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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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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通用30篇)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篇1

  今天我们学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最让我感动的是那粒小小的瓜子,它是那么小、那么弱。可是它却包含了那么强的生命力。在那极为恶劣的环境下,明明知道只能存活几天来,它却依然挺立着,生长着。

  记得在幼儿园时,有一次老师发给我们每人一些小麦的种子,让我们回去养在有水的小碗里,放在阳光充足的地方,观察它的生长。看着这些种子一天天的由小变大,长出细细的、白白的、像胡须一样的根毛;发出嫩黄的小芽;后来长成绿油油的、整整齐齐的小麦苗,我是多么的开心。那时的我还太小,对这件事没有更深的体会,只是为这件事感到很快乐。当我读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看到那粒小瓜子在那恶劣的环境下茁壮生长,我这才深刻体会到生命的顽强和生命中那股力量。

  这篇课文让我学会了珍惜生命,不要让它白白流失。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你不能让它轻易失去。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篇2

  四年级的时候我学了杏林子小姐写的《生命生命》这篇文章。从中我感受到了生命是非常宝贵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一定要要珍惜生命,绝对不要让生命白白流失。作者通过飞蛾求生中感受到了生命的勇气,石缝里的香瓜子,让我们见证了生命的奇迹。只要有勇气就会有奇迹。作者说过:“这就是我的生命,单单属于我的,我可以好好使用它,也可以白白糟蹋它。”有一句话不知道你听过没:去天堂的路狭窄而且险境丛生,去地狱的路宽阔而且舒适,选择天堂的人,一定是有勇气的人。

  《生命生命》中的飞蛾,为了求生,垂死挣扎。可是有一些人不但不热爱生命,还伤害自己,导致许许多多的人死亡。我们要学会珍爱生命!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篇3

  读了课文《生命生命》,我深有感受∶不经意病倒时,你会感到生命是那么脆弱;历经磨难仍坚强对待时,你会赞叹生命的顽强;草长莺飞、花开花落时,你会体会生命的流逝…《生命生命》一文,让我明白在茫茫宇宙中,人的生命固然显得渺小和短暂;当生死一瞬间来临时,会更强烈的体会到它的短暂和可贵。唯有珍爱生命,珍惜时间,不懈努力,才能够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才能无愧于生命的馈赠。

  以往我也因写不好作文而烦恼,但今日我阅读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让我不再过着虚度人生,同时也让我悟出一个道理:不是每一条江河都能流入大海,不是每一粒种子都能发芽生长。生命中不是永远都欢乐,也不是永远都痛苦,欢乐与痛苦是相辅相成的。在欢乐中,我们要感激生命;在痛苦中,我们也要感激生命。生命是短暂的,也是宝贵的,我们应当珍惜自我的生命,让我们活得更有价值。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生命生命》一文告诉我们:一个人的生命只属于自我,我们必须对自我负责,好好地使用生命,让人生更有意义。让今日精彩,让明天更完美。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篇4

  读了《生命,生命》这一篇课文,令我也常常在想:生命究竟是什么?

  你明白一群蚂蚁被火围困时,怎样逃生的吗?只见蚂蚁们快速抱成一团,成了一个大圆球,滚着冲出火海!在逃难时外围的蚂蚁一只只丧生于火海之中,大火吞噬着他们的生命,而他们的英勇献身却换来了其他蚂蚁的一丝生机,他们的生命在那一瞬间不再卑微和短暂,它变得伟大!变得那样长久!此刻,我明白了!我最终明白了!生命的意义在于付出!在于舍己为人!

  你想过一只蚊子被蜘蛛网粘住是什么样的吗?是等待死亡,还是垂死挣扎?可这只蚊子明知死亡已经找上门来,但他挣扎着,奋力鼓动双翅,似乎他心中的期望之火还未磨灭!一只蚊子在他生命的最终一秒也在挣扎着,试图逃脱,他渴望生命的精神是多么强烈!我明白了!生命的意义就是:不要放弃期望!

  与蚂蚁这种卑微又弱小的生命相比,我们站在生物链顶端的人类是不是变的渺小了?想想生活中,到底有那些人是真正舍己为人了呢?

  再与蚊子一比,我们人类是不是更加渺小了呢?我们人类在大难临头时,脑子里留下的只是绝望,连一点挣扎都没有。

  我的生命虽然短暂,但我们却能够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与其做个连小爬虫都不如的贫乏生命,那为何不做个伟大的人呢?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篇5

  我学了一篇课文,题目是《生命生命》。

  课文内容是写作者捉了一只飞蛾,飞蛾努力求生;砖缝里掉进一粒香瓜子,过了几天长出了小苗;作者倾听自己的心跳,知道了他的生命,通过了三件小事展示了生命的意义。读了这篇课文,我懂得了我们要珍爱生命,善待生命。以前我不懂善待生命,经常破坏小树、小草、蚯蚓、蜗牛、小鸟的生命,见到鸡就拿石头砸,见到鸟就捉,读了这篇文章后,我以后再也不会做这些破坏生命的事了。

  虽然生命是有限的,但要用有限的生命创造出无限的价值,让自已的名誉留住人间,做一件好事让人们一直受益。比如像爱迪生发明了电灯,让我们夜晚有了光明,直到现在我们还在使用;牛顿发明了地有引力,让卫星上了天,我们现在用卫星探测月球;雷锋虽然只活了短暂的二十几年,但他做了数不清的好事,让我们永远记住了他。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篇6

  读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使我明白了许许多多。本来,我不懂得怎样才是珍惜自己的生命,但是读了这篇课文后,使我明白了生命就是力量。

  读了“那小小的种子里,包含着一种多么强的生命力啊!”这一句,仿佛我也感受到那种强大的生命力,种子不怕困难,用自己的嫩芽冲破了坚硬无比的外壳,不受周围环境的一切干扰,它虽然知道自己生长在一个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但是它并不难过,而是勇敢地面对,虽然只活了仅仅几天,但是我很敬佩它那种不屈向上的精神。“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从这句话让我联想到那些残疾的人,他们都认为自己已经不能再健康,而自己了断,一死了之。我想对他们说“你们应该爱惜生命,生命只有一次。残疾了,没关系,也应该想想自己可能会站起来的,要像杏林子那样坚强!”

  学了这篇课文,让我懂得了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不能放弃生命,我应该珍惜生命,我必须对自己负责!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篇7

  今天,老师上了《生命生命》这一课文,读了本篇课文,使我深受启发。

  这篇课文讲了:夜晚,我在写稿子,一只飞蛾在我头上飞来飞去,骚扰着我,我把他捉住了,飞蛾明知自己逃不掉,可还是鼓动双翅,挣扎着,我放了它。砖缝中掉进一粒小瓜子,过了几天竟然长出了一个小瓜苗,多么强的生命力,即使它只活了几天。我用医生的听诊器倾听自己的心跳,那一声声的心跳,使我知道了这就是我的生命,我可以好好的珍惜它,也可以白白的糟蹋它,我必须对自己负责。

  生命是自己的,我们可以让它有价值,也可以让它黯淡无光。所以,我们要对自己负责。我们应好好珍惜生命,让有限的生命创造出无限的辉煌!我们作为一个小学生,作为一个五官健全的人,更应该珍惜时光,把握生命的恩赐。在学习上,在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种种困难,比如,班干部落选,考试成绩不理想、比赛失败等等,这些和杏林子、海伦。凯勒她们所遭遇的困难,我们的困难算什么!所以,我们更应该怀着积极向上的态度,去迎接挑战,战胜困难。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成长道路上走向那辉煌的前路。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篇8

  第一次读《生命生命》的时候,我想,文章的题目为什么要重复呢?后来,我深刻体会到了:那是作者杏林子赞美生命的强烈感情。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我”从飞蛾求生、砖缝中长出来的幼苗、倾听心跳等几件小事中,体会到生命的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于是“我”要下定决心一定要珍惜生命,绝不让它白白流失。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活力。杏林子,她12时就有关节炎,胸下没有任何知觉。小学毕业后因为辍学的林杏子,数十年来坚持自修,凭着坚强的毅力写作。她说过“除了爱,我一无所有。”她在生前已经决定在死后捐出躯体的心愿。杏林子把所有的爱献给了人类,连死后也不例外。比一比杏林子,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在困难面前打退堂鼓呢?

  不是每一条江河都能流进大海的,不是每一粒种子都能生根发芽。生命中不是所有都是快乐的,也不是永远都痛苦,快乐和痛苦是相辅相成的。快乐中我们感谢生命;痛苦中我们也要感谢生命。生命是短暂的也是宝贵的,我们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让自己活得更精彩。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篇9

  当我读到“生命是属于我的,我可以好好地使用它,也可以白白地糟塌它,一切全由自己决定。我必须对自己负责。”时,我感慨万千,不禁想,这句话不正是告诉我们,生命在于奉献,而不是在于索取、虚度年华、无所作为吗?

  这使我想到了海伦·凯勒。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可是,她却不断努力,终于成了生活中的强者。还有发明大王爱迪生,他一生发明了一千多种东西,为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们都使自己活得光彩有力,活得有意义!

  在生活中,不起眼的小草貌似柔弱,其实坚韧,具有顽强的生命力。狂烈的大风刮不倒,黄豆般的雨珠砸不垮,严寒的霜雪压不弯。有一次,天上下起了倾盆大雨,我看着似碧毡绿毯的小草被风吹雨打,身体歪歪斜斜的,还在摇摇晃晃,真像一个醉了酒的人!我想,小草真可怜,一定死了。可是事实却让我大吃一惊,第二天时,小草又挺直了身躯,好象在展示自己顽强的生命力。

  通过读《生命 生命》一文,我懂得了生命的意义,那就是珍惜生命,决不能向困难低头。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前几天,我学习了课文《生命生命》。我思绪万千。

  《生命生命》主要通过写飞蛾求生、砖缝中顽强生长的小瓜苗和静听心跳这三件事,写出了生命的宝贵。当我读到“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用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这句时,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人生是短暂的。但是,我们却可以通过不懈的努力去创造无限的生命价值,使生命穿越时空,成为永恒。

  在生活中也有许多珍惜生命的例子:史蒂芬霍金是当代最杰出的理论物理学家之一,他也是一位坐着轮椅、挑战命运的战士。有一次,霍金坐轮椅回柏林公寓,过马路时被小汽车撞倒,左臂骨折,头也被划破了,缝了13针。大约两天后,他有回到了办公室工作。虽然霍金身体的残疾日益严重,但他力图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完成自己所做的任何事情。1985年,霍金做了一次穿气管手术,从此完全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他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极其艰难地写出了《时间简史》。探索着宇宙的起源。

  雷锋叔叔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这句话告诉我们:虽然生命是有限的,但是,我们却可以用有限的生命做许多有意义的事,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今天,我们学习了《生命生命》这一课。读完这篇课文,我有非常深刻的感受。

  在各种天灾人祸面前,生命是那样的顽强。但同时生命又是那样的脆弱。生命不一定是长久平安的,它更不是永恒的,它是有限的,而且是短暂的。它是世间最普通,也是最珍贵的。它属于每一个人,每一个人都可以自由支配它,你可以让它是一块发光的金子,充实地、毫无遗憾地走完生命的征程;也可以糟蹋它,欺骗它,让每一天都得过且过,怀着糊弄的心态,结束自己的生命。

  诺贝尔曾说过一句话:“生命,就是大自然给人类雕琢的一块玉石。”我觉得这句话说的太好了,人生就犹如一块宝石,看你是要粗糙的打磨它,还是要很认真的将它雕刻成一件价值连城的宝物。机会只有一次,我们必须仔细认真的对待。

  在一个早晨,一个伐木工人和往常一样去森林里砍树。工人用锯子砍倒了一棵很大的松树,树干因为弹力反射回来,压在了工人的腿上。工人企图将腿拔出来,但每一次的努力都以失败告终。

  于是,工作人又用斧子去砍树干,斧柄断了,这个伐木工人又用电锯锯树干,他发现:树干倒下呈四十五度角。如果连他的锯子都坏了,那他就要死在这一片很偏僻且人迹罕至的森林里了。于是,他狠下了心,拿起锯子,对准自己被树干压住的腿,忍着常人难以忍受的巨痛,强行截断了自己的腿。工人简单的包扎了一下便爬着回去。他一寸一寸的挪动,一次又一次的昏倒,也一次又一次的醒来,接着又一寸一寸的爬着……这个伐木工人求生的欲望令我极为震惊。我没有想到人在危机的时刻,竟可以做出如此的决断,我更被这个伐木工人顽强的生命力折服,更敬佩他在死神正面交锋时能够冷静,精神上没有被打垮。

  我们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在面对死神时沉着冷静,不能手忙脚乱。只有保护好自己的生命,才能使自己的那朵生命之花绽放在世界上,绽放在自己的心田。而让它绽放的关键是每天努力着,每天进步着。每天都把微笑挂在嘴角;把自信留在脸上;把用心刻在心上;把努力写在行动中。每天都做最好的自己!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最近,我在语文课上学了一篇课文,叫《生命生命》。我被课文中“飞蛾求生”所感动了。

  课文中主要通过“飞蛾求生”,“瓜苗生长”和“静听心跳”等热爱生命的三件小事。说明了生命的意义。当我读到“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时,我深深地领悟到了,作者对生命的了解有多深。作者对生命的热爱以及对生命的领悟令我敬佩。读了这篇课文,我想起了贝多芬。他双耳失聪,本来这个消息令他绝望了。但是,后来他领悟到了生命的意义,凭着他对音乐的热爱,创作了许多音乐名著。

  读完了这篇课文,我领悟到了:生命只有回头看时才了解,而生活必须向前,生命的价值不在于时间的长短,而在于我们对它的使用。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篇13

  《生命生命》这篇文章是四年级的一篇课文,读后有很深的感触。

  这是一篇短小的散文,写了残疾女作家杏林子生活中看到的和所做的事。她写了三段有关的生命的例子,意味深长,让人记忆犹新。比如说:求生的飞蛾、不屈向上的种子,还有静听自己的心跳。这些细节都是生活中我们没有发现的东西,但却在杏林子的内心产生了巨大的震撼。尤其是文章的最后一段让我深有体会。“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珍惜生命,决不让它白白流失,是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这句话包含着一股生命的力量,只要细细观察,就可以知道人的生命的确是很短暂的。但只要把短暂的生命用上无限的价值,生活就会为你而光彩。

  这篇文章给了我很多启发,生命对谁都是公平的,只要你不好好珍惜,一定会有所收获的。生命就像流水一样失去了,浪费了就永远不会回来了。老师也经常跟我们说:“等你老了以后才想到要学习,还没看几天人就去世了,这还有什么意义呢?”

  我想这就是生活的意义吧。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篇14

  生命是人类一生的泉水,但泉水流干了,生命就也即将结束。这就是《生命生命》这篇课文所告诉我的道理。同时我也感受到了生命的重要性,虽然生命是短暂的,人生是有限的,但是我们却可以凭自己的努力来创造无限的生命价值。

  《生命生命》这篇课文讲述了飞虫这幼小的生命在我手指间扑腾,但我不忍心看着它被我的手指“剪断”它的的生命,还有一株小瓜苗,尽然在没有阳光,没有雨露中茁壮生长,不屈向上的精神和它那顽强的生命力。“我”也静听着自己的沉稳而又有规律的心跳,了解了自己的生命,可以好好使用它,也可以白白糟蹋它,因为这只属于自己一个人。

  生命,要想自己在人间活得有意义,就一定要有所付出,这让我想到了雷锋叔叔,他虽然只活了22岁,但他却活得非常有意义。如他雨夜送大嫂回家,为老奶奶买火车票,给家庭困难的战友汇款,为灾区人民献爱心,他生活简朴,处处节约,多给别人快乐和温暖,自己却不吃好,不穿好,在别人困难时,帮助他人不留姓名,默默无闻。他舍已为人、助人为乐、艰苦奋斗、对群众像春天般温暖的精神世代相传。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篇15

  读了《生命生命》我懂得了“跃然生命是短暂的,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我从“我可以好好地使用它,也可以白白地糟蹋它。”体会到了我可以珍惜时间,珍惜生命,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也可以白白地浪费。作者忍不住放了飞蛾,这说明了:作者对生命的珍惜和热爱。我从“竟使它可以冲破坚硬的外壳,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不屈向上,茁壮生长,即使它仅仅只活了几天。”体会到了:小小种子的生命力顽强和勇气,不屈向上、茁壮生长的精神。每个人都有一段不好的命运,就比如说:刘伟。他从小就想当足球运动员,可是因为一场事故,剥夺了他在足球场上奔跑的权利,最后他当上了钢琴家。

  我们一定要珍惜生命,决不让它白白流失。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篇16

  今日,我学了《生命生命》这篇散文,作者经过“飞蛾求生”“瓜苗砖缝中求生”“倾听自我心跳”这三件事,对生命有了强烈的感悟:虽然生命短暂,可是,我们却能够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

  生命的价值有轻于鸿毛,也有重于泰山。有些人整天吃喝玩乐,碌碌无为,他们的生活看似过得很简便安逸,实际上他们的人生毫无意义。王二小为了帮忙解放军叔叔打败敌人,把敌人带到了埋伏圈,最终敌人发现上了当,把王二小打死了;海伦·凯勒出生时健康美丽,一岁七个月的时候因为疾病成了失明又聋哑的人,可她人残志不残,在教师和亲人的陪同下,学会了阅读和写作,认识和体会了许多不一样的事物,凭着坚强的意志,最终考入了大学,走进社会。他们的生命或是短暂,或是残缺不全,可是他们能善待自我的生命,在恶劣的环境下取得成功,为人们做出巨大的贡献,这样的生命价值不是无价的吗?

  读了这篇课文,我也深刻体会到生命的可贵,我们要好好地珍惜生命。我们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接班人,要珍惜每一分每一秒,努力学习,学好知识,学好本领,肩负起属于自我的职责,做一个有用的人。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篇17

  读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我心潮澎湃,喜欢上这篇课文。作者杏林子通过有着强烈求生欲望的飞蛾;瓜苗不屈生长;倾听自己的心跳;让我得到了对生命的感悟:要好好的珍惜生命,决不让它白白流失,使自己活的更加光彩有力。读了这篇课文我想:如果世界上,每个人都珍惜生命,不做自杀的行为,不损人利己,那这个世界会真的美丽,人们也会过的很幸福。

  看了杏林子的资料后,我更是感慨万分。十二岁患类风湿性关节炎,这场纠缠她一生的病痛,改变了她的人生道路。一九八0年当选十大杰出女青年,一九八三年获得国家文艺基金散文奖。更创办伊甸残障基金,身体力行,为残障朋友服务。20xx年2月8日不幸去世,享年61岁。

  通过这篇课文我明白了生命的意义是:是奋斗,是贡献,更有勇气去面对生活!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篇18

  在飞蛾求生的欲望中,我们看到生命;在小瓜苗那绿油油的新芽上,我们看到了生命;在那一声声沉稳而有规律的心跳上,我们看到了生命。《生命生命》这篇文章以三件小事,飞蛾强烈的求生欲望,小瓜苗生长的勇气和作者静听自己的心跳来点亮了一个呐喊的主题生命!生命!这篇文章,给我的震撼非同一般,在没有看到这篇文章之前,我也想过这样一个问题,生命是什么?看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尖瞬间明亮了,生命是勇气!生命是顶着烈日开放的向阳花,生命是沙漠中的一条清流,生命是刺骨寒风中挺立的傲梅。

  文章在结尾说,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说得多好啊!海伦凯勒的生命也是有限的,但是,她的著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使她成为巨星,她的灵魂永生!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努力让自己做得更好,更优秀,让自己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看了作者的简介后,我的心怦然一震这么优秀作品的作者,竟是类风湿关节炎患者,这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总会有顺流与逆流。这在许多人眼中非常可怕,它一旦猖狂起来,就能击溃人的斗志,让人彻底崩溃,失去生活的希望。如果失败战胜不了你,而是被你踩在脚下,那么,成功必定属于你。人生的道路曲折而坎坷的,遇到失败是平常不过的事,我们应该时时刻刻拥有一颗坚强、不屈服的心来面对失败,让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篇19

  在飞蛾求生的欲望中,我们看到生命;在小瓜苗那绿油油的新芽上,我们看到了生命;在那一声声沉稳而有规律的心跳上,我们看到了生命。

  《生命生命》这篇文章以三件小事,飞蛾强烈的求生欲望,小瓜苗生长的勇气和作者静听自己的心跳来点亮了一个呐喊的主题生命!生命!这篇文章,给我的震撼非同一般,在没有看到这篇文章之前,我也想过这样一个问题,生命是什么?看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尖瞬间明亮了,生命是勇气!生命是顶着烈日开放的向阳花,生命是沙漠中的一条清流,生命是刺骨寒风中挺立的傲梅。文章在结尾说,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说得多好啊!海伦凯勒的生命也是有限的,但是,她的著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使她成为巨星,她的灵魂永生!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努力让自己做得更好,更优秀,让自己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看了作者的简介后,我的心怦然一震这么优秀作品的作者,竟是类风湿关节炎患者,这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总会有顺流与逆流。这在许多人眼中非常可怕,它一旦猖狂起来,就能击溃人的斗志,让人彻底崩溃,失去生活的希望。如果失败战胜不了你,而是被你踩在脚下,那么,成功必定属于你。人生的道路曲折而坎坷的,遇到失败是平常不过的事,我们应该时时刻刻拥有一颗坚强、不屈服的心来面对失败,让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生命,生命!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篇20

  这本书是我在8月中旬买的。所以读的时间比较紧凑…况且这本书本身就有点深度。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在网上查过,这本书的推荐率还是很高的!所以决定就买它了!

  一本挺厚的书…现在终于看完了。《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米兰?昆德拉的代表作,也是一部意象繁复的书。这本书比较趋向于成人化,但我觉得高中生也值得一读!但是要做好重读的准备…

  有人对我说:这样一本小说,不仅难懂,而且读来让人饱受思想上的折磨。如果没有准备好受难,就不要打开它。打开也毫无意义。不如省下时间去读一些流行的通俗小说,或许还可以从中看到一些花花草草。一开始我还不相信,但当我读了之后,真真正正地感受到了思想的折磨…文章的内容并不难懂,难以理解的是作者无处不在的议论!很痛苦…真的好难读懂。

  文章涉及到很多历史性的人物、剧作…比如作者从“永劫回归”的话题谈到十四世纪非洲部落之间的战争,谈到法国大革命,谈到人们对的仇恨的消解,谈到断头台。其中最核心的一句话是:“曾经一次性消失了的生活,像影子一样没有分量,也就永远消失不复回归了。无论它是否恐怖,是否美丽,是否崇高,它的恐怖、崇高以及美丽都预先已经死去,没有任何意义。”“轻”这一字无疑是文章的文眼。说到“轻”,让我想到一个故事。就是有位国王要他的手下比赛,看谁是大力士。比赛的内容就是谁能将一根鸡毛扔过墙。很多人都是以失败告终的。然而有一位大臣非常地聪明,他将整只鸡扔过了墙,然后对国王说,我能将整只鸡扔过墙,何况是鸡身上的鸡毛呢?!没错,最后是他赢了。靠的是他的智慧!“轻”之让人不能承受,答案居然如此简单。看来,我们以前的迷惑完全来源于对常识的漠视,以及对“轻”和“重”根深蒂固的偏见。有时,轻,真的让人无法承受。像一只鸡毛,你很难凭借力气将它扔过高墙。

  习惯上,经验上,想象中,我们都会认为“重”让人无法承受,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到了昆德拉这里,我们忽然听到“轻”让人无法承受。昆德拉真是不走寻常路噢~

  一开始,还没读这本书的是时候,看书名…好深奥…难以理解。

  读完这本书,虽然有的还是不明白,但是大致有个轮廓。昆德拉揭示了人类生命中不能承受的轻,但他和我们一样,无力解决这个问题。因为“永劫回归”是不可能的。民族历史、个人生命都只有一次性,没有初排,没有草稿,选择也就变得毫无意义。我们不选择媚俗,又能选择什么呢?安知抗击媚俗的决心和勇气不是另一种更大的媚俗?一个生活在地球上的人怎么可能避免媚俗呢?如果媚俗不可避免,那么所有“沉重而艰难的决心”不都是轻若鸿毛吗?

  这又是一种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昆德拉由此对生命的终极意义表示了怀疑,而那是我们的前人认为理所当然而又坚信不疑的。我们无可选择又必须选择,我们反对媚俗又时时刻刻都在媚俗…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篇21

  一个伟大的人有两颗心:一颗心流血,一颗心宽容。正如用爱倾听,方能创造出美好的境界。

  有时我们换种好的角度去理解他人,或许能就可以领悟到一些与众不同的地方。正如文中的作者,一开始十分厌恶下岗夫妇的摩托车声,“突突突”的响声他觉得就像哮喘病人的咳嗽,让他揪心的难受;同时也很讨厌楼上女孩练习的箫声,呜呜咽咽,如鬼哭狼嚎般的噪音让作者快被楼上楼下的声音折腾疯了。几经考虑,他决定搬家。就在他去过认为有个安静住所的朋友家之后,他了解自己改变些什么:在朋友家隔壁,有一个又聋又哑的弃婴在牙牙学语,总觉得声音刺耳,令人格外不舒服,但转念一想:又聋又哑还能坚持学讲话,这是个奇迹!更何况,如果没有隔壁夫妇的好心帮助、努力辅导,这个婴儿的一生又将何去何从?谁又愿意这样白受“噪音”干扰?在婴儿说出那声充满力量的“妈妈”,就已经证明了他们的努力没有白费,这声音十分悦耳动听。原来用爱倾听,会有不一样的感受。从那之后,作者用爱去听楼下下岗夫妇的摩托车声,会觉得为他们欣慰,他们又多了一份收入:作者用爱去听楼上女孩练习时的箫声,竟能听出她萧技的进步。正是爱心的力量,让这些所谓的噪音换了一种模式,都有了它的闪光点。

  爱是理解的别名。其实每个人都会有作者相似的经历,而我也是“同病相怜”。我的邻居是这样一家子:以一对夫妇、一个未满1岁的婴儿和一位和蔼的奶奶。也像文中那样,他们也在教孩子认字,可毕竟还小,也只是嘟噜几句,听不清讲的是什么,但却“字字铿锵”,声音便传到了我的书房,如果现在正在思考一道问题,很可能思路就被打断了,起初我也不耐烦,谁受得了整天又哭又闹的声音呢?直到那次她叫出了“奶奶”,很努力的说出来时,他们全家都欣慰的笑了,听,那孩子也跟着“咯咯”笑起来,是那么天真明朗。一阵阵传入我的耳帘,脑海里映现出那一家子其乐融融的景象,我也被这种欢快的气氛深深感染了。之后,只要那孩子笑了,我也会不禁嘴角上扬,心头一阵暖意。人生是花,而爱是花蜜,更加沁人心脾。上帝给予了我们耳朵,是让我们去欣赏世间的种.种声音,虽然会有杂音,但每种声音都有传播的理由,与其抱怨它的不是,倒不如试着接受,用爱去感化这种声音,换种角度去发现它的闪光点。或许,你会恍然大悟,原来声音也有如此般的魔力。爱像天使,让人永远活在美好,用爱去包容一切,所有苦恼会化为乌有,用爱去倾听生命,每一天都会春光明媚。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篇22

  初读该书是在高三,在人人自危,奔赴高考无暇旁顾的高三,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触动。不是因为异国情味,不是因为大量的性描写,而是当时的我,16岁青年,背负着父母的期望,朋友间的承诺,跨过高考这座桥就有无限可能,尽管会迷茫但依旧信心满满的我,无法理解这份“生命之轻”究竟是什么。生命是多么沉重啊,即使只有16岁,我也满心疲惫得感慨。

  而我花了整整一个月才意识到这个“轻”是虚无。

  生命本身毫无意义,不值得怜悯,可被强权被集体被一切非生命名义以任何形式被碾压,然后消失无迹。而个体,在存在的每个时刻都在竭力摆脱这种加害生命的形式,背负各种以便自己不至于轻的无踪无迹。

  时隔三四年后,又重读这本书,远没有当初的震撼,反而能退一步审视它。

  弗洛伊德的学说中认为“性”是一切欲望的根源。诚然,你对任何事物的追求都可以说是在体验着高潮的快感。而这种快感只是大脑里的一种化学物质,它形成、消失,留给你的不是退潮后的温柔沙滩,而是你的满心失望。

  托马斯和特蕾莎都有其各自失望的东西。

  托马斯他惶恐于婚姻,惶恐于那个“不慎之夜”的产物—他的儿子,惶恐于自己必须扮演父亲、丈夫、儿子的角色。于是他一并摆脱,成为一个没有伦理束缚的地位较高的成年男性,他随心所欲的享受着自己的“性友谊”。他热爱自己的工作,享受手术刀划过皮肤的快感,就如同他热衷与各种女人上床。揭示她们最隐秘的地方来满足自己无限探索的好奇心。

  但是因为他的六次偶然,偶然的遇到特蕾莎,爱上她。因特蕾莎,他在祖国受外强凌辱时逃离它,又重返它,失去医生这份职业,成为一个擦窗工。所有的这一切是他做出考虑,是他生命中的“es muss sein”非如此不可。但这不是一系列的偶然吗?他最终听从特蕾莎的请求,躲到乡下,没有女人,没有无休无止的偷情。在特蕾莎终于意识到他的衰老时,她表达了歉意。从读者的角度,甚至托马斯自己也认为是特蕾莎改变、甚至可以说是摧毁了他的生活。但他表示他很快乐,很喜欢现在的生活。我可以想象他的满足,当与命运做无数次抵抗极尽智力接受挑战后,他放下了这些,没有什么必须不可的“使命”,他安心于生活,安心于生活本身,老婆、狗、生活、自由。而在他难受、失望、胃疼的时候,他是如何评价自己的一生,他也许不会评价。因为他始终有特蕾莎。

  特蕾莎的忠诚是维系他们爱情的不平等支柱,尤其是托马斯是如此的滥交。所以似乎本书中最该同情的角色就是这个可怜的女人。她竭尽全力的想摆脱自己往日的生活,脱离由母亲、小酒吧所代表的肮脏、低下、无耻、不加掩饰的生活。她抓住命运的契机,以为可以摆脱。但她却悲哀得发现,她依旧与别人一样,托马斯的滥交使得她的身体毫无独特之处。于是她埋头工作,她尝试与陌生人做爱,她劝说托马斯到乡下。当她终于独享托马斯的时候,她却意识到自己爱卡列宁(狗)超过托马斯。

  最终托马斯与特蕾莎一起摔下山崖,不管结局如何,他们始终在一起。即使作者在对这两人的爱情保卫战中始终扮演着冷酷法官的角色,冷酷近于残忍得揭露他们的虚伪,世上男女以爱之名掩饰其懦弱。

  而整本书最勇敢的人或许就是萨比娜。如果说托马斯与特蕾莎的结局尚有安慰之处,那么萨比娜则依旧毫无归属可言,她依旧游荡在自己的背叛之路上,而令她想念的男人——弗兰茨,则怀着对她的精神之爱死在了越南。

  故事结束,那么“生命之轻”为什么不能承受?

  每个女人都渴望一个男人的身体压在自己身上。“最重的负担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接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但于特蕾莎而言,托马斯的肉体毫无重量,因为他同太多然做爱;对萨比娜而言,弗兰茨的身体毫无重量,因为他是一个未断乳的婴儿。

  男人使女人幻灭,也最终导致自身的幻灭。托马斯搬到乡下,停止做爱;而弗兰茨在临死之际终于意识到自己应当守护女大学生,尽管他可笑得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再也无法保护任何女人。

  男人与女人的共同幻灭,在于当下社会的毫无归属,如想归属必须媚俗。有人自觉地抵抗着媚俗,而有人不自觉地向世界媚俗。前者厌恶后者但自己也有媚俗之处,后者则是单纯得迷恋前者,比如说萨比娜与弗兰茨。

  而活在当下,我们如何媚俗;活在当下,自我如何存在。

  如果将人生定义为虚无。那么媚俗也就毫无意义可言,可是托马斯与萨比娜却依旧活在自己不媚俗的境界中,反叛、抵抗拒绝;萨比娜是叛离的代表,托马斯是媚俗的魔鬼,他们不自觉地极力保持着自身的独特性。而弗兰茨、特蕾莎则是在大社会环境中,在动荡不安的世界格局中,短暂幻灭的当下,他们媚俗、联系世界、渴望归属,可他们呢难道没有想反叛吗?

  弗兰茨起初不允许自己伤害妻子,但他后来意识到自己的这种幻想(即妻子身上的那个女人)是错误的,于是他抛弃了妻子。而萨比娜无法忍受不背叛,于是她叛离了弗兰茨。托马斯无法承受他失去特蕾莎,于是他一直追随她。而特蕾莎无法忍受什么?她是弱者,也许她无法忍受底层、低下,而实际上“出人头地”后的她却无限渴望落回底层,而且她惊恐的发现整个布拉格都在变得丑陋。

  自由就是这种不稳定的状态。这四个人物都在追求自由,所以自身都处在晃荡的危险中,这种危险由作者探究、塑造、展现给读者。

  作为读者,我看到了。

  看到了人类、看到了爱情里的互相背叛,看到强权入侵、大一统、口号、集权、商业化、嘈杂、秘密监视、无知、懦弱,道德沦丧是非颠倒荒谬可笑。看到了人在生活中的渺小,无能为力可怜可悲。

  我所看到的在当下这个社会真实存在,生活毫无意义,荒谬可笑。人类并不能掌控自己的生活,自由是个甚至说是达不到的状态。

  但实际上,我又觉得我们将自身的失望、怨怼转移到了别人身上。人们放弃拯救自己,而将希望寄托到别人身上。

  渴望通过做爱,性高潮这一绝对快感,与别人建立联系,彼此合二为一,找到归属。但托马斯却是这一渴望的对立面。

  现代与性有关的小说非常多,我觉得就是作家也在反应这一事实——即即使陷入深爱,彼此身体纠缠,依旧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马克思曾说过“重要的不是发现问题,而是解决问题。”作家借这些特写鲜明的人物向我们展示呈现。而更重要的是,我们自身应当如何选择该过怎样的生活。

  “一次不算数”可生活确确实实只有一次。当下的世界短暂幻灭,毫无意义,可你有不能否认此刻自己强烈的存在感。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困境。自身的虚无导致人们脱离大地轻如鸿毛。

  最后的结局是特蕾莎与托马斯一起死去,我相信这是种安慰。而文中提到“卡列宁曾产下两只羊角面包和抑制蜜蜂”而觉得羊角面包是托马斯和特蕾莎,蜜蜂或许是他们终于平静长久的爱情。

  16岁初读时震撼。20岁再读,竟有些宽慰。

  生命有不能承受的轻,而我们依旧活到下一秒。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篇23

  存在之轻与存在之重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昆德拉小说中最为读者熟悉,为作家赢得声誉最多的一部小说,80年代在中国出版至今,一直被翻译成《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直到前几年才有了现在的这个书名,虽然只是一个语序的变化,却使得书名和主题更为贴近。然而即使是改动后的译名,仍然弱化了原名的玄意。昆德拉在一次访谈中说:“许多朋友劝我放弃《不能承受的存在之轻》(《theunbearable lightness ofbeing》)这个书名,难道我就不能至少删去“存在”(being)一词吗?译者在碰到这个词时,都倾向于用更朴实些的表达予以替换:‘生存’(existence),‘生活’(life),‘状况’(condition)等等。“存在并非一个具体物,因此,昆德拉认为,哈姆雷特说的”tobe or not tobe”绝非“活着,还是死去”的问题,而是一个形而上的追问。所以,《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所要探讨的实质上是“不能承受的存在之轻”。

  尼采认为,我们的世界是“永恒轮回”的。我们生命的每一秒都由无数次的重复。我们的生活是能够被预演的,有朝一日,我们的生活会按照我们经历过的方式再现,而前者中反复还将无限重复下去。如果世界果真如此,我们就会向耶稣一样被钉在永恒色十字架上,无法承受的重负将会沉沉的压在每一个人的身上。然而,这个世界存在的基础恰恰是轮回的不存在,生活无法预演,我们既不能把它与我们以前的生活相比较,也无法使他完美之后再来度过,生命之流只能在偶然性的大地上泛滥,人们肆意的生活,获得了漂浮在半空中的快感,可是,重就真的悲惨,轻就真的美丽吗?

  托马斯正是这一问题的代询人。他是一个离异多年的外科医生,拥有众多的情人,生活风流而快活。然而特里莎的闯入打破了他的自由,托马斯一直在爱恋特里莎和追求自由之间徘徊选择。特雷莎之于他,既非情人,也非妻子,而是一个“被放在树脂深覆的篮子里,顺水漂到他的床第之岸的婴儿。离婚以后的托马斯是愉快自在的,婚姻对他来说是一种责任的束缚,阻碍了他体会生命的快感,在无数的”性友谊“中,他获得了美好的生命之轻。特雷莎无疑是这种生活的终结者,她紧紧握住托马斯的手使他感到了久违的生命的责任并体会到了其中的美好,可是他又不愿意放弃多年来的“自由”。对于托马斯来说,独居还是与特雷莎结合,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爱情问题,而是关涉到他对存在的可能性的理解。一向轻松的他在六个偶然事件的推动下,选择了“非如此不可”。

  七年之后特雷莎的出走,将托马斯重又置于自由之身,使其身上的重负突然间释放,甚至感到悲伤过后的美好,托马斯嗅到了温馨的生命之轻。可是,随之而来的沉重却将他彻底击倒,他已经学会了感受别人的痛苦,他终于明白,自己再也不可能回到从前虚无缥缈的生命了。他回到了布拉格,追回了特雷莎,也追回了存在的重量。

  如果说托马斯不断地在轻与重之间游走抉择,特雷莎也尝试着去接受托马斯的存在哲学。当她无法忍受托马斯有一次在肉体上的背叛,她开始了向轻的试探,和一个工程师发生了关系,可是这次行为只给她带来了更深的痛苦,更重的负担,认真是特雷莎的行为方式,认真让她陷入痛苦的绝境,虽然她努力从行为到精神上向自己的爱人托马斯靠近,然而她最终还是失败了,她永远背负沉重的负担,而这沉重恰恰也是对托马斯的一种吸引。

  轻重选择的对立与两难,构成了人类的一个基本存在境况,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可以在这个哲学命题上找到印证,它与善恶无关,究竟是选择青海是选择重,昆德拉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他只是提出了这个问题并给与了阐释。在一个极限悖缪的时代,轻与重的界限是模糊不清的,甚至是不存在的,追求意义,选择承担,并不一定就能收到预期的沉重感,反而常常导致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但是,这轻松之中不也包含着生命的沉重吗?

  灵与肉的冲突

  肉体与灵魂,使人类得以存在的两种基本形式,人类总是理想化地希望自己的灵肉统一,以把握一个更为真实可感的自我,然而,昆德拉却以一个特定的性爱情境,揭示出灵与肉的分离,使人类再次陷入对自我的无把握之中。

  托马斯与特里莎彼此相爱,可是看待灵与肉的态度却不一样:托马斯认为,爱情与性是互不相干的,爱情不会使人产生性交的欲望,却会引起同眠共枕的欲望。在他看来,使爱从属于性,是造物主最稀奇古怪的主意。灵与肉在托马斯身上自觉的分离着,他一边深爱着特丽莎,一边又和不同的女人做爱,他在爱情上是忠贞的,在行为上却是放荡的。

  特雷莎则要求灵与肉绝对的统一。特雷莎有一个外表美丽而内心粗俗的母亲,她一直在向特雷莎灌输一个观念,特雷莎你与其他人没有区别,你和其他人的身体都是一样的,你没有什么好隐藏的。特雷莎的母亲在光天化日之下裸露着在房间里行走,这令特雷莎感到羞愧和恼怒。特雷莎的一生,就是在于这种观念抗争,她认为人与人是不一样的,灵魂决定了这种个性,否定了肉体的差异,也就否定了灵魂的差异。她带着这种抗争,来到了托马斯身边,寻求救赎,她向他表明她是独一无二的,可是托马斯却把它混入了其他的女人,对她们的身体施以同样的爱抚,把她又扔回了原来的世界。特雷莎的“嫉妒”成为她沉重的痛苦,直到死才得以摆脱,而这种痛苦正源于特雷莎对灵与肉绝对的要求。

  灵与肉的冲突显示了人类对把握自我的无能为力,作为人存在的一个基本范畴,它突出了人类自身的生存悖论,即人不愿再灵肉分离中生活,却只能以灵肉的妥协与调和谋得现实的安适。昆德拉借此对现代社会所导致的人行分裂和异化进行了批判。

  政治与媚俗

  “媚俗”(kithcs)是昆德拉作品中的响词,在一次与作家埃尔格雷勃里的谈话中,昆德拉将“kithcs”阐释为“已讲过一千次的美”,“意味着故作多情的集体谎言”,在昆德拉的笔下,媚俗已并非对每一类任何某个特定情景的描绘,也并非仅仅限于艺术,它已成了政治,社会,文化的一个基本特征,成了人类共同生存状态的一个指称。

  西方批评家普遍认为,媚俗之于昆德拉,已经不单单是一个道德概念,而是一个审美范畴。昆德拉认为媚俗起源于“无条件认可生存”的美学理想。媚俗的人,指定人类生存中一个基本不能接受的范围,并排斥来自这个范围内的一切比如大粪(shit),这个每天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生理现象,却被很多人有意地回避,人们避免谈论它以及和它有关的一切。《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第六章《伟大的进军》就是一篇讨伐媚俗的檄文,它的理论首先是从“粪便”开始的,昆德拉举了斯大林之子雅可夫的例子,雅可夫在二战期间被德国人俘虏,和一群英国军官关在一起,共用一个厕所。英国人不满他将厕所搞得又臭又乱,诉诸于集中营的德国军官。然而,德国长官拒绝讨论粪便的问题,雅可夫备感羞辱,以扑向电网的自戕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抗议。在昆德拉看来,人对粪便的厌恶正是一种基本的媚俗。媚俗是人类生存的一个基本情景,它无处不在,不同的媚俗有着不同的内在含义和批判向度,若果说美学媚俗意指英和伤感类作品的低级艺术情趣,那么政治媚俗则只对既定秩序和既定思想的盲从,文化媚俗则指对多数的,流动的,大众的价值观念的认同,人类学媚俗则指人类在无条件的认同生命存在的前提下表现出的乐观盲从和拒绝思考的态度。“媚俗是存在于忘却间的中途停歇站”,因为媚俗,生命在本真与非本真之间徘徊不定,人的自由存在成了值得怀疑的东西,事物失去最初的一面,流向难以把握的虚空。

  政治,是昆德拉小说中人物的基本生存背景。政治媚俗,则又是昆德拉批判的一个重点,他自己亲身经历的政治迫害使他对这个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昆德拉说:“政治并不产生媚俗,但它需要媚俗。任何动乱都以媚俗,以迷惑他人的愿望为基础。”《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美国参议院对孩子的微笑与布拉格广场检阅台上当权者面对游行者的挥手都是媚俗。“媚俗是所有政客的美学理想,也是所有政客党派和政治活动的美学理想。”

  托马斯和其情人萨宾娜都是媚俗的自觉抵制者。托马斯,一个用外科手术的思维来对待人生的一生,他的生存目的就是要反抗从众。对于托马斯来说,真正的困难不是抵制那个“非如此不可”,托马斯逃离了第一次婚姻,逃离处于专制统治下的祖国,都说明了这一点,真正难的是抵抗本身,在媚俗的集权统治王国里,左右的答案都是预先给定的,对任何问题都有效。心灵的专政即是最高统治,所以昆德拉又说,媚俗的死敌是“爱提问题的人”,一个问题就像一把刀,会划破舞台的布景,让我们看到藏在背后的东西。同时,媚俗也极有可能成为一个陷阱,对媚俗的抵抗也可能成为媚俗的一部分。对于托马斯来说,当在呼吁当局释放政治犯的生命上千字也称为“非如此不可”的事情的时候,抵抗本身也成了一种媚俗;对于萨宾娜来说,当她的绘画被宣传为不好作品时,她便深深感到了西方世界对她处于深重集权灾难中的祖国的怜悯,然而这种怜悯也是一种媚俗,一场西方建立在“博爱”基础上的政治秀。于是,在众人“同情”的目光中,萨宾娜愤然离场。

  而一直爱慕者萨宾娜的法国教授弗兰茨,则是昆德拉所要批判的媚俗的集中代表。弗兰茨是一个乐观的梦想家,20岁时就确立了哲学教授生涯,但它并不满足于学者的窒息生活,他“渴望与人们交往,肩并肩地步行,渴望与他们一起呼叫”,他充满激情,喜欢旅行,也爱同众人一起上街游行。“我们都需要有人望着我们”,他毫不犹豫地参加了声援柬埔寨的“伟大进军”。弗兰茨活在他人的目光里,她急于向情人,向公众,向内心中的另一个自我显示生存的意义,期待获得外界的赞许。他的价值认同,不是建立在对价值本身的追求上,而是为他人而活,最后当他在曼谷街头一场无谓而偶然的斗殴中死去时,他的死不但没有产生悲剧意义,反而具有了某种讽刺的意味,是一个媚俗者的终结。在弗兰茨身上,我们看到了人的有限性,人的自我失落与价值的扭曲,而这一切,正是人的媚俗可能性的一种反映。

  和许多小说家不同,昆德拉的小说直指现代社会人类生存的困境——以怎样的方式存在?托马斯,特里莎,萨宾娜以及弗兰茨都只是以不同方式存在的个体,昆德拉只提出问题,不回答问题,在无法重演的过去和无法预定的未来,我们只能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进,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价值光亮。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篇24

  听,生命拔节的声音又响起了。他是那么清脆悠扬,却又婉约惆怅。而我,就在这一声声脆响中成长。

  幼时——欢乐之音

  在那个“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的季节,我们一起来到山间。清晨的露珠伏在绿叶上。阳光洒向大地,露珠也变得有几分晶莹,一阵阵微风拂过,露水从叶间悄悄滑落,滴在你我的额头——凉悠悠的。你蹦着,跳着,用手抚摸路边的小草。“哥,送你根仙草。”你从路边摘下一缕绿草,但还没等我将这根仙草接下,爸爸就先发话了:“臭丫头,弄根破草来糊弄你哥。”我顿时反映过来,你的脸变得绯红。“有本事就追到我。”你将小草向我扔来,然后转身边跑边说到:“你来追我啊,你来追我啊!”“你给我站住!”我快步向你追去,欢乐,嬉戏之声充满了整个森林。

  这便是幼时,什么也不懂,无忧无虑。

  少时——离别之音

  时光老人的发丝渐渐变白,你渐渐长大,不像以前那么贪玩了,课间也就静静地坐在教室里,颇有了几分淑女的气质。

  “不行,为了你的发展,你必须走!”刚到家,便听到了姑姑对你的呵斥。“我不走!我要留下来。”你的双眸中充满了晶莹的液体,就如当年那山间的露珠,摇摇欲坠。

  晚上,你来到我的房间中。“莹儿,你真的要走么?”我有些难受。你没有做声,默默地点来点头。“到了那边要学会照顾自己,你才小学毕业,英语的口语水平还需要提高。”我小声说到。“哥,妈妈非逼我去美国,我不想走,我舍不得你。”你再也控制不住,哭出声来。“好了,不就是去美国吗?那不是你一直都向往的地方吗?”我轻轻地将你搂入怀中,小声说到。你的哭泣渐渐地消失了。

  那年,你走了,我似乎明白了什么,但又好像什么也没明白……

  此时——思恋之音

  秋来了,风中带着阵阵寒意,中秋的月儿依然是那么圆,窗外无事的东风勾起我阵阵回忆。“梧桐深院锁清秋。”我脱口而出。尽管天空中下着小雨,但天空中却无几抹乌云。“莹儿,你可安好?”我问到。月儿悄悄躲进了那仅有的几抹乌云中。我默默地坐着。不知道是秋雨碎了我的梦,还是我融入了凄苦的秋。

  此时,我明白了,现在能做的,不只有回忆,还要有努力,只有努力才能重逢……

  到那时,我们便可以又一起倾听那生命拔节的欢乐之音。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篇25

  今天,我们学习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我心潮起伏。那绝境求生的飞蛾、那不屈向上的小瓜苗,它们都在用行动无声地告诉我们:它们是多么珍惜生命、热爱生命啊!更何况人类呢?

  飞蛾虽然早已知道自己逃不出人类的手掌心,但是它一点儿也没有放弃一丝一毫的希望,努力求生;虽然那一截小瓜苗生活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但它依然昂然挺立,茁壮生长。

  在老师给我们看了杏林子的资料后,我感慨万分。原来她12岁时就患上了“类风湿性关节炎”,头不能转、手不能抬、脚不能走。可是它依然乐观地面对人生,忍着病痛,写下了数以百计的文章,身残志坚。更震撼人心的是,她竟把稿费都捐献给了“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刹那间,我深深地懂得了,生命是什么:是奋斗!是奉献!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篇26

  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其最受欢迎的作品。作为一部小说,其主体讲述了几对男女间的故事。然而精彩并不在于此,故事中不断地穿插有富于哲学意味的话,而其哲学精神更是贯穿于作品全部,为作品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大抵也是这部作品广受好评的原因之一。

  “曾经一次性消失了的生活,象影子一样没有分量,也就永远消失不复回归了。无论它是否恐依,是否美丽,是否崇高,它的恐怖、崇高以及美丽都预先已经死去,没有任何意义。它象十四世纪非洲部落之间的某次战争,某次未能改变世界命运的战争,哪伯有十万黑人在残酷的磨难中灭绝,我们也无须对此过分在意。”

  小说的开头,并不急于为读者描绘出一幅场景,接着引出主人公的出现,而是为我们讲述了一个令尼采和哲学家们感到困惘的概念——众劫回归。“想想我们经历过的事情吧,想想它们重演如昨,甚至重演本身无休无止地重演下去!这癫狂的幻念意味着什么?”

  而实际上“众劫回归”只是一种想象。如果它真的存在,在作者看来,那“原罪说”无疑会使人人的生命变得无比沉重:耶稣不断地被钉在十字架上,不断地为我们受苦,而我们也因于此背负着更大的罪恶。说起来,这很容易让人想到古希腊罗马神话故事中的普罗米修斯,这位创造出人类,教人类盖房子,教人类观察日月星辰,分辨四季计算时间,教人类饲养牲畜来为自己服务,更为人类带来火种的神,却因自己对人类的好惹怒了宙斯,被宙斯派人押到中亚细亚斯库提亚荒山野岭,用永远不能开启的铁链锁在高加索山岩的峭壁上。宙斯还派了一只鹰不断地叼食普罗米修斯的肝脏,又让他的肝脏不断地愈合。这便可以说是对“众劫回归”的最早的想象。由此看来,“众劫回归的确是沉重的.。

  正因为“众劫回归”的不存在,我们才能试图用我们只出现一次的生命作为辉煌与之抗衡。

  也正是因为“众劫回归”的不存在,一切事物只是一次性的,瞬时的,我们才会更易于被其缓解环境所麻痹,我们生命中曾经犯下的罪恶,都被我们预先的原谅了。

  那么,选择轻,还是重呢?主人公托马斯成为这一问题的代询者。

  离异的托马斯是一名外科医生,个人生活放荡不羁,与多个女人保持着“性友谊”的关系。直到特丽莎出现,事态才有所变化。这个既非妻子,也不是情人的女人,在托马斯看来只不过是“被放在树脂涂覆的草筐里的孩子,顺水漂来他的床榻之岸。”然而这个女人却让他迷茫,迷茫着是要继续“努力创造着一种没有任何女人提着箱子走进来的生活”还是与之结合。

  选择前者,就选择了轻,也选择了托马斯可以自视为辉煌的东西;而选择后者,则意味着他要和特丽莎在一起过一辈子,日子就将不断地重复,无疑,这一选择将是重的。

  托马斯也试图挣脱那日益附于他身上的沉重。在娶了特丽莎之后(虽然是为了减轻她的痛苦才结婚的),托马斯还是出轨了。七年之后特丽莎的出走,将托马斯重新置于自由,让他再一次感受到生命之轻。可是,随之而来的沉重却将他击垮,他已经学会感受他人的痛苦,他终于明白,他再也无法回到从前虚无缥缈的生命了。而另一方面,特丽莎也不想给托马斯施加过多的负担,她明白托马斯要真的对她不忠的话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当这一切真实发生的时候,特丽莎才发现,她没有足够的勇气来面对这个世界。于是她也尝试着走向轻,去背叛托马斯,但实际这却让她背负上更为沉重的负担。特丽莎太过认真,认真是她的行为方式,这也让她最终失败,只能选择永远的重。

  当我们试图用人生的全部辉煌,即所谓的轻去抗衡重的时候,我们真的能够成功吗?

  肉体与灵魂,是人类以存在的两种基本形式。人类总是理想化地希望自己的灵肉统一,以把握一个更为真实可感的自我,然而,昆德拉却以一个特定的性爱情境,揭示出灵与肉的分离,使人类再次陷入对自我的无把握中。

  在托马斯看来,灵与肉是可以割离的。在发明“性友谊”之初,托马斯就告诉情人们,唯一能使双方快乐的关系与多愁善感无缘,双方都不要对对方的生活和自由有什么要求。最后他还得出结论,同女人爱爱和同女人睡觉是两种互不相关的感情,岂止不同,简直对立。爱情不会使人产生性交的欲望(即对无数女人的激望),却会引起同眠共寝的欲求(只限于对一个女人的欲求)。

  而特丽莎则追求灵与肉的统一,她无法忍受丈夫的不忠,这让她陷入了永久的痛苦,直至死才得以解脱。托马斯和特丽莎之间的冲突,至少存在灵与肉的冲突。那么,是选择灵,还是肉呢?

  何所谓媚俗?小说中《伟大的进军》就是专门讨论媚俗的。它首先从“粪便”开始,并列举了斯大林之子雅可夫的例子。在作者看来,德国长官拒绝讨论粪便的问题本身就是一种媚俗。媚俗是人类生存的基本场景,而试图去躲避它仅因为它带有被人赋予的并不光彩的成分是极其不正确的。

  那么能否理解特丽莎的行为也是一种媚俗呢?特丽莎不喜欢母亲在家中光着身子走来走去,也不喜欢自己在洗澡的时候继父突然闯进浴室来,这在她成年后也留下了很深的阴影。有一次她拿着自己的摄影作品去投稿的时候,另一个妇女也是拿着一堆裸体人像的照片。或许昆德拉是借这个妇女之口对特丽莎进行讽刺,她说:“裸体可没有错。”“这些都是正常的。一切正常的东西都是美的。”

  按照这样的逻辑,我想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都不能理解,因为如此来讲,我们自己也是媚俗的了。然而我们真是媚俗的吗?还是我们怯于承认罢了。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个书名,英文版是“TheUnbearableLightnessofBeing”,有人对“Being”这个词也生发出疑问,因为作为“存在”,“Being”这个词完全可以替换成“Existence”、“Life”等,但作者终究没有那样做。这或许也是受到《哈姆雷特》的影响,在这里,“Being”已经不单单是指活着,而是针对生活中生发出的各种问题作出的抉择。

  有人说,看米兰昆德拉的作品,里面的细节都是精心铺设的。我留意到,托马斯为了给特丽莎解闷,特意给她找了只小狗卡列宁解闷。陪伴了特丽莎十年的卡列宁,最终也将离她而去,只是,看似还可以守在主人身边更长的日子,却因为癌症让卡列宁不得不和特丽莎提前说再见。

  在卡列宁弥留于这个世界之际,特丽莎和托马斯都在犹豫要不要对它施行安乐死。如果狗也能听懂人的话,能有自己的思想的话,将这一抉择交给它,恐怕就不会让特丽莎和托马斯为难。可是这一切只是想象,卡列宁是否要早一点离开,主动权不在它本身,而在于托马斯和特丽莎。出于私心,特丽莎必然是希望卡列宁能多陪伴她一些时日的,可是对受病魔折磨着的卡列宁而言,早一点死去或许是一种解脱。最后托马斯,打破了这种僵化不愿改变的局面,他到底还是为卡列宁施行了安乐死。

  昆德拉对这一部分的描写也是十分细致的,仿佛是为了更好的让读者感受到特丽莎与托马斯的为难。这并非是“非如此不可”,所以究竟选择轻或重,灵或肉,政治还是媚俗,存在还是灭亡,beingornottobeing,昆德拉到了最后也没有明确表示该怎样做。虽然如此,倒也不是无迹可寻,或许小说是为我们暗示了究竟该怎样选择的,只是这光芒过于幽暗,对于未来,还需要我们自己做出抉择。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篇27

  人的生命从自己的哭声开始,在别人的泪水中结束。

  生命是脆弱的,如在我们身边的小生命。小时候,我们或许喜欢用笔尖挑弄在书上运动的小动物,直至小生命不再动摇了,才停止了挥霍。然而,生命被夺取的小动物默默承受着痛苦;生命却如此脆弱。

  生命是坚强的,在逆境中不放弃生的希望,抓紧生命拥有的时光,努力坚强地活下去。也许偶尔会掉眼泪,但哭过之后就会变得坚强起来,在心里默默告诉自己:不要再哭了,坚强起来,生活一样要继续!病魔来袭,看见这坚定的生命,转身就走了,哪来的勇气去摧残这生命呢?

  生命是幸福,失去生命是空虚的痛苦。新生的婴儿是父母牵着手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哭声带来了喜悦;对于父母来说,这是的幸福。宝宝很小,总让人感到要保护她,似乎充满了魅力一样。但相反,平时生活在一起的亲人,突然躺着再也不起来了。家里突然空出一个座位,一双筷子,一个碗。心里的空虚却无法填补,因为失去的是内心无法替代的人啊!惆怅,难过,可生命就是这样随着时间悄无声息地溜走了。走了,再也不回来了。别哭,生命面临枯萎是抓不住的。

  人的生命如花。当自己还是一颗埋在土中的种子时,只能等待水滴孕育生命;就像我们的母亲一样。当种子渐渐长芽的时候,嫩绿的视觉视正是生命!那是新生,最惊喜的一瞬间。你看,土地上一颗小芽探头出来的时候,稚嫩清新。当小芽慢慢长成花的时候,证明花朵在努力地盛放。在延伸着生命的意义,为人们带来芬芳,带来美好的心情,这是花的生命中最重要的时期。

  当花朵渐渐被秋天染黄的时候,花的生命渐渐枯萎了;并没有遗憾,因为它慷慨地接受了这个不能左右的事实。也许在那时候、花朵会悄悄落泪吧……种子发芽,芽长花,这些生命犹在的过程。如果我们去践踏花朵,花生存的意义就因此小时,对于花来说,将成为永生的遗憾,何况是我们人类呢?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篇28

  生命是个奇迹,一天我正在房间里写作业,突然一只蜻蜓飞进了我家的阳台,我立刻把窗户关了起来,之后蜻蜓就不停地撞着玻璃,发出刺耳的响声。我厌烦极了,突然我脑子里浮现出了一个坏念头:想试图去抓住它。一连几次都没有成功,我恼羞成怒,随手拿起一本书拍中了它,蜻蜓掉到了我的书桌上,我把它那瓶子关了起来。正当我高兴时,看到瓶子里蜻蜓不停地挣扎,又看了看窗外其他蜻蜓在空中自由自在地飞翔。这瓶子里奄奄一息的蜻蜓,真是太可怜了!

  再看了看手中的这本书(《倾听生命》),我想到了一篇文章,作者坐在圆木上吃三明治,一只蜜蜂打扰了他的闲暇心情。作者三番两次打倒蜜蜂,可是蜜蜂并没有放弃,而是顽强的一次又一次飞回作者身边,最后一次,作者实在是抑制不住自己的心情,把蜜蜂踩进了沙土里。几分钟之后,蜜蜂又从沙土里艰难地钻了出来,当它感到自己已经恢复了力量,试着飞了三英寸远,第二次飞出了六英寸远,最后撞在一个小土堆上,蜜蜂又飞起来了,这次它飞过了几个沙堆,它终于成功了。当时作者心里是多么内疚呀!

  我相信作者也明白一个道理:只要有一次机会就能生存,这是许多天然动植物的本领。生存条件的艰苦和恶劣使它们比人类更为机敏,哪怕只有一次机会,对于它们也已经足够了。这只顽强的蜜蜂让我明白:在遇到困难时,绝不能放弃,要勇敢面对,要知道德谟克利特先生说过迎头搏击才能前进,勇气减轻了命运的打击。以后我也要像这只小蜜蜂学习!

  转过身,那只小蜻蜓就如这只蜜蜂一样,我愧疚地走过去,打开瓶盖,把蜻蜓放了出去,看见它和小伙伴们快乐飞翔的样子,我开心地笑了!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篇29

  “在那永劫回归的世界里,无法承认的责任重荷,沉沉压着我们的每一个行动……如果永劫回归是最沉重的负担,那么我们的生活就能以其全部辉煌的轻松,来与之抗衡。”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一书的开篇,作者就将我们引入了一个“轻”的世界,一个没有存在感的痛苦的空间。在一次没有任何意义的人生旅行中,我们不断妄图证明自己的存在,不断希望得到肯定,不断追求着身心的释放,故事便在这种徘徊挣扎中拉开序幕。

  曾经也写过关于生命重量的文章,但从未有过读完此书后如此深刻的感受。灵与肉,媚俗与反媚俗,现实与反抗,这是昆德拉笔下的轻重世界。众多现实的无奈掩盖了华丽的辞藻,行文流淌间流露出生命的抉择。正是这样一种文笔,才在我的心中涌起了波澜,久久不能平静。不同于其他作品,昆德拉笔下的轻重世界直指现代社会人类生存的困境——以怎样的方式存在?通览整本小说,都找不到一个明确地答案来解答这个问题,只能用个人的一生来回答。托马斯,特蕾莎,萨宾娜以及弗兰茨都只是以不同方式存在的个体,在无法重演的过去和无法预定的未来,只能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进,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价值光亮。

  在这个故事中,四个人物各自的媚俗与反媚俗游戏贯穿始终。主人翁托马斯拒绝媚俗,然而他却生活在媚俗之中,无法也不能逃脱。在六个偶然事件的推动下,他选择了“非如此不可”,也找到了那个可以与他睡觉生活的女人。婚后的他不能克制自己去欣赏别的女人,他在爱情上是忠贞的,在行为上却是放荡的。 打着性与爱是可以分开的旗号掩饰自己生活在媚俗之中的事实。他因为特蕾莎而变得沉重,在经历了爱人离开后短暂的轻浮后,却又因思念而变得更加沉痛。特蕾莎,一个具有独特而又温柔的女子,一向追求灵与肉的合一,但也被迫相信二者的双重性,最后她的肉体也背叛了她的灵魂。弗兰兹爱萨宾娜爱到疯狂,但他们确实不同的两类人,太多的不一样注定他们不能在一起。他追求刺激,最终也死于刺激。如果是背叛和追求刺激就是反媚俗,那么萨宾娜就是个脱离媚俗而独特的存在。从某种层面上来说她才是故事的主角,当特蕾莎,托马斯,弗兰茨,玛丽克洛德,政治家,革命者,都在不断追求着生命之“重”的过程中时,她却用背叛,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在背叛中,她不断抛弃自我,变换角色,将生命之“重”的意义抛在脑后。在不断的背叛后,最终发现她得到的只是一场虚空,是“一切背叛的终极”。她一直朝着相反的方向走着,最终在一片寂寞和恐惧中走向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个世界存在的基础恰恰是轮回的不存在,生活无法预演,我们既不能把它与我们以前的生活相比较,也无法使他完美之后再来度过,生命之流只能在偶然性的大地上泛滥,人们肆意的生活,获得了漂浮在半空中的快感,可是,“重”就真的悲惨,“轻”就真的美丽吗?

  每个人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当人们厌恶自己身上的种.种负担、责任,而深感沉重时,总是向往着如果没有这些重负,生活该是多么轻松快乐、逍遥自在。可是当这些真正消失的瞬间,却又往往无所是从,不知如何是好。感觉自己轻如鸿毛,没有约束,但也没有归宿。人生为何如此无奈,想摆脱种.种生活之 “重”的困扰,但又不能承受摆脱困扰后的失重之“轻”,在这个永劫回归的生命中重复,再重复。

  回望自身,我们也可以看到自己生命中那轻重交织的印痕。有时候会会被琐碎的工作压得喘不过气来,就会一味地想要逃脱,什么都不做。但当我真正放下手中的一切得到了“轻”时,却又沉痛不已。满脑子都是忙不完的工作,和做不完的功课。这种感觉就像是一个贪玩的孩子,作业还没有做完就去玩耍了,其实他的内心比坐在那里完成作业还要痛苦,背着背包玩耍,怎么会放轻松呢?所以,当我意识到自己的颓废时,我选择了继续回到繁忙而又紧张的生活中,虽然这种日子过得有些累、略带疲倦,但是也特别充实。这也许就是痛并快乐着的道理吧。我们的“向上精神”本源于愚昧,我们的“进取心”来自无知,而盲目的进取心又至少给了人生一个“重量”的感觉,使人生似乎有了叫做“意义”和“满足”的东西。而人生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两样很难得到的东西而变得有价值与趣味。

  也曾问过自己,如果时光倒流到某一刻,我会不会重新选择?会不会重新考虑是否要忍受着生命之“重”而不是追寻一时的“轻”。也许在那一刻我会做出了另一种选择。如同主人翁托马斯所说,如果人又两条生命,那么他可以选择一条生命去爱特蕾莎,而另一条不去爱特蕾莎,然后确定哪样的生活才能让他更快乐。然而人生注定是一条一往无前的道路,当我踏上征程时,就没有后悔的余地了,无论走什么路都是一种抉择、一种考验。在选择了a之后,就无法选择b,这是人生游戏的规则,一个谁也不能摆脱的规则。就像朱德庸说过“幸福分成两种,一种是看的见的幸福,一种是看不见的幸福,前者是物质的感观,后者是精神的感受。你选择了何种幸福,就决定了哪一种人生。”

  故事的最后,意外的结局令人发指。托马斯和特丽莎在一片安逸享乐中死于车祸,弗兰兹死于一次戏剧性的游行,而萨宾娜在远离家乡的美国孤独的居住着,只有她寂寞的活着。这几位年轻人“追求”与反“追求”的矛盾,道出了人生本身的荒谬与悖论:每个人都有生活的目的和理由,但每个目的都有本身的空虚,追求爱情时怨恨多于欢乐,追求名誉像水中月镜中花一样遥不可及,追求钱财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透过种.种幻觉,这些人所有追求的一切最终都化为乌有,这与现实却略显矛盾了。我们每天都在追求着,拼搏着,努力着,最后追求的结果却是一场空。那些为着庸俗的目的而挣扎的平庸的生命,为了功名、金钱、娇妻、儿孙,终生忙碌、义无返顾,到头来一切都是虚无,一切都是空幻!那我们何必还要拼命追求生命之重呢?不过话虽如此,生活还是要面向阳光的,最美的不是追求了什么,追求到了什么,而是追求中得到了什么。故事中的每个人物也正是因为追求而美丽,因为那种不求结果的追求而不惜一切代价。事实上,我们仍然在忙碌,仍然在追求,奋斗的脚步永不停止。就像如果不去耕耘,不去播种,再肥的沃土也长不出庄稼;不去奋斗,不去创造,再美的青春也结不出硕果。

  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在于过程,在追求的过程中有了幸福感和满足感,得到了自身的价值。也许,这已经足够了,何必在乎其终极意义上的得与失呢?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再来生加以修正。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

  所以,不管怎样还是要勇敢面对生命之“重”,而不是避“重”就“轻”。相信只有沉重的生活才有质量,凡是我们所经历的,都是我们所能承受的。

  人生就是一个异乡者的旅行,道路各有不同,但这终究不能改变我们证明自己来过的信念,我们希望在这里留下足迹,无论是在媚俗中追求生命之“重”,还是在沉重中追求生命之“轻”,对于人也好,对于世界也好。生命实在是有太多的东西需要我们去努力,只有在激流中拼命挣扎才能够活命。轻与重,徘徊其间,蓦然回首,有几个人能够看清自己走过的路呢?又有几个人能记住沿途的风景呢?

  人生如潮汐,来了,去了;人生如漏斗,得了,失了。路漫漫,极其修远,我愿用毕生经历,在轻重之间求索灿烂的人生。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篇30

  刚刚翻开《倾听生命》时,并没有多大的兴趣。心想:又是什么“哲理书”吧,总说一些泛泛而谈的话,告诉我们一些看不懂也不明白的话。这种书,对我来说只要闭着眼翻翻,编出一大堆废话交给老师就行了。可是,当我读完第一章时,我就被这本书给深深地吸引了。它用各式各样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又一个的道理。而这些道理,可以影响我们一生。

  一 母爱的伟大

  从小,老师、父母告诉我们母爱似水,父爱如山,母爱是伟大的。而我们对这些从小就灌输的道理从来都深信不疑。当我读到《生命的姿势》时,我被深深震撼了。母亲为了给孩子喂奶,一次又一次地将皮肤暴露在零下三四十度的温度下。最终因为体温过低而死,被冻成了一座冰雕。母爱是什么?是母亲为了孩子的生命而不顾自己安危时的毅然。母爱是什么?是那永远保持着喂奶姿势的冰雕。母爱是什么?是那留着爱和生命的甘甜乳汁。当我们不知道该怎样报答母亲的时候,好好感谢这些母爱就足够了。

  二 生命的质量

  生命是伟大的,生命也是脆弱的。査海生,因为对生活的放弃,而选择在25岁生日当天卧轨而死,只留伤心欲绝的老母在家孤守。当他决定自杀是,有没有想过生他养他母亲,有没有想过热爱他的亲人,有没有想过中国将少去一位卓越文采的作家。他的这一举动是自私自利的。他放弃了自己的生命,将前途的光明用一扇厚厚的铁门封住。而他的母亲,最终成了一千古伤心人。保尔说过:“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我们虽然不用将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革命,但至少要好好的,堂堂正正,有作为的活着。

  三彼此地尊重

  如今的社会,最缺少的,便是尊重。而尊重这一词在人生中是占很大分量的。我们渴望得到他人的尊重,而我们则先学会去尊重别人。跟卖菜的妇女聊上几句,为在大雨中等了半个小时的车夫送上一句谢谢。对邮递员的喊声迅速做出回应。这些小小的细节,却对他们的影响是巨大的。试想一下,如果我们是那些卖菜的妇女、车夫和邮递员会感到怎样?尊重就像一条暖流,流在大家的心里,必定有一天,它会流回来的。

  在人生中,我们需要母爱,需要坚强,需要彼此尊重。我们还需要顽强的生命力,对生的渴望,对他人,对祖国的牺牲。人生这杯美酒,需要你慢慢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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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8:4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