经常不归家、无法联系,因而应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 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相关知识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如下事项:①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③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就一份好的离婚起诉书来说,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三、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起诉状写完后,要求一式两份,送到法院即可。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例 篇5原 告:杨某,男,x年7月15日出生,现住某市甲区某街道12组97号。 被告人:李某,男,x年10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乙区某街道18组12号。 诉讼请求: 1、李某返还杨某欠款18000元人民币; 2、诉讼费XX元由李某承担。 事实与理由: x年1月1日,李某因经营资金紧张向杨某借款18000元用于周转,写下借条并约定6个月后一次还清欠款,利息按照银行利息支付。到期后,李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归还。 此致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杨某 X年X月X日 附:本诉状副本1份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例 篇6原告:,女,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凉风娅村小组,身份证号码:。电话: 代理人:徐翠,重庆律师事务所,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石路88号美景华联大厦26楼。电话: 被告: 法定代表人: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号 组织机构代码: 电话: 被告:,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重庆市开县郭家镇郭正路号附号,身份证号码:。电话:。 案由:违约(运输合同) 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因违约给原告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暂定1万元。(最终赔偿金额以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二、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年X月X日下午5时许,原告作为乘客乘坐由第二被告程军驾驶的公交车,后因车辆撞击造成原告身体受到伤害。经查,公交车下属于第一被告。同时第一被告已支付部分医药费。 原、被告双方之间已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原告未能平安的达到购票终点并受伤,被告构成合同违约。 现因双方就,因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的其他各项损失,未能达成一致,依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特具状诉至贵院,望盼如所请。 此致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年XX月XX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例 篇7原告,女,19xx年x月13日生,住,电话: 被告男,x年xx月11日生,住,电话: 诉讼请求:1、判决原、被告离婚 2、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给付抚养费500元/月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x年认识,x年3月7日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子颜宝庆。自x年认识原、被告均在打工 。 由于原、被告结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发现双方性格严重不合。尤其让原告难以接受的是,被告不认真工作,上班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大部分时间泡在彩票点,从不教育孩子和操持家务。并且有家庭暴力,只要在外有什么不顺心的,对原告轻则辱骂,重则殴打。原告的身心处于极度的压抑状态。这一切严重伤害了原被告间的夫妻感情。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原告特诉来贵院请求判决如诉所请 。 此致 xx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相关知识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相关离婚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例 篇8原告:陈,性别:女,民族:汉,1971年2月1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xx省xx市xx街道xx村 原告:陈,性别:男,民族:汉,1944年4月2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xx省xx市xx街道xx村 被告:张,男,x年11月13日生,汉族,住xx市xx区文清路28号,身份证号码: 被告:稀土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xx县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何,该公司经理。 被告:南新源稀土荧光材料厂,住所地:xx县红金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廖,该厂厂长。(该厂可能已经注销,但该合伙企业承担无限经济责任公司),廖是合伙负责人。 被告:廖,男,x年10月生,汉族,xx省xx市xx区人,住xx市西府隍庙背9号。 被告: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xx省东阳市xx镇.传真: 法定代表人何,系该公司董事长。手机: 被告:饶,男,成年,汉族,xx省xx市xx区人,住xx市环城路14号。 诉讼请求: 1、 依法判令张归还借款本金312万元,支付利息156万元,违约金4900万元,合计支付伍仟叁佰陆拾捌万元。 或1:依法判令五被告连带清偿本金加利息及违约金的债权9950726.68元。 2、 依法判令其它4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5368万元时) 3、 本案诉讼费由5被告全部承担。 事实和理由 x年3月5日,张向原告陈借现金500万元,并由蔡律师起草借款协议书,陈代陈签字后,借款协议书产生法律效力。但至x年底,被告张恶意违约,伙同廖、饶、何共同策划了一起捏造事实、无中生有的恶意诉讼,头牌律师,理工大学教授违背职业道德,帮助张搞恶意诉讼,12月23日中院在查封陈多处时值370万元现值1000万元房产之后,又滥发民事裁定书,冻结了陈500万元借款。中院x年12月23日发出的()中民二初字第2号民事裁定书,要求张协助执行下列项目:“冻结陈、陈在你处的股权转让款壹佰壹拾万元正(含股权转让款利息),冻结期间,未经本院允许,禁止向陈、陈及他人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一个虚假诉讼标的只有80万元的官司财产保全需要那么多吗?说明这起虚假诉讼完全是为张想赖账服务的。 x年1月7日,中院法官、温,明知法律却故意违反法律,对来代陈讨要约定还款付息的陈实施“突然袭击”,当面送达了虚假诉讼案的起诉书,传票和诉讼财产保全裁定,并进行长时间谈话,作了笔录,企图套取口供。在这起虚假诉讼案中,法官、温,理公律师事务所律师、扮演了极其不光彩的角色,留下了张、廖、饶故意共同侵权损害原告和x公司合法正当权益的证据。1月7日当日在蔡xx办公室我批评了张,张说:“x年12月18日起诉状与他无关,是廖和东阳人想害陈,要搞死他”。当时蔡、马在场。我还在xx公司的起诉书上写了四句话:疑义相与析,奇文共欣尝,糊涂“何”,官司必自伤。x年1月7日用蔡律师的传真机,传真到何xx办公室。后来经过调查澄清,xx公司申请撤诉,损失了7758.50元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8027元和一大笔律师费。是否还有与法院法官打交道的交际费,我不知道。 《补充协议书》中陈与张明确约定:“若本协议得到切实履行,陈保证不追究张借款协议的违约责任。”从20xx年1月8日到今天,张没有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切实履行《补充协议书》,故陈仍有权按《借款协议书》的约定要求张支付违约金。并要求与张共同侵权的其它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为事发突然,陈那天心理压力很大,深感廖、张在xx办人情关系案的政治能量十分巨大,联想在中院已经打过的四个官司,几乎没有一个公正的判决,而且有的是中院法官故意判错的。深刻认识到中院某些法官“非常懂法但敢于违法”。其中承包合同官司当时还在xx省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毫无音讯,谁都说没有希望,都说即使抗诉后,再审也很难胜诉,直到x年11月12日才终于有了纠错的()中民字第19号判决书,公正改判。所以,陈那天非常气愤,也非常悲观,忧虑这一实在反常的恶意诉讼之后还会有多少个恶意诉讼?为儿子陈忧心。 x年1月7日在回xx省的火车上,陈与张通了很长时间的电话。最终口头谈成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蔡和马作为中间人起草《股权转让协议》,张在蔡律师起草的协议上亲笔作了修改,蔡律师将张亲笔起草的协议稿传真给我办公室,然后我打电话给马表示同意,约定第二天传真至x公司请在那里的陈签字盖章,我第二天坐长途汽车去了东阳。也就是说,传真订立合同时,在,在,我在东阳。我看到的传真件是董事长何办公室转交给我的,我之所以这样做,我需要第一时间了解态度,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 因为后来张及既不同意转让股权,也不肯还本付息结清债权。陈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立案后开庭前,由于时任宁波市市长的毛光烈(现任xx省副省长)非法干扰司法,据说他亲笔书写的批示把xx市人民法院院长吓坏了。该案xx市人民法院没有开庭审理,而是作出了中止审理的裁定。从此这笔债权拖了下来。 张一个小老百姓,很难说动毛光烈冒天下之大不讳非法干预司法,我怀疑是“”有人给毛光烈打招呼,做了工作。 因为蔡律师的语文水平不高或是太高,对“公司法”等法律的规定有错误理解,后来又忘却初心故意曲解,又常常以法律权威自居,其对自已撰写的“协议书”真实意思的解读不准确,误导了“”,误导了“xx公司”,误导了张,或许不是故意的,但却给多方造成了严重后果,官司久拖不决,曲折反复。直到x年1月,“”终于认识到自已的错误,主动邀请被侵权七年的法定代表人陈到东阳市谈判,达成了和解协议,给了1000万元。陈认为事情了结了,很满意,但我很不满意。因为那次谈判我没有参与,没有将张债权义务一并处理好,且打包费太少,我为他设定的底线1500万元没有达到。由于法院确认协议有效,判决和执行非常偏面,甚至是明目张胆的违法,向张付了612万元,且什么都没有拿到,经过艰难诉讼,通过两个民事判决()民二初字第3号,()中民二终字第78号生效才确认了其中的300万元享有25%,股权但申请强制执行也没拿到股权。另外的312万元26%股权再也不可能拿到了,只能主张债权本金及利息。x公司没有将陈xx500万元债权转让款记入账中,更没有付过陈一分钱了,好在是亲兄妹,没有打官司,但心里肯定不愉快。 11月17日x公司决定将标的1000万元左右可主张债权转让给了陈和陈,踏上了更艰难更有希望的诉讼之路。我认为五被告这1000万元债权均有连带清偿的义务和责任。赔偿标准张和陈《借款协议书》约定的违约责任依然有效。请贵院认真审理、公正判决。 诉请如上!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按蔡律师发明的惩罚性违约金约定计算,张至少应付陈xx4900万元违约金)。 具状人:陈 陈 x年11月17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例 篇9原告:,男,xx年x月x日出生,x族,x省xx县人,公司职员,住xx市xx区x路,身份证号:,电话: 被告:,女,XX年XX月XX日生,X族,XX店销售员,住XX市XX区/县XX镇XX村组,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被告离婚; 二、判决原告享有座落于XX市XX区XX镇XX村X组的共有房屋一层的使用权,二层使用权归被告; 三、双方平均分担共同债务大写陆万元整(60,000元); 四、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年X月 X日,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相识相恋一段时间后,登记结婚,婚后没有生育子女。 XX年X月和XX年XX月,双方共同修建了一栋两层楼房,共花费建设费用约14万元。 其间,双方向被告亲友借款2.2万,向原告亲友借款约4万元。 由于双方婚前接触时间少,互相了解不够,婚后又由于性格不合,爱好、志趣不一,时常为一些家庭琐事发生冲突,从而导致双方的感情日渐淡漠,最终形成了夫妻感情破裂、难以和好,无法维持现有婚姻的局面。 x年8月初,被告与原告达成了口头离婚协议,并让原告搬家出去居住。然而,她至今未与原告办理离婚登记。 因此,为妥善处理此事,原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望尽快判决如前所诉为盼!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年XX月XX日 附: 1、本诉状副本一份 2、结婚证复印件一份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例 篇10法定代表人:李 住所:市路号。 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80000 元(具体详见清单);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10000元; 三、赔偿原告助动车损失费6000 元; 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6年4月1日下午一时许,当原告在上班途中,骑助动车正常行经市路与路交叉路口时,遭遇被告胡驾驶的小客车(牌号为)右转弯撞击,致使原告头部直接坠地及身体多处受伤,并致使原告的助动车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 医院治疗,经门诊诊断,造成原告头部-底骨折,左颞顶头皮下血肿、压痛、耳聋等。后经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认定,被告对上述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见证据1)。原告又于 x6年6月18日,经鉴定中心伤残评定,确认 “路交通事故致-底骨折,遗留头痛、头晕,左耳伟导功能障碍,属十级伤残” (见证据2)。又于x6年7月30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原告胪脑受伤, 医院于x6年5月9日出曾出具入院通知书,要求原告应住院手术检查,但由于住院手术检查费用高达1万余元,且当时原告经济窘迫而被告拒绝作任何赔偿的情况下,原告不得不放弃了住院手术治疗的机会(见证据4)。现已造成原告留有后遗症,经常头痛、头晕、耳鸣等,不得不被原单位解雇,至今不能正常上班。 另外,由于事故原因,原告助动车损坏严重,至今仍在被告处。且由于被告未履行修缮和归还义务,现已造成助动车报废,使原告经济损失6000元。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直接给原告造成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 年月日 附件: 1、本诉状副本 2 份。 2、证据 10 份,共 13 页。 3、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告的信息资料。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例 篇11原告任,男,汉族, 19xx年x月xx日出生,住Q省X市xx区路x号x栋xx室,身份证号码:。电话。 被告冯,男,汉族,19xx年x月xx日生,住S省M市xx县xx乡xx村号,身份证号:,系交通肇事S解放牌重型货车驾驶员,电话。 被告王,男,汉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住S省T市xx区xx街x号号,系交通肇事S解放牌重型货车车主。电话。 第三人保险股份有限公司S省T市支公司,住所地:S省T市xx区路号。电话。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诉讼请求: 1、判令二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医疗费xx元、误工费xx元,护理费xx元,住院伙食补助费xx元,交通费xx元,处理交通事故费用xx元,车辆维修费xx元,以上共计x元; 2、判令第三人保险股份有限公司S省T市支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及第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x年1月x日时分许,原告驾驶Q号小型轿车, 由F市驶往K县,当行至国道线KM时,与被告冯驾驶的S解放牌重型货车相撞,造成原告受伤和Q号车辆零部件严重损坏的交通事故。 x年2月x日,K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K公交认字[]第005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驾驶人冯违法行为是造成此事故的全部原因”为由,认定:驾驶员冯应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驾驶员任无过错责任。 被告王作为S解放牌重型货车车主及被告冯雇主,依法应当对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另查,交通肇事S解放牌重型货车已参加机动车辆保险和商业保险,保险人是保险股份有限公司S省T市支公司,对于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保险人应当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责任。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恳请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K县人民法院 原告: x年4月 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例 篇12告:A,女,X岁,X族,农民,家住本市七星区X路号。 诉讼代理人:,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C,男,X岁,X族,农民,家住本市雁山区X乡X村X组X号。 请求事项: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对甲遗留房屋无继承权; 2,请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返还房屋一间,并停止入住; 3,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堂嫂与堂弟关系。原告为甲长子媳妇,育有一子B,甲长子于x6年车祸身亡,之后原告承担着赡养甲乙夫妻的重任,甲乙年迈,无生活来源。被告为甲乙亲生次子,自幼被送养甲兄D收养。E为甲乙之女。x1年3月,甲离世,留下与乙共有房屋五间(位于市七星区X路X号),无遗嘱。甲死后,乙、原告、被告、B、E就房产归属发生争议,随后,在D的怂恿下,被告入住了五间房中的一间。被告作为D的养子,未对甲履行赡养义务,原告认为被告无房屋继承权,现原告要求被告搬出房屋,停止侵占。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诉至贵院,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x人民法院 附:起诉状副本1份 具状人: x1年X月XX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例 篇13第一原告:张(系张之父),男,汉族,生于1947年8月29日,家住xx市临渭区某某花园。电话: 第二原告:郭(系张之母),女,汉族,生于1952年3月6日,家住xx市临渭区某某花园。 第三原告:白(系张之妻),女,汉族,生于生于1981年10月30日,家住陕西省xx市华县。电话: 第四原告:张(系张之子),男,汉族,生于x3年9月14日,家住xx市临渭区。 第一被告:田,男,42岁,家住xx市临渭区某某乡某某村东组。电话: 第二被告: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 ,系该公司总经理。 住所地xx市路号xx大厦x层。 第三被告:某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系该公司经理 地 址:陕西省xx市xx区某某大厦某某号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 一 、请依法判令第二被告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四原告精神损害赔偿费10000元;丧葬费19521.5 元,死亡赔偿金80478.5元,车辆损失费x0元,共11x0元:在商业险范围内赔偿四原告死亡赔偿金x000元。以上共计31x0元。 二 、请依法判令第一、第三被告赔偿四原告死亡赔偿84421.5元,被抚养人生活费222825.5,车辆损失40900元,车辆价格鉴定费1000元,共计:349147元。 三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2年10月21日19时10分,田驾驶陕E**133小型客车沿渭清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某某路口与由北向南张驾驶的陕E**016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原告死亡,被告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xx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即渭公交认字【x2】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田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无责任。 死者张,生于 1978年 9月13 日,为某某局在岗职工,为城镇户口,死亡赔偿金应为: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8245元 20年= 364900元。 丧葬费:x1年度陕西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9043元÷12个月6个月=19521.5 元 被扶养人生活费: 张有儿子张,生于x3年9月14日,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3783元/年 (18-9)÷2=620xx.5元。 张是张父亲,生于x年8月29日,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3783元/年 15÷3=68915元。 郭是张母亲,生于x年3月6日,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3783元/年 20÷3=91887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死者因交通事故死亡,给各位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损害和打击。只因目前国情和相关规定,所以仅酌情提出这一赔偿数额。 x2年11月6日,原告收到xx市价格认证中心关于陕E**016的鉴定价格报告,鉴定该车事故损失价格为42900元。鉴定费为1000元。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被告应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据此,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临渭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〇xx年*月**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例 篇14原 告:杨某,男,x年6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甲区某街道12组97 号. 被告人:李某,男,x年3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乙区某街道18组12号. 诉讼请求: 1、李某返还杨某欠款18000元人民币; 2、诉讼费XX元由李某承担。 事实与理由: x4年4月1日,李某因经营资金紧张向杨某借款18000元用于周转,写下借条并约定6个月后一次还清欠款,利息按照银行利息支付。 到期后,李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归还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李某所写欠条一张。 2、见证人王某,某市甲区某街道司法所长。 此致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1份 起诉人 杨某 x6年3月5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例 篇15原告:王某,男,汉族,x年8月17日出生,住xx市东段72号开元小区2号楼。手机: 被告:米某,女,汉族,x年5月19日出生,住x局友谊东路家属院,手机: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一、 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 二人共同财产均分;个人物品、影讯资料、证件归个人所有; 三、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x年8月16日登记结婚。由于婚前相互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生活中发现被告性格、生活习惯、为人处世、对待亲人等方面差异很大;无法沟通,经常为琐事发生争吵,导致感情日益淡薄。婚后被告经检查(因婚前一直拒绝进行妇科检查)发现患有妇科疾病加之其心理障碍,所以,从x年8月26日至今双方之间既无亲密行为,更无性生活。从婚后不同床居住,到x年8月被告离家至今,我们因感情不和实际分居已两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了。由于双方性格不和,被告常将“离婚”二字当口头禅,去年给原告母亲发短讯说“好合好散”要与我离婚(证据一),根据她提出的离婚要求,原告于x年10初起草了《离婚协议书》送交被告,但其故意拖延、不予表态,而其实际上在做着离婚准备,为达到离婚之目的,她却采取了先下手为强的如下行动: 1、被告又将婚后家庭共同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原告方为与被告结婚,从装修新房、办婚事(含彩礼3万)已花费二十余万元,而今落个人财两空。婚前被告就将原告家的全部家具家电拉回她家,计有(海尔冰箱、松下洗衣机、东芝50寸背投电视机、格兰仕微波炉、美的饮水机、音响5.1声道、1.5米大床、1.0米小床、床垫、沙发、茶几、得意灶具、帅康抽烟机、西贵电热水器、落地窗帘等);婚后被告于 x年 8月25日当我不在家时,将我们新婚不久的夫妻共同财物非法转移一空(证据二)至今未归,据说是分两辆车运走的,包括:汽车(钥匙、发票、产权证)及婚房内的部分家电、家具(证据三)包括原告的身份证,不知去向,被告的行为实现了其金钱至上、物质第一的价值观。 2、严重侵犯我的名誉权。被告为了达到离婚之目的,不惜采取造谣污蔑的手段,对我进行人身攻击,致使我的名誉权和身心受到极大的损害,使我非常苦恼,抬不起头、说不起话,在单位和社会上造成极其负面的影响。被告的行为充分反映了她冷漠无情、损人利已的人生观。 3、由于被告婚后对家庭极不负责的态度和其为所欲为的行为,已经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和家庭和睦,对我和家人(父母、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造成不可弥补的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原告实在无法忍受,已经丧失了共同生活的信心,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婚姻关系名存实亡。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由于婚前彼此不够了解,缺乏感情基础;婚后因双方的人生观、价值观存在差异,既无法共同生活,更无法建立感情。且被告亦多次提出离婚。为了使原告早日从痛苦的婚姻中解脱,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王某 x年七月二十三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例 篇16原告:李,男,1972年2月19日出生,汉族,贵州省遵义县人,住遵义县南白镇白龙社区六小区。 身份号码:5221210,联系电话:, 被告:黄,男,40岁,汉族,贵州省遵义县人,遵义县公安局干警,住遵义县南白镇西大街遵义县公安局家属楼。联系电话: 被告:王,女,35岁,汉族,贵州省遵义市人,遵义市电线杆厂职工,住址同上。 诉讼请求: 一、判令二被告连带清偿原告借款30万元,并支付原告相应利息(利息按国家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其中8万元从20年月日起算,10万元从本案起诉之日起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 二、本案案件受理费,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双方系朋友关系。20年12月1日,被告黄宏在遵义市红花岗区老城红军街向原告借款12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未约定还款期限。 20年月日,被告黄在市红花岗区再次向原告借款20万元,出具借条一张,约定20年月日前还款8万元,20年月日前还款7万元,月日前还款5万元。 上述两笔借款发生后,原告仅收到被告黄还20年所借款项2万元。20年月日,原告向被告催告还款无果。此后,原告通过多种途径找被告催告还款,但被告采取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债务,也未向原告提供债务履行的担保,致使原告已到期的借款不能实现,且尚未到期的借款也将面临无法实现的局面。因被告黄与王系夫妻关系,黄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欺间,所借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二被告对原告承担共同清偿的连带责任。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障债权的实现,特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关于不安抗辩权之规定,以及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关于借款合同之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贵州省遵义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李 20xx年六月十八日 附: 借条2份复印件;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例 篇17原告:,女,出生,汉族,无职业,现住阜新市某区,电话: 被告:,男,出生,汉族,个体,现住址同原告。电话: 诉讼请求 一、坚决要求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女阿美归原告抚养,由被告一次性给付抚养费; 三、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事实与理由 我与被告于x年经人介绍相识,x年结婚。婚生一女阿美,x年1月28日出生,现就读于阜新某中学。 我与被告结婚初期感情尚可,结婚半年后,因性格原因及生活琐事双方经常吵架,原告多次遭到被告打骂。为此我曾于x4年11月份起诉离婚,经法院x4年12月份调解结案。此后,我与被告一直分居,加上以前分居的时间,已连续长达42个月,双方感情仍没有任何改善。 以上事实足以说明我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维持这样的夫妻关系,双方都痛苦,对正在高中就读的孩子成长更不利。另外,被告多年来一直不负家庭责任,在从事个体饭店经营收入很高,但从未向家中交付,并有意隐瞒收入,而且其居住地点也不固定。婚姻存续期间尚且如此,如果离婚判决其分期给付费,将会是一纸空文,根本无法执行。所以我要求被告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综上,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维护我及女儿的合法权益。 此致 阜新市某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例 篇18原告:陈,男,x年5月10日出生,汉族,住(略)。 被告:陈,男,x年6月12日出生,汉族,住(略)。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1626.4元、误工费208.35元、交通费80元、鉴定费300元、财产损失费50元,合计赔偿2264.75元; 2、本案诉讼费由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x年2月5日晚上,被告陈因经营客车纠纷向租住在原告陈家的陈福建索要医疗费,在索要过程中双方发生斗殴。同住一处的原告及家人忙下楼劝阻,在劝架过程中,被告将原告打伤。后原告到兰州市城关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治疗6天,花去医疗费1626.4元。经兰州市公安局鉴定,原告所受损伤为轻微伤甲级。案发后,兰州市公安局张掖路派出所干警及时前往制止,并现场证明原告陈家“毁坏房门暗锁一把、打烂竹椅一张、上身外衣拉链扯坏、上身内衣扯烂”。 原告认为,被告致伤其身体并损害其财物,其应当予以赔偿。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特依法起诉,请判如所请! 此致 xx省人民法院 具状人(本人签名): 年月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例 篇19上诉人:樊,男,x年6月16日生,汉族,原云法律师事务所(下称云法所)合伙律师。 被上诉人:xx省司法厅(下称司法厅)。 住址:xx市西昌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厅长。 第三人:,男,38岁,汉族,xx市人,原云法所合伙人,现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执业,住xx市西昌路720号昆安大厦10楼D座,联系电话:。 第三人:杨男,55岁,汉族,xx市人,原云法所合伙人,现在理路合伙律师事务所执业,住xx市五一路252号,联系电话:。 案由:司法行政许可违法确认、行政许可侵权赔偿附带民事纠纷 上诉人不服xx区人民法院(20xx)西法行告字第5号《行政裁定书》依法提出上诉。 请求事项:一、撤销一审裁定;二、依法受理并提级审理本案;三、依法确认司法厅云司律字[20xx]9号《关于云法律师事所由国资律师事务所转制为合伙律师事务所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违法(见1号证据);四、依法确认司法厅20xx年9月4日备案变更云法所四人合伙行政许可登记行政行为违法(见2号证据);五、依法责令司法厅赔偿违法变更云法所行政许可侵权行为给上诉人造成的20xx年9月4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19年的律师执业损失1140万元;六、依法确认司法厅、第三人恶意串通实施、变更云法所的民事合伙、合伙行政许可侵权事实成立;七、依法责令司法厅、第三人连带承担恶意串通对云法所实施、变更合伙民事侵权行为给上诉人造成的20xx年4月8日至20xx年9月3日律师执业经济损失60万元(以一年计算),赔偿上诉人实现权利支付的诉讼费3430元,公告费1000元,差旅费、邮资50000元,合计:12054430元。 一、 一审裁定认定基本法律事实、法律关系错误 xx市中院人民法院(下称中院)(20xx)昆民四终字第345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确认:第三人履行云法所四人合伙协议违约;认定:云法所的解散、注销“系行政纠纷”,“不属于民事诉讼范围,本院不予以处理”(见3号证据)。 20xx年3月21日,上诉人基于前述判决,申请司法厅确认其对云法所实施、变更的合伙行政许可行为违法,其在法定期间不作为(见4号证据)。 20xx年4月25日,上诉人对司法厅不确认其对云法所实施、变更行政许可行为违法的行政违法确认不作为,依法申请司法部行政复议:要求确认司法厅对云法所实施、变更的合伙行政许可行为;确认司法厅、司法部对云法所合伙行政许可活动监管不作为行政行为违法(见5号证据)。 20xx年5月3日,司法部的《告知函》将20xx年7月24日,20xx年5月9日,20xx年1月29日,20xx年2月23日,上诉人对司法厅撤销云法所违法行政许可不作为、解散、注销云法所行政行为,申请其行政复议、行政撤销、行政赔偿其不作为,认定为同一法律事实、法律关系,称:“不再重复理”(见6号证据)。 上诉人不服司法部不确认司法厅实施、变更云法所合伙行政许可违法行政不作为,于20xx年5月11日,向一审法院对司法厅提起行政违法确认、“最初”行政侵权赔偿诉讼。 20xx年5月14日,上诉人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诉司法部“加重”上诉人执业损失的行政赔偿裁定书,该裁定书认定:上诉人诉司法部行政赔偿指向的行政许可监督不作为具体行政行为,未经法定程序确认违法(见7、8号证据)。 司法厅、司法部对云法所违法行政许可、行政监督不作为具体行政行为共同侵犯了上诉人的相对权利。 依照国家赔偿法规定,上诉人有权向司法部、司法厅任何一个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为了减轻诉累,减少诉讼成本,方便诉讼,20xx年5月16日,上诉人向一审法院提交了修改后的诉司法厅行政赔偿纠纷案诉状,要求:一、依法确认司法厅对云法所的合伙《批复》违法;二、依法确认20xx年9月4日司法厅备案变更云法所四人合伙行政许可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三、依法责令司法厅赔偿违法变更云法所行政许可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20xx年9月4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19年的律师执业损失1140万元;四、依法确认司法厅、第三人恶意串通实施、变更云法所的民事合伙、合伙行政许可侵权事实成立;五、依法责令司法厅、第三人连带承担恶意串通对云法所实施、变更合伙民事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20xx年4月8日至20xx年9月3日律师执业经济损失60万元(以一年计算),赔偿上诉人实现权利支付的诉讼费3430元,公告费1000元,差旅费、邮资50000元,合计:12054430元(见9号证据)。 一审裁定认定:“本院认为,20xx年12月20日,起诉人樊向本院提交的行政起诉状,申请撤销司法厅《转制批复》,并提出赔偿执业损失人民币3 0万元的行政赔偿请求,本院依法作出(20xx)西法行告字第2号行政裁定书,因其已超过了法定期限,本院不予受理。20xx年4月21日,起诉人樊就确认司法厅《转制批复》违法,并要求赔偿执业损失人民币100万元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依法作出(20xx)西法行告字第9号行政裁定书,对其起诉因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本院不予受理。其后,起诉人再次到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经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作出(20xx)昆立行初字第11号行政裁定书,不予受理。起诉人樊不服裁定上诉于xx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该院审查后作出(20xx)云高行终字第63号行政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裁定。现起诉人依据相同的事实理由再次起诉,其请求事项系重复起诉的情形,且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的效力所羁束,本院依法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其认定不仅将司法厅对云法所持续、动态实施的的系列行政许可行为,认定为不变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且将上诉人诉xx省人民政府不履行对司法厅行政许可监督职责的行政行为纠纷,也认定为同一法律事实、法律关系,对上诉人基于北京市高院的裁定修改后的诉求也没有依法作出认定。 一审裁定将司法厅基于第三人对云法所合伙、合伙事项变更、合伙违约、解散注销云法所的合伙事项,持续、分别实施的相对行政许可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为固定的、不变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上诉人与司法厅的系列违法行政许可纠纷,与xx省人民政府(下称省政府)对司法厅的行政许可监督不作为纠纷是同一法律事实、法律关系,认定基本法律事实、法律关系错误。 二、 一审裁定适用法律错误 一审法院将上诉人20xx年12月20日,诉撤销司法厅违法实施云法所合伙行政许可纠纷案;20xx年4月21日,上诉人起诉确认司法厅《转制批复》违法案;上诉人诉省政府对司法厅违法行政许可监督不作为纠纷案认定为同一法律事实、法律关系裁定驳回上诉人的起诉,违反了下列法律、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条 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 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第十一条 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第十八条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 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行政机关应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第三十七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纠纷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以及相应的不作为,或者行政机关就行政许可的变更、延续、撤回、注销、撤销等事项作出的有关具体行政行为及其相应的不作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第十三条 被告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与他人恶意串通共同违法侵犯原告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与他人违法侵犯原告合法权益的,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在损害发生过程和结果中所起作用等因素,确定被告的行政赔偿责任;被告已经依照法定程序履行审慎合理的审查职责,因他人行为导致行政许可决定违法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在行政许可案件中,当事人请求一并解决有关民事赔偿问题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三、 司法厅、第三人恶意串通实施、变更云法所合伙行政许可;司法部 对司法厅实施的行政许可监督不作为;人民法院对行政许可纠纷司法审查不作为致使上诉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司法救济 20xx年,上诉人与云法所、邓永宁律师三人约定按照国务院、司法部对律师体制改革的规定,共同出资将国办云法所改制为合伙所。 20xx年4月8日,司法厅的合伙行政许可,将在职的xx省公安厅治安处副处长杨也批准为云法所的合伙律师,上诉人事前不知道,事后不认可(见证据(10、11、12号证据)。 20xx年9月4日,、杨在没有依法解除与上诉人的云法所四人合伙关系的前提下,与第三人重新签订了没有上诉人在内的云法所五人合伙协议,司法厅对该五人合伙的备案行政许可行政行为,剥夺了上诉人对云法所的合伙行政被许可权(见13号证据)。 20xx年,上诉人依据持有的云法所三人合伙协议、章程向xx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下称五华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云法所违反合伙人意愿的合伙行为无效,责令赔偿上诉人的律师执业损失。 在诉讼中上诉人申请该院调取了司法厅的《批复》、第三人的申报材料,该院调取了司法厅的《批复》、第三人用三人合伙章程篡改的《云法所合伙协议暨章程》、司法厅备案的五人合伙协议,上诉人指出其《批复》违法,篡改的《云法所合伙协议暨章程》、五人合伙协议无效,云法所的合伙无效。五华法院以云法所经司法厅批准为由,判决云法所合伙有效,中院维持一审判决,两级法院没有对司法厅《批复》的合法性予以审查,也没有认定云法所的合伙是三人、四人、还是五人合伙有效,其判决超出了上诉人要求确认云法所无效的起诉范围。 上诉人在诉第三人合伙纠纷案中,从申请法院调取的云法所合伙《批复》、备案文件,知道司法厅的《批复》违法,且剥夺了上诉人对云法所的合伙行政被许可权。 20xx年1月20日,上诉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申请司法厅撤销其对云法所实施的合伙违法行政许可,其在法定期间不作为。 20xx年3月23日,上诉人对司法厅行政撤销不作为,申请司法部行政复议。 20xx年7月24日,司法部认定上诉人的复议申请过了时效,决定终止行政复议(上诉人20xx年1月20日申请司法厅撤销其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其在30天期限内不作为,20xx年3月23日申请复议,没有超出法定的60天复议时效)上诉人不服该决定(见14号证据),于20xx年8月10日申请国务院行政裁决。 20xx年6月12日,国务院法制办书面告知:“申请国务院行政裁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见15号证据)。 20xx年11月30日,上诉人向一审法院起诉司法厅,要求依法撤销司法厅对云法所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20xx)西行告字第2号《行政裁定书》认定:上诉人没有在收到司法部《终止行政复议决定》15日之内提起诉讼,上诉人的起诉过了时效,不予受理上诉人的起诉,中院二审裁定认定,司法部的终止行政复议行为不具可诉性,上诉人的起诉是基于司法厅、司法部不撤销司法厅的违法行政许可,对司法厅违法实施的云法所合伙行政许可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撤销之诉,两级法院的裁定,裁非所诉(见16、17号证据)。 20xx年9月9日,上诉人对司法部违法终止对撤销司法厅违法行政许可的行政复议,向二中院提起行政诉讼,二中院至今未受理,也未裁定驳回起诉。 20xx年8月15日,上诉人依法申请司法部撤销司法厅对云法所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司法部将申请转司法厅,司法厅不作为(见18号证据)。 20xx年3月7日,上诉人第二次申请司法部撤销司法厅违法对云法所实施、变更的合伙行政许可。 20xx年5月25日,司法部《告知函》告知:“你关于请求撤销xx省司法厅行政许可的材料,我们已依法受理并作了调查。”“相关处理结果将书面告知你”(见19号证据)。 司法部《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实施与监督工作规则(试行)》第二十七条规定:“利害关系人提出撤销行政许可请求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请求材料之日起30日内完成核查,作出是否予以撤销该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将决定送达利害关系人和被许可人。”司法部对上诉人的撤销申请,没有在其规定的期间作出是否撤销的行政决定。 20xx年5月5日,上诉人对司法部行政撤销不作为向二中院提起诉讼。 20xx年7月9日,二中院立案庭便函告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现将你的起诉材料退回。”(见20号证据)。 司法厅违法实施、变更行政许可;司法部行政复议、行政撤销不作为;二中院不受理原告对司法部提起的行政不作为之诉。 20xx年司法厅、第三人为了逃避责任,恶意串通,将上诉人合伙除名、解除聘用关系、解散、注销了云法所。 20xx年3月13日,司法部《答复函》告知:司法厅解散、注销了云法所,撤销云法所违法行政许可“已无实际意义”(见21号证据)。 司法厅违法解散、注销了云法所后,批准第三人成立了理路合伙律师事务所。 上诉人对司法厅解散、注销云法所行政许可行为,申请司法部行政复议,20xx年4月13日其书面告知:上诉人被云法所合伙除名,20xx年后没有参加律师年检,不具申请行政复议的主体资格(见22号证据)。 20xx年7月1日,上诉人向五华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依法确认云法所合伙人将上诉人“合伙除名”、“解除聘用关系”、解散云法所无效。 20xx年11月13日,五华法院(20xx)五法北民初字第388号《民事裁定书》认定:“本案中,被告云法律师事务所清算组在诉讼过程中被法定登记机关注销,也没有权利义务的承受人”,裁定“终结诉讼。”(见23号证据)。 上诉人对司法部的行政复议不作为,再次向二中院提起诉讼。 20xx年6月17日,二中院告知:“不属法院受案范围”(见20号证据)。 20xx年7月5日,上诉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再次向五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杨履行云法所四人合伙协议违约;确认、杨转让“惠民律师事务所,合伙出资,变更云法所合伙人,签订的云法所五人合伙协议无效;确认、杨恶意串通,将申请人“合伙除名”、“解除聘用关系”、解散、注销云法所无效……。 五华法院20xx年6月30日(20xx)五法北民初字第2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樊诉讼请求不予准许。” 上诉人不服五华法院一审判决,依法上诉中院,该院判决:“确认、杨履行云法律师事务所四人合伙协议违约”;认定解散、注销云法所纠纷“系行政纠纷”,“不属于民事诉讼范围,本院不予以处理。” 四、司法厅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实施、变更云法所合伙行政许可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司法部对司法厅行政许可监督不作为违法;司法厅依法应承担变更云法所四人合伙行政许可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上诉人对云法所合伙的行政被许可权的行政侵权赔偿责任;司法厅与第三人依法应承担恶意串通实施、变更云法所合伙行事项的共同侵权连带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前述规定,律师合伙是要式民事行为,必须经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 律师合伙行政许可是法定行政许可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律师合伙行为是民事行为、行政许可行为互为条件的混合法律关系,且其合伙民事行为、合伙行政许可是特定的、唯一的、排他的。 中院的生效民事判决书,认定解散、注销云法所“系行政纠纷”。 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行为一经作出具有确定力、拘束力、公定力、执行力,不经法律程序不得改变,这是行政法学的基本原理及法制基本原则。 20xx年司法厅解散、注销的云法所,是基于其20xx年4月8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一条规定,将在职的xx省公安厅治安处副处长杨批准为云法所合伙人,实施的合伙行政许可,该合伙、合伙行政许可自始违法,但至今司法厅、司法部没有对该违法行政许可行为履行“有效监督”职责。 20xx年9月4日,司法厅将云法所的四人合伙变更为五人合伙,剥夺了上诉人对云法所的合伙行政被许可权,其变更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司法厅、司法部对上诉人申请其确认该变更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其不作为,上诉人的起诉是基于其不作为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许可违法确认、赔偿附带民事诉讼,不是撤销司法厅行政许可之诉、也不是省政府行政许可监督不作为之诉。 20xx年1月20日起,上诉人分别申请司法厅、司法部撤销司法厅对云法所违法实施、变更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监督不作为提出相应的主张,其均不作为。上诉人对司法厅、司法部的合伙行政许可纠纷,三次向xx区法院起诉(见24、25号证据),其裁定认定:“律师合伙不是强制行政行为,不属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受案范围”;上诉人五次向北京二中院起诉司法部对司法厅行政许可监督不作为,该院四次便函认定:“不属法院受案范围”(见20号证据);上诉人两次起诉xx省人民政府对司法厅实施的云法所行政许可监督不作为,省高院认定不属法院行政案件受案范围(见26号证据)。 北京、两地法院对司法行政许可、监督行政纠纷司法审查不作为,致使其司法行政许可纠纷游离于司法监督之外,这不是上诉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结果。 20xx年1月12日,中院在五华法院西站法庭主持召开了上诉人不服该院、中院所作的云法所合伙纠纷判决,及不服中院、高院作的上诉人诉xx省人民政府对司法厅行政许可监督不作为的涉诉信访听证会,会上上诉人发表了“万言陈述书”(见27号证据),至今中院对上诉人的诉求没有作出回应。 中院的生效民事判决书,确认了第三人履行云法所四人合伙协议违约,司法厅基于违法的民事合伙行为实施、变更、解散、注销云法所合伙行政许可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侵权事实形成。 云法所虽被注销,但司法厅基于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违的合伙合民事行为实施、变更、解散、注销的合伙行政许可行为违法行为,未经法律程序确认违法。 司法部的《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告知函》、《答复函》,xx区法院、中院、xx省高院、北京二中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退件通知》、《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裁定书》均未确认司法厅、司法部、省政府的具体行政许可行为、监督不作为行政行为违法。 一审法院对上诉人诉撤销司法厅违法行政许可纠纷认定没有在收到司法部终止行政复议通知15日内起诉,认定上诉人撤销司法厅违法行政许可之诉,过了时效,犯了偷换慨念,转移论题的逻辑错误;其对上诉人诉司法厅解散、注销云法所居停行政行为,认定“律师合伙不是强制行政行为,不属人民法院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围”,其裁定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 上诉人的起诉,是基于第三人对云法所合伙违约的生效民事判决;司法厅、司法部不确认司法厅实施、变更云法所行政许可行政不作为具体行政许可行为,依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确赔合一”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纠纷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提起的行政许可违法确认、行政许可侵权行政赔偿附带民事诉讼。一审法院对20xx年12月20日上诉人起诉撤销司法厅《转制批复》案,作出的(20xx)西法行告字第2号行政裁定书;20xx年4月21日,上诉人起诉确认司法厅《转制批复》违法案,作出(20xx)西法行告字第9号行政裁定书;(20xx)昆立行初字第11号、(20xx)云高行终字第63号行政裁定,就上诉人诉省政府不履行对司法厅实施的行政许可监督不作为纠纷案,作出的行政裁定书,对本案不具羁束力,上诉人的起诉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一审裁定认定基本法律事实、法律关系、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中院依法撤销一审裁定。 另,本案案情复杂,社会影响重大,一审法院三次裁定均违法,据此,为使本案得到公平、正义的审判,依法请求中院提级审理本案,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及主张。 附:证据27份。 呈:xx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樊 二0xx年五月二十四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例 篇20原告:王、女、x年x月x日生、汉族、x省x县人、住x县x镇x路x号、身份证号码:、电话: 被告:X县X广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艾x、总经理 原告因与被告劳动争议一案,不服x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裁字第027号裁决书,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 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一次性支付工伤待遇115852.75元;(医疗费41737.75元、停工留薪期间工资19128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737元、伤残津贴2250元、一次工伤医疗补助金36000元); 2、判令被告一次性支付退休后养老金180000元或给原告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至退休止;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劳动争议一案,原告依法申请仲裁后x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 ]劳裁字第027号裁决书,原告认为该裁决书违背查明的事实,适用依据及法律错误,有失公平、公正,理由如下: 一、原被告存在劳动关系,原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法定部门认定为工伤和鉴定为四级伤残,原告上班期间被告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在仲裁程序中,被告对上述事实均予以认可,并且裁决书也已查明上述事实,原告因工受伤并致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因被告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原告的工伤待遇应由被告支付,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工伤待遇于法有据,仲裁裁决书驳回原告的仲裁请求是至查明的事实及法律的明文规定而不顾; 二、原告受伤引起工伤赔偿与民事赔偿双重法律关系,原告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能分别获得赔偿,原告因此享有的二项赔偿是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而独立存在,依据目前的法律明文规定及湖北省司法实践来看是完全可以获得双重赔偿,裁决书认为“申诉人的获得民事赔偿超过……,本委不支持”, 其将二项赔偿进行比较并进行简单的加减相抵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三、仲裁裁决书适用依据及法律错误。首先、鄂劳社文[]162号文件制定主体是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依据我国《立法法》规定该主体不是有权制定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法定主体,该文件针对的是湖北省内社保经办机构政策性指导文件,不是法律法规,不能作为仲裁机构作为裁决书引用的依据;其次,裁决书依据的《劳动法》第2条及第78条、《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第一款、第二款法律法规应当作出的是支持原告仲裁请求的裁决,但仲裁委员会却作出驳回原告仲裁请求的裁决明显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四、原告在劳动仲裁的过程中已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原告依法应在社保经办机构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因被告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转而应由被告承担,裁决书驳回原告此项请求不仅没有对未依法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法定义务的被告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反的是对被告违法行为的无视和放纵,同时也是对工伤致残的原告合法权益的漠视和践踏。 综上,原告工伤致残的事实清楚,依法应享受相应工伤待遇和退休的养老待遇,x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违背查明事实,适用依据及法律错误,作出错误的裁决。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法诉至贵院,请求贵院判如诉请。 此 致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x年五月二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例 篇21原告:北京++++仪器有限公司分公司, 住所:x市路,邮政编码: 电话:(xx51)5+++ 5x41+++ 负责人:林++++,职务经理 被告:熊 住所:xx市xx区xx乡xx村组号 电话:15xx51x2 案由:买卖合同欠款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货款23,x元; 2、判令被告支付滞纳金23,x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于x年x月22日签订《买卖合同》,被告向原告购买++++全站仪和++++铝合金脚架等配件,总价款2x,x元。合同约定,被告在x年x月25日付清货款。还约定逾期付款时,按1%/天支付滞纳金。被告熊于x年x月22日收取了全部合同标的物并出具签字盖章的《合同货品签收单》。 原告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被告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严重违反了合同。根据《合同法》1xx条、114条应当承担支付价款和支付违约赔偿金的法律责任。被告应当支付货款23,x元,还应按合同支付逾期滞纳金23,x元(已经大幅减少),并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第1xx条的规定,特向贵院起诉,请贵院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致 xx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原告:北京++++仪器有限公司 分公司 负责人: x年六月十日 附:1、本状副本1份; 2、书证3份。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例 篇22原告:————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住所:———— 邮编:———— 电话:—— 被告:———— 性别:—— 民族:—— 年龄:———— 住所:———— 邮编:———— 电话:——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借款————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元; 3、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年——月——日,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元,原告予以答应,原告当天按照被告的要求将————打入被告指定的其子————的帐户。被告————于————年——月——日向原告制定还款计划,承诺于————年——月——日之前将全部欠款偿还给原告,逾期不还按日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直至————年——月——日,被告————只还给原告————元,尚欠原告————元,至今未还。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款,被告————至今仍未还款。按照被告————向原告提交的还款计划,被告至今应支付的违约金高达————元,原告仅要求被告承担违约金————元。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原告现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归还借款————元并支付违约金————元,并且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原告: 年 月 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例 篇23原告:,男,**岁,住所地:**省**市**区路1号。现居住地:**市*厂幢*室。电话:。 委托代理人:,女,族,律所律师,联系电话 被告,男,**岁,住所地:**市**区二村栋*门号。现居住地:**市*厂幢*室。电话:。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欠款900,000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及送达费。 事实与理由: 20xx年**月**日,原债务人将欠原告的人民币九十万元债务转移给被告,被告同意承受,并当场向原告出具还款承诺书承诺:200*年*月**日归还欠款,若不能归还,则以其所有的房屋直接作价偿还。原告也表示同意。然而,被告既未在约定期限内偿还债务,也不按约定将其房屋过户至原告名下,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依法判决。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例 篇24原告:,男,汉族,生于**年**月**日,住,身份证号码:。 被告:,男,汉族,生于**年**月**日,住,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告:,女,汉族,生于**年**月**日,住,身份证号码:。 诉讼请求: 1、判令两被告立即向原告归还借款600000元及逾期还款利息240000元(暂从x年1月3日计算至x年9月3日,付清之日止),共计840000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x年1月3日,被告由于资金紧张,向原告借款用于工程周转。经协商,被告当天即向原告出具借条,约定借款60万元,于20xx年9月3日归还,月息5%。原告分别通过现金和转账方式将60万元交付给了被告。在借款期限到期之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资金紧张为由不予偿还。鉴于该债务是在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故应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他们共同偿还。 综上所述,原被告之间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被告故意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利益,故原告诉诸法院,请求法院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成都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x年十月十八日 附: 债务纠纷的十种解决方法 一、和解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二、调解 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 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 4.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 5.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三、仲裁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 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起诉讼的费用低。 四、诉讼 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诉讼的优势表现在: 1.法院处理债务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 2.诉讼时限受法律的严格限制。 我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在收到公民的民事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立案后,民事案件的第一审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也可延长6个月;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当事人须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法院判决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五、申请支付令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申请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决以前,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财物的临时措施。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申请先予执行应具备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肯定; 2.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待给付的义务,只存在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另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 3.行使权利的紧迫性,即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急需实现其权利,如不实现势必严重影响其生活或生产; 4.须有当事人的申请; 5.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七、申办强制执行公证 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议的,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采用这种方式,使债权人省去了复杂的诉讼过程,节约了诉讼费用,不失为一种简便而高效的讨债方法。当事人申办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应当向有管辖权 (即当事人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是法人的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如还款协议、借据等;有关经济担保的文件,如抵押协议、担保书等;其他有关材料,如债务人的资金和偿还能力证明;要求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人要提供借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的证明。 八、优先受偿权 按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动产抵押或质押,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比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中的义务人,不支付保管费、加工费或运输费用的,权利人即可以留置保管、加工或运输的财物,拍卖或变卖优先受偿。 九、保证人优先追偿权 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向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在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只有在清偿了其担保的债权后,才可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人也可以预先行使追偿权。我国担保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法律之所以作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仍对债权人负有保证清偿的义务。如果保证人不预先追偿,等破产财产被分割完毕后,就会失去追偿对象,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十、代位追偿 所谓债权人的代位追偿权,通俗地说就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的发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2.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 4.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例 篇25原告:马,男,19xx年12月20日生,xx市人,住xx市XX镇X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被告:王,女,19xx年4月13日生,xx市人,住xx市XX镇X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告:xx市X有限公司 住所:xx市如城镇路号。 法定代表人:,系公司总经理。 联系电话: 被告: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 地址:XX市XX镇路号。 法定代表人:,系公司总经理。 联系电话:- 案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第一被告王和第二被告xx市X有限公司共同连带赔偿原告各项损失93346.98元; 2.判令第三被告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在交强险保险责任限额内对原告的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且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先行赔偿; 3.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x年2月21日17时10分左右,被告王驾驶苏号轿车沿中山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万寿路交叉路口,车辆前右部碰撞沿中山东路南侧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经路口由东南向西北方向斜过道路由马驾驶的“永欣”牌自行车后侧,致原告马受伤。 事故发生后,原告马被送至xx市城西医院治疗,直到x年3月25日出院。期间发生医疗费用15700.98元。出院当天医院出具病情证明书一份,建议原告休息三个月,出院后须一人护理两个月。5月23日复查发生医疗费355.00元。x年11月5日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对原告进行了伤残鉴定,该鉴定书认为原告因交通事故致肋骨骨折构成十级伤残,右肩关节活动障碍构成十级伤残;住院期间须2人护理,出院后须1人护理两个月。该起事故给原告造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 91456.98元(详见损失请求清单)。 x年3月31日,xx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该认定书认定:被告王与原告分别负本起事故的同等责任。同时认定被告王驾驶的事故车辆的车主为第二被告xx市X有限公司,第二被告向第三被告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各一份,保险凭证号分别为:和,且此次事故发生在两份保险的保险责任期间内。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作为直接侵权行为人的被告王萍和事故车辆所有权人的被告xx市X有限公司,应对原告的事故损失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作为事故车辆的保险人,应分别在交强险和商业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为了维护原告自身的合法权益,特依法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前述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马 x年2月18日 附: 1、本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2、原告诉讼请求金额计算清单四份; 3、原告、被告身份等材料四份; 4、证据材料清单与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四份。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例 篇26原告:山西物流有限公司(原劳动仲裁被申请人),住址:XX区XX村。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刘(原劳动仲裁申请人),男,汉族,身份证号,住址:X省XX市XX镇XX村X街号。 原告因与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仲(裁)字第号仲裁裁决书,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与原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山西物流有限公司将其物流线路车辆的货物装卸任务承包给王X并由其自雇人员装卸,原告支付承揽费,两者之间成立承揽关系。被告刘受王X雇佣并由其支付劳动报酬,两者之间成立雇佣关系。被告在从事劳务过程中,未接受原告的管理、约束和支配,也没有在原告处领取劳务报酬,与原告之间没有身份隶属关系,因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XX区劳动仲裁委以劳社部发[x5]12号文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认定原被告之间建立劳动关系适用法律错误,该条款是规范作为承揽建筑、矿山等具有专业资质主体的行为,而本案中从事物流货物装卸业务并不需要经过审批许可,也不需要经过考核取得相应专业资质,所以不应当适用该规定。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X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山西物流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例 篇27原 告:*有限公司,住所:xx市开发区路生活区。 法人代表:曾,该公司总经理。 被 告:赵,男,35岁,汉族,中学文化,xx人,个体,住xx市开发区通海路红日生活区。 诉讼请求:1、终止原、被告间的租赁合同; 2、被告向原告补交所欠租金 元,水电费 元; 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x年3月16日,原、被告签订了《租赁合同》,原告将自己的食堂另加36平方米的两间房屋出租给被告经营。双方约定:租赁期三年,租赁金1600元/月,按月交纳,逾期交纳,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作为租赁方的被告,在合同签订后应交纳伍仟元保证金,而实际仅交纳贰仟元保证金,且从第一月开始被告就以经营状况不好为由拖延租金的交纳。原告多次催租无效,准备提起诉讼。被告得知后,于九月十五日向原告补交了两月的租金,但到十一月十五日止仍欠原告保证金叁仟元和五个月的租金及水电费。待原告再向被告催讨租金时,被告却以屋漏为由不予给付。原告察看屋漏情况时,发现只是在侧面墙的柱子边上有那么一细线痕迹,毫不影响被告的经营,构不成拖延不交租金的抗辩事由。况且,被告拖延交纳租金在被告提出屋漏前就存在,原告在后来作了维修后,被告仍拖延不交租金。被告提出屋漏一说,纯属是被告为自己好持续拖延租金的又一借口。 原告是一个刚成立的公司,是一个全部由破产企业的失业人员作为股东和职员的公司,享受着国家的免税等扶持政策。目前原告经营的每一分文,可说得上是失业人员的口粮钱。被告久拖不交租金,无疑极大地损害了原告下的所有失业人员的利益。原告认为,被告无论以经营效益不好为由,还是以根本不影响经营的所谓屋漏为由来长期拖延租金的行为都是完全违背信用的违约行为。根据相应的法律和双方的合同,原告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被告支付所欠的租金和水电费。特此诉诸法院,请求法院切实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曾 年12月8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例 篇28原告:,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 住所地: 被告:,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 经常居住地: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1、 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抚恤金5万余元; 2、 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房屋补贴2万余元; 3、 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xx银行存款3万余元; 4、 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xx市新村号x室房屋产权; 5、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继承人即原告的母亲于x年3月21日死亡,死亡后,其遗产未作分割。被继承人即原告的父亲于x年11月17日死亡。 两被继承人生前育有一子一女,即原告和被告的父亲。已于x年去世,生前育有一女,即被告。 被继承人现留有遗产:银行存款3万余元、房屋补贴2万余元、抚恤金5万余元、xx市新村112号302室房屋一套等。被继承人未立有遗嘱对上述遗产进行处分。 依据《继承法》等相关规定,上述遗产应由原被告双方依法均等继承,请求依法分割遗产。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据《民事诉讼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请如上。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xx月 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例 篇29原告:,男,汉族,XX年XX月XX日生,住,身份证号码:。 被告:,女,汉族, XX年XX月XX日生,身份证住址:,现住。联系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被告离婚; 2、判决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女儿由被告抚养,各自抚养子女的抚养费由各自承担; 3、判决本案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X年,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同年XX月XX日,双方于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共生育两个子女。儿子,XX年XX月XX日出生;女儿,X年XX月XX日出生。 原告、被告因婚前缺乏了解,性格不合,婚后又一直分开两地工作少有时间相处,双方夫妻感情越来越淡。XX年XX月,原告发现被告竟有外遇,被告与该男子长期保持不正当的关系。经原告以家人多次劝告,被告却仍不知悔改,致使原告以及家人对被告已彻底失望。 从XX年至今,原告与被告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三年有余。在这期间,被告未向家里寄过分毫生活费,小孩的生活费、教育费等各项支出均由原告一人承担。因夫妻感情早已破裂,原告与被告曾于XX年XX月XX日达成离婚协议,准备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离婚协议签订后,被告又以各种借口推托,至今未与原告到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XX年XX月,被告擅自将女儿从家中带走与其一起生活,由其独自抚养。 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的夫妻感情早已完全破裂且无和好可能,双方也就子女的抚养达成一致意见,但被告却迟迟不协同原告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鉴于此,原告现唯有向法院起诉,恳请法院依法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清远市阳山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X年XX月XX日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例 篇30原告: ,男, 族, 年 月日出生,住 电话:1381 0。 被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 住所地x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园西路3号 法人代表 电话: 被告:(中国)家居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店 住所地x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园西路x号 法人代表 电话: 案由: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继续履行《xx市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自x年10月26日起至工程交付之日止,每日按工程造价的2‰计算)。 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中国)家居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店继续履行《内购材料供应合同》。 4、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起诉事实与理由: 原告为了装修购买的位于xx市大兴区 的房屋,于x年4月20日与被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以下称x开发区分公司)签订了《xx市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与(中国)家居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店(以下称x开发区店)签订了《内购材料供应合同》。二被告同属百安居公司,共同收取工程款。合同约定,由x开发区分公司负责施工,工程款共计 元,工期75天,百安居采取特有的“清包工、陪购材料”的方式,原告所需装修材料必需在被告x开发区店购买。合同签订后原告根据被告提供的预算在x年 月 日至x年 月 日往二被告共用的资金卡内付了材料款和人工费等共计 0 元,此款现仍有余额。 x年 月 日开始施工后先后出现了多处质量问题,经与被告x开发区分公司多次协商,最后双方于x年10月26日达成解决方案,赔偿原告损失49593元。此后由于被告方施工负责人变动等原因工程一直处于半停工状态,原告多次向百安居领导投诉、协商未果。x年6月22日被告方店长带工人在卫生间施工时违章操作,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被小区物业责令整改,并告知以后由原告承担相应责任。原告与被告的争议一直不能协商解决投诉至xx市 工商局消保科,在该科的多次调解下百安居领导在x年7月31日答应保证在一周内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可是事后工程仍然处于停工状态。 现在室内原告定制的嵌入墙内的十余组壁柜还没有安装,后续的电线、管道等附属设施无法安装。由于工程停工时间长已装修部分无人维护造成墙面乳胶漆发黄,7扇木门和4个房屋的实木地板起翘开裂,这些质量问题难以完全修复。 被告工期延误已达二年多之久,理应继续履行合同、继续施工将符合质量要求的装修房屋交付给原告。由于被告的违约行为造成原告二年多不能入住使用房屋,以及装修工程中存在多处质量问题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被告理应承担违约责任。为此特提起诉讼,请依法裁决。7胶部7年修工程讯 此致 xx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相关知识 民事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起诉应当提交的诉讼材料: 1、民事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案由。 (3)诉讼请求(分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4)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起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 (6)起诉人签名、日期。 (7)起诉状用A4型纸,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2、证据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结婚证、营业执照等。 (2)法定代理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证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 最新民事起诉状范例 篇31原告: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联系电话: 被告: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 元及利息(暂计至年月);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被告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于年月日向原告借款元,出具借条一份,并承诺两个月后还款。但被告不守信用,期满后一直未还款,且一拖再拖,虽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无理拒不偿还,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借款及利息。 此 致 xx区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相关知识 【欠款纠纷如何解决】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诉讼手段是最有效的也是最终的保护债权的手段。诉讼手段之所以是最有效的手段,其根本原因就是它依靠的是国家强制力,只要债务方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债权方则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以债务方的意志为转移。有的债权人对通过诉讼手段催收欠款缺乏信心,比如担心分期还款的最后期限没有到期就起诉,可能对已不利,这实质上是因对法律的不了解而产生的莫须有的恐慌,其实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所以,债权人在诉讼之前进行一些法律咨询是必要的。 债权方还可在起诉之前或起诉之后,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在判决之后能顺利收回应收欠款 【证据的收集、保护和举证】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于一九九九年九月一日已经施行的《广东省法院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庭前交换证据暂行规则》更是规定,对于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受理的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收集的证据无正当理由未经庭前交换的,不予质证和认定。因此证据的收集、保护和及时举证就显得尤为重要,不然就会面临不利的后果。 在欠款纠纷中,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是单位的要加盖公章)、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 【诉讼时效问题】 诉讼时效就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依诉讼程序保护其权利的可能性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若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我国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普通诉讼时效,又称一般诉讼时效,是指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可以普遍适用于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我国的普通诉讼时效为二年;另一种是特别诉讼时效,又称特殊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仅适用于某些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的特别诉讼时效有一年、三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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