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
范文 |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精选29篇)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1读完汪曾祺的《受戒》,我的心竟有一丝颤抖,一些形象化的激动凸起在我的皮肤上,虽然我知道天气并不冷——那是内心的震动造成的。 “是有路的地方,我都要走遍。”初见这样的豪言,我感动了,想到自己仅为刚刚迈出的一小步而沾沾自喜,却空抱着一腔愿望,便在心里暗暗责备自己的浅薄。我不想将自己封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里,我知道自己的天地应该很大,也一定会很大,但立足于此,我却发现自己的双腿并不强壮,就算是心,也没有伟岸到可以俯视天下的地步。那么,我的路在哪里呢?我的方向呢?我不知道,我没有明确的目标,虽然我渴望流浪的洒脱,但我也明白,自己并不会洒脱地自我放逐。但是此时,我确是失去方向了。 故事临近结束,我又看到了“走遍没有路的地方”的言语,我在觉得自己悟性太低的同时,也体味到一丝禅机。走遍有路的地方固然了不起,但那毕竟是是沿袭别人的老路,并不是在创造自己,而走没有路的地方,则完全是在走自己的路,并且用自己的手去打拼、去开创。如果说,走别人的路是在图纸上加深一道划痕的话,那么,走自己的路便是增加一道划痕了,勿用赘言,后者才称得上是真正伟大的选择。 鲁迅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一直引以为箴言。然而,一直以来,我想到的却只有别人是怎样开路的,而自己,只是在做一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此时,我终于感觉到了自己的存在,然而我惶惑了,一直以来只会纵向切苹果的我,面对横向放置的苹果束手无策,即使我知道那里面一定有另一方天地。 《受戒》的故事中,本是仇敌的青年人和头陀共同开辟了“没有路的路”,即使青年人“很快似乎忘记身边有个头陀”,“正如头陀忘记身边有一个带剑的年轻人”,但是起码“丁丁的声音有了和应”。而我,注定只能一个人走,走自己的路,即使唱歌,也只能听到自己的回音。 但是,谁又不是如此呢?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2近来读书颇多,主要以散文为主,也兼读些小说。因为工作和家庭各方面的压力渐长,即使小说也只看了些篇幅不长的。其中汪曾祺先生的《受戒》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 《受戒》我是一口气读完的,如同品了一杯淡淡的清茶,口有余香。总体来说,无论文笔还是故事都写得很美,有点沈从文小说《边城》的感觉。小说里世界仿佛梦里桃源,只是里面人并非为了避世,而是本来就生长在那里,俗世中人有的他们都有,甚至比俗世中人更自由,更快活。 文章采用的是回忆式开头:“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他是十三岁来的。”这与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的开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颇为神似。不知道汪曾祺先生创作此篇时是否受到了这位法国文豪的启发。如果是,那么此作可以说既有中国传统文学作品中的诗情画意,又有西方意识流的不拘一格,堪称是一篇中西合璧的文学佳作。 在《受戒》中,明海的家乡管“出家”叫“当和尚”,感觉就像我们今天去“当老师”、“当记者”、“当编辑”似的。只是一种可以赚钱的职业,并没有太多神圣的味道。而且明海出家是早就计划好了的,因为他家田少,老大、老二、老三就足够种的了,他是老四。于是在他七岁那年,家里人便决定让他当和尚。当和尚也是靠他舅舅的关系。文中说道:“当和尚有很多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哪个庙里都是管饭的。二是可以攒钱,只要学会了放瑜伽焰口,可以按例分到辛苦钱。积攒起来,将来还俗娶亲也可以;不想还俗,买几亩田也可以。”换做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包吃包住,收入不菲,工作不累。”这样好的工作,就连明海自己也觉得在情在理。这是小说的第一部分,也可以说是“受戒”的缘起。 到了小说的第二部分,女主角登场了,文章写道:“到了一个河边,有一只船在等着他们。船上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瘦长瘦长的大伯,船头蹲着一个跟明子差不多的女孩子,在剥一个莲蓬吃。明子和舅舅坐到船里,船就开了。”这个女孩子就是小说中的女主角,这一段描写确实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边城》中那只渡船上的老爷爷与翠翠。也许这篇小说起初就是汪曾祺向其恩师沈从文的敬礼之作吧。 在船上,女孩问明海是要去当和尚吗?明海点头。女孩问明海当和尚要烧戒疤,怕不怕?明海含糊地摇了摇头。女孩又问,你叫什么?明海。在家呢?明子。小明子,我叫小英子!我们是邻居。我家挨着菩提庵。——给你!小英子就把吃剩的半个莲蓬扔给明海,小明子就剥开莲蓬壳,一颗一颗吃起来。这就是小明子与小英子的第一次邂逅。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小女孩的懵懂爱情就此泛起了涟漪。 汪曾祺后来在关于《受戒》的感言中写道:“因为我的老师沈从文要编他的小说集,我又一次比较集中,比较系统的读了他的小说。我认为,他的小说,他的小说里的人物,特别是他笔下的那些农村少女,三三、夭夭、翠翠。是推动我产生小英子这样一个形象的一种很潜在的因素。这一点,是我后来才意识到的。在写作过程中,一点也没有察觉。大概是有关系的。我是沈先生的学生,我曾问过自己:这篇小说像什么?我觉得,有点像《边城》。” 但是我觉得,《受戒》虽然脱胎于《边城》,但却比《边城》更贴近现实的生活,可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边城》里的世界几乎完全是如诗如画的,是脱离了现实世界的另外一个世界,里面无论人物还是景物都是那么唯美。而《受戒》里的人即使入了佛门,也根本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打纸牌、吃水烟,吃肉不瞒人,年下还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只是杀猪时多了一道仪式,要给即将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这是当和尚吗?拿着善男信女的钱,却做着吃喝玩乐的事。难道是作者在小说中孕育着莫大的讽刺吗?我不敢想,又不能不想,经历不同则感受不同,也许每个读过这篇小说的读者心中都会有自己的一番认识吧。 小说的第三部分,明子要去“受戒”了,英子问他:“你真的要去烧戒疤呀?”“真的”“受了戒有啥好处?”“受了戒就可以到处云游,逢寺挂搭。”“什么叫‘挂搭’?”“就是在庙里住。有斋就吃。”“不把钱?”“不把钱。有法事,还得先尽外来的”“还要有一份戒牒。”“闹半天,受戒就是领一张和尚的合格文凭呀!”当和尚也要文凭,有了这文凭,不仅在本寺,到外面寺庙混饭更容易,明子当然要去搏一搏,同时也为了完成家里人的期望。 小说的最后,小明子“受戒”归来,小英子划船去接他,这一段写得极美:他们一人一把桨。小英子在中舱,明子扳艄,在船尾……划了一气,小英子说:“你不要当方丈!”“好,不当”“你也不要当沙弥尾!”“好,不当。”又划了一气,看见那一片芦苇荡子了。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你说话呀!”明子说:“嗯。”“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明子大声地说:“要!”“你喊什么!”明子小小声说:“要——!”“快点划!”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噜噜飞远了……” 小说的结尾,作者这样写道:“一九八零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原来这都是作者的一个梦啊,怪不得写得那么美,只是这梦后来怎样了,明子会为了娶英子,刚“受了戒”又马上去“破戒”吗?抑或这个结尾还蕴含着更深远的寓意?作者没有再写下去,对比《边城》的结尾:“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都给读者留下了无尽的思索空间。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3《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述,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十分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能够自给自足,靠着自我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能够偶尔吃肉,甚至能够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就应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感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近,到之后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向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高 潮。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4汪曾祺老先生的作品我读得不多,记得在20__年吧,我在自学中山大学的汉语言文学课程中,第一次读到《受戒》一文,一口气我接连读了三遍,感觉只有两个字:纯美! 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和尚——明海和一个和尚庙——荸荠庵的零碎琐事,信手拈来,不事雕琢,平常之极。整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人生哲理;没有轰轰烈烈、可歌可泣的事件;没有高大光辉的人物形象,却处处充满浓浓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清新隽永、悠远绵长! 和尚出家不是因为贫穷、走投无路才遁入空门,当和尚也要有关系、要有必须的门槛:“当和尚也不容易,一要面如朗月,二要声如钟磬,三要聪明记性好。还要认得字读过书”,当和尚还能够赚钱,经营产业、娶老婆……。说白了当和尚其实就是一种职业,而且是好职业! 没有僧人的苦行修持,没有出家人的清心寡欲,“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三师 父仁渡一刀子下去,鲜红的猪血就带着很多沫子喷出来”,“能够收租、放债”,“能够赌钱、能够有相好的,而且不止一个”,“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这三声磬就全都代替了。然后,挑水,喂猪”。乍一看来有点离经叛道,有违清规,却是世俗人情,人间烟火,饮食男女。和尚们过的是一种慵懒闲适的生活,与世无争,率性随意,自给自足,不是世俗人家,胜似世俗人家! “捆猪的时候,猪也是没命地叫。跟在家人不一样的,是多一道仪式,要给即将升 天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令人忍俊不禁之余笑话和尚的迂腐!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活脱脱的村野俗夫!这是真的吗?我想就应是真的,起码是存在这种生活方式的!和尚也是人啊。 小和尚明子英俊聪明,好学多才,又纯朴老实。“得了半套《芥子园》,照着描,画得跟活的一样”。而小英子则是一个美丽、伶俐、敢爱敢恨的农村小姑娘,“一天叽叽喳喳地不停,像个喜鹊”。不像情感小说中的男女主角,从头到尾爱得死去活来。故事中男女主角,对世事懵懂,却不无知!明子与小英子谈不上是恋人,最多是青梅竹马的邻居,孩童的纯真、两小无猜的玩伴,又蕴含着丝丝青春萌动的情愫,写小英子喜欢明子,“小英子爱采荸荠,拉了明子一齐去,老是故意用自我的光脚去踩明子的脚。”而明子呢,“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一种朴素纯真、如诗如画的情感跃然纸上,令人有种“似曾相识”的感叹!对于明子的受戒,善因寺要选他当沙弥尾,小英子怕失去心上人,毅然决然的要明子“不要当方丈”,“也不要当沙弥尾”,勇敢地表白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故事在真情流露中到达了文章的高 潮。 我不明白这种情状是不是汪老心目中的世外桃源,小说中没有如诗如画的情景描绘,没有千回百转的情感纠葛,更多的是人物细腻的语言、动作描述,但是我能够强烈地感受到一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同时又充满温馨宁静、乐天安命的生活境界。文章的末尾汪老写道“一九八〇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更感受到作者在那种战争动荡时代对完美生活的理解和追求,对人性真善美的深刻感触。正如作者自我是这样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 噢!原先文字是能够这样纯美的!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5《受戒》是汪曾祺的代表作,是一篇极美的小说。写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叫小英子的小姑娘清清爽爽,朦朦胧胧的感情。全篇有一万二千多字,几乎没有什么故事情节,但却极富诗情地展现了三十年代苏北里下河的田园风光。小和尚明海与农家少女的初恋被作家描绘得如诗如画,醉人心田。文章发表之前,有人问汪曾祺:“你为什么要写这样一篇东西呢?”汪曾祺说:“我要写,必须要把它写得很美,很健康,很有诗意。”写成后,汪曾祺宣布:“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这些话,我们都能够把它看做是汪曾祺创作这篇小说的初衷,也是作家透过文章想要表达的思想内涵。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受戒>。 一、诗意和谐的生活空间 <受戒>表面上的主人公是明海和小英子,实际上作者追求和张扬的就应是种“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的生活理想。作者特地选取混乱时代极为难得的“人不生病,牛不生灾,也没有大旱大水闹蝗虫,日子过得很兴旺”的几年时光,以促成这个桃花源的生成。这个桃花源中诸多的人物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其情感表露十分直接而且质朴,他们虽然都是凡夫俗子,却没有任何猾、恶意,众多的人物之间的相互自然的爱意组成了洋溢着生之快乐的生存空间。作者以一种通达的甚至理想化的态度看待这种生活,没有丝毫的冬烘头脑与迂腐习气,他塑造的这个空间是诗意的,而又充满了梦幻色彩。但是明海和小英子虽然不能完全算作这篇小说的主人公,他们那种纯洁、朴素、自然而又有一点苦涩的感情却确实能够给这种理想赋予一个灵魂。 在汪曾祺笔下,小和尚明海是聪明的、善良、纯朴的,小英子是天真、美丽、多情的。他们之间朦胧的异性情感,呈现出浪漫的、纯真的色彩,在人生的旅程中奏出了一曲美的旋律。这种情感发自还没有受到俗世污染的童心,恰恰股以成为这个桃花源的灵魂的象征,所以作者把它表现得个性美。譬如,明海受戒后,小英子接他回来时,问:“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先是大声然后是小小声说:“要——!”英子把船划进了芦花荡,小说之后这样描述:“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檫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小说中的少女小英子保存着最为自然的本性——透明的性情,由这一带清秀山水培养起来的水一般的阴柔性情。她有着本乎自然的,纯真的情爱。在她身上,似乎找不到焦虑或受压抑的阴影。她的焦虑与被掩藏或装饰了起来,恰如那一片密密的芦苇荡子。小英子生存的空间是桃源式的环境。这一片空间里的人,与自然是充分混溶的。他们几乎没有受到任何“忌讳”的约束。小英子初次见到明子,就很自然地把半个莲蓬扔给他吃,以后就熟如一家人,明子也老往小英子家里跑。小英子的母亲斥责明子时,径直叫他“儿子”,之后干脆把他认作了干儿子。明子帮着小英子姐妹画绣花,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一齐踩水,一齐采荸荠……“男女授受不亲”的秩序被彻底打破了,少男少女在一种亲密无间的关系里滋养起了一种最自然的相互依恋的情感。在那里,被表述为一种如水一般流淌的、再自然但是的事情。小说自始至终渲染的这种古朴淳厚的民风得到了升华与深化。“受戒”与“情爱”这两个看似对立的命题在那里奇特地统一齐来了。 二、纯朴自然的生活方式作者在小说里叙述的是一种独特的生存环境中奇异的人情风俗及其人群的生活方式。这个世界中人的生活方式是世俗的,然而又是率性自然的,它充满了人间的烟火气,同时又有一种超功利的潇洒与美。首先,故事的行为“空间”——“这个地方的地名有点怪,叫庵赵庄”。“庵赵庄”这一符号,指称着两重涵义:庄上大都姓赵,庄上有一个庵。庄以族为名,是中国传统社会注重血缘聚居的一种反映;庄以庵名,则可见这座小小的菩提庵对庄上人家的重要性。“出和尚”便是这个地方的一大特色。例如,在当地,出家仅仅是一种谋生的职业,它既不比别的职业高贵,也不比别的职业低贱,庵中的和尚不高人一等,也不矮人三分,他们照样有人的七情六欲,也将之看作是正常的事情,并不以之为贱:“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他们能够娶妻、找情人、谈恋爱,还能够杀猪、吃肉,唱“妞儿生得漂漂的,两个翘翘的,有心上去摸一把,心里有点跳跳的”这样的酸曲。人的一切生活方式都顺乎人的自然本性,自由自在,原始纯朴,不受任何清规戒律的,正所谓“饥来便食,困来便眠”。庙里的和尚是如此,当地的居民也是如此,英子一家的生活,男耕女织,温饱无虞,充满了一种俗世的美: “房檐下一边种着一棵石榴树,一边种着一棵栀子花,都齐房檐高了。夏天开了花,一红一白,好看得很。栀子花香得冲鼻子。顺风的时候,在荸荠庵都闻得见” 小说中自然、纯朴的民俗世界实际上是汪曾祺自然、通脱、仁爱的生活理想的一个表征。他说:“有评论家说我的作品受了两千多年前的老庄思想的影响,可能有一点。……我自我想想,我受影响较深的,还是儒家。我觉得孔子是个很有人情味的人,并且是个诗人。……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是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我觉得儒家是爱人的。因此我自诩为‘中国式的人道主义者’” <受戒>中表现的就正是这种传统文人追慕的“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这种“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他对人的关心、尊重和欣赏,超越了政治、形态等功利层面,直指人的生命形式和生存形态,这便是他塑造这些人性完全被释放了的和尚形象的原因,也是他淡泊和谐的审美追求得到的进一步落实。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6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近女色,唱淫歌,可以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在我看来,和尚本身不是一种职业,守清规也并不是对人性的压抑。对于那些看破红尘的人来说,选择出家反倒是解脱。给心灵困惑的人们一个远离尘世的机会。而文章中,和尚变成职业,用来赚钱,是对佛教信仰的侮辱。 再说全文的主线,明海和小英子,二人两小无猜的感情倒是让人动容。也只有在庵赵庄这样宽容的环境里才有可能成长发芽的恋情。这也是全文唯一让我觉得像世外桃源的地方。 文章题目是受戒,而受戒却放在结尾,被浅浅一带而过。作者是故意让人错觉离题,然后再体味作者的用心良苦。“受戒”后,和尚本身就应该是过着平淡的清修生活的,可是他们“不正经”,于是题目与正文便产生了反差效果,而这种反差效果恰恰是表达了作者心中想讽刺的现象。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7《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述,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十分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能够自给自足,靠着自我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能够偶尔吃肉,甚至能够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就应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感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近,到之后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向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8一个戴眼镜的老爷爷,一个穿着蓝衣服的小男孩,这本书的封面深深吸引了我,我自已一看原来是《爷爷一定有办法。》 这本书的内容是:当约瑟还是娃娃的时候,爷爷为他缝了条奇妙的毯子,毯子又舒服又保暖,还可以把恶梦通通赶跑。不过,约瑟渐渐长大了,奇妙的毯子也变得老旧了,有一天妈妈对他说:约瑟看看你的毯子,又破又旧,好难看真该把它丢了。约瑟说:爷爷一定有办法,爷爷拿起毯子,看了看,用毯子坐了一件奇妙的外套,约瑟穿上这件奇妙的外套开心的出去玩了。约瑟渐渐长大,外套缩水了,变小了。爷爷看了看,用外套做了一套奇妙的背心。约瑟又长大了,它的背心沾了胶,又粘着颜料。爷爷看了看,用他做了一条奇妙的领带,不过约瑟长大了,领带沾了汤,脏了一大块。爷爷看了看,用领带做了一块奇妙的手帕。约瑟又长大了,手帕用的破破烂烂斑斑点点。爷爷看了看,爷爷又用手帕做了一颗奇妙的纽扣,约瑟把扣子装在他的吊带上,一天,约瑟的扣子不见了。约瑟找了所有的地方,都是找不到纽扣,第二天,约瑟去上学,在纸上刷刷的写着,说:这块料子还够写成一个奇妙的故事。 读完这个故事,爷爷用自己的巧手,普普通通的蓝料子,做成毯子、外套、背心、领带、手帕、纽扣。爷爷太厉害了。 我们干事的时候,都要像约瑟的爷爷一样,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心想事成。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9今天我和皓皓一起翻阅了《爷爷一定有办法》这本经典的绘本书,《爷爷一定有办法》这本书虽然讲的是一个平凡的故事:爷爷想尽一切办法为孙子约瑟一次又一次修改物品(毯子——外套——背心——领带——扣子),但字里行间无不体现了那份朴素的、平凡的、深沉的、持久的爱。这种爱是实实在在的,就如同我们的唐诗:”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中所表达的一样。在缝缝补补、裁裁剪剪当中,人类的情感在无声息地温暖地传递着。爷爷无尽的关怀和爱护,一针一线地缝入了约瑟的成长当中,乃至当有形的物件全部彻底地消失以后,留存下的记忆却是永远地挥之不去。 我在阅读此书的时候的的确确能感受到这种强烈的情感,每次当妈妈要扔掉约瑟的东西时,约瑟总是坚定而且骄傲地说:”爷爷一定有办法。“ 我也总是被他那稚嫩的语气和倔强的表情所打动,一次次地加剧,一次次地强烈。而当纽扣丢掉,约瑟慌张激动地去找爷爷,爷爷也没有办法时,我的心不禁被高高悬起,神经变得紧张起来;直到读到那个奇妙的结尾的时候,才如释重负,松了一口气。而被浓浓的感情所拨动的心弦竟是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书里最妙的是时不时出现在画面下端的小老鼠们:它们看似与故事毫不相干,它们也是个大家庭,它们也吃饭、睡觉、做家务、讲故事、走亲戚……这个至多仅占画面六分之一的小小世界,正是孩子们最感惊讶、最为关注之处,而同时又最易为我们所忽略。我想,这一定是此书的图文创作者专门绕开大人,为小读者设计的。 《爷爷一定有办法》真的是一本很棒的绘本书!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10最近在读南怀瑾先生写的《论语别裁》,虽然还没有读完,但是,感慨颇多。几乎每翻开一页,没读完一章,都能让我心情愉悦,思如泉涌,让我不得不写点东西出来。正如论语里所说的,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然而,正是在《论语别裁》的“学而第一”部分里面提到的“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句话,让我开始感叹于南怀瑾先生的睿智,感叹于他对《论语》一书深刻的洞察力和精辟独到的分析。 看到这句话,就回想起上中学时,在课堂上跟着老师一丝不苟认真地读孔圣人经典的情景。对于老师的讲解,学生都深信不已,一字不差地记录下来。考试时解释“子曰”,大家也是千篇一律的标准答案。当时的学生,现在看起来,似乎是只求只字片解,其实只是因为文学修养还不够,自然没有能力去分析甚至批判了。正如南怀瑾说的,文学革命,你都不知道什么是“命”,如何去“革”? 读了南怀瑾先生的《论语别裁》开篇的“学而第一”部分,才发现这三句耳熟能详,曾经以为意义再明显不过的“子曰”,在南怀瑾先生看来,居然还有另外一层完全不同的意思,让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觉。“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做学问,要有思想,不断地见习和体验,并反省,就是学问。能够从不断的体验反省中经常得到“会心一笑”,那就是“不亦说乎”了。做学问是件清苦的事,可能一辈子都没有人了解,没有人欣赏。但是孔子说只要有学问,自然有知己。因此他接着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寂寞凄凉的时候,有一个知己来了,那是非常高兴的事情。而这个“有朋自远方来”的“远”字,并不一定是指空间距离上的远,也有可能是时间。孔子的学问,是五百年后的汉武帝时期才兴起的,董仲舒弘扬孔学,司马迁撰《史记》,非常赞美孔子,这个时间间隔得有多远!这五百年间,孔子是非常“寂寞”的!第三句“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就是说做学问的人,乃至一辈子没有人了解,也“不愠”,不怨天尤人。 孔夫子还说过,“无友不如己者”。在中学时学到这句话就很诧异,如果每个人都只交比自己强的朋友,那世间没有人能有朋友了!孔老先生岂不很势利?其实,夫子的意思是,对朋友要“敬”,“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看待朋友,有看到他们的长处,看到他们做的比自己好的地方。亦如民国时期佛教大德印光法师所言,“看一切人都是菩萨,唯我一人实是凡夫”。这是多么高的境界啊,孔子的智慧,有多少竟被我们轻率地误解了——甚至加以嘲讽和打压。 《论语》,经历了汉朝董仲舒的篡改和宋朝朱熹的注解统一思想……到当今的大师、教授、专家……拿它说事,其真实面目已经不为大多数人所知。明朝以后,朱家皇帝下令以四书考选功名,而且必须采用朱熹的注解。因此六七百年来,所有四书五经,孔孟思想,大概都被限制在“朱熹的孔子思想”中。换句话说,明代以后的人为了考功名,都在他的思想中打圈子。因此,这也成了孔子思想为再后来的人们说诟病的一个重要起因。 从《学而》中,我们还能感受到孔子立身处世的态度,“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入则孝”,我们都能明白,这个学生在家里是个孝子;“出则弟”就是在外面,对朋友,对社会,对一般人就能够友爱,扩而充之爱国家,爱天下……记得有人说过:要看一个人是否能与你交朋友,就先看他在家里是否是一个孝子。这就是“入则孝”,若在家里,连自己的家人都不能做到“入则孝”,何况在外,怎能做到“出则弟”?与别人交朋友呢?在学校同样如此,同事之间也要做到“出则弟”,学校是一个大家庭,老师之间要讲友爱,讲团结,才能把人作好,才能把事作好,才能爱自己的学生,才能教书育人。 “谨而信”也提到做人做事要非常地谨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为人处世要言中有信,也要谨慎处世而信,在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一切都要言而有信,答应了别人的事要做到,老师要求学生做到的,首先自己要为人师表。同时又“泛爱众”,一个人有了伟大的胸襟,能够爱人,在学校里,彼此之间的友爱,对学生的爱,扩而充之,就能爱天下人就如爱自己一样。假如一 个人对这些都做到了,就能“而亲仁”,就能再亲近那些有学问,有道德的人,就能与他人和睦相处,也就能做到“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了。也就是说,学会了做人,做好了人,还有更多更好的心情,更多更好的精力再去“学文”,热爱文学的就做文学家,热爱科学 的就做科学家,热爱艺术的就做艺术家等等,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志向所在,兴趣爱好,去以量力而行。 近年来,“国学热”渐渐兴起,曾经抛下的经典,今朝又被重拾起。人们开始重新解读祖先的遗产,圣哲的智慧,国学大家们逐渐走入了我们的视线。我尊重每一位内心纯良的学者大师,没有他们对历史的悉心研究,哪里来的社会进步?但是我们没有必要亦步亦趋追随高人的脚步。今天是这个声音,我们顶礼膜拜,明天有人出来反对,我们又趋之若鹜,唯其马首是瞻。从众心理,是社会心理的普遍现象之一。所谓从众,是个体在群体的压力下,放弃自己的意见或违背自己的意见,使自己的言语、行为保持与群体一致的现象。从众、迷信权威是给自己内心的禁锢。其实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众所周知,《论语》是孔子及弟子的言行记录。作为大政治家、大教育家、大思想家的孔子生活在距离我们约2500年前的春秋时期,真实的孔子不复存在,唯有思想流传百世。而对他思想的理解,我们也只能揣测和研究。孰是孰非全靠自己内心的判断。 《论语别裁》是南怀谨先生对《论语》的解释。整本书都在教我们做人做事的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情,包括为政还是做学问都是以做人为基础的。我不是一个善于总结反思的人,对于《论与别裁》可能理解的不深,只能记下自己一些零星的感受。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11最近,我读了《金色的鱼钩》这篇课文,他让我思绪万千、受益匪浅,也令我感慨! 这篇课文讲了红四方面军长征的途中,一位炊事班长牢记指导员的嘱托,尽心尽力照顾三个生病的小战士穿过草地,最后自己牺牲的感人故事。当我读到他已经奄奄一息,他还要关心照顾那几个小同志这个片段时,我不禁热泪盈眶,他都快去世了,还要照顾别人,这是多么伟大啊他舍己为人、忠于革命的良好品质都值得我们学习。 老班长为了国家的繁荣强盛,竞不惜一切代价去拼博,去奋斗!他宁愿自己受苦受累、经受风吹雨打,都已饱经风霜,也要照顾好几位小同志,也不向困难低头!要知道,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正缺这样舍己为人的人,是无数个这样坚强不屈、顶天立地、傲霜欺雪的中国人而骄傲! 老班长,我想对您说,您真的是太伟大了,您的这些良好品质无不让我惭愧。我每次吃饭时,总会剩一些米饭掉一地。更重要的,我不懂得分享,不时拿到一个东西就会占为己有,对它的主人也不管不问。想到这些,我觉得您和我真是天壤之别啊!因此,我要向您学习,以后再也不会犯一些低级错误! 老班长,我要像您致敬!从您这些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中,我得出一个结论:无论在哪一个世纪,哪一个时间,舍己为人、忠于革命这样良好品质一定会经久不衰,永垂不朽的!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12今天下午我看完了《我们班的小童星》,明白了许多道理。 本书主角杨自热因为自己单恋的“甜美女生”王琚成了小童星,而整日失落不已,他悄悄地寻找着自己也能成为一颗闪亮童星的途径,结果却惹来出了很多笑料。学校排练大型童话剧《彼得潘》,杨自热终于得到一个饰演独眼海盗船长的机会,他演得十分卖力。 每个孩子都是童星。今年暑假,爸爸买了辆自行车给我,我学骑自行车的时候总是跌跌撞撞,两只脚刚踏上去就连人带车摔了下来,车头总是左右摇摆。一次、两次、三次,总是摔。摔得我手脚都掉皮了,脚又痛手又痛,都不想骑了。但我又不服输,心底一直有个声音在鼓励着我,郑佳茵,加油!你一定行,在那里摔倒就要从那里站起来。要对自己有信心,不要轻易放弃。终于,没过一阵子,我就掌握好平衡,能骑着自行车走了。妈妈在一旁对我说:“佳茵,好坚强勇敢,妈妈很佩服你。” 我一直是个内向没自信的女孩。课堂上老师叫我站在讲台上背诵古诗,我紧张得心脏都似乎跳了出来。这时杨自热的形象浮现在我的脑子,顿时仿佛有一股力量推动着前进,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心想:不能害怕,就试一次吧,相信自己,一定能成功的。于是我拿起麦克风上台朗读古诗。下台后,老师夸我很勇敢,很自信。我很开心,从那以后,我就知道了:做人要有自信心,不能轻意放弃,要相信自己的能力。 书中有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这句话也是我明白的道理——每个孩子都是童星,因为孩子身上的童真是最美的星光,可以照亮大人的世界。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13“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这句千古流传的佳话出于这篇文章,就是出于孟子之手。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要想成大事,担大任,就要先学会吃苦,经受痛苦的磨炼。相反,如果你富贵了,也要有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是人类担大任的不二法门呀! 唐玄宗李隆基为夺武后之权,长期在忧患中集结力量,让自己更加强大,最终打败武后,夺取政权,成为一位优秀的皇帝。之所以他会成功,就是因为他居安思危,有忧患意识,才能一步步走向成功,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皇帝。”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只有存在忧患意识,才能临危不惧。 开辟农民起义道路的领导者陈胜是个很有才略的人,他具有优秀的领导才能和组织能力,但正是因为他成功了,他富裕了,他就很享受现在的荣华富贵,根本没忧患意识。结果秦朝的军队主动出击,陈胜豪无防备,就因兵败而失败了。俗话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陈胜并没有忧患意识,也没有看到近忧,所以他失败了。 刘秀早年漂泊流浪,历尽辛苦,苦心诣志,最终推翻王莾政权,建立东汉。他在贫苦中早已锻炼了心志,正是因为他”居危“,所以他更能”思危“。 俗话说:”天有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谁也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只有处处存在忧患意识,防范于未然,才能有备无患,最终走向成功。忧患意识在我们学习生活中也是很重要的,只要把忧患意识时刻记在心里,你一定可以永攀学习高峰。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14在寒假期间,学校要求我们看一本名著《简·爱》。在这之前,我并不知道这是一本什么书,当在书店找到书回家时,翻开看,一页二页,从译序到正文,从开头到结尾。 简·爱:一个勇敢自强的人拥有勇敢的追求。 当看到一半时,我止不住内心好奇的种子,去了解了一下作者的资料。在发现《简爱》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的一些生活情况后,才发现文章写的是如此动人。她运用一些通俗小说的情节手法,设置了悬念和巧合,布下了险象和疑惑,渲染了神秘与恐怖,也让读者深刻的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状况。 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低层,受尽磨难、经历千辛万苦。在开头,我们了解到简·爱的父母相继去世,后来被送到舅父舅母里家住。舅父里德先生在红房子去世后,简·爱在家中倍受折磨,被歧视被虐待,这些已司空见惯,一次由于反抗约翰的殴打,她被关进红房子。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上的屈辱与恐惧,使她大病一场。书中第八章,简·爱被所有人误会,被所有人厌恶,只有谭波儿小组相信她,只有她在简·爱最难受的时侯想着她。我依然记得那段话“哪怕全世界的人都恨你,都相信你坏,只要你自己问心无愧,相信自己是无辜的,你就不会没有朋友。”在这之后谭波儿小姐查清真相,召集全校师生告诉他们,简·爱是一个很好的女孩。 在后来的后来,简·爱遇到了罗切斯特先生,他是她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交往是愉快的,他们两人的对话又是耐人寻味的。他们各自的性格都在那简短的对话中表现的淋漓尽致。他们两个人真心相爱了,但是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林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妇之夫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 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慨和憎恨的冲动。当里德太太生病时,简·爱毅然地回到那曾经厌恶的地方,去见里德太太。里德太太告诉了简·爱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然而简·爱却不计较这件事,还不断安慰里德太太,让她忘掉这些事,希望她们可以和解。但里德太太至死也没能改变对简·爱的态度。这又让简·爱既无奈又痛苦。 我曾经在某个地方看到一句话:"凡心所向,素履以往,生如逆旅,一苇以航。”简·爱的一生就像一叶孤独的小舟,在无边的惊涛骇浪中前行。她用自己的坚强的意志战胜了命运赢得了自己的天空。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15最近,我学习了《詹天佑》一课,让我深受体会。 课文讲述了詹天佑不怕任何困难,也不怕帝国主义的嘲笑,毅然接受了修建京张铁路的任务。他对自己的工作非常细心,经常勉励工作人员。他还和工人们同吃同住,同舟共济。詹天佑做事亲力亲为,遇到困难他总是想:这是中国人修筑的第一条铁路,一定要修好,否则不但惹那些外国人生气,还会使中国人们失去信心。经过重重艰难,最后詹天佑成功修建了京张铁路。 詹天佑为不让帝国主义者看不起我们中国,决定要修筑京张铁路。詹天佑所做的使我们看到了他的爱国之心。 在我国也有很多像詹天佑一样,为国争光的人,不如飞行之父——冯如,他成功制造了中国第一架飞机;世界乒乓球赛中,中国队成绩出众包揽了前三名;我国“飞人”刘翔在雅典奥运会中跑出了世界最快的成绩……他们都是在为祖国争光,不让外国人看不起我们中国。这种行为让我们引以为豪。 但是有些中国人就做得不够了,有些人受不住金钱的诱惑,情愿当外国人的间谍走狗,在外国也有些中国人将自己的陋习带了过去,影响了中国人的文明形象。这些事,使我们感到羞耻。在我们看来,他们为了自己而不顾国家利益的行为,在我们眼里他们的形象是多么的自私和渺小。 作为青少年,我们应该热爱祖国,不让她蒙羞。所以,我们从小应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后为祖国争光。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16软,让心怀美好。 柔软,让人生静美。 柔软,让世界春暖花开。 早就倾慕林清玄老师的文字,一本《你心柔软,却有力量》将林清玄老师温暖的文字送至我的身边,催生出心底无限的力量。文字如月光,撒满一室清辉,慰藉和熨帖布满伤痕的灵魂,从此面对顺境逆境都心静如水,顺其自然。 这些“入梦、入魂、入心”的话语,是作者灵感的触动,是作者来自梦想的追求,更是作者精神世界的呓语。一点一滴,一字一句,融合生活中的悬念、玄想和残心,等待有缘的人共鸣和律动。当琴瑟共鸣的瞬间,精、气、神浑然一体,用柔软包容生命中的不完美,用柔软宽慰人生旅途中的郁结。缓和,缓冲,缓存,缓释……超越的那一刻,找到另一个自我。 林清玄老师的文字,于卑微牵强的世间,寻觅到柔软清净的智慧之莲,一切烦恼带来的觉悟,涤荡所有的尘埃、雾霭和流岚。小中寻幽,淡中得味,感知生活的价值和生命存在的意义。经过一而再、再而三的历练,我们也终将成为一朵智慧之莲,为这个世界增添一份芬芳和一份妩媚。 花瓣,美丽着这个世界;云朵,飘逸在天空;柔软,让力量匝地有声。原来最平凡的一切里,才有着最奇绝的睿智呀!读《修得一颗柔软心》,教会读者学会用柔软包容用柔软生活;读《白雪少年》,在白雪覆盖下蕴藏、涌动、萌生出无限的生机与活力;读《在梦的远方》,明白坚持的力量和神奇;读《温一壶月光下酒》,化实物为无形,将无形转化实物,一切都让岁月来诠释和明证吧。 朴素的语言富含哲理意味,平淡的文字绵延前进的动力。不管你相不相信,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林清玄,陪伴你一起生长,走向成熟。我心永恒,我心曼妙,我心柔软。柔软抚平流年伤痕,化解浮躁和焦虑,生活中的美好渐渐浮出水面,随水面的落花一起荡漾着,荡漾着。 我不太懂生活的禅意,但是我顺从饿来吃困来眠的简单之道。因为喜欢,我看到《你心柔软,却有力量》一书中的每一个字,都是一朵美丽的花,正有香盈袖,一如四五月的蔷薇满架绽放。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17语文老师告诉我们沈石溪又出新书了。带着一份期待,一份兴奋,我买下了这本书。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这本书,津津有味的读着,完全沉浸在了书中。 这本是主要讲了一个被主人扔掉的狗和一个盲少年从丽江去春城昆明找妈妈的故事。在桥洞里,小主人阿炯发烧了,迪克为了救小主人被五个人当活靶子来挣钱,为给小主人治病。后来阿炯在红蕾剧场一曲成名,但因为迪克太丑,被漂亮的白狮狗所代替,被绑在笼子里,阿炯不忍心看迪克这样,就在一天晚上,他解开迪克,又继续了他们的流浪生活…… 这是一个人与狗的故事,迪克和阿炯之间建立的深厚的友情。在困难中互相帮助,互相给予。因为他们都怀有一颗感恩的心。一只狗都有感恩的心,难道我们人不应该做的更好吗? 合上书,想一想自己,有没有用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父母,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我想了很多。爸爸妈妈把我们养大,有时候总觉得这是爸爸妈妈应该做的,有时候不但不感激,稍有不如意,还要和爸爸妈妈吵闹。读完这本书我感到难过。应该怀着感恩的心对待爸妈的付出,应该理解爸妈,应该回报爸妈。 我们不仅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对待父母,还要用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我们有困难,别人帮助,哪怕只是一个微笑,一句鼓励的话语,我们都要永记心底。 在教室里做作业时,别人借我一本是看,借我一块橡皮,一张稿纸用,这虽然都是小事,但我也要记在心里,感激别人的帮助。 走在大街上,帮老人过马路,坐公交车,给老人让座,这都是给别人的一点点帮助,也是爱的传递。 学会感恩,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学会感恩,幸福别人,快乐自己。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18今天,我读了杨红樱阿姨写的《想变成人的猴子》。这本书写得非常好,让我一口气就读完了它。 它主要讲了,一只猴子被一个对对眼老头,拐到了他的手掌心,读到这里,我觉得眼老头真坏,把活泼的生灵捉了回去不停地虐待,但最后,好心的马小跳、唐飞、张达、毛超、杜真子,历经千辛万苦把猴子弟弟救了出来,我觉得马小跳他们应该是不愿看到这样残酷的场面,所以把猴子救了出来,我很感动,同时也感到了马小跳他们的热心。在这里猴子弟弟认识了笑猫,笑猫把猴子带到了马小跳的家里,猴子弟弟被人类的生活所迷惑,后来的日子里,一件件好笑的事情不断发生,但最后马小跳他们把猴子弟弟放归给了大自然。读到这里,我觉得又好笑又感动,好笑是猴子弟弟那一件件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感动的是他们最终让猴子弟弟回到了自己最天然的家,那一幅幅动人的场面,让人不禁热泪盈眶。在这本书里,描写美得句段有很多,其中就是写老老鼠送给笑猫秘密山洞的景色很美丽:“夜幕孤降临,山洞被笼罩在黑而明亮的夜色里,一条条藤蔓帘下来像个绿窗帘挡住了视线,使人感到无比神秘。”我不由得赞叹:老老鼠真会享受,如果这么美的景色没看到,多可惜呀! 我喜欢马小跳的妈妈爸爸还有猴子弟弟,马小跳的妈妈和爸爸他们不但留住了猴子弟弟,还对它十分友好,我喜欢猴子弟弟的活泼开朗又顽皮。讨厌的是对对眼老头儿,他把猴子弟弟从深山老林里拐出来还虐待它,对小动物太不公了。 读了这本书我受益无穷,想到以前我对小动物的不公,我非常后悔,我要向马小跳他们学习,保护小动物,小动物们也是地球上的一族,我们要爱护它们,不要像对对眼老头那样,要开导他们保护小动物。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19习惯与惰性常常让人不愿意去改变,对变化的恐惧让人不愿意去接受变化,一厢情愿的以为奶酪会回来的 对事对物:居安思危,先发制人,以变制变。我宁可相信当我们开始尝试改变的时候我们失去的只是暂时的安逸与稳定,会有更大更好的奶酪在等着我们。不是非要等到上帝为我们关闭一扇门的时候才去寻找那扇窗的。学会自嘲,不断的否定自己,否定过去,开启属于自己的那扇窗。 对人对情:周遭人事的更替往往是因为一些客观因素。而一些感情的破裂却往往是由于我们对对方的认知一直停留在过去。没有意识到潜移默化般的变化,日积月累,奶酪就变质了。人总是随着年龄环境不断变化的,对待感情,每一天都重新认识对方,保持人生若只如初见的新鲜感。随着变化改变我们的行为方式去适应这种变化。亲情如是,爱情,友情亦如是。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20这篇文章主要讲:有一个叫方仲永的小孩,天资聪明,五岁就能作诗。可他出了名后,他的爸爸就不再让他学习了,带他去全县各处题诗挣钱。由于方仲永没有再学习,最后一事无成。 可以看出,像方仲永这样有天资的人,如果不努力学习,会成为一般的人;像华罗庚这样没有天资的人,如果努力学习,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人,可见学习是多么重要! 如果不是伤仲永是普通人的话,那么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就会变得连普通人都不如了! 金溪县的一个五岁小孩竟然有如此的超能力!让大人都刮目相看。众所周之,我们班的王磊是那么的入迷网络,沉迷游戏无法自拔,他如果像人家方仲永一样聪明,即使王磊不接受后天的教育,也应该可以在我们班发杨光辉了! 也不至于会不想上学!后天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请大家努力的把心放在学习上吧!!!!!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21《我的叔叔于勒》讲述了“我”的一位叫于勒的叔叔,他决定去国外寻找发财的机会,并承诺一旦发了大财将偿还所欠的债务,并和我们一起过快乐的生活。“我们”一家兴奋极了,天天盼望着,可是过了十年之久,他仍然没有回来。但是“我们”一家的喜悦并没有消失,我们决定去泽西岛游玩一次。然而,就在那艘游船上,“我们”碰到了于勒叔叔,他衣衫褴褛,沦为了一个穷水手,母亲怕认了他,会给这个本来就不富有的家庭带来更多的麻烦,所以我们为避开于勒叔叔,返回时特地乘了另一条船。 这篇小说之所以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因为作者对人物性格特点的细致刻画。菲利普夫妇自私、冷酷、贪婪、庸俗,并且唯利是图、爱慕虚荣,在船上巧遇穷水手于勒后,他们的所有希望变成了失望,乃至咒骂于勒,丝毫不把他当作自己的亲人。尤其是菲利普太太比丈夫更精明、泼辣,更爱面子,而菲利普则又显得懦弱、无助。文中的我和父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是一个天真单纯、富有同情心的孩子。 从这篇小说中,我知道了我们不能像小说中的菲利普夫妇一样另眼看待穷人,而应该平等的对待穷人,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和帮助,更何况这个穷人是自己的亲人。一个人穷和富都是外在因素导致的,而一个人只有心地善良,关心他人,不冷酷自私、爱面子,做到人们所说的“心灵美”,他的人生就会绚丽多姿、丰富多彩,才真正算得上是富有的人。我们也不能像小说中的于勒叔叔一样,低着头面对失败的命运也没有勇气面对现实,而应该学会站在失败的枝头微笑,俗话说:“失败乃成功之母”,只要我们从这次的失败中吸取教训,相信下一次一定会做得更出色。虽然人生中有鲜花也有荆棘,但只要我们鼓起勇气,接受命运的一次又一次挑战。我相信,那朵成功之花就将为你而绽放。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22这几天我读了一篇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中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作者用拟人的手法生动的描写了一条叫巴克的狗的曲折经历。 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翁”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了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拐卖到原始荒野的地方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大自然。 我喜欢作者笔下描写的这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在困境中从不低头,在绝境中永不放弃。这种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当我们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要努力去克服困难。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时,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未来。 评语:文章的结构简洁合理,小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把读与感联系紧密,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23阿长原是鲁迅家的一个保姆,可在鲁迅先生的眼中,却不是把她当保姆看待的。鲁迅先生并不是摆出有钱人少爷的身份讲述家里的佣人,而像是讲述一个有意思的朋友,无半点身份地位的优越感。在阿长与山海经中,鲁迅以真诚的笔调向我们介绍了他童年时的好伙伴—阿长。 说起阿长,鲁迅便先实在地说自己不喜欢她。因为她喜欢“切切察察”,还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手或自己的鼻尖。在年幼的鲁迅眼里,这当然是一个不怎么亲切的形象。而且她总喜欢管自己,“不许我走动,拔一株草,翻一块石头,就说我顽皮,要告诉我的母亲去了。”这有些像我们,同样不喜欢打小报告的人。对于她谋害隐鼠,鲁迅频频提起,还有些记仇呢。这么诚挚可爱的话,鲁迅就像一个贪玩调皮的孩子。不喜欢阿长,还有原因“一到夏天,睡觉时她又伸开两脚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挤得我没有余地翻身,久睡在一角的席子上,又已经烤得那么热。推她呢,不动;叫她呢,也不闻。”阿长真是一个有些邋遢的人,难怪鲁迅烦。这么质朴的笔调,鲁迅和阿长真是打打闹闹又亲密的好朋友。 不可否认,阿长身上当然有好的一面,它不仅是鲁迅的朋友,也是他的老师,教给他一些人情世故,为人处事的道理,比如说吉祥话。鲁迅以谦虚的态度说自己的“保姆”对他的教育,这实在是可敬的。另外,阿长也教给鲁迅社会的黑暗,让他对世界有更深的认识。 阿长也是一个可爱的人,她胆小,提起长毛军还会拍着胸脯说“阿呀,骇死我了,骇死我了……”另外,她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封建传统遵循者,这在她教鲁迅的“死了人,生了孩子的屋子里,不应该走进去;晒裤子用的竹竿底下,是万不可钻过去的”中可以看出来。 令鲁迅难忘的,还有阿长送给他的山海经,这也说明他们之间深厚的友谊超越了主仆之间麻木的关系,他们真真是好朋友。 阿长身上也有可贵的品格,鲁迅也说“这实在是出于我意想之外的,不能不惊异。我一向只以为她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罢了,却不料她还有这样伟大的神力。从此对于她就有了特别的敬意,似乎实在深不可测;夜间的伸开手脚,占领全床,那当然是情有可原的了,倒应该我退让。” 文章最后,鲁迅对他的这位朋友阿长表示了诚挚的敬意。也告诉我们,友谊没有局限,我们要真诚的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任何人身上都有珍贵的品质,都值得我们学习。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24作为中国的好男儿,相信一定都对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有所了解和研究。《红日》是一本以解放时期战争为题材的书籍,除我以外,想必定有很多的中华子民也都领略过它蕴含的风采。这本书中所记载的是关于我国在解放时期发生的一些真实战役事件,里面作者详细的为人们描述了一些战役的的经过,以及当时参与战役的一些伟大人物。观看此书时,我不得不说自己内心受到了强大的震撼,已经完全被作者带入到了那个解放的年代,沉浸在了那些殊死搏斗的情节之中。 就拿本书中所记载的第一件战役事件来讲,记述的是1946年时期发生的涟水战役,这场战役中,我国解放军面临的并不是万恶的日军,而是自己的同胞――国民党军队。据书中讲述,当时国民党军队的人数比解放军人数要高出许多,双方力量悬殊,久久僵持不下,后来国民党军队强行攻占了涟水,而解放军却因伤亡惨重不得不撤退涟水。这场战役中,作者将国民党师长张灵甫与解放军军长沈振新之间的斗智斗勇过程描绘的生灵活现,也将战役过程中那些生与死的较量画面情节刻画的深入人心。 书中讲述,我军沈振新带领的部队在这次战役中伤亡惨重,突围之后,沈振新并没有气馁,也没有丝毫的心浮气躁,反而十分淡定的开始总结上次两军对战时失败的教训,重新部署对战方案,希望能够将国军引出涟水,诱至孟良崮,因解放军擅长山区作战,只要国军进入山区,我军就有足够的能力将其一击击破,一雪前耻。当然国军张灵甫也是一个十分精明之人,要想诱骗他,可不容易。张灵甫是国军部队中的王牌师长,参加过的战役不计其数,所以经验十分丰富。张灵甫的作战计划就是利用里应外合,打我军一个措手不及,他想着到时候先带上自己的部队,假装被我军包围,然后再让其它几个国军兵团前来增援,将我军沈振新带领……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25在这次校阅读节里,我读了不少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小妇人》这本书,因为我从中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学会了不少知识。 《小妇人》是一本带有自传性质的家庭小说,他的作者是美国的露易莎·梅·奥尔科特。它讲述的是马奇一家的故事,家里有:大姐梅格,二姐乔,艾米和贝思以及她们的母亲马奇太太,父亲马奇先生。这样的一家人和她们的邻居男孩劳里、劳里的爷爷劳伦斯先生、马奇婶婶,以及周围的朋友所发生的故事。在成长过程中,他们都懂得了身边的亲情、友情、爱情,更理智地对待它们。梅格为家负担,外出作家教,她喜欢追求高贵虚荣,但最后,她放弃了马奇婶婶的遗产,嫁给了清贫的布鲁克先生,过着苦中带甜的幸福生活;乔是一个假小子,喜欢创作、写诗,她喜欢劳里,待她成长起来了,懂得并渴望爱情时,却永远失去了劳里;贝思最宁静,默默为大家做事,为了帮助别人,染上了猩红热,她的一生都在为别人着想,深受家人的爱戴;艾米想做淑女,追求艺术,但一直喜欢和假小子乔吵吵闹闹,后来,她去了世界各国学习,变得成熟稳重了。 我喜欢梅格,喜欢她淑女风范,喜欢她为爱情甘于贫困,不为金钱所诱惑的性格;我喜欢乔,喜欢她的无拘无束,喜欢她为梦想而努力奋斗的坚定不移的决心;我喜欢贝思,喜欢她的恬静,做任何事都毫无怨言,喜欢她总是为别人着想的善良品德;我喜欢艾米,喜欢她的坚强,把扶贫济穷当作自己的信念。 从她们身上,我学会了要对未来永远充满希望,并努力追逐梦想的乐观主义精神; 我懂得了坚强,学会了要知足但不能满足;我同样也学会了要加倍珍惜眼前所拥有的,不要等死去失去了才知道它们的难能可贵;我学会了应该细心发现每个人的优点,而不是带上了有色的眼镜,只看到别人的缺点。 梅格、乔、贝思、艾米的微笑回永存在我的脑海中,她们四个坚强、乐观的精神将永远贮存在我的心里,提醒着我,要坚强,要珍惜,更要有一颗纯洁的心。 小妇人读书心得3 今天,我读完了《小妇人》这本书,它讲的是梅格、乔、贝思和艾米四姐妹的事。 虽然她们贫穷,但是她们快乐,是富人家的孩子永远没有的快乐。她们中最小的也只有12岁,但她们在不停地工作着,永远在做“朝圣者”的游戏,劳里也参加了她们组织的“繁忙蜂社团”。 劳里是马奇家的邻居,他家很有钱,但在没有认识四姐妹时,他是很寂寞、很孤独的。但是在乔的一次突然来访后。劳里的生活就不那么孤独了,在马奇父亲病重时,劳伦先生给予了她们帮助,在贝思病危时他也给了帮助,因为马奇太太给了他们一家很多精神上的帮助。最后,梅格嫁给了劳里的老师——约翰.布鲁斯先生,马奇先生也赶回了家.开始了新生活。 本书中人物不少,其实主要人物是乔,因为作者的性格和乔一样,通过乔你就可以看到作者了,还有,文中的大部分人物都是现实中的实有人物,作品中描写的事情也几乎是现实中曾经发生过的事情。所以作者才能描写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 幸福、快乐和金钱没有联系,幸福是一种感觉!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26我想我现在才看这本书应该会被人笑话吧,因为我之前只听过没看过,所以就在这假期里看一下吧。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觉的还是蛮不错的,这里面虽然大部分我都知道也学过,但是也还有很多我没听说的和没学过的,所以我读起来还是挺费解的。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的作者应该是叶永烈写的吧,我也不太清楚。这本还是中国儿童经典必读书系中的其中一本,我还不知道呢。 第一章是 宇宙天体,我已开始光是看到这个题目我就有点不想看第一章了,因为我觉得宇宙这种的东西太让人费解了,周航阳在科学课上那说的什么东西我根本都听不懂。果然,不出我所料。虽然前面说的我都知道,可是后来越看越晕,所以我就放弃看第一章,以后再看。 第二章说的是植物,这里讲的都是一些平常的问题,所以我也不多说了。 第三章说的是生活常识,这个我就更不用多说了,我相信大家都知道。 第四章说的是科普知识,这里我和第一章的宇宙天体一样,虽然看的懂,但是很多都不懂,所以在这一章我看了很久。所以我的收获也挺大的。 第五章说的是动物,这里我也有很多不懂的,比如说猴子的屁股为什么是红色的,我看后原来是和兔子的眼镜为什么是红色是一个道理,原来都是血管比较多所以显露出来了。 第六章说的是自然环境,这个也都比较简单,大家都应该会知道,就是我不知道黑霜是什么,我看后原来是西北地区,由于春季很少雨,气候干燥,空气中的水汽很少,如果有寒潮侵袭,天气会突然变冷,到了零度摄氏度以下,空气中虽然没有水汽凝成的白霜,但是庄稼叶子会受冻变成黑褐色的,所以叫黑霜。 第七章是关于地球上的陆地什么的。 第八章是关与人类社会,这里面说了,人类在地球生命演化的过程中的地位。大多数都是说人类刚进化来时的生活。 读完了这本书,还算是让我大开了眼界。也挺好看的。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27前些日子,我刚看完了《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这本书令我记忆深刻,这本书讲的是由于英国国家银行的一次失窃,福格和改良俱乐部的会友以两万英镑作为赌注,打赌可以在八十天里环游地球一周。为了证实这一推算的准确性,福格带着刚刚雇佣的,绰号叫万事通的仆人立刻启程从伦敦出发,开始了这次不可思议的环球旅行。一路上,福格等人遇上了许多困难,但由于福格身上的异乎寻常的高尚品质,使他每次均能逢凶化吉,转危为安,并且最终赢得了这次打赌,找到了他一生的伴侣。 文章设计巧妙,万事通,阿妩达,菲克斯三人使文章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小说的最后一部分出人意料。这样一次又一次接连发生的意外,使读者感受到了惊险刺激,更吸引读者眼球,为文章增色不少。同时,福格股安排巧妙,写出了人民对福格这次旅行的看法。一开始福格股身价大跌,赔率降到了1 : 200,各个报社都表态但反对福格,更说明八十天环游地球的困难,突出福格的冒险精神,而到了后来,福格股突然身价大涨,又使文章更戏剧化,充满了悬念,不到最后一秒不揭晓答案。 本书刻画人物十分细致、传神、生动、具体。福格镇定自若,乐于助人,慷慨大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正式因为他的勇敢机智、真正才能使他逢凶化吉。而福格似万事通,也是一个出彩的角色,他诚实勇敢,正直善良、身手敏捷、纯朴,但却容易上当,经常给主人带来麻烦。阿妩达夫人善解人意,给了福格精神上的支持。侦探菲克斯也是一个关键人物,他多疑,急攻心切,精于算计,却忠于职守,不失善良的本性,他使文章更有戏剧化。文中的几个配角也个性鲜明,来自帕西的向导善良而又政治,同行的布朗西斯,克罗马蒂先生善良、勇敢。唐长德尔号的船员们正直、坚持与福格决斗的斯汤普、普洛克托上校傲慢无礼但勇敢无比,帮助福格的上尉善良,以及亨利艾塔号的易怒和对钱的极大的痴迷。 同时这篇文章结尾令人深思,福格八十天环游地球除了幸福什么也没有得到,福格这个赌,只是为了挑战,不禁让人为福格的勇气佩服,在穷富之中,福格大胆冒险,即使迟到一秒,遍将彻底破产,坠入贫穷的深渊。我认为我们应敢于挑战,用于挑战,不为挑战所惧,只有不断的挑战才能获得与众不同的历练。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28我从小就有一个梦想,就是插上翅膀飞向蓝天,看一看白云多柔软、瞧一瞧太阳多明亮。读完了《小飞侠彼得潘》,我好羡慕彼得潘。 彼得潘有三个朋友——温迪、约翰、迈克尔。彼得潘在他们家教会了他们三个飞行,就带三个人飞到了彼得潘生活的地方永无岛。在永无岛上温迪他们三个认识了图图、卷毛和五个小男孩,他们成了朋友。他们让温迪当妈妈,彼得潘当爸爸,真是太有趣了!永无岛上有无恶不作的海盗詹姆斯胡克和他的队员,还有印第安人。印第安人和海盗是一伙儿的。因为胡克作恶多端,永无岛上战争不断爆发,岛上几乎没有宁静的日子。尽管不幸事件接连不断的发生,彼得潘总能大显身手,想出妙计救出伙伴们。不过彼得潘也有缺点,那就是做了了不起的事情就瞧不起别人,自高自大。 我喜欢彼得潘,喜欢他的智慧和勇敢。每当遇到危险,他总能用智慧化险为夷。他勇敢,每当遇到困难,他总能挺身而出。当然,人无完人,有缺点才显得他那么真实、那么可爱。感谢这本书的作者杰姆巴里,是他给我们写出了这本好玩、有趣的书,小飞侠彼得潘在他的笔下才变得栩栩如生。这本书我会永远珍藏的。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29哎!说来也真惭愧,都初三了,四大名着只读了其中的一部《水浒传》,一部充满战争、血腥的小说,但还是蛮容易理解的。人人都说《红楼梦》是四部名着中最难理解的,我觉得一本书只要用心去读,花时间去读,怎么会不理解呢?我一定要试试。 林黛玉是《红楼梦》中的主角,人们常用一些“体弱多病”、“瘦骨如柴”、“病怏怏”的这类词来形容她,也确实如此。我也觉得这个人像一根枯草,被风吹一下就会倒。但当我看了《黛玉葬花》,我觉得自己错了。 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不只是一个脆弱无力的美女,只读了《红楼梦》的冰山一角,我却感受到她是一个诗化了的奇女,她的《葬花词》打动了多少读者的心,我越来越被她吸引。她作的每一句词,都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充满了她真实的内心情感。即使是一草一水,一山一石这些平凡的景物,她都能展开丰富的想象,与自己的命运联想在一起,感人肺腑。 感觉她就是周敦颐笔下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清莲。尤其是从她那句“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表现出了她高洁的情志和坚贞不阿的精神。 感觉她是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记》中的其中一员,是与陶渊明志同道合的一类人。对“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的生活十分向往、追求的人。特别是那句“愿奴肋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 总感觉她又像刘禹锡一样有着“可以调素琴,阅金经”的这种高雅情操。据说她住的地方“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但我觉得这与她的性格也是十分相符的。 此时,我感觉她与诗是一体的,是诗展示了她的迷人光辉,是诗抒发了她的悲伤,是诗发泄了她的愤懑,是诗使她表现出了超凡脱俗。 林黛玉悲惨的身世让我感动,娇美的姿容让我羡慕,多病的身体让我怜惜,横溢的才华令我折服,我陶醉于从她身上散发出的沁人心脾的清香,可惜天妒红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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