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工业气体采购合同书 |
范文 | 工业气体采购合同书(精选3篇) 工业气体采购合同书 篇1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甲方从乙方处采购工业气体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同产品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 位含税单价(元)备 注 40L瓶 税率按国家政策规定 40L瓶 40L瓶 40L瓶 40L瓶 40L瓶 40L瓶 1、在合同的履行中,数量应以甲乙双方工作人员签字的气体登记卡或送货单实际数量为准。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可以根据市场原材料等因素的价格变化,对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产品的单价做相应的调整。最终单价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书面确认文件中的单价为准,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不变。 二、交货地点 乙方按甲方要求,在甲方所在地仓库交货。 三、运输方式及风险承担 运输由乙方负责,但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到达交货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合同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并交由甲方保管之前所产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在合同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并办理交接手续后,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妥善保管、安全使用,若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概由甲方承担。 四、 产品包装与回收 1、该合同项下的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对合同产品进行包装。 2、气体钢瓶属于乙方产品的有价包装物,甲方根据生产需要可向乙方租用部分气体钢瓶以满足生产使用。甲方在储存或使用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或损坏气体钢瓶的,按每只钢瓶600元、每只杜瓦罐12000元赔偿给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10天内乙方应如数归还乙方的所有气体钢瓶。逾期未如数归还者,甲方亦应以现金支付的方式赔偿给乙方。 3、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每个季度对甲方租用乙方的气体钢瓶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如盘点实际数量与租用数量有差异的,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进行赔偿。 五、发票入帐及货款的支付 1、发票入帐:甲乙双方每月底核算当月供货数量,乙方应于次月的8日前完成对账,15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到甲方财务挂账。 2、货款的支付 自甲方收到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一周内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按发票金额全额向乙方支付货款。逾期未付或未付清者,甲方应承担该欠款的利息,其利率按月2%计取。 六、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因各种原因,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的,提出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对方安排生产和经营; 2、因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且乙方又缺乏持续改进的能力,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因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货款支付期限支付乙方货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追究因为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不可抗力,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当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七日内提交事件发生地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可以免除其部分或全部责任。 九、其它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 自20__年1月 1 日起至 20__ 年 12月 31日止。如本合同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 壹 年。如有异议,则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前两个月提出。 2、附件(如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单位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日期:乙方 单位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日期: 工业气体采购合同书 篇21.1 甲方(采购方) 1.2 乙方(供应商) 1.3合同目的 提示:说明甲方向乙方采购何种物品,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本采购合同。 2. 术语、关键词解释 系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需向采购方提供的一切软件、硬件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系指根据合同,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 3. 采购物品说明 3.1 采购物品及说明 3.2 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 4. 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4.2 预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15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20% ,即人民币( 元),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如甲方不按上述规定准时支付预付款,则交货期作相应的顺延. 4.2 发货款。乙方按合同规定在发货时,将有关运输提单或自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以可靠方式寄递给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单据的次日起 15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40% ,即人民币( 元),作为发货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4.3 验收款。在采购物品通过甲方的验收之后,甲方在 15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40% ,即人民币( 元),作为验收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4.4 甲方和乙方应以书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如有变更,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者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5. 交货与交货方式 5.1 乙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30 日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 5.2 乙方应在交货前 7 日内,以电话或传真向甲方提供交货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和体积的约数、交货时间、地点、运输安排)。甲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妥一切接货手续,在货物到达后四十八小时内提运完毕。 5.3 甲方对乙方交付的物品,均应妥善接收并按设备储存的环境条件规定保管。对于因乙方误发、多发或少发的物品,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查处,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5.4 本合同所有物品运抵甲方现场后,双方代表共同参加开箱检验。如设备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发现短缺或损伤,应由乙方负责补足或修理,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6. 安装、调试与验收 6.1 乙方派遣技术人员按合同规定的日程完成“采购物品”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保证使“采购物品”达到预定的性能指标。 6.2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各种配合条件和所需称职的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在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配合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和其他辅助工作。 6.3 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组织人员对采购物品进行验收测试,将验收测试情况记录在《采购物品验收报告》中。如果甲方发现采购物品中存在缺陷,双方应当视问题的严重性给出合适的处理措施。(1)如果采购物品存在严重的缺陷,则退回给乙方。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双方协商第二次验收的时间。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如果采购物品存在一些轻微的缺陷,则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的措施,双方协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验收。 6.3 当所有的采购物品都通过甲方的验收后,双方责任人签字认可,采购物品正式交付给甲方。之后,甲方将验收款(见合同条款4.3)支付给乙方。 7. 品质保证与维护 7.1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采购物品”是全新的、技术是先进的、质量是良好的、性能是稳定可靠的、数量是完整无缺的。 7.2 乙方承诺质量保证期:采购物品通过验收之日起,系统软硬件保修六个月。本保证不包含由于甲方不当的操作或修理造成的后果。 7.3 在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硬件设备、软件和系统进行维护或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依然负责对所售设备进行维护或维修,其间产生的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在设备保修期结束后一旦甲方要求进行升级和改造,乙方保证提供相应的服务,此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7.4 如果采购物品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收到甲方维护要求后,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遇有严重技术问题,重大故障,需要现场维护,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在交通允许的情况下)。 8. 违约与赔偿 8.1 甲方违约处理: (1)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准时支付款项时,应从最迟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设备安装顺延,乙方技术人员由此滞留在安装地点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8.2 乙方违约处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准时交货,乙方应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设备部分货款的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9. 保密 9.1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技术资料、信息、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设计方案等知识产权及价格条款等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甲方应采取保密措施,予以严密保守。 9.2 除为了维护操作相关设备而需接触乙方有关技术资料等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甲方有关人员外,甲方同意不向其他人员泄露乙方的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交换或泄漏乙方提供的上述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等,或擅自出版以上“技术资料”,如违反本条规定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负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引起的直接和可能的经济损失。 9.3 甲方的保密义务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后 年(由双方商定)。 10.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10.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 10.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10.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11. 合同生效与终止 11.1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方的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11.2本合同的“采购物品”最终保证期限届满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终止日期。但保密条款、争议解决和双方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 12. 争议解决 12.1 本合同及其修订本的有效性、履行和与本合同及其修订本效力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 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协商应在三十天内解决。 12.3 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2.4 争议进行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13. 合同确认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份,自合同各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业气体采购合同书 篇3采购方: 供应方: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注:1、济钢代表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钢代表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本表提供的所需钢筋数量及品牌仅代表±0.000以下。 第二条、质量标准:供应方供应的钢筋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中心检验必须合乎国标要求。 第三条、通知送货方式:采购方以电话的方式或定单的形式通知供应方送货时间和数量。 第四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供应方负责送货至采购方工地,卸至采购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装、运、卸等费用。供应方在装、运、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担。 第五条、包装要求:钢筋应捆扎且每捆钢筋应挂有不少于二个标牌,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钢筋牌号和规格。罗纹钢应在钢筋表面轧上牌号标志、厂名(或商标)和直径。 第六条、定尺要求:所供螺纹钢筋要 9米 定尺。 第七条、技术文件要求:供应方交货时应向采购方提供该批货物的质量证明书和准用证。 第八条、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数量验收 : 可采用双方认可的公共计量单位过磅计量;也可采用双方在交货地点以检尺的方式按理论重量计量。 2、质量验收: (1)表面质量验收: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折叠、结疤油污;钢筋表面可有浮锈(黄锈),但不得有严重锈蚀(褐红色锈)及锈皮;钢筋表面凸块和其它缺陷高度和深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 (2)检测中心检测:采购方及时按规定取样送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中心进行检测,各项性能指标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视为最终合格。 第九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采购方在收到开发商每次拨款(±0.000拨款后每四层拨款一次)后立即付给供应方当次所供应钢筋款项的70%,待主体完工开发商拨款后付清全部所欠钢筋款项。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若供应方不能及时供应,需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2、采购方不按约定方式付款,供应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采购方检验不合格,供应方应急时将货物运出工地,需方无保管义务。 2、如供应方不按期供货,影响采购方工程施工,给采购方造成经济损失,供应方负责赔偿。 3、如采购方检验不合格,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供应方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生、失效日期: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双方货款两迄自行失效。 第十四条、合同份数:本合同共4份,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 采购方(章): 供应方(章): 地 址: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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